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考工典 第一百九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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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考工典

     第一百九十三卷目录

     爵部汇考

      诗经大雅行苇

      礼记礼器 明堂位 祭统

      仪礼士虞礼

      周礼天官 冬官考工记

      说文

      三代鼎器录

      三礼图爵图考 玉爵图考

      博古图爵总说 商招父丁爵图考 商父乙爵图考 商祖乙爵图考 商祖丙爵

      图考 商父戊爵图考 商祖己爵图考 商守父丁爵饮父丁爵图考 商斧爵图考 商

      子孙己爵图考 商子爵图考 商己举爵图考 商车爵图考 商秉仲爵图考 商父壬

      爵图考 商庚爵图考 商父癸爵图考 商中爵图考 商尊癸爵图考 商雷篆爵图考

       商素爵图考 商𫄷爵图考 商云雷爵各图考

      古器评商祖庚爵 周山雷爵 周祖己爵 商子爵 商合孙比爵 商父庚爵

      周册爵 周孙父丁爵 商父己爵 商父乙爵 商牛头爵 周立戈爵 商孙爵 商伯

      爵 商父舟爵 商父己爵 商祖丙爵 商子孙己爵 商立戈父辛爵

      山堂考索玉爵 匏爵 爵坫

     爵部艺文

      周一柱爵说       宋黄伯思

      一柱爵跋          董逌

      犀爵铭           朱熹

     爵部纪事

     爵部杂录

    考工典第一百九十三卷

    爵部汇考

    《诗经》

    《大雅行苇》

    洗爵奠斝。

    朱注夏曰“盏”,殷曰“斝”,周曰“爵。”

    《礼记》

    《礼器》

    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

    陈注凡觞一升曰“爵。”爵,尽也,足也。

    《明堂位》

    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爵用玉,盏,仍雕,加 以璧散璧角。

    陈注爵,行酒之器,夏世爵名。盏,以玉饰之。仍,因也,因爵形而雕饰之,故曰“仍雕”也。加者,夫人亚献于尸也。用璧角,即《周礼内宰》所谓“瑶爵”也。夫人献后,则宾用璧散献。尸散角,皆以璧饰其口。先言散,后言角,便文也。

    爵,“夏后氏以盏,殷以斝,周以爵。”

    陈注夏爵名盏,以玉饰之,故其字从玉。殷爵名斝,稼也,故画为禾稼。周之爵,则爵之形也。其曰“玉爵”者,则饰之以玉也。

    《祭统》

    “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 九,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

    陈注此据备九献之礼者,至主人酳尸,故尸饮五也。凡祭二献,祼用郁鬯,尸祭奠而不饮。朝践二献,馈食二献,及食毕,主人酳尸,此皆尸饮之,故云“尸饮五。”于此时以献卿,献卿之后,主妇酳尸,酳尸毕,宾长献尸,是尸饮七也。乃以瑶爵献大夫,是正九献礼毕,但初二祼不饮,故云“饮七。”自此以后,长宾、长兄弟更为加爵,尸“又饮二”,是并前尸饮九,主人乃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也。此谓上公九献,故以酳尸之一献,为尸饮五也。若侯伯七献,朝践馈食时各一献,食讫,酳尸但饮三也。子男五献,食讫酳尸,尸饮一。大全严陵方氏曰:“凡觞皆谓之爵,此言玉爵、瑶爵,正谓一升之爵尔。言散爵,即五升之散也。”

    《仪礼》

    《士虞礼》

    主人洗,废爵,酌酒酳尸。尸拜受爵,主人北面答拜。尸 祭酒,尝之。

    爵无足曰废爵。按下文“主妇洗足爵。”郑云:“爵有足,轻者饰也。”则主人丧重爵无足可知。

    主妇洗足爵于房中,酌,亚献尸,如主人仪。

    主妇为舅姑齐衰,是轻于主人,故爵有足为饰。

    《周礼》

    《天官》

    《内宰》,“大祭祀后祼献,则赞瑶爵,亦如之。”

    订义王氏《详说》曰:“王以圭瓒酌郁鬯祼,后以璋瓒酌郁鬯课,王以玉爵酌醴齐,朝献后亦如之;王以玉爵酌盎齐馈献后亦如之。若夫后所酌瑶爵者,谓羡尸时也。盖王之羡尸以玉爵酌醴齐,后之羡尸以瑶爵酌盎齐,是九献之礼,后与王之所以相为异同也。”贾氏曰:“已上三事,内宰皆佐后祼时以

