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六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七十卷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七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七十卷目录

     丧葬部汇考三十四

    皇清二康熙十五则

    礼仪典第七十卷

    丧葬部汇考三十四

    皇清二

    康熙元年

    《大清会典》。“康熙元年正月,行期年致祭礼。仪仗全设”

    “王以下、奉恩将军、文武四品官以上、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镇国将军、夫人、都统、内大臣、《尚书》、精奇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 读文、奠酒、行礼致祭。祭毕、读《祭文》官捧送。焚毕、众皆散。是日、

    皇后及妃等、俱除服。

    七月十五日,行“秋季致祭礼。” 十二月,行“除夕致祭礼。”

    又题准:“凡外官丁忧,旧例督抚自行咨部具题。其馀官员,督抚代题。布政司职掌钱粮,如遇丁忧、具题部覆、方准解任”

    凡吏员新选丁忧、旧例据该司坊或大兴宛平两县等官印文、准其守制。康熙元年题准、该管官取具总甲两邻结状申部、准其守制

    康熙二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年正月,行再期致祭礼,与期年致。”

    祭同五月恭奉

    世祖章皇帝神位移送

    孝陵。前期三日、遣官各一员告祭

    《天地》、

    太庙、

    社稷、如常仪。前期一日、致祭。仪仗全设。王以下镇国

    将军、内大臣、侍卫、都统、尚书、精奇尼哈番以上齐集,读文、奠酒、行礼致祭。祭毕,读《祭文》官捧送。焚毕,众皆散。

    是日早、仪仗全设。公主王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副都统侍郎、阿思哈尼哈番命妇以上、在

    寿皇殿前、分翼齐集。侍卫文武四品官以上命妇

    在《景山》东门外齐集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内大臣侍卫,在”

