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考工典 第一百六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六十三卷
经济汇编 考工典 第一百六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考工典

     第一百六十三卷目录

     符节部汇考一

      周总一则

      汉文帝二则 景帝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后汉总一则

      隋文帝开皇四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辽总一则

      宋总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端拱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仁宗康定一则 神宗

      熙宁一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一则 孝宗乾道一则 淳熙一则

      金总一则 世宗大定一则 章宗承安一则 宣宗贞祐一则

      元世祖中统一则 至元八则 成宗至贞一则 大德二则 至大一则 顺帝至正一

      则

      明总一则 太祖洪武二则

     符节部汇考二

      礼记玉藻

      释名释书契

      汉制考符节 竹使符 铜虎符

      三才图会人节图考 管节图考 虎节图考 符节图考 龙节图考 旌节图

      考 铜虎符制图考

    考工典第一百六十三卷

    符节部汇考一

    周制,诸节置掌,节掌守之,辨其用,以达于天下。 按《周礼地官》大司徒之职,若国有大故,则致万民于 王门,令无节者不行于天下。

    订义郑康成曰:“《大故》谓王崩及寇,兵节六节,有节乃得行,防奸私也。”

    《乡大夫》之职,“国有大故,则令民各守其闾,以待政令, 以旌节辅令,则达之。”

    郑锷曰:“令出于口,或得以伪为旌节则有合符之验,《大司徒》所谓令无节者不行于天下,则使天下皆不得通,乡大夫所不达者特乡闾之间而已。”

    《司救》:“凡岁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 以王命施惠。”

    史氏曰:“天患菑眚,民病札瘥也。以旌节表之,使民知施惠出于王命也。”

    《司关》,“凡所达货贿者,则以《节传》出之。”

    郑康成曰:“商或取货于民间,无玺节者至关,关为之玺节及传出之。其有玺节亦为之传。传如今移过所文书 。” 王昭禹曰:“节以验其物,传以书其数。”

    有外内之送令,则以节传出内之。

    贾氏曰:“外之送令,谓从诸侯之国畿外而入者,则关人以节及传内之至王。内之送令者,谓有王命从王国而出,则亦以节传出之,送至畿上。”

    《掌节》,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 二十人。掌守邦节而辨其用,以辅王命。

    黄氏曰:“掌节在关,取予便也。节皆邦节,有守节,有行节。玉节,邦国守之,《角节》都鄙守之,是谓守节。使节及门关、道路之节,皆行节也,必自《掌节》出。郑言‘关市道路之官,皆得为节,如此则杂主掌节,何以设专职哉’?”

    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

    郑康成曰:“玉节之制,如王为之,以命数为大小。角用犀角,其制未闻 。” 易氏曰:“玉则美在其中而畅达于外,诸侯之象;角则致力于内而捍御于外,公卿大夫之象。守则守节之义。”

    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 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

    郑锷曰:“节皆用金,取其寒暑燥湿不能变也。使者执节,亦欲不更所守,故有取于金焉。辅节必以英荡,所以护其外。荡,竹也,所谓瑶琨筱簜是也。以荡为函,画为文彩,使其英华外著,内有不变之刚,外有可观之文,尊王命而重使华也 。” 《易氏》曰:“金以为之铸象,有坚而不变之义,荡而加以英饰,有仪文相接之礼。”

    “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皆有期以反 节。

    郑康成曰:“门关,司门、司关。货贿者,主通货贿之官,谓司市也。道路者,主治五涂之官,谓乡遂大夫也。凡民远出,至于邦国,邦国之民若来入由门者司门为之节;入由关者司关为之节;其商则司市为之节;其以征令及家徙则乡遂大夫为之节。唯时事而行,不出关,不用节也。变《司市》言货贿者玺节。”

    考证

    主以通货贿,非必由市,或资于民家焉。“变乡” 遂言“道路” 者,容公邑及小都、大都之吏,皆主治五涂,亦有民也。“符节” 者,如今宫中诸官诏符。玺节者,今印章;旌节,今使者所持节也 。王氏曰:“门关则以符合之,货贿则以玺验之,道路则以旌表之 。” 黄氏曰:“节皆自掌节出,符节付之门关之官,玺节专之司关,旌节付之道路” 之官 。薛氏曰:“龙节、虎节、人节,以金为之,辅之以英荡。至于符玺旌三节不言辅者,以下文有以传辅之,言凡” 则六节皆辅之以传矣。但以金为者,既辅之以英荡,又辅之以传;以竹为者,不过以传辅之。春秋之时所为龙节者,辅以玉,而不辅以英荡。昭二十九年公在郓,使公衍献龙辅于齐侯。说者以为龙辅玉者名,所以取之辅龙节者矣。

    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节者有几则 不达。

    《郑康成》曰:“圜土纳之。”

    《秋官》大行人,“十有一岁达瑞节。”

    王昭禹曰:“瑞,六瑞也;节,六节也。达瑞节所以达四方而交之。”

