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戎政典 第六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六十九卷
经济汇编 戎政典 第七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六十九卷目录

     校阅部汇考三

      唐总一则 高祖武德四则 太宗贞观一则 高宗显庆二则 麟德一则 中宗嗣圣

      一则 元宗开元三则 肃宗至德一则 乾元一则 宝应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

      贞元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二则 乾化一则

      后唐庄宗天祐一则 明宗天成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一则 出帝开运二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辽太宗天显四则 会同三则 圣宗统和四则 兴宗重熙二则 道宗隆寿一则

      宋一太祖建隆三则 乾德三则 开宝五则 太宗太平兴国五则 雍熙一则 淳

      化一则 至道二则 真宗咸平六则 大中祥符一则 仁宗天圣二则 明道一则 景

      祐一则 康定一则 庆历六则 至和一则 嘉祐一则 英宗治平二则 神宗熙宁八

      则 元丰六则 哲宗元祐五则 绍圣三则 元符一则 徽宗崇宁一则 大观一则

      政和三则 重和一则 宣和一则 钦宗靖康一则

    戎政典第六十九卷

    校阅部汇考三

    唐制,“大阅之礼,仲冬教习步骑。”

    按《唐书礼乐志》:“仲冬之月,讲武于都外,前期十有一 日,所司奏请讲武,兵部承诏,遂命将帅简军士,除地 为场,方一千二百步,四出为和门,又为步骑六军营 域。左右厢各为三军北上,中闲相去三百步,立五表, 表闲五十步为二军进止之节,别𫮃地于北厢,南向。 前三日,尚舍奉御设大次于𫮃前。一日讲武将帅及” 士卒集于𫮃所建旗为和门,如方色。“都𫮃之中及四 角,皆建五采牙旗,旗鼓甲仗。大将以下,各有统帅。大 将被甲乘马,教习士众,少者在前,长者在后,其还则 反之。长者持弓矢,短者持戈矛,力者持旌,勇者持钲 鼓。刀楯为前行,持槊者次之,弓箭者为后,使。其习见 旌旗、金鼓之节,旗卧则跪,旗举则起。”讲武之日,未明 十刻而严,五刻而甲。步军为直阵以俟,大将立旗鼓 之下,六军各鼓十二、钲一,大角四。未明七刻,鼓一严, 侍中奏开宫殿门及城门。五刻再严,侍中版奏“请中 严。”文武官应从者俱先至。文武官皆公服,所司为小 驾。二刻三严,诸卫各督其队,与钑戟以次入陈于殿 庭。皇帝乘革辂至𫮃所。兵部尚书介胄乘马,奉引入 自北门,至两步军之北,南向。黄门侍郎请降辂,乃入 大次。兵部尚书停于东厢,西向。领军减小驾,骑士立 于都𫮃之西周,侍臣左右立于大次之前,北上。九品 以上皆公服,东西在侍臣之外十步所,重行北上。诸 州使人及蕃客先集于北门外,东方、南方立于道东, 西方、北方立于道西,北上。驾将至,奉礼曰:“可拜。”在位 者皆再拜。皇帝入次,谒者引诸州使人,鸿胪引蕃客, 东方、南方立于大次东北,西方、北方立于西北。观者 立于都𫮃骑士仗外四周,然后讲武。吹大角三通,中 军将各以《鞞令》鼓,二军俱击鼓。三鼓,有司偃旗,步士 皆跪。诸帅果毅以上各集于其中军左厢。中军大将 立于旗鼓之东,西面诸军将立于其南;右厢中军大 将立于旗鼓之西,东面;诸军将立于其南,北面以听 大将誓。左右三军各长史二人,振铎分循诸果毅,各 以誓词告其所部。遂击鼓,有司举旗,士众皆起,行及 表击钲乃止。又击三鼓,有司偃旗,士众皆跪。又击鼓, 有司举旗,士众皆起,骤及表乃止。东军一鼓举青旗 为直阵,西军亦鼓举白旗为方阵以应;次西军鼓举 赤旗为锐阵,东军亦鼓举黑旗为曲阵以应;次东军 鼓举黄旗为圜阵,西军亦鼓举青旗为直阵以应。次 西军鼓举白旗为方阵,东军亦鼓举赤旗为锐阵以 应;次东军鼓举黑旗为曲阵,西军亦鼓举黄旗为圜 阵以应。凡阵。先举者为客,后举者为主。每变阵,二军 各选刀楯五十人挑战,第一、第二挑战迭为勇怯之 状,第三挑战为敌均之势,第四、第五挑战为胜败之 形。每将变阵,先鼓而直阵,然后变从馀阵之法。既已, 两军俱为直阵,又击三鼓,有司偃旗,士众皆跪。又声 鼓举旗,士众皆起,骑驰徒步,左右军俱至中表,相拟 击而还。每退至一行表,跪起如前,遂复其初。侍中跪 奏:“请观骑军。”承制曰:“可。”二军、骑军皆如步军之法,每 阵各八骑挑战。五阵毕,大击鼓而前,盘马相拟击而 罢,遂振旅。侍中跪奏称:“侍中臣某言”,礼毕,乃还。

    高祖武德元年诏集诸军亲临校阅

    按《唐书高祖本纪》:“武德元年十月辛丑,大阅。”

    按《册府元龟》,唐高祖武德元年十月诏曰:“安人静俗, 文教为先;禁暴惩凶,武略斯重。比以丧乱日久,黎庶 凋残,是用务本劝农,冀在丰赡。而人蠹未尽,寇盗尚 繁,欲畅兵威,须加练习。今农收已毕,杀气方严,宜顺 天时,申耀威武。可依别敕,大集诸军,朕将躬自循抚, 亲临校阅。”

    武德五年。幸宜州。简阅将士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高祖本纪》。武德 五年。十一月丙申。幸宜州。简阅将士。

    武德八年讲武于“同官。”

    按《唐书高祖本纪》:“武德八年十一月辛卯,如宜州。庚 子,讲武于同官。”

    武德九年三月,习水战,九月,教军士于显德殿 按《唐书高祖本纪》,九年三月,幸昆明池习水战。 按《旧唐书太宗本纪》,武德九年八月癸亥,高祖传位 于皇太子。太宗即位,九月丁未,引诸卫骑兵统将等 习射于显德殿庭,谓将军已下曰:“自古突厥与中国 更有盛衰,若轩辕善用五兵,即能北逐𤞤狁;周宣驰 驱方、召,亦能制胜。太原至汉、晋之君,逮于隋代,不使 兵士素习干戈,突厥来侵,莫能抗御,致遗中国生民 涂炭于寇手。我今不使汝等穿池筑苑,造诸淫费,农 民恣令逸乐,兵士唯习弓马,庶使汝斗战,亦望汝前 无横敌。”于是每日引数百人于殿前教射,帝亲自临 试,射中者随赏弓刀布帛。朝臣多有谏者曰:“先王制 法,有以兵刃至御所者刑之,所以防萌杜渐,备不虞 也。今引裨卒之人,弯弧纵矢于轩陛之侧,陛下亲在 其闲,正恐祸出非意,非所以为社稷计也。”上不纳。自 是后士卒皆为精锐。

    太宗贞观八年阅武于城西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八年十二月丁卯,从太上皇 阅武于城西。”

    按:《旧唐书高祖本纪》:贞观八年,“是岁阅武于城西,高 祖亲自临视,劳将士而还。”

    高宗显庆二年讲武新郑

    按《唐书高宗本纪》:显庆二年十一月“乙巳,猎于滍南。 壬子,讲武于新郑。”

    按《册府元龟》:“显庆二年十一月,讲武于滍水之南,行 三驱之礼,设次于尚书台以观之。”