    “璋瓒授后” ,献时以玉爵授后,故云“赞” 也。“瑶爵亦如之” ,后亚王而酳尸,则内宰以瑶爵授后,亦赞之也。

    凡宾客之祼献、瑶爵,皆赞。

    郑康成曰:“谓王同姓及二王之后来朝觐为宾客者,祼之礼亚王而礼宾。献谓王飨燕亚王献宾也,瑶爵亚王酬宾也。”

    《冬官考工记》

    《梓人》“为饮器,勺一升,爵一升,觚三升。献以爵而酬以 觚,一献而三酬,则一豆矣。”

    订义郑锷曰:“非酒无以为礼,非器无以饮酒。饮酒之器,大小有度,《乡衡》有法,则命梓人以为之焉。勺与爵各可容一升,觚可容三升,此其法也。勺以酌之面,用酌以饮,故其实皆一升也。谓之勺者,言酌度以取之,其取者少也;谓之爵者,其形如雀,容受为至少也。至于觚之所容,则三倍矣,多焉。三倍而名谓之觚者,亦以见”其所容者多,孤立无朋之意。薛氏曰:“爵,刻木为之,漆其中,形如玉爵焉。”

    《说文》

    《爵》

    《爵》,礼器也,象爵之形。

    《三代鼎器录》

    《爵》

    庚爵、     商爵。     《丁青爵》。

    父戊爵    己举爵。    父己爵。

    举爵     “己爵     父乙爵。”

    篆带爵,    伯爵。     祖乙爵。

    觯爵,     饮爵,     主人举爵, 父甲爵,    父辛爵,    癸举爵。

    左父举爵。

    《三礼图》

    爵图

    爵图

    《爵图考》

    刻木为之,漆赤中爵,尽也,足也。旧《图》亦云:“画赤云气。” 馀同玉爵之制。

    玉爵图

    玉爵图

    《玉爵图考》

    《太宰职》云:“享先王,赞玉爵。”后郑云:“宗庙献用玉爵,受 一升。”今以黍寸之尺校之,口径四寸,底径二寸,上下 径二寸二分,圆足。案梁正《阮氏图》云:“爵尾长六寸,博 二寸。”傅翼:方足漆赤,中画赤云气。此非宗庙献尸之 爵也。今见祭器内有刻木为雀形,腹下别以铁作脚 距,立在方板,一同鸡彝鸟彝之状,亦失之矣。按《汉书 律历志》说斛之制,口足皆圆,有两耳,而云:“其状似爵。” 又案《士虞礼》云:“宾长洗,𫄷爵,三献尸。”郑云:“𫄷爵,口足 之间有篆饰。”今取《律历志》“嘉量”之说,原康成解𫄷爵 之言,图此爵形,近得其实。而况前代垂范,观象以制 器服,义非一揆。或假名全画其物,或取类半刻其形, 则鸡鸟以下六彝,袆褕青素二质,是全画其物,著于 服器者也。玉爵、柄尺之类,龙勺、蒲勺之伦,是半刻其 形,饰于器皿,以类取呼者也。以此而言,牺、象二尊,自 然画饰。至于夏之九鼎,铸以象物,取其名义,亦斯类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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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古图》
    ==

    《爵总说》

    凡彝器有取于物者小,而在礼实大,其为器也至微, 而其所以设施也至广,若爵之为器是也。盖爵于饮 器为特小,然主饮必自爵始,故曰“在礼实大。”爵于彝 器是为至微,然而礼天地,交鬼神,和宾客,以至冠婚、 丧、祭、朝聘、乡射,无所不用,则其为设施也至广矣。考 之前世,凡觞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 “角,五升曰散,则爵之所取者小,又其为器至微也”,信 然。然周鉴前古,礼文大成,而特以爵名其一代之器, 则岂不有谓?盖以在夏曰盏,在商曰斝,在周曰爵,名 虽殊而用则一,则其取象,各具一妙理耳。故其形制 大扺皆近似之。盏从戋,故三足象戈;斝戒喧,故二口 作喧。爵则又取其雀之象,盖爵之字通于雀,雀小者 之道,下顺而上逆也。俛而啄,仰而四顾,其虑患也深。 今考诸爵,前若噣,后若尾,足脩而锐,形若戈然,两柱 为耳。及求之《礼图》,则刻木作雀形,背负盏,无复古制, 是皆汉儒臆说之学也。使夫观此三代之器,则岂复 有是陋哉!

