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选举典 第七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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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

     第七十三卷目录

     科举部总论二

      日知录明经 秀才 举人 进士 科目 制科 甲科 十八房 经义论策

      三场 拟题 题切时事 试文格式 程文 判 经文字体 史学 中式额数 殿举

       进士得人 大臣子弟 北卷 糊名 搜索 出身授官 年齿

    选举典第七十三卷

    科举部总论二

    日知录

    《明经》

    今人但以“贡生”为“明经”,非也。唐制有六科:一曰秀才, 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

    《大唐新语》:“隋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国家因隋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并前为六科。”

    当时以诗赋取者,谓之《进士》。

    《金史移刺履传》:“进士之科,隋大业中始试以策,唐初因之,高宗时杂以箴铭赋诗,至文宗始专用赋。”

    以《六经》义取者,谓之“明经。”

    叶石林《避暑录话》:“唐制取士用进士、明经二科。本朝初唯用进士,其罢明经,不知自何时。仁宗患进士诗赋浮浅,不本经术,嘉祐三年始复明经科。”

    今罢诗赋而用经义,则今之进士乃唐之明经也。 唐时入仕之数,明经最多。考试之法,令其全写注疏, 谓之“帖括。”议者病其不能通经,权文公谓“《注疏》犹可 以质验”,不者,傥有司率情上下其手,既失其末,又不 得其本,则荡然矣。今之学者,并注疏而不观,殆于本 末俱丧。然则今之进士,又不如唐之明经也乎?

    《秀才》

    《旧唐书杜正伦传》:“正伦,隋仁寿中与兄正元、正藏俱 以秀才擢第。唐代举秀才止十馀人,正伦一家有三 秀才,甚为当时称美。”《唐登科记》:“武德至永徽,每年进 士或至二十馀人,而秀才止一人二人。”

    《旧唐书职官志》则云:“秀才有唐已来无其人。”

    《杜氏通典》:“初,秀才科第最高,试方略策五条,有上上、 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贞观中,有举而不第者,坐其 州长,由是废绝。”

    《新唐书》:“高宗永徽二年,始停秀才科。”

    士人所趋向,惟明经、进士二科而已。显庆初,黄门侍 郎刘祥道奏言:“国家富有四海,于今已四十年。百姓 官寮,未有秀才之举,未必今人之不如昔。将荐贤之 道未至,岂使方称多士,遂缺斯人。请六品以下,爰及 山谷,特降纶言,更审搜访。”唐人之于秀才,其重如此。

    “秀才” 字出《史记贾生传》。“年十八,以能诵诗属书,闻于郡中。” 吴廷尉为河南守,闻其秀才,而《儒林传》公孙弘等之议则曰:“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 此秀才之名所起。

    元宗御撰《六典》,言:“凡贡举人,有博识高才、强学待问, 无失俊选者为秀才,通二经已上者为明经,明闲时 务精熟一经者为进士。”《张昌龄传》,本州欲以秀才举 之,昌龄以时废此科已久,固辞,乃充进士贡举及第。 是则秀才之名,乃举进士者之所不敢当也。

    《册府元龟》:开元二十四年已后,复有秀才举。其时以进士渐难,而秀才本科无帖经及杂文之限,反易于进士。主司以其科废久,不欲拔奖应者多落之,三十年来,无登第者。至天宝初,礼部侍郎韦陟始奏请有堪此举者,乃令长官特考,其常年举送者并停。《册府元龟》又言:“代宗朝杨绾为礼部侍郎,请置五经秀才” 科事寝不行。而《旧唐书儒学传》:冯伉,大历初登五经秀才科。则是尝行之而旋废耳。

    又:《文苑英华判目》有云:“乡举进士至省,求试秀才,考 功不听,求诉不已。”赵岊判曰:“文艺小善,进士之能;访 对不休,秀才之目。”

    《文选》任昉为萧杨州作《荐士表》:“访对不休,质疑斯在。”

    是又进士求试秀才而不可得也。今以生员而冒呼 此名,何也?

    《容斋三笔》谓:“秀才之名,自宋魏以后,实为贡举科目之最,而今世俗以为相轻之称。”

    明初尝举秀才。

    洪武十五年,征至“秀才数千人。”

    如《太祖实录》,“洪武四年四月辛丑,以秀才丁士梅为 苏州府知府,童权为扬州府知府,俱赐冠带。”“十年二 月丙辰,以秀才徐尊生为翰林应奉。”“十五年八月丁 酉,以秀才曾泰为户部尚书是也。亦尝举孝廉。”

    洪武十八年十二月丙午。

    洪武二十年二月己丑,以孝廉李德为应天府尹是 也。此辟举之名,非所施于科目之士。今俗谓生员为 秀才,举人为孝廉,非也

    《举人》

    举人者,举到之人。《北齐书。鲜于世荣传》,“以本官判尚 书省右仆射事,与吏部尚书袁聿修在尚书省简试 举人。”《旧唐书高宗纪》:“显庆四年二月乙亥,上亲策试 举人,凡九百人。”调露元年十二月甲寅,临轩试应岳 牧举人是也。登科则除官,不复谓之举人,而不第则 须再举。

    《太祖实录》:“许瑗,饶之乐平人。至正中,两以《易经》举。”

    于乡皆第一,会试不第。《赣州府志》曰:“乡举在宋为漕试,谓之发解第阶之解,送南宫会试耳。试不第者,须再试未阶以入仕也。及累举不第,然后有推恩焉,谓之特奏者,不复系之乡举矣。元时亦然,至国朝始定为入仕之途,则一代之新制也。” 按宋时亦有不须再试而送南宫者,谓之免解进士。《渑水燕谈》:“仁宗籍田时,许开封国学举人陪位,因得免解。”

    不若今人以举人为一定之名也。进士乃诸科目中 之一科,而《传》中有言举进士者,有言举进士不第者。

    孟浩然应进士不第,杜甫天宝初应进士不第,唐衢应进士久而不第。温庭筠大中初应进士累年不第,吴筠举进士不第,皇甫镇举进士二十三上,不中第,《五代史》亦然。敬翔,乾符中举进士不中。郑遨,唐昭宗时举进士不中。李振常举进士,咸通乾符中连不中。郑玨举进士数不中。司空颋,唐僖宗时举进士不中;《冯王》少举进士不中。《李𬭸》少举进士累不中。《贾纬》少举进士不中。

    但云“举进士。”则第不第未可知之辞。不若今人已登 科而后谓之进士也。

    宋徽宗宣和六年,礼部试进士至万五千人。是年,赐第八百五人。

    自本人言之,谓之《举进士》。自朝廷言之,谓之《举人》。

    唐文宗开成三年五月丁巳朔,敕礼部贡院,“进士、举人,岁限放三十人及第。” 进士举人者,谓举进士之人也。

    《进士即是举人》,不若今人以《乡试榜》谓之《举人,会试 榜》谓之《进士》也。

    永乐六年六月,翰林院庶吉士沈升上言:“近年各布 政司、按察司,不体朝廷求贤之盛心,苟图虚誉,有稍 能行文,大义未通者,皆领乡荐,冒名贡士。及至会试 下第,其中文字稍优者,得除教官,其下者亦得升国 子监。以至天下士子竞怀侥幸,不务实学。”洪熙元年 十一月,四川双流县知县孔友谅上言:“乞将前此下 第举人,通计其数,设法清理。”是明初才开举人之涂, 而其弊即已如此。然下第举人,犹令入监读书三年, 许以省亲,未有使之游荡于人间者。正统十四年,存 省京储,始放回原籍。其放肆无耻者,游说干谒,靡所 不为,已见于成化十四年礼部之奏。至于末年,则挟 制官府,武断乡曲,于是崇祯中命巡按御史考察所 属举人,间有黜革,而“风俗之坏,已不可复返矣。”

    《进士》

    《进士》即举人中之一科,其试于礼部者,人人皆可谓 “进士。”

