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四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一百五十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五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一百五十卷目录

     诗经部总论二

      宋欧阳修诗本义时世论 本末论

      欧阳修崇文总目序诗经类

      程大昌诗议{{Annotation|序 一古有二南而无国风之名 二南雅颂为乐诗诸国为徒诗

       三南雅颂之为乐无疑 四四始品目 五国风之名出于左荀 六证左荀创标风名之

      误 七逸诗有豳雅豳颂而无豳风以证风不得抗雅 八论豳诗非七月 九辨诗序不出

      子夏 十辨小序缀语出于卫宏 ;十一辨序 ;十二据季札序诗篇次 ;十三论毛诗有古

      序所以胜于三家 十四论采诗序诗因乎其地 十五论南为乐名 十六论关雎为文王

      诗 十七论诗乐及商鲁二颂

    经籍典第一百五十卷

    诗经部总论二

    宋欧阳修诗本义

    时世论

    按:《郑氏谱》,《周南》《召南》言“文王受命,作邑于丰,乃分岐 邦、周邦、周、召之邑,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使施先 公、太王、王季之教于己所职六州之国。其民被二公 之德教尤纯。至武王灭纣,巡守天下,陈其诗以属太 师,分而国之。其得圣人之化者,系之周公,谓之《周南》; 其得贤人之化者,系之召公,谓之《召南》。”今考之于《诗》, 义皆不合,而其为说者又自相抵牾。所谓“被二公之 德教”者,是周公旦、召公奭所施太王、王季之德教尔。 今周、召之诗二十五篇:《关雎》《葛覃》《卷耳》《樛木》《螽斯》《桃 夭》《兔罝》《芣苢》,皆后妃之事;《鹊巢》《采蘩》《小星》,皆夫人之 事;夫人乃太姒也,《麟趾》《驺虞》,皆后妃夫人之德化之 应;《草虫》《采𬞟》《殷其雷》,皆大夫妻之事;《汉广》《汝坟》《羔羊》 《摽有梅》《江有汜》《野有死麇》皆言文王之化。盖此二十 二篇之诗皆述文王、太姒之事,其馀三篇,《甘棠、行露》 言召伯听讼,“何彼秾矣”,乃武王时之诗,乌有所谓二 公所施先公之德教哉!此以《谱》考《诗》义,皆不能合者 也。《谱》言“得圣人之化”者,谓周公也;“得贤人之化”者,谓 召公也,谓旦、奭共行先公之德教,而其所施自有优 劣,故以圣贤别之尔。今诗所述既非先公之德教,而 《二南》皆是文王、太姒之事,无所优劣,不可分其圣贤。 所谓文王、太姒之事,其德教自家刑国,皆其夫妇身 自行之,以化其下,久而变纣之恶俗,成周之王道,而 著于歌颂尔。盖《谱》谓“先公之德教”者,周、召二公未尝 有所施,而《二南》所载文王、太姒之化,二公亦有不得 而与。然则郑《谱》之说,左右皆不能合也。后之为郑学 者,又谓《谱》言圣人之化者为文王,贤人之化者为太 王、王季。然《谱》本谓二公行先公之教,初不及文王,则 为郑学者又自相抵牾矣。今《诗》之序曰:“《关雎》《麟趾》之 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 故系之召公。至于《关雎》,《鹊巢》所述,一太姒尔,何以为 后妃,何以为夫人?《二南》之事;一文王尔,何以为王者, 何以为诸侯?则序皆不通也。又不言作诗之时世,盖 自孔子殁,群弟子散亡,而六经多失其旨。诗以讽诵 相传,五方异俗,物名字训,往往不同,故于六经之失 诗尤甚。《诗》三百馀篇,所作非一人,所作非一国,先后 非一时,而世久失其传,故于诗之失,时世尤甚。周之 德盛于文、武,其诗为风、为雅、为《颂》。《风》有《周南》《召南》,《雅》 有《大雅》《小雅》,其义类非一,或当时所作,或后世所述, 故于时世之失,周诗尤甚。自秦汉以来,学者之说不 同多矣,不独郑氏之说也。昔孔子尝言《关雎》矣,曰:“哀 而不伤。”太史公又曰:“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 而齐、鲁、韩三家皆以为康王政衰之诗,皆与郑氏之 说,其意不类,盖常以哀伤为言。由是言之,谓《关雎》为 周衰之作者,近是矣。周之为周也,远自上世积德累 仁,至于文王之盛,征伐诸侯之不服者,天下归者三 分有二,其仁德所及,下至昆虫、草木,如《灵台》《行苇》之 所述。盖其功业盛大,积累之勤,其来远矣,其盛德被 天下者非一事也。太姒贤妃,又有内助之功尔。而言 诗者过为称述,遂以《关雎》为王化之本,以为文王之 兴自太姒始,故于众篇所述德化之盛,皆云后妃之 化所致。至于天下太平,《麟趾》与《驺虞》之瑞亦以为后 妃功化之盛效,故曰《麟趾》《关雎》“之应,《驺虞》《鹊巢》之应 也。”何其过论欤!夫王者之兴,岂专由女德?惟其后世 因妇人以致衰乱,则宜思其初有妇德之助以兴尔。 因其所以衰,思其所以兴,此《关雎》之所以作也。其思 彼之辞甚美,则哀此之意亦深,其言缓,其意远。孔子 曰:“哀而不伤”,谓此也。司马迁之于学也,杂博而无所 择,然其去周秦未远,其为说必有老师宿儒之所传。 其曰“周道缺而《关雎》作”,不知自何而得此言也?吾有取焉。昔吴季札闻鲁人之歌《小雅》也,曰:“思而不贰,怨 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而太史 公亦曰:“仁义陵迟,《鹿鸣》刺焉。”然则《小雅》者,亦周衰之 作也。《周颂昊天有成》命曰:“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所 谓“二后”者,文、武也,则成王者成王也,犹文王之为文 王,武王之为武王也。然则《昊天有成命》,当是康王已 后之诗。而毛、郑之说,以颂皆是成王时作,遂以成王 为“成此王功,不敢康宁。”执竞曰《执竞》。武王“无竞维烈。” “不显成、康,上帝是皇。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所谓成、康 者,成王、康王也,犹文王、武王谓之文、武尔。然则《执竞》 者,当是昭王已后之诗,而毛以为“成大功而安之”;郑 以为“成、安祖考之道”,皆以为武王也。据《诗》之文,但云 成、康尔;而毛、郑自出其意,各以增就其己说,而意又 不同,使后世何所适从哉!《噫嘻》曰:“《噫嘻》,成王”者,亦成 王也;而毛、郑亦皆以为武王;由信其己说,以颂皆成 王时作也。《诗》所谓成王者,成王也;“成、康”者,成王、康王 也;岂不简且直哉!而毛、郑之说岂不迂而曲也!以为 成王、康王则于《诗》文理易通;如毛、郑之说,则文义不 完而难通。然学者舍简而从迂,舍直而从曲,舍易通 而从难通,或信焉而不知其非,或疑焉而不敢辨者, 以去《诗》时世远,茫昧而难明也。余于《周南》《召南》辨其 不合,而《关雎》之作,取其近似者焉。盖其说合于孔子 之言也。若《雅》也、颂也,则辨之而不敢必,而有待焉。夫 毛、郑之失,患于自信其学而曲遂其说也。若予又将 自信,则是笑奔车之覆,而疾驱以追之也。然见其失 不可不辨,辨而不敢必,使余之说得与毛、郑之说并 立于世,以待夫明者而择焉可也。

