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闺媛典 第三百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三百十二卷
明伦汇编 闺媛典 第三百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三百十二卷目录

     闺节部列传一百九十四

    皇清四十五

      刘之璁妻徐氏     刘应璋妻虞氏

      何天锡妻张氏     徐炯妻陈氏

      杨棻妾陈氏      张永昌妻叶氏

      沈耀妻吴氏      高如轸妻吴氏

      高如翼妻刘氏     虞应瑞妻程氏

      张允经妾余氏     胡有容妻胡氏

      吴懋杰妻龙氏     刘允宾妻方氏

      舒璠妻余氏      刘国宪妻查氏

      梁大宠妻高氏     金世重妻程氏

      吴自舜妻伍氏     周孔述妻李氏

      张必泰妻史氏     徐应源妻郑氏

      江万象妻万氏     许质妻陈氏伍氏附

      陈宗锡妻周氏     陆履泰妻金氏

      鲍邦妻蒋氏      徐子建妻陈氏

      潘自强妻黄氏     黄尚廉妻徐氏

      朱伯雅妻杨氏     吴慎庵妻金氏

      施世韶妻倪氏     沈际飞继妻钮氏

      丁观国妻严氏     胡汝浚继妻王氏

      丁尚符妻朱氏     张呈璧继妻陆氏

      李清芳妻苏氏     冯万锺继妻苏氏

      周廷修妻施氏     金文烛妻吴氏

      孙广妻陈氏      陆尚忠妻潘氏

      王孚继妻朱氏     王同钦妻周氏

      程应斗妻姚氏     朱履正妻金氏

      张恢祖妻蒋氏     胡藻时妻赵氏

      胡敬坪妻杨氏     葛子延妻黄氏

      张问政妻陆氏     庄照妻文氏

      袁璨妻韩氏      张溯夔妻于氏

      王宪文妻申氏     沈懋敬妻李氏

      刘世荣妻赵氏     华氏女

      朱瑞甫妻陆氏     尢文凤妻沈氏妇谢氏附

      吴嘉祚妻徐氏     许培妻郑氏

      朱氏女嫂张氏附  沈汝舟继妻王氏

      韩载郁妻钱氏     陶凤妻朱氏

      丁言继妻计氏     史洽妻王氏

      陈锡芬妻沈氏     顾迺猷继妻郭氏

      王家说妻陈氏     华氏女

      余良栋妻邵氏     张起龙妻毛氏媳附

      盛氏女        蒋坦妻盛氏

      吴嘉谕妻张氏     邵尔旃妻孙氏

      贾玉如妻王氏     金昉妻邵氏

      吴纶江妻沈氏     黄薇妻郑氏

      陈氏女黄氏女附  项垓妻毛氏

      丁氏女        陈德升妻顾氏

      蒋维垣妻钱氏     殷佑宁妻周氏

      彭璜妻黄氏      项璧妻周氏

      顾奕荣妻吴氏     沈光被妻汤氏

      王妻申氏      朱尚仁妻钱氏

      屠蜃妻张氏      范以时继妻胡氏

      叶茂华妻金氏     周谂妻杨氏

      袁氏女        朱熙宇妻章氏

      郭继昌妻王氏     张尚志妻薄氏

      凌一梓妻吴氏     王允瑞妻金氏

      郁士贤妻闻氏     夏国祚妻潘氏

      归程脉妻苏氏王氏附朱萼美母沈氏

      陈宗器妻许氏     倪兆麟妻汤氏妇皇甫氏附

      郭士肃妻陈氏     顾顼侧室戴氏

      顾延祺妾曹氏     金廷扬妻顾氏吴炳妻附

      顾士伟妻归氏     王时亨妻张氏

      沈国彦妻周氏

    闺媛典第三百十二卷

    闺节部列传一百九十四

    皇清四十五

    刘之璁妻徐氏

    按《宿松县志》:“徐氏,庠生刘之璁妻。璁亡,徐年二十六,抚遗腹子祐成立。年六十五终。”

    刘应璋妻虞氏

    按《宿松县志》:“虞氏,庠生刘应璋妻。夫亡,虞年二十,遗孤二,长三岁,次一岁,值兵荒,九死不移,抚”

    孤,“教以义方。” 邑令赵宗普题其门。

    何天锡妻张氏

    按《宿松县志》:“张氏,何天锡妻。年十八,夫亡,抚一岁孤以浚成立。家贫,织纴奉姑,目击四代。”

    徐炯妻陈氏

    按《宿松县志》:“陈氏,庠生徐炯妻。夫早世,陈年二十五励节,抚妾出子如己生。事姑以孝,教子以义,年逾五十而终。”

    杨棻妾陈氏

    按《宿松县志》:“陈氏,庠生杨棻侧室。夫殁,与嫡唐同励苦节,孝事孀姑,抚二岁子维宜为国子生。操行严洁,凛然不可犯。”

    张永昌妻叶氏

    按《宿松县志》:“叶氏,张永昌妻。昌早亡,叶年二十,遗孤世禄方三岁。氏苦节抚孤,奉翁姑尽孝,翁姑皆年九十。县令旌之。”

    沈耀妻吴氏

    按《宿松县志》:吴氏,邑绅吴远峰女孙,儒士沈耀妻也。事孀姑克尽孝养。耀早亡,吴年二十五,绝粒七日,求以身殉。孤跃方九龄,诸姑劝曰:“沈氏三世单传,恃此孤以延宗祀,承先启后,赖汝之身,节哀抚子,孝莫大焉,岂必从死为烈乎?” 吴乃强起视事,冰霜自励,事长以敬,睦族以和,待下以慈,敝缊粗粝以自给,劝耕课织以为生。延名师以训跃,跃奉母教惟谨。颁白之年,母稍不怿,必免冠跪,自责乃已。康熙丁未,氏苦节已六十年,邑令王民皞旌表。跃有子四人,俱克绍先绪云。

    高如轸妻吴氏

    按《宿松县志》:“吴氏,仕泮女,庠生高如轸妻。性恬淡,动循轨度,归轸称俪德焉。事孀姑石氏夔夔孝养,日久益诚,里妇咸化之。夫亡,家故丰,值乱乃乏,吴励操抚子,既老,食于子孙菽水而已,虽不备,不加谴怒。年八十一终。”

    高如翼妻刘氏

    按《宿松县志》:“刘氏,庠生高如翼妻,青阳教谕刘应缙姊也。家世仕族,幼时诸父课以《二南》,即晓大义。凡内集分韵,辄目之为‘道韫焉。姑石氏孀居,刘婉顺以适姑志翼丧,苦节三十馀年,年八十六终’。”

    虞应瑞妻程氏

    按《宿松县志》:“程氏,庠生虞应瑞妻。性恬静,寡言笑,通书史大义。瑞家无盖藏,远馆于外,程祇事孀姑,纺纴以赡甘旨。瑞丧,抚二子,教以义方。长子吉,文行并著,荐明经。程年八十有四,耳目未衰,尚能课诸孙焉。”

