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象汇编 乾象典 第三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历象汇编 第三十六卷
历象汇编 乾象典 第三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乾象典

     第三十六卷目录

     月部汇考一

      易经说卦传

      书经周书武成 洪范 康诰 召诰

      诗经小雅渐渐之石篇

      礼记礼运 乡饮酒义

      书纬考灵耀

      春秋纬元命苞

      吕子圜道

      后汉书律历志

      张河间集灵宪

      刘熙释名释天

      许慎说文

      魏张揖广雅月行九道 月

      吴徐整长历月径

      宋书天文志

      隋书天文志

      宋史天文志

      元史历志

      性理会通王可大象纬新编

      阳玛诺天问略月天为第一重天及月本动问答 日月表景长短图说 月

      受日光地上见晦朔弦望图说 月食问答 月食由地影所蔽图说 月食时刻长短图说

      朔后月光长望后月光消时刻早晚及光多寡图说 合朔后三四日见光与第二日见光

      图说

      汤若望新法历引太阴

      测食月食为地影所隔 月体当食尚有光色 因食知月体不通光 因食而知月有

      小轮

      邓玉函测天约说太阴篇从本体论 月受日光图说 从运动论

    乾象典第三十六卷

    月部汇考一

    《易经》

    《说卦传》

    《坎》为水、为月。

    大全进斋徐氏曰:内明外暗者,水与月也。坎内阳外阴,故为水为月。潘氏曰:“月者,水之精也。”

    《书经》

    《周书武成》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

    蔡注一月,建寅之月,不曰正而曰“一”者,商建丑,以十二月为正朔,故曰“一月也,死魄,朔也。”二日,故曰“旁死魄。”翼明也。大全王氏曰:翼,辅也。以此日为主,则明日为辅。翼此日者,故以明日为翼日。

    厥四月哉生明。

    蔡注“哉”,始也。始生明月三日也。

    既生魄,

    蔡注“生魄”,望后也。大全问:“生明”“生魄如何?”朱子曰:“日为魂,月为魄,魄是黯处,魄死则明生,《书》所谓‘哉生明’”是也。《老子》所谓“载营魄”,载如人载车,车载人之载月,受日之光,魂加于魄,魄载魂也。明之生时,大尽则初二,小尽则初三,月受日之光常全,人望在下,却在侧边了,故见其盈亏不同。 新安陈氏曰:“诸家多谓生魄,望后也,而不察‘既’字,以‘望’”与既望例之,则哉生魄十六日,既生魄十七日也。

    《洪范》

    王省惟岁,《乡士》惟月。

    卿士各有所掌,如月之有别。蔡注卿士之失得其征以月。

    “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则有冬有 夏;月之从星,则以风雨。

    蔡注月行东北入于箕,则多风。月行西南入于毕,则多雨。

    《康诰》

    惟三月哉生魄,

    蔡注“始生魄”,十六日也。

    《召诰》

    惟二月既望,

    蔡注日月相望,谓之“望。”既望,十六日也。

    惟丙午,朏。

    蔡注朏,月出也,三日明生之名

    《诗经》

    《小雅渐渐之石篇》

    月离于毕,俾滂沱矣。

    月离阴星则雨。

    《礼记》

    《礼运》

    “播五行于四时”,和而后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 而阙。”

    陈注月之盈亏,由于日之远近。“四序顺和,日行循轨”,而后月之生明,如期望而盈、晦而死,无朓朒之失也。大全长乐陈氏曰:“三五者,数之所变。故数之至于三五,则为五行生数之极,而月所以盈;又积之至于三五,则为五行成数之极,而月所以阙也。”

    《乡饮酒义》

    月者,三日则成魄,三月则成时。

    “月者三日则成魄”者,谓月尽之后三日乃成魄。魄,谓月轮生,傍有微光也。此谓月明尽之后而生魄,非必月三日也。若初以前月大,则月二日生魄;前月小,则三日乃生魄。

    《书纬》

    《考灵耀》

    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侧匿》。

    《春秋纬》

    《元命苞》

    阴精为月,日行十三度。

    《吕子》

    《圜道》

    月躔二十八宿:

    《后汉书》

    《律历志》

    日月相推,日舒月速,当其同谓之“合朔。”舒先速后,近 一远三,谓之弦。相与为衡,分天之中谓之“望。”以速及 舒,光尽体伏谓之“晦。”

