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铨衡典 第四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四十九卷
经济汇编 铨衡典 第五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铨衡典

     第四十九卷目录

     官制部汇考二十七

      元一

    铨衡典第四十九卷

    官制部汇考二十七

    元一

    元初,以万户断事官治事。世祖定天下,设寺监、卫府 以主内,行省、行台等以主外,而官制大备。

    按《元史百官志》:“王者南面以听天下之治,建邦启土, 设官分职”,其制尚矣。汉、唐以来,虽沿革不同,恒因周 秦之故以为损益,亦无大相远,大要欲得贤才用之, 以佐天子理万民也。元太祖起自朔土,统有其众,部 落野处,非有城郭之制,国俗淳厚,非有庶事之繁,惟 以万户统军旅以断事,官治政刑,任用者不过一二 亲贵重臣耳。及取中原,太宗始立十路宣课司,选儒 术用之。金人来归者,因其故官,若行省、若元帅,则以 行省元帅授之。草创之初,固未暇为经久之规矣。世 祖即位,登用老成,大新制作,立朝仪,造都邑,遂命刘 秉忠、许衡酌古今之宜,定内外之官:其总政务者曰 “中书省,秉兵柄者曰枢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台。”体 统既立,其次在内者则有寺、有监、有卫、有府,在外者 则有行省、有行台、有宣慰司、有廉访司。其牧民者则 曰路、曰府、曰州、曰县,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 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于是一代之制始备,百 年之间,子孙有所凭借矣。大德以后,承平日久,靡文 之习胜,而质简之意微;侥幸之门多,而方正之路塞。 官冗于上,吏肆于下,言事者屡疏论列,而朝廷讫莫 正之,势固然也。大抵元之建官,繁简因乎时,得失系 乎人,故取其简牍所载而论次之。若其因事而置,事 已则罢,与夫异教杂流世袭之属,名类实繁,亦姑举 其大概,作《百官志》。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各一员,正一品,银印,以道燮阴 阳,经邦国。有元袭其名号,特示尊崇。太祖十二年,以 国王置太师一员。太宗即位,建三公,其拜罢岁月,皆 不可考。世祖之世,其职常缺,而仅置太保一员。至成 宗、武宗而后,三公并建,而无虚位矣。又有所谓大司 徒、司徒、太尉之属,或置或不置。其置者,或开府,或不 开府。而东宫尝置三师、三少,盖亦不𢘆有也。 中书令一员,银印。典领百官会决务庶。太宗以相臣 为之。世祖以皇太子兼之。至元十年,立皇太子行中 书令。大德十一年,以皇太子领中书令。延祐三年,复 以皇太子行中书令,置属监印二人。

    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银印。统六官,率百司 居令之次。令缺则总省事,佐天子理万机。国初,职名 未创,太宗始置右丞相一员、左丞相一员。世祖中统 元年,置丞相一员。二年,复置右丞相二员、左丞相二 员。至元二年,增置丞相五员。七年,立尚书省,置丞相 二员。八年,罢尚书省,乃置丞相二员。二十四年,复立 尚书省,其中书省丞相二员如故。二十九年,以尚书 再罢,专任一相。武宗至大二年,复置尚书省,丞相二 员,中书丞相二员。四年,尚书省仍归中书,丞相凡二 员。自后因之不易。文宗至顺元年,专任右相,其一或 置或不置。

    平章政事四员,从一品。掌机务,贰丞相,凡军国重事, 无不由之。世祖中统元年,置平章二员。二年,置平章 四员。至元七年,置尚书省,设尚书平章二员。八年,尚 书并入中书,平章复设三员。二十三年,诏清冗职,平 章汰为二员。二十四年,复尚书省,中书、尚书两省平 章各二员。二十九年,罢尚书省,增中书平章为五员, 而一员为商议省事。三十年,又增平章为六员。成宗 元贞元年,改商议省事为平章军国重事。武宗至大 二年,再立尚书省,平章三员,中书五员。四年,罢尚书 省归中书,平章仍五员。文宗至顺元年,定置四员,自 后因之。