    “《小行人》达天下”之六节。

    郑康成曰:“此谓邦国之节也。达之者,使四方亦皆赍法式以齐等之 。” 郑锷曰:“《掌节》言八节,此言六节,何也?盖八节有玉,有角,有虎、有龙,有人,有旌,有符、有管。此言虎节、人节、龙节皆用金,则与《掌节》之文同;言旌节言符节、言玺节不言用竹,则与《掌节》之文异。盖彼言所守以为用,则制度之所自出,此则主于达之天下” ,使无不通而已。

    “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以金为之。 道路用旌节,门关用符节,都鄙用管节”,皆以竹为之。

    项氏曰:“达节,则赍六节之法,往四方齐等之使,皆有定式,可以通达 。” 郑康成曰:“诸侯使臣行覜聘,则以金节授之,以为行道之信。” “虎人龙者,自其国象 。” 王氏《详说》曰:“天子使者聘于诸侯,诸侯使者聘于天子,其为节则一而已。” 此虎节、龙节、人节之所以不同 。郑康成曰:“凡邦国之民远出至他邦,他邦之民来入由国门” 者,门人为之节;“由关” 者,关人为之节。其以征令及家徙、乡遂大夫及采地吏为之节。皆使人执节将之以达之,亦有期以反节。

    薛氏曰:“析木为符,全木为管 。” 贾氏曰:《掌节》云。

    货贿用玺节,门关用符节。此无玺节,《司关》言“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 门、市节既相联,则同用符节可知矣 。郑锷曰:“凡此六节者,有国者君道,欲其守而不变,故用金。道路、门、关、都、鄙皆臣道,欲其有自然之节,故用竹。达之者,欲通天下而无不用也。”

    《行夫》掌邦国传遽之小事,媺恶而无礼者。凡其使也, 必以旌节,虽道有难,而不时必达。

    郑康成曰:“传遽,若今时乘传骑驿而使者也。” 郑锷曰:“既有大小行人,又有行夫者,盖大小行人备礼仪而使,使之大者也。行夫不用摈介,疾传遽而达,其小事使之小者也。大事有媺恶者,大小行人以摈介而使。若夫小事之媺恶者,谓福庆祸灾之小者也。行人乘传而往,欲急遽以视其事。惟其不用相礼之人,故必” 执旌节,为信使之大者,有使有副,不患其不达。若行夫则无介,无介则虑其有患难而命不达,故言“虽道路有难而不时必达” ,谓虽不能及所约之时,要之必期于达也。

    《环人》“掌送逆邦国之通宾客,以路节达诸四方。”

    郑康成曰:“路节,旌节也 。” 王昭禹曰:“无节者有几则不达,故以《路节》达诸四方 。” 郑锷曰:“谓之旌节则指其物也,谓之《路节》则指其行于道也,其实一耳。”

    文帝二年九月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

    按:《汉书文帝本纪》云云。

    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鑴刻篆书,第一至第五。”张晏曰:“符以代古之圭璋,从简易也。”师古曰:“与郡守为符者,谓各分其半,右留京师,左以与之。”

    十二年春三月,除《关无用传》。

    按:《汉书文帝本纪》云云。

    张晏曰:“传,信也,若今过所也。” 如淳曰:“两行书缯帛,分持其一,出入关,合之乃得过,谓之传也。” 李奇曰:“传,棨也。” 师古曰:“张说是也。古者或用棨,或用缯帛。棨者,刻木为合符也。”

    景帝四年春复置诸关用传出入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应劭曰:“文帝十二年,除关无用传,至此复用传,以七国新反,备非常。”

    ====宣帝本始四年诏民以谷入关者毋用传====按:《汉书宣帝本纪》:本始四年“春正月,诏曰:‘今岁不登, 民以车船载谷入关者,得毋用传’”

    师古曰:“传,传符也。欲谷之多,故不问其出入也。”

    后汉

    后汉“符节,置令一人,郎中四人主之。”

    按《后汉书百官志》:符节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为符 节台率,主符节事。凡遣使,掌授节尚符玺。”郎中四人。 本注曰:“旧二人在中,主玺及虎符、竹符之半者。”符节 令史,二百石。本注曰:“掌书。”

    《汉官》曰:当得明法律郎。《周礼》掌节,有虎节、龙节,皆金也。干宝注曰:“汉之铜虎符,则其制也。”《周礼》又曰:“以英荡辅之。”干宝曰:“英,刻书也。荡,竹箭也。刻而书其所使之事,以助三节之信。”则汉之竹使符者,亦取则于故事也。《魏氏春秋》曰:“中平六年,始复节,上赤葆。”

    文帝开皇七年颁青龙等符于总管刺史

    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七年四月癸亥,颁青龙符于 东方总管刺史,西方以驺虞,南方以朱雀,北方以元 武。”

    开皇九年夏闰四月丁丑,颁“《木鱼符》于总管、刺史,雌 一雄一。”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开皇十年冬十月甲子,颁“《木鱼符》于京师官五品以 上。”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开皇十五年。五月丁亥。制京官五品以上佩铜鱼符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高祖武德元年定符节之制

