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一百七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七十二卷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一百七十三卷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一百七十二卷目录

     明堂祀典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二则 高宗永徽二则 显庆二则 乾封一则 总章二

      则 仪凤一则 中宗嗣圣十二则 神龙一则

    礼仪典第一百七十二卷

    明堂祀典部汇考三

    高祖武德年祀明堂以元帝配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礼乐志》,“武德中,季秋祀 五方天帝于明堂,以元帝配。”季秋大享于明堂,天 子亲祠,不能,则有司摄事。五方帝大享于明堂,太尊 实汎齐,著尊实醴齐,牺尊实盎齐,山罍实酒,各二。五 人帝从享于明堂,以著尊实、醴齐皆二。祀以四圭有 邸,与配帝之币皆以苍。五方帝,笾八、豆八、簋一、簠一、 㽅一、俎一。五人帝,笾四、豆四、簋一、簠一、俎一。 按《旧唐书礼仪志》:“武德初,季秋祀五方”天上帝于明 堂,元帝配,牲用苍犊二。五人帝、五官并从祀,用方色 犊十。

    太宗贞观五年议立明堂制度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隋无明堂,而季 秋大享,常寓雩坛。唐高祖、太宗时寓于圆丘。贞观中, 礼部尚书豆卢宽、国子助教刘伯庄议从昆仑道上 层以祭天,下层以布政,而太子中允孔颖达以为非。 侍中魏徵以谓“五室重屋,上圆下方,上以祭天,下以 布政。自前世儒者所言虽异,而以为如此者多同。至 于”高下广狭、大尺之制,可以因事制宜也。唐初,《贞 观礼》,“李秋大享于明堂,皆祀五天帝。”贞观初,明堂 以高祖配。

    按《旧唐书礼仪志》:高祖受禅,不遑创仪。太宗平定天 下,命儒官议其制。贞观五年,太子中允孔颖达以诸 儒立议违古,上言曰:“臣伏寻前敕,依礼部尚书刘伯 庄等议,以为从昆仑道上层祭天。又寻后敕,云:为左 右阁道,登楼设祭。臣检六艺群书、百家诸史,皆名‘基 上曰堂,楼上曰观,未闻重楼之上而有堂名。《孝经》云: ‘宗祀文王于明堂’’”,不云明楼明观,其义一也。又明堂 法天,圣王示俭,或有翦蒿为柱,葺茅作盖。虽复古今 异制,不可恒然,犹依大典,惟在朴素。是以席为稿秸, 器尚陶匏,用茧栗以贵诚,服大裘以训俭。今若飞楼 架道,绮阁凌云,考古之文,实堪疑虑。按《郊祀志》,“汉武 明堂之制,四面无壁,上覆以茅。祭五帝于上座,祀后 土于下防。”臣以上座正为基上,下防惟是基下,既云 无四壁,未审伯庄如何云上层祭神,下有五室,且汉 武所为,多用方士之说,违经背正,不可师祖。又卢宽 等议云:上层祭天,下堂布政,欲使人神位别,事不相 干。臣以古者敬重大事,与接神相似,以朝觐祭祀,皆 在庙堂,岂有楼上祭“祖,楼下视朝,阁道升楼,路便窄 隘,乘辇相仪,接神不敬,步往则劳曳圣躬,侍卫在旁, 百司供奉,求之典诰,全无此理。臣非敢固执愚见,以 求己长。伏以国之大典,不可不慎,乞以臣言下群臣 详议。”侍中魏徵议曰:“稽诸古训,参以旧图,其上圆下 方,复庙重屋,百虑一致,异轸同归。洎当涂膺箓,未遑 斯礼”,典午聿兴,无所取则。裴𬱟以诸儒持论,异端蜂 起,是非舛互,靡所适从,遂乃以人废言,止为一殿。宋、 齐即仍其旧,梁、陈遵而不改。虽严配有所,祭享不匮, 求之典则,道实未弘。夫孝因心生,礼缘情立。心不可 极,故备物以表其诚;情无以尽,故饰宫以广其敬。宣 尼美意,其在兹乎?臣等亲奉德音,令参大“议,思竭尘 露,微增山海。凡圣人有作,义重随时,万物斯睹,事资 通变。若据蔡邕之说,则至理失于文繁;若依裴𬱟所 为,则又伤于质略。求之情理,未允厥中。今之所议,非 无用舍。请为五室重屋,上圆下方,既体有则象,又事 多故实。下室备布政之居,上堂为祭天之所,人神不 杂,礼亦宜之。其高下广袤之规,几筵尺丈之制,则并 随时立法,因事制宜,自我而作,何必师古?廓千载之 疑议,为百王之懿范。不使泰山之下,惟闻黄帝之法; 汶水之上,独称汉武之图。则通乎神明,庶几可俟。”子 来经始,成之不日,议犹未决。

    贞观十七年,秘书监颜师古上《明堂议》。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秘书监颜师古 曰:“《周书》叙明堂,有应门、雉门之制,以此知为王者之 常居尔。其青阳、总章、元堂、太庙左右个,皆路寝之名 也。文王居明堂之篇,带弓韣,礼高禖,九门磔禳,国有 酒,以合三族。”推其事皆与《月令》合,则皆在路寝也。《大 戴礼》曰:“在近郊。”又曰:“文王之庙也。”此奚足以取信哉? 且门有皋库,岂得施于郊野。谓宜近在宫中。

