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四百五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四百五十三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四百五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四百五十三卷目录

     诸子部汇考七

      宋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儒家 道家 阴阳家 法家 名

      家 墨家 纵横家

    经籍典第四百五十三卷

    诸子部汇考七

    宋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一

    儒家

    《晏子》八篇。

    《隋唐志》:“《晏子春秋》七卷,著其行事及谏诤之言。”注:太史公曰:“吾读《晏子春秋》。”《礼记投壶》注引《晏子春秋》。

    《崇文总目》:十二卷。或以为后人采婴行事为书,故卷颇多于前志。柳宗元谓墨子之徒有齐人者为之墨,好俭,晏子以俭名于世,故墨子之徒尊著其事,以增高为己术者。且其旨多尚同“兼爱”、非乐节用、非厚葬久丧、非儒明鬼,皆出墨子。其言问枣及古冶子等尤怪诞,又往往言墨子闻其道而称之,此甚显白者。注:《晏子春秋》云:墨子闻之曰:“晏子知道,道在为人,失在为己。”

    后之录诸子书者,宜列之墨家,非晏子为墨也。为是书者,墨之道也。晁氏从此说。薛氏曰:“读《孔丛子》诘墨,怪其于《墨子》无见,皆《晏子春秋》语也。”迺知宗元之辨有自而起。注:《史通》曰:“晏子、虞卿、吕氏、陆贾,其书篇第,本无年月,而亦谓《春秋》。”

    《子思》二十三篇。

    《隋唐志》:“《子思子》七卷。沈约谓《礼记》《中庸》《表记》《坊记》《缁衣》皆取子思子。”愚按:《坊记》引《论语》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成于夫子之门人。”则《记》所谓子云者,非夫子之言也。《文选注》引《子思子》:“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又引《诗》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国家以宁,都邑以成。”《初学记》引东户季子之时,道上雁行,而不拾遗,耕耜馀粮,宿诸亩首。注:今有一卷,乃取诸《孔丛子》,非本书也。

    《曾子》十八篇。

    《隋、唐志》二卷,参与弟子公明仪、乐正子春、单居离、曾元、曾华之徒论述立身孝行之要,天地万物之理。今十篇,自《修身》至天圆,皆见于《大戴礼》,于篇第为四十九至五十八,盖后人摭出为二卷。朱文公曰:“世传《曾子书》,乃独取《大戴礼》之十篇以充之。其言语气象,视《论》《孟》《檀弓》等篇所载,相去甚远。” 晁氏曰:“视汉亡八篇矣。”

    《漆雕子》十二篇。孔子弟子漆雕启后

    《韩非子》曰:“孔子之后,儒分为八,有子张氏、子思氏、颜氏、孟氏、漆雕氏、仲良氏、公孙氏、乐正氏之儒。”注:《史记列传》:“漆雕开,字子开。”盖名启,字子开,《史记》避景帝讳也。《论语注》以开为名,著书者其后也。

    《世子》二十一篇。

    王充《论衡本性》篇:“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恶性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故世子作《养性书》一篇。宓子贱、漆雕开、公孙尼子之徒,亦论性情,与世子相出入,皆言性有善有恶。”

    《李克》七篇。

    《韩诗外传·说苑》“魏文侯问李克。”《文选·魏都赋》注:引《李克书》。

    《公孙尼子》二十八篇。

    《隋唐志》一卷。似孔子弟子。沈约谓《乐记》取公孙尼子。刘𤩽曰:“缁衣公孙尼子所作也。” 马总《意林》引之。

    《孟子》:

    按考证所载孟子一条今归孟子部

    孙卿子。

    按考证所载孙卿子一条今归荀子部

    《芊子》十八篇。名婴齐人

    《史记》:“阿之。”子:《索隐》。音芊。《别录》作“芊子。”徐广云。“阿者今之东阿。”正义曰:《艺文志》。《子》十八篇。颜师古音“弭。”按是齐人,“阿”又属“齐”,恐“颜”误。

    《内业》十五篇。

    按:《管子》有《内业篇》,此书恐亦其类。

    “《周史》六弢”六篇。师古曰即今之六韬

    《庄子》:女商曰:“从说之,则以金板六弢。”注:释文云:“本又作《六韬》,谓文武虎豹、龙犬。”

    今《六韬》六卷,六十篇。《尚书正义》以为后人所作,非实事也。《馆阁书目》谓“《周史》六弢”,恐别是一书。注:《通鉴外纪》云:“志在儒家,非兵书也。”今《六韬》文王、武王问太公兵战之事,其言鄙俚烦杂,不类太公之语

    考证

    盖后人依托为之

    唐氏曰:春秋以前,中国未有骑战,计必起于战国之时。今《六韬》言骑战最详,决非太公所作,当出于孙、吴之后,谋臣策士之所托也。

    《甯越》一篇。

    《吕氏春秋》:甯越,中牟之鄙夫也。苦耕稼之劳,谓其友曰:“何为而可以免此苦也。”其友曰:“莫如学,学三十岁则可以达矣。”甯越曰:“请以十岁。人将休,吾将不敢休;人将卧,吾将不敢卧。”十五岁而周威公师之。注:威公,西周君也。《志》《注》云:“为周威王师。”

    《说苑》引周威公问于甯子:“取士有道乎?” 《史记。秦始皇纪》:“贾生曰:‘六国之士有宁越’。” 《索隐》云:“赵人。” 徐广云:“‘一作经。越’。自别有此人,不必甯越。”

