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八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一百八十七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八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一百八十七卷目录

     春秋部总论五

      宋程子遗书春秋

      程子全书春秋

      程氏经说春秋

      张横渠语录春秋

      邵子皇极经世书观物内篇 观物外篇

      胡氏春秋传纲领 总论

      刘敞七经小传春秋

      杨时春秋义始隐 不书即位 郑伯克段于鄢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

      公仲子之赗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 夏五月

      莒人入向 九月纪裂𦈡来逆女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三月庚戌 夏四月辛

      卯尹氏卒 秋武氏子来求赙 庄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 夏单伯逆王姬 秋筑王姬之

      馆于外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纪侯大去其国

      杨时龟山文集答胡康侯论春秋 再与胡康侯论春秋

      龟山语录春秋

      罗从彦豫章集春秋指归序

      延平问答春秋

      胡宏文集春秋

      章俊卿文集齐人归田辨 三家隳都辨 程沙随辨春秋之疑

    经籍典第一百八十七卷

    春秋部总论五

    宋程子遗书

    《春秋》

    五经之有《春秋》,犹法律之有“断例”也。律令唯言其法, 至于“断例”,则始见其法之用也。

    学《春秋》亦善。一句是,一事是非便见于此。此亦穷理 之要。然他经岂不可以穷理?但他经论其义,《春秋》因 其行事,是非较著,故穷经为要。尝语学者:且先读《论 语》《孟子》,更读一经,然后看《春秋》。先识得个义理,方可 看《春秋》。《春秋》以何为准?无如《中庸》。欲知中庸无如权, 须是时而为中。若以手足胼胝,闭户不出,二者之间 取中便不是中。若当手足胼胝,则于此为中;当闭户 不出,则于彼为中。权之为言,秤锤之义也。何物为权? 义也?时也只是说得到。义义以上更难说,在人自看。 何如。

    《春秋传》为“案”,“经”为断。

    程子又云:“某年二十时看《春秋》。黄聱隅问某如何看?某答曰:‘以《传》考《经》之事迹,以《经》别《传》之真伪’。”

    程子全书

    《春秋》

    问:“桓四年无秋、冬,如何?”曰:“圣人作经,备四时也。如桓 不道,背逆天理,故不书。秋冬只有两处,如此,皆言其 无天理也。”

    《春秋》以何为准,无如《中庸》。欲知中庸无如权,须是时 而为中。若以“手足胼胝,闭户不出二者之间”取中,便 不是。若当手足胼胝,则于此为中;当闭户不出,则于 彼为中。何物为权?义也只是说得到义。义以上更难 说,在人自看如何。

    《诗》《书》载道之文;《春秋》圣人之用,全在此书,所谓“不如 载之行事,深切著明”也。

    孟子曰:“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速则速,可以 久则久,孔子也。孔子,圣之时者也。故知《易》者莫若孟 子。”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春 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敌国 不相征也。故知《春秋》者,莫如孟子。

    《五经》如药方,《春秋》犹用药治病,圣人之用,全在此书。 学者只观《春秋》,亦可以尽道矣。

    《春秋》之文一一在示人,如土功之事,无大小莫不书 之,其意止欲人君重民力也。

    “《春秋》之法极谨严”,韩子之言深得其旨。

    程氏经说

    《春秋》

    为民立君,所以养之也。养民之道在爱其力,民力足 则生养遂,生养遂则教化行而风俗美,故为政以民 力为重也。《春秋》凡用民力必书,其所兴作,不时害义 固为罪也,虽时且义必书,见劳民为重事也。后之人 君知此义,则知慎重于用民力矣。然有用民力之大 而不书者,为教之意深矣。僖公修泮宫,复閟宫,非不 用民力也,然而不书,二者,复古兴废之大事,为国之 先务。如是而用民力,乃所当用也。人君知此义,知为 政之先后轻重矣。

    张横渠语录

    ===
    《春秋》
    ===《春秋》之书,在古无有,乃仲尼所自作,惟孟子能知之,

    非理明义精,殆未可学。先儒未及此而治之,故其说 多凿。

    邵子皇极经世书

    《观物内篇》

    夫昊天之尽物,圣人之尽民,皆有四府焉。“昊天之四 府”者,《春》《夏》《秋》冬之谓也,阴阳升降于其间矣。“圣人之 四府”者,《易》《诗》《书》《春秋》之谓也,礼乐污隆于其间矣。 《春秋》为藏民之府。

    “观冬则知《春秋》”之所存乎?

