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二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一百二十五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二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一百二十五卷目录

     书经部总论五

      书经大全虞书 夏书 商书 周书

      薛瑄文集读书录

      邵宝语录简端录

    经籍典第一百二十五卷

    书经部总论五

    书经大全

    《虞书》

    《虞书》,虞舜氏因有天下之号也。书凡五篇。《尧典》虽纪 唐尧之事,然本虞史所作,故曰《虞书》。其《舜典》以下,夏 史所作,当曰《夏书》。《春秋传》亦多引为《夏书》。此云《虞书》, 或以为孔子所定也。

    夏氏曰:“《二典》《禹谟》俱谓之《虞书》者,盖三圣授受,实守一道。谓之《唐书》,则可以该舜,不可以该禹;谓之《夏书》,则可以该舜,不可以该尧;惟曰《虞书》,则见舜上承于尧,下授于禹。”

    《尧典》尧唐帝名。《说文》曰:“典,从册在。”上尊阁之也。此 篇以简册载尧之事,故名曰《尧典》,后世以其所载之 事可为常法,故又训为“常”也。今文古文皆有。

    临川吴氏曰:此篇盖舜崩之后,《虞史》纪舜之行事。然以舜征庸摄位皆在尧时,故追纪尧之行事,以该初终。一篇并载二帝之事,不名《舜典》而名《尧典》者,统于尊也。伏生书此篇,止名《尧典》,梅赜始分“慎徽五典” 以下为《舜典》。陈振孙曰:“《孟子》所引‘二十有八载放勋乃徂落’之文,曰《尧典》,则知古无《舜典》也。”

    《舜典》,今文、古文皆有,今文合于《尧典》,而无篇首二十 八字。唐孔氏曰:“东晋梅赜上《孔传》阙《舜典》‘自乃命以 位’以上二十八字,世所不传,多用王、范之注补之,而 皆以‘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之初。至齐萧鸾建武四 年,姚方兴于大航头得孔氏传古文《舜典》乃上之,事 未施行,而方兴以罪致戮。至隋开皇初,购求遗典,始” 得之。今按《古文孔传》《尚书》有“曰若稽古”以下二十八 字。伏生以《舜典》合于《尧典》,只以“慎徽五典”以上接“帝 曰钦哉”之下,而无此二十八字。梅赜既失孔传《舜典》, 故亦不知有此二十八字。而“慎徽五典”以下则固具 于伏生之书,故传者用王、范之注以补之。至姚方兴 乃得《古文孔传》《舜典》,于是始知有此二十八字。或者 由此乃谓古文《舜典》一篇,皆尽亡失,至是方全得之, 遂疑其伪,盖过论也。

    朱子曰:“东莱谓《舜典》止载舜元年事则是。若说是作史之妙则不然,焉知当时无别文字在?” 程子曰:“《舜典》篇末载舜死,是夏时所作,可知与《尧典》虞时所作同。”

    《大禹谟》,谟,谋也。林氏曰:“《虞史》既述二典,其所载有未 备者,于是又叙其君臣之间嘉言善政,以为《大禹》《皋 陶》《益稷》三篇所以备二典之未备者。今文无,古文有。”

    孔氏曰:“禹称大,大其功。” 新安陈氏曰:“‘诸臣惟禹称大者。尧曰‘大哉,尧之为君’。舜曰大,舜有大焉’。舜继尧,称大舜;禹继舜,故亦称大禹。三圣相承,皆以大称,岂诸臣比哉?” 临川吴氏曰:“《典》者,载尧、舜二帝之善政;《谟》者,载禹、皋陶二臣之嘉言。”

    《皋陶谟》今文、古文皆有。

    碧梧马氏曰:“此篇首尾皆与禹问答,而谓之《谟》者,实陈于帝之前也。”

    《益稷》今文古文皆有,但今文合于《皋陶谟》“帝曰来禹, 汝亦昌言”,正与上篇末文势接续。古者简册以竹为 之,而所编之简不可以多,故釐而二之,非有意于其 间也。以下文禹称益稷二人佐其成功,因以名篇。

    问:“‘皋陶矢厥谟,禹成厥功,帝舜申之’。未知‘申’字如何看?” 朱子曰:“此是三篇之叙。第一句说《皋陶谟》,第二句说《大禹谟》,第三句说《益稷》。所谓‘申之’,即所谓‘汝亦昌言者也。此书伏生本只是二篇。《皋陶谟》《益稷》之间语势亦相连。孔壁中析为三篇,故其叙如此,亦不足据,而说者又多失之’。”

    《夏书》

    《夏书》,夏禹有天下之号也。《书》凡四篇,《禹贡》作于虞时, 而系之《夏书》者,禹之王以是功也。

    《禹贡》:“上之所取谓之赋,下之所供谓之贡。”是篇有贡 有赋,而独以“贡”名篇者,《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贡”,贡 者较数岁之中以为常,则贡又夏后氏田赋之总名, 今文古文皆有。