    《王孙子》一篇。

    《隋志》梁有《王孙子》一卷,马总《意林》引之。《太平御览》引“赵简子猎于晋阳,抚辔而叹。楚庄王攻宋,将军子重谏。” 《艺文类聚》引“卫灵公坐重华之台。”

    《董子》一篇。名无心难墨子

    《隋志》一卷。《论衡福虚》篇:“儒家之徒董无心,墨家之徒缠子,相见讲道,缠子称墨家右鬼神,是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赐之九年,董子难以尧舜不赐年,桀纣不夭死,近而秦缪晋文言之。夫缪者误乱之名,文者德惠之表。有误乱之行,天赐之年,有德惠之操,天夺其命乎?”按缪公之霸,不过晋文,晋文之谥,美于缪公,天不加晋文以命,独赐缪公以年,是天报误乱也。《馆阁书目》一卷,与学墨者《缠子辨上》同,兼爱上贤明,鬼神非缠子屈焉。《吴秘注》。

    《徐子》四十二篇。

    《魏世家》:惠王三十年,使庞涓将,而令太子申为上将军,过外黄,外黄徐子谓太子曰:“臣有百战百胜之术。”太子曰:“可得闻乎?”客曰:“固愿效之。”曰:“太子自将攻齐,大胜并莒,则富不过有魏,贵不益为王;若战不胜齐,则万世无魏矣。此臣之百战百胜之术也。”太子曰:“诺。请必从公之言而还矣。”客曰:“太子虽欲还,不得矣。彼劝太子战攻,欲啜汁者众,太子虽欲还,恐不得矣。”太子因欲还。其御曰:“将出而还。”与《北》同。太子果与齐人战,败于马陵。齐虏魏太子申,杀将军涓,遂大破。注:刘向《别录》曰:“徐子,外黄人也。”外黄时属宋。

    《鲁仲连子》十四篇。

    《隋志》五卷,录一卷,《春秋正义》,《文选》注、《太平御览》引之。《史记正义》引《鲁连子》云:“齐辨士田巴,服徂丘,议稷下,毁五帝,罪三王,服五伯,离坚白,合同异,一日服千人。有徐劫者,其弟子曰鲁仲连,年十二,号千里驹,往诣田巴曰:‘臣闻堂上不粪,郊草不芸,白刃交前,不救流矢,急不暇缓也。今楚军南阳,赵伐高唐,燕人十万,聊城不去,国亡在旦夕,先生奈之何?若不能者,先生之言有似枭鸣,出城而人恶之,愿先生勿复言’。” 田巴曰:“谨闻命矣!” 巴谓徐劫曰:“先生乃飞兔也,岂直千里驹!” 巴终身不谈。

    《虞氏春秋》十五篇。

    《十二诸侯年表序》:“赵孝成王时,其相虞卿,上采《春秋》,下观近世,亦著八篇,为《虞氏春秋》。”本传云:“著书上采《春秋》,下观近世,曰节义、称号、《揣摩》《政谋》,凡八篇,以刺讥国家得失,世传之曰《虞氏春秋》。”注:太史公曰:“虞卿非穷愁,亦不能著书以自见于后世。”《史记·志》篇数不同,当考。

    《高祖传》十三篇。

    《魏相传》奏《明堂月令》曰:“高皇帝所述书,天子所服第八。”注:《隋志》:“梁有汉高祖手诏一卷。”

    《陆贾》二十三篇。

    本传:高帝曰:“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及古成败之国。” 贾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未尝不称善,称其书曰《新语 》。太史公曰:“余读陆生《新语》十二篇,固当世之辨士。” 《隋》《唐志》二卷,今存。《道基》《术事》《辅政》《无为》《资贤》《至德》《怀虑》七篇。吴氏曰:“《辅政》篇曰:‘《书》不必起于仲尼之门。夫黜仲尼之书,则道不尊矣,乌能使高’” 帝行儒术哉?

    《孝文传》十一篇。

    《史记。文帝纪》:“凡诏皆称上曰,以其出于帝之实意也。”

    《贾谊》五十八篇。

    本传“凡所著述五十八篇”,今《新书》十卷,或取汉《贾谊传》附于后。注:《隋志》云:“《贾子》本七十二篇,刘向删定。”

    昭帝始元五年诏曰:“通《保傅传》。” 文颖以为贾谊作,今在《大戴礼》第四十八篇。考之《新书》,盖以《保傅传》及《胎教》等四篇合为一。朱文公曰:“其言教太子辅少主之道,与谊《本传疏》语同。当时以列于《论语》《孝经》《尚书》而进于君,盖已有识其言之要者矣。” 颜师古曰:“谊上疏可为太息六,今三而止。” 盖史取其切。

    要者,今考《新书》诸篇,其末缀以痛哭者一,流涕者二,太息者四。其馀篇目,或泛论事机,而不属于是三者,如服疑、《益壤》《权重》诸篇是也。班固作《传》,分散其书,参差不一。总其大略,“自陛下谁惮而久不为此”已上,则取其书所谓“宗首数宁,藩伤藩强,五美壹动,而五业附。”《新书》云:“五美。” 制不定,亲疏危乱,凡七篇而为之。自“天下之势”、“方病大肿”以下,以为痛哭之说,与其书合。至于流涕二说,其论足食劝农者,是其一也。而固载之《食货志》,不以为流涕之说也。论制匈奴其实一事,凡有二篇,其一书以为流涕,其一则否,是与前所谓足食、劝农而为二也。固既去其一,则以为不足,故又分解《制匈奴》二篇,以为“流涕”之二说。“庶人上僭,体貌大臣”,皆其书所谓“太息”之说也。固从而取之,当矣。而其书又有《等齐篇》,论当时名分不正;《铜布篇》,论收铜铸钱,又皆其“太息”之说也。固乃略去《等齐》之篇不取,而以《铜布》之篇附于《食货志》。顾取《秦俗》《经制》二篇,其书不以为《太息》者则以为之。书经删削皆非全文朱文公谓“《新书》是平日记录槁草中,其中事事俱有。”谊有经世之才