    汉南郡太守马融讲《尚书》于其地,因以得名。后改讲武台。

    高宗显庆五年,讲武城西。

    按《唐书高宗本纪》,“显庆五年三月,讲武于城西” 按《册府元龟》,“高宗显庆五年三月己酉,讲武于并州 城西,帝御龙飞阁,引群臣临观之。左卫大将军张延 师为左军,左右及骁武六卫,左羽林骑士属焉;左武 候大将军梁建方为右军,领武候六卫,右羽林骑士 属焉。一鼓而誓众,再鼓而整列,三鼓而交前,左为曲 直圆”锐之阵,右为方锐直圆之阵,三挑而五变,步退 而骑进,五合而各复其位。许敬宗奏曰:“延师整而坚, 建方敢而锐,皆良将也。”李𪟝曰:“甲胄精新,将士齐力, 观之者犹震恐,况当其事乎!”帝曰:“讲阅者,安不忘危 之道也。”梁朝衣冠甚盛,人物亦多。侯景以数千渡江, 一朝瓦解,武不可黩,兵不可弃,此之谓也。

    麟德二年讲武于邙山

    按《唐书高宗本纪》:“麟德二年四月丙寅,讲武于邙山 之阳。”

    按《册府元龟》:“麟德二年四月丙寅,讲武于邙山之阳, 帝御城北门楼以观之。”

    中宗嗣圣十六年以王方庆奏定孟冬讲武按嗣圣十六年即武后圣历二年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武太后圣历 二年,欲以季冬讲武,有司请延至孟春。王方庆上疏 曰:“谨按《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天子命将帅讲武,习射 御角力。此乃三时务农,一时讲武,盖王者常事,安不 忘危之道也。孟春之月不可以称兵者,兵金也。金性 克木,春盛德在木,金气以害盛德,逆生气。孟春行冬 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挚,首种不入。按蔡邕《月令章 句》:“太阴休,少阳尚微,而行冬令以导水汽,故水潦至 而败生物也。雪霜大挚”,摧伤者也。太阴干时,雨雪而 霜,故伤首种。种谓宿麦也麦以秋种故谓之首种“今孟春讲武,是行冬 令,以阴犯阳气,害发生之德。臣恐水潦败物,雪霜损 稼,宿麦不登,无所收入也。请至明年孟冬教习,以顺 天道。”从之。

    开元元年讲武于骊山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元年十月己亥,幸温汤。癸卯, 讲武于骊山。流郭元振于新州,给事中唐绍伏诛。免 新丰来岁税,赐从官帛。”按先天二年十一月改元开元 按《册府元龟》:“元宗先天二年十月癸亥,亲讲武于骊 山之下,征兵二十万,旌旗连亘五十馀里,戈鋋金甲, 照耀天地。列大阵于长川,坐作进退,以金鼓之声节 之,三军出入,号令如一。帝亲擐戎服,持沈香大枪,立 于阵前,威振宇宙。长安士庶,奔走纵观,填塞道路。兵 部尚书郭元振以亏失军容,坐于纛下,将斩之。宰相” 刘幽求、张说跪于马前谏曰:“元振翊戴上皇,有大功 于国,虽犯军令,不可加刑,伏愿宽宥,以从人望。”帝乃 舍之,配流新州。给事中、知礼仪事唐绍以草军仪有 失,坐于纛下,斩之。礼毕,乃下制曰:“《传》不云乎:‘兵之设 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圣人以兴,乱人以废,皆兵之由也。故文事必有武备,耀德在于观兵。所以外 清蛮貊,内辑华夏’”,其经济之致欤?自有隋失道,三灵 改卜,我唐受命,百姓与能,四罪而天下服,一戎而天 下定。航海梯山,罔不率俾;休牛归马,永不复用,德逮 群物,刑清百年。然而制军为旅,先王分职,在祀与戎, 《前史》垂训,则未学也,孰可弃之?往以韦氏构逆,凶魁 作祸,则我之宗祀,危“如缀旒。”故斩长蛇,截封豨,戮枭 獍,扫欃枪,使武之不修,则兆人何乂?朕以薄德,皆奉 圣谟,济邦家之多难,畏君父之严旨。自抚兹亿兆,若 临渊谷,虽重译云归,和亲日至,遂五兵之不教,虑七 德之未康。今盖元冬戒时,农事爰隙,骊山之下,鸿门 在望,横层阜以南属,耿长川而北流。严霜初陨,疾风 始至,以时而命群帅,得地以讲武功,料其胜负,详其 进退,以振国威,用蒐军实。故披坚执锐,干戈有容,练 卒陈师,金鼓有节,上应于天也,下顺于人也。三光之 灵可接,五行之德斯用。将孙吴不远,颇牧同时,非熊 所期,怒蛙知劝。布三令,调九章。且阅宣场之仪,若观 莘墟之礼,情兼慰赏,义弘宠锡。惟此畿甸,“比经水旱, 总集士马,颇有烦劳,中念元元,更资勤恤。其讲武使 各赐物一百段,将军各八十段,中郎将各六十段,郎 将及左右军长史各四十段,折冲果毅各三十段,押 官六品以下各二十段。”新丰百姓,宜免来年地税,置 顿使赐物一百段,缘顿踏践麦苗,给米酬直。

    开元二年。诏训练壮勇征吐蕃。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二年八 月辛巳,上以河陇之故,命有司大募壮勇士从军。既 募引见,置酒于朝堂,享之。诏曰:“朕光宅四海,抚御百 蛮,属疆场未宁,军国多费,每欲指挥方略,亲率军师, 故召募尔等,拟从朕行。知尔等材力冠群,艺能拔萃, 但以不教人战,岂知金鼓之声;授以兵律,方辨干戈 之势。所以且遣薛讷等于陇右防御使,令教习。尔等 既练韬钤,须明队伍,使投石拔剑,以励威锋,裹粮坐 甲,待清逋寇。若能因机立效,遇敌邀勋,酬以官荣,必 超格例。然后陪朕舆驾,从戎塞垣,俾尔先驱,敬听后 命。今宴劳尔等,并赐钱三千贯,可节级领取,即宜好 去。”十月,薛讷克吐蕃,帝遂停亲征。诏曰:“比来缘边镇 军,每年更代,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岂有缘路疲人,盖 是以卒与敌。其以西北军镇宜加兵数,先以侧近兵 人充,并精加简择。其有劳考等色,所司具以条例奏 闻。战兵别简为队伍,专令教练,不得辄有使役。仍令 兵部侍郎裴璀、太常少卿姜晦往军州计会,便简支 配。有见集后军兵,宜令兵部侍郎韦抗、紫微舍人王 珽即简择以闻。”

    开元八年,诏“教练两京及诸州兵十万。”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八年八 月诏曰:“国家偃武教,修文德,百年于兹矣。自运属清 平,人忘争战,俎豆之事,尝闻之矣。军戎之礼,我所未 暇。且五材并用,谁能去兵?四方虽安,不可忘战。故《周 礼》以军禁纠邦国,以蒐狩习戎旅,不教人战,是为弃 之。宜差使于两京及诸州且拣取十万人,务求灼然 骁勇,不须限以蕃汉,皆放番役差科,唯令围伍教练, 辨其旗物,简其车徒,习攻取进退之方,陈威仪贵贱 之等,俾夫少长有礼,疾徐有节,将以伐叛怀服,将以 保大定功。叶于师贞,以弘武备。应须集期,及有蠲免, 所司明为条制,别作《优异法》奏闻。”仍敕幽州刺史邵 宠,于幽易两州选二万灼然骁勇者,充“幽州经略军 健儿,不得杂使。租庸资课并放免。”

    肃宗至德二载大阅

    按:《唐书肃宗本纪》:“至德二载八月癸巳,大阅。”

    按《册府元龟》:“肃宗至德二载八月,帝在凤翔。癸巳,六 军大阅,帝御府城楼,观军阵之容。”

    乾元元年正月大阅

    按:《唐书肃宗本纪》:“乾元元年正月庚寅,大阅。”