    唐人未第称进士,已及第则称前进士。《雍录》引唐人诗云:“曾题名处添前字。” 《通鉴》:“建州进士叶京尝预宣武军宴,识监军之面,既而及第,在长安与同年出游,遇之于涂,马上相揖,因之谤议喧然,遂沈废终身。” 是未及第而称进士也。

    试毕放榜,其合格者曰赐进士及第,后又广之曰赐 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然后谓之登科。所以异于同 试之人者,在乎赐及第、赐出身而不在乎进士也。宋 政和三年五月乙酉,臣僚言:“陛下罢进士,立三舍之 法,今赐承议郎徐禋进士出身,于名实未正,乞改赐 同上舍出身。”从之。

    《科目》

    唐制,取士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俊士,有明 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 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 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 子自诏曰“制举”,如姚崇“下笔成章”,张九龄道侔伊吕 之类,见于史者凡五十馀科,故谓之科目。今代止进 士一科,则有科而无目矣。犹沿其名,谓之“科目”,非也。 王维桢欲于科举之外,仿汉、唐旧制,更设数科,以收 天下之奇士。不知进士偏重之弊,积二三百年,非大 破成格,虽有他材,亦无繇进用矣。

    《制科》

    唐制,天子自诏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唐志》曰:“所 谓制举者,其来远矣。”自汉以来,天子常称制诏,道其 所欲问而亲策之。唐兴,世崇儒学,虽其时君贤愚好 恶不同,而乐善求贤之意未始少怠。故自京师外至 州县有司常选之士,以时而举。而天子又自诏四方 德行才能文学之士,或高蹈幽隐与其不能自达者下至军谋将略,翘关拔山,绝艺奇伎,莫不兼取。其为 名目,随其人主临时所欲而列为定科者,如“贤良方 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 帅、详明政术、可以理人”之类,其名最著。而天子巡狩 行幸、封禅太山、梁父,往往会见行在,其所以待之之 礼甚优,而宏材伟论非常之人,亦时“出于其间,不为 无得”也。

    宋初承周显德之制,设三科,不限前资,见任职官、黄 衣草泽,并许应诏。景德增为六科。熙宁以后,屡罢屡 复,宋人谓之“大科。”今以殿试进士,亦谬谓之“制科。” 宋徐度《却扫编》:“国朝制科,初因唐制,有贤良方正、能 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明吏理、达于教化, 凡三科,应内外职官前资见任黄衣草泽人,并许诸 州”及本司解送,上吏部对御,试策一道,限三千字以 上。咸平中,又诏文臣于内外幕职、州县官及草泽中, 举贤良方正各一人。景德中,又诏置“贤良方正能直 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武 足安边、洞明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详 明吏理、达于从政”等六科。天圣七年,复诏:“应内外京 朝官,不带台省、馆阁职事,不曾犯赃罪及私罪,情理 轻者,并许少卿监以上奏举,或自进状。乞应前六科, 仍先进所业策论十卷、卷五道,候到,下两省看详。如 词理优长,堪应制科,具名奏闻,差官考试论六首,合 格即御试策一道。”又置“高蹈丘园、沈沦草泽、茂才异 等”三科,应草泽及贡举“人非工商杂类者,并许本处 转运司逐州长吏奏举,或于本贯投状。乞应州县体 量,有行止别无玷犯者,即纳所业策论十卷,卷五道 看详词理稍优即上转运司,审察乡里名誉,于部内 选有文学官再看详,实有文行可称者,即以文卷送 礼部,委主判官看详,选词理优长者具名奏闻。”馀如 贤良方正等六科,熙宁中悉罢之,而令进士廷试,罢 三题而试策一道。建炎间,诏复贤良方正一科,然未 有应诏者。

    高宗立博学宏辞科,凡十二题,“制、诰、诏、表、露布、檄、箴、 铭、记、赞、颂、序”,内杂出六题,分为三场,每场体制,一古 一今。南渡以后,得人为盛,多至卿相、翰苑者。今之第 二场诰、诏、表三题,内科一道,亦是略仿此意。而苟简 滥劣,至于全无典故,不知平仄者,亦皆中式,则专重 初场之过也。

    《甲科》

    杜氏《通典》,按令文科第,秀才与明经同为四等,进士 与明法同为二等。然秀才之科久废,而明经惟有甲、 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二科。自武德以来,明经惟 有丙丁第,进士惟乙科而已。《旧唐书。元宗纪》,开元九 年四月甲戌,上亲策试应制举人于含元殿,敕曰:“近 无甲科,朕将存其上第。”《杨绾传》,天宝十三年,元宗御 勤政楼,试举人登甲科者三人,绾为首,超授右拾遗, 其登乙科三十馀人,杜甫《哀苏源明》诗曰:“制可题未 干,乙科已大阐。”然则今之进士而概称甲科,非也。 《隋书。李德林传》:“杨遵彦铨衡,深慎选举,秀才擢第,罕 有甲科。德林射策五条,考皆为上。”是则北齐之世,即 已多无甲科者矣。

    甲乙丙科始见《汉书儒林传》。“平帝时,岁课博士弟子, 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 四十人补文学。”掌故《萧望之传》:“以射策甲科为郎。”《匡 衡传》:“数射策不中至九,乃中丙科。”

    《十八房》

    今制,会试用考试官二员,总裁、同考试官十八员,分 阅《五经》,谓之“十八房。”

    《宋史》各房分经,始于理宗绍定二年。

    嘉靖末年,诗五房,《易》《书》各四房,《春秋礼记》各二房,止 十七房。万历庚辰、癸未二科以《易》卷多,添一房,始为 十八房。至丙辰,又添《易》《诗》各一房,为二十房。天启乙 丑,《易》《诗》仍各五房,《书》三房,《春秋礼记》各一房,为十五 房。崇祯戊辰,复为二十房。辛未,《易》《诗》仍各五房,为十 八房。癸未复为二十房。今人概称为十八房云。《戒庵 漫笔》曰:江阴李诩著余少时学举子业,并无刻本窗稿。有 “书贾在利考,朋友家往来,抄得灯窗下课数十篇,每 篇誊写二三十纸,到余家塾,拣其几篇,每篇酬钱或 二文,或三文。”《忆荆川》:唐顺之《中会元》。其稿亦是无锡门 人蔡瀛与一姻家同刻。方山薛应旗中会魁。其三试卷, 有“常熟门人钱梦王以东湖书院活板”印行,未闻有 坊间板,今满目皆坊刻矣,亦世风华实之一验也。

    愚按:弘治六年会试,同考官靳文僖批,已有“‘自板刻,时文行学者往往记诵,鲜以讲究为事’之语。” 则彼时已有刻文,但不多耳。

    《杨子常》:曰:“十八房之刻,自万历壬辰《钩元录》始。旁 有批点,自王房仲。”士骕选程墨始。至乙卯以后,而坊刻 有四种:曰《程墨》,则三场主司及士子之文;曰《房稿》,则 十八房进士之作;曰《行卷》,则举人之作;曰《社稿》,则诸 生会课之作。至一科房稿之刻有数百部,皆出于苏杭,而中原北方之贾人市买以去。天下之人,惟知此 物可以取科名、享富贵,此之谓学问,此之谓士人,而 他书一切不观。昔丘文庄当天顺、成化之盛,去宋元 未远,已谓“士子有登名前列,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先 后、字书偏旁者,举天下而惟十八房”之读,读之三年 五年而一幸登第,则无知之童子俨然与公卿相揖 让,而文武之道弃如弁髦。

    《宋史》:“理宗朝奸弊愈滋,有司命题苟简,或执偏见臆说,或发策用事讹舛。所取之士既不精,数年之后复俾之主文,是非颠倒逾甚,时谓之‘谬种流传’。”

    嗟乎!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廿一史》废。昔闵 子、马以原伯鲁之不说,学而卜周之衰。余少时,见有 一二好学者,欲通旁经而涉古书,则父师交相谯呵, 以为必不得颛业于帖括,而将为坎轲不利之人。岂 非所谓“大人患失而惑”者与?