    商招父丁爵图

    商招父丁爵图

    《商招父丁爵图考》

    右高六寸五分,深二寸八分,口径长六寸三分,阔二 寸九分,容五合,重一斤七两,三足,有流,有鋬。铭九字, 其文曰“父丁尊彝”,盖商人作礼器多铭之彝,义取有 常而无变也。是爵曰“招”者,名,载其人为父丁而作也。 形制特无,二柱为反。之用,比诸爵为小异,未知古 人所以立意何如耳。

    商父乙爵图五

    商父乙爵图五

    商父乙爵图二

    商父乙爵图二

    商父乙爵图三

    商父乙爵图三

    商父乙爵图四

    商父乙爵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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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父乙爵图七

    商父乙爵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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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父乙爵图考》

    第一器,高七寸五分、深三寸四分,口径长五寸六分、 阔二寸四分,容五合,重一斤有半;两柱三足,有流,有 鋬,铭“二”字。 第二器,高六寸八分,深一寸八分,口径长五寸六分, 阔二寸五分,容五合,重一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三”字。

    第三器,高六寸六分,深三寸一分;口、径长六寸,阔三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四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二字。

    第西器,高六寸一分,深二寸八分,口径长五寸五分, 阔二寸五分,容四合,重一斤三两,两柱三足,有流,有 鋬,铭二字。 第五器,高六寸七分,深三寸,口径长五寸五分,阔二 寸六分,容四合半,重一斤三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 铭二字。

    第六器,高六寸六分,深二寸八分,口径长五寸四分, 阔二寸六分,容四合,重一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二字。

    第七器,高六寸八分,深三寸,口径长五寸五分,阔二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二字。 右商之君称乙者六,曰“报乙”者,成汤四世祖也。曰“天 乙”者,成汤也。于后则又有祖乙、小乙、武乙、太乙,是诸 器皆曰“父乙”,盖出乎此,而未知其决为何乙耳。然诸 器所同者,咸以牛首为鋬,以云纹为柱。其小异者,或 有雷纹、云气、饕餮、蟠夔之饰,视其简古不烦,真商物 也。

    商祖乙爵图

    商祖乙爵图

    《商祖乙爵图考》

    右高七寸,深二寸八分,口径长五寸,阔二寸七分,容 三合,重一斤一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二字。且商 之君以乙名者不一,而祖乙与一焉。然诸爵之铭有 曰父乙,盖谓报乙、天乙、小乙、武乙之君也。其子铭之, 故云父乙。此独曰祖乙,则谓成汤以来十四世之君 曰祖乙者是也。按《士虞礼》“主妇洗足爵”,释者谓有足 无父,而是器纯古,略不加饰,兹所谓足爵者欤。

    商祖丙爵图

    商祖丙爵图

    《商祖丙爵图考》

    右高六寸五分,深三寸二分,口径长五寸五分,阔二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五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上作“矢”形,旁为一“孙”字,其下著“祖丙”焉。商世之君,类 以十日铭其器,而配以乃祖、乃父,则此爵亦其一耳。 古之讼者,入束矢以自明其直,则矢有直之义。况于 为之孙者,固当直己以从祀事于乃祖,兹取以寓其

    意也
    考证

    商父戊爵图

    商父戊爵图

    《商父戊爵图考》

    右高六寸四分,深三寸,口径长五寸六分,阔一寸六 分,容三合有半,重一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三字 曰:“父戊丁。”夫戊者,谓太戊也,丁则纪其日耳。先王之 时,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所谓刚日,则甲丙戊、庚 壬是也;所谓柔日,则乙丁己、辛癸是也;宗庙之祀,内 事也,此所以用丁日欤!是器纯庞之质,朴而不雕,盖 原其时则商物也,故其制作近似之。

    商祖己爵图

    商祖己爵图

    《商祖己爵图考》

    右高七寸三分,深三寸一分,口径长六寸四分,阔二 寸九分。容四合,重一斤七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二字曰“祖已。”按:商有雍己而无祖己,此曰“祖己”,以见 其孙之所作也。且三代之器,铭载不一,然愈简为愈 古,愈详为愈近,此夏、商、周之辨也。道降而下,辞费而 已放。周人作会,而民始疑,盖会出于不信矣。若夫大 信不约,故不言可也。此墟墓之间,未施哀而民哀;社 稷宗庙之中,未施钦而民钦者,是所谓愈简而愈古 者也。质是器,岂苟云乎哉?