    按《旧唐书肃宗本纪》:“至德三载正月庚寅,大阅诸军 于含元殿庭,上御栖鸾阁观之。”按至德三载改元乾元

    宝应元年代宗即位大阅兵马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代宗宝应元 年九月壬寅,大阅兵马于鸣凤门街。”

    代宗大历九年大阅兵师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代宗本纪》,大历 九年四月“乙酉,诏郭子仪等大阅兵师,以备吐蕃。”

    德宗贞元十六年阅于麟德殿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德宗本纪》,贞元 十六年春正月庚子朔“乙巳,上阅于麟德殿前。”

    宣宗大中五年诏择军将分番教练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宣宗大中五 年五月敕:“如闻诸道军将及官健等,近日所在将帅, 多务因循。当召募之时,已不选择,及收补之后,曾莫 教招。遂使名在戎行,少能知其弓矢;职居列校,罕见 识于韬钤。缓急忽有征差,便取见在应数。惟忧就役, 岂暇图功,虚费资粮,莫克仇敌。为弊颇久,须有举明自今已后,委诸道观察、节度、都防御、团练、经略等使, 每道慎择会兵法及能弓马解枪弩及筒射等军将 两人,充教练使。每年至合教习时,分番各以本艺阅 试。其闲或有伎艺超异者,量加优赏,仍作等第节级 与进改职名。”每至年终,都具所教习马步,及各执所 艺人数,申兵部及中书门下,仍委兵部“简勘,都开件 奏闻,所冀各尽伎能,自成劲锐。其支部有兵处,亦委 本道点简训练,准诏处分。”

    后梁

    太祖开平元年讲武繁台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开平元年冬十月己未,讲武 于繁台。 按《霍存传》,太祖已即位,阅骑兵于繁台,顾 诸将曰:“使霍存在,岂劳吾亲阅耶?诸军宁复思之乎?” 它日语又如此。

    开平四年,讲武榆林。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开平四年春正月丁未,讲武 于榆林。”

    乾化元年八月大阅十月又大阅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乾化元年八月戊寅,大阅于 兴安鞠场。冬十月丙子,大阅于魏东郊。”

    后唐

    庄宗天祐十五年大阅于魏按庄宗即位仍称天祐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天祐十有五年八月大阅于魏

    明宗天成二年御兴教门观兵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明宗天 成二年十月癸未,御兴教门观兵,自卯至午,队伍方 绝。”

    后晋

    高祖天福二年敕定每年农隙讲武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晋高祖 天福二年十月敕“习战讲武,历代通规。选士练兵。其 来旧制,宜以每年农隙时讲武,仍准令式处分。”

    出帝开运元年讲武澶州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开运元年春正月辛卯,讲武 于澶州。”

    开运二年,大阅于戚城。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开运二年二月丙子,大阅于 戚城。”

    后周

    世宗显德元年阅兵于泽州

    按《五代史周世祖本纪》:“显德元年三月壬辰,次泽州, 阅兵于北郊。”

    太宗天显元年阅旗鼓

    按《辽史太宗本纪》:天显元年十二月“甲辰,阅旗鼓。 天显二年,阅诸军籍。”

    按《辽史太宗本纪》:二年“春正月己酉,阅北克兵籍。庚 戌,阅南克兵籍。丁巳,阅皮室、拽刺、墨离三军。”

    天显四年,大阅六军。

    按《辽史太宗本纪》:“天显四年冬十月甲辰,幸诸营,阅 军籍。庚戌,以云中郡县未平,大阅六军。”

    天显十二年七月辛亥诏诸部治兵。

    按《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会同三年阅步骑兵

    按,《辽史太宗本纪》:会同三年五月“戊子,阅骑兵于南 郊。六月丙申,阅步卒于南郊。”

    《会同》七年,阅兵温榆河。

    按《辽史太宗本纪》:会同七年十二月“癸卯南伐,甲子, 次古北口。闰月己巳,阅诸道兵于温榆河。”

    《会同》九年,阅兵于渔阳西枣林淀。

    按《辽史太宗本纪》:“会同九年八月,自将南伐。九月壬 辰,阅诸道兵于渔阳西枣林淀。”

    圣宗统和元年阅东京兵马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元年冬十月,上将征高丽,亲 阅东京留守耶律末只所总兵马。丙午,命宣徽使兼 侍中蒲领林牙肯德等将兵东讨,赐旗鼓及银符。 统和三年,阅东京诸军兵器。”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三年七月“丁卯,遣使阅东京 诸军兵器及东征道路。”

    统和四年,皇太后亲阅《辎重》兵甲。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四年十二月“癸酉,御正殿,大 劳南征将校。丙子,南伐,次狭底埚,皇太后亲阅辎重 兵甲。”

    统和十四年,教“南京神武军剑法。”

    按《辽史圣宗本纪》:“冬十月丙辰,命刘遂教南京神武 军士剑法,赐袍带锦币。”

    兴宗重熙四年诏教习炮弩弓剑手

    按,《辽史兴宗本纪》:“重熙四年十二月癸丑,诏诸军炮 弩弓剑手以时阅习。”

    重熙十四年。十二月癸丑。观汉军习炮射击刺按《辽史兴宗本纪》云云。

    道宗寿隆元年教西北路汉军

    按《辽史道宗本纪》:寿隆元年九月“丙辰,诏西京炮人、 弩人,教西北路汉军。”

    宋一

    太祖建隆元年习战舰于迎銮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元年“十一月丁未,命诸军习 战舰于迎銮。”

    建隆二年春正月壬寅,幸造船务,观习水战。

    按:《宋史太祖本纪》云云。

    建隆三年十月。观习水战。十一月讲武于近郊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三年十月丙戌。幸太清观。遂 幸造船务。观习水战。己亥。幸岳台。命诸军习骑射 按《文献通考》。太祖建隆三年十一月。讲武于近郊。六 军之容甚盛。”

    帝每御讲武殿,亲临教阅。其法:“刻木为箭镞,裹以毡罽,命强者两两相射,避即捶之,取其不避者。又以木梃为马挝,施韦鞘,俾驰骑相击,取其尢。胜者各分等级,以迁隶之。” 自是师旅皆精锐。

    按《山堂考索》:建隆三年,上谓近臣曰:“晋汉以来,卫士 不下数十万,然可用者极寡。朕须按籍而阅之,去其 穴弱。又亲校其击刺骑射之艺,令悉为精锐,故顺时 令而讲武焉。”

    乾德元年阅骑射又习水战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元年四月“庚寅,出内钱募诸 军子弟凿习战池。乙巳,幸玉津园,阅诸军骑射。六月 己酉,命习水战于新池。七月丁卯,幸武成王庙,遂幸 新池,观习水战。”

    按:“《山堂考索》,建隆四年。”即乾德元年四月,出内库钱募诸 军子弟数千人,凿大池于京城之南,引蔡水注之,造 楼船百艘,选精卒,号《水虎捷》,习战池中,命神武上将 军陈承昭督其役。上遣使者行诣诸道,选择精兵,凡 其材力伎艺有过人者,皆收隶禁军,聚之京师,以备 宿卫,厚其粮赐。居常躬自教阅训练,皆一以当百。诸 镇皆自知兵力精锐,非京师之敌。莫敢有异心者。 乾德二年六月。幸玉津园。还幸新池。观习水战 按《宋史太祖本纪》云云。

    乾德三年九月己巳,阅诸道兵。

    按:《宋史太祖本纪》云云。

    开宝五年三月壬申幸教船池习战

    按:《宋史太祖本纪》云云。

    开宝六年,诏以新池为“讲武池。”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开宝六年。“诏 以新池为讲武池。”

    开宝七年,屡幸讲武池习战。

    按,《宋史太祖本纪》,七年“五月丙寅,幸讲武池,观习水 战。秋七月壬子,幸讲武池,习水战。八月己丑,幸讲武 池,赐习水战军士钱。”“甲辰,幸讲武池,观习水战。” 开宝八年,阅习水战。

