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一百十八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一百十八卷目录

     书经部汇考八

      唐陆德明释文书经

      宋郑樵通志艺文略经类书

      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

      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书类

    经籍典第一百十八卷

    书经部汇考八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

    《书经》

    既起五帝之末,理后三皇之经,故次于《易》。伏生所诵, 是曰“今文”,阙谬处多,故不别记。马、郑所有同异,今亦 附之音后。

    孔安国《古文尚书传》十三卷。

    马融《注》十一卷。字季长。

    郑元《注》九卷。

    王肃《注》十卷。

    谢沈《注》十五卷。《录》一卷字行思,会稽人也。东晋尚 书祠部郎,领着作。

    李颙《注》十卷。字长林。江夏人也。东晋本郡太守 范甯《集解》十卷。

    姜道盛《集解》十卷。天水人,宋给事中。字道盛。 “《尚书大传》三卷”伏生作。

    为《尚书音》者四人:孔安国、郑元、李轨、徐邈。案汉人不 作音,后人所记。

    右尚书梁国子助教江夏费甝作《义疏》行于世。

    宋郑樵通志

    艺文略经类

    《书》。《古文经 石经 章句 传 注 集注 义疏 》《问难 义训 》《小学 逸篇 图》

    音 ,续书 ,《谶纬 》,《逸书》

    《古文尚书》十三卷。《临淮太守孔安国传》。

    《古文尚书》九卷。郑元注。

    案《易》《书》《春秋》皆有古文,自汉以来,尽易以今文,惟孔安国得屋壁之书,依古文而隶之。安国授都尉朝,朝授胶东庸生,谓之“《尚书》古文之学” ,郑元为之注,亦不废古文,使天下后学于此一书而得古意。不幸遭明皇更以今文,其不合开元文字者谓之“野书。” 然《易》以今文,虽失古意,但参之古书,于理无碍亦足矣。明皇之时,去隶书既远,不通变古之义,所用今文,违于古义尤多。臣于是考今书之文,无妨于义者从今,有妨于义者从古,庶古今文义两不相违,曰《书考迨武成》而未及终编,又有《书辨讹》七卷,皆可见矣。

    《古文尚书舜典》一卷。“晋豫章太守”范甯注。

    按:百篇之书莫大于二典,而《舜典》自永嘉后失孔氏所传,故范甯为之解。至齐建武四年,姚方兴于大航头得而献之,议者以为安国之所注也,或言王肃注耳。注:《隋志》作“姚方兴于大桁市得其书,奏上。”

    《古文大义》二十卷。《任孝恭》:

    《三字石经尚书古篆》三卷。

    右《古文经》。五部,四十六卷。

    《今字石经郑元尚书》八卷。

    《今字石经尚书》本五卷。

    《一字石经尚书》六卷。见《隋志》。

    《三字石经尚书》九卷。

    右《石经》。四部,二十八卷。

    《欧阳章句》三十一卷。

    《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

    右《章句》。三部,八十九卷。

    《伏生大传》三卷。郑元注。

    《今字尚书》十三卷。《孔安国传》“按《隋志》十四卷, 《洪范五行传论》十一卷。”汉光禄大夫刘向。

    《五行传记》一篇。汉·许商

    《洪范外传》十卷。《唐?穆元休》

    《洪范传》一卷。曾致。

    右传。六部,三十九卷。

    《尚书》十一卷。《马融》。

    《尚书》十一卷。王肃:

    《尚书》十五卷。晋祠部郎谢沈。

    《尚书》十卷。范甯。

    《尚书》十卷。王元度:

    右注:五部,五十七卷。

    《集解尚书》十一卷。李颙。

    《集释尚书》十一卷。宋给事中《姜道盛》。

    《尚书会解》十三卷。《四库书目》:

    右《集注》。三部,三十五卷。

    《尚书大义》二十卷。梁武帝《尚书述义》二十卷。隋国子助教刘炫:

    《尚书正义》二十卷。唐国子祭酒《孔颖达》等。

    《尚书义疏》十卷。梁国子助教费甝。

    《尚书义疏》三十卷。《梁司徒蔡大宝》。

    《尚书义疏》七卷。《隋志》。

    《尚书疏》二十卷。《顾彪》:

    《尚书义疏》三十卷。隋·刘焯

    《义疏》十卷。梁国子助教《巢猗》。

    右《义疏》。九部,一百六十七卷。

    《尚书驳议》五卷。王肃:

    《尚书释问》四卷。魏侍中王粲。

    《尚书百问》一卷。齐太学博士顾欢。

    《尚书百释》三卷。梁国子助教《巢猗》。

    《尚书释问》一卷。虞氏。

    《尚书释问》四卷。郑元注。

    《尚书纠缪》十卷。《王元感》:

    右《问难》。七部二十八卷

    《尚书义》三卷。梁国子助教《巢猗》。

    《尚书义》三卷。《隋·刘先生》

    《尚书释义》四卷。伊说:

    《尚书新释》二卷。李颙。

    《尚书义注》三卷。吕文优:

    《尚书文外义》一卷。《顾彪》:

    《尚书闰义》一卷。

    《尚书大义》二卷。吴孜:

    《畅训》一卷。汉:伏胜

    《百篇义》一卷。刘炫:

    《略义》三卷。刘炫:

    《尚书孔目》一卷。刘炫:

    《尚书义宗》三卷。

    《尚书关言》三卷。黄君俞。

    《略义》一卷。乐敦逸。

    《书义十述》一卷。孙觉:

    《洪范口义》一卷。胡瑗:

    《尚书断章》十三卷。成伯玙。

    右《义训》。十八部四十七卷

    《古文尚书》一卷。

    《尚书要记名数》一卷。

    右《小学》。二部二卷

    《尚书亡篇序》一卷。梁《五经》博士刘叔嗣注。

    《尚书逸篇》二卷。

    《尚书逸篇》三卷。《徐邈注》。

    右逸篇。三部六卷

    《河图传》一卷。李平西。

    《尚书治要图》一卷。

    右图:二部二卷

    《古文尚书音》一卷。徐邈。

    《今文尚书音》一卷。《顾彪》:

    《音义》四卷。王俭:

    《今文尚书释文》十三卷。

    右音。四部,十九卷。

    《续尚书》。唐陈正卿纂汉至唐十二代诏策、章疏、歌 颂、符檄、议论成书。开元末上之,卷亡。

    《续尚书》三卷。本朝韩氏:

    《尚书演范》。唐崔良佐撰。卷亡。

    右《续书》。三部三卷馀卷亡

    《尚书纬》三卷。郑元注。

    《尚书中候》五卷。郑元注。

    右《谶纬》。二部八卷

    《周书》七十一篇。颜师古曰:“刘向云:周时誓诰号令 也。盖孔子所论百篇之馀也。”今存四十五篇。

    《汲冢周书》十卷。

    《汲冢周书》八卷。孔晁注。

    《古文璅语》四卷。《汲冢书》:

    右《逸书》。四部,二十二卷,七十一篇。

    凡《书》十六种,八十部,五百九十八卷,七十一篇。

    宋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

    《书》

    《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为五十七篇。师古曰:“孔安 国《书序》云:‘凡五十九篇,为四十六卷。承诏作传,引序 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郑元《序赞》云:“后又亡其一 篇,故五十七。”

    孔安国作传,值巫蛊不行,遂有张霸之徒,伪作《舜典》,汨作九共九篇,《大禹谟》《益稷》《五子之歌》《引征》《汤诰》《咸有一德》《典宝》《伊训》《肆命》《原命》《武成》《旅獒》《冏命》二十四篇,除“九” 共九篇,共为十六卷,盖亦略见百篇之序,故以伏生二十八篇者,复出《舜典》《益稷》《盘庚》二篇、《康王之诰》及《泰誓》,共为三十四篇,而伪作此二十四篇十六卷,附以求合于孔氏之“五十八篇” ,四十六卷之数。

    张霸伪造《尚书》百两篇,而为纬者附之云:“孔子求。”

    考证

    “书,得黄帝元孙帝魁之书,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中候 。” 愚按,《尚书大传》《虞传》有“九共” 引《书》曰:“予辩下土,使民平平,使民无傲。” 《殷传》有帝,引《书》曰:“施章乃服,明上下。” 此伏生所传,必有所据。其张霸《伪书》,若郑康成引《引征》曰:“厥篚元黄,绍我周王” ,注《咸有一德》云:“伊陟臣扈曰。” 又注《典宝》引《伊训》云:“载孚在亳。” 又曰:“征是三朡。” 注《旅獒》云:“獒读曰豪,谓是酋豪之长。” 《三统历谱》引《伊训篇》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一月乙丑朔,伊尹祀于先王,诞资有牧。方明” 《武城篇》曰:“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咸刘商王。纣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翌日辛亥,祀于天位。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 《古文月采篇》曰:“三日曰朏。《毕命丰刑》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王命作策《丰刑》’。” 《王莽传》引《逸嘉禾篇》曰:“周公奉鬯立于阼阶,登赞曰:‘假王莅政,勤和天下’。” 康成云:“《武成》,《逸书》建武之际亡” ,谓彼伪武城也。又《逸篇》有册命霍侯之事,又似异于《丰刑》,皆妄作也。康成所谓“亡一篇” 者,即武城杜林于西州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

    刘向《别录》云“五十八篇。”《艺文志》云:古文又多十六篇,篇即卷也,即是伪书。二十四篇,不见孔《传》,刘向、班固、刘歆、贾逵、马融、郑元之徒,皆不见真古文,而误以此为古文之书。庸生贾、马等惟传孔学。经文三十三篇,郑与三家同,以为古文。郑承其后所注,皆同贾、马之学,题曰《古文尚书篇》,与夏侯等同,而经字多异 。郑《序》以为虞、夏书二十篇,商书四十篇,周书四十篇。赞云“三科之条,五家之教”,是虞、夏同科也。百篇次第,孔、郑不同,孔依壁内篇次及《序》为文,郑依贾氏所奏《别录》为次。郑注《礼记》,遇引今《尚书》所有之文,皆曰“逸书。”桓谭《新论》云:“《古文尚书》旧有四十五卷,服虔、杜预亦不之见,注《左传》,乱其纪纲”,云“夏桀时,杜”又注《左传》“成允成功,念兹在兹,宁失不经辰,弗集于房。”《官占》:“唯先蔽志,惟彼陶唐,怨不在明。皇天无亲,民之所欲,大国畏其力,官师相规。”赵岐注《孟子》“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绥厥士女。汤一征,自葛始,丕显丕承。”韦昭注《国语》“众非元后。”何、戴、关、石、和钧皆以为逸书。《孟子》引《太誓》曰:“我武惟扬。”赵岐谓古《尚书》百二十篇之时《太誓》也。王肃注书,始似窃见孔传注乱其纪纲,为夏太康时,晋郑冲以古文授苏愉,愉授梁柳,柳之内兄皇甫谧从柳得之,柳又以授臧曹,曹授梅赜,赜于前晋奏上其书,时已亡《舜典》一篇,范宁为解,时已不得,乃取王肃注《尧典》“慎徽五典”以下,分为《舜典》续之。齐姚方兴得于大航以献,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十二字,是“方兴”上孔氏传本无,或此下更有“浚哲文明”至“乃命以位”凡二十八字异。隋开皇二年,始得其篇,然后书大备。自武帝至隋开皇,凡六百七十馀年,然后五十八篇传学者。唐开元十四年,改《洪范》“无偏无颇”为“无偏无陂”,天宝三载,诏卫包改古文从今文。《释文序录》云:“今以孔氏为正,其《舜典》一篇,仍用王肃本。”薛氏曰:“唐明皇更以正隶改定,而俗儒承诏,文多踳驳。”注:《文选注》引《七略》曰:“《尚书》有青丝编目录。”后周郭忠恕定《古文尚书》并《释文》。本朝开宝五年别定《今文音义》,与古文并行。

    《经》二十九篇。《大小夏侯二家欧阳经》三十二卷师 古曰:“此二十九卷,伏生传授者,伏生口传二十八篇, 后得《泰誓》一篇。”

    刘歆曰:《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读之。”《董仲舒》引“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郊祀志》引“正稽古,立功立事,可以永年,丕天之大律”;《毛诗笺》引“天将有立父母,民之有政有居”,《诗正义》引“师乃鼓噪,前歌后舞,格于上天下地,咸曰孜孜无怠。”又曰:“司马在前。”《周礼疏》引“周公曰:‘都,懋哉!予闻古先哲王之格言’。”“太子发拜手稽首。”《说苑》引“附下而罔上者死,附上而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退,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逐。”伏生无此篇,而书传有八百诸侯俱至孟津,白鱼入舟之事,与《泰誓》同。不知伏生先为此语,抑《泰誓》出后,后人加此语,未可知也。房宏等说:“宣帝本始元年,河内女子有坏老人屋,得古文《泰誓》三篇,《别录》云:“武帝末得于壁内献之与博士使读说之,数月皆起,传以教人,不得云宣帝时始出也。”郑康成《书论》有云:“民间得《泰誓》。”注:墨子引《泰誓》曰:“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