    《孔臧》十篇。

    孔丛《连丛子》云:“臧历位九卿,迁御史大夫,辞曰:‘世以经学为家,乞为太常,与安国纪纲古训’。”遂拜太常,礼,赐如三公。著书十篇。先时尝为赋二十四篇,别不在集,似其幼时之作也。又为书与从弟及戒子,皆有义。注:朱文公曰:“《孔丛子》叙事至东汉,然词气卑近,亦非东汉人所作。”书孔臧礼赐如三公等事,皆无其实,而《通鉴》误信之。所载《臧兄弟往还书疏》,正类《西京杂记》伪造汉人文章。《河间献王对上下三雍宫》三篇本传武帝时献王来朝,献雅乐对三雍宫。应劭曰辟雍明堂灵台及诏策所问,三十馀事,其对,推道术而言,得事之中,文约指明。后汉张纯案河间《古辟雍记》具奏之,《说苑》引献王之言,司马公曰:“献王得《周官》《左氏》《春秋》、毛氏《诗》而立之。《周礼》者,周公之大典,毛氏言《诗》最密,《左氏》与《春秋》相表里,三者不出,六艺不明,微献王则六艺其遂曀乎!”故其功烈至今赖之。《五宗世家注》:汉名臣奏曰:献王朝,被服造次,必于仁义。问以五策,献王辄对无穷。

    《董仲舒》百二十三篇。

    本传: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间举《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馀万言。后汉明德马后尤善董仲舒书,注云:“《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属七录。”《隋唐志》:“《春秋繁露》十七卷,今八十二篇。始楚庄王,终天道施”三篇阙,又即用《玉杯》《竹林》题篇,疑后人附着。《馆阁书目》:案《逸周书王会》:“‘天子南面立絻,垂繁露’。注云:‘繁露,冕之所垂,有贯联之象。《春秋》属辞比事。仲舒立名,或取诸此’。”注:集一卷《士不遇赋》《答制策》《诣公孙弘记室》。其见于传注者,有《救日食、祝止雨书》《雨雹对》。

    《钩盾冗从》李步昌八篇。

    《百官表》:少府有钩盾令丞。注:“钩盾,主近苑囿。” 《枚皋传》:“与冗争。” 注:“散职。”

    《盐铁论》六十篇。

    《车千秋传赞》:盐铁议者,起始元中六年二月,征文学贤良,问以治乱,皆对“愿罢郡国盐铁,酒榷均输,务本抑末,毋与天下争利,然后教化可兴。” 御史大夫桑弘羊以为此迺所以安边竟,制四夷,国家大业,不可废也。当时相诘难,颇有其议。文至宣帝时,汝南桓宽次公治《公羊春秋》,举为郎,至庐江太守丞,博通善属文,推衍盐铁之议,增广条目,极其论难,着数万言,亦欲以究治乱,成一家之法焉。今十卷《本论》第一至《杂论》六十。

    刘向《新序》六十七篇。

    本传采传记行事者,《新序》《说苑》凡五十篇,奏之。《隋志》:“《新序》三十卷,《说苑》二十卷,是也。曾巩校定十卷。”《杂事至善谋》二十卷,缺。注:阳朔元年二月癸卯上。总一百八十三章。《史记商君传》注引《新序》论索隐曰:“《新序》是刘歆所撰。”盖误以向为歆。

    《说苑》:

    向校《中书》《说苑》《杂事》,分别次序,除去与《新序》复重者,以类相从,凡二十篇。《君道》至《反质》七百八十四章,鸿嘉四年三月己亥上。《崇文总目》存者五篇,曾巩复得十五篇,与旧为二十篇。李德刍云:阙《反质》一卷。巩分《修文》为上下,以足二十卷。后高丽进一卷,遂足。

    《世说》:

    未详本传。著《疾谗》《擿要》《救危》及《世颂》凡八篇。依归古事,悼己及同类也。今其书不传。

    《列女传》颂图。

    本传。向采取《诗》《书》所载贤妃正妇兴国规条,可法。

    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传》七篇,《颂义》一篇。曾巩序曰:“《隋书》及《崇文总目》皆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颂义》考之,盖大家所注,离其七篇为十四,与《颂义》凡十五篇,而益以陈婴母及东汉以来凡十六事”,非向书本然也。苏颂以《颂义》篇次,复定其书为八篇,《隋书》以《颂义》为刘歆作。今验《颂义》之文,盖向自叙。又《艺文志》有《颂图》,明非歆作也。王回序曰:“有《母仪》《贤明》《仁智》《真慎》《节义》《辩通》《孽嬖》等篇,而各颂其义,图其状,总为卒篇。传如太史公记,颂如《诗》之四言,而图为屏风。”注:刘向《七略》曰:“臣向与黄门侍郎歆所校《列女传》,种类相从为七篇,以著祸福荣辱之效,是非得失之分,画之于屏风四堵。”