    《春秋》者,五霸之事业也,五霸之时如冬。

    “《易》之《春秋》”者,生藏之谓也;

    “书之《春秋》”者,长藏之谓也;

    《诗》之《春秋》者,收藏之谓也;

    《春秋》之《易》者,藏生之谓也;《春秋》之《书》者,藏长之谓也; 《春秋》之《诗》者,藏收之谓也;“《春秋》之《春秋》”者,藏藏之谓 也。

    《生藏》者,脩夫数者也;

    《长藏》者,脩夫智者也;

    《收藏》者,脩夫体者也;

    《藏生》者脩夫圣者也,藏长者脩夫贤者也,藏收者脩 夫才者也,藏藏者脩夫术者也。

    “脩夫数”者,《五霸》之谓也;

    “脩夫智”者,《有周》之谓也;

    《脩夫体》者,召公之谓也。

    “脩夫圣”者,秦穆之谓也;“脩夫贤”者,晋文之谓也;脩夫 才者,齐桓之谓也;脩夫术者,楚庄之谓也。

    “秦”“晋”、“齐”“楚”者,《春秋》之体也;

    “圣贤才术”者,《春秋》之用也。

    《春秋》以道名分,至于五霸,名分乱矣。仲尼以《春秋》正名分,《春秋》皆五霸之事也。故《春》、晋、齐、楚者,《春秋》之体也。

    “秦穆脩夫圣,晋文脩夫贤,齐桓脩夫才,楚庄脩夫术。” 故圣贤才术,所以为《春秋》之用也。

    《五霸》同数而异率,

    《五霸》同智而异率,

    《五霸》同体而异率,

    《五霸》同术而异率,

    “同术而异率者必以力,以力率民者,民亦以力归之, 故尚争。夫争也者,争夫利者也。取以利不以义,然后 谓之争。小争交以言,大争交以兵,争夫强弱者也,犹 借夫名焉者,谓之曲直。名也者,命物正事之称也;利 也者,养人成务之具也。名不以仁,无以守业;利不以 义,无以居功;利不以功居,名不以业守,则乱矣,民所” 以必争之也。五霸者,借虚名以争实利者也。“帝不足 则王,王不足则霸,霸又不足则戎狄矣。”若然,则五霸 不谓无功于中国。周之东迁,文、武之功德于是乎尽 矣,犹能维持二十四君,王室不绝,如者犹五霸借 名之力也。是故知能以力率天下者,天下亦以力归 焉。

    数也者,尽物之体也。

    智也者,尽人之术也。

    “尽物之体”者谓之力。

    尽人之术者谓之“率。”

    “善率天下”者,止于“尽力”而已。

    以道德功力为率者,乃谓之《霸》矣。

    以化教劝率为力者,乃谓之《春秋》矣。

    一世之事业者,非《五霸之道》而何?

    邵伯温曰:“霸以力服人,以力服人者止于其身,故其事业一世而已。”

    脩《春秋》,自桓、文而下

    自桓、文而下,孙五霸也;

    孙五霸,则可谓卑之也。然圣人作《春秋》,虽五霸犹或取之,以其有功于一时也。故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圣人之心公天下也如此。《春秋》者,圣人之刑赏也。五霸虽得罪于圣人,及其有功,亦在所不掩也。呜呼!治天下者,赏善刑恶,能如圣人之心以公天下,则四海之内无思不服。倘徇好恶之私,则“刑赏滥矣。刑赏滥而天下未有不乱者也。”

    《孙五霸》,亦尚亲也;

    《五霸》尚亲以力。

    平王东迁,无功以复王业;赧王西走,无虐以丧王室。 威令不逮,一小国诸侯,仰存于五霸而已。此又奚足 道哉?

    但时无真王者出焉,虽有虚名,与杞、宋其谁曰少异? 是时也,《春秋》之作,不亦宜乎?

    当是时也,天下无王矣。孔子之作《春秋》,所以明王道而存王者之礼法也,使之得位则行之矣。孟子告齐、梁之君亦必以王道者,以此也。

    “仲尼脩经。”周平王之时,《春秋》始于鲁隐公

    《春秋》作于周平之时者,以王者之迹熄也。《春秋》始于鲁隐公者,以尽坏于此也。

    诸侯不朝天子久矣,及楚预中国会盟,仲尼始进爵 为子。其僭王也,不亦陋乎!

    楚,荆蛮之国。《春秋书》曰“楚子而僭王。”僭之甚者也。

    宋之为国也,爵高而力卑者乎?盟不度德,会不量力, 区区与诸侯并驱中原,耻居其后,其于霸也不亦难 乎?

    宋襄公亦尝主盟,而衰弱无术,不足道也。

    《五霸》尚言者也。

    《尚言》者,必入于利也。

    五霸用诡谲以假虚名,故《尚言》。

    “五霸之法无生”,霸一变至于王矣。

    《五霸之世》,如冬如冬,冽如也。

    《观物外篇》

    夫圣人《六经》,浑然无迹,如天道焉,故《春秋》录实事,而 善恶形于其中矣。

    王通言《春秋》王道之权,非王通莫能及此。

    “五霸”者,功之首、罪之魁也;《春秋》者,孔子之刑书也。功 过不相掩,圣人先褒其功,后贬其罪,故罪人有功亦 必录之,不可谓不恕也。

    “某人受《春秋》于尹师鲁,师鲁受于穆伯长,某人后复 攻伯长,曰‘《春秋》无褒,皆是贬也’。”田述古曰:“孙复亦云: 《春秋》有贬而无褒。”曰:“《春秋》礼法废,君臣乱,间有能为 小善者,安得不进之也?况五霸实有功于天下,安得 不与之也?治《春秋》者不辨名实,不定五霸之功过,则 未可言治《春秋》,先定五霸之功过,而治《春秋》,则大意” 立,若事事求之,则无绪矣。