    林氏曰:“《书》有六体,错综于五十八篇中,可以意会,不可以篇名求。先儒增而为十,曰《贡征》《歌、范》,亦不足尽,不可从也。《禹贡》实典之体,可触类而长矣。贡乃赋税之总称,田赋、包篚皆在其中。”

    《甘誓》。甘,地名,有扈氏国之南郊也,在扶风鄠县。誓与禹征苗之誓同义,言其讨叛伐罪之意,严其坐作进 退之节,所以一众志而起其怠也。誓师于甘,故以《甘 誓》名篇。书有六体,誓其一也。今文古文皆有。按有扈, 夏同姓之国。《史记》曰:“启立,有扈不服,遂灭之。”唐孔氏 因谓尧舜受禅,启独继父,以是不服,亦臆度之耳。 《五子之歌》,五子,太康之弟也。“歌”与“帝舜作歌之歌”同 义。今文无,古文有。

    “引征”,引,国名。《孟子》曰:“征者上伐下也。”此以征名实,即 誓也。仲康丁有夏中衰之运,羿执国政,社稷安危,在 其掌握,而仲康能命引侯以掌六师,引侯能承仲康 以讨有罪,是虽未能行羿不道之诛,明羲和党恶之 罪,然当国命中绝之际,而能举师伐罪,犹为礼乐征 伐之自天子出也。夫子所以录其书者,以是欤?今文 无,古文有。或曰:苏氏以为羲和贰于羿,忠于夏者,故 羿假仲康之命,命引侯征之。今按:篇首言“仲康肇位 四海,引侯命掌六师”,又曰:“引侯承王命徂征”,详其文 意,盖史臣善仲康能命将遣师,引侯能承命致讨,未 见贬仲康不能制命,而罪引侯之专征也。若果为篡 羿之书,则《乱臣赋》子所为,孔子亦取之为后世法乎?

    《朱子》曰:“羲和是个历官,旷职,诛之可也,何至誓师如此?” 大抵古书之不可考,多此类也。

    《商书》

    《商书》:契始封商,汤因以为有天下之号。书凡十七篇。

    吉丰彭氏曰:“《商书》旧凡四十篇,二十三篇亡。”

    《汤誓》,汤号也,或曰谥汤,名履,姓子氏。夏桀暴虐,汤往 征之,亳众惮于征役,故汤谕以吊伐之意,盖师兴之 时而誓于亳都者也。今文、古文皆有。

    《仲虺之诰》。仲虺,臣名,奚仲之后,为汤左相。诰,告也。《周 礼士师》以五戒,先后刑罚。一曰誓,用之于军旅;二曰 诰,用之于会同。以喻众也。此但告汤,而亦谓之诰者, 唐孔氏谓仲虺亦必对众而言,盖非特释汤之惭,而 且以晓其臣民众庶也。古文有,今文无。

    《汤诰》:“汤伐夏归亳,诸侯率职来朝,汤作诰以与天下 更始。”今文无,古文有。

    伊训,训导也。太甲嗣位,伊尹作书训导之,史录为篇。 今文无,古文有。

    朱子曰:“《商书》几篇,最分晓可玩,《伊训》《太甲》等篇,又好看似《说命》。盖高宗资质高,傅说所以说底细难看。若伊尹与《太甲》,说虽是粗,却切于学者之身。”

    《太甲》上,《太甲》中,《太甲下》。《商史》录伊尹告戒节次,及太 甲往复之辞,故三篇相属成文,其间或附史臣之语 以贯篇意,若史家记传之所载也。唐孔氏曰:“《伊训》《肆 命》《徂后》《太甲》《咸有一德》,皆是告戒太甲,不可皆名《伊 训》,故随事立称也。”林氏曰:“此篇亦训体,今文无,古文 有。”

    新安陈氏曰:“前一篇作于未迁桐宫之先,后二篇作于自桐宫归亳之后。”

    《咸有一德》,伊尹致仕而去,恐太甲德不纯一及任用 非人,故作此篇,亦训体也。史氏取其篇中《咸有一德》 四字以为篇目。今文无,古文有。

    《盘庚》上:盘庚,阳甲之弟。自祖乙都耿,圮于河水。盘庚 欲迁于殷,而大家世族,安土重迁,胥动浮言。小民虽 荡析离居,亦惑于利害,不适有居。《盘庚》喻以迁都之 利,不迁之害。上、中二篇未迁时言,下篇既迁后言。王 氏曰:“上篇告群臣,中篇告庶民,下篇告百官族姓。《左 传》谓《盘庚之诰》,实诰体也。”三篇今文、古文皆有,但今 文三篇合为一。

