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一百五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五十一卷
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一百五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一百五十一卷目录

     赋役部艺文四

      与王北厓郡守论均徭二首明唐顺之

      镇江丹徒县洲田碑记      前人

      与台省诸公论核丁      罗洪先

      麻城穆侯均赋颂序      王世贞

      延祥上区华氏役田记      前人

      岁赋出入疏         张居正

      役田碑记          宋仪望

      平赋役序          徐希明

      核田碑记          刘应峰

      差役疏           刘光济

      上巡抚胡执礼书       林景旸

      条鞭法记          孟化鲤

    食货典第一百五十一卷

    赋役部艺文四

    《与王北厓郡守论均徭》
    唐·顺之

    执事所病于均徭旧法之不可行者,其说大概有五: “大户之诡寄也,奸猾之那移也,花分也,贿买也,官户 之滥免也;大户之诡寄起于官户之滥免”,则此二弊 者,其实一弊也。夫滥免、诡寄之弊,谓某官例得免田 千亩,而自有田万亩,或自无田而受诡寄田万亩则 散万亩于十甲,而岁免千亩,实则万亩皆不当差也。 其说是矣。虽然,其以万亩而散之各甲,以岁岁幸免 千亩者,必非田甲皆是本官真名与皆注本官者也, 必将田甲诡为之名也。使其田甲皆是本官真名,而 不诡为之名,则一人而十甲,其为奸固易破矣。若必 是一甲为真名,而诸甲诡为之名,遇其真名与注官 之甲则免,其非真名与注官之甲不得免,即十年亦 止免一年耳,安得岁岁幸免也。不然,均徭册外,别置 一册,注每岁所尝蠲免之数。如某官例免田千亩,而 一甲内已免过七八百亩。纵或二甲三甲有田,许撞 足例免之数,数外则役。如此则虽甲甲免,岁岁免,亦 止得一甲一岁该免之数,又安得以千亩影免万亩 也?此法在一强察吏执之,虽真是官户之田,亦不得 觊额外滥免,况诡寄乎?至于移甲之弊,则执事所谓 只据黄册,或十段册足以革矣。而又病于黄册与十 段册之不可据者,则固以为与每岁推收之法相碍 也。夫每岁推收,宜于赋,不宜于役;十年定册,宜于役, 不宜于赋。役主户,赋主田。赋则随田流转,役则依户 拟注。是以赋法则既准之每岁旋造之征册,所以便 民之灌输;役法则宜准之十年并造之黄册,所以便 官之点差。即此两法,本不相绾,而执事又疑于据定 册编差,或有田既卖而差仍累者,则编差之际,其人 必且自言于官曰:“吾田已卖之某人,而某人宜顶吾 差。”于是官为之按其实,而以某人顶某人差,如是,则 是以虚名编差者,故卖主也;以实力顶差者,新买主 也。故卖主以虚名编差,可以无乱乎定差之籍,新买 主以实力顶差,可以无累乎鬻田之人。且夫役法,上 下其户,以差其甲之钱,聚则稍重,而散则稍轻。花分 者只可花分子户,以移稍重而就稍轻,其实不得花 分鬼名,以移绝有而就绝无也。且十年轮编,不能禁 人之花分,欲使人必不花分,则在严之于攒籍之始, 而非所以较于编差之际也。贿买一说,曩时轮岁编 差,则户胥之家一年而集一甲豪民之金;今时岁岁 编差,则户胥之家一年而集一县豪民之金。大抵论 诡寄、贿买两弊,则系乎令长之强察与否,不系乎轮 年与不轮年也。论花分、移甲两弊,则系乎册籍之精 核与否,不系乎轮年与不轮年也。法无全利,亦无全 害。以轮年一编为全害乎?而可使小民一岁忍苦出 钱,九岁晏然坐食,以一年一编为全利乎?纵可以尽 革诡寄贿买、花分移甲之弊,而不能不使穷僻小民 岁岁裹粮集钱,奔走城郭,此其利病亦自相准。古有 之:“利不百,不变法。”先时有司激于官户豪家之暗损 小民,然却不就旧法中调停裒益而骤变之,以收一 切之效,以为此足以裁损官户豪民而已,不知小民 亦竟受其病。今之万口訿訿,喧然称不便者,未必尽 出于官户豪民,而往往多出于穷僻困厄之小民矣。 请试言小民之所最不便者,大概亦有数说。且如一 邑丁田以十分为率。往时一岁编审一分,其为数则 狭。令长耳目差,易遍持筹而算之差易办,纵有弊焉, 而差易以察。今一岁尽审十分,则其为数顿阔于往 时十倍。令长一人,耳目筹算,所缺漏处必益多。耳目 筹算缺漏益多,则户书里胥之权益以重,奸民益得 以输金于权之所重以为规避。小民无金可输,则岁 受苦役,益无所诉,而长令则益不能觉察。若此者,非 曩之长令多精强,而后之长令多鹘突也。其繁简阔狭之势实然。而执事乃谓轮年则胥猾多得售奸,不 轮年则胥猾多不得售奸,岂别有说耶?不然,何其与 吾所闻异耶?又如一力差,约银十两为率,往时十年 “一编,正户约银五两,贴户约银五两,则贴户五而足 矣。人数既寡,故其裒而敛之也不难。今一年一编,则 曩率出银一两者,今减而出十分两之一。”曩用贴户 五者,今必增而用贴户之为五者十。人数既广,其势 必散,有差头“终岁物色,尚不能遍识贴户之门者,何 况能尽敛其钱?”是以往时所病正户“饕餮贴户,今时 所病贴户耗损正户,小民不幸被点,正户则破家矣。” 若此者,非曩时之正户皆强梁,而今之正户皆懦弱 也。其聚散零总之势,亦必至此而不足怪。又如银差 曩之法,岁总纳银一两,则今之法,岁零纳银一钱。纳 多者其倍称之数稍轻,纳少者其倍称之数必重。纳 一两,纵倍之三两而奇足以纳矣。纳一钱,非倍之四 钱、五钱或至八九钱不足以纳也。此其总纳则费固 轻,而零纳则费固重也。不独如是而已,以一两总纳 之一年,则是为一两之银,一遍赴官守候交纳,一遍 往来盘费。设或交纳不时,公人一遍下乡需索而已。 今以一两而散纳之十年,则是为一钱之银,亦一遍 赴官“守候交纳,一遍往来盘费。设或交纳不时,公人 亦一遍下乡需索。是今日一钱之累,并不减于一两; 而曩日一年之累,乃浸淫于十年。其为便耶?其为不 便耶?其最不便者,其为坊郭之豪民耶?其为穷僻之 细民耶?此其为病,不可枚举,恐不特如执事所谓似 涉骚扰”而已也。则今法之当变,理在不疑。“秋粮带征” 之说既格于复除之无定数,而不可行矣。惟用十段 册法则可以革“诡寄”移甲诸弊,而无一岁一役之扰。 然执事因《黄册》之不可行,而疑于《十段册》之不可行 者,则亦有说。夫黄册之不可行者,黄册之法敝也。黄 册之法敝,而邑之丁与田大半不登焉。故十段册者, 为之括其欺隐,以补黄册之不及,以均平力征而已。 使黄册果无弊乎?则径用黄册编差可也。使黄册不 能无弊乎?则为之《十段册》,以补黄册之不及,而编差 焉可也。因黄册之不可行,而并疑《十段册》之不可行, 则过也。执事又谓“常州赋稍轻,苏州赋稍重,则其法 不可画一。故常州自宜从旧法,苏州自宜从新法。”夫 赋自重轻,而人情好逸厌烦,好省厌费,则吴人度之 越人,固有不甚相远。执事其试察之,窃恐苏民之情, 不甚远乎?常民之情,而法之可行于常者,未必不可 行于苏也。