    平王名虽王,实不及一小国之诸侯。齐、晋虽侯而实 僭王,此《春秋》之名实也。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羊,名 也,礼实也。名存而实亡,犹愈于名实俱亡。苟存其名, 安知后世无王者作,是以有所待也。

    秦缪公有功于周,能迁善改过,为霸者之最;晋文侯 世世勤王,迁平王于洛,次之;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 兵车,又次之;楚庄强大,又次之;宋襄公虽霸而力微, 会诸侯而为楚所执,不足论也。治《春秋》者不先定四 国之功过,则事无统理,不得圣人之心矣。《春秋》之间, 有功者未见大于四国者,有过者亦未见大于四国 “者也。”故四国功之首,罪之魁也。

    《春秋》皆因事而褒贬,岂容人特立私意哉?人但知《春 秋》圣人之笔削为天下之至公,不知圣人之所以为 公也。如因牛伤,则知鲁之僭郊;因初献六羽,则知旧 僭八佾;因新作雉门,则知旧无雉门;皆非圣人有意 于其间,故曰:“《春秋》尽性之书”也。

    《春秋》为君弱臣强而作,故谓之“名分之书。”

    胡氏春秋传

    《纲领》

    “学《春秋》者必知纲领”,然后众目有条而不繁。自孟轲 而下,发明纲领者凡七家。今载七家精要之词,智者 即词以观义,则思过半矣。孟轲氏庄周,汉董仲舒,隋 王通,宋西都邵雍,横渠张载、河南程颐。

    《总论》

    《春秋》为诛乱臣贼子而作,其法尤严于乱贼之党。 通于《春秋》,然后能权天下之事。

    《春秋》之文,有事同则词同者,后人因谓之“例。”然有事 同而词异,则其例变矣。是故正例非圣人莫能立,变 例非圣人莫能裁。正例天地之常经,变例古今之通 谊,惟穷理精义,于例中见法,法外通例者,斯得之深 矣。

    《春秋》见诸行事,非空言比也。公好恶则发乎《诗》之情, 酌古今则贯乎《书》之事,兴常典则体乎礼之经,本忠 恕则道乎《乐》之和,著权书则尽乎《易》之变,百王之法 度,万世之准绳,皆在此书。

    刘敞七经小传

    《春秋》

    《公羊传。桓公二年》“宋督弑其君”下注,全衍。《庄九年》“齐 人取子纠杀之其何”,当云“其曰取之何?”十六年“公会 诸侯同盟于幽”,衍“公”字。二十六年“公伐戎”,少一“春”字。 《闵公篇》当附《庄公》后。僖十八年“宋公会曹伯伐齐”,衍 “会”字。《文十三年》“卫侯会公于沓”,少“公”字。《成二年》“齐侯 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后,又云“及齐国 佐盟于袁娄”,前文全衍,后文衍“齐”字。十五年“执曹伯 归之于京师”,衍“之”字。襄二十四年“大饥”,误为“讥”字。三 十一年“莒人弑其君密州”下注“衍密州,为君恶”已下 十四字。昭元年“卫石恶”,当作“卫齐恶。”二十年“华定出 本陈”,当作“奔”字。《哀七年》“若使他人然”,当云“使若他人 然。”

    《左传》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说者曰:“百雉之城,三 国之一也。”据子男而言也。又曰:“大都不过三国之一, 中五之一,小九之一。”然则设郑伯建小都,才方一百七十馀步,岂有半里之地可为都者?又其中大计不 过五百亩之田耳。城郭涂巷,三分去一,则仅得三百 四十亩,如何建宗庙,社稷如何居民,如何守御,此不 近人情之尤者。《公羊》云:“五板而堵,五堵而雉”是也。 《国语》曰:“禘郊宗祖。报。”报似有坛𫮃而无庙者。或曰:报 者,毁庙之有功德者。祫则亦及之,故云报也。

    杨时春秋义

    《始隐》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春秋》 之时,诗非尽亡,《黍离》降而为《国风》,则雅之诗亡矣。雅 亡而无政,《春秋》所以作也。故曰:“《春秋》天子之事。”诗亡 适在平王之终,而隐公之初,《春秋》所以始隐。

    《不书即位》

    天子崩,嗣子为君,则朝诸侯,布命于明堂,此即位之 礼也,《康王之诰》是已。天子有天下,诸侯有一国,小大 虽殊,其所以承宗庙之重则同耳。以天子之事考之, 则诸侯继世为君者,其亦若此欤?故《春秋》于诸公所 以书即位也。然隐、庄、闵、僖不书即位,何也?《穀梁》曰:“继 弑君不书即位,正也;继弑君而行即位,是与闻乎弑 也。”此说是已。盖寝苫枕块,终身不仕,而耻仇之不复 者,人子之志也。况先君不以其道终,而嗣子遽可以 行即位乎?此不书即位,所以为正也。然隐非继弑君, 而亦不书,何也?以《三传》考之,皆谓有让桓之志,则不 书即位者,盖所以成公志也。古者君薨而世子生,则 百宫总己以听冢宰,隐之不敢为公也,盖亦有冢宰 之事乎?奚必践南面而称公也?不知出此,而徒谓有 让桓之志,则其贻祸也不亦宜乎!夫礼,诸侯一娶而 九女,元妃卒,则次妃摄行内事而已,未闻有再娶之 礼也。用是言之,则仲子非夫人,桓公非嫡子,隐何为 而不敢为公也?然则𫇭氏之祸,隐实为之也。隐之不 即位,其失远矣,故《春秋》著之,其有旨哉。