    《盘庚》中。

    《盘庚》下。

    《说命》上。《说命》,记高宗命傅说之言,“命之曰”以下是也, 犹蔡仲之命、微子之命,后世命官制词,其原盖出于 此。上篇记得说命相之辞,中篇记说为相进戒之辞, 下篇记说论学之辞。总谓之“命”者,高宗命说,实三篇 之纲领,故总称之,今文无,古文有。

    《说命》中。

    《说命》下。

    马氏曰:前篇“访以政事” ,故说以“政事” 对;此篇“访以学” ,故说以“学” 对。

    《高宗肜日》,高宗肜祭,有雊雉之异。祖己训王,史氏以 为篇,亦训体也。不言训者,以既有高宗之训,故只以 篇首四字为题。今文古文皆有。

    《西伯戡黎》,西伯,文王也,名昌,姓姬氏;戡,胜也。黎国在 上党壶关之地。按《史记》,文王脱羑里之囚,献洛西之 地。纣赐弓矢𫓧钺,使得专征伐,为西伯。文王既受命, 黎为不道,于是举兵伐而胜之。祖伊知周德日盛,既 已戡黎,纣恶不悛,势必及殷,故恐惧奔告于王,庶几 王之改之也。史录其言,以为此篇诰体也。今文古文 皆有。或曰:西伯,武王也。《史记》尝载纣使胶鬲观兵,胶 鬲问之,曰:“西伯曷为而来?”则武王亦继文王为西伯 矣。

    问:《西伯戡黎》,旧说西伯多指文王,惟陈少南吕伯。

    恭、薛季隆以为武王。吴才老亦曰:“乘黎恐止” 是伐纣时事。按《书序》言:“殷始咎周,周人乘黎” ,则殷自此以前,未尝恶周也。殷始有恶周之心,而周文乘袭戡胜,近畿之黎国,迫于王都,且见征伐,此祖伊所以恐而奔告于受曰:“‘天既讫我殷命’曰‘恐’。” 曰“奔告” 曰“讫我殷命” ,则其事势亦且迫矣,恐非文王时事也。文王率殷之“叛国以事纣,而孔子亦称其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为“至德” ,所谓“有事君之小心” 者,正文王之事孔子所以谓之“至德也。当时征伐虽或有之,未必迫近于畿甸,然《史记》又谓‘文王伐犬戎,伐密须,败耆国,耆即黎也,音相近,文王得专征伐,故伐之’。” 二说未知孰是?曰:“此等无证据,可且阙之。”

    《微子》,微国名。子,爵也。微子名启,帝乙长子,纣之庶母 兄也。微子痛殷之将亡,谋于箕子、比干。史录其问答 之语,亦诰体也。以篇首有《微子》二字,因以名篇。今文 古文皆有。

    《周书》

    周文王国号。后武王因以为有天下之号。《书》凡三十 二篇。

    《泰誓上》。“泰大”同,《国语》作“大武王伐殷。”史录其誓师之 言,以其大会孟津,编书者因以《泰誓》名之。上篇“未渡 河作”,后二篇既渡河作,今文无,古文有。按伏生二十 八篇本无《泰誓》,武帝时伪《泰誓》出,与伏生今文书合 为二十九篇。孔壁书虽出而未传于世,故汉儒所引, 皆用伪《泰誓》。如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 为乌。”《太史公记》《周本纪》亦载其语。然伪《泰誓》虽知剽 窃经传所引,而古书亦不能尽见,故后汉马融得疑 其伪,谓《泰誓》按其文若浅露,吾又见书传多矣,所引 《泰誓》而不在《泰誓》者甚多。至晋孔壁《古文书》行,而伪 《泰誓》始废。吴氏曰:“汤、武皆以兵受命,然汤之辞裕,武 王之辞迫;汤之数桀也恭,武之数纣”也,傲学者不能 无憾。疑其书之晚出,或非尽当时之本文也。

    《泰誓》中。

    《泰誓》下。

    《牧誓》,牧,地名,在朝歌南,即今卫州治之南也。武王军 于牧野,临战誓众,前既有《泰誓》三篇,因以地名别之, 今文古文皆有。

    《武成》,史氏记武王往伐归兽,祀群神,告群后,与其政 事共为一书,篇中有“武成”二字,遂以名篇。今文无,古 有文。

    按此篇编简错乱,先后失序,今考正其文。

    《洪范》,《汉志》曰:“禹治洪水,锡《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 《史记》:“武王克殷,访问箕子以天道,箕子以《洪范》陈之。” 按篇内曰“而曰汝”者,箕子告武王之辞意《洪范》发之 于禹,箕子推衍增益以成篇欤?今文古文皆有 《旅獒》、西旅贡獒,召公以为非所当受,作书以戒武王, 亦训体也,因以《旅獒》名篇。今文无,古文有。

