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三百九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三百九十二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三百九十三卷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三百九十二卷目录

     宋史部汇考二

      宋高宗建炎三则 绍兴十八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八则 淳熙九则 光宗绍熙

      二则 宁宗庆元三则 嘉泰三则 开禧二则 嘉定七则 理宗宝庆三则 端平一则

       嘉熙一则 淳祐三则 宝祐二则 景定二则 度宗咸淳三则 德祐一则

      元世祖至元二则 成宗大德一则 顺帝至正三则

      明英宗正德一则 神宗万历一则

     宋史部汇考三

      元脱脱宋史明朱英序

     宋史部汇考四

      宋史艺文志正史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正史考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正史考

      焦竑经籍志正史

    经籍典第三百九十二卷

    宋史部汇考二

    宋二

    高宗建炎元年诏史馆采录太祖太宗事为纪要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建炎元年六月癸 亥,李纲奏,“自古创业中兴之主,如汉高光、唐太宗,皆 有英明之资,宽诚之德,仁厚而有容,果断而不惑,故 能戡定祸难,身致太平。”因请以所编《三君行事纪要 录》以进。上可之。诏史馆并太祖、太宗事采录其要。 建炎二年十二月,初命修国史。

    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二年十二月丙寅,初命修国 史。”

    建炎 年,诏耿延禧著《中兴记》。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龙图阁直学士耿 延禧承诏著《建炎中兴记》一卷。

    绍兴元年七月诏秘书省通修日历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元年七月“甲辰,诏秘书省长 贰通修日历。” 按《职官志》:绍兴元年初修皇帝日历。 绍兴二年,汪藻乞修日历。制可。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汪藻传》,“绍兴二年,除龙 图阁直学士,知湖州,言古者国必有史,故书榻前议 论之辞,则有时政记录,柱下见闻之实,则有起居注。 类而次之,谓之日历,修而成之,谓之实录。今逾二十 年,无复日历,何以示来世。乞即臣所领州,许臣访寻 故家文书,纂集元符庚辰以来诏旨,为日历之备。”制 可。史馆既开,修撰綦崇礼言不必别设外局。乃以郡 人颜经投匦,诉其敷籴军食,遂贬秩。

    绍兴三年,诏重修《神宗实录》。是年上《政和会要》。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初绍兴三年,诏 置国史院,重修《神宗哲宗实录》。以从官充修撰。以左 仆射吕颐浩提举国史,右仆射朱胜非监修国史。 按《玉海》,绍兴三年四月,静江守臣许中上《政和重修 会要》一百十卷。

    绍兴四年五月,重修《神宗、哲宗正史实录》。六月,置史 馆校勘官。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四年五月,以范冲为宗正少 卿兼直史馆,重修神宗、哲宗正史实录。六月壬寅,置 史馆校勘官 按《职官志》日历所,绍兴四年诏以史 馆为名。 按《范冲传》,绍兴中,隆祐皇后诞日,置酒宫 中,从容语及前朝事。后曰:“吾老矣,有所怀,为官家言 之。吾逮事宣仁圣烈皇后,聪明母仪,古今未见其比。 曩因奸臣诬谤,有玷圣德,建炎初,虽下诏辩明,而史 录未经删定,无以传信后世,而慰在天之灵也。”上悚 然,亟召重修神、哲《两朝实录》,召冲为宗正少卿兼直 史馆。冲父祖禹,天祐中尝修《神宗实录》,尽书王安石 之过,以明神宗之圣。其后安石婿蔡卞恶之,祖禹坐 谪死岭表。至是,复以命冲,上谓之曰:“两朝大典,皆为 奸臣所坏,故以属卿。”因论熙宁创置,元祐复古,绍圣 以降,弛张不一,本末先后,各有所因。又极言王安石 变法度之非,蔡京误国之罪。上嘉纳之。冲之修《神宗 实录》也,为《考异》一书,明示去取,旧文以墨书,删去者 以黄书,新修者以朱书。及修《哲宗实录》别为一书,名 《辩诬录》。 按《常同传》,绍兴四年,除起居郎、中书舍人、 史馆修撰。先是,同尝上疏论神、哲二史曰:“章惇、蔡京、 蔡卞之徒,积恶造谤,痛加诬诋,是非颠倒,循致乱危。 在绍圣时,则章惇取王安石日录私书,改修《神宗实 录》;在崇宁后,则蔡京尽焚毁时政记、日历,以私意修 定《哲宗实录》。其间所载,悉出一时奸人之论,不可信 于后世。恭惟宣仁保祐之德,岂容异辞,而蔡确贪天 之功以为己力,厚诬圣后,收恩私门。陛下即位之初, 尝下诏,明宣仁安社稷大功,令国史院摭实刊修,又 复悠悠。望精择史官,先修《哲宗实录》,候书成,取神宗 朱墨史考证修定,庶毁誉是非,皆得其实。”上深嘉纳至是命同修撰,且谕之曰:“是除以卿家世传闻多得 事实故也。”一日奏事,上愀然曰:“向昭慈尝言,宣仁有 保祐大功,哲宗自能言之。止为宫中有不得志于宣 仁者,因生诬谤。欲辩白其事,须重修《实录》,具以保立 劳效,昭示来世,此朕选卿意也。”同乞以所得圣语宣 付史馆,仍记于《实录》卷末。

    绍兴五年九月,赵鼎上《重修神宗实录》。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五年九月乙酉,赵鼎上重修 《神宗实录》。 按《赵鼎传》:五年,上还临安,以鼎守左仆 射,知枢密院事。建炎初,尝下诏以奸臣诬蔑宣仁保 佑之功,命史院刊修,未及行,朱胜非为相,上谕之曰: “神宗、哲宗两朝史事多失实,非所以传信后世,宜召 范冲刊定。”胜非言:“《神宗史》增多王安石《日录》。《哲宗史》 经”京、卞之手,议论多不正,命官删修,诚足以彰二帝 盛美。会胜非去位,鼎以宰相监修二史,是非各得其 正。上亲书“忠正德文”四字赐鼎。