    二十九篇是计卷,若计篇则三十四,去《泰誓》犹有三十一。伏生所传谓之今文,则欧阳、夏侯三家所传及蔡邕石经是也。《泰誓》非伏生所传,而《史记儒林传》云:“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 盖太史公当武帝时泰

    誓已出而入伏生书内,故总言之。孔臧《与安国书》云:“曩虽为今学,亦多所不信,唯闻《尚书》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谓为至然也。《河图》古文乃自百篇邪?” 此刘歆所谓以《尚书》为备。

    《传》四十一篇。

    “伏生作《尚书传》四十一篇,授张生,张生授欧阳生。”《隋志》云:“济南伏生之传,唯刘向父子所著《五行传》,是其本法,而又多乖戾。”《释文序》录:“《尚书大传》三卷,伏生作。郑康成注其序曰:‘伏生至孝文时,年且百岁,欧阳生、张生从学焉。伏生终后,数子各论所闻,以己意弥缝其间,而别作章句,又特撰其大义,因经属指,名之曰‘传’’。”刘子政校中书奏此《目录》凡四十一篇,康成诠次为八十三篇。今本四卷,首尾不伦。刘向《传赞》云:“《鸿范论》发明《大传》,著天人之应。”《唐志》又有《畅训》一卷,《大传》篇有九共帝告,以《西伯戡黎》为耆冏命为。命《费誓》为《肹誓》,《吕刑》为《甫刑》序又有《嘉禾揜诰》,今本阙。又引《盘庚》“若德明哉汤”,“任父”言卑应言;《酒诰》“王曰封,唯曰若圭璧”,皆古文所无。汉儒《五行传》,其原自《大传》,其流为灾异之说。吴氏曰:“马融、郑康成之学悉本伏生。”石林叶氏曰:“《大传》以天地人、四时为七政,谓金縢作于周公以后,何可尽据?”《史记》以“平在朔”,《易》为“便在伏物”,《索隐》云:据《大传》,《周礼疏》云:《白虎通》引《尚书大传》云“拊革装以糠。”今书传亡者,在《无逸》中。

    《欧阳章句》十一篇,《大小夏侯章句》二十九卷,《大小夏 侯解故》二十九篇,《欧阳说义》二篇。

    初,书唯有欧阳,孝宣世立大小夏侯。《七录》云:“三家至西晋并亡。” 其说间见于《义疏》。叶氏曰:“自汉讫西晋,言书惟祖欧阳氏。” 郑康成云:“‘欧阳氏失其本义’。《郊祀志》引欧阳、大小夏侯三家说六宗,皆曰:‘上不及天,下不及坠,旁不及四,方在六者之间,助阴阳变化,实一而名六’。” 《后汉?舆服志》:“永平二年,乘舆服从欧阳氏说,公卿以下” 从大小夏侯氏说。桓荣习《欧阳尚书》,受朱普学,《章句》四十万言,浮辞繁长,多过其实。及荣入授显宗,减为二十三万言,子郁复删省,定成十二万言。夏侯胜从欧阳氏问,建自师事胜及欧阳高左右采获,又从五经诸儒问与《尚书》相出入者,牵引以次章句,然则大小夏侯皆欧阳之学。

    刘向“《五行传记》十一卷。”

    本传曰:“《洪范五行传》论。”注:本伏生《大传》云:“维王后元祀帝,令大禹步于上帝。” 沈约曰:“伏生创纪《大传》,五行之体始详。刘向广演《洪范》,休咎之文益备。”欧阳氏曰:“箕子陈《洪范》,条其事为九类,别其说为九章。”考其说,不相附属,向为《五行传》,乃取五事、皇极、庶征附于五行,以为八事皆属五行欤,则至于八政、五纪、三德、稽疑、福、极之类,又不能附至,俾《洪范》之书失其伦理,所谓旁引曲取而迁就其说也。然自汉以来未有非之者。又“祥眚”“祸痾”之说,自其数术之学向治《穀梁》,数其祸福,傅以《洪范》。子歆治《左氏》,言《五行传》,颇不同。

    《隋志》:“《洪范五行传论》十一卷,刘向注。” 《郎𫖮传》引《尚书洪范记》曰:“月行中道,移节应期,德厚受福,重华留之。”

    许商《五行传记》一篇。

    夏侯始昌推《五行传》传族子胜,下及许商,其传与刘向同。《儒林传》:“商善为算,著《五行论》。”注:夏侯胜曰:“天久阴而不雨,臣下有谋上者。对。言在《鸿范传》。”

    《周书》七十一篇。《周史记》。师古曰:“刘向云。周时诰誓。”

    号,令也。盖孔子所论百篇之馀也,今之存者四十五篇矣。

    刘知几《史通》曰:“《周书》与《尚书》相类,即孔氏刊约,百篇之外,凡为七十一章,上自《文》《武》,下终《灵》《景》,其有典雅高义,亦有浅末常说,殆似后之好事者所增益也。至若职方之言,与《周官》无异,时训之说,比《月令》多同。斯百王之正书,五经之别录。”《隋志杂史》有《周书》十卷,今本凡七十篇,始于《度训》,终于《器服》。晋孔晁注《隋》《唐志》,皆云“得之晋太康中,汲郡魏安釐王冢。”注:《晋纪》:“咸宁五年十月,得竹简古书。”

    然刘向、班固所录,并著《周书》,而司马迁《史记》武王克殷事与此合。郑康成注《周礼》《仪礼》引王会、许叔重《说文》亦引《逸周书》;马融注《论语》引《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岂汉世已入中秘,其后稍隐邪?今篇目比汉,但阙其一,系之《汲冢》,失其本矣。杜预注《左传》,“辔之柔矣”,谓逸《诗》见《周书》,而《狼瞫》所称《周志》,“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其语今见篇中。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又引以为“上大夫受县”之注。注:预注《左传》既讫,汲冢书始出,见后序。

    《吕氏春秋》引“民善之则畜也,不善则仇也。” 《楚世家》引“欲起无先。” 苏秦引“绵绵不绝,蔓蔓奈何。” 《蒙恬传》引“必参而伍之。” 《萧何引》“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主父》

