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闺媛典 第二百七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二百八十卷
明伦汇编 闺媛典 第二百八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二百八十卷目录

     闺节部列传一百六十二

    皇清十三

      黄端伯继室范氏  潘一猷妻黄氏

      邓鲁妻过氏    许希召妻江氏

      蔡士皞妻余氏   涂更生妻鲁氏

      黄中采妻王氏   潘一申妻𥟖氏

      彭玺妻李氏    石璜妻万氏

      何俊妻余氏    傅盛三妻彭氏

      傅元亮妻林氏   魏昂妻傅氏

      石英妻龚氏    傅玉辰妻余氏

      于棨二妻张氏   王梅溪继妻蒋氏

      曾大年妻程氏   李龙友妻王氏

      孙妻黄氏    吴潮妻卢氏

      丘山妻刘氏    黄麟征妻刘氏

      李士延妻许氏   罗会五妻周氏

      李子琦妻欧阳氏  李士齐妻邓氏

      李正果妻张氏毛氏 李继汉母毛氏

      李廷璋妻严氏   范僎妻余氏

      简应荐妻周氏   刘家龙妻张氏

      赖延祥妻陈氏   方居业妻锺氏

      蔡方燧妻张氏   顾之槚妻邹氏

      伍良士妻吴氏   殷敏初妻钮氏

      伍桥妻陈氏    张文科妻郑氏

      伍遵陛妻郑氏   葛泌母张氏

      黄尔璧妻孙氏   蔡应聘妻王氏

      胡国宾侧室贺氏  桑振宇妻周氏

      吕芝璜妻蒋氏   杨季谦妻丁氏

      黄正廷妻张氏   陈名楚妻蔡氏

      陈时才妻施氏   许一唯妻梅氏妇郑氏附

      俞嘉景妻经氏   王弘恒妻孙氏

      张应鼎妻李氏   汤仁鼐妻朱氏

      汤运新母陈氏   司徒国章妻王氏

      陆思𤩽妻翟氏   邵绍盛妻汪氏

      王若骥妻章氏   王仲举妻朱氏

      朱国卿母马氏   周尚贞妻袁氏

      葛之文妻王氏   谢引绶妻汤氏

      陈良弼妻周氏   周初皓妻曹氏

      夏之益妻孙氏   谢引铨妻汤氏

      周天奇妻袁氏   李模妻靳氏

      赵氏女      周尚伦妻吴氏

      杨氏女      杨启龙妻刘氏

      姚启任妻詹氏   姚懋祺妻詹氏

      唐及妻吴氏    唐晖侧室程氏

      黄一锦妻程氏   张天旭妻江氏

      洪叔则妻徐氏   江重妻叶氏

      何可达妻詹氏   洪荩卿妻吴氏

      毕懋亨妻汪氏   汪用宾妻龚氏

      汪贻妻鲍氏    鲍谨妻王氏

      黄偁妻佘氏    汪尚祺妻吴氏

      宋得士妻项氏   佘庭充妻黄氏俞氏方氏附

      许承奎妻谢氏   黄度妻郑氏

      金可畏妻郑氏   章嘉庆妻汪氏

      唐玮妻程氏    唐德阳妻项氏

      吴守心妻汪氏   吴可让妻汪氏

      吴善濡继室郑氏  江应社妻汪氏

      吴士基妻潘氏   吴肇荆妻程氏

      吴孔吉妻程氏   吴日善妻郑氏

      汪氏女      吴汝为继室汪氏

      黄氏女      汪氏女

      宋氏女      佘允震妻许氏

      方尔騋妻程氏   方彦芝妻程氏

      唐官富妻汪氏   唐世纪妻方氏

      郑承明妻汪氏   郑良槐妻黄氏

      叶祯臣妻鲍氏   方道显妻汪氏

      叶茂新妻方氏   方世绶妻黄氏

      程一佐妻郑氏   郑良祯妻鲍氏

      程世茂妻洪氏   吴氏姊妹

      方文灿妻吴氏   徐时惠妻黄氏

      叶正明妻黄氏   吴霖侧室程氏

    闺媛典第二百八十卷

    闺节部列传一百六十二

    皇清十三

    黄端伯继室范氏

    按《新城县志》:“范氏,祠部主事黄端伯继室。端伯无子,范从之,于患难中,克完其节。端伯死,奉骸骨归葬于邑之忠孝桥,长斋绣佛,结草庵于麻姑之巅,奉端伯主历三十馀年卒。”