    张允经妾余氏

    按《宿松县志》:“余氏,赠仁寿令张允经妾。经亡,遗孤凤。”方一岁余,年二十六,砺节抚孤,事孀姑甚孝。姑年九十有四,藉其养,倚为子训。为诸生。康熙十年,郡守姚琅旌其门。

    胡有容妻胡氏

    按《宿松县志》:“胡氏,胡有容妻。性淳笃,不苟嚬笑,勤俭操作,容实赖为内助。容母汪守节,鞠容氏事之尽孝。汪殁,容哀毁成疾,逾月而死。氏年三十,子浩尚幼,家贫甚,日灌园,夜纺绩,延师教子,每乏供给,则减己餐。浩日所习,夜必令其熟。复偶有遗忘,必述容素训,泣而挞之。虽至成人,亦不少宽。浩卒以明经荐。年八十” 有二,不乐城市,筑室居山,课孙以终馀齿。

    吴懋杰妻龙氏

    按《望江县志》:龙氏,吴懋杰妻,廪生宗宁母也。幼出名门,素娴礼则,年十八适吴,甫一年而杰殁,氏哀毁屡绝,引刀欲自裁,姑嫜娣姒环泣止之曰:“守志立嗣,以慰泉下,功莫大焉,何以死!” 爰即柩前置嗣长斋,事姑训嗣子宗宁食饩于庠,为时名士,茹苦四十馀年如一日。郡守旌之。

    刘允宾妻方氏

    按《望江县志》:“方氏,刘允宾妻。夫亡无子,遗一女,甘贫守志,孝养翁姑,依赘婿终老。”

    舒璠妻余氏

    按《望江县志》:“余氏,邑庠生舒璠妻。归甫四载而夫殁,无子,哀毁不食。其姑强之,因泣请于舅姑,以从子为嗣,躬亲织纴,训子成名。冰霜之操,历四十年如一日。年六十终。”

    刘国宪妻查氏

    按《望江县志》:“查氏,庠生刘国宪妻。宪早亡,查年二十一,女才五月。氏奉舅姑,生事死葬,一尽其力,抚侄为子,不啻己出,婚嫁以时焉。”

    梁大宠妻高氏

    按《望江县志》:“高氏,梁大宠妻。年二十六夫亡。事”

    《姑抚子》,“苦节终身。”

    金世重妻程氏

    按《望江县志》:“程氏,金世重妻。归四岁夫亡,遗子大光方襁褓,氏触棺绝粒,誓不欲生。其父止之曰:‘死者固不能忘生者,尢可念白发舅姑,黄口孤儿,将谁倚赖’?” 氏乃遵父命苦节,事舅姑如孝子,教子若严师。舅姑相继殁,凡附身附棺,悉尽其力。子既食饩,或谓曰:“佳儿成立,孺人之愿慰矣。宗族姻戚,岁时婚嫁,何妨肩舆一过乎?” 氏曰:“非寡妇所宜也。” 其生平严谨自持类如此。年四十九,无疾而终。

    吴自舜妻伍氏

    按《望江县志》:“伍氏,吴自舜妻。婚未逾期,舜远贾江湖,越十载无音问。氏坚苦茹荼,姑病,尝割股以救。及舜回两载,生子之乔,弥月而舜亡。氏哀毁骨立,食贫守志,训子补弟子员。年五十一卒。”

    周孔述妻李氏

    按《望江县志》:“李氏,周孔述妻。归三年而述亡,无子,止一女。氏坚贞不二,织纴自养,苦节三十八年。年六十卒。”

    张必泰妻史氏

    按《望江县志》:“史氏,名酉贞,张必泰妻。年二十五,夫亡,二子俱幼稚,家无立锥,纺织糊口,抚二子成立,苦志三十年。年五十六卒。”

    徐应源妻郑氏

    按《望江县志》:“郑氏,徐应源妻。应源死,遗孤甫五月,矢志坚守,抚孤守节五十年。年七十卒。”

    江万象妻万氏

    按《望江县志》:万氏,江万象妻。夫妇相敬如宾,事舅姑以孝。未几象亡,万年三十,诸子幼稚,半在襁褓,哀毁骨立,几不欲生。既抚诸孤曰:“见汝等成立,吾死未晚。” 遂教育诸子,苦守三十馀年,未尝露齿。年六十,无疾而终。

    许质妻陈氏伍氏附

    按《苏州府志》:“陈氏,长洲人,赠詹事允坚孙女。年二十,归诸生许质。三年,质死,止一女。置嗣守节,孝养翁姑。经兵燹家破,陈躬亲操作,不辞劳瘁。尝锄地得金,窃念二十年前朱氏姑曾居此,或是其所藏,仍为掩之。后朱氏姑从滇中流离归,果忆昔年埋物,竟忘其处。陈为指示,一无所遗。翁殁,自以身为冢妇,尽出所授” 田,佐丧葬勤苦四十年,年六十三卒。质从弟虹,昆山庠生也。娶伍氏,为吴相国裔。虹以攻苦成疾死,伍年二十二,激切誓殉,自数宜死者三,翁告以不宜死者亦三。伍泣跪受教,因抱从子心康为嗣,抚教之入《黉序》,悒郁伤神,却药而死。

    陈宗锡妻周氏

    按《苏州府志》:“周氏,长洲人,增生陈宗锡妻。端重寡言笑,年二十一归宗锡。孝事公姑,和处妯娌。崇祯癸酉,宗锡赴应天试,房考赏其文,因与主司争元不得,反落副榜。宗锡愤郁成瘵疾,濒死谓周曰:‘吾病不起,无子,幸而有弟,异日得从子为后,可弗忧。惟是汝能尽妇道,代吾尽子职于翁姑,吾目始瞑’。言讫而殁。周时” 年二十六,誓欲从死,号恸绝粒。翁姑以大义劝谕之,命先抚侄女,既而得从子某,遂抱而鞠育之,备极恩勤。成立为诸生,家故贫,凡所以奉甘旨给脩脯者,惟藉女红。及宗锡存时,积馆谷三十馀金,所得微息。翁姑相继殁,哀毁尽礼,竭力佐丧,尽所积金。嗣后凡百所需,仅赖十指。年六十,宗党欲以“节孝上之有司,周峻谢曰:‘吾尽妇道耳,岂为名哉’!” 辛苦四十二年卒,年六十八。

    陆履泰妻金氏

    按《苏州府志》:“金氏,嘉定人。嫁诸生陆履泰,七载而寡,号泣几死。抚六岁遗孤,事翁姑尽孝。姑病,侍汤药,衣不解带,经年守节四十一载。康熙十八年旌表。”

    鲍邦妻蒋氏

    按《苏州府志》:“蒋氏,鲍邦妻。其先旌德人,后徙吴为木工。蒋年未三十而寡,遗孤二,长五龄,次甫七月。值大凶,无复生理。蒋立志保孤,勤针黹,易糠秕,以延喘息。后避兵乡僻,率子躬耕,困苦万状。康熙十八年旌表。”