    商饮父丁爵图

    商饮父丁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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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守父丁爵饮父丁爵图考》

    第一器,高七寸五分,深三寸,口径长三寸九分,阔二 寸八分,容三合有半,重一斤四两,两柱三足,有流,有 鋬,铭“三”字。 第二器,高六寸九分,深三寸一分,口径长六寸一分, 阔二寸七分,容四合,重一斤二两有半,两柱三足,有 流,有鋬,铭三字。 右二器,一曰“守父丁”,言子之为父丁作也;曰“守”者,又 示其持盈守成,善继志述事之义。《易》所谓“守器者,莫 若长子”是也。一曰饮父丁若,所谓“以饮平公”者是欤! 器以载铭,铭以立义,视其器而求其义,则知古人所 以制作,岂徒然哉

    商斧爵图

    商斧爵图

    《商斧爵图考》

    右高六寸六分,深三寸,口径长五寸七分,阔二寸七 分,容三合有半,重一斤三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一字,作斧形。按天子之服十二章,而黼作斧形。盖斧 之为意,取其有断,唯有断则刚足以立我而不流于 沉湎,亦饮者之戒也。且《礼》始于饮食之初,故汗尊杯 饮而礼已在焉。今斧作画形,书体未易,盖《礼》之所藏, 器已备矣,岂在夫《曲礼》“三千”而后见诸铺筵设几之 虚文哉?

    商子孙己爵图

    商子孙己爵图

    《商子孙己爵图考》

    右高六寸五分,深三寸一分,口径长五寸七分,阔二 寸六分。容四合,重一斤二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四字,曰:“析子孙己。”爵以饮福贻之子孙者,故曰“析子 孙。”析之义,盖取夫敛之则在我,析之则在下。曰“己”者, 商之君号,有曰“雍己”也。夫为人后之道,能享其祖考, 则是乃所以来其福嘏耳。铭之于宗庙之器,宜哉!

    商子爵图二

    商子爵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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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子爵图考》

    前一器高六寸七分,深三寸一分,口径长五寸一分, 阔二寸四分,容三合,重一斤四两,两柱、三足,有流、有 鋬,铭“五”字。 后一器高六寸五分,深二寸九分,口径长五寸,阔二 寸四分,容四合,重十有四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三”字。

    右前一器铭五字,所可辨者“子与作”二字而已。后一 器三字曰“子父壬。”尝考诸姓,夏后氏曰姒,商曰子,周 曰姬,皆以其祖赐姓于君,故子孙得而承之。然而论 三代之祖,则一出于黄帝,夏之祖昌意、商之祖契,周 之祖㮨,皆黄帝之子孙也。黄帝四世而禹始有夏,又 十七世而汤始有商,又十九世而武王始有周,其三 代未有天下之初,则皆始封为诸侯,于是赐姓,此所 以有姒子,姬之异姓也。商之器大扺多铭一“子”字,著 国姓也。曰壬,则商之君有仲壬、外壬,此铭“父壬”,故知 为商爵无疑。

    商己举爵图

    商己举爵图

    商己举爵图二

    商己举爵图二

    《商己举爵图考》

    前一器,高七寸三分,深三寸三分,口、径长六寸、阔二 寸六分,容四合,重一斤十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二字。

    后一器,高七寸,深三寸,口径长五寸九分,阔二寸六 分,容三合,重一斤六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二字。 右二器皆曰“己举。”“己”者,商之雍己也。举者,因献酬而 举之,故名其器曰举。至如尊、罍、鼎、彝,其铭通谓之“彝” 者,盖此类耳。

    商车爵图

    商车爵图

    《商车爵图考》

    右高五寸五分,深二寸七分。口径长四寸八分,阔二 寸四分。容三合,重十有五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一字曰“车”,以牛首为鋬,柱上加云纹,流尾与足并皆 纯素。两面作饕餮,而雷纹间之。先王之时,凡诰诫于 酒,无所不致其严。若铭之以车,则岂无其义?盖车有 量,酒亦有量也;车载礼,酒亦载礼也。然则一醉日冨, 鲜克由礼,多见其不知量也。岂不知《覆车》之有戒耶? 盖以《车铭》之不徒设也。