    本末论

    《关雎》《鹊巢》,文王之诗也,不系之文王,而下系之周公、 召公。召公自有诗,则得列于本国;周公亦自有诗,则 不得列于本国,而上系于豳豳,太王之国也,考其诗, 则周公之诗也。周、召,周公,召公之国也,考其诗,则文 王之诗也。何彼秾矣,武王之诗也,不列于雅,而寓于 《召南》之风;《棠棣》,周公之诗也,不列于《周南》,而寓于文 王之雅。《卫》之诗,一公之诗也,或系之《邶》,或系之《鄘》,或 系之《卫。诗》述在位之君,而《风》系已亡之国。晋之为晋 久矣,不得为晋,而谓之唐、郑。去《咸林》而徙河南,为郑 甚新,而遂得为郑。自汉以来,其说多矣。盖《诗》之类例, 不一如此,宜其说者之纷然也。问者曰:“然则其将奈 何?”应之曰:“吾之于《诗》,有幸有不幸也。”不幸者远出圣 人之后,不得质吾疑也。幸者,《诗》之本义在尔。《诗》之作 也,触事感物,文之以言,美者美之,恶者刺之,以发其 揄扬怨愤于口,道其哀乐喜怒于心,此诗人之意也。 古者国有采诗之官,得而录之,以属太师,播之于乐, 于是考其义类而别之,以为《风》《雅》,而比次之,以藏于 有司而用之宗庙朝廷,下至乡人聚会,此太师之职 也。世久而失其传,乱其《雅》《颂》,亡其次序,又采者积多, 而无所择。孔子生于周末,方修礼乐之坏,于是正其 《雅》《颂》,删其繁重,列于《六经》,著其善恶,以为劝戒,此圣 人之志也。周道既衰,学校废而异端起。及汉承秦焚 书之后,诸儒讲说者,整齐残缺,以为之义训,耻于不 知,而人人各自为说,至或迁就其事,以曲成其己学。 其于圣人有得有失,此经师之业也。惟是诗人之意 也,太师之职也,圣人之志也,经师之业也。今之学《诗》 也,不出于此四者,而罕有得焉者,何哉?劳其心而不 知其要,逐其末而忘其本也。何谓本末?作此诗,述此 事,善则美,恶则刺。所谓诗人之意者,本也;正其名,别 其类,或系于此,或系于彼,所谓“太师之职”者,末也。察 其美刺,知其善恶,以为劝戒,所谓《圣人之志》者,本也。 求诗人之意,达圣人之志者,经师之本也。讲太师之 职,因其失传,而妄自为之说者,经师之末也。今夫学 者得其本而通其末,斯尽善矣。得其本而不通其末, 阙其所疑,可也;虽其本有所不能达者,犹将阙之,况 其末乎!所谓周、召、邶、鄘、唐、豳之风,是可疑也。考之诸 儒之说既不能通,欲从圣人而质焉,又不可得,然皆 其末也。若《诗》之所载,事之善恶,言之羙刺,所谓诗人 之意,幸其具在也,然颇为众说汨之,使其义不明。今 去其汨乱之说,则《本义》粲然而出矣。今夫学者知前 事之善恶,知诗人之美刺,知圣人之劝戒,是谓知学 之本而得其要,其学足矣,又何求焉?其末之可疑者, 阙其不知可也。盖诗人之作《诗》也,固不谋于太师矣。 今夫学《诗》者,求诗人之意而已。太师之职,有所不知, 何害乎学诗也?若圣人之劝戒者,诗人之美刺是也。 知诗人之意,则得圣人之志也。

    崇文总目序

    诗经类

    昔孔子删古诗三千馀篇,取其三百一十一篇著于 《经》。秦楚之际亡其六。汉兴,《诗》分为四:一曰鲁人申公, 作《训诂》,号《鲁诗》;二曰齐人辕固生,作传,号《齐诗》;三曰 燕人韩婴,作《内外传》,号《韩诗》;四曰河间人毛公,作《故 训传》,号《毛诗》。三家并立学官,而毛以后出,至平帝时始列于学。其后马融、贾逵、郑众、康成之徒,皆发明毛 氏,其学遂盛。魏晋之间,齐、鲁之诗废绝,《韩诗》虽在而 益微,故毛氏独行,遂传至今。韩婴之书,至唐犹在,今 其存者十篇而已。《汉志》婴书五十篇,今但存其外传, 非婴传《诗》之详者,而其遗说时见于他书,与毛之义 绝异,而人亦不信。去圣既远,诵习各殊。至于考《风》《雅》 之变,正以知王政之兴衰,其善恶美刺,不可不察焉。

