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戎政典 第七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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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七十二卷目录

     校阅部汇考六

      明二世宗嘉靖二十七则 穆宗隆庆五则 神宗万历八则

    戎政典第七十二卷

    校阅部汇考六

    明二

    世宗嘉靖元年考验团营官军

    按“《明会典》,凡考阅。嘉靖元年奏准,三年一次,会官考 验团营官军弓马武艺,察其平昔贤否,分别等第,奏 请去留。”

    嘉靖四年、责成军官、督率操军上班、及严营官役占 之例

    按《明会典》凡轮操,嘉靖四年议准宫军上班,有兵备 去处,责成兵备,无兵备去处,责成该道分巡亲临督 并起程。其月粮征完,布政司佐贰官一员带赴总会 便道,都司佐贰官一员带军册,候官军到彼唱名给 散 凡考阅。嘉靖四年令点营科道并验军委官备 查团营官军,每营务足一万之数。今后凡有兴作,不 许擅便奏讨。坐营号头把总等官,仍要加意抚恤。有 私自影射,及额外役占,俱退出原伍差操。违犯者,科 道官指实参奏,从重究治

    嘉靖六年、特设御史提督团营。又定大小操所用营 阵武艺,及拨官操练新选官军。

    按“明《会典》凡督理戎政官,嘉靖六年题准,特设都御 史一员,专一提督团营军务,领敕行事。” 又按“《会典》 凡操练,嘉靖六年奏准,该操之时,提督官照常大操 三日,坐营官小操二日。凡下营布阵,不必拘泥古法, 止照常用三叠阵及四门方营。”其武艺勿止以弓箭 为长技。每营选箭手、刀手、枪手、牌手、铳手各一二人 为教师,使转相教习,长短相卫。其号令,坐营官督各 管事官与众军士逐一讲解,使各通晓,毋徒随众呼 喊,虚应。故事: 凡听征人马,嘉靖六年,令以参将二 员统领新选官军三千员名,在东官厅操练,总兵官 一员调度。

    嘉靖十年定、“操军脱班者除粮。”

    按《明会典》:“凡轮操。嘉靖十年议准、今后脱班不到官 军,俱自起程之日为始、扣除俸粮还官、不许朦胧冒 支”

    嘉靖十三年定“督教官赏罚。”

    按《明会典》“凡操练,嘉靖十三年奏准号头千把总等 官,督教一年之上,戎政大臣会同兵部堂上官试验, 教成八分者会荐陞赏,六分以下者奏请罚治。” 嘉靖十四年,设立南京演武场。

    按《文献通考》,“嘉靖十四年设池河演武场,在定远县 东二十里。时虽迁都于北,而在南兵卫不废,且练习 以时,皆辖于兵部及操江都御史。”盖以重根本而饬 江防云。

    嘉靖十五年,都御史王廷相疏陈团营之弊。诏改大 兴隆寺为“讲武堂。”

    按《续文献通考》:世宗嘉靖十五年,都御史兼提督团 营王廷相上疏云:“即今团营内外官军虽有十二万 之数,而京卫拨去捕盗已五千六百员名,外卫拨去 各处做工及拽木等项,常不下二万有零。虽云暂时 借用,而营伍经年空缺,其见操者,中闲老弱疲羸不 能执弓习艺者甚众,校阅之际,已不堪观,脱有紧急” 边情调遣,又安望其投石超距,奋勇以御敌哉?又团 营军士,派之杂差,拨之做工,留之拽木,终岁不得入 操。困苦以劳其身,而敌忾之气缩;畚锸以夺其习,而 弓马之艺疏。虽有团营听征之名,实与田亩常耕之 夫无异。又军士替役之难,缘吏胥需索重贿,贫军不 能办此,是以终年累月,老弱在营,苟“且应役,而精壮 子弟不得收练。又三大营挑选精壮以听征。有等富 贵奸猾之徒,惧营操出征之苦,贿该管人员,伪为不 堪之数,拣存本营。其贫者不能营干常川操练。由斯 三者,军士之所以不精力也。”丙申,诏改大兴隆寺为 讲武堂。先是,兵部以为言,上谕辅臣曰:“大兴隆寺宜 改做讲武堂。”又谕礼部尚书夏言曰:“虽是兵事系典 礼,卿部里可具奏来。”言奏曰:“‘《周礼?大司马》,每遇仲月, 因时教武,惟冬农隙则大阅之’。在汉有会都平乐观 之讲,唐有都外骊山之讲,宋有近郊西郊之讲。历代 之典,虽各不同,然仿古周制,思患预防,盖未始有二 也。太祖高皇帝经理淮甸,亲阅试将士;太宗文皇帝 靖难之后,亦时加简练。是以国初名将叠出,类皆文 武兼资,韬略素习,威震沙漠,策勋阙庭,汉、唐宋以来 所未有也。及今百七十馀年,承平日久,武备渐弛,将骄卒惰,几不知兵,宜有足廑圣虑者。讲武事诚不可 缓。”上嘉纳之言,因条三事以进:一曰专教将领,一曰 尊崇庙祀,一曰时加惩劝。

    嘉靖十六年、严验送军士操练者、不许冒替

    按《明会典》,凡选补,嘉靖十六年议准:“今后送验军士, 务要审实正身。其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年力精壮 者,俱送团营操备。如二十以下、五十以上,精力果惫 者,方许验入三大营老家。各该卫所官旗,敢有故纵, 冒名代替,蒙蔽送验者,审究得实,验军主事从重参 究。”又令:在京七十八卫所旧七十七卫所新增奠靖所“勾解告补 军丁及在逃自首军,惟蕃牧所、牧马所该所径收著 役,馀七十六卫所俱送验军主事审验。长陵等八卫 专护陵寝,腾骧等四卫专养御马监,四卫营及二十 四外马房马匹。奠靖所专守本所城垣,牺牲所专养 祭祀牺牲外,其馀验系精壮者,俱分送十二营操练。” 嘉靖十七年,申严班操军脱班之例。

    按《明会典》、“凡轮操。嘉靖十七年议准各处该班官军, 若全卫通不赴操,及不到七分以上者,将亲管指挥 千百户官锁押送营比较。其脱班官军,查照脱班次 数送问。完日照依转发关边,罚班操守。”