    别兄甚久,耿耿。提学公且至荆溪,兄以提调当来,可 得一面晤也。均《徭法》曩时所欲言于兄者,不过只是 一两言,盖虑兄以新法为甚便民也。今读来教,则兄 已深知其不便而有意于革之也久矣。大率十年一 役,虽极重亦甘心;一年一役,虽极轻亦不愿。此人之 大情,而新旧两法之利病,可以一两言尽之者。曾闻 人言:“小民愚蠢,只怕鞭扑,更不怕杀,盖零零星星,痛 苦难忍也。”此言虽可笑,然亦可以喻人情矣。少时尝 读《衍义补论》均徭负米之喻,亦深以其说为然。及今 日下老实行之,乃见其害,益知书生坐谈,真不可便 以经世。而差、顾两法,在宋时亦甚纷然,司马公力主 变顾为差,而有识者亦甚病其讲之不详,则以为司 马公少历州县之日浅也。仆屏居草莽,于民所便所 不便,则稍知之而稍能言之。至于所以为之区处,实 以生平未尝亲在里边经历,虽以为常之民,曾享《十 段册》之利,而其中委曲尚未能悉知,又何以为苏人 谋也?承兄下问,草率奉对,真似乎强其所不知矣。窃 惟赋役之最烦而弊“最多者,无如苏州牧守。有恳恻 为民之心者,无如兄;沉潜善思,精于处事者,无如兄。 必能别出良法,使新病故病一切扫去,以幸苏人于 千百年也。”是在心诚求之而已,岂待书生坐谈,如仆 者之赞之也哉?仆自稍涉世事,乃知凡百变更之际, 极是难事。即如曩时有司变十年均徭为一年,本是 爱民真心,而讲之不详,则其弊已效于今日矣。今欲 变一年为十年,而讲之不详,又焉知不贻后日无穷 之弊哉?兄之迟迟其间,不肯轻变,极是不为而后可 以有为,《大易》所以致戒致慎于革也。虽然,革非得已 也。昔荆公论顾役,以为此法终不可罢,仆亦以为一 年均徭,此法必不可不变,顾其说如此耳。“至于利病 之详,区处之宜,则老吏《积年总书》中有知此者,兄试 虚心问之,勿以其素曾作弊之人而拒之。耆民中有 知此者,兄试虚心问之,勿以其山野倨侮而忽之。士 大夫中有知此者,兄试虚心问之,勿以其必为一身 一家之私说而先意逆之。多方访求,再三斟酌,使无 一不宜乎人情,而无一人”不得尽其情,则变之可通, 通之可久矣。曩者敝郡更法时,盖应君为之守,应君 志在民者也,其所以更赋法,最为精善,可以百年无 弊,但役法则今日便不可行耳。此二法虽同是一时 事,亦同在一书册中,而利病相悬,两不相掩。或因其役法而并訾其赋法,或因其赋法之不可变而并谓 其役法亦“不可变”,皆偏辞也。苏郡其亦然乎?闻部司 文书督逋甚急,则杨给事之说不行矣。又累贤使者 区画,奈何!奈何!

