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二百五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百五十六卷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二百五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二百五十六卷目录

     家庙祀典部艺文一

      陈太丘庙碑       后汉蔡邕

      春祠令           曹操

      请祭先王表        魏曹植

      故中书令赠太子太师崔公家庙碑铭

                  唐韩云卿

      魏博节度观察使沂国公先庙碑铭

                    韩愈

      文潞公先庙碑记     宋司马光

     家庙祀典部艺文二

      小雅楚茨六章

      信南山六章

     家庙祀典部纪事

     家庙祀典部杂录

    礼仪典第二百五十六卷

    家庙祀典部艺文一

     陈太丘庙碑        后汉蔡邕

    维中平五年春三月癸未,豫州刺史典以褒功述德, 政之大经,是以作谥封墓,兴于《周礼》;“卫鼎晋铭”,其昭 有实。故太丘长颍川许昌陈寔,字仲弓,含圣哲之清 和,尽人才之上美,光明配于日月,广大资乎天地,辟 四府,宰三城,神化著于民物,形表图于丹青,巍巍乎 其不可尚也,洋洋乎其不可测也。俭约违时,悬车致 仕,征辟交至,遂不屑就。春秋八十有三,寝疾而终。大 将军赐谥,群后建碑,国人立庙。先生有二子:季方、元 方,皆命世希有,继期特立。季方盛年早亡,亦图容加 谥。元方在丧毁瘁,消形呕血,纯孝过哀,率礼不越。于 时嘉异,画像郡国钦盛德之休明,懿钟鼎之硕义,乃 树碑镌石,垂世宠光。词曰:

    于皇先生,冠耀八荒。阐德之宇,探道之纲。继期立表, 以训四方。“惟亮天工,群生之望。高明允实,有馥其芳。 载德奕世,休有烈光。钦慕在人,旧有宪章。过牧斯州, 庶奉清尘。弃予而迈,靡瞻靡闻。嗟哉怀矣,曷所咨询。 告哀金石,式昭其勤。”

    《春祠令》
    曹操

    议者以为祠庙上殿当解履,吾受锡命带剑,不解履 上殿。今有事于庙而解履,是尊先公而替王命,敬父 祖而简君主,故吾不敢解履上殿也。又临祭就洗,以 手拟水而不盥。夫盥以洁为敬,未闻拟而不盥之礼, 且祭神而神在,故吾亲受水而盥也。又降神礼讫,下 阶就幕而立,须奏乐毕竟,似若不愆。烈祖迟祭不速 讫也。故吾坐俟乐阕,送神乃起也。受胙纳神,以授侍 中,此为敬恭不终实也。古者亲执祭事,故吾亲纳于 神,终抱而归也。仲尼曰:“虽违众,吾从下。”诚哉斯言也!

    《请祭先王表》
    魏·曹植

    自计违远以来,有逾旬日,垂竟夏节方到,臣悲伤有 心。先王公夏至日终,是以家俗不以夏日祭。至于先 王,自可以今辰告祠。臣虽卑鄙,实禀体于先王。臣虽 贫窭,蒙陛下厚赐,足供大牢之具。臣欲祭先王于北 河之上,羊猪牛臣能自办者。臣县自有先王喜鳆。臣 前以表“得徐州臧霸二鳆百枚,足自供事。请水瓜五” 《枚,计先王崩来,未能半岁》。臣实欲告敬,且欲复尽哀。