    嘉靖二十一年题准,轮操官军不到,分别处分。 按《明会典》:“凡轮操,嘉靖二十一年题准,少军卫所官 员,以十分为率,不到二分以上,行抚按官提问住俸。 五分以上,将掌印官提解来京究治。八分以上,提问 降级,调发边卫。领班都司,亦以十分为率,八分不完, 参奏降用。”其不到官军,自文书到日,限一个月以里 验补解营。违者,巡按御史先将各兵备守巡查参。其 各该坐营等官私役卖放,兵部及提督科道访实参 奏

    嘉靖二十三年以军数定领班官员。

    按“《明会典》、凡轮操。嘉靖二十三年议准、各该卫所领 班官员、五百名之上、以指挥领之。一百名之上、千户 领之。不及百名、总小旗领之”

    嘉靖二十六年、令京营科道、考核军官

    按《明会典》:“凡勋臣随营,嘉靖二十六年奏准行令巡 视京营科道,通将公、侯、伯及都督等官,严加考核参 举,以凭从公推用。”

    嘉靖二十八年,令选团营兵为奇正八阵、二官厅为 十二枝,更番节力。又裁革三营把总等官。

    按《明会典》,“凡听征人马,嘉靖二十八年题准行巡视 京营科道,会同提督听征等官,将营军简选精锐强 壮,以备出战。在十二团营者,选作八阵,以四阵为正 兵,四阵为奇兵,专备紧急,防卫京城。在东西二官厅 者,分作十二枝,六枝出征,六枝休息,更番节力 凡 考阅。”嘉靖二十八年议准,三大营官员,除三千营随 驾“执事五军营内围子手、神机营内五千下各系上 直,其馀把总等官,五军营三十九员革一十二员,神 机营五十六员革一十四员,以后坐营官缺,兵部推 举,或将见在别营官员事务简者,量为兼领。其把总 官员,查照旧例,每军二百五十名,方设一员。如遇员 缺,提督文臣会同该营提督、巡视科道”等官选补。俱 务在得人、不必拘泥原额

    嘉靖二十九年,罢“团营”,两官厅,复三大营,统以大将 为总督。京营戎政厅令操营练习火器。又选练营兵, 分三十枝作先锋,及严班军临解不到之例。又募选 诸道及边镇兵入卫京师。

    按《明会典》:“嘉靖二十九年,罢团、营两官厅,复祖制三 营,更三千营曰神枢营。”其三营司哨掖等名,及诸内 臣俱裁革,而统以大将一员,曰“总督京营戎政,厅给 印,曰戎政之印。佐以文官一员,曰协理京营戎政。其 下设副、参等官二十六员。”凡团营两官厅之兵,悉归 五军营。而宝纛令旗等项,则仍隶神枢营,遇用拨取 无恒名。已,又命以新募兵四万人分隶神枢、神机二 营,其副将各止设一员,而增能战之将六员,分领操 练。大将所统三营之兵,平曰名“练勇将”,用时各定职 名。

    五军营,大将一人,总主三营,六副将并参将等官,俱听节制。副将二人,左、右、前、后参将四人,游击将军四人。大将统军一万二副各七千,四参各六千,四游各三千,外备兵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名。“神枢营” ,即旧三千营,副将二人,各统军六千,佐击将军六人,各兵三千,即前大将统八千,外备兵四万人。

    神机营将兵同

    三“大营”将领、副、参、游佐、坐营号头、中军、千、把总等官 共五百八十六员。

    “五军营官一百九十六员,战兵一营,左副将一员,战兵二营,练勇参将一员;车兵三营,参将一员,车兵四营,游击将军一员。城守五营,佐击将军一员,战兵六营,右副将一员,战兵七营,练勇参将一员,车兵八营,参将一员;车兵九营,游击将军一员。” 城

    守十营,佐击将军一员,备兵坐营官一员,专为收新补之兵,以备十营兵之缺者。“大号头官一员,以上部推。监枪号头官一员,中军官十一员,随征千总官四员,设在东西将台下。随营千总官二十员,选锋把总官八员,旧为家丁千总二员,惟战兵营、车兵营各一员,把总一百三十八员,以上俱营推。” 山东领班都司二员:

    “神枢营官二百八员。战兵一营,左副将一员;战兵二营,练勇参将一员;车兵三营,参将一员;车兵四营,游击将军一员。城守五营,佐击将军一员;战兵六营,右副将一员;车兵七营,练勇参将一员。执事八营,参将一员;城守九营,佐击将军一员;城守十营,佐击将军一员;备兵坐营官一员,大号头官一员。以上部推。监” 枪号头官一员,中军官十一员,千总官二十员,选锋把总官六员,旧为家丁千总二员,把总一百五十七员,以上俱营推河南领班都司一员。

    “神机营官一百八十二员。战兵一营,左副将一员;战兵二营,练勇参将一员;车兵三营,游击将军一员;车兵四营,佐击将军一员;城守五营,佐击将军一员;战兵六营,右副将一员;车兵七营,练勇参将一员。城守八营,佐击将军一员;城守九营,佐击将军一员;城守十营,佐击将军一员。备兵坐营官员:大号头官一员。以上部推。监枪号头官一员,中军官十一员,千总官二十员,选锋把总官六员,把总一百二十八员,以上俱营推。” 中都领班署副留守四员,旧都司二员。在京各卫,分隶三大营。制:府军前卫,牧马所,腾骧左卫,腾骧右卫,茂陵卫,献陵卫,龙虎卫,蕃牧所,通州左卫,留守中卫,大宁中卫,永宁卫,留守右卫,永清左卫,神武中卫,景陵卫,羽林前卫,通州右卫,忠义前卫,龙骧卫,奠靖所,康陵卫,神策卫,沈阳左卫,“沈阳右卫,义勇前卫,以上卫分隶五军营。” 大宁前卫,富峪卫,义勇左卫,燕山左卫,羽林左卫,锦衣卫,营州前屯卫,济阳卫,羽林右卫,大兴左卫,武功中卫,虎贲左卫,武功右卫,旗手卫,密云中屯卫,裕“陵卫,神武左卫,武骧右卫,留守后卫,虎贲右卫,府军后卫,骁骑右卫,豹韬卫,彭城卫,燕山右卫,通州卫,武骧左卫,以上卫分隶神枢营。” 金吾左卫,应天卫,永清左卫,和阳卫,府军右卫,义勇右卫,留守前卫,济州卫,金吾右卫,镇南卫,宽河卫,鹰扬卫,忠义后卫,燕山前卫,金吾前卫,府军卫,府军左卫,武德卫,定边卫,蔚州左卫,兴武卫,金吾后卫,会州卫,“武城中卫,忠义右卫,以上卫分隶神机营。”