    按《旧唐书礼仪志》:“贞观十七年五月,秘书监颜师古议曰:‘明堂之制,爰自古昔,求之简牍,全文莫睹。始之 黄帝,降及有虞,弥历夏殷,迄于周代,各立名号,别创 规模。众说舛驳,互执所见,巨儒硕学,莫有详通,斐然 成章,不知裁断,究其指要,实布政之宫也。徒以战国 纵横,典籍废弃,暴秦酷烈,经礼湮亡。今之所存传记’” 杂说,用为准的,理实芜昧。然《周书》之叙明堂,纪其四 面则有应门、雉门,据此一涂,固是王者之常居耳。其 青阳、总章、元堂、太庙及左个、右个,与四时之次相用, 则路寝之义,足为明证。文王居明堂之篇,“带以弓韣, 祠于高禖,下九门磔禳,以御疾疫;置梁除道,以利农 夫;令国有酒,以合三族”,凡一事等,皆合《月令》之文。观 其所为,皆在路寝者也。《戴礼》:“昔周公朝诸侯于明堂 之位,天子负斧扆,南向而立。明堂也者,明诸侯之尊 卑也。”又云:“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堂一筵。” 据其制度,即大寝也。亦曰:“黄帝曰合宫,有虞氏曰总 章,殷曰阳馆,周曰明堂。”斯皆路寝之征,知非别处。《大 戴》所说,初有近郊之言,复称文王之庙,进退无据,自 为矛盾。原夫负扆受朝,常居出入,既在皋库之内,亦 何云于郊野哉?《孝经传》云,“在国之阳,又无里数。”汉武 有怀创造,询于搢绅,言论纷然,终无定据,乃立于汶 水之上而宗祀焉,明其不拘远近,无择方面。孝成之 代,表行城南,虽有其文,厥功靡立。平帝元始四年,大 议营创。孔牢等乃以为明堂、辟雍、太学,其实一也,而 有三名。金褒等又称:“经传无文,不能分别同异。”中兴 之后,蔡邕作论,复云:“明堂、太庙,一物二名。”郑元则曰: “在国之阳,三里之外,七里之内,丙巳之地。”《释例》亦云: “明堂、太庙,凡有八名,其体一也。”苟立同异,竟为巧说, 并出自胸怀,曾无师祖。审夫功成作乐,理定制礼,草 创从宜,质文递变。旌旗冠冕,古今不同;律度权衡,前 后不一,随时之义,断可知矣。假如周公旧章,犹当择 其可否;宣尼彝则,尚或补其阙漏。况郑氏臆说,淳于 𫍲闻,匪异守株,何殊胶柱。愚谓“‘不出墉雉,迩接宫闱, 实允事宜,谅无所惑。但当上遵天旨,祗奉德音,作皇 代之明堂,永贻范于来叶’。区区碎议,皆略而不论。”又 上表曰:“明堂之制,陛下已发德音,久令详议。但以学 者专固,人人异言,损益不同,是非莫定。臣愚以为五 帝之后,两汉已前,高下方圆,皆不相袭。惟在陛下圣 情创造,即为大唐明堂,足以传于万代,何以论户牖 之多少,疑阶廷之广狭?若恣儒者互说一端,久无断 决,徒稽盛礼。昔汉武欲草《封禅仪》,博望诸生,所说不 同,莫知孰是。唯御史大夫倪宽,劝上自定制度,遂成 登封之礼。臣之愚诚,亦望陛下斟酌繁省,为其节文, 不可谦拒,以淹大典。”寻以有事辽海,未暇营创。

    高宗永徽二年以太宗配祀明堂又敕详定明堂形制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高宗永徽二年, 以太宗配祀明堂,而有司乃以高祖配五天帝,太宗 配五人帝。”

    按《旧唐书礼仪志》:“永徽二年七月二日敕曰:‘上元幽 赞,处崇高而不言;皇王提象,代神功而理物。是知五 精降德,爰应帝者之尊;九室垂文,用纪配天之业。且 合宫灵符,创鸿规于上代;太室总章,标茂范于中业。 虽质文殊制,奢俭异时,然则立天中,作人极,布政施 教,其归一揆。朕嗣膺下武,丕承上烈,思所以答眷上 灵,聿遵孝享。而法宫旷礼,明堂寝构。今国家四表无 虞,人和岁稔,《作范》垂训,今也其时。宣令所司与礼官 学士等考核故事,详议得失,务依典礼,造立明堂。庶 旷代阙文,获申于兹日;因心展敬,永垂于后昆。其明 堂制度,令诸曹尚书及左右丞侍郎、太常、国子秘书 官、弘文馆学士同共详议’。”于是太常博士柳宣依郑 元议,以为明堂之制,当为五室。内直丞孔志约据《大 戴礼》及卢植、蔡邕等议,以为九室。曹王友、赵慈皓、秘 书郎薛文思等各造《明堂图》,诸儒纷争,互有不同。上 初以九室之议为是,乃令所司详定形制及辟雍门 阙等。

    按《唐会要》:“永徽二年七月癸巳,诏礼官学士议立明 堂。柳宣依郑元议五室,孔志约据《大戴礼》及卢植、蔡 邕议九室,赵慈皓、薛文思等各造明堂图样。”上以九 室可依,令所司详定明堂形制,大小、阶台高下,及辟 雍门阙等制度。

    永徽三年,出《九室图》,令有司损益之。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礼仪志》:永徽三 年六月,内出九室样,乃更令有司损益之。有司奏言, “内样堂基三重,每基阶各十二,上基方九雉,八角,高 一尺;中基方三百尺,高一筵;下基方三百六十尺,高 一丈二尺。上基象黄琮,为八角,四面安十二阶。请从 内样为定基高下仍请准周制,高九尺。其方共作司 约准一百四十八尺,中基、下基望并不用。又内室各 方三筵,开四闼八窗,屋圆楣径二百九十一尺。”按《春 秋》大飨五帝,各在一室,商量不便。请依两汉季秋合 飨,总于太室。若四时迎气之祀,则各于其方之正。其安置九室之制,增损《明堂故事》,三二相重,太室在中 央,方六丈。其四隅之室,谓之左右房,各“方二丈四尺。 当太室四面,青阳、明堂、总章、元堂等室,各长六丈,以 应太室;阔二丈四尺,以应左右房。室间并通巷,各广 一丈八尺。其九室并巷在堂上,总方一百四十四尺, 法《坤》之策。屋圆楣楯檐,或为未允。请据郑元、卢植等 说,以前梁为楣,其径二百一十六尺,法《干》之策。圆柱 旁出,九室四隅各七尺”,法天以“七纪”柱外馀基,共作 司约准面别各馀一丈一尺。内室别四闼八窗,检与 古同,请依为定。其户依古外设而不开,内外有柱三 十六,每柱十梁,内有七间,柱根以上至梁高三丈,梁 以上至屋峻起,计高八十一尺。上圆下方,飞檐应规, 请依内样为定。其屋盖形制,仍望据《考工记》改为四 阿,并依礼加重檐,准太庙安鸱尾堂四向五色,请依 《周礼》白盛为便。其四向各随方色,请施四垣及四门 辟雍,按《大戴礼》及前代说,辟雍多无水广内径之数。 蔡邕云:“水广二十四丈,四周于外。”《三辅黄图》云:“水广 四周。”与蔡邕不异,仍云水外周堤。又张衡《东京赋》称 “造舟为梁。”《礼记·明堂位》《阴阳录》云:“水左旋以象天。”商 量水广二十四丈,恐伤于阔。今请减为二十四步。垣 外量取周足,仍依故事造舟为梁,其外周以圆堤,并 取阴阳水行左旋之制。殿垣,按《三辅黄图》,殿垣四周, 方在水内,高不蔽日。殿门去殿七十二步,准今行事 陈设,犹恐窄小。其方垣四门去堂步数,请准太庙南 门去庙基远近为制。仍立四门八观,依太庙门别各 安三门,施元阃四角造三重魏阙。此后群儒纷竞,各 执异议。尚书左仆射于志宁等请为九室,太常博士 唐眕等请为五室。高宗令于观德殿依两议张设,亲 与公卿观之。帝曰:“明堂之礼,自古有之。议者不同,未 果营建。今设两议,公等以何者为宜?”工部尚书阎立 德对曰:“两议不同,俱有典故。九室似暗,五室似明,取 舍之宜,断在《圣虑》。上以五室为便。”议又不定。由是且 止。