    寿皇殿门外、分翼齐集。香册香宝、先置舆内恭捧

    神位奠酒三爵、奉安舆内。

    灵舆在前。册宝舆在后。

    灵舆经过时。各跪举哀候过。诸王大臣侍卫随后、依

    次排行。其不往送公侯伯以下满汉文武各官、于东长安门外齐集。候

    灵舆将至。俱跪举哀。候过。随后行出土城关方回。其

    往送公侯伯以下满汉文武各官,于土城关外大路两傍排立。候

    灵舆将至。俱跪举哀。候过。随后行。经过门桥、俱奠酒。

    凡至宿次奉安

    灵舆于圆幄内、每夕供献、亲王奠酒三爵。每晨奉安 灵舆于凉棚内、亲王奠酒三爵。其朝夕奠献时、诸王

    “贝勒内大臣侍卫等进木城内。” 各官在木城外、俱排立举哀。沿途百里内地方文武官俱素服在道右跪送举哀。候过至

    陵日供献与在途同。次日、王以下各官齐集供献奠

    酒、一跪三叩头、立。举哀。彻供物毕。各散。是日、王以下各官俱回京。

    六月行奉安

    地宫礼。前期遣辅臣及文武三品以上官、诣

    陵。读文奠酒行礼致祭

    前期三日遣官告祭

    《天地》、

    太庙、

    社稷。是日早、卤簿大驾全设礼部堂官、掌仪司官、奉 世祖章皇帝

    《孝康皇后》。

    端敬皇后香册香宝、捧置各舆内、送至地宫奉安。辅臣

    一员诣

    神位前跪行奉移礼。奠酒三爵。

    世祖章皇帝神位、辅臣二员、内大臣一员、捧安舆内。 孝康皇后神位、亲族大臣等捧安舆内

    端敬皇后神位。亲族大臣等捧安舆内、移送地宫时内

    大臣侍卫在木城外。公侯伯以下、参领阿达哈哈番以上、在网城外、照翼排立。候

    神位至。俱跪、举哀候过。随后举哀行至地宫。辅臣内

    “大臣侍卫公侯伯以下、副都统侍郎、阿思哈尼哈番以上、在地宫圆城内排立。参领阿达哈哈番等官、在圆城外享殿后两旁排立。举哀” 至吉时、恭奉

    世祖章皇帝神位、捧至地宫、安设正中石床上。 孝康皇后神位、捧至地宫、安设左石床上。

    端敬皇后神位捧至地宫、安设右石床上毕。将地宫石

    “门掩闭。辅臣在地宫前跪奠酒三爵。内大臣侍卫文武各官、俱立举哀、各退。” 是日仪仗俱焚讫。次日、辅臣率内大臣侍卫文武各官、诣

    陵谒辞。俱进地宫圆城内排立。举哀毕。辅臣等跪于 陵前、奠酒三爵。文武各官俱三跪九叩头、两旁排立。

    举哀毕各退回京

    享殿告成。《奉安》

    世祖章皇帝神位于宝座上正中、南向。

    孝康皇后神位于宝座上左设南向。

    端敬皇后神位于宝座上右。设南向读祝《致祭 章皇后丧仪》。

    康熙二年二月十一日

    慈和皇太后崩。是日卤簿全设。王以下文武各官齐集。

    宫门外,“公主、王妃以下,县君及副都统、侍郎、阿思哈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宫内,俱服缟素。王以下各官轮班,每日二次进内举哀。王以下各官不嫁娶,不作乐,各官命妇去首饰,凡二十七日。军民人等摘冠缨,妇女去首饰,凡七日。” 次日,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照前齐集举哀,至晚各退。

    第三日早,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齐集《举哀》。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以后不齐集。

    第四日早,王以下各官齐集,至日午各散。嗣后在部院衙门办事及在内值班,衣带皆缟素,冠皆摘缨。

    第五日礼部题颁

    哀诏。本部堂官至内院接捧至部、遣官颁发。各省及

    朝鲜国

    诏到日、在外文武各官摘冠缨素服、出城门跪接。举

    哀候过随行捧

    诏安设衙门内案上、三跪九叩头。宣读毕。举哀。又三

    跪九叩头。自次日起,“文武各官于衙门内朝夕举哀二次,凡三日服白布服。二十七日,各官命妇去首饰,服素服。二十七日,军民人等摘冠缨,妇女去首饰,服素服。七日服内俱不作乐,不嫁娶。”

    礼部移文直省、免其遣官进香

    奉移

    梓宫诣坝上。仪仗全设。内大臣侍卫齐集宫门外。王

    贝勒等齐集东华门外。各官齐集东安门外。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先期一日、赴坝上

    梓宫将发。内府官员执爵。礼部尚书捧授。辅臣跪接

    奠酒三爵。众俱跪。随叩头立。举哀。

    梓宫出。舁梓宫校尉仍用銮仪卫服色内大臣侍卫排跪。举哀。候过。

    随行。一半随送一半散。内府妇女六十名。附近

    梓宫后、乘马随行

    梓宫出东华门。王贝勒等排跪举哀。候过。随行在内

    大臣侍卫之次、出东安门。各官俱排跪举哀。候过随行一半随送一半散。往送官员,各按旗行。每过门桥,内府官执爵,礼部堂官奠酒。

    梓宫至坝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分翼排列跪

    接立举哀。随入王贝勒等各官在门外分翼排立。候奉安。

    梓宫毕。王、贝勒、内大臣、侍卫、都统、精奇尼哈番、尚书、

    俱进内、分翼排立。辅臣跪、奠酒三爵。王等各官、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皆跪、随三叩头立。举哀毕、各散。

    清明致祭,“公、侯、伯以下、参领、阿达哈哈番以上一半齐集。内大臣、侍卫轮派前往。辅臣跪奠酒三爵,各官随跪叩头。”

    行“初祭礼,仪仗全设。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以下各官一半齐集。公主、王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民公侯伯命妇以下,副都统侍郎阿思哈尼哈番命妇以上俱齐集致祭。” 礼部堂官读祭文,众皆跪。读毕,辅臣跪,奠酒三爵,众皆随跪叩头立举哀。

