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乐律典 第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十八卷
经济汇编 乐律典 第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

     第十八卷目录

     乐律总部汇考十八

      宋四徽宗崇宁五则 大观四则 政和六则 宣和四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十

      二则

    乐律典第十八卷

    乐律总部汇考十八

    宋四

    徽宗崇宁元年诏宰臣议大乐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崇宁元年,诏宰臣 置僚属,讲议大政。以大乐之制,讹缪残阙,太常乐器 弊坏,琴瑟制度参差不同,箫篴之属,乐工自备。每大 合乐,声韵淆杂,而皆失之太高。筝、筑、阮,秦、晋之乐也, 乃列于琴瑟之间。熊罴案:梁、隋之制也,乃设于宫架 之外。笙不用匏,舞不象成,曲不协谱。乐工率农夫市 贾”,遇祭祀朝会,则追呼于阡陌闾阎之中,教习无成, 瞢不知音议。乐之臣以《乐经》散亡,无所据依,秦汉之 后,诸儒自相非议,不足取法,乃博求知音之士,而魏 汉津之名达于上焉。汉津至是年九十馀矣,本剩员 兵士,自云居西蜀,师事唐仙人李良,授鼎药之法。皇 祐中,汉津与房庶以善乐被荐。既至,黍律已成,阮逸 始非其说,汉津不得伸其所学。后逸之乐不用,乃退 与汉津议指尺,作书二篇,叙述指法。汉津尝陈于太 常,乐工惮改作,皆不主其说。或谓汉津旧尝执役于 范镇,见其制作,略取之,蔡京神其说,而托于李良。 崇宁二年,礼部员外郎陈旸上《乐书》二百卷。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二年九月。礼部员 外郎陈旸上所撰《乐书》二百卷。命礼部尚书何执中 看详。以谓旸欲考定音律。以正中声。愿送讲议司。令 知音律者参验行之。旸之论曰:“‘汉津论乐。用京房二 变四清。盖五声十二律。乐之正也。二变四清。乐之蠹 也。二变以变宫为君。四清以黄钟清为君。事以时作。 固可变也,而君不可变;太簇、大吕、夹钟,或可分也,而 黄钟不可分。岂古人所谓尊无二上’之旨哉?”壬辰,诏 曰:“朕惟隆礼作乐,实治内修外之先务,损益述作,其 敢后乎!其令讲议司官详求历代礼乐沿革,酌古今 之宜,修为典训,以贻永世,致安上治民之至德,著移 风易俗之美化,迺称朕咨诹之意焉。” 按《陈旸传》,旸 所著《乐书》二十卷,贯穿明备。既上,迁太常丞,进驾部 员外郎,为讲议司参详礼乐官。魏汉津议乐用京房 二变四清。旸曰:“五声十二律,乐之正也;二变四清,乐 之蠹也。二变以变宫为君,四清以黄钟清为君。事以 时作,固可变也,而君不可变;太簇、大吕、夹钟,或可分 也,而黄钟不可分。岂古人”所谓尊无二上之旨哉。时 论方右汉津《绌旸议》。

    按《玉海》,崇宁二年九月六日壬午,何执中奏“礼部郎 陈旸撰《乐书》二百卷,欲加优奖。旸欲考定中声,更乞 送讲议司施行,迁旸一秩。”旸乐书首采《礼记》诸经言 乐处为训义,次取成周至本朝事为之图论。又有《正 误》一卷。按本纪玉海陈旸乐书俱作二百卷惟本传作二十卷 崇宁三年,始以魏汉津言,铸鼎及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正月甲辰,铸九鼎。 按《乐志》: “三年正月,汉津言曰:‘臣闻黄帝以三寸之器名为咸 池,其乐曰《大卷》,三三而九,乃为黄钟之律。禹效黄帝 之法,以声为律,以身为度,用左手中指三节三寸,谓 之君指,裁为宫声之管;又用第四指三节三寸,谓之 臣指,裁为商声之管;又用第五指三节三寸,谓之物 指,裁为羽声之管。第二指为民为角,大指为事为征。 民与事君臣治之,以物养之,故不用为裁管之法。得 三指,合之为九寸,即黄钟之律定矣。黄钟定,馀律从 而生焉。臣今欲请帝中指、第四指、第五指各三节,先 铸九鼎,次铸帝坐大钟,次铸四韵清声钟,次铸二十 四气钟,然后均弦裁管,为一代之乐制’。”其后十三年, 帝一日忽梦人言:“乐成而凤皇不至乎”,盖非帝指也。 帝寤大悔,叹谓:“崇宁初作乐,请吾指寸,而内侍黄经 臣执谓:帝指不可示外人,但引吾手略比度之,曰:‘此 是也,盖非人所知。今神告朕如此,且奈何’?”于是再出 中指寸付蔡京,密命刘昺试之。时昺终匿汉津,初说 但以其前议为度,作一长笛,上之。帝指寸既长于旧, 而长笛殆不可易以动人观听,于是遂止。盖京之子 绦云:“秋七月,景钟成。景钟者,黄钟之所自出也。垂则 为钟,仰则为鼎。鼎之大,终于九斛,中声所极。制炼玉 屑,入于铜齐,精纯之至,音韵清越。其高九尺,拱以九 龙,惟天子亲郊乃用之。立于宫架之中,以为君围。”于 是命翰林学士承旨张康国为之铭。其文曰:“天造我 宋,于穆不已。四方来和,十有二纪。乐象厥成,维其时 矣。迪惟有夏,度自禹起。我龙受之,天地一指。于论《景钟》,中声所止。有作于斯,无袭于彼。九九以生,律吕根 柢。维此《景钟》,非弇非侈。在宋之庭,屹然中峙。天子万 年,既多受祉。维此景钟,上帝命尔。其承伊何,以燕翼 子。永言保之,宋乐之始。” 按《刘诜传》:“诜字应伯,福州 福清人。中进士第,历莆田主簿,知庐江县。崇宁中,为 讲议司检讨官,进军器大理丞、大晟府典乐。诜通音 律,尝上历代雅乐因革,及宋制作之音,故委以乐事。” 又言:“《周官》大司乐禁淫声慢声,盖孔子所谓放郑声 者。今燕乐之音,失于高急,曲调之词,至于鄙俚,恐不 足以召和气。宋,火德也,音尚征,征调不可阙。臣按古 制,旋十二宫,以七声得正征一调,惟陛下裁取。”徽宗 曰:“卿言是也,五声阙一不可。征招角招,为君臣相说 之乐,此朕所欲闻而无言者,卿宜为朕典司之。”他日, 禁中出古钟二,诏执政召诜按于都堂,诜曰:“此与今 太簇大吕声协。”命取大晟钟扣之,果应。又曰:“钟击之 无馀韵,不如石声。《诗》所云‘依我磬声’者,言其清而定 也。”复取以合之,声益谐。

    按《玉海》三年十月九日,翰林承旨张康国撰《景钟铭》。 其序曰:“皇帝践位之五年,崇宁甲申,考协钟律,保合 太和。有魏汉津者,谓宜以身为度。其法始于鼎,鼎变 而为景钟,度高九尺,植以龙虡,其声为黄钟之正,而 律吕由是生焉。钟成于秋七月癸丑。”

    崇宁四年以新乐成,赐名《大晟》,罢旧乐。

    按《宋史徽宗本纪》:四年八月甲申,奠九鼎于九成宫, 辛卯,赐新乐名大晟。 按《乐志》:四年七月,铸帝鼐八 鼎成。八月,大司乐刘昺言,“大朝会宫架旧用十二熊 罴。案金𬭚、筲鼓、觱篥等,与大乐合奏。今所造大乐,远 稽古制,不应杂以郑卫。”诏罢之。又依昺改定二舞各 九成,每三成为一变。执龠秉翟,扬戈持盾,威仪之节, 以象治功。庚寅,乐成,列于崇政殿。有旨先奏旧乐三 阕,曲未终,帝曰:“旧乐如泣”,声挥止之。既奏新乐,天颜 和豫,百僚称颂。九月朔,以《鼎乐》成,帝御大庆殿受贺。 是日,初用新乐,太尉率百僚奉觞称寿。有数鹤从东 北来,飞度广庭,回翔鸣唳。乃下诏曰:“礼乐之兴,百年 于此。然去圣愈远,遗声弗存。迺者得隐逸之士于草 茅之贱,获英茎之器于受命之邦,适时之宜,以身为 度,铸鼎以起律,因律以制器,按协于庭,八音克谐。昔 尧有《大章》,舜有《大韶》,三代之王,亦各异名。今追千载 而成一代之制,宜赐新乐之名曰《大晟》。朕将荐郊庙, 享鬼神,和万邦,与天下共之,其旧乐勿用。”先是,端州 上古铜器有乐钟,验其款识,乃宋成公时帝以端王 继大统,故诏言“受命之邦而隐逸之士”,谓汉津也。朝 廷旧以礼乐掌于太常,至是专置大晟府大司乐一 员、典乐二员,并为长贰,大乐令一员,协律郎四员,又 有制撰官,为制甚备。于是礼乐始分为二。

    崇宁五年,诏大晟府礼官议颁新乐。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五年九月诏曰:‘乐 不作久矣。朕承先志。述而作之。以追先王之绪。建官 分属。设府庀徒。以成一代之制。二月尝诏省内外冗 官。大晟府亦并之礼官。夫舜命夔典乐。命伯夷典礼。 礼乐异道。各分所守。岂可同职。其大晟府名可复仍 旧’。”又诏曰:“乐作已久。方荐之郊庙。施于朝廷。而未及 颁之天下。宜令大晟府议颁新乐,使雅正之声,被于 四海。先降三京四辅,次帅府”

    大观元年诏颁新乐

    按,《宋史徽宗本纪》:大观元年五月“甲午,诏颁新乐于 天下。”

    大观二年,诏刘诜所上征声,大晟府同教坊按习。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二年诏曰:‘自唐以 来,正声全失,无征角之音,五声不备,岂足以道和而 化俗哉?刘诜所上征声,可令大晟府同教坊依谱按 习,仍增征角二谱,候习熟来上’。”初,进士彭几进《乐书》, 论五音,言“本朝以火德王,而羽音不禁,征调尚阙。”礼 部员外郎。吴时善其说,建言乞召几至乐府,朝廷从 之。至是,诜亦上征声,乃降是诏。