    陆氏曰:大人惧违众而失位,心志惑乱,故徇流俗之说,而亦曰“可以无学。”

    “若乃国之盛衰,时之治乱”,则亦可知也已。

    《经义论策》

    今之经义论策,其名虽正,而最便于空疏不学之人。 唐、宋用诗赋,虽曰“雕虫小技”,而非通知古今之人不 能作。今之《经义》,始于宋熙宁中王安石所立之法,命 吕惠卿、王雱等为之。

    元祐八年三月庚子,中书省言:“进士御试答策,多系 在外准备之文,工拙不甚相远,难于考较。祖宗旧制, 御试进士赋、诗、论三题,施行已远,前后得人不少。况 今朝廷见行文字,多系声律对偶,非学问该洽,不能 成章。请行祖宗三题旧法。”诏来年御试,将诗赋举人 复试三题,经义举人且令试策,此后全试三题。是当 时即以经义为在外准备之文矣。陈后山《谈丛》言:“荆 公经义行,举子专诵王氏章句而不解义。荆公悔之 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也’。岂非 数百年之后,并学究而非其本质乎?此法不变,则人 才日至于消耗,学术日至于荒陋,而五帝三王以来 之天下,将不知其所终矣。”

    赵鼎言“安石设虚无之学,败坏人才。”陈公辅亦谓:安 石“使学者不治《春秋》,不读《史》《汉》,而习其所为《三经新 义》,皆穿凿破碎,无用之空言也。若今之所谓时文,既 非经传,复非子史,展转相承,皆杜撰无根之语。”以是 科名所得,十人之中,其八九皆为白徒,而一举于乡, 即以营求关说为治生之计。于是在州里则无人,非 “势豪,适四方则无地”非游客,而欲求天下之安宁,斯 民之淳厚,岂非却行而求及前人者哉!

    《太祖实录》,“洪武三年八月,京师及各行省开乡试。初 场《四书》疑问、本经义及《四书》义各一道,第二场论一 道,第三场策一道。中式者后十日,复以五事试之,曰: 骑、射、书、算、律。骑观其驰驱便捷,射观其中之多寡,书 通于六义,算通于九法,律观其决断。”诏文有曰:“朕特 设科举,以起怀才抱德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通古 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廷,观 其学识,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伏读此制,真所谓求 实用之士者矣。至十七年,命礼部颁行《科举成式》。第 一场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未能者许各减一道;第 二场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第三场经 史策五道,文辞增而实事废。盖与初诏求贤之法稍 有不同,而行之二百馀年,非所以善述祖宗之意也。 《四书》疑犹唐人之判语,设为疑事问之,以观其学识 也。《四书》义犹今人之判语,不过得之记诵而已。苟学 识之可取,则刘蕡之《对》止于一篇已足。盖一代之人 才,徒以记诵之多,书写之速而取其长,则七篇不足 为难,而有并作《五经》二十三篇,如崇祯七年之颜茂 猷者,亦何裨于经术,何施于国用哉?

    《实录》言:“洪武十四年六月丙辰,诏于国子诸生中选 才学优等聪明俊伟之士得三十七人,命之博极群 书,讲明道德经济之学,以期大用,称之曰‘老秀才。累 赐罗绮袭衣巾靴,礼遇甚厚。是则圣祖所望于诸生 者,固不仅以帖括之文,而惜乎大臣无通经之士,使 一代吁俊之典但止于斯,可叹也’。”

    永乐二十二年十月丁卯,仁庙谕大学士杨士奇等 曰:“朝廷所重安百姓,而百姓不得蒙福者,繇牧守匪 人。牧守匪人,繇学校失教。故岁贡中愚不肖,十率七 八。古事不通,道理不明,此岂可任安民之寄?当日贡 举之行不过四十年,而其弊已如此,乃护局之臣犹 托之祖制,而相持不变乎?”

    《三场》

    明初三场之制,虽有先后而无重轻。乃士子之精力, 多专于一经,略于考古。主司阅卷,复护初场所中之 卷,而不深求其二三场。夫昔之所谓三场,非下帷十 年,读书千卷,不能有此三场也。今则务于捷得,不过 于《四书》一经之中拟题一二百道,窃取他人之文记 之。入场之日,抄誊一过,便可侥幸中式,而本经之全文有不读者矣。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学问由 此而衰,心术由此而坏。宋嘉祐中,知谏院欧阳修上 言:“今之举人,以二千为率。请宽其日限,而先试以策 而考之。择其文辞鄙恶者,文意颠倒重杂者;不识题 者,不知故实,略而不对所问者;误引事迹者,虽能成 文而理识乖诞者,杂犯旧格不合式者”,凡此七等之 人先去之,计二千人可去五六百。以其留者,次试以 论,又如前法而考之,又可去其二三百。其留而试诗 赋者,不过千人矣。于千人而选五百,少而易考,不至 劳昏,考而精当,则尽善矣。纵使考之不精,亦当不至 大滥。盖其节抄剽盗之人,皆以策论先去之矣。比及 诗赋,皆是已经策论,粗有学问理识,不至乖诞之人, 纵使诗赋不工,亦可以中选矣。如此可使童年新学 不晓事之人,无由而进。今之有天下者,不能复两汉 举士之法,不得已而以言取人,则文忠之论,亦似可 取。盖救今日之弊,莫急乎去节抄剽盗之人,而七等 在所先去,则暗劣之徒无所侥幸而至者渐少,科场 亦自此而清也。

    《拟题》

    今日科场之病,莫甚乎拟题。且以经文言之,初场试 所习《本经》义四道,而本经之中场屋可出之题,不过 数十。富家巨族延请名士,馆于家塾,将此数十题各 撰一篇,计篇酬价,令其子弟及僮奴之俊慧者记诵 习熟,入场命题,十符八九,即以所记之文抄誊上卷, 较之风檐结构,难易迥殊。《四书》亦然,发榜之后,此曹 便为贵人少年貌美者多得馆选,天下之士靡然从 风,而本经亦可以不读矣。予闻昔年五经之中,惟《春 秋》止记题目,然亦须兼读《四传》。又闻嘉靖以前,学臣 命《礼记》题,有出丧服以试士子之能记否者。百年以 来,丧服等篇皆删去不读,今则并《檀弓》不读矣,书则 删去《五子之歌》《汤誓》《盘庚》《西伯戡𥟖》《微子》《金縢》《顾命》 《康王之诰》《文侯之命》等篇,不读《诗》,则删去淫风变雅; 不读《易》,则删去《讼》《否》《剥》《遁》《明夷》《睽》《蹇》《困》《旅》等卦不读, 止记其可以出题之篇及此数十题之文而已。读《论》 惟取一篇,披庄不过盈尺。

    隋书崔赜传

    因陋就寡,赴速邀时。

    旧唐书薛谦光传

    昔人所须十年而成者,以一年毕之;昔人所待一年 而习者,以一月毕之。成于剿袭,得于假倩。卒而问其 所未读之经,有茫然不知为何书者。故愚以为八股 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 者但四百六十馀人也。请更其法,凡《四书》《五经》之文, 皆问疑义,使之以一经而通之于五经。又一经之中, 亦各有疑义,如《易》之郑、王,《诗》之毛、郑,《春秋》之三传,以 及唐宋诸儒不同之说,《四书》《五经》皆依此发问。

    汉人所谓《发策决科》者,正是如此。

    其对者,必如朱子所云,“通贯《经》文,条举众说而断以 己意。”

    《宋史刘恕传》:“举进士,诏能讲经义者别奏名,应召者 才数十人。恕以《春秋》《礼记》对,先列注疏,方引先儒异 说,末乃断以己意,凡二十问,所对皆然。”

    其所出之题,不限盛衰治乱。

    《宋文鉴》载:张庭坚“自靖人自献于先王经义” 一篇。

    使人不得意拟,而其文必出于场屋之所作,则士之 通经与否,可得而知,其能文与否,亦可得而验矣。又 不然,则姑用唐、宋赋韵之法,犹可以杜节抄剽盗之 弊。盖题可拟而韵不可必,文之工拙,犹其所自作,必 不至以他人之文抄誊,一过而中式者矣。其表题专 出唐宋,策题兼问古今。

    如《王梅溪集》中所载。

    人自不得不读《通鉴》矣。夫举业之文,昔人所鄙斥,而 以为无益于经学者也。今犹不出于本人之手焉,何 其愈下也哉!