    绍兴六年,复诏汪藻修撰《日历》。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汪藻传》,绍兴六年,修撰 范冲言,“《日历》,国之大典,比诏藻纂修,事复中止,恐遂 散逸,宜令就闲,复卒前业。”诏赐史馆修撰餐钱,听辟 属编类。

    绍兴七年六月,复命考订《神宗实录》。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七年六月丙申,以重修《神宗 实录》去取未当,命史馆复加考订。”

    绍兴八年六月,赵鼎上勾涛等重修《哲宗实录》。是年, 汪藻上所修《日历》。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八年六月癸亥,赵鼎上《重修 哲宗实录》。 按《勾涛传》:“八年除史馆修撰《哲宗实录》, 帝谕之曰:‘昭慈圣献皇后病革,朕流涕问所欲言,后 怆然谓朕曰:‘吾逮事宣仁圣烈皇后,见其任贤使能, 约己便民,忧勤宗社,疏远外家,古今母后无与为比。 不幸奸邪罔上,史官蔡卞等同恶相济,造谤史以损 圣德,谁不切齿!在天之灵,亦或介介。其以笔属正臣, 亟从删削,以信来世。朕痛念遗训,未尝一日辄忘,今 以命卿’’。”涛奏:“数十年宰相,不学无术,邪正贸乱,所以 奸臣子孙得逞其私智,几乱裕陵成书。非赖陛下圣 明,则任申必先有过岭之谪,臣亦恐复蹈媒糵之祸。” 帝慰勉之。六月,《实录》成,进一秩,就馆赐宴。 按《汪藻 传》,绍兴八年上所修日历书,自元符庚辰至宣和乙 巳诏旨凡六百六十五卷。藻再进官,其属鲍延祖、孟 处义咸增秩有差。藻陞显谟阁学士,遣赐茶药。 绍兴九年二月壬申,命修《徽宗实录》,续修《元丰会要》。 是年,王铚上《元祐八年补录》及《七朝国史》,诏重修宰 辅拜罢录。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九年二月壬申,命修《徽宗实 录》,十二月戊辰,命续修《元丰会要》。 按《职官志》:绍兴 九年,修《徽宗实录》,诏以“实录院为名,仍以宰臣提举, 以从官充修撰、同修撰,馀官充检讨,无定员。明年,以 未修正史,诏罢史馆官吏,并归实录院。” 又云:“是年, 诏秘书省雠校《国朝会要》,逐日添给茶汤钱。” 按《勾 涛传》:“复修《徽宗实录》,以中书舍人吕本中为荐,丞相 赵鼎,谕旨宜婉辞纪载,涛曰:‘崇宁、大观大臣误国,以 稔今祸,藉有隐讳,如天下野史何’?”

    按《玉海》,绍兴九年正月丙申,王铚上元祐八年补录 及《七朝国史》,迁一秩。铚以建隆至元符信史屡更,书 多重复,乃以《七朝国史》自纪、志、传外,益以《宰执宗室 世表》《公卿百官年表》,然所修不克成。十一月六日丙 戌,诏以宰辅拜罢录,详略失中,本末差舛,令史馆重 修。史馆言凡抵牾者,宜悉改正。从之。书未成。

    绍兴十年。罢史馆日历归秘书省。置监修国史官 按《宋史高宗纪》。绍兴十年二月丁卯,罢史馆。以日历 归秘书省,置监修国史官。 按《职官志》。绍兴十年日 历所诏依旧制并归秘书省国史案。以著作郎佐修 纂旧史馆官罢归元官。寻复诏以国史日历所为名。 并续修《神宗哲宗宝训》。

    绍兴十一年,上《徽宗实录》,进修撰以下各一官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一年七月戊戌,秦桧上《徽 宗实录》,进修撰以下各一官。 按《秦桧传》,十一年六 月,拜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进封庆国 公。《徽宗实录》成,迁少保,加封冀国公。

    绍兴十三年建炎以来日历成,诏修《两朝忠义录》。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三年二月辛巳,秘书少监 秦熹修建炎以来日历成。”

    按,《玉海》,“绍兴十三年六月十四日,诏史馆编修《靖康 建炎忠义录》。”

    绍兴十四年,禁《野史》进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 历》。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秦桧传》:“十四年,桧乞禁 野史,又命子熹以秘书少监领国史,进建炎元年至 绍兴十二年日历五百九十卷。自桧再相,凡前罢相 以来诏书章疏稍及桧者,率更易焚弃,日历时政,亡失已多。”是后记录皆熹笔,无复有公是非矣。

    绍兴二十一年,命重修《宰辅拜罢录》。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史馆重修。宰辅拜 罢录。书未成。二十一年九月庚子。秘书少监林机建 言。“又命国史日历所重修。”亦不克成。

    绍兴二十六年,命史馆重修《日历》。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六年六月“辛卯,以秦桧 既死,命史馆重修日历。”

    绍兴二十八年二月癸巳,命重修《徽宗实录》。八月戊 子,修《三朝正史》。戊戌,上《徽宗实录》。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八年二月“癸巳,命史馆 重修徽宗大观以前实录。八月戊子朔,置国史院,修 神、哲、徽三朝正史。戊戌,汤思退等上《徽宗实录》。” 按 《职官志》:绍兴二十八年,《实录》书成,诏修三朝正史,复 置国史院,以宰臣监修,侍从官兼同修,馀官充编修。

    按:《文苑汪藻传》:“二十八年,《徽宗实录》成,右仆射汤”

    思退言:“藻尝纂集诏旨,比修《实录》,所取十盖七八,深 有力于斯文。”诏赠端明殿学士。

    绍兴三十年,进哲宗、徽宗《宝训》。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庚辰。提举国 史进哲宗徽宗宝训。”

