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二百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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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二百十六卷目录

     盐法部纪事二

     盐法部杂录

     盐法部外编

    食货典第二百十六卷

    盐法部纪事二

    《宋史孙道夫传》:“道夫以吏部郎中入对,言蜀民盐额 之弊。上纳其言,除太常少卿。”

    《金安节传》:“安节为大理卿时,获伪造盐引者,大臣欲 置之死,安节力争,以为事已十馀年,且自首无死法, 因得减等。”

    《隐逸传》:“胡宪为福建路安抚使司属官,时帅张宗元 榷盐急,私贩者铢两亦重坐。宪告以为政大体,宗元 不悦,宪复请祠而去。”

    《张致远传》:“致远为侍御史,言:聚财养兵,皆出民力,善 理财者,宜固邦本。请罢榷福建盐,精择三司使副,以 常平茶盐合为一官,令计经常,量入为出,先务省节, 次及经理。”诏户部讲究。

    《张运传》运为大理少卿,请正两浙盐法以宽私鬻之 禁。

    《文献通考》:绍兴六年,赵鼎奏久不变法,建康日纳盐 钱甚盛。上曰:“法既可信,自然悠久。”

    《宋史颜师鲁传》:师鲁除江东提举,寻改使浙西。盐课 岁百巨万,本钱久不给,亭灶私鬻,禁不可止,刑辟日 繁。师鲁撙帑缗尽偿宿负,戒官吏毋侵移,比旁路课 独最。上谓执政曰:“儒生能办事如此。”予职直秘阁。 《叶衡传》:衡进士第,调福州宁德簿,摄尉,以获盐寇改 秩知临安府,后除户部侍郎。时盐课大亏,衡奏:“年来 课入不增,私贩害之也。宜自煮盐之地为之制,司火 之起伏,稽灶之多寡,亭户本钱以时给之,盐之委积 以时收之,择廉能吏察之,私贩自绝矣。”仍命措置官 三人,淮南于通州,浙东于明州,浙西于秀州。

    《宗室传》:不𢙯知开州。郡有盐井,旧长吏必遣所亲监 之,私其利。不𢙯罢遣,盐利倍入,郡计用饶,以羡馀代 民输夏秋两税及天申节银绢。在开二年,民绝斗争, 夜户不闭。诸司交荐,以比古循吏。转夔州转运判官, 开人数千,遮城门,不得行。至夔,民病上供银。时部使 者以亲故摄大宁盐场,专其利,不意斥去,而盐获羡 馀,乃出钱市羡盐数十万斤,易米得三万馀斛,运抵 湖北,市银以归,代诸郡纳上供银。

    《李椿传》:“椿为吏部郎官,论广西盐法,孝宗是其说,遂 改法焉。”

    《陈俊卿传》:“俊卿参知政事,减福建钞盐,罢江西和籴、 广西折米盐钱。后以观文殿大学士帅福州,陈岘建 议改行钞盐法。俊卿移书宰执,极言福建盐法与淮、 浙异,遂不果行。”

    《葛泌传》:泌除著作郎兼学士院权直,除正言。论征榷 岁增之害,如“辇下都税务绍兴间所趁茶盐,岁以一 千三百万缗为额,乾道六年后,增至二千四百万缗。 成都府一务,初额四万八千缗,今至四十馀万缗,民 力重困。愿明诏有司,茶盐酒税比原额已增至一倍 者,毋更立新额,官吏不增赏,庶少苏疲甿。”上特召。累 迁给事中。广西议更盐法,泌言:“钞法之行,漕臣尝绐 群商,没入其赀。楮币行之二广,民必疑虑,且有后悔。” 除刑部尚书。

    《刘珙传》:“珙参知政事,奏除福建钞盐岁额二万万,罢 江西和籴及广西折米盐钱。”

    《癸辛杂识》:杨大芳尝为明州高亭盐场。场在海中,或 天时晴霁,时见如匹练横天,其色淡白,则晴雨中分, 土人名之曰“短蓬”,亦蜃气之类也。

    《宋史范成大传》:成大知静江府,广西窘匮,专藉盐利, 漕臣尽取之,于是属邑有增价抑配之弊。诏复行钞 盐,漕司拘钞钱均给所部,而钱不时至。成大入境曰: “利害有大于此乎?”奏疏谓能裁抑漕司强取之数,以 宽郡县,则科抑可禁。上从之。数年,广州盐商上书乞 复令客贩,宰相可其说,成大出银钱助之,人多以为 非。下有司议。卒不易成《大说》。

    《外戚传》:“郑兴裔领高州刺史,建、剑、汀、邵盐䇲屡更,漕 臣请易纲运为钞法,兴裔极言其不可。”

    《宦者传》:“甘昪,内侍省押班泽之子。泽之死,昪累迁亦 至押班,临安尹。胡与可为小官时,丐贷于临安富民 马氏,不如欲,衔之。至是,马以鬻官盐逾格系狱,与可 讽有司以私盐论,御史陈升卿决狱平反之。昪之子 妇,与可女也,乃阴为与可地,谮升卿于帝前,谓为豪 民马请事,所得至万缗。上疑,遂论罪,马流严州,升卿” 由是罢去《文公政训》:杨通老相见,论广西盐曰:“其法不密,如立 定格,六斤不得过百钱。不知去海远处,搬担所费重。 此乃许子之道,但当任其所之,随其所向,则其价自 平。天下之事所以可权衡者,正谓轻重不同。乃今一 定其价,安得不敝?”

    《宋史宗室传》:“师𢍰知秀州,改淮南运判。时郡铁钱不 行,盐商弗至,师𢍰请发度牒,出仓粟以收铁钱,盐利 遂通。”

    《沈作宾传》:“作宾知台州,访民疾苦,弛盐禁。”

    《宗室传》:“彦橚为广西提刑,诸郡鬻官盐取息之六以 奉漕司,后增至八分,彦橚复其旧以苏民力,朝廷从 之。”

    《辛弃疾传》弃疾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宁宗召见 言盐法,加宝谟阁待制。

    《汪纲传》:“纲提举淮东常平。淮东煮盐之利,本居天下 半,岁久弊滋,盐本日侵,帑储空竭,负两总司五十馀 万,亭户二十八万,借拨于朝廷五十万。又会饷所复 盐钞旧制,弗许商人预供贴钞钱,盐司坐是窘不能 支。纲抉擿隐伏,凡虚额无实,诡为出内,飞走移易,事 制曲防,课乃更羡。既尽偿所负,又赢金三十万缗,为 ‘桩办库’”,以备盐本之阙。添置新灶五十所,诸场悉视 乾道,旧额三百九十万石,通二千三百万缗。