    皇太后亲族夫人至焚祭文处奠酒三爵。众皆散。是日、

    满二十七日,众皆除服。

    次日行《常祭》礼止,内府官员齐集,奠酒三爵,行跪叩头礼。

    “行满月致祭礼。民公、侯、伯以下,副都统、侍郎、阿思哈尼哈番以上,一半齐集,奠酒三爵,行跪叩头礼。” 嗣后每遇满月致祭并同。

    行升化礼,拣殓致祭。与满月致祭同。

    行大祭礼。仪仗全设。齐集供献行礼、与初祭同。五月、行百日致祭礼、与满月致祭礼同

    恭上

    尊谥曰

    孝康慈和庄懿恭惠崇天育圣皇后。

    上御素服、出

    太和门阅册宝。内院官一跪三叩头、捧册宝置彩

    舆内

    上还宫。校尉舁舆前、排御仗二对。礼部銮仪卫堂官

    内府官导行出东华门、送至坝上安设

    神位殿内。礼部官一跪三叩头、捧册宝置黄案上、复

    一跪三叩头退

    奉迁

    神位。前期一日、致祭。仪仗全设。王以下、镇国将军、以

    上俱齐集,“民公、侯、伯以下,副都统、侍郎、阿思哈尼哈番以上,一半齐集。” 册设于左,宝设于右,礼部读祝官一跪三叩头,捧册宝宣读。次读祝文毕,辅臣跪奠酒三爵,众皆随跪叩头。是日派往随送内大臣、侍卫各官及内府妇女,俱赴宿坝上。

    次日早、仪仗全设。内大臣侍卫在殿院内、各官在院外、分翼排立。举哀、礼部官于

    神位前、奠酒三爵。至吉时。

    皇太后亲族都统副都统、恭捧

    神位置舆内。校尉舁与大臣各官命妇等随后步行

    “至城门,奠酒三爵。出城后,命妇等乘马随后,内大臣、侍卫及各官,俱按旗乘马” ,排行过桥。礼部堂官奠酒,每日晚至宿次,大臣各官分翼齐集供献。举哀、彻供毕,散。

    六月,行奉安礼。辅臣、内大臣、侍卫、公、侯、伯以下、文武三品以上各官、于网城外分翼排立,候

    神位至。跪举哀候过。随至木城外排立举哀、恭奉 神位安设圆幄内毕。各官俱散。是日、仪仗俱焚讫。其

    “移送地宫致祭礼” 并载。

    “世祖章皇帝奉安”仪。内

    九月改造

    “昭陵地宫。”十二月、安葬

    又题准:“总督、巡抚丧闻,互相代题;如无总督、提督代题。”

    康熙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三年题准在京满州、蒙古、汉军文官”、

    遇亲父母、祖父母与所后父母、祖父母亡故者,以故日为始,居丧三个月。奉差出征者,以到京日为始,亦准居丧三个月。五品以上咨部具题,六品以下注册。其亲伯、叔父母、兄弟及妻,并娶妻之子亡故者,准居丧两个月。亲嫂、弟妇及宗族亡故者,亦准假除服日即出理事。

    又题准

    盛京等处文官父母、祖父母、随任亡故者、准在任

    守制三个月,在京亡故者,或来京守制,或在任守制。听其自便、不解任

    又题准:外官丁忧,有盗案钱粮未完者,仍留原任,俟案结回籍。

    又题准:内外官员出继为人后者,遇本生父母亡故,例不丁忧。自愿回籍治丧者,京官具呈到部,外官督抚具题,督抚互相代题,除路程外,定限一年,起文赴补。违限者,照“服满违限” 例议处。凡新选官员,康熙三年题准:“在京闻丧,及父母在京亡故者,俟该地方官呈报到部,给与执照。京官具呈到部,查明准其守制。”

    凡京官丁忧。康熙三年题准、堂上官翰林科道、部属、中书等官具题。其馀各官注册皆给与“孝” 字执照。准其回籍守制终养。在籍丁忧者不给执照出差丁忧者免其来京。许令差人赴部告领执照。其申缴时有虫蛀破裂、并水火盗贼遗失等项者、罚俸六个月

    又题准:京官如在籍相继丁忧,应行申报,仍缴原领执照,改填另给。若未经申报到部,查季报册内注明者,免究。

    旧例、在籍守制者服满由该地方官起送。康熙三年题准、如不能回籍依坟守制者,服满由寄居地方官起送

    康熙五年

    《大清会典》:“康熙五年题准汉军官员父母随任病故。”