    绍兴三十一年,提举三朝国史陈康伯进《帝纪》三十 卷,是年命续编《会要》。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三十一年,提 举三朝国史陈康伯奏乞进呈帝纪三十卷。又云正 月庚寅,上曰:“《会要》乃祖宗故事之统辖,不可缺,宜自 元丰后续为之。旧书分门冇法,不必改。”壬寅,命馆职 自元丰元年以后编次。

    孝宗隆兴元年起居郎胡铨论史官失职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隆兴元年,以编 类圣政所并归国史院,命起居郎胡铨同修国史。” 按《胡铨传》,隆兴元年迁秘书少监,擢起居郎。论史官 失职者四,一谓记注不必进呈,庶人主有不观史之 美。二谓唐制二史立螭头之下,今在殿东南隅,君言 未尝得闻。三谓二史立后殿而前殿不立,乞于前后 殿皆分日侍立,《四》谓:“史官欲其直前,而阁门以未尝 预牒,以今日无班次为辞。乞自今直前言事,不必预 牒阁门,及以有无班次为拘。”诏从之。

    隆兴二年,以钱端礼监修《国史》。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隆兴二年参政 钱端礼权监修国史。”

    乾道元年以虞允文权提举国史陈俊卿除吏部侍郎同修国史进读宝训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乾道元年,参政 虞允文权提举国史。 按《陈俊卿传》:乾道元年,除吏 部侍郎,同修国史。钱端礼起戚里,为参政,窥相位甚 急,端礼遣客密告俊卿,“己即相,当引共政。深拒不听。 翌日,进读宝训,适及外戚,因言本朝家法,外戚不预 政,有深意,陛下宜谨守。上首肯,端礼憾之。”

    乾道二年,诏以《钦宗日历》送国史院修纂《实录》。是年, 以《三朝国史》奉安于显谟阁。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二年十二月“辛巳,诏免进呈 钦宗日历,送国史院修纂实录。” 按《职官志》:乾道二 年置实录院,修钦宗实录,其修撰检讨官以国史院 官兼领。

    按《玉海》,“乾道二年闰九月二十九日己巳,上以《三朝 国史》帝纪与太上皇帝圣政同进呈,奉安于显谟阁。” 乾道四年夏四月,蒋芾等上《钦宗帝纪》《实录》。是年,诏 陈俊卿兼提举编修《国朝会要》。洪迈请修《四朝国史》, 诏以蒋芾提举,增编修官。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四年夏四月甲寅,蒋芾等上 《钦宗帝纪》《实录》。 按《职官志》:乾道四年,实录告成,诏 修钦宗正史,以右仆射蒋芾提举《四朝国史》。诏增置 编修官二员,续又增置三员。 又云:乾道四年,诏尚 书右仆射陈俊卿兼提举编修。《国朝会要》:每遇提举 官开院过局,就本省道山堂聚呈文字,提举诸司官、 承受官、主管诸司官,并令《国史》《日历》所官兼。

    按,《玉海》,乾道四年三月二十四日,诏“进呈《钦宗实录》 并《本纪》已毕,就修纂四朝正史。”从洪迈之请也。 乾道五年,诏删定《会要》,以《续修会要》为名。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陈俊卿提举编 修《国朝会要》,乾道五年令本省再加删定,以“续修《国 朝会要》”为名。

    按《玉海》:乾道五年四月戊子,秘书少监汪大猷言,“蔡 攸所修自元丰至政和吉礼妄有删改,欲再删定,以 《续会要》为名。”从之。

    乾道六年,陈俊卿、虞允文等上《四朝会要》《太上皇玉 牒》。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六年五月己未,陈俊卿、虞允 文等上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会要、太上皇玉牒。 按《玉海》,乾道六年五月己未,宰臣虞允文上《续会要断自神宗之初,讫于靖康之末,凡六十年,总二百卷, 分二十一类,六百六十六门。

    乾道七年命三省旬录宣谕圣语及时政记同进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七年春正月“壬寅。命三省旬 录宣谕圣语及时政记同进。”

    乾道九年梁克家上会要。陈骙请以《中兴会要》为名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乾道九年秘书 少监陈骙言“编类建炎以后会要成书。以《中兴会要》” 为名。从之。

    按:《玉海》:“乾道九年七月,自建炎初元续修成书二百 卷。八月丙申,右相梁克家等上之,进呈于垂拱殿。九 月,秘书少监陈骙请名曰《中兴会要》。”

    乾道十三年,洪迈请通修《九朝正史》。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乾道十三年八月 十九日,洪迈又请通修九朝正史,上许之。复言:“制作 之事,已经先正名臣之手,是非褒贬,皆有据依,乞命 史官,无或删改。”书未就而迈去国。

    淳熙三年以李焘权同修国史进四系录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淳熙三年,特命 李焘以秘书监权同修国史,权实录院同修撰。 按《玉海》,淳熙三年,权礼部侍郎李焘进《四系录》,记女 真、契丹起灭,自绍圣迄宣和、靖康,凡二十卷。上曰:“朕 可一日忘此哉。”

    淳熙四年,龚茂良上《仁宗玉牒》《徽宗实录》《皇帝玉牒》。 是年,罢实录院,专置史院。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四年三月己酉,龚茂良等上 《仁宗玉牒》《徽宗实录》《皇帝玉牒》。 按《职官志》:淳熙四 年,罢实录院,专置史院。 按《儒林吕祖谦传》:谦以修 撰李焘荐,重修《徽宗实录》,书成进秩,迁著作郎。 淳熙五年,李焘言“四朝正史乞责以近限。”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淳熙五年四月。礼 部侍郎同修史李焘言。“今修四朝正史。开院已十七 年。乞降睿旨。责以近限。庶几大典早获备具。”诏限一 年。

    淳熙六年甲戌,进“《会要》一百五十卷。”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淳熙六年七月甲 戌。进《会要》一百五十卷。

    淳熙七年十二月庚寅,赵雄等上《四朝国史志》。是年, 命张从祖类辑《会要》《四朝国史志》《实录》。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七年十二月“庚寅,赵雄等上 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国史志。”