    ===潘一猷妻黄氏===

    按《新城县志》:“黄氏,潘一猷妻。年二十六,夫殁。子二,大琪甫一岁,大璘方弥月,黄抚育教训,艰苦备尝。二子皆补弟子员。县令旌其门。年六十七卒。”

    邓鲁妻过氏

    按《新城县志》:“过氏,诸生邓鲁妻,先”母年二十七,夫亡,舅姑俱丧,哀毁矢志,备极辛苦。先时九岁,次景五岁。次孝遗腹女一,适孝廉张熹。守节四十年,年六十有七终。

    许希召妻江氏

    按《新城县志》:“江氏,诸生许希召妻,隐士江守默女,州牧雁卿姊。性贞静,不苟訾笑,读曹大家《女训》,期以终身力行。及适许,斥绮罗,曳荆布,力操作,无倦容,事舅姑极得欢心。翁素宇年耄嗜果,辄储以待姑。张染足疾,旦夕扶持左右不暂离。劝夫行义,教子尤笃。岁饥自食虀菜,待师必设酒脯。季子发髫年辄试高等。仲” 子采声,七岁能文,号为“神童。” 夫亡,静坐一室,虔心礼佛,几二十载。年八十有五卒。

    蔡士皞妻余氏

    按《新城县志》:“余氏,蔡士皞妻。年二十五,夫亡,三子皆幼。长宗士方七龄,孀。姑年七旬,齿尽落,多病,余尝以乳饲姑若婴儿。鼎革时,师定新城,氏扶姑匿山谷,啮指血涂面,获全。弟疾,母伤之甚,氏两刲股饲弟,所以救母也。邑令旌之。”

    涂更生妻鲁氏

    按《新城县志》:鲁氏,南坊瞽者,涂更生妻。年二十,夫亡,无子。父母欲夺其志,鲁泣曰:“与其改适,不如无生。” 绝食欲死,事遂寝。阅数年,涂族怜其贫,复以书遗其父,令劝他适。鲁初在母室,闻涂族有是书,即舆归,昼夜哭失声。姑问故,叹曰:“‘我生不辰,族逼我嫁,将死矣’。姑慰曰:‘媳为吾儿守节,义也’。” 令止之,姑亦孀。四壁萧然,风雨凄其。相对。纺织以自食,家人不相闻问。

    黄中采妻王氏

    按《新城县志》:“王氏,黄中采妻,孝廉黄光会母。年十四归中采,理中馈如成人。年二十七,夫亡,有二子,遗腹复生光会翁亦没,诸子益无依。氏乃徙从舅氏,居深山中,延师教子,身纺织以具酒馔。虽岁俭物踊,贵不敢啬。诸子课毕定省,必问所肄业多少。时涕泣言:汝祖平生尊师教汝父,不幸早夭,尔辈当勉学以继父志,慰汝祖地下!” 时光会幼,涕泣不能仰视诸子。既各娶妇,尝庭立诸子,幕立诸妇,称述家世俭德,闺中之雍穆,并所以教训子孙之道,故诸妇皆克守礼法。

    潘一申妻黎氏

    按《新城县志》:“黎氏,西溪黎大珍女。幼事父及继母以孝。长归潘一申,以夫有失德,泣谏不从,遂被弃,时年十八。或劝再适,氏截发不从,事舅姑愈孝谨。舅姑没,无所依,夫兄一骏悲其志,迎与同居。氏纺绩织纴以自赡,长斋绣佛,不少怨怼。夫死,恸哭不食累日,人称节孝。”

    彭玺妻李氏

    按《南丰县志》:“李氏,西隅彭玺妻。年十九,夫亡,无子,抚侄苦守,勤织纴以自给,坐卧一室,足不逾阈。顺治六年己丑卒,寿八十有二。”

    石璜妻万氏

    按《泸溪县志》:“万氏,石璜妻,文器子妇。幼读书,通七诫,秀外慧中,温然如玉,归石琴瑟静好。三年夫亡,矢死靡他,足不逾阈,不苟言笑。有司表其门。”

    何俊妻余氏

    按《泸溪县志》:“余氏,何俊妻。年十八夫亡。氏方孕三月,母欲夺其志,余誓死靡他,抚其子终身。”