    大观三年,诏“以后学校皆用《雅乐》。”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五月丙辰,令辟雍宴用雅乐。 六月甲戌朔,诏修乐书。 按《乐志》:三年五月诏:“今学 校所用,不过春秋释奠,如赐宴辟雍,乃用郑卫之音, 杂以俳优之戏,非所以示多士。其自今用雅乐。” 大观四年,有司请感生帝用宫架二舞,是年亲制《大 晟乐记》颁天下,凡祭祀皆用之。

    按《宋史徽宗本纪》,四年四月己卯,颁乐尺于天下 按《乐志》:四年四月,议礼局言,“国家崇奉感生帝、神州 地祇为大祠,以禧祖、太祖配侑,而有司行事不设宫 架、二舞,殊失所以尊祖侑神作主之意。乞皆用宫架、 二舞。”诏可。六月,诏近选国子生教习二舞,以备祠祀 先圣。本《周官》教国子之制。然士子肄业上庠,颇闻耻 于“乐舞与乐工为伍,坐作进退,盖古今异时,考于古 虽有其迹,施于今未适其宜。其罢习二舞,愿习雅乐 者听。”八月,帝亲制《大晟乐记》,命大中大夫刘昺编修《乐书》,为八论,其一曰:“乐由阳来,阳之数极于九,圣人 摄其数于九鼎,寓其声于九成。阳之数复而为一,则 宝鼎之卦为坎;极而为九,则彤鼎之卦为《离》,离,南方 之卦也。圣人以盛大光明之业,如日方中,向明而治, 故极九之数,则曰景钟,大乐之名,则曰大晟。日王于 午,火明于南,乘火德之运,当丰大之时,恢扩规模,增 光前烈,明盛之业,永观厥成,乐名《大晟》,不亦宜乎!”其 二曰:“后世以黍定律,其失乐之本也远矣。”以黍定尺, 起于西汉,盖承《六经》散亡之后,闻古人之绪馀而执 以为法,声既未协,乃屡变其法而求之。此古今之尺 所以至于数十等,而至和之声愈求而不可得也。《传》 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秬黍云乎 哉!其三曰:焦急之声不可用于隆盛之世。昔李照欲 下其律,乃曰:“异日听吾乐,当令人物舒长。”照之乐,固 未足以感动和气如此,然亦不可谓无其意矣。自艺 祖御极,和乐之声高,历一百五十馀年,而后中正之 声乃定。盖奕世修德,和气薰蒸,一代之乐,理若有待。 其四曰盛,古帝王皆以明堂为先务,后世知为崇配 布政之宫,然要妙之旨,秘而不传,徒区区于形制之 末流,而不知帝王之所以用心也。且盛德在“木,则居 青阳,角声乃作;盛德在火,则居明堂,征声乃作;盛德 在金,则居总章,商声乃作;盛德在水,则居元堂,羽声 乃作;盛德在土,则居中央,宫声乃作。其应时之妙,不 可胜言。一岁之中,兼总五运,凡丽于五行者,以声召 气,无不总摄。鼓宫宫动,鼓角角应,彼亦莫知所以使 之者,则永膺寿考,历数过期,不亦宜乎!”其五曰:“魏汉 津以太极元气,函三为一,九寸之律,三数退藏,故八 寸七寸为中声。正声得正气则用之,中声得中气则 用之。宫架环列,以应十二辰;中正之声,以应二十四 气;加四清声,以应二十八宿。气不顿进,八音乃谐。若 立春在岁元之后,则迎其气而用之,馀悉随气用律, 使无过不及”之差,则所以感召阴阳之和,其法不亦 密乎?其六曰:“乾坤交于亥,而子生于黄钟之宫。故禀 于干,交于亥,任于壬,生于子。自干至子凡四位,而清 声具焉。”汉津以四清为至阳之气,在二十八宿为虚、 昴、星、房。四者居四方之正位,以统十二律。每清声皆 有三统:申子辰属于虚,而统于子,巳酉丑属于昴,“而 统于丑;寅午戌属于星,而统于寅;亥卯未属于房,而 统于卯。中正之声分为二十四宿,统于四清焉。”其七 曰:“昔人以乐之器有时而弊,故律失则求之于钟,钟 失则求之于鼎,得一鼎之龠则权衡度量可考而知。 故鼎以全浑沦之体,律吕以达阴阳之情,天地之间, 无不统摄,机缄运用,万物振作,则乐之感人,岂无所 自而然邪?”其八曰:“圣上稽帝王之制,而成一代之乐。 以谓帝舜之乐以教胄子,乃颁之于宗学。成周之乐 掌于成均,乃颁之府学、辟廱、太学,而三京藩邸,凡祭 祀之用乐者皆赐之。于是中正之声被天下矣。汉施 郑声于朝廷,唐升裔部于堂上。至于《房中》之乐,惟恐 淫哇之声变态之不新也。圣上乐闻平淡之音,而特 诏有司制为宫架,施之于禁庭,房中用雅乐,自今朝 始云。”又为图十二:一曰五声,二曰八音,三曰十二律 应二十八宿,四曰七均应二十八宿,五曰八十四调, 六曰十二律所生,七曰十二律应二十四气,八曰《十 二律钟正声》,九曰堂上乐,十曰金钟玉磬,十一曰宫 架,十二曰《二舞。图》虽不能具载,观其所序,亦可以知 其旨意矣。“天地相合,五数乃备,不动者为五位,常动 者为五行,五行发而为五声。律吕相生,五声乃备,布 于十二律之间,犹五纬往还于十有二次,五运斡旋 于十有二时。其图五声以此。两仪既判,八卦肇分,气 盈而动,八风行焉。”颛帝乃令飞龙效八风之音,命之 曰《承云》。方是时,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之音未备,后圣 有作,以八方之物全五声者,制而为八音,以声召气, 八风从律。其图八音,以此上象著明器形,而下以声 召气,吻合元精。其图十二律,应二十八宿,以北斗在 天中,周制四方,犹宫声处中,为四声之纲,二十八舍 列在四方,用之于合乐者,盖东方七角属木,南方七 征属火,西方七商属金,北方七羽属水,四方之宿各 有所属,而每方之中七均备足。中央七均管摄四气, 故二十八舍应中正之声者,制器之法也;二十八舍 应七均之声者,和声之术也。其图七均应二十八宿, 以此合阴阳之声,而文之以五声,则九六相交,均声 乃备。黄钟为宫,是谓《天统》;林钟为征,是谓《地统》;太簇 为商,是谓《人统》;南吕为羽,于时属秋,姑洗为角,于时 属春,应钟为变宫,于时属冬,蕤宾为变征,于时属夏。 旋相为宫,而每律皆具七声,而八十四调备焉。其图 八十四调以此。自黄钟至仲吕,则阳数极而为干,故 其位在左;蕤宾至应钟,则阴数极而为坤,故其位在 右。阴穷则归本,故应钟自生阴律;阳穷则归本,故仲 吕自归阳位。律吕相生,起于《复》而成于《干》,终始皆本 于阳,故曰“乐由阳来”,六吕则同之而已。相生之位,分 则为乾坤之爻,合则为《既济》《未济》之卦。自黄钟至仲吕为《既济》,故属阳而居左;自蕤宾至应钟为《未济》,故 属阴而居右。《易》始于乾坤而终于既济、未济。天地辨 位,而水火之气交际于其中,造化之原,皆自此出。其 图十二律所生。以此二十四气,差之毫厘,则或先天 而太过,或后天而不及,在律为声,在历为气。若气方 得节,乃用中声;气已及中,犹用正律。其图十二律应 二十四气以此。汉津曰:“黄帝、夏禹之法,简捷径直,得 于自然。故善作乐者,以声为本,若得其声,则形数制 度,当自我出。今以帝指为律,正声之律十二,中声之 律十二,清声凡四,共二十有八云。”其图十二律以此。 堂上之乐,以人声为贵,歌钟居左,歌磬居右。近世之 乐,曲不协律,歌不择人,有先制谱而后命辞,奉常旧 工,村野癃老者斥之。升歌之工,选择惟艰,故堂上之 乐,铿然特异焉。其图堂上乐以此。金玉之精,禀气于 干,故堂上之乐,钟必以金,磬必以玉。《历代乐仪》曰:“歌 磬次歌钟之西,以节登歌之句。”即《周官》颂磬也。神考 肇造玉磬,圣上绍述先志,而堂上之乐方备,非圣智 兼全、金声而玉振之者,安能与于天道哉?其图金钟 玉磬以此。大晟之制,天子亲祀圜丘,则用景钟为君 围,镈钟、特磬为臣围,编钟、编磬为民围,非亲祀则不 用君围。汉津以谓“宫架总摄四方之气,故大晟之制, 羽在上而以四方之禽,虡在下而以四方之兽,以象 凤仪兽舞之状。龙簨崇牙,制作华焕其图”宫架以此。 新乐肇兴,法夏龠九成之数,文舞九成,终于“垂衣拱 手,无为而治;武舞九成,终于偃武修文,投戈讲艺”,每 成进退疾徐,抑扬顾揖,皆各象方今之勋烈。文舞八 佾,左执龠,右秉翟,盖龠为声之中,翟为文之华,秉中 声而昌文德。武舞八佾,执干戈而进,以金鼓为节。其 图二舞以此。又列八音之器。金部有七:曰景钟,曰镈 钟,曰编钟,曰金𬭚,曰金镯,曰金铙,曰金铎。其说以谓 景钟乃乐之祖,而非常用之乐也。黄帝五钟,一曰景 钟。景,大也。钟,四方之声,以象厥成,惟功大者其钟大, 世莫识其义久矣。其声则黄钟之正,而律吕由是生 焉。平时弗考,风至则鸣。镈钟形声宏大,各司其辰,以 管摄四方之气。编钟随月用律,杂比成文,声韵清越。 𬭚、镯、铙、铎,古谓之“四金。鼓属乎阳,金属”乎阴,阳造始 而为之倡,故以金𬭚和鼓。阳动而不知已,故以金镯 节鼓。阳之用事,有时而终,故以金铙止鼓。时止则止, 时行则行,天之道也,故以金铎通鼓。金乃兑音,《兑》为 口舌,故金之属皆象之。石部有二:曰特磬,曰编磬。其 说以谓依我磬声,以石有一定之声,众乐依焉,则钟 磬未尝不相须也。往者国朝祀天地、祭庙及大朝会, 宫架内止设镈钟,惟后庙乃用特磬。若已升祔,后庙 遂置而不用。如此则金石之声,小大不侔。大晟之制, 金石并用,以谐阴阳。汉津之法,以声为主,必用泗滨 之石,故《禹贡》必曰:“浮磬者,远土而近于水,取之实难。” 昔奉常所用,乃以白石为之,其声沉下,制作简质,理 宜改造焉。丝部有五:曰一弦琴,曰三弦琴,曰五弦琴, 曰七弦琴,曰九弦琴,曰瑟。其说以谓汉津诵其师之 说曰:“古者圣人作五等之琴,琴主阳,一三五七九,生 成之数也。师延拊一弦之琴,昔人作三弦琴,盖阳之 数成于三。伏羲作琴有五弦,神农氏为琴七弦,琴书 以九弦象九星。五等之琴,额长二寸四分,以象二十 四气;岳阔三分,以象三才;岳内取声三尺六寸,以象 期三百六十日,龙龈及折势四分,以象四时;共长三 尺九寸一分,成于三,极于九。九者,究也,复变而为一 之义也。大晟之瑟长七尺二寸,阴爻之数二十有四, 极三才之阴数而七十有二,以象一岁之候。”既罢筝 筑阮丝声稍下,乃增瑟之数为六十有四,则八八之 数法乎阴;琴之数则九十有九而法乎阳。竹部有三: 曰长篴,曰篪,曰箫。其说以谓“篴以一管而兼律吕,众 乐由焉;三窍成龠,三才之和寓焉;六窍为篴,六律之 声备焉。”篪之制,采竹窍厚均者,用两节,开六孔,以备 十二律之声,则篪之乐生于律。乐始于律而成于箫。 《律准凤鸣》,以一管为一声,箫集众律,编而为器,参差 其管,以象凤翼;萧然清亮,以象凤鸣。匏部有六:曰竽 笙,曰巢笙,曰和笙,曰闰馀匏,曰九星匏,曰七星匏。其 说以谓“列其管为箫,聚其管为笙。凤皇于飞,箫则象 之;凤皇戾止,笙则象之。故内皆用簧,皆施匏于下。”前 古以三十六簧为竽,十九簧为巢,十三簧为和,皆用 十九数,而以管之长短、声之大小为别。八音之中,匏 音废绝久矣。后世以木代匏,乃更其制,下皆用匏而 并造。十三簧者,以象闰馀。十者土之成数;三者,木之 生数,木得土而能生也。九簧者,以象九星,物得阳而 生。九者阳数之极也。七簧者,以象七星,笙之形若鸟 敛翼,鸟火禽,火数七也。土部有一曰埙。其说以谓:释 《诗》者以埙篪异器而同声,然八音孰不同声,必以埙 篪为况。尝博询其旨,盖八音取声相同者,惟埙、篪为 然。埙篪皆六孔,而以五窍取声。十二律始于黄钟,终 于应钟,二者其窍尽合则为黄钟,其窍尽开则为应钟。 馀乐不然,故惟埙篪相应。革部十有二,曰晋鼓,曰建鼓,曰鼗鼓,曰雷“鼓曰雷。”“曰灵鼓,曰《灵鼗》,曰路鼓,曰 《路鼗》,曰雅鼓,曰相鼓,曰搏拊。”其说以谓凡言乐者必 曰钟鼓。盖钟为秋分之音而属阴,鼓为春分之音而 属阳。“金奏待鼓而后进者,雷发声而后群物皆鸣也; 鼓复用金以节乐”者,雷收声而后蛰虫坏户也。《周官》 以晋鼓鼓金奏阳,为阴唱也;建鼓,少昊氏所造,以节 众乐。夏加四足,谓之“足鼓”;商贯之以柱,谓之“楹鼓”;周 县而击之,谓之“县鼓。”鼗者,鼓之兆也。天子赐诸侯乐, 以柷将之;赐伯子男乐,以鼗将之。柷先众乐,鼗则先 鼓而已。以雷鼓鼓天神,因天声以祀天也。以灵鼓鼓 社祭,以天为神,则地为灵也。以路鼓鼓鬼享,人道之 大也。以舞者迅疾,以雅节之,故曰:“雅鼓。相”,所以辅相 于乐,今用节舞者之步,故曰相鼓。登歌令奏击拊,以 革为之,实之以糠,升歌之鼓节也。木部有二:曰柷,曰 敔。其说以谓柷之作乐,敔之止乐。汉津尝问于李良, 良曰:“圣人制作之旨,皆在《易》中。《易》曰:‘震起也,艮止也。 柷敔之义,如斯而已。柷以木为底,下实而上虚。震一 阳在二阴之下,象其卦之形也。击其中,声出虚’”,为众 乐倡。震为雷,雷出地奋,为春分之音,故为众乐之倡。 而外饰以山林物生之状。艮位寅为虎,虎伏则以象 止乐。背有二十七刻三九,阳数之穷,戛之以竹,裂而 为十古或用十寸,或裂而为十二阴数。十二者,二六 之数,阳穷而以阴止之。又有《度量、权衡》四法,《候气运 律》《教乐运谱》四议,与律历运气或相表里,甚精微矣。 兹独采其言乐事显明者,凡为书二十卷。说者以谓 蔡京使昺为缘饰之,以布告天下云。 按《刘昺传》:昺 迁秘书省正字、校书郎,兄炜通乐律。炜死,蔡京擢昺 大司乐,付以乐正,遂引蜀人魏汉津铸九鼎,作大晟 乐。昺撰《鼎书》《新乐书》,皆汉津妄出己意,而昺为缘饰, 语,在《乐志》。累迁给事中。京置局议礼,昺又领之。为翰 林学士,改工部尚书,提举《纪元历》,有所损益,为吴执 中所论。以显谟阁直学士知陈州。昺与弟焕皆侍从, 而亲丧不葬,坐夺职罢郡,复以事免官。京再辅政,召 为户部尚书。昺尝为京画策,排郑居中,故京力援昺, 由废黜中还故班。御史中丞俞栗发其奸利事,京徙 栗他官。徽宗所储三代彝器,诏昺讨定,凡尊爵、俎豆、 盘匜之属,悉改以从古,而载所制器于《祀仪》,令太学 诸生习肄雅乐。阅试日,昺与大司成刘嗣明奏,有鹤 翔宫架之上。