    程大昌诗议

    “三代以下,儒者孰不谈经而独尊信《汉说》者?意其近 古,或有所本也。若夫古语之可以证经者,远在六经 未作之前;而经文之在古简者,亲预圣人援证之数, 则其审的可据,岂不愈于或有师承者哉!而世人苟 循习传之旧,无能以其所当据而格其所不当据,是 敢于违古背圣人,而不敢于是正汉儒”也。呜呼!此《诗 议》之所为作也。

    一 古有二南而无国风之名

    “《诗》有《南》《雅》《颂》,无《国风》。”其曰《国风》者,非古也。夫子尝曰: “《雅》《颂》各得其所。”又曰:“人而不为《周南》《召南》,未尝有言 《国风》者。”予于是疑此时无《国风》一名,然犹恐夫子偶 不及之,未敢遽自主执也。《左氏》记季札观乐,历叙《周 南》《召南》《小雅》《大雅》《颂》,凡其名称,与今无异。至列叙诸 国,自邶至《豳》,其类凡十有三,率皆单纪国土,无今国 风品目也。当季札观乐时,未有夫子,而诗名有无,与 今《论语》所举悉同。吾是以知古固如此,非夫子偶于 《国风》有遗也。盖《南》《雅》《颂》,乐名也,若今乐曲之在某宫 者也。《南》有周、召,《颂》有周、鲁、商,本其所从得,而还以系 其国土也。二《雅》独无所系,以其纯当周世,无用标别 也。均之为《雅》,音类既同,又自别为大小,则声度必有 丰杀廉肉,亦如十二律然。既有大吕,又有小吕也。若 夫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此十三国者,诗 皆可采,而声不入乐,则直以徒诗著之本土。故季札 所见,与夫周土所歌,单举国名,更无附语,知本无《国 风》也。

    二 南雅颂为乐诗诸国为徒诗

    春秋、战国以来,诸侯卿大夫士赋诗道志者,凡诗杂 取无择,至考其入乐,则自邶至豳,无一诗在。数享之 用《鹿鸣》,乡饮酒之笙《由庚》,《鹊巢》,射之奏《驺虞》《采𬞟,》,诸 如此类,未有或出南雅之外者。然后知《南雅》《颂》之为 乐诗,而诸国之为徒诗也。鼓钟之诗曰:“以《雅》以《南》,以 龠不僭。”季札观乐,有舞《象箾》《南龠》者。详而推之,《南》《龠》, 二《南》之龠也;《箾》,《雅》也,象舞《颂》之维清也。其在当时亲 见古乐者,凡举《雅》《颂》,率参以南。其后《文王世子》又有 所谓“胥鼓南”者,则南之为乐古矣。《诗》更秦火,简编残 阙,学者不能自求之古,但从世传训,故第第相受。于 是刱命古来所无者以为《国风》,参匹《雅》《颂》,而文王南 乐,遂包统于《国风》部汇之内,虽有卓见,亦莫敢出众 拟议也。杜预之释《左氏》,亦知《南龠》当为《文乐》矣,不胜 习传之久,无敢正指以为二南也。刘炫之释鼓钟,虽 疑《雅南》之“南”当为“二南”,亦不敢自信,惟能微出疑见, 而曰“南”如《周南》之意而已。夫诸儒既不敢主“二南”以 为南,而《诗》及《左氏》虽皆明载南乐,绝不知其节奏为 何音何类,其赞颂为何世何主?惟《钩命决》之书叙载 四夷凡乐,适有名“南”者,郑氏因遂采取以傅足其数。 孔颖达辈率皆因袭其说,凡《六经》之文有及于南者, 皆指南夷。南乐以应塞古制,甚无理也。且夫周备古 乐,如《韶》《夏》《濩》《武》,各取一代极盛者用之,何有文王象 舞而独采夷乐以配?此其谬误不待辨而白也。假设 其时,欲以广取为备,乃四夷之乐独取其一,何名为 备?反复讨究,凡诸儒之所为南者,揆之人情则无理, 质之古典则无据,至于《箾》之舞《象》,《龠》之奏《南》,凡季札 之所亲见者,明言其为文王之诗。苟是南也,而非二 南之《南》,则六经之文,凡其谓“南”者,果何所指邪?此予 所以敢违诸儒之说而断以为乐也。

    三 南雅颂之为乐无疑

    周之燕祭,自《云韶》等类兼采异代以外,其当代之乐, 惟《南雅》《颂》三者随事配用诸序。序所作为具,言其所 以,大抵皆入律可奏也。《清庙》之诗凡三十一,其不指 言祭祀者八,而皆作之于庙也。至于商十二诗,其存 者五,皆配声以祀,知非徒诗也。鲁之颂虽不皆于祀 乎用之,而其始作也固已得请为颂矣,其节奏必皆 依颂成声,故得齿于商、周而无嫌也。《语》曰:“夫子自卫 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夫《雅》《颂》得所于乐正 之后,非乐而何?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为 之为言有作之义。既曰作,则翕纯皦绎,有器有声,非 但歌咏而已。夫在乐为作乐,在南为鼓南,质之《论语》, 则如“三年不为乐”之为。吾以是合而言之,知《二南》《二 雅》《三颂》之为乐无疑也。