    《金縢》,武王有疾,周公以王室未安,殷民未服,根本易 摇,故请命三王,欲以身代武王之死。史录其册祝之 文,并叙其事之始末,合为一篇,以其藏于金縢之匮, 编书者因以“金縢”名篇。今文、古文皆有。唐孔氏曰:“篇 首至王季、文王,史叙将告神之事也。‘史乃册祝’”至“屏 璧与圭,记告神之辞也。自‘乃卜’”至“‘乃瘳’,记卜吉及王” 病瘳之事也。自“武王既丧”已下,记周公流言居东,及 成王迎归之事也。

    《大诰》:武王克殷,以殷馀民封,受子。武庚,命三叔监殷。 武王崩,成王立,周公相之。三叔流言,公将不利于孺 子,周公避位居东。后成王悟,迎周公归,三叔惧,遂与 武庚叛,成王命周公东征以讨之。大诰天下。书言武 庚而不言管叔者,为亲者讳也。篇首有《大诰》二字,编 书者因以名篇。今文古文皆有。

    朱子曰:“《大诰》一篇不可晓。据周公在当时,外则有武庚管蔡之叛,内则有成王之疑,周室方且岌岌然,他作此书,决不是备礼苟且为之,必欲以此耸动天下也。而今《大诰》大意,不过说周家辛苦做得这基业在此,我后人不可不有以成就之而已。其后却又专归在卜上,其意思缓而不切,殊不可晓。”

    《微子之命》。微,国名;子,爵也。成王既杀武庚,封微子于 宋,以奉汤祀。史录其诰命以为此篇。今文无,古文有 《康诰》。康叔,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武王诰命为卫侯。今 文、古文皆有。按《书序》以《康诰》为成王之书,今详本篇。 康叔于成王为叔父,成王不应以弟称之。说者谓周 王以成王命诰,故曰“弟。”然既谓之王,若曰,则为成王 之言,周公何遽自以弟称之也?且《康诰》《酒诰》《梓材》三 篇言文王者非一,而略无一语以及武王,何耶?说者 又谓“寡兄勖为称武王”,尤为非义。寡兄云者,自谦之 辞,寡德之称,苟语他人,犹之可也。武王,康叔之兄,家 人相语,周公安得以武王为寡兄而告其弟乎?或又 谓康叔在武王时尚幼,故不得封。然康叔,武王同母

    弟,武王分封之时,年已九十,安有九十之兄,同母弟
    考证
    尚幼,不可封乎?且康叔,文王之子;叔虞,成王之弟。周

    公东征,叔虞已封于唐,岂有康叔得封,反在叔虞之 后?必无是理也。又按《汲冢周书克殷篇》言:“王即位于 社南,群臣毕从。”毛叔郑奉明水,卫叔封,传《礼》:“召公奭 赞采师,尚父牵牲。”《史记》亦言卫康叔封布,兹与《汲冢 书》大同小异。康叔在武王时,非幼亦明矣。特序《书》者 不知《康诰》篇首四十八字为《洛诰》脱简,遂因误为成 王之书,是知《书序》果非孔子所作也。《康诰》《酒诰》《梓材》 篇次当在《金縢》之前。

    问:殷地,武王既以封武庚,而使三叔监之矣,又以何处封康叔?曰:“既言以殷馀民封康叔,岂非封武庚之外又以封之乎?” 孔氏曰:“康,圻内国名;叔,封字。” 林氏曰:“康,乃叔未受封时食采之地。” 或曰:“康,谥也。” 郑氏曰:“康叔初封卫,至子孙而并邶鄘地。”

    《酒诰》,“商受酗酒,天下化之。”“妹土,商之都邑,其染恶尤 甚。武王以其地封康叔,故作《书》诰教之云,今文古文 皆有。” 按吴氏曰:“《酒诰》一书,本是两书,以其皆为酒 而诰,故误合而为一。自‘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以下, 武王告受故都之书也;自‘王曰封我西土,棐徂邦君’ 以下,武王告康叔之书也。《书》之体为一人而作,则首 称”其人;为众人而作,则首称其众;为一方而作,则首 称一方;为天下而作,则首称天下。《君奭书》首称“君奭”, 《君陈书》首称“君陈”,为一人而作也。《甘誓》首称“六事之 人”,《汤誓》首称“格汝众”,此为众人而作也。《汤诰》首称“万 方有众”,《大诰》首称“大诰多邦”,此为天下而作也。《多方 书》为四国而作,则首称四国;《多士书》为“多士而作,则 首称《多士》;今《酒诰》为妹邦而作,故首言‘明大命于妹 邦’,其自为一书无疑。”按:吴氏分篇引证,固为明甚。但 既谓“专诰毖妹邦”,不应有“乃穆考文王”之语意《酒诰》 专为妹邦而作,而妹邦在康叔封圻之内,则明大命 之责,康叔实任之,故篇首专以“妹邦”为称。至中篇始 名康叔以《致诰》。其曰“尚克用文王教”者,亦申言首章 文王诰毖之意。其事则主于妹邦,其书则付之康叔。 虽若二篇而实为一书,虽若二事而实相首尾,反复 参究,盖自为书之一体也。