    偃引“安危在出令,存亡在所用”,《谷永》引“记功忘过宜为君”,《王商传》引“以左道事君者诛”,《杨赐》引“天子见怪则修德”,《说苑》引“前车覆后车”,《戒墨子》引“国无三年之食非其国”,《淮南子》引“掩雉不得更顺其风,上言者常,下言者权”,《战国策》引魏任章“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货殖传》引“农不出则乏食,工不出”则乏用,商不出则三宝绝。《说文》引朕实不明以《伯父书正义》引《月令》云:“三日粤朏。”《张衡集》引“乃命少皞清”,皆曰:“《周书》今文有无其语者,岂在逸篇乎?”书多驳辞,宜孔子所不取。抑战国之士私相缀续,托周为名,孔子亦未必见也。唐大衍历议曰:“七十二候,原于周公时训。《月令》虽颇有增益,然先后之次则同。”《谥法》,即此书第五十四篇也。若《周史记》之名,太史公谓孔子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又谓周太史伯阳读《史记》,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又曰:“《史记》独藏周室”,而说《公羊》者,以为孔子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薛氏曰:“先王之制,诸侯无史,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职于太史。”止斋陈氏曰:“古者诸侯无私史,有邦国之志,小史掌之,而藏周室。鲁人所谓‘周人御书’”,晋人所谓“辛有之二子董之”,于是有《董史》是也。秦宓曰:“《书》非《史记周图》,仲尼不采。”墨子曰:“吾见《百国春秋》。”

    《议奏》四十二篇。宣帝时《石渠论》。韦昭曰:“阁名也,于 此论书。”

    论《石渠》者,欧阳地,馀林尊、周堪,张山拊、《假仓》。

    河出图,雒出《书》。

    成王之末,《河图》尚在。邵子曰:“圆者,《河图》之数;方者,《洛书》之文。”朱文公曰:“《河图》与《易》之天一至地十者,合而载天地五十有五之数,《易》之所自出也。《洛书》与《洪范》之初一至次九者,合而具九畴之数,《洪范》之所自出也。世传一至九数者为《河图》,一至十数者为《洛书》,正是反而置之。”注:朱震、张行成皆以九为《河图》,十为《洛书》。震本刘牧,行成本邵子。鹤山魏氏曰:“戴九履一之图,其象圆,五行生成之图,其象方。是九圆而十方也。”安知邵子不以九为图,十为书乎?朱子虽力攻刘氏,而犹曰:“《易》《范》之数相表里”,为可疑。又曰:“安知图之不为书,书之不为图?”是朱子尚有疑于此也。

    《大戴礼明堂篇》。有“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之语。郑氏注云。注:按:《北史大戴礼》乃后魏卢辩注,今本云“郑氏注”,误也。

    “法龟文” ,则汉人固以九数为《洛书》矣。苏氏曰:“《河图》《洛书》著于《易》,见于《论语》,今学者或疑焉。山川出图书,有时而然,魏晋之间,张掖出石图,文字粲然,时无圣人,莫识其意尔。”

    孔子篹焉,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凡百篇,而为之《序》,言 其作意。

    《书序》古文本自为一篇,在百篇之后。刘歆曰:“孔子修《易》序《书》。” 朱文公曰:“《书小序》非孔子作,或颇与《经》不合。” 《序》云:“《书序》,序所以为作者之意,未尝以为孔子所作。至刘歆、班固始以为孔子所作。” 五峰胡氏曰:“《康诰》盖武王命康叔之辞,不得不舍《书序》而从《经》史。” 林氏曰:“《序》乃历代史官相传,以为书之总目,犹《诗》之有《小序》” 也。吴氏曰:“《先序》者,孔子之序,犹《诗》之大序也。《再序》者,当时之序,犹《诗》之小序也。”

    《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

    注“师古曰:《家语》孔腾藏《尚书》《孝经》《论语》于夫子旧堂壁中。《汉纪尹敏传》云‘孔鲋所藏’。” 二说不同。《决疑》曰:“《隋志》云‘武帝时,鲁恭王坏孔子宅,得其末孙惠所藏之书,皆古文也。《史通》亦以为孔惠所藏,则又非师古所引二人者矣’。”

    《酒诰》脱简一。

    扬子曰:“昔之说《书》者,序以百,而《酒诰》之篇俄空焉。今亡夫。” 伏生大传《酒诰》曰:“王曰封,唯曰若圭璧。” 其脱简之文与。

    文字异者,七百有馀。

    欧阳、夏侯之学不传,无所考,以《古文》考之。吕大防得《古文》于宋敏求、毛钦臣。如《嬴》内:国语放勋,中。伯。酓丝:史记乃擭。周礼注《大》。《卨》。《南》“伪揖五瑞,楙迁传纳。”《木泲》可,厥棐惟甾,盟猪夏秋瑶。内戛服服,田力啬,思曰睿畏用《六极》。汉书𣳻,《咎繇》“平。”《东》作“刚而。”五品不愻:畎浍距川,若丹朱奡。《三苗鸟兽》一作《髦》。一作以记之,草木蔪苞。咨譒告,惟箘《辂枯》。《山雍州》坶野相时。民若颠木之有。《枿》。一作我兴受其。《西伯戡》。“使百工敻求得之。”傅岩至于㛀妇。上不“于《凶德》。”我之不无有作。曰:《圛》圛者色泽光明曰“贞。”缺二字夏氏之民。《叨》有疾不悆,焯见三有俊,心在受德,忞王三宿,三祭三。《粊誓》。猗无他技,大命不?一人冕执《鈗,维》《有稽》。《惟其》𢾖丹雘𢧵𢧵,善诵言璪火。《米旁逑孱》功教育子