    以《颂》考之,每篇皆十五传,则凡无颂者,宜皆非向所奏书,不特自陈婴母为断也。自周郊妇至东汉梁嫕等,以时次之,别为一篇。《隋志》又曰:“向作《列仙》《列士》《列女》之传。” 《列仙列士传》不着录。

    《扬子》:

    按考证所载扬雄二条今归扬子部

    道家

    《伊尹》五十一篇。

    《说苑臣术》篇、《吕氏春秋》皆引伊尹对汤问。注:《周书王会》有“伊尹朝献商书。”

    愚谓:孟子称伊尹曰:“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 ,非予觉之而谁也?伊尹所谓道,岂老氏所谓道乎?志于兵权谋,省伊尹、太公而入道家,盖战国权谋之士著书而托之伊尹也。《汤誓序》曰:“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 孔安国谓“出其不意” ,岂知伊尹者哉!传伊尹之言者,《孟子》一人而已。

    《太公谋》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

    李靖曰:“谋所谓阴,谋不可以言穷,言不可以兵穷,兵不可以财穷,此三门也。”《齐世家》后世之言兵及周之阴权,皆宗太公为本谋。注:《战国策》:“苏秦得《太公阴符》之谋。”《隋志》有《太公阴谋》。

    《文选注》引《七略》,太公金版玉匮,虽近世之文,然多善者。注:又引《太公金匮》。太史公序《齐世家》曰:“谬权于幽。”正义谓《六韬》《三略》《阴符七术》之属。

    愚谓:老氏曰:“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此阴谋之言也。范蠡用之以取吴,张良本之以灭项,而言兵者尚焉。此太史公入道家。然阴谋之术,申、商、韩非之所本也。文王之德之纯,太公见而知之。《丹书》“敬义” 之训,武王得于师尚父阴谋倾商之说,陋矣。

    《辛甲》二十九篇。

    刘向《别录》曰:“辛甲,故殷之臣,事纣,盖七十五谏而不听,去。至周,召公与语,贤之,告文王。文王亲自迎之,以为公卿,封长子。” 《左氏传》:“辛甲为太史,命百官官箴王阙。”

    《鬻子》二十二篇。

    太史公序《楚世家》曰:“重黎业之,吴回接之;殷之季世,粥子牒之。”刘向《别录》云:“鬻子名熊,封于楚。刘勰曰:‘鬻熊知道,而文王咨谋。诸子肇始,莫先于斯’。”唐逄行圭注一卷十四篇。注:序云:“卷轴不全,而其门可见。”

    贾谊《新书》引《文王》武王成王问粥子,《列子天瑞》篇引粥熊曰:“运转无已,天地密移,畴觉之哉?”《力命》篇引粥熊语文王曰:“自长非所增,自短非所损。”注:陆佃曰:《列子》所称,即《南华》“藏舟凫鹤”之义也。今其书无之,则熊之嘉言要旨,亡者多矣。

    又小说有《鬻子说》十篇,后世所加。

    《管子》八十六篇。

    按考证所载管子一条今归管子部

    《老子》。

    按考证所载老子二条今归老子部

    《文子》九篇。与孔子并时而称周平王问似依托

    今本十二篇,《道原》至《上礼》李暹注,岂暹析之欤?其传曰:“姓辛氏,葵丘濮上人,号曰计然,范蠡师事之。”本受业于老子,《文子》录其遗言为十二篇,名研,文子其字也。《志注》谓似依托。晁氏曰:三代之书,经秦火之后,幸而存者,错乱参差,如《尔雅》“周公作而有张仲孝友是也。”柳宗元以为驳书,曹子建表引《文子》李善注以为计然。今其书一以《老子》为宗,略无与范蠡谋议之事。《货殖传》注:“计然其书,则有万物录著,五方所出,皆述之事。”见《皇览》及《晋中经簿》。《唐志》农家《范子计然》十五卷。注云:“范蠡问,计然答。”则与《文子》了不同。《北史》萧大圜曰:“陶朱成术于辛文

    蜎子十三篇。”

    《史记》:“环渊,楚人,学黄老道德之术,著上下篇。”注:《广韵》:“古有楚贤者环渊。”

    索隐《正义》皆无注释。今按:《文选》枚乘七发“便蜎詹。”

    何之伦注云:“《淮南子》:虽有钩针芳饵,加以詹何蜎蠉之数,犹不能与罔罟争得也。宋玉与登徒子偕受钓于元渊。《七略》:蜎子名渊。三文虽殊,其人一也。”

    《关尹子》九篇。

    刘向校《中秘书》九篇。注:《太常存》七篇,臣向本九篇。盖公授曹相国参,相国薨,书葬。至孝武时,有方士来,以七篇上,上以仙处之。淮南王安,好道聚书,有此不出。臣向父德,因治淮南王事得之。永始二年八月庚子上。

    一字,二柱,三极,四符,五鉴,六匕,七釜,八筹,九药。《列仙传》云:“著书九篇,名关令子。”

    《庄子》。

    按考证旧载庄子一条今归庄子部

    《列子》:

    按考证旧载列子一条今归列子部

    《老成子》十八篇。

    《列子》曰:“老成子学幻于尹文先生。”

    《长卢子》九篇。

    《史记》:“楚有尸子、长卢。”

    《公子牟》四篇。先庄子

    《荀子:非十二子》。注:魏牟,魏公子,封于中山。今《庄子》有公子牟,称庄子之言,以折公孙龙,据即与《庄子》同时也。又《列子》称公子牟,解公孙龙之言。龙,平原君之客。而张湛以为文侯子据,年代非也。《说苑》:“公子牟东行,穰侯送之。”未知何者为定。