    又按《会典》,凡督理戎政等官,嘉靖二十九年,令革十 二团营两官厅,赐名戎政厅,仍用信印关防。设京营 总兵官提督三营,一员,用协同提督官二员,赞理军 务。文臣一员,旧任提督官回府管事。内侍官俱裁革, 以兵部侍郎兼佥都御史,赞理京营军务,领敕行事。 又令总督官名总督京营戎政,不得名“总兵”,改“赞理” 为协理戎政 凡操练,嘉靖二十九年题准:兵仗局 将一应神器,每件书营司队伍姓名,如遇上操,就令 各军神枪等手往赴该局,照名给领。仍给火药马子、 铅弹,赴营从实射打。住操之日,送局交收。如有炸破 不堪者,告明看验交缴,另铸给用。又议准:神枢神机 二营,馀下将官十员,所统兵马,不足一枝之数,行总 协大臣会同巡视科道,将五军营备兵,再行拣选,交 与二营将官十员,每员领三千名,与先次选定将官 二十员,共兵三十枝,用心操练,精勇者作为先锋, 凡轮操。嘉靖二十九年题准,“凡班军临解之时,不行 拘集齐足,唱名交付者,即系各卫所掌印官故纵,各 该守巡等官督责欠严。若”照数唱名,交付领班,札付 官都司管领,起程而复不到营者,即系札付官领班 都司卖放。在京听巡视京营科道举劾,参送法司,在 外听巡按御史参奏提问,照少军分数问拟。 凡考 阅,嘉靖二十九年题准,点视科道,仍一年一换。复命 之日,举劾大小将领,仍差兵部司官分投点视。 按《大政纪》,嘉靖二“十九年九月,立戎政府,加咸宁侯 仇鸾太保,入理戎政。”

    初,鸾总诸镇兵,自劾无功。帝优诏慰之,进位太保,赐金帛厚甚。及朱希忠罢,乃改十二团营为三大营:曰“五军” ,曰“神枢” ,曰“神机” ;总三营,曰“戎政府” ,以鸾理之。为制印章,重其任。以王邦瑞协理戎政,为鸾副。鸾请张鹤龄故第改建府,牙居之,小廨四周,居大同兵五百自卫,曰“用以训练京军” 云。

    冬十月,募诸道兵入卫京师。

    敕遣四御史分道募民兵于畿辅、山东、山西、河南诸府。岁集京练备秋防。秋后散去。如践更卒例云。

    选各边镇锐卒入卫京师。

    咸宁侯鸾上言,“选抽各边锐卒入卫京师,宣、大二镇共选若干人为四部,令欧阳安统领,与各选卒。”

    依期入卫。兵部覆言:“二镇,京师之门户。御寇者不于门户乃纵之入,而与格斗堂奥之闲,鲜不危矣。” 帝不听。命二镇卒姑不预征寇,若犯边,即星驰入援,听大将军布置,违者重治。于是各边共选六万八千馀人,班上京师,与京营兵杂练之矣。

    以京营将分练边兵。

    鸾复上议“大举北伐。先遣京营诸将分诣各边训练士卒,待师期。”

    嘉靖三十年,令大宁班军防御蓟镇,以三等分别听 征军士。又定出征临阵军令及选补军役之例。 按《明会典》,凡轮操。“嘉靖三十年议准,大宁都司两班 官军六万馀名,免其京操,添设将官一十二员,统领 前去蓟镇防御。” 凡听征人马。“嘉靖三十年议准,听 征军士分为三等,食粮有差。膂力过人、骑射精熟者 为上等,月粮外加米五斗;年力强壮、技艺通晓者为 中等,月粮外加米三斗;三等者,照常米一石。”又议准: “出征在逃,临阵退缩者,俱送刑部查照律例问拟。应 了哨者,编发宣府、独石等处。沿边了哨。再犯及因而 失误军机者,俱拟死罪。”仍查一伍中逃至二人,一堡 中逃至五人以上,千把总官不行检举,通连行坐。 凡选补。嘉靖三十年议准行戎政文武大臣会同巡 视科道并兵部验军主事,清查京营老弱军士,各带 应继应替精壮户丁,审验明白,即与摘牌替役。又令 在京卫所逃军,在兵部职方司首补,领给印信,准令 纸票随赴兵部武库司,明报挂号。查原卫所勾单未 发,立案已发,行文原籍停止。每月终,武库司手本过 职方司查理。如有首补过不报,奸军及在卫不自速 行告补户丁,或查访得出,或被人告发,一体重治。 嘉靖三十一年,设官专理班务。选用随营官员,听科 道举劾。防秋将领又准挑选精兵,分属三营。

    按《明会典》:凡督理戎政官,嘉靖三十一年令总督非 外出,不用“钦差”二字。革戎政厅首领官,六房掾吏, 凡轮操。嘉靖三十一年议准:山东、河南各添注佥事 一员,专理班务,南直隶即以颍上佥事兼管,各请勒 行事。其佥事会同都司掌印官,精选班军,点付领班 都司,押领赴京。缺少违误,听兵部、抚按及巡视科道 参劾佥事,免其赴京。 凡勋臣随营,嘉靖三十一年 奏准,公、侯、伯年二十以上者,不拘见任带俸,俱送本 部酌量选用。定以协赞名色,分拨各营副、参游佐等 官,协同入营观操。如遇将官调往宣、大蓟州等处,亦 即随营前去。察知地理裔情、谙习战阵,许带家丁十 名,仍与口粮,马匹料草,官与廪给。 凡考阅。嘉靖三 十一年议准,每年防秋毕日,听京营科道将在营将 领从实举劾,兵部会同戎政大臣、考察去留。 凡选 补,嘉靖三十一年议准行京营文武大臣挑选精兵 四万,以二万二千属五军营,一万八千属神枢、神机 营、

    嘉靖三十二年奏准、操营给赏银米

    按《明会典》:“凡犒赏将士,嘉靖三十二年令各边将官 见在京营者,每月给米五石,养赡家口。在京军官不 许混支。”又奏准户部征收京营草场子粒银两,共一 万三千五百两有零。今后每年征解,兵部贮库,按季 听戎政大臣印信手本到部关支,前去赏军等用。按 季将收放数目填造文册,一样二本,一送兵部、一送 “科道查考。”