    者,准其离任。丁忧到京日为始,守制六个月。又题准:“丁父母忧者,开明是否嫡亲父母” ,及有无恩养过继,为祖承重者,亦开明是否嫡长孙,有无伯父及伯父之子。或疏咨结状互异混呈,出结代报,各官俱罚俸六个月。

    又题准“《督抚疏咨》内若不开明有无未完钱粮。”

    盗案者仍行确查,将题报各官议处。

    康熙六年

    《大清会典》:“康熙六年题准候补各官丁忧,该地方官”

    申报督抚。督抚报部注册。如有迟延不报者,查参。

    康熙七年

    《大清会典》。“康熙七年题准在京满洲、蒙古、汉军丁忧”

    三品卿以上,咨部具题。以下各官注册。

    又题准:“丁忧官钱粮盗案未完者,每一案罚俸一年,离任守制。未完事件,责令接任官督结定和硕公主、额驸、民公以下各官及庶人,各增定祭品有差。其百日期年常祭,照初祭、大祭定数减半用。”

    康熙九年

    《大清会典》:“康熙九年议准丁忧官员,一经闻讣即报。”

    该管上司、旗下,取该都统印结,汉官取原籍《印结》投递。如闻讣之后不行申报、或迟延留恋、或擅离职守者,俱送考功司革职。如《丁忧》已报,上司因原籍印结迟误或字样不符、往返驳查稽迟者,罚俸六个月。

    又议准:“初选、候补及相继丁忧各官,不行申报,及呈报迟延,并裁缺官员闻讣不报,即行回籍者,俱于补官日罚俸一年。若本官已报丁忧,该管官不行转报,以致部选补授者,司道、府等官罚俸一年,督抚罚俸六个月。如本官未经呈报,与该管官无涉,地方官未报上司,与上司无涉。如地方官已报上司,而上司遗” 漏不行达部者,与地方官无涉,均应免议。

    凡官员短丧匿丧旧例革职。康熙九年题准革职、不准援

    赦、或假捏丁忧承重者、均行革职。其丁忧未毕、即出

    仕应试者与“短丧” 同。

    覆准:官民丧仪,仍照顺治九年题准例行。凡殉葬禁例,天聪八年定妇人有愿殉夫者,止许正妻殉葬,仍行旌表。一应妾媵,不许殉葬。若妻强逼侍女殉葬者,其妻坐死。如违律自殉者,夫族兄弟各议罚。首人许离本主。

    凡会丧,议准亲王以下、辅国公以上丧闻,本府属员具丧服。外正红旗礼亲王、《镶白旗肃亲王》《镶红旗承泽亲王》、敬谨亲王、《克勤郡王》《福勒黑公》《正蓝旗饶馀亲王》《豫郡王》《镶蓝旗郑亲王》、恪僖贝勒、靖宁贝勒、顾尔马洪贝子以上十二支,若系本支所分者,本身及府属官俱具丧服。各官命妇照其夫例。其非本支,王以下、公以上,或应会丧,或不应会丧,而愿会丧者,俱摘冠缨,从官亦照其主例。若系长辈,不具丧服者听。凡应会丧者,进衙门用常服办事。如至丧家及坟所,仍用丧服。

    御前公、侯、伯、内大臣、护军统领、护军参领以上官员。

    及部员不应会丧者奉

    旨遣往、方许赴丧。其馀各旗护军统领、护军参领、护

    卫各随本府王等赴丧。各官命妇、亦随本府王妃等赴丧。不许私往

    又题准、“外官丁忧、有督抚题留在任守制者” 、请

    旨定夺。

    康熙十一年

    《大清会典》:凡年满书办等役,旧例俟考职后方准丁。

    忧。康熙十一年题准、在京取京官印结、具呈赴部。在外取地方官印结、巡抚报部注册、准其守制服满方许考职

    又题准、“督抚丁忧题请”

    上裁。

    康熙十二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二年定:旗下本主强逼奴婢殉葬。”