    四 四始品目

    《南》《雅》《颂》以所配之乐名,《邶至》《豳》以所从得之地名,史 官本其实,圣人因其故,未尝少加损也。夫子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其曰“得所”者,复其故列 云尔。既曰“复其故列”,则非夫子创为此名也。季札观 鲁,在襄之二十九年;夫子反鲁,在哀之十一年。却而 数之,六经之作,上距季札,无虑六十馀年。《诗》之布于 《南》、于《雅》、于《颂》、于诸国,前乎夫子,其有定目也久矣,则 不待夫子既出而创以名之也。学者求圣人太深,曰: “六经以轨万世,其各命之名必也,有美有恶,或抑或 扬,不徒然也。”重以先儒赘添《国风》一名,参错其间,四 诗之目,万世不敢轻议。又从而例其义曰:“一国之事, 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 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 《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 于神明也。四者立而大小高下之辨起,从其辨而推 之,有不胜其驳者矣。《颂》愈于《雅》,康宣其减鲁僖乎?《雅》 加于《风》,则《二南》其不若《幽》《厉》矣。”先儒亦自觉其非,又 从而支离其说曰:“风有变《风》,《雅》有变雅,不皆美也。”夫 同名《风》《雅》,中分正、变,是明以玙璠命之,而曰“其中实 杂碔砆”,不知何以名为也。且其《释雅》曰:“雅者,正也”,则 雅宜无不正矣。已而觉其诗有《文》《武》焉,有《幽》《厉》焉,则 又自正而变为政,自政而变为大小废兴,其自相矛 盾类如此。又有大不然者,东周之王,位号以世,虽齐 威、晋文,其力足以无上,而𫖯首归尊,称之曰“王”,不敢 少变。信如先儒所传,实有《国风》,而《风》又非王者总统 列国之称,则夫子间《黍离》于卫、郑,其遂以天王之尊 下伍列国矣。累百世儒者至此不敢极辨,盖皆心知 其不然,而无说以为归宿,故宁置之不谈而已。此皆 始于信四《诗》而分美恶,故虽甚善傅会者,愈凿而愈 不通也。且《诗》《书》同经,夫子删定;《诗》有《南》《雅》《颂》,犹《书》之 有典、谟、训、诰、誓、命也。诰之与命,谟之与训,体同名异, 世未有以优劣言者。其意若曰:是特其名云尔。若其 善恶得失,自有本实,不待辞费故也。是故秦穆之誓, 上同《汤》《武》;文侯之命,参配《傅》《说》,世无议者,正惟不昡 于名耳。而至于《诗》之品目,独𫍢𫍢焉,是非谓之“不知 类”也乎?

    五 国风之名出于左荀

    《国风》之名,汉人盛言之,而挈著篇首,则自毛氏始。《戴 记》迁史,凡援说《国风》,或引为自己所见,或托以夫子 所言,盖皆沿习前传,不足多辨。尝究求其元,则左氏、 荀况氏既云尔矣,曰:“《风》有《采蘩》《采𬞟》”,曰“风之所以为 风者,取是以文之也。”是时去孔子不远,已有若言矣。 左氏之非丘明,前辈多疑之。其最不掩者,有曰“虞不 腊矣。”世未更,秦未有腊名。是不独不与夫子同时,亦 恐世数相去差远矣。又况其托说于“君子曰”者,乃明 出《左氏》臆见,故如指“采蘩”、“采𬞟”为风,援引《颂》文而冠 商、鲁,其上皆春秋以后语,非如季札所列,是其鲁府 古藏本真也。岂可概徇世传,疑其授诸夫子也哉!荀 况之出,虽附近夫子,其源流乃出子弓。子弓者,古云 仲弓也。雍之所得,既非参、赐之比,而况之言又不纯 师也。《中庸》“率性”,子思亲受之其家,而“成性存存,克己 复礼”,皆《易》《论语》中夫子笔舌所出也。况乃概曰:“人性 本恶,其善者伪也。若以善为非性,则礼也、道义也,皆 非天赋而自外来。”设使己欲已克,本性已成,元无此 礼,本无放失,循何而复,不蕴道义,则本自无有,亦何 存之得存哉?此其学术已明戾夫子,不可信据矣。犹 有可诿曰传授,或偏见解不至。至唐虞《象刑》《典》《谟》既 尝两出,又皆虞史所书,亦帝舜本语,而况直曰“治古 无象刑而有肉刑”也。夫《六经》明有其文者,况犹忽忘 以为无有,则讹《诗》为《风》,其可坚信以为有所传授乎?

    六 证左荀创标风名之误

    汉人赘目《国风》,以参《雅》《颂》,其源流正自况出也。何以 知其然也?汉之诗师,莫有出申公之先,而其诗派亦 无能与《鲁诗》为匹者。申公之师则浮丘伯,而浮丘伯 者,亲况门人也。高后时,浮丘伯尝游京师;文帝时,申 生又以精诗为博士,刘歆所谓“诗始萌芽”者也。汉诗 自毛公以外,得立学官者凡三家。齐辕固事景帝,始 为博士,独韩婴在燕,申生在鲁,最为蚤出。然终西都 之世,鲁派之盛,如王臧、孔安国、王式、韦贤、贤子元成, 尝皆以《诗》显名,为世所宗。辕、韩之学,绝不能抗,则汉 世诗派,大抵皆自况出也。譬之水然,源浊则流浊,所 受则然,何怪乎况说之蔓衍于汉哉?左氏之生在况, 先后则未易亟断,然而创标风名,以比《雅》《颂》,则二子 同于一误也。抑尝深求其故,则亦自有。盖札之言《诗》, 尝曰:“其《卫风》乎!”又曰:“泱泱乎,大风也哉!”是语也,谓康 叔、太公之馀风形见于诗者,若此其盛云耳。左、荀之 在当时,其必尊信乎札言而不究其所以言意,札之 谓《风》者,与《雅》《颂》配对,又会十三国者,徒《诗》而无他名, 徒国而无附语,遂并《齐》《卫》二《诗》概取《风》名,加配诸国。 于是乎《风》与《雅》《颂》遂有名称,与之相敌。后儒因又加 “国”其上,而目曰《国风》。毛氏正采《国风》之目,分寘十三 国卷首。而作《大序》者,又取司马迁“四始”而扩大之,遂 明列其品曰《风》《雅》《颂》,分为四诗,是谓四始,诗之至也四始立而国风之体,上则揜没二《南》,使其体不得自 存;又上则包并后稷、平王,使王业在位,下齿侯国,其 失如此。究求所始,皆左、荀二子误认季札本意而已, 此其误之所起而可考者如此。然是说也,予虽有见, 而去圣人绝远,乃欲以百世末学,回数千载积久尊 信之语,于儒家俱无拟议之后,多见其不知量也已。 然其敢于自信者,季札,夫子格言遗训,交相证定,非 予出臆说焉耳矣。