    《故中书令赠太子太师崔公家庙碑铭》

    唐韩云卿

    戊申年六月,尚书右仆射赵国公圆薨,天子罢朝三 日,丧礼赠赙,加异常数。诏赠太子太师,谥曰“某。”嗣子 褒,遵荷先训,敦率旧礼,五月而葬,二十五月而祥。既 祥,始立庙于洛邑,曰“考庙。”皇考庙阶二尺有七寸,从 四寻,衡八寻,三尺五楹,外垂四阿,巧塓采椽,不施丹 雘,斋宫爨室,庭垣称之。因述族氏,勋躅诸路,明铭其 德。太师崔姓,河东武城人。系于齐,著于汉,荷先少师 之教,纯孝温重,禀受元和,纬武经文,为国梁柱。贼臣 禄山,凭犯河华,元宗顺动,南巡蜀汉,公为居守,有扶 翊再造之勋。函洛阻绝,人罹虿毒。肃宗振旅朔邮,戡 静祸乱,公为宰衡,有翼赞匡复之谋。山越之难,河泗 之竟,公领扬州,宣风淮楚,有剪攘威镇之绩,于惟茂 勋,莫与为疋。《礼》曰:“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 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是宜庙食,以铭于鼎。以九月初 朔之日,寝庙既成,庭除既平,备器撰服,洁俭中礼。先 飨七日,致斋具物,水草陆产,醴酪牲牷之备,外尽物 也。色温行恐,身诎意愉,如惧不及,内尽志也。礼卒奠 撤,庄斋之色如存焉,叹息之音如闻焉。君子曰:“吾观 崔氏之飨,有以知禘尝之义焉。”古者诸侯立五庙,庙 有鼎与乐。有国之制,侯伯有爵而无土,庙有鼎,祭有 乐,不克立五庙而立三庙,不铭于鼎而铭于碑。铭曰: 显显太师,天孕鸿才,恢张硕勋,光照台阶。惟昔奸凶,

    蚀恩犯顺,乘时无虞,区域骇震。元宗南巡,功著巴岷
    考证
    肃宗“戡复,勋扬册牍。弥廓氛祲,宣明日月。于惟太师,

    谁将比烈。爰自鼎司,出镇淮夷。外有乱虏,内有疑师。 钦和畏威,远迩来思。于惟太师,为国藩维。功以歼灾, 劳以定国。详考祀典,礼存庙食。爰立寝庙,不忘俭易。 卑不狭陋,广不逾制。毦毦孝子,愉愉其志。斋庄悫诚。” 庶物臻备,俎豆斯设。神将来暨,岁时迭移。霜露荐。至 德流庆,延昌庇后嗣。

    《魏博节度观察使沂国公先庙碑铭》

    韩愈

    元和八年十一月壬子,上命丞相元衡、丞相吉甫、丞 相绛,召太史尚书、比部郎中韩愈至政事堂,传诏曰: “田弘正始有庙京师。朕惟弘正先祖父,厥心靡不向 帝,至讫不得施,乃以教付厥子。维弘正衔训事嗣,朝 夕不怠,以能迎大之休,显有丕功,维父子继忠孝,予 维宠嘉之,是以命汝愈铭,钦哉惟时!”臣愈承命悸恐, 明日,诣东上阁门,拜疏辞谢,不报。退伏念昔者鲁僖 公能遵其祖伯禽之烈,周天子实命其史臣克作为 《𬳶駜》《泮闷》之诗,使声于其庙,以假鲁灵。今天子嘉田 侯服父训不违,用康靖我国家,盖宠铭之所以休宁 田氏之祖考。而臣适执笔隶太史,奉明命,其可以辞? 谨案魏慱节度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兼 魏州大都督府长史、御史大夫、沂国公田弘正,北平 卢龙人。故为魏、慱诸将,忠孝畏慎。田季安卒,其子幼 弱,用故事代父,人吏不附,迎弘正于其家,使领军事。 弘正籍其军之众,与六州之人,还之朝廷,悉除河北 故事,比诸州,故得用为帅。已而复赠其父《故沧州刺 史》、兵部尚书;母夫人郑氏,梁国太夫人。得立庙祭三 代“曾祖都水使者府君祭初室,祖安东司马赠襄州 刺史府君祭二室,兵部府君祭东室。”其铭曰:

    唐继古帝。海外受制,狎于太宁。燕盗以惊,群党相维。 河北失平,号登元和。大圣载营,风挥日舒,咸顺指令。 嶪嶪魏士,婴儿戏兵。吏戎愁毒,莫保腰颈。人曰田侯, 其德可倚。叫噪奔趋,乘门请起。田侯摄事,奉我天明。 束缚弓戈,考校度程。提疆籍户,来复邦经。帝钦良臣, 曰维锡余。嗟我六州,始复故初。告庆于宗,以降命书。 旌节,有韬。豹尾神旗,《櫜兜》戟纛。以长魏师,田侯稽首, 臣愚不肖。迨兹有成,祖考之教,帝曰“俞哉,维汝忠孝。 予思乃父,追秩夏卿。愧德娠贤,梁国是荣。”田侯作庙, 相方视址。见于蓍龟,祖考咸喜。“暨暨田侯,两有文武。 讫其外庸,可作承辅。咨汝田侯,勿亟勿迟,觐享式时, 尔祖尔思。”

    《文潞公先庙碑记》
    宋·司马光

    “先王之制,自天子至于官师皆有庙。君子将营宫室, 宗庙为先,居室为后。”及秦非笑圣人,荡灭典礼,务尊 君卑臣,于是天子之外,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公卿贵 人多建祠堂于墓,所在都邑则鲜焉。魏、晋以降,渐复 庙制,其后遂著于令,以官品为所祀世数之差。唐侍 中王圭不立私庙,为执法所纠,太宗命有司为之营 “构以耻之。”是以唐世贵臣皆有庙。及五代荡析,士民 求生,有所未遑,礼颓教陊,庙制遂绝。宋兴,夷乱苏疲, 久而未讲。仁宗皇帝闵群臣贵极公相,而祖祢食于 寝,侪于庶人。庆历元年,因郊祀赦,听文武官依旧式 立家庙。《令》虽下,有司莫之举,士大夫亦以耳目不经, 往往不知庙之可设于家也。皇祐二年,天子宗祀礼 成,平章事宋公奏言:“请下礼官儒臣议定制度。”于是 翰林承旨而下共奏“请自平章事以上立四庙,东宫 少保以上三庙,其馀器服仪范,俟更参酌以闻。”是岁 十二月,诏如其请。既而在职者违慢相尚,迄今庙制 卒不立,公卿亦安故习,常得诿以为辞,无肯倡众为 之者。独平章事文公首奏乞立庙河南,明年七月,有 诏可之,然尚未知筑构之式,靡所循依。至和初,西镇 长安,访唐朝之存者,得杜岐公遗迹,止馀一堂四室 及旁两翼。嘉祐元年,始仿而营之。三年,增置前两庑 及门,东庑以藏祭器,西庑以藏家谱。斋祊在中门之 右,省牲、展馔、涤濯在中门之左,庖厨在其东南。其外 门再重,西折而南出。四年秋,庙成。公以入辅出藩,未 尝逾时,安处于洛。元丰三年秋,留守西都,始衅庙而 祀焉。公以庙制未备,不敢作主,用晋荀安昌公祠制, 作神版。采唐周元阳议,祀以元日、寒食,春秋分,冬夏 至,致斋一日。又以“或受诏之四方,不常其居”,乃酌古 诸侯载主之义,作车奉神版以行。此皆礼之从宜者 也。

    家庙祀典部艺文二

    《小雅楚茨六章》

    此诗述公卿有田禄者力于农事,以奉其宗庙之祭。

    楚楚者茨,言抽其棘。自昔何为?我蓺黍稷。我黍与与, 我稷翼翼。我仓既盈,我庾维亿。以为酒食,以飨以祀。 以妥以侑,以介景福。

    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烝尝。或剥或亨,或肆或将。 祝祭于祊,祀事孔明。先祖是皇,神保是飨,孝孙有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

    执爨踖踖,为俎孔硕,或燔或炙,君妇莫莫。为豆孔庶, 为宾为客,献酬交错,礼仪卒度。笑语卒获,神保是格。 报以介福,万寿攸酢。

    我孔熯矣,“式礼莫愆。工祝致告,徂赉孝孙。苾芬孝祀, 神嗜饮食。卜尔百福,如几如式。既齐既稷,既匡既敕。 永锡尔极,时万时亿。”