    《高定子传》:定子知夹江县,制置使郑损强愎自用,欲 增总领所盐课,取旧贷军费。定子辨其颠末,损乃释 然曰:“二司相关处,公每明白洞达,言之使人爽然自 失。”寻差知长宁军。长宁地接夷獠,公家百需皆仰淯 井盐利,来者往往因以自封殖,制置司又榷入其半, 定子至,争于制置使,得蠲重赋。

    《赵希錧传》:“希錧主管夔州路转运司帐司,疏大宁盐 井利病,使者上诸朝,民便之。改知玉山县。未行,召对, 希錧论大宁盐井本末,宁宗嘉纳之。”

    《柴中行传》:“中行为西京转运使,官取盐钞,赢过重,课 日增,入中日寡,钞日壅。中行揭示通衢,一钱不增,商 贾大集。”

    《袁甫传》:“甫以直徽猷阁知建宁府,兼福建转运判官。 闽盐隶漕司,例运两纲供费,后增至十有二,吏卒并 缘为奸,且抑州县变卖,公私苦之,甫奏复旧例。” 《范应铃传》:应铃为军器监兼尚书左郎官。属盐法屡 变,商贾之赢,上夺于朝廷之自鬻,下夺于都郡之拘 留,九江、豫章扼其襟喉,江右贫民终岁食淡,商与民 俱困矣。应铃力陈四害,愿用祖宗入粟易盐之法。授 直宝谟阁、湖南转运判官。

    《王居安传》:居安以敷文阁待制知福州,升龙图阁直 学士,转大中大夫,提举崇福宫。将行,盐寇起宁化,居 安以书谕汀守曰:“土瘠民贫,业于盐,可尽禁耶?且彼 执三首恶以自赎,宜治此三人,他可勿治。”

    《郑清之传》:“清之拜太傅右丞相兼枢密使。诸路亏盐, 执其事者破家以偿。清之核其犯,科者追理,挂误者 悉蠲之,全活甚众。”

    《孙子秀传》:“子秀通判庆元府,主管浙东盐事。先是,诸 场盐百袋附五袋,名五釐盐。未几,提举官以为正数, 民困甚,子秀奏蠲之。开庆元年,为浙西提举常平。先 浙,丁大全以私人为之,尽夺亭民盐本钱,充献羡之 数,不足则估籍虚摊,一路骚动,亭民多流亡。子秀还 前政盐本钱五千馀万贯。”

    《冷应澂传》:“应澂知德庆府,奏罢抑配盐法,及乞用楮 券折银纲等五事,以纾民力。”

    《李庭芝传》:“庭芝主管两淮制置司事。初至扬时,扬新 遭火,庐舍尽毁,州赖盐为利。而亭户多亡去,公私萧 然。庭芝悉贷民负逋假钱使为屋,屋成又免其假钱。 凡一岁,官民居皆具。凿河四十里,入金沙馀庆场,以 省车运,兼浚他运河,放亭户负盐二百馀万。亭民无 车运之劳,又得免所负逃者皆来归,盐利大兴。” 《洪天锡传》:“天锡知潭州,改漳州,皆力辞。又改福建安 抚使,力辞不许。亭户买盐至破家陨身者,天锡首罢 之,民作佛事以报。”

    《李芾传》:“芾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时元右丞阿里海 牙既下江陵,分军戍常德,遏诸蛮,而以大兵入潭。芾 慷慨登陴,与诸将分地而守。城中苦食无盐,芾取库 中积盐,席焚,取盐给之。”

    《谿山馀话》:尝记宋时漕运,自荆湖南北米至真、扬交 卸,舟人皆市私盐以归,每得厚利。故舟人以船为家, 一有损漏,旋即补葺,久而不坏,运道亦通。

    《金史乌古论庆寿传》:“庆寿为拱卫直都指挥使,上书 云:‘汝州襄城县去汝州远,于许州两舍,请割隶许州 便’。”尚书省议,“汝州南有鸦路,旧屯四千,其三千在襄 城,今割襄隶许州,道里近便,仍食用解盐,其屯军三 千,依旧汝州总押。”从之。

    《循吏传》:赵重福为沧州盐副使,岁饥,民煮卤为盐,卖 以给食,盐官往往杖杀之。重福曰:“宁使课殿,不忍杀 人。”岁满课殿,当降,尚书右丞完颜匡三司使按出,虎知其事,乃以岁荒薄其罚。

    《忠义传》:“从坦,宗室子,充宣差都提控,安抚山西军民, 应援中都。上书曰:‘绛、解二州仅能城守,村落之民皆 尝被兵,重以连岁不登,人多艰食,皆恃盐布易米。今 大阳等渡乃不许粟麦过河,愿罢其禁官税十三,则 公私皆济矣’。”又曰:“绛、解河中必争之地,惟令宝昌军 节度使从宜规画盐地之利,以实二州,则民受其利, 兵可以强矣。”又曰:“平陆产银铁,若以盐易米,募工链 冶,可以广财用,备戎器,小民佣力为食,可以息盗。” 《哀宗纪》:正大七年秋,赐陕西死事之孤盐引及绢,仍 量材任使。

    《元史史天倪传》:“天倪子楫,为真定兵马都总管。时朝 廷或请运盐,按籍计口给民以食。楫争其不可,曰,盐 铁从民贸易,何可若差税例配之。”议遂寝。

    《月乃合传》:“月乃合赞卜只儿断事官事,以燕故城为 治所。岁己未,世祖以亲王南征,从行至汴,令专馈饷 运济南盐百万斤,以给公私之费。所过州郡,汴、蔡、汝、 颍之间,商农安业,军政修举,月乃合与有力焉。” 《崔斌传》:“斌除同佥枢密院事,议户部,给滨、棣、青、沧盐 券,付行省,募民以米贸之,仍增价和籴,远近输贩者 辐辏”,馈饷不劳而集。

    《赵炳传》:“炳为京兆路总管,兼府尹,有旨以解州盐赋 给王府经费,岁久积逋二十馀万缗,有司追理,仅获 三之一,民已不堪。炳密启王曰:十年之逋,责偿一日, 其孰能堪。与其裒敛病民,孰若惠泽加于民乎。王善 其言,遽命免征。”