    按《唐书高祖本纪》,武德元年九月癸丑,改银兔符为 铜鱼符。 按《车服志》:“初高祖入长安,罢隋竹使符班 银兔符,后改为铜鱼符,以起军旅,易守长。京都留守、 折冲府捉兵镇守之所,及左右金吾宫苑总监、牧监 皆给之。畿内则左三右一,畿外则左五右一。左者进 内,右者在外,用始第一,周而复始。宫殿门城门给交 鱼”符、巡鱼符。左厢、右厢给开门符、闭门符,亦左符进 内,右符监门掌之。蕃国亦给之。雄雌各十二,铭以国 名,雄者进内,雌者付其国。朝贡使各赍其月。鱼而至, 不合者劾奏。传信符者,以给邮驿。通制命皇太子监 国,给双龙符,左右皆十两。京、北都留守给麟符,左二 十,右十九。东方诸州给青龙符,南方诸州朱雀符、西 方诸州《驺虞符》、北方诸州《元武符》,皆左四右三,左者 进内,右者付外,行军所亦给之。随身鱼符者,以明贵 贱,应召命,左二右一,左者进内,右者随身。皇太子以 玉契召,勘合乃赴。亲王以金,庶官以铜,皆题其位、姓 名。官有贰者加左右,皆盛以鱼袋,三品以上饰以金, 五品以上饰以银。刻姓名者,去官纳之,不刻者传佩 相付。有传符、铜鱼符者,给封符印,发驿封符及封鱼 函用之。有铜鱼而无传符者,给封函,还符封函用之。 天子巡幸,则京师、东都留守给“留守印”,诸司从行者 给“行从印。”木契符者,以重镇守,慎出纳。畿内左右皆 三,畿外左右皆五。皇帝巡幸,太子监国,有军旅之事 则用之。王公征讨皆给焉,左右各十九。太极殿前刻 漏所亦以《左契》给之,右以授承天门监门,昼夜勘合, 然后鸣鼓。元武门苑内诸门有唤人木契,左以进内, 右以授监门,有敕召者用之。鱼契所降,皆有敕书。尚 书省符与左同,乃用。大将出,赐旌以“颛赏”,赐节以“专 杀。”旌以绛帛五丈,粉画虎,有铜龙一,首缠绯幡,紫缣 为袋,油囊为表。节悬画木盘三,相去数寸,隅垂赤麻。 馀与旌同。

    辽制,“符契发兵用金鱼,国有重事用银牌,阁门唤仗 用木契,行幸用木箭。”

    按《辽史仪卫志》:“自大贺氏八部用兵,则合契而动,不 过刻木为牉合。太祖受命,易以金鱼。”

    《金鱼符》七枚,黄金铸,长六寸,各有字号,每鱼左右判 合之。有事,以左半先授守将,使者执右半,大小、长短、 字号合同,然后发兵。事讫,归于内府。

    银牌二百面,长尺,刻以国字,文曰“宜速”,又曰“敕走马 牌。”国有重事,皇帝以牌亲授使者手札,给驿马若干。 驿马阙,取它马代法,昼夜驰七百里,其次五百里。所 至如天子亲临,须索更易,无敢违者。使回,皇帝亲受 之,手封牌印,郎君收掌。

    木契,正面为阳,背面为阴,阁门唤仗则用之。朝贺之 礼,宣徽使请阳面木契下殿,至于殿门,以契授西上 阁门使云:“授契行勘。”勘契官声喏,跪受契,举手勘契 同。俛兴,鞠躬,奏内外勘契同。阁门使云:“准敕,勘契,行 勘。”勘契官执阴面木契声喏,平身立,少退,近后,引声 云:“军将、门仗官齐声喏。”勘契官云:“内出唤仗木契一” 只,准敕付左右金吾仗行勘。勘契官云“合”不合门仗官云“合”,凡再勘契官云“同不同”,门仗官云“同”,亦再勘 契官近前鞠躬,奏勘官左金吾引驾仗勾画都知某 官某,对御勘同,平身少退近后,右手举契云:“其契谨 付。”阁门使进入,阁门使引声喏,门仗官下声喏,勘契 官跪以契授阁门使,上殿纳契。宣徽使受契,阁门使 下殿奉敕唤仗。

    木箭,内箭为雄,外箭为雌,皇帝行幸则用之。还宫,勘 箭官执雌箭,东上阁门使执雄箭,如勘契之仪。详具 《礼仪志》。

    宋因唐制,赐“节度使以旌节。”

    按《宋史舆服志》:“旌节,唐天宝中置节度使,受命日赐 之,得以专制军事,行即建节,府树六纛。宋凡命节度 使,有司给门旗二,龙虎各一,旌一、节一、麾枪二、豹尾 二。旗以红缯九幅,上设耀篦、铁钻、髹杠、绯纛。旌用涂 金铜螭头、髹杠,绸以红缯,画白虎。顶设髹木盘,周用 涂金饰,节亦用髹杠,饰以金涂铜叶,上设髹圆盘三” 层,以红绿装钉为旄,并绸以紫绫复囊,又加碧油绢 袋。麾枪设髹木盘,绸以紫缯复囊,又加碧油绢袋。豹 尾,制以赤黄布,画豹文并髹杠。神宗熙宁五年,诏“新 建节并移镇,并降敕太常寺排此旌节,下左右金吾 街仗司、骐骥院,给执擎人员鞍马。”中兴因之。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六月给乘驿银牌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按《舆服志》符券。唐有银牌。 发驿遣使则门下省给之。其制阔二寸半,长五寸,面 刻隶字曰“敕走马银牌。”凡五字,首为窍,贯以韦带。其 后罢之。宋初令枢密院给券,谓之头子。太宗太平兴 国三年,李飞雄诈乘驿谋乱伏诛。诏罢枢密院券,乘 驿者复制银牌,阔二寸半,长六寸,易以八分书,上钑 二“飞凤”,下钑二“麒麟”,两边年月,贯以红丝绦。