    《镇江丹徒县洲田碑记》
    前人

    “古者与天下为公,而泉布其利,然山川林麓,天地之 产,金石、铅锡、萑蒲盐蜃、鸟兽翎革之琐细,莫不为之 厉禁。而名山大泽,虽封诸侯不以及者,非自封植也。 惧夫利孔不窒,而争狱滋繁,则是以其利人者为人 害也。”其虑可谓深矣。丹徒环江为邑,沿江上下,多有 芦洲,其为利甚巨。而新故之洲,时没时长,故不入版 籍,而人据以为私。每一洲出,则大豪宿猾人人睥睨 其间,毕智殚贿,百计求请,或连势人以摇官府,必得 乃已。及不可得,则仇其得者,而相与为私斗。甚者构 亡命,挺矛槊阴贼,公哄于丛苇高浪之间,相杀或数 十人。官司逮捕,辄反复解脱,狱案满筐箧,积十数年 不可诘绝。故洲之争未已,而新洲之争又起。于是丹 徒之视芦洲如悬疣,枝指之著体,非特其悬与枝而 已,且痛连于骨体而怵于心,畜为瘇蛊,不治日深。而 丹徒绾水陆之口,厨传日费数十金,谓之“班支”,郡邑 公私筵燕,诸所狼藉,岁费且数千金,谓之“坊支”,闾里 骚然苦焉,不可以已也。莆田林侯既莅郡,日夜问民 所利病,除所不便,深知班坊苦民而未有以处也。适 会有洲田之讼,于是慨然谂于众曰:“吾欲祛两害以 兴两利,可乎?且夫古者山泽之利,其权一归于上而 今擅于下。古有遗人掌客,道路委积,宾旅廪饩之奉, 其费一出于官而今役乎民。权宜归于上者而擅于 下则孔漏,孔漏者启奸而人以殃;费宜出乎官者而 役乎民则敛重,敛重者积蠹而人以贫。今若一切反 此二弊,使擅乎下者归之于上,役乎民者出之于官, 塞其漏孔而蠲其重敛,因天地之赢以济人事之乏, 收豪民之腴以代贫人之瘠,是芦洲之果为兹邑利 也,而又何病乎?”众讙然曰:“侯议是。”侯又以丹阳水陆 之冲与丹徒同,而并练湖田为豪民所擅,与芦洲同。 思推所以处丹徒者,处丹阳也。乃并二议以请于巡 抚公。巡抚公是之,请于巡按公。巡按公是之既得请, 于是痛绳其豪之争洲者与其侵湖者,而归之官,而 两邑废寺之田附焉。总洲与湖田、寺田之所入,而勾 其赢缩,以代故时班坊之所出,裁其滥而存其不可 已者。于是出入之数,大略相均。以嘉靖癸卯九月而 《计籍》成,如其籍而行之,遂以为故事。邑人既深德侯, 而恐后之人不能守侯之法也,而又恐豪者恶是之 病己而欲坏之也,相率请于邑令茅君,而凿石以记。 凡洲田与寺田之在丹徒者,为亩共五千三百九十 五,岁入租二千九百石有奇,易金可若干两;芦薪岁 易金可百“两,山薪岁易金二十六两,以代故时班坊 之所出,定其额,凡为金四百两而羡。凡湖田与寺田 之在丹阳者,为亩共三千四百五十有奇,岁入租千 七百石有奇,易金可若干两,湖鱼岁易金可二十两 以代故时班坊之所出,定其额,凡为金四百两而羡。 藏其羡以待岁收之所不及,而间出其羡以赈”凶饥。 自癸卯九月至乙巳五月,总羡金九百八十二两,米 千五百九十石有奇。其纤悉列之碑阴,其区画出入, 则计籍具存。林侯名华,字廷份,笃志古道,为政一本 经术,余尝为序其口义者,其惠爱在民,多可书。兹以 记《洲田》也,故不及。

    《与台省诸公论核丁》
    罗洪先

    按“攒造《京省黄册》,不敢亏损原额丁口,曰‘遵制也;府 县编派,别有实征数目,曰‘便民也。原额不敢亏损,故 假立推收册,无可据,实征便于编派。故丁有新旧,岁 必增减,此江右之通例也’’。”吉水成丁男子一十四万 二千二百零七丁,犹永丰一十一万有零,盖洪武初 年之原额也。嘉靖年间止有九万七百一十丁,而永 丰则减为五万八千八百有零。二十六年,前令王君 之诰奉本院刊刻“实征以革宿弊”事例,研除补凑,止 有七万九百一十七丁,刊册申缴,永丰亦减而为四 万五千七百,此编派之所据也。二十七年,使司类撰 总会文册,吉水仍以九万旧丁载入课程项下,而永 丰得书新丁四万五千,由永丰推之“他县可知也。”是 时申诉再三,未得允改。三十六年,使司编派,皇木又 以原额十四万丁起数,而他县皆从实征。日者详查 本府三十一年改造《实征总册》,吉水仍载十四万原 额,而永丰又书五万旧丁。彼此舛错,竟无归一。夫县 一也,实征有新有旧之不齐,此欲清者一也,编派一 也。有用原额原实征新丁之不齐,此欲清者二也;府 册一也。有书原额、书实,征旧丁之不齐,此其欲清者 三也。切思当道文移浩繁,宜难稽核至此极者。要之 有司不及周知,愚民不敢哀吁,而珥笔者又欲肆诪 幻以存营窟耳。自贻伊戚,夫复何言?兹者伏遇执事 下车之初,详问疾苦,而永丰有辞,欲均科派,此正更 生之一机也,故敢尽言以闻。且里甲之派,照里起数逐里征收,此国初以来旧制也。自巡抚浦南胡公因 坐派增加,虑里有虚耗,难于均平,始改算丁粮,以便 征收。此在嘉靖十四年间,非远事也。夫论里甲则当 匀里甲,论丁粮则当核丁粮。今欲一切以丁粮科派, 而更冒原额为实征,指新丁而算旧丁,似不可谓均 平矣。且吉水比他县,所当怜恻者有三:曰田则重,曰 驿路冲,曰物产瘠。查得嘉靖四年督赋条规,吉水与 南新共为一则,盖田亩皆属重则故也。南新一亩起 科一斗六升,吉水则一斗二三升,少亦不下一斗有 零。至二十九年刊行《派粮节略》,于《田科则例》项下,独 遗吉水县分,不为开载,致与七八升轻则同算,又坐 原额虚丁,不为豁除。此其可怜恻者一也。吉水民性 愚懦,畏威守法,往来公差下人,听信他县刁猾唆使, 肆意需索,稍动笞扑,无不满意。虽云水夫驿马,九县 均摊,其供应馆夫、铺陈、库役并无津贴,多致倾家。再 查十七年刊刻《里甲定则》,于“岁派坐派”项下,明载吉 水与安仁“一十三县同为一则,俱系地当冲要,合量 减派。”今吉水既坐烦扰之害,且与简僻各县岁派坐 派,一则同征,并无减免,又坐原额虚丁,不为豁除。此 其可怜恻者二也。万安、泰和、庐陵三县与吉水俱当 冲烦,而地产各有丰耗,独吉水贫瘠,更无他仰。兼之 陂塘圮败,水旱无备,终岁勤动,犹不自聊,典鬻偿官, 无阶控诉,而又坐原额虚丁,不为豁除。此其可怜恻 者三也。夫执事爱民,惟恐伤之,不啻父母之于子也。 子虽远于父母,其欲言之情,可怜之状,尝若存乎心 目。非必待其相闻也,使隐忍遏抑,幽隐不达,不亦孤 父母之慈矣乎?意激辞直,近于唐突。亦恃有执事之 慈,不罪其踯躅跳号耳。某不任拳拳。

