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象汇编 历法典 第四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历象汇编 第四十一卷
历象汇编 历法典 第四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历法典

     第四十一卷目录

     历法总部汇考四十一

      明一太祖洪武十四则 成祖永乐五则 英宗正统二则 宪宗成化一则 孝宗弘

      治一则 武宗正德一则 世宗嘉靖四则 穆宗隆庆一则

    历法典第四十一卷

    历法总部汇考四十一

    明一

    太祖吴元年十一月刘基等进大统历命颁行之定以每年十月朔颁历敕太史院官尽心推步详加较勘

    按《明通纪》:“吴元年十一月,刘基及太史院属高翼以 所纂《戊申历》来上,遂命颁行之。”

    按《明大政纪》:十一月乙未冬至,太史院进戊申岁大 统历。上谓刘基曰:“古者以季冬颁来岁之历,似为太 迟,今于冬至,亦为未宜。明年以后,皆以十月朔进。” 按《明宝训》:十一月乙未冬至,太史院使刘基及其僚 高翼进戊申大统历。太祖览之,谓基曰:“此众人之为 乎?”基曰:“是臣一人详定。”太祖曰:“历数者,国家之大事。 帝王敬天勤民之本也。天象之行有迟疾,古今历法 有疏密,一不得其要,不能无差。《春秋》之时,郑国为一 词命,必裨谌草创,世叔讨论,子羽修饰,子产润色,然 后用之,故少有阙失。辞命尚如此,而况于造历乎?卿 等推步,须各尽其心,必求至当,庶几副朕敬授民时 之意。”基等顿首而退,乃复以所录再加详较而后刊 之。

    洪武元年,征元太史院使张佑等,修定历数。

    按《明纪事本末》:“洪武元年冬十月,征元太史院使张 佑、张沂,司农卿兼太史院使成隶,太史同知郭让、朱 茂,司天少监王可大、石泽、李义,太监赵恂,太史院监 候刘孝忠,灵台郎张容,回回司天监黑的儿、阿都剌, 司天监丞迭里月实一十四人,修定历数。”

    洪武二年。征元回回司天台官郑阿里等议历 按《明纪事本末》:“洪武二年夏四月,征元回回司天台 官郑阿里等十一人至京。议历法占天象。”

    “洪武三年、改司天监为钦天监。”设官分科。令各专科 肄业

    按《明纪事本末》:“洪武三年六月,改司天监为钦天监, 设钦天监官。其习业者分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大 统历,曰回回历。自五官正而下至天文生,各专科肄 焉。五官正理历法,造历岁,造《大统历》《御览月令历》《六 壬遁甲历》”、《御览天象七政躔度历》。凡历注:“上御历三 十事,民历三十二事,《壬遁历》六十七事。灵台郎,辨日” 月星辰之躔次分野,以占候。保章正专志天文之变, 辨吉凶之占。挈壶正知漏,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以考 中星昏明之度,而统于监正丞。

    洪武十一年。钦天监进明年大统历。颁诸王百官 按《明大政纪》。“洪武十一年九月庚午朔。钦天监进明 年大统历。上御奉天殿,颁历于诸王百官。”

    洪武十三年、令钦天监印历颁内外官

    按《明会典》:“凡颁行历日,洪武十三年令诸王及在京 文武百官、直隶府、州俱钦天监印造颁给。十二布政 司,则钦天监预以历本及印分授之,使刊印以授府 县,颁之民间。”

    洪武十五年,命大学士吴伯宗等译“《回回历》经纬度”、 天文诸书。

    按:《明纪事本末》云云。

    洪武十七年,钦天监博士元统以“历渐差,拟合修改” 书奏,遂擢统为监正。

    按《明通纪》:洪武十七年九月,钦天监博士元统言,历 日之法,其来尚矣。今历虽以《大统》为名,而积分犹授 时之数。见授时之法,以至元辛巳为历元,至洪武甲 子,积一百四年,经云:“大约七十年差一度,每岁差一 分五十秒。辛巳至今年远数盈,渐差天度,拟合修改。” 臣今以洪武甲子岁冬至为《大统历》元推演,闻磨勘 “司令王道亨有师郭伯玉者,精明九数之理,若得此 人推《大统历》法,庶几可成一代之制。盖天道无端,惟 数可以推其几;天道至妙,因数可以明其理。是理因 数显,数从理出,可相倚而不可相违也。”书奏,上是其 言,擢统为监正。