    《沙全传》:全以功授华亭军民达鲁花赤。时民心未定, 有未附盐徒,聚众数万,掠华亭。全击破之,籍其名得 六千人,请于行省,遣屯田于淮之芍陂。行省以邑人 新附,时有叛侧,委万户忽都忽等体察,欲屠其城。全 言盐卒多非其土人,若屠之,枉死者众,以死保其不 叛。遂止。赐金符,加武略将军,兼领盐场,职如旧。 《赵孟𫖯传》:“孟𫖯同知济南路总管府事,时总管阙,孟 𫖯独署府事。有元掀儿者,役于盐场,不胜艰苦,因逃 去,其父求得他人尸,遂诬告同役者杀掀儿。既诬服, 孟𫖯疑其冤,留弗决。逾月,掀儿归,郡中称为神明。” 《马绍传》:“绍擢拜参知政事,时议增盐课,绍独力争山 东课不可增,事遂寝。”

    《谢让传》:“让为河间等路都转运盐司经历。先是,灶户 在军籍者,悉除其名,以丁多寡为额输盐。其后多顾 旧户,代为煮盐,而顾钱甚薄。让言:军户既落籍为民, 当与旧灶户均役。既令代役,岂宜复薄其佣,使重困 乎?自今顾人必厚与直。乃听。”先是,逃亡户率令见户 包纳其盐,由是豪强者以计免,而贫弱愈困。让令验 物力多寡,比次甲乙以均之。擢南台御史,后迁河南 行省左右司郎中。时江淮屯戍军二十馀万,亲王分 镇扬州,皆以两淮民税给之,不足则漕于湖广、江西。 是岁会计,两淮仅少三十万石,让请以淮盐三十万 引鬻之,收其价钞以给军食,不劳远运,公私便之。 《敬俨传》:“俨擢江南诸道行御史台治书”侍御史。先是, 俨以议立尚书省,忤宰臣意,迩两淮盐法久滞,乃左 迁俨为转运使,欲以陷之。比至,首劾场官之贪污者。 法既大行,课复增羡,至二十五万引。河南行省参政 来会盐䇲,将以羡数为岁入常额,俨以亭户凋弊已 甚,以羡为额,民力将殚病,人以为己,非宰臣事,事遂 止。

    《刘正传》:正拜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时议经理河南 淮浙、江西民田,增茶盐课额,正极言不可,弗从。 《张思明传》:思明再授两浙盐运使,岁课充赢,僚属请 上增数,思明曰:“赢缩不常,万一以增为额,是我希一 己之荣,遗百世之害。”

    《曹伯启传》:“伯启为司农丞,奉旨至江浙议盐法,罢检 校官,置六仓于浙东西,设运盐官,输运有期,出纳有 次,船户、仓吏盗卖漏失者有罚,归报,著为令。”

    《张升传》:“升除绍兴路总管。初,大德、至大间,越大饥且 疫,厉民死者殆半,赋税盐课责里胥代纳,吏并缘为 奸,害富家。升为证于簿籍,白行省蠲之。”

    《乐郊私语》:延祐间,程文宪条言:“江南茶盐等税,近来 节次增添,比初时十倍,今又逐季增添,正缘管课程 官虚添课额,以谄上司,其实利则归己,虚额则张挂 欠籍。”

    《元史王克敬传》:克敬为绍兴路总管,郡中计口受盐, 民困于诛求,乃上言乞减盐五千引。运司弗从,因叹 曰:“使我为运使,当令越民少苏矣。”擢江西道廉访司 副使,转两浙盐运司使,首减绍兴民食盐五千引。温 州逮犯私盐者,以一妇人至,怒曰:“‘岂有逮妇人千百 里外与吏卒杂处者,污教甚矣。自今毋得逮妇人’。建 议著为令。”

    《赵师鲁传》:“师鲁为河间路转运盐使,除害兴利,法度 修饬,绝巡察之奸,省州县厨传赠遗之费,灶户商人 无不便之,岁课遂大增《铁木儿塔识传》:“铁木儿塔识拜中书右丞,升平章政 事。两浙闽盐额累增而课愈亏,江浙行省请减额,铁 木儿塔识奏岁减十三万引。”

    《苏天爵传》:“天爵为两浙都转运使,时盐法弊甚,天爵 拯治有方,所办课为钞八十万锭,及期而足。”

    《成遵传》:“遵为大都河间等处都转运盐司。初,汝汴二 郡多富商,运司赖之。是时汝宁盗起,侵汴境,朝廷调 兵往讨,括船运粮,以故舟楫不通,商贩遂绝。遵随事 处宜,国课皆集。”

    《逯鲁曾传》:“鲁曾为礼部郎中。至正十二年,丞相脱脱 讨徐州贼,以官军不习水土,募濒海盐丁为军,乃超 迁鲁曾资善大夫、淮南宣慰使,领征讨事,遣其募盐 丁五千人从征。徐州平,继使领所部军讨淮东。” 《贺仁杰传》:“仁杰居中事上,知无不言,言无不听,多所 裨益。帝欲选民间童女充后宫,及有司买物,多非其 土产,‘山后盐禁久为民害,皆奏罢之,民为之立祠’。” 《乌古孙良桢传》:“良桢自左曹登政府,多所建白。罢福 建、山东食盐税,民皆德之。”

    《贡师泰传》:“江浙行省丞相达识帖睦迩以便宜授师 泰两浙都转运盐使。至则剔其积蠹,通其利源,大课 以集,国用资之。”

    《乐郊私语》:“州濒海,盐为国利,然亡命得以私贩擅之。 每操兵飞棹,往来贾贩,虽吏兵莫之敢撄。至正丁酉, 泺城范廉卿以荫补芦沥巡检。其为人恂恂儒者,顾 长骑射,无论鸟兽,不及飞窜。虽海涂上跳鱼子蟹之 细,捷射之百不失一。夜每悬火竿上,去竿三百步,从 暗中射火,无不灭也。于是亡命心惧,毋敢于州北私” 贩。境内为之肃然。先是本路推官陈春以平反盐狱 数百人见称,至是本路大僚曰:“使官人人如范,何必 陈司理平反也。”

    《元史陈思济传》:“思济同知浙东道宣慰司事,时两淮 盐课不敷,授两淮都转运使。奸弊尽革,商贾通行,岁 课以足。”

    《浙江通志》:“庞安,洪武中嘉兴通判。是时盐政殊严,安 获盐徒,械送京师,而以盐赏捕获者。户部以安违例 取罪状,安上书曰:‘律者万世之常,例者一时之旨。今 欲准例而行,则与给赏捕之律相违,而使陛下失大 信于天下也’。上是其言,诏如律。”