    《麻城穆侯均赋颂序》
    王世贞

    天下称岩邑,自吾三吴外,则莫若黄之麻城。而其称 羯羠不易均者,亦莫麻城。若明兴而为其令者,亡虑 百人,其以善徙者,可指数而已。余守太仆时,偶与其 邑之人耿中丞、刘金吾辈语及之,而二君津津称其 前令。穆侯不容口,且曰:“是以高第入南曹,名为善徙, 而物意犹未厌也。”久之,穆侯乃复以郎高第守晋陵, 而金吾之兄诸生守巽暑,行二千里而奉通邑之大 夫士父老指以请曰:“蕞尔敝邑,不腆之赋,不足以供 国家一飨士而久,乃使耕者讼畔,输者讼逋,强者食 不税之田,而弱者负无田之税,其弱者计以为不徙 则死耳。以故麻城虽谬,托为岩邑,而多不毛之地,类 若一瓯脱。即令素负强干者至吾邑”,则慑葸,思用小 故解去,而其巧催科者,亦至吾邑而拙。穆侯之来无 几,而辄得其故。叹曰:“夫吏负以强干,而又巧催科,而 至此邑辄拙者,非真拙也。巧尽于催科,而不得不拙 也。夫巧在赋者,末也;巧在田者,本也。吾今而知所以 用巧矣。”于是邑之田有称全官者,称夹官者,侯一切 削去之,曰:“是皆王土耳,何田非民,何民非官?”乃议均 田。已而又思之曰:“是均田者,其自《经界》始乎?”乃亲行 规田所,其东北因山,西南因水,中大溪界之,以都分 界,以号分都。都有长、有副,里有总,里小里。制夏秋税 亩,二升六合,不为偏重偏轻以启弊。总邑之赋,数有 奇羡而无损减,即强者人不得匿田,田不得匿赋。弱 者赋与田相知,而官民不两困矣。始不便侯䇲者曰: “是未可以岁月计也。筑室道傍,三年不成,侯岂能为 吏长子孙哉?”乃不淹旬月,而报成事,相与叹诧以为 神,而邑亦稍稍复故岩邑,其士民即不能楚其辞,以 张大侯功德。窃有不腆之诗歌,以从故大司马刘公 后。其幸先生一言以弁之。余不敏,窃窥嘉隆之际,庙 堂乃稍稍课责守令吏治,今号称极盛。而其大指乃 以程较国赋用赢缩为最耳,未有能深探其所以赢 者。得其所以赢,则下与上交益;不得其所以赢,则上 与下俱病。穆侯盖得之矣。常固肺附大郡也,赋百于 麻城,弊亦称是。吾尝怪夫班氏之传循吏皆郡守事, 仅一召翁卿者,有“穀阳、上”蔡称,而亦不载其实。即地 节、五凤间,人主所最加意,不过曰“与我共此者,良二 千石”耳。岂其时政皆郡守发之,令不能自为德耶?穆 侯一令而能自为德,使其人咏歌之不衰如此,吾日 于常乎有望矣。

    《延祥上区华氏役田记》
    前人

    今天下财赋独江南最大。江南常所部邑,独无锡最 大。无锡诸区独延祥,而延祥又独上区最大,其长赋 者又最。上区田,可十万馀亩,无他姓,皆华氏田。而 嘉靖间,华之老有游大人者,与余遇燕中,云“属当长 岁赋矣。”诸大人有右我,为请郡邑,得省无名徭若干。 然度其费,不千金不止也。问所以费状,则曰“苦虚粮。” 问所以虚粮状,则曰区之人积逋而贫者,废箸而鬻 于他区豪,豪取其获而遗其赋,以责田主。度不给,则 跳区长,赋者不能迹田主所,又不敢问豪取赋,岁岁 为代偿,不给则亦跳。盖久之,而至不能迹田与豪所 亡论田主矣。余既已心识其言,而会学士鸿山华公 致其事归。公故延祥人,乃叹曰:“奈何以吾宦达,食吾乡丰而瘠其馀哉?”乃倡为役田,家及役者,出百亩之 三亩,不及役者五亩。进士不应设而稍优之,如役者 三亩,乡进士杀不及役者一。于是公之兄弟当出田 共八百亩以先诸华,通出田二千四百亩,得米若干 石、麦若干石,以岁助虚粮及收运之费,长赋者稍稍 宽矣。而公又曰:“是尚未可继也,奈何瘠吾乡以肥他 区豪乎?”而公门人翁公孺参以参政至,乃具疏请于 朝,下御史。御史下翁公,翁公下邑,王令其勤亩度畎, 计他区豪不得复匿粮。其粮存者田与俱归,田往者 粮亦俱往。盖无锡之虚粮八千石,而延祥独得二千 石。长赋者业益宽。而公又以子叔阳成进士,损腴田 且百亩,以辅其瘠者。而公又谓“诸田散佃不易收也”, 俾易价更置田如其数,即不得托消落,故有所废损。 而公又令易米麦而银,米石为银四镮,麦石三镮之 半以为程,谷贵则有馀,镪旁斥产益羡,葺世墓,赡贫 族,婚丧于是乎取给。盖二十年而延祥之华,非有大 故,毋废箸外徙者。不佞,盖少时闻大父辈言:“成化弘 治间乡赋,三老,鲜衣怒马,平亭里讼庾釜之羡,多挟 以起家,至不慕好为吏。此无他,田岁入恒饶而官取” 恒俭故也。今纵不能复故,奈何日削损其饶而糜之, 使同于蔀屋?盖东南者,国根本也;富民者,东南所恃 以雄者也。今县官幸稍稍减中外资吏奉为廉平,亡 非时不经之额矣。藉令他区悉如延祥,他州邑又悉 如无锡,岁计之十稔而后馀粮有不栖亩哉?不佞公 门人,获一再游公乡,而窃觏华之室多润者,不至如 燕中所闻异之,问于公而得其说。公谓不佞,“子为我 《记》,将树之丰碑,以戒夫后之嗣延祥役者。”公名某,字 某,鸿山其别号,尝为德于国,未竟,归而为德于乡,此 亦其一也。