    洪武十八年,定王府颁历之仪。

    按《明会典》凡受历,洪武十八年定,每岁九月初一日, 钦天监进次年历日颁讫,即遣使者赍历至王国。长 史司官先启闻,设香案于殿上。王常服出殿门迎接。 使者捧历诣殿上,置于案,退立于案东。引礼引王诣 前,赞“四拜”,赞“跪。”使者取历立授王。王受讫,以授执事

    者,复置于案。赞王俯伏,兴,再四拜,礼毕
    考证

    后颁历以十月初一日。其王府历日、亦不遣使。但附于各府、赍捧进贺冬至表人员、顺赍颁授

    洪武二十年冬十一月,选畴人年壮解《书》者赴京,习 天文推步之术。

    按:《明纪事本末》云云。

    洪武二十五年,访求通晓《历数》、推无不验者,必锡封 爵。

    按《明通纪》:“洪武二十五年九月,时朝廷访求通晓历 数,推往知来,试无不验者,必爵及封侯,食禄千五百 石。”

    洪武二十六年,钦天监监副李德芳疏奏:“以《春秋》戊 寅岁考监正元统,改用历元有差。”上谕:“只验无差者 用之,仍依授时法推算。”又定进颁历日仪。

    按:《明纪事本末》:“洪武二十六年秋七月,钦天监监副 李德芳言,‘故元至元辛巳为历元,上推往古,每百年 长一日,下验将来,每百年消一日,永久不可易。今监 正元统改作洪武甲子历元,不用消长之法。考得春 秋晋献公十五年戊寅岁,距至元辛巳二千一百六 十三年。以辛巳为历元,推得天正冬至,在甲寅日夜 子初三刻,与当时实测数相合。洪武甲子元正,上距 献公戊寅岁,二千二百六十一年,推得天正冬至,在 己未日午正三刻,比辛巳为元,差四日六时五刻。当 用至元辛巳为元及消长之法,方合天道’。”疏奏,《元统》 复言:“臣所推《甲子历》元实于旧法无爽。”上曰:“二说皆 难凭,独验七政交会行度无差者为”是。于是钦天监 以洪武甲子然历兀而造历,依授时法推算如初。 按《明通纪》二十六年,钦天监监副李德芳言:“故元至 元辛巳为历元,上推往古,每百年长一日,下验将来, 每百年消一日末,久不可易。今监正《元统》改作洪武 甲子历元,不用消长之法,非是。今当用至元辛巳为 历元,及消长之法,方合”天道。疏奏,《元统》复争之。上曰: “二说皆难凭,只验七政交会行度无差者为是。”自是 钦天监造历,以洪武甲子为历元,仍依旧法推算,不 用捷法。

    按《明会典》:“洪武二十六年,定进颁历日仪。前期一日, 尚宝设御座于奉天殿。”今为皇极殿教坊司设《中和》乐于 殿内,其日陈设如常仪。仪礼司设御历案于殿中,设 历案于丹陛中道,设百官历案于丹陛下。鼓初严,引 礼引文武官进历官入诣侍立位。鼓三严,执事文武 官诣华盖殿。今为中极殿行五拜三叩头礼毕。传制受历, 侍从等官各就位。皇帝服皮弁服出,乐作;陞座、卷帘, 乐止。鸣鞭讫,引礼引进历官就位。赞礼唱“鞠躬”,乐作。 赞:“四拜、平身。”乐止。典仪唱“进历。”引礼引进历官由东 阶陞,诣丹陛案前。赞跪,搢笏,取历,由殿东门靠东入, 至殿中。内赞唱“跪。”外赞唱“众官皆跪。”唱“进历。”监官以 历置于案。内赞唱:“出笏”,俯伏,兴。外赞亦唱:“俯伏,兴,平 身。”内赞唱“复位。”引礼引进历官由百官门出,乐作。引 至拜位,乐止。赞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平身,乐止。进历 官退,执事举百官历案于丹墀中道。鸣赞唱“排班”,班 齐,鞠躬,乐作。赞四拜,平身,乐止。传制官诣御前跪奏 “传制”,俯伏,兴。由殿东门靠东出至丹陛东,西向立,称 “有制。”赞礼唱跪,众官皆跪。宣制曰:“钦天监进某年《大 统历》,其赐百官,颁行天下。”赞礼唱:“俯伏,兴”,乐作。赞“四 拜”,平身。唱“颁历。”颁历官取历散于百官。散毕,驾兴,百 官以次出。