    礼仪既备,钟鼓既戒。孝孙徂位,工祝致告。“神具醉止, 皇尸载起。鼓钟送尸,神保聿归。”诸宰君妇,废彻不迟。 诸父兄弟,备言燕私。

    乐具入奏,以绥后禄。尔殽既将,莫怨具庆。既醉既饱, 小大稽首。“神嗜饮食,使君寿考。孔惠孔时,维其尽之。 子子孙孙,勿替引之。”

    《信南山六章》

    此诗大指与《楚茨》略同。

    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 南东其亩。

    上天同云,雨雪雰雰。益之以霡霂,既优既渥。既霑既 足,生我百谷。

    疆埸翼翼,黍稷彧彧。曾孙之穑,以为酒食。𢌿我尸宾, 寿考万年。

    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曾孙寿考, 受天之祜。”

    “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享于祖考”,执其鸾刀,以启其毛, 取其血膋。

    是烝是享,苾苾芬芬。祀事孔明,先祖是皇。报以介福, 万寿无疆。

    家庙祀典部纪事

    《楚语》: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曰:“祭我必以 芰。”及祥,宗老将荐芰,屈建命去之。宗老曰:“‘夫子属之’。 子木曰:‘不然。夫子承楚国之政,其法刑在民,藏在王 府,上之可以比先王,下之可以训后世。维微楚国,诸 侯莫不誉。其祭典有之曰:‘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 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笾豆脯醢则上下 共之,不羞珍异,不陈庶侈,夫子不以其私欲干国之 典’’。”遂不用。

    《孔子家语》:鲁公索氏将祭而亡其牲。孔子闻之曰:“公 索氏不及二年将亡,后一年而亡。”门人问曰:“昔公索 氏亡其祭牲,而夫子曰‘不及二年必亡’。今过期而亡, 夫子何以知其然?”孔子曰:“夫祭者,孝子所以自尽于 其亲。将祭而亡其牲,则其馀所亡者多矣。若此而不 亡者,未之有也。”

    孔子常奉荐而进,其亲也悫,其行也趋趋以数。已祭, 子贡问曰:“夫子之言祭也,济济漆漆焉。今夫子之祭, 无济济漆漆,何也?”孔子曰:“济济者,容也,远也。漆漆者, 自反容以远。若容以自反,夫何神明之及?交必如此, 则何济济漆漆之有?反馈乐成,进则燕俎,序其礼乐, 备其百官,于是君子致其济济漆漆焉。夫言岂一端” 而已哉?亦各有所当也。

    子路为季氏宰。季氏祭,逮昏而奠,终日不足,继以烛, 虽有强力之容,肃敬之心,皆倦怠矣。有司跛倚以临 事,其为不敬也大矣。他日祭,子路与焉。室事交于户, 堂事当于阶,质明而始行事,晏朝而彻。孔子闻之曰: “以此观之,孰谓由也而不知礼?”

    季桓子将祭齐,三日,而二日钟鼓之音不绝。冉有问 于孔子,子曰:“孝子之祭也,散齐七日,慎思其事。三日 致齐而一用之,犹恐其不敬也。而二日伐鼓,何居焉?”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祖母,康子往焉,侧门而 与之言,皆不逾阀。文伯祭其祖悼子,康子与焉,进俎 而不授,彻俎而不与。燕宗老,不具则不绎,绎不尽饫 则退。孔子闻之曰:“男女之别,《礼》之大经。公父氏之妇, 动中德,趋度于礼矣。”

    《说苑》:卫叔孙文子问于王孙夏曰:“吾先君之庙小,吾 欲更之,可乎?”对曰:“古之君子,以俭为礼;今之君子,以 汰易之。夫卫国虽贫,岂无文履一奇,以易十稷之绣 哉?以为非礼也。”文子乃止。

    《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庆母宋贵人自杀,葬于樊濯 聚。常以贵人葬礼有阙,每窃感恨。至四节伏腊,辄祭 于私室。及窦太后崩,欲求作祠堂,恐有自同恭怀梁 后之嫌,遂不敢言,常泣向左右,以为没齿之恨。 杜佑《通典》:晋安昌公荀氏进封大国,祭六代。荀氏祠 制云:“今祭六代,未立庙,暂以厅事为祭室,须立庙如 制备。”