    读书不通五经者,必不能通一经,不当分经试士。且 如唐、宋之世,尚有以老庄诸书命题,如《卮言》《日出赋》 至相率扣殿槛乞示者。今不过五经,益以《三礼》《三传》 亦不过九经而已。此而不习,何名为士?《宋史》:冯元授 江阴尉,时诏流内铨以明经者补学官,元自荐通五 经。谢泌笑曰:“古人治一经而至皓首,子尚少能尽通 耶?”对曰:“达者一以贯之。更问疑义,辨析无滞。”

    《石林燕语》:“熙宁以前,以诗赋取士,学者无不先遍读 五经。余见前辈虽无科名人亦多能杂举五经。盖自 幼学时习之,故终老不忘,自改经术。人之教子者,往 往便以一经授之,他经纵读亦不能精。其教之者,亦 未必皆通五经,故虽经书正文,亦多遗误。若今人问 答之间,称其人所习为‘贵经’”,自称为“‘敝经’,尤可笑也。” 科场之法,欲其难不欲其易。使更其法而予之以难, 则觊幸之人少,少一觊幸之人,则少一营求患得之 人,而士类可渐以清。抑士子之知其难也,而攻苦之

    日多,多一攻苦之人,则少一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之
    考证
    人,而士习可渐以正矣。

    《墨子》言:今若有一诸侯于此为政其国家也,曰:“凡我 国能射御之士,我将赏贵之;不能射御之士,我将罪 贱之。问于若国之士,孰喜孰惧?我以为必能射御之 士喜,不能射御之士惧。曰:‘凡我国之忠信之士,我将 赏贵之;不忠信之士,我将罪贱之。问于若国之士,孰 喜孰惧?我以为必忠信之士喜,不忠信之士惧。今若’” 责士子以兼通《九经》,记《通鉴》、历代之史,而曰“若此者 中,不若此者黜”,我以为必好学能文之士喜,而不学 无文之士惧也。然则为不可之说以挠吾法者,皆不 学无文之人也,人主可以无听也。

    今日欲革科举之弊,必先示以读书学问之法,暂停 考试,数年而后行之,然后可以得人。晋元帝从元坦 之议,听孝廉申,至七年乃试。古之人有行之者。

    《题切时事》

    考试题目多有规切时事,亦虞帝“予违汝弼”之遗意 也。《宋史张洞传》:“试开封进士赋题曰:‘孝慈则忠’。时方 议濮安懿王称皇事,英宗曰:‘张洞意讽朕’。宰相韩琦 进曰:‘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上意解。古之人君, 近则尽官师之规,远则通乡校之论,此义立而争谏 之涂广矣’。”

    天启四年应天乡试题《今夫奕之为数一节》,以魏忠 贤始用事也。浙江乡试题:“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 君如腹心。”以杖杀工部郎万燝也。七年江西乡试题 “皓皓乎不可尚已。”其年监生陆万龄请以忠贤建祠 国学也。

    万龄疏以忠贤芟除奸党,为诛少正卯;定《三朝要典》为作《春秋》请。上特制碑文,并祠其父于后室,以比于“启圣。”

    崇祯三年应天乡试题:“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以 媚奄诸臣,初定逆案也。此皆可以开帝聪而持国是 者。时当季叶,而“沔水鹤鸣”之义犹存于士大夫,可以 想见先朝之遗化。若崇祯九年应天乡试,《春秋》题:“宋 公入曹,以曹伯阳归”,以公孙疆比陈启新。是以曹伯 阳比皇上,非所宜言,大不敬。天启七年顺天乡试,《书 经》题:“我二人共贞,以周公比魏忠贤,则又无将之渐。 亦见之弹文者也。”

    景泰初也,先奉上皇至边,边臣不纳。虽有社稷为重 之说,然当时朝论即有以奉迎之缓为讥者。顺天乡 试题,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一节,盖有讽意。

    《试文格式》

    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成化以后。股者,对 偶之名也。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演传注,或对 或散,初无定式,其单句题亦甚少。成化二十三年会 试,《乐天者保天下》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 中间过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 结。弘治九年会试,责难于君,谓之“恭文”,起讲先提三 句,即讲《责难于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 四股复收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 虚一实,一浅一深。

    亦有联属二句、四句为对,排比十数对成篇,而不止于八股。

    其《两扇立格》:

    谓题本两对,文亦两大对。

    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之法,亦复如之,故今 人相传,谓之八股,若长题则不拘此。嘉靖以后,文体 日变,而问之儒生,皆不知八股之何谓矣。《孟子》曰:“大 匠诲人,必以规矩。”今之为时文者,岂必裂规偭矩矣 乎?

    发端二句,或三四句,谓之“破题。”大抵对句为多,此宋 人相传之格。

    本之唐人赋格

    下申其意,作四五句,谓之“承题”,然后提出夫子。

    《曾子》《子思》《孟子》皆然。

    为何而发此言,谓之《原起》。至万历中破止二句,承止 三句,不用原起,篇末敷演圣人言毕,自摅所见,或数 十字,或百馀字,谓之《大结》。明初之制,可及本朝时事, 以后功令益密,恐有藉以自炫者,但许言前代,不及 本朝,至万历中《大结》止三四句,于是国家之事,罔始 罔终,在位之臣,畏首畏尾,其象已见于应举之文矣。 试录文字之体,首行曰“第一场顶格写”,次行曰“《四书》 下一格”,次行题目又下一格,五经及二三场皆然。至 试文则不能再下,仍提起顶格写,次行题目止下一 格,经论亦然。

    须知“自古以来,书籍文字首行无不顶格” 写者。

    后来学政苟且成风,士子试卷省却《四书》各经字,竟 从题目写起,依大场之式,概下二格。圣经反下,自作 反高,于理为不通,然日用而不知,亦已久矣。又其异 者,沿此之例,不论古今诗文,概以下二格为题。万历 以后,坊刻盛行,每题之文,必注其人之名于下,而刻 古书者亦化而同之。如题曰“周郑交质”,下二格其行末书左丘明,题曰《伯夷列传》。下二格其行末书司马 迁变历代相传之古书,以肖时文之面貌。使古人见 之,当为绝倒。

    《程文》

    自宋以来,以取中士子所作之文,谓之程文。《金史》:“承 安五年,诏考试词赋官,各作程文一道,示为举人之 式,试后赴省藏之。”至本朝,先亦用士子程文刻录,后 多主司所作,遂又分士子所作之文,别谓之墨卷 文章无定格,立一格而后为文,其文不足言矣。唐之 取士以赋,而赋之末流,最为冗滥。宋之取士以论策, 而论策之弊亦复如之。明之取士以经义,而经义之 不成文,又有甚于前代者,皆以程文格式为之,故日 趋而下。晁、董、公孙之《对》所以独出千古者,以其无程 文格式也。欲振今日之文,在毋拘之以格式,而俊异 之才出矣。

    《判》

    举子第二场作判五条,犹用唐时铨试之遗意。至于 近年,士不读律,止钞录旧本,入场时每人止记一律, 或吏或户,记得五条,场中即可互换。中式之卷,大半 雷同,最为可笑。《通典》:选人条例,其倩人暗判,人间谓 之判罗,此最无耻,请榜示以惩之。后唐明宗天成三 年,中书奏吏部南曹关今年及第进士内三礼刘莹 等五人,所试判语皆同,勘状称“晚逼试期,偶拾得判, 草写净实,不知判语不合一般者。”敕贡院擢科,考详 所业,南曹试判,激劝为官。刘莹等既不攻文,只合直 书其事,岂得相传槁草,侮渎公场?宜令所司落下放 罪。

    《宋史太祖纪》:开宝六年八月“丁酉,泗州推官侯济坐试判假手杖,除名。”

    夫以五代偏安丧乱之馀,尚令科罪。今以堂堂一统 作人之盛,而士子公然互换至一二百年,目为通弊, 不行觉察,传之后代,其不为笑谈乎!