    政和二年赐贡士闻喜宴于辟廱用雅乐太常请宗庙社礼皆用宫架从之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政和二年。赐贡士 闻喜宴于辟廱。仍用雅乐。罢琼林苑宴。兵部侍郎刘 焕言。“州郡岁贡士例有宴设。名曰鹿鸣。乞于斯时许 用雅乐。易去倡优淫哇之声。”八月太常言。“宗庙太社、 太稷并为大祠。今太社、太稷登歌而不设宫架乐舞。 独为未备。请迎神、送神诣罍洗归复位奉俎退。文舞、 迎武舞;亚、终献望燎乐曲,并用宫架乐,设于北墉之 北。”诏皆从之。

    政和三年。议礼局上亲祠登歌之制。颁行天下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五月己酉。颁新燕乐。八月甲 戌。以燕乐成。进执政官一等 按《乐志》。三年四月。议 礼局上亲祠登歌之制。

    大朝会同。

    金钟一在东,玉磬一在西,俱北向。柷一,在金钟北稍 西。敔一,在玉磬北稍东。搏拊二,一在柷北,一在敔北, 东西相向。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各一。瑟四,在 金钟之南,西上。玉磬之南亦如之,东上。又于午阶之 东。

    太庙、则于泰阶之东。宗祀则于东阶之西。大朝会则于丹墀香案之东。

    设篴二、篪一,巢笙二,和笙二,为一列,西上。

    大朝会和笙在篴南

    埙一在篴南。

    大朝会在篪南

    闰馀匏一。箫各在巢笙南,又于午阶之西。

    太庙、则于泰阶之西。宗祀则于西阶之东。大朝会则于丹墀香案之西。

    设篴二、篪一、巢笙二、和笙二,为一列,东上。埙一,在篴 南;“七星匏一、九星匏一,在《巢笙》南;箫一,在九星匏西。” 钟、磬、柷敔、搏拊、琴、瑟工各坐于坛上。

    太庙宗祀、大朝会、则于殿上

    埙篪笙、篴、箫、匏工,并立于午阶之东西。

    太庙、则于泰阶之东西。宗祀、则于西阶之间。大朝会则于丹墀香案之东西。

    乐正二人,在钟磬南,歌工四人在敔东,俱东西相向, 执麾挟仗色掌事一名,在乐虡之西,东向。乐正紫公 服。

    大朝会服绛朝服,方心曲领,绯白大带,金铜革带,乌皮履。

    乐工,黑介帻,执麾人,平巾帻,并绯绣鸾衫,白绢夹裤抹带。

    大朝会同

    又上亲祠宫架之制:

    景灵宫、宣德门大朝会附

    四方各设编钟三、编磬三。东方,编钟起北,编磬间之 东向。西方,编磬起北,编钟间之西向;南方,编磬起西, 编钟间之;北方,编钟起西,编磬间之,俱北向。设十二 镈钟、特磬于编架内,各依月律。四方各镈钟三、特磬 三。东方,镈钟起北,特磬间之东向;西方,特磬起北,镈 钟间之西向;南方,特磬起西,镈钟间之;北方,镈钟起 西,特磬间之,皆北向。

    景灵宫天兴殿镈钟、编钟、编磬,如每岁大祠宫架陈设。

    植建鼓、鞞鼓、应鼓于四隅。建鼓在中,鞞鼓在左,应鼓 在右。设柷敔于北架内。柷一在道东。敔一、在道西。设 瑟五十二。

    朝会五十六。宣德门五十四

    列为四行:二行在柷东,二行在敔西。次一弦琴七,左 四,右三。次三弦琴一,十有八。

    宣德门二十

    次五弦琴一十有八:

    宣德门三十

    并分左右。“次七弦琴二十有三,次九弦琴二十有三”, 并左各十有二,右各十有一。

    宣德门七弦、九弦各二十五、并左十有三、右十有二

    次巢笙二十有八,分左右。

    宣德门三十二

    次匏笙三,在《巢笙》之间,左二,右一。次箫二十有八。

    宣德门大朝会三十

    次竽二十,次篪二十有八。

    宣德门三十六。朝会篪三十三。左十有七。右十有六

    次埙一十有八。

    宣德门朝会二十

    次篴一十有八,并分左右。

    宣德门篴三十六。《朝会》三十三。左十有七。右十有六

    《雷鼓》、雷鼗各一,在左。又《雷鼓》、雷鼗各一,在右

    地祇、雷鼓雷鼗各二。太庙路鼗各二。大朝会、晋鼓二。宣德门不设。

    并在三弦、五弦琴之间,东西相向。晋鼓一,在匏笙间 少南,北向。副乐正二人,在柷敔之前,北向。歌工三十 有二。

    宣德门四十。朝会三十有六

    次柷敔,东西相向,列为四行,左右各二行。乐师四人, 在歌工之南北,东西相向。运谱二人,在《晋鼓》之左右, 北向。执麾挟仗色掌事一名,在乐虡之右,东向。副乐 正,同乐正服。

    大朝会同乐正朝服

    乐师,“绯公服,运谱,缘公服。”

    大朝会,介帻绛鞲衣、白绢抹带

    乐工执麾人,并同登歌执麾人服。

    朝会同

    又上亲祠二舞之制:

    大朝会同

    文舞六十四人,执龠、翟;武舞六十四人,执干、戚,俱为 八佾。文舞分立于表之左右,各四佾。引文舞二人,执 纛在前,东西相向;舞色二人,在执纛之前,分东西。

    若《武舞》,则在执旌之前。

    引武舞,执旌二人,鼗二人,双铎二人,单铎二人,铙二 人,持金𬭚四人,奏《金𬭚》二人,《钲》二人,《相》二人,《雅》二人, 各立于宫架之东西,北向北上,武舞在其后。舞色长 幞头、抹额、紫绣袍。引二舞头及二舞郎,并紫平冕、皂 绣鸾衫、金铜革带、乌皮履。

    大朝会引文舞头及文舞郎,“并进贤冠、黄鸾衫、银褐裙、绿𧜡裆、革带、乌皮履。引武舞头及武舞郎,并平巾帻、绯鸾衫、黄画甲、身、紫𧜡裆、鼠文大口裤、起梁带、乌皮靴。”

    引武舞人,武弁,绯绣鸾衫,抹额,红锦臂鞲,白绢裤,金 铜革带,乌皮履。

    大朝会同

    又上大祠、中祠登歌之制:编钟一在东,编磬一在西, 俱北向。柷一在编钟之北,稍西;敔一在编磬之北,稍 东。搏拊二,一在柷北,一在敔北,俱东西向。一弦、三弦、 五弦、七弦、九弦琴各一,瑟一在编钟之南,西上。编磬 之南亦如之,东上。坛下午阶之东。

    太庙、别庙,则于殿下泰阶之东。明堂祠庙,则于东阶之西。

    设篴一、篪一、埙一,为一列,西上。和笙一,在篴南。《巢笙》。

    在篪南。箫一,在埙南,午阶之西亦如之,东上。

    太庙、别庙,则于泰阶之西。明堂祠庙,则于西阶之东。

    钟磬、柷敔、搏拊、琴瑟工各坐于坛上。

    明堂、太庙、别庙于殿上,祠庙于堂上。

    埙篪笙、篴、箫工并立于午阶东西。

    太庙、别庙于泰阶之东西,明堂、祠庙于两阶之间。若不用宫架,即登歌工人并坐。

    乐正二人,在钟磬南,歌工四人在敔东,俱东西相向, 执麾挟仗色掌事一名,在乐虡之西,东向。乐正公服, 执麾挟仗色掌事平巾帻。乐工黑介帻,并绯绣鸾衫, 白绢抹带。

    三京帅府等,“每岁祭社稷,祀风师、雨师、雷神,释奠文宣王,用登歌乐,陈设乐器并同。每岁大、中祠《登歌》。”

    又上大祠宫架二舞之制:四方各设镈钟三,各依月 律,编钟一,编磬一。北方,应钟起西,编钟次之,黄钟次 之,编磬次之,大吕次之:皆北向。东方,太簇起北,编钟 次之,夹钟次之,编磬次之,姑洗次之:皆东向。南方,仲 吕起东,编钟次之,蕤宾次之,编磬次之,林钟次之:皆 北向。西方,夷则起南,编钟次之,南吕次之,编磬次之, 无射次之,皆西向。设十二特磬,各在鏄钟之内。植建 鼓、鞞鼓、应鼓于西隅。设柷敔于北架内,柷在左,敔在 右。雷鼓、雷鼗各二。

    地祇以灵鼓灵鼗,太庙、别庙以路鼓、《路鼗》。

    分东西,在歌工之侧。瑟二,在柷东。次一弦、三弦、五弦、 七弦、九弦琴各一,各为一列。敔西亦如之。巢、笙、竽、篪、 埙、篴各四,为四列,在雷鼓之后。

    若地祇,即在灵鼓后,太庙、别庙,在路鼓后。

    晋鼓一,在篴之后,俱北向;副乐正二人,在《柷敔》之北。 歌工八人,左右各四,在柷敔之南,东西相向。执麾挟 仗色掌事一名,在宫架西,北向。副乐正本色公服,执 麾挟仗色掌事及乐正平巾帻,服同登歌乐工。

    凡轩架之架三面,其制去宫架之南面。《判架之乐》二,而其制又去轩架之北面,《特架之乐》一面。

    文武二舞并同亲祠,惟二舞郎并紫平冕、皂绣袍、银 褐裙、白绢抹带,与亲祠稍异。诏并颁行。五月,帝御崇 政殿,亲按宴乐,召侍从以上侍立。诏曰:“《大晟之乐》,已 荐之郊庙,而未施于宴飨。比诏有司以《大晟乐》播之 教坊,试于殿庭,五声既具,无惉懘焦急之声,嘉与天 下共之。可以所进乐颁之天下,其旧乐悉禁。”于是令 尚书省立法,新征、角二调曲谱,已经按试者,并令大 晟府刊行,后续有谱依此。其宫、商、羽调曲谱,自从旧 新。乐器五声八音方全,埙篪、匏笙、石磬之类已经按 试者,大晟府画图疏说颁行。教坊钧容直、开封府各 颁降二副。开封府周师颁乐器,明示依式造粥。教坊 钧容直及中外,不得违令辄高下其“声,或别为他声, 或移改增损。乐器旧来淫哇之声,如打断哨笛、呀鼓、 十般舞、小鼓、腔小笛之类,与其曲名,悉行禁止,违者 与听者悉坐罪。”八月,大晟府奏:“以雅乐中声播于宴 乐,旧阙征、角二调,及无土、石、匏三音,今乐并已增入。” 诏颁降天下。九月,诏:“《大晟乐》颁于太学,辟廱诸生习 学,所服冠以弁,袍以”素纱,皂缘绅带佩玉,从刘昺制 也。昺又上言曰:“五行之气,有生有克,四时之禁,不可 不颁示天下。盛德在木,角声乃作,得羽而生,以征为 相,若用啇则刑,用宫则战,故春禁宫、商。盛德在火,征 声乃作,得角而生,以宫为相,若用羽则刑,用商则战, 故夏禁商羽。盛德在土,宫声乃作,得征而生,以商为 相,若用角则刑,用羽则战,故季夏土王,宜禁《角》。《羽》盛 德在金,商声乃作,得宫而生,以羽为相,若用征则刑, 用角则战,故秋禁征。《角》盛德在水,羽声乃作,得商而 生,以角为相,若用宫则刑,用征则战,故冬禁宫、征。”此 三代之所共行,《月令》所载,深切著明者也。作乐本以 导和,用失其宜,则反伤和气。夫淫哇殽杂,“干犯四时 之气久矣。陛下亲洒宸翰,发为诏旨,淫哇之声,转为 雅正。四时之禁,亦石所颁。协气则粹美绎如以成。”诏 令大晟府置图颁降。 又按《志》:三年五月诏:“比以《大 晟乐》播之教坊,嘉与天下共之,可以所进乐颁之天 下。”八月,尚书省言:大晟府宴乐已拨归教坊,所有诸 府从来习学之人,元降指挥,“令就大晟府教习,今当 并就教坊习学。”从之。

    政和四年,阅《辟雍雅乐》,又改《宴乐》,从月律。

    按《宋史徽宗本纪》,四年夏四月癸丑,阅太学辟雍诸 生雅乐。 按《乐志》:四年正月,大晟府言,宴乐诸宫,调 多不正,如以无射为黄钟宫,以夹钟为中吕宫,以夷 则为仙吕宫之类,又加越调、双调,大食、小食,皆俚俗 所传,今依月律改定。诏可。 又按志:礼部奏:教坊乐, 春或用商声,孟或用季律,甚失四时之序。乞以大晟 府十二月所定声律。令教坊阅习。仍令秘书省撰词 政和六年。诏乐用玉磬。大晟府编集宴乐新书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六年诏“先帝尝命 儒臣肇造玉磬。藏之乐府。久不施用。其令略加磨砻俾与律合。并造金钟。专用于明堂。”又诏:“大晟雅乐顷 岁已命儒臣著乐书。独宴乐未有纪述。其令大晟”府 编集八十四调并图谱,令刘昺撰,以为《宴乐新书》。十 月,臣僚乞以崇宁、大观、政和所得珍瑞名数,分命儒 臣作为颂诗,协以新律,荐之郊庙,以告成功。诏送礼 制局。 又按《志》:燕乐自周以来用之,唐贞观增隋九 部为十部,以张文收所制歌名《燕乐》,而被之管弦。厥 后至坐伎部琵琶曲盛流于时,匪直汉氏上林乐府 缦乐不应经法而已。宋初置教坊,得江南乐,已,汰其 坐部不用。自后因旧曲创新声,转加流丽。政和间,诏 以《大晟雅乐》施于燕飨、御殿、按试,补征、角二调,播之 教坊,颁之天下。然当时乐府奏言,“乐之诸宫,调多不 正,皆俚俗所传。”及命刘昺辑《燕乐新书》,亦惟以八十 四调为宗,非复雅音,而曲燕昵狎,至有援君臣相说 之乐以借口者。末俗渐靡之弊,愈不容言矣。 按《韩 驹传》,驹为著作郎,校正御前文籍。驹言:“国家祠事岁 一百十有八,用乐者六十有二,旧撰乐章,辞多抵牾。” 于是召三馆士分撰《亲祠》《明堂》《圜坛》《方泽》等乐曲五 十馀章,多驹所作。

