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戎政典 第三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三十六卷
经济汇编 戎政典 第三十七卷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三十六卷目录

     兵制部汇考二十二

      明三

    戎政典第三十六卷

    兵制部汇考二十二

    明三

    按《图书编》,“北直隶亲军卫三十九。”属所二百五十守御千户 所一在京属府卫三十八。属所三百三守御千户所二,在 外直隶卫三十九。属所一百三十二守御千户所九大宁都 司,领卫十。属所五十四守御千户所一,万全都司,领卫十 属所七十六守御千户所七。京营见操、并外卫马步官军 共一十一万七千二百馀员名。巡捕官军五千六百 馀员名

    蓟州、保定、宣府、三镇、《马步官军》、共十万五千八百馀 员名

    南直隶亲军卫一十六;属所一百一十二守御千户所一在 京属府卫三十三。属所一百九十六守御千户所一,在外直 隶卫二十八。属所一百四十五守御千户所十五:中都留守 所领卫八。属所四十守御千户所一京营马步官军舍馀 等共二万八千九百馀员名。在外卫所,除中都留守 司二班京操外,马步官军舍馀共四万四千八百馀 员名。

    山东都司。领卫一十九属所七十五守御千户所一十二。 本都司所属,除二班京操外,马步官军六万三千八 百馀员名。仪卫司三。辽东镇,领卫二十五、所十一、关 二、营堡一百,马步官军九万八千八百七十五员名。 山西都司,领卫九。属所四十又所七。本都司所属马步官 军、舍馀、裔人一万九千五百馀员,名“行都司。”领卫一 十四。属所七十又所七。本都司所属马步官军四万六千 馀员名。“仪卫司”三

    陕西都司卫二十六;属所一百三十四守御千户所一十二 行都司,领卫一十三属所五十六守御千户所四。总延绥、 宁夏、甘肃三镇、共马步官军舍馀等一十三万九百 馀员名。仪卫司四

    河南都司镇卫一十四:属所四十九守御千户所七本都 司所属、除二班京操外,马步官军一万五千九百馀 员名。仪卫司八

    浙江都司。领卫一十六属所一百二守御千户所三十五。 本都司所属马步官军三万九千九百馀员,名 “江西都司。”领卫三属所一十五守御千户所十二,百户所 一。本都司所属马步官军一万二千七百馀员名。仪 卫司二后并入南昌卫

    湖广都司。领卫二十六属所一百三十宣抚司安抚司九长官十四蛮人官司五 守御千户所二十六,宣慰司二。属长官司八郧阳行都司, 领卫七属所三十守御千户所八。本都司所属马步官军 舍馀七万一千六百馀员,名:“兴都留守司”一,仪卫司 十一。

    四川都司。领卫一十二属所四十九宣抚司二安抚司七长官司二十二守 御千户所一十一:长官司二招讨司一行都司,领卫六属所 三十五长官司五守御千户所八。本都司所属马步官军九 千六百馀员名。仪卫司一

    福建都司。领卫一十一属所五十六所一十七。建宁行都 司。领卫五属所二十守御千户所四所属马步官军共四 万八千二百馀员名。

    广东都司领卫十五属所六十八守御千户所四十五。本 都司所属马步官军三万九千四百馀员名。

    广西都司领卫。属所五十五守御千户所二十一。本都司 所属马步官军一万二百馀员名仪卫司一

    云南都司。领卫一十七属所一百六安抚司三,长官司三, 守御千户所一十二。本都司所属汉、土达马步官军 八万一千四百馀员名。

    贵州都司。领卫一十八属所九十三长官司一十三本都司所属 马步官军三万七千四百一十七员名。

    按《春明梦馀录》:“宋制,军旅属于枢密院,与中书省并 谓之两府。明以兵部掌兵政,而统军旅,专征伐,则归 之五军都督府。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 军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令。至将属于五府,而兵 又总于京营,合之则呼吸相通,分之则犬牙相制。 五军都督府总天下之戎政,国体具存,其所关者甚 大。”明初,勋臣俱充参、游,后止充两广、湖广、漕运三总 兵,又次第革,而惟戎政五府属焉。五府佥书,犹有以 都督充者,至掌印则必勋臣。嘉靖八年令五府掌印 官、都督有才望者,一体推用,终不能行。都督有三等, 曰左、右都督,曰都督同知,曰都督佥事,是为世官。副 都督则流官也。都督、都指挥等官,虽定于洪武初,然其称谓与后亦有不同。如称“都督府佥书”,曰“某府佥 都督”,“都指挥使司佥书”,曰某都指挥司,“左封印”,“右封 印”,皆见于张纯《云南机务抄黄》。嘉靖闲《会议疏》列五 府衔,佥书与带俸者,概称“管府事”,即锦衣卫堂上概 称“管卫事”,亦此例也。

    初制,总兵无专官,有事命将,事已即归。后因边境事 多,遂留镇守。然或地方小警,调剿杀非奉上命者,即 有功亦不称捷,具疏闻而已。

    明初,在外兵马尽是屯军指挥、千百户管领,而尽属 都司提调。其制,各都司掌印、佥书等官缺,本处有相 应官,听各镇巡官保举,兵部拟议具奏。本处无官,兵 部查访中外相应官员兼用,极重其选。

