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象汇编 历法典 第四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历象汇编 第四十五卷
历象汇编 历法典 第四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历法典

     第四十五卷目录

     历法总部汇考四十五

      明五郑世子朱载堉历学新说四

    历法典第四十五卷

    历法总部汇考四十五

    明五

    郑世子朱载堉历学新说四

    万年历备考下

    古今交食考

    “前代课历故事,取各家所造之历,各使推而上之于 千百世之上,以求交食,与夫岁月日星辰之著见于 经史者为合与否,然后推而下之,以定当来之气朔。 则知与往古相合者为密,不合者为疏,甚易辨也。”万 历九年辛巳岁,距汉武帝元光元年丁未岁,一千七 百一十四年,距陈宣帝太建八年丙申岁,一千有五 年。二者之间,史志原载“日月食分、加时、起复、方位”,各 取数事,而以元儒旧法并今新法考之,自唐已下不 必考者,未及千年,故略之也。仍取万历甲午已后日 月交食,亦各数事,较其异同,笔于此卷。往则稽于史, 来则验于天,而新旧二家,疏密可见矣。

    汉武帝元光元年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 翼八度。刘向云:“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见五行志

    谨按日食必起自西,理无从东起者,疑有脱文故也。当作“从西北向东北食过半。” 过半谓六七分已上,是岁有闰,而汉历失闰,故以为七月晦。晦、闰之失,辨见别卷,兹不复赘。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一千六百八十七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千七百一十四年。

    日食九分四十九秒。

    初亏  午正一刻  西北。

    食甚  未初三刻  正北。

    复圆:  申初初刻  东北

    食甚日躔,黄道翼八度五十一分,《赤道翼》八度三十 九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一千四百一十四年。

    日食九分六十三秒。

    初亏  午正三刻  正西。

    食甚  未正初刻。

    复圆,  申初二刻  正东。

    食甚日躔,黄道翼六度五十二分,《赤道翼》六度四十 一分。

    汉武帝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 在亢二度。晡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同上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一千六百四十二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千六百六十九年。

    日食九分八十五秒。

    初亏  未初二刻  西北。

    食甚  未正三刻  正北。

    复圆:  申正初刻  东北

    食甚日躔,黄道角十一度七十八分,赤道角十度八 十五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一千三百六十九年。

    日食九分四十三秒。

    初亏  未正初刻  正西。

    食甚  申初一刻。

    复圆:  申正二刻  正东。

    食甚日躔黄道角九度八十五分,赤道角九度七分。

    谨按《历经》云:“若当时有宿度,仍依当时历法命之。” 依《三统历》,冬至日在牵牛,加而命之,则与亢二度合。

    汉明帝永平四年八月丙寅,时加未,日有食之。见后汉书 五行志注

    谨按。此不言“朔” 者,八月之晦也。“时加未” 者,犹言加时在未。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一千四百九十三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千五百二十年。

    日食二分七十一秒。

    初亏  未初二刻  西北。

    食甚  未正二刻  正北。

    复圆,  申初二刻,  东北食甚,日躔黄道亢初度十二分,赤道亢初度十一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一千二百二十年。

    日食三分五十六秒。

    初亏  未正二刻  西北。

    食甚  申初三刻  正北。

    复圆:  申正三刻,  东北

    食甚日躔,黄道角十一度六十九分,赤道角十度七 十七分。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戊辰,加时未日食。 见晋书历志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一千三百三十三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千三百六十年。

    日食三分七十二秒。

    初亏,  午正三刻  西北。

    食甚  未初三刻  正北。

    复圆,  未正三刻  东北。

    食甚日躔,黄道张九度七十四分,赤道张九度八十 九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一千六十年。

    日食四分二十四秒。

    初亏  未初一刻  西北。

    食甚  未正一刻  正北。

    复圆。  申初一刻  东北

    食甚日躔,黄道张八度七十一分,赤道张八度八十 四分。

    魏文帝黄初二年七月十五日癸未,日加壬,月加丙, 食。同上

    谨按日加壬,谓日在地中壬位;月加丙,谓月在天上丙位。以漏刻言,则亥末子初也。“丙” 字,旧文作“景” ,为避唐讳,今仍作丙,庶读者易晓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一千三百三十三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千三百六十年。

    月食,八分七十秒。

    初亏  子初初刻  三更一点,  东南 食甚。  子正三刻  三更五点,  正南 复圆。  丑正一刻  四更五点,  西南 “食甚。”月离黄道室六度九十七分,赤道室六度八十 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一千六十年。

    月食,八分七十一秒。

    初亏  子初二刻  三更二点,  正东。 食甚  丑初一刻  四更二点。

    复圆  寅初一刻  五更二点,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室五度九十分,赤道室五度七十五 分。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甲夜,月食尽,在 鬼四度,以冲计之,日当在牛六。见宋书祖冲之历议

    谨按:甲夜或作“中夜” 者,误。甲夜一更也,乙、丙、丁、戊夜,二、三、四、五更也。“尽” 字疑衍。今历鬼无四度,盖据当时赤道度耳。《元志》云:列舍相距度数,历代所测不同,非微有动移,则前人所测,或有未密。正谓此也。已下三条放此。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一千一百一十八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千一百四十五年。