    说文皆与古文合。“《度西》曰柳谷,于蕃时雍,辩秩东作”,“辩秩南伪,敬致,日末寅,饯入日,辩秩西成”,“辩在朔,易,日短宅嵎夷稘三百有六旬,顾畏于民岩。”说文多言也《舜》“让于德不台”,“《朱斨》柏誉有能俾。”“惟刑之谧哉!”修五礼五乐。黎民祖饥亡敖佚,欲有国。一日二日,万机,五刑五庸哉,茂哉,茂哉!禹拜谠言,敬授民时,还瑞于群后。鄙德沗帝位,歌咏言,声依咏归,假于祖祢,用特𧵍迁,有无化居鲜食根,食天功,人其代之。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一作采政忽一作来始渭《辩章》百姓。一作便知人则悊,五流有度,夤浅纳日,母旷庶官。放勋乃殂,钦明文思,晏晏旁施,象刑维明,堋淫于家。沇州海濒,广潟荥播既都,民降丘宅。土均于江海,二百里任邦。毋若丹朱,敖天开劋。一作摷“绝其命,予则奴。”戮女作,女鸠女房,毋若火始庸庸若矢之有志。今汝懖懖若药,不眄眩说,筑傅险之野,有蜚雉登鼎耳而雊自清,人自献于先王,惟先假王正厥事,天既付命正厥德,庶艸繁橆叶疑,彝伦攸。毋侮矜寡,而畏高明。不党不偏,王道平平。不偏不党,王道荡荡。“用五纪,飨用五福,羞用五事,艾用三德,艾时阳若悊,时奥若舒,恒奥若露,恒风若鲧,垔洪水。”三人议,则从二人之言:曰雨,曰济,曰圛,曰蟊,曰克,西旅献豪,是有负子之责于天。我旧云:“孩子民仪有十夫,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俊德。克明明德,祇祇畏畏,显民戴璧秉圭,群饮女无失,不敢僭上帝命。尔不克远省,在夏后”之诇,维丙午,蠢皇天既附中国民知我国有呰辨来来,示予卜休恒吉。乃女其悉自学功,高宗梁暗,三年不言。一作凉阴毋逸以万民,惟正之共。毋淫于酒,毋逸于游田。不御克奔,乃惟孺子。攽越,惟有胥赋。小大多政,则克度之。克犹绎之。申劝宁王之德:“武王惟赗,勿以譣人。文王作孝作敬。公毋困我哉生霸恫。矜乃身,乃用其妇人之言。尚狟狟,作《馈禾常》。”常任哲,民惟刑。一作悊“我嗣事”子孙大。不克共上下,遏失前人光。在家不知命不易。天应棐谌,乃亡队命,用劢相我邦家。天棐谌辞,凭玉几毕力。赏罚兹道,能念予一人。王乃洮沫水,我有于西,敢翼殷命,作《贿息》谨之命。“王耄荒,度作详刑,以诘四方刑罚,时轻时重,罚惩非死,佞极于病,报以庶訧。天齐乎人,俾我一日爰制百姓,于刑之衷,其审核之,告汝详刑,惟法惟求,上刑挟轻,下刑挟重,其罚百率。即我御事,罔克耆寿。”迪一人,使四方若卜筮陈宗,《赤刀》《鲜誓》。一作朕“峙乃糇粮。”《黄发》之言,则无所愆。维𬣡𬣡善靖言。俾君子易。怠善遍言。以谝为遍汉世诸儒所引异字,此其略也。蔡邕所书《石经》“女毋翕侮成人,度尔口。安定厥国,兴降不永。”崇降弗祥女比犹念以相从,各翕中勖,建大命。厥遗任父母弟,不迪,曰陈其五行,毋偏毋党,有年于兹雒,乃劮乃宪,既延。乃逸乃谚既诞天命自亮,以民祇惧。肆高宗之飨国百年,怀保小人。惠于矜寡,毋劮于游田。母兄曰:“今日”无皇人乃训变正刑,则兄曰“敬德”,但以前人之微言是罔。显哉!厥世鲜光。耿光黼衣。此残碑存于今者也。若《左传》引“圣有谟勋茂不茂”,引《五子之歌》,衍“师彼天常”四字,又引《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今无此语。惟命不于常注云康诰今亦无《礼记》引《兑命》:“敬孙务时敏,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尹告》:“惟尹躬及汤君。”《雅》:“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又引《太甲》曰:“民非后无,能胥以宁。”《高宗》云:“三年其惟不言,言乃讙。”《甫刑》曰:“苗民匪用命,播刑之不迪。”《帝典》曰:“克明峻德。”又以割申劝宁王之德,为周田观文王之德。注今博士读为厥乱劝宁王之德古文似近之引《庶言》同,而无“则绎”二字。《尹吉》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尹吉亦尹诰也天当为先《国语》引“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惠于小民,唯政之恭”,又引《汤誓》曰:“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孟子》引“天诛造攻自牧宫,有攸不为臣”,“东征绥厥士女,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凡民罔不憝,自作孽,不可活”,《墨子》引《吕刑》“群后之肆虐在下,明明不常,三后成功,维假于民。”皆文字之异者。至于《荀子》引《中蘬》之言,“诸侯自为得师者王,得友者霸,得疑者存,自为谋而莫己若者亡”,又引《康诰》“弘覆乎天,惟文王敬忌一人以择”,先儒以为缪妄,又引《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书》曰:“从命而不拂,微谏而不倦,为上则明,为下则逊。”注以为伊训,今无此语。又引舜曰:“维予从欲而治。”后汉刘陶推三家《尚书》及古文是正文字十百馀事,名曰《中文尚书》。贾逵撰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古文同异,集为三卷。十百二字疑误

    《书》者,古之号令。

    艾轩林氏曰:“古者言为《尚书》,事为《春秋》,盖以左右二史分掌之。秦置尚书于禁中以通章奏,汉之诏命在尚书,以《尚书》主王言,故秦、汉因是名官。先儒以为上古之书则失之。《七略》曰:‘尚书直言也’。”

    《逸书》。附见

    《圣作》则“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命以伯禽。”《唐诰》皆策命篇名。《左传》。先其算命。汉书维高宗,报上甲微。孔丛子太社唯松,东社唯柏,南社唯梓,西社唯栗,北社唯槐,厥兆天子爵。白虎通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孟子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史记吴氏曰:自汉而下,书之逸者已不复见,虽间出,既所未读,必不能知其为书。如所谓“先其算命”,“高宗报上甲,微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之类。先儒指以为逸书,世方知之,不然,孰知其为书也。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

    经籍考书类

    《尚书大传》三卷。

    《崇文总目》:“汉济南伏胜撰,后汉大司农郑元注。伏生本秦博士,以《章句》授诸儒,故博引异言,援经而申证云。”

    晁氏曰:胜,孝文时年且百岁,欧阳生、张生从学焉。音声犹有讹误,先后犹有差舛,重以篆、隶之殊,不能无失。胜终之后,数子各论所闻,以己意弥缝其阙,而别作章句,又特撰大义,因经属指,名之曰《传》。刘向校书,得而上之。

    陈氏曰:“凡八十有三篇” ,当是其徒欧阳、张生之徒杂记所闻,然亦未必当时本书也。印板刓阙,合更求完善本。

    牟长《章句》 卷。

    本传:长习《欧阳尚书》,建武时为博士,迁河南太守。注《尚书章句》,皆本之欧阳氏,俗号为“牟氏章句。”

    周防“《尚书杂记》 卷。”