    政和七年,典乐乞按习虞、夏、商、周之歌,高丽赐雅乐 及谱。议礼局请舞用干戚,设镈钟、特磬,乐以本月律 为宫,右旋取七均之法,皆从之。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七年二月,典乐裴 宗元言:“乞按习《虞书》赓载之歌、夏五子之歌、商之那、 周之《关睢》《麟趾》《驺虞》《鹊巢》《鹿鸣》、文王《清庙》之诗。”诏可。 中书省言:“高丽赐雅乐,乞习教声律。大晟府撰乐谱 辞。”诏许教习,仍赐乐谱。三月,议礼局言:“先王之制,舞 有小大。文舞之大用羽龠。文舞之小则有羽无龠,谓 之《羽舞》。武舞之大用干、戚,武舞之小则有干无戚,谓 之《干舞》。《武舞》又有《戈舞》焉,而戈不用于大舞。近世武 舞以戈配干,未尝用戚,乞武舞以戚配干,置戈不用, 庶协古制。”又言:“《伶州鸠》曰:‘大钧有镈无钟,鸣其细也; 细钧有钟无镈,昭其大也’。然则钟,大器也;镈,小钟也。 以宫商为钧,则谓之大钧。其声大,故用镈以鸣其细, 而不用钟;以角、征、羽为钧,则谓之小钧,其声细,故用 钟以昭其大,而不用镈。然后细大不逾,声应相保,和 平出焉。”是镈、钟两器,其用不同,故周人各立其官。后 世之镈钟,非特不分大小,又混为一器,复于乐架编 钟、编磬之外,设镈钟十二,配十二辰,皆非是。盖镈钟 犹之特磬,与编钟、编磬“相须为用者也。编钟、编磬,其 阳声六,以应律吕,既应十二辰矣,复为镈钟十二以 配之,则于义重复。乞宫架乐去十二镈钟,止设一大 钟为钟,一小钟为镈,一大磬为特磬,以为众声所依。” 诏可。四月,礼制局言:“尊祖配天者,郊祀也;严父配天 者,明堂也。所以来天神而礼之,其义一也。则明堂宜 同郊祀用礼天神六变之乐,其宫架赤紫,用雷鼓、雷 鼗。又圜丘方泽,各有大乐宫架,自来明堂就用大庆 殿大朝会宫架。今明堂肇建,欲行刱置。”十月,皇帝御 明堂平朔左个,始以《天运政治》颁于天下。是月也,凡 乐之声,以应钟为宫,南吕为商,林钟为角,仲吕为闰 征,姑洗为征,太簇为羽,黄钟为闰宫。既而中书省言: “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若以左旋取之,如十月 以应钟为宫,则南吕为商,林钟为角,仲吕为闰征,姑 洗为征,太簇为羽,黄钟为闰宫。若以右旋七均之法, 如十月以应钟为宫,则当用大吕为商、夹钟为角、仲 吕为闰征、蕤宾为征、夷则为羽、无射为闰宫。《明堂颁 朔》,用左旋取之,非是。欲以本月律为宫,右旋,取七均 之法。”从之,仍改正。诏书行下。自是而后,乐律随月右 旋。仲冬之月,皇帝御明堂,南面以朝百辟,退坐于平 朔,授民时。乐以黄钟为宫、太簇为商、姑洗为角、蕤宾 为闰征、林钟为征、南吕为羽、应钟为闰宫;调以羽,使 气适平。季冬之月,御明堂平朔右个乐以大吕为宫、 夹钟为商、仲吕为角、林钟为闰征、夷则为征、无射为 羽、夹钟为闰宫。客气少阴火,调以羽尚羽而抑征。孟 春之月,御明堂青阳左个,乐以太簇为宫、姑洗为商、 蕤宾为角、夷则为闰征、南吕为征、应钟为羽、大吕为 闰宫。客气少阳相火,与岁连同,火气太过,调宜羽,致 其和。仲春之月,御明堂青阳,乐以夹钟为宫、仲吕为 商,林钟为角,南吕为闰征、无射为征、黄钟为羽,太簇 为闰宫,调以羽。季春之月,御明堂青阳右个,乐以姑 洗为宫、蕤宾为商、夷则为角、无射为闰征、应钟为征、 大吕为羽、夹钟为闰宫。客气阳明,尚征以抑金。孟夏 之月,御明堂左个,乐以仲吕为宫,林钟为商,南吕为 角,应钟为闰征、黄钟为征、太簇为羽,姑洗为闰宫,调 宜尚征。仲夏之月,御明堂,乐以蕤宾为宫、夷则为商、 无射为角、黄钟为闰征、大吕为征、夹钟为羽、仲吕为 闰宫,客气寒水,调宜尚宫以抑之。季夏之月,御明堂 右个,乐以林钟为宫、南吕为商、应钟为角、大吕为闰 征、太簇为征、姑洗为羽、蕤宾为闰“宫,调宜尚宫以致 其和。孟秋之月,御明堂总章左个,乐以夷则”为宫、无

    射为商、黄钟为角、太簇为闰征、夹钟为征、仲吕为羽
    考证
    林钟为闰宫,调宜尚商。“仲秋之月,御明堂总章,乐以

    南吕”为宫、应钟为商、大吕为角、夹钟为闰征、姑洗为 征、蕤宾为羽、夷则为闰宫,调宜尚商。“季秋之月,御明 堂总章右个,乐以无”射为宫、黄钟为商、太簇为角、姑 洗为闰征,仲吕为征,林钟为羽,南吕为闰宫。调宜尚 羽,以致其平。闰月御明堂,阖左扉,乐以其月之律。十 一月,知永兴军席旦言:“太学辟廱,士人作乐,皆服士 服,而外路诸生尚衣襕幞。望下有司考议,为图式以 颁外郡。” 又按《志》,政和七年三月,议礼局言:“古者铙 歌鼓吹曲各异其名,以纪功烈,所设鼓吹,惟备警 卫而已,未有铙歌之曲,非所以彰休德,扬伟绩也。乞 诏儒臣讨论撰述,因事命名,审协声律,播之鼓吹,俾 工师习之。凡王师大献,则令鼓吹具奏,以耸群听。”从 之。十二月,诏:六州改名崇明祀,十二时改名《称吉礼》, 导引改名《熙事备成》,《六引》内者,设而不作。

    按《玉海》:政和七年八月十二日,御制宗祀明堂及亲 祠五室奠币酌献乐曲九章,其饮福等三章,令学士 院撰。 又八月二十六日,太常言,“奠玉币,《右文化俗 之舞》改作《宁亲昭事之舞》,《进熟威功睿德之舞》改作 《日靖四方之舞》。”

    政和八年,以蔡攸言,废中声,止用“正声。”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八年八月,宣和殿 大学士蔡攸言:“九月二日。皇帝躬祀明堂。合用大乐。 按乐书,正声得正气则用之,中声得中气则用之。自 八月二十八日已得秋分中气,大飨之日当用中声 乐。”今看详古之神瞽。考中声以定律。中声谓黄钟也。 黄钟即中声,非别有一中气之中声也。考阅前古。初 无中、正两乐。若以一黄钟为正声,又以一黄钟为中 声,则黄钟君声,不当有二。况帝指起律,均法一定,大 吕居黄钟之次,阴吕也,臣声也。今减黄钟三分,则人 大吕律矣。易其名为黄钟中声,不唯纷更帝律,又以 阴吕臣声僭窃黄钟之名。若依《乐书》,“正声得正气则 用之,中声得中气则用之。”是冬至祀天、“夏至祭地,常 不用正声而用中声也。以黄钟为正声,《易》大吕为中 声之黄钟,是帝律所起,黄钟常不用,而大吕常用也。 抑阳扶阴,退律进吕,为害斯大,无甚于此。今来宗祀 明堂,缘八月中气未过,而用中声乐,南吕为宫,则本 律正声皆不得预。欲乞废中声之乐,一遵帝律,止用 正声,协和天人,刊正讹”谬,著于《乐书》。诏可。攸又乞取 已颁中声乐在天下者