    嘉靖三十三年、令班操军以一卫专隶一营

    按“《明会典》凡选补,嘉靖三十三年议准兵部委司官 一员,会同巡视科道,督同副参游佐等官,审验各营 正备兵,将大小卫分相兼搭配,务令一卫专隶一营。 或多寡不齐,务将一所尽属一营。精壮者作为正兵, 老弱者作为备兵。以后遇有各卫告补,及清解首逃 军役,及营操官舍听验军主事,悉照编定营伍,分拨” 号头等官,查照遵守。

    嘉靖三十五年定勾补班军并严“《少军》卫所军官降 调。”

    按“《明会典》凡轮操。嘉靖三十五年议准:凤阳、山东、河 南不到班军,每名追银三两六钱,以备募夫之用。”行 中都、山东、河南抚按官严行兵备都司,督责各卫所 掌印官清查原额官军,督发赴班。有逃亡事故,即将 城操军馀及卫所杂差人役,暂行拨补。一面行清军 官着实勾补,务足原额。应支官粮,及时支给预支粮 “银,随军起解,以后少军卫所掌印官,三分以上问罪 住俸,五分以上问罪,降一级;八分以上问罪,降一级, 调拨别卫。都司掌印官,五分以上参问,住俸,八分以 上,一体降级。皆以实在军数为主,逃亡者不在数内。 如果照数点发齐足,中途不到者,领班都司并札付 官亦照前都司卫所掌印官例行。如”有受财卖放、赃 多罪重者,仍照律例问拟。“《俱听》《戎政衙门》参行兵部 提解,来京究问”

    嘉靖三十六年,定操军犯罪之条

    按《明会典》:“凡优处官军,嘉靖三十六年题准五城兵马司,凡遇在京各衙门词讼,系干营操官军,除人命 强盗重情外,其馀小事轻犯,或干证应审,俱要具申 该营,散拘审问,早为发落。毋得轻易监禁,致妨差操。 违者听兵部及戎政大臣参究。”

    嘉靖三十七年、给听征官军防秋月粮。其逃故者、本 营取补、又选补新军之例

    按《明会典》,“凡听征人马,嘉靖三十七年题准,听征官 军三万五千员名,防秋三个月,每员名行粮,每月四 斗五升。”又议准,三大营听征官军有逃故者,就于本 营取补。如本营无精壮者,取之各卫馀丁及解到新 军,不许隔营充调,以滋影射,无使钱粮马匹难以稽 查。 凡选补,嘉靖三十七年议准,验补新军,清勾故 绝,俱要细查应补正身,方准行查取结。各卫所不得 扶同验送。如或作弊,该管指挥千百户连坐。

    嘉靖三十九年、拣选三营官军六万员名。听候调遣。 增给营将家丁月粮

    按《明会典》,“凡听征人马,嘉靖三十九年议准三大营 官军拣选精壮者,五军营十二枝,神枢营、神机营各 四枝,每枝三千员名,共六万馀名,俱免做工,听候调 遣。”每枝用中军官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十二员,军有 年老者,听以精壮儿男摘牌收伍,免行该卫取给。 凡选锋,嘉靖三十九年令京营将官有曾任边方者, 每员准家丁二十名。每名月给米二石。仍给犒赏银 五两。于太仆寺马价或本营子粒银内动支

    嘉靖四十一年,定营军月粮及班操收放之例。 按《明会典》,凡轮操。嘉靖四十一年议准:“今后每军止 许存留安家米两个月,其馀尽数差官解部,委司官 督同领班都司给散。”又议准,班军赴京,照例赴部点 名,随发各营收操,下班之日,亦听部点放,各营将官 不许擅自收放,差拨役占。凡行粮文册,俱令该管都 司攒造送营、给赴户部关支。内有逃故、查明扣除。 嘉靖四十二年、以通州游兵并入京营、又较练随营 勋臣、及选补军士优处官军诸例

    按《明会典》,凡操练。“嘉靖四十二年议准,通州新旧游 兵二枝,并入京营操练,见在四千三百六十馀名内, 止练三千名。设中军官一员,千总官二员,把总官十 二员,分为十二司,每司军二百五十名,仍付佐击管 束,馀悉归备兵营。” 又按《会典》,凡勋臣随营。“嘉靖四 十二年议准,在京五府新袭公侯伯,未经管事,年三 十”五以下,及各爵应袭,不拘年齿长幼,俱送京营听 戎政文武大臣定以日期,随营较射。仍授《武经百将 传》等书,令其熟读细讲。每人仍拨军伴十名跟用,先 将收管姓名具奏。每岁终,巡视京营科道,列其勤惰 勇怯奏闻, 凡选补。嘉靖四十二年议准札委司官 一员,会同巡视科道,督率各卫掌印官,备将,各营正 兵及原属卫所,每营每卫各攒造文册一本,营中据 册稽查,卫中凭册支饷。后有逃亡事故,即行开报,在 卫即与住粮,容隐者送问。又议准:召募军士,在营病 故,或为事住粮者,许赴兵部告明,病故者以精壮亲 馀顶补,为事者许其出首复役。又议准,戎政大臣会 同巡视科道,每营挑选武艺精强者,列为一等。秋操, 口粮增支六斗;武艺生疏,膂力尚堪教习者,作为二 等,止支口粮三斗。 凡优处官军。嘉靖四十二年题 准,“五城及在外附近府州县,以后京营官军正身,免 其民差。户下馀丁,照丁派差。”如犯人命强盗重情,及 户婚田土正犯应该对理者,一面提问,一面行营转 行户部,暂扣月粮,听候发落。若止因牵告干证,不许 一概监禁。又议准、京营将官有犯奸赃、各该衙门会 同戎政衙门查究明白、方许参提