    《张河间集》

    《灵宪》

    “日譬犹火,月譬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故月光生 于日之所照,魄生于日之所蔽,当日则光盈,就日则 光尽。众星被耀,因水转光,当日之冲,光常不合者,蔽 于他也。是谓暗虚在星,星微月过则食。

    《刘熙释名》

    《释天》

    月缺也,满则缺也。

    晦,灰也。火死为灰,月光尽似之也。

    朔,苏也。“月死、复苏”,生也。

    弦,月半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张弓施弦也。 望,月满之名也。月大十六日,月小十五日,日在东,月 在西,遥相望也。

    《许慎说文》

    《月》

    月,阙也,太阴之精朏月未盛之明。《周书》曰:“丙午朏朓。” 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肭。朔而月见东方,谓之缩肭。 朔月一日始苏也。霸月始生,霸然也。承大月二日,承 小月三日。《周书》曰:“哉生霸。”

    《魏张揖广雅》

    《月行九道》

    立春、春分,东从青道二,出黄道,东交于房二度中。立 夏、夏至,南从赤道二,出黄道,南交于七星四度中。立 秋、秋分,西从白道二,出黄道,西交于胃十二度中。立 冬、冬至,北从黑道二,出黄道,北交于虚二度中。四季 之月,还从黄道。

    《月》

    夜光谓之“月”,月御谓之《望舒》。

    《吴徐整长历》

    《月径》

    《月径》千里,周围三千里,下于天七千里。

    《宋书》

    《天文志》

    月生三日,日入而月见西方,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见 东方。将晦,日未出乃见东方。

    《隋书》

    《天文志》

    月者,阴之精也,其形圆,其质清,日光照之则见其明, 日光所不照,则谓之魄。故月望之日,日月相望,人居 其间,尽睹其明,故形圆也。二弦之日,日照其侧,人观 其傍,故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里, 故不见也。其行有迟疾,其极迟则日行十二度强,极 疾则日行十四度半。强迟则渐疾,疾极渐迟,二十七 日半强,而迟疾一终矣。又月行之道,斜带黄道,十三 日有奇,在黄道表;又十三日有奇,在黄道里。表里极 远者,去黄道六度。二十七日有奇,阴阳一终。《张衡》云: “对日之冲,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谓之暗虚。暗虚逢月则月食,值星则星亡。”今历家月望行黄道,则值暗虚 矣。值暗虚有表里深浅,故食有南北多少。

    《宋史》

    《天文志》

    月为太阴之精,女主之象,一月一周天。

    凡月之行历二十有九日五十三分而与日相会,是 谓“合朔。”当朔日之交,月行黄道,而日为月所揜,则日 食。若日月同度于朔,月行不入黄道,则虽会而不食。 月之行在望,与日对冲,月入于暗虚之内,则月为之 食。

    《元史》

    《历志》

    日平行一度,月平行十二度十九分度之七,一昼夜 之间,先日十二度有奇,历二十九日五十三刻,复追 及日,与之同度,是为经朔。

    《性理会通》

    《王可大象纬新编》

    月之晦朔弦望,历于日之义也。月会日而明尽,故曰 “晦。”初离日而光苏,故曰“朔。”月与日相去四分天之一, 如弓之张,故曰“弦。”月与日相去四分天之二,相对故 曰“望。”

    《阳玛诺天问略》

    《月天为第一重天及月本动问答》

    问:太阴在何重天?曰:“第一重天,最近于地者是也。吾 征之,日食由于月,揜其光且恒见月体能揜水与金 星,则月天必屑其下矣。依表景之理,亦可征也。立表 取景,光体远于地面得景短,光体近于地面得景长。” 今西国历家以表景测验日月高下,日轮高于地平 五十度,月轮亦高于地平五十度,然而所得日光表 景则短,月光表景则长也。