    按《玉海》,淳熙七年十月九日,秘书少监赵汝愚言:“《国 朝会要》《续会要》《中兴会要》、今上《会要》,分为四书,去取 不同,详略各异,请合而为一,俾辞简事备,势顺文贯。” 从之,命著作少监张从祖类辑《会要》,自国初至孝庙 为一书,凡二百二十三册,五百八十八卷。十二月十 二日,国史院上《四朝正史志》,一百八十卷。

    淳熙十二年,洪迈请以《史传》体分类载述。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淳熙十二年七月, 同修史洪迈奏,“神宗至于钦宗,传叙相授,阅六十五 年,除纪志已进外,当立传者千三百人,其间妃嫔、亲 王、公主、宗室几当其半。乞效前代诸史体例,分类载 述,不必人为一传。”

    淳熙十三年,王淮上《两朝玉牒》。《四朝史传》《皇帝会要》: 是年,王称上《东都事略》。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十三年十一月甲子,王淮上 仁宗、英宗《玉牒》、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国史列传》 《皇帝会要》。”

    按,《玉海》,“淳熙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知龙州王称上 《东都事略》百十三卷。”

    淳熙十四年,以王称“上《东都事略》”,除直秘阁。龚端颐 著《元祐建中列传谱述》,授上州文学。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淳熙十四年春三 月,除王称直秘阁,其所上《东都事略》书,特掇取五朝 史传及四朝实录附传,而微以野史附益之。 又云: “元祐党籍、建中中书邪等名在两籍者三百九人,和 州布衣龚端颐访求阙遗,成列传谱述一百卷,书于 编者三百五人,不可得而详者四人而已。”淳熙十四 年三月十八日,修国史洪迈请甄录。从之。授端颐上 州文学。

    淳熙十五年,修《高宗实录》。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淳熙十五年,四 朝国史成书。诏罢史院,复开实录院,修高宗实录。”

    光宗绍熙元年八月己亥帝率群臣上寿皇圣帝玉牒日历于重华宫

    按《宋史光宗本纪》:绍熙元年八月己亥,帝率群臣上 寿皇圣帝玉牒、日历于重华宫。 按楼钥传:会庆节 上寿,扈从班集,乘舆不出。已而《玉牒》《圣政》《会要》书成, 将进重华,又屡更日。钥言:“臣累岁随班,见陛下上寿 重华宫,欢动宸极。嘉王日趋朝谒,恪勤不懈,窃料寿

    皇望陛下之来,亦犹此也。”又奏:“圣政之书,全载寿皇
    考证
    一朝之事,《玉牒会要》足成淳熙末年之书,幸速定其

    日,无复再展,以全圣孝。”于是上感悟,进书成礼。 绍熙三年十二月,帝率群臣上《寿皇玉牒》《圣政会要》, 干重华宫。

    按《宋史光宗本纪》,绍熙三年十二月“癸卯,帝率群臣 上《寿皇圣帝玉牒》《圣政会要》于重华宫。”

    按:《玉海》,“绍熙三年十二月四日进《孝宗圣政》,先二日 亲制序,仍书赐宰臣留正。” 又云:“是年十二月壬寅, 进《会要》八十册,计三百六十八卷。”事虽备载,而首尾 前后纷错。

    宁宗庆元元年修孝宗实录是年上高宗实录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庆元元年开实 录院,纂修《孝宗实录》。” 按《杨大全传》:“庆元元年修《高 宗实录》,充检讨官。韩𠈁胄用事,会御史虚位,有力荐 大全者属大全,一往见,大全笑谢,决不往,明日遂丐 外。时实录将上矣,上必推恩,大全不少待,于是除知 金州。”

    庆元三年,京镗等上《神宗玉牒》《高宗实录》。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三年二月“己酉,京镗等上《神 宗玉牒》《高宗实录》。”

    庆元六年,率群臣奉上《圣安寿仁太上皇玉牒》《圣政》 《日历》《会要》于寿康宫。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六年二月己卯,率群臣奉上 圣安寿仁太上皇玉牒、圣政、日历、会要于寿康宫。 按《玉海》,庆元六年二月戊寅,上《太上会要》一百卷,京 镗上。自淳熙己酉二月,迄绍熙甲寅七月,总二十三 类,三百六十四门。礼乐兵财之大原,儒术刑法之要 指,取贤敛才之品式,设官分职之制度,九州之别合, 四夷之叛服,概见于斯。 又云:“庆元六年二月二十 二日,进光宗圣政。翌日制序书赐参政臣深甫,并刻 石秘府。” 又云:“庆元六年闰三月二十五日,秘丞邵 文炳言,《孝宗会要》三书,统纪未壹,愿汇次为全书。”制 曰“可。”

    嘉泰元年二月修光宗实录七月上孝宗会要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元年二月癸巳,修《光宗实录》。”

    按《职官志》:“嘉泰元年开实录院修纂《光宗实录》。”

    按《玉海》,嘉泰元年七月十一日,《孝宗会要》书成上之。 凡二百卷。盖比而同之者六百九十有二条,删而正 之者二千八百有七条,润色初绪凡三千八百十八 条。别门析类,傅合者九,蔓烦者四,增多四十有六。事 详文省,纪纲制度,粲然有章。序曰:“孝宗宪章前烈,乂 我受民,骤帝驰王,跨越周汉,品式备具,规模宏远。” 诒

    谋垂范,将亿万年。天叙有典,以正罔缺。《熙朝简册》,炜 煜相望。继今立政立事,其一,以孝宗为准。

    嘉泰二年春正月,上《高宗实录》。二月,修《高宗正史宝 训》。九月,修《皇帝会要》。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二年春正月丁卯,陈自强等 上《高宗实录》,二月丁亥,修高宗正史宝训。“九月甲寅, 修皇帝会要。” 按《职官志》:“嘉泰二年复开国史院,点 检文字一人,书库官八人,楷书四人。”