    商秉仲爵图

    商秉仲爵图

    《商秉仲爵图考》

    右高六寸二分,深三寸一分,口径长五寸二分,阔二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二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三字曰“辛秉仲。”是器流尾与足纯素无纹,两边作饕 餮状,间以云雷。夫辛者,纪其日也。秉仲无所经见,而 秉者疑其为名,仲则伯仲之称也。前有秉仲鼎,而此 亦曰秉仲,正一类物耳。

    商父壬爵图

    商父壬爵图

    《商父壬爵图考》

    右高七寸三分,深三寸一分,口径长五寸七分,阔二 寸七分,容五合,重一斤四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二字曰“父壬。”按商之君有曰仲壬,其子曰太甲;有曰 外壬,其子曰祖乙。是器必太甲、祖乙为其父而铭之, 然二君未知其孰是也。

    商庚爵图

    商庚爵图

    《商庚爵图考》

    右高八寸,深三寸三分,口径长五寸七分,阔二寸七 分,容四合有半,重一斤七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二字。按《商纪》有太庚、南庚、盘庚、祖庚,而此谓之“庚”者, 必出于是。然言“庚”者,自铭也。且商《庚鼎》,“庚”之字作蘈, 而取形于垂实。盖庚位西方,象秋时万物,“庚庚有实”, 字适相通,比庚鼎字形为已变矣。盖世之相去有先 后,故字画亦因世而为损益也。

    商父癸爵图

    商父癸爵图

    《商父癸爵图考》

    右高五寸五分,深二寸九分,《口径》长五寸一分,阔二 寸五分。容五合,重一斤一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二字曰“父癸”者,即商成汤之父。盖子为父作,于祭享 燕飨之间,著“癸”以正名也。

    商中爵图

    商中爵图

    《商中爵图考》

    右高六寸,深二寸九分,口径长五寸,阔二寸五分,容 四合,重十有二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商人作器尚 质,而字画亦简古,非若周之彝器粲然成文,故是器 特铭一字,曰“中”而已。中之为义,王安石释“中”字云:“上 以交乎下,下以交乎上,左以交乎右,右以交乎左。”则 以礼为饮者,其上下左右,中于劝酬交举,无过不及 之名也。盖其语简则义微故耳。

    商尊癸爵图

    商尊癸爵图

    《商尊癸爵图考》

    右高六寸五分,深三寸,口径长五寸,阔二寸六分,容 四合,重一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二字曰“尊癸。”按 癸者,成汤之父,此商器宜以是识之。然又以尊铭之 者,则王安石《解六尊》所谓“尊居其所而爵从之”也,盖 举彼则知此焉。是器两面作饕餮,而间以云雷,上为 山形,以牛首为鋬,三足纯素。柱上复作云纹,铭饰简 古,真周以前物也。

    商雷篆爵图

    商雷篆爵图

    《商雷篆爵图考》

    右高六寸七分,深三寸四分。口径长六寸二分,阔二 寸七分。容四合,重一斤五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铭 一字,象爵之形,而文镂回转,若古文“雷”字。昔人虽饮 食之末,尤谨于礼,故饮器多取雷象。盖雷也者,养神 于冬,而起用于震,其动也时,故《易》有山下雷,颐之象。 颐者,养也。酒以养阳,食以养阴,过则失所养矣。此著 《雷》以为之戒者。凡以示其动惟以时而已

    商素爵图二

    商素爵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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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素爵图考》

    前一器高六寸五分,深三寸四分,口径长五寸六分, 阔二寸四分,容四合有半,重一斤二两,两柱三足,有 流有鋬,铭“一”字。 后一器高六寸七分,深三寸四分,口径长五寸六分, 阔二寸五分,容四合,重一斤一两,两柱三足,有流有 鋬,无铭。 右前一器,铭“一”字,象人拱物形,近类“子”字,盖商子姓, 而凡见于器之铭者,类多如此。且王安石云:“酒尊居 其所,而爵者从之。”盖制字之义,酋者在上,拱者在下, 爵之所从,亦以下而拱上也。后一器无铭款,然此二 器其体纯古无纹,质朴浑厚。虽铭载或有或无,各有 所寓,要之皆商物也。