    按《宋史太祖本纪》,八年“夏四月癸丑,幸都亭驿,阅战 船。戊辰,幸讲武池,观习水战。”

    开宝九年,阅习水战。

    按《宋史太祖本纪》:“五月庚辰,幸讲武池。”

    按《文献通考》:开宝九年四月,幸金明池,习水战。上御 水心殿,命从臣列坐,以观战舰角胜,鼓噪以进,往来 驰突,为回旋击刺之状。顾谓侍臣曰:“兵棹之技,南方 之事也。今已平定,固不复用,但时习之,不忘武功耳。” 讫真宗朝,岁习不辍。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幸讲武台大阅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二年秋九月辛亥,幸讲 武台,大阅 按《崔翰传》,太平兴国二年秋讲武于西 郊。时殿前都指挥使杨信病喑,命翰代之。翰分布士 伍,南北绵亘二十里,建五色旗号令将卒望其所举 以为进退。六师周旋如一。上御台临观,大悦,以藩邸 时金带赐之。谓左右曰:“晋朝之将必无如崔翰者。” 按《文献通考》:“太平兴国二年,将伐太原,诏筑讲武台 于西郊。九月大阅,上与从官登而观焉。是冬,又观飞 山兵,射连弩,发机石于台下。”

    帝循太祖旧制,亲阅武艺,御便坐时召上军观步射击刺,列为行伍,或召宰相、亲王临观,闲亦幸殿前班阅马射。“行幸池苑,亦令诸军卫士骑射雕盘截柳枝,或于庭中令射毛球。”

    太平兴国四年,征河东,祭蚩尤祃牙。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四年二月北伐,癸亥,帝 发京师。五月刘继元降,北汉平。 按《礼志》,祃,师祭也。 宜居军礼之首,讲武次之,受降献俘又次之,田猎以 下,亦各以类附焉。军前大旗曰牙,师出必祭,谓之祃。 后魏出师又建纛头旗上。太宗征河东,出京前一日, 遣右赞善大夫潘慎修出郊,用少牢一祭蚩尤祃牙, 遣著作佐郎李巨源“即北郊望气坛,用香、柳枝、灯油、 乳粥、酥、蜜、饼果祭北方天王大平兴国五年观习水战。

    按《宋史太宗本纪》:“五年三月庚午,幸讲武池,观习楼 船。十二月甲戌,大阅,遂宴幄殿。”

    太平兴国七年冬十月戊辰,幸金明池御龙舟,观习 水战。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太平兴国八年。三月癸酉。幸金明池。观习水战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雍熙元年夏四月甲午幸金明池观习水战因幸讲武台观射赐武士帛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按:《山堂考索》:“太平兴国九年。”即雍熙元年上亲阅诸军,参 考劳绩,升绌之。上曰:“兵虽众,苟不简阅,即与无兵同。 先帝训练之方,咸尽其要。朕因讲习,渐至精锐,倘统 帅得人,何敌不克!”

    淳化五年教阅天武士卒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五年八月,召 天武士卒教射于殿庭,弓力有至一石三斗,以引强 平射者为上等,艰于引满者别为一等,其诸浅软者 又为一等,各量其材力而迁隶之。”

    至道元年亲阅禁兵

    按《宋史太宗本纪》,元年冬十一月己未,阅武便殿。 按《兵志》:至道元年,帝阅禁兵,有挽强弩至一石五斗, 连二十发而有馀力者,顾谓左右曰:“今宇内阜安,材 武闲出,弧矢之妙,亦近代罕有也。”又令骑步兵各数 百,东西列阵,挽强彀弩,视其进退,发矢如一,容止中 节。因曰:“此殿庭闲数百人尔,犹兵威可观,况堂堂之 阵”,数万成列者乎?

    至道三年,阅武,擢迁者十人。

    按《宋史真宗本纪》:“至道三年二月,即皇帝位。十一月 己卯,阅骑射,擢精锐者十人迁职。”

    真宗咸平元年春正月戊寅阅御龙直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咸平二年,始择地东武村为场,行“大阅礼。”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二年八月丙寅,大阅于东北 郊。 按《礼志》,阅武仍前代制。太祖、太宗征伐四方,亲 讲武事,故不尽用定仪,亦不常其处。凿讲武池朱明 门外,以习水战。复筑讲武台城西杨村,秋九月大阅, 与从臣登台观焉。真宗诏有司择地含辉门外之东 武村,为广场,冯高为台,台上设屋,构行宫。其夜三鼓, 殿前侍卫马步诸军分出诸门。诘旦,帝乘马,从官并 戎服,赐以窄袍。至行宫,诸军阵台前,左右相向,步骑 交属,亘二十里,诸班卫士翼从于后。有司奏“成列”,帝 升台东向御戎帐,召从臣坐观之。殿前都指挥使王 超执五方旗以节进退,又于两阵中起候台相望,使 人执旗如台上之数以相应。初举黄旗,诸军旅拜。举 赤旗则骑进,举青旗则步进。每旗动则鼓駴,士噪,声 震百里外,皆三挑乃退。次举白旗,诸军复再拜呼万 岁。有司奏“阵坚而整,士勇而厉”,欲再举,诏止之,遂举 黑旗以振旅。军于左者略右阵以还,由台前出西北 隅;军于右者略左阵以还,由台前出西南隅,并凯旋 以退。乃召从臣宴,教坊奏乐,回,御东华门,阅诸军还 营,钧容奏乐于楼下,复召从臣坐,赐饮。明日,又赐“近 臣饮于中书,诸军将校饮于营中,内职饮于军器库, 诸班卫士饮于殿门外。”

    按《曲洧旧闻》:“咸平二年秋大阅,其日殿前侍卫马步 军二十万,是夜三鼓初分出诸门,迟明乃绝。诘旦,上 按辔出东华门,从行臣寮并赐戎服。既回,御东华门, 阅诸军还营,奏乐于楼下。”

    咸平三年,阅《武艺》。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春正月丁亥,幸紫极宫,还登 子城,阅骑射。夏四月,阅河北防城举人康克勤等击 射。十二月丁巳,阅武艺,遂宴射苑中。”

    咸平四年八月。幸御龙营。阅武艺。赐缗钱有差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咸平六年,阅捧日军士。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六年十一月“己亥,阅捧日军 士,教三阵于崇政殿。”

    咸平 年,定祃祭之仪。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咸平中,诏太常礼 院定祃仪,所司除地为坛,两壝绕以青绳,张幄帟,置 军牙六纛位版,版方七寸,厚三分。祭用刚日具馔,牲 用太牢,以羊豕代,其币长一丈八尺,军牙以白,六纛 以皂。都部署初献,副都部署亚献,部署三献,皆戎服, 清斋一宿,将校陪位。礼毕,焚币衅鼓,以一牢。又择日 祭”马祖、马社

    大中祥符六年习江淮水卒于金明池立为水虎翼军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山堂考索》:“大中祥符六 年,诏在京诸军选江淮水卒于金明池按试战棹,立 为水虎翼军,置宫于侧。其江浙淮南诸州,亦今准此选卒置营。初,太祖立神卫水军,及江淮平定,不复振 举,上以兵备不可废,故复置焉。”

    仁宗天圣五年夏四月丙午阅诸班骑射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天圣七年冬十月壬寅,“阅虎翼武骑卒习战。”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明道二年择厢军材勇者补禁军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明道二年,枢密使 王曙言“本厢下军止给役而未尝习武技,宜取材勇 者训肄,升补禁军。”上可其奏。

