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戎政典 第五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五十二卷
经济汇编 戎政典 第五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五十二卷目录

     兵制部汇考三十八

    皇清六

    戎政典第五十二卷

    兵制部汇考三十八

    皇清六

    《大清会典》:督、抚、道标

    国家军旅之事,专任武臣。其在直省者,以文臣监

    督曰“总督” 、曰巡抚、曰副使道、佥事道,历年裁复不一。今以现在各标具载于前,而以旧制附列于后。

    直隶

    赞理军务巡抚一员,驻札保定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六年裁,十六年复设,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十四年裁,二十一年复设。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总督直隶、山东、河南军务” 一员,驻札大名府。标下设中、左、右、前、后五营,顺治十五年裁。康熙元年,设直隶总督。四年裁,复设三省总督。八年,裁顺天巡抚一员,标下设中、左、右三营官。顺治十八年裁。

    天津巡抚一员,标下设中军官。顺治六年裁。宣府巡抚一员,标下设中、左、右三营官。顺治九年裁。

    天津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六年裁。

    通州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七年裁。

    霸州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蓟州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六年裁。

    永平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山海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年裁。

    河间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七年裁。

    井陉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定州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七年裁。

    顺广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七年裁。

    大名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保定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七年裁。

    易州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分巡口北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十年裁。

    分守口北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屯牧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七年裁。“赤城” 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一员。顺治十年裁。

    怀隆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密云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昌平兵备道一员。标下设守备等官。顺治十八年裁。

    山西

    提督军务巡抚一员,驻札太原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十四年裁,二十一年复设。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总督山西军务” 一员。标下设中、左、右三营官。顺治十五年裁。康熙元年复设。四年裁。

    山西巡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大同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以上顺治六年裁。

    山西守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雁平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宁武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冀宁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冀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冀南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冀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河东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河东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岢岚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阳和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以上顺治十八年裁。

    陕西

    “总督四川陕西军务” 一员。驻札西安府。标下。设中左、右、前、后火器六营

    中营副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前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后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火器营守备一员

    千总四员    ,把总八员。

    赞理军务陕西巡抚一员。驻札西安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赞理军务“甘肃” 巡抚一员。驻札兰州。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九年复设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总督陕西军务一员。标下设中、左、右、前、后五营官。康熙四年,改为山陕总督。十一年,仍改陕西总督。十九年,改为川陕总督。

    延绥巡抚一员。标下设左右二营官。顺治十八年裁。

    宁夏巡抚一员。标下设左、右二营官。顺治十八年裁。

    分守关内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关内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潼关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关西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关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商雒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河西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河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固原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靖远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榆林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神木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靖边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汉羌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关南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肃州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抚治西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西宁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西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庄浪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陇西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陇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临洮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洮岷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河西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河东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以上顺治十八年裁。

    四川

    提督军务巡抚一员,驻札成都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旧设

    “总督四川军务” 一员。标下设副将等官。原设四川总督,康熙七年,改为川湖总督,八年裁。九年,复设《川湖》总督。十三年设四川总督,十九年裁,改为“川陕总督。”

    四川守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四年裁。四川巡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四年裁。监军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七年裁。松龙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八年裁。

    云南

    “总督云南贵州军务” 一员。驻札云南府。标下中、左、右、前、后五营。原设云贵总督。康熙元年,改设云南总督。五年,改设云贵总督。

    中营副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前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后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赞理军务巡抚一员,驻札云南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九年复设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总督云南军务” 一员。标下设中、左、右三营官。康熙五年裁。

    贵州

    提督军务巡抚一员,驻札贵阳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九年,复设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总督贵州军务” 一员。标下设中、左、右三营官。康熙四年裁。十二年复设。十三年裁。

    贵宁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威清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毕节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新镇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都清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思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思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以上顺治十

    八年裁

    广西

    提督军务巡抚一员,驻札桂林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总督广西军务” 一员。标下设中、左、右三营官。康熙四年裁。