    宣和元年以蔡攸言制太少二音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宣和元年四月,蔡 攸上书奉诏制造太、少二音登歌宫架,用于明堂,渐 见就绪,乞报大晟府者凡八条:一太、正、少钟三等,旧 制编钟、编磬各一十六枚,应钟之外增黄钟、大吕、太 簇、夹钟四清声。今既分太、少,则四清声不当兼用,止 以十二律正声各为一架。其二太、正、少琴三等,旧制 一、三、五、七、九弦凡五等,今来讨论,并依律书所载,止 用五弦,弦大者为宫,而居中央,君也。商张右傍,其馀 大小相次,不失其序,以为太、正、少之制,而十二律举 无遗音。其一、三、五、七、九弦太少,乐内更不制造。其三, 太、正、少、龠三等。谨按《周官》龠章之职,和以迎寒暑。”王 安石曰:“龠,三孔,律吕于是乎生。而其器”不行于世久 矣。近得古龠,尝以颁行。今如《尔雅》所载,制造太、正、少 三等,用为乐本,设于众管之前。其四,太正、少篴、埙、篪、 箫各三等。旧制,箫一十六管,如钟磬之制,有四清声。 今既分太、少,其四清声亦不合兼用,止用十二管。其 五,大晟匏有三色:一曰七星,二曰九星,三曰闰馀。莫 见古制,匏备八音,不可阙数。今已各分太、正、少三等, 而闰馀尤无经见。惟《大晟乐书》称“匏造十三簧者,以 象闰馀。十者,土之成数,三者,木之生数,木得土而能 生也。故独用黄钟一清声。”黄钟清声,无应闰之理。今 去闰馀一匏,上用两色,仍改避七星、九星之名,止曰 七管、九管。其六旧制有巢笙、竽笙、和笙。巢笙自黄钟 而下十九管,非古制度。其竽笙、和笙,并以正律林钟 为宫。三笙合奏,曲用两调;和笙奏黄钟曲,则巢笙奏 林钟曲以应之。宫、征相杂,器本宴乐。今依钟磬法,裁 十二管,以应十二律,为太、正、少三等。其旧笙更不用。 其七,柷敔、晋鼓、镈钟、特磬,虽无太、少,系作止和乐,合 行备设。其八,登歌宫架有搏拊二器,按《虞书》“‘戛击鸣 球,搏拊琴瑟’。王安石解曰:‘或戛或击,或搏或拊,与《虞 书》所载乖戾。今欲乞罢而不用’。”诏悉从之。攸之弟绦 曰:“初,汉津献说,请帝三指之三寸三合而为九,为黄 钟之律。又以中指之径围为容盛,度量权衡皆自是 而出。”又谓:“有太声,有少声。太者清声,阳也,天道也;少 者浊声,阴也,地道也;中声,其间,人道也。合三才之道, 备阴阳之奇偶,然后四序可得而调,万物可得而理。” 当时以为迂怪。刘昺之兄炜以晓乐律进,未几而卒。 昺始主乐事,乃建白谓太、少不合儒书。以太史公书 “黄钟八寸七分,琯为中声,奏之于初气;班固书‘黄钟 九寸,琯为正声,奏之于中气’。”因请帝指。时止用中指又不得径围为容大故后凡制器,不能成剂量,工人 但随律调之,大率有非汉津之本说者。及政和末,明 堂成,议欲为布政调燮事,乃召武臣前知宪州任宗 尧,换朝奉大夫,为大晟府典乐。宗尧至,则言太少之 说,本出于古人,虽王朴犹知之,而刘昺不用,乃自刱 黄钟为两律。黄钟,君也,不宜有两。蔡攸方提举大晟 府,不喜他人预乐。有士人田为者,善琵琶,无行,攸乃 奏为大晟府典乐,遂不用中声八寸七分琯,而但用 九寸琯。又为一律长尺有八寸,曰“太声”;一律长四寸 有半,曰“少声”,是为“三黄钟律”矣。律与容盛又不翅数 倍。黄钟既四寸有半,则圜钟几不及二寸。诸品大小 皆随律,盖但以器大者为太,小者“为少。乐始成,试之 于政事堂,执政心知其非,然不敢言,因用之于明堂 布政,望鹤愈不至。”绦又曰:“宴乐本杂用唐声调乐器, 多裔部,亦唐律征、角二调,其均自隋、唐间已亡。政和 初,命大晟府改用《大晟》律,其声下唐乐已两律。然刘 昺止用所谓中声八寸七分琯为之,又作匏笙、埙、篪, 皆入裔部,至于征”招、《角招》,终不得其本均,大率皆假 之以见征音。然曲谱颇和美,故一时盛行于天下,然 教坊乐工嫉之如仇。其后蔡攸复与教坊用事乐工 附会,又上唐谱征、角二声,遂再命教坊制曲。谱既成, 亦不克行而止。然政和《征招》《角招》遂传于世矣。 按《玉海》,“宣和元年三月十九日,乐工张从宝上古龠 一管,自”陈“世习其艺,按之以声,悉协音律,太少正声, 律吕咸备,乞颁行。”从之。

    按《文献通考》:刘昺主乐事,建白太少,不合儒书,请罢 太少议,而以太史公书黄钟八寸七分琯中声奏之。 因请帝指时用中指,不用径围,为容盛之法。遂为正 声之律十二,中声之律十二,清声之律四,凡二十有 八。玉尺二,金尺一。长于王朴尺二寸一分,和岘尺一 寸八分弱,阮逸等尺一寸七分,短于邓保信尺三分 弱太府布帛尺四寸。量大于汉、魏而小于隋。权衡之 制,黄钟所容为十二铢,得太府四钱二分。又曰:“十二 律统一岁,一律统一月。一月之律,六宫、六商、六角、六 征、六羽,太少各居其三,总十二律,宫、商、角、征、羽、角七 十有二,凡三百有六十。”古者天地四方,咸有灾变,则 参酌岁气运谱以调之。故木运临卯,“火运临午,土运 临四季,金运临酉,水运临子,此谓岁会,气之平也。非 其位则邪,当其位则正,未至而至为太过,至而不至 为不及。故圣人持五运之政,犹权衡也,高者抑之,下 者举之,有馀损之,不足补之。以调鼎则有法,以调乐 则有术,事微则祭本方之鼎,而运本均之谱;事逆则 祭克制之鼎,而运克”制之谱。政和末,蔡京引任宗尧 为大晟府典乐,宗尧复申汉津太、少之议。时京子攸 提举大晟府,又奏田为为典乐。宗尧愤之,令乐工断 黄钟琯二,一倍之,一半之。绐为曰:“此太少律也。”为信 之,以白攸,攸因执以为是,遂不用刘昺中声八寸七 分琯,而止用九寸琯。

    宣和二年,罢“大晟府制造所并协律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二年八月,“罢大晟 府制造所并协律官。”

    宣和四年,丰城县民得古钟以闻。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四年十月,洪州奏, 丰城县民锄地得古钟,大小九具,状制奇异,各有篆 文。验之《考工记》,其制正与古合。令乐工击之,其声中 律之无射。绘图以闻。”

    宣和七年,大晟府教坊人皆罢之。

    按《宋史徽宗本纪》:七年十二月己未,罢大晟府。 按 《乐志》:“七年十二月,金人败盟,分兵两道入,诏革弊事, 废诸局。于是大晟府及教乐所、教坊额外人并罢。”靖 康二年,金人取汴,凡大乐轩架、乐舞图、舜文二琴、教 坊乐器、《乐书乐章》《明堂布政》、闰月体式、景阳钟并虡 九鼎皆亡矣。

    高宗建炎元年禁州县用乐

    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元年六月庚辰,以二帝未还, 禁州县用乐。 按《乐志》:高宗南渡,经营多难,其于稽 古饰治之事,时靡遑暇。建炎元年,首诏有司曰:“朕承 祖宗遗泽,获托臣民之上,扶颠持危,夙夜痛悼。况于 闻乐以自为乐,实增感于朕心。”

    建炎二年,郊祀,大乐未备,取中军金鼓用之。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年十一月壬寅冬至,祀昊天上 帝于圜丘,以太祖配。 按《乐志》:“二年复下诏曰:‘朕方 日极忧念,屏远声乐,不令过耳。承平典故,虽实废名 存,亦所不忍’。”悉从减罢。是岁始据光武旧礼,以建武 二载刱立郊祀,乃十一月壬寅,祀天配祖。敕东京起 奉大乐登歌法物等赴行在所,就维扬、江都筑坛行 事,凡卤簿乐舞之类,率多未备,严更警场,至就取中 军金鼓,权一时之用。

    绍兴元年飨明堂始用乐工四十七人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绍兴元年始飨明 堂。时初驻会稽。而渡江旧乐。复皆毁散。太常卿苏迟等言。“国朝大礼。作乐。依仪合于坛殿上设登歌坛。殿 下说宫架。今亲祠登歌乐器尚阙。宣和添用龠色。未 及颁降州郡。无从可以刱制。宜权用望祭礼例。止设 登歌。用乐工四十有七人。”乃访旧工以备其数。 又 按志。绍兴中,钧容直旧管四百人,杨存中请复收补, 权以旧管之半为额。寻闻其召募骚扰,降诏止之。及 其以应奉有劳,进呈推赏,又申谕止于支赐一次,庶 杜其日后希望。

    按《文献通考》:绍兴元年,太常言:“明堂大礼当用乐章, 已循次用歌管,按谱协律,请下学士院制撰。”于是翰 林学士汪藻以所撰乐章奏御,付于太常。 又,绍兴 飨明堂旧乐,皆毁于维扬,乃相度裁减,权用遇雨望 祭礼例,止设登歌、通作宫架之乐,其部色合用乐工 止四十七人,乃招收承平旧工以补之。

    绍兴四年,更定明堂之乐。

    按《宋史高宗本纪》,四年夏四月,诏明堂用皇祐典礼, 兼祀天皇大帝、神州地祇以下诸神。 按《乐志》,四年 再飨国子丞王普言:“按《虞书舜典》,命夔曰:‘诗言志,歌 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盖古者既作诗,从而歌之,然后 以声律协和而成曲。自历代至于本朝雅乐皆先制 乐章,而后成谱。崇宁以后,乃先制谱,后命词。于是词 律“不相谐协,且与俗乐无异,乞复用古制。又按《周礼》, 奏黄钟,歌大吕,以祀天神。黄钟,堂下之乐;大吕,堂上 之乐也。郊祀之礼,皇帝版位在午阶下,故还位之乐 当奏黄钟;明堂版位在阼阶上,则还位当歌《大吕》。今 明堂礼不下堂,而袭郊祀还位例,并奏黄钟之乐,于 义未当。”寻皆如普议。先是,帝尝以时难备物,礼有从 宜,敕戒有司参酌损益,务崇简俭,仍权依元年例。今 登歌通作宫架,其押乐举麾官及乐工器服等,蠲省 甚多。既而国步渐安,始以保境息民为务,而礼乐之 事濅以兴矣。 按《礼志》,四年,太常寺看详国子监丞 王普言,“明堂有未合礼者十一事,其十十一皆论乐。” 并从之。