    《明良记》:高帝既制官员月俸,仍有食盐。其关支之时, 驼负者辄委弃于地。帝偶见之,问之,乃刑部人也。帝 曰:“此无他,以多厌弃耳。”命刑部食盐递减十斤。 《云南通志》:王善,宣德中任参议,永宁盐井土蛮争地, 仇杀,善为剖折,俱帖服。

    《八闽通志》:“黄敏,兴化府经历。廉正自持,吏不忍欺。尝 督造户口食盐,用验丁论税,立法有方。”

    《广西通志》:“叶盛以佥都御史巡抚两广,尝疏请许盐 商多寡入米饷边而后出境,公私利焉。”

    《浙江通志》:“彭韶为佥都御史,巡视浙江。时计臣言盐 法沮坏,命兼清理釐奸,革弊,恤灶通商,绘煮海贫人 晒淋煎负之苦节,为人图以献,因获蠲逋负,贫灶始 苏。”

    《江南通志》:“高明官佥都御史,扬州盐寇大作,奉敕往 捕,并理盐法。明送巨舰率兵剿贼。有中官鬻私盐,籍 盐入官,劾之,陈利害十馀事,俱报允。”

    《山西通志》:“姜实擢监察御史,巡盐河东。值岁饥,捞盐 数百万引抵入田租。”

    《浙江通志》:“何良辅任处州推官,兼理盐务,无所屈。病 笃,商人赆以百金,时不能言,强起书于纸曰:‘不可不 可’!竟却之,寻卒。”

    《陕西通志》:“马相任管粮通判,筑环县城郭,凿盐池,井 得甘泉,一方仰赖之。”

    李东阳《盐法对录》:弘治十八年四月十七日,上召至 暖阁,臣健等因奏曰:“今国帑不充,府县无蓄,边储空 乏,行价不偿正,公私俱竭之时。铸钱一事,最为紧要。 其馀若屯田、茶马,皆理财之事,不可不讲也。”臣东阳 因奏曰:“盐法尢重,今已坏尽,各边开中,徒有其名,商 人无利,皆不肯上纳矣。”上问商人何故不肯上纳,臣 健等因极论奏讨之弊。上曰:“奏讨亦只是几家?”臣东 阳奏曰:“奏讨之中有夹带,奏一分则夹带十分。商人 无利,正坐此等弊耳。”上曰:“夹带之弊,亦诚有之。”臣健 等又言:“王府奏讨,亦坏盐法,每府禄米,自有万石。又 奏讨庄田税课,朝廷每念亲亲,辄从所请。常额有限, 不可不节。”上曰:“王府所奏,近多不与。”皆对曰:“诚如圣 谕。但乞今后更不轻与,则不敢奏矣。”臣健因奏曰:“臣 闻国初茶马法初行,有欧阳驸马者,贩私茶数百斤。 太祖皇帝曰:‘我才行一法,乃首坏之’。遂寘极典,高皇 后亦不敢劝。此等故事,人皆不敢言。”上曰:“非不敢言, 乃不肯言耳。”因言盐法须整理。臣迁等赞曰:“请下户 部查议。”上曰:“然。”明日降旨云:“祖宗设立盐法,以济紧 急边储,系国家要务。近来废弛殆尽,商贾不行。各边 开中虽多,全无实用。户部通查旧制及今各项弊端明白计议,停当来说。”于是中外称庆,知上意励精思 治如此。

    《陕西通志》:“朱裳,沙河人,进士。以巡盐山西。钱宁差官 市盐,拒不与。有伟人奏讨盐引,司空石某曰:‘尔徒往 无益,朱御史定不允也’。”

    《闽书》:张拱辰,正德十二年进士,户部郎,监太仓。成化 以来,盐法改折,先所给行有数世候支者。黠商潜贿 计漕,通于内阁中贵人,祈四朝盐引偕发。拱辰抗言: “四朝偕发则成私盐,且拥不行。盐拥不行则利人微, 商人不怀失信,商人亏折国赋,非细故也。”拱辰一日 去位,则惟诸公,众不能夺。

    娄志德守杭州,转福建盐运使,以廉谨著称。先是,商 人领引下场支盐,船无定式,引无定数,夹带馀盐,数 难稽核。志德议溪船长阔,限以定式,约装子母盐五 百馀引,海船三之,革去打包,置铁索四条,以为掣挚。 又建议设黄崎镇,分司东路,官盐始通。

    《山西通志》:“李祯,嘉靖间巡盐时,边饷火急,赤地千里。 祯体仁行恕,正盐籍,遏私贩,督捞采,辨功罪,遍谕所 司,缓刑薄赋。”

    《闽书》:“姜恩历福建运使。省城官盐不通,私贩盛行,至 乘机为盗。恩议开南港,报商行盐,化贩徒为水客,反 私盐为官盐。累迁本省左布政使。”

    汪宗元为福建参政,寻转右布政使。檄汀、建诸盐商, 使画疆而粥。又檄南台、洪塘,去其互税,盐利以兴,商 不告病。

    《山西通志》:“周滋,嘉靖间巡盐御史,时池不生盐已十 载馀。滋为潴水以养其源,浚流以润其涸,获盐十倍 于昔。”

    王诤,嘉靖间巡盐,抗直不阿,有古大臣风,以《冰蘖》名 堂,盖自砥也。值大旱,祷雨祈盐,引躬切责,甘雨大霈, 盐花盛生。

    《闽书》:“林烈为福建盐运同知,分司水口,革常例,祛积 蠹,严阑出,商至如归,盐政大举。”

    《河南通志》:“苗朝阳任杞县邑中旧食河东盐,贩者杂 硝磏,不堪用。民始窃贩海盐以营厚利,公行劫夺,禁 止为艰,深以为患。后擢礼科,条罢河东而行海盐,至 今赖之。”

    《山西通志》:“王世能,万历间盐运使,慈祥笃实,时催科 之苦,不胜其扰。世能为使,不差衙役,亲督捞采,国足 商利。”

    林祖述万历间巡盐,慈祥笃实,恤商裕国,请减盐课, 捞采以时,缉捕有法,公论多之。

    《闽书》:高从礼以刑部郎历福建按察副使,主屯盐。寻 以藩参治闽粟,遂擢宪使,治兵漳南。奸人妄奏,言福 建盐使司多滞引,鬻之,得十五万金,乘传麏来,商灶 忧扰。从礼时主盐法,挺身疾办,为输锾四千有奇而 止。

    《浙江通志》:“叶永盛,万历中按视南浙盐务。先是三殿 灾,度支告匮,谋者纷出,言浙盐如丘山,树繁如林,可 得饷三十万。中贵倚势要胁,永盛力持之,减至三万, 且疏言者罔上罪。神宗察其直谏,能恤商爱民,报可, 人心获安。”