    右丞一员,正二品;左丞一员,正二品。副宰相裁成庶 务,号“左右辖。”世祖中统二年,置左右丞各一员。三年, 增为四员。至元七年,立尚书省,中书右丞、左丞仍四 员。八年,尚书并入中书省,左、右丞各一员。二十二年, 汰冗职,右、左丞如故。二十四年,复立尚书省,右、左丞 各一,而中书省缺员。二十八年,复罢尚书省。三十年, 设右丞二员,而一员为商议省事。成宗元贞元年,右 丞商议省事者,又以昭文大学士与中书省事。武宗 至大一年,复立尚书省,右、左丞二员,中书右、左丞五 员。四年,罢尚书右、左丞,中书右、左丞止设四员。文宗 至顺元年,定置右丞一员、左丞一员,而由是不复增损。

    参政二员,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 左丞。世祖中统元年,始置参政一员,二年,增为二员。 至元七年,立尚书省参政三员。八年,尚书并入中书 参政二员。二十三年,汰冗职,参政二员如故。二十四 年,复立尚书省参政二员,中书参政二员。二十八年, 罢尚书省参政。武宗至大二年,复置尚书省参政二 员,中书参政二员。四年,并尚书省入中书,参政三员。 文宗至顺元年,定参政为二员。自后因之。

    参议中书省事,秩正四品。典左右司文牍,为六曹之 管辖,军国重事咸预决焉。中统元年,始置一员。至元 二十二年,累增至六员。大德元年,止置四员。后遂为 定额。其治曰“参议府。”令史二人。

    左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 员,正七品。中统元年,置左右司。至元十五年,分置两 司。左司所掌:吏礼房之科有九,一曰南吏,二曰北吏, 三曰贴黄,四曰保举,五曰礼,六曰时政记,七曰封赠, 八曰牌印,九曰好事。知除房之科有五,一曰次品,二 曰常选,三曰台院选,四曰见阙选,五曰别里哥选。户 杂房之科有七,一曰定俸,二曰衣装,三曰羊马,四曰 置计,五曰田土,六曰太府监,七曰会总科。粮房之科 有六,一曰海运,二曰攒运,三曰边远,四曰赈济,五曰 事故,六曰军匠。银钞房之科有二,一曰钞法,二曰课 程。应办房之科有二,一曰饮膳,二曰草料。令史二人, 蒙古书写一十人,回回书写一人,汉人书写七人,典 吏十五人。

    右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 员,正七品。中统元年,置左右司。至元十五年,分置两 司。右司所掌兵房之科有五,一曰边关,二曰站赤,三 曰铺。四曰屯田,五曰牧地。刑房之科有六,一曰法 令,二曰弭盗,三曰功赏,四曰禁治,五曰枉勘,六曰斗 讼。工房之科有六,一曰“横造军器,二曰常课段疋,三 曰岁赐,四曰营造,五曰应办,六曰河道。”令史二人,蒙 古书写三人,回回书写一人,汉人书写一人,典吏五 人。

    中书省掾属:

    监印二人,掌监视省印,有中书令则置。

    知印四人,掌执用省印。

    怯里马赤四人。

    蒙古必阇赤,二十二人,左司十六人,右司六人。 汉人省掾,六十人,左司三十九人,右司二十一人。 回回省掾,十四人,左司九人,右司五人。

    宣使五十人。

    省医三人。

    《玉典》赤四十一人,

    断事官,秩三品,掌刑政之属。国初,尝以相臣任之,其 名甚重,其员数增损不常,其人则皆御位下及中宫、 东宫诸王各投下怯薛丹等人为之。中统元年,一十 六位下置三十一员。至元六年,十七位下置三十四 员。七年,十八位下置三十五员。八年,始给印。二十七 年,分立两省,而断事官随省并置。二十八年,十八位 下置三十六员,并入中书。三十一年增二员。后定置, 自御位下及诸王位下,共置四十一员。首领官:经历 一员,知事一员。吏属:蒙古必阇赤二人,令史一十二 人,回回令史一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奏差八 人,典吏一人。