    嘉泰三年三月,上《徽宗玉牒》、孝宗、光宗《实录》。五月,搜 访旧闻,修《三朝正史》。八月,进《宁宗会要》。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三年三月乙卯,陈自强等上 《徽宗玉牒》、孝宗、光宗《实录》。五月癸未,命有司搜访旧 闻,修三朝正史,以书来上者,赏之。”

    按:《玉海》,嘉泰三年八月二十一日进今上《会要》一百 十五卷。

    开禧元年上钦宗玉牒及吴皇后圣德事迹

    按《宋史宁宗本纪》:开禧元年闰月“戊寅,韩𠈁胄等上 钦宗玉牒、宪圣慈烈皇后圣德事迹。”

    开禧三年,章颖上《四将传》,诏付史馆。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开禧三年正月十 四日章颖上四将传。刘岳李魏计七册。诏付史馆。

    嘉定五年彭钦上圣德记诏付史馆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嘉定五年九月二 十四日,吏侍彭龟年之子钦,纂龟年劝讲所得圣语 及事实本末,名《圣德记》,上之,诏付史馆。

    嘉定六年四月,修《庆元六年以来宽恤诏令》。九月,上 《三祖下七世仙源类谱》《高宗宝训、皇帝玉牒》。《会要》。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六年四月戊辰,修庆元六年 以来宽恤诏令。九月甲午,史弥远等上《三祖下七世 仙源类谱》《高宗宝训》、皇帝玉牒。《会要》: 按《史弥远传》, “弥远为右丞相兼枢密使、太子少师,雪赵汝愚之冤, 乞褒”赠赐谥,《厘正诬史》。

    按:《玉海》,嘉定六年闰九月二十七日进今上《会要》一 百卷。

    嘉定七年,诏以《会要》二年一具草缴进。是年,刘允济 上罗从彦《遵尧录》。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嘉定七年五月十 六日诏以《会要》二年一具草缴进。 又云:《圣宋遵尧 录》八卷,罗从彦撰,采祖宗故实可垂法后世者,纂录辩释。嘉定七年,南剑守臣刘允济上之。

    嘉定十一年,修《孝宗宝训》。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一年七月乙酉,修孝宗宝 训。”

    嘉定十三年,史弥远等上《玉牒》及《三祖下七世宗藩 庆系录》。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三年五月戊戌,史弥远等 上玉牒及三祖下第七世宗藩《庆系录》。”

    嘉定十四年五月,史弥远等上《孝宗宝训》《皇帝会要》。 七月,修《光宗宝训》。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四年五月壬辰。史弥远等 上《孝宗宝训》。皇帝会要。七月丁未。修《光宗宝训》。 按《玉海》。嘉定十四年五月壬辰。进“《改正会要》一百十 五卷。及《续修》一百一十卷。”

    嘉定十五年五月,修《孝宗经武要略》。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五年五月巳己,修孝宗《经 武要略》。”

    理宗宝庆三年宣绘权监修国史日历提举编修敕令以史弥远提举编修玉牒会要实录敕令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宝庆三年正月 “乙亥,宣绘特转正奉大夫、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 事,权监修国史日历,同提举编修敕令。三月丙寅,史 弥远少师、右丞相,兼枢密使,提举编修玉牒,提举编 修《国朝会要》:提举国史,实录院提举编修敕令。” 宝庆四年八月,作玉牒殿,奉安累朝玉牒。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四年八月甲戌,作“玉牒殿,奉 安累朝玉牒。”

    宝庆六年九月,经筵官请以御制《四十八条》宣付史 馆。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六年九月“辛酉,经筵官请以 御制敬天法祖、事亲齐家四十八条及缉熙殿榜记 宣付史馆。”

    端平三年十三朝会要成书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儒林李心传传》:“迁著作 佐郎,兼四川制置司参议官。诏无入议幕,许辟官置 局,踵修《十三朝会要》。端平三年成书,召赴阙,为工部 侍郎。” 按《高斯得传》:“《李心传》以著作佐郎领史事。即 成都修《国朝会要》,辟为检阅文字。” 按《牟子才传》:“诏 《李心传》即成都修《四朝会要》,辟兼检校文字。”

    嘉熙二年三月以李心传修四朝国史实录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熙二年三月壬子,以李心传为 秘书少监,史馆修撰,修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国 史实录。” 按《李心传传》,“闭户著书,因崔与之、许奕、魏 了翁二十二人之荐,敦遣至阙下,为史馆校勘,赐进 士出身,专修《中兴四朝帝纪》。甫成,其三,因言者罢。” 按《高定子传》,定子拜翰林学士,兼国史实录院修撰, 乞召李心传,卒成《四朝志传》。 按《杨简传》,门人钱时 不为世儒之学,太史李心传奏召史馆检阅。 按《高 斯得传》,李心传方修四朝史,辟为史馆校阅,秩同秘 阁校勘,盖创员也。斯得分修光、宁二帝纪,寻迁史馆 校勘。 按《牟子才传》,“心传修《中兴四朝国史》,请子才 自助,擢史馆检阅。”

    淳祐二年春正月史嵩之等进玉牒及四朝国史要略日历会要实录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二年春正月戊戌,右丞相史 嵩之等进玉牒及《中兴四朝国史》《孝宗经武要略》《宁 宗玉牒》《日历》《会要》《实录》。 按《史嵩之传》,淳祐二年,进 高孝光《宁帝纪》、孝宗《经武要略》《宁宗实录》《日历》《会要》、 玉牒,“进金紫光禄大夫,加食邑。” 按《高斯得传》,淳祐 二年,《四朝帝纪》书成上之。嵩之妄加毁誉,改斯得所 草。《宁宗纪》末卷,斯得与史官杜范、王遂辩之,范报书 亦有“奸人剿入邪说”之语,然书已登进矣。心传藏斯 得所草,题其末曰“前史官高某撰而已。”