    商𫄷爵图

    商𫄷爵图

    《商𫄷爵图考》

    右高六寸四分,深三寸一分,口径长五寸八分,阔二 寸五分。容三合,重一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无铭。是 爵篆饰皆夔龙之象,《士虞礼》所谓𫄷爵者。其是欤爵, 𫄷则如履之𫄷。盖𫄷者,𬘓底缝而文在其中,故爵之 所饰,著于口之下、足之上,正郑元所谓“口足之间有 篆文弥饰”者也。虽然,诸爵非无文也,特以是为𫄷者, 举一隅,则可以类见矣。

    商云雷爵图三

    商云雷爵图三

    商云雷爵图二

    商云雷爵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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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云雷爵图四

    商云雷爵图四

    《商云雷爵各图考》

    第一器高七寸有半,深二寸五分,口径长六寸一分, 阔二寸八分,容三合,重一斤二两,两柱三足,有流有 鋬,无铭。 第二器高六寸,深三寸一分,口径长五寸二分,阔二 寸有半,容三合,重一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无铭。 第三器高六寸九分,深三寸四分,口径长五寸七分, 阔二寸有半,容三合,重一斤五两,两柱三足,有流、有 鋬,无铭。 第四器,高六寸五分,深三寸,口径长五寸六分,阔二 寸六分,容三合有半,重一斤;两柱、三足,有流、有鋬,无 铭。

    右四器,制样虫镂,若出一体,腹有《云雷》为饰,其规模 颇类“父丁爵”,意其一时之制也。

    《古器评》

    《商祖庚爵》铭二字

    祖庚,商号也。《博古图》载“庚。”之字作“蠘。”又有《庚爵》作。 与此《庚》字形皆不同,盖世之相去先后,故字画亦 因时而为损益耳。

    《周山雷爵》无铭

    是器两面作饕餮,而间以云雷。上为山形,以牛首为 囗,三足纯素,柱上复以云气为饰,虽无铭载,真周物 也。

    《周祖己爵》铭二字

    按:商之君有所谓“雍己”者,故凡曰“父己”、“祖己”者,皆商 器也。是器文镂制作,皆出于周,而铭曰“祖己”,何耶?既 不载于《经》传,殆有不可得而考者。

    《商子爵》铭五字

    商之彝器,以子名之者为多,然其说不过有二:一则 传子孙之义,一则著国也,二者必居一于此矣。

    《商合孙比爵》

    是器铭著形为两生,“子子孙孙”,诗人必重言之者,示 所传无穷之意也。古人制器,尤在于遗后世,而传守 不失,合孙之意,良有以哉。

    《商父庚爵》铭二字

    按:《商纪》有大庚、南庚、盘庚、祖庚,而此谓之“庚”者必出 于是。又曰“父”者,以明子为父,作于祭祀燕享之间,著 “庚”以正其名耳。

    《周册爵》铭一字曰册

    《说文》谓:“象其扎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诸侯进受 于王者也。”古之器多著此象,岂皆当时受赐于君,以 昭其功者耶?

    《周孙父丁爵》铭三字曰孙父丁

    夫世人但知十干为商君之号,凡遇款识有“十干”者 皆归之商,误矣。按:周之太公望再世而有丁公,后世 以为丁氏,是爵周物也,岂丁氏子孙为其家庙而作 耶?曰“孙”,则又以言孝孙,作之以奉其祖者耶。

    《商父己爵》铭五字举父己其下象二矢之形而以一格立之

    父己者,雍己也。凡鼎彝用享其父,则必识以其子。继 “雍己”者,弟太戊也,而谓之子者,岂非继其后者乃为 之子耶?夫男子之生,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今著 以矢,意其在兹乎?