    者严行禁止

    题准、在京满洲蒙古汉军文官丁忧在家。居丧三月之后。即入署理事。其二十七个月内。遇应用朝服之期。停其

    朝会在外满洲汉军文官丁忧、令其解任、照汉官

    丁忧,例以闻丧日为始,不计闰,守制二十七个月。

    又题准

    盛京守

    陵等处旗下文官、及宁古塔、杭州、江南、西安、京口等

    处驻防。并各省督抚布按衙门笔帖式。俱照在京满洲、蒙古、汉军文官例守制

    又题准:在京汉军补授汉缺者,俱照汉官例离任守制。

    凡内外汉官丁忧承重者,具文报部、以闻丧日为始、回籍守制,不计闰二十七个月。如朦混具报者,丁忧官不准起补。该管官罚俸六个月

    又题准:布按以下各官,丁忧俱令解任,不准题留,违者议处。

    又题准:“吏员五年役满送考之时,如遇丁忧,令各部院、该抚查明存案,停其送部。”

    又题准:官员为人后者,若继母亡故,情愿治丧,亦照生母例,准其给假。

    康熙十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三年。

    仁孝皇后丧仪。

    大行皇后崩。陈设卤簿于

    乾清门至

    隆宗门。王以下文武各官俱齐集。左翼官集《景运门》外。右翼官集

    隆宗门外。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进内于阶上举

    哀。内大臣侍卫于阶下举哀。未入八分公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满汉文武官员、轮班进

    乾清门外、两旁排立。举哀公主、王妃以下县君、奉

    恩将军恭人以上、民公侯伯夫人以下、阿思哈尼哈番等命妇以上、在

    景运门外齐集。公主亲王妃及县君进内举哀。郡

    王妃以下,奉恩将军恭人以上,民公、侯、伯、阿思哈尼哈番等命妇,俱于齐集处,举哀各散。王以下各官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等,俱服白布服。王以下各官,每日早晚齐集,举哀二次,凡三日止。旗下闲散官员,仍每日二次齐集。

    皇上五日不临朝。王以下文武各官不嫁娶、不作乐。

    凡二十七日,《民间》凡七日止。

    奉移

    梓宫至西华门外享殿。卤簿全设于奉移时、奠酒三。

    爵“《过门桥》奠酒。”

    上亲临送。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内府官员、命

    妇以上俱先赴奉安

    梓宫处。公主王妃以下、在围墙外排立。内府官员命

    妇等在围墙内排立候

    梓宫到时、俱跪、举哀候过。王以下内大臣、都统、大学

    士、尚书、精奇尼哈番以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以上,随进照翼排立举哀。副都统、侍郎以下,在围墙外排立举哀《奉安》。

    梓宫至享殿毕。奠酒三爵。举哀各散。王以下入八分

    公以上,每日清晨在内大臣处齐集。未入八分公以下、奉恩将军以上,及闲散觉罗官旗下官员,仍每日两次在《奉安》

    梓宫处、齐集举哀。

    朝鲜国使臣亦给白布服。免其齐集。颁

    敕谕“讣闻。”该国遣官到日、照例制服

    礼部具题,移文直省、免其齐集、举哀制服、及遣官进香。

    常祭日、卤簿全设于围墙内。

    上亲临。王以下文武各官、公主王妃以下、奉恩将军、

    恭人以上、民公、侯、伯夫人以下、副都统、侍卫命妇以上齐集读祝文时,众皆跪。读毕,奠酒三爵,众皆三叩头、兴。举哀毕,读祝官捧送燎位。奠酒三爵,焚毕。

    上还宫。众皆散

    行初祭礼。卤簿全设于围墙内

    上亲临。王以下文武各官、公主王妃以下县君、奉恩

    “将军恭人以上、民公侯伯夫人以下、阿思哈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读祝奠酒、行礼、举哀等仪与常祭同。” 是日

    上与妃等俱除服回宫。众皆散

    次日行常祭礼。内府官员并命妇、齐集致祭。行《奉移》

    梓宫致祭礼卤簿全设于围墙内。王以下文武各官

    公主、王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民公侯伯夫人以下,阿思哈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读祝文、奠酒、行礼、举哀如前仪。礼毕,各散奉《移》