    《山西通志》:“蒋春芳万历间巡盐,酌立鹾规,可垂久远。 汪以时万历间巡盐,刻意节俭,一以锄强字弱为主, 馀盐馀银,屡疏执奏为民请命省公用银,籴谷三千 八百馀石,为赈饥民盐丁之用。”

    《陕西通志》:“王敬,凤翔知县,与知府沈自彰同心任事。 时凤民以户口征盐课,敬曰:民非商,奈何输课?贷公 帑若干,委役贸盐官代民课。立法详密,除母钱归帑 外,馀子钱为地方行作。每岁终有馀盐,则以馈绅衿, 官无私焉。及敬升任去,盐本折阅,课仍累之丁口。” 《河南通志》:“潘曾纮任新蔡县,能烛积弊,虽吏阴谋,一 见”即决。蔡邑小而盐法难理,限引五千有奇,莅此土 者,官民坐困。纮申请再四,准以户口减去十之三。 《浙江通志》:“方大镇,浙江巡盐御史。鹾法自常股存积 改为馀盐,商灶交困。大镇一意宽恤,四季掣放,以疏 商引。馀盐充课而盐价不贵,均分涂田,以息民争。宽 私盐之禁,止小票之行商通国裕鹾政大”理。

    《山西通志》:“刘大受天启间巡盐,酌量预报,裁省添搭, 蠲不赀之脚价、柴价,免盐丁之盐银、草银,删滩地之 芦价,清护池之侵地,取回苦池租银,作饷募兵。” 《广西通志》:“吴辂以进士司理桂林,时,衡永宝食粤盐, 为奸商侵渔,委公行部,悉廉得之,饷赖以足

    盐法部杂录

    《尸子》:“南海之辇,北海之盐。”

    《吕氏春秋·本味篇》:“伊尹曰:‘和之美者,大夏之盐’。”《广韵》 注:“古者宿沙初作,煮海为盐。”

    《史记·天官书》:“匏瓜有青黑星守之,鱼盐贵。”

    《货殖传》:“山东多鱼盐。”陈在楚、夏之交,通鱼盐之货, 其民多贾。夫天下物所鲜所多,人民谣俗,“山东食 海盐,山西食盐卤,领南沙北固往往出盐”,大体如此 矣。

    《汉书地里志》:“幽州,其利鱼盐。”河东土地平易,有盐 铁之饶。上谷至辽东,地广民希,有鱼盐枣栗之饶。 《越绝书外传》:“朱馀者,越盐官也。越人谓盐曰馀。” 《盐铁论》:古者豪强大家得煮海为盐,民皆依为奸之 业也。

    《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冉駹夷,其地有咸土,煮以为 盐,麡羊牛马食之皆肥。”

    《西羌传》:“滇良有西海鱼盐之利。”

    《晋书肃慎氏传》:“肃慎氏土无盐铁,烧木作灰,灌取汁 而食之。”

    晋令:“凡民不得私煮盐,犯者四岁刑,主吏二岁刑。” 《魏书勿吉国传》,“勿吉国水汽咸凝,盐生树上,亦有盐 池。”

    《焉耆国传》:“焉耆南去海十馀里,有鱼盐蒲苇之饶。” 杨佺期《洛阳记》:“河东盐池,长七十里,广七里。水汽紫 色,有别御盐,四面刻如印齿,文章字妙不可述。” 《水经注》。涑水又西南迳监。疑作盐县故城,城南有盐池, 水承之。盐水出东南薄山,西北流迳巫咸山北。《地理 志》曰:“山在安邑县东。”《海外西经》曰:“巫咸在女丑北,右 手操青蛇,左手操赤蛇。在登葆山,群巫所从上下也。” 《大荒西经》云:“大荒之中有灵山巫咸。巫即,巫昐、巫彭、 巫姑、巫贞、巫孔、巫抵、巫谢、巫罗。”今山海经贞作真又有巫礼“十巫 从此升降,百药爰在。”郭景纯曰:“言群巫上下灵山采 药往来也。盖神巫之所游,故山得其名矣。”谷曰:疑作口 岭上有巫咸祠。其水又迳安邑故城南,又西流注于 盐池。《地理志》曰:“盐池在安邑西南,许慎谓之盐盬。长 五十一里,广六里,周一百一十四里。”从盐古声。今许慎说 文解盐字云盐盐池也在河东袤五十一里广七里周百十六里从盐省古声吕宿曰:“沈沙 煮海谓之盐,河东盐池谓之解盐,今池水东西七十 里,南北十七里,紫色澄渟,浑而不流,水出石盐,自然 印成,朝取夕复,终无减损。唯水暴雨澍,甘潦奔泆,则 盐池用耗,故公私共堨水径,防其淫滥,故谓之盐水, 亦为堨水也。故《山海经》谓之盐贩之泽也。泽南面层 山,天岩云秀池。”一作地谷泉深,左右壁立,间不容轨,谓 之石门。路出其中,名之曰“径。”南通上阳,北塈盐池,西 又有一池,谓之女盐泽,东西二十五里,南北二十里, 在猗氏故城南。《春秋·成公六年》,晋谋公故绛大夫曰 郇、瑕,地沃饶,近盐。左传作沃饶而近盬服虔曰:“土平有溉曰沃, 盐盬也,土人乡俗引水裂。”疑衍沃麻分灌川野,畦水耗 竭,土自成盐,即所谓盐鹾也。而味苦,号曰盐田。盐盬 之名,始资是矣。本司盐都尉治,领兵一千馀人守之。 周穆王、汉章帝并幸安邑而观盐池,故社预曰:“猗氏 有盐池。”后罢尉司,分猗氏、安邑置县以守之。

    《隋书东夷传》:“靺鞨水汽咸,生盐于木皮之上。”

    《流求》以木槽中暴海水为盐。

    《西域传》:“高昌出赤盐如朱,白盐如玉。”

    女国在葱岭之南,尤多盐,恒将盐向天竺兴贩,其利 数倍。

    《唐书东夷传》:“流鬼去京师万五千里,三面皆阻海,多 沮泽,有鱼盐之利。”

    《西域传》:“骨咄有四大盐山,山出乌盐。”

    《南蛮传》:“南诏览睑,井产盐,最鲜白,惟王得食,取足辄 灭灶。昆明城诸井皆产盐,不征,群蛮食之。 诃陵国最富,有穴自涌盐。”

    《续博物志》:“蛮法,煮盐成团为颗,质则以颗计之。” 《茶经》:“白盐出河东。”