    显庆元年太尉长孙无忌等奏正明堂配位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礼仪志》:显庆元 年,太尉长孙无忌与礼官等奏议曰:“臣等谨寻方册, 历考前规,宗祀明堂,必配五郊。预入明堂,自缘从祀。 今以太宗作配,理有未安。伏见永徽二年七月诏建 明堂,伏惟陛下天纵圣德,追奉太宗,已遵严配。时高 祖先在明堂,礼司致惑,竟未迁祀,率意定仪,遂便著 令。”乃以太宗皇帝降配。五人帝,虽复亦在明堂,不得 对越天帝,深乖明诏之意,又与先典不同。谨案《孝经》 云:“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昔者周公宗祀 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伏惟诏意,义在于斯。今所司 行令,殊为失旨。又寻汉、魏、晋、宋,历代礼仪,并无父子 同配明堂之义,唯《祭法》云:“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 而宗武王。”郑元注云:“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禘 谓祭昊天于圜丘。郊,谓祭上帝于南郊。祖、宗谓祭五 帝、五神于明堂也。”寻郑此注,乃以祖、宗合为一祭,又 以文、武共在明堂,连衽配祀,良为谬矣。故王肃驳曰: “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祖宗自是不毁之名,非谓配 食于明堂者也。”审如郑义,则《孝经》当言祖祀文王于 明堂,不得言宗祀也。凡宗者,尊也。周人既祖祀庙,又 尊其祀,孰谓祖于明堂者乎?郑引《孝经》以解祭法,而 不晓周公本意,殊非仲尼之义旨也。又解宗武王云 配勾芒之类,是谓五神,位在堂下,武王降位,失君叙 矣。又按《六韬》曰:“武王伐纣,雪深丈馀,五车二马,行无 辙迹,诣”营求谒。武王怪而问焉,太公对曰:“此必五方 之神来受事耳。”遂以其名召入,各以其职命焉。既而 克殷,风调雨顺,岂有生来受职,殁则配之?降尊敌卑, 理不然矣。故《春秋传》“禘、郊祖、宗,报五者,国之祀典也。” 传言五者,故知各是一事,非谓祖宗合祀于明堂也。 臣谨上考殷、周,下洎贞观,并无一代两帝同“配于明 堂。南齐萧氏以武明昆季并于明堂配食。”事乃不经, 未足援据。又检武德时令,以元皇常配于明堂,兼配 感帝。至贞观初,缘情革礼,奉祀高祖,配于明堂,奉迁 世祖专配感帝。此即圣朝故事,已有递迁之典,取法 崇庙,古之制焉。伏惟太祖景皇帝构室有周,建绝代 之丕业;启祚汾晋,创历圣之“洪基,德迈发生,道符立 极。又世祖元皇帝潜鳞韫庆,屈道事周,导浚发之灵 源,肇光宅之垂裕。称祖清庙,万代不迁,请停配祀,以 符古义。”伏惟高祖太武皇帝躬受天命,奄有神州,创 制改物,体元居正。为国始祖,抑有旧章。昔者炎汉高 帝、当涂太祖,皆以受命,例并配天。请遵故实,奉祀高 祖于圜丘,以配昊天上帝。伏惟太宗文皇帝道格上 元,功清下黩,拯率土之涂炭,协大造于生灵。请准诏 书,宗祀于明堂,以配上帝。又请依《武德》故事,兼配感 帝作主。斯乃二祖德隆,永不迁庙,两圣功大,各得配 天。远协《孝经》,近申诏意。

    显庆二年,定“明堂大享祭昊天上帝。”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显庆二年,礼部尚书许敬宗与礼官等议曰:“明堂本以祭天,而郑元 以为祭太微五帝,皆谬论也。”由是尽黜元说,明堂大 享,祭昊天上帝。

    乾封二年诏明堂兼祀昊天上帝及五帝以高祖太宗并配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乾封二年,诏明 堂兼祀昊天上帝及五帝,又诏明堂以高祖、太宗并 配。”

    按《旧唐书礼仪志》:“乾封二年二月,详宜略定,乃下诏 曰:‘朕以寡薄,忝承丕绪,奉二圣之遗训,抚亿兆以初 临。驭朽兢怀,推沟在念。而上元垂祐,宗社降休,岁稔 时和,人殷俗阜,车书混一,文轨大同。检玉泥金,升中 告禅。百蛮执贽,万国来庭,朝野欢娱,华夷胥悦。但为 郊禋严配,未安太室,布政施行,犹阙合宫。朕所以日 昃忘疲,中宵辍寝,讨论坟籍,错综群言,采三代之精 微,探九皇之至赜,斟酌前载,制造明堂。栋宇方圆之 规,虽兼故实;度筵陈俎之法,独运财成。宣诸内外,博 考详议,求其长短,冀广异闻。而鸿生硕儒,俱称尽善, 搢绅士子,并奏该通。创此宏模,自我作古,因心既展, 情礼获伸,永言宗祀,良深感慰。宜命有司及时起作。 务从折中。称朕意焉’。”