    傅盛三妻彭氏

    按《泸溪县志》:“彭氏,傅盛三妻。年二十夫亡,苦节教子六十年,年八十而卒。”

    傅元亮妻林氏

    按《泸溪县志》:“林氏,傅元亮妻。夫亡,事姑以孝闻,苦节终老。”

    魏昂妻傅氏

    按《泸溪县志》:“傅氏,魏昂妻。年十六归昂。昂久病,氏奉汤药不倦。及没,无子。明季寇乱,家人劝改嫁,为自全计,不从。丁亥至壬辰,兵寇殆无虚日,氏奔窜流离,略无悔意。居恒躬纺绩刍汲,终身不受馈遗,共称苦节。”

    石英妻龚氏

    按《泸溪县志》:“龚氏,石英妻。年十八夫亡,守节抚孤,奉姑终老,年八十而卒。”

    傅玉辰妻余氏

    按《泸溪县志》:“余氏,傅玉辰妻。年十七,夫亡,抚遗。”

    腹子奉姑终身,邑令旌表。

    于棨二妻张氏

    按《泸溪县志》:张氏,于棨二妻,少寡,家贫无以供刍汲,张服劳以奉孀姑,始终不倦,乡闾咸以节孝称之。

    王梅溪继妻蒋氏

    按《泸溪县志》:“蒋氏,乡耆王梅溪继妻。年十六,归王。梅溪客死金陵,氏年二十,遗腹生子,前室杨氏所生四子,氏抚之不啻己出。事寡姑以孝,孀居六十馀载,卒年八十三。有司旌表。”

    曾大年妻程氏

    按《泸溪县志》:“程氏,庠生曾大年妻。年二十三,土寇扰境,夫及子俱被杀,程避沟中得脱,哀毁矢志,誓复夫仇。勤纺织,不御肉食三十年,抚侄以承宗祀,卒赍志而没。”

    李龙友妻王氏

    按《泸溪县志》:“王氏,李龙友妻。夫亡,遭兵燹,困苦流离,百折不磨,训子克家,以寿终。”

    妻黄氏

    按《泸溪县志》:“黄氏孙。”妻少寡,止育一女。舅姑及母咸以其无子,谕再适。黄矢死不从。饮冰茹蘗,老而弥厉,年六十有五终。

    吴潮妻卢氏

    按《泸溪县志》:“卢氏,吴潮妻。夫早亡,矢志不二,抚嗣子若亲生。年九十馀,以寿终。”

    丘山妻刘氏

    按《吉安府志》:“刘氏,诸生丘山妻。年二十三,山殁,恸哭几绝,姑救苏。有势宦挟娶,氏剪发,誓无二志,养生送死,事舅姑以孝闻。” 顺治十七年有

    诏表其闾。

    黄麟征妻刘氏

    按《吉水县志》:“刘氏,黄麟征妻。年十五归黄。未几,麟征死,氏出私蓄为翁及夫买山卜葬。旋自治穴于夫侧,苦守终身。直指李谦庵为之铭。”

    李士延妻许氏

    按《吉水县志》:“许氏,诸生李士延妻。延少负才志,任侠好武。乙酉举义,死吉水城下。氏年二十,遗孤仅一岁,事舅姑椎结操作,抚子成人,三十年如一日。”

    罗会五妻周氏

    按《吉水县志》:“周氏,罗会五妻。年十五,于崇祯五年适罗,逾三年夫没,仅遗一女,誓死靡他。家贫,勤纺织以糊口。家人劝改节,屡欲自缢,足不越户者,三十四年终。”

    李子琦妻欧阳氏

    按《吉水县志》:“欧阳氏,诸生李子琦妻。琦以高才,屡困忧愤成疾死。氏茹荼抚孤,苦节自励,教子抡,举丁酉孝廉,以寿终。”

    李士齐妻邓氏

    按《吉水县志》:“邓氏,李士齐妻,安福太仆卿铭韦女。性聪慧,幼读《孝经》《列女传》,辄心慕之。士齐乃总宪李忠肃第四子,于归时已不及见姑,而忠肃方勤王京师,氏相夫以义,事太姑,色养备至。逾年生子长元士齐以忠肃殉国难,痛愤而死。氏年二十四,欲以身殉,顾视黄口,哀哀强就𫗴粥,鬻簪珥治丧,训孤成立。居恒” 蔬食练服,数十年如一日。