    七 逸诗有豳雅豳颂而无豳风以证风不得

    抗雅

    《周官》之书,先夫子有之,其龠章所龡,逸诗有《豳雅》《豳》 《颂》,而无《豳风》,则又可以见成周之前,无风而有诗、雅、 颂,正与季札所见名称相应也。太师比次诗之六义, 曰:“风也、赋也,比也、兴也,雅也、颂也”,列以为六,盖类而 畅之,犹曰诗之各有其理者如此而已耳。郑司农于 此遂取季札《卫风》一语以实其说,而曰国风者,古固 已有,如太师所掌也。是郑氏亦觉六经,夫子无言《诗》 之有风者,而特并沿《六经》以证夫风之有本耳。故予 得以断谓左、荀之失,起于误认札语也。且郑不知此 之六目,特释其义,而未尝以命其名也。试言其类,吉 甫之赠申伯也,自叙所著曰“其诗孔硕,其风肆好”,是 正六义中取风以为之义者也。然而夫子釐《雅》《颂》以 正其所,而嵩高部汇,自属“大雅。”足以见雅之体可以 包风,风之义不得抗“雅”,其证甚明也。

    八 论豳诗非七月

    《周礼》“《龠章》龡《豳诗》《豳雅》《豳颂》”,则豳疑于入乐矣。然予 尝取《周官》凡尝及乐者,反复推考,以类证类,然后知 《龠章》之谓《豳诗》《豳雅》《豳颂》者,非今《七月》等诗也。盖自 《大司乐》以下,诗之入乐者皆枚数其篇,若名,如《九夏》 之《王夏》《肆夏》,《大射》之《驺虞》《狸首》,是其证也。而未尝有 如《龠章》所龡,概举《诗》《雅》《颂》三体,无分其为何篇何名 者也。夫既于篇章无所主指,固不可亿其为诗矣。设 如所云,即《诗》《雅》《颂》自是三类,使一类但有一诗,岂其 不为三诗乎?今考诸《豳》,为诗凡七,独《七月》一篇与迎 气、祈祭相入,至《鸱、鸮》以下六篇,皆明指周公居东时 事,既与迎气、祈祭绝不相类,又无缘可混《雅》《颂》以为 名。郑氏必欲附会,乃取七月而三分之,曰:“此《风》也,此 《雅》也,此《颂》也,一诗而杂三体”,吾不敢亿断其然乎?不 也。然独质诸《论语》,夫子以《雅》《颂》得所始为乐正,则《雅》 《颂》混为一诗,其得为正乎?既不得为正,岂不为夫子 之所刊削也乎?且又有不通者,用以入乐,其全奏乎? 抑断章而龡乎?使其全奏,则一乐所举,凡三夺其伦 龠?章其失职矣。使断章而取,自应别《七月》而三奏之, 不应杂三体以为一诗也。郑氏既欲曲取《七月》以实 《龠章》,而《龠章》所龡“《诗》也、《雅》也、颂也”是已,鼎立为三。细 而推之,三者之中,《诗》之名既可以该括《雅》《颂》,而《七月》 一诗又惑于诸儒所谓《国风》中若从《龠章》之旧而谓 之诗,则是于四始独遗《国风》,于是又舍《龠章》本文而 自出己语,独改《豳诗》以为《豳风》,而曰“此诗即龠章氏 所龡者也。”此可以见其迁就无据之甚矣。欧阳文忠 公疑别有《豳诗》,于今不存,所谓理至之言,不得不服 者,吾取以为断也。盖古今事有偶相类者,夫子闻《韶》 于《齐》,而齐亦有《角招》《征招》,释者读招如《韶》,后世因其 语而和之曰:“《角招》《征招》,是诚《韶》之遗音。在”《齐》者今,去 古日远,安知前人此说不有传授,亦未敢必谓其非 也。赖《孟子》载此《诗》本语曰“畜君何尤”,又从而辨之曰: “畜君者,好君也”,然后今世得以知其为景公君臣相 说之乐,而非舜《韶》也。今郑氏以《龠章》所龡之《豳》《诗》,《雅》 《颂》适与《豳》同,而遂取是三体于《七月》一诗,则《招》同于 《韶》,且又在《齐》,其亦可指以为虞舜“九成”者矣。天下事 正不可如此牵合也。

    九 辨诗序不出子夏

    《诗序》,世传子夏为之,皆汉以后语,本无古据。学者疑 其受诸圣人,噤不敢议。积世既久,诸儒之知折衷夫 子者,亦尝觉其违异而致其辨矣。予因参己意而极 言之。夫子尝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说也,夫 子非以言诗也。或者鲁太师挚之徒奏乐,及《关雎》,而 夫子嘉其音节中度,故曰:“虽乐矣而不及于淫,虽哀” 矣而不至于伤,皆从乐奏中言之,非以叙列其诗之 文义也。亦犹宾牟贾语武而曰“声淫及商”者,谓有司 失传而声音夺伦耳,非谓武王之武实荒放无检也。 今《序》误认夫子论乐之指,而谓《关雎》诗意实具夫乐 淫哀伤也,遂取其语而折之曰:“忧在进贤,不淫其色; 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其 与夫子之语既全不相似,又考之《关雎》,乐则有之,殊 无一语可以附着于淫哀伤也。夫其本圣言而推之 者尚破碎如此,其他何可泥名失实而不敢加辨也 欤至他序失当,与《诗》语不应,则有昭然不可掩者矣。 《荡》之诗,以“荡荡上帝”发语;《召旻》之诗,以“旻天疾威”发 语,盖采《诗》者摘其首章要语以识篇第,本无深义。今 《序》因其名篇以荡,乃曰“天下荡荡,无纲纪文章”,则与“荡荡上帝”了无附着。于《召旻》又曰:“旻,闵也,闵天下无 如召公之臣也。”不知“旻天疾威”,有闵无臣之意乎?凡 此皆必不可通者,而其他倒易时世,舛误本文者,触 类有之。又如《丝衣之序》引“高子曰”以缀其下,自是援 引他师解诂以释《诗》意,决非古语。世儒于其不通者, 则姑敛默而阙疑焉,大抵疑其传授或出圣门焉耳。 然则不能明辨著《序》者之主名,则虽博引曲喻,深见 古诗底蕴,学者亦无敢主信也矣。