    《郑伯克段于鄢》

    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比其得众 也。虽欲制之,反畏人之多言,则克段,非国人之志也, 故不称国讨,而书郑伯以讥之。夫为人君不能明义 以善俗,使不义者得众,则郑伯之过大矣。孔子曰:“我 战则克。”克者,胜敌之辞也。书“克”,以见段之盛强也。段 不弟,故不言弟,所以参讥之。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惠公仲子丧,不见于《春秋》,于此始赗,不及事也。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及者,内为主也。宋人,外之微者也。屈千乘之尊而与 微者盟,故不书“公”,盖讳也。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祭伯来”,不称使,非王命也,私来也。书之者,恶其外交 也。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

    戎狄之道,径情而直行,非可以礼信结也,与之会盟, 失之矣。盖中国微,然后彼始与诸侯抗,与之会盟,非 得已也,至是而王纲可知也。

    《夏五月莒人入向》

    入者,以兵入也。《公羊》论“得向不居”是也。

    《九月纪裂𦈡来逆女》

    讥不亲迎也。以文王亲迎于渭,诸侯不亲迎,非礼也。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日之盈亏,有数存焉,此巧历者所知也,何与于人事? 而先王为之恐惧修省者,谨天戒而已。盖于其常也, 宾饯出纳,钦致其至,所以若天道,秩民事,尤重于此, 则其有变也,可不为之警戒乎?故《春秋》日食必书之, 所以重其变也。然或言朔,或言日,或不言朔日,或朔 日并书之,史失之详略异也。

    《三月庚戌天王崩》

    王崩,国之大事,故书之。不书葬,鲁不会葬故也。新王 即位不书,鲁不朝也。盖以书考之,则王既尸,天子二 伯各帅诸侯入应门左右,礼也。鲁之不朝,则诸侯之 不臣可知矣。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

    外卒皆名,而此言“尹氏”者,讥世爵也。古者为臣不敢 贰其君,故非衔君命,则束脩之问不出境,所以致臣 节也。生无相问,则其死也,何讣告之有乎?不书可也。 后世国乱君昏,而为大夫者交政于中国,故生或同 盟,死或相讣,非礼也。故《春秋》于其讣告而书之,所以 正臣子之分。

    《秋武氏子来求赙》

    武氏子者,未命也。父死,子将袭爵,故称“武氏子”以讥 之。不称,使,王有丧,未出命故也。夫邦有大事而鲁不 赙,虽问罪可也。德不足以致之,反求焉,则天子微鲁 之跋扈不臣可知矣。求者,《穀梁》谓“得不得,未可知之 辞”是也。

    《庄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

    奔谓之孙,内讳也。文姜之于齐,父母之国也。虽父母亡,无归宁之义,犹不当以“奔”志之也。盖文姜通于齐 侯而杀其夫,则于义有可绝,而兄弟之伦丧矣,故不 书“姜氏”,而以“奔”志之,明其义当与齐绝也。姜氏,齐姓 也,独此不书“姜氏”者,于其始奔正之也。

    《夏单伯逆王姬》

    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礼也。单伯, 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鲁君弑于齐,而使之主婚姻, 与齐为礼,则天子固失义矣。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 姻,衰麻非所以接冕弁,则鲁之臣子亦不当受也,故 书“单伯逆王姬”,以罪鲁之臣子,不辞而往逆也。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王姬之馆,于庙则已尊,于寝则嫌,于群公子之舍则 已卑。为之改筑,礼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门出,则筑于 外,非礼也。鲁之主王姬,违义悖礼,其恶大矣。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桓公在所诛绝,而反追锡之,则王纲之紊甚矣。

    《纪侯大去其国》

    “大去”者,举国而去之之辞也。纪季以酅入于齐,事之 以土地也,犹不免焉,故举国以违其难。此智者之事, 畏天者所为也,《春秋》善之。书曰“大去”,与夫书奔者异 矣。或曰:世守也,非身之所能为也。故国君死社稷,义 之不得避也。然则纪侯之去国,无亦伤世守之义乎? 曰:昔者大王避狄而去,邠非择而取之,不得已也。《孟 子》所以教滕文公者,亦如是而已。此古人皆然,何独 于纪侯而疑之乎?

    杨龟山文集

    《答胡康侯论春秋》

    承示及《春秋》事实,鄙意犹有疑者。所论虞氏之史,直 书其君之名而不避,载其父母昆弟之恶而不隐。某 窃谓《四岳》称舜之父顽,母嚚、象傲,乃舜在侧微,未登 庸之时,言之宜若无害。周人虽以讳事神而有谥法, 然且名之曰幽、厉,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则虽有谥, 其恶犹不隐也。《礼》曰:“临文不讳。”故文王名昌而雍之。 诗曰“克昌厥后”;武王名发,而《小宛》之诗曰“明发不寐”, 若此类皆临文不讳也。虽周亦然,庄公名同而书“同 盟”,僖公名申而书“戊申”,不可谓从。虞、史之质。将仲子 叔于田,皆刺庄公也。《清人》,刺文公也。不胜其母而害 其弟,诗人以剌庄公而不及段。使高克将兵,久而不 召,众散而归,诗人以刺文公而不及克,以庄文之罪 著矣,不待《春秋》书之而后见。鄙意如此,更思之如何?