    月食,八分七十三秒。

    初亏,  申正三刻,  昏刻    东北, 食甚。  酉正一刻  一更二点,  正北 复圆,  戌初三刻  一更五点,  西北, 食甚。月离黄道柳三度四十一分,赤道柳三度六十 二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八百四十五年。

    月食,八分七十三秒。

    初亏  申正三刻,  昏刻    正东。 食甚  酉正二刻,  一更三点。

    复圆  戌正一刻  二更一点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柳二度七十九分,赤道柳二度九十 七分。

    宋文帝元嘉十四年五月十五日丁夜,月食尽,在斗 二十六度,以冲计之,日当在井三十同上

    谨按赤道斗无二十六度。《唐志·大衍历议》云:“古以牵牛上星为距,太初改用中星。” 然则斗二十六度者,汉《太初历》所测也。新法改斗二十六度为牛初度,依近代所测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一千一百一十七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千一百四十四年。

    月食,十一分六十二秒。

    初亏,  子正初刻  三更三点。  正东 食既,  丑初一刻  四更二点。

    食甚  丑初三刻  四更四点。

    《生光》  丑正初刻  四更五点。

    复圆  寅初一刻  五更四点,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牛初度五十一分,赤道牛初度五十 五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八百四十四年。

    月食,十一分六十二秒。

    初亏,  子正初刻  三更四点。  正东 食既,  丑初二刻  四更二点。

    食甚  丑正初刻  四更四点。

    《生光》  丑正二刻  五更一点。

    复圆  寅初四刻  五更五点,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斗二十三度十六分,赤道十二十五 度八分。

    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八月十五日丁夜,月食,在奎 十一度。以冲计之,日当在角二同上

    谨按。此条不言“食尽” 者,食不至既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一千一百三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千一百三十年。

    月食,七分三十秒。

    初亏,  子正初刻  三更三点,  东南, 食甚  ;丑初二刻  四更二点,  正南 复圆  ;寅初初刻  四更五点,  西南, 食甚。月离黄道奎十四度二十六分,赤道奎十三度 十五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八百三十年。

    月食,七分三十秒。

    初亏,  子正一刻  三更四点,  东南, 食甚  ;丑初三刻  四更二点,  正南 复圆  ;寅初二刻  五更一点,  西南, 食甚。月离黄道奎十三度五十四分,赤道奎十二度 四十八分。

    宋孝武帝大明三年九月十五日乙夜,月食尽,在胃 宿之末,以冲计之日,当在氐十二。同上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一千九十五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千一百二十二年。

    月食,十四分四秒。

    初亏,  戌初初刻  一更三点。  正东。 食既,  戌正初刻  一更五点。

    食甚  戌正二刻  二更一点。

    《生光》  亥初初刻  二更二点。

    复圆,  亥正初刻  二更四点,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胃十四度七十二分,赤道胃十四度 八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八百二十二年。

    月食,十四分四秒。

    初亏,  酉正三刻  一更二点。  正东 食既,  戌初四刻  一更五点。

    食甚  戌正二刻  二更一点。

    《生光》  亥初初刻  二更二点。

    复圆,  亥正一刻  二更五点,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胃十四度一分,赤道胃十三度四十 一分。

    陈宣帝太建八年丙申,六月戊申朔,食于卯甲间。见元 史历志

    谨按:二十四向寅末卯初,是名曰“甲。” 然则卯甲间者,谓卯初之后,卯正之前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九百七十八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千五年。

    日食七分九十六秒。

    日未出已食一分六十一秒。

    日已出见食六分三十五秒。

    初亏  寅正一刻  西北。

    食甚  卯初二刻  正北。

    复圆  卯正三刻,  东北。

    食甚日躔黄道柳二度六十六分,赤道柳二度八十 二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七百五年。

    日食八分日未出己,食六分七十三秒。

    日已出见食一分二十七秒。

    初亏  寅正二刻  正西。

    食甚  卯初二刻。

    复圆  卯正三刻  正东。

    食甚日躔黄道柳二度十九分,赤道柳二度三十二 分。

    谨按。此条历家所谓“带食” 者也。旧以应见者为“不见” ,应不见者为“见” ,与《新法》不同,知历者当辨孰为近是。

    已上“往古日月食”共十条,距今甲午岁千馀年矣。《自 甲午已后,未来日月食》共十条,开列于后:

    万历二十四年丙申岁,三月壬午,夜望月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四十二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十五年。

    月食,三分七十秒。

    月未入已复二分七秒。

    月已入,不见,复一分六十三秒。

    初亏  寅初三刻  五更三点,  东北 食甚  寅正三刻,  晓刻    正北, 复圆  卯初三刻,  在昼。    西北 食甚。月离黄道角五度六分,赤道角四度七十六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三百一十五年。

    月食,三分七十一秒。

    月未入已,复二分八十秒。

    月已入,不见,复九十一秒。

    初亏  寅初四刻  五更三点,  东北 食甚。  卯初初刻,  晓刻    正北, 复圆  卯正一刻  在昼,    西北 食甚。月离黄道角四度九十六分,赤道角四度六十 七分。

    万历二十四年丙申岁,闰八月乙丑朔,日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四十二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十五年。

    日食九分七十五秒。

    初亏  巳正三刻  西北。

    食甚  午正初刻  正北。

    复圆,  未初一刻  东北。

    食甚日躔,黄道翼十九度,《赤道翼》十七度六十二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三百一十五年。