    总章元年议明堂班制度不果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高宗改元总章, 分万年,置明堂县,示欲必立之。而议者益纷然,或以 为五室,或以为九室。而高宗依两议,以帟幕为之,与 公卿临观,而议益不一,乃下诏率意班其制度,至取 象黄琮,上设鸱尾,其言益不经,而明堂亦不能立 总章。二年,复诏示明堂规制。”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礼仪志》:总章二 年三月,又具规制广狭,下诏曰:“合宫听朔,阐皇轩之 茂范;灵府通和,敷帝勋之景化。殷人阳馆,青圭备礼; 姬氏元堂,彤璋合献。虽运殊骊翰,时变质文,至于立 天中,建皇极,轨物施教,其归一揆。考图汶上,仅存公 玉之仪;度室圭躔,才纪中元之制。属炎精坠驾,璇宫 毁龠,四海沦于沸鼎,九土陷于涂原。”高祖太武皇帝 仗钺唐郊,收钤雍野,纳祥符于苍水,受灵命于丕山, 飞沈泳沫,动植游源。太宗文皇帝盟津光誓,协降火 而登坛;“丰谷断蛇,应屯云而鞠旅。封金岱岭,昭累圣 之鸿勋;勒石九都,成文考之先志。固可以作化明堂, 显庸太室,旁罗八柱,周建四门,木工不琢,土事无文, 丰约折衷,经始勿亟,阙文斯备,大礼聿修。其明堂院 每面三百六十步,当中置堂,按《周易》干之策二百一 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总成三百六十步。当 中置堂,处二仪之中,定三才之本,构兹一宇,临此万 方。”自降院每面三门,同为一宇,徘徊五间,按《尚书》一 期有四时,故四面各一所开门。每时有三月,故每一 所开三门。一期十有二月,故周回总十二门。所以面 别一门,应兹四序。既一时而统三月,故于一舍而置 三门。又《周易》三为阳数,二为阴数,合而为五。所以每 门舍五间,院四隅各置重楼,其四墉各依本方色。按 《淮南子》:“地有四维,故四楼。”又按《月令》:“水火金木土,五 方各异”色,故其墙各依本方之色。基八面,象八方。按 《周礼》,“黄琮礼地”,郑元注:“琮者,八方之玉,以象地形,故 以祀地。”则知地形八方。又按《汉书》,武帝立八觚坛以 祀地。登地之坛,形象地,故令为八方之基,以象地形。 基高一丈二尺,径二百八十尺。按《汉书》,阳为六律,阴 为六吕,阳与阴合,故高一丈二尺。又按《周易》,三为阳 数,八为阴数,三八相乘,得二百四十丈。按《汉书》,九会 之数有四十,合为三百八十,所以基径二百八十尺。 故以交通天地之和,错综阴阳之数,以明阳不独运, 资阴和以助成;阴不孤行,待阳唱而方应。阴阳两顺, 天地咸亨,则百宝斯兴,九畴攸序。基每面三阶,周回 十二阶,每阶为二十五级。按《汉书》,天有三阶,故每面 三阶。地有十二辰,故周回十二阶。又按《文子》,从凡至 圣有二十五等,故每阶二十五级。所以应符星而设 阶,法台耀以疏陛,上拟霄汉之仪,下则地辰之数。又 列兹重级,用准圣凡,象皇极之高居,俯庶类而临耀。 基之上为一堂,其宇上圆。按《道德经》,“天得一以清,地 得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又曰:“道生一,一生 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又按《汉书》,太极元气,函三为一。 又曰:天子以四海为家,故置一堂,以象元气,并取四 海为家之义。又按《周礼》,“苍璧礼天。”郑元注:璧圆以象 天,故为宇上圆堂,每面九间,各广一丈九尺。按《尚书》, 地有九州,故立九间。又按《周易》,阴数十,故间别一丈 九尺。所以规摹厚地,准则阴阳。法二气以通基,置九 州于一宇。堂周回十二门,每门高一丈七尺,阔一丈 三尺。按《礼记》,“一岁有十二月”,所以置十二门。又按《周 易》,“阴数十,阳数七,故高一丈七尺。”又曰“阳数五,阴数 八,故阔一丈三尺。”所以调兹玉烛,应彼金浑。叶二气 以循环,逐四序而迎节。堂周回二十四窗,高一丈三 尺,阔一丈一尺。二十三棂二十四明按《史记》,天有二十四气,故置二十四窗。又按《书》,一年十二月并象闰, 故高一丈三尺。又按《周易》,“天数一,地数十”,故阔一丈 一尺。又“天数九,地数十”,并四时成二十三,故二十三 棂。又按《周易》八纯卦之本体,合二十四爻,故有二十 四明。《列牖疏》:“象风”候气,远周天地之数,曲准阴阳之 和。堂心八柱,各长五十五尺。按《河图》,八柱承天,故置 八柱。又按《周易》,大衍之数五十有五,故长五十五尺。 耸兹八柱,承彼九间,数该大衍之规,形符立极之制。 且柱为阴数,天实阳元,柱以阴气上升,天以阳和下 降。固阴阳之交泰,乃天地之相承。堂心之外,置四柱 为四辅,按《汉书》天有四辅星,故置四柱以象四星。内 以八柱承天,外象四辅明化,上交下泰,表里相成,叶 台耀以分辉,契编珠而拱极。八柱四辅之外,第一重 二十柱,按《周易》天数十,并五行之数合而为二十,故 置二十柱。体二仪而立数,叶五位以裁规,式符立极 之功,允应刚柔之道。八柱四辅之外,第二重二十八 柱,按《史记》,“天有二十八宿,故有二十八柱,所以仰则 乾图,上符景宿,考编珠而纪度,观列宿以迎时。”八柱 四辅之外,第三重三十二柱,按《汉书》有八节、八政、八 风、八音,四八三十二柱。调风御节,万物资以化成,布 政流音,九区仰而贻则。外面周回,三十六柱,按《汉书》, 一期三十六旬,故法之以置三十六柱,所以象岁时 而致用,顺寒暑以通微,璇玑之度无愆,玉历之期永 契。八柱之外,修短总有三等。按《周易》,“天地人为三才。” 故置柱长短三等,所以拟三才以定位,高下相形,体 万物以资生,长短兼运。八柱之外,都合一百二十柱。 按《礼记》:“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合为一”百二十。是以置一百二十柱。分职设官,翊化 资于多士;开物成务,构厦藉于群材。其上监周回二 百四柱,按《周易》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又《汉书》九会 之数有六十,故置二百四柱,所以采坤策之元妙,法 甲乙之精微,环回契辰象之规,结构准阴阳之数。又 基以象地,故叶策于坤元;柱各依方,复规模于甲子, 重楣二百一十六条。按《周易》,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 故置二百一十六条,所以规模《易》象,拟法乾元,应大 衍之深元,叶神策之至数。大小节及栱,总六千三百 四十五。按《汉书》,“会月之数六千三百四十五,故置六 千三百四十五枚,所以远采三统之文,旁符会月之 数,契金仪而调节,偶璇历以和时。”重干四百八十九 枚,按《汉书》,章月二百三十五,闰月周回二百五十四, 总成四百八十九,故置四百八十九枚,所以法履端 之奥义,象举正之芳猷,规模历象,发明章闰。下枊七 十二枚,按《易纬》有七十二候,故置七十二枚,所以式 模芳节,取规贞候,契至和于昌历,偶神数于休期。上 枊八十四枚,按《汉书》,九会之数有七十,又按《庄子》,“六 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司马彪注:天地四方为六合, 总成八十四,故置八十四枚,所以模范二仪,包罗六 合,准会阴阳之数,周通气候之源。枅六十枚,按《汉书》, 推太岁之法有六十,故置六十枚,所以兼该历数,包 括阴阳。采甲乙之深微,穷辰子之元奥。连拱三百六 十枚,按《周易》当期之日,三百有六十,故置三百六十 枚,所以叶周天之度,准当期之日,顺平分而成岁,应 晷运以循环。小梁六十枚,按《汉书》有六十甲子,故置 六十枚。构此虹梁,遐规凤历,旁竦四宇之制,遥符六 甲之源。二百二十八枚,按《汉书》,章中二百二十八, 故置二百二十八枚,所以应长历之规,象中月之度, 广综阴阳之数,旁通寒暑之和。方衡一十五重,按《尚 书》五行生数一十有五,故置十五重。结栋分间,法五 行而演秘。疏楹叠构,叶生数以成规。南北大梁三根, 按《周易》,“太极生两仪”,故置二大梁。轨范乾坤,模拟天 地,象元黄之合德,表覆载以生成。阳马三十六道,按 《易纬》有三十六节,故置三十六道。所以显兹嘉节,契 此贞辰。分六气以燮阴阳,环四象而调风雨。椽二千 九百九十根,按《汉书》月法二千三百九十二,通法五 百九十八,共成二千九百九十。所以偶推步之规,合 通法之数。是知疏椽构宇,则大壮之架斯隆;积月成 年,则会历之规无爽。大招两重,重别三十六条总七 十二,按《淮南子》,太平之时,五日一风,一年有七十二 风,故置七十二条,所以通规瑞历,叶数祥风,遥符淳 俗之源,远则休征之契。飞檐椽九百二十九枚,按《汉 书》,从子至午,其数九百二十九,所以采辰象之宏模, 法周天之至数。且午为阴本,子实阳源,子午分时,则 生成之道自著;阴阳合德,则覆载之义。兹隆堂檐径 二百八十八尺。按《周易》干之策二百一十六,《易纬》云 “年有七十二候,合为二百八十八”,故径二百八十八 尺。所以仰叶乾策,远承贞候,顺和气而调序,拟圆盖 以照临。堂上栋去基上面九十尺。按《周易》,“天数九,地 数十”,以九乘十,数当九十,故去基上面九十尺。所以 上法圆清,下仪方载。契阴阳之至数,叶交泰之贞符。 又以兹天九,乘于地十,象阳唱而阴和,法乾施而坤 成。檐去地五十五尺。按《周易》,大衍之数五十有五,故去地五十五尺,所以拟大易之嘉数,通惟神之至赜。 道合万象,理贯三才。上以清阳,玉叶覆之。按《淮南子》, 清阳为天,合以清阳之色。诏下之后。犹详议未决。终 高宗之世。未能创立。