    《再与胡康侯论春秋》

    刘质夫受经于明道、伊川之门,积有年矣。其论元年 之义详甚,某故未敢轻议其说,蒙录示第一段义,非 高明,不见鄙外,何以得此?幸甚!幸甚!公之用意精深, 非浅陋所能窥其阃奥。然意有所疑,义不敢默,姑试 言之。所谓元者仁也,仁者心也,《春秋》深明其义,当自 贵者始,故治国先正其心。其说似太支离矣,恐改元 初无此意。三代正朔,如忠、质、文之尚,循环无端,不可 增损也。秦以亥为正,失其旨矣。斗纲之端,连贯营室。 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五星起 其初,日月起其中,其时为冬至,其辰为丑。三代各据 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周环五行之道也。周据 天统,以时言也。商据地统,以辰言也。夏据人统,以人 事言也。故三代之时,惟夏为正,谓《春秋》“以周正纪事” 是也。正朔必自天子出,改正朔恐圣人不为也。若谓 以夏时冠月,如定公元年冬十月,陨霜杀菽,若以夏 时言之,则十月陨霜,乃其时也,不足为灾异。周十月 乃夏之八月,若以夏时冠月,当曰秋十月也。正朔如 建子丑是也,虽用夏时月,不可谓改正朔。鄙意如此, 公试思之如何?如未中理,更希疏示,以开未悟。

    龟山语录

    《春秋》

    《春秋》昭如日星,但说者断以己意,故有异同之论;若 义理已明,《春秋》不难知也。《春秋》始于隐,其说纷纷无 定论。孟子有言:“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 作。”据平王之崩在隐公之三年也,则隐公即位,实在 平王之时。自幽王为犬戎所灭,而平王立于东迁。当 是时,《黍离》降而为《国风》,则王者之诗亡矣。此《春秋》所 以作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曰:子同者,正名其为桓公之子也。 《猗嗟》之诗序曰“人以为齐侯之子”,其诗曰“展我甥兮”, 则明庄公非齐侯之子矣。以经考之,庄公之生,桓公 之六年也。至十八年始书夫人姜氏遂如齐,而《左传》 因载申𦈡之谏与桓公适齐之事,则前此文姜盖未 尝如齐也。未尝如齐,而人以庄公为齐侯之子,《春秋》 安得而不辨乎?此《春秋》所以为别嫌明微也。

    闵二年书“郑弃其师”,观《清人》之《诗,序》可见矣。文公恶 高克使之将兵,久而不召,遂使众散而归,岂非弃其 师乎?盖恶其人而使之将兵,以外之兵何罪?故止罪 郑。

    齐桓公封卫,未尝请命于天子而专封之也,故《春秋书“城楚丘”而不言其封卫,盖无取焉。然则《木瓜》美桓 公,孔子何以取之?曰:“《木瓜》之诗,卫人之诗也。卫为狄 所灭,桓公救而封之,其恩岂可忘也?欲厚报之,不亦 宜乎?”在卫人之义,不得不以为美。其取之也,亦卫人 之义而已。若《春秋》褒贬示天下之公,故无取。

    《春秋》正是圣人处置事宜处。《五经》言其理,此明言其 用。理既明,其用不难知。

    “人言《春秋》难知,其实昭如日星。孔子于《五经》中言其 理,于《春秋》著其行事。学者若得五经之理,《春秋》诚不 难知。”又云:“伯淳先生尝有语云:‘看《春秋》,若经不通,则 当求之传,传不通,则当求之经。某曾问之云:‘传不通, 则当求之经,何也’’?”曰:“只如《左氏春秋》书‘君氏卒’,君氏 乃惠公继室声子也,而《公羊春秋》则书曰‘君氏’,《传》云: ‘大夫也’。”然声子而书曰“君氏”何义?须当以君氏为正, 此所谓求之经。