    卫所之制。“洪武中,设锦衣等上十二卫,以卫宫禁;留 守等四十八卫,以卫京城。上十二卫为亲军指挥使, 司番直宿卫,不隶于都督府。永乐中,设王府各卫于 北京,改前北平三卫为金吾左右卫,为羽林前卫”;改 北平都司为燕山左右卫,为大兴左卫,为济阳通州 卫,是为上十卫,与腾骧左右卫、武骧左、右卫四卫,亦 得名“亲军。”其武功中、左、右卫,以匠役隶工部。其诸陵 设卫,不隶督府,亦不称“亲军。”凡《亲军卫》得直达兵部, 其馀卫分流官、世官、土官、袭替、优给、优养所卫都司 上之府,引奏送兵部。五府以中、左、右、前后为序,南以 总兵坐中府,北以总兵坐后府。凡舍人承袭,皆于五 府试验,必年至二十以上,方许比试。初试不中者,食 半俸。再试不中者,降充军。盖国初将材皆储于此,故 其严如此。每卫设指挥使一人,指挥同知二人,指挥 佥事二人。又设中、前、后左右千户所,分领军士。其所 领军士逃亡者,计数论罚。如百户逃一人,减半俸;逃 十人,全不给。至三十人,降总旗。至四十人,降小旗。至 五十人,发充军。其千户逃军,十倍于百户指挥“逃军 五倍于千百户者,并减俸及递降如百户例。”盖国初 之兵,皆籍于此,故严如此。

    洪武二十二年,兵马五军府官奉旨:“卫所官员不肯 教儿子弓马。如今但有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 陆的断了手,蹴圆的卸了脚,做买卖的发边远充军。 已而府军左卫千户虞让男虞端,吹箫唱曲,将上唇 连鼻尖割了。龙江卫指挥伏愿与小旗姚晏保蹴圆, 卸了右脚。”当时禁制极严,故一时将帅皆出其中,而 无世胄纨裤之气。后法禁弛,而应袭舍人,骄惰成性, 实称乏才。宣德五年、正统八年、成化八年,始令保举 有谋勇者用之。天顺八年开武举。成化四年、弘治十 七等年,各有参定条例,然所取甚少。初止取二名、七 名至十五名、三十馀名。及嘉靖后,非武举不得陞调, 于是世胄拥为虚器,而功臣之泽斩矣。

    凡要害之地,设官统兵镇戍。总镇一省者曰“镇守”,独 守一路者曰“分守”,独守一城一堡者曰“守备”,有与主 将同处一城者曰“协守”,又有备倭提督、提调等官,其 官称挂印专制者,曰总兵,曰“副总兵”,曰参将,曰“游击 将军”,俱于公、侯、伯、都督、指挥等官内推举。以后不然 矣。

    明初立君子、舍人二卫,选文臣子侄居君子卫,武臣 子侄居舍人卫,昼则侍从,夜则直宿更番,此即勋卫 之始,后不用文臣子侄。

    戎政府在皇城之东,灯市大街。永乐闲,设二帅府于 都城内之东西,以为会议之所,后因敝坏。嘉靖二十 九年,立戎政府,统以勋臣一员,曰“总督京营戎政。佐 以文臣一员,曰协理京营戎政。”营制有三:中曰五军, 东曰神枢,西曰神机。五军营又析而为营者十有六, 神枢营析而为营者十,神机营析为营者九,总之为 三十一营。而五军营设号头营二,《神枢》、神机各一,皆 领于总协大臣,而奉行其命令。每营将领一人,中军 官一人,千总官二人,把总官十有二人,管队官六十 人。每军五十人为队,管队领之;二十五队为司,把总 官领之。十二司分隶于一,中军二千总,各得把总四 人,军千人共卒三千人,为一营,故分之则三十一营, 联之则三大营,又联之总曰“戎政府。”

    五军营即旧团营,景泰初年建立于安定、德胜两关 外之中。嘉靖二十九年罢团营,始更于此。南面建阅 武门,阅武门起至北土城止,长一千七百四十二步。 设将台一座,前设旗台二座,石榜碑一座,鼓棚二座, 石旗架二座,演武厅一座。神枢营即旧五军营,永乐 初年建立于德胜关外之西。旧神机营在新立神机 营之西。嘉靖二十九年,罢团营将,五军营更团营将, 神机营更旧五军营,而旧神机营竟废。

    洪武初定天下,训练军士以卫京师,置京营,隶元帅 府。已而改五军营曰中军,曰左掖,曰右掖,曰左哨,曰 右哨,是为五军,隶都督府。五都督握兵籍而不与调 发,兵部得调发而不治兵。论者谓“五军营有六善焉: 一军有变,四军足制,一善也;徒御既寡,训练易施,二 善也;人自为将,各爱士卒,三善也;彼此相形,争先策” 励,四善也;分数画一,行伍不乱,五善也;彼此相依,声势相倚,六善也。大约开国之祖,身在行闲,习于兵事, 故制之善如此,后屡改而大失其故矣。