    客省使,秩正五品。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六品。 令史一人。掌直省舍人、宣使等员选举差遣之事。至 元九年,置。使二员,一员兼,通事一员不兼。大德元年, 增置四员,副二员,直省舍人二员。至元七年始置,后 增至三十三员。掌奏事给使差遣之役。检校官四员, 正七品。掌“检校左右司六部公事,程期文牍稽失之 事。”书吏六人。大德元年置。

    照磨一员,正八品。掌“磨勘左右司钱谷出纳、营缮料 例、凡数计、文牍簿籍之事。”中统元年,置二员。至元八 年,省为一员,典吏八人。

    管勾一员,正八品。掌出纳四方文移、缄縢、启拆之事, 邮递之程期,曹属之,承受兼主之。中统元年,置二员。 至元三年,定为一员,典吏八人。

    架阁库管勾二员,正八品,掌庋藏省府籍帐案牍,凡 备稽考之文,即掌故之任。至元三年,始置二员,其后 增置员数不一。至顺初,定为二员,典吏十人。蒙古架 阁库兼管勾一员,典吏二人。回回架阁库管勾一员, 典吏二人。

    吏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 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官吏选授之政 令,凡职官铨综之典,吏员调补之格,封勋爵邑之制, 考课殿最之法,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吏》《户》《礼》 为左三部,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 员。至元元年,以《吏》《礼》自为一部,尚书三员,侍郎仍二 员,郎中仍四员,员外郎三员。三年,复为左三部。五年又合为吏礼部,尚书仍二员,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 员。七年,始列《尚书》六部:吏部尚书一员,侍郎一员,郎 中二员,员外郎二员。八年,仍为吏礼部,尚书、侍郎、郎 中各一员,员外郎仍二员。十三年,分置吏部,尚书增 置七员,侍郎三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四员。十九年,尚 书裁为二员,侍郎一员,郎中一员,员外郎二员。二十 一年,尚书三员,侍郎一员,郎中、员外郎如故。二十三 年,定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员额各二员。二十 八年,增“尚书为三员,主事三员,蒙古必阇赤三人,令 史二十五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 人,奏差六人,蒙古书”写二人,铨写五人,典吏一十九 人。

    户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 从五品;员外郎三员,从六品。掌“天下户口、钱粮、田土 之政令,凡贡赋出纳之经,金币转通之法,府藏委积 之实,物货贵贱之直,敛散准驳之宜,悉以任之。”中统 元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 四员,员外郎六员。至元元年,分立户部,尚书三员,侍 郎、郎中四员,员外郎省为三员。三年,复为左三部。五 年,复分为户部,尚书一员,侍郎、郎中各一员,员外郎 又省为二员。七年,始列《尚书》六部,尚书二员,侍郎二 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如故。十三年,尚书增置一员,侍 郎、郎中、员外郎如故。十九年,郎中、员外郎俱增至四 员。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定以二员为额。明 年,以户部所掌视他部特为繁剧,增置二员。成宗大 德五年,省尚书一员,员外郎亦省一员,各设三员:主 事八员,蒙古必阇赤七人,令史六十一人,回回令史 六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三十二人,蒙古 书写一人,典吏二十二人,司计官四人。其属附见于 后:

    都提举万亿宝源库,掌宝钞、玉器。至元二十五年始 置。都提举一员,正四品;提举一员,正五品;同提举一 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 控案牍一员,司吏二十三人,译史二人,司库四十六 人,内以色目二人参之。

    都提举万亿广源库,掌香药、纸札诸物,设置同上。提 控案牍二员,司吏一十二人,译史一人,司库一十三 人。

    都提举万亿绮源库,掌诸色段疋,设置并同上,而副 提举则增一员。提控案牍设三员,后省二员。司吏二 十二人,译史一人,司库二十六人,内参用色目二人。 都提举万亿赋源库,掌丝绵布帛诸物,设置并同上, 提控案牍二员,其后省一员。司吏一十七人,译史一 人,司库一十五人,内参用色目二人。