    本传:“防师事徐州刺史盖豫,受《古文尚书》。建武时以明经举孝廉,拜郎中,撰《尚书杂记》三十二篇,四十万言。后仕至陈留太守。”

    孔安国《尚书注》十三卷。

    晁氏曰:安国《古文尚书》至晋、齐间始显。唐孝明不喜古文,以今文易之,又颇改其辞,如旧“无颇” 、今改“无陂” 之类是也。按安国既定古文,会有巫蛊事,不复以闻,藏于私家而已。是以郑康成注《礼记》,韦昭注《国语》,杜预注《左氏》、赵岐注《孟子》,遇引今《尚书》所有之文,皆曰“逸书” ,盖未尝见古文故也。然尝以《礼记》较《说命》,《孟子》较《泰誓》,大义虽不远,而文不尽同。意者,安国以“隶古定时” ,失之耳。

    陈氏曰:考之《儒林传》,安国以古文授都尉朝,第第相承,以及涂恽、桑钦。至东都则贾逵作训,马融、郑元作传注解,而逵父徽实受书于涂恽。逵传父业,虽曰远有源流,然而两汉名儒,皆未尝实见孔氏古文也。岂惟两汉、魏、晋犹然,凡杜征南以前所注经传,有援《大禹谟》《五子之歌》《引征》诸篇,皆曰“逸书。” 其援《泰誓》则云今《泰誓》无此文。盖伏生《书》亡《泰誓》,《泰誓》复出,或云武帝末民有献者,或云宣帝时河内女子得之,所载白鱼火乌之祥,实伪书也。然则马、郑所解,岂真古文哉?故孔颖达谓贾、马辈惟传孔学三十三篇,即伏生书也,亦未得为孔学矣。颖达又云,“王肃注《书》,始似窃见孔《传》,故于乱其纪纲,以为太康时皇” 甫谧得《古文尚书》于外弟梁柳,作《帝王世纪》,往往载之。盖自太保郑冲授苏愉,愉授梁柳,柳授臧曹,曹授梅赜,赜为豫章内史,奏上其书,时已亡《舜典》一篇。至齐明帝时,有姚方兴者,得于大航头而献之。隋开皇中,搜索遗典,始得其篇。夫以孔注历汉末无传,晋初犹得存者,虽不列学官而散在民间故耶。然终有可疑者。

    石林叶氏曰:“今孔氏《尚书》,本所谓《古文尚书》,出鲁共王毁孔子宅所得也。孔安国为之传。会巫蛊事作,不得列于学官,故汉儒虽扬雄之徒,多未之见。西汉所传欧阳、大小夏侯三家而已。扬雄《法言》称《酒诰》之篇俄亡矣。《艺文志》所谓‘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经文、《酒诰》脱简二者也。惟太史公尝从安国授《书》’” ,故班固云:“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 今《史记》所引《书》及叙,皆与孔氏本合。其馀诸儒所引,字与训诂或不同者,皆出欧阳、大小夏侯氏三家也。

    容斋洪氏《随笔》曰:“孔安国《古文尚书》,自汉以来不列于学官,故《左氏传》所引者,杜预辄注为《逸书》。刘向《说苑臣术》篇一章云:‘《泰誓》曰:‘附下而罔上者死,附上而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退,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逐’。此所以劝善而黜恶也。汉武帝元朔元年,诏责中外殊不兴廉举孝,有司奏议曰:‘夫附下罔上者死’” 云云,其语与《说苑》所载正同,而诸家注释至于颜师古,皆不能援以为证。今之《泰誓》,初未尝有此语也。汉宣帝时,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然年月不与序相应,又不与《左传》《国语》《孟子》众书所引《泰誓》相同。郑、王肃诸儒皆疑之,今不复可考。

    《朱子语录》:孔安国解经最乱道:“看来只是《孔丛子》等做出来。”一云“恐是魏晋人所作。” 某尝疑孔安国《书》是假书,如毛公诗如此高简,大段争事。汉儒训释文字,多是如此,有疑则阙,今此却尽释之,岂有千百年前人说底话,收拾于灰烬屋壁中与口传之馀,更无一字讹舛,理会不得如此可疑也。兼《小序》皆可疑。《尧典》一篇,自说尧一代为治之次序,至让于舜方止,今却说是让于舜后方作。《舜典》,亦是见一代政事之终始。却说“历试诸艰”,是为要受让时作也。至后诸篇皆然。况先汉文章,重厚有力量它。今《大序》格致极轻,却疑是晋宋间文章。况孔书是东晋方出,前此诸儒皆不曾见,可疑之甚。

    孔颖达“《尚书正义》二十卷。”

    晁氏曰:颖达因梁费甝疏广之。《唐·儒学传》称“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撰《五经义训》百馀篇,号《义赞》,诏改为《正义》” 云。虽包贯异家为详博,然其中不能无谬冗,马嘉运驳正其失。永徽中,于志宁、张行成、高季辅就加增损,始布天下。《艺文志》云:“颖达与李子云、王德韶等撰,朱长才、苏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赵弘” 智复审长孙无忌、李𪟝等二十四人刊定。《唐史》志、传记事多参差,此为尢甚所记撰著人氏颖达,往往不同。

    陈氏曰:其序云:“欧阳、夏侯二家之所说,蔡邕碑石刻之古文,安国所注,寝而不用。” 及魏、晋稍兴,故马、郑诸儒莫睹其学,江左学咸悉祖焉。隋初始流河朔,为《正义》者蔡大宝、巢猗、费甝、顾彪,文义皆浅略,惟刘焯、刘炫最为详雅。然焯穿凿烦杂,炫就而删焉。虽复微稍省要,又好改张前义,义更太略,辞又过华,未为得也。

    陆德明“《尚书释文》一卷。”

    《崇文总目》:“皇朝太子中舍陈鄂奏诏刊定。” 始开宝中,诏以德明所释乃《古文尚书》,与唐明皇所定今文驳异,令鄂删定其文,改从隶书。盖今文自晓者多,故音切弥省。

    陈氏曰:德明言伏生二十馀篇,即马、郑所注是也,可证马、郑非见《古文》。又言梅赜所上亡《舜典》一篇,以王肃注颇类孔氏,故取王注,从“慎徽五典” 以下为《舜典》,以续孔《传》。又言曰“若稽古” 至“重华协于帝” 十二字,是姚方兴所上,孔氏《传》本无,或此下更有“浚哲文明” 至“乃命以位” 总二十八字。