    仪凤二年太常卿韦万石请定明堂礼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礼仪志》。仪凤二 年七月。太常少卿韦万石奏曰:“明堂大享。惟古礼郑 元议祀五天帝。王肃议祀五行帝。贞观礼依郑元议 祀五天帝。显庆以来新修礼。祀昊天上帝。奉乾封二 年敕祀五帝。又奉制兼祀昊天上帝。复奉上元三年 三月敕。五礼俱以贞观年礼为定。又奉去年敕。并依 周礼行事,今用乐须定所祀之神,未审依古礼及贞 观礼,为复依见行之礼?”时高宗及宰臣并不能断依 违,久而不决。寻又诏尚书省及学士详议,事仍不定。 自此明堂大享,兼用贞观、显庆二礼。

    中宗嗣圣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武后毁乾元殿作明堂按唐书武后本纪垂拱四年正月庚午毁乾元殿作明堂十二月辛亥改明堂为万象神宫按礼乐志

    则天始毁东都“乾元殿”,以其地立明堂,其制淫侈,无 复可观,皆不足纪。其后火焚之,既而又复立。

    按《旧唐书礼仪志》:“则天临朝,儒者屡上言请创明堂。 则天以高宗遗意,乃与北门学者议其制,不听群言。 垂拱三年春,毁东都之乾元殿,就其地创之。四年正 月五日,明堂成。凡高二百九十四尺,东西南北各三 百尺,有三层。下层象四时,各随方色。中层法十二辰, 圆盖,盖上盘九龙捧之;上层法二十四气,亦圆盖。亭” 中有巨木十围,上下通贯,栭栌橕棍,藉以为本,亘之 以铁索。盖为𬸚𬸦,黄金饰之,势若飞翥。刻木为瓦,夹 纻漆之。明堂之下施铁渠,以为辟雍之象,号万家神 宫,因改河南县为合宫县。诏曰:“黄轩御历,朝万方于 合宫;丹陵握符,咨四岳于衢室。有虞辑瑞,总章之号 既存;大禹锡圭,重屋之名攸建。殷人受命,置阳馆以 辨方;周室凝图,立明堂以经野。用能范围三极,幽赞 五神,展尊祖之怀,申宗祀之典。”爰从汉魏,迨及周隋, 经始之制虽兴,修广之规未备。朕以庸昧,虔膺厚托, 受寄于缀衣之夕,荷顾于仍几之前。伏以高宗往年, 已属意于阳馆,故宗辅之县,预纪明堂之名;改元之 期,先著总章之号。朕于乾封之际,已奉表上尘,虽简 宸心,未遑营构。今以鼎郊胜壤,圭邑奧区,处天地之 中,顺阴阳之序。舟车是凑,贡赋攸均。爰藉子来之功, 式遵奉先之旨。夫明堂者,天子宗祀之堂,朝诸侯之 位也。开乾坤之奥策,法气象之运行,故能使灾害不 生,祸乱不作,眷言盛烈,岂不美欤!比者鸿儒礼官,所 执各“异。咸以为明堂者,置之三里之外,七里之内,在 国阳明之地。今既俯迩宫掖,恐黩灵祇,诚乃布政之 居,未为宗祀之所。朕乃为丙巳之地,去宫室遥远,每 月所居,因时飨祭,常备文物,动有烦劳,在于朕怀,殊 非所谓。今故裁基紫掖,辟宇彤闱,经始肇兴,成之匪 日。但敬事天地,神明之德乃彰;尊祀祖宗,严恭之志 方展。若使惟云布政,负扆临人,则茅宇土阶,取适而 已,岂必劳百姓之力,制九筵而御哉?诚以获执𬞟蘩, 虔奉宗庙故也。时既沿革,莫或相遵,自我作古,用适 于事。今以上堂为严配之所,下堂为布政之居,光敷 礼训,式展诚敬。来年正月一日,可于明堂宗祀三圣, 以配上帝。宜令礼官博土”学士、内外明礼者详定《仪 礼》,务从典要,速以奏闻。