    四库照磨兼架阁库,管勾一员,从九品。世祖至元二 十八年,以四库钱帛事繁,始置一员,仍给印。

    提举富宁库。至元二十七年始创。提举一员,从五品; 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分掌“万亿 宝源库出纳金银之事。”吏目一人。其后,司吏增至六 人,译史一人,司库八人。

    诸路宝钞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都提举一 员,正四品;副达鲁花赤一员,正五品;提举一员,正五 品;同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 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国初,户部兼领交钞公 事。世祖至元,始设交钞提举司,秩正五品。二十四年, 改“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升正四品,增副达鲁花赤、提 控案牍各一员。其后定置已上官员,提控案牍,又增 一员,设司吏十二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回回令史一 人,奏差七人。

    宝钞总库,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 副使三员,正七品。世祖至元二十五年,改“元宝库”为 “宝钞库”,秩正六品。二十六年,升从五品,增大使、副使, 设司库。其后遂定置已上官员:司吏七人,译史一人, 司库五十人。

    “印造宝钞库”,达鲁花赤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 品;副使二员,正八品。中统四年始置,秩从八品。至元 二十四年,升从七品,增达鲁花赤一人。其后遂定置 已上官员。

    烧钞东西二库。达鲁花赤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 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至元元年,始制缗钞库,用正 九品印,置监烧缗钞官。二十四年,分立烧钞东西二 库,秩从八品,各置达鲁花赤、大使、副使等员。

    行用六库。中统元年,初立中都行用库,秩从七品,提 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 至元二十四年,京师改置库者三:曰光熙,曰文明,曰 “顺承”,因城门之名为额。二十六年,又置三库:曰健德, 曰和义,曰崇仁。并因城门以为名。

    大都宣课提举司,掌诸色课程,并领京城各市。提举 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 品;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六人。世祖至元十九年,并大 都旧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至武宗至大元年,改宣课提举司。其属四:

    “马市、猪羊市,秩从七品;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 从八品;副使一员,从九品。”世祖至元三十年,始置 牛驴市、果木市,品秩设官同上。

    鱼蟹市,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大元年始置。

    煤木所,提领一员,从八品;大使一员,从九品;副使一 员。至元二十二年始置。

    大都酒课提举司,掌酒醋榷酤之事。至元十九年始 置。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 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二员,司吏五人。二十八年,省同 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馀如故。

    “抄纸坊”,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二 员,从九品。中统四年始置,用九品印,止设大使、副使 各一员。至元二十七年,升正八品,增置提领、副使各 一员。

    印造盐茶等引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四 年置,掌印“造腹里行省盐茶矾铁等引”,仍置攒典、库 子各一人。

    右以上属户部。其万亿四库,国初以太府掌内帑之出纳,既设左藏等库,而国计之领在户部,仍置“万亿等库” ,为收藏之府。中统元年,置库官六员,而未有品秩俸给。至元十六年,始为提举万亿库,秩正五品。二十四年,改陞都提举“万亿库” ,秩正四品。二十五年,分立四库,以分掌出纳。至二十七年,又别立“富宁库” 焉。

    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运使二员,正三品;同知 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 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兼照磨 二员,掌凡漕运之事。世祖中统二年,初立军储所,寻 改漕运所。至元五年,改漕运司,秩五品。十二年,改都 漕运司,秩五品。十九年,改“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 品。二十四年,内外分立两运司,而京畿都漕运司之 额如旧,止领“在京诸仓出纳粮斛,及新运粮提举司 站车攒运公事”,省同知、运判、知事各一员,而押纲官 隶焉。延祐六年,增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其后,定置 官员已上正官各二员,首领官四员,吏属令史二十 一人,译史二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知印二人, 奏差一十六人,典吏二人,其属二十有四。