    景祐二年八月甲戌幸安肃门炮场阅习战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康定元年阅诸军习战

    按《宋史仁宗本纪》,康定元年三月,阅虎翼军习战。秋 七月,阅诸军习战。九月,阅诸军习战 按《兵志》,“康定 元年,帝御便殿,阅诸军阵法。议者谓诸军止教坐作 进退,虽整肃可观,然临敌难用。请自今遣官阅阵毕, 令解镫以弓弩射。营置弓三等,自一石至八斗;弩四 等,自二石八斗至二石五斗,以次阅习。”诏行之陕西、 河东、河北路。是岁,诏:“教士不衽带金革,缓急不足以 应敌。自今诸军各予铠甲十、马甲五,令迭披带。”又命 诸军班听习杂武技,勿辄禁止。

    庆历元年阅试卫士又徙边兵不教者于内郡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元年五月“癸酉,阅试卫士。” 按《兵志》:庆历元年,“徙边兵不教者于内郡,俟习武技, 即遣戍边。”

    庆历二年,阅蕃将骑射,又试诸军射,定赏罚。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二年六月“丙申,阅蕃落将士 骑射。” 按《兵志》:二年,诸军以射亲疏为赏罚,中的者 免。是月,诸役仍籍其名,阙校长则按籍取中,多者补。 枢密直学士杨楷请教骑兵止射九斗至七斗,三等 弓画的为五晕,去的二十步,引满即发,射中者视晕 数给钱为赏。骑兵佩劈阵刀,训肄时以木杆代之。奏 可。

    庆历三年三月壬申,阅卫士武技。夏四月戊午朔,幸 琼林苑阅骑士。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庆历四年,诏以韩琦《习射格》颁诸军。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四年,诏骑兵带甲 射不能发矢者,夺所乘马与本营,艺优士卒。韩琦言: “教射唯事体容及强弓,不习射亲不可以临阵。臣至 边,尝定弓弩挽强跖硬射亲格愿行诸军,立赏肄习, 岁以春秋二时各一阅。诸营先上射亲吏卒之数,命 近臣与殿前马步军司阅之。其射亲入第四至第七 等,量先给赐,入第三等已上及《挽强跖硬》中格,悉引 对亲阅。等数多者,其正副指挥使亦第赐金帛。”诏以 所定格班教诸军。四年,遣官以陕西阵法分教河北 军士。

    庆历五年,诏颁习《试弓弩士卒法》。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五年,密诏益利、梓 夔路钤辖司,以弓弩习士卒,候民闲观听寖熟,即便 以短兵日教三十人,十日一易。知并州明镐言:“近臣 籍诸营武艺之卒,使带甲试充奇兵外,为三等,庶几 主将悉知军中武技强弱,临敌可用。”诏颁其法三路。 范仲淹请以带甲射一石充奇兵,馀自九斗至七斗 第为三等,射力及等,即升之。诏著为令。

    庆历六年,诏“武艺出格者,本营阙即以次补。”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六年,诏诸军夏三 月毋教弓弩,止习短兵。又诏以春秋大教,弓射一石 四斗,弩彉三石八斗,枪刀手胜三人者立为武艺出 众格中者,本营阙阶级,即以次补。”

    至和元年诏选武技出众者如旧制选补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至和元年,诏诸军 选将校武艺,均以射亲为上。韩琦又言:“奉诏,军士弩 彉四石二斗,并弓箭枪手应旧规选中者,即给梃,补 守阙押官。然则排连旧制为虚文矣。请三路兵遇春 秋大教,武技出众者,优给赏物,免本营他役,候阶级 阙,如旧制选补。”奏可。

    嘉祐二年诏教阅诸军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七月辛巳,诏河北诸道总管 分遣兵官,教阅所部军。 按《兵志》:训练之制,禁军月 奉五百以上,皆日习武技,三百以下,或给役,或习技。 其后别募厢兵,亦阅习武技,号教阅厢军。戍川广者 旧不训练,嘉祐以后稍习焉。凡诸日习之法,以鼓声 为节,骑兵五习,步兵四习,以其坐作进退,非施于两 军相当者,然自宋初以来,中外诸军皆用之。

    英宗治平元年校阅诸班军将校武艺擢授有差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山堂考索》:治平元年,阅 诸班军将校武艺,擢授有差。上谕天武右第三军都 指挥使、窦州刺史王秀曰:“尔艺虽不中格,而尝有战 功,故以尔为正刺史。”又谕散直都虞候胡从曰:“尔艺虽不中格,而治兵齐肃,故以尔为内园使。”命殿前副 都指挥使郝质戒诸军勤习武艺,支诸军班钱。 治平二年,诏“河北、陕西战卒,委总管司训练。”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治平二年,诏河北 战卒三十万一千,陕西四十五万九百并义勇等。委 总管司训练,毋得穴占。”

    神宗熙宁元年诏帅臣安抚司部兵不如令者以闻校阅不能者罢为厢军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熙宁元年诏曰:“国 家置兵以备战守,而主兵之官穴占者众。肄习弗时, 或误军事。帅臣安抚监司其察所部有占兵不如令 者以闻。”十月,枢密院请陕西河东选三班使臣及士 人任殿侍者以为河北诸路指使,教习骑军。或言河 朔兵有教阅之名而无其实,请班教法于其军,久而 弗“能者,罢为厢军。”奏可。

    熙宁二年,选置指使巡教诸军,以阵法授边将及改 淮南诸军,额各加“教阅”二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二年,帝尝语执政: “并边训练士卒。何以得其精熟。”安石对曰:“京东所教 兵已精强。愿陛下推此法以责边将。闲诏其兵亲临 阅试。训练简阅有不如诏者罚之,而赏其能者。赏不 遗贱,罚不避贵。则法行而将吏加劝,士卒无不奋励 矣。”九月选置指使巡教诸军。殿前司四人,马步军司 各三人。 又按《志》:二年十一月,赵卨乞请求诸葛亮 八阵法,以授边将,使之应变。诏郭逵同卨讲求,相度 地形,定为阵图闻奏。

    按《山堂考索》:神宗熙宁二年,枢密院言:“厢军近已团 结教阅武艺,欲给威边指挥。请以州军大小定人数, 自三百人至百人,仍改军额,淮南曰壮武,江南曰雄 武,荆湖曰静江,两浙曰崇节,福建曰保节,并加‘教阅’ 二字于军额。”上从之。

    熙宁三年。亲阅河东排手。诏出戍者。教如河东法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三年。帝亲阅河东 所教排手。进退轻捷。不畏矢石。遂诏殿前司步军指 挥当出戍者。内择枪刀手伉健者百人。教如河东法。 艺精者役使。以优奖之。

    熙宁五年,立“殿前马步军春秋校试殿最法。”又以李 靖法及《八军校阅法》颁行诸路。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五年四月庚戌朔,立殿前马 步军春秋校试殿最法。五月辛巳,命王韶兼知军,行 教阅法。九月癸亥,始御便殿,旬校诸军武技。 按《兵 志》:“五年四月,诏在京殿前马步诸军巡教使臣,并以 春秋分行校试,射命中者第赐银楪,兵房置籍考校, 以多少定殿最。”五月,诏以泾原路蔡挺衙教阵队,于 崇政殿引见,仍颁诸路。其法“五伍为队,五队为阵,阵 横列。骑兵二队亦五伍列之。其出皆以鼓为节,束草 象人而射焉,中者有赏。马步皆前三行枪刀,后二行 弓弩,附队以虎蹲弩”、床子弩各一,射与击刺迭出,皆 闻金即退。预籍人马之强者隐于队中,遇可用则别 出为奇,帝以其点阅周悉,常有出野之备,故令颁行。