    十 辨小序缀语出于卫宏

    谓序《诗》为子夏者,毛公、郑元、萧统辈也;谓子夏有不 序《诗》之道三疑其为汉儒附托者,韩氏愈也。《诗》之作, 托兴而不言其所从兴,美刺虽有指著,而不斥其为 何人。子夏之生,去《诗》亡甚远,安能臆度而补著之欤 韩氏所谓知不及者,至理也。范晔之传卫宏曰:“九江 谢曼卿善《毛诗》,宏从受学,作《毛诗序》,善得《风》《雅》之旨, 于今传于世,而郑元作《毛诗笺》也。”其叙著传授明审 如此,则今《传》之《序》为宏所作何疑哉?然以子夏而较 卫宏,其上距古诗年岁远近又大不侔。既子夏不得 追述,而宏何以能之?曰:“晔固明言,所序者《毛传》耳,则 《诗》之《古序》非宏也。《古序》之与《宏序》,今混并无别。然有 可考者。凡《诗》发序两语,如《关雎》,后妃之德也。世人之 谓《小序》者,古序也,两语以外,续而申之。世谓大序者, 宏语也。”郑元之《释南陔》曰:“子夏序《诗》,篇义合编,遭战 国至秦而南陔六诗亡,毛公作传,各引其序,冠之篇 首,故《诗》虽亡而义犹在也。元谓序出子夏,失其传矣。 至谓六诗发《序》两语,古尝合编,至毛公分冠者,元之 在汉,盖亲见也。今六”序两语之下,明言“有义亡辞”,知 其为秦火以后见序而不见《诗》者所为也。毛公于《诗》 第为之传,不为之序,则其申释先序时义,非宏而孰 为之也?以郑元亲见而证先秦故有之序,以《六序》缀 语而例三百五篇序语,则古序、宏序,昭昭然白黑分 矣。

    十一 辨序

    宏之学出于谢曼卿,曼卿之学出于毛公,故凡宏《序》 文,大抵祖述毛《传》,以发意指,今其书具在,可覆视也。 若使宏《序》先毛而有,则《序》文之下,毛公亦应时有训 释。今惟郑氏有之,而毛无一语,故知宏《序》必出毛后 也。郑氏之于毛《传》,率别立笺语以与之别,而释《序》则 否,知纯为郑语,不俟表别也。又况周自文、武以后,鲁 自定、哀以前,无贵贱朝野,率皆有《诗》。《诗》之或指时事, 或主时人,则不可概定。其决可揆度者,必因事乃作, 不虚发也。今其《续序》之,指事喻意也。凡《左传》《国语》所 尝登载,则深切著明,历历如见。苟二书之所不言,而 古书又无明证,则第能和附诗辞,顺畅其意,未有一 序而能指言其人其事也。此又有以见《序》之所起,非 亲生作诗之世,目击赋诗之事,自可以审定不疑也。 然则晔谓《续序》之为宏作,真实录矣。且夫《诗》之古序, 亦非一世一人之所能为也。采诗之官,本其得于何 地,审其出于何人,究其主于何事,具有实状,致之太 师,上之国史,国史于是采案所以缀辞其端,而藏诸 有司,是以有“发篇”两语,而后世得以目为《古序》也。《诗》 之时世,上自周,下迄《春秋》,历年且千百数,若使非国 史随事记实,则虽夫子之圣,亦不得凿空追为之说 也。夫子之删《诗》也,择其合道者存之,其不合者去之。 删采既定,取国史所托二语者合为一篇,而别著之, 如今书序之未经散裂者。《史记法言叙篇》传之同在 一帙者,其体制正相因也。经秦而《南陔》《六诗》逸,《诗》虽 逸而序篇在。毛公训《传》既成,欲其便于讨求,遂釐剟 诸《序》,各寘篇首,而后卫宏得缀语以纪其实,曰:“此六 诗者,有其义而亡其辞也。”此又其事情次比,可得而 言者然也。