    太宗迁都北平,一如太祖之制,则于中都、大宁、山东、 河南附近卫所,摘拨官军,轮班上操。营“提督内臣一 人,武臣二人,掌号头官二人,大营坐营官二人,把总 二人,中军坐营官一人,马步队把总各一人,左右掖 左右哨官如之。”此则高皇帝五军之旧也。此外又有 十二营,掌随驾马队官军,是营也,把总二人。此外又 有围子手营,掌操练上直叉刀手及京卫步队官军。 是营也,坐营官一人,一司、二司、三司、四司,各把总二 人。此外,又有幼官舍人营,掌操练京卫幼官及应袭 舍人,是营也,坐营官一人,幼官营,把总一人。舍人营, 一司、二司、三司、四司,各把总一人。此外,又有《殚忠效 义》营,掌操练京卫报效舍人馀丁。舍人营曰殚忠,馀 丁营曰效义。是营也,坐营官一人,把总各一人,此则 五军营之支分也。已又得降人一千,常立于龙旗、宝 纛之下,以为三千营。营分五司,掌执大驾龙旗、宝纛、 《勇》字旗,负御宝及兵仗局什物等件。上直军为一司, 掌左右二十队《勇》字旗,大驾旗纛、金鼓等件。上直军 为一司,掌传令营令旗、令牌,御用监盔甲、尚冠、尚衣、 尚履什物等件。上直军为一司,执掌大驾勇字旗。五 军红盔贴直军、上直军为一司,掌杀虎手、马轿及前 哨马营。上直明甲军、随侍营、随侍东宫官舍、辽东备 御回还军为一司。凡五司。是营也,提督内臣二人,武 臣二人,掌号头官二人,坐司官五人,见操把总四人, 此则三千营之支分也。已,征交阯,得其神机、火箭之 法,立神机营,掌操演神铳、神炮诸火器。亦分为五军: 中军坐营内臣一人,武臣一人,其下分为四司,各监 枪内臣一人,把司官一人,把牌官一人。左掖军如之, 右掖军亦如之,左哨军亦如之,右哨军亦如之。已,又 得都督谭广马五千匹,当时谓之“谭家马。”复置五千 营,掌操演火器及随驾护卫马队军。是营也,坐营内 臣一人,武臣一人,其下分为四司,各把司官一人,此 则神机营之支分也。居常则五军肄营阵,三千军肄 巡哨,神机军肄枪手。如大驾亲征,则大营居中,营外 五军分驻,步军居内,骑军居外。骑卒之外为神机营。 营之外有长围,周邻二十里,樵采其中闲,此三大营 之制也。永乐虽遵洪武五军之遗,而各营添设内臣, 已违“内臣不许典兵”之禁。未几,王振用事,京军五十 万,一旦败溃,遂有土木之祸,太宗贻之也。

    景泰元年,于谦为兵部尚书,建立《京营团操法》。谦以 京师兵马分隶五军、三千、神机诸营者,虽各有总兵, 然不相统一,每遇调遣,选摘凑拨,号令不同,兵将不 相识,或至误事。乃议“拣选各营马步官军一十五万, 分为十营,每营各以都督总领,每五千用都指挥一 员,每千用指挥一员,每五百用把总十员分管,每队” 用管队二员,常领在营操练,体统相维,兵将相识。出 征就令原管都督等官统领前去。“《号令号》一,行伍不 乱。”团营之设自此始。

    天顺初年反。景泰之政,革罢团营,至八年而复。及成 化初,又复革,二年又复。复则从兵部尚书马昂议,抽 选京兵八万,外卫八万。外卫之兵分为二班,班四万 为瓜代,合京兵十六万,立十二团营操练之,“曰奋武、 曰耀武,曰练武、曰显武、曰敢勇、曰果勇、曰效勇、曰鼓 勇,曰立威、曰伸威、曰扬威、曰振威。”营各分五军三千, 神机三营。五军营领内外马步官军,三千营领内外 马队官军,神机营领内外步队官兵,而三大营之数 不与焉。是十二营军名曰“选锋”,不任选锋者仍归三 大营,曰“老家”,而团营之法稍变矣。至于弘治、正德之 后,又有两官厅之制。其法:就十二团营挑选精锐,别 立总兵参将统领之。此时十二团营可为“老家”,而《两 官厅》可为团营也。

    嘉靖二十九年,京师戒严。大学士严嵩、李本请刷京 营,图善后。令兵部选武臣以充总督坐营之任,吏部 选才望大臣专理之,令其拣选人马。上是之,下兵部。 兵部侍郎王邦瑞言:“国初营兵不减七八十万,元戎 宿将常不乏人。嗣是三大营变而为十二团营,又变 为两官厅。虽浸不如初,然原额军尚足三十八万有 奇。迄今承平既久,武备废弛,见在据籍仅十四万有 奇,而在营操练又不过五六万人而已。户部支粮则 有兵,兵部调遣则无兵。见在军士率多老弱,衣甲器 械,临时取给,耗弊已极。臣谓伍军不足,其弊不在逃 亡,而在占役;训练不精,其弊不在军士,而在将领。今 之提督武臣,即十二团营之总帅;坐”营等官,即诸营 之主帅,而号令把总之类。又古之偏裨官,其闲多属 纨裤。平时则占役营军,予以空名之饷;临操则四集 市人,呼舞博笑而已。先是,尚书王琼、毛伯温、刘天和 皆尝有意整饬将领,恶其害己,从中阻挠,阴坏正议。 而军士又骄惰厌律,辄亡匿涣散,倡为流言。清理未 半,事复中止。今皇上“亲见其害矣。臣愿遣风力科道 官,议核十二团营人马之数,参考《户部粮籍》,汰老弱留精壮,逃亡者设法勾补,占役者悉征著伍,然后人 给衣甲器械,简谋勇将官加意练习,而以科道官监 视之。”上是之,乃革去十二营两官厅,第用京营总兵 官一员提督三营,以复国初之旧。时咸宁侯仇鸾方 以兵事幸,上即使为之。于是兵部会议,条为六事。其 一,请革内臣。谓:“自古宦者不得典兵。今三大营内有 内臣提督监枪等项,不下二三十人,既不知兵,又专 占役,所宜裁革。”其一,请处班军。请河南、山东、大宁、中 都等处,原额班军十六万有奇,每年春秋更番上班 操备,往往为各营借工私占之资。自今请“令于五月 中旬赴京,各都司统率入营,一体操练。至十一月中 旬掣回休息,不必两班赴官。如此则每岁京营秋防 之时,可得十五六万人,比之召募,尢为省费。”上悉从 之。于是罢团营两官厅,以复旧制。更三千营曰神枢 营,其三营司哨掖等名及诸内臣并裁革,而统以大 将一员,曰总督京营,戎政厅给印,曰“戎政之印。”佐以 文臣一员,曰“协理京营戎政。”