    又按《志》,五年四月诏蔡挺先进教阅阵图。帝尝谓。

    “今之边臣,无知奇正之体者,况奇正之变乎?且天地 五行之数不过五,五阵之变出于自然,非强为之。”宰 相韩绛因请诸帅臣各具战阵之法来上,取其所长, 立以为法,从之。帝患诸将军行无行阵之法,尝曰:“李 靖结三人为队,必有意,星书、羽林皆以三人为队。”靖 深晓此,非无据也。乃令贾逵、郭固试之。十二月,知通 远军王韶请降合行条约。诏赐《御制攻守图》《行军环 珠》《武经总要》《神武秘略》《风角集古》、四路《战守约束》各 一部,馀令关秦凤路经略司抄录。 按《礼志》,神宗阅 左藏库副使开斌所教牌手于崇政殿,乃命殿前步 军司择骁健者,依法教习。自是营屯及更戍诸军、畿 甸三路民兵,皆随伎艺召见亲阅焉。凡阅试禁卫戍 军、民兵总率,第其精觕,赐以金帛,而超等高者至,命 为吏选官,其典领者优加职秩。泾原经略蔡挺肄习 诸将军马,点阅周悉,队伍有法,入为枢密副使,因言 于上而引试之。旧以七军营阵校试,而分数不齐,前 后抵牾,命校试官采掇,定为《八军法》。及军法成,颁行 诸路。既又定《九军法》,以一军营阵,即城南好草坡阅 之,皆有赏赉。其按阅炮场连弩,及便坐、日阅、召募新 军,时令习战如故事。

    按:《山堂考索》:“熙宁五年,诏以泾原路蔡挺衙教阵队 于崇政殿引见,仍颁其法于诸路。先是,上善其法,故 颁焉。四月庚戌朔,诏殿前司马步诸军,令巡教使臣 春秋分行校试,射亲人等给银楪,及令兵房检详官 置簿考校,以多少定殿最取旨。旧制,诸军教阅,每指 挥给一两银楪一,射中者共分之,所得既微,无以激 劝,欲命遍赐,宜定殿最。” 燕达为马军副指挥使,神 宗阅武,骑患未精,达躬自巡教,悉为精锐。又采诸葛 亮、李靖遗意,成《五阵法》,授之以教战。

    熙宁六年,诏“以河北四路分番教习,选泾原土兵善射者教河朔骑军。”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六年,诏:“河北四路 承平日久,重于改作,苟遂因循,益隳军制。其以京东 武卫等六十二营隶属诸路,分番教习,馀军并分遣 主兵官训练。”九月,诏:“自今巡教使臣校殿最虽以十 分为率,其事艺第一等及九分以上,或射亲及四分, 虽殿除其罚;第二等事艺及八分或射亲不及三分, 虽”最,削其赏。十月,选泾原土兵之善射者,以教河朔 骑军驰骤野战。帝曰:“裁并军营,凡省军员四千馀人, 此十万军之资也。傥训练精勇,人得其用,不惟胜敌, 亦以省财。”安石等曰:“陛下频年选择使臣,专务训练, 闲御便殿,躬亲试阅,赏罚既明,士卒皆奋。观其技艺 之精,一人为数夫之敌,此实国家安危”所系也。是时, 帝初置内教法,旬一御便殿阅武,校程其能否而劝 沮之,士无不争劝者。 又按《志》:六年诏诸路经略司 结队并依李靖法,三人为一小队,九人为一中队,赏 罚俟成序日取裁。其队伍及器甲之数,依泾原路牙 教法。九月,赵卨言,欲自今大阅汉蕃阵队,且以万二 千五百人为法,旌旗麾帜各随方色。战国时,大将之 旗以龟为饰,盖取前列先知之义。令中军亦宜以龟 为号。其八队旗,别绘天、地、风、云、龙、虎、鸟、蛇,天地则象 其方圆,风、云则状其飞扬,龙、虎则状其翔盘之势,以 备大阅。枢密院以为“阵队旗号,若绘八物,应士众难 辨,且其闲亦有无形可绘者。”遂诏止依方色,仍异其 形制,令勿杂而已。

    熙宁七年,诏教阅战法定每岁按视诸军优劣。又以 新定结队法并赏罚格及置阵形势付赵卨同议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七年诏教阅战法, 主将度地之形,随宜施行。二月诏:自今岁一遣使按 视五路安抚使以下及提举教阅诸军义勇保甲官, 课其优劣以闻而诛赏之。 又按《志》:七年命吕惠卿、 曾孝宽比校三五结队法。十月,以新定《结队法》并《赏 罚格》及置阵形势等,遣近侍李宪付赵卨曰:“阵法之 详,已令宪面谕。今所图止是一小阵,卿其从容析问, 宪必一一有说。然置阵法度,久失其传,今朕一旦据 意所得,率尔为法,恐有未尽,宜无避忌,但具奏来。”继 又诏曰:“近令李宪赍新定《结队法》并《赏罚格》付卿,同 议可否,因以团立将官更置阵法,卿必深悉朝廷经 画之意。如日近可了,宜令李宪赍赴阙。”卨奏曰:“置阵 之法,以结队为先。李靖以五十人为一队,每三人自 相得者结为一小队,合三小队为一中队,合五中队 为一大队,馀押官队头、副队头、左右傔旗五人即充 五十,并相依附。今圣制,每一”大队,合五中队,五十人 为之,中队合三小队,九人为之,小队合三人为之,亦 择心意相得者。又选壮勇善枪者一人为旗头,令自 择如己艺心相得者二人为左右傔,自选勇悍者一 人为引战。又选军校一人执刀在后,为“拥队。”凡队内 一人用命,二人应援,小队用命,中队应援;中队用命, 大队应援;大“队用命,小队应援。如逼挠观望,不即赴 救,致有陷失者,本队委拥军校,次队委本辖队将,审 观不救所由,斩之。其有不可救,或赴救不及,或身自 受敌,体被重创,但非可救者,皆不坐。”其说虽与古同, 而用法尤为精密,此盖陛下天赐勇智,不学而能也。 然议者谓四十五人而一长,不若五人而一长之密。 且以五人而一长,即五十人而十长也。推之于百千 万,则为长者多而统制不一也。至如《周制》,“五人为伍, 属之比长;五伍为两,属之闾胥;四两为卒,属之族师; 五卒为旅,属之党正;五旅为师”,属之州长;“五师为军”, 属之命卿。此犹今之军制:“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 为军,十军为厢。”自厢都指挥使而下,各有节级,有员 品,亦昔之比长、闾胥、族师、党正之任也。议者谓什伍 之制,于都法为便,然都法恐非临阵对敌决胜之术 也。况《八阵》之法,久失其传,圣制一新,稽之前闻,若合 符节。夫法一定,易以致人。“敌好击虚,吾以虚形之;敌 好背实,吾以实形之。然而所击者非其虚,所背者非 其实,故逸能劳之,饱能饥之。此所谓致人而不致于 人也。”七月,诏诸路安抚使各具可用阵队法,及访求 知阵队法者以闻。九月,崇仪使郭固以同详定《古今 阵法》赐对,于是内出《攻守图》二十五部,付河北。 熙宁八年,大阅八军,阵于荆家陂。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八年八月丁巳,大阅 按《兵 志》:八年,诏“在京诸军营屯迫隘。马无所调习,比刱四 教场益宽大,可以驰骋。其令骑军就教者,日轮一营, 以马走骤阅习。”五月,臧景陈马射六事,一顺鬃直射, 二背射,三盘马射,四射亲,五野战,六轮弄,各为说以 晓射者。诏依此教习。八月,帝令曾孝宽视教营阵,大 阅八军阵于荆家陂,讫事,大赏。 又按《志》,八年二月, 帝批:“见校试七军营阵,以分数不齐,前后抵牾,难为 施用。可令见校试官摭其可取者,草定八军法以闻。” 初,诏枢密院曰:“唐李靖《兵法》,世无全书,杂见《通典》,离