    《唐书王圭传》:“圭薄于自奉,独不作家庙,四时祭于寝, 为有司所劾。帝为立庙愧之,不罪也。世以圭俭不中 礼,少之。”

    《韦彤传》:会昌五年,诏京城不许群臣作私庙。宰相李 德裕等引彤所议,古制,庙必中门之外,吉凶皆告以 亲而尊之,不自专也。今俾立庙京外,不能得其意。于 礼宫之南九坊,三坊曰围外,地荒,左立庙无嫌,馀六 坊可禁。诏不许,听准古即居所立庙《卢弘宣传》:弘宣患士庶人家祭无定仪,乃合十二家 法,损益其当,次以为书。

    《燕翼贻谋录》:庆历元年十一月郊祀赦文,“功臣不限 品数,赐私门立戟,文武臣僚许立家庙。已赐门戟,给 官地修建。”此循唐制也。故有兄弟同居而各置门以 列戟者,想是时必有立戟之人。特近代此制不举,无 能举旧事以言者,若家庙则终不能行。至皇祐二年 十二月甲申朔,复颁三品以上家庙之制,从宋庠之 请也。然一时议者欲令立庙之子孙袭其封爵,世降 一等,自国公而至封男,凡五世,而封爵之卑者仅一 二世。或又疑“袭封公爵,惟三恪先圣之后有之,此制 一行,数世之后必多。又子孙或初命卑官,不应袭公 侯之爵。”议终不决,竟尼不行。是不详考前代之制也。 君子惜之。

    《宋史宋庠传》:庠皇祐中拜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 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享明堂,迁工部尚书。尝请复群 臣家庙,曰:“庆历元年赦书,许文武官立家庙,而有司 终不能推述先典,因循顾望,使王公荐享,下同委巷, 衣冠昭穆,杂用家人,缘偷袭弊,甚可嗟也。请下有司 论定施行。”而议者不一,卒不果复。

    《苏颂传》:“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 至和中,文彦博为相,请建家庙。事下太常。颂议以为 礼,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是有土者乃为庙祭 也。有田则有爵,无土无爵则子孙无以继承宗祀,是 有庙者止于其躬,子孙无爵,祭乃废也。若参合古今 之制,依约封爵之令,为之等差,锡以土田,然后庙制” 可议。若犹未也,即请考案《唐贤寝堂祠飨仪》,止用燕 器常食而已。

    《退朝录》:皇祐中,宗衮请置家庙,下两制、礼官议,以为 庙室当灵长,若身没而子孙官微,即庙随毁。请以其 子孙袭三品阶勋及爵,庶常得奉祀。不报。

    《石林燕语》:“士大夫家庙,自唐以后不复讲。庆历元年, 郊祀赦,听文武官皆立庙。然朝廷未尝讨论,立为制 度,无所遵守,故久之不克行。”皇祐二年,初祀明堂。宋 莒公为相,乃始请下礼官定议。于是请平章事以上 立四庙,东宫少保以上立三庙,而其详皆不尽见。文 潞公为平章事,首请立庙于洛,终无所考拟,不敢轻 作。至和初知长安,因得唐杜佑旧庙于曲江,犹是当 时旧制。一堂四室,旁为两翼。嘉祐初遂仿为之。两庑 之前,又加以门,以其东庑藏祭器,西庑藏家牒。祊在 中门之右。省牲、展馔、涤濯等,在中门之左。别为外门, 置庖厨于中门外之东南堂中分四室,用晋荀安昌 公故事,作神版而不为主。唐周元阳《祀录》,以元日、寒 食、秋分、冬夏至为四时祭之节,前祭皆一日致斋,在 洛则以是祭,或在他处,则奉神版自随,仿古诸侯载 迁主之义。公元丰间始致仕归洛,前此在洛无几,则 庙不免犹虚设,乃知古今异制,终不可尽行也。 《闻见前录》康节先生出行不择日,或告之以不利则 不行。盖曰:“人未言则不知”,既言则有知,而必行则神 鬼敌也。《春秋》祭祀,约古今礼行之,亦焚楮钱。程伊川 怪问之,则曰:“明器之义也。脱有一非,岂孝子慈孙之 心乎?”又曰:“吾高曾,今时人以笾豆簠簋荐牲,不可也。” 伯温谨遵遗训而行之也。