    李正果妻张氏毛氏

    按《吉水县志》:“张氏、毛氏,李正果妻。正果家贫,训诂于楚,二妇任机杼以事舅姑。数年,毛生子次莲,张抚之如己出。阅五岁而正果亡,时张年三十三,毛年二十八,并欲从死,家人泣劝乃已。虽兵荒洊至教子不使废学。贫无膏烛,燃薪以照,或劝改节,辄唾之。次莲举于乡,色不加喜,春闱不利,亦不加戚,曰:‘得失何常,但虑不作好人耳’。” 及次莲成进士,氏居处一如贫时。其驭下以恩,治家以俭,待姻族以和,梅司马作诗诵之。

    李继汉母毛氏

    按《吉水县志》:毛氏,李继汉母。年十六而嫁,生继汉而孀。家贫多难,或劝改适,不从。日勤女事,以佐家食。子稍长,所与往还,非端必戒勿近。邑令沈摩青慕继汉名,命执经。值继汉丧偶,将继娶,摩青厚遗之。继汉以白于母,氏曰:“亟谢之,毋累沈公清德。” 顺治初,遇寇,被刺几毙,寻亦无恙,一夕口念弥陀数声而卒。

    李廷璋妻严氏

    按《袁州府志》:“严氏,分宜诸生李廷璋妻。年十七归李,二十生子。夫没,哀毁异常,强起襄事,矢志抚孤,独处一室,拮据纺绩,教子士櫆,补诸生,顺治壬辰直指旌其闾。”

    ===范僎妻余氏===

    按《袁州府志》:“余氏,宜春庠生范僎妻。年十六归范,有孝行。二十僎亡,遗孤元升甫六月,余励志守节。无何,翁没,事姑十七年,黾勉训子,横逆凭凌,不与较也。洊历危险,卒教子补诸生,闾里推服。顺治四年卒,有司旌之。”

    简应荐妻周氏

    按《袁州府志》:“周氏,萍乡太学生简应荐妻。事姑孝,夫殁子幼,守节不移。顺治丁亥,年六十终。子元奇、元彦,皆为诸生。”

    刘家龙妻张氏

    按《袁州府志》:“张氏,萍乡刘家龙妻。年二十二,夫殁。家贫无子,誓死养姑,内外咸睦。”

    赖延祥妻陈氏

    按《定南县志》:“陈氏,赖延祥妻。夫亡,氏年二十,孀居三十一载,以纺绩易米,课子读书。顺治丙申,县令为请表扬。”

    方居业妻锺氏

    按《定南县志》:“锺氏,方居业妻。年二十一夫亡,孀居三十五载,艰难训子,矢志不渝。顺治戊戌,县令请旌表。”

    蔡方燧妻张氏

    按《江南通志》:“张氏,吴郡蔡方燧妻。燧遇乱,死于兵。氏与姑张氏沉池中,若有神扶氏,三日不死。家人救之,登岸抚遗孤,寻夭。励志坚守,为女师,以苦节著闻。”

    顾之槚妻邹氏

    按《江南通志》:“邹氏,顾之槚妻,常熟人。夫亡无子,以姊女为己女,赘婿毛棻承其夫祀,苦节四十年,寿终。”

    伍良士妻吴氏

    按《江宁县志》:“吴氏,伍良士妻。早寡,遗孤尚尹甫晬,事孀姑至孝。家贫,与姑相依为命。欲死恐伤姑心,勉训尚尹成立。姑没,每哭辄绝。守志五十七年,年七十九,未尝一窥户外。顺治六年旌表。”

    殷敏初妻钮氏

    按《江宁县志》:“钮氏,殷敏初妻。敏初读书成瘵,早亡。氏遽触棺,流血斗馀,晕仆弥日始苏。食贫守志四十馀年,未尝栉沐。其子绍圣,孙文焕、文然,皆有士行,有司额其闾。”

    伍桥妻陈氏

    按《江宁县志》:“陈氏,伍桥妻。年十九归桥,生子可实。桥亡,氏自缢者三,皆救免。可实长娶马氏,生孙尚恭,甫十岁。可实复死,姑妇共抚。尚恭娶孙妇,亦马氏,生一女,复无嗣,早丧,三世孀嫠,依陈氏养子伍厚,厚亦无子,陈年九十,以馀赀买义田以赡贫。族妇年逾六十,孙妇年亦四十有九。巡方使者廉其实,旌其闾。”