    《商父乙爵》铭七字

    商周之器,类以尊彝铭之,何哉?盖先王之意戒在于 作淫巧,要使其器可尊可法耳,非六彝之谓也。“乙”者, 商君之号。又言“父”者,所以明子职欤。

    《商牛头爵》

    是器以牛首为鋬。夫牛之为物,能兴民功,致民力,出 作入息,而服畎亩之事,先王之于物用所寓,莫不有 理。《瞿祖丁卣铭》识作“两牛形”,亦此意也。

    《周立戈爵》铭一字作戈立形

    戈为兵器,戡戮战伐皆从之,盖有伤物之意。爵虽于 饮器为特小,然主饮必自爵始,故古爵悉为此状者, 示酒戒也。今又铭以著之,则昔人谨微防患之意,可 谓切至矣。

    《商孙爵》铭一字曰孙

    夫名者,自名,以称扬其祖考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 也。此特言孙以见意者,盖孙可以为王父尸,则又知 其为祭祀之用耳。是器通体纯素,不加文饰,与商子 孙己爵、商己举爵大略相似。以类考之,必商物也。

    《商伯爵》铭三字

    夫所谓“伯”者,其类不一。分等之爵,则有侯伯之伯;建
    考证
    诸侯之国,则有方伯、连率之伯。而又于谥、于名、于字、

    于序,皆可称之。古之彝器多铭以“伯”者,必有一于此 也。

    《商父舟爵》铭二字

    爵于饮器为特小,然主饮必自爵始,故曰“在礼实大。” 先王之时,凡诰戒于酒者,无所不致其严,盖铭之以 舟,则岂无其义?盖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譬之酒能成 礼,亦能败德。取象垂训,顾不美哉!

    《商父己爵》铭二字

    《父己》,商君之号也。是器铜色黤黑如铅,可见。其埋瘗 之久,而花纹明白,如印印泥,非后世毕精覃思所能 到也。

    《商祖丙爵》

    丙者,商君之号,而商人铭器则又往往配以乃祖乃 父,如父丁、父乙与此祖丙之类是也。弧矢者,男子之 事。此为矢形,于“孙”字之旁,岂无意乎?

    《商子孙己爵》铭四字曰析子孙己

    商君之号曰雍己。凡铭曰“己”者,皆雍己也。析子孙,乃 贻厥子孙之义。古之彝器多以子孙铭之,岂以其承 祖考之事者其在如是耶?

    《商立戈父辛爵》铭三字

    商人铭器为立戈之形者多矣。辛则商君之号也。按 《士虞礼》“主妇洗足爵”,释者谓有足无文。是器纯素,略 不加饰,岂所谓足爵者欤?

    《山堂考索》

    《玉爵》

    《太宰职》云:“享先王,赞玉爵。”后郑云:“宗庙献用玉爵”,受 一升,口径四寸,底径二寸,上下径二寸三分,圆足。古 人观象制器,义非一揆,故假名全画其物,或取类半 刻其形,则鸡、鸟以下六彝,袆、褕、素、青二质,是全画其 物,著于服器者也。觚爵柄画之,类龙勺蒲勺之伦,是 半刻其形,饰于器皿,以取类取呼者也。秦、汉、晋、宋以 后,或因或革,莫能考其实,元复用之。按《周礼祭器 图》云:“玉爵受一升。”陆佃《礼象》圆载石铜爵云:“有首有 尾,有柱有足,有柄。”《祭统》曰:“尸酢夫人,夫人执柄是也。 夫人授尸,执足是也。”先儒谓柄为尾,盖不见此制。今 文彦博、李公麟家有之,中有篆文,殆商器也。

    《匏爵》

    陆佃《礼图》云:旧图匏爵用匏片为爵,据此乃杓也。《诗》 曰“酌之用匏爵”,当如此制尔。若爵宜截其鼻以盛酒, 不应破匏为之。郑氏说取甘瓠“去抵以齐”为正。

    《爵坫》

    按:《周礼祭器图》云:“坫以致爵,漆赤,中画赤云氛,赤随 爵为饰。”

    爵部艺文

    《周一柱爵说》
    宋·黄伯思

    按:古爵皆设两柱,用以反坫,则相承而安。此前二爵, 制皆一柱,覆则敧倒,岂以一于饮而不知节,则有颠 𬯀之患,用为彝酒之戒与?亦犹攲器以覆戒满之义 也。四器皆无铭款,其一腹篆隐起,为饕餮云雷之象, 文镂深明,盖周人所作。其一差简于前,亦同时也。后 两柱爵朴素无文,然亦周器,第非燕享所用耳。