    嗣圣六年。即武后永昌元年武后享于万象神宫 按《唐书武后本纪》,永昌元年正月乙卯,享于万象神 宫,大赦,改元,赐酺七日。戊午,布政于万象神宫,颁九 条以训百官。按《则天皇后传》,“永昌元年,享万象神 宫,改服衮冕,搢大圭,执镇圭。睿宗亚献,太子终献,合 祭天地五方帝,百神从,以高祖、太宗、高宗配,引魏王 士彟从配,班九条训百官,遂大飨”群臣。 按《旧唐书礼仪志》,永昌元年正月元日,始亲享明堂, 大赦改元。其月四日,御明堂布政,颁九条以训于百 官。文多不载。翌日,又御明堂飨群臣,赐缣𫄸有差。自 明堂成后,纵东都妇人及诸州父老入观,兼赐酒食, 久之乃止。吐蕃及诸夷以明堂成,亦各遣使来贺。 嗣圣七年即武后载初元年武后亲享明堂。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武后本纪》,载初 元年春正月,神皇亲享明堂,大赦天下。依周制建子 月为正月,改永昌元年十一月为载初元年,十二月 为腊月,改旧正月为一月。按《礼仪志》:载初元年冬 正月庚辰朔,日南至,复亲飨明堂,大赦改元,用周正。 翼日,布政于群后。其年二月,则天又御明堂,大开三 教。内史邢文伟讲《孝经》,命侍臣及僧道士等以次论 议,日昃乃罢。

    嗣圣八年。即武后天授二年正月亲祀明堂。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武后本纪》云云。

    按《礼仪志》:“天授二年正月乙酉,日南至,亲祀明堂。”

    “合祭天地,以周文王及武氏先考先妣配,百神从祀
    考证
    并于坛位次第布席以祀之。”于是春官郎中韦叔夏

    奏曰:“‘谨按明堂大享,唯祀五帝。故《月令》云:‘是月也,大 享帝’。则《礼典》所云‘大享不问卜’。郑元注云:‘谓遍祭五 帝于明堂,莫适卜’。是也’。又按《祭法》云:‘祖文王而宗武 王’。郑元注云:‘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故《孝经》云: ‘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据此诸文,明堂正礼,唯 祀五帝,配以宗祖及五帝五官神等,自外馀神,并不 合预。伏惟陛下追远情,深崇禋志,切于明堂享祀,加 昊天上帝、皇地祇,重之以先后配享。此乃补前王之 阙典,弘严配之虔诚。往以神都郊坛未建,乃于明堂 之下,广祭众神。盖义出权时,非不刊“之礼也。谨按《礼 经》,其内官、中官、五岳、四渎诸神,并合从祀于二至。明 堂总奠,事乃不经。然则宗祀配天之亲,杂与小神同 荐,于严敬之道,理有不安。望请每岁元日,惟祀天地 大神,配以帝后。其五岳以下,请依礼于冬夏二至从 方丘、圆丘,庶不烦黩。”从之。时则天又于明堂后造天 堂以安佛像,高百馀尺。始起建构为大风振倒。俄又 重营其功未毕。

    嗣圣九年。即武后天授三年正月亲祀明堂。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武后本纪》云云。 嗣圣十年。即武后长寿二年武后亲享于明堂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按《则天皇后传》。“长寿二年 享神宫。自制大乐。舞工用九百人。以武承嗣为亚献。 三思为终献。”

    按《旧唐书武后本纪》:“长寿二年春一月,亲享明堂, 嗣圣十一年。”即武后长寿三年武后亲享于明堂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武后本纪》。长寿 三年春一月。亲享明堂。

    嗣圣十二年。即武后证圣元年明堂灾。

    按《唐书武后本纪》:“天册万岁元年正月,改元证圣。丙 申,万象神宫火。”

    按《旧唐书武后本纪》:“证圣元年春一月丙申夜,明堂 灾,至明而并从煨烬。庚子,以明堂灾告庙,手诏责躬。”

    按《礼仪志》:“证圣元年正月丙申夜,佛堂灾,延烧明。”