    张文科妻郑氏

    按《江宁县志》:“郑氏,张文科妻。年十六,归文科。越五年,生一子裔卿而寡。抚育孤儿,茹苦四十四年,教裔卿成立。顺治中,巡方使者题旌。”

    伍遵陛妻郑氏

    按《江宁县志》:“郑氏,锦衣千户兆龙女。生而淑慎,父奇爱之,邑名宿伍之璧有子遵陛,幼颖异,龙以其才堪女匹,许字焉。年十七归陛,克孝顺,备勤俭慈惠之德。陛年十九而夭,恸哭誓以身殉。时方有娠,舅姑谕之,幸勿绝陛嗣乃稍起饮食,既免身果男,名曰簪祚。鞠之成人,历三十六年,苦操毁容,足不逾户,所见惟姑与子” 而已。黄冈杜浚为作《传》。

    葛泌母张氏

    按《江宁县志》:“张氏,诸生葛泌母。早寡,苦节四十馀年,教子成善士,敦行谊。命施槥置义冢雨花台畔。以上寿终旌表。”

    黄尔璧妻孙氏

    按《上元县志》:“孙氏,黄尔璧妻。年十五归黄,生三子二女。夫亡,氏年二十有九,子女俱幼,家徒壁立,诸姑怜其少,力劝改适。氏号泣不从。安贫苦节,教子有成。年七十有六,乡党称之。”

    蔡应聘妻王氏

    按《句容县志》:“王氏,上客乡民蔡应聘妻。年甫十九,夫亡,抚子奇懋。家贫守节,百折不回。顺治中,督学、县令并以棹楔旌表。”

    胡国宾侧室贺氏

    按《句容县志》:“贺氏,彭城田家女也。幼聪颖,髫年时,尝从父母之田间,忽见一白兔,因偕父母急追之,行未至半里许,而兔化为乌,父母异之。年十九,有家难,仓卒嫁为北太医院吏目胡国宾侧室。宾妻钱氏年三十九,性严峻,言笑不苟。贺自率诸婢主中馈,无事不敢一入中堂,以致事钱十年未尝一当夕。钱虽严峻” ,而其鞠育贺出。

    子甚于己出。日置怀中,惟乳时一付贺,夜则贺就钱床次乳之。又三载,生次子鲁瞻。又五载,钱年四十九,贺年二十九。宾亡,胡氏世居客山,自唐迄明,以医世其家。迨宾医更大行。时僦居彭城,会变起,仓卒未易得归计,不得已走江南,依钱弟持白、联白等,而联白遇钱独至。及寡,联白力劝改节。一日,厉声语贺曰:“余以一身领孤榇走千里,又凶年,盗贼横发,安得容尔少妇?且徐人在徐固甚便,江南非汝所习也。” 贺方病垂危,以头抢壁,面血淋漓,匍伏叩颡,告天痛哭曰:“天乎!固有贫苦不堪,而守节不嫁者,今主君遗橐未竭,奈何见逼乎死!” 争几匝月,钱曰:“待归江南再计。” 乃急为治装南归。归而钱出橐中装为治生计。贺秉节力抚两孤,左右操家甚勤。长子补博士弟子员,会有阴蚀钱所蓄家遂日落。或有间之者,贺抱子泣曰:“嫡母娶吾生儿辈,即大恩德,有功胡氏不小,无以区区伤嫡母心。若尔,吾及儿辈皆万世罪人矣。” 遂相与安之。钱年七十五终。又二十年,贺亦年七十五卒。

    桑振宇妻周氏

    按《句容县志》:周氏,仁信乡人桑振宇妻。少聪颖,年十七归桑,恪遵妇道,奉翁姑惟谨,相夫俾克成业。既十年夫亡,子长者七岁,少者甫四岁。氏搏颡椎心,欲以死殉,亲识老幼靡不感动。欷歔为氏解曰:“夫亡与亡,固无不可,独不为两孤计乎?” 氏遂幡然以抚孤自任,三年未尝见齿,坚贞自矢,独立不挠。子殁抚孙,卒全宗祀。

    吕芝璜妻蒋氏

    按《溧阳县志》:“蒋氏,吕芝璜妻。年二十五而寡,舅姑相继没。蒋安贫抚孤,门祚日衰,外侮时至,蒋特立不畏,人咸称之。”