    新运粮提举司,秩正五品。至元十六年始置,管站车 二百五十辆,隶兵部。开设运粮埧河,改隶户部。定置 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一 员,吏目一员,司吏八人,奏差十二人。

    京师二十一仓,秩正七品。

    《万斯》北仓。中统二年置 《万斯南仓》:至元二十四年置 《千斯仓》。中统二年置  永平仓:至元十六年置 永济仓:至元四年置  《惟亿仓》。

    《既盈仓》,         《大有仓》。并系皇庆元年置 屡丰仓、         积贮仓。并系皇庆元年增置

    已上十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丰穰仓:皇庆元年置  广济仓:皇庆元年置 广衍仓:至元二十九年置大积仓。至元二十八年置 “《既积》仓”,         《盈衍仓》。至元二十六年置 相因仓。中统二年置  顺济仓:至元二十九年置

    已上八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通济仓:中统二年置  庆贮仓。至元四年置 丰润仓:至元十六年置 丰实仓:

    已上四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通惠河运粮千户所,秩正五品,掌漕运之事。至元三 十一年,始置中千户一员,中副千户二员。

    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掌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 李二寺、通州等处攒运粮斛。至元二十四年,自京畿 运司分立都漕运司,于河西务置总司,分司临清。运 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 运判三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 品;提控案牍二员,内一员兼照磨;司吏三十三人,通 事、译史各一人,奏差一十六人,典吏一人。其属七十 有五。

    河西务十四仓,秩正七品。

    永备南仓、      永备北仓。

    “广盈南仓”、      广盈北仓。

    充溢仓。

    已上“五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崇墉仓、       大盈仓。

    大京仓、       大稔仓。

    足用仓、       丰储仓。

    丰积仓、       恒足仓。

    《既备》仓

    已上“九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通州十三仓,秩正七品。

    有年仓。       富有仓。

    广储仓、       《盈止仓》。

    “及秭仓”,       “迺积仓。”

    乐岁仓、       庆丰仓。

    延丰仓:

    已上“九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二员,正八品。”

    足食仓、       富储仓。

    “富衍仓”       及《衍仓》。

    已上“四仓,各置监支纳一员,正七品;大使二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河仓”,一十有七,用从七品印。

    馆陶仓       “旧县仓。”

    陵州仓、       “傅家池仓。”

    已上各置“监支纳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

    秦家渡仓、      尖冢西仓。

    尖冢东仓、      长芦仓。

    武强仓、       夹马营仓。

    上口仓、       唐、宋仓

    唐村仓、       安陵仓。

    四、“柳树仓”、      “淇门仓。”

    伏恩仓。

    已上各置“监支纳一员,从八品;大使一员,从九品;副使一员。”

    直沽广通仓,秩正七品,大使一员。

    《荥阳》等纲凡三十:曰济源,曰陵州,曰献州,曰白马,曰 滏阳,曰完州,曰河内,曰南宫,曰“沂莒”,曰霸州,曰东明, 曰获嘉,曰盐山,曰“武强”,曰胶水,曰东昌,曰武安,曰汝 宁,曰修武,曰安阳,曰开封,曰仪封,曰蒲台,曰邹平,曰 中牟,曰胶西,曰卫辉,曰浚州,曰曹、濮州。每纲皆设押 纲官二员,计六十员,秩正八品。每编船三十只为一 纲,船九百馀只,运粮三百馀万石,船户八千馀户,纲 官以常选正八品为之。

    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提举一员, 正四品;同提举一员,正五品;副提举一员,从六品。掌 各冶采金、炼铁榷货,以资国用。国初,中统始置景州 提举司,管领景州、滦阳新匠三冶。至元十四年,又置 檀州提举司,管领双峰、暗峪、大峪、五峰等冶。大德五 年,檀州、景州三提举司并置檀州等处采金铁冶都 “提举司”,而滦阳、双峰等冶悉隶焉。他如河东、山西、济 南、莱芜等处铁冶提举司及益都、般阳等处淘金总 管府,其沿革盖不一也。