    京军每年正、二、三、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二月俱支本 色,四月、十月支折色。每米一石折银五钱,如是月米 价腾贵,临时仍题给本色。内正、二、七、十二月赴通仓 支粮,馀月俱京仓,惟选锋俱系京仓支领,亦无折色, 各逃故应扣者,每月各该营造册,投仓场,转行下粮 厅查扣。

    军选冬衣布花、每年每军各给棉布二疋、棉花一斤 八两。宝钞二十五张。军系各该卫造领。选锋系各该 营造领。如内库布疋不足、临时题给《折色》每布一疋、 折银二钱五分

    《外卫官军口粮本折》每班山东、河南、中都上班官军, 以到京报名日为始,除各该省解到各军大粮银、听 候兵部委官给散外,其口粮每官军每月造支四斗、 双月折色、单月本色

    官军防秋口粮:车战及标兵营官军秋操,每月各造 支口粮三斗,城守营各一斗三升,备兵营无

    火器选锋口粮万历二十七年,该王世扬条议:“战兵 十枝,每枝六司,七司系火器选锋。春操每官军每月 造支口粮一斗,秋操各造支一斗五升。各该营把总 春秋二操,各该营动支犒赏银各一两充赏。”

    单粮选锋器械银两万历二十年,该京营科道郭士 吉等条议:“三大营单粮选锋,春秋二季,每季移文兵 部,札行太仆寺,每名给银三钱”,修整弓矢

    马匹草料本折:“每马一匹,每月系大尽支草三十束, 料九斗;小尽支草二十九束,料八斗七升;四季每草 三十束,俱折银二钱五分”,每料豆一石,春冬折银四 钱,夏秋折银三钱六分。惟二月、十月系支本色月分, 每草三十束折银四钱,料豆一斗,折银四钱六分。 城外信地,都城南有重城,事势稍缓,不必设营。外东 自东便门起,迤逦而西,至西便门止,即以车兵十枝, 酌量分布。大率东北二面为急,用八枝;西面稍缓,用 二枝。每枝实营盘一处,虚营盘二处,去城不远,不过 二三里。其战兵六枝,即于城之东西南北关厢外,各 副将一员率领,各屯一枝,听兵部总协斟量,专备城 内外调遣应援。馀下二枝,俱随兵部总协同驻适中 去处,面相计议。后又增战兵十枝,又于万历二十年 添设标兵二枝,专随总协

    “重城、信地、都城正阳、崇文、宣武三门外有重城,每门 止用军二百名,各委号头官一员督率把总官管领。 其馀六门并重城七门,每门官军五百名,与同各该 守门官军相兼把守。一、都城敌台一百二座,每座军 十名,垛口一万一千四百处,每口军一名。一、重城敌 台五十七座,每座军五名,垛口九千三百五十九处”, 每口军一名、临期并内城信地如有事故、俱听兵部 总协、于班军内照数拨用。每门将官一员、督率千把 总管领

    凡单粮选锋、或事故、或选补双粮。其缺、各该营径、将 精壮善射弓箭手取补

    《收补祖募军丁凡三大营》军缺,如系逃故祖军,本户 弟男子侄赴兵部告替,验发营操。户内无丁,方行原 籍清勾。如系见操,年老病疾,或久潜逃故,召募军役, 《近例》赴总协军门陈告,发营行查。每逢双月,类送过 验,仍送科道衙门验准。该科道衙门会同户兵衙门 覆验,给票收粮。

    凡三大营马匹,共二万一千二百五十匹。标兵二枝, 每枝马七百五十匹。二司至十二司,每司马四十一 匹。惟头司、四司、七司、十司,各司十三匹。选锋马二百 五十匹。

    战兵十枝,每枝马一千二百五十四匹。头司至四司, 每司马八十四匹;五司至十二司,每司马八十三匹。 选锋马各二百五十匹,内惟神、枢二营选锋马三百 匹,因先年蓟镇秋防,以故较之别营选锋马多兑五 十匹。

    辨验马匹五军营并标兵两营,每年新关领马匹,太仆寺于本马右胯上印烙一“五”字到营,仍将两耳尖 割去为记。《神枢》马匹,胯上印烙“区”字到营,仍割去左 耳尖为记。神机营马匹,右胯上印烙一“八”字到营,仍 割去右耳尖为记。每年终三大营马匹,该太仆寺会 同巡视科道并车驾司通行印烙一次。内有瘦损及 倒死数多,照例参罚。各经管官员甚不堪者,变卖 倒死马匹,追桩年限事例,一年以上都指挥七两,指 挥六两,千百户五两,军四两。二十七年,该太仆寺少 卿陈应芳条议,“倒死马军半年以上加追六钱,半年 以下加追三钱。指挥,千百户仍旧。”

    “二年以上都指挥四两。五年以上都指挥三两。十年 以上都指挥二两。”五钱。以下者,俱各递减五钱。十五 年以上俱免追桩银。走失者,被盗者,赔补。凡领马一 年以上倒死者,例仍解究,其馀免责。

    三大营官军,先年俱在五军营操练。万历二十年,该 郭士吉等题准分三营操练。至于合操,仍归五军营。 凡车兵轮演日期,亦赴五军营,以军就车耳。

    凡三大营盔甲。题准俱三年一次、交厂兑换。若选锋 明盔甲、每年一次、送修五百顶《副》

    凡三大营官军选锋,除弓矢各随带外。其应军火器 具俱安置于安定、德胜门里、二处京营局房内。遇该 操日、赴局领用。操毕仍交此局各营拨军人看守 凡京营火器所用铅子火药系工部《王恭》等厂预造、 以备京营领用。每年二季开操,各营具册前赴总督 衙门用印投厂。每五日,三大营共领火药三千馀斤、 中铅子三千馀个,小铅子三万馀个。如遇风雨等项, 传免操演,则馀剩火药、铅子,具册仍钤印。下次该操, 找领应用,中铅子每个重一两二钱,小铅子每个重 三钱五分