    梓宫至沙河、卤簿全设奉移时、奠酒三爵。过门桥奠

    上亲临送。内大臣侍卫在西安门内齐集。王以下奉

    恩将军以上在西安门外两旁齐集。民公、侯、伯以下文武各官,在大街两旁齐集。汉官在各旗班末排立。

    梓宫到时、排跪举哀。候过兴、不往送。各官俱散往送

    各官按旗乘马随行。公主、王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民公、侯伯夫人以下,阿思哈尼哈番命妇以上,在《德胜门外关厢》内齐集。

    梓宫到时、排跪举哀。候过。各散至沙河奉安

    梓宫毕。奠酒三爵。王等各官行礼举哀、各散。

    “行大祭礼。卤簿全设。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以下、文武各官” 、公主王妃以下县君、奉

    《恩将军》“恭人以上,民公、侯伯夫人以下,阿思哈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 读祝、奠酒、行礼、举哀如前仪。是日满二十七日,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等,俱至焚纸处,两旁排立,奠酒三爵,众俱跪,每奠随叩。奠毕,除服各散。

    次日常祭。与前常祭同。

    初满月致祭《卤簿》全设。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以下、阿思哈尼哈番以上,齐集,奠酒、行礼如常仪。百日内每满月齐集致祭,奠酒行礼,与初满月同。百日外内府佐领下官员齐集致祭。

    追封

    大行皇后谥号曰:

    仁孝皇后。是日卤簿全设。内务府官设

    册案一、宝案一、香案一、于

    梓宫前。鸿胪寺官设

    册案一宝案一于

    太和门阶上设

    册亭一、宝亭一于阶下。正副使及执事官俱素服

    排立阶下之东。内阁大臣奉香册宝匣、设各案上、行一跪三叩头礼。退立阶下之东。礼部官捧黄绢册宝匣、设彩舆内。陈设毕、礼部官奏请

    皇上御素服、陞

    太和门座。礼部堂官引正副使由东旁阶上、诣册宝案前、行一跪三叩头礼。兴。正使捧册。副使捧

    宝由中路下阶、陈设彩舆内。行一跪三叩头礼。礼部堂官奏“礼毕。”