    <a name="va19">.十二、据《季札序诗》篇次。

    十二 、据《季札序诗》篇次。

    予论《二南》《国风》,既与左、荀、汉儒大戾,而世之信四子, 盖略与夫子等。若非即四子之说而有以屈服之,则 予犹不能自信,而能取信于人乎?左、荀、汉儒,其理若 事,既详辨之矣,而予意所向,欲求典刑来自夫子,或 如季札、观鲁之类,辨之而极其明,措之而不可易,乃 有以立今信而释前疑也。世远无古书可考,则不免 试于《毛传》乎求之。求之既久,忽于析类标卷之间,见 其名称略与札同,而时有赘出者,因从赘出者而删 削之,其《类例》所列,乃遂上与《札语》配合无间,因得以 确然自信曰:“季札所见品式,其尚未磨,而毛公之误, 其尚可正也哉!”盖自《周南》以及《召南》《邶豳》《十三国小 雅》《大雅》《颂》,皆古《诗》之名品,次第略见札语,而亦毛《传》 散在篇卷者然也。毛氏之标篇记卷也,于二《雅》、三《颂》 每一更卷,特曰“某诗之什,卷第若干。”而其或《雅》、或《颂》, 则别出一简,列寘左右,未尝举而加诸记卷之首也。 独至于《周南》《召南》十三国者,则皆枚数国名,升而系 诸各卷诗名之上。如曰《周南》《关雎传》第一,《邶柏舟传》 第三,而后别出《国风》一目,布之左简。二体既异,而其 书类例由此不能自相参合,且多与《札语》抵牾矣。以毛氏之所自标者而参较言之,则《二南》、十三国者之 比《雅》《颂》,既皆长添国土于每卷之上矣。以《札语》而较 《毛传》,则《二南》、“十三国”之左遂又赘添《国风》一名。以己 例则自为差戾,视《札语》则有所增溢。盖尝详而求之, 则知其所从差而正其所以误。削去《国风》二字,而下 《周南》《召南》,与夫自邶至豳凡十三国名者,补寘。今毛 氏《国风》部位,则《二南》十三国、二《雅》、三《颂》皆列“寘毛诗” 二字之下,而标卷悉用《诗》名,截然一贯,无有殊异。而 三百十有一篇者,与季札所见名称位置,色色相合 矣。其乐名之附国土者,则《周南》《召南》《周颂》《鲁颂》《商颂》 同为一类。其徒诗之系国土者,则十三国而无乐名, 又自一类;其小、大二雅,不系国土,独志音调,又自一 类。彼此参会,悉无舛误。此予所以得循《毛传》以正毛 失,而喜古则未泯者此也。《毛传》篇卷,散裂难考,今取 其本目著之于前,而用予所意定者随着之后。苟信 予说而即此观之,不待求之《毛传》,固已昭昭可晓也。

    十三 论毛诗有古序所以胜于三家

    《孔子世家》,古诗三千馀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 于礼义者三百五篇,然而今《诗》之著序者顾三百一 十一篇,何也?龚遂谓昌邑王曰:“大王诵《诗》三百五篇。” 王式曰:“臣以三百五篇谏谶纬之书,如《乐纬》《诗纬》《尚 书璇玑钤》。其作于汉世者,皆以三百五篇为夫子删 采定数。”故长孙无忌辈推本其说,知汉世毛学不行, 诸家不见《诗序》,不知六诗亡失也。然则先汉诸儒不 独不得古传正说而宗之,虽《古序》亦未之见也。夫既 无《古序》以总测篇意,则往往杂采他事,比类以求归 宿,如战国之人相与赋诗。然断章取义,无通概成说。 故班固总齐、鲁、韩三家而折衷之曰:“申公之训,燕、韩 之传,或取《春秋》杂说,咸非其本义也。”然则《古序》也者, 其《诗》之喉襟也欤?毛氏之传,固未能悉胜三家,要之 有《古序》以该括章指,故训诂所及,会一诗以归一贯, 且不至于漫然无统。河间献王多识古书,于三家之 外,特好其学,至自即其国立博士以教,与《左氏传》偕 行,亦为其源流本古故耳。然终以不得立于天子学 官,故竟西都之世,不能大显。积世既久,如《左氏春秋》 《周礼》六官,儒之好古者,悉知本其所自,特加尊尚,而 《毛传》始得自振。东都大儒如谢曼卿、卫宏、郑众、贾逵、 郑元,皆笃乡传习,至为推广其教,而万世亦皆师承。 昔之三家乃遂不能与抗,则《古序》之于《毛公》,其助不 小矣。班固之传毛也,曰“毛公之学,自谓出于子夏”,则 亦以《古序》之来不在秦后,故以子夏名之云耳。毛亦 未必能得的传,而真知其何人也。若夫郑元直指《古 序》以为子夏,则实因仍《毛语》,无可疑也。子夏之在圣 门,固尝因言《诗》而得褒《予》矣,曰“起予者商也”,则汉世 共信《古序》之所由出者必以此。然子贡亦尝因切磋 琢磨而有会于夫子之意。其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 矣。”是亦夫子语也。而独以《序》归之子夏,其亦何所本 哉?

    十四 论采诗序诗因乎其地

    古者陈诗以观民风,审乐以知时政。诗若乐,语言声 音耳,而可用以察休戚得失者,事情之本真在焉故 也。如使采诗典乐之官稍有增损,则虽季札、师旷,亦 末以用其聪与智矣。是故《诗》之作也,其悲欢、讥誉、讽 劝、赠答,既一一著其本语矣,至其所得之地与夫命 地之名,凡诗人之言既已出此,史家宁舍国号以从 之,无肯少易。夫其不失真如此,所以足为稽据也。及 其裒辑既成,部居已定,圣人因焉定之以《南》者,既不 杂《雅》;其名《雅》者,亦不参《颂》;其不为《南》《雅》《颂》而为徒《诗》 者,亦各以国若地系之,率仍其旧,圣人岂容一毫加 损哉?知此说者,其于《诗》无遗例矣。故《南》一也,而有周、 召以分陕命之也;《颂》一也,而有周、商、鲁,以时代别之 也。《诗》陈于夏而类著于《豳》。周人因后稷先公赋诗之 地也。自《七月》以后,多为周公而作,察其言,往往刺朝 廷之不知豳大夫作以羙公也。在盘庚时,商已为殷, 且颂又有《殷》《武》,今其颂乃皆为商。唐叔封唐,在燮父 时已为晋矣,至春秋时实始有诗,今其目乃皆为唐, 又其甚者,三监之地,自康叔得国时,已统于卫,今其 诗之在顷襄、文、武者乃复分而为三,曰邶、鄘、《卫》。凡此 数者,猝而视之,若有深意,徐而考实证类,正从民言 之便熟者纪之耳,本无他意也。后世事有类此者,中 国有事于北狄,惟汉人为力,故中国亦不为汉,而北 虏犹指中国为汉。唐人用事于西,故羌人至今尚以 中国为唐。从其称谓熟者言之,古今人情不甚相远 也。王《黍离》诸篇,既徒诗而非乐,不可以参之《南》《雅》《颂》, 故以《诗》合诗,杂寘列国,如冀州之在《禹贡》,下同他州, 不必更加别异,知于帝都之体无损也。不独此也,《木 瓜》美齐,而列于卫;《猗嗟》刺鲁,而系诸齐;《召穆》之民劳 卫武宾之《初筵》,不附其国而在二雅,推此类具言之, 若事为之说,则不胜其说而卒不能归一也。今一言 以蔽,曰本其所得之地而参贯彼此,俱无疑碍,故知 其为通而可据也。且夫子尝自言述而不作,《六经》惟《春秋》疑于作,而夏五郭公亦因故不改,乃至于《诗》,特 因其旧而去取焉,其肯自己立程邪?故因其所传之 乐而命之名,本其所作之地而奠其列,是所谓“信以 传信”也,亦所谓“述而不作”也。