    各项关射,修置箭把丈尺远近,凡三年大阅。每年小 阅马箭,例设三把,每把远离四十步,武举场同。其大 小门步把俱高一丈五尺,阔七尺五寸,下阔八尺,以 八十步为则,下同。其三年考试,武举官生,每年选射 材官,并春秋二季操军选补双粮选锋步把,俱高九 尺,上阔四尺五寸,下阔五尺。若四衙门进营调阅官 军选锋步把、则高一丈三尺五寸。上阔六尺五寸。下 阔七尺

    明初,设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四镇,继设宁夏、甘肃、蓟 州三镇。镇守皆武职大臣,提督皆文职大臣。又以山 西镇巡统驭偏头三关,陕西镇巡统驭固原,亦称“二 镇”,遂为九镇。弘治闲,设总制于固原,联属陕西诸镇。 嘉靖闲,设总督于偏、同,联属山西诸镇。

    总镇一方者曰“镇守”,独守一路者曰“分守”,独守一城 一堡者曰“守备”,有与主将同处一城者曰“协守”,又有 备倭提督、提调、“巡视”等名。其官挂印专制者曰“总兵”, 次曰“副总兵”,曰“参将”,曰“游击将军。”旧制俱于公、侯、伯、 都督、都指挥等官内推举充任。

    辽、镇右、幽、营二州。舜分冀北医无闾之地为幽州,即 今广宁之地;分青东北为营州,即今辽阳之地。东至 鸭绿江,西至山海关,一千四百六十里;南至旅顺海 口,北至开元城,一千七十里。元季时,为平章刘益、高 家奴分据。洪武初,奉表来归。四年置定辽卫。八年改 为辽东都司。十年革所属州县,设卫二十五。永乐七 年,于开元、辽阳复设“安乐、自在”二州,以处内附之人, 原额兵九万九千八百七十五员名。隆庆初,增九万 四千六百九十三员名。《万历》除逃故八万一千九百 九十四员名。《崇祯》主兵如万历之数,而新募及援旅 无定数。

    蓟镇,以三屯营居中,为本边重镇。东至山海关三百 五十里,西至黄花镇四百五十里。明太祖于古会州 地设大宁都司、营氏等卫,外山连联,与辽东宣府东 西并列,为外边。命魏国公徐达于内,西自古北口,东 至山海关,增修关隘,为内边。永乐初,因兀良哈三卫 部落内附,乃徙大宁都司于保定,置营屯等卫于顺 天,以大宁全地与之,后止守内边,人谓“外边”山势连 亘千里,山外撤江环绕,为天设之险。原额兵七万八 千六百二十一员名。隆庆初,增十万七千八百一十 三员名。万历九年九万九千二百四十六员名。崇祯 一十二万七千七百一十八员名。

    宣府汉上谷地。明初,常忠武克元之上都,设开平卫 守之,置八驿。东则凉亭、沈阿、赛峰、黄崖四驿,接太宁、 古北口;西则柏州、威武、明安、隰宁四驿,接独石。后弃 太宁,而兴和亦废。开平失据难守。宣德中,乃徙卫于 独石,弃地盖三百里。宣府山川纠纷,地险而狭,号称 易守。额兵一十二万六千三百九十五名。隆庆初,增 一十五万一千四百五十二员名。《万历》七万九千三 百员名。崇祯八万一百二十八员名。

    “大同,古云中地,东至枳儿岭,西至平卤城,川原平衍。 初设大同府,分封代王,外分东中、西三路,北设二边 拱卫镇城,皆称要害。况平卤城西连老营堡,与偏关 近河套中住牧之裔,才出套,便涉其境,故称重地。”原额兵五万四千一百五十四员名。《隆庆》增一十三万 五千七百七十八员名。万历八万三千八百员名。崇 祯七万六千五百二十六员名。

    “明初惟置大同镇,所以屏蔽山西。嘉隆以后,丰州、三 降城既入版升,东胜河套又归吉囊,故偏头、宁武、雁 门三关称重镇焉。额兵二万七千五百四十七员名。 《隆庆》四万七千一百八十一员名,万历五万七千六 百一十一员名,崇祯五万三千五百二十三员名。 榆林旧治在绥德卫,弃米脂、鱼河等处于外,几三百 里”,故外警时闻。成化九年,都御史余子俊建议,徙镇 榆林堡。襟喉既据,内地遂安。但其地逼近河套,虽有 边墙,然东自清水营,西至定边营,实为冲要。原额兵 四万九千二百五十员名,《隆庆》增八万一百九十六 员名。《万历》五万一千六百一十一员名,《崇祯》四万五 千一百四十员名。

    “宁夏,亦朔方、河西之地,即古夏州也。南北仅百里,东 西二百馀里。明初立宁夏府,洪武五年废之,徙其民 于陕西。九年复设宁夏等五卫于上郡。东南距河,西 北距贺兰山。盖四塞之地,内有汉唐二渠,引水灌田, 足称富庶,亦陕之乐土也。所隶贺兰山后,外患时闻, 而花马池、盐川东西三百里,地势平漫兴武营、灵州” 一带,又河套侵犯必由之路。原额兵三万七百八十 七员名。《隆庆》七万一千六百九十三员名。万历三万 七千八百三十七员名。崇祯二万五千一百六十七 员名。