    端拱 年给乘驿以枢密院券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舆服志》:太平兴国三年, “诏乘驿者复制银牌。端拱中,以使臣护边兵多遗失, 又罢银牌,复给枢密院券。”

    真宗咸平六年给军中传信牌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真宗咸平六年十 月,给军中传信牌。其制漆木为牌,长六寸,广三寸,腹 背刻字而中分之。置凿枘令可合,又穿二窍容笔墨, 上施纸札。每临阵则分而持之。或传令,则署其言而 系军吏之颈,至彼合契,乃书“复命”,因冀州团练使石 普之请也。

    仁宗康定元年诏制军中传信牌及兵符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舆服志》:仁宗康定元年 五月,翰林学士承旨丁度、翰林学士王尧臣、知制诰 叶清臣等请制军中传信牌及兵符事。诏令两制与 端明殿学士李淑详定。奏闻“军中符信窃要杜绝奸 诈,深合机宜。今请下有司造铜兵符给诸路总管主 将,每发兵三百人或全指挥以上即用。又别造传信 朱漆木牌,给应军中往来之处,每传达号令、关报会 合及发兵三百人以下即用。又检到符彦卿军律有 字验,亦乞令于移牒、传信牌上两处参验使用。一、铜 兵符,汉制,铜铸,上刻虎形。今闻皇城司见有木鱼契, 乞令省司用木契形状精巧铸造。陕西五路,每路依 汉制各给一至二十,计二十面,更换给”用,仍以公牒 为照验。二、传信木牌,先朝旧制,合用坚木朱漆为之, 长六寸,阔三寸,腹背刻字,而中分之字云“某路传信 牌。”却置池槽,牙缝相合。又凿二窍,置笔墨上,帖纸书 所传达事用印,印号上以皮系往来军吏之项,临阵 传言,应有取索,并以此牌为言,写其上。如已晓会施 行讫,复书牌上遣回合乞下有司造牌,每路各给一 面为样,馀令本司依此制造,分给诸处更换使用。城 砦分屯军马事须往来关会之处,“亦如数给与”三字 验。凡军行计会,不免文牒或主司遗失,惧罪单使被 擒,军中所谋,自然泄露,故每分屯军马之时,与主将 密定字号,各掌一通,不令左右人知其义理,但于寻 常公状“文移内,以此字私为契约,有所施行,依此参 验,不得字有重叠,及用凶恶嫌疑之语。每用文牒之 上,别行写此字,验讫印其上发往。如所请报到,许即 依号,却写印遣回。如不许,即空之。此唯主将自知,他 人皆不得测符。”彦卿原用四十条,以四十字为号,今 检得只有三十七条,内亦有不急之事,今减“作二十 八字,所贵军中戎旅之人,事简易记。”诏并从之。 按《文献通考》,康定初制铜符,上篆文曰“某处发兵符”, 下铸虎豹为饰,而中分之,右五符留京师,左符付总 管、钤辖州军事官高者掌之。

    神宗熙宁五年诏作诸铜符给京城门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五年六月丙寅,作京城门铜 鱼符。 按《舆服志》:神宗熙宁五年,诏西作坊铸造诸 铜符三十四副,令三司给左契付诸门,右契付大内 钥匙库。今后诸门轮差人员,依时转铜契入赴库勘 同。其铁牌只请人自执在外仗,止宿本库,依漏刻发钥匙付外仗,验请人铁牌给付,候开门讫,却执铁牌 纳钥匙,请出铜契,至晚却依上请纳。其开门朝牌六 面,亦随铜契依旧发放。时神宗以京城门禁不严,素 无符契,命枢密院约旧制更造铜契,中刻鱼形,以门 名识之,分左右给纳,以戒不虞,而启闭之法密于旧 矣。

    高宗建炎三年改铸虎符颁诸路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舆服志》:高宗建炎三年, 改铸虎符,枢密院主之。其制以铜为之,长六寸,阔三 寸,刻篆而中分之,以左契给诸路,右契藏之。门符制 以缯裹纸版,谓之号,皇城司掌之。敕入禁卫号黄绫 八角三千道。入殿门黄绢以方一千道。入宫门黄绢 以圆八千道。入皇城门黄绢以长三千道。绍兴二年 正月所定也。后更宫门号,以绯红绢方,皇城门以绯 红绢圆,遂久用之。后复尽以黄,或方或圆,各随其制。 又有檄牌,其制有金字牌、青字牌、红字牌。金字牌者, 日行四百里,邮置之最速递也,凡赦书及军机要切 则用之,由内侍省发遣焉。