    日月表景长短图

    日月表景长短图

    《日月表景长短图说》。

    如右图,“甲乙为地平,丙为表,视日轮高于地平五十 度,月轮亦高五十度,即日光从表端至丁,月光从表 端至戊,戊影长于丁影明也。是知月天必在其下而 近于地面”也。

    月天南北二极各离宗动。天之极二十三度半,与日 天同,故月行亦交黄道,而其躔黄道,非如日轮也。日 轮恒行黄道一路,月轮之路非一,乃出入黄道南北 五度。故中国历家曰:“月有九道,其出入相交处,谓之 龙头龙尾。”详见前《日食图》。月本动,自西而东,每日约 行十三度有奇。朔时日月同度,至第三日及第四日, 即见月轮在日轮之东至上弦,离太阳九十度;望日 正相对百八十度半周天。非月行最疾,何能离日如 是乎?然其自东而西,日月诸星其动并同,无有疾迟, 以其皆为宗动天所带故也。

    问:“月光每日不同,何故?”曰:“月体及诸星之体,与本天 之体一也。第天体透光如玻璃,而月与星之体坚凝, 不能透光耳。故日光全照月天,天体直透,不能发光。 月星坚凝不透,故耀日光而发照焉。征之朔日及上 下弦可知也。月体无光,恒借太阳之光,故日光照及 其体则明,不及其体则暗。如使月本有光,则近于日” 远于日,其光恒一,绝无消长矣。今朔则月全无光,上 弦渐长,下弦渐消,必借于日明也。日天在上,月天在 下,日光在月,恒照半体。朔日日月同度,月正居日之 下,日光独照其向上之半,不照其向下之半。人居地 上,独能见其无光之下半,而不见其有光之上半,故 朔之日视月全无光也。过朔日则月东行而渐离于 日,日轮在西,月亦受光于西,愈近于日,日光愈照其 上面;愈远于日,日光愈照其下面,以离太阳有远近, 故其光无时不消长也

    月受日光地上见晦朔弦望图

    月受日光地上,见《晦朔弦望图说》。

    如右图。甲为日轮在上,乙为月轮在下,丙为地上,目 力所及,以视月光,见月轮在乙,正居日下,日光全照 向上半体,而向下半体,日所不及者,绝无光焉,故朔 日则月全无光,月在丁,虽日光皆照其半,然大半居 天内,目力独见,其小分也。月在戊,在己亦然。月在庚, 乃正相对于日轮,日光全照其向下之半,目力得见, 而其向上者无光,人目俱所不及焉。故“望日月”光满 全也。过望日后,目力渐不能及,月光渐消,以至无光 焉。

    《月食问答》

    问:“望日月与日正对,则月光当满圆矣。然而或全无 光,或一分有光,一分无光,其故何也?”曰:“地球悬于十 二重天之中央,如鸡卵,黄在青之中央。故日由西照 地,地必有景射东,照东必有景射西。夫日轮恒在黄 道上,若遇望日,而月轮亦在黄道上,与日正对望,则 地球障隔日月之间,月轮必入地景之内,太阳不能” 照之,故失光而食矣。渐出地景之外,太阳能照之,乃 渐复得原光也。若浑然相对,全失光。若一分对一分 不对,对者失光,不对者否矣。因知月轮失光而食,悉 由于地景也。

    月食由地影所蔽图

    《月食由地影所蔽图说》:

    如右图,甲为日轮,乙为地球,丙为地影,丁为月轮,即 见日月正对。故月轮全居地影之内,而居地上者视 月无光,月无光则食也。

    问:“日轮值望,必与月正相对,相对月必过地影,过影 必当每望食矣。今月之遇食,不过什一焉,地影之说, 毋乃碍乎?”曰:“日轮恒行黄道上,不出入内外。地体之 影正对于日,亦必在黄道上,不出入内外焉。月轮惟 行龙头龙尾之上,得行黄道,故望时月轮适当龙头 龙尾,适过地影之内,则食若出黄道内外,或南或北”, 地影不便不能食,即食亦分秒不同。此望日,日月虽 对,而亦不能常食也。