    上还宫,《校尉舁》。

    册舆在前。宝舆在后。用御仗二对前导、由中路出

    正副使随后行。内大臣侍卫于

    午门内金水桥旁、跪送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于

    西华门内、跪送满汉四品以上官于西华门外跪送。出《德胜门》、至沙河城。进南门。正副使及执事官俱步入其泒往。随送内大臣侍卫满汉四品以上官于沙河城内

    皇城外排跪奉迎彩舆。由

    皇城中门入。至二门止。正副使诣舆前行一跪三

    叩头礼捧

    香册香宝由中路至

    殿内设册于左案、设宝于右案、行一跪三叩头礼。

    礼部官自舆内捧黄绢册宝设于案上。正副使诣

    香案前。鸿胪寺官赞“上香。” 正使进前上香。复原位。

    立。赞宣册、宣册官捧册。立宣讫。赞宣宝。宣宝官捧宝立宣讫、仍捧册宝置原案上。赞“礼毕。” 正使捧香册、副使捧香宝、陈设于

    梓宫前行一跪三叩头礼。兴。由殿东门出。陈设祭品。

    毕,鸿胪寺官引内大臣、侍卫、满、汉四品以上官至殿阶下两翼排立。太常寺《典仪》赞“排班” ,承祭官及各官排立。赞“进” ,承祭官及各官就拜位立。赞“执事官各司其事。” 赞礼官引承祭官由殿西门入,至香案前。赞“跪” ,承祭官跪。赞“上香” ,捧香盒官跪于右。承祭官受香盒,献讫,兴。三上香毕,赞:“复位。” 承祭官退至原位立。赞:“跪,叩,兴。” 承祭官行三跪九叩头礼,各官俱随行《礼》。赞:“奠帛,行初献礼。” 捧帛官跪献;行三叩头礼,捧爵官立。献毕,读祝官诣祝案前,一跪三叩头,兴,捧祝文立。赞礼官赞“跪” ,承祭官及各官、读祝官皆跪。《典仪》赞“读祝。” 读祝官读讫,以祝文授内府官;内府官跪接,置帛匣上,行一跪三叩头礼。读祝官亦随行礼。赞:“叩,兴。” 承祭官及各官俱行三叩头礼,兴。典仪赞“行亚献礼。” 献爵官如初献仪。立献毕。典仪赞“行终献礼。” 献爵官如亚献仪。立献毕。赞礼官赞:“跪,叩,兴。” 承祭官及各官俱行三跪九叩头礼,兴。典仪赞:“恭捧册、宝、祝帛送燎所。” 捧册宝、祝帛官各诣案前,行一跪三叩头礼,送至燎所。承祭官退立西旁。俟册、宝祝帛过、仍复位立。册宝祝帛焚讫。赞礼毕各散。正副使复

    命金册金宝、内务府官收贮内库。次日

    颁尊谥诏于天下。

    七月十五日,“秋祭,《卤簿全》设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以下、三品官员以上,公主、王妃以下,镇国将军夫人以上” 、民公侯伯大臣命妇齐集,读文、奠酒、行礼如常仪。

    百日致祭卤簿全设,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以下,阿思哈尼哈番以上,齐集致祭。朝鲜国王遣官进香致祭。是日,卤簿全设,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以下,满汉四品官员以上齐集。朝鲜使臣于右翼末立,陈设祭物、上香。鸣赞官赞“三跪九叩头。” 毕,退立。原班读文,奠酒三爵,王以下各官皆跪,朝鲜使臣亦跪。每

    奠随叩、兴。举哀。鸣赞官赞“二跪六叩头、兴。” 彻供物、焚祭文、各散。

    岁暮致祭卤簿全设。民公侯伯以下、四品官员以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以上、齐集读文奠酒行礼如常仪。

    康熙十四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四年正月,大学士一员诣沙河”于

    奉安升祔

    奉先殿神位前点香烛。一跪三叩头、恭捧

    神位。礼部官前导至殿内“奉安” 黄案上点香烛一跪。

    三“叩头。” 满汉大学士各一员、朝服盥手、诣香案前一跪三叩头于

    神字上点石青毕。一跪三叩头。大学士一员诣黄案

    前一跪三叩头恭捧

    神位奉安舆内、一跪三叩头毕。旗尉舁舆卤簿全设

    出沙河南门迎至

    奉先殿。王以下文武各官。俱在东华门外、齐集跪迎候

    过。各散。礼部官导引内阁大臣随舆至

    奉先殿奉安。行礼致祭仪注另载清明因遇庆贺之期。照 陵寝例、遣大臣致祭。卤簿全设觉罗、民公、侯伯以下

    三品官员以上齐集。素服读文致祭行礼如常仪。

    期年致祭《卤簿》全设。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以下、满汉四品官员以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以上,齐集读文、奠酒、行礼如常仪。期年后每日供献。每满月致祭。

    忌辰日致祭:“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以下、三品官员以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以上齐集、读文、奠酒、行礼如常仪。”

    清明日齐集致祭如忌辰仪。无祝文。

    中元日致祭王以下、辅国将军以上、民公、侯伯以下、阿思哈尼哈番以上、公主王、妃以下,精奇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读文、奠酒、行礼如常仪。岁暮日,因祭

    太庙。王以下、公以上、俱免齐集。镇国将军以下四品官

    员以上、止一半齐集。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以上、俱齐集。读文奠酒行礼如常仪。

    三周年后照

    陵寝致祭例每月朔望、诞日、忌辰、十月朔、并清明中

    元、冬至、岁暮四大祭及遇吉庆等期,照常致祭,议准闻讣不报擅离职守者,降二级调用。康熙十六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六年,题准用兵紧要地方,果有才”

    能官员,如遇丁忧,督抚题请保留者,准其在任守制。若不称职,将督抚一并议处。凡未授职及候补官员丁忧,旧例该地方官申报督抚,督、抚报部存案。康熙五年题准令具呈该地方官存案,不必报部。服满日,给文赴部补用。惟教职在籍候补,如遇丁忧,仍令报部。