    《宋史王存传》:“存以右正议大夫致仕,尝悼近世学者 贵为公卿,而祭祀其先,但备庶人之制。及归老筑居, 首营家庙。”

    《老学庵笔记》:“南丰曾氏享先,用节羹、馣鹅、刡粥。建安 陈氏享先,用肝串子、猪白割、血羹、肉汁。皆世世守之, 富贵不加,贫贱不废也。”

    《挥麈前录》:“至和三年,宋元宪建言,庆历郊祀赦书,许 文武官立家庙,而有司终不能推述先典,明喻上指, 因循顾望,遂逾十载,使王公荐绅,下同闾巷昭穆,杂 用家人,缘媮习弊,甚可叹也。臣近因进对,屡闻圣言, 谓诸臣专殖第产,不立私庙,岂朝廷劝戒有所未孚, 将风教颓龄终不可复?”反复至意,形于叹息。臣每求 诸臣所以未即建立者,诚亦有由。盖古今异仪,封爵 殊制。礼官既不讲求,私家何由擅立?且未信而望诚 者,上难必责;从善而设教者,下或有违。若欲必如三 代有家嫡世封之重,山川国邑之常,然后议之,则坠 典无可复之期矣。夫建宗祏,序昭穆,别贵贱之等,所 以为孝。虽有过差,是过为孝。殖产利,“营居室,遗子孙 之业,或与民争利,顾不以为耻。逮夫立庙,则曰不敢 宁,所谓去小违古而就大违古者。今诸儒之惑,不亦 甚乎!”于是下两制与礼官详定制度,而王文安以下 定官一品,平章事以上立四庙。知枢、参政、同知枢、签 枢以上,前任见任宣徽尚书、节度使、东宫三少以上, 皆立三庙,馀官祭于“寝。凡得立庙者,许嫡子袭爵以 主祭。其袭爵世降一世,死则不得别立祔庙,别祭于 寝。自当立庙者,即祔其主。其子孙承代,不许庙祭、寝 祭,并以世数亲疏迁祧。”始得立庙者不祧,以始封有 不祧者,通祭四庙、五庙。庙因众子立而长子在,则祭以嫡长子主之。嫡子死,则不传其子,而传立庙之长。 凡立“庙,听于京师或所居州县,其在京师者,不得于 里城及南郊御路之侧。”既如奏,仍令别议袭爵之制。 其后终以有庙之子孙,或官微不可以承祭,又朝廷 难尽推袭恩之典,遂不果行。其略已见宋次道《退朝 录》。至嘉祐中,文潞公为相,乃上章引礼官详定制度, 平章事以上许立四庙,欲乞于河南府营“创庙”,诏从 之。政和中,蔡元长赐宅京师,援潞公之请,既允所奏, 且命礼制局铸造家庙祭器,并余丞相深以下二府 皆赐之。绍兴中,秦会之表勋锡第,又举二例,诏令讨 论,悉如政和之制云。