    日食九分七十秒。

    初亏,  午初初刻  正西。

    食甚  午正二刻。

    复圆  未初三刻  正东。

    食甚日躔,黄道翼十八度九十分,《赤道翼》十七度五 十三分。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岁,七月戊戌,夜望月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四十四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十七年。

    月食,九分十八秒。

    初亏,  丑初初刻  四更一点,  东北 食甚  ;丑正二刻  四更五点,  正北 复圆。  寅正初刻  五更四点,  西北 “食甚。”月离黄道虚六度九十六分,赤道虚六度八十 六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三百一十七年。

    月食,九分十八秒。

    初亏  丑初初刻  四更一点,  正东; 食甚  丑正二刻  四更五点。

    复圆  寅正一刻  五更五点,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虚六度八十六分,赤道虚六度七十 七分。

    万历二十七年己亥岁,六月癸巳,夜望月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四十五年。

    距“万历辛巳岁”,一十八年。

    月食,十一分十六秒。

    月未出,已食七分五十九秒。

    月已出见,食三分五十七秒。

    初亏,  酉初三刻,  在昼    正东, 食既,  戌初初刻  昏刻。

    食甚  戌初二刻  昏刻。

    《生光》  戌初三刻  一更一点。

    复圆,  亥初初刻  一更五点,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女七度九十二分,赤道女八度三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三百一十八年。

    月食,十一分十六秒。

    月未出,已食二分九十九秒。

    月已出见,食八分十七秒。

    初亏,  酉初二刻,  在昼    正东, 食既,  戌初初刻  昏刻。

    食甚  戌初二刻  昏刻。

    《生光》  戌初三刻  一更一点。

    复圆,  亥初一刻  一更五点,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女七度八十三分,赤道女七度九十 三分。

    谨按。此与《太建八年》“带食” ,其理相同。旧法应见者为“不见” ,应不见者为见,与《新法》异焉,至期验天,则知疏密。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岁,十一月己酉,夜望月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四十七年。

    距“万历辛巳岁”,二十年。

    月食,七分八十七秒。

    初亏,  丑初初刻  三更五点,  东南; 食甚,  丑正二刻  四更三点,  正南 复圆,  寅初三刻  四更五点,  西南: “食甚。”月离黄道毕十四度六分,赤道毕十四度九十 三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三百二十年。

    月食,七分八十九秒。

    初亏,  丑初初刻  三更五点,  东南; 食甚  ;丑正二刻  四更三点,  正南 复圆。  寅正一刻  五更一点,  西南: “食甚。”月离黄道毕十三度九十六分,赤道毕十四度 八十三分。

    万历三十年壬寅岁,四月丙午夜望月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四十八年。

    距“万历辛巳岁”,二十一年。

    月食,十四分十秒。

    初亏,  子初二刻  三更一点。  正东。 “食既”,  子正三刻  三更五点。

    食甚  丑初一刻  四更二点。

    《生光》  丑正初刻  四更四点。

    复圆  寅初一刻  五更三点,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尾五度八十九分,赤道尾六度二十 五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三百二十一年。

    月食,十四分十秒。

    初亏,  子正初刻  三更三点。  正东 食既,  丑初二刻  四更三点。

    食甚  丑正一刻  四更五点。

    《生光》  寅初初刻  五更二点。

    复圆  寅正二刻,  晓刻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尾五度八十三分,赤道尾六度十九 分。

    万历三十年壬寅岁,十月甲辰,夜望月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四十八年。

    距“万历辛巳岁”,二十一年。

    月食,十三分二十九秒。

    月未出,已食,十分三十四秒。

    月已出见,食二分九十五秒。

    初亏,  申初一刻  在昼。    正东。 食既,  申正二刻  在昼。

    食甚  酉初初刻  昏刻。

    《生光》  酉初二刻  一更一点。

    复圆  酉正二刻  一更三点,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毕二度九十四分,赤道毕三度九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三百二十一年。

    月食,十三分二十九秒。

    月未出,已食二分五十九秒。

    月已出见,食十分七十秒。

    初亏,  申初初刻  在昼。    正东。 食既,  申正一刻  在昼。

    食甚  酉初初刻  昏刻。

    《生光》  酉初二刻  一更一点。

    复圆  酉正四刻  一更四点,  正西 食甚,月离黄道毕二度八十四分,赤道毕二度九十 八分。

    谨按。“食既在昼,则月出已既矣。” 是知旧法所推带。

    食分误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岁,四月丁亥朔,日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四十九年。

    距“万历辛巳岁”,二十二年。

    日食八分六十六秒。

    初亏  辰初初刻  西北。

    食甚  辰正一刻  正北。

    复圆,  巳初三刻  东北。

    食甚日躔,黄道胃十二度二十一分。赤道胃十二度 十四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三百二十二年。

    日食七分九十八秒。

    初亏  辰初二刻  西北。

    食甚  辰正四刻  正北。

    复圆,  巳正一刻  东北。

    食甚日躔,黄道胃十二度十三分,赤道胃十二度六 分。

    万历三十一年癸卯岁,十月戊戌,夜望月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四十九年。

    距“万历辛巳岁”,二十二年。

    月食,四分四十秒。

    初亏  子正四刻  三更五点,  东北, 食甚  ;丑正一刻  四更二点,  正北 复圆  ;寅初二刻  四更五点,  西北, 食甚。月离黄道昴二度六十二分,赤道昴二度六十 七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三百二十二年。