    湖广

    “总督湖广军务” 一员。驻札武昌府。标下中、左、右三营。原设湖广总督。康熙七年,裁并川湖总督。十三年,复设湖广总督。

    中营副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提督军务湖北巡抚一员。驻札武昌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提督军务湖南巡抚一员。驻札长沙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郧襄抚治一员,标下设中、左、右三营官。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五年,复设郧阳抚治,十九年裁。分守武昌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武昌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郴桂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上湖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下湖南” 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下湖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荆西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荆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上江防》” 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下江防” 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上荆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上荆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下荆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下荆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湖北” 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湖北” 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辰常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荆南武彝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以上顺治十八年裁。

    广东

    “总督广东、广西” 军务一员。驻札肇庆府。标下中、左、右、前、后水师六营。

    中军副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左营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前营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后营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水师营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提督军务巡抚一员,驻札广州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分守岭南” 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岭西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岭东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海北” 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兵粮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驿传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琼州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巡海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岭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岭东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罗定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海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水利盐法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南韶兵巡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以上顺治十八年裁。

    江南

    “总督江南、江西军务” 一员。驻札江宁府标下中、左二营。

    中营副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提督军务安徽巡抚一员。驻札安庆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六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提督军务江宁巡抚一员。驻札苏州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总督漕运军务” 一员。驻札淮安府标下左、右、后三营。

    左营副将一员。驻札淮安府旧城。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五员

    右营游击一员。驻札淮安府新城。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宿迁后营游击一员,驻札白洋河。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凤阳巡抚一员。标下设游击等官。顺治六年裁,十七年复设。十八年裁。

    操江巡抚一员。标下设中军、游兵、奇兵、新水四营官。康熙元年裁。

    庐州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滁和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凤泗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七年裁。

    池太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徽宁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颍川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安庐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凤宿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苏松常镇督粮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年裁。

    分巡江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五年裁。

    “分守江宁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苏松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常镇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淮海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淮徐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扬州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浙江

    提督军务巡抚一员,驻札杭州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总督浙江福建军务一员” ,标下设中、左、右三营官,顺治十五年裁,康熙八年复设。九年裁“总督浙江军务一员” ,标下设中、左、右三营官。康熙八年裁,九年复设。二十三年裁。

    水利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七年裁。督粮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年裁。分巡杭严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嘉湖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金衢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金衢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温处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温处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绍台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宁绍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宁绍巡海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嘉湖》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以上顺治十八年裁。

    江西

    兼理军务巡抚一员,驻札南昌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总督江西军务” 一员。标下设中、左、右三营官。康熙四年,裁并两江总督。十三年,复设江西总督。二十一年裁。

    南赣巡抚一员。标下设左右二营官。顺治十八年裁。

    瑞南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八年裁。督粮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年裁。分巡岭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四年裁。

    “分守南瑞” 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南瑞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饶南九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饶南九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岭北” 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广抚建》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湖东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湖西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湖西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福建

    “总督福建军务” 一员。驻札福州府。标下中、左、右三营。原设督标。康熙八年裁,十年复设。

    中营副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左营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参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提督军务巡抚一员,驻札福州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分巡厦门” 副使一员,驻札台湾府。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二员

    旧设

    督粮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五年裁。分守建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建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 漳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漳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福宁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福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兴泉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巡海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驿传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山东

    “总督河道军务” 一员。驻札济宁州。标下中、左右城守四营。

    中营副将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济宁城守营都司佥书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提督军务巡抚一员,驻札济南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总督山东军务” 一员。标下设中、左、右三营官。康熙四年,裁并三省总督。

    登莱巡抚一员。标下设中、左、右水师四营官。顺治九年裁。

    “分守” 济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济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兖东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兖西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济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东昌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武德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登州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青州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东兖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莱州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河南

    提督军务巡抚一员,驻札开封府。标下左、右二营。原设抚标。顺治十八年裁。康熙十三年,复设左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右营游击一员

    守备一员    ,千总二员。

    把总四员

    旧设

    “总督河南军务” 一员。标下设中、左、右三营官。康熙四年裁。

    督粮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顺治十年,裁河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驿传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河北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河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大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大梁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睢陈兵备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河南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河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守汝南道” 一员,标下守备一员

    分巡汝南道一员。标下守备一员。已上顺治十八年裁。

    绿旗兵丁

    国朝兵制,最为尽善。有八旗兵拱卫驻防。复有绿

    旗兵分守汛地,量地势之险易,酌兵数之多寡,分隶于将领,而统辖于督抚提镇,历年裁设不一。兹以“现在《马步经制》” 详列于后:

    京城

    巡捕三营、经制兵共三千三百名。内马兵一千二百名、步兵二千一百名。

    直隶

    巡抚标下“经制” 兵共一千名。内马兵二百名、步兵八百名。

    天津镇:“经制” 兵共一万一千名。内马兵二千二百名、步兵八千八百名。

    宣府镇经制兵共八千名。内马兵一千六百名、步兵六千四百名。

    真定镇:《经制》兵共一万名。内马兵二千名、步兵八千名。

    马兰口:“经制” 兵共六百名。内:马兵一百八十名、步兵四百二十名。

    黄花山经制守兵一百名。

    山西

    巡抚标下“经制” 兵共一千名。内马兵一百名、步兵九百名。

    太原镇经制兵共八千八百五十七名,内马兵八百七十五名,步兵七千九百八十二名;大同镇经制兵共一万五千一百四十三名,内马兵一千四百六十三名,步兵一万三千六百八十名。

    陕西

    川陕总督标下“经制” 兵共七千名。内马兵五千名、步兵二千名。

    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五百名。内马兵四百五十名、步兵一千五十名。

    提督标下经制兵共一万二千一百二十三名,内马兵五千九百十九名,步兵六千二百四名。延绥镇经制兵共九千四百五十四名,内马兵三千二百九十八名,步兵六千一百五十六名。兴安汉羌镇经制兵共八千五百十名,内马兵三千二十七名,步兵五千四百八十三名。甘肃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五百名。内:马兵四百五十名、步兵一千五十名。

    甘肃提督标下“经制” 兵共五千名。内马兵四千名、步兵一千名。

    甘肃镇经制兵共一万五千七百三十名。内马兵七千四百十五名,步兵八千三百十五名。宁夏镇经制兵共一万九百四十六名。内马兵四千六百四十名,步兵六千三百六名。

    西宁镇经制兵共一万四千二百十五名。内马兵五千六十四名、步兵九千一百五十一名。四川

    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五百名。内马兵三百名、步兵一千二百名。

    提督标下经制兵共二千六百名。内马兵七百八十名、步兵一千八百二十名。

    “川北镇经制” 兵共二千二百五十名。内马兵四百五十名、步兵一千八百名。

    重庆镇:“经制” 兵共三千名。内马兵五百八十名、步兵二千四百二十名。

    建昌镇:经制兵共四千九百十四名。内马兵八百九十五名、步兵四千十九名。

    松潘镇经制兵共五千三百九十名。内马兵九百九十名、步兵四千四百名。

    成都协经制兵共一千五百五十名。内马兵三百十名、步兵一千二百四十名。

    永宁协:经制兵共三千九十六名。内马兵五百七十五名、步兵二千五百二十一名。

    《夔州》协经制兵共三千九百五十名。内马兵七百七十名、步兵三千一百八十名。

    遵义协经制兵共一千七百五十名。内马兵三百五十名、步兵一千四百名。

    云南

    总督标下“经制” 兵共五千名。内马兵一千名、步兵四千名。

    “巡抚” 标下经制兵共一千八百名。内马兵一百:

    八十名、步兵一千六百二十名。

    提督标下经制兵共一万二千二百名。内马兵二千一百二十名、步兵一万八十名。

    临元镇:“经制” 兵共三千九百名。内马兵三百九十名、步兵三千五百十名。

    开化镇:“经制” 兵共二千四百名。内马兵二百四十名、步兵二千一百六十名。

    楚姚镇“经制” 兵共三千四百名。内:马兵三百四十名、步兵三千六十名。

    永顺镇:“经制” 兵共三千九百名。内马兵三百九十名、步兵三千五百十名。

    鹤庆镇:“经制” 兵共五千名。内马兵五百名、步兵四千五百名。

    曲浔镇“经制” 兵共四千四百名。内:马兵四百四十名、步兵三千九百六十名。

    贵州

    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五百名。内马兵一百五十名、步兵一千三百五十名。

    提督标下经制兵共一万二千四百四十名。内马兵一千五百四十四名、步兵一万八百九十六名。

    安笼镇经制兵共二千四百六十名。内:马兵二百四十六名、步兵二千二百十四名。

    威宁镇:“经制” 兵共二千一百名。内马兵二百十名、步兵一千八百九十名。

    大定镇“经制” 兵共一千五百名。内:马兵一百五十名、步兵一千三百五十名。

    广西

    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五百名。内马兵一百五十名、步兵一千三百五十名。

    提督标下经制兵共四千五百六十名。内马兵四百五十六名,步兵四千一百四名;各协营路步兵共一万三百四十名。

    左江镇:“经制” 兵共三千六百名。内马兵三百六十名、步兵三千二百四十名。

    湖广

    总督标下“经制” 兵共二千名。内马兵二百名、步兵一千八百名。

    湖北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三百名。内马兵一百三十名、步兵一千一百七十名。

    湖南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三百名。内马兵一百三十名、步兵一千一百七十名。

    提督标下经制兵共二千四百六十五名;内马兵二百四十六名,步兵二千二百十九名。各协营路共兵二万三千八百二十五名;内马兵二千二百二十七名,步兵二万一千五百九十八名。

    襄阳镇:“经制” 兵共二千二百二十名。内马兵二百二十二名、步兵一千九百九十八名。

    彝陵镇:“经制” 兵共三千二百名。内马兵三百二十名、步兵二千八百八十名。

    沅州镇:“经制” 兵共二千三十名。内马兵二百三名、步兵一千八百二十七名。

    永州镇:经制兵共一千六百六十名。内马兵一百六十六名、步兵一千四百九十四名。

    广东

    两广总督标下经制兵共五千九百十八名,内马兵九百九十六名,步兵四千九百二十二名;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五百名,内马兵一百五十名,步兵一千三百五十名。

    将军标下“经制” 兵共四千名。内马兵四百名、步兵三千六百名。

    提督标下经制兵共四千八百六十三名,内马兵九百七十二名,步兵三千八百九十一名。各协营兵共一万一千六百三十六名,内马兵五百七十七名,步兵一万一千五十九名。

    “左翼经制” 兵共七千一百五十八名。内马兵三百十五名、步兵六千八百四十三名。

    右翼“经制” 兵共五千九百六十八名。内马兵五百七十一名、步兵五千三百九十七名。

    顺德镇“经制” 兵共八千四百八十名。内马兵三百七十名、步兵八千一百十名。

    碣石镇:经制兵共三千五百九十名。内马兵二百十七名、步兵三千三百七十三名。

    潮州镇经制兵共六千七百三十名。内马兵六百七十二名、步兵六千五十八名。

    “高雷廉” 镇“经制” 兵共八千三十一名。内马兵五百九十六名,步兵七千四百三十五名。

    琼州镇经制兵共四千一百二十六名。内马兵四百十二名,步兵三千七百十四名。

    南澳镇经制兵共一千二百名。

    江南

    总督标下经制兵共四千八百二十名,内马兵四百八十二名,步兵四千三百三十八名;总漕标下经制兵共六千四百十五名,内马兵一千一百十九名,步兵五千二百九十六名;江宁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名,内马兵一百名,步兵九百名。

    安徽巡抚标下“经制兵” 共一千四百五十名。内马兵一百五十名、步兵一千三百名。

    京口将军标下左右营经制兵共二千名。内马兵二百名、步兵一千八百名。

    提督标下经制兵共二万四百七十四名。内马兵二千一百八十六名、步兵一万八千二百八十八名。

    苏州水师镇经制兵共三千九百名。内马兵二百名,步兵三千七百名。

    京口水师镇经制兵共二千五百十名,内马兵二百七十二名,步兵二千二百三十八名;“狼山” 镇经制兵共七千二百八十一名,内马兵六百五十七名,步兵六千六百二十四名。《浙江》