    徐子建妻陈氏

    按《苏州府志》:“陈氏,吴江人,徐子建妻。归徐六载而建病易箦,时以老亲稚子为念,陈啮指出血以誓志。及亡,毁容闭阁,一意抚孤,历三十馀年。康熙十八年旌表。”

    潘自强妻黄氏

    按《苏州府志》:“黄氏,吴江人,潘自强妻。年十九归潘,八载而强殁,黄欲自尽,宗党劝之,谓有遗孕。”

    生男,则宗祧有寄。已而果生男。世铉抚育教诲,补县学诸生。康熙十八年旌表。

    黄尚廉妻徐氏

    按《苏州府志》:“徐氏,常熟人。年十七适黄尚廉,二十九而寡,遗孤甫八月,翁姑老,徐对夫灵剪发以守节自矢,婢仆少壮者遣之,宗族有资助,拒不受,惟资女工以事亲教子。翁姑殁,经营殡葬,悉合礼度。康熙十八年旌表。”

    朱伯雅妻杨氏

    按《苏州府志》:“杨氏,嘉定人,朱伯雅妻。年二十九而寡,翁姑年迈子幼,稚仰事俯育,惟藉纺绩。翁姑相继殁,杨经营窀穸,并夫并葬,督课其子。守节四十六年,历尽艰苦。康熙十八年旌表。”

    吴慎庵妻金氏

    按《苏州府志》:“金氏,长洲人,吴慎庵妻。年二十四,夫亡,遗孤润方五岁,教养成立。守节四十馀年。润与妇郭氏养母尽孝。康熙十一年旌表。”

    施世韶妻倪氏

    按《苏州府志》:“倪氏,崇明人,诸生施世韶妻。年二十六而寡,奉八旬翁姑,抚四岁子。子长娶妇生孙。三岁而子又死。时与伯母同炊,抚孙与伯母子,艰苦备尝。康熙十八年旌表。”

    沈际飞继妻钮氏

    按《苏州府志》:“钮氏,长洲人,廪生沈际飞后妻。年二十而寡,无子,家业凋散,姑伊垂暮,钮守志养姑。叠遭兵荒,乡居勤纺绩以给。八年而姑殁,殚力丧葬。顺治壬辰,归依其兄。兄之孙陆龙甫周岁丧母,钮抚之如子。年八十二卒。巡抚慕天颜、汤斌,督学李振裕俱表其门。”

    丁观国妻严氏

    按《苏州府志》:“严氏,吴江人,适长洲太学生丁观国。年十九夫亡,守节五十馀年,卒年七十。郡守旌之。”

    胡汝浚继妻王氏

    按《苏州府志》:“王氏,吴县人,为太学生胡汝浚继妻。年二十九,夫亡,幼稚满前,家无遗产,鬻故宅以供葬费。赁屋而居,辟苎为食。夜则母子共灯火读且织以为常。晚年连丧二子,姑妇并守苦节。康熙二十年旌表。”

    丁尚符妻朱氏

    按《苏州府志》:“朱氏,丁尚符妻,嘉定人。年二十四,夫亡。子允蒙甫匝月,氏矢志抚孤。生平不苟言笑,勤女工以糊口,历艰辛三十年。康熙十八年旌表。”

    张呈璧继妻陆氏

    按《苏州府志》:“陆氏,崇明人,张呈璧继妻。年二十,归璧。七载璧死,陆无子,妾生子元秀甫三岁,抚如己出,训之成立。康熙十八年旌表。”

    李清芳妻苏氏

    按《苏州府志》:“苏氏,常熟唐墅人,李清芳妻。年十四归芳。二十七夫亡,诸孤并幼,暑月仅存一敝帷,补缀百结,置诸孤其中。苏卧帐外,晨起遍体尽粟,岁以为常。年六十六卒。”

    冯万锺继妻苏氏

    按《苏州府志》:“苏氏,长洲人。年二十二,为冯万锺继妻。时姑已殁,翁年老,苏相夫尽孝。六载夫亡,苏号恸誓死,翁曰:‘新妇死固当,其如一老三孤,无所仰赖,何因忍死视含殓。勤纺绩,课耕作,以供朝夕。翁殁,哀毁尽礼,严肃,治家义方,教子季子熙臣,有干理才,受迪功郎,冀邀一命以愉母,未仕而殁。苏痛伤其子,益修善’” 行,持斋学佛,乐助好施,守节五十馀年,年八十有三。

    周廷修妻施氏

    按《苏州府志》:“施氏,吴江人,周廷修妻。年二十八,夫亡。氏方妊,誓死投缳者再。父谕曰:‘幸生男,则汝夫不致为馁鬼,毋轻死’。后果生男,抚之成立。奉继姑孝。家贫,藉女工资𫗴粥。康熙二十一年,年八十,里党举节孝。”

    金文烛妻吴氏

    按《苏州府志》:“吴氏,太仓人,金文烛妻。康熙二十一年旌表” ,事实未详。

    孙广妻陈氏

    按《苏州府志》:“陈氏,吴县人,孙广妻。年十八而嫁,越五年夫亡,事继姑,抚幼女,训嗣子,孝慈并至,于祖姑沈尢尽力,以广幼所从育也。翁招宾客饮酒设戏,尽室倾观。陈独闭户织自若,若无所闻。有问之,答曰:‘未亡人以俟死耳,乃乐观歌舞耶’?康熙二十三年旌表。”

    陆尚忠妻潘氏

    按《苏州府志》:“潘氏,吴江陆尚忠妻。年十七,适尚忠。尚忠患目疾,久遂瞽。潘刺指血点睛,得复明。”

    忠殁,忍死抚孤。族人逼改嫁,潘投缳赴水,俱以解救得不死。遂截发毁容,键户缝衣,虽至亲不通一语。鼎革时遭剧寇,欲剸之,潘慨然曰:“今日得见夫地下矣!” 合掌呼天,但求速死。寇异而去之。守节三十四年,抚孤士达成立。卒年六十一。康熙二十三年奉。

    旨“旌表建坊。”

    王孚继妻朱氏

    按《苏州府志》:“朱氏,昆山人,文学堪女。少失父母,从祖孝廉国辅抚之。年十七,适王孚为继妻。甫五日,姑病殁,赞襄丧礼,戚党咸称其孝。二十七,夫亡,遗孤长哲生五岁,次在襁褓。朱身任艰苦,持家训子,兢兢不怠翁志。长,崇祯庚午举人,清修硕望,家规整肃。朱敬承严训,动必以礼。翁病,卧床褥累年,朱躬亲汤药,告天” 请代。没则哀毁尽礼。嗣后家日零替。外侮骈集。茕茕孤嫠。殚力枝梧。得以稍延迨哲。生贵显朱。愈自谦约。不念旧嫌。布衣蔬食如平日。康熙二十三年奉

    旨旌表,封“太孺人。”

    王同钦妻周氏

    按《苏州府志》:“周氏,昆山人。本姓朱,父室璠育于外王父御史周元𬀩家,遂蒙其姓。年十八,适光州知州王复曾孙同钦。五载而夫殁。家贫无子,瘠出数亩,老屋数椽,织纴组𬘓以养翁姑。翁病殁,田屋悉售,迎姑养于母家。寒夜,姑拥炉卧,失火焚其居,周奋身抱姑出,体发皆焦,即其地结茅,与姑同卧起终身始承翁命” ,抚幼叔,叔夭,乃抚从子为嗣。康熙二十三年,有司上其事,奉

    旨建坊旌表。周泣曰:“吾故无家,何门可高!其已之里!”