    问:“日月正对,则相远必百八十度半周天也。故月在 地平上,日必居其下;日在地平上,月必居其下。然有 月食,而日月皆在地平上,则月食非由地影矣,何也?” 曰:“从古至今,凡月食皆以望日为限,其相远必半周 天,不然,不食也。月食时,日月俱在地平上者,或日在 西以将入,月在东以始出,或月入而日出也。夫月将 出而日将入,其视月在地平者,非月全出也,则海水 或湿气所影映也。盖地平傍近,恒有湿气,清微如烟, 或空中对月轮,偶有轻薄白云,或值当海水,皆能令 月影映于其内,而目力所成,宛一月焉。”此视法之理 也,固有别论。今试于空盘,若盘底内置一钱,人渐远 于盘,或八步,或十馀步,盘内之钱已“不见矣。令斟水 满盘,即仍八步或十馀步,而钱忽见之,何也?所视非 钱体也,钱影也。然则地平之见月,非月体也,月影也。” 问:“月食时刻不同,或所食时长,或时短,何也?”曰:“月食 长短,由于地体之影及月轮之行也。月天之内别有 小轮,以带月为带月轮。此小轮之动,与月天之本动, 非同一也。乃月天行自西而东,小轮其上半周行自 东而西,其下半周行自西而东,故月轮近远于地心” 恒异也。月轮若居小轮之下,必近于地;若居小轮之 上,必远于地也。地景渐锐而有尽,其愈近于地愈宽, 愈至于锐愈狭。若月行小轮之下,所经影界宽,故食 久;若行小轮之上,所经影界狭,故食暂也。小轮之说 及其上半周,何得行“自东而西,其下半周,自西而东别有正论。

    月食时刻长短图

    月食时刻长短图

    《月食时刻长短图说》。

    如右图:甲为日轮,乙为地形,丙为小轮,丁为地影,渐 锐,“故影宽于戊而狭于己。”“月行地影之内,在戊小轮 之下,必久于在己;在己小轮之上,必速于在戊。故其 时刻长短异也。”因知二食之时刻长短,由于地影及 月轮之行也。

    “朔日既过,月光渐长,望日以后,其光渐消,则月行地 平上,其光非同也。盖月轮每日自西而东,约行十三 度。朔日以后,每日离日轮亦十三度,故朔日日轮入 地平,而月在日东十三度,为三刻未入地也。次日又 离十三度以至于望,月与日正相对,故日入地下而 月出地上也。望日以后,月渐近于日,以至合璧焉。”因 知居地面者,其有月光,朔日以后,每日多三刻;望日 以后,每日少三刻。欲知每日多寡,试观左图,第一上 圈月日,自初一日至第三十日也;第二中圈,月在地 上每日有光几刻也;第三内圈一刻之分也。假如初 六日,欲知日入以后,月光照地几何刻分,视上圈第 六日,即得第二圈六日正下十九刻,与三圈三分。

    朔后月光长望后月光消时刻早晚及光多寡图

    朔后月光长望后月光消时刻早晚及光多寡图

    “朔后月光长,望后月光消” ,时刻早晚及光多寡图说

    问:“既朔日以后月光渐长,又每日离日轮十三度,则 第二日日入地平。月在日东十三度远,则月高于地 平亦十三度远。自第二日以后,宜无不见月光者。乃 今之见光,或在朔后二日,或在三日,或在四日,其不 同何也?”曰:“其故由于地平及黄道也。人居地面而以 见月光者,必月轮在地平上高十二度,方可得见,不” 然则否。葢月之度数,有离日轮之度,有离地平之度, 月光之见否,由于离地平之高低,不由于离日轮之 远近也。故黄道交于地平不同,有斜相交,有正相交, 朔时日月同度。若其同度在于斜交之宫,则居地面 者迟见月光也;若在于正交之宫,则速见其光也。

    合朔后二日即见月光图

    合朔后二日即见月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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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朔后三四日见光与第二日见光图说。

    视右二图,甲乙为地平,丙丁为黄道,戊为月轮在地 平上,己为日轮,将入地平。第一图乃甲乙地平,斜相 交于丙丁黄道戊月轮虽离己日轮十三度或十五 度,乃其高于地平,非十二度,故合朔之次日,其月虽 离日轮十三馀度,因未至地平十二度高,故居地面 者第二日不能见其光,或在第三、第四日之间也。第 二图《甲乙》地平,乃正相交于黄道,戊月轮之离日轮 及地平并同也,故均为行十三度,而其第二日已高于地平十二度,故得即见月光云。又月因有逆顺行, 亦有离太阳迟速。逆行时必迟离太阳,顺行时必速 离太阳,此其故也。