    罗从彦豫章集

    《春秋指归序》

    余闻伊川先生有绪言曰:“三王之法,各是一王之法。 《春秋》之法,乃百王不易之通法也。圣人以谓三王不 可复回,且虑后世圣王之不作也,故作此一书以遗 惠后人,使后之作者不必德若汤、武,亦足以起三代 之治也。”大略如此。《春秋》诚百王之通法邪?先儒之说 《春秋》不然。先儒纷纷不足道,孟子于圣门,盖得其传 者也。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又曰: “《春秋》其事则桓、文、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此孟 子之说《春秋》者也。然未尝以《春秋》为百王之通法也, 伊川何从而得之哉?已而反求诸其心,不立一毫,不 失不旷,一以其言征之,豁若梦觉,曰:“《春秋》之为《春秋》 也,尚矣。”乃今知之,自周室板荡,宣王拨乱反正,其诗 美之。《小有吉日》《鸿雁》《大有嵩高》《烝民》不幸,继以幽王, 而骊山之祸作焉,然而文、武之泽未殄也。故平王东 迁,人犹望其复兴也。及其久也,政益衰,法益坏,《黍离》 变为《国风》,陵迟极矣。方是时也,去文王已五百馀岁 矣,冠履颠倒,王迹荡然。天生圣人,又不见用《春秋》于 此时傥不复作,天下不胥为禽兽者,吾不敢信也。故 夫子因鲁史一十二公,始隐终麟,以二百四十年之 事,创为一代之典,善善而恶恶,是是而非非,宽不慢, 猛不残,文不华,实不陋,久而弥光,可以垂后世,传无 穷,真后王之懿范也。所谓“考诸三王而不谬,百世以 俟圣人而不惑”者,其此书之谓乎!或者曰:“《春秋》其事 则桓、文、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其信然乎?”曰:“春 秒自隐公以来,征伐四出,盟会纷然,迨庄历僖,楚人 大为中国患。于时尊天子,攘夷狄,使天下不遂左 者,桓、文二公之力也。故伐楚之役,齐桓称爵;城濮之 战,文公以霸。自后世言之,二公之功烈莫盛焉。自三 王之时言之,不免为罪也,首止之会,河阳之”狩是也。 夫子因其事而书之,以明王道,故曰《春秋》,其事则桓、 文。古之圣人能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者,非有 甚高难行之行,卓异之术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而 天下治矣。《书》曰:“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 礼,自我五礼有庸哉!”盖典也礼也,皆天也。尧舜之治 天下,不越乎君臣父子之间,而礼以文之者也。故《春 秋》诛一世子止,而天下之为人子者莫敢不孝;戮一 大夫盾,而天下之为人臣者莫敢不忠。故曰:“孔子成 《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氏之言,抑有由也。或曰:孔子 删《诗》《书》,定礼乐,赞《易》道,三王之道于此尽矣,而又作 《春秋》,何也?曰:“五经论其理,《春秋》见之行事。《春秋》圣人 之用也。”龟山尝告人曰:“《春秋》其事之终欤?”学者先明 《五经》,然后学《春秋》,则其用利矣,亦以此也。久矣哉!《春 秋》之揜于传注也,犹鉴揜于尘,不有人焉刮垢磨光 以还其明,则是后之学者将终不睹圣人之心,天下 生灵将终不见三代之治,而夫子生平之志,将终不 行,理必无是也。此伊川之所以有《春秋传》也。近世说 《春秋》者多矣。政和岁在丁酉,余从龟山先生于毗陵 授学,经年尽裒,得其书以归,惟《春秋传》未之获睹也。 宣和之初,自辇下趋郏鄏,门人尹焞出以授予,退而 考合于经,验之以心,而参之以古今之学,盖其所得 者十五六。于《春秋》大义,譬如日月经天,河海行地,莫 不昭然。微词妙旨,譬如玑衡之察,时有所见,用是掇 其至当者作“指归。”又因前人纂集之功,分别条章,裁 成义例者作“释例”,未知中否?要须雍容自尽于燕闲 静一之中,迟之以岁月,积之以力久,优而游之,使自 求之,餍而饫之,使自趋之,则于《春秋》之学,其庶几乎!

    延平问答

    《春秋》

    《春秋》,且将诸家熟看,以胡文定解为准。玩味久,必自 有会心处,卒看不得也。伊川先生云:“《春秋》大义数十, 炳如日星,所易见也。唯微辞奥旨,时措从宜者,所难 知尔。更须详考其事。又玩味所书抑扬予夺之处,看 如何。积道理多,庶渐见之。大率难得学者无相启发 处,终愦愦不洒落尔问:《春秋》:“威公二年,滕子来朝。”按滕本称侯,伊川谓“服 属于楚,故贬称子。”熹按:楚是时未与中国通,滕又远 楚,终《春秋》之世未尝事楚,但为宋役尔,不知伊川别 有何据。又陈、蔡诸侯后来属楚者,亦未尝贬爵也,胡 文定以为为朝威而贬之,以讨乱贼之党,此义似胜。 然滕自此不复称侯,至定公之丧来会葬犹称子,夫 岂以祖世有罪而并贬其子孙乎?然则胡氏之说亦 有可疑者,不知当以何说为正?胡氏又谓“凡朝威者 皆无贬焉。”熹窃以为果如此,则是义理之正,可以危 急而弃之也。不知《春秋》之法果如此否?