    党以为

    《国典》不可已。且周实为朱恭靖五世孙,女因树绰楔。

    于恭靖祠旁

    程应斗妻姚氏

    按《苏州府志》:“姚氏,程应斗妻。归半载有身,应斗出为商,七载始归,不数月殁。遗孤六岁,姚年二十三,欲从死,以孤儿勉进水浆,席苫槁不辍泣。抚孤肇泰成立,勖其孙德沛勤学,食饩于庠。年六十九卒。康熙二十三年旌表。”

    朱履正妻金氏

    按《苏州府志》:“金氏,朱履正妻。事姑克尽孝道。履正佣书以供甘旨,母病告天,愿减己算以益母。母寻愈,履正不三年而没。氏奉老姑,养生送死无憾。教子成立,终身不为容饰,足迹不逾中门。康熙二十一年旌表。”

    张恢祖妻蒋氏

    按《苏州府志》:“蒋氏,常熟人,张恢祖妻。父罹凶祸,死,无兄弟,氏以孱弱女子赴京,号白其冤。司寇李某怜之,按仇服辜。年十九适张,生一子二十七夫亡,凭棺欲绝,翁姑勉以保孤,忍死守节三十馀年,乡里称为节孝。”

    胡藻时妻赵氏

    按《苏州府志》:“赵氏,昆山农家女。年十六,适胡藻时。逾年而夫殁,号恸几绝。姑慰云:‘新妇方有身,当为宗祀计’。寻产女,赵叹曰:‘天不欲吾夫有后矣’!自是家益贫。其父母怜女年少,与姑谋令再嫁。氏闻之绝食,既而知已许某姓,即扃户自经。姑觉,排闼解救,得苏,泣曰:‘新妇无子,宜死;年少,宜死。异日姑百岁后,无依,宜死。姑有季叔,奉养无须,妇宜死’。” 言已,闭目不语。母与姑百端劝慰,终不听。某姓者讼之官,官命成其志,依母以居。母又恨其不从命也,一椽之外,略无顾恤。女泣曰:“只此足矣。” 纺绩自给,寒暑昼夜无间,十指俱裂。又念孀姑不获奉养,时进甘旨衣履。姑病,归侍汤药三阅月卒不起。叔赤贫,氏拮据殡葬。女长配儒家子某,亦赤贫,女又患咯血,氏辛苦四十年,竟以忧死。

    胡敬坪妻杨氏

    按《苏州府志》:“杨氏,嘉定人,胡敬坪妻。年二十九,夫亡。家贫,孤尚幼,或劝再适,杨截发断指,矢志靡他,抚孤成立,营葬三丧,皆赖十指。苦节五十一年卒。康熙十八年建坊旌表。”

    葛子延妻黄氏

    按《苏州府志》:“黄氏,葛子延妻。夫亡,年二十七,翁姑以家贫无子,令他适。黄誓死不二,耕织以事翁姑,抚嗣子延宗祀。时方饥馑,盗夜至,黄撄锋刃以卫老幼,不少挫辱。康熙十四年,翁姑相继没,五棺并举。年六十三卒,旌表。”

    张问政妻陆氏

    按《苏州府志》:“陆氏,吴县人。适张问政。夫早亡,守节勤苦,课子及孙俱为诸生。年九十二尚无恙,一堂五世,济济盈膝。康熙二十四年,巡抚汤斌”

    表其门

    庄照妻文氏

    按《苏州府志》:“文氏,长洲人,和州学正嘉会孙女,适庄照。照患羸疾不起,谓文曰:‘吾休矣!二子幼,无田宅伯叔可依,奈何’?文曰:‘从君耳’。照没,文年二十四,欲投缳,父母劝以抚孤,乃止。子白方五龄,一在襁褓,翁姑二柩未葬,文尽鬻室中所有,并夫棺葬之。饥寒濒死,昼夜刺绣,积钱六千,银十金,从父贡士从简持去,丰其” 息,岁给米十石,稍可存活。复遇荒旱,避乱播迁,艰苦没世,年六十二卒。子白痛念母节,欲乞宪旌,贫苦无力,适遇

    圣驾南巡。白于警跸前。冒死陈情。蒙

    恩谕令督抚题报,巡抚汤斌因题准建坊。康熙二十

    四年旌表

    袁璨妻韩氏

    按《苏州府志》:“韩氏,吴县人,盐城知县时行曾孙女。年二十二,适袁璨。甫二岁,翁殁,璨居丧,哀毁顿成瘵疾而没。韩年二十四,欲以身殉祖姑,杨姑陈泣慰曰:‘汝夫独子,今有遗腹,独不为宗祧计乎’?于是强起视含殓,越七月而举一子。璨家故贫,惟瘠田数亩。韩勤女红,殖生产,事祖姑十三年,事姑四十四年,存殁尽孝。” 先是璨亡,外侮沓至,韩善肆应,滨危复安,备尝辛苦,子得成立。复勖其孙为诸生。康熙二十四年,郡守旌表。

    张溯夔妻于氏

    按《苏州府志》:“于氏,常熟人,诸生张溯夔妻。夔早亡,遗孤甫三月。于年二十,守节,食贫以事翁姑。未几,翁姑没,遗田十亩,屋三四椽。先世七棺未妥,萃于一身。于拮据营葬如礼,教子成立。康熙二十四年旌表。”

    王宪文妻申氏

    按《苏州府志》:“申氏,吴县人,前工部主事绪芳女。适诸生王宪文,为文恪六世孙。文苦志励学,病亡,申年二十四,绝粒欲死,姑为泣谕强起。抚子铨,口授《小学》诸书。稍长,勖以砥砺名节。事姑孝。姑以晚年丧长子,时时痛悼,申进为曲慰,退则涕泣如雨。姑疾,谨侍汤药,告天请代。殁则尽哀,每时荐痛哭如初。丧简严自饬” ,藜藿布素,晏如也。遇宗党有礼,五世同居,无间然。康熙二十六年,建坊旌表。

    沈懋敬妻李氏

    按《苏州府志》:“李氏,吴县木渎人,沈懋敬妻。年二十四而寡,奉养翁姑尽孝,育子孙有成。闺门严肃,不出庭户。三十五年,卒年五十八。康熙二十六年,建坊旌表。”