    堂。至曙,二堂并尽。寻时又无云,而雷起自西北。则天 欲责躬避正殿,宰相姚璹曰:“此实人火,非是天灾。至 如成周宣榭,卜代逾长;汉武建章,盛德弥永。今明堂 是布政之所,非宗祀也。”则天乃御端门,观酺宴,下诏 令文武九品已上各上封事,极言无有所隐。左拾遗 刘承庆上疏曰:“臣闻自古帝王皆有羙恶,休祥所以 昭其德,灾变所以知其咎”,天道之常理,王者之常事。 然则休祥屡臻,不可务功而自满;灾变奄降,不可轻 忽而靡惊。故殷宗以桑谷生朝,怀惧而自省,妖不胜 德,遂立中兴之功;辛纣以“省生大鸟”,恃福而自盈,祥 不胜骄,终致倾亡之祸。故知灾变之生,将自觉悟。明 主,扶持大业,使盛而不衰。理须祗畏神心,警惧天诫, 饬身正事,业业兢兢,则凶往而吉来,转祸而为福。昔 殷汤祷身而降雨,成王省事以反风,宋公忧荧惑之 灾而应三舍之寿,高宗征雊鼎之异而享百年之福, 此其类也。自陛下承天理物至道事神,美瑞嘉祥,洊 臻狎委,非臣所能尽述。日者变生人火,损及神宫,惊 惕圣心,震动黎庶。臣谨按《左传》曰:“人火曰火,天火曰 灾。”人火因人而兴,故指火体而为称。天火不知何起, 直以所灾言之,其名虽殊,为害不别。又《汉书·五行志》 曰:“火失性,则自上而降,及滥焰妄起。”所谓人火,其来 虽异,为患实同。王者举措营为,必关幽显,幽为天道, 显为人事,幽显迹通,天人理合。今工匠宿藏其火,本 无放燎之心;明堂教化之宫,复非延火之所。孽煨潜 扇,倏忽成灾,虽则因人,亦关神理。臣愚以为火发既 先从麻主,后及总章,意将所营佛舍,恐劳而无益。但 崇其教,即是津梁,何假绀宫,方存汲引。既辟在明堂 之后,又前逼牲牢之筵。兼以厥构崇大,功多难毕,立 像弘法,本拟利益黎元,伤财役人,却且烦劳家国。承 前大风摧木,天诫已显。今者毒焰冥炽,人孽复彰,圣 人动作,必假天人之助,一兴工役,二者俱违。厥应昭 然,殆将缘此。臣以为明堂是正阳之位,至尊所居,展 礼班常,崇化立政,玉帛朝会,神灵依凭。营之可曰大 功,损之实非轻事。既失严禋之所,复伤孝理之情。陛 下昨降明制,犹申寅畏之旨,群寮理合兢畏震悚,勉 力司存,岂合承恩耽乐,安然酺宴。又下人感荷圣德, 睹变憎惶,神体克宁,岂非深悦?但以火气初止,尚多 惊惧,馀忧未息,遽以欢事遏之,臣恐忧喜相争,伤于 情理。故《传》曰:“可忧而为乐,取忧之道。”又古者有火祭 四墉,四墉积阴之气,祈之以禳火灾,火阳之气,欢乐 阳事。火气方胜,不可复兴阳事。臣闻灾变之兴,至圣 不免,聿修其德,来患可禳。陛下垂制博访,许陈至理。 而左史张鼎以为今既火流王屋,弥显大周之祥。通 事舍人逢敏奏称:“当弥勒初成佛道时,有天魔烧宫 七宝台,须臾散坏。斯实谄妄之邪言,实非君臣之正 论。晻昧王化,无益万机。夫天道虽高,其察弥近;神心 虽寂,其听弥聪,交际皇王,事均影响。今大风烈火,谴告相仍,实天人丁宁,匡谕圣主,使鸿基益固,天禄永 终之意也。伏愿陛下乾乾在虑,翼翼为怀,若涉巨川, 如承大祭。审其致灾之理,详其降眚之由,无瞢天人 之心,而兴不急之役,则兆人蒙赖,福禄靡穷,幸甚幸 甚!”则天寻令依旧规制,重造明“堂,凡高二百九十四 尺,东西南北广三百尺,上施宝凤,俄以火珠代之。明 堂之下,圜绕施铁渠,以为辟雍之象。”

    嗣圣十三年。即武后万岁通天元年复作明堂,改名通天宫 按《唐书武后本纪》,“万岁通天元年腊月甲申,封于神 岳,改元曰万岁登封。三月丁巳,复作明堂,改曰通天 宫。大赦改元,赐酺七日。”

    按《旧唐书礼仪志》:“天册万岁二年三月,重造明堂成, 号为通天宫。四月朔日,又行亲享之礼,大赦,改元为 万岁通天。”翼日,则天御通天宫之端扆殿,命有司读 时令,布政于群后。其年祷铜为九鼎。

    嗣圣十四年。即武后神功元年正月,享于明堂,四月,置九鼎 于通天宫。

    按《唐书武后本纪》:“神功元年四月,置九鼎于通天宫, 九月壬寅,大赦改元。”

    按《旧唐书武后本纪》,万岁通天二年正月,亲享明堂。 夏四月,九鼎成,置于明堂之庭。按《礼仪志》:“鼎既成, 置于明堂之庭,各依方位列焉。神都鼎,高一丈八尺, 受一千八百石。冀州鼎名武兴,永州鼎名长安,兖州 名日观,青州名少阳,徐州名车源,扬州名江都,荆州 名江陵,梁州名咸都。其八州鼎高一丈四尺,各受一 千二百石。司农卿宗晋卿为九鼎使,都用铜五十六 万七百一十二斤。鼎上图写本州山川物产之像,仍 令工书人著作郎贾膺福、殿中丞薛昌容、凤阁主事 李元振、司农录事锺绍宗等分题之”,左尚方署令曹 元廓图画之。鼎成,自元武门外曳入,令宰相、诸王、南 北衙宿卫兵十馀万人并仗内大牛、白象共曳之,则 天自为《曳鼎歌》,令相唱和。其时又造大仪钟,敛天下 三品金,竟不成。九鼎初成,欲以黄金千两涂之。纳言 姚璹曰:“鼎者神器,贵于质朴,无假别为浮饰。臣观其 状,光有五彩辉焕,错杂其间,岂待金色为之炫耀。”乃 止。其年九月,又大享于通天宫,以契丹破灭,九鼎初 成,大赦,改元为神功。