    东宫进历仪。钦天监官捧历于左顺门,候奉天殿。礼 毕,由文华殿左门入,于殿东门外西向立,候陞座。鸿 胪官赞四拜,导引钦天监正官升至文华殿外,搢笏 捧历由东门入至殿中。赞跪,赞“进历。”监正官启“钦天 监进某年《大统历》。”启讫,置于案。出笏,俯伏,兴。仍导引 出至拜位。赞四拜,兴,退立。侍班候百官排班行礼毕。 嘉靖十八年后、俱钦天监官捧至文华殿左门。司礼 监官捧进、不行礼

    洪武二十九年、“定历”注

    按“《明会典》,凡造历,以洪武甲子为历元,仍依旧法推 算,不用捷法。”洪武二十九年,钦定历注,永为遵守。 洪武三十一年,革回回监,隶钦天监,仍兼其本国法。 按《明会典》,洪武三十一年革回回监,而其历法亦隶 之本监。 又凡本监习业者,分为四科,自五官正以 下,与天文生、阴阳人各专一科,回回官生附隶本监, 子弟仍世其业,以本国《土板历》相兼推算。

    成祖永乐元年始以十一月朔进历

    按《见闻录》:“《大统历》,礼部例在先岁九月朔钦天监进 呈,后因太宗即位之初,造历未备,请以十一月朔进。 诏从之,著为令。”

    永乐五年十一月辛亥朔,钦天监进《永乐六年大统 历》。上御奉天门受之,颁赐诸王及文武群臣。

    按:《明大政纪》云云。

    永乐八年十二月癸巳朔,钦天监进《永乐九年大统 历》。上御奉天殿受之,颁赐诸王及文武群臣。

    按《明大政纪》云云“永乐十年十一月壬午朔”,颁赐诸王及文武群臣《大 统历》。

    按:《明大政纪》云云。

    永乐十四年。十一月。戊子朔。钦天监进“永乐十五年 大统历。”上御奉天殿受之。颁赐诸王及文武群臣 按《明大政纪》云云。

    英宗正统十四年以历疏寻废学士杨廉言洪武至今验之交食一一不爽可豫国家无疆之用

    按《明纪事本末》:“正统十四年造《己巳大统历》,冬夏二 至,昼夜六十一刻,行之而疏,寻废不行。”学士杨廉言: “汉兴四百年,更三造历。唐三百年,更七造历;宋三百 馀年,至十八造历。本朝自洪武至今,百四十年未更 造,而交食一一验不爽。则知许平仲、郭守敬所造历, 理数极精,古今历无过之者。乃天生杰出之智,豫国” 家历数无疆之用也。