    析讹舛。又官号物名,与今称谓不同,武人将佐多不
    考证
    能通其意。今枢密院检详官与王振、曾收王白、郭逢

    原等校正,分类解释,令今可行。”又命枢密院副都承 旨张诚一、入内押班李宪与振、逢原行视宽广,用马 步军二千八百人教李靖营阵法。以步军副都指挥 使杨遂为都大提举,诚一、宪为同提举,振、逢原参议 公事夏元象、臧景等为将副,部队将干当公事凡三 十九人。诚一等初用李靖六花阵法,约受兵二万人 为率,为七军,内虞候军各二千八百人,取战兵千九 百人为七十六队,战兵内每军弩手二百,弓手三百, 为军五百,跳荡四百,奇兵四百,辎重每军九百,是为 二千八百人。帝谕近臣曰:“黄帝始置八阵法,败蚩尢 于涿鹿。诸葛亮造《八阵图》于鱼复平沙之上,垒石为 八行。晋桓”温见之,曰:“常山蛇势。”此即九军阵法也。至 隋韩擒虎深明其法,以授其甥李靖。靖以时遇久乱, 将臣通晓者颇多,故造六花阵以变九军之法,使世 人不能晓之。大抵八阵即九军,九军者方阵也。六花 阵即七军,七军者圆阵也。盖阵以圆为体,方阵者内 圆而外方,圆阵即内外俱圆矣。故以方圆物验之,则 方以八包一,圆以六包一,此九军《六花阵》之大体也。 六军者,左右虞候军各一,为二虞候军;左右厢各二, 为四厢军,与中军共为七军。八阵者,加前后二军,共 为九军。开国以来,置殿前马步军三帅,即中军前后 军帅之别名,而马步军都虞候是为二虞候军,天武、 捧日、龙神卫四厢是为四厢军“也。中军帅总制九军, 即殿前都虞候专总中军一军之事务,是其名实与 古九军及六花阵相符而不少差也。”今论兵者俱以 唐李筌《太白阴经》中图阵为法,失之远矣。朕尝览近 日臣僚所献阵图,皆妄相眩惑,无一可取。果如其说, 则两敌相遇,必须遣使豫约战日,择宽平之地,夷草 塞壑,诛草伐木,“如射圃教场,方可尽其法耳。以理推 之,其不可用决矣。今可约李靖法,为九军营阵之制, 然《李筌图》乃营法,非阵法也。朕采古之法,酌今之宜, 曰营曰阵,本出于一法,特止曰营行曰阵。在奇正言 之,则营为正,阵为奇也。”于是以八月大阅八军,阵于 城南荆家陂。已事赐遂,而下至指使马步军银绢有 差。八年,诏“诸路权住教五军阵,止教四御阵。”

    熙宁九年,诏教阅新军。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九年十月乙未,诏东南诸路 教阅新军。 按《兵志》:“九年四月,帝与辅臣论营阵法, 谓为将者少知将兵之理,且八军六军皆大将居中, 大将譬则心也,诸军四体也,运其心智,以身使臂,以 臂使指,攻左则右救,攻右则左救,前后亦然,则军何 由败也。”

    元丰元年诏教阅峒丁又御崇政殿阅诸军及定秋试诸军赏格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元年三月“癸未,广南西路经 略司乞教阅峒丁。从之。乙未,御崇政殿阅诸军。冬十 月庚戍,定秋试诸军赏格” 按《兵志》:“元年十月,诏立 在京校试诸军技艺格,第为上中下三等。步射六发 而三中为一等,二中为二等,一中为三等。马射五发, 骤马直射三矢,背射二矢,中数等如步射法,弩射自 六”中至二中,床子弩及炮自三中至一中,为及等,并 赏银有差。枪刀并标排手角胜负,计所胜第赏。其弓 弩坠落,或纵矢不及堋,或挽弓破体,或局而不张,或 矢不满,或弩跖不上牙,或擭不发,或身倒足落,并为 不合格。即射已中赏,馀箭不合格者降一等,无可降 者罢之。是月,贾逵、燕达等言:“近者增损东南排弩队 法,与东南所用兵械不同。请止依东南队法,以弩手 代小排。若去敌稍远则施箭,近则左手持弩如小排 架隔,右手执刀,以备斩伐,与长兵相参为用。”诏可,其 枪手仍以标兼习。十一月,京西将刘元言:马军教习 不成,请降步军;又不成,降厢军。乃下令诸军,约一季 不能学者,如所请降之。十二月,诏:“开封府界、京东西 将兵十人,以一人习马射,受教于中都所遣教头;在 京步军诸营弓箭手,亦十人,以一人习马射,受教于 教习马军所,艺成则展转分教于其军。”

    元丰二年,遣官阅视京西马军,诏置都教头掌教习, 又定教习日期及马步射格斗法。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二年九月壬辰,出马步射格 斗法,颁诸军。 按《兵志》:二年四月,遣内侍石得一阅 视京西第五将所教马军。五月,得一言其教习无状, 诏本将陈宗等具析,宗等引罪,帝责曰:“朝廷比以四 方骄悍为可虞,选置将臣,分总禁旅,俾时训肄,以待 非常。至于部勒规模,悉经朕虑,前后告戒,已极周详, 使宗等稍异木石,亦宜略知人意。尸禄日久,既顽且 慵,苟遂矜宽,实难励众,可并勒停。”是月,诏殿前、步军 司兵各置都教头,掌隶教习之事。弩手五营、弓箭手 十营,枪刀标排手五营,各选一人武艺优者奏补。逐 司各举散直二人为指使,罢巡教使臣。是日,诏:河东、 陕西诸路,旧制,马军自十月一日驰射“野战,至榖雨 日止。塞上地凉,自今教起八月,止五月一日。”七月,诏诸路教阅禁军,毋过两时。九月,出《教法格》并图象颁 行之。步射执弓发矢、运手举足、移步,及马射马使蕃 枪,马上野战格斗,步用标排,皆有法象,凡千馀言,使 军士习诵焉。 又按《志》,元丰二年十一月,始立府界 集教大保长法,以昭宣使、入内侍省副都知王中正、 东上阁门使狄咨兼提举。府界教保甲、大保长,总二 十二县,为教场十一所。大保长凡二千八百二十五 人,每十人一色事艺置教头一。凡禁军教头二百七 十,都教头三十,使臣十。弓以八斗、九斗、一石为三等; 弩以二石、四斗、二石、七斗、三石为三等,马射九斗、八 斗为二等,其材力超拔者为“出等。”当教时月给钱三 千,日给食,官予戎械战袍,具银楪酒醪以为赏犒。 元丰三年,团教保甲,录用其能者。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三年,大保长艺成, 乃立团教法,以大保长为教头,教保丁焉。凡一都保 相近者,分为五团,即本团都、副保正所居空地聚教 之。以大保长艺成者十人滚教,五日一周,五分其丁, 以其一为骑,二为弓,三为弩。府界法成,乃推之三路, 各置文武官一人提举,河北则狄咨、刘定,陕西则张 山”甫,河东则黄廉、王崇拯,以“封桩、养赡义勇、保甲钱 粮”给其费。是岁,引府界保甲武艺成,帝亲阅,录用能 者,馀赐金帛。

    元丰四年三月,“阅九军营,阵于城南。九月,阅河北保 甲于崇政殿。”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四年“三月乙巳,命官阅九军 营阵法于京城南。戊申,大阅。九月壬寅,阅河北保甲 于崇政殿,官其优者三十六人。” 按《兵志》:“四年五月, 诏东南诸路转运、提点刑狱司,体量将兵自降教阅 新法之后,军士有所倍费以闻。”盖自团立将兵以来, 军人日新教阅,旧资技艺以给私费者,悉无暇为故 也。 又按《志》,四年,以九军法一军营阵按阅于城南 好草陂,已事奖谕。熙宁七年诏:“已降五阵法令诸将 教习,其旧教阵法并罢。”盖九军营阵为方、圆、曲、直、锐 凡五变,是为五阵。 又按《志》,四年改五路义勇为保 甲,狄咨、刘定领澶州集教大保长四百八十二人,见 于崇政殿,召执政赐坐阅试,补三班借职差使。借差 凡三十六日,馀赐金帛有差,迁咨四方馆使,定集贤 校理。又诏曰:“三路见训民兵,非久什长艺成,须便行 府界团教之。钱粮官吏并如畿县,未知及期能办与 不?若使更稽延日月,必致有误措置大法。可令承旨 取索会校之。”其年,府界、河北、河东、陕西路会校保甲, 都保凡三千二百六十六,正长壮丁凡六十万一千 九百四十五,岁省旧费缗钱一百六十六万一千四 百八十三,岁费缗钱三十一万三千一百六十六,而 团教之赏,为钱一百万有奇不与焉。凡集教、团教成, 岁遣使,则谓之“提举按阅”,率以近臣挟内侍往,给赏 钱,按《格令》从事。诸路皆以番次艺成为序,率五六岁 一遍。独河东以金帛不足,乃至十一岁。上以晋人勇 悍,介辽、夏闲,讲劝宜不可后,诏赐缗钱十五万。时系 籍义勇、保甲及民兵凡七百一十八万二千二十八 人云。