    嘉靖四十三年议准京营合操分操日期。分布都城 防守。又定较试随营、考阅将领、及优处官军军伴给 银诸制。

    按《明会典》,凡操练,嘉靖四十三年议准,总协大臣每 月以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日合操,其馀二十六日, 各营将官分练各兵,总协大臣及巡视科道,不必同 在一处,随意各入一营,较阅赏罚。又议准,战兵、车兵 二营火器,春秋两防,行工部发出,责令军士常用演 放,遇晚收于德胜、安定二门库内,毕日送还该局。又 议准:京营家丁,俱令归营操演,仍择其堪为选锋者, 方许给月粮二石,脆弱者渐汰一二。 凡听征人马, 嘉靖四十三年议准,“京营不宜远调外出。今后有警, 以车营兵十枝,分布东西便门,去城各一二里。其城 之东西南北,各屯战兵一枝,紧在关厢之外。馀下战 兵二枝,随戎政二臣驻适中去处,外壮车营声势,内 助都城防守。”又题准、“一等官军一万八千员名,照旧 每名月支口粮六斗。车兵三万员名,总协巡视。科道 随征官军一千六百员名,月支三斗。守城四万二千 一百十四员名,月支一斗。” 凡勋臣随营,嘉靖四十 三年题准、京营科道会同戎政大臣,将随营勋戚每 岁较试二次。其弓矢策论习熟者,附记在簿。遇有营 中参、游、坐营缺,照例酌量推补。未谙练者,行戎政大臣督责戒饬。 凡考阅,嘉靖四十三年议准,京营将 领,每遇年终科道复命之时,戎政大臣会同考阅一 次,以定臧否,兵部官不得干预其正当阅视之年,岁 终免其重阅。 凡优处官军,嘉靖四十三年题准,京 营军士,刁泼成风,藐视将领,投帖讦告,甚至兵马司 辄行拘执弓兵番子,凌虐百端。今后军士敢有仍蹈 前非者,挐问重究。将领贪婪失职,戎政大臣巡视科 道,不时论劾,不得轻准军士告词,有伤大体。 凡军 伴,嘉靖四十三年题准、副将军伴二十名,参、游、佐击 坐营一十八名,大号头十名,中军千总五名,把总四 名,俱班价内给与。不分营官大小。每军伴一名,每月 给银四钱。 凡犒赏将士,四十三年议准边方调赴 京营,管领家丁千总等官,许于节年官军逃故扣除 粮内,月支米三石,战马料草于扣省料内支给。 嘉靖四十四年,严追班军不到,考阅营官职业,又选 战兵十枝,与车兵相当。

    按《明会典》“凡轮操,嘉靖四十四年议准,将班军点完, 札付解官,同赴抚按衙门挂号,即行,不到官军,照例 问拟,追银解部。班满掣有营批,兵部方给批回。 凡 考阅,嘉靖四十四年议准,三大营号头、千、把总等官 不职,许总协大臣不时参革。果有勉修职业者,每半 年一次,开具送部,某人堪任边方,某人堪任本营,以 凭”酌用。巡视科道差满之日,亦要一体保荐。 凡选 补,嘉靖四十四年议准行总协大臣,将军兵内,除挽 车铳射之外,其馀俱选作战兵。仍于城守军内择精 壮者,共足四枝,务使战兵十枝,与车兵十枝相当。 嘉靖四十五年,分配三营军士,以定三十营之制。又 选家丁随营者,给月粮。

    按《明会典》凡选补,嘉靖四十五年议准京营城守十 一营中,量并神枢第三营之兵,分入十营之内,共车 战城守三十营,以遵钦定三十营之制。其城守每营 俱限二千名,不足之数,催行清军衙门勾补。官多兵 少,其千把总穴员,行总协巡视等官选别去留。 凡 选锋,嘉靖四十五年令家丁俱随营操,仍择其堪为 选锋者,方月给米二石。

    穆宗隆庆元年选立教师训习团营军士并选各将家丁分六副将统领训练又发河南山东班军防守蓟镇及勾军补伍之令

    按《明会典》,“凡操练,隆庆元年议准:三大营内弓箭、枪 刀、火器等艺,各择精熟者立为教师。上等每月加粮 六斗,次等者每月加粮三斗。教成全队,给冠带,充名 色把总,一半者给赏银牌、花红。十数名者姑准附过, 全无教练者重责,革去教师名粮。把总领二百五十 人,千总领五百人,教练有成,即当优荐,听补中军号 头员缺十分之五,从厚犒赏;十分之三,亦准附过;全 无教练,即行住俸。各营将领,但有全营教练者,加以 都督佥事;若副将,加以都督同知;若止教一半者,从 厚奖赏。三分之一者,照常供职;十分之二者,重加罚 治。全无教练者,降祖职一级,革任回卫。三年之内,三 营补练,著有成效。”兵部议请将总协“大臣请敕奖谕, 仍加恩录。如无功绩,巡视科、道参论,兵部酌量教练 分数,并议黜罚。”又议准三营各将家丁挑选六枝,住 戎政府傍,听六副将统领训练。修理戎政厅东西二 空宅,为总协大臣官署,常川居住,以便诸将就近禀 承。 凡轮操,隆庆元年题准发河南、山东班军一万 二千名,于蓟镇防守修边 凡选补。隆庆元年议准、 行各巡按御史、着落清军官、从实勾军解部、先补战 兵、次及车兵、又次及城守、每营务足三千

    按:《大政纪》:“隆庆元年八月,召谭纶与戚继光入京。”

    吴时来言“纶、继光、俞大猷皆知兵,宜召来,使专督练边兵,以省诸镇征调之扰。” 兵部覆言:“大猷才宜于南,且老矣,纶与继光惟上所用。” 故召之。

    隆庆二年,禁工役,清军伍,选官专司犒赏。又以大学 士张居正言,议举大阅。

    按《明会典》凡轮操,隆庆二年议准三都司京操官军, 督令随营操练,仍咨工部并内官监。今后遇有重大 工程,必须会同兵部并戎政衙门议请,酌量拨给,不 得径议拨用。又议准上班官军,责令各兵备与都司 掌印官拘各军正身,审系精壮,将真正年貌明白填 注造册四本。五人为伍,设一伍长;五十人为队,设一 队长,互相觉察。内有年貌不对及一人不到者,同伍 及队长俱以军法连坐。 凡犒赏将士,隆庆二年题 准戎政大臣将营中各项银两,仍入库收贮。就于营 操官内选择廉干者一人专司其事。凡遇犒赏公费, 量数给发。其桩朋银两,依期呈报戎政衙门贮库。季 终差官类解太仆寺库。仍置文簿,付本官收掌,逐一 登记。“钱粮如有侵渔,听巡视科道,不时参论。”