    《汤若望新法历引》

    《太阴》

    太阴之行,参错不一,推步筹算,为力倍艰。苟或分秒 乖违,交食岂能密合?故必细审其行度所以然,而后 可立法致用也。盖月较诸曜本旋之外,行复多种。第 一曰“平行,一日十三度有奇。但此行之界凡四:一界 是从某宫次度分起,算此界定而不动。二界为本天 之最高,此非定界。每日自顺天右行七分有奇,是月” 距本天最高一日为十三度三分有奇也。故其平行 二十七日三十刻有奇为一周,已复于宫次元度。又 必再行二十三刻有奇为二十七日五十三刻,始能 及于本天之最高。此行新法谓之《月自行中历》,于此 周谓之转周,满一周谓之转终。其最高则行八年有 奇而周天,谓之月孛。三界为黄白二道相交之所。所 谓“正交”、“中交。”此界亦自有行,乃逆行也。自东而西每日三 分有奇,则月平行距正交一日为十三度十三分有 奇,至二十七日二十七刻,减交行之一度二十三分, 得二十七日十五刻有奇,月乃回于元界历,谓之“交 终四界。”是与太阳去离太阳一日约行一度,则太阴 距太阳为十二度十分有奇,至二十九日五十三刻 有奇,逐及太阳,复与之会历,谓朔策是也。凡上四行, 总归第一平行,其第二行曰“小轮。”每一朔内行满轮 周二次,每日为二十四度有奇。若以不同心圈论此即太阴中距圈也 因有此行,复生第二损益加减分,云第二者,盖于朔 望所用加减分外,再加再减故也,此行中历所无。以 上太阴诸行新法定为轨辙。不外三者,均圈一,不同 心圈一,小轮一。然不同心圈与小轮,名异而理实同, 历家资以推算,两用互推,所得之数正等也。

    月道惟一。古谓月行九道者,乃白道正交行及四正, 阴阳二历各异命之,因有八名,加以公名,共有九耳, 非真有九道也。白道两交,黄道论最远之距,谓为五 度,此系二历未甚大差之数。新法测得凡朔望外相 距皆过五度,上下二弦则为五度一十七分三十秒。 推知二道相交之角,非定而不动者。要其广狭之行, 恒以十五日为限也。

    合朔后月夕西见,迟疾不一,甚有差至三日者,其故 有三:一因月视行度,视行为疾段则疾见,迟段则迟 见。一因黄道升降,或斜或正,正必疾见,斜必迟见。一 因白道在纬南纬北,凡在阴历疾见,阳历迟见也。此 外又有极出地之不同,朦胧分与炁差诸异,所以迟 疾难齐也。

    《测食》

    《月食为地影所隔》

    问月食必在于望,因日月相对之故,其说明矣。至谓 地影隔之而食,窃有疑焉。曰:“月对日而受其光,苟日 月之间非有不通光之实体为之障蔽,则必不能阻 日光之照。月体无论空中之火、空中之气,与夫天体, 不能揜月,即金水二星,虽居日月之间,其影俱不及 地,况能过地而及月乎?则知能揜日者,惟有地体,一” 面受光,一面射影,而月体为借光之物,入此影中,安 得不食?而半进则半食,全进则全食矣。

    《月体当食尚有光色》

    问:“无光之月,一入地影,遂全失其借光也。然食时尚 有依稀可见之光,天文家每视食月之色,预言食之 征验。若人以目切墙屋,揜其未食之光体,而独视其 既食之乌体,其光尚明于星也。盖物之可见,必借外 光,不独能见物体,且更能发越物色也。月既在地,影 即失借光,安得尚有色乎?”曰:“月体虽食,尚有微光。今” 直以影为明者,误也;以影为暗者,亦误也。称影为明 暗之中者,庶为近之。盖日所正照为最光明,有物隔 之,而四傍之气映射,或对面之光反照,虽无最光明, 亦有次光明也。如一室之外为最光明,一室之内为 次光明也。云之上为最光明,云之下为次光明也。直 至所隔愈深,去光愈远,并次光明亦渐微。微而又微, 以至丝毫无光,乃为暗耳。夫人与地近,日与地远,人 居地此面,日在地彼面。至夜子时,人在地影至浓之 中,近物尚能别识。何况月在地影至锐之处,次光明 正盛,其有光色,又何疑乎?且人在极暗,则月光虽微, 视之反觉明也。