    正统十六年,命预进来岁历样、发南京、并各布政司 刊印

    按《明会典》,凡岁造《大统历》,先期二月初一日进呈来 岁历样,然后刊造一十五本,送礼部差人赍至南京, 并各布政司,照样刊印。

    宪宗成化十七年教谕俞正己以一章七闰编册上进礼部尚书奏以轻率妄议诏下锦衣卫

    按《明大政纪》俞正己言,“‘历象授时,乃敬天勤民之急 务。后世历法失差,由不得古人随时损益之常法也。 我朝尽革前代弊政,独历法可议。臣窃以经传所载 日月行天之常度,本历元以步算,又以阴阳盈亏之 理求之,以验今历。谨详定成化十四年戊戌十一月 初一日己丑,子正初刻合朔冬至,日月与天同会于 斗宿七度。至三十三年丁巳十一月初一日戊辰,酉 正初刻合朔冬至,日月与天复同会于斗宿七度,所 谓气朔分齐,是为一章’者也。今将一章十九年七闰 之数、冬至月朔、闰月节气、年月、日时,逐月开坐,编成 一册上进,请敕该部精加考订,仍行钦天监从宜造 历,颁行天下。”诏以历法已尝稽定,今“奏有差,所司其 详看以闻。”礼部尚书周洪谟等会掌钦天监事太常 卿童轩集历科官生,与正己参考讲论,竟日不能决。 洪谟等因奏:“正己止据卲子《皇极经世书》及《历代天 文志》推算气朔,又祖述前代术家评论岁差之意,言 古今历法俱各有差,曾不知与天合,虽差而可。今正 己胶泥所闻,轻率妄议,请下法司治罪。”诏:“正己不谙 事体,妄议历法,锦衣卫其执治之。”

    孝宗弘治十一年访世业畴人并诸能通历象者

    按:《明纪事本末》云云。

    武宗正德十三年周濂以日食起复弗合请验交食以更历元

    按:《明纪事本末》:“正德十三年夏五月己亥朔,日食,起 复弗合,日官周濂请验交食,以更历元。”

    世宗嘉靖二年光禄少卿华湘摄钦天监事以历法渐差合行修改请敕礼部延访知历者详定不报

    按《明大政纪》:嘉靖二年八月,光禄少卿华湘者摄钦 天监事,上言:“尧时冬至初昏昴中日在虚七度,今冬 至初昏室中日在箕六度,去尧未四千年而差五十 度矣。自至元辛巳改历至今,岁差一分五十秒,今差 三度六十四分五十秒也。”故洪武中,博士元统言:“我 朝历法,虽名《大统》,实仍授时之旧。年远数盈,渐差天 度,合行修改。夫至元距洪武甲子仅一百四年,迄今 则二百四十三年矣。年愈远,数愈盈,可不修改以合 天度哉?乞敕礼部延访知历如扬雄、邵雍、郭守敬者, 详定岁差,以成一代之制。”不报。

    论曰:“我朝请改历元者,元统郑善夫及湘凡三人矣。大都皆剿旧说,而未窥《授时历》法之深也。盖《授时历》虽元起于至元辛巳,而不以辛巳为历元,其法以七千二百五十七万六千为一元,一元之中,平分天、地、人三元各得二千四百一十九万二千。自太一甲子至嘉靖四十三年甲子,历过五千二百九十五万八百四十,已逾天地二元矣。今当人元内四百五十六万六千八百四十,后推将来,每年增一,前考已往,每年减一,是以太一甲子为历元,而不以至元辛巳为历元” 也。所谓以辛巳为元者,盖历家以世数辽远,难于推算,故截去真元,而姑以辛巳为始耳。遂使睿识之士无所考据,纷纷异辞,不知历元“之所在矣。至于岁差之法,起于子半虚六度,约六十六年而退一度。自尧时迄洪武甲子,退过四十九度五十七分,故冬至日躔箕七度七十九分。正统甲子,退过五十度四十一分,冬至日躔箕六度九十六分。弘治甲子,退过五十一度二十四分,冬至日躔箕六度一十三分。嘉靖甲子,退过五十二” 度七分,冬至日躔箕五度三十分。以后每岁约退一分三十八秒四十七微,步历者随年减去之矣,岂仍至元辛巳之旧哉?今考至元辛巳冬至日躔箕九度二十二分一十八秒,至嘉

    靖初年,日躔箕五度八十五分,盖已退过三度六十馀分矣,又将何所于改耶?至嘉靖初至今上壬午,六十一年,又退九十三分,故今历冬至,日躔箕四度九十二分,其与至元辛巳日躔箕九度三十七分者,相去远矣。而谓仍用至元之旧也,果何见哉?至于日食起复,方位多寡,分数稍有不同,则以南北地势不一,里差之法,未之讲尔。故正德甲戌日食,日官推步八分六十七秒,而闽、广之间遂至食既。万历乙亥日食,京师未甚,而苏、松至昼晦。则南北之地势使然也。盖日轮大而“月魄小,故相掩之际,自下视之,南北不同,每千里而差一分;东西不同,每千里而异数刻矣。而岂历元不精、岁差未改” 使然哉?若以为岁差未改所致,则自至元迄今,已差四度五十九分。以法推之,则合朔之时,月已去日四度五十九分矣,若之何而能食耶?按法,月行一日十三度有奇,则一时当行一度有奇,而四度五十九分当行四十馀刻矣。如使岁差未改,则今日之度与日官所步者,当差四十馀刻,岂止起复方位多寡分数稍有不同而己哉。若因此而疑《历元》之当改。则误矣。然则今之司天者。亦严督畴人。使之精深其业斯可耳。勿信异议而轻为更张也。