    甘肃一线之路,孤悬千五百里,西控西域,南隔羌戎, 北遮亦不剌、瓦剌二家。洪武九年,设甘州等五卫于 张掖,设肃州卫于酒泉,设西宁卫于湟州,又设镇番、 庄浪二卫,又于金城设兰州卫,皆置将屯兵拒守。西 番种类不一,洮河、西宁一带附近番族,以茶马羁縻, 其馀远番,止令通贡土达。元人之后,为亦不剌所据。 “哈密诸番卫,本中国藩屏,为吐鲁番所破。原额兵一 万八千五十六员名,西宁卫八千五百员名,凉州卫 一万八百五十员名,镇番卫四千九员名,永昌卫八 百三十二员名,甘州卫三万三千八百九十四员名, 山丹卫八千五百八十二员名,肃州卫一万一千二 百六十七员名。《崇祯》全镇兵四万五”百四十八员,名 固原开城县地也。成化以前,河套未盛,但以陕西巡 抚、总兵提镇此边。自弘治十四年火筛入掠之后,遂 为冲要。十五年,兵部议奏设总制于固原,推用户部 尚书秦纮,以副都御史住札此城。于是始改立州卫, 以固、靖、甘、兰四卫隶之。嘉靖十八年,因主事许论议, 以总制移镇花马池,仍以陕西巡抚总兵提镇此边。 额兵二万八千八百三十员名。《隆庆》七万一千九百 一十八员名。《万历》五万五千二百员名。《崇祯》五万九 千八百三十员名。

    新江营设水操军以万计,而都御史督之。盖自永乐 迁都后,迨今未之有改,事有专制。所辖畿辅诸郡,上 自九江,下抵苏、松、通、泰,凡地方缓急,寇盗盐徒隶之。 盖以留都根本重地,江、淮东南财赋所出,诚重倚之。 故先设巡江都御史,继以提督操江兼领之。嘉靖壬 子、癸丑间,倭犯海上,凡苏、松、淮、扬皆为寇穴,操江臣 “南北奔走为疲,势难周遍。”于是朝议加应天、凤阳两 抚臣提督军务,与操江臣画地而守,圌山以下属江 南抚臣,三江、会口以下属江北抚臣,操江臣专督瓜 镇以上江。又用言者调福、浙兵,增募江、靖两县耆民, 凡七千有奇,增军饷五万馀金。后十年馀,乃尽遣客 兵归之故乡,仅留江、靖耆民兵八百分守圌山、三江 会口;游兵仪真四营,饷亦如其数损之。此则沿革之 大致也。

    总制胡宗宪曰:“防海之制,谓之海防,则必宜防之于 海,犹江防者必防之于江。此定论也。国初,沿海每卫 各造《大青》及风尖、八桨等船一百馀只,出海指挥,统 率官军,更番出洋哨守,海上诸岛皆有烽墩,可为停 泊。其后弛出洋之令,列船近港,自浙东定海,浙西于 乍浦,苏州于吴淞江口及刘家河。夫乍浦之地,海滩 浅阁,无山嶴避风之处。前月把总周易等所领战船 被贼烧毁,仅遗十馀只。近又报为飓风击碎,不若海 中洋山、殿前窝集,反可泊船也。吴淞江口及刘家河, 出海纡回,又非泊船处所。议者欲分番乍浦之船以 守海上洋山,苏、松之船以守马迹,定海之船以守大 衢”,则三山品峙,哨守相连,可扼来寇。而又其外陈、钱 诸凫尢为贼冲,三路之要。兵部原题“副总兵俞大猷 统领战船,驻札海上,防贼截杀。”则如陈、钱乃其所当 屯泊。而提督军门及海道等官每于风汛时月相参 巡察,有警则我大船火器冲截,使之不得越各岛,则 彼毒无施,衅孽不作。而外地安堵倭人从海上入寇, 随风所之,东北风猛,则由萨摩或五岛至大小琉球, 而仍视风之变迁。北多则犯广东,东多则犯福建。若 正东风猛,则必由五岛历天堂、官渡水而视其变迁。 东北多则至乌沙门分艐,或过韭山海闸门而犯温州,或由舟山之南而犯定海、犯象山、奉化、犯昌国、犯 台州。正东风多,则至李西嶴壁下陈钱分艐,或由洋 山之“南而犯临观、犯钱塘;或由洋山之北而犯青村、 南汇”、犯太仓;或过南沙而入大江。若在大洋而风欻 东南也,则犯淮、扬、登、莱;若在五岛开洋而南风方猛, 则趋辽阳、趋天津。大抵倭舶之来,恒在清明之后前 乎?此风候不常,难准定。清明后方多东北风,且积久 不变,过五月,风自南来,不利于行矣。重阳后,风亦自 东北者过十日,风自西北来,亦非所利。故防海者以 三、四、五月为大汛,九、十月为小汛。

    按《筹海图编》:广西狼兵,于今海内为尢悍,然不易得 真狼兵也。真狼兵必土官亲行部署,才出其馀;盖不 过柳州所为水东岩之游民,与广州新会打手之属 而已。如果,则亦无以加于嘉、湖贩盐者流也。