    试判,起于唐高宗时。初吏部选才,将观其人,覆其吏 事,始取州县案牍疑议,试其断割而观其能否。后日 月寖久,选人猥多,案牍浅近,不足为难,乃采经籍古 义,假设甲乙,令其判断。既而来者益众,而通经正籍 又不足以为问,乃征辟书、曲学、隐伏之义问之,惟惧 人之能知也。佳者登于科第,谓之“入等”;其甚拙者谓 之“蓝缕”,各有升降。选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 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亦曰“超绝。”词美者得 不拘限而授职。今国朝之制,以吏部选人之法而施 之贡举,欲使一经之士,皆通吏事,其意甚美,又不用 假设甲乙,止据《律文》,尤为正大得体。但以五尺之童, 能强记者,旬日之力,便可尽答而无难,亦何以定人 才之高下哉?盖此法止可施于选人引试俄顷之间, 而不可行之通场广众,竟日之久,宜乎各记一曹,互 相倒换。朝廷之制,有名行而实废者,此类是矣。必不 得已而用此制,其如《通典》所云“问以时事疑狱,令约 律文,断决不乖经义”者乎?

    《经文字体》

    生员冒滥之弊,至今日而极。求其省记《四书》,《本经》全 文,百中无一,更求通晓六书字合正体者,千中无一 也。简汰之法,是亦非难,但分为二场,第一场令暗写 《四书》一《千字经》,一千字脱误本文及字不遵式者,贴 出除名。第二场乃考其文义,则矍相之射,仅有存者 矣。或曰此末节也,岂足为才士累?《周官》教国子以六 艺,射御之后,继以六书。而汉世试书九千字以上,乃 得为史。以《周官》童子之课,而责之成人,汉世掾史之 长而求之秀士,犹且不能,则退之陇亩,其何辞之有? 北齐策孝秀于朝堂,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后;书 迹滥劣者,饮墨汁一升;文理孟浪者,夺席脱容刀。僭 霸之君,尚立此制,以全盛之朝,求才之主,而不思除 弊之方,课实之效,与天下因循于溷浊之中,以是为 顺人情而已。权文公有言:“常情为习所胜,避患安时, 俾躬处休,以至老死,自为得计。”岂复有揣摩古今风 俗,整齐教化根本,原始要终,长辔远驭者邪?古今一 揆,可胜慨息!

    《史学》

    唐穆宗长庆三年二月,谏议大夫殷侑言:“司马迁、班 固、范晔三史为书,劝善惩恶,亚于六经。比来史学废 绝,至有身处班列,而朝廷旧章莫能知者。”于是立三 史科及三传科、《通典》举人条例,其史书、《史记》为一史, 《汉书》为一史,《后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三国志》 为一史,《晋书》为一史,李延寿《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 史。习《南史》者兼通宋、《齐志》,习《北史》者通《后魏》《隋书志》。 自宋以后,史书烦碎冗长,请但问政理成败所因,及 其人物损益关于当代者,其馀一切不问。国朝自高 祖以及睿宗《实录》并《贞观政要》,共为一史。

    朱子亦尝议分年试士,以《左传》《国语》《史记》、两汉为一科,《三国》《晋书》《南北史》为一科,时务律历、地理为一科。

    今史学废绝,又甚唐时。若能依此法举之,十年之间,

    可得通达,政体之士,未必无益于国家也。

    宋孝宗淳熙十一年十月,太常博士倪思言:“举人轻 视史学,今之论史者独取汉唐混一之事,三国、六朝、 五代以为非盛世而耻谈之。然其进取之得失,守御 之当否,筹策之疏密,区处兵民之方,形势成败之迹, 俾加讨究,有补国家。请谕春官,凡课试命题,杂出诸 史,无所拘忌。考核之际,稍以论策为重,毋止以初场 定去留。”从之。

    史言薛昂为大司成,寡学术,士子有用《史记》西汉语 辄黜之。在哲宗时,尝请罢史学,哲宗斥为俗佞。吁,何 近世俗佞之多乎!

    《中式额数》

    今人论科举,多以广额为盛,不知前代乃以减数为 美谈,著之于史。《旧唐书王丘传》:“开元初,迁考功员外 郎。”

    贡举旧以考功员外郎主之,开元二十四年始改。用礼部侍郎杜甫诗忤,下考功第。

    先是考功举人请托大行,取士颇滥,每年至数百人。

    此通计诸科之数

    “丘。一切核其实材,登科者仅满百人。议者以为自则 天已后凡数十年无如丘者。”《严挺之传》:开元中为考 功员外郎,典举二年,人称平允,登科者顿减二分之 一。《陆贽传》:知贡举,一岁选士才十四五,数年之内,居 台省清近者十馀人。此皆因减而精,昔人之所称善。 今人为此,不但为刻薄之名,而又坐失门生百数十 人,虽至愚者不为矣。

    《高锴传》:为礼部侍郎,凡掌贡部三年,每岁登第者四 十人。开成三年,敕曰:进士每岁四十人,其数过多,则 乖精选。官途填委,要窒其源。宜改每岁限放三十人, 如不登其数亦听。文宗之识,岂不优于宋太宗乎。

    《贾𫗧传》:“太和中,三典礼,闱所选士,共止七十五人。”

    齐王融为武帝作《策秀才文》曰:“今农战不修,文儒是 竞。”宋自太宗太平兴国二年,赐进士、诸科五百人,遽 令释褐,而二年进士至万二百六十人,淳化二年至 万七千三百人。见曾巩文集

    于是一代风流,无不趋于科第。叶适作《制科论》,谓“士 人猥多,无甚于今世。”此虽足以弘文教之盛,而士习 之偷,亦自此始矣。

    《吕氏家塾记》言:“今士人所聚多处,风俗便不好。”

    鲁哀公用庄子之言,号于国中曰:“无其道而为其服 者,其罪死。”五日而鲁国无敢儒服者。独有一丈夫儒 服而立乎公门,公召而问以国事,千转万变而不穷。 庄子曰:“以鲁国而儒者一人耳,可谓多乎?《记》曰:‘垂緌 五寸,惰游之士也’。”今将求儒者之人,而适得惰游之 士。此其说在乎楚叶公之好画龙,而不好真龙也。

    《殿举》

    宋初,约周显德之制,定贡举条法及殿罚之式。“进士 文理纰缪,殿五举;诸科初场十否,殿五举;第二、第三 场十否,殿三举;第一场至第三场九否,并殿一举。殿 举之数,朱书于试卷,送中书门下。”今之科场,有去取 而无惩劝,故不才之人,得以旅进,而言此者,世必以 为刻薄矣。

    《殿举》,今谓之《罚科》,不通者谓之“否”

    《英宗实录》,“宣德十年九月,令天下岁贡生员,从行在 翰林院考试,中式者送南北国子监读书,不中者,发 原籍住廪肄业,以待复试。再不中者,发充吏提调教 官,如例责状。”今岁贡廷试亦无黜落,设科取士,大抵 为恩泽之涂。

    《进士得人》

    《唐书选举志》:“众科之目,进士尤为贵,其得人亦最为 盛焉。文宗好学嗜古,郑覃以经术位宰相,深嫉进士 浮薄,屡请罢之。武宗即位,宰相李德裕尤恶进士,谓 朝廷选官,须公卿子弟为之,何者?少习其业,自熟朝 廷台阁之仪,不教而自成。寒士纵有出人之才,固不 能闲习也。”德裕之论偏异盖如此。然进士科当唐之 晚节,尤为浮薄,世所共患也。