    按《明纪事本末》:“嘉靖二年,光禄少卿管监事华湘言: ‘天子奉顺阴阳,治历明时。盖时以作事,事以厚生,而 世从治也。时苟不明,将每朔弦晦望失其节,分至启 闭乖其期,无以该洽生灵,而世乱矣。夫历数之典,代 有作者,曷尝不广集众思,人无遗智,法无遗巧,期于 永久不变也哉?然不数岁而辄差历所以差,由天周 有馀而日周不足也。日之差,验于中星,尧冬至昏昴 中,而日在虚七度,躔元枵之子;今冬至昏室中,日在 箕三度,躔析木之寅’。”计去尧三千馀年,而差者五十 度矣。再以赤黄道考之,至元辛巳改历,冬至赤道岁 差一度五十秒,今退天三度五十二分五十秒矣。黄 道岁差九十二分九十八秒,今退天“三度二十五分 七十四秒矣。”是以正德戊寅日食,庚辰月食,时刻分 秒,起复方位,类与推算迕。恭惟皇上入继大统之年 适与元革命改宪之年合,则调元正历,固有待于今 日也。臣伏揆古今,善治历者三家:汉《太初》以锺律,唐 大衍以蓍策,元《授时》以晷景,而晷景为近,其所因者 本也。欲正律而不登台测景,窃以为皆空言臆见,非 事实已。伏望许臣暂住朝参,督同中官正周濂及抡 选畴人子弟谙晓本业者,及冬至前诣观象台,昼夜 推测,日记月书,至来年冬至,以验二十四气,分至合 朔,日躔月离,黄赤二道,昏旦中星,七政紫炁,月孛罗 㬋,计都之度,视元辛巳所测,差次录闻。昔班固作《汉 志》,言“治历有不可不择者,三家专门之裔,明经之儒, 精算之士,臣三者无一,早夜,皇皇,罔知所措。乞敕礼 部延访有能知历理如扬雄,精历数如邵雍,智巧天 授如僧一行、郭守敬者,征赴京师,令详定岁差,成一 代之制。”不报。

    嘉靖七年,命各省刊印历日,进礼部后,分发颁赐。 按《明会典》,嘉靖七年,令各布政司查照递年解京历 数量,将四分之二解赴礼部。内将一分送各衙门,分 散官吏;一分发顺天府及各卫,分散军民。其所减二 分,尽发各府州县,颁给小民。

    嘉靖十九年、命钦天监预进明年历式。发各布政司、 刊印进呈。其御览《月令历》及《七政躔度历》、以九月初 一、十一月初一日进

    按《明会典》历日,“国家治历,明时以赐百官,颁行天下, 属钦天监官推算,而事隶于祠部。”每岁二月朔,钦天 监奏进明年历式,预行各布政司刊布,例以九月朔 进呈颁赐。十九年改用十月朔。 凡岁进御览《月令 历》《大统历》《七政躔度历》,洪武间以九月初一日进,后 以十一月初一日进,当日以《大统历》给赐百官,颁行 天下。《东宫历》同日于文华殿进。仪注见礼部祠祭司太皇太后 皇太后中宫历、俱司礼监捧进。本监仍具本奏知。 又按《会典》、嘉靖十九年、令以十月初一日进历、颁赐 百官

    嘉靖四十年二月朔,历官推步日食不验。

    按《明通纪》,“嘉靖四十年二月朔,日历官推步申酉间 当日食,阴云不见。有言:日虽有云,而申酉时不加晦, 是不食也,请举大礼。”从之。

    穆宗隆庆元年正月命钦天监造隆庆元年大统历通行天下

    按:《明大政纪》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