    《岁赋出入疏》
    张居正

    伏蒙发下票拟章奏,内有“户部进呈《御览揭帖》”一本。 臣等看得国家财赋正供之数,总计一岁输之太仓 银库者,不过四百三十馀万两而细至吏承、纳班、僧 道等项,毫厘丝忽,皆在其中矣。嘉隆之间,海内虚耗, 公私贮蓄,殊可寒心。自皇上临御以来,躬行俭德,核 实考成,有司催征以时,逋负者少。奸贪犯赃之人,严 “屏不贷。加以北虏款贡,边费省减,又适有天幸,岁比 丰登,故得仓库贮积,稍有赢馀。然闾阎之间,已不胜 其诛求之扰。臣等方欲俟国用少裕,请皇上特下蠲 租之诏,以慰安元元之心。今查万历五年岁入四百 三十五万九千四百馀两,而六年所入,仅三百五十 五万九千八百馀两,是比旧少进八”十馀万两矣。五 年岁出三百四十九万四千二百馀两,而六年所出 乃至三百八十八万八千四百馀两,是比旧多用四 十万馀矣。问之该部,云:“因各处奏留蠲免数多,及节 年追赃人犯财产已尽,无可完纳,故入数顿少。又两 次奉旨取用及凑补金花拖欠银两计三十馀万,皆 额外之需,故出数反”多也。夫古者《王制》以岁终制国 用,量入以为出,计三年所入,必积有一年之馀,而后 可以待非常之事,无匮乏之虞。乃今一岁所出,反多 于所入。如此年复一年,旧积者日渐消磨,新收者日 渐短少,目前支持,已觉费力,脱一旦有四方水旱之 灾,疆场意外之变,何以给之?此皆事之不可知,而势 之所“必至者也。比时欲取之于官,则仓廪所在皆虚, 无可措取;欲取之于民,则百姓膏血已竭,难以复支。 而民穷势蹙,计乃无聊,天下之患有不可胜讳者,此 臣等所深忧也。夫天地生财止有此数,设法巧取,不 能增多。惟加意撙节,则其用自足。伏望皇上将该部 所进《揭帖》置之座隅,时赐省览,总计内外”用度,一切 无益之费可省者省之,无功之赏可罢者罢之,务使 岁入之数常多于所出,以渐复祖宗之旧度,国用可 裕而民力亦赖以少宽也。伏惟圣明留意。

    《役田碑记》
    宋·仪望

    往岁戊申,予奉命来知吴邑,其冬十月抵任,问邑之 故而罢行。时方审税长役次故事,悉以己意揣摩其 间,使民不得晓识上意,以故民多夤缘幸免。予乃致 众于庭,询其高下而加斟酌焉,然民犹若有戚色者。 问之父老,云:“先周文襄公欲令邑各置役田,以助运 输之费。”其事甚便于民。然率废阁不行。会当道有牒, 令诸司条陈时政得失,予因采摭众议,列为四事,以 请其一,今所议役田是也。于是群邑人又以其事恳 于抚台,抚台下其事于邑。予乃历询于父老,博谋于 士大夫,经营筹度,以考厥所繇始,故首言建置。夫事 有经有权,役田之敛,议以百抽五而时盈缩焉,故次 权敛征。夫田莫慎经界,经界不正,久而滋弊,故次明 经界。《老子》有言:“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故次听劝 助。昔子产之议政也,立乡校,辨都鄙,秩庐井,示民之 有守也,故次立公田。有田则有徭,有户则有役。役田 则利均而无专户,故次免徭役。夫事莫先于便众,法 莫病于扰民,故次弭讦查。然又虑差解之不均也,税 长之妄费也,经理之“不得其人也。故次慎差解,又次防冒费,又次谨佃种终焉。”议既定,乃以报于诸当道, 诸当道咸善之,然后播之于民,断而行之。又明年,役 田告成。予惟古者有公田以供贡赋,有私田以赡百 姓,是以上下咸有定业而民无独累。后世令民自相 置田,多者连阡陌,少者无立锥,公上之需悉取于民。 然使当其时海内宁谧,无兵革之扰,又或上之人不 欲纷更制作,与斯民休养生息,则赋役犹有定额,而 民力亦能自支。嗟乎,亦难言矣!明朝历国百九十馀 年,海内晏然无事,柄国政者又多持重老成,无有如 前所云云,宜乎国有馀藏而民可暇豫也。比者兵革 之议方动,大司农遽告帑竭,江南逋负动“至数百万。 其在苏、吴居首邑,部使者更至无宁岁。迩又添置藩 司,专督逋税,征敛之议,盖猬毛而起矣。夫令所以庇 民也,民之不恤,其何能令?顷年以来,多逋亡之户,积 抛荒之产,税长包赔,日甚一日。南北解运,远涉逾时, 又有风波盗贼之虞,舟车转递之苦。加以内府供应, 需求滋甚。穷乡编氓,心怔”目骇,任其刳割,橐穷计尽, 则负势豪之赀以救。目前行役者尚未抵家,而悍仆 已索偿于庭矣。惟兹役田,仅以赡差解、补逃虚耳,固 非所以宏利而裕施也。后之君子,循而行之,拓而大 之,使田额日增而税役有赖,则兹民也,其或将有瘳 乎?是役也,为区凡三十六,为田各有差,共计一万三 千馀亩,岁收租一万三千五百石有奇。董其事者皆 区之良民,能急公家者,其勤为可纪也。咸列之《碑阴》。

    《平赋役序》
    徐希明

    条鞭,非法之旧也。非法之旧而近,皆仿而行之,恃此 以防民伪也。本县每年审编均徭,每都十甲之中,以 二甲轮编,制亦旧矣。但其间轮年之丁粮不同,而银 力之差役则一。况豪猾比积书岁假,釐除名色,迁就 规避,审编之际,立法稍疏,吏胥乘机为奸,贫富轻重 多不得平,是徭以均名而实未尝均。”茶陵仿江右一 “《条鞭法》,凡本州一应钱粮均徭公费等项,岁当输于 官者均派于概州丁粮差重者派银亦重,差轻者派 银亦轻。轻重均派,于众未尝独利独累于一人,虽善 于规避者无所容其计,巧于营为者无所施其术。刊 为《政规》,永为遵守,茶民称便。攸民见茶民得政规,而 便鸣诸上台,求彷行焉。予初至攸抚,台议适下,遂集 士民会于公所商之,出茶陵《政规》与夫湖省原颁会 册、提纲、驿传等册,逐一查议,凡额办、派办、京边等储 一定不易者,不容有所增减。其外若公费关于风教, 解运关于民瘼,事体与茶陵相似,会册偶少者,则依 《政规》议增。若系本县官府所费,则虽政规有议,悉依 会册不敢加。何者?免令人议。谓官欲自便而行条鞭 也。大抵此法至公至平。但便于下民。而不便于贪墨 之官府。便于贫乏。而不便于作奸之富家。便于里递。 而不便于造弊之吏胥云云。