    《石经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伪蜀周德真书。经文有“祥” 字,皆阙其画,亦阙“民” 字之类,盖孟氏未叛唐时所刊也。以监本校之,《禹贡》云“土梦作乂” ,倒“土” “梦” 字;《盘庚》“若网在纲” ,皆作“纲” 字。按沈括《笔谈》云云,“土梦作乂” ,太宗时得古本,因改正,以“纲” 为“纲” ,未知孰是。

    《古文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汉孔安国以隶古定五十九篇之书,盖以隶写籀,故谓之“隶古。” 其书自汉迄唐,行于学官。明皇不喜古文,改从今文,由是古文遂绝,陆德明独存其二于《释文》而已。皇朝吕大防得本于宋次道、王仲至家,以较陆氏《释文》,虽小有异同,而大体相类。观其作字奇古,非字书傅会凿穿者所能到,学者考之,可以知“制” 字之本也。

    按:汉《儒林传》言,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读之。《唐艺文志》有《今文尚书》十三卷,注言“元宗诏集贤学士卫包改古文从今文。” 然则汉之所谓古文者,科斗书;今文者,隶书也;唐之所谓古文者,隶书;今文者,世所通用之俗字也。隶书,秦汉间通行,至唐则久变而为俗书矣,何尚书犹存古文乎?盖安国所得孔壁之书,虽为之传,而未得立于学官。东京而后,虽名儒亦未尝传习,至隋唐间方显,往往人犹以僻书奥传视之,缮写传授者少,故所存者皆古物,尚是安国所定之隶书,而未尝改以从“俗” 字,犹今士大夫蓄书之家有奇异之书,世所罕见者,必是旧本,且多古字是也。噫!“《百篇》之书遭秦火而亡其半,所” 存者五十八篇,而其间此二十五篇者,书虽传而字复不谐于俗,传于汉者为《科斗书》,传于唐者为“隶书” ,皆当时之人所罕习者。盖出自孔壁之后,又复晦昧数百年,而学者始得以家传人诵也。

    《尚书广疏》 卷。

    《崇文总目》:伪蜀冯继先撰。以颖达《正义》为本,小加己意。

    《尚书断》章 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 ,案其书略序众篇大旨。

    《尚书集解》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顾临、蒋之奇、姚辟、孔武仲、刘敞、王会之、周范、苏子才、朱“正夫、吴牧所撰。后人集之为一编,然非全书也。”

    胡翼之《洪范解》一卷

    晁氏曰:胡瑗翼之撰。皆其门人所录,无铨次首尾。

    张晦之《洪范解》一卷。

    晁氏曰:皇朝张景晦之撰。景当景祐三年为房州参军,著《论》七篇。

    杨元素《书九意》一卷。

    晁氏曰:皇朝杨绘元素撰。其序云:“《诗》《书》《春秋》同出于史,而仲尼或删或修,莫不有笔法焉。” 《诗》《春秋》,先儒皆言之,《书》独无其法邪?故作《断尧》《虞书》《夏书》《禅让》《稽古》《商书》《周书》《费誓》《泰誓》《意》九篇。

    苏明允《洪范论图》一卷。

    晁氏曰:三《论》皆援《经》《系》《传》,斥末以归本。《二图》一以指歆、向之谬,一以形其意。或云非洵作。

    孙莘老《书解》十三卷。

    晁氏曰:觉仕元祐,谓“康王以丧服见诸侯为非礼。” 苏氏之说本此。

    《新经尚书》十三卷。

    晁氏曰:王雱元泽撰。熙宁时,颁是书于学官,用以取士。或少违异,辄不中程,由是独行于世六十年,而天下学者喜攻其短,自开党禁,世人罕称焉。陈氏曰:其父安石序之曰:“熙宁三年,安石以尚书入侍,遂与政,而子雱实嗣讲事,有旨,为之说以进。八年,下其说太学,颁焉。”雱盖述其父之学,王氏《三经义》,此其一也。熙宁六年,命知制诰吕惠卿充修撰《经义》,以安石提举修定,又以安石子雱、惠卿弟升卿为修撰官。八年,安石复入相,《新传》乃成,雱盖主是经者也。王氏学独行于世者六十年,科举之士熟于此,乃合程度,前辈谓如脱然按其形模而出之尔,士习胶固,更丧乱乃已。

    《朱子语录》曰:“荆公不解《洛诰》,但云其间煞有不可强通处,今姑择其可晓者释之。” 今人多说荆公穿凿,它却有如此处。后来人解《书》,却须要尽解王说,伤于凿,然其善亦有不可掩处。

    《王氏洪范传》一卷。

    晁氏曰:王介甫撰。以刘向、董仲舒、伏生明灾异为蔽,而思别著此《传》。以“庶征” 所谓“若” 者,不当训“顺” ,当训“如” ,人君之五事,如天之雨、旸、寒、燠、风而已。大意谓天人不相干,虽有变异,不足畏也。

    《东坡书传》十三卷。

    晁氏曰:熙宁以后,专用王氏之说,“进退多士” ,此书骏异,其说为多。

    陈氏曰:其于《引征》,以为羲和贰于羿而忠于夏,于康王《之诰》以释衰服冕为非礼,曰:“予于《书》,见圣人之所不取,而犹存者有二,可为卓然独见于千载之后者。” 又言昭王南征不复,穆王初无愤耻哀痛之语,平王当倾覆祸败之极,其书与平、康之世无异。有以知周德之衰,而东周之不复兴也。呜呼,其论伟矣!

    《朱子语录》:“或问:‘诸家书解谁最好?莫是东坡’?” 曰:“然。” 又问:“但若失之太简。” 曰:“亦有只消如此解者 。东坡书解却好,他看得文势好。”

    《书义辨疑》一卷。

    晁氏曰:杨时中立撰。其书专攻王雱之失。

    《古三坟书》一卷。

    晁氏曰:张天觉言得之于北阳民家坟,皆古文,而传乃隶书。所谓“三坟” 者,山气形也。《七略》《隋志》皆无之,世以为天觉伪撰。

    陈氏曰:“‘元丰中,毛渐正仲奉使西京,得之唐州民舍。其辞诡诞不经,盖伪书也。《三坟》之名,惟见于《左氏》右尹子革之言。盖自孔子定书,断自唐虞以下。前乎唐虞,无征不信,不复采取,于时固已影响不存,去之二千载,而其书忽出,何可信也?况皇谓之‘《坟》’” ,“帝’谓之《典》,皆古史也。不当如毛所录,其伪明甚。人之好奇,有如” 此其僻者。晁公武云:“张商英伪撰,以比李筌《阴符经》。”

    石林叶氏曰:“古《三坟》书为古文,奇险不可识了,不知其为何语,其妄可知也。”

    按:夫子所定之书,其亡于秦火而汉世所不复见者,盖杳不知其为何语矣。况《三坟》已见削于夫子,而谓其书忽出于元丰间,其为谬妄可知。夹漈好奇而尊信之,过矣。又况详孔安国《书序》所言,则《坟》《典》《书》也,盖百篇之类也;《八索》《易》也,盖《彖》《象》《文言》之类也。今所谓“三坟” 者,曰《山坟》《气坟》《形坟》,而以为《连山》《归藏》《坤》干之所由作,而又各有所谓大象六十四卦,则亦是《易》书,而与百篇之义不类矣,岂得与“五典” 并称乎?