    《岭表录异》:“野煮盐,广南煮海,其无限商人纳榷,计价 极微。数内有恩州场、石桥场,俯迎沧溟,去府最远。商 人于所司给一百石石,榷课支销,止货三五千。及往 本场,盐并官给,无官给遣者。商人但将力收聚咸池 沙,掘地为坑,坑口稀布竹木,铺篷簟于其上,堆沙,潮 来投沙,咸卤淋在坑内伺候潮退以火炬照之,气冲” 火灭,则取卤汁,用竹盘煎之,顷刻而就。竹盘者,以篾 细织竹镬表里,以牡砺灰泥之,自收。海水煎盐,谓之 “野盐”,言易得如此也。

    《邻几杂志》:解池盐税课愈多而不精。耆老云:“每风雨 起,盐结须以扒翻转,令风吹则坚实。今任其自熟,其 畦下者卒虚软。”吴左丞春卿云:“初任临安,曰捕到盐, 令铺户验之。外界官盐则刑轻,私盐则刑重,患为铺 户所欺,于庭下各取数纸裹之,外用帖子题记置案 上,分铺户作两番去帖隔验之,然后绝欺弊。”始蕲其

    验法,细诘之,乃肯道云:“煮盐用莲子为候,十莲者,官
    考证
    盐也。五莲以下卤水漓为私盐也。私盐色红白,烧焰

    灰染其色,以效官盐。”于是嗅以辨之,自是不用铺户, 自能辨矣。

    《梦溪笔谈》:“陵州盐井深五百馀尺,皆石也。上下甚宽 广,独中间稍狭,谓之杖鼓腰。旧自井底用柏木为干, 上出井口,自木干垂绠而下,方能至水,井侧设大车 绞之。岁久井干摧败,屡欲新之,而井中阴气袭人,入 者辄死,无缘措手。唯候有雨入井,则阴气随雨而下, 稍可施工,雨晴复止。后有人以一木盘满中贮水,盘” 底为小窍,酾水一如雨点,设于井上,谓之“雨盘”,令水 下终日不绝,如此数月,井干为之一新,而陵井之利 复旧。

    解州,盐泽方一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 未尝溢,大旱未尝涸,卤色正赤,在版泉之下,俚俗谓 之“蚩尤血。”唯中间有一泉,乃是甘泉。得此水然后可 以聚人。其北有尧梢水,一谓之巫咸河。大卤之水,不 得甘泉和之,不能成盐,唯巫咸水入则盐不复结,故 人谓之无咸河,为盐泽之患。筑大堤以防之,甚于备 寇盗。原其理。盖巫咸乃浊水。入卤中。则淤殿卤脉。盐 遂不成。非有他异也。

    盐之品至多,《前史》所载,夷狄间自有十馀种,中国所 出亦不减数十种,今公私通行者四种:一者末盐,海 盐也,河北、京东、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北、福建、 广南东西十一路食之。其次颗盐,解州盐,泽及晋、绛、 潞、泽所出,京畿、南京、京西、陕西、河东、褒剑等处食之。 又次井盐,凿井取之,益、梓、利、夔四路食之。又次崖盐, 生于土、崖之间,阶、成、凤等州食之。唯陕西路颗盐有 定课,岁为钱二百三十万缗,自馀盈虚不常,大约岁 入二千馀万缗,唯末盐岁自抄三百万,供河北边籴, 其地皆给本处经费而已。缘边籴买仰给于度支者, 河北则末盐,河东、陕西则颗盐及蜀茶为多。运盐之 法,凡行百里,陆运斤四钱,船运斤一钱,以此为率。 闻见近录江西旧漕盐至州有馀悉输于官。漕舟沿 江货所附私盐既尽,遂盗官物,盐尽凿舟沉之,声言 风水,每岁抛失十三四,而盗取监临私货抵法,枕藉 于市。蔡子正为江西宪,建言“盐至江西有出剩者,乞 据其数给江西价之半。”朝廷从之。今数十年,官物既 鲜盗窃,而舟获完归,刑法为减,百世之利也。中间浮 浅之人,或再减其直,其弊如初。张颉为江西宪也,神 宗戒其谨守蔡挺之法,于今赖焉。

    《东坡志林》:“蜀去海远,取盐于井陵州,井最古,淯井富 顺盐亦久矣。惟卭州蒲江县井,乃祥符中民王鸾所 开,利入至厚。自庆历、皇祐以来,蜀始用筒,井用圜刃, 凿如碗大,深者数十丈,以巨竹去节,牝牡相衔为井, 以隔横入淡水,则咸泉自上。又以竹之差小者,出入 井中,为桶无底而窍其上,悬熟皮数寸,出入水中,气” 自呼吸而启闭之,一筒致水数斗。凡筒井皆用机械, 利之所在,人无不知。

    《西溪丛语》:元丰初,卢秉提点两浙刑狱,会朝廷议盐 法,秉谓:“自钱塘县杨村场上流接睦、歙等州,与越州 钱清场等,水势稍淡,以六分为额。杨村下接仁和县 汤村,为七分;盐官场为八分;并海而东,为越州馀姚 县石堰场、明州慈谿县鸣鹤场,皆九分。至岱山昌国, 又东南为温州双穟,南天富,北天富十分。著为定数。” 盖自岱山及二天富,皆取海水炼盐,所谓“熬波”也。自 鸣鹤西南及汤村,则刮碱以淋卤,以分计之,十得六 七。盐官汤村用铁盘,故盐色青白,而盐官盐色或少 黑,由晒灰故也。汤村及钱清场织竹为盘,涂以石灰, 故色少黄。竹势不及铁,则黄色为嫩,青白为上,色黑 多卤。或又有泥石,不宜久停。若石堰以东,虽用竹盘, 而盐色光白,以近海水咸故尔。后来法虽小变,公私 所便,大抵不易《卢法》。

    予监台州杜渎盐场日,以莲子试卤,择莲子重者用 之。卤浮三莲,四莲,味重五莲,尢重莲子,取其浮而直。 若二莲直,或一直一横,即味差薄。若卤更薄,即莲沈 于底,而煎盐不成。闽中之法,以鸡子、桃仁试之,卤味 重,则正浮在上,咸淡相半,则二物俱沈。与此相类。 鼠璞《西汉中食货志》:“猗顿用盬盐。”注:“盬,盐池也,于盬 造”盐,故盬音古。予观《采薇注》:“王事靡盬。盬,不坚固也。” 《颉羽注》:“盬,不攻致。”《周礼》“盐人共其苦盐。”杜子春读为 盬,谓盐盬直用不练治。以《诗》《礼》注观之,则盬为不攻 致及不练治;以《食货志》注观之,则盬乃盐池。二说似 异,然海盐练治后成,其为盐也难坏;池盐出水即成, 其为盐也易坏。其理一也。