    二年“纪侯来朝” ,《左氏》作“杞” 字,后有入杞会邓事,《传》皆有说可据。伊川胡氏依《公》《谷》作“纪” 字。

    先生曰:“滕子来朝。考之《春秋》,夫子凡所书‘诸侯来朝, 皆不与其朝也。胡文定谓:春秋之时,诸侯之朝,皆无 有合于先王之时世朝之礼者,故书,皆讥之也。滕本 称侯,威二年来朝称‘子’者,以讨乱贼之党,于诸家 之说义为精。先儒又以为时王所黜者。胡氏以为果 如此,则《春秋》不作矣。恐先儒之说非来喻,以谓自此 终’”春秋之世,不复称侯,岂以祖世有罪而并贬其子 孙乎?若如此言,大段害理。《春秋》与人改过迁善,又“善 善长,恶恶短,不应如此”,是可疑也。某窃以谓从胡之 说,于理道为长。观夫子所书讨乱之法甚严,滕不以 威之不义而朝之,只在于合党缔交。既已贬矣,后世 子孙碌碌无闻,无以自见于时,又壤地褊小,本一子 男之国。宋之盟,《左传》有宋人请滕,欲以为私属,则不 自强而碌碌于时者久矣。自一贬之后,夫子再书,各 沿一义而发,遽又以“侯”称之,无乃纷纷然淆乱,《春秋》 之旨不明而失其指乎?盖圣人之心,必有其善,然后 进之。若无所因,是私意也,岂圣人之心哉?若如此看, 似于后世之疑不碍道理为通,又不知如何。《春秋》所 以难看者,盖以常人之心,推测圣人,未到圣人洒然 处,岂能无失耶?请俟他日反复面难,庶几或得其旨。 伊川之说,考之诸处,未见春秋之前,服属于楚事迹, 更俟寻考。又来喻以谓纪侯来咨谋齐难,志不在于 朝威,故再朝无贬,则是义理之正,可以危急而弃之。 若果如此,尤害义理。《春秋》有诛意之说,纪侯志不在 于朝,威则非滕子之类也。列国有急难,以义而动,又 何贬耶?纪侯来朝,《左氏》作“杞”字。后有入杞之事,传皆 有说,胡氏因《公》《谷》作“纪”字,《春秋》似此之类者多。如齐 子纠,《左传》只云纳纠,伊川乃以二《传》为证。又尝有看 《春秋》之法云:“以《传》考《经》之事迹,以《经》别《传》之”真伪,参 考理义之长,求圣人所书之意,庶或得之。

    胡宏文集

    《春秋》

    天理人欲,莫明辨于《春秋》。圣人教人消人欲,复天理, 莫深于《春秋》。

    章俊卿文集

    《齐人归田辩》

    《左氏》载,犁弥言于齐侯曰:“孔丘知礼而无勇,若使莱 人以兵劫鲁,侯必得志。”按《春秋》,中国之会,不知其几, 未尝有以兵劫人之事。齐景公图伯,鲁方请成,以兵 劫之,何以视诸侯乎?借或有之,《左氏》以为莱人。《穀梁》 又不言莱人,但曰齐人。《公羊》又都无此说,但曰“孔子 行乎季孙。”《司马迁》又不言劫公之事,但曰“奏四裔之 乐,优倡侏儒为戏。”数者之说,更相背戾如此,何者可 信乎?可知其非也?且《左氏》曰:“齐人加于载书,曰:‘齐兵 出境,不以甲车三百乘从我者’”,有如此盟。孔子使兹 无还,对曰:“而不反我汶阳之田,吾以共命者,亦如之。” 故司马迁亦谓:“归我汶阳、龟阴之田。”据汶阳田与此 所归之田自别稽之。《地志》郓田属廪丘县。《经》书“公居 于郓”是也。讙在济北蛇丘县,《经》书“公会齐侯于济”是 也。龟阴,古梁父县,《诗》所谓“奄有龟蒙”是也。此皆鲁地, 若乃汶阳,则齐田也。成公藉晋之力,取齐汶阳田,未 几齐睦于晋,晋侯复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 齐。自此田归齐之后,鲁不可得也。而郓田之失,自昭 公失国,齐取此以居之,昭二十五年书“齐侯取郓”是 矣。定六年又书“季孙斯帅师围郓”,即此年齐伐我西 鄙之时失之,不得以此田为汶阳田明矣。《左氏传》何 得以夫子请归者汶阳,司马迁亦谓汶阳归我,何耶? 杜预名知地理,然有时而妄也。徒见《左氏》以郓、讙、龟 阴为汶阳,即注云“三邑皆汶阳田”也。汶虽齐、鲁之道, 鲁之西北境拒齐,汶上之阳尽属齐地。闵子骞曰:“如 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言欲北逾齐也。齐人刺 襄公曰“汶水汤汤”,以此见适齐何疑?何得附合《左氏》 即谓三邑乎?若然,经何不直言曰“齐人来归汶阳田”, 此又知其非也。借如彼说,圣人修《春秋》自书其功,已 非人情矣。《春秋》之作,正以赏罚僭乱不正,方三家僭 乱之极,陪臣执国命,近有宝玉大弓之窃,后有叔仲 围郈之变。圣人若用于时,不能一振鲁之颓纲,乃区 区自书其功以示后世乎?既不能正三家之专,陪臣 之礼,又书其事于经,将谁之过欤?盖说者必欲谓夫子尝为大夫,于鲁必有其功。夫子虽暂为大夫,遭定 公之孱懦,三家之专肆,未几齐归女乐,即致政而去。 归田之事,于圣人何与?不知此自当时诸侯喜怒无 常,与之隙则横见侵夺,与之好则侵地复归。比年鲁 与齐有隙,齐国夏伐我者再,公亦两加兵于齐,逮是 年及齐平,为夹谷之好。会齐人以鲁服己,故郓讙、龟 阴之侵地复归于我,亦如宣公之时,齐人尝取我济 西田。及宣公事齐,《经》则书“齐人归我济西田。”哀公之 时,齐尝取我讙及郓及。鲁睦于齐,《经》则书:“齐人归讙 及阐。”若以此归田之功自夫子,则济西之归,讙、阐之 归,谁之力乎?呜呼!自圣人没,《三传》妄设事实,乱经十 之八九。予非好为臆说以毁圣人之功,盖恶其害经 失实尔。使圣人复生,必以予说为然。拘儒俗士,孰可 与语此哉。