    按:《文献通考》:“建炎三年五月,改铸虎符颁降,令刑部 遍下诸处,见行虎符,并不得施行。”康定所铸铜符仍缴纳尚 书省。又制“金字牌,凡赦书及军机要切则用之”,自内 侍省遣焉,日行五百里。

    绍兴五年置节度使以下牙牌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五年十一月庚午朔,初置节 度使以下金字牙符,命都督府掌之。”

    按《玉海》,“绍兴五年十一月庚午朔,初置节度使已下 象牙牌。其法自节钺正任至横行遥郡,第其官资,书 之于牌,御书押字,刻金填之。仍合同制造,一留禁中, 一降付都督府,相臣主其事。缓急临敌,果有建立奇 勋之人,量功劳先给赐,以为执守。”

    孝宗乾道 年置雌黄青字牌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舆服志》:乾道末,枢密院 置雌黄青字牌,日行三百五十里,军期急速则用之。

    淳熙 年作黑漆红字牌校其迟速以议赏罚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舆服志》:淳熙末,赵汝愚 在枢密院,乃作黑漆红字牌,奏委诸路提举官催督, 岁校迟速最甚,以议赏罚。其后尚书省亦踵行之,仍 命逐州通判具出入界日时状申省。久之,稽缓复如 故。绍熙末,遂置摆铺焉。

    金代符制。有金银、木诸牌。

    按《金史百官志符制》:初,穆宗之前,诸部长各刻信牌, 交互驰驿,讯事扰人。太祖献议,自非穆宗之命,擅制 牌号者置重法。自是号令始一焉。收国二年九月,始 制金牌,后又有银牌、木牌之制。盖金牌以授万户,银 牌以授猛安,木牌则谋克蒲辈所佩者也。故国初与 空名宣头付军帅,以为功赏。递牌即国初之信牌也。 至皇统五年三月,复更造银牌,其制皆不传。

    大定二十九年正月章宗即位制绿油红字等符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符制,大定二十 九年制。绿油红字者,尚书省文字省递用之,朱漆金 字者,敕递用之,并左右司掌之。有合递文字,则牌送 各部,付马铺转递,日行二百五十里。如台部别奉圣 旨文字,亦给如上制。”

    章宗承安元年二月初造虎符发兵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按《百官志》:虎符之制,承安 元年制以礼官言“汉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唐以铜 鱼符,起军旅,易守长等用之。”至是斟酌汉唐典故,其 符用虎,并五左一右。左者留御前,以侍臣亲密者掌 之,其右符随路统军司、招讨司长官主之,阙则次官 主之。若发兵三百人以上,及征兵召易本司长贰官。 从尚书省奏请。左第一符,近侍局以囊封付主奏者。 尚书备录圣旨,与符以函同封,用尚书省印记之,皆 专使带牌驰送至彼。主符者视其封,以右符勘合,然 后奉行。若一有参差者,不敢承用。主符者复用囊封 贮左符上,用职印,具《发兵状》,与符以本司印封,即日 还付使者,送尚书省以进,乃更其封,以付内掌之人。 “若复有事,左符以次出,周而复始,仍各置历注,付受 日月。若盗贼急速,不容先陈者,虽三百人以上,其掌 兵官司亦许给付,随即言上。”诏即施行之。

    宣宗贞祐三年定尚书所造诸符

    按《金史宣宗本纪》:贞祐三年秋七月,定尚书所造诸 符,枢密院鹿,宣抚司鱼,统军司虎。 按《百官志》:“贞祐 三年更定,枢密院用鹿符,宣抚司用鱼符,统军司用 虎符。若发银牌,若省付部及点检司者,左右司用匣 封印,验封交受。若发于他处,并封题押,以匣贮之。”

    世祖中统四年八月戊申诏霍木海总管诸路驿佩金符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八年令军官佩金银符海青符用太祖御署====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八年,敕军官佩金银符。其民 官工匠所佩者,并拘入勿复给。”敕“海青符,用太祖皇 帝御署。”

    至元十四年,令军民官以所佩符系于肩腋。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四年三月乙已,命中外军 民官所佩金银符,以色组系于肩腋,庶无亵渎,具为 令。”

    至元十五年秋七月丁亥,诏虎符旧用“畏吾”字,今易 以“国”字。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六年五月乙丑,敕:“临洮、巩昌、通安等十驿,非 有《海青符》,不听乘传。”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九年。敕出使人缴所给符。收拱卫司虎符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九年。敕出使人还。不即以 所给符上与上。而有司不即收者皆罪之。十二月降 拱卫司。复正四品。仍收其虎符。

    至元二十一年三月壬戌,更定虎符。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九年,令“征行左右军都元帅等官,各佩虎 符。”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九年二月戊寅,立征行 左右军都元帅府,都元帅四,副都元帅二,上万户府 达鲁花赤四,万户皆四,副万户八,镇抚四,各佩虎符。”

    年,定“佩虎符” 之制。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兵志》:“世祖时,万户佩金 虎符,趺为伏虎形,首为明珠,而有三珠、二珠、一珠之 别。千户金符,百户银符。”