    按,《玉海》,淳祐二年上。《宁宗会要》。 又云“是年二月进。” 《四朝史帝纪》。

    淳祐五年二月,范锺等上玉牒、日历及《经武要略》《实 录》。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五年二月“丁丑,范锺等上玉 牒、日历及孝宗、光宗《御集》《经武要略》”、《宁宗实录》: 淳祐十一年二月,郑清之等上《玉牒》《日历》《会要》等书。 八月,诏以楼昉《中兴小传》等书付史馆誊写国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十一年二月乙未,右丞相郑 清之等上玉牒、日历、《会要》及光宗宁宗《宝训》、宁宗《经 武要略》。八月庚戌,诏“以故直龙图阁楼昉所著《中兴 小传》百篇、《宋十朝纲鉴》并《撮要》二书,付史馆誊写。”昉 追赠龙图阁待制。

    按《玉海》,“淳祐十一年,命史官分校《四朝史志传》,编修 官王㧑撰《舆服志》四卷。”

    宝祐二年谢方叔等上玉牒日历会要及中兴四朝志传等书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二年八月“癸巳,谢方叔等上玉牒、日历、会要及《七朝经武要略》”、《中兴四朝志传》:“诏 方叔、徐清叟、董槐等各进一秩。”

    按,《玉海》,宝祐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癸巳进《四朝史》志 传。

    宝祐五年四月,程元凤等上玉牒、日历等及《四朝志 传》。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五年四月己丑,程元凤等上 玉牒、日历等及《中兴四朝志传》。 按《程元凤传》:“宝祐 三年,拜右丞相兼枢密使,高孝光宁《四朝国史》未就, 奏转任,尤焴领其事,纂修成之。”按玉海闰四月四日修润四朝志传上之

    景定二年二月贾似道等上玉牒日历会要及三宗实录等书十二月宰臣奏太子近奉圣训请宣付史馆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二年二月戊寅,贾似道等上 玉牒、日历、会要、经武要略及孝宗、光宗、宁宗实录。诏 似道、皮龙荣、朱熠、沈炎各进二秩。十二月辛卯,宰臣 奏:“太子语臣等言,近奉圣训,夫妇之道,王化之基,男 女正位,天地大义。平日所讲修身齐家之道,当真履 实践,勿徒为口耳之学。请宣付史馆,永为世程法。”从 之。

    景定四年六月,进《玉牒》《日历》《会要》及《徽宗长编》《宁宗 实录》等书。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四年六月“庚午,宰臣进玉牒、 《日历》《会要》《经武要略》及《徽宗长编》《宁宗实录》,诏贾似 道以下官两转。”

    度宗咸淳四年八月奉安宁宗理宗实录等书十二月理宗实录接续起修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四年秋八月壬寅,奉安《宁宗 实录》《理宗实录》《御集》、日历、《会要》《玉牒》《经武要略》”、《咸淳 日历》《玉牒》。冬十二月癸巳,史馆以《理宗实录》接续起 修。

    按《儒林黄震传》,“擢史馆校阅,与修宁宗、理宗两朝国 史实录。”

    咸淳十年冬十月丁未,董声应进《诸史纂约》《兵鉴》《刑 鉴》。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瀛国公本纪》,度宗咸淳 十年冬十月丁未,饶州布衣董声应进《诸史纂约》《兵 鉴》《刑鉴》。诏声应充史馆编校文字。

    德祐元年冬十月癸卯玉牒殿灾以陆应月为史馆编校正字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瀛国公本纪》,“德祐元年 冬十月癸卯,玉牒殿灾。戊午,征绍兴府处士陆应月 为史馆编校正字。”

    世祖至元十三年二月收宋史及诸传记归之国史院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三年二月“丁未,诏秘书省 图书、宗正谱牒、天文、地理图册,凡典故文字并户口 版籍,尽仰收拾。” 按《董文炳传》,至元十三年,翰林学 士李盘奉诏招宋士至临安,文炳谓之曰:“国可灭,史 不没。宋十六主有天下三百馀年,其太史所记,具在 史馆,宜悉收以备典礼。”乃得《宋史》及诸注记五十馀 册,归之国史院。 按阿鲁图进《宋史表》:“钦惟世祖皇 帝收图书于胜国,辑黻冔于神京,拔宋臣而列政涂, 载宋史而归秘府。”

    至元  年,敕词臣撰次《宋史》。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脱脱进《辽史表》,《宋旧史》, 埒诸载记,予夺各徇其主,传闻况失其真。我世祖皇 帝一视同仁,尝敕词臣撰次二史。

    成宗大德 年袁桷请购求宋史遗书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袁桷传》:“大德初,闫复、程 文海、王构荐为翰林国史院检阅官,升国史院编修 官。请购求辽、金、宋三史遗书。”

    顺帝至正三年诏脱脱等修宋史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三年四月,诏修辽、金、宋三史, 以中书右丞相脱脱为都总裁官,中书平章政事铁 木儿塔失,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 士欧阳元,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傒斯,为 总裁官。” 按《脱脱传》,“脱脱字大用,至正元年,为中书 右丞相,录军国重事,三年,诏修辽、金、宋三史,命脱脱 为都总裁官。” 按《铁木儿塔识传》,“时修辽、金、宋三史, 铁木儿塔识为总裁官,多所协赞”云。 按《太平传》,“至 正二年,辽、金、宋三史久未克修,至是太平力赞其事, 为总裁官修成之。” 按《张起岩传》,“诏修辽、金、宋三史, 复命入翰林为承旨,充总裁官,积阶至荣禄大夫。起 岩熟于金源典故,宋儒道学源委尤多究心史”官,有 露才自是者,每立言未当,起岩据理窜定,深厚淳雅, 理致自足。史成,年始六十有五,遂上疏乞骸骨以归。

    按《欧阳元传》,“拜翰林学士,诏修辽、金、宋三史,召为。”