    绍兴十年,太常礼部请冬至、元正朝会用乐。诏俟来 年举行。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十年,太常卿苏槜 言:“将来明堂行礼。除登歌大乐已备,见阙宫架乐舞。 诸路州军先有颁降登歌大乐。乞行搜访应用。”丞周 执羔言:“大乐兼用文武二舞。今殿前司将下任道。系 前大晟府二舞色长,深知舞仪。宜令赴寺教习。”卿陈 桷言,“前期五使例合按阅。”仍诏应侍祠执事朝臣并 作乐教习。礼仪博士周林复言:“神位席地陈设,至尊 亲行酌献,堂上下皆地坐作乐,而钟磬工乃设木小 榻,当教习日使立以考击,庶革循习简陋之弊。”初,上 居谅暗,臣僚有请罢明堂行礼奏乐受胙等事,上谕 礼官详定。太常寺检照景德、熙丰亲郊典故,除郊庙、 景灵宫并合用乐,其卤簿鼓吹及楼前“宫架、诸军音 乐,皆备而不作,每处警场,止鸣金钲鼓角而已,即无 去奏乐受胙之文。大飨为民祈福,为上帝宗庙而作 乐,礼不敢以卑废尊。《书》‘敛五福,锡庶民’,况熙宁礼尤 可考。其赦文有曰:‘六乐备舞,祥祉来臻’是也。”于是诏 遵行之。其后礼部侍郎施坰奏:“《礼经》蕃乐出于荒政, 盖一时以示贬抑。昨内外暂止用乐,今徽考大事既 毕,慈宁又已就养,其时节上寿,理宜举乐,一如旧制。” 礼部寻言:“太母还宫,国家大庆,四方来贺。自今冬至 元正举行朝贺之礼,依国朝故事,合设大仗及用乐 舞等,庶几明天子之尊,旧典不至废坠。”有诏俟来年 举行。 按《周执羔传》,执羔迁太常丞,会始议建明堂 大乐,久废不修,诏奉常习肄之,访辑旧闻,庀阅工器, 制作始备。

    绍兴十二年。诏中外用乐。群臣并上朝会之制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二年冬十月乙丑。始听中外用 乐 按《礼志》。十二年十月。臣僚言。“自今元正冬至举 行朝贺之礼。故事设黄麾大仗车辂法物乐舞等。百 寮服朝服再拜上寿。宣王公升殿间饮三周。”诏自来 年举行。

    绍兴十三年。诏临安等圜坛行郊祀,太常备乐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三年正月己亥,亲飨太庙。“二月 甲子,制郊庙社稷祭器。乙丑,更永固陵曰永祐。三月 己亥,造卤簿仪仗。乙巳,建社稷坛。丙午,筑圜丘。十一 月庚申,日南至。合祀天地于圜丘。” 按《乐志》:“十有三 年郊祀,诏以祐陵深弓剑之藏,长乐遂晨昏之养,昭 答神天。”就临安行在所修建圜坛。于是有司言:“大礼 排设备乐,宫架乐办一料外,登歌乐依在京夏祭例, 合用两料。其乐器:登歌则用编钟、磬各一架,柷敔二, 搏拊、鼓二,琴五色自一、三、五、七至九弦各二,瑟四,篴 四,埙、篪、箫并二,巢笙、和笙各四,并七星、九曜;闰馀匏、 笙各一,麾幡一。宫架则用编钟、编磬各十二架,柷敔 二,琴五色各十,瑟二十六,巢笙及箫并一十四,《七星》 《九曜》、闰馀匏笙各一,竽笙十,埙一十二,篪一十八,篴 二十,晋鼓一,建鼓四,麾幡一。”乃从太常下之两浙、江南、福建州郡,又下之广东西、荆湖南北,括取旧管大 乐,上于行都,有阙则下军器所制造,增修雅饰,而乐 器濅备矣。其乐工,诏依太常“寺所请,选择行止畏谨 之人,合登歌宫架凡用四百四十人,同日分诣太社、 太稷、九宫贵神,每祭各用乐正二人,执色乐工、掌事、 掌器三十六人,三祭共一百一十四人,文舞、武舞计 用一百二十八人,就以文舞番充。其二舞引头二十 四人,皆召募补之。乐工、舞师照在京例,分三等廪给。 其乐正、掌事”、掌器。“自六月一日教习,引舞色长文武 舞头、舞师及诸乐工等,自八月一日教习”,于是乐工 渐集。

    按《玉海》:“绍兴十三年五月,太常言,郊祀仗内鼓吹八 百八十四人,今乐工全缺,乞下三司差拨。”从之。鼓吹 用钲鼓、铙、角、觱篥、管、笛等,昼在仗内导驾,夜在警场 奏严。

    按:《文献通考》:“绍兴十三年,太常寺言:将来郊祀大礼, 排设大驾卤簿仪仗并六引,共用鼓吹八百八十四 人,内鼓吹令、丞二人,昨在京本寺自有令、丞,如阙,以 次充摄,目今并阙人。又府史、典史各四人,旧系本寺 人吏充摄,缘人吏将来并充赞者等,已上并乞差殿 司指挥使以上充。又指挥使二人,旧系殿司差拨。又 帅兵官四十六人,旧系殿前、马、步二司差受宣人充, 今乞并令逐司依旧。歌色四十八人,金钲十七人,㧏 鼓十七人,大鼓一百一十人,小鼓六十人,长鸣六十 人,中鸣六十人,铙鼓十七人,《拱宸》管三十六人,《羽葆 鼓》十二人,觱篥二十九人”,桃皮觱篥二十四人,笳八 十七人,大横吹七十人,小横吹六十“人,箫八十七人, 笛二十九人,节鼓一名。已上旧系差本寺鼓吹局乐 工一百馀人,不足,并于逐司贴差杂攒乐人充。今鼓 吹局乐工即目并阙,其前项合用人数,并乞令逐司 依名色人数,下诸军选择稍谙乐艺之人。”从之。 又 按《通考》,绍兴十三年郊祀,始命学士院制宗庙献飨 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 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 元御制仁宗庙乐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 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并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 有四。

    绍兴十四年,上徽宗号,制《显安》之乐。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十四年,太常寺言, 将来大礼,见阙玉磬十六枚。其所定声律,系于玉,分 厚薄,取声高下。正声凡十有二:黄钟厚八分,进而为 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 应钟,每律增一分,至应锺一寸九分而止。清声夹钟 厚二寸三分,退而为太簇、大吕、黄钟共四。清声各减 一”分,至黄钟二寸而止。乃下之四川茶马司,宽数增 分市易以供用。太常博士张晟又言:“‘大乐所用武舞 之饰以干配刀。《周礼司兵》,‘祭祀授舞者兵’。先儒谓授 以朱干玉戚’。《郊特牲》:‘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乃从所 请,仿《三礼图》令造玉戚以配舞。于是岁始上徽宗徽 号,特制《显安》之乐。至于奉皇太后册宝于慈宁宫,乐 用《圣安》;皇后受册宝于穆清殿,乐用《坤安》:亦皆先后 参次而举。《显安》以无射、夹钟为宫,周大司乐飨先王, 奏无射而歌夹钟。夹钟之六五,上生无射之上九。夹 钟,卯之气,二月建焉,而辰在降娄。无射,戌之气,九月 建焉,而辰在大火。无射,阳律之终,夹钟实为之合。盖 取其相亲合,而萃祖考“之精神于假庙也。《圣安》纯用 大吕,《坤安》纯用中吕。大吕,阴律之首,崇母仪也。中吕, 阴律之次,明妇顺也。” 又按《志》:高宗建炎初,省教坊, 绍兴十四年复置,凡乐工四百六十人,以内侍充钤 辖。绍兴末复省。 按《礼志》:十四年九月,有司言,“明年 正旦朝会,合设黄麾大仗五千二十七人,欲权减三 分之一,合设八宝于御坐之东西,及登歌、宫架、乐舞、 《诸州诸蕃贡物》、行在致仕官、诸路贡士举首,并令立 班。”诏从之。