    元丰六年,御崇政殿阅武士,又以步军弩手习神臂 弓。

    按《宋史神宗本纪》:“六年正月,御崇政殿阅武士。” 按 《兵志》:“六年从郭忠绍之请,步军弩手第一等者,令兼 习神臂弓。”

    元丰七年,御崇政殿大阅,又诏“开封府界、京东西路 专选监司提举教阅。”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七年三月庚申,御崇政殿大 阅。 按《兵志》:七年八月,诏开封府界、京东西路专选 监司提举教阅。神宗留心武备,既命立武学,校七书 以训武举之士,又颁兵法以肄军旅。微妙渊通,取成 于心,群臣莫望焉。

    哲宗元祐元年以苏辙言诸道禁军月止一教又定马军教射法及御阵与新阵兼教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元祐元年四月,右 司谏苏辙上言:“诸道禁军,自置将以来,日夜按习武 艺,将兵皆蚤晚两教,新募之士或终日不得休息。今 平居无事,朝夕虐之以教阅,使无遗力以治生事,衣 食殚尽,憔悴无聊,缓急安得其死力请使禁军除新 募未习之人,其馀月止一教。”是月,朝请郎任公裕言: “军中诵习新法,愚懵者颇以为苦。夫射志于中,而击 刺格斗期于胜,岂必尽能如法?”枢密院亦以为元降 教阅新法自合教者指授,不当令兵众例诵。诏从之。 九月,枢密院奏:“异时马军教御阵外,更教马射。其法: 全队驰马皆重行为之字,透空发矢,可迭出,最便利。 近岁专用顺鬃直射,抹秋背射法,止可”轻骑挑战,即 用众乃不能重列,非便。请自今营阅排日马军之字 射,与立背射隔日互教。诏可。 又按《志》,四年,高翔言, 乞以御阵与新阵法相兼教阅。从之。盖元丰七年,诏

    专用五阵法,而旧教御阵遂废。至是复令互教
    考证
    元祐二年,诏教习保甲。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二年七月“辛亥,夏人寇镇戎 军,诏府界三路教阅保甲。”

    元祐三年,罢“提举教习马军所。”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三年五月,“罢提举 教习马军所。”

    元祐五年,大阅禁军。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五年十二月“丙辰,禁军大阅, 赐以银楪匹帛。”

    元祐六年,诏“诸军住教,岁遣中侍传宣。”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六年六月,三衙申 枢密院,乞近状七十日依令式放诸军教。王岩叟白 韩忠彦曰:“景德故事,皆内侍省检举传宣,今但岁举 为常,则不复见朝廷恩意。”忠彦以为然,又开陈太皇 太后曰:“如此则为常事,待处分内侍省。”遂诏今后入 状遣中侍传宣诸军住教。

    绍圣元年增禁军大教赏法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绍圣元年三月,枢 密院言,“禁军春秋大教赏法,每千人增取二百一十 人,给赏有差。”从之。

    绍圣二年,定教习马军日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二年二月,枢密院 言,“马军自九月至三月,每十日一次出城。”“渲,教习 回答野战、走骤、向背、施放、遇风雪假故权住。”从之。 绍圣三年,诏集军格斗及马步射,并依元丰条法教 习,又罢教御阵。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三年五月,诏在京 府界诸路禁军格斗法。自今并依元丰条法教习。七 月,诏选弩手兼习神臂弓。八月,诏殿前马步军司见 管教头。别选事艺精强通晓教像体法者。展转教习。 其弓箭手马步射射。亲用点药包指及第二指知镞。 并如元丰格法。是月又诏复神臂弓射法为百二十 步。 又按《志》,绍圣三年复罢教御阵。

    元符元年曾布上巡教使臣罚格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元符元年十月,曾 布既上巡教使臣罚格,因言:“祖宗以来,御将士,常使 恩归人主,而威令在管军。凡申严军政,岂待朝廷立 法而后施行耶?是管军失职矣。”帝深以为然。

    徽宗崇宁四年诏教阅保甲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四年九月“乙巳,诏京畿三路 保甲,并于农隙教阅。”

    大观元年诏以五阵法颁行诸路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大观元年,诏以五 阵法颁行诸路。”

    政和元年诏大教弓弩依元丰制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政和元年二月,诏 “春秋大教诸军弓弩斗力,并依元丰旧制。”

    政和四年,立“神臂弓习射格。”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四年五月,臣僚言, “神臂弓垛远百二十步给箭十只,取五中为合格。军 中少得该赏,恐惰于习射。送殿前马步军司勘会,将 中贴箭数并改为上垛,其一中贴此两上垛。”从之。 政和五年,严将兵不赴教阅例,又令大教诸军依元 丰法。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五年三月诏:“自今 敢占留将兵不赴教阅,并以违御笔论,不按举者如 其罪。”十一月,臣僚言:“春秋大教,诸军弓弩上取斗力 高强,其射亲中多者,激赏太薄,无以为劝。”诏依元丰 法。

    重和元年诏戍军留半教阅又严役使禁军之令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政和八年,诏州郡 禁军出戍外,常留五分在州教阅。从毛友之请也。重 和元年正月,兵部侍郎宇文粹中进对,论禁军训练 不精,多充杂役。帝曰:“祖宗军旅之法最为密致,神考 尤加意训习,近来兵官寝以弛慢。古者春振旅,夏茇 舍,秋治兵,冬大阅,皆于农隙以讲事。大司马教战之 法,《大宗伯》大田之礼,细论周制,大抵军旅之政,六卿 无有不总之者。今士人作守倅,任劝农事,不以劝耕 稼为职;管军府事,不以督训练为意。自今如役使班 直及禁卫者,当差人捉探惩戒,更候日长,即亲御教 阅激赏。”寻以粹中所奏,参照条令行之。按政和八年十一月改元 重和

    宣和三年立骑射赏法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宣和三年四月,立 “骑射赏法,其背射上垛中贴者,依步射法推赏。”

    钦宗靖康元年诏三衙与诸将专教习不得拘占又置教场春秋大阅

    按《宋史钦宗本纪》:靖康元年冬十月己酉,阅炮飞山 营。 按《兵志》:靖康元年二月诏:“军兵久教习,汏冗滥。 今三衙与诸将招军,惟务增数希赏,但及等杖,不问 勇怯。招收既不精当,教习又不以时,杂色占破,十居三四。今宜招兵之际,精加拣择,既系军籍,专使教习, 不得以杂色拘占。又神臂弓、马黄弩乃中国长技,宜 多行教习,以捍边骑。仍令闲用衣甲教阅,庶使习熟。” 四月,诏复置教场,春秋大阅及《复内教法》,以激赏之。

    又按《志》。元年监察御史胡舜陟奏通直郎奉元所。

    著《兵书》、阵图、《师律》三策,大八阵图一,小图二,皆酌古 之法,参今之宜,博而知要,实为可用。诏令赐对。当时 君臣虽无雄谋远略,然犹切切焉以经武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