    刘世荣妻赵氏

    按《苏州府志》:“赵氏,长洲人。年十七,适刘世荣,八载而寡。有女无子,弟世钦出嗣他姓。赵令归,宗恩抚之。刘家故贫,婚嫁俱藉十指。年六十五卒。康熙二十六年旌表。”

    华氏女

    按《苏州府志》:“华氏女,无锡人。许字长洲施垲,未嫁而没。女年十七,欲以身殉,父母怜之,令守节于施长斋,缟素哀号成疾,七年而殒。康熙二十六年旌表。”

    朱瑞甫妻陆氏

    按《苏州府志》:“陆氏,长洲人。年十九,适朱瑞甫。生二子,一方在抱。夫亡,姑老家贫,陆身任俯仰,织纴以供朝夕。姑殁,丧葬不失礼,训子成人。康熙二十六年旌表。”

    尢文凤妻沈氏妇谢氏附

    按《苏州府志》:“沈氏,吴县人,尢文凤妻。凤亡,沈矢操抚孤成立。寻丧,沈与媳谢氏同苦节抚孤孙。康熙二十五年旌表。”

    吴嘉祚妻徐氏

    按《苏州府志》:“徐氏,长洲人,吴嘉祚妻。年十八于归,二十八夫亡。初,嘉祚患腹疾,卧床二载,徐不避臭秽,昼夜侍汤药,寒暑无间日,告天请代,积瘁伤神,以致呕血。嘉祚卒不起,遗孤掌纶,甫七龄,氏号恸誓死,勺水不入口者六日。姑泣慰曰:‘而欲死,不念此藐孤耶?愿忍死以慰亡儿地下’。于是强延视息。嘉祚少读书,习” 举业,早失怙,不事生殖,性好施,且病,久费不资,家遂落。徐典衣奉姑甘旨,而自食粗粝,綦带衣履,每先意承志,定省温凊,克兼子职。姑年逾八旬,步履维艰,徐左右扶掖,调护甚谨。每遇岁时亡忌,修祭丰洁,忾闻僾见,哀哭如初丧。育孤稍长,即训以义方,篝灯佐读,勤十指,供脯脩,辛苦二十六年,里党咸推“节孝。” 康熙二十六年,巡抚赵士麟疏闻。

    诏旌表

    许培妻郑氏

    按《苏州府志》:“郑氏,长洲人,许培妻。培故贫,以丹青糊口。郑年二十嫁培。二十八夫亡,遗孤甫十月,郑归母家。母性严且多子,不能相容,氏力作以佐之。依栖六载,母终,视女为赘疣,因僦舍别居,纺绩自给,常一日不再食,辛勤三十年。子长,娶媳抱孙而卒。”

    朱氏女嫂张氏附

    按《苏州府志》:“朱氏女,生长洲农家,许字诸文忠。年十三,忠夭,朱誓不再字。孝事父母,守贞五十八年。兄君顺妻张氏年二十三而寡,遗孤甫五月,翁姑年俱八旬,张矢志不二,以耕织供俯仰,苦节三十馀年。康熙二十八年,巡抚洪之杰并旌表。”

    沈汝舟继妻王氏

    按《苏州府志》:“王氏,吴县诸生沈汝舟继妻。年二十一而寡,苦节三十六年。”

    韩载郁妻钱氏

    按《苏州府志》:“钱氏,长洲人,韩载郁妻,诸生淳之冢媳。年二十九,夫亡,无子,抚从子为嗣。矢志守节,事翁姑尽孝。家贫,纺绩自给,勤苦五十馀年。卒年八十三。”

    陶凤妻朱氏

    按《苏州府志》:“朱氏,长洲人,陶凤妻。生子继珍甫三岁,凤亡,朱年未三十,家贫子幼,勤纺绩,抚之长,躬率耕稼,拮据娶妇生孙,而继珍又殁。朱辛苦万状,抚孙成立,年七十三。邑令旌表。”

    丁言继妻计氏

    按《苏州府志》:“计氏,吴江人。年十八,太学丁言娶为继妻。四载而言亡,遗孤甫十月,忍死视含殓。逾月家难作。觊觎者,阴主覆巢破卵之谋。既濒死,计携孤儿匍伏讼庭,上官俱直之。然已转转累及三年,家遂落。勤纺绩以供朝夕拮据娶媳生孙。年六十二旌表。”

    史洽妻王氏

    按《苏州府志》:“王氏,长洲人。生而婉顺,父母怜爱之。许字史洽。翁为贫诸生,不能娶媳,洽因赘焉。王虽依父母居,而事翁及继姑,必竭心力。甫二年,翁殁,王脱簪珥,具棺殓,擗踊哀毁。每遇节忌,哭祭如礼,戚里咸称其孝。翁有遗逋,纷然交责,王以针黹所积,渐次相偿,未尝上遗继姑之忧。无何,姑信谗,仇视洽,洽每叹曰:‘为人子而不得乎亲,奚以生’?” 为王事姑益谨,冀得少解。而洽郁郁不少安,计无复之,竟目溺于馆舍井中。王闻变奔哭,绝而复苏。洽之从父某虑王必为己累,倥偬中遽议改嫁。王抢地呼天,欲碎首阶下。议者辟易。父母泣慰曰:“汝无子而从死,则汝夫为馁鬼矣。若立嗣以延宗祧,不逾于身殉乎!” 因议立族子勇为。于。年六岁,鞠育教诲逾于己出。继姑甘旨无缺,而自食粗粝,姑亦为之感动。而王念其夫,每对食辄哽咽不下。一日,孤欲授经,因出洽所存败簏,检遗书。王见书号恸,伏簏不能起。父母急迎医视之,医曰:“肠已断,宁有生理?” 水浆不入口,数日而死。年三十四,时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也。

    陈锡芬妻沈氏

    按《苏州府志》:“沈氏字淑英,吴江人。生有懿质,自幼不苟言笑。稍长益端庄静悫,屏弃华饰。诸姑中或嘲之曰:‘淑女幽闲何所似,梅花水墨淡凝妆’。应声谢曰:‘祗因别具岁寒骨,凛冽冰霜松柏香。年十九,适同邑陈锡芬。逾年而锡芬遇难,无子,止一女。氏闻讣,誓以身殉。翁姑泣谕曰:‘子弗终养,而媳又从之,其如我两人何’’?” 氏含泪受教,事翁姑承欢罔懈。茹素席槁,历久如初。翁姑相继殁,孑然无依,因告伯氏曰:“夫亡已久,家贫未营,窀窆不及。今置嗣何以善后?” 伯氏唯唯。择丁氏子某与为婿,曰:“亡人借此,可少慰矣。” 氏曰:“前后事未了,吾目其能瞑乎?” 濒死,族党议以再从子为嗣,卒年五十有六。