    杨季谦妻丁氏

    按《溧阳县志》:丁氏,杨季谦妻。年十七,赘谦为婿,合卺才二十日,杨归省,没于家,丁匍匐奔丧,竟日诵观音经,十年不出户外。顺治丁亥,偶染疾,延医治之,辞不许,曰:“方今戎马倥偬,倘有意外之虞。” 闺中少年有求死不得者,竟不治而死。

    黄正廷妻张氏

    按《溧阳县志》:“张氏,黄正廷妻。年二十,夫亡,子甫弥月,姑亦孀且老。张奉姑孝养备至,训孤子有成。顺治五年旌表。年八十五终。”

    陈名楚妻蔡氏

    按《溧阳县志》:“蔡氏,陈名楚妻,奉安里人。年十七归楚。楚即故相国名夏同母弟也。楚得恶疾,蔡涤秽吮血,侍汤药三年。及没,誓以身殉,夜半投井中,家人知而救之,得不死。自是割发披缁,长斋诵佛,终其身,以伯氏子行恺为后。初未识字,年至四十,忽悟《史》《汉》诸子无不通晓,如宿学焉。”

    陈时才妻施氏

    按《溧水县志》:“施氏,陈时才妻。归一载即失所天,无子,勤绩织以养高堂,苦节三十五年。县令旌表。”

    许一唯妻梅氏媳郑氏附

    按《溧水县志》:“梅氏,城西许一唯妻。年二十四夫亡。守志抚孤,历六十馀年。抚子昌佐娶媳郑氏,亦年二十五而寡。守节抚孤,事姑终老。年七十馀卒。”

    俞嘉景妻经氏

    按《溧水县志》:“经氏,俞嘉景妻。年二十六孀居,教长子衷恒,次子衷直,俱为诸生。”

    王弘恒妻孙氏

    按《溧水县志》:“孙氏,王弘恒妻。年二十五,夫亡,守节。存孤玉臣,教为诸生。”

    张应鼎妻李氏

    按《溧水县志》:“李氏,白鹿乡农张应鼎妻。年十八,归张,两月夫殁,抚遗腹,苦节三十馀年,尽历艰苦,事姑尢克尽孝。”

    汤仁鼐妻朱氏

    按《溧水县志》:“朱氏,上原乡民汤仁鼐妻。年二十丧夫,绝食欲以身殉。姑知有遗腹,亟劝慰之。及娩获男,朱剪发跣足,不复修容。家无斗筲,纺织自给,课子读书。子忽夭丧,氏伶仃孤苦,苦节四十年。县令旌表。”

    汤运新母陈氏

    按《溧水县志》:“陈氏,生员汤运新母。夫之俊早丧,家贫誓不再嫁。和熊教子辛勤,历五十年。年七十犹康健不衰。”

    司徒国章妻王氏

    按《溧水县志》:“王氏,司徒国章妻。归二年夫亡,誓死靡他,人莫夺其志。以织纴奉舅姑,养孤幼,历五十馀年如一日尽毕舅姑丧葬,不损遗产,锱。”

    铢年七十有一,犹强健不衰。

    陆思𤩽妻翟氏

    按《溧水县志》:“翟氏,思鹤乡陆思𤩽妻。年二十一丧夫,子未及周,抚孤守志,事舅姑至孝。值岁歉,或劝他适,因沥血自矢,终不二庭,苦操四十年。县令旌之。”

    邵绍盛妻汪氏

    按《溧水县志》:“汪氏,邵绍盛妻。生子数月,夫亡。家贫苦节,教子四十馀年。郡县旌之。”

    王若骥妻章氏

    按《溧水县志》:“章氏,王若骥妻。年二十馀,夫死,守节五十三年旌表。”

    王仲举妻朱氏

    按《溧水县志》:“朱氏,王仲举妻。年二十六,夫殁,毁容守节,茹素衣布,机杼不辍,凡四十一年。教子扬名,中顺治辛卯武闱乡试。”

    朱国卿母马氏

    按《溧水县志》:“马氏,赞贤乡庠生朱国卿母。年二十四夫亡。时国卿方在襁褓,氏苦守教之。弱冠为诸生。”

    周尚贞妻袁氏

    按《溧水县志》:“袁氏,白鹿乡敦淑女周尚贞妻。少寡,辛苦存孤,事闻,旌表。”