    颜、吴、范、司马无逸《说命解》三卷

    晁氏曰:皇朝吴安时、范祖禹、司马康元祐中侍讲筵,颜复说书崇政殿日所进讲说也。

    《伊川书说》一卷。

    晁氏曰:“伊川之门人。记其师所谈。”

    《洪范会传》一卷

    晁氏曰:皇朝孙谔撰。谔,元祐中博士。其说多本先儒,颇攻王氏之失。

    《二典义》一卷。

    陈氏曰:陆佃农师撰。佃为王氏学,长于《书》。

    《石林书传》十卷。

    陈氏曰:叶梦得少蕴撰。少蕴博极群书,强记绝人。《书》与《春秋》之学,视诸儒最为精耳。

    《中兴艺文传》曰:“其书颇采诸家之说,而折衷其是非。”

    《书裨传》十三卷。

    陈氏曰:太常丞吴棫才老撰。首卷举要曰《总说》,曰《书序》,曰《君辩》,曰《臣辩》,曰《考异》,曰《训诂》,曰《差牙》,曰《孔传》,凡八篇,考据详博。

    《书辩讹》七卷。

    陈氏曰:枢密院编修官郑樵渔仲撰。其目曰《纠谬》四,《阙疑》一,《复古》二。樵以遗逸召用,博物洽闻,然颇迂僻。

    陈博士《书解》三十卷。

    《中兴艺文志》:“绍兴时太学始建,陈鹏飞为博士,发明理学,为《陈博士书解》。”

    陈氏曰:秦桧子。熹尝从之游。在礼部时,熹为侍郎,文书不应,令鹏飞辄批还之,熹浸不平。鹏飞说书崇政殿,因论《春秋》“母以子贵” ,言《公羊》说非是。桧怒,谪惠州以没。今观其书,绍兴十三年所序,于《文侯之命》,其言骊山之祸,申侯启之;平王感申侯之立己,而不知其德之不足以偿怨。郑桓公友死于难,而武公复娶于申。君臣如此,而望其振国耻,难矣。呜呼,其得罪于桧者,岂一端而已哉!

    无姤“《尚书详说》五十卷。”

    陈氏曰:张九成子韶撰。无姤诸《经解》,大扺援引详博,文意澜翻,似乎少简严,而务欲开广后学之见闻,使不堕于浅狭。故读其书者亦往往有得焉。

    程大昌《书谱》二十卷。

    陈氏曰:“本以解经而不尽解,有所发明,则篇为一论。”

    程大昌《禹贡论图》共四卷。

    陈氏曰:凡《论》五十三篇,《后论》八篇,《图》三十一。其于江、河、淮、汉、济、黑、弱水七大川,以为旧传失实,皆辨证之。淳熙四年上进。宇宙广矣,上下数千载,幅员数万里,身不亲历,耳目不亲闻见,而欲决于一心,定于一说,乌保其皆无抵牾?然要为卓然不诡随传注者也。

    《东莱书说》十卷。

    陈氏曰:今世有别本《全书》者,其门人续成之,非东莱本书也。

    《朱子语录》曰:吕伯恭解《书》自《洛诰》始。某问之曰:“有解不去处否?” 曰:“也无。” 及数日后,谓某曰:“《书》也是难说,今只是强解将去尔。” 要之,伯恭却是伤于巧。

    《晦庵书说》七卷。

    陈氏曰:晦庵门人黄士毅集其师说之遗,以为此书。晦庵于书一经独无训《传》,每以为错简,脱文处多不可强通。今惟《二典》《禹谟》《召诰》《洛诰》《金縢》有解,及《九江》《彭蠡》《皇极》有辩,其它皆文集、语录中摘出。

    《书古经》及序共五卷。

    陈氏曰:晦庵所录,分《经》与《序》,仍为五十九篇,以存古也。

    “蔡九峰《书集传》” 卷。

    《自序》:按:《自序》已见前。

    《尚书讲义》三十卷。

    陈氏曰:参政张纲彦正撰。纲,政和时及第,仕三朝,历蔡京、王黼、秦桧三权臣,乃不为屈。绍兴未预政,此书为学官时所作。

    林少颖《拙斋书集解》五十八卷。

    陈氏曰:少颖从吕紫微本中居仁学,而太史吕祖谦则其门人也。其《自序》谓初著之时,每日诵正经自首至尾一遍,虽有它务不辍。平心定气,博采诸儒之说而去取之。苟合于义,虽近世学者之说,亦在所取;苟不合于义,虽先儒之说,亦所不取。《朱子语录》曰:“林书尽有好处,但自《洛诰》以后,非其所解。”

    黄度《文叔书说》七卷。

    陈氏曰:“度笃学穷经,老而不倦。晚年制阃江、淮,著述不辍,时得新意,往往晨夜叩书塾,为友朋道之。”

    袁燮“《洁斋家塾书钞》十卷。”

    陈氏曰:其子乔崇谦录其家庭所闻,至《君奭》而止。

    《袁氏家塾读书记》二十三卷。

    陈氏曰:题四明袁觉集。未详何人。大略仿《吕氏读诗记》,集诸说或述己意于后,当是洁斋之族。

    《尚书精义》六十卷。

    陈氏曰:三山黄伦彝卿编次,或书坊所托。

    梅教授《书集解

    陈氏曰:其书三册,不分卷,不著名,未详何人。

    柯山“《书解》十六卷。”

    陈氏曰:柯山夏僎元肃撰。集二孔、王、苏、陈、林、程颐、张九成及诸儒之说,便于举子。

    《书少传》十八卷。

    陈氏曰:新安王炎晦叔撰。

    《南塘书说》三卷。

    陈氏曰:赵汝谈撰。“《疑古文》非真者” 五条,朱文公尝疑之,而未若此之决也。然于伏生所传诸篇,亦多所掊击抵排,则似过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