    顾迺猷继妻郭氏

    按《苏州府志》:“郭氏,参政忠宁从女,适通政使顾九思曾孙迺猷为继妻。迺猷由诸生入太学,明季以荐举除州判官。顺治乙酉,都督李延龄见而伟之,委署松江管粮通判。仓卒讨湖寇遇害。郭年二十八,家中落荆布,井臼不避劳瘁。抚前室子如己出。晚年婿及外孙皆登鼎甲,视之泊如也。守节四十馀年终。”

    王家说妻陈氏

    按《苏州府志》:“陈氏,长洲人,泗水知县陈谟女,适王家说。年二十四而寡,早殁。陈奉孀姑以孝称,苦节持家,教子濂为邑诸生。康熙辛未,年逾五。”

    考证

    《十》、督学许汝霖表其门。

    华氏女

    按《苏州府志》:“华氏女,无锡人,许字常熟曹澄源。曹自幼多病,未婚而亡。女年十八,闻讣,泣告父母,欲奔丧,遂归曹守志,事曹父母甚谨。六年,抚曹从子为嗣,抚教婚娶,辛勤几三十年而卒。”

    余良栋妻邵氏

    按《苏州府志》:“邵氏,昆山人。年十八,适同邑余良栋。二十九而寡。两孤俱幼,氏绝粒誓死,翁姑谕以保孤,乃止。家贫,勤纺绩,供俯仰。翁姑殁,典鬻襄事。屡遇兵荒,卒能全身远害,抚孤成立。长孙起霞甫四龄,即口授《孝经》《论语》。稍长,勉以勤学立品,苦节三十九年卒。巡抚汤斌疏闻。”

    诏表其门。

    张起龙妻毛氏媳附

    按《苏州府志》:“毛氏,长洲人,张起龙妻。起龙系出横渠,为诸生,早夭。毛年二十六,矢志守节。父母怜其少,深为惋惜。氏泣曰:‘吾所以不即死者,以翁姑老子甚幼,冀邀天祐,俾堂上白头,康宁寿考,怀中赤子,得继宗祧耳。遑计其他。自是食贫苦作,事翁姑生死尽礼。育子既长,娶妇抱孙。子忽夭,妇亦矢志如姑,抚孙成立’。” 姑年八十尚无恙,妇年亦六十矣。

    盛氏女

    按《苏州府志》:“盛氏女,名韫贞,许字侯峒曾季子净,未纳征而难作。净亡命客死,韫贞毁妆截发,赋《怀湘赋》以自见。侯氏闻而迎之,与夏、姚、龚三节妇筑岁寒亭以居,守节三十年,先后以病卒,合葬上谷节孝阡。”

    蒋坦妻盛氏

    按《苏州府志》:“盛氏,长洲人。年十五,适诸生蒋坦。坦为山东参议灿长子,攻苦励学,致呕血疾。氏谨侍汤药,祈天请代,竟不起。氏年十八,誓以死殉。翁姑泣谕曰:‘汝为冢媳,当承嗣以延宗祀,乃事之大者’。时从子之达方生,即抱养之。侍祖姑之任过淮,值邻舟遇盗,矢石交下,仓卒间卫姑护子,具有慧力。子病痘甚剧,舐” 吮腥秽,寝食俱废。奉姑归里,渡河遇风,呼天号泣,忽有流沙拥聚,因负子掖姑,一跃而登,若有神助。事翁姑孝,妯娌咸爱重之。守节四十三年,教子有成。康熙十八年旌表。

    吴嘉谕妻张氏

    按《苏州府志》:“张氏,吴县东洞庭人,吴嘉谕妻。年十八适吴,期年夫亡,无子。有两姑,一金氏,一赵氏。家徒四壁,张勤纺绩以供膳养。金病殁,氏擗踊几绝。康熙八年,里党欲举节孝,辞曰:‘死姑未葬,生姑缺养,何者可膺旌典。及赵死,请命族党议嗣。承祧年六十三卒。康熙十八年旌表’。”

    邵尔旃妻孙氏

    按《苏州府志》:“孙氏,常熟人,邵尔旃妻。年十八而嫁。二十七夫亡,遗二子,长七岁,次甫六月。家徒壁立,旦暮资𦈞绩以生,誓死靡他。事翁姑以孝闻,妯娌咸睦。姑殁,居丧尽礼,守节四十七年。康熙二十三年旌表。”

    贾玉如妻王氏

    按《苏州府志》:“王氏,常熟人,贾玉如妻。年及笄于归。二十五,夫亡,遗二孤俱幼。王毁容誓死,勤絣𦈞以养翁姑。龟手裂肤,未尝告劳。守节三十七年,抚孤成立,犹苦作不少休。康熙二十三年旌表。”

    金昉妻邵氏

    按《苏州府志》:“邵氏,吴江人。年十九适金昉。二十四夫亡。守遗腹,奉翁姑,苦节四十六年。康熙二十三年旌表。”

    吴纶江妻沈氏

    按《苏州府志》:“沈氏,吴江人,吴纶江妻。纶江患。”疾沈,脱簪珥,调汤药,阅七年而殁。姑老子幼,拮据辛勤,以延宗祊。卒年七十四。康熙二十三年旌表。

    黄薇妻郑氏

    按《苏州府志》:“郑氏,吴县人,诸生黄薇妻。年二十三,夫亡,遗孤甫三月,事老姑孝养备至。受族孽欺凌,湖寇抄掠,郑抱夫木主,冒死卫姑。姑没,含殓尽礼。值凶岁减食,延师教子成立。康熙十八年旌表。”

    陈氏女黄氏女附

    按《苏州府志》:“陈氏女,长洲甫里人。许配马康明,未嫁。明亡,女年方笄,父母复议婚施姓,女仓皇赴水以救,得苏,遂归马。施讼于官。有司嘉女志节,旌之。同里黄氏女,字慧珠,许字闵士谷。谷夭,女年十五,欲奔丧,父母不可,毁容戢影已历九。”

    载或强谋娶女,闻愤欲死,父母以归于闵,见闵父母,拜伏灵几前,呜咽几绝。易衰绖,终三年丧事闵父母甚谨,有司旌之。

    项垓妻毛氏

    按《苏州府志》:“毛氏,吴县人,诸生项垓妻。孝事翁姑,翁没,脱簪珥佐丧费。夫患咯血,三年亡。毛年二十七,哭踊濒死。念姑老,二子一女俱幼,忍死任事。逾年姑殁,哀毁尽礼,拮据葬三丧祭祀,历久加敬,抚教子女婚嫁悉遵礼度,历冰霜几四十年,里党咸称苦节。”

    丁氏女

    按《苏州府志》:“丁氏女,吴县人。许配诸生蔡璇,未嫁而璇亡。女欲归蔡守志,父母从之,衰绖擗踊,灵前见蔡父母如妇礼。为蔡抚嗣子,艰辛三十馀年卒。”