    成宗元贞二年诏奉使及军官所佩符殁则归于官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二年二月乙亥诏奉使及军官殁而子弟未袭职者其所佩金银符归于官违者

    罪之。

    大德四年五月癸未增云南至缅国十五驿驿给圆符四驿券十二

    按:《元史成宗本纪》云云。

    大德五年,湖广行省乞授镇守获功官金银符,从之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五年十月丙戌,湖广行省臣 言,“镇守官获功当赏者,乞加散官,或授金银符。”从之。 大德十一年五月,武宗即位,十月,令行省平章得佩 虎符,十二月,令除官及奉使,非由中书省勿给,诸王 公等使臣,不得辄用圆符乘驿。

    按《元史武宗本纪》:大德十一年春,成宗崩。五月,武宗 即位,“十月丙辰,敕行省平章总督军马得佩虎符,其 左丞等所佩悉追纳。十二月壬辰朔,中书省臣言,旧 制,金虎符及金银符,典瑞院掌之,给则由中书,事已 则复归典瑞院。今出入多不由中书,下至商人,结托 近侍奏请,以致泛滥,出而无归。臣等请核之,自后除 官及奉使应给者,非由中书省勿给。”从之。丁巳,敕诸 王、公主、驸马、使臣给玺书、驿券,不许辄用圆符乘驿。

    武宗至大四年三月仁宗即位收下番将校符牌定给使臣圆牌今

    按《元史仁宗本纪》:“至大四年春,武宗崩。三月,仁宗即 位。四月庚戌,拘收下番将校不典兵者,虎符、银牌。癸 亥,敕诸使臣非军务急速者,毋给金字圆牌。”

    顺帝至正十三年诏皇太子位下立仪卫司给金牌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三年六月丙辰诏皇太子位下立仪卫司设指挥二员给二珠金牌副指挥二

    员“给《一珠金牌》。”

    明制,符牌俱尚宝司职掌。凡亲王之国,镇守、巡抚、陪 祀、巡城、守卫、朝参、扈从等官及陪皇后、亲蚕命妇皆 给焉。

    按《明会典》:“国初设符玺郎,秩正七品。后置尚宝司,升 正三品。衙门设卿、少卿、丞,职专宝玺符牌等事。 凡祀享郊庙、社稷及看牲、视学、耕籍、公、侯、伯、勋卫、锦 衣卫并金吾等二十卫官,扈驾巡绰,各赴本司领金 牌悬带。”

    凡每日、五府都督一员、率领旗手等二十卫带刀千 百户一员、夜巡内皇城、点闸铺军、各赴本司领金牌、 并申字十七号令牌一面

    凡每三日、金吾等二十卫、各轮官四员、计每班四十 员、领金牌随朝、巡绰毕、仍赴司黠闸

    凡侯、伯、驸马一员,专管府军前卫。带刀官二十员,每 日上直。又侯伯一员,专管“围子手”,将军每夜上宿。又 中军都督府,都督一员,专管大旗下五军官员,“将军 六百二十五人;又都督一员,专管勇士。又都指挥一 员,专管传令。又刀手。又侯、伯、驸马一员,专管大汉将 军。”又锦衣卫当驾官,指挥一员,千户二员,百户十员, 三日轮班上直,各赴本司关领金牌。其金牌之制,面 上铸“仁、义、礼、智、信”五字号,下铸“守、卫”二篆字,背铸。凡 守卫官军,悬带此牌等二十四字。“仁”字一号至四十号,上俱龙形。公、侯、驸马、伯领“义”字一号至五十号,俱 虎形。指挥、勋、卫,领“礼”字一号至一百五十三号,俱麒 麟形。千尸领“智”字一号至三百三十号,俱狮子形,百 户领;“信”字一号至一千六十九号,俱祥云形,将军领。 凡金吾等二十卫守卫官夜巡,各赴本司关领令牌。 午门指挥二员、千户一员,领“申”字一号至四号;四面 长安左右门,各指挥二员、千户一员;东华门指挥一 员、千户一员,领“申”字五号至八号;四面西华门指挥 一员、千户一员,领“申”字九号至十二号四面。元武门 指挥一员,千户一员,领“申”字十三号至十六号四面。 凡留守五卫巡城官并金吾等二十卫守卫官,各赴 本司关领铜符。留守五卫指挥领“承”字、“东”字、“西”字、“北” 字号四面,其字号俱左“半”字。金吾等二十卫端门承 天门指挥二员,千户一员,领“承”字号一面。东安门指 挥一员,千户一员,领“东”字号一面;西安门指挥一员, 千户一员,领“西”字号一面;北安门指挥一员,千户一 员,领“北”字号一面。其字俱右半字。以上俱与留守卫 比对铜符字号相同,方许点闸。

    凡领金牌、夜巡点闸、每日上直、每夜上宿者、次早缴 入。轮班三日者、班满缴入。非扈驾不许带出皇城。 凡皇城九门守卫军、与围子手、各领“勇”字号铜牌、计 二万五十五面