    《田子》二十五篇。

    《吕氏春秋》曰:“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子贵清,列子贵虚,陈骈贵齐,杨朱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尸子广泽篇》曰:“墨子贵兼,孔子贵公,皇子贵衷,田子贵均,列子贵虚,料子贵别。”《史记世家》:“齐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有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刘向《别录》曰:“稷,齐城门名。谈说之士期会于稷门下,故曰稷下。”《郑志》:“张逸问云:‘我先师棘下生,何时人’?答云:‘齐田氏时善学者所会处也。齐人号之棘下生,无常人也’。”西山真氏曰:“庄生所述诸子,墨翟、禽滑釐其一也,宋钘、尹文其二也,彭蒙、田骈、慎到其”三也,关尹、老聃其四也,庄周其五也,惠施其六也。异端之盛,莫甚于此时。注:陈骈即田骈也。《荀氏》“非十二子”,与慎到并言。

    《七略》齐田骈好谈论,故齐人为语曰:“天口骈。”注:“天口”者,言田骈子不可穷其口若事天。《荀子》注:“其学本黄、老,归名法。”

    《老莱子》十六篇。

    《史记》:老莱子亦楚人也。著书十五篇,言道家之用与孔子同时。《大戴礼》云:“德恭而行信,终日言不在悔尤之内。贫而能乐。”盖老莱子之行也。注:《文选注》引《尸子》老莱子曰:“人生于天地之间。寄也。”

    《战国策》云:“不闻老莱子之教孔子事君乎?示之其齿之坚也,六十而尽相靡也。”

    《鹖冠子》一篇。

    今四卷,十五卷。注:《隋志》三卷。

    《博选》至《学问》,柳宗元辨此书非古,谓好事者伪为其书,而韩愈独称焉,谓其词杂黄、老、刑名。陆佃序曰:“自《博选》篇至《武灵王问》,凡十有九篇。” 而退之读此,云“有六篇者,非全书也。” 今四篇亡真隐传,以鹖鸟羽为冠,莫测其名,因服成号。

    《黄帝四经》四篇。《黄帝铭》六篇。

    《史记正义》《黄帝道书》十卷《隋志》:“汉时道书之流三十七家,大旨皆去健羡,处冲虚。其《黄帝》四篇,《老子》二篇,最得深旨。”注:黄帝老子之书,谓之黄老。《列子》引《黄帝书》,《吕氏春秋》引黄帝言,又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贾谊《淮南子》引黄帝曰:“朱文公曰:‘黄帝聪明神圣,得之于天,天下之理无不知,天下之事无不能,上而天地阴阳造化发育之原,下而保神链气,愈疾引年之术,庶物万事之理,巨细精粗,洞然于胸次,是以其言有及’”之者,而世之言此者,因自托焉,以信其说于后世。至战国时,方术之士,遂笔之书,以相传授,如《列子》所引,与《素问》《握奇》之属,盖必有粗得遗言之仿佛者,如许行所道神农之言耳。《周官》外史所掌三皇五帝之书,恐不但若此而已。东莱吕氏曰:“汉初黄老世有传授,观《乐毅传赞》可考。《皇览记阴谋》《黄帝金人器铭》武王问尚父曰:“五帝之诫,可得闻欤?”尚父曰:“黄帝之戒曰:‘吾之居民上也,摇摇恐夕不至朝’。故为金人,三封其口,曰:‘古之慎言’。”《金人铭》盖六篇之一也。亦见《家语》。

    蔡邕《铭论》:“黄帝有巾机之法。” 《皇王大纪》曰:“黄帝作《舆几之箴》,以警宴安;作《金几之铭》,以戒逸欲。” 《黄帝内传》一卷序云:“篯铿得之于衡山石室中,至刘向。”

    考证

    校书见之遂传于世

    《接子》二篇。齐人武帝时讹

    《史记》:“接子,齐人,与慎到、田骈同时,皆学黄老。”正义《艺文志》云“《接子》二篇。” 此云“武帝时说”,当考。三辅决录有接昕子

    《郑长者》二篇。

    袁淑《真隐传》:“郑长者,隐德无名,著书一篇,言道家事,韩非称之,世传是长者之辞,因以为名。” 今按《韩非子外储说》:“郑长者有言曰:‘夫虚静无为而无见也’。”

    《素王妙论》不着录

    太史公《素王妙论》曰:“诸称富者,非贵其身得志也,乃贵恩覆子孙,泽及乡里也。黄帝设五法,布之天下,用之无穷,盖世有能知者,莫不尊亲。如范子,可谓晓之矣。管子设轻重九府,行伊尹之术,则桓公以霸;范蠡行十术之计,二十一年之间,三致千万,再散与贫。”《七略》云:“司马迁撰《史记正义》云二卷。”今仅见此语于《太平御览》。《越世家》注引云:“范蠡,本南阳人。” 《隋志》:“梁有《太史公素王妙议》二卷。”

    阴阳

    《邹子》四十九篇。《邹子终始》五十六篇。

    《史记》:“驺衍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馀万言,其语闳大不经,云燕昭王身亲往师之,作主运。注:《刘向别录》,邹子书有《主运篇》。《封禅书》云:“自齐威宣之时,驺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如淳曰:“今其书有五德终始,五德各以所胜为行。”

    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又云:“驺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注:如淳曰:“今其书有主运五行相次转用,事随方面为服。”