    大都河间等路都𨍭运盐使司,秩正三品,掌场灶榷 办盐货,以资国用。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 副使一员,正五品;运判二员,正六品;首领官,经历一 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国初, 立“河间税课达鲁花赤、清沧盐使所。后创立运司,立 提举盐榷所,又改为河间路课程所,提举沧清课盐” 使所。中统三年,改都提领,拘榷沧清课盐所。至元二 年,以刑部侍郎、右三部郎中兼沧清课盐使司。寻改 立河间都转运盐使司,立沧清课三盐司。十二年,改 为都转运使司。十九年,以户部尚书行河间等路都 转运使司事,寻罢,改立沧清二盐使司。二十三年,改 立河间等路都转运司。二十七年,改令户部尚书行 河间等路都转运使司事。二十八年,改河间等路都 转运司。延祐六年,颁分司印,巡行郡邑,以防私盐之 弊。

    盐场二十二所,每场设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 从八品;办盐各有差。

    利国场、       《利民场》。

    海丰场、       阜民场。

    阜财场、       益民场。

    润国场。       海阜场。

    海盈场、       海润场。

    严镇场。       富国场。

    兴国场。       厚财场。

    丰财场       三义沽场。

    芦台场、       越支场。

    石碑场、       《济民场》。

    惠民场、       富民场。

    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品秩职掌同上,运判止一员。 国初,始置益都课税所,管领山东盐场,以总盐课,后 改置运司。中统四年,诏以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 运司。至元二年,命有司兼办其课,改立山东转运司。 至元十二年,改立都转运司。延祐五年,以盐法涩滞, 降“分司印,巡行各场,督收课程,罢胶莱盐司所属盐” 场“盐场一十九所,每场设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 从八品;管勾一员,从八品”

    永利场、       宁海场。

    官台场。       丰国场。

    新镇场、       丰民场。

    富国场。       高家港场。

    永阜场、       利国场。

    固堤场、       王家冈场。

    信阳场。       涛洛场。

    石河场。       海沧场。

    行村场、       登宁场。

    西由场。

    河东陕西等处转运盐使司,品秩职掌同前“运判”增 一员。国初,设平阳府,以征课程之利。中统二年,改置 转运司,置提举解盐司。至元二年,罢运司,命有司掌 其务,寻复置转运司。二十二年,立陕西都转运司,诸 色税课悉隶焉。二十九年,置盐运司,专掌盐课,其馀 课税归有司,解盐司亦罢。延祐六年,更为河东陕西 “等处都转运盐使司”,隶省部。其属三:

    解盐场,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 河东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正提领一员,从八品。副 提领一员,从九品。

    安邑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正提领一员,从八品;副 提领一员,从九品。

    礼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 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礼乐、祭祀、朝会、 燕享、贡举之政令,凡仪制损益之文,符印𥳑册之信, 神人封谥之法,忠孝贞义之褒,送迎聘好之节,文学 僧道之事,婚姻继续之办,音艺膳供之物,悉以任之。 世祖中统元年,以吏、户、《礼》为左三部,置尚书二员,侍” 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总领三部之事。至元 元年,分立为吏礼部,尚书三员,侍郎仍二员,郎中仍 四员,员外郎四员。七年,别立礼部,尚书三员,侍郎一 员,郎中二员,员外郎如旧。明年,又合为吏礼部。十三 年,又别为礼部。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员外 郎定以二员为额。成宗元贞元年,复增尚书一员,领 会同馆事,主事二员,蒙古必阇赤二人,令史一十九 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十 二人,典吏三人。其属附见:

    左三部照磨所,秩正八品,照磨一员,掌吏、户、礼三部 钱谷计帐之事。典吏八人。

    侍仪司,秩正四品,掌凡朝会、即位、册后、建储、奉上尊 号,及外国朝觐之礼。至元八年,始置左右侍仪奉御 二员,礼部侍郎知侍仪事一员,引进使知侍仪事一 员,左右侍仪使二员,左右直侍仪使二员,左右侍仪 副使二员,左右侍仪佥事二员,引进副使、侍仪令、承 奉班都知、尚衣局大使各一员。十二年,省左侍仪奉 御,通曰“左右侍仪。”省引进副使及侍仪令、尚衣使等 员,改置通事舍人十四员。三十年,减通事舍人七员 为侍仪舍人。大德十一年,升秩正三品。至大三年,置 典簿一员。延祐七年,定置侍仪使四员。至治元年,增 置通事舍人六员,侍仪舍人四员。其后,定置侍仪使 四员,正三品;引进使知侍仪事二员,正四品。首领官, 典簿一员,从七品。属官:承奉班都知一员,正七品;通 事舍人一十六员,从七品;侍仪舍人十四员,从九品。 吏属:令史二人,译史一人,通事一人,知印一人。其属, 法物库。秩五品。掌大礼法物。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 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 拱卫直都指挥使司,秩从四品,掌控鹤六百馀户及 仪卫之事。至元三年,始置都指挥使一员,副使一员, 钤辖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十六年,升正三品,降虎符, 增置达鲁花赤一员,隶宣徽院。二十年,复为从四品。 二十五年,归隶礼部。元贞元年,复陞正三品。皇庆元 年,置经历一员。二年,改钤辖为佥事。至顺二年,拨隶 侍正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指挥使四员, 正三品;副指挥使二员,从三品;佥事二员,正四品;首 领官,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吏属令史 四人,译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二人。其属控 鹤百户所,秩从七品,色目百户一十三员,汉人百户 一十三员,总十三所。

    仪从库,秩从七品。掌收仪卫器仗。大使一员,从七品; 副使一员,从八品。

    仪凤司,秩正四品,掌乐工供奉祭飨之事。至元八年, 立玉宸院,置乐长一员,乐副一员,乐判一员。二十年, 改置仪凤司,隶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各一员,判官三 员。二十五年,归隶礼部,省判官三员。三十一年,置达 鲁花赤一员,副使一员。大德十一年,改陞“玉宸乐院”, 秩从二品,置院使、副使、佥事、同佥、院判。至大四年,复 为仪凤司,秩正三品。延祐七年,降从三品。定置大使 五员,从三品;副使四员,从四品;首领官,经历一员,从 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吏属,令史二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其属五:

    云和署,秩正七品,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之事。 至元十二年始置。至大二年,拨隶玉宸乐院。皇庆元 年,升正六品。二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 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 师二人,提控四人。

    安和署,秩正七品,职掌与云和同。至元十三年,始置。 皇庆二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 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 提控四人。

    常和署。初名管勾司,秩正九品,管领回回乐人。皇庆 元年初置。延祐三年,升从六品。署令一员,署丞二员, 管勾二员,教师二人,提控四人。

    天乐署,初名“昭和署”,秩从六品,管领河西乐人。至元 十七年始置。大德十一年,升正六品。至大四年,改为 天乐署。皇庆元年,升从五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 勾二员,协音一员,协律一员,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 师二人,提控四人。

    广乐库,秩从九品,掌乐器等物。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皇庆元年始置。

    教坊司,秩从五品,掌“承应乐人及管领兴和等署五 百户。”中统二年始置。至元十二年,升正五品。十七年, 改提点教坊司,隶宣徽院,秩正四品。二十五年,隶礼 部。大德八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复正四品。达鲁花 赤一员,正四品;大使三员,正四品;副使四员,正五品; 知事一员,从八品;令史四人,译史、知印、奏差各二人, 通事一人,其属三:

    兴和署,秩从六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 《祥和署》,秩从六品,署令二员,署丞二员,管勾二员。 广乐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同馆,秩从四品,掌接伴引见诸番蛮夷峒官之来 朝贡者。至元十三年始置。二十五年罢之。二十九年 复置。元贞元年,以礼部尚书领馆事,遂为定制。礼部 尚书领会同馆事一员,正三品;大使二员,正四品;副 使二员,从六品;提控案牍一员,掌书四人,蒙古必阇 赤一人,典给官八人。其属有“收支诸物库”,秩从九品,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九年,以四宾库改置 铸印局,秩正八品,掌凡刻印销印之事。大使一员,副 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五年始置。