    《宋史秦桧传》:“绍兴十六年正月,桧立家庙,三月赐祭 器。”将相赐祭器自桧始。

    《杨存中传》:存中父祖及母皆死难,存中既显,请于朝, 宗闵谥“忠介”,震谥“忠毅”,赐庙曰“显忠”,曰“报忠。”又以家 庙祭器为请,遂许祭五世,前所无也。

    《双槐岁抄》:永新刘文安公定之与李学士克述绍同 陞庶子,刘学士宣化俨戏谓文安曰:“先生真庶子也。” 盖公本庶出,遂默然无以应。初,其父石潭先生髦将 纳其母侧室,或谓不宜同姓,不从。及公请封,乃改为 留氏,乡人尝讦之。今观《丙辰进士登科录》所书生母, 实刘氏也。其后将立祠堂,故为异制,以讳乃翁之失, 见诸《呆斋存稿》。中有家书云:“奉先之礼,古来儒者未 必皆同,今亦岂能尽依朱子欲作祠堂之时,整齐同 作一大龛,龛中悬一轴,轴上书云:‘本宗刘氏门中三 代考妣、五服亲疏神魂。席公号名儒,而其父亦敦古 道者。其失欲盖而弥章如此,礼贵谨始,可不鉴哉’!” 《松江府志》:钱衮自为诸生,预庭祭,有感于心。其奉先 尤谨。常署祠门曰:“事之如生,祭之如在。”晨谒朔参,出 入必告。有新物不荐不敢尝。饮食必再祭、再祝。礼祭, 则前一日具新笔净砚,虽盛暑必衣冠书祝文,又缮 录仪式,作《指掌图》,以便诵习,且刻梓而博施焉。一日 时祭,属子婿陈矩来,因俾沐浴,帷诸门左。矩梦冠绅 数老人曰:“汝在门,吾侪来赴宴,汝未有儿,徐当与也。” 明年果生男。

    家庙祀典部杂录

    李氏《刊误》《礼》:嫡士立二庙,庶人祭于寝。累代礼文,不 易斯义。开元十二年,敕一品许祭四庙,三品许祭三 庙,五品二庙,嫡士亦许祭二庙。尔后礼令,并无革易。 古者庙连于家,家主之丧,则殡于西阶之上,乡人傩, 孔子朝服立于阼阶。又曰:“丧不虑居,为无庙也。”则知 居不违庙,礼典昭然。近代显居上位,率多祭寝,亦尝 发问,皆曰官品未宜,有位至将相者,奏请之词,则曰 “臣官阶并及三品,准令合立私庙。”是不知旧制,妄有 论奏,庙貌申敬,用展孝思,岂于霜露之情,合俟朝廷 之命?盖以将同列戟,先白有司,既展哀荣,宜遵典故。 原其奏请之因,盖以庙不在其家,别于坊选吉地,乃 为府县申奏。或有官居显重,慎虑是宜。营构之初,亦 自闻奏,相习既久,致立庙须至闻奏。

    《道山清话》:正献杜公尝言:“人家祀祖先,非简慢则媟 渎,得其中者鲜矣。”

    《北梦琐言》:唐刘舍人蜕,桐庐人,早以文学应进士举, 其先德戒之曰:“任汝进取,穷乏与达,不望于汝。吾若 没后,慎勿祭祀。”乃乘扁舟,以渔钓自娱,竟不知其所 适。紫微历,登华贯,出典商,于霜露之恩,于是乎止。临 终亦戒其子如先考之命。蜀礼部尚书纂,即其息也, 尝与同列言之,君子曰:“名教之中,重于丧祭。刘氏先” 德,是何人斯?苟同隐逸之流,何伤菽水之礼?紫微以 儒而进,爵比通侯,遵乃父之绪言,紊先王之旧制,报 本之敬,能便废乎?大彭通人,抑有其说,时未谕也。 《退朝录》秘府有唐孟诜《家祭仪》《孙氏仲飨仪》数种,大 抵以士人家用台卓享祀类几筵,乃是凶祭。其四仲 吉祭,当用平面毡条屏风而已。

    石林《燕语》:父没称皇考。于礼本无见。《王制》言“天子五 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则皇考者, 曾祖之称也。自屈原《离骚》称“朕皇考曰伯庸”,则皇考 为父。故晋司马机为燕王,告祔庙文称“敢昭告于皇 考清惠亭侯”,后世遂因不改。汉议宣帝父称蔡义,初 请谥为悼,曰悼太子。魏相以为宜称尊号曰皇考,则 皇考乃尊号之称,非后世所得通用。然沿习已久,虽 儒者亦不能自异也。