    公孙臣上《书》曰:“推终始传,则汉当土德。”注:《盐铁论》及《论衡》,并以衍言,迂怪虚妄。

    东莱吕氏曰:“方驺衍推五德之运,人视之特阴阳末术耳,若无预于治乱之数也。及至始皇,始采用之,定为《水德》。以为水德之治,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则其所系岂小哉。”注:《周礼司爟》注郑司农引《鄹子》。

    《南公》三十一篇。

    《史记·项羽纪》“楚南公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 《正义》:虞喜《志》云:“南公者,道士,识废兴之数,知亡秦者必于楚。” 徐广曰:“楚人也,善言阴阳。” 《真隐传》:“居国南鄙,因以为号,著书言阴阳事。”

    《容成子》十四篇。

    《吕氏春秋》容成作“历。” 《庄子则阳篇》:“容成氏曰:除日无岁,无内无外。”

    《张苍》十六篇。

    《本传》:“苍尤邃律历,著书十八篇,言阴阳律历事。”注:《志》篇数不同。

    《邹奭子》十二篇。七略曰邹赫子齐人为之语曰雕龙赫赫言邹衍之术文饰之若雕镂龙文

    《史记》云。“颇采驺衍之术。以纪文衍之术。” 迂大而闳辨奭也。文具难施。

    《五曹官制》五篇。汉制似贾谊所条

    《贾谊传》:“谊以为帝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迺草具其仪法,色上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

    《公孙浑邪》十五篇。

    《公孙贺传》:“祖父昆邪,景帝时封平曲侯,著书十馀篇。”

    法家

    《李子》三十二篇。

    《食货志》:“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注:《史记》:“魏有李悝,尽地力之教。”

    《晋·刑法志》:“魏文侯师李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注:《战国策》:魏安陵君曰:“吾先君成侯受诏襄王以守此地也,手受大府之宪。宪之上篇曰:‘子弑父,臣弑君,有常不赦。国虽大赦,降城亡,子不得与焉’。”张斐《律序》:“郑铸刑书,晋作执秩,赵制国律,楚造仆区,并述法律之名。申韩之徒,各自立制。”《通鉴外纪》:李悝为上地守,下令曰:“人有狐疑之讼,今射的中者胜,不中者负。”令下而人皆习射,及与秦人战,大败之。

    《商子》:

    按考证所载商君一条今归商子部

    《申子》六篇。

    《史记申不害传》:“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申子注》。” 《刘向别录》曰:“今民间所有上下二篇,中书六篇,皆合二篇,已备于太史公所记。” 《元帝纪注》。《刘向别录》云:“申子学号刑名,刑名者,以名责实,尊君卑臣,崇上抑下。宣帝好观其《君臣篇》。” 《唐志》三卷,《崇文总目》《馆阁书目》皆缺。《荀子》曰:“申子蔽。”

    于势而不知智。《韩非子》曰:“申不害徒术而无法,公孙鞅徒法而无术。”注:《淮南子》曰:“商鞅之启基,申子之三符。”《七略》曰:“孝宣皇帝重申不害君臣篇,使黄门郎张子乔正其字。”

    《处子》九篇。

    《史记》:“赵有剧子之言。”注:徐广曰:按应劭《氏姓注》云:“处子。”索隐曰:“前史不记其名。”《风俗通》:汉有北海太守处兴,盖处子之后。《史记正义》:“赵有剧孟、剧辛,是有剧姓。”

    《慎子》四十二篇。

    《史记》:“慎到,赵人,著《十二论正义》:《慎子》十卷,战国时处士。”《馆阁书目》一卷。案:《汉志》四十二篇,今三十七篇,亡,唯有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五篇,滕辅注。注:《荀子》曰:“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又曰:“慎子有见于后,无见于先。”《史记注》,徐广曰:“刘向所定有四十二篇。”

    《荀子》注:“其术本黄、老归。刑名多明,不尚贤,不使能之道。”注:《太平御览》引《慎子》:“昔者天子手能衣而宰夫设服,足能行而相者导进,口能言而行人称辞。谚云:‘不聪不明,不能为王;不瞽不聋,不能为公’。”皆在亡篇。

    《韩子》五十五篇。

    按考证所载韩子一条今归韩子部

    《晁错》三十一篇。

    错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生所,与洛阳宋孟及刘带同师吕氏,曰:“申商之学,亦世有传授。”《唐志》,晁氏《新书》七卷。《隋志》梁有三卷。《文选宾戏注》引朝错《新书》:太史公曰:“贾生晁错,明申商。”注:苏氏曰:“《错》不足道也,而谊亦为之。”

    《汉律》:不着录

    晋·《刑法志》:“秦汉旧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注:《唐六典》注:李悝集诸国刑书,造《法经》六篇,一盗法、二贼法、三囚法、四捕法、五杂法、六具法。商鞅传之,改法为律。吕氏曰:“具律令之名例律也。商君受之以相秦。汉承秦制,萧何定律,除参、夷连坐之罪,增部主见知之条,益事律、兴厩、户三篇。”吕氏曰:三篇,总谓事之律。

    合为九篇。叔孙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注:《隋志》:“汉律久亡。”