    凡五城兵马指挥司夜巡,每日一城轮官二员,赴本 司关领令牌,次早缴入,不到者指名参奏。东城兵马 指挥司领“木”字一号、二号二面,西城兵马指挥司领 “金”字一号、二号二面,中城兵马指挥司领“土”字一号、 二号二面,南城兵马指挥司领“火”字一号、二号二面, 北城兵马指挥司领“水”字一号、二号二面。

    凡祀享郊庙、社稷、及神祗等祭,陪祀供事官及执事 人等入坛,俱赴本司关领牙牌。祭毕、随即缴入圆花 牌。“陪字”一号至三百五十号,陪祀官领。长花牌。“供字” 一号至三百八十号,供事官领。“长素牌。”“执字”一号至 一千四百七十号,执事人领。

    凡锦衣卫校尉上直、俱赴本司领“严”字号双鱼铜牌。 凡光禄寺吏典厨役、遇大祀、该班者、俱赴本司领“善” 字号双鱼铜牌

    凡车驾侍卫官员将军、该侍卫日、俱赴本司领牌。 凡文武朝参官、锦衣卫当驾官、应领“官”字号牙牌、并 “惊璺透彻”字号模糊、应改造料造者、俱由礼部给手 本、礼科挂号、赴本司关领。年终、各衙门仍造册、送本 司查理

    凡朝参官牙牌字号,公、侯、伯、“勋”字,驸马都尉“亲”字,文 官文字,武官“武”字,教坊司官乐字。其工部、营缮所等 衙门,带俸匠作等,及锦衣等卫所带俸见在御马、尚 膳、内官等监局寄名供事等,不系朝参官。嘉靖二十 八年题准改造。凡入内官字样牙牌,以官字编号。 凡驾诣陵寝,或巡狩行幸,扈从文武官,各赴本司领 小牙牌悬带文字“武”字各一号起至五百号止。不书 职衔。

    凡亲王之国及镇守巡抚等官奏请符验,俱从兵部 奏行本司覆奏关领。如在外镇守等官事故去者,则 付所在官司收贮,候更代者,就彼付领。每年终,各处 具由奏报查考。符验之制,上织船马之状。起马者用 “马”字号,起舡者“水”字号,起双马者“达”字号,起单马者 “通”字号,起站舡者“信”字号。

    凡皇后行亲蚕礼。先期、文官四品以上、武官三品以 上命妇、及使人、各具手本于本司关领。牙牌、云花圆 牌、陪字一号起至二百号止。鸟形长牌、“供”字一号起 至十二号止

    凡宝钞提举司奏造钞牌、及本司奏造损拆缺少金 牌。本司宫同户部堂上官、并给事中印绶监官监造。 其令牌有损坏者、行印绶监改造。牙牌损坏缺少、行 司礼监造

    南京尚宝司、凡符牌等项。南京官军人等、随驾至行 在、给与悬带

    南京兵部因移文南京工部、改造木牌。其制俱与铜 牌同,转送本司给与守卫夜巡并点闸官军。其后凡 有失落损坏、成造如前

    计长木牌一百面:“飞”字一号起五面;“效”字三号一面 《横》字五号一面“辰”字一号起五面;“堂”字三号一面《沛》 字四号一面《慎》字五号一面“曰”字三号、四号二面《耻》 字四号一面“爵”字一号一面“灭”字一号起四面“图”字 一号一面“洁”字四号一面《玖》字三号、五号二面“手”字 一号一面《楚》字二号一面《拜》字二号起四面“仕”字三 号、一面《雕》字,一号起五面“荒”字,五号、一面《近》字,一号、 一面《兹》字,一号、一面《贱》字,一号一面《求》字,二号、一面 《得》字,三号一面《署》字,四号、一面《禅》字,四号、五号二面 《槁》字,四号一面《甲》字,一号起五面《多》字,二号、五号二 面“落”字,三号、四号、二面《孟》字,三号、四号二面“道”字,一 号起五面《率》字,二号起四面《庭》字,一号,起四面《匪》字 一号,起四面《笃》字一号,起四面《宿》字一号,起四面《碣字一号一面,《辞》字一号,起三面“清”字四号一面,《郁》字 四号一面,“殿”字四号一面,“能”字二号一面,“兄”字二号 一面,《毁》字二号一面,《迩》字三号五号二面,“罪”字三号 一面,《居》字五号一面,“遣”字一号一面。

    计小木牌二千九百一十六面:“旗手”字一号起二百 六十九面,《府军》字一号起二百七十面,《府左》字一号 起二百五十五面,《府右》字一号起三百六十四面,《府 后》字一号起二百三十五面,《金左》字一号起七十七 面,《金右》字一号起一百四面,《金前》字一号起二百八 十六面,《金后》字一号起二百三十五面,《羽左》字一号 起二百四十五面;“羽右”字一号,起二百六十面;“羽前” 字一号,起五十面;“虎左”字一号,起二百六十六面。 按《续文献通考》,国朝符玺俱尚宝司职掌。本司掌宝 玺、符牌及六卿、驸马伯、文武百官金铜牙木牌等。凡 宝玺、符牌、印章,有事请于内,既事,奉而藏之。扈守侍 卫。令牌之号六:曰甲、曰木、曰火、曰土、曰金,曰水,以警 夜巡。金牌之号五,曰仁,曰义,曰“礼”,曰“智”,曰信,以严守 卫。半字铜符之号四,曰南,曰“东”,曰“西”,曰北,巡者左半, 守者右半,合契而从事焉。铜牌之号一:曰勇,以稽士 卒。牙牌之号五:曰勋,曰亲,曰文,曰武,曰乐,以察朝参。 祭牌之号三:曰陪,曰“供”,曰执,以谨祀事。双鱼铜牌之 号二:曰严,以肃直卫,曰“善”,以洁祀坛。符验之号五:曰 马,曰水,曰达,曰“通”,曰信,以给传邮,通制命。