    《金史》言“取士之法,其来不一。至于唐宋,进士盛焉。当 时士君子之进,不繇是涂,则自以为慊。此繇时君之 好尚,故人心之趋向然也。”

    宋马永卿言:“本朝取士之路多矣,得人之盛,无如进 士,至有一榜得宰相数人者,其间名臣不可胜数,此 进士得人之明效也。”或曰:“不然,以本朝崇尚进士,故 天下英才皆入此科。若云非此科不得人,则失之矣。 唐开元以前,未尝尚进士科,故天下名士,杂出他涂。 开元以后,始尊崇之,故当时名士中此科者,十常七 八。”以此卜之,可以见矣。

    馀姚黄宗羲作《明夷待访录》。其《取士篇》曰:“古之取士 也宽,其用士也严;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古者 乡举里选,士之有贤能者,不患于不知。降而唐宋,科 目不一,士不得于此,尚可转而从事于彼,是其取之之宽也。《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 造士之秀者,升之学,曰俊士。大学正论选士之秀者”, 升之司马曰进士。司马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 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 之。唐之士及第者,未便解褐入仕,吏部又复试之。宋 虽登第入仕,然亦止簿尉令录榜首,才得丞判。是其 用之之严也。宽于取则无遗才,严于用则无幸进。今 也不然,其取士止有科举一涂,虽使豪杰之士,若屈 原、董仲舒、司马相如、扬雄之徒,舍是亦无繇而进取 之,不谓严乎哉?一日苟得上之列于侍从,下亦置之 郡县,即其黜落而为乡贡者,终身不复取解,授之以 官,用之又何其宽也?严于取,则豪杰之老死丘壑者 多矣;宽于用,此在位者多不得其人也。流俗之人,徒 见二百年以来之功“名气节”,一二出于其中,遂以为 科法已善,不必他求。不知科第之内,既聚此千百万 人,不应功名气节之士,独不得入,则是功名气节之 士之得科第,非科第之能得功名气节之士也。假使 探筹较其长短而取之,行之数百年,则功名气节之 士,亦自有出于探筹之中者,宁可谓探筹为取士之 善法邪?究竟功名气节人物,不及汉唐远甚,徒使庸 妄之辈充塞天下,岂天之不生才哉?则取之之法非 也。我故宽取士之涂,有科举,有荐举,有太学,有任子, 有郡县佐,有辟召,有绝学,有上书而用之之严,附见 焉。

    明初,荐辟之法既废,而科举之中尤重进士。神宗以 来,遂有定例:“州县印官以上中为进士缺,中下为举 人缺,最下乃为贡生缺。”举贡历官虽至方面,非广西、 云贵不以处之,以此为铨曹一定之格。间有一二举 贡受知于上,拔为卿贰大僚,则必尽力攻之,使至于 得罪谴逐,且杀之而后已。于是不繇进士出身之人, 遂不得不投门户以自庇,资格与朋党,二者牢不可 破,而国事大坏矣。至于翰林之官,又以清华自处,而 鄙夷外曹。崇祯中,天子忽用推知考授编检,而众口 交哗,有“适从何来,遽集于此”之诮。呜呼!科第不与资 格期,而资格之局成;资格不与朋党期,而朋党之形 立。防微虑始,有国者其为变通之计乎?

    《大臣子弟》

    “人主设取士之科,以待寒畯,诚不宜使大臣子弟得 与其间,以示宠遇之私,而大臣亦不当使其子弟与 寒士竞进。”魏孝文时,于烈为光禄勋卿,其子登引例 求进,烈上表请黜落,孝文以为有识之言,虽武夫犹 知此义也。唐之中叶,朝政渐非,然一有此事,尚招物 议。长庆元年,礼部侍郎钱徽知贡举,中书舍人李宗 闵子婿苏巢、右补阙杨汝士弟殷士,皆及第。为段文 昌所奏,指摘榜内郑朗等十四人,谓之“子弟。”穆宗乃 内出题目重试,落朗等十人,贬徽江州刺史,宗闵剑 州刺史,汝士开江令。会昌四年,权知贡举。左仆射王 起奏,“所放进士有江陵节度使崔元式甥郑朴、东都 留守牛僧儒女婿源重、故相窦易直”子缄、监察御史 杨收弟严,试文合格,物议以子弟非之。敕遣户部侍 郎、翰林学士白敏中覆试,落下三人,唯放杨严一人。

    《唐书杨严传》“又有杨知至,共五人。”

    大中元年,礼部侍郎魏扶奏:“臣今年所放进士三十 三人,其封彦卿、崔琢、郑延休等三人,实有词艺,为时 所称,皆以父兄见居重任,不敢选取。”诏令翰林学士 承旨、户部侍郎韦琮考覆,敕放及第。大中末,令狐绹 罢相,其子滈应进士举,在父未罢相前拔文解及第。 谏议大夫崔瑄论滈干挠主司,侮弄文法,请下御史 台推勘,疏留中不出。

    《旧唐书令狐绹子滈传》,“大中十三年,绹罢相为河中节度使,为其子滈乞应进士举,许之。登第三十人,有郑羲者,故户部尚书浣之孙;裴弘馀,故相休之子;魏筜,故相扶之子。及滈皆大臣子弟。谏议大夫崔瑄论滈权在一门,势倾天下。及绹罢相作镇之日,便令滈纳卷贡闱岂可以父在枢衡,独挠文柄,请下御史台” 按问,奏疏不下。《册府元龟》载,起居郎张云疏言绹方出镇,滈便策名,放榜宣麻,相去二十三日。

    后梁开平三年五月敕:“礼部所放进士薛钧,是左司 侍郎薛廷圭男,方持省辖,固有避嫌,宜令所司落下。” 宋开宝元年,权知贡举王祐擢进士合格者十人,陶 谷子邴名在第六。翼日,谷入谢,上谓侍臣曰:“闻谷不 能训子,邴安得登第?”乃命中书覆试,邴复登第。因下 诏:“自今举人,凡关食禄之家,礼部具闻覆试。”至太宗 以后,科额日广,登用亦骤,而上下斤斤,犹守此格,有 人主示公而不取者。雍熙二年,宰相李昉之子宗谔、 参政吕蒙正之弟蒙亨、盐铁使王明之子扶、度支使 许仲宣之子待问,举进士,试皆入等。上曰:“此并势家, 与孤寒竞进,纵以艺升,人亦谓朕有私。”遂罢之是也。 有人臣守法而自罢者,唐义问用举者召试秘阁,父 介引嫌罢之是也。有子弟恬退而不就者,韩维尝以进士荐礼部,父亿任执政,不就廷试。仁宗患搢绅奔 竞,谕近臣曰:“恬静守道者旌擢,则躁求者自当知愧。” 于是宰相文彦博等言维好古嗜学,安于静退,乞加 甄录。召试学士院,辞不赴,除国子监主簿是也。

    《旧唐书》言,“王荛苦学善属文,以季父铎作相,避嫌不就科试。”

    而赵屼为御史,上疏言:“治平以前,大臣不敢援置亲 党于要涂,子弟多处筦库,甚者不使应科举。自安石 柄国,持内举不避亲之说,始以子雱列侍从,繇是循 习为常。今宜杜绝其源。”以此为防,犹有若秦桧子熹, 孙埙试进士,皆为第一者。

    《清波杂志》:绍圣丁丑,章持魁南省时,有诗云:“何处难忘酒,南宫放榜时。有才如杜牧,无势似章持。不取通经士,先收执政儿。此时无一盏,何以展愁眉。”

    至于有明此法不讲,又“入仕之涂虽不限出身,然非 进士一科不能跻于贵显,于是宦游子弟,攘臂而就 功名,三百年来,惟闻一山阴王文端子中解元不令 赴会试者。唐、宋之风,荡然无存。然则宽入仕之涂而 厉科名之禁,不可不加之意也。”