    徐孟宝问“扬子云言《酒诰》之篇俄空焉。” 曰:“孔书以巫蛊事不曾传,汉儒不曾见者多,如郑康成晋杜预皆然,想扬子云亦不曾见。”

    《梓材》,亦武王诰康叔之书,谕以治国之理,欲其通上 下之情,宽刑辟之用。而篇中有“梓材”二字,比“稽田”“作 室”为雅,故以为简编之别,非有他义也。今文古文皆 有。 按此篇文多不类。自“今王惟曰”以下,若人臣进 戒之辞。以《书》例推之,“曰今王惟曰”者,犹《洛诰》之“今王 即命曰”也。“肆王惟德用”者,犹《召诰》之“肆惟王其疾敬 德”,王其德之用也已。“若兹监”者,犹《无逸》“嗣王其监于 兹”也。“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者,犹《召诰》“惟王受命无 疆惟休”也。反复参考,与周公、召公进戒之言若出一 口。意者,此篇得于简篇断烂之中,文既不全,而进戒 烂简,有用明德之语,编书者以与“罔厉杀人”等意合。 又《武王之诰》有曰“王曰监”云者,而《进戒》之书亦有曰 “王曰监”云者,遂以为文意相属,编次其后。而不知前 之所谓“王”者,指先王而言,非若今王之为自称也;后 之所谓“监”者,乃监视之“监”,而非“启监”之“监”也,其非命 康叔之书亦明矣。读《书》者优游涵泳,沈潜反复,绎其 文义,审其语脉,一篇之中,前则尊谕卑之辞,后则臣 告君之语,盖有不可得而强合者矣。

    《召诰》《左传》曰:“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史记》载武王 言:“我南望三途,北望岳鄙,顾詹有河,粤詹洛伊,毋远 天室。”营周居于洛邑而后去。则宅洛者,武王之志,周 公成王成之,召公实先经理之。洛邑既成,成王始政。 召公因周公之归,作书致诰,达之于王。以召公之书, 因以《召诰》名篇。今文古文皆有。

    《洛诰》洛邑既定,周公遣使告卜。史氏录之以为《洛诰》, 又并记其君臣答问及成王命周公留治洛之事。今 文、古文皆有。按“周公拜手稽首”以下,周公授使者告 卜之辞也;“王拜手稽首”以下,成王授使者复公之辞 也;“王肇称殷礼”以下,周公教成王宅洛之事也。“公明 保予冲子”以下,成王命公留后治洛之事也。“王命予 来”以下,周公许成王留洛,君臣各尽其责难之辞也。 “伻来”以下,成王锡命毖殷命宁之事也。“戊辰”以下,史 又记其祭祀册诰等事,及周公居洛岁月久近以附 之,以见周公作洛之始终,而成王举祀发政之后,即 归于周,而未尝都洛也。

    新安陈氏曰:“‘此篇大可疑者,惟有公告王宅洛行祀、出令之辞,而不载王至洛之事与其日月。观十二月在洛祭告,命周公留治洛之事,尚谨书之,则自三月后至十二月前,此数月中至洛之大事,其当书也必矣。又此篇首章九句脱简,在《康诰》之首,则首至洛之事,其脱简又可想矣。且孺子其朋’,及‘汝惟冲、子惟终’” 等处,《聱牙》难通。又“王曰” “公功棐迪笃” 之下,无周公答辞,而即又继以“王曰” “岂非此等?”

    处有脱简错简耶

    《多士》。商民迁洛者,亦有有位之士。故周公洛邑初政, 以王命总呼《多士》而告之,编书者因以名篇,亦诰体 也。今文、古文皆有。 吴氏曰:“方迁商民于洛之时,成 周未作。其后王与周公患四方之远,鉴三监之叛,于 是始作洛邑,欲徙周而居之。其曰‘昔朕来自奄,大降 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 “多逊”者,述迁民之初也。“曰: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 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者,言 迁民而后作洛也。故《洛诰》一篇,终始皆无欲迁商民 之意。惟周公既诰成王留治于洛之后,乃曰“伻来毖 殷”,又曰“王伻殷”,乃承叙当时商民已迁于洛,故其言 如此。愚谓武王已有都洛之志,故周公黜殷之后,以 殷民反复难制,即迁于洛。至是建成周,造庐舍,定疆 场,乃告命与之更始焉尔。此《多士》之所以作也。由是 而推,则《召诰》攻位之庶殷,其已迁洛之民欤?不然,则 受都,今卫州也;洛邑,今西京也,相去四百馀里,召公 安得舍近之友民而役远之仇民哉?《书序》以为“成周 既成,迁殷顽民”者,谬矣。吾固以为非孔子所作也。