    月食,四分四十秒。

    初亏,  丑初一刻  四更一点,  东北, 食甚  ;丑正三刻  四更四点,  正北 复圆  ;寅正一刻  五更一点,  西北, 食甚。月离黄道昴二度五十四分,赤道昴二度五十 九分。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岁,四月辛巳朔,日食。

    依新法算

    距“《嘉靖》甲寅岁”,五十年。

    距“万历辛巳岁”,二十三年。

    日食三分九十秒。

    初亏  未正三刻,  西南。

    食甚  申正初刻  正南。

    复圆  酉初初刻  东南。

    食甚日躔,黄道胃一度五十五分,赤道胃一度五十 二分。

    依旧法算

    距“至元辛巳岁”,三百二十三年。

    日食四分二十二秒。

    初亏  申初三刻  西南。

    食甚  酉初初刻  正南。

    复圆  酉正一刻,  东南。

    食甚日躔,黄道胃一度四十八分,赤道胃一度四十 五分。

    谨按日月食旧例惟推黄道度,今附赤道度于下,盖欲学者兼通黄赤道相求术,庶不致失传也。

    右古今日月食共二十条,祇依《元史》旧法,与臣新法 相校而录其同异焉。若夫《大统历经》全文,实愚臣所 未睹,虽颇闻其略节,然莫知其详也。伏望钦依,令该 监推考而辨定疏密,为后来修历者张本,臣下情不 胜荣幸仰荷之至。以上万年历备考系原本卷之三

    郑府长史谢廷训奉敕请进《万年历》副本启。

    为恭进历书,上祝万寿,敬陈愚见、以仰裨盛典万一 事:万历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承奉河南等处承 宣布政使司札付:承准礼部照会该本部题:祠祭清 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内府抄出郑世子载堉奏前事, 内称:“《大统历》倘有小差,乞要更正,以成一代之制,宜 新其名为《圣寿万年历》,及将所著新法十册恭进”等 因。奉圣旨:“礼部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送司案呈 到部。看得:郑世子载堉恭进历书,上祝万寿,欲要更 新其名,及将《大统历》所差即便改正,各一节为照。人 君钦若天道,敬授民时,以成治功者,莫大于历。是故 自尧、舜相传以来,靡不重之,所以大一统也。我太祖 高皇帝创有天下,即治历明时,颁行中外,命之曰“大 统。”盖不惟昭王者无外之义,而圣子神孙亿万年无 疆之祚即在于是;殆有不可以数限量者焉。列圣相 承,毫无异议。皇上绍天缵绪,继治安民,二十有三载。 夫既叶泰阶之符,而际升平之盛矣。迺者万寿届期, 四方来贺;郑世子载堉恭献《圣寿万年历书》,并请因时改名。原其用心,无非俯竭一得之忱,欲效万年之 祝;意甚善也。但臣等查得《会典》,凡造历,以洪武甲子 为历元,仍依旧法推算,不用捷法。夫历元必用洪武 甲子者,所以重一代开创之本。而推算用旧法者,诚 以天有常度,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所谓 “故”者,言天运自然之常度,有成法可求,不必于凿也。 今《大统历》以我太祖之聪明睿智,诉考前代推步之 法,而用元郭守敬之术,立表以测景,考景以验气,上 符天运,下顺民时以成之,皆因其故也。是以行之二 百馀年,重熙累洽。盖自畿甸以及要荒,凡雕题椎结, 殊乡异俗,一皆禀受正朔,此万万世不可易者。行之 既久,习之已熟,一旦而欲更新其名,无论“非祖宗创 制立法至意,且恐骇华裔之观听也。”又考《元历志》,“至 元四年,西域札马鲁丁撰进《万年历》,世祖稍颁行之。 十三年平宋,遂诏前中书左丞许衡、太子赞善王恂、 都少监郭守敬等改治新历,参考累代历法,复测候 日月星辰消息运行之变,参别异同,酌取中数,以为 历本。”