    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五百名。内马兵一百五十名、步兵一千三百五十名。

    提督标下经制兵共一万三千二百七十五名。内马兵一千二百十三名、步兵一万二千六十二名。

    舟山镇:经制兵共五千八百七十名。内马兵三百八十七名、步兵五千四百八十三名。

    黄岩镇经制兵共一万一百二十三名。内马兵一千十二名、步兵九千一百十一名。

    温州镇经制兵共八千六百五十二名。内马兵八百六十五名,步兵七千七百八十七名;平阳镇经制兵共四千三十名。内马兵四百三名,步兵三千六百二十七名。

    江西

    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五百名。内马兵一百五十名、步兵一千三百五十名。

    南瑞镇“经制” 兵共五千五百七十名。内马兵五百五十七名、步兵五千十三名。

    南赣镇“经制” 兵共五千六百十名。内马兵五百六十一名、步兵五千四十九名。

    袁州协“经制” 兵共九百名。内马兵九十名、步兵八百十名。

    九江协经制兵共一千四百二十名。内马兵一百四十二名、步兵一千二百七十八名。

    福建

    总督标下“经制” 兵共二千五百名。内马兵五百名、步兵二千名。

    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四百七十六名,内马兵二百九十五名,步兵一千一百八十一名。陆路提督标并各镇标经制兵共四万五千七百五十名,内马兵五千九百三十八名,步兵三万九千八百一十二名。

    水师提督标并各营经制兵共二万名。

    山东

    总河标下经制兵共二千八百七十四名。内马兵四百八十名,步兵二千三百九十四名;巡抚标下经制兵共一千名。内马兵二百名,步兵八百名。

    登州镇“经制” 兵共一万六千一百二十六名。内马兵三千一百四十五名、步兵一万二千九百八十一名。

    河南

    巡抚标下“经制” 兵共一千名。内马兵二百名、步兵八百名。

    河北镇经制兵共四千四百六十名。内马兵八百九十二名、步兵三千五百六十八名。

    南阳镇:“经制” 兵共四千五百四十名。内马兵九百八名、步兵三千六百三十二名。

    营马

    京城《巡捕》三营兵丁马一千二百匹

    直隶抚标:官员马四十四匹,兵丁马二百匹。镇标官员马一千二百四匹,兵丁马五千七百九十九匹。《马兰》口:官员马四十匹,兵丁马一百八十匹。

    山西抚标官员马四十四匹,兵丁马一百匹。镇标官员马六百八十匹,兵丁马二千三百九十七匹。

    陕西“督、抚” 标官员马二百三十二匹,兵丁马五千九百匹。

    提“镇标” 官员马二千二百六十匹,兵丁马三万。

    三千三百六十三匹

    四川抚标,官员马三十二匹,兵丁马三百匹。提、镇标官员马一千一百三十四匹,兵丁马五千七百匹。

    云南督、抚标官员马一百六十匹,兵丁马一千一百八十匹。

    提“镇标” 官员马一千一十二匹,兵丁马四千四百二十匹。

    贵州抚标官员马四十四匹,兵丁马一百五十匹。

    提《镇标》官员马八百一十匹,兵丁马二千六百六十匹。

    广西“抚标。” 官员马四十四匹,兵丁马一百五十匹。

    提“镇标” :官员马六百二十八匹,兵丁马八百一十六匹。

    湖广督抚标官员马一百六十匹,兵丁马四百六十匹。

    提《镇标》官员马一千四百五十四匹,兵丁马三千二百二十三匹。

    广东“督、抚” 标官员马一百九十二匹,兵丁马一千一百四十六匹。

    提《镇标》官员马一千八百九十六匹,兵丁马五千一百四十五匹。

    江南督、抚标官员马二百一十四匹,兵丁马一千三百二十四匹。

    提《镇标》官员马一千二百八十四匹,兵丁马三千六百四匹。

    浙江“抚标。” 官员马四十四匹,兵丁马一百五十匹。

    提《镇标》官员马一千二百八十六匹,兵丁马三千八百八十匹。

    江西“抚标。” 官员马四十四匹,兵丁马一百五十匹。

    《镇标》官员马四百六十四匹,兵丁马一千二百六十四匹。

    《福建》“督、抚” 标官员马一百三十匹,兵丁马一千一百九十五匹。

    提《镇标》官员马一千八百六十八匹,兵丁马四千七百四十三匹。

    山东“督、抚” 标官员马一百三十匹,兵丁马六百八十匹。

    《镇标》官员马五百三十八匹,兵丁马三千一百四十五匹。

    河南“抚标官员马四十四匹,兵丁马二百匹。镇标官员马二百八十八匹,兵丁马一千八百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