    吕氏曰:“迁洛之事,《召诰》经营之,《洛诰》考成之,《多士》则慰安之也。” 王氏曰:“篇名‘《多士》’,而序以为‘顽民’,何也?在官者谓之士,卿大夫士是也;在民者谓之士,士农工商是也。此书称士,皆在官之殷士也。且周公未始以殷民为顽,成王命君陈始有‘无忿疾于顽’” 之语。夫殷民不附周,谓之顽可也;不忘殷,谓之顽可乎?故顽之一字,周公于《康诰》《酒诰》《多士》《多方》等书,未尝出于口也。

    《无逸》,逸者人君之大戒。自古有国家者,未有不以勤 而兴,以逸而废也。成王初政,周公惧其知逸而不知 无逸,故作是书以训之。凡七更端,周公皆以“呜呼”发 之,深嗟永叹,其意深远矣,亦训体也。今文、古文皆有。 《君奭》、召公告老而去,周公留之,史氏录其告语为篇, 亦诰体也。以周公首呼君奭,因以“君奭”名篇,篇中语 多未详,今文、古文皆有。 按此篇之作,《史记》谓“召公 疑周公当国践阼”;唐孔氏谓“召公以周公尝摄王政, 今复在臣位”;葛氏谓“召公未免常人之情,以爵位先 后介意,故周公作是篇以谕之。陋哉斯言!”要皆为序 文所误。独苏氏谓“召公之意欲周公告老而归”为近 之。然详本篇旨意,召公自以盛满难居,欲避权位,退 老厥邑,周公反复告谕以留之尔。熟复而详味之,其 义固可见也。

    《蔡仲之命》蔡,国名。仲,字,蔡叔之子也。叔没,周公以仲 贤,命诸成王,复封之蔡。此其诰命之词也。今文无,古 文有。 按此篇次叙,当在《洛诰》之前。

    《多方》,成王即政,奄与淮夷又叛,成王灭奄归,作此篇。 按《费誓》言“徂兹淮夷,徐戎并兴”,即其事也。疑当时扇 乱不独殷人,如徐戎、淮夷,四方容或有之,故及《多方》 亦诰体也。今文古文皆有。

    朱子曰:“《大诰》《梓材》《多士》《多方》等篇,乃当时编人君告其民之辞,多是方言。故《诸诰》等篇,当时士民晓得,而今士人晓不得。”

    《立政》吴氏曰:“‘此《书》戒成王以任用贤才之道,而其旨 意,则又上戒成王专择百官有司之长,如所谓常伯、 常任、准人等云者。盖古者外之诸侯,一卿已命于君; 内之卿大夫则亦自择其属,如周公以蔡仲为卿士, 伯冏谨简乃僚’之类。其长既贤,则其所举用无不贤 者矣。”葛氏曰:“诰,体也。今文古文皆有。”

    吕氏曰:《无逸》《立政》二篇,相为经纬。以《无逸》之心,明立政之体,君道备矣。自立政后,周公不复有书,纳忠于王,此绝笔也。

    《周官》“成王训迪百官,史录其言,以《周官》名之,亦训体 也,今文无,古文有。” 按:此篇与今《周礼》不同,如“三公” “三孤”,《周礼》皆不载。或谓公孤兼官,无正职,故不载。然 三公论道经邦,三孤贰公弘化非职乎?职任之大,无 逾此矣。或又谓“师氏”即太师,保氏即太保,然以师保 之尊而反属司徒之职,亦无是理也。又此言“六年五 服一朝”,而《周礼》六服诸侯有“一岁一见”者、“二岁一见” 者、“三岁一见”者,亦与此不合,是固可疑,然《周礼》非圣 人不能作也。意周公方条治事之官,而未及师保之 职,所谓未及者,郑重而未及言之也。书未成而公亡, 其间法制有未施用,故与此异而《冬官》亦缺。要之《周 礼》首末未备,周公未成之书也。惜哉!读《书》者参互而 考之,则周公之《经》制可得而论矣。

    《君陈》,臣名。唐孔氏曰:“周公迁殷顽民于下都,周公亲 自监之。周公既没,成王命君陈代周公,此其策命之 辞。史录其书,以《君陈》名篇。今文无,古文有。”

    郑氏注《中庸》云:“《君陈》,周公子葵初” ,王氏曰:“‘观篇中‘尔尚式时周公之猷’训’与《毕命》‘今予祗命公以周公之事’,语意略同。不曰‘尔考周公’,而但与《毕命》同称周公,若言他人耳。” 吕氏曰:“此篇戒敕之词,与《毕命》轻重不类,见《君陈》,盖新进者也。”