    《上计律》。《周礼典路》注:《大乐》律:大胥注《尉律》:说文叙 昭帝纪注《田律》:周礼士师注《酎金律》:丁孚汉仪《汉律》,“会稽献藙。”礼记内则注会稽郡献鲒酱。会稽献藙一斗,祠。司命能捕豺貀,购百钱,妇告威姑祠宗庙,丹书告民不繇。赀钱二十二,绮丝数谓之絩,布谓之总,绶组谓之首疁田茠草及其门首洒。赐衣者缦裘白里,船方长为舳舻。齐人予妻婢奸曰“姘,见姅变,不得侍祠。”说文吏五日得一下沐。初学记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周礼冢人注《贼律》曰:“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周礼庶氏注掠者,唯得榜、笞、立。章帝纪与罪人交关三日以上,皆应知情。孔融传二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汉书文帝纪注吏二千石:“有《予告》。”“有《赐告》。”高帝纪注人出一算。惠帝纪注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周礼朝士注疏云贼律《无干车》,无自后射。大司马注疏云田律淫季父之妻曰“报。”左传注斗以刃伤人,完为“城旦”,其贼加罪一等,与谋者同罪。薛宣传郭躬父弘,习《小杜律》。延年惠帝四年,除《挟书律》。文帝元年,除《收帑相坐律》《令》。二年,除《诽谤律》。愚按:律令藏于理官,故志不着录。《风俗通》:咎陶谟:“虞始造律。”《傅子》曰:“律是咎繇遗训。”汉令萧何广之。

    《汉令》:不着录

    《晋·刑法志》:“汉时决事,集为《令甲》以下三百馀篇。令甲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息。”《宣帝纪》:《令甲》:“诸侯在国名田他县,罚金二两。”哀帝纪注《令甲》:“女子犯罪,作如徒。”六月,顾山遣归。平帝纪注《金布令》甲曰:“边郡数被兵离饥寒,夭绝天年,父子相失,令天下共给其费。”萧望之传《令甲第一常符漏品》。后汉历志著于《甲令》而称忠。吴芮传《令》“乙跸先至而犯者,罚金四两。”张释之传注令乙骑乘车马,行驰道中,没入车马。江充传注《令》丙棰,长短有数。黄帝纪《秩禄令》:史记吕后纪注 文帝纪注《宫卫令》:张释之传注《金布令》:见高帝纪注后汉礼仪志注《品令》。百官表注祠令:文帝纪注《祀令》:后汉祭祀志注斋令:蔡邕表志《公令》:何并传注功令。儒林传序《廷尉挈令》。张汤传光禄挈令。燕王旦传注《乐浪挈令》:说文《廷尉板令》。应劭传《田令》:黄香传水令。兒宽传“汉令张百人蛮夷长,有罪,当殊之。”蛮夷卒有。说文安帝初元五年,诏曰:“旧令制度各有科品。”注汉令今亡成帝诏曰:“今大辟之刑十有馀条,律令烦多,百有馀万言。”《盐铁论文学》曰

    今律令百有馀篇。陈宠谓“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耐罪一千六百九十八,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溢于《甫刑》者千九百八十九。” 郑昌以删定律令为正本,班固以删定律令为清原。

    名家

    《邓析》二篇。

    刘向序。臣所校雠中,邓析书四篇,臣叙书一篇,凡中外书五篇,以相校除,复重为二篇。子产卒后二十年而邓析死,传或称子产诛邓析,非也。其论无厚者,言之异同,与《公孙龙》同类。《隋志》一卷。晁氏曰:析之学,盖兼名法家,今其书大旨讦而刻真其言也。其间时剿取他书,颇驳杂不伦,岂后人附益之与?《荀子》非?十二子:《与惠施并言》。

    《尹文子》一篇。

    《庄子·天下篇》云:“宋钘、尹文,其为人太多,其自为太少。魏黄初末,山阳仲长氏得其书,始诠次为上、下二篇。” 晁氏曰:《序》称“当齐宣王时居稷下,学于公孙龙,龙称之。” 而《志》叙此书在《龙书》上。颜师古谓“文尝说齐宣王,在龙之前。《史记》云:‘公孙龙客于平原君,君相赵惠文王。惠文王元年,齐宣没已四十馀岁矣’。” 则知文非学于龙者也。今观其书,虽专言刑名,然亦宗六艺,数称仲尼,其叛道者盖鲜,岂若龙之不宗圣贤,好怪妄言哉!洪氏曰:“刘歆云,其学本于黄、老。今其文仅五千言,亦非纯本《黄》《老》者,颇流而入于兼爱。” 《隋志》二卷。周之处士,游齐稷下。

    《公孙龙子》十四篇。

    《史记》:赵有公孙龙,为坚白同异之辩,《列子释文》:龙,字子秉,赵人。《庄子》谓惠子曰:“儒、墨、杨秉四,与夫子为五。果孰是邪?”杨,杨朱也;秉,公孙龙也。《晋太康地记》云:“汝南西平县有龙渊水,可用淬刀剑,特坚利,故有坚白之论云:黄所以为坚也,白所以为利也。”或辩之曰:“白所以为不坚,黄所以为不利。”《吕氏春秋》云:“孔穿、公孙”龙相与论于平原君,所深而辩,至于藏三牙。公孙龙言藏之。三牙甚辩,孔穿不应,少选,辞而出。明日孔穿朝,平原君谓孔穿曰:“昔者公孙之言甚辩。”孔穿曰:“然,几能令藏三牙矣。虽然,难,愿得有问于君。谓藏三牙甚难而实非也,谓藏两牙甚易而实是也,不知君将从易而是者乎?将从难而非者乎?”平原君不应。明日谓公孙龙曰:“公无与孔穿辨。”《淮南鸿烈》曰:“公孙龙粲于辞而贸名。”《扬子》曰:“公孙龙诡辞数万。”东莱吕氏曰:“告子彼长而我长之,彼白而我白之。斯言也”,盖坚白同异之祖。《孟子》累章辨析,历举玉雪、羽马人五白之说,借其矛而伐之,而其技穷。按:“藏三牙” ,《孔丛子》作“臧三耳。”