    《因食知月体不通光》

    问:“月体受光而返照之,必不通光,如铜铁镜。盖通光 则不能受日光而反照,他物亦不能揜日而生影也。” 曰:“镜之设譬似矣,而尚未尽。夫镜之照物而反生之 象,其大小远近,必与物体相当,然后可以镜喻月。今 观镜之面,有突如球,有平如案,有洼如釜。惟平者所 生之象,乃与物体相当。若如釜者,所生物象必倍于 物体;如球者所生物象,必小于物体矣。试以球镜照 远物,而人又从远视之,则物象必倍小。尝持球镜照太阳之体,其小如星。倘月体如球镜,欲其反生太阳 之象,乌可得乎?”又问:“合朔后,月之下半未受日光,而 月体微光,比诸星更显,若不通明,则此光又从何生? 且观其揜日而日全食时,月之边际觉稍明于月之 中心,似中间厚处难通,而薄处稍可通透乎?”曰:“前既 言月在地影最中处,乃天光映照之明,若合朔时,则 有光之天,与月体最为切近,而日光上照,月体约有 大半,四边岂得无光?或言月既非极通光如玻璃,或 半通光如玉石,特因在后之物,其体质不明,故不能 映见在后之物乎?”曰:“试观日食甚之时,天光尽黑,星 体亦现,尔时太阳在后,体质最为明显,何以不能映 见丝毫?可知月体绝不通光也。或言在月后之物,必 更坚密于月者,然后能照见。若较月更通彻,即不能 见乎?”曰:“若然,日体在月后坚密,不亚于月,而亦不能 见,可言日体为通彻乎?又凡目所注,必须有色及所 照之”光。此二者必不通彻之体。乃能受之。则《月体》从 可推矣。

    《因食而知月有小轮》

    问:“月有小轮,何所据乎?抑因其食而证其有乎?”曰:“天 文家究心殚思,屡经测验,月食悉见。夫食屡居本圜 之极远,其日屡居本圜一处,则生影不得不尽一也。 然食时之分数有多有寡,多则月居影厚处,寡则月 居影薄处,必有小轮焉,月体居之,因其极而动,时居 轮上,则去地面远,时居轮下,则去地面近也。”

    问:“月既有小轮如五星者,则其停居、顺行、退行,亦宜 若五星然。今独未见,何也?”曰:“夫月行随其本圜之疾, 故不言其停居退行,只言其行速行迟也。速者,因其 居小轮之下,随本圜之动,自西而东;迟者因其居小 轮之上,随其自动,自东而西,逆本圜之自西而东故 也。”

    问:“月体既居小轮,随轮而动,则无本动。若论其体之 圆,则宜自能动,何如?”曰:“有谓月中影象,是地体厚处 所映者;谓月体通光处,日光射而达之,不得返照者; 又谓月体中自有高卑如山谷者,种种异说。然此影 象恒俯对地面,而人恒仰见之,不侧不移,则月体有 本动明矣。其动因乎本极,而逆乎小轮,行之迅速,与” 小轮并速也,影象之明,恒下垂之,安得谓“月轮无本 动乎?”

    《邓玉函测天约说》

    《太阴篇从本体论》

    论“太阴之形象○,本是圆体,与太阳同,虽有晦朔弦 望,不害为圆。”

    论太阴之大○“太阴去人时近时远,折取中数八,其 地半径自之,得六十四半,径为三十二全径”,是太阴 去地之中数也。

    其视径去人愈近愈大,愈远愈小,折取中数,亦得半 度,与太阳等。

    其本径则小于地球,地之容大于月约三十倍也。 论太阴之光○,本自无光,受光于太阳,故本球之光, 恒得半以上;因太阳之体大于其体故。

    月受日光图

    月受日光图

    月受日光图说

    如上图,甲乙为日,丙丁为月,径因日大,故受光至于 戊己。

    太阴面上黑象有二种:其一,今人人所见黑白异色 者是;其二,小者则日日不同,非远镜不能见也。

    《从运动论》

    太阴之运动有二:其一一日一周,随宗动天行,与六 曜同公动也。其二“循白道。”

    白道月之本道,一名“月道。”

    日行十三度有奇,迄二十七日有奇,而一周。本动也。 因太阳同行二十七日有奇,则过周二十七度有奇, 故又二日有奇,乃及于日而与之会。

    白道不与黄道同线,而两交于黄道。

    两交名“正交、中交” ,亦名“天首、天尾” ,亦名“龙头、龙尾” ,亦名“罗计。”

    两半交去黄道五度有奇,故每行一周。在黄道下者, 二交初、交中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