至十七年冬至历成,“名曰《授时历》。十八年颁行 天下。”《万年历》不复行,则《万年历》名,元既有之,虽行而 未久,亦不便于袭用。矧今年号万历,业已该万年之 义,历名改拟之说,臣等未敢轻议。至于岁差之法,上 古无闻。盖一元肇启,四序适调,天有常运,日月星辰, 行有常度,自无差忒。自唐虞以降,暨于春秋,时令不 无愆其候矣。讵非气渐浇漓,运行乖舛而致然欤?然 而差法犹未立也。逮汉《雒下闳》始知有差。及晋虞喜 始立差法。自是宋何承天、祖冲之,梁虞𠚳,隋刘焯、张 胄,元唐僧一行,宋王朴、沈括辈,各有差法之议,讫无 画一之规,大都所约年限有远近,所置分度有疏密 耳。至元许衡、郭守敬等,乃测景于四表,毫忽微“眇,皆 有可考。约以六十六年差一度,考往则每百年减一, 推来则每百年加一,其法号为精密。”我朝制历,实用 其法,则差法固在向遵用之宜,无复异者。近屡有言 历法差讹,当为考正。然于何而正之?所以求之者大 约有三:“曰考《月令》之中星移次应节;曰测二至之日 景长短应候;曰验交食之分秒起复应时,考以衡管, 测以臬表,验以刻漏”,斯亦佹得之矣。夫天体至广,历 家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纪日月星 辰之行次,又析一度为百分,一分为百秒,可谓密矣。 然在天一度,应地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其在分秒,又 可推也。譬之轮毂,外广而中渐以狭,至于辐辏之处, 间不容发矣。夫“浑仪之体径仅数尺,外布三百六十 五度四分度之一,每度不及指许,安所置分秒哉?至 于臬表之树,不过数尺;刻漏之筹,不越数寸。以天之 高且广也,而以径尺寸之物求之,欲其纤微不爽,不 亦难乎?故方其差在分秒之间,无可验者,至逾一度, 乃可以管窥耳。”此所以穷古今之智巧,不能尽其变 欤?今之谈历者,或得其算而无测验之具。即有其具 而置非其地,高下迥绝,则亦无准,宜非墨守者之所 能自信也。即如世子言,以《大统》与《授时》二历相较,考 古则气差三日,推今则时差九刻。夫时差九刻,在亥 子之间则移一日,在晦朔之交则移一月,此可验之 于近也。设移而前,则生明在初二之昏矣;设移而后, 则生明在初四之夕矣。弦望亦宜各差一日,今似未 至此也。此以历家虽有成法,犹以测验为准。为今之 计,宜令星历之官,再加详推,以求岁差之故,亟为更 正。尝闻前礼官郑继之有言:“欲定岁差,宜定岁法于 二至、馀分、丝忽之间,定日法于气朔盈虚一画之际, 定日月交食于半秒难分之所。”斯其言似中历家肯 綮,要在得精思善算。而又知历理者以职其事,诚博 求之,不可谓世无其人,而其本又在我皇上秉钦若 之诚,以建中和之极;光调玉烛,默运璇玑,正历数以 永大统之传,是在今日,诚千载一时也。臣等窃观郑 世子所著《新法》,其原本进呈恭备御览,未便翻阅,恐 致损污。合无行河南布政司转行该府长史司,具启 世子知会,另将副本解部转发钦天监,与世业各科 历官所传诸书,互相参订,细加磨算,务使分秒微纤, 随时测验,蕲于不爽。则历数之奥,既占而有孚,天运 之常,亦算无遗䇲矣。若夫世子载堉,不以崇高富贵 为逸豫之图,乃能留心历学,博通今古,志行既为可 尚,忠爱良有足嘉,即东平、河间,何以称焉?相应赐敕 奖谕,以示优褒,取自圣裁,恭候命下,臣等遵奉施行 等因。万历二十三年九月十九日本部尚书兼翰林 院学士范等具题,二十三日奉圣旨:“是。郑世子著写 敕奖谕。钦此。”钦遵。除将奖谕一节另行移文撰敕外, 所据新著《律历融通》等书“副本,相应开取案呈到部, 拟合就行。为此,合就照会该布政司,着落当该官吏, 照依照会内事理,转行郑府长史司启世子知会,即 将所著《律历、融通》等书副本,作速差人解部,以凭转 发钦天监磨算施行”等因。承此,拟合就行。为此,札仰 本司官吏照依札付,“备承照会内事理,即便具启郑