    《核田碑记》
    刘应峰

    今天下田赋浮诡之弊,萌滋久矣。故豪宗右姓之所 磐食,率多无税之田,而沈痛茹苦,空输无田之税者, 倍在畸门窭子辈焉。积岁累世,固根深穴,虽强察吏, 莫之诘也。而缘弊反本核田之议,所由起矣。然负才 挟智,喜有为于世者,类多务虚,恢寡实效。且宿蠹未 祛而元气先耗,利不能胜其害也。激峕艰者,复思矫 之,图与方内民休息。故上议于朝,戒郡邑吏毋率纷 更云。自斯议一下,而养望重。夫避事巧士,辄又借口 守故常,置便事不问,闾阎愁叹疾苦,其畴恤之哉?攸 邑徐侯甫下车,即孳孳询民事便否,将次第兴罢之。 而民以虚粮诉者,日纷集庭下。虽察隐补虚,随事釐 正,足取办于旦夕。而根深穴固之奸,“岂一耳目、一手 足所能尽爬剔者哉?”侯乃起而叹曰:“理目而渔,孰若 挈纲者之为要?缘裔而衣,孰若操领者之为便?兹非 与攸民约,画更始,核田壤,均赋,则非一劳永佚计也。” 于是集邑之士庶,商可否,佥曰:“斯举傒望且久矣,幸 君侯及今图之。”间有举近例言者,而侯独毅然抗论, 谓能身冒议端,毋令“重吾民困也。”矧爬剔数十年之 宿蠹,以还复邑里额赋之旧实,有司奉法循理事也。 乌得概以纷更议哉?乃条陈事状,请于台司,皆报如 其请,曾未闻指近例中格。盖知侯之志切民隐,非虚 恢应文者比也。侯乃布谕申令,筮日举事,召各都里 推择可任属之人,群分而班之。职职丈、职算、职书,人 各有数,分理属公正,总视属监丈。而辨认田亩之主, 则“知识”属焉。其田之广轮参差,悉属以绳视、剂量、方 弓法较若简便,且足杜奸萌也。按屯籍以稽军民之 淆,清界粮以释虚赔之累,俱不烦绳责,帖然称服。诸 事事者奉约束唯谨,罔敢骫法以徇所私。即侯峕迹 之畛涂间交核互覆,戒不以供饷扰民,田野民庶晏 如也。田有沃瘠不等,而科粮均以一则,俾猾胥积算, 不得操赢缩于其间。及考其成籍,粮无溢额,邑人获 减损者十之七八,而间有一二稍增益者,亦寂无哗 语。盖以“赋轻则均”故耳。事始于乙亥冬十一月,凡七 越月,事告竣,册报,台司,大嘉叹称焉。邑荐绅耆庶无不欢呼称便,谋伐石记侯“功德,用垂有永。”乃命庠生 龙子尚宝、刘子腾生谭子阶持状谒予记,复属予姻 家陈子制申之。予览今状,感往事,因咨嗟叹曰:有是 哉!大政之易举也。夫可与乐成而难与虑始者,人情 大都然也。往吾茶议举核田实,高安刘君司之,约法 程功,一切驱以苛峻,群役惴惴受事,如赴汤火。然弊 源利窦,潢溢旁漏,事未就而讼牒起矣。日仇月校,不 复谁何,丈册竟以荒略成,而粮额视昔翻益增焉,茶 民迄今憾之,然犹近事无论也。盖尝览镜古昔贤豪, 虽睥睨天下,无一难为事,至语及更始均田,则未敢 易视之焉。即经世大儒如晦庵、朱子,其论打粮丈亩、 攒造图籍,亦谓“必不惮甚劳大费,淹历岁月而”后可 成,盖甚言举事底绩之难也。乃今徐侯始议核田,而 士民之悦趋也,一唱群和,且以数月劳瘁之勤,速纠 功绪,率贻攸民千百世之永利,斯其注措,必有犁然 当民心者矣。孰谓难与虑始之民,必苛刑峻法,如吾 郡高安君之为哉?《易》曰:“顺以动,故豫。”《书》曰:“民可近,不 可下。”若侯者,有味于斯言乎哉?侯讳希明,号凤山,东 浙古虞人,雅称明练识政体。诸所兴竖,如“均里徭”、创 社学、建书院之类,皆非簿书吏所能及。而慨然核田 一事,则为攸民根本计者,兹特书之,以昭勿坏。