    陈德升妻顾氏

    按《苏州府志》:“顾氏,长洲人。年二十,适陈德升。九载夫亡,欲以身殉。姑以二子一女俱幼,劝止之。未五月,翁亦殁,殡葬如礼。茹长斋以礼法自守,亲族罕见其面。教子成立,苦节三十馀年。卒年六十。”

    蒋维垣妻钱氏

    按《苏州府志》:“钱氏,常熟钱枋女。年十七,适长洲诸生蒋维垣。甫七岁,维垣病,卧床三阅月,氏脱簪珥佐医药,每夜告天,愿以身代。竟不起,擗踊号恸,誓以死从,水浆不入口者四日。时有孤四岁,遗腹未弥月,两姑委曲劝慰,乃劝进粥汤,拮据葬夫,教子养姑。后两姑相继病,钱侍汤药,昼夜无间。没营丧葬,哀毁尽礼,苦” 节三十二年。卒,年五十五。康熙二十八年旌表。

    殷佑宁妻周氏

    按《吴县志》:“周氏,忠介公顺昌女。年十八,适诸生殷佑宁,克全妇道。崇祯乙亥,夫死,家贫子幼,翁姑老,氏抚孤成立,孝养二亲,守志五十一载,年七十九。康熙二十五年,巡抚汤斌疏闻。”

    诏旌表。

    彭璜妻黄氏

    按《吴县志》:“黄氏,彭璜妻。年十九,适璜。翁行先隐居教授,不问家人生计。姑性严毅,氏举止端静,曲承舅姑欢。璜殁,遗孤宁求尚襁褓,氏时年二十七,奉长斋,屏膏沐,一切脯脩膏火,皆针黹所出。宁求稍长,行先携至塾。氏虑以课孙为高年,累谕其子早自树立。姑病革,扶持牏厕,躬亲浣涤。康熙丁巳,宁求举于乡,壬戌” 成进士,以第三人及第。二十三年,巡抚余国柱疏闻。

    诏旌表,寻封“孺人。”

    项璧妻周氏

    按《吴县志》:“周氏,宫詹项煜冢媳,庠生项璧妻。年十八,璧亡,煜妾程氏生子亦銮,甫八月,即嗣之。后遭险难,周、程相依,卒保孤儿无恙。巡抚汤斌表其节,亦銮戊辰成进士。”

    顾奕荣妻吴氏

    按《吴县志》:“吴氏,给谏吴之佳孙女,乡举顾奕荣妻。荣试礼闱不第,发愤揣摩成疾。父适亡,哀恸而死,氏痛哭几绝,誓以身殉,亲党晓以大义乃止。家贫,仰事俯育,悉藉女红。姑病,刲股以疗,每夜焚香祝天。姑愈而氏染痼疾,抚五岁孤嘉熹成立,备尝艰苦。康熙二十六年,巡抚题旌,额其庐。嘉熹克承母训,励志读书,早” 登仕籍。

    沈光被妻汤氏

    按《吴县志》:“汤氏,沈光被妻。年二十二,适光被。越数载夫亡,无子,立嗣以继宗祀。营葬夫棺,纺绩自给,守节四十馀年。康熙二十七年,巡抚都御史田雯表其居。”

    妻申氏

    按《吴县志》:“申氏年二十一,适王文恪鏊六世孙。”逾期生子,甫六月夫殁。氏截发剺面,矢志守节。未几姑亡,又数日翁丧,伶仃无依,托父泉州参军嗣昌以居,抚育孤儿,极其艰苦。播迁山城,惨遭劫夺,节操弥励。孤长屡困童子试,氏抑郁而卒,年五十一。

    朱尚仁妻钱氏

    按《吴县志》:钱氏年十八,适朱尚仁。甫三载,尚仁罹锢病,临殁嘱氏曰:“汝少子幼,宜改嫁。” 氏厉声曰:“头可断,志不可易也!” 时翁双瞽,姑多病,遗孤在襁褓。氏孝养二亲,抚孤成立,戚里称其节孝。康熙二十六年,巡抚赵士麟疏闻。

    诏旌表。

    屠蜃妻张氏

    按《吴县志》:“张氏,屠蜃妻。年二十,适蜃。越十二载,蜃亡,氏痛哭几绝。事继姑陈,克尽孝道。姑病,侍”

    奉汤药,衣不解带;焚香告天,愿以身代。姑殁,哀毁骨立,丧葬尽礼。子二,长之清,次之熊,俱幼,稚岁洊饥,氏历艰辛,抚之成立。从叔祚隆死,无子,割爱以次子嗣之。其事父母不异,事翁姑孝思无二致。勤纺绩,不惮劳瘁;甘淡泊,不御荤酒,终身如一日。年八十三卒。学使表其居。

    范以时继妻胡氏

    按《吴县志》:“胡氏,范以时继妻。年十六于归,家贫,氏佐以勤俭。年二十九,以时病亡,氏悲痛仆地,屡绝而苏,见者咸泣。姑晓以幼孤无托,慰解之。氏不栉沐,足不至外庭,惟日抱子居幕内泣血。及葬,欲以身殉,痛几绝。葬后,哀戚愈甚。入省姑,必拭泪温凊定省,务得其欢心。姑殁,居丧哀毁,殡葬尽礼。逾年将葬,堪舆者言” 与氏所生子有妨。氏号恸曰:“宁妨吾子,不忍久暴姑榇也。且前室有子继宗祊,吾何憾!” 遂葬之。子亦无恙,抚前子逾己出四十馀年,岁时享祀,竟日哀戚。康熙三十六年,年六十五。巡抚宋荦具题。

    诏旌表。

    叶茂华妻金氏

    按《长洲县志》:“金氏,叶茂华妻。夫罹难死,氏矢志靡他,蔬布三十二年。康熙甲子,郡守旌之。”

    周谂妻杨氏

    按《长洲县志》:杨氏,诸生周谂妻,仪部之玙弟妇也。夫没时,杨年二十六,恸绝,勺水不入口。父母劝之哭曰:“夫亡无子,有死而已。” 玙闻而哀之曰:“吾弟视我如父,我不忍使吾弟无子。吾今止一子,傥再生男,即以继弟后。” 已而连得二子,以一子中楫,令杨抚焉。杨爱之如己子,早游黉序。自夫亡后,不衣帛,不茹荤,不与嘉礼,四十馀年如一日。

    袁氏女

    按《长洲县志》:“袁氏女,浒墅东村人。父耕田织席,女年十五,受墅民顾鼎禄聘,禄贫未娶而亡。女年二十,涕泣不食,欲以身殉。父母劝之,不从,遂归顾守丧。禄父母饔飧不给,女顾而安之,反纺绩以为养,哭泣思慕,无须臾忘,不数年而卒。同里举之,县令表其家。”