    十五 论南为乐名

    或曰:“卫宏之言南曰化,自北而南也。”今《二南》之诗有 “江、沱、汉、汝”,而无齐、卫、鄘、晋,则其以地分南北为言,不 无据也。曰:十五国单出国名,而周、召独缀南其下,以 汉人义类自相参较,则既不一律矣。而谓其时化独 南被,未能北及者,意其当文王与纣之世也。然而纣 犹在上,文王仅得以身受命而居西为伯,召公安得 伯爵而称之?况又大统未集,周虽有陕,陕外未尽为 周,周虽欲限陕而分治之,召公亦于何地而施其督 莅邪?又如《甘棠》之诗,正是追咏遗德,疑其尚在召公 国燕之后。于是时也,周之德化既已纯被天下,无复 此疆彼界矣。《驺虞》《麟趾》,盖其推而放诸四海,无不准 者,岂复限隔何地,而曰某方某国甫“有某诗”,则宏之 即周召分地而奠南北者,非笃论也。周公居中,王畿 在焉,故所得多后妃之诗。召公在外,地皆侯服,则诸 侯、大夫、士、庶人皆有诗可采,亦各随其分地而纪系 其实。宏乃因其及后妃也,而指为王者之化;因其在 侯服也,而命为诸侯之风。然则王化所被,一何狭而 不畅邪?此皆不知《南》之为乐,故支离无宿耳。

    十六 论关雎为文王诗

    或曰:“古语曰:‘周道阙而《关雎》作’。又曰:‘康后晏朝,《关雎》 作戒’。使南而果乐也,安得纯为文王之乐也?”曰:“从作 诗者言之,固可命以为作;从奏乐言之,岂不得谓之 作乎?《关雎》文王固已有之,为夫晏朝者之不能宪祖 也,遂取故乐奏之,以申儆讽。其曰‘作犹始作,翕如之 作,则虽人更百世,南更万奏,犹不失为文乐也。宏之’” 序《鱼丽》也,固尝枚数《棠棣》列著文、武内外之治,是为 文、武之诗矣。至其正序《棠棣》乃曰“闵管、蔡之失道,故 作《棠棣》焉。”夫文、武之时,安知管、蔡失道而预作一诗 以待之邪!《左氏》所说,盖曰:厉王怨郑,欲引狄以讨除 之,其于阋墙外御之义,全与文、武不类。于是召公、穆 公纠合周族,歌文王所从燕乐兄弟者以感动王,其 于《棠棣》言“作”,盖振作之作,而非著作之作。且又吊二 叔而封同姓者,明言周公为之而宏之,于二义皆迷 失其本,遂谓闵管、蔡而著此诗,此其为误,岂不重复 可笑哉!苟疑夫《关雎》作于康后,而非文王之南,其以 《棠棣》之作于召穆公者例而言之,斯释然矣。

    十七 论诗乐及商鲁二颂

    或曰:“子以徒诗不为乐,则龠章之于《豳诗》,尝并《豳》《雅》 《豳》《颂》而比竹以龡矣,则安得执为徒诗也?”曰:“此不可 亿度也。古来音韵节奏,必皆自有律度,如从今而读 《雅》《颂》等之,其为诗章焉,孰适而当为雅,孰适而当为 颂也?乃其在古必有的然不可汨乱者,所谓《雅》《颂》各 得其所者是也。然则列国之诗,其必自有徒诗而不 堪入乐者,不可强以意测也。”或曰:“《颂》有美无刺,可以 被之管弦矣。《雅》之辞且具讥怨亲,出其时而可明播 无忌欤?”曰:“此不可一概言也。若其隐辞寓意,虽陈古 刺今者,诗之乐之,皆无害也。至其片言,政乖民困,不 可于朝燕诵言,则或时人私自调奏,而朝廷不知,亦 不能绝也。朝廷不知而国史得之,录以示后,以见下 情壅于上闻,而因为世戒。”是或自为一理也。欤其可 悉用常情而度古事哉?或曰:“季札所观之诗,其名若 次,皆与今同,而独无商、鲁二《颂》,是鲁虽有诗,而不得 其全,岂得尽据札语而证定他《诗》邪?”曰:此其所以古 而可信也。僖虽有《颂》,未必敢与《周颂》并藏;《商颂》虽赖 周太师以存,鲁未必“遂亟得之。后经夫子鸠集删次, 乃为今诗,则札之观《鲁》,其不见宜也。”或曰:“《诗序》今与 《经》文并置学官,如是说行,独奈何?”曰:“不相悖也。周馀 黎民,靡有孑遗,嵩高维岳,峻极于天。周民其果无馀 乎?嵩岳其果极天乎?而圣人存之不废,盖不以其辞 妨实理也。《诗》而一语不附事实,圣人且所不删,则《序》 之发”明于《诗》为不少矣,而又可废乎?《礼记》之书,万世 通知,汉儒所为。今其有理者,亦偕古经,列寘学官,则 于《诗》《序》乎何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