    按《大政纪》:“隆庆二年八月,大学士张居正疏陈六事, 一饬武备。今议者皆曰:兵不多,食不足,将帅不得其 人。臣以为此三者皆不足患也。夫兵不患少而患弱, 今军伍虽缺而粮籍具存,若能按籍征求,清查影占随宜募补,着实训练,何患无兵?捐无用不急之费,并 其财力以抚养斗战之士,何患无财?悬重赏以劝有 功,宽文法以伸将权,则忠勇之夫,孰不思奋,又何患 于无将?臣之所患,特患无奋励激发之志耳。故愿皇 上急先自治之图,坚定必为之志。属任谋臣,修举实 政,不求近功,不忘有事,熟计而审行之,不出五年,敌 可图矣。”至于目前自守之策,莫要于选择边吏,团操 乡兵,并守墩堡,令民收保,时简精锐,“出其空虚以制 之,即敌入犯,亦可不至大失。”臣又考之古礼及我祖 宗故事,俱有“大阅”之礼,以习武事而戒不虞。今京城 内外守备单弱,臣尝以为忧。伏乞敕下戎政大臣,申 严军政,设法训练,每岁或闲岁季冬农隙之时,恭请 圣驾亲临校阅,一以试将官之能否,一以观军士之 勇怯。注意武备,整饬“戎事,亦足以伐狂寇之谋,销未 萌之患,诚转弱为强之一机也。”疏入,上曰:“览卿奏,皆 深切时务,具见谋国忠恳。该部看议以闻。”兵部议《覆 饬武备事宜》:其一议兵:“祖宗朝九边兵以百万计,今 尚存六十万有奇。其逃者若能设法清补,原额亦可 尽复。至于团练之法,当今各边选编见在军士,五人 为伍,五伍为一队,各立之长,长各择教师,教以武艺。 其一议食冗兵,汰则冒替之粮减,主兵练则客兵之 饷省。我兵能战而敌一遭锉,则必数年不扰,而行粮 可免。敌既远遁,则我之威力,能制属裔之死命,而抚 赏亦可罢。是足食之方已寓于练兵之中矣。至于兴 屯盐以复本色,视丰俭以为折支,又在户”部酌议施 行。其一议将言:将才难得,亦难任。今边臣莫肯效死 者,弊在操切太过,爵赏太轻。请令督抚兵备官一切 阃外之务,悉听总兵而下自择进止,不得拘以文法。 其一议选择边吏。言各边守令务得真才。其一议团 练乡兵。凡沿边郡县,不分城市村堡,军馀民舍,皆列 为乡兵,如边军队伍之制,各不妨农务,随时训习。遇 有寇警,移檄郡县,转相告谕,各率乡兵,乘机防守。贼 退而乡兵有斩获者,仍照军例陞赏;虽无斩获而防 守无失者,亦量犒之。其一议守城堡,言“寇贼临墙,不 能拒之边外,则当急入收堡;而边内城堡又不能尽 守,则当择适中之处,将附近小堡并入大堡,修城浚 濠,务得坚”固。其军民有自愿包砖者,听亦量助之。其 一议整饬京营,言:“祖宗设立京营,屯兵数十万,岁久 逃亡者众,见存仅九万馀人,中又多四方窜籍之人, 有以一人而应三五役者。即春秋操演,亦虚文耳。今 宜尽数报册,有名者行卫查补,无名发单清勾。兵数 既足,仍行戎政大臣从实操练,季终会同巡视科道 官视勤惰以闻。至于大阅之礼,宣宗尝行之兔儿山, 英宗尝行之北郊,又尝行之西苑。望自隆庆二年为 始,于季冬农隙之候,恭请圣驾亲临校阅。一以甄别 将官,验其教练之多寡,以为黜陟之次第;一以考校 军士,视其技艺之高下,以为赏赉之等差。但有老弱, 即行汰易。”上曰:“然。大阅既有祖宗成宪、允宜修举兵 部宜与戎政官先期整饬俟明年八月内来闻馀悉 如议。”

    隆庆三年,大阅于京营官军,赏罚有差,并定每年冬 季农隙亲临阅视,及准随营叙迁军伴名数诸例。 按《明会典》:“古者大阅以讲武事,盖安不忘危之意。”国 初,车驾亲征,则随地阅武。宣德、正统闲,或阅于近郊、 于西苑,然不著令。隆庆三年,因辅臣建议,于三大营 教场举行。 又隆庆二年题准,营兵骄惰,宜设法训 练。自三年为始、于冬季农隙之候,恭请圣驾亲临阅 视,甄别将官、考校军士,以为黜陟赏罚。 又题准圣 驾阅武之日,三大营官军俱先期在营拱候,内选有 马战兵二千名、委官四员分领前导后随,候入教场, 仍以次各入营伍。其守门摆队官军,于城守备兵巡 捕并锦衣卫镇抚司军拨用。仍先请命文武“大臣、总 理提督,各该守门内外官军,每门添差京堂一员,锦 衣卫千百户一员,废弃将官一员监守。至日,三大营 马步官军,除城守、围宿外,其馀战兵十枝,车兵十枝, 照常演阵毕,请旨阅射。公、侯、驸马伯、锦衣卫官及副、 参、游、佐、坐营号头、中军千总等官,俱于御前较阅。”马 步箭,马上人各三箭,步下人“各六箭。其枪刀火器,各 量取一队试验。”其把总以下,及家丁军人射箭等项, 令府部大臣四员,于神枢、神机各厅分投校阅,差御 史四员、兵部司官四员,公同监箭。次日,各官将校阅 过等第具奏。 又题准:阅视以箭数分赏罚。职官一 等,内有马中三箭、步中六箭者,先赏十两银牌一面, 纻丝二疋,折银“五两。若平昔无过,曾经荐扬者,仍附 记在簿,特加超擢。”马中三箭,步中四箭、五箭者,先赏 五两,银牌一面,色縀二疋,折银三两。若平昔无过者, 亦附记录用。若平昔官箴有玷,谋勇无取,止是厚赏。 如系公侯伯,在超擢录用之例,除赏赉外,遇有两京 坐府员缺,依次擢用。若止是马步二箭至三箭者,赏 “三两银牌一面;色纱一疋,折银一两。马中二箭,步中 一箭者,赏一两五钱银牌一面。或马中而步不中,或步中而马不中者,姑准策励供职。若马箭不中而步 下,中三四箭以上者,量赏一两银牌一面。马步俱不 中者,系公侯伯,罚住禄米三个月。系锦衣卫并各卫 愿射官,各罚俸三个月。系营中将领,罚俸半年;若平 昔有过者,系京卫革任,随营操备,系外卫革任,回卫 差操。”其军士中有能马中三箭、步中六箭者,赏银一 两红布三疋,折银一两;马中三箭、步中四箭五箭者, 赏银一两红布一疋,折银三钱;马步俱中二箭至三 箭者,赏银一两;马中二箭三箭、步中一箭者,赏银四 钱。或马中而步不中,“或步中而马不中者,姑免责治。 若马箭不中而步下中三四箭以上者,仍赏银四钱。 马步俱不中者,照例决打。若系教师家丁,仍革支月 粮一石。舞刀枪钩镰,上等赏银三钱,红布一疋,折银 三钱。次等赏银二钱。三等免其责治,四等照例决打。” 次日总协戎政官率将佐等官各具朝服上表谢恩, 文武百官具朝服侍班行称贺礼。次日上御皇极门 赐敕。总督戎政捧至彩舆,将士导引至教场开读。即 日赏赉将士并戒罚有差 凡考阅。隆庆三年议准、 “秋操之期,戎政大臣及巡视科道、《将各营官军家丁》 师范如法考阅。下等者,军士照常发落。”家丁师范革 粮一石随操,甚则革除名粮,就于上等军士挨补。以 后年分,照例考阅,互相陞降。三考上等,改充管队。五 考上等,照边方效劳年久事例,给与冠带。 凡勋臣 随营,隆庆三年议准,戎政大臣及巡视科道,每年终 将带俸送营观操。公、侯、伯从公保举,以备坐营游击 之选,三年酌量叙迁。一切礼体,悉照营中旧规,不许 骄抗紊乱及剥军占役。 凡《军伴》,隆庆三年题准:“总 督跟伴不过二十四名,书算二名,副将不过二十名, 参将不得过十八名,号头不得过十名,以上各书算 一名。中军千总不得过五名,把总不得过四名,违者, 听总协及巡视官参奏。多五名,降一级,十名以上,降 三级,二十名以上,罢职不叙,仍发边卫充军。”卖放包 纳,悉准此例。勋臣应袭、难同见任一体裁革。近年每季于班 价内题请支给