    东兰、那地、丹州之狼兵,能以少击众,十出而九胜。何 者?三州土官之兵,大略如昔。秦人以首级为上功。其 所部署之法,“将千人者,得以军令临百人之将;将百 人者,得以军令临十人之将。凡一人赴敌,则左右人 呼而夹击,而一伍皆争救之。否则,一人战没而左右 不夹击者,临阵即斩其一伍之众,必论罪以差,甚者 截耳矣。凡一伍赴敌,则左右伍呼而夹击,而一队皆 争救之。否则一伍战没而左右伍不夹击者,临阵即 斩。其一队之众,必论罪以差甚者截耳矣。不如令者 斩,退缩者斩,走者斩,言恐众者斩;敌人冲而乱者斩; 敌既败走,佯以金帛遗地,或争取而不追蹑者斩。”一 切科条,与世之《军政》所载无以异,而其既也,所谓论 功行赏之法,战没受上赏。当临阵跃马前斗,因而摧 敌破阵,虽不获级而能夺敌之气者,受上赏;斩级者 论首级以差,斩级而能冠所同伍者,辄以其人领之, 故其兵可死而不可败。《岑氏家法》,“七人为伍,每伍自 相为命,四人专主击刺,三人专主割首,所获首级,七 人共分之。割首之人”,虽有“照护主击刺者”之责,然不 必其武艺之精绝也。国家祖宗旧制,凡狼兵调征经 过之处,不许入城。狼兵性贪淫,离家远出,罕御酒肉, 又不获继货色之欲,含怨饮恨,惟劫于其主之威而 已。若有司不善遇之,掳掠之患在所不免也。

    “湖广土兵,永顺为上,保靖次之”,其兵天下莫强焉。近 尝调三千人,后调六千人,此在官之数也。实私加一 倍,共一万二千人。其阵法,每司立二十四旗头,每旗 一人居前,其次三人横列,为第二重,又其次五人横 列,为第三重,又其次七人横列,为第四重,其馀皆置 后,欢呼助阵。若在前者败绩,则第二重居中者进补, 两翼亦然,胜负以五重为限,若五重而皆败,则馀无 望矣。每旗内十六人,二十四旗共三百八十四人,皆 精选之兵也。其调法,初檄所属,照丁抽选,宣慰龥天, 祭以白牛,牛首置几上,银副之。下令曰:“多士中有敢 死冲锋者,收此银,啖此牛首,勇者报名,汇而收之,更 盟誓而食之。”即各旗头标下十六人是也。其节制甚 严,止许击刺,不许割首,违者与退缩者皆斩,故所战 必捷,人莫敢撄。但沿途剽掠,胥谓其不可用。不知剽 掠之故,一是因调来者,非止一枝,有过,得相推诿;二 是因小头目愚弄宣慰,谓人不可擅杀,杀则言官论 之,朝廷罪之,彼然而听之也。若以保靖、永顺分为二 班,轮岁更调,每调定“以一万二千人之数,每人月给 工食银一两,每岁计一十四万四千两。先以四万两 与调官领给土兵途费,不必骚动有司,反稽途程。其 来也,以一宪副督之,宣慰专主禁令,调官专主聚泊。 每晚不许舟师乱汨,须视调官搴旗,然后各舟鱼贯 而泊,次早即行,勿容登岸。既至军门,以二千人派之 温、台,二千人派之宁、绍,二千人派之杭、嘉,二千人派 之苏、松,二千人派之淮、扬,各以一头目将官领之,馀 二千人宣慰自领,以听军门调发,随处策应。有功者 照常每级赏银三十两,给与本兵,无使土官侵匿。宣 慰、土官大加陞赏。其归也,宪副与调官,仍照前法送 之,则兵将感激,闻风知励,何剽掠之有?”所患者,土兵 无《鸟嘴铳》须,军门以素演熟者三千人,分拨助用,其 技为十全矣。或谓其性难驯,万一生变,何以制之?是 殆不然。愚尝闻二宣慰之言曰:“吾祖宗相传,土地官 爵,远自隋唐,未尝易姓,以奕世谨守忠义故也。若恃 兵勇,谋为不轨,朝廷下片纸令邻属分取吾土,朝令 而夕亡矣,得如今日之富”贵乎?又尝闻其《门帖》云:“心 恋九重跬步,敢忘燕阙北;手提三尺英风,长镇楚天 南。”又一帖云:“节欲可以延生,何必辽天寻洞府;守分 便是享福,却来平地作神仙。”此其心之明达,盖可占 矣。夫岂不守分量而率意妄为者哉!若二司更调,各 逞贤能,各图报效,各希爵赏,较之并调,为益不既多 乎?

    湖广九溪等卫,容美宣慰等司,桑植安抚长官等司 及麻寮等所、上峒、茅等峒,各有骁勇土兵,惯熟战阵, 宜选各卫谋勇素著指挥统领,短兵相接,倭贼甚精 近能制之者,惟湖广土兵,钩镰枪弩之技,必须动永顺、保靖二宣慰司精兵,使与北方之兵彼此夹持,部 伍均配器械,长短相济。

    河南兵嵩卢等县调取毛葫芦兵,怀庆引农二卫“调” 字号官军,多骁健可用。睢州、陈州二卫、宣武彰德二 卫军兵,俱可调用。

    《矿夫》“河南嵩县李和尚、李昶、白廷美、卢氏县王九、张 文广、永宁县马雄、张吕、登封县王试、宜阳县叶张飞、 灵宝县王九宰等若干人,俱堪调取。陟县夏时生长 其地,习知矿场之事,可以统领。”

    号《角脑》者,坐名取之,查照旧例,量给冠带,赏以银牌、 花红,假以把总名色,令其自率平日所与之人以来, 官不必选,彼欣然听命而来者必强壮可用之士,其 中或旧有罪犯者,许令立功自赎。计得“角脑”十人,即 可得兵一千人。

    打手须用行文四处选取,每百馀名选一骁勇知名 之士率领。其给赏、冠带,假以把总,名目,与矿夫同。 北方兵,山东、直隶、徐、邳、山西等处,善使双头棍、标枪 打手。

    徐、邳、淮、扬乃劲兵所产之处,破贼有征,多可用,就委 惯战者,参将游击督率而来。《胡宗宪》云:“北方所长,优 于骑射;东南水乡,技难独展。”