    白纸坊,秩从八品,掌造诏旨宣敕纸札,大使一员,副 使一员。至元九年始置。

    掌薪司,秩正七品;司令一员,正七品;司丞二员,正八 品;典吏一人。

    “兵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 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郡邑邮驿、屯牧 之政令,凡城池废置之故,山川险易之图,兵站屯田 之籍,远方归化之人,官私刍牧之地,驼马、牛羊、鹰隼、 羽毛皮革之征,驿乘邮运祗应,公廨、皂隶之制,悉以 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兵、刑、工为右三部,置尚书二” 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总领三部之事。 至元元年,别置工部,以兵刑自为一部,尚书四员,侍 郎三员,郎中如旧,员外郎五员。三年,并为右三部。五 年,复为兵刑部,尚书二员,省侍郎二员,郎中如故,员 外郎一员。七年,始列六部,尚书一员,侍郎仍旧,郎中 一员,员外郎仍一员。明年,又合为兵刑部。十三年,复 析兵部。二十三年,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以二员 为额。至治三年,增尚书一员,主事二员,蒙古必阇赤 二人,令史十四人,回回令史一人,怯里马赤一人,知 印二人,奏差八人,典吏三人。其属附见:

    大都陆运提举司,秩从五品,掌两都陆运粮斛之事。 至元十六年,始置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改今名。提 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司吏 六人,委差一十人。“海王庄、七里庄、魏家庄、腊八庄”四 所,各设提领一人,用从九品印。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民匠总管府,秩从三品,达鲁花 赤一员,总管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提 控案牍一员,吏属令史六人。初,太祖以随路打捕鹰 房民户七千馀户,拨隶旭烈大王位下,中统二年始 置。至元十二年,阿八合大王遣使奏归朝廷,隶兵部,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鹰房诸色人匠都总管” 府,秩正三品,掌哈赞大王位下事。大德八年始置,官 吏皆王选用。至大四年,省并衙门,以哈儿班答大王 远镇一隅,别无官属,存设不废。定置府官,达鲁花赤 二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知事一员,提 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奏差二人,典吏一 人。其属,东局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 提举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 一员,司吏二人。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户都总管府”,秩从三品。 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经历一员,知事 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一人,知印通事一人,奏差二人,掌“别吉大营及管领大都路 打捕鹰房等户。”至元三十年置。延祐四年,升正三品, 管领本位下打捕鹰房民匠等户都总管府,秩正三 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 一员,副总管一员,判“官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 控案牍兼照磨一员,令史六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 人,掌别吉大营盘城池,阿哈探马儿一应差发,薛彻 于定王位下事。”泰定元年始置。

    刑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 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刑名法律之政 令。凡大辟之按覆,系囚之详,谳孥收产没之籍,捕获 功赏之式,冤讼疑罪之辨,狱具之制度,律令之拟议, 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兵、刑、工为右三部,置尚 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以郎中、员” 外郎各一员,专署刑部。至元元年,析置工部,而兵刑 仍为一部,尚书四员,侍郎仍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 置五员。三年,复为右三部。七年,始别置刑部,尚书一 员,侍郎一员,郎中一员,员外郎二员。八年,改为兵刑 部。十三年,又为刑部。二十三年,六部尚书、侍郎、郎中、 员外郎定以二员为额。大德四年,尚书增置一员。其 首领官则主事三员。吏属则蒙古必阇赤四人,令史 三十人,回回令史二人,怯里马赤一人,知印二人,奏 差十人,书写三人,典吏七人。其属附见:

    司狱司,司狱一员,正八品;狱丞一员,正九品。狱典一 人。初以右三部照磨兼刑部系狱之任。大德七年,始 置专官。部医一人,掌调视病囚。

    司籍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至元二十年,改“大都 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隶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