    世子知会”,即将所著《律历融通》等书副本作速差人
    考证
    解部转发钦天监磨算施行,毋得迟违,未便奉此,拟

    合具启。为此今将前项缘由理合具本,谨具启闻。

    刑云路《议正历元疏》。

    臣惟稽古帝王,必以治历明时为首务,盖其重也。大 哉帝尧!其首命羲和氏曰:“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 敬授人时。”而即以咨帝舜曰:“天之历数在尔躬。”其重 如此。嗣是夏后、殷、周,绍明三正,有自来矣。下逮《春秋》, 始爽厥德,于是有日至之愆,不朔之食。岂天路之殊 常,抑日官之失职欤?汉唐以降,迄于宋、元,治历家亡 虑数十,其表见者,如邓平、祖冲之、李淳风、僧一行、郭 守敬辈,各殚心思求合天运,或差而改,改而差,差而 复改,率皆由浅之深,由疏之密,惟郭守敬乃臻其妙 焉,诚可谓冠绝古今矣。然而守敬亦未尝自信为无 差也。观其谓积年距至元辛巳为元则可,其诸应宜 随时测验者,用辛巳为元则不可,今司天氏固祖述 郭守敬《太史》者,而胡不是之察也?臣少习乾象,长益 笃嗜,凡研思二十馀年,乃有所得,始觉古人有未尽, 而今时有不然者。何也?盖天日之交,气之齐也;日月 之交,朔之会也。日忒而气不齐,月愆而朔不会,今之 弊也。夫窥天之器,宜无逾于观象、测景、候时、筹策四 事矣。臣今以四事窥天运,胥日异而月不同焉。《孟子》 曰:“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 坐而致也。然则日之至乃天之根,气之始,所关大矣。 乃今之日至何如也?《大统》推今年冬至在申正二刻, 而臣测在未正一刻,《大统》实后天九刻。馀盖以癸巳、 甲午、丙申、丁酉之晷相加减,实测二百五十九刻七 十三分四十五秒,得乙未日未正一刻。冬至,复取前 后二十馀日,计二千馀刻,日日而量之,秒秒而较之, 皆同未正一刻无殊科。此日行所至,昭昭在天,可以 数筹,可以景测,可与人人共知见者,匪人力所私,悬 想所致也。乃《大统》差至后天九刻,馀计气应应损九 百馀分而不自觉,岂其未尝筹测耶?《孟子》所谓“千岁 可坐致”者,今甫以三百馀年辄差九刻,则何论千岁? 不宁惟是。今年立春、夏至、立冬,皆适值子半之交。臣 测立春乙亥,而《大统》推丙子;臣测夏至壬辰,而《大统》 推癸巳;臣测立冬己酉,而《大统》推庚戌。夫立春与冬, 乃王者行阳德阴德之令,而夏至则其祀方泽之期 也。今皆相隔一日,则理人事神之谓何?是岂为细故? 况以立春隔日,而生人之年月日时皆非矣。此而不 改,后将何极!且历法疏密,验在交食,自昔记之矣。乃 今年闰八月朔,日有食之,《大统》推初亏巳正三刻,食 几既。而臣候初亏巳正一刻,食止七分。馀《大统》实后 天几二刻,而计闰应及转应。若交应,则各宜如法增 损之矣。盖日食八分以下,阴历交前初亏西北,固历 家所共知也。今闰八月朔日食,实在阴历交前初亏 西北,其食七分,馀明甚,则安得谓之初亏正西,食甚 九分八十六秒耶?而《大统》之不效亦明甚。然此八月 也,若或值元日于子半,则当退履端于月穷,而朝贺 大礼当在月正二日矣,又可谓细故耶?此而不改,臣 窃恐愈久愈差,将不流而至《春秋》之食晦不止也。臣 故曰:“闰应、转应、交应之宜俱改也。”我朝圣神在御,重 熙累洽,我皇上继天立极,调元出治,其历数之传,直 追帝尧之统。则治历明时,正今日之急务也。乃自国 初迄今二百馀年,历犹未正。司天氏但知仅守元臣 立成之法,而一切诸应,不随时以考验,气朔并乖,天 人弗协,而犹然用至元辛巳为元。夫有一代之兴,必 有一代之历。我朝制作越千古,独奈何以历数大典, 而犹然以胜国为元耶?臣愚不肖,蓄此于中久矣。向 欲陈献,恐有越俎之嫌,未敢也。乃今年适逢上命儒 臣纂修《正史》。夫史也者,大经大法,咸正罔缺者也。然 而莫重于历,亦“莫难于历。乃今尚未闻有一人欲起 而更正之者。及今不正,何为信史?及今不言,岂非失 时?臣故自今年悉心详验之,思以上献也。野有一芹, 尚思自献;况以历数大典,又当修史之会,臣既实见 其非,是则安敢不亟陈于君父之前?伏愿陛下俯纳 臣言。”敕下礼部议覆。上请遴选海内之有真知历数 “如郭守敬其人者,俾之竭心殚力,因数察理,探赜索 隐,钩深致远。其于日月之消息,气朔之差应,平立新 故之分,弧矢分合之变,黄道白道之一而不一”,天首 天尾之齐,以非齐,一一测正,之亡爽焉。假以便宜,迟 以岁月,然后改宪明时,报之天子,定昭代之历元,成 熙朝之大典。将见理阴叙阳,各得其所,时惠辰从,职 不相侵。盖先后天而不违,乃谓之“钦。若昊天天不违”, 而况人乎?乃可以敬授人时,百工允釐,庶绩咸熙,圣 德则天光于上下,此帝尧相传之统,格天之致也。由 是东隅、西极,南交、北狄,胥晓然见天人之明,正炯炯 洞洞,睹大圣人之作为出寻常万倍,而国家亿万年 历数无疆之休,端在是矣。臣不胜悚栗待命之至。为 此具本,专差书吏刘《钦》亲赍,谨具奏闻。