    天宝二年。是时,海内晏平,选人万计,命吏部侍郎宋 遥、苗晋卿考之。遥与晋卿苟媚朝廷,又无廉洁之操, 取舍偷滥,甚为当时所丑。有张奭者,御史中丞倚之 子,不辨菽麦,假手为判,特中甲科。会下第者尝为蓟 令,以其事白于范阳节度使安禄山。禄山恩宠崇盛, 谒请无时,因具奏之。帝乃大集登科人,御花萼楼亲 试,升第者十无一二焉。奭手持试纸,竟日不下一字, 时谓之“曳白。”帝大怒,遂贬遥为武当太守,晋卿为安 康太守,复贬倚为淮南太守。诏曰:“庭闱之间,不能训 子,选调之际,乃以托人。”士子皆以为戏笑,或托于诗 赋讽刺。考判官礼部郎中裴朏、起居舍人张烜、监察 御史宋昱、左拾遗孟朝,皆贬官岭外。

    《石林燕语》曰:“国初,贡举法未备,公卿子弟多艰于进 取,盖恐其请托也。范杲鲁公之兄子见知陶谷、窦仪, 皆待以甲科,会有言世禄之家不当与寒畯争科名 者,遂不敢就试。李内翰宗谔已过省,以文正为相,因 唱名,辞疾不敢入,亦被黜。文正罢相,方再登科。天禧 后立法,有官人试不中者,皆科私罪,仍限以两举。庆” 历以来,《条令》日“备有官人,仍别立额。”于是进取者始 自如矣。

    谢在《杭五杂俎》曰:“宋初,进士科法制稍密,执政子弟 多以嫌不令举,进士有过省而不敢就殿试者。庆历 中,王伯庸为编排官,其内弟刘原父廷试第一,以嫌 自列,降为第二。今制,惟知贡举,典试者宗族不得入, 其他诸亲不禁也。执政子弟擢上第者,相望不绝,顾 其公私何如耳。杨用修作状头,天下不以为私,与江” 陵诸子异矣。万历癸未,苏工部浚入闱,取李相公廷 机为首卷,二公少年笔砚,至相善也,然苏取之,不以 为嫌。李魁天下,而人无间言,至公也。庚戌之役,汤庶 子宾尹素知韩太史敬拔之高等,而其后议论𧔧起, 座主门生皆坐褫职。夫韩之才诚高,而汤之取未为 失人,但心迹难明,卒至两败,亦可惜也。然科场之法。 自是日益多端矣。

    景泰七年,大学士王文、陈循以其子乡试不中,至具奏讼冤,为皆准令会试。

    《北卷》

    今制科场,分南卷、北卷、中卷,此调停之术,而非造就 之方。夫北人自宋时,即云“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五 路举人,拙于文辞声律”,况又更金元之乱,文学一事 不及南人久矣。今南人教小学,先令属对,犹是唐宋 以来相传旧法。北人全不为此,故求其习比偶、调平 仄者,千室之邑,几无一二人,而八股之外,一无所通 者,比比也。愚幼时,《四书》本经俱读全注,后见庸师窳 生,欲速其成,多为删抹。而北方则有全不读者,欲令 如前代之人,参伍诸家之注疏而通其得失,固数百 年不得一人,且不知《十三经注疏》为何物也。间有一 二五经刻本,亦多脱文误字,而人亦不能辨。此古书 善本,绝不至于北方,而蔡虚斋、林次崖诸经学训诂 之儒,皆出于南方也。故今日北方有二患,一曰地荒, 二曰人荒,非大有为之君,作而新之,不免于“无田甫 田,维莠骄骄”之叹也。

    汉成帝元延元年七月,诏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 谏者各一人,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 人。此古人因地取才,而不限以一科之法也。宋敏求 尝建言:“河北、陕西、河东士子性朴茂,而辞藻不工,故 登第者少。请令转运使择荐有行艺材武者,特官之, 使人材参用,而士有可进之路。”其亦汉人之意也与?

    《糊名》

    国家设科之意,本以求才。今之立法,则专以防奸为 主,如弥封、誊录一切之制是也。考之唐初,吏部试选 人,皆糊名令学士考判,武后以为非委任之方,罢之。 贞元中,陆贽知贡举,访士之有才行者于翰林学士梁肃,肃曰:“崔群虽少年,他日必至公辅。”果如其言。太 和初,礼部侍郎崔郾试进士东都,吴武陵出杜牧所 赋《阿房宫辞》,请以第一人处之,此知其贤而进之也。 张昌龄举进士,与王公治齐名,皆为考功员外郎王 师旦所绌。太宗问其故,对曰:“昌龄等华而少实,其文 浮靡,非令器也。取之则后生劝慕,乱陛下风雅。”帝然 之。温庭筠苦心砚席,尤长于诗赋。初举进士,至京师, 人士翕然推重。然士行尘杂,不修边幅,能逐弦吹之 音,为侧艳之词。公卿家无赖子弟裴诚、令狐滈之徒, 相与蒱饮,酣醉终日,繇是累年不第。罗隐有诗名,尤 长于咏史,然多讥讽,以故不中第。此知其不可而退 之也。《宋史·陈彭年传》言:“景德中,彭年与晁迥同知贡 举,请令有司详定考试条式。真宗命彭年与戚纶参 定,多革旧制,专务防”闲,其所取者,不复选择,文行止 较一日之艺。虽杜绝请托,然置甲等者或非人望。《宋 白传》言:初,陈彭年举进士,轻俊,喜谤主司。白知贡举, 恶其为人,黜落之,彭年憾焉。后居近侍,为贡举条制, 多所关防,盖为白设也。盖昔之取士,虽程其一日之 文,亦参之以平生之行,而乡评士论,一皆达于朝廷。 故《王旦传》言:翰林学士陈彭年呈政府科场条目,旦 投之地曰:“内翰得官几日”,乃欲隔绝天下进士。彭年 皇恐而退,而范仲淹、苏颂之议,并欲罢弥封、誊录之 法,使有司考其素行,以渐复两汉选举之旧。夫以彭 年一人之私,而遵为数百年之成法,无怪乎繁文日 密而人材日衰。后之人主,非有重门洞开之心胸,不 能起而更张之矣。

    《册府元龟》唐宪宗元和二年十二月敕:“自今以后,州 府所送进士,如迹涉疏狂,兼亏礼教,或曾为官司科 罚,或曾任州府小吏,一事不合入清流者,虽薄有词 艺,并不得申送。如举送以后事发,长吏停见任及已 停替者,殿二年,本试官及司功官并贬降。”是进一不 肖之人,考试之官,皆有责焉。今则借口于糊名,而曰 “吾衡其文,无繇知其人也。”是教之崇败行,而代为之 逭其罪也。

    《容斋四笔》曰:“唐世科举之柄,颛付之主司,仍不糊名。 又有交朋之厚者,为之荐达,谓之通榜。故其取人也, 畏于讥议,多公而审,亦或胁于权势,或挠于亲故,或 累于子弟,皆常情所不能免者。若贤者临之则不然, 未引试之前,其去取高下,固已定于胸中矣。韩文公 《与祠部陆员外书》曰:‘执事之与司贡士者,相知诚深 矣。彼之所望于执事,执事之所以待乎彼者,可谓至 而无间矣。彼之职在乎得人,执事之志在乎进贤,如 得其人而授之,所谓两得。愈之知者,有侯喜、侯云长、 刘述古、韦群玉,此四子皆可以当首荐,而极论者,期 于有成而后止可也’。”沈杞、张弘、尉迟汾、李绅、张后馀、 李翊,皆出群之才与之,足以收人望而得才实。主司 广求焉,则以告之可也。往者陆相公司贡士,愈时幸 在得中,所与及第者,皆赫然有声。原其所以,亦繇梁 补阙肃、王郎中础佐之。梁举八人,无有失者,其馀则 王皆与谋焉。陆相待王与梁如此,不疑也。至今以为 美谈。此书在集中,不注岁月。按《摭言》云:“贞元十八年, 权德舆主文,陆傪员”外通榜。韩文公荐十人,于傪、权 公。凡三榜,共放六人,馀不出五年内皆捷。以《登科记》 考之,贞元十八年,德舆以中书舍人知举,放进士二 十三人,尉迟汾、侯云长、韦纾、沈杞、李翊登第。十九年, 以礼部侍郎放二十人,侯喜登第。永贞元年,放二十 九人,刘述古登第。通三榜,共七十二人,而韩所荐者 预其七。元和元年,崔邠下放李绅;三年,又放张后,馀 张弘。皆与《摭言》合。