    “总裁官,发凡举例,俾论撰者有所据依。史官中有悻 悻露才,论议不公者,元不以口舌争,俟其呈槁,援笔撺定之,统系自正。至于论赞表奏,皆元属笔。帝以元 历仕累朝,有修三史功,谕旨丞相超授爵秩,遂拟拜 翰林学士承旨。及入奏,上称快者再三。” 按《吕思诚 传》:“总裁辽、金、宋三史,升侍御史。” 按《揭傒斯传》:至正 三年,诏修辽、金、宋三史,傒斯与为总裁官。丞相问修 史以何为本?曰:“用人为本,有学问文章而不知史事 者不可与。有学问文章知史事而心术不正者不可 与。用人之道,又当以心术为本也。”且与僚属官言:“欲 求作史之法,须求作史之意。古人作史,虽小善必录, 小恶必记,不然,何以云惩劝?”由是毅然以笔削自任, 凡政事得失,人才贤否,一律以是非之公。至于物论 之不齐,必反复辩论,以求归于至当而后止。四年,《辽 史》成,有旨奖谕,仍督早成金、宋二史。傒斯留宿史馆, 朝夕不敢休。 按《巙巙传》言,国家当及斯时,修辽、金、 宋三史,岁久恐阙逸,后置局纂修,由巙巙发其端。 按《泰不华传》,至正元年,召入史“馆,与修辽、金、宋三史, 书成,授秘书郎。” 按《余阙传》:“以修辽、金、宋三史召,复 入为翰林修撰。” 按廉惠《山海牙传》:“预修辽、金、宋三 史,迁崇文太监。” 按《李好文传》:“改礼部尚书,与修辽、 金、宋三史,除治书侍御史,仍与史事。” 按《汪泽民传》: “至正三年,朝廷修辽、金、宋三史,泽民赴阙,除国子监 司业,与修史,书成,迁集贤”直学士。 按《张翥传》:“会朝 廷修辽、金、宋三史,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史成,历应 奉修撰,迁太常博士。” 按《贾鲁传》:“会诏修辽、金、宋三 史,召鲁为宋史局官。书成,选鲁燕南山东道奉使宣 抚幕官。”

    至正四年,诏以阿鲁图为《宋史》总裁。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阿鲁图传》,至正四年,诏 修辽、金、宋三史,阿鲁图为总裁。

    至正五年十月,阿鲁图等进《宋史》。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阿鲁图传》:至正五年,三 史成。十月,阿鲁图等既以其书进,帝御宣文阁,阿鲁 图复与平章政事帖木儿塔识太平上奏:“太祖取金, 世祖平宋,混一区宇,典章图籍皆归秘府。今陛下以 三国事迹令儒士纂修,而臣阿鲁图总裁。臣素不读 汉人文书,未解其义。今者进呈,万几之暇,乞以备乙 览。”帝曰:“此事卿诚未解,史书所系甚重,非儒士泛作 文字也。彼一国人君行善则国兴,朕为君者宜取以 为法;彼一朝行恶则国废,朕当取以为戒。然岂止儆 劝人君!其间亦有为宰相事,善则卿等宜仿效,恶则 宜监戒。朕与卿等皆当取前代善恶为勉。朕或思有 未至,卿等其言之。”阿鲁图顿首舞蹈而出。

    英宗正统八年诏周叙重修宋史

    按《明外史周叙传》:“正统八年,擢南京翰林侍讲学士。 叙以宋、辽、金三史体例多未当,疏请重修。诏许自撰, 力疾诠次不少暇。”

    万历二年朱赓讲宋史

    按《明外史朱赓传》:“万历六年,以侍读为日讲官。宫中 方兴土木,治苑囿。赓因讲《宋史》,极言花石纲之害。帝 为悚然,进左庶子兼侍读学士。”

    宋史部汇考三

    元脱脱宋史四百九十六卷

    按明朱英序自古详于纪事而远于垂教者盖莫如史唐虞三代之书不可尚矣春秋而后代有作者虽笔削在人褒贬义例不能无所论议然皆纪事当时

    垂教后世。人得而录之国学,售之书肆,莫不考见古 昔,以为师法,裨益于人旧矣。惟《宋史》一书,虽已成于 元儒之手,当时藏之书府,迨今百馀年,尚在秘阁。世 或有得而录之者,珍藏过于拱璧,不轻假人。而凡志 学之士愿见而不可得者,殆饥渴之于饮食也。虽幸 陈子经《通鉴续编》之作,人或见之,然亦杯酌之间耳, 能饱人所欲而快人之心哉?昔予在闽藩,尝假僚友 之谊,得录于漳浦陈布政所藏抄本于家,惜奔走东 西,未遑一展。比来两广边务,暇日欲取而正之,以图 梓行。适参政刘昌尝与御史江沂谋,始缮刻成十之 一。属江巳代去,刘亦内艰回,得佥事赵珤来任其责, 不远千里购漳浦旧本,内多残缺讹谬,乃命教谕李 元、训导廖简蒐磨订正,使“鲁鱼豕亥”,不谬其间。因拣 义官彭章、邹凤以典缮写工直之费。时得按察使严 查来任,忻然乐于赞画,相与市材募楷书者。《日录》甫 成,又遭回禄之厄,故所录者多为煨烬。幸漳浦本独 存,若有神明护之者。时赵因公过浙,闻之,再购得名 家所藏善本以寄。严得而喜,躬事督责,期于必成。令 再更互参考,谬者正之,缺者补之。书垂成而工费不 继。严又升湖广布政去,得左布政使彭韶、按察使闵 圭,快然为经画计,以助其成。盖《经》始于成化辛卯十 月,刻成于庚子四月。佥谓“是书关系甚大,劳费不赀几废而复兴者十年中厄回禄,所以幸存于煨烬,获 全于”绣梓者,盖亦昭昭祐善之私有在,非偶然也。宜 序诸《首简》,庶后来有考焉。惟三代而后言治者,莫如 汉唐,继唐而善治者尤莫如宋。宋德隆盛,治教休明。 其间明良遭际,所以同心同德辅成三百馀年之盛。 超汉唐而踵三代者,率多后世师法。其他道学渊源, 振起斯文之山斗,忠节慷慨,耿光千古之日星;尤可 仰而可学者,具载此书。今诸藩、臬皆生长文献、有志 圣贤事业者;相与博采区画,绣梓以传之;将使四方 学者人得而读之,观感兴起,景仰前修、懋隆德业,以 辅翊我皇明亿万斯年之鸿业丕绪于无穷者,端在 是矣。其与人为善裨益将来者,岂小也哉!书凡四百 九十六卷,《本纪》四十七《志》、一百六十二,“表”三十二、《列 传》二百五十五。视《续编》亦既详略相仍,巨细毕举,学 者所宜参考云。成化十六年庚子春三月朔旦,奉敕 总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都察院右都御史桂阳朱 英谨序。