    李应策:《请定岁差疏》。

    乞敕亟定岁差以答舆望事:臣惟历之关于时,岁差之关于历大矣。该郑世子载堉曾献历上寿,蒙礼部 覆准,发钦天监磨对。事闻乙未岁八九月中,迄今无 耗。昨该河南按察司佥事邢云路复请议正历元,详 议:本年冬至,云路测未正一刻,《大统》推申二刻,实后 天九刻。本年闰八月日食,云路候初亏巳正一刻,食 止七分。《大统》推初亏巳正三刻,食将几尽后天二刻。 其测候诸应参差,较郑世子所奏简切便览,独应时 加减法尚未遽悉耳。臣思国朝历元,圣祖尝谕二说 难凭,但验七政交会行度无差者为是。惟时以至元 辛巳,揆之洪武甲子仅百四年,所律以差法似不甚 远,至正德、嘉靖已退当三度,馀奚俟今日哉?《春秋》不 食朔,犹直书官失之。今日食后天几二刻,冬至后天 逾九刻,计气应应损九百馀分,乃云弗失乎历理微 秒,日月五星运转交会,咸取应于窥管测表,欧阳修 所谓“事之最易差”者,虽古《太初》《大衍》诸书,讵不深思 元解,得羲和氏之历象《授时》遗意,然果以锺律为数 无差,则《太初历》宜即定于汉,而后之为三统、四分者 若何?又果以著策为术无差,则《大衍历》当亦即定于 唐,而后之为五纪、贞元观象者又若何?盖阴阳迭行, 随动而移,移而错,错而乖违,日陷不止,则躔离之谬, 分至之忒,积此为穷。谓移九刻于亥子之间,则差一 日,惧后不啻焉。前华湘奏,“尧时初昏,昴中日行北陆, 躔于”子,属虚七度。今冬至初昏室中,日行东陆,躔于 寅,属箕三度。以相距四千年,而隔馀五十度,验历数 愆期。顾有言“此日至之周,遍于东西南运度,岂泥若 分秒?而量积二万七千馀年,复归如初。又天行舒移 而渐西,每日过一度者,为天道左旋之常;日行缩移 而渐西,每积岁亦过行一度者,为天道右”转之秘,兹 直存而不论耶?人人知岁差易征,考之退度,若以五 十年、若百年、若六十六年、或八十三年,殊无一经久 确论。故由《春秋历》宋末元初,愈稽愈失,计无虑数十 更矣。夫亦何术何数无错?《大统历》本之胜国。郭太史 守敬以彼减二十四分二十五秒于周岁加二十五 分七十五秒于周天窥度“精到有陋,《太初》《大衍》”等为 不足言者。然积六十六年有奇而退一度,则推验之 始,已知有差,何不即酌定画一,俟其退一度逾六十 六年而后更兹?其故难于言矣。无犹厘毫之除,加之 周天者微多,减之周岁者微少,纤悉难究,姑置此为 盈虚之验,而探赜索隐,不能不随时以待。欤云路持 观象、测景、候时筹策四事,议诸应宜俱改,想已洞烛 款窍,使得中秘星历书一遍,阅而校焉,必自有得。世 子仅阅《衍义》补气、闰、转、交四准分秒数字,即悟《大统 历》大义,并所获律吕说,冀正之。臣尝谓律本居阴以 治阳,历实居阳以治阴,自非两本。惟“登台候日晷应 否,析忽于秒,周岁周天,微为增减,务期晦朔、弦望、昏 旦夜半,中星分秒,不爽尺寸,与圣祖原谕元统李德 芳同一轨焉,务称完制,馀不必更也。”而本监奉查律 例,久稽未复,此又专门之裔,本业虽长,理或未谙,精 算之士,末技虽善,经实弗明,其奈何以国制巨任畀 之?岂邓平、虞喜、沈括辈各名家不能定一二,寻常曲 士易能哉?譬之今鼎建大工,操“尺与运斤者缺一焉 不可为矣。矧履端节至万历方新,纂修《国典》,诸法毕 备。失今不举,后需何期?伏乞敕下该部,谕令佥事邢 云路即以原官暂署钦天监,俾相资订正。仍选委在 京各衙门素明历法者二三员,责之赞襄大务。以共 成一代之典而决千古之疑。中外臣民实不胜愿望。 脱有袭故者,目”之为“多事”,言未及而阻泥随之,则不 敢云“克济也已”云云。

    张应候《申明历元疏》:

    为申明历元,乞赐宸断,以杜妄议事:臣等仰荷圣恩, 职司台监,凡星象历数、选择堪舆数事,莫不夙夜匪 懈,兢兢业业,毫无敢忽。此臣等上报国恩,而下尽臣 子之职分也。臣等于万历二十四年十二月内,偶接 得河南佥事刑云路揭帖,开称:“《大统历》算差讹,悉宜 改正。”臣等不胜骇异。查得昔帝尧乃命羲、和、钦若昊 “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迄于周、秦、汉、晋、唐、宋以 来,不啻数十家。更改损益,以至于元,而有郭守敬出 焉。是以上考往古,下验将来,斟酌损益,以成一代之 历。其岁差、岁实诸应气策,立法之密,概无出其右者 矣。爰及我太祖高皇帝统率华裔,乃命监正、元统等 分步推测,考往验来,皆依守敬之法,节气、交食,分秒 时刻,毫无增损,始更名曰《大统历》,而又取之西夷,设 监立官,推步回回历数,较对《大统》,务求吻合,以成一 代之大典,是遵祖宗之定制也。今佥事邢云路陈言: 历数之差,前后相悬一日,又不知是遵何家之法,而 轻信何人妄议者也。且国朝立法,律例备载,有人私 习天文历数者罪之,私传妄议者罪同。况元郭守敬、 王恂等职司太史,尚且奉其敕,方敢更正诸历。我国 朝监正元统,虽奉成命,自知才不及守敬,法不能易 改,是以遵奉明旨,将《授时历》改为《大统历》,名虽异而 法术同。虽经三百年来,迄今雍熙、太平,相沿已久,天道吻合,交食准验,年愈远而数愈真。其后有乐頀、华 湘等勉强欲求斟酌改易,并未奉行。考之今时,贤才 无守敬,学业无元统,虽有毫末之聪,未敢擅议于一 时也。当国初时,苟可更之,分秒错综,一经改易,始成 一代之名,岂不可乎?是知其必不可改也。今我皇上 圣神英武,法令严明,若听云路之疏,变易成法,反复 天道,是知其不易为也。今邢云路之请尚未奉行,而 都邸中外官民谣诵曰:“《大统》历数差错,朔日相越一 日,惑世诬民,变乱成法”,是谁之过欤?且臣等本监造 历一载,年前颁朔,天下共知,奈何邢云路复生异议? 今使中外臣民汹汹不安,纷纷议起邢云路是诚何 心矣!伏望皇上大奋宸断,敕下礼部酌议。如果臣等 历数有差,愿选海内高明“之士,有能精于历数者,公 同考较。如果臣等历年交食,吻合天道时节分秒不 移,或遵祖制,业依古法,仍敕下中外臣民,勿生妄议。 行令厂卫五城衙门严加禁约。如有妄议谣传历数 差讹者,许缉拏究问如律。庶止讹言历数之非,庶止 中外臣民之议。则天下幸甚,臣等幸甚矣。”