    《惠子》一篇。

    《庄子·天下篇》:“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 《荀子》曰:“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

    《尹佚》二篇。

    《左传》称史佚有言,史佚之志。《晋语》胥臣曰:“文王访于辛尹。”注:辛甲、尹佚,皆周大史。《洛诰》逸《祝册》。《正义》以为史佚。《淮南鸿烈》引成王问政于尹佚,《保傅传》丞立于后,是史佚也。《说苑》引成王问政于尹逸。尹佚,周史也,而为墨家之首,今书亡不可考。按《吕氏春秋》: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天子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于鲁,墨子学焉。意者史角之后托于佚欤?

    《田俅子》三篇。

    《文选》注《太平御览》引之。《隋志》梁有一卷。

    《随巢子》六篇。《胡非子》三篇。

    《隋》《唐志》各一卷。洪氏曰:“二书今不复存。” 马总《意林》所述随巢兼爱明鬼,而墨之徒可知。胡非言勇有五等,其说亦卑陬无过人处。《艺文类聚》引《随巢子》曰:“昔三苗大乱天命。夏禹于元宫有大神,人面鸟身,降而福之,司禄益食而民不饥,司金益富而国家实,司命益年而民不夭,四方归之。禹乃克三苗而神民不违。” 《史记索隐》引《随巢子》云:“夷羊在牧,飞拾满野。天鬼不顾,亦不宾灭。” 《太平御览》引“昔三苗大乱,龙生于庙,大哭于市。天赐武王黄鸟之旗以代殷。” 愚谓此墨氏之明鬼也。

    《墨子》。

    按考证旧载墨子一条今归墨子部

    《纵横》

    《苏子》三十一篇。

    《鬼谷子》三卷。《乐堂注》云:“苏秦欲神秘其道,故假名《鬼谷》也。” 《史记正义》《战国策》云:“乃发书,陈箧数十,得《太公阴符》之谋,伏而诵之,简练以为揣摩。《鬼谷子》有《阴符七术》,有《揣及摩》二篇,乃苏秦书明矣。” 东莱吕氏曰:“战国游说之风,苏秦、张仪、公孙衍实倡之。秦,周人也。仪与衍,皆魏人也。故言权变辩智之士,必曰三晋两周” 云。石林叶氏曰:“苏秦学出于揣摩。”

    未尝卓然有志天下,反复无常,不守一道,度其隙苟可入者则为之,此揣摩之术也。故始求说周,周显王不能用,则去而之秦;再求说秦,秦孝公不能用,则去而之燕。幸燕文侯适合而从说行。其所以说周者,吾不能知,若秦孝公而听之,则必先为衡说以噬六国,何有于周?此苏秦所以取死也。

    《鬼谷子》:不着录

    晁氏曰:按《史记》,战国时,隐居颍川阳城之鬼谷,因以自号。长于养性治身,苏秦、张仪师之,受纵横之事。尹知章叙谓此书即授秦仪者《捭阖之术十三章》,《本经》《持枢》《中经》三篇。秦仪复往见先生,乃正席而坐,严颜而言,告二子以全身之道。梁陶弘景注。柳子厚尝曰:“刘向、班固录书无《鬼谷子》。《鬼谷子》后出而崄盩峭薄,恐其言妄,乱世难信尤者。晚乃益出七术,怪谬异甚,言益隘,使人猖狂失守。” 来鹄亦曰:“鬼谷子昔教人诡绐激讦,揣测憸滑之术,悉备于章,学之者惟仪、秦而已。始捭阖飞箝,实今之常态。是知渐漓之后,不读《鬼谷子》书者,其行事皆得自然符契也。昔仓颉作文字,鬼为之哭。不知鬼谷作是书,鬼何为” 耶?世人欲知《鬼谷子》者,观二子言略尽矣。刘氏泾曰:“老之翕张,儒之阖辟,其与鬼谷往来如环。鬼,幽而显者也;谷,扣而应者也。藏幽露显,一扣一应,信如其名哉。”

    《蒯子》一篇。

    《太平御览》引阙子云:“任公子冬罗鲤于山阿。” 又云:“吴章庄告之调。” 又云:“鲁人有好钓者,以桂为饵,黄金为钩,垂翡翠之纶。” 《艺文类聚》引阙子云:“宋景公使弓工为弓,九年来见云云。其馀力逸劲,饮羽于石梁。” 又云:“宋之愚人得燕石于梧台之东,归而藏之以为宝。”

    《蒯子》五篇。

    《蒯通传》论战国时说士权变,亦自序其说,凡八十一首,号曰《隽永》。

    《主父偃》二十八篇。

    《说苑》引主父偃曰:“人而无辞,安所用之?昔子产修其辞而赵武致其敬;王孙满明其言而楚庄以惭。”

    《纵横》。

    东莱吕氏曰:“连关中之谓横,合关东之谓从。” 胡氏曰:“秦合六国,从仪以秦衡,不再岁,其约皆解。” 苏氏曰:“二者皆出于权谲,而从为愈。” 叶氏曰:“从人之与衡人,相去远矣。太史公言张仪之恶甚于苏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