    朱熙宇妻章氏

    按《长洲县志》:“章氏,名竹仪,邑人。适浒疁朱熙宇。年十九,熙宇病亡,家徒四壁,遗孤五月,孀姑垂老,值兵燹,奔窜乏食。姑劝其改适,氏以死,誓煮草根自食,丐粒以养其姑。姑殁,铢积以葬。父母无嗣,并力为具二棺。守节五十馀年。将没之先,梦神锡以须眉,告之死期。惊起对镜则颐颔郁然,惧而匿,旋即告终。没后,人始” 见之,惊相传告,以为奇事。

    郭继昌妻王氏

    按《长洲县志》:王氏,少司寇王心一女。年十八适诸生郭继昌。二十八而夫亡,誓不欲生,绝水浆数日。司寇勉劝之,谓:“翁姑在堂,是益之痛也。且奈此呱呱者何?若为孟博母,则死者复生,可以无憾。” 氏曰:“父以大义相责,敢不惟命。” 乃强起,屏膏沐蔬布如窭人妇,三十七年如一日。

    张尚志妻薄氏

    按《长洲县志》:“薄氏,张尚志妻。年二十四而寡,子甫周,女方孕,翁姑相继殁,不绝如线。氏矢志厉操贞守四十馀年终。”

    凌一梓妻吴氏

    按《长洲县志》:“吴氏,孝廉吴震元女,诸生凌一梓妻。年二十三而寡,子暖方五岁,氏矢志守节,延师课子甚严,午夜焚膏,刀尺声与咿唔相间。值兵燹,凡赋役公私诸务,俱殚心经画,不使分课读心。暖遂补邑庠生,能孝其母,苦节五十馀年而卒。”

    王允瑞妻金氏

    按《长洲县志》:“金氏,文通公之俊族女,适大理王廷泰子允瑞。相夫亲贤,励学,为黉序名儒,有古淑女风。年二十八,遽失所天,萧然终窭。上事耄姑,下抚弱息,劳瘁四十馀年,教子若孙,皆能继其祖武。康熙乙未旌表。”

    郁士贤妻闻氏

    按《长洲县志》:闻氏,郁士贤妻。归十载,郁以积劳成疾,濒危,呼氏谓曰:“吾疾不起,汝将奈何?” 氏曰:“妾有堂上翁姑,膝前儿女,决不使夫子有遗恨。” 未几,贤死,氏承事舅姑,恪恭尽瘁。及舅姑相继殁,蓬首垢面,服衰绖六期。人问之,曰:“我待夫服三年也。” 守节三十九年。康熙己未旌表。

    夏国祚妻潘氏

    按《长洲县志》:“潘氏,文学夏国祚妻。年十六归夏,夙娴礼法,相夫成名。二十五夫亡,婢生遗腹子。”

    复中痘殇,贫而无子,无肯为之后。氏矢心铁石,与婢形影相依,力女红度日,克终其志。

    归程脉妻苏氏王氏附

    按《长洲县志》:苏氏,归程脉妻。嫁未三四年,程脉与弟张脉俱力学抱羸疾死,各无子女。苏及娣王氏,年皆未二十,同心矢志,各依母家,以终天年。苏工刺绣,王沤麻自食其力,不以瓶罍累母。族遇凶岁,糠秕如饴,尝曰:“我为上天降罚,岂尚以口腹累人?” 苏年六十有五,王年亦五十有七,苦节四十年,人称“双节。”

    朱萼美母沈氏

    按《长洲县志》:“沈氏,朱萼美母。姑陈氏年十九而寡,氏亦二十一而寡。事孀姑克承其志。家赤贫,令其子负笈从师,勖以大义,子亦克孝。其母虽困极,恒百方以奉甘旨,不使有缺。”

    陈宗器妻许氏

    按《长洲县志》:“许氏,诸生陈宗哭妻,文学陈言母,生言甫匝岁而宗器死,依诸父以抚言。言既立,积学洽闻,杖策游四方,博脯脡以修甘脆,尝以有志未伸为憾。”

    倪兆麟妻汤氏妇皇甫氏附

    按《长洲县志》:“汤氏,邑庠生倪兆麟妻。兆麟负美材,秋闱不得志,郁郁以死。未几,祖廛一区为强梁所占,长子宗胥忧愤暴殁,氏抚其媳皇甫,氏流离远窜,形影相依四十馀年,卒白于官,明正其产。次子景仁游黉序能继其业。”

    郭士肃妻陈氏

    按《长洲县志》:“陈氏,文学允培女,文庄公从妹也。幼习经史,晓大义,适诸生郭士肃,未周,士肃病,氏为百方调治。逾年肃没,子方在抱,氏抚而教之,口授经义,游黉宫闾,党之子恒向母问字焉。卒年七十有一。”

    顾顼侧室戴氏

    按《长洲县志》:“戴氏,太学生顾顼侧室。顼笃学励行,康熙初早亡。氏年二十七,抚三岁孤嗣英,撑持弱祚,教子如严师,有声庠序。学使旌其门。”

    顾延祺妾曹氏

    按《长洲县志》:“曹氏,诸生顾延祺妾,早亡。氏年二十五,遗腹生子,贫无以存,食力纺绩,教其子读书敦行,能继父风,苦守三十九年而终。”

    金廷扬妻顾氏吴炳妻附

    按《长洲县志》:“顾氏,贡士世峻女。年十九适金廷扬。二十六,廷扬死,无子,依兄靴,苦节三十八年,年六十四卒。其胞兄文学靴女赘吴炳为婿。炳负美才,力学致疾,结褵未百日而亡。女年甫十六,至性端静,截发侍母,之死靡他,咸推姑侄双节云。”

    顾士伟妻归氏

    按《长洲县志》:“归氏,顾士伟妻。乡饮宾,归隆引女。年十六适顾,能襄理家事,如老妇。当姑嫜意。当析箸时,翁欲以祖居世业𢌿其仲,氏迎其意,赞夫,悉让其弟,别治宅以营生计。夫寻死,其房复为有力者攫去。氏躬为畚筑,构室于祖舍旁,甃石艺柳,东西蔚然相望。所遗二子三女,竭蹶嫁娶,如夫生时。族有凌其孤者,谔” 谔以正论折之,闻者心服,门祚得以不坠。康熙初,郡守旌表。

    王时亨妻张氏

    按《长洲县志》:“张氏,儒生王时亨妻。时亨为梦声裔孙,九岁能文,长工二王书法,为文太史器重,年未三十而卒。氏年二十三,贫无立锥,依父族居,督其子峋与外兄张方炯辈课业,能读父书。氏早夜工针黹,累赀易室,自立。门户鼎革时,子弃儒就医,能孝养其母,垂老病足,卧床不起。媳孙氏殚心侍疾,亦能孝事其姑。” 卒年七十有三。

    沈国彦妻周氏

    按《长洲县志》:“周氏,沈国彦妻。乙酉秋,彦避兵湖乡,遇寇暴亡。氏年二十六,子方周岁。氏奉孀姑,曲尽孝养。夫棺暴浅,土日积,佣绣钱经营葬事。治家有条理,能振前业。康熙己未,巡抚慕天颜以闻。”

    诏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