    按《大政纪》:“隆庆三年八月,大阅将士于京营教场,从 大学士张居正之奏请也。是日,上戎服登坛,军容整 肃。六军之士各效其能,无敢喧哗违令者,京师老稚, 莫不快睹称庆,以为旷典云。”

    按《续文献通考》:“穆宗隆庆三年八月大阅,先期一日, 上常服以亲行大阅礼,预告于内殿,用告词行四拜 礼,如出郊常仪。是日司礼监设御幄于将台下,总协 戎政大臣、巡视科道官督率将领军兵,预肃教场内 外。至日早,遣官于教场内祭旗纛之神。三大营官军 俱各披戴鲜明盔甲,盛陈旌旗器械,于本营摆列。仍 选拨将官四员,统领有马战兵二千名,于长安左门 外伺候。扈驾文职各堂上官,六科十三道掌印官并 礼科、兵科、礼部仪制司、兵部四司官及纠仪官、监射 御史、鸿胪寺供事官武职除应该操阅外,其馀都督 以上并锦衣卫堂上及南镇抚司掌印、佥书官,各具 大红便服,关领扈从牙牌悬带,俱诣”教场伺候。是日 免朝,锦衣卫备卤簿驾,设辇于皇极门下,上常服乘 辇,由长安左门出。扈驾官军前后导从。钲鼓响,器振 作,从安定门出至阅武门外,总协戎政官率领大小 将佐官戎服跪迎,候驾过,方起,随入将台下北向序 立。驾进阅武门,内中军举号炮三,各营钲鼓响,器振 作,扈从官序立于行宫门外迎驾。上到行宫门降辇。 兵部官导上入行宫,鸣金止鼓,候上陞座。扈从官行 一拜叩头礼,赐酒饭。各官仍叩头谢恩毕,即退出,于 将台下东西序立。兵部官跪奏“请登台大阅。”兵部、鸿 胪寺官导上登台,升御幄,举号炮三。鸿胪寺官跪奏。 京营将士叩头,赞“一拜叩头礼”毕,分东西侍立。总协 戎政官列于扈从官之北,其馀将佐列于扈从官之 南。兵部尚书跪奏,“请令各营整搠人马。”承旨毕,将台 上吹号笛、摩黄旗,总协戎政官、指挥、副、参、游、佐等官 各归所部整搠人马。兵部尚书跪奏,“请阅阵。”号炮三。 马步官军演阵悉如常法。演毕,将台上吹号笛、摩黄 旗,各将官、军士俱各回营。少顷,兵部尚书跪奏“请阅 射。”总协戎政官、指挥副参、游佐、坐营号头、中军千总 等官及听射公、侯、驸马、伯、锦衣卫等官,俱于将台下 比较射艺。马上人各三箭,步下人各六箭,中的者鸣 鼓以报。用御史二员,兵部司官二员监视纪录。其馀 把总以下及家丁军士射箭,以府部大臣并御史及 兵部司官各四员,于东西厅分投校阅,一体纪录。其 刀枪火器等艺,听总协戎政官各量取一队,于御前 呈验讫,兵部尚书跪奏大阅毕。将台上举号旗,总协 戎政官及大小将领俱诣将台下北向序立。鸿胪寺 官奏“传制。”赞“跪”,各官皆跪。鸿胪寺官宣制讫,赞“叩头。” 各官叩头讫,先退出阅武门外伺候。仍赞扈从官行 叩头礼讫,鸿胪寺官奏“礼毕。”上回行宫少憩,扈从官 趋至阅武门内,序立伺候送驾。上陞辇,中军举号炮 三,各营鼓吹齐鸣,卤簿及马战兵导从如来仪。钲鼓响,器与大乐相应振作。总协戎政以下官,候驾至,跪 叩头退。马战兵至长安左门外止,卤簿大乐至午门 外止。上还,仍诣内殿参谒如前仪。是日,百官不系扈 从者,各具吉服,于承天门外桥南,向北序立恭送,候 驾出长安左门,退本衙门办事。驾还之时,仍前序立 迎候。驾入午门,百官退。十三日,总协戎政官率将佐 等官各具朝服,上表谢恩,文武百官朝服侍班,行称 贺礼。是日早,上具皮弁服御中极殿。执事官行礼毕, 导驾官导上陞殿,乐作,鸣鞭。总协、戎政官以下入班, 赞四拜,进表目,又赞四拜,退。百官入班,鸿胪寺官致 词称贺,赞“行五拜三叩头”礼毕,鸣鞭作乐,驾兴。是日 兵部以各将士演营优劣,中箭多寡,并教练等第,具 本奏闻,请自上裁。十四日,上御皇极门,赐敕勉励将 士,总协、戎政官捧至彩舆,将士迎导至教场,开读行 礼如仪。是日即赏赉将士并戒罚有差。十五日,总协 戎政官率将佐等官复谢恩。诏如所拟。