    僧兵,今之武艺,天下胥推少林,其次为伏牛。要之,伏 牛诸僧,亦因欲御矿盗而学于少林者耳。其次为五 台。《五台》之传,本之杨氏,世所谓“杨家枪”是也。之三者, 其刹数百,其僧亿万,内而盗贼,外而彝人,朝廷下征 调之命,蔑不取胜,诚精兵之渊薮也。

    《边兵》,延绥、辽东两镇官兵,除已选入卫者不动外,其 存留本镇者,名练若干名,移文镇巡衙门选委谋勇 素著惯战将官管领,令其多带火药弓箭,星驰赴援。 延绥新游兵二枝,内可量拨大同新选听兵与调用 游兵亦可量拨。但边兵不耐暑热,涉夏潦湿方盛,恐 难于用。若先行选定,仍令在镇蓄养精锐,以俟缓急 调取方可。

    福兵、漳兵尝习水战,闻其内多从海寇行奸利者,皆 习海寇所长于诸兵中为最。特不知今所调者若何 耳。

    浙江坑兵,以处州为“绝勇。”处州守坑之军,其性健斗, 但未尝勒习水战也。

    按:浙中陆兵之善斗者,无如坑兵。而迩来应募之兵 卒皆不得其用者,其故何耶?盖坑兵惟梁高山为最, 自幼开坑盗矿,骁悍难制,自有重利,不乐为官用也。 今欲雇募之,非优其募资、厚其粮饷,恩信兼至,真坑 兵其可得乎?

    按《续文献通考》:“锦衣以任权制亲军二十一卫,府军 等二十一卫;以众势制锦衣合亲军二十二卫,并武 功、永清、彭城七陵卫,与五府兵适相当,为彼此相维 之局。祖宗微权,非人所能易识。东厂之设,二流并事, 镇抚径奏,不由堂勘。上直巡绰亲军相兼。奉旨逮系, 必给刑科驾帖,都察批文,稽察所获,必下部议。皆所” 以绳其专也。北镇抚非祖宗之旧,乃置卫后之添设, 成化十四年铸印,比原设镇抚司印增一之字。十司 者即十百户所司五所各有十司,此正设卫本意,以 其亲之故重之。故《仪銮》上五司尢亲而重之,盖其为 上殿司弓箭而下则已。略云:“洪武十五年自仪銮司 改置所隶有将军、力士、校尉等役,其”职专掌直驾侍 卫、巡捕等事。有重囚,下本卫镇抚司推鞫。二十年,以 非法陵虐,罪其官,毁其刑具,所系囚改送刑部。二十 六年,申明鞫刑之禁,罪囚俱送法司。永乐后,任遇渐 加,而声格因以为异。二镇抚司专理刑名。《洪武》制,不 得用参语送刑部拟罪发落。则廷尉之评,亦未尝得 而挠之也。弘治十三年令法司将东厂锦衣卫送到 囚犯,从公审究,有枉即与辨理,不许拘定成案。锦衣, 天子亲军,不容不盛,只其官置废,能关涉本兵,使得 持衡之体。按缉捕为陞授,朝廷之有亲军,稽不轨大 事。今锦衣所缉,乃五城之逻职,以国初事务甚简,天 顺后,门达、袁斌、朱骥等,提督尚以十数为率,奏请一 次。正德闲,叶广、赵鉴,东厂王岳、郑旺,一时更代,一年 奏请四次陞赏。后虽定,岁终类一奏,其劳则琐矣。 卫凡十八所,锦衣中、左、右、前、后五所,领军士五所,各 分銮舆、擎盖、扇子、旌节、幡幢、班剑、斧钺、戈戟、弓矢、驯 马十司,分领将军、校尉、上中上左、上右、上前上后中 后。亲军分领将军、力士、军匠。驯象所领象奴、养象卫, 掌侍卫之事。恩功寄禄无常员,恒以都指挥督领之。 凡将军、力士、校尉分番护驾,直宿巡察。凡大朝,常驾 出入,督设卤簿仪仗。凡皇城四门,日夜番直巡逻之。 凡盗贼奸宄,街涂沟渠,密缉而时省之。凡奉旨鞫狱, 录囚勘事,与三法司从事。凡比试并枪,得监视。镇抚 司,掌卫刑名,兼理军匠。添设镇抚二人,别印分司,专 理诏狱。狱成、直达上下法司覆拟经历、典、出纳文移 吏百五十九人

    锦衣等卫隶府,留守、中等卫,各有指挥使、同知、佥事卫镇抚、正千户、副千户,所镇抚、百户、试百户,无常员, 经历各一人。所或有吏目一人。

    锦衣卫,掌侍卫之事。恩功寄禄,无常员,恒以都指挥、 都督领。凡守卫亲军卫,日夜巡逻,皆有团伍,定其籍 之多寡,而第其番之上下。凡卫直有勋戚、武官、勋卫、 散骑舍人、将军、力士、校尉。

    “掌领侍卫侯、伯、驸马等官六员:一员管锦衣卫大汉 将军及勋卫散骑舍人、府军前卫带刀官四员管三 千营红盔将军;一员管五军营叉刀官军;锦衣卫大 汉将军一千五百七员名,府军前卫带刀官四十员, 三千营红盔将军一千五百员名把总指挥十六员, 明甲将军五百二员名把总指挥四员,大汉将军八” 员,“五军营叉刀围子手三千名,把总指挥八员,勋卫 散骑舍人无定员,旗手等二十卫,带刀官一百八十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