    前辈谓欧阳公作《罢茶盐法,诏》言:“私藏盗贩,实繁有 徒,严刑重诛,情所不忍,是于江湖外数千里设陷阱 而陷吾民也。”每叹息以为真王言。是时虽未至设陷 阱以陷民,其弊必至于此。自崇宁初蔡京作茶盐钞, 初俾商人先输钱请钞,赴产盐郡授盐,已而变易对 数,买新钞带给旧钞之半,季年又变为循环法,未几 复令贴钞给盐,凡三输钱,始获一直之货,民无赀更钞已纳钱悉干没。商贾破荡,盗贩者多,追捕日繁,而 盗贼炽矣,皆老奸之误国也。后之议臣乃祖述其说, 对折带发,更易不常。近因易楮,令贴纳钱越次打发, 非唯商贾无可贴纳者多,钞盐贵则利贩行,不免严 追捕之令,利之所趋,何所顾藉?数十“为群,易至生变。 予尝询之亭丁,谓仓台给降本钱,以一万缗计之,使 司退三千缗为敖底盐钱,二千缗为官吏费,止有五 千缗,到场移借侵用之馀,散及亭户者无几,每斤必 双秤,所请本钱莫偿。澄卤买薪之费,非藉私鬻,破家 荡产,岂足供官,唯有逃窜而已。”盐贾盐丁,窘困如此, 不思救其本,而欲禁私贩,徒生事以激变耳。绍兴用 何溥请,禁科卖仓盐。高宗曰:“盐虽居民间常用之物, 科卖则为大害。朕在京东目击之,其后盗由此起。今 当严禁之。”大哉王言也。

    《清波杂志》:“熬波之利,特盛于淮东,海陵复居其最。绍 兴间,岁支盐三十馀万席,为钱六七百万缗,于以佐 国用,其利博矣。自增置真州一仓,遂稍损旧数。捍海 置堰,肇自李唐。国朝范文正公稍移其址,叠石外固。 厥后刓缺不常,随即补治。淳熙改元,复圮于潮汐。时 待制张公子正守郡,益加板筑,不计工费,唯取坚实。” 官赀不足,阴以私帑益之,迄今是赖。侍御史李粹处 全记其成。辉是年适在乡里,乃得其实盐席、钱缗之 数。

    《真腊风土记》:“醝物,国中无禁,自真蒲包涧滨海等处, 率皆烧”

    《研北杂志》:“天下盐课,岁以引计千二百五十六万四 千有奇,以钞计者,岁入之数七百六十万一千定” 《图书编》:“《长芦煎盐源委》,本司所辖二十四场,俱滨东 海,因地利而设也。所产之盐,最资国用,原其成育,则 有煎晒不同。如南有利民等八场,北有严镇等一十 二场,产盐出于煎煮而成。每灶十丁,伙置铁浅锅一 面,阔五尺,深垛在滩。二三四月,天道晴明,将淮土碱 土黑色者,用耙或锄铲浮在地晒干,刮土入池,以水 浸之,淋卤流入池内,陆续𦥝入浅锅内,发火烧煎,随 干随添盐,至满锅方止,约可得盐二十斗。每次为用 三日。若遇阴雨,则点散其盐不成。”然试卤之法,先以 石莲子投于卤中,如沈而下者则卤淡,浮而横侧者 则卤稍淡,煎之俱费草难成。必浮而立于卤面者,乃 可入锅煎之,不但省草盐,且易成煎盐。男妇贫窘,冲 冒风日,形容枯槁,劳可知矣。如海丰等场产盐,出自 海水滩晒而成。彼处有大口河一道,其源出于海,分 为五派,列于海丰、深州、海盈二场之间,河身通东南 而远去。先有福建一人来,传“此水可以晒盐”,令灶户 高淳等于河边挑修一池,隔为大中小三段,次第浇 水,于段内晒之,浃辰则水干盐结如冰。其后本场灶 户高登、高贯等,深州海盈场灶户姬彰等共五十六 家,见此法比刮土淋煎简便,各于沿河一带择方便 滩地亦挑修为池,照前晒盐。有古三五亩者,或十馀 亩者,多“至数十亩者,共古官地一十二顷八十亩,或 一亩作一池,或三四亩作一池,共立滩池四百二十 七处。所晒盐斤,或上纳丁盐入官,或卖与商人添包, 虽人力造作之工,实天地自然之利。但遇阴雨,其盐 不结,每年或收三五分,或收六七分不常。”

    长芦盐课,佐国经费久矣。长芦之所供,则以上给郊 庙百神之祭祀,帝后内府之膳羞,百官有司,凡饩于 公者岁遍焉。以及于辇毂之下万亿之兵民。下乃货 之于商,均之于畿内八郡,西暨河南之彰德、卫辉,北 通居庸,东尽辽阳数千里。其出给之广,与诸运司略 同。上供之必精,诸运司无有也。

    “山东盐民最为勤苦,亭户、锅户,迥与农殊,然土著守 业,反致逃亡浮寄,奸猾转生诡窜,生齿未必不繁,而 编户日见减削,何也?盖古无灶户,自魏迁邺后,于沧、 瀛、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煮盐。青州置灶五百四十六。 历唐乾元初,置盐院,游民业盐者为亭户,免其杂徭, 灶专有户始此。宋雍熙二年,置滨州场,岁煮盐二万 一千馀石。元丰三年,京东、南京、济、濮、曹、澶行解盐,馀 十有二州行海盐,置买盐场,尽灶所煮盐,官自卖之。 迄元皆有定额。国朝山东运司所隶一十九场,户凡 一万三千五百七十有一,丁凡四万五千二百二十 有六。迩来户凡三千九百零八,减旧额四之三。丁凡 三万八千七百三十有八,减旧额四之一。虽十年清 查,择有力者充总秤,即如有司里长”,盖常制云。 山东盐课,齐岁鬻盐得金万一千馀斤,魏岁收钱二 十万九千有奇。鹾课裕国,振古于兹。盖藩府之供,有 司之饩,商贾之货,行之州县,胥取是焉。故涉荡蓄薪, 登场刮泥,艰其力也;霖潦卤薄,旱暵土坟,系其时也。 斗盐三百,石盐二千,涌其价也。火伏必察,袋装必监, 密其禁也。盐民之课亦难言矣哉!山东额课,本司所 隶永利等一十九场盐课,每岁该办大引盐一十四 万五千六百一十四引六斤八两七钱三分六釐。内 除灶丁逃窜遗下灶地,俱系济、青、莱、登所属四十五州县所居民佃种,该征十引盐二万八千三百九十 引七十八斤有奇。正德七年奏准、每引折征民佃灶 地银一钱五分