    《一柱爵跋》
    董逌

    《秘阁》有爵一柱。以度校之,高六寸七分,深四寸一分, 口径六寸五分,阔二寸七分,容八合,饰以云雷,下为 饕餮状。崇宁三年,余至馆下识之,叹曰:“礼之废久矣, 二千年后谁复传此器也?方今天子以兴礼乐为务, 意者天以三代之礼行乎?不然,此器何为出也?”或曰: “爵必两柱,犹鼎敦之有会簠,簋之有盖也。必三柱加 上以覆持之。爵有坫,反而加其上者,以有柱也。今为 一柱,意以满必覆,其著戒乎?”曰:“非也。爵有举,举必反 酬,故更爵易觯,此礼之用于献酬者也。若夫《燕礼》‘进 受虚爵,降奠于篚,则以君尊不酌也。《虞礼》以虚爵入 于房,则以不贵酒也。虚爵无坫,故不及反。反者,以坫 示其釂也。然后受洗,则虚爵不易,且’”不反也。故一柱 为主。古之为器,以云雷为饰,非特谓气烝而泽润,其 以为物之需者如此。至于饕餮,异兽也,以是文之尔。 贪财为饕,贪食为餮,古之著戒至矣,不必以自食其 身为太甚也。

    《犀爵铭》
    朱熹

    《魏国公府有犀爵》,是丞相赵公所馈。

    天水公屹堂举兕爵,孰敢当,惟魏公一心膂受,藏之 永终。古。后之人奉其盈,如不克视,《熹铭

    爵部纪事

    《孔丛子》:“邯郸民以正月旦献爵于赵王,而缀以五采, 王大悦。”

    《魏文典论》:“刘表跨有南土,子弟骄贵,并好酒。为三爵, 大曰伯雅受七升,次曰仲雅受六升,次曰季雅受五 升。”

    《宋书符瑞志》:“宋明帝泰始二年八月,于赭圻城南得 紫玉一段,围三尺二寸,长一尺,厚七尺。太宗攻为二 爵,以献武、文二庙。”

    《唐书上官昭容传》:“上官昭容者,名婉儿,性韶警,善文 章。帝即位,大被信任,劝帝侈大书馆,引大臣名儒充 选,数赐宴赋诗,又差第群臣所赋,赐金爵。故朝廷靡 然成风。”

    岳珂《桯史》:余为扈簿日,瑞庆节随班上寿紫宸殿。是 岁卤方挐兵北边,贺使不至,百官皆赐廊食,余侍班 南廊,廊下设缬褥寘俎于前,有肴核,爵以银而厚,其 唇为之一耳,颇不便于饮,上镌“绍兴十二年某州所 造”,盖和议成而举弥文贵之外郡,以期速集也。 《云烟过眼录》:“胡存斋咏所藏玉爵一,高寸许,满身文 藻把”手下有“政和”二字。

    爵部杂录

    《诗经邶风简兮》篇:“赫如渥赭,公言锡爵。”

    《小雅·宾之初筵》篇:“发彼有的,以祁尔爵。”朱注爵射不中 者,饮《丰上》之觯也。

    酌彼康爵,以奏《尔时》。朱注康,安也。酒所以安体也。时,时 祭也。

    《礼记·曲礼》:“饮玉爵者弗挥。”陈注谓不可振去,馀沥恐失 坠。

    《玉藻》:“君若赐之爵,则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饮 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君子之饮酒也,受一 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 退。”

    《少仪》:“客爵居左,其饮居右,介爵、酢爵、僎爵皆居右。”陈注 介,宾副也。酢客酌,还答主人也。僎,乡人来观礼,副士 人者也。《乡饮礼》介爵及主人受酢之爵并僎爵,皆不 明奠置之所,故记者于此明之。

    《小子》走而不趋,举爵则坐祭立饮。陈注“小子不敢与尊 者并礼”,故行步举爵,皆异于成人也。

    《祭统》:“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 群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

    射义《诗》云:“发彼有的,以祈尔爵。”祈,求也,求中以辞爵 也。酒者,所以养老也,所以养病也。求中以辞爵者,辞 养也。

    《论衡》人,且得官,先梦得爵。

    《东观馀论》:“尊爵属四,甲,是卣中尊也。中有人形,亦古 子孙字,乙爵也。文曰:‘祖甲丙爵,丁爵’。”

    《容斋三笔》:“今所用爵,除太常礼器之外,郡县至以木 刻一雀,别置杯于背以承酒,不复有两柱三足,只耳 侈口之状。向在福州见之,尤为可笑也。”

    《范竹溪集》:“爵性好淫,名饮器为爵,为饮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