    《差役疏》
    刘光济

    “为酌议差役事宜,以苏民困。”臣惟赋役繁重,贵在均 平,民力困诎,要当节省。盖法有弊而当釐,事有穷而 当变。臣待罪江右,切见地土瘠薄,民鲜厚藏,横征厚 敛,科派无纪,生民之困,莫大于此。随行布政司会同 各司道官,将里甲差徭,逐一查议。又选委练达政体 有司官,稽诸成法,参以时宜。凡岁征岁用,咸为剂量, “冗役冗费,尽为汰革。税粮则定为征解之法,徭役则 定为编派之规:行之在期,民情称便。”臣又虑公私费 用若节,则不可久;力役工食过损,则不乐从;勉强一 时,终难善后。又经覆行会议,随事损益,颇协人情。凡 征收、起解、给散、支销等项,皆有规则:诚为一时补偏 救弊之术,于地方以为相宜。除事体琐细,不敢一概 尘渎圣听,谨摘其大要条为五事上请:“一均徭役。臣 惟均徭之法,十年一设,计丁验粮,户分等则行之已 久,诚为均平无累。然法久弊生,名为均徭,实有不均 之患。每岁徭银,原有定额,而各甲丁粮多则派银数 少而徭轻,丁粮少则银数多而役重,其弊一也。所编 之差,有正银一两而止纳一两者,此必势豪夤缘者 得之;有加至一二倍者以至数十倍者,此必平民下 户无势力者当之。此患在不均,其弊二也。北方则门 丁事产,肆者兼论;南方则偏论田粮,粮多差重,则弃 本逐末,以致田日贱而民日贫,其弊三也。粮多殷实 之家,平日则花分诡寄,以图轻差,及至审编,则营求 贿嘱,以脱重差,其弊四也。岁岁审编,公门如市,官吏 开贿赂之门,里胥恣索骗之计,其弊五也。丁粮编剩, 利归于官,小民不蒙轻减之惠,其弊六也。有此六弊, 小民困累已极。且应直之年,役重费繁,力不能胜。”大 抵人情皆安于目前,既不能预“十年之费,以待一 年之输。”是以一年当差即九年未得苏息,而倾家荡 产者相比也。又查《均徭规则》,原分银、力二差。银差内 如各官柴薪、马丁、儒学斋膳夫,先年俱坐员审编,以 致贪婪。有司故将殷实人户自行坐占,因而加倍征 收,渔猎无厌。如两京会同馆并山东、保定等处马价, 则以地方隔越,有司不肯一体追征,以致经年逋负, 不得以时起解济用,此银差之弊也。力差内如府、州、 县斗库及各驿廪给库子,则赔费不赀。门皂、防夫、禁 子、弓兵等役,皆编徭户姓名,募人代当,则抑勒需索。 水、马、机兵等役,则各编头户、贴户,以数十户而朋为 一役。募役则给由帖,取讨工食。穷乡下邑之民,不能 抗城市积年之势;“户户被扰,鸡犬不宁,其害尢甚,此 力差之弊也。弊多而法疏,则民害滋甚。臣愚拟将各 项差役逐一较量,如力差,则计其代当工食之费,因 劳逸而量为增减;如银差,则计其扛解交纳之费,因 难易而加以增耗。”通计一岁用银若干,止照《丁粮编 派》开载各户由帖立限征收。如往年编某为某役、某 为“头户,某为贴户。今一切革之。其有丁无粮者,必系 下户,止纳丁银;有丁有粮者,必系中户;及粮多丁少 与丁粮俱多者,必系上户,俱照丁粮并纳。是其户之 贫富,不待审编而自定徭差,不得避重而就轻。其银 一完,则终岁无追呼之扰,而四民各安其业。使轻重 通融于一县,苦乐适均于十甲”,是亦调停之一术也。 一、革坊里。臣惟州县设有坊里,轮年当差,乃庶民往 役之义。自勾摄公事,催办粮差之外,无他事也。奈何 有司不加体恤。凡祭祀宴飨,造作供帐,馈送夫马,百 尔费用,皆令坊里直日管办。坊里又坐派于甲首,费 出无经,以一科十,闾里骚然,日见凋敝。如病羸之人, 不少休息,将无回生之望。臣愚以为今日所急,在于 革坊里,在于定经费。凡岁用所需,旧系坊里自行出 办者,今皆派征银两贮之官帑。如铺陈、轿伞、幕次、器用等项应预先置造者;祭祀、乡饮、宾兴上司支用等 项应临时买备者;修理衙门工料应临时估计者;接 递夫马应预先雇募临时拨发者,莫非有司之事,掌 印官为之经纪,扣算实用数目,责令该吏照所司分 管,随事给银登记支销。其买办役使之人,即于隶兵 内轮拨应用,与坊里绝无干涉。自规则之外不许妄 用,自岁征之外不许加派。其前项经费,仍置立稽查 格册,每季赴臣等院道衙门查核,如果支用有馀,作 正支销。如果事出不经,支用不敷,亦听各该州县于 原编“备补银”内支销。如此则一州一县咸有经常之 用,既不失之苦节废礼而妨事,而坊里轮年应役,可 无额外诛求之累矣。一定派则。查得本省各项差徭, 自嘉靖二十八年该前任巡抚都御史张酌定《赋役 总会》文册内开:南北京库漕运本折米银,起运存留。 宗藩司府仓米皆出于粮,户“口食盐起存钱钞,则出 于丁。惟《里甲均徭,丁粮兼派里甲一丁折米一石、均 徭》二丁折米一石。及查各该州县有以粮独编驿传、 有以丁粮配编民兵、有以丁折米独编民兵、全不编 驿传者。各因丁粮之轻重而为之调停,以免偏累,民 已相安。相应查照旧规,通融兼派。”其户口食盐起存 钱钞,近年奉“例随粮带征,但查盐、钞二项,系是丁差, 若仍前随粮带征,则畸零小户不无烦扰。合行改正, 仍照丁口征纳。”及照田粮有沙塞,人丁有逃绝,若不 为之查处,则粮差无从征纳,里递不免包赔。臣议将 沙塞田粮,除旧额并沙陷无踪,原经奏准免派起运, 止派存留司库者,里递均摊输纳外,其有旧沙荒今 已开垦、久已迷没、今曾清出,或本管里长并各势豪 包占影射者,即于得业人户名下进收花利,以抵粮 差,不得概及通图包赔。如妄捏沙塞无据者,与实粮 一例编差。至于逃绝人丁,原额注于“实征册”内,有据 者照旧免编外,其新开逃绝遽难概免,合照“不成丁 则例,比实丁减半编差。”各州县四差人丁原额,折算 多寡,悉从其旧。若有投托势要,隐避差役,及脱漏户 口者,许诸人首告,将本犯名下罪银充赏。凡有清出 丁口,并逃户复业,一面增入逐年格册,一例编征。仍 候造册之年,将征、《黄》二册改正。如此庶丁粮派则既 定,而妄捏欺隐之弊悉除,小民永无偏累矣。一、佥粮 解。照得夏秋税粮,有起运存留,有本色、折色收解之 役,名为“粮长。”各该州县有年一审编者,有三年、有五 年间一审编者,止是佥报殷实人户,原不轮年分甲, 每遇编审之期,势豪大户夤缘规避,坊里佥报,索骗 百端,身未应役而所费已不赀矣。官府不得已而为 一切苟且之计,或以数人而朋充一名,或令一身而 包“管合户,闾里骚然,息肩无日。包揽者得肆侵欺,贫 难者苦于赔貱。一充此役,鲜不破家。此皆民间至苦 极累事也。”臣查得《大明会典》,“洪武四年,令天下有司 度民田,以万石为率,设粮长一名,专督其乡赋税。十 五年革罢粮长征收,令里长催办。十八年复设粮长。” 是粮长之役,或编殷实,或轮里长,皆我祖宗旧制。合 无将各甲排年管催本里人户税粮,听其自行输纳。 米入官仓,以管粮官典收;银入官库,以掌印官典收。 查照旧规,应用领解粮役几名,就于经催中审其丁 粮近上,家道殷实者,佥定名数,责令管解粮米。有搬 运脚耗之费,折银有秤收火耗之费,俱于《派则》内酌 量加征,当官给发,以资“其用,免其独力赔补。是以十 年之中,不过轮役一年。纵有一年之劳,得享九年之 逸。况以本管里长催征本里人户,事势尢为顺便。庶 几《祖制》里甲催办之意,而审编之弊可杜矣。”一、处解 运。查得兑军兑淮南京各本色粮米及各项折银,俱 系府州县管粮官管押经收,人役交纳,纵有挂欠侵 欺,其弊立见。追赔易完,以有司官统之,稽查便也。其 岁派南京本色棉苎布疋旧规,原系粮役经解,以致 棍猾揽泊侵渔,动以万计。且将粗疏布疋抵数解纳, 验不中式,大半驳回。节经该部开催,竟无完报。其起 解南京各项折色,如《新例》及江济二卫水夫马船工 料银两,会同馆马价、各衙门柴薪皂隶等银,“每差解 户,逐项转解,以致中途花费侵欺或挂欠逃回,经年 批单不获。上为国用所关,下为各役身家所系,岂容 循袭旧弊而不为之处。合无将南京布疋顺委部运 南粮官带解北京布疋各府类总委官押解南京各 项银两,务照北京事例,凡系原差解户自解者,俱解 布政司收贮。委官类解严限”获批回销。庶可杜“侵欺” 挂欠之弊矣。