    宋史部汇考四

    《宋史艺文志》

    《正史》

    王旦《国史》一百二十卷。

    吕夷简《三朝国史》一百五十五卷。

    邓洵武《神宗正史》一百二十卷。

    王圭“《宋两朝国史》一百二十卷。”

    王孝迪《哲宗正史》二百一十卷。

    李焘、洪迈“《宋四朝国史》三百五十卷”

    《宋名臣录》八卷,《宋勋德传》一卷,《宋两朝名臣传》三十 卷,《咸平诸臣录》一卷,《熙宁诸臣传》四卷,《两朝诸臣传》 三十卷并不知作者。

    张唐英“《宋名臣传》五卷。”

    葛炳奎《国朝名臣叙传》二十卷。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

    《正史考》

    《三朝国史》一百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国史》,纪十卷,志六十卷,列传八十卷,吕夷简等撰。初,景德中,诏王旦、先文元、杨亿等九人撰太祖、太宗两朝史。至天圣五年,诏夷简、宋绶、刘筠、陈尧佐、王举正、李淑、黄鉴、谢绛、冯元加入真宗朝史,王曾监修。曾罢,夷简代,八年书成。计七百馀传,比之二朝《实录》,增者大半。事核文赡,褒贬得宜,百世之所考信云。

    《两朝国史》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仁宗、英宗两朝国史也,王圭等撰。元丰五年六月奏御,监修王圭,史官蒲宗孟、李清臣、王存、赵彦若、曾肇赐银绢有差;苏颂、黄履、林希、蔡卞、刘奉世以它职罢去,吴尤、宋敏求前死,皆有锡赉。纪五卷、志四十五卷,比之《实录》,事迹颇多。但非寇准而是丁谓,托之神宗诏旨。

    《四朝国史》二百五十卷。

    陈氏曰:绍兴二十八年,置修国史院,修三朝正史。三十一年,提举陈康伯奏:纪成,乞选日进呈。至乾道二年闰九月,始与《太上圣政》同上。淳熙五年,同修史李焘言:“修《四朝正史》,开院已十七年,乞责以近限。” 七年十月,修史王希吕奏:“志成,十二月进呈。” 至十三年,修史洪迈奏:“昨得旨,限一年内修成《列传》,今已成书。” 十二月与《会要》同进。盖首尾三十年,所历史官,不知其几矣。

    《中兴艺文志》:绍兴末,始修神、哲、徽三朝正史,越三年纪成,乾道初进。时洪迈已出,李焘未入馆,史官迁易无常,莫知谁笔。后又进《钦宗本纪》,诏通为四朝国史,乃修诸志,未进而焘去国。淳熙初,志成,焘之力为多,召修列传,垂成而焘卒,上命洪迈专典之。初,迈以孙觌熟宣靖事,乃奏令撰。蔡京、王黼、童贯、蔡攸、梁师成、谭稹、朱勔、种师道、何栗、刘延庆、聂昌、谭世𪟝等列传,觌颇徇爱憎,迈多采之。迈又奏四朝诸臣有虽显贵而无事迹可书者,用迁、固史、刘舍、薛泽、许昌例,不为立传。逾年书成,为列传八百七十。迈又尝欲合九朝三史为一书,而不及成。容斋洪氏《随笔》曰:“本朝国史凡三书,太祖、太宗、真宗曰《三朝》,仁宗” 、英宗曰《两朝》,神宗、哲宗、徽宗、钦宗曰《四朝》。各自记事,至于诸志,若《天文》《地理》《五行》之类,不免烦复。元丰中,《三朝》已就,《两朝》且成,神宗专以付曾巩使合之。巩奏言:“五朝旧史,皆累世公卿道德文学、朝廷宗工所共准裁,既已勒成大典,岂宜辄议损益?” 诏不许。始谋纂成,会以忧去,不克成。其后神、哲各自为一史。绍兴初,以其是非褒贬皆失实,废而不用。淳熙乙巳,迈承乏修史,丙午之冬,成书进御,遂请合九朝为一,寿皇即以见属。尝奏云:“臣所为区区有请者,盖以二百年间典章文物之盛,分见三书,仓卒讨究,不相贯属。及累代臣僚” ,

    “名声相继,当如前史以子系父之体,类聚归一。若夫制作之事,则已经先正名臣之手,是非褒贬,皆有所据依,不容妄加笔削。乞以此奏下之史院,俾后来史官知所以编缵之意,无或辄将成书擅行删改。” 上曰:“如有未稳处,改削无害。” 迈既奉诏开院,亦修成三十馀卷矣,而有永思攒宫之役,才归即去国。尤袤以《高宗皇帝实录》为辞,请权罢史院,于是遂已。祥符中,王旦亦曾修撰《两朝史》,今不传。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

    《正史考》

    《宋史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 《列传世家》二百五十五卷。

    至正二年,中书右丞相脱脱等同史臣纂修。

    《焦竑经籍志》

    《正史》

    《淳化太祖纪》十卷。张洎:

    景德修太祖、太宗两《朝史》百二十卷。胡旦:

    《三朝国史》一百五十卷。《吕夷简》:

    《仁宗、英宗两朝史》 卷

    《元丰两朝正史》一百二十卷。王圭。

    《淳熙四朝正史》一百八十卷。

    《淳熙东都事略》一百十三卷。王称。

    《宋史》四百九十六卷。脱脱。

    《宋史新编》二百卷。柯维骐:

    《宋史略》四卷。梁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