    嗣圣十六年。即武后圣历元年正月,亲享于明堂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武后本纪,圣历 元年正月,亲享明堂,大赦天下,改元按《礼仪志》,圣 历元年正月,又亲享及受朝贺。寻制,每月一日,于明 堂行告朔之礼。司礼博士辟闾仁諿奏议曰:“谨按经 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惟《礼记玉藻》云:‘天子 听朔于南门之外’。《周天官》”:“太宰,正月之吉,布政于邦 国都鄙。”干宝注云:“周正建子之月,告朔日也。”此即《玉 藻》之听朔矣。今每岁首元日,于通天宫受朝,读时令, 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下诸朝集使等咸列于庭。此则 听朔之礼毕,而合于《周礼》《玉藻》之文矣。而郑元注《玉 藻》听朔,以秦制《月令》有五帝五官之事,遂云:“凡听朔, 必特牲告其时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此郑注之 误也,故汉魏至今莫之用。按《月令》云“其帝太昊,其神 勾芒”者,谓宣布时令,告示下人。其令词云“其帝其神” 耳,所以为敬授之文,欲使人奉其时而务其业。每月 有令,故谓之《月令》,非谓天子月朔日以配帝而发告 之。其每月告朔者,诸侯之礼也。故《春秋左氏传》曰:“公 既视朔,遂登观台。”又郑注《论语》云:“礼,人君每月告朔, 于庙有祭,谓之朝享。”鲁自文公始不视朔。是诸侯之 礼明矣。今王者行之,非所闻也。按郑所谓享其帝者, 即太昊等五人帝,其神者即重黎等五行官,虽并功 施于人,列在祀典,无天子每月拜祭告朔之文。臣等 谨检《礼记》及《三礼义宗》《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礼》及 祠令,并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若以为代无明堂,故 无其告朔之礼,则《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礼》及《祠令》, 著“祀五方上帝于明堂”,即《孝经》“宗祀文王于明堂”也。 此则无明堂而著其享祭,何为告朔独阙其文?若以 君有明堂,即合告朔,则周秦有明堂,而经典正文,无 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臣等历“观今古,博考载籍,既无 其礼,不可习非。望请停每月一日告朔之祭,以正国 经。窃以天子之尊,而用诸侯之礼,非所谓颁告朔,令 诸侯,使奉而行之义也。”凤阁侍郎王方庆又奏议曰: “谨按明堂,天子布政之宫也。盖所以顺天气,统万物, 动法于两仪,德被于四海者也。夏曰世室,殷曰重屋, 姬曰明堂,此”三代之名也。明堂,天子太庙,所以宗祀 其祖,以配上帝。东曰青阳,南曰明堂,西曰总章,北曰 元堂,中曰太室。虽有五名,而以明堂为主。汉代达学 通儒,咸以明堂、太庙为一。汉左中郎将蔡邕立议,亦 以为然。取其正室,则谓之太室;取其向阳,则谓之明 堂;取其建学,则谓之太学;取其圜水,则谓之辟雍。异 名而同事,古之制也。天子以孟春正月上辛日于南 郊,总受十二月之政,还藏于祖庙,月取一政,班于明 堂。诸侯孟春之月朝于天子,受十二月之政,藏于祖庙,月取一政而行之,盖所以合阴阳,顺天道也。如此 则祸乱不作,灾害不生矣。故仲尼美而称之曰:“明王 之以孝理天下也。”人君以其礼告庙,则谓之告朔;听 视此月之政,则谓之视朔,亦曰听朔。虽有三名,其实 一也。今礼官议称经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 者。臣谨按《春秋》文公六年:“闰十月不告朔。”《穀梁传》曰: “闰,附月馀日,天子不以告朔。”《左氏传》云:“闰月不告朔。” 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人之道,于 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臣据此文,则天子闰 月亦告朔矣,宁有他月而废其礼者乎?博考经籍,其 文甚著。何以明之?《周礼太史职》云:“颁告朔于邦国,闰 月告,王居门终月。”又《礼记·玉藻》云:“闰月则阖门左扉, 立于其中。”并是天子闰月而行告朔之事也。礼官又 称:“《玉藻》:‘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周礼天官》太宰,“正月 之吉,布政于邦国都鄙。”干宝注云:“周正建子之月,告 朔日也。”此即《玉藻》之听朔矣。今每岁首元日,通天宫 受朝,读时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诸州朝集使等 咸列于庭。此听朔之礼毕,而合于《周礼》《玉藻》之文矣。 《礼论》及《三礼义宗》《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礼》及《祠令》, 无王者告朔之事者。臣谨按《玉藻》云:“元冕而朝日于 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之外。”郑注云:“朝日,春分之时 也。”东门,皆谓国门也。明堂在国之阳,每月就其时之 帝而听朔焉。卒事,反宿于路寝。凡听朔必以特牲告 其时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臣谓今岁首元日,通 天宫受朝,读时令及布政,自是古礼。孟春上辛受十 二月之政,班于明堂,其义昭然,犹未行也。即如礼官 所言,遂阙其事。臣又按《礼记·月令》,天子每月居青阳 明堂,总章元堂,即是每月告朔之事。先儒旧说,天子 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堂,大享不问卜,一入也;每月 告朔,十二入也;四时迎气,四入也;巡狩之年,一入也。 今礼官立议,王惟岁首一入耳。与先儒既异,臣不敢 同。郑元云:“凡听朔,告其帝。”臣愚以为告朔之日,则五 方上帝之一帝也。“春则灵威仰,夏则赤熛怒,秋则白 招拒,冬则汁光纪,季月则含枢纽”也,并以始祖而配 之焉。人帝及神,列在祀典,亦于其月而享祭之。鲁自 文公始不视朔,子贡见其礼废,欲去其羊,孔子以羊 存犹可识其礼,羊亡其礼遂废。故云“尔爱其羊,我爱 其礼。”汉承秦灭学,庶事草创,明堂辟雍,其制遂阙。汉 武帝封禅,始造明堂于泰山,既不立于京师,所以无 告朔之事。至汉平帝元始中,王莽辅政,庶几复古,乃 建明堂辟雍焉。帝祫祭于明堂,诸侯王、列侯、宗室子 弟九百馀人助祭,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 各有差。汉末丧乱,尚传其礼。爰至后汉,祀典仍存。明 帝永平二年,郊祀五帝于明堂,以光武配,祭牲各一 犊,奏乐如南郊。董卓西移,载籍湮灭,告朔之礼,于此 而坠。暨于晋末,戎马生郊,礼乐衣冠,扫地总尽。元帝 过江,是称狼狈。礼乐制度,南迁盖寡。彝典残缺,无复 旧章。军国所资,临事议之。既阙明堂,宁论告朔?宋朝 何承天纂集“其文,以为《礼论》,虽加编次,事则阙如。”梁 代崔灵恩撰《三礼义宗》,但捃摭前儒,因循故事而已。 隋大业中,炀帝命学士撰《江都礼集》,只抄撮《礼论》,更 无异文。贞观显庆礼及祠令不言告朔者,盖为历代 不传,其文遂阙,各有由绪,不足依据。今礼官引为明 证,在臣诚实有疑。陛下肇建明堂,幸遵古典,告朔“之 礼,犹阙旧章。钦若稽古,应须补葺。若每月听政于明 堂,事亦烦数,孟月视朔,恐不可废。”上又命奉常广集 众儒,取方庆仁諿所奏议定得失。当时大儒成均博 士吴扬吾、太学博士郭山恽曰:“臣等谨按《周礼》《礼记》 及三传,皆有天子告朔之礼。夫天子颁告朔于诸侯, 秦政焚灭《诗》《书》,由是告朔礼废。今明堂肇建,总章新 立,绍百王之绝轨,树万代之鸿规。上以严配祖宗,下 以敬授人时,使人知礼乐,道适中和,灾害不生,祸乱 不作。今若因循颁朔,每月依行,礼贵随时,事须沿革。 望依《王方庆》议,用四时孟月日及季夏于明堂修复 告朔之礼,以颁天下。其帝及神,亦请依《方庆》用郑元 义告五时帝于明堂上,则严配之道,通于神明,至孝 之德,光于四海。”制从之。

    嗣圣二十一年。即武后长安四年命元日受朝于明堂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按《旧唐书礼仪志》。长安四 年。始制。元日明堂受朝。停读时令。

    神龙元年祀天地于明堂以高宗配

    按《唐书中宗本纪》:“神龙元年九月壬午,祀天地于明 堂,大赦。”

    按《旧唐书礼仪志》:“中宗即位,神龙元年九月,亲享明 堂,合祭天地,以高宗配。礼毕,曲赦京师。明年,驾入京, 于季秋大享,复就圜丘行事。迄于睿宗之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