    葛之文妻王氏

    按《溧水县志》:“王氏,守备葛之文妻。年二十四丧夫,守节抚孤终老。”

    谢引绶妻汤氏

    按《溧水县志》:“汤氏,谢引绶妻。年二十,夫病,刲股进之而愈。后三年,夫复病,再割不效。夫殁,守节终身。”

    陈良弼妻周氏

    按《溧水县志》:“周氏,陈良弼妻。年二十二,夫亡,守节抚孤。四十年。县令李作楫旌表。”

    周初皓妻曹氏

    按《溧水县志》:“曹氏,庠生周初皓妻。年二十五守节,县令旌之。”

    夏之益妻孙氏

    按《溧水县志》:“孙氏,夏之益妻。年二十四,夫亡守节,抚子霖,中武科乡试。”

    谢引铨妻汤氏

    按《溧水县志》:“汤氏,谢引铨妻。年二十七,夫亡守节,家无储粟,誓死存孤,事舅姑克尽妇道。姑年八十馀,汤亦逾六旬左右,奉养一如初嫁时。居家勤俭克苦,教子成人,宗族称为孝妇。”

    周天奇妻袁氏

    按《溧水县志》:“袁氏,周天奇妻。夫亡,守节五十馀年。县令旌之。”

    李模妻靳氏

    按《溧水县志》:“靳氏,李模妻。年二十夫亡,守节抚孤,历五十馀年终。”

    赵氏女

    按《江浦县志》:“赵氏女,纳刘以谦聘,未嫁,谦亡,闻讣即随母奔。刘衣衰绖,执妇礼奉养谦母洪氏、庶母李氏。洪得痼疾,女调药饵,十馀年无倦色。及洪、李相继没,棺衾埋葬皆出其经营,苦守五十载。” 顺治中具题奉。

    旨“建坊。”

    周尚伦妻吴氏

    按《江浦县志》:“吴氏,生员周尚伦妻。夫亡苦节历数十年,抚四岁子,训育成名,由部郎出任太守。”

    杨氏女

    按《高淳县志》:杨氏女,许字邢之琇,未嫁,琇亡,女矢志自守。或劝之嫁,女曰:“命也。” 坐卧一室,昼夜纺绩,依母氏终身。

    杨启龙妻刘氏

    按《高淳县志》:“刘氏年十五,适长芦杨启龙。不三载,夫亡苦守,遗腹子正化成立。姑病笃,割股以救。娶媳陈氏,得孙后,夫妇以兵乱投水死,氏又抚孙终老。”

    姚启任妻詹氏

    按《歙县志》:“詹氏,姚启任妻。年二十四,夫亡守志历六十馀年,坐卧一楼,足不履地,年八十六终。”

    姚懋祺妻詹氏

    按《歙县志》:“詹氏,姚懋祺妻。年十七归姚,未几而寡,家贫无嗣,穷饿自守,年三十九而卒。”

    唐及妻吴氏

    按《歙县志》:“吴氏,生员唐及妻。年二十五夫亡,遗二子俱在襁褓。外侮内讧交至,氏御之有方,波澜渐息。守志五十年终。”

    唐晖侧室程氏

    按《歙县志》:“程氏,中丞唐晖侧室。晖亡,程年二十。”

    立志苦守,足不逾阃,蔬食终身。卒,年八十有六。

    黄一锦妻程氏

    按《歙县志》:“程氏,黄一锦妻。锦病亡,氏矢志抚遗孤,养湛养治。家贫,夜绩无火,二子以指挽线暗中,尽历艰辛,以迄成立。年八十一终。”

    张天旭妻江氏

    按《歙县志》:“江氏,张天旭妻。夫亡,江年二十四,子行素甫二十日。氏茹蘗抚孤,四十馀年,教素读书,为名诸生。孙光祁登丁亥进士,成名宦。氏年六十五卒。崇祀节烈祠。”

    洪叔则妻徐氏

    按《歙县志》:“徐氏,洪叔则妻。则客死,氏一恸而绝,久之乃苏。念堂上有二老子,甫五龄,强起力教养,三十八年,年六十三卒。”

    江重妻叶氏

    按《歙县志》:“叶氏,江重妻。年二十四,夫亡,抚遗孤文鉴等,甘贫苦节,以事舅姑,一切俱藉女红支给。子长,生孙云仍繁衍。卒年七十有五。”