    《顾命》,顾,还视也。成王将崩,命群臣立康王,史序其事

    为篇,谓之《顾命》者。郑元云:“回首曰顾,临死回顾而发 命也。今文、古文皆有。”吕氏曰:“《成王经》三监之变,王室 几摇,故于此正其终始特详焉。《顾命》,成王所以正其 终。《康王之诰》,康王所以正其始。”

    《康王之诰》,今文、古文皆有,但今文合于《顾命》。

    朱子曰:“伏生以《康王之诰》合于《顾命》,今除却序文读著,则文势自相接连。”

    《毕命》康王以成周之众,命毕公保釐。此其《册命》也。今 文无,古文有。唐孔氏曰:“《汉律历志》云:‘康王《毕命丰刑》 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王命作册书。《丰刑》’。此伪 作者传闻旧语,得其年月不得’”以下之辞,妄言作《丰 刑》耳,亦不知《丰刑》之言何所道也。

    君牙,臣名。“穆王命君牙为大司徒”,此其诰命也。今文 无,古文有。

    问:“《君牙》《冏命》等篇,见得穆王气象甚好,而后来乃有车辙马迹驰骋天下之意,如何?” 朱子曰:“此篇乃内史之属所作,犹今翰林作《制诰》。然如《君陈》《周官》《蔡仲之命》《微子之命》等篇,亦是当时此等文字自有格子,首呼其名而告之,末又为呜呼之辞以戒之,篇篇皆然。观之可见。” 吕氏曰:“《穆王书》三篇,《君牙》《冏命》,初年书也” ;《吕刑》末年书也。中虽放逸,不克保其始之祗畏,然暮年哀敬,初心复还。“舜命契为司徒” 止一语,而《君牙赞书》至一篇,世降而文胜也。然周家之典刑文献在焉。

    《冏命》。穆王命伯冏为太仆正,此其诰命也。今文无,古 文有。吕氏曰:“陪仆𣊓御之臣,后世视为贱品而不之 择者。曾不知人主朝夕与居,气体移养,常必由之。潜 消默夺于冥冥之中,而明争显谏于昭昭之际,抑末 矣。”自周公作立政,而叹缀衣虎贲,知恤者鲜,则君德 之所系,前此知之者亦罕矣。周公表而出之,其选始 重。穆王之用太仆正。特作命书。至与《大司徒略》等。其 知本哉。

    陈氏大猷曰:“《周礼》止有太仆、下大夫二人,此言太仆正,正其长也。又有祭仆、御仆、隶仆、戎仆、齐仆、道仆、田仆等,正皆长之。上熏陶涵养乎君德,下简择表率乎群僚,所系甚重,故命冏焉。” 苏氏曰:“昭王南征不复至,齐桓乃以问楚,是终穆王之世,贼不讨也。王终无愤耻之心,乃欲车辙马迹周于天下。今观《君牙》、伯冏二” 书,皆无哀痛惨怛之意,但曰“嗣先王,宅丕后” 而已,非祭公谋父以《祈招》之诗。收王放心,王其不没乎!张氏曰:“伯冏之为太仆,正穆王驰骋天下而不能正救者也。” 然《三、复》二篇,其言殷勤恻怛,何也?曰:唐德宗何人哉?陆贽作奉天诏书,山东父老为之感泣。则二篇之书,岂非当时仁人君子闵王之无志,故修辞立诚以劝励其臣下欤,夫子录之。圣人不以人废言,亦取秦穆悔过之意。

    《吕刑》,吕侯为天子司寇,穆王命训刑以诘四方。史录 为篇,今文古文皆有。 按此篇专训赎刑,盖本《舜典》 “金作赎刑”之语。今详此书,实则不然。盖《舜典》所谓赎 者,官府学校之刑耳。若五刑则固未尝赎也。五刑之 宽,惟处以流;鞭扑之宽,方许其赎。今穆王赎法,虽大 辟亦许其赎免矣。汉张敞以讨羌兵食不继,建为入 谷“赎罪之法,初亦未尝及夫杀人及盗之罪,而萧望 之等犹以为如此则富者得生,贫者独死,恐开利路 以伤治化,曾谓唐虞之世而有是赎法哉?穆王巡游 无度,财匮民劳,至其末年无以为继,乃为此一切权 宜之术,以敛民财。夫子录之,盖以示戒。然其一篇之 书,哀矜恻怛,犹可以想见三代忠厚之”遗意云尔。又 按:《书》传引此,多称《甫刑》。《史记》作“甫侯言于王,作《修刑》。” 辟吕后为《甫欤》。

    朱子曰:“《吕刑》一篇,如何穆王说得散漫,直从苗民蚩尤为始,作乱道起。若说道都是古人元文,如何出于孔氏者多分明易晓,出于伏生者,都难理会?”