    《三家隳都辩》

    定公之十二年,《春秋》书曰:“夏,叔孙州仇帅师隳郈,季 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冬,公围成。”说者曰:“孔子为 大司寇,言于定公曰:‘臣无藏甲,大夫无百雉之城’。使 仲由为季氏宰,堕三都。于是叔孙先堕郈。季孙将堕 费,公山不狃以费畔;将下成公敛处父以成叛。”盖《左 氏》先为此说,而《公羊》附益之,司马迁又取而记之。予 以为不然。借使孔子用事,三家信之,如《公羊》之说,则 堕三都者,自三家之意何用?叔孙帅师而后堕费公 又自围成乎?三家必自帅师以堕私邑,则非三家乐 为之可知。既非三家乐为之,则非夫子之谋行乎三 家可知。岂有圣人见任于定公,见信于三家,尚能使 之堕私邑而不能振国之纪纲?是年“第蛇渊囿”非所 宜筑也,“大蒐于比蒲”,非所宜蒐也,何以不谏止之,而 徒书以讥之乎?又何恶三家之舞《八佾》、歌《雍彻》,而不 能救正之徒愤于空言乎?况十年经已再书“叔孙州 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矣,此年之堕郈、“堕费”、“围成”,谋 出夫子,则前年之再围郈,又谁之谋耶?夫以三家之 僭乱日久,天子之礼乐征伐尚皆专为之,彼其治兵 积甲,高城浚池,以张大其私邑,夫子虽圣,安能一旦 使之堕名城、出藏甲也哉?不思之甚也!无他,诸儒以 先年齐归田之功,自孔子遂以堕三都,似乎美事,故 以为孔子谋之。且《左氏》曰:“费人袭鲁公,入于季氏之 宫,登武子之台,费人攻之,弗克,入及侧,仲尼命申句 须、乐”颀下伐之,费人北。又公敛处父同隳成,则曰:“我 将不隳。”公围成,弗克。孔子曰:“好谋而成。今使费人得 以自鲁入。及公侧,孔子始使人下伐之。使伐而弗克, 将若之何?”及围成,而终不能下,庸人之谋亦不如此。 为是说者,欲以加孔子之功,反以污辱圣人也。使后 世疑圣人谋而无成,为无权变者,《左氏》与“数子之罪 也。”然则当时之事若何?曰:“此自陪臣据私邑之始,三 家欲隳之尔。夫子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盖十世希 不失;自大夫出,盖五世希不失也’。又曰:‘禄之去公室, 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 此正夫子作《春秋》本旨也。惟诸侯能僭天子,则大夫 必僭诸侯;惟大夫能僭诸“侯,则陪臣必僭大夫。”惟夫 禄去公室,政逮大夫之日久,则陪臣出而乘之,三桓 子孙不得不微也。当是之时,正陪臣执国命,三桓子 孙微之时也。是以内则有《阳虎》藏宝玉大弓,外则有 陪隶据私邑以叛侯犯,臣叔孙者也,而以郈叛;公山 弗扰,臣季氏者也,而以费叛;公敛处父,臣孟氏者也, 而以成叛:皆三家僭叛已极,当希不失之时见侮于 家臣尔。故前年已再围郈,弗克,今乃帅师堕郈者,病 其强而毁之也。叔孙既堕郈,公山弗扰,不及已而又 叛,故三子挟公以围之。圣人之意,以三家始得志也, 则各缮兵积粟,求以富私邑,弱公家,无所不为。及私 邑既强,公家既弱,而陪臣乃为之患,亦如三家之祸 鲁也,故书之以为僭窃乱臣之戒,何与吾圣人之谋 乎?自圣人后,无有一人辩其谬者,伤哉,《春秋》之不振 也。

    《程沙随辨春秋之疑》

    向见沙随《春秋解》,只有说“滕子来朝”一处最好。如隐 十一年方书“滕侯、薛侯来朝”,到桓二年便书“滕子来 朝。”先辈为说甚多,或以为时王所黜,故降而书“子。”不 知是时时王已不能行黜陟之典,就使能黜陟诸侯, 当时亦不止一滕之可黜。或以《春秋》恶其朝桓,特削 而书子,自此之后,滕一向书“子”,岂《春秋》恶其朝桓,而 并后代子孙削之乎?或以为当丧未君前,又不见滕 侯卒,皆不通之论。沙随则谓此见得春秋时小国事 大国,其朝聘贡赋之多寡,随其爵之崇卑。滕子之事 鲁,以侯礼见,则所见者多,故自贬降而以子礼见,庶 得贡赋易供。此说恐是如此。缘后面郑朝晋云“郑国, 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赋,见得郑本是男爵,后袭用侯 伯之礼以交于大国,初焉不觉其贡赋之难办,后来 益困于此,方说出此等非独是郑,想当时小国多是 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