    绍兴十五年正旦,始陈乐舞,制景钟,作《四瑞乐章》,御 制郊庙及《赞宣圣乐章》。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五年春正月丁未朔,御大庆殿, 初行大朝会礼。辛酉,初置籍田。” 按《乐志》:“十五年正 旦朝会,始陈乐舞,公卿奉觞献寿。”据元丰朝会,乐第 一爵,登歌奏《和安》之曲,堂上之乐,随歌而发;第二爵, 笙入,乃奏瑞曲,惟吹笙而馀乐不作;第三爵,奏瑞曲, 堂上歌,堂下笙,一歌一吹相间;第四爵,合乐,仍奏瑞 曲,“而上下之乐交作。今悉仿旧典,首奏《和安》,次奏《嘉 木成文》《沧海澄清》《瑞粟呈祥》三曲。其乐专以太簇为 吕。太簇之律,生气凑达万物,于三统为人正,于四时 为孟春,故元会用之。”时给事中段拂等讨论景钟制 度,按《大晟乐书》:“黄钟者,乐所自出。而景钟又黄钟之 本,故为乐之祖,惟天子郊祀上帝则用之,自斋宫诣 坛则击之,以召至阳之气。既至声阕,众乐乃作。祀事 既毕,升辇又击之。盖天者群物之祖,今以乐之祖感 之,则天之百神可得而礼。”音韵清越,拱以九龙,立于宫架之中,以为君围。环以四清声钟磬、《镈钟》、特磬,以 为臣围;编钟、编磬,以为民围。内设宝钟球玉,外为龙 虡凤琴。景钟之高九尺,其数九九,实高八尺一寸,垂 则为钟,仰则为鼎,鼎之大,中于九斛,退藏实八斛有 一焉。内出《皇祐大乐中黍尺》,参以太常旧藏黄钟律 编钟,高适九寸,正相吻合,遂遵用黍尺制造。钟成,命 左仆射秦桧为之铭。其文曰:“皇宋绍兴十六年,中兴, 天子以好生大德,既定寰宇,乃作乐,以畅天地之化, 以和神人。维兹景钟,首出众乐,天子专用禋祀,谨拜 手稽首而献铭。”其铭曰:“德纯懿兮舜、文继,跻寿域兮 孰内外?荐上帝兮伟兹器;声气应兮同久视,贻子孙 兮弥万世。”旋又命礼局造铸钟四十有八、编磬一百 八十七,特磬四十八,及添制编钟等。命军器所造建 鼓八、雷鼓二、晋鼓一、雷鼗二,柷敔各四。寻制金钟、玉 磬二架。初,元丰本虞庭鸣球,及晋贺循“采玉造磬之 义,命荣咨道肇造玉磬。元祐亲祠,曾一用之,久藏乐 府。至政和,加以磨砻,俾协音律,并造金钟,专用于明 堂。盖堂上之乐,歌钟居左,歌磬居右。金玉禀气于干, 纯精至贵,故钟必以金,磬必以玉,始备金声玉振之 全,此中兴所以继作也。”于是帝谕辅臣,以钟磬音律, 其馀皆和,惟黄钟、大吕犹未应律,宜熟加考究。诏礼 官以铸造镈钟更须详审,令声和而律应,乃可奉祀, 命太常前期按阅,仍用皇祐进呈《雅乐》礼例。皇帝御 射殿,召宰执、侍从、台谏、寺监、馆阁及武臣刺史以上 阅视新造景钟及礼器,皇帝即御坐撞景钟,用正旦 朝会三曲奏宫架之乐,其制造官推恩有差。添置景 钟乐正一,镈钟乐工十有二,特磬乐工亦如之。次降 下古制铜𬭚一,增造其二;古铜铙一,增造其六;改造 登歌夷则律玉磬降到长篴二十有四。并付太常寺 掌之,专俟大礼施用。既而刑部郎官许兴古奏:“比岁 休祥协应,灵芝产于庙楹,瑞麦秀于留都。昔乾德六 年,尝诏和岘作瑞木驯象及玉乌、皓雀四瑞乐章,以 备登歌,愿依典故制为乐章,登诸郊庙。”诏从其请,命 学士沈虚中作歌曲,以荐于太庙、圜丘、明堂。寻又内 出御制郊祀大礼、天地、宗庙乐章,及诏宰执、学士院、 两省官删修《郊祀大礼》乐章,付太常肄习。天子亲祀 南郊,圜钟为宫,三奏,乐凡六成,歌《景安》,用《文德》《武功》 之舞。飨明堂,夹钟为宫,三奏,乐凡九成,歌《诚安》,用佑 文化俗、威功《睿德》之舞。前二日朝献景灵宫,圜钟为 宫,三奏,凡六成,所奏乐与南郊同。歌《兴安》,用发祥流 庆、降真观德之舞。前一日朝飨太庙,黄钟为宫,三奏, 乐凡九成,歌《兴安》,所用文武二舞,与南郊同。僖祖庙 用《基命》之乐,舞翼祖庙用《大顺》之乐舞,宣祖庙用《天 元》之乐舞,太祖庙用《皇武》之乐舞,太宗庙用《大定》之 乐舞,真宗、仁宗庙乐舞曰《熙文》,曰《美成》,英宗、神宗庙 乐舞曰《治隆》,曰《大明》,哲宗、徽宗、钦宗庙乐舞曰《重光》, 曰《承元》,曰《端庆》,皆以无射宫奏之。每岁祀昊天上帝 者凡四: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季秋享明堂、冬至 祀圜丘是也。圜钟为宫,乐奏六成,与南郊同,乃用《景 安》之歌,“《帝临嘉至》《神娭锡羡》”之舞。祀地祇者,夏至祀 皇地祇,乐奏八成,乃用《宁安》之歌,《储灵锡庆》《严恭将 事》之舞。立冬后祀神州地祇,乐奏八成,歌《宁成》,与祀 皇地祇同名而异曲,《广生》《储祐》《厚载》《凝福》之舞。孟春 上辛祀感生帝,其歌《大安》,其乐舞则与岁祀昊天同。 三年一祫,及时飨太庙九成之乐,《兴安》之歌,与大礼 前事朝飨同,而用“《孝熙昭德》《礼洽储祥》”之舞。太社太 稷用《宁安》八成之乐,与岁祀地祇同。至于亲制赞宣 圣及七十二弟子,以广崇儒《右文》之声,亲视学行酌 献,定释奠为大祀,用《凝安》九成之乐。郡邑行事,则乐 止三成。他如亲飨先农、亲祀高禖,则敞坛壝,奏乐舞, 按习于同文馆、法惠寺;亲耕籍田,则据宣和旧制,陈 设大道,而引呈耒耜、护卫、耕根车、仪仗、鼓吹,至以二 千人为率。先农乐用《静安》,高禖乐用《景安》,皇帝亲行 三推礼,乐用《乾安》。其补苴轶典,蒐讲弥文者至矣。先 朝凡雅乐皆以“安”名,中兴一遵用之。南郊乐其宫圜 钟,《〈明堂〉乐》,其宫夹钟。圜钟即夹钟也。夹钟生于房、心 之气,实为天帝之堂,故为天宫。祭地祇,其宫函钟,即 林钟也。林钟生于未之气,未为坤位,而天社地神实 在东井鬼舆之外,故为地宫。飨宗庙,其宫用黄钟;黄 钟生于虚、危之气,虚危为宗庙,故为人宫。此三者,各 用其声类求之。然天宫取律之相次,圜钟为“阴声第 五,阴将极而阳生,故取黄钟为角。黄钟,阳声之首也, 太簇,阳声之第二,故太簇为征;姑洗,阳声之第三,故 姑洗为羽。天道有自然之秩序,乃取其相次者以为 声。地宫取律之相生,函钟上生太簇,故太簇为角;太 簇下生南吕,南吕上生姑洗,故南吕为征,姑洗为羽。 地道资生而不穷,乃取其相”生者以为声。人宫取律 之相合,“黄钟子,大吕丑,故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子合 丑也。太簇寅,应钟亥,故太簇为征,应钟为羽,寅合亥 也。”人道以合而相亲,乃取其合者以为声。周之“降天 神,出地示,礼人鬼”,乐之纲要,实在于此。独商声置而不用,盖商声刚而主杀,实鬼神之所畏也。乐奏六成 者,即仿周之“六变”、八成、九成亦如之,文武二舞皆用 八佾。国初,始改《崇德》之舞曰《文德》,改《象成》之舞曰《武 功》。其“发祥流庆”、“降真观德”,则祥符所制,以荐献圣祖; 其“佑文化俗”、“威功睿德”,则皇祐所制,以奉明禋。其祀 帝,有司行事。以帝临嘉至,神娭锡羡,与夫献太庙以 “孝熙昭德”、“礼洽储祥”,则制于元丰;其“广生储佑”、“厚载 凝福”以祀方泽,则制于宣和。至绍兴,祀皇地祇,易以 “储灵锡庆”、“严恭将事”,而用宣和所制舞,以分祀神州 地祇,转相缉熙,乐舞濅备。至中兴而赓续裁定,实集 其成。中祀而下,多有乐而无舞。则在《礼》凡小祭祀不 兴舞之义也。

    绍兴十六年五月,作景钟。十月,奏新乐。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六年五月丙戌,作景钟。冬十月 戊戌,观新作礼器于射殿,撞景钟,奏新乐。”

    按《玉海》。绍兴十六年十月戊午。上曰:“近得玉二块。方 成玉磬。朕亲临视之。已协音律。更欲按试之。”

    绍兴二十七年,赐经筵宴,用《化成殿》等乐。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二十七年十 月乙巳。经筵。读《三朝宝训》终篇。赐宴皇城司。用化成 殿等乐。

    绍兴二十八年亲制郊庙乐章。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八年七月“庚辰,亲制郊庙乐 章。”

    按《会要》,朝献景灵宫,御制及宰执两省官撰,二十五 曲,朝享太庙四十一曲,圜丘三十六曲。

    按《玉海》,绍兴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庚辰,内出御 制《郊祀天地宗庙乐章》,并御札付宰执于都堂宣示 禁从及馆阁之臣。前一日,上谓辅臣曰:“臣僚请朕制 《天地郊庙乐章》十三首,今付出,卿等可改定付有司。” 宰臣该等曰:“圣作高妙,前代帝王所不及。”先是七月 二十日,诏群臣修润《郊祀乐章》七十九首,下太常肄 习

    按《文献通考》:“绍兴末,升侑徽宗,以成严父之礼。太常 复请重加删润,务令词意相叶。内出奠币、酌献等篇。 绍兴三十一年,罢教坊及女乐二百馀人。”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十一年六月“癸丑,罢教坊。乙丑, 放女乐二百馀人。” 按《乐志》:三十一年有诏,教坊日 下蠲罢,各令自便。盖建炎以来,畏天敬祖,虔恭祀事, 虽礼乐焕然一新,然其始终常以天下为忧,而未尝 以位为乐,有足称者。 又按志:绍兴三十年,复诏钧 容班可蠲省,令殿司比拟一等班直收顿,内老弱癃 疾者放停。教坊所尝援祖宗旧典,点选入教,虽暂从 其请,绍兴三十一年有诏,教坊即日蠲罢,各令自便。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安穆皇后祔庙,礼部议停 乐不作。

    按《宋史孝宗本纪》,绍兴三十二年五月己卯,即位。九 月庚戌,谥皇后郭氏曰恭怀。冬十月戊寅,改谥皇后 郭氏曰安穆。 按《乐志》:孝宗初践大位,立班设仗于 紫宸殿,备陈雅乐。礼官寻请车驾亲行,朝飨用登歌 金玉大乐及彩缯宫架乐舞,仗内鼓吹,以钦宗丧,制 不用迨。安穆皇后祔庙,礼部侍郎黄中首言:“国朝故 事,神主升祔,系用鼓吹导引,前至太庙,乃用乐舞行 事。宗庙荐享,虽可用乐,鼓吹施于道路,情所未安,请 备而不作。”续下给、舍详议,谓:“荐享宗庙,为祖宗也,故 以大包小,则别庙不嬚于用乐。今祔庙之礼,为安穆 而行,岂可与荐享同日语?将来祔礼,谒祖宗诸室,当 用乐舞。至别庙奉安,宜停而不用。盖用乐于前殿,是 不以钦宗而废祖宗之礼;停乐于别庙,是安穆为钦 宗丧礼而屈也。如此,则于礼顺,于义允。”遂俞其请。既 而右正言周操上言:“祖宗前殿,尊无二上,其于用乐, 无复有嫌。然用之享庙行礼之日则可,而用于今日 之祔则不可。盖《祔礼》为安穆而设,则其所用乐,是为 安穆而用。虽曰停于别庙,而为祔后用乐之名犹在 也。孰若前后殿乐俱不作为,无可议哉!”诏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