    《海槎馀录》:“椰子树初栽时,用盐一二斗,先置根下,则 易发。”

    《太平清话》:《续汉书》:“天竺国产黑盐、黄盐。”《道书》“又有紫 盐。”今甘肃、宁夏有青、黄、红三种,生池中。

    书蕉海盐凡六路。池则陕西解州,解与安邑两池;井 则川陕四路。胡中出于木石,色青白、红、紫黑皆有。东 方曰斥,西方曰盐,河内曰咸。《王濞传》:“甜者曰饴。” 《春明梦馀录》:“天下盐课惟两淮为多,浙次之,长芦次 之。福建无巡差以行,无远地;河南场无运官以出,有 专所,广场兼之,故巡运俱无总计。天下设转运司者 六,提举司者七,岁办旧额一百一十七万六千五百 二十五引,每引五百五十斤,多五斤以下照例割没, 五斤之上,照夹带律问拟。”初制,每引纳银八分,粟二 斗五升。商人纳粟于边,受盐于场,无守支之苦。严禁 食禄之家不得牟商利。一切请乞悉绝之,私卖阻乱 者处死。灶丁以卤地草场,每引给工本钞“二贯五百 文,复其杂役。有馀盐官自出钞收之,下以资灶户,上 以揽利病。故盐法行,自正统中,有常股、存积之法,常 股七分以为常,而存积三分以待塞下之急,倍贾开 中,越次支放。又引价日增,索需日繁,而盐法大坏。且 易粟而为银,不之塞下而之盐司。于是塞地尽荒,边 储俱匮,而边事亦大坏。造”其议者,户部尚书叶淇;允 其请者,内阁徐溥也。

    盐道袁世振《纲法》云:“今查淮南红字簿中,纳过馀银 之数凡三十一单,该有二百六十馀万引,内除消乏 银者纳六十馀万引,其实数仅有二百万稍缩耳。本 道刳心极虑,为众商设为纲法,遵照盐院红字簿挨 资顺序例定一册,分为十纲,每纲扣定纳过馀银整 二十万引,以‘圣德超千古,皇风扇九围’十字编为册 号。每年以一纲行旧引,九纲行新引。行旧引者,止于 收旧引本息,而不令有新引拖累之苦;行新引者,止 于速新引超掣,而更不令有贴引套搭之害,两不相 涉,各得其利。如今丁巳年为第一‘圣’字纲,应行旧引 之年,止令行本纲二十万旧引,不令行新引一张,其 新引派于淮南者,凡四十八万六千五百九十六引, 却分派与九纲共行之。又加以挂掣附纲十馀万引, 每正纲算派新引五万一千二百引,附纲算派新引 二万五千六百引。是在向也以四十八万有零新引, 而责行于二千万旧引之商;今也以四十八万有零 新引,而散行于二百馀万超掣之商。其在佥点之中 者,既不苦于力量之”难支,其在佥点之外者,又不苦 于冷坐而难待。至明年戊午年,为第二“德”字纲,应行 旧引之年,亦止令行旧引,不行新引,却令第三“超”字 纲,以至第一“圣”字九纲及附纲,照窝数派行新引,己 未以后,俱照此行。从此以往,行至丙寅,凡九年,而旧 引尽净,即挂掣之引,是年亦尽,却令渐加新引,以补 淮北“暂停新引之数。”此十字纲册,自今刊定以后,即 留与众商,永永百年,据为窝本,每年照册上旧数派 行新引,其册上无名者,又谁得钻入而与之争骛哉? 此法至轻便,至明白,至公普,至饶益,利无不收,弊无 不除,不待行之数年,而即今盐法已一旦豁然大通 矣。若行于数年之后,不但岁额无停,可以渐为增加, 即运司库中亦从此大有馀积矣。昔人论行盐法,唯 刘宴知取予,谓“知所以取,民不怨;知所以予,民不乏 也。”今两淮数十年来,所以征商者,稍急之而怨讟丛 至,稍缓之而匮缺多虞,取予之谓何?

    《日知录》:松江李雯论“盐之产于场,犹五谷之生于地, 宜就场定额,一税之后,不问其所之,则国与民两利。” 又曰:“天下皆私盐,则天下皆官盐也。”此论凿凿可行。 丘仲深《大学衍义补》言复海运而引杜子美诗“云帆 转辽海,粳稻来东吴”为证。余于盐法亦引子美诗云: “蜀麻吴盐自古通。”又曰:“风烟渺吴蜀,舟楫通盐麻。”又 曰:“蜀麻久不来,吴盐拥荆门。”若如今日之法,各有行 盐地界,吴盐安得至蜀哉?人人诵杜诗而不知此故 事,所云“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者也。

    行盐地方有远近之不同,远于官而近于私,则民不 得不买私盐;既买私盐则兴贩之徒必兴,于是乎盗 贼多而刑狱滋矣。《宋史》言“江西之处州地连广南,而 福建之汀州亦与虔接。虔盐弗善,汀故不产盐,二州 民多盗贩广南盐以射利。每岁秋冬,田事才毕,恒数 十百为群,持甲兵旗鼓往来虔、汀、漳、潮、循、梅、惠、广八” 州之地,所至劫人谷帛,掠人妇女,与巡捕吏卒斗格, 或至杀伤,则起为盗。依阻险要,捕不能得,或赦其罪 招之。元末之张士诚,以盐徒而盗据吴会,其小小兴 贩,虽太平之世,未尝绝也。余少居昆山、常熟之间,为 两浙行盐地,而民间多贩淮盐,自通州渡江,其色青 黑,视官盐为善。及游大同,所食皆蕃盐,坚致精好,此 地利之便,非国法之所能禁也。明知其不能禁,而设为巡捕之格,课以私盐之获每季若干为一定之额, 此“掩耳盗钟”之政也。

    盐法部外编

    《后汉书南蛮巴郡传》:“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瞫 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锺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 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长, 俱事鬼神。乃共掷剑于石穴,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 氏子务相乃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约能浮 者当以为君,馀姓悉沈,唯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 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水有神女,谓廪君 曰:“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廪君不许,盐神莫 辄来取,宿旦即化为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 晦冥,积十馀日,廪君思其便,因射杀之,天乃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