    何可达妻詹氏

    按《歙县志》:“詹氏,何可达妻。达病亡,氏矢志抚孤,苦节四十馀年。顺治四年旌表。”

    洪荩卿妻吴氏

    按《歙县志》:“吴氏,洪荩卿妻。夫早丧,孝事翁姑,抚孤守节四十馀年。”

    毕懋亨妻汪氏

    按《歙县志》:“汪氏,毕懋亨妻。年二十五,夫亡,事孀姑至孝,奉食必虔,祭葬必备。年百岁,太守旌其门。”

    汪用宾妻龚氏

    按《歙县志》:“龚氏,浙江仁和训导汪用宾妻。年十七归宾,佐夫事亲,克尽孝养,乡里称之。年二十二宾亡,二孤良瑞、良佩一二岁一未周,孀姑老,皆赖氏生活。子稍长,经书俱氏口授,次子成立,复夭,更抚幼孙。妇德母仪,为族党矜式。历苦节四十八年,郡邑旌表。”

    汪贻妻鲍氏

    按《歙县志》:“鲍氏,千秋里汪贻妻。夫亡,氏年十七,抚遗孤,苦节四十八年。郡邑旌表。”

    鲍谨妻王氏

    按《歙县志》:“王氏,鲍谨妻。年二十三夫亡,子甫五龄。氏以十指经营,养姑训子三十馀年。郡守表其门。”

    黄偁妻佘氏

    按《歙县志》:“佘氏,文学黄偁妻。偁少年多游狭斜,薄其伉俪,后置一妾,恃宠凌上,氏恬不与较。无何夫亡,氏哀毁若素,笃恩义。尊嫜以妇盛年无子,且夫妇失欢,欲令更嫁,氏决计不从。长斋布素,常刺血写弥陀诸经,为母祈寿,苦节二十馀年。幼尝糜股以疗母疾,及嫁翁病亦如之。”

    汪尚祺妻吴氏

    按《歙县志》:“吴氏,汪尚祺妻。夫亡,氏年二十八,矢志守节,孝养翁姑,训子成立。姑病笃,刲股以愈。茹荼四十五年,年七十三卒。”

    宋得士妻项氏

    按《歙县志》:“项氏,宋得士妻。年二十二,夫亡,苦志独守,事翁姑尽瘁,历三十二年如一日。”

    佘庭充妻黄氏俞氏方氏附

    按《歙县志》:“黄氏,佘庭充妻。充客晋江病亡,氏年二十六,无子,侧室俞氏产一子,黄竭力抚育,不啻己生。明末旌表。其孙可述娶方氏,述早亡,方年二十九,适遭丧乱,抚遗孤四人,倍极艰苦,守志五十馀年。”

    许承奎妻谢氏

    按《歙县志》:“谢氏,许承奎妻。年二十六,夫客死江北,坚贞自守,事九十老姑,抚四岁孤子,无不悉心尽力,历四十六年。有司旌表。”

    黄度妻郑氏

    按《歙县志》:郑氏,处士黄度妻。年十六归黄。越十年,夫没,氏恸绝,欲以身殉。姑曰:“尔从夫为自了计,顾以忧遗老人乎?” 遂止。事姑尽孝。姑卧病数岁,衣不解带,中夜有需立应。郡守表其门。

    金可畏妻郑氏

    按《歙县志》:“郑氏,金可畏妻。年未三十,夫死,无嗣,所遗薄产,不足奉翁姑。氏竭力女红,以补苴匮乏。孝行闻于乡里,苦节五十馀年终。”

    章嘉庆妻汪氏

    按《歙县志》:“汪氏,章嘉庆妻。年十六归章,十九而寡,遗一孤甚幼,家贫,绩麻苎以事姑育子,苦节六十五年,年八十三终。有司旌之。”

    唐玮妻程氏

    按《歙县志》:“程氏,槐塘唐玮妻。年二十,夫亡,家贫。”

    脱簪珥以毕丧事。即欲自尽,翁姑责以抚孤为重,乃强承命,刺绣存活。自少至老,目不邪视,言不轻发。年七十有二终。

    唐德阳妻项氏

    按《歙县志》:“项氏,唐德阳妻。阳客瓜州病亡,氏年二十四,闻讣痛绝,睹二子在旁,不敢以身殉。家贫,勤女红为活计。年四十,病几危,长子琯刲股以进,