    康熙十七年

    孝昭皇后丧仪。

    《大清会典》。康熙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大行皇后崩、一应陈设齐集、举哀成服、行礼致祭、俱

    仁孝皇后同。惟衍圣公、《五经》博士、在京亦给白布服

    一体齐集

    奉移

    梓宫于武英殿。内大臣侍卫在

    景运门外、向西排立。王以下各官在

    西华门内、向东排立。俱候

    梓宫到、跪举哀、候过、兴。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以

    上先至

    武英殿门内、两庑阶下、照翼排立。候

    梓宫到、跪、举哀。候过、兴、举哀。奉安毕、奠酒三爵、举哀。

    各散

    “清明致祭《卤簿》全设。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阿思哈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 奠酒三爵、跪三叩头。举哀毕、各散。

    行奉移

    梓宫至沙河致祭礼。前期遣大臣于

    仁孝皇后前告祭。至奉移时、齐集致祭行礼、俱与 仁孝皇后仪同

    追封

    大行皇后谥号曰:

    孝昭皇后仪、与

    仁孝皇后同。

    岁暮、卤簿全设。因遇庆贺之期、照

    陵寝、例遣大臣素服行礼。读文致祭

    康熙十八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八年正月,因岁暮未行大祭,特举”

    大祭如常仪

    康熙二十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年二月,地宫告成,行奉移 仁孝皇后。”

    “孝昭皇后梓宫礼。”卤簿全设

    皇太子致祭。读祝文、奠酒行礼。王以下四品官员

    以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以上、齐集、俱随行礼。祭毕、读祝官捧送。焚毕、各散

    越二日奉移

    《仁孝皇后》。

    孝昭皇后梓宫于

    陵寝。卤簿全设。奠酒三爵。启行奉安

    册宝于舆内前行

    上亲临送。内大臣侍卫在沙河城外齐集。王以下奉

    恩将军以上,在西窦哥庄西边齐集。觉罗民、公、侯、伯以下,满、汉各官,在西窦哥庄齐集。公主、王妃以下,奉恩将军恭人以上,民公、侯、伯命妇以下,阿思哈尼哈番命妇以上,在东窦哥庄东边齐集。

    梓宫到时。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妇等、

    《照翼》排跪、举哀。候过各散。其往送王以下各官及内大臣侍卫、按旗乘马随行。过门桥奠酒、至宿次奉安

    梓宫于

    享殿。内供献果品、奠酒三爵。王以下各官排班行礼。

    举哀各散。每早起行时奠酒三爵。所经地方五十里内文武官员至围棚外“三跪九叩头” 供献时在旗末排班行礼。次早在路右排跪举哀。候过至

    陵时、暂奉安

    享殿内奠酒。王以下各官行礼举哀各散。每日供献

    奠酒

    奉安

    梓宫。前三日遣官告祭

    《天地》、

    太庙、

    社稷。是日、遣官告祭

    孝陵昌瑞山后土之神。

    三月奉移

    梓宫安葬地宫。前期一日、读文奠酒行礼致祭。是日、

    卤簿全设。王以下各官齐集、奠酒行礼。举哀。

    梓宫起行。王以下各官在围棚外照翼排跪举哀。候

    过随后步行奉安

    梓宫于方城前席。殿内陞龙輴车、供献果品、奠酒三。

    爵王以下各官行礼举哀。卤簿俱焚讫。至吉时、奠酒三爵、奉移

    梓宫、安葬地宫

    仁孝皇后梓宫在左。

    孝昭皇后梓宫在右。

    香册宝、亦照左右奉安。奉安时

    皇后各亲族大臣、及内务府礼部工部堂官、阅毕。

    地宫石门掩闭。奠酒三爵齐集。各官俱随行礼。各

    散又遣官诣

    孝陵昌瑞山后土之神、读文致祭

    陵寝。方城前平台上盖席。享殿。四月初一日起四时。

    各大祭、每月朔望及十月朔忌辰、俱照沙河例致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