    礼部《议“正历元” 疏》

    为申明历元,乞赐宸断,以杜妄议事,奉圣旨:“礼部知 道,钦此。”钦遵通抄到部,送司案呈到部。为照治历,明 时国家首务,序正五辰纲纪,万事所系,诚为巨重,毫 忽岂容少差。顾其差与不差,惟验之日月星辰而已。 先在万历二十三年郑世子载堉疏进《历书》内,称旧 法少差,已经本部奉旨覆议,以其书下钦天监推算 “测验,尚无实证,未敢遽信为然。近据万历二十四年 闰八月朔日食时刻分秒,与钦天监所奏,委觉参差。 臣等方议题请博访精通历数之士,亟为测验修正 之图。今适河南按察司佥事邢云路疏请改正历元” 诸法,良为有见。乃钦天监监正张应候又此奏辩,惟 欲固守旧法。夫使旧法无差,诚宜世“守。而今既觉少 差矣,失今不修,将岁愈久而差愈远,其何以齐七政 而釐百工哉?相应俯从邢云路所请,即行考求磨算, 渐次修改为是。”但历数本极元微,修改非可易议。盖 更历之初,上考往古数千年布算虽有一定之法,而 成历之后,下行将来数百年,不无分秒之差,前此不 觉,非其术之疏也。以“分秒布之百馀年间,其微不可 纪,盖亦无从测识之耳。必积至数百年,差至数分,而 始微见其端。今欲验之,亦必测候数年而始微得其 概。”即今该监人员,不过因袭故常,推衍成法而已。若 欲斟酌损益,缘旧为新,必得精谙历理者为之总统 其事,选集星家,多方测候,积算累岁,较析毫芒,然后 可为“准信”裁定规制,今据刑云路奏议详悉研穷星 历之家,考正旧法之差,似得肯綮。盖一时五官畴人, 未有能及之者,相应专任责成,合无咨行吏部,即以 佥事邢云路行取入京,添注五品京衔,提督钦天监 事,该监人员,皆听约束。本部仍博访通晓历法之士, 悉送本官委用,务亲自督率各官,测候二“至太阳晷 刻,逐月中星躔度,及验日月交食起复时刻,分秒方 位诸数,随得随录,逐一开呈御览。积之数年,酌定岁 差,修正旧法,则万世之章程不易,而一代之宝历惟 精。其于国家敬天勤民之政,亦诚大有裨补矣。其见 行二十六年历日,该监仍照旧法推算,不与相妨。”及 查律例所禁,乃指民间妄以管窥而测妖祥,伪造历 书而紊气朔者言。若《天官书》《天文志》《历书》《历志》载在 历代国史,直云“通天地人”谓之儒学,士大夫所宜通 晓,第患不能精耳,非概以例禁之也。据《大明会典》,明 开天文地理艺术之人,礼部务要备知,以凭取用,仍 行天下访取考验收用。在弘治十年,令访取世业原 籍子孙,并“山林隐逸之士,及致仕退闲等项官吏生 儒军民人等,有能精通天文者,试中取用。”在嘉靖元 年,工科给事中吴岩题请考选精术,以备国用。本部 覆奉钦依,保举精通天文历法者,不拘致仕官员监 生生员,山林隐逸之士,何尝禁人习学历法乎?如欲 执私习之条,而绝星历之学,误矣。该监各官,局守成 算,既不能测验以穷其变,又不能虚心博访,考订以 复其常。今既有其人,务在同心共事,协力推验,不得 妒功忌能,自相矛盾。悉听本部参究,恭候命下,容臣 等遵奉施行。

    总跋、《附录》《四疏》

    宋人所撰《梦溪笔谈》有云:“熙宁中,予领太史令,卫朴 造历,气朔已正,但五星未有候簿可验。前世修历,多 只增损旧历而已,未曾实考天度。其法须测验每夜 昏晓夜半,月及五星所在度秒,置簿录之。满五年,其 间剔去云阴及昼见日数外,可得三年实行,然后以 算术缀之。”古所谓缀术者此也。是时司天历官皆承 世族,隶名食禄,本无知历者,恶朴之术过己,群沮之, 屡起大狱,虽终不能摇朴,而候簿至今不成。《奉元历》 五星步术,但增损旧历,正其甚谬处,十得五六而已。 朴之历术,今古未有,为群历人所沮,不能尽其艺,惜 哉!余读至此,喟然叹曰:“古人有云:‘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观台官之参语,则吾辈议历”者,其罪不容诛 矣。恶之欲其死,非大狱而何?苟非部科卓见确论以 维持之,不亦殆乎?虽然,抱忠之臣,犹怀卞和、三献之 志,终不能已。盖虽有时而屈,或亦有时而伸。道之不 行也,退其志可乎?故录四疏全文示世之议历者,而 感发惩创皆在其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