    《却扫编》:近世士大夫家祭祀,多苟且不经,惟杜正献 公家用其远祖叔廉书仪,“四时之享,以分至日不设 椅卓,唯用平面席褥,不焚纸币,以子弟执事,不杂以 婢仆,先事致斋之类,颇为近古。”又韩忠献公尝集唐 御史郑正则等七家祭仪,参酌而用之,名曰《韩氏参 用古今家祭式》。其法与杜氏大略相似,而参以时宜, 如分至之外,元日、端午、重九、七月十五日之祭皆不 废。以为虽出于世俗,然孝子之心,不忍违众而忘亲 也。其说多近人情,最为可行《学斋呫哔》:“《礼记》云:‘馂馀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本 当三句,各为一义,而本注乃于‘馂馀不祭’下作一义, 注云:‘食人之馀曰馂,礼轻故不敢祭’。”此义是也。然于 “父不祭子,夫不祭妻”之下别作一义,注云:“祭先也。从 卑处家,故不祭,则是以夫与父不得而祭其妻子也。” 此何义也?故朱文公先生厘正之,以为“父不祭子,夫 不祭妻,非不祭也,但明其不可以馂馀而祭耳。在《礼》, 生则妇可馂夫之馀,子可馂父之馀。既死矣,则以鬼 礼享之,当用其严敬,弗可以馂馀而祭之,为亵且慢 也。”此说明甚。而世儒薄夫,乃有泥古注而不祭妻子 者,是可哀也,是可鄙也,故发明朱子之说而厚俗云。 《日知录》:陆道威著《思辨录》,欲于祭礼之中而寓立宗 之意,谓古人最重宗子,然宗子欲统一族众,无如《祭 法》。文公《家礼》所载祭礼,虽详整有法,顾惟宗子而有 官爵及富厚者,方得行之,不能通诸贫士。又一岁四 合,族众繁重难举,无差等隆杀之别。愚意欲仿古族 食世降一等之意,定为《宗祭法》。岁始则祭始祖,凡五 服之外,皆与大宗主之。仲春则祭四代,以高祖为主, 曾祖以下分昭穆居左右,合同高祖之众,继高之宗 主之。仲夏则祭三代,以曾祖为主,祖考则分昭穆居 左右,合同曾“祖之众,继曾之宗主之。仲秋则祭二代, 以祖为主,考妣居左昭位,合同祖之众,继祖之宗主 之。仲冬则祭一代,以考为主,合同父昆弟,继祢之宗 主之。”皆宗子主祭,而其馀子则献物以助祭。不惟爱 敬各尽,而祖考高曾隆杀有等,一从再从,远近有别, 似于古礼初无所倍。或曰:“高、曾祖考祭则俱祭,古人 具有成法,不当随时加损。”答之曰:“凡礼皆以义起耳。 《礼》有云:‘上杀、旁杀、下杀’,《中庸》言‘亲亲之杀’,是古人于 礼,凡事皆有等杀。况《丧礼服制》,父母皆服三年,而高 祖则齐衰三月。”此今律文是《丧礼》已有等杀,何独于《祭礼》 不可行乎?此虽刱举,恐不无补于风教也。

    《士虞礼》声三注:“声者,噫歆也,将启户,警觉神也。”《曾子 问》:祝声三注:“声噫歆,警神也。盖叹息而言,神其歆我 乎?”犹《诗》“顾予烝尝”之意也。丧之皋某,复祭之噫歆,皆 古人命鬼之辞。《正义》曰:直云祝声,不知作何声。按《论 语》云:“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檀弓》云:“公肩假曰噫。”是 古人发声多云噫,故知此声亦谓噫也。凡祭祀神之 所享谓之歆,今作声欲令神歆享,故云“歆警神也。” 《既夕礼》声三注,旧说以为噫兴也。噫兴者,叹息而欲 神之兴也;噫歆者,叹息而欲神之歆也。

    父不祭子,夫不祭妻,不但名分有所不当,而以尊临 卑,则死者之神亦必不安,故其当祭则有代之者矣。 此别是一条,说者乃蒙上“馂馀不祭”之文而为之解, 殆似山东人作“不彻姜食,不多食”义,即谓不多食姜, 同一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