    《文侯之命》:“幽王为犬戎所杀。晋文侯与郑武公迎太 子宜臼立之,是为平王。以文侯为方伯,赐以秬鬯弓 矢,作策书命之。史录为篇。”今文、古文皆有。

    《费誓》,“费,地名。”淮夷、徐戎并起为寇,鲁侯征之于费誓 众,故以《费誓》名篇。今文古文皆有。 按《费誓》《秦誓》皆 侯国之事,而系于帝王书末者,犹《诗》之录《商颂》《鲁颂》 也。

    秦誓《左传》:杞子自郑使告于秦曰:“郑人使我掌其北 门之管,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穆公访诸蹇叔,蹇叔 曰:“不可。”公辞焉。使孟明、西乞、白乙伐郑。晋襄公帅师 败秦师于殽,囚其三帅。穆公悔过,誓告群臣。史录为 篇,今文古文皆有。

    薛瑄文集

    《读书录》

    “尧以‘钦’”之辞始,益稷以“钦”之辞终,则尧舜传心之要 可知矣。

    古人叙事之文极有法。如《禹贡》篇首以“敷土、奠高山大川”为一书之纲;次冀州,以王畿为九州之首;次八 州,次导山,次导水,以见经理之先后。次九州、四隩、九 川、九泽、四海,以结经理之效;次制贡赋,立宗法,祇台 德。先分五服,以述经理之政事,而终之以声教,讫于 四海,执元圭以告厥成功。始终本末,纲纪秩然,非圣 经其能然乎?

    《敕天之歌》,正大小雅之权舆也。《五子之歌》,“变风”,变雅 之权舆也。

    读《五子》之歌、《汤誓》《泰誓》诸篇,则知唐、虞之盛为不可 及矣,风气日降,不可返矣。

    《洛诰》以“冲子”、“孺子”称“成王”,皆不可晓。周公虽元圣,岂 可以此称其君?不可解。

    伊训告君之词,曰“德”,曰“仁”,曰“诚”,曰“敬”,曰“明命”,曰“一”,曰 “道”,皆归于人君之一心。大臣正君之职,于是可见。 《易》虽古于《书》,然伏羲时但有卦画而无文辞,文辞实 始于《书》。故凡言德,言圣,言神,言心,言道,言中,言性,言 天,言命,言诚,言善,言一之类,诸性理之名,多见于《书》。 《书》之后乃有《易》之辞及诸经书圣贤发明性理之名, 虽有浅深不同,实皆原于《书》也。

    邵宝语录

    《简端录》

    《书》以道政事,仲尼删《书》,岂徒以文乎哉?篇有大义焉, 其间小节目不论也。是故《典》《谟》《禅》、继也;《汤诰》《牧誓》、吊、 伐也;《太甲》,复也;《盘庚》,迁也;《大诰》,摄也;《顾命》,终也;《康王 之诰》,始也。他篇准是,无无义者。

    右《尧典》曰:“若稽古之简。”

    人伦之权,圣人行之,不待变而后通者,其惟尧乎!嗣 焉而废,权父子也;侧焉而扬,权君臣也。二女并降,权 夫妇也;贰室迭宾,权朋友也。乃若升陑誓牧,迁桐辟 官,则变而后通者也。故曰:“其唯尧乎!”

    已上并《尧典》“明明扬侧陋之简。”

    有德而才不足者,有矣,未有无德而有才者也。无德 而有才,不谓之才。“是故九德咸事,则俊乂在官;人君 惟德之用”,则才在其中矣。才,所以治天下之事者也, 求才于才,不若求才于德,古之知人能官人者如此。

    右《皋陶谟》“日宣三德之简。”

    十二章皆象物,独黻也有象而无物何居?黼、黻之施 于绘事尚矣。黼取其断,“黻”取其辨,盖古之遗绘也。绣 于裳自舜始,其象与义盖取诸此。

    右《益稷》:“予欲观古人之象之简。”

    禹非自叙其绩,于以见出顽之实耳。苗之顽,所谓尧 舜犹病者也,而其心固未尝忘,且外之也。尧往矣,舜 不念,可乎?此禹之所谓忧也。

    右《益稷》苗顽,不即工之简。

    《厥赋》下下,书法之常也。变而言“贞”,圣经所以为训也。 微哉远乎!

    右《禹贡》“兖州” ,厥赋“贞之” 简。

    王正必归于一,《甘誓》何为言三正也?天工之亮,莫大 于时,三正之于时大矣。子,《诗》所谓“一之日也”;丑,《诗》所 谓“二之日也”;寅,《诗》所谓“三之日”也。是三月者,庶事皆 有所始,于此怠弃,则违天废事孰甚焉?故奉天讨者, 以为罪之首,而不奉王正次之。

    右《甘誓》“有扈氏怠弃三正” 之简。

    “昭穆以尽世,伯叔季以尽序。”序言于弟,上以该诸父 之世,下以该诸子孙之世。

    右《吕刑》伯父伯兄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