    《搜索》

    《旧唐书李揆传》:“乾元初,兼礼部侍郎,言主司取士,多 不考实,徒峻其堤防,索其书策。殊不知艺不至者,居 文史之囿,亦不能摛辞,深昧求贤之意也。及试进士, 请于庭中设五经诸史及《切韵》本于床,引贡生谓之 曰:‘大国选士,但务得才,经籍在此,请恣寻检’。”

    《舒元舆传》:“‘元舆举进士,见有司钩校苛切,因上书言: 自古贡士未有轻于此者,且宰相公卿繇此出而有 司以隶人待之,罗棘遮截,疑其为奸,非所以求忠直 也’。又言:国朝校试,穷微探隐,无所不至。士露顶跣,足 以赴科场,此先辈所以有投椠而出者。然狡伪之风 所在而有,试者愈严,而犯者愈众,桁杨之辱,不足以” 尽辜。如主司真具别鉴,虽怀藏满箧,亦复何益?故搜 索之法,祇足以济主司之所短,不足以显才士之所 长也。今日考试之弊,在乎求才之道不足,而防奸之 法有馀。宋元祐初,御史中丞刘摰上言:“治天下者,遇 人以君子长者之道,则下必有君子长者之行应于 上。若以小人遇之,彼将以小人自为”矣,况以此行于 学校之间乎?诚能反今日之弊,而以教化为先,贤才 得而《治具》张,不难致也。

    《金史》,“泰和元年,省臣奏,搜简之法虽严,至于解发袒 衣,索及耳鼻,殊失待士之礼。故大定二十九年,已尝依前故事,使就沐浴官置衣,为之更之,既可防滥,且 不亏礼。从之。”

    朱子论学校科举之弊,谓:“上以盗贼待士,士亦以盗 贼自处,鼓噪迫胁,非盗贼而何?”嗟夫,三代之制不可 见矣,汉唐之事,岂难仿而行之者乎?

    《出身授官》

    史言“开元以后,四海晏清,士无贤不肖,耻不以文章 达。其应诏而举者,多则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所收 百才有一。”《文献通考》:唐时所放进士,每岁不过二三 十人。

    《册府元龟》:贞元十八年五月敕:“自今已后,每年考试所收人,明经不得过一百人,进士不得过二十人。如无其人,不必要满此数。” 太和元年、二年、三年,每年恩赐及第四十人。二年五月,礼部奏“请每年进士以三十人为限。” 从之。

    士之及第者,未便解褐入仕,尚有《试吏部》一关。韩文 公三试于吏部,无成,则十年犹布衣,且有出身二十 年不获禄者。

    东莱吕氏曰:唐时进士登第者尚未释褐,或是为人所论荐,或再应皆中,或藩方辟举,然后始得释。《册府元龟》唐文宗语宰臣曰:“凡进士及第,有方镇奏请判官者,第一任未经作州县官莫依。但第一任曾作州县官,即第二任依奏。”

    自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上初即位,思振淹滞,赐“进 士、诸科出身者五百馀人。”

    《石林燕语》:“是年,进士特取一百九人。自是连放五榜,通取八百一人。”

    皆先赐绿袍、靴、笏,赐宴开宝寺。第一、第二等进士及 《九经》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其馀皆优等 注拟,宠章殊异,历代未有也。薛居正等言“取人太多, 用人太骤”,不听。

    陆游《南唐书》言:“冯延鲁子僎、韩熙载知贡举,放及第,覆试被黜,后与其弟侃、仪、价、伉入宋,继取名第。” 盖南唐及第止于三人、五人,而宋及第至百馀人也。

    此太宗初一天下,欲以得士之盛,跨越前代,荣观史 册。

    《宋史》:王禹偁上疏言:“太祖之世,每岁进士不过三十人,经学五十人。重以诸侯不得奏辟,士大夫罕有资荫,故有终身不获一第,没齿不获一官。太宗毓德王藩,睹其如此,临御之后,不求备于取人,舍短用长,拔十得五。在位将逾二纪,登第殆近万人,虽有俊杰之才,亦多容易而得。”

    而不知侥幸之心、欲速之习,中于士人者,且数百年 而不可返矣。又考《通典》举人条例,“四经出身授繁县 尉,判入第三等,授望县尉;五经出身授望县尉,判入 第三等,授畿县尉。进士与四经同资。”是唐时明经、进 士初除,不过县尉。

    《宋史》:“进士、明经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 《文献通考》:“开宝八年,王嗣宗为状元,止授泰州司理参军。太平兴国以后,始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当时以为异数。”

    至今代则一入《词林》,更不外补。

    谢肇淛曰:“国朝进士一入史馆,即与六卿抗礼,二十年间便可跻卿相,清华之选,百职莫敢望焉。唐、宋之代,出为郡守,入为两制,未尝有此格也。”

    “二甲之除,犹为部属。崇浮长惰,职此之繇。所以一第 之后,尽弃其学,而以营陞纳贿为事者,以其得之浅 而贵之骤也,其于唐人举士之初制,失之远矣。” 《儒林公议》言:“太宗临轩放榜,三五名以前,皆出贰郡 符,迁擢荣速。陈尧叟、王曾初中第即登朝,领太史之 职,赐以朱黻。尔后状元登第者,不十馀年,皆望柄用, 人亦”以是为当得之也。每殿廷《胪传》第一,则公卿以 下无不耸观,虽至尊亦注视焉。自崇政殿出东华门, 传呼甚宠,观者拥塞通衢。今代状元及第之荣,一甲 翰林之授,权舆于是矣。

    又言:“雒阳人尹洙,豪士也。尝曰:‘状元及第,虽使将兵数十万,恢复幽蓟,逐出强寇,凯歌劳还,献捷太庙,其荣无以加焉。宋之务虚文而忘实事,即太宗有以开之矣’。”

    宋初用人之弊有二:“进士释褐,不试吏部,一也;献文 得旨,召试除官,二也。今炫文之途已革,而入官之选 尚轻,二者之弊,其一尚存,似宜仍用唐制。”

    用八股之人才,而使之理烦治众,此夫子所谓“贼夫 人之子”也。

    《年齿》

    《记》曰:“四十曰强而仕,七十曰老而传。”是人生服官之 日,不过三十年。汉顺帝阳嘉元年,用左雄之言,令孝 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

    儒有一家之学,故称《家法》。

    《文吏课榜奏》“宋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梁武帝天监四年,令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 褐。今则突而弁兮,已厕银黄之列;死期将至,尚留金 紫之班,何补官常,徒隳士习。宜定为中制,二十方许 应试,三十方许服官。年至六十,见任官听其自请致 仕。”

    《实录》,“洪武十三年二月戊辰,命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给诰敕。”

    “无官之人,一切勒停。”是虽蚤于古《记》之十年,要亦不 过三十年而已。三十年之中,复有三年大忧及期丧 不得补选之日,则其人在仕路之日少,而居林下之 日多,可以消名利之心,而息营竞之俗。

    洪熙元年四月庚戌,郑府审理正俞廷辅言:“近年宾 兴之士,率记诵虚文,求其实才,十无二三。或有年才 二十者未尝学问,一旦挂名科目,而使之临政治民, 职事废隳,民受其弊。自今各处乡试,宜令有司先行 审访,务得博古通今,行止端重,年过二十五者,许令 入试。”上虽嘉纳,而未果行。今则积习相沿,二三百载, 青云之路,跬步可阶,五尺之童,便思奔竞。欲以成人 材而厚风俗,难矣。

    宋李伯玉《请罢童子科》,意亦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