    隆庆四年,更定京营官制。又令秋操歇日,戎政大臣 阅视将佐。

    按《明会典》,凡督理戎政官,隆庆四年,议更营制,初革 总督,勋臣用总兵官三员,各给关防,推文职大臣一 员督理。又改总兵官为提督,仍用勋臣三员,又添文 臣二员,与勋臣一同提督。又以六提督事权不一,仍 复旧制,用武臣一员总督,文臣一员协理,给戎政印, 缴三关防。又题准神枢、神机营各添设副将一员,五 军营革参将一员,神枢、神机营各革佐击一员, 凡 考阅。隆庆四年议准、秋操歇日,提督大臣会同巡视 科道、将各副将以下至把总、管队、随伍等官、大加阅 视具奏

    隆庆五年、以官舍馀丁收补操军。清查犒赏银米。以 岁终阅视京营将士

    按《明会典》凡选补,隆庆五年议准行总协戎政大臣 查殚忠、效义二营旧规,将官舍馀丁从宜收补操军。

    凡犒赏将士。隆庆五年题准、营中子粒银两、俱要

    责令该管官员、赴巡视科道官挂号、方许支用。有那 借隐匿者、听科道官参究

    按“《大政纪》,隆庆五年正月,以岁终阅视京营将士。”

    神宗万历元年令班军缺额者各参究军官又改山东河南中都军官轮班领操及山东班操军更以官舍军馀召补入操

    按《明会典》凡轮操。万历元年议准,“凡班军缺额,领班 都司催取名粮,与札付官管领,随军解部。每粮一分, 即准军一名,通论分数,以行参罚。其缺军分数,在卫 所原少,则照例参究。该都司卫所掌印官及守巡兵 备,若在途在京脱逃,则专参各札付官及领班都司。 若有司征解钱粮不前,以致班银拖欠,听抚按参奏 处治。”又题准:改山东、河南领班官为署都指挥佥事, 中都领班官为署副留守,与各司军政佥书一体管 事。每遇该班内,轮一员领军赴京操备,回日,严督各 卫所掌印官清查军伍。又议准:山东济东、兖三府境 内卫所官军,边操既属秋班京操,俱并春班;青、登、莱 三府境内卫所官军,边操既属春班京操,俱并秋班, 二十四卫,共省札付官二十四员。又革去押解官二 十四员,裁革都司佥书一员。京操札付官与在卫巡 捕官相轮,边操千把总与在卫管操官相轮,以均劳 逸。 凡勋臣随营,万历元年议准,皇亲应袭,不必随 营操练。 凡选补,万历元年议准,将改昭陵及掣去 守卫者,各营于分属卫所官舍军馀内召补,一体收 粮入操

    万历二年,准拨操营战车二兵、赴蓟镇屯驻。

    按《明会典》:“凡听征人马,万历二年议准行总协大臣 防秋之时,将三大营战车二兵,各调拨一枝,就令本 管将官统领,赴蓟镇军门听派相应处所屯驻,遇有 寇变,与边兵并力截杀,事竣撤回。”

    万历三年,令“操营官军,有事实封奏闻。”

    按《明会典》:“凡优处官军,万历三年题准:京营号头指 挥等官,但有干连官军及承告军官不公不法等事, 须要密切实封奏闻,不许擅自勾问。其军职并上官, 有犯强盗人命等项,真犯死罪者,先行该管衙门拘 系,备由奏提。”

    万历四年议准“营官推用之例。”

    按《明会典》,凡考阅万历四年议准:该营千把总员缺, 总协大臣今后查巡视科道疏荐者,酌量题请充补; 未经疏荐者,不得滥用。又议准:今后京营将领年资 果深,与才堪边镇者,与边将相兼推用。或才不宜边 镇,历一任至六七年者,听总协大臣查其才识卓越, 操履无亏者,指实具奏,兵部题请加恩。

    万历五年,挑兵为选锋,分配战车二十营训练。 按《明会典》:凡选锋,万历五年题准革去家丁名色,通 将各营精壮军丁选验,改为选锋,六副将各与三百 名。十战兵营,每营增设三百名。车兵十营,每营各增 二百名,每月给双粮。各统以把总,时常训练,总、协、科道不时简阅。又令添设选锋把总,转送该营管领操 务。

    万历八年,禁班军供役及选补三营军伍。

    按《明会典》凡轮操、万历八年题准、班军免其做工、俱 令著伍操练。工部将人匠班价等项、着实清查整理、 以济工作之费、免致复用。班军 凡选补、万历八年 题准、三营正兵缺伍、照摘牌事例选补。每月一次、送 部覆验、收粮操练

    万历九年亲临大阅。又题准、“山东、河南、中都班军、各 分营操练。其车战二枝。停止防秋在京训练。及新军 收伍之例”

    按《明会典》:“万历九年,上亲大阅,一如隆庆中故事。 凡轮操。万历九年,题准训练班军,山东春秋两班分 为四营,领班都司二员。河南秋班仍为一营,领班都 司一员。中都春秋两班分为八营,领班留守四员。每 营各设中军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六员。”上班之日,与 同京营坐营官分练,听六副将统属。春班正月,秋班 七月上班,随京营歇操,放回休息。其佥补额军,二分 以上者,纪录一分者免究。通无佥补者,附过军数。减 于前班者,兵备留守都司等官,分别参治。 凡听征 人马,万历九年议准将京营轮流出防蓟镇车战兵 二枝。每岁秋防俱暂停止,听在京训练。 凡选补万 历九年,令解到新军,即时收伍。但有旧军应役,即系 冒顶,责治革退,不得将新军发回听继,以滋奸弊。 按《明通纪》,万历九年四月,上躬行大阅,首辅张居正 撰颂词一首,诗歌一章,并绘图进献。

    万历十三年、令班军歇操。间日轮二营点视

    按“《明会典》,凡操练,万历十三年题准春秋停操月分, 旧例分为四班进点。今后歇操之月,间日止用二营 进点,不得仍前分为四班,往返奔驰,徒滋劳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