    太祖洪武二年制铁券赐功臣

    按:《明会典》“铁券,洪武二年新制赐功臣。面刻诰文,背 镌‘免罪减禄之数’,字嵌以金,为左右二面,合以字号。 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侯伯铁券式。”

    按“《明会典》,二十六年,定公、侯、伯袭封铁券,行下宝源 局,依式打造。所用瓜铁木炭,须于丁字库抽分竹木 局关支。如遇完备,进赴内府。”镌嵌铁券尺寸:公一样 高一尺,阔一尺六寸五分;二样高九寸五分,阔一尺 六寸;侯三样高九寸,阔一尺五寸;四样高八寸五分, 阔一尺五寸;五样高八寸,阔一尺四寸五分;伯六样 高七寸五分,阔一尺三寸五分;《七》样高六寸五分,阔 一尺二寸五分;

    符节部汇考二

    《礼记》

    《玉藻》

    凡君召,以三节,二节以走,一节以趋。

    使。使召臣,急则持二,缓则持一。《周礼》“镇圭以征守”,其馀未闻也。今汉使者持节。节者,以玉为之,所以明信,辅于君命者也。汉时,使人召臣,持节召之。

    《释名》

    《释书契》

    符,付也。书所敕命于上,付使传行之也。

    《节》,赴也。执以赴君命也。

    《传》,转也。转移所在,执以为信也。

    《汉制考》

    《符节》

    掌节使节皆金也。注今汉有铜虎符。疏证周时节用 铜之意。

    “门关用符节。”注:“符节者,如今宫中诸官诏符也。玺节 者,今之印章也。旌节,今使者所拥节是也。将送者执 此节以送行者,皆以道理日时课,如今邮行有程矣, 以防容奸,擅有所通也。”疏“符节”已下,周法无文,故皆 约汉法况之。按《太史公本纪》:汉文帝二年九月,初与 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 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国合符,符合乃听受 之。竹使符者,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鑴刻篆书第一 至第五。张晏曰:“符以代古之圭璋,从𥳑易也。”郑引之 者,欲明汉时铜虎符本出于此。按:后汉杜诗《上疏》:“旧 制发兵以虎符,其馀征调竹使而已。”

    竹使符

    “珍圭。”注:杜子春云:“珍当为镇,以征召守国诸侯,若今 时征郡守,以竹使符也。”元谓珍圭,王使之瑞节,如今 时使者持节矣。疏:“持节,即子春所云竹使符也。”按《高 帝纪注》:“节以毛为之,上下相重,取象竹节,将命者持 之以为信。”《光武纪》注:“节所以为信,以竹为之,柄长八 尺,以旄牛尾为其眊三重。”冯衍《与田邑书》:“今以一节” 之任,建三军之威,岂特宠其八尺之竹,犛牛之尾哉?

    铜虎符

    “牙璋”注郑司农云:“以牙璋发兵,若今时以铜虎符发 兵。”《疏》:“铜虎,竹使符,汉时皇帝使者之瑞节。”《汉齐王传》, 魏勃绐召平曰:“王欲发兵,非有汉虎符验也。”《吴王传》: 弓高侯责胶西王曰:“未有诏虎符,擅发兵击义国。”《严 助传》:“上曰:‘新即位,不欲出虎符发兵郡国。迺遣助以 节发兵会稽,会稽守欲距法,不为发

    三才图会

    人节图

    人节图

    人节图考

    《周礼》:“以金为节,铸以人形”,使土国用之。

    管节图

    管节图

    管节图考

    《周礼》“以竹为节,公卿大夫采地之吏,用于都鄙。”

    虎节图

    虎节图

    虎节图考

    《周礼》:“以金为节,铸以虎形”,使山国用之。

    符节图

    符节图

    符节图考

    《周礼》“以竹为节,用于门关,取符而合之。”意者今竹使 符也。

    龙节图

    龙节图

    龙节图考

    《周礼》“以金为节”,铸龙形,使泽国用之。角玉之节制未 闻。

    旌节图

    旌节图

    旌节图考

    《周礼》“以竹为节,道路用之”,取析而表之意。

    铜虎符制图

    铜虎符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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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虎符制图考

    按铜虎符,重五两五钱,长二寸四分,高八分,阔八分, 剖而为二,二片相合,内各有三笋隆起,右有三孔,凹 以受笋商银三行,凡十八字。按汉文帝初与郡守为 铜虎符,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合乃受之,有 不合者劾奏。师古曰:“与郡守为符者,各分其半,右留 京师,左以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