    《上巡抚胡执礼书》
    林景旸

    窃惟江南赋役,甲于海内,而敝郡蕞尔僻壤,列为雄 望,频年以来,供亿繁苦,既无不尽之力,不竭之财矣。 阁下嘉惠地方,欲更定徭里贴役,尽革力差、里夫,使 第输银于官而无所与,诚百世良法。然因谓民即多 出财以纾力,庸何伤?愚则以为未可。夫均徭特衙前 一役,其馀收头、催办、解运尚多也。里甲以供祭祀、宾 “客、官府之需,而民间不时征索自若也。贴役以赡北运,而夫船耗办及解户之费又数倍也。今计三者之 征,约六万两,已当他省上县之赋矣。在官之额,一成 难变,恐今日《加编》既定,异时即阁下身在其位,灼知 其害,而有不能议减者,是财之出于民,一定而不易 者也,而又不能保其不增。若夫奸胥”猾吏,视有司之 所不便,下片纸之令,在官者复转,而在民易易耳。是 力之不出于民,非一定而不易者也。而况不止于一 变,至于时势之舒惨,国用之缓急,又非意料所能尽 也。阁下计目前之多循良,而不虞异日之无不肖,习 于圣朝之休养,而不念时会之有更张,愚窃以为过 矣。且夫雇便于差,自古志之,而昔人犹以为“年年出 费,户户征钱。”此虽熙丰士大夫一时僻论,而阁下今 日不可不念及于此也。毫厘之所益者视若甚轻,而 敲扑之所增者无限。一年之敲扑,其原皆起于毫厘; 岁岁之敲扑,其根又起于一日。更法之始,得不慎乎? 阁下诚欲利民,当省在官之用,而不当增在民之供。 当深“思其费之所由寡,而不当徒讲其费之所从出。 狂瞽之言,惟阁下勿罪而采择之,则德意终遂,而阖 郡受无疆之赐矣。”

    《条鞭法记》
    孟化鲤

    海内行条鞭法者多矣,新安则自我侯曾公始。侯自 甲申来宰邑事,约己爱民,凡莅官行政,载在令甲者, 犁然具举。已迺洞烛吾邑,征输猬起,讫无画一之法。 征纳大户,岁用百千十馀家供亿曰“《里甲》,岁费不赀”, 其狡黠则倚以为奸,弊孔百出,暗懦者见绐于积猾, 邮库庾级尢为民蠹,公家之赋役者一,而他费倍之。 坐是偏累荡产者什九,民视役不翅猛虎毒蛇。侯喟 然曰:“吾既为民父母,坐视不为之所,是重困吾民也。” 遂议行《条鞭法》,悉心纬画,胪列条分,两税及驿传抛 荒诸项,岁订银一万一千九百六两有奇,而倾解耗 费皆在焉。均徭及一切酬费,岁订银五千八百九十 三两有奇,而应解诸费皆在焉。一邑赋役之额尽是 矣。其征折也,两税等取诸粮石,均徭等取诸丁粮。邑 之粮,自学田、武场、洎界村、大张逃租五十一石二斗 二升外,实一万五千一百三十二石四斗八升,石征 银八钱五釐有奇。此征折、两税等法也。吾邑山多地 瘠,民故不习,商贾旧鲜。上三则,户仅以中,下六则供 输。自优免外,实七千二百五丁。中上则每丁征银七 钱四分二釐有奇,下下则每丁一钱二分有奇,馀四 则视中上递减一钱三分有奇,合之得二千一百七 十四金有奇。粮自免外,实一万四千七百八十一石 四斗七升,石征银二钱三分有奇,而寄庄实加五分, 合之得三千五百金有奇。此征折均徭等法也。《曩昔 猬征》括为一条,若大户,若里甲,若邮库庾级之类,一 切罢免,俾百姓晓然知丁租之数惟此,赋役之数惟 此。然又人给印牒,岁两征输,置柜公庭,民自封投,银 有定期,民惟按牒输之。其他解纳诸费,毫无所扰。议 既定,白于抚按,咸报可。既期年,邑之人讙然称便,相 率请于当道勒石以垂永久,亦报曰“可。”邑幕陶君西 遣使持状诣都下,索余记。余惟君子为政,非徒悦民, 蕲于善治;非徒更化,蕲于安民。行条鞭者,或釐弊未 尽,或经画未妥,终致变更者有之。侯之订是法也,殚 力劳心,巨细具备,上不废公,下不病民。百年敝政,一 旦嘉与。百姓更新,田野喁喁,若解倒悬而置之衽席。 《易》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又曰:“神而化之,使民宜 之。”其是谓乎?宋儒有言:“宽一分,民受一分之赐。”今法 岁不过一万七千九百馀金,回视畴昔,殆省三之一, 民之受赐普矣,固宜欣欣鸣于当道,祈垂永久也。夫 为民父母,宜同欲恶,审趋违。乃民之欲趋在此,独奈 何违其所趋,恶其所欲耶?继侯者睹是石,谅必有同 心矣。异日丁有消长,事有增损,亦惟因时调停润色 之尔,其法固未可轻变也。余乐侯有是政,而又乐邑 之人有是举,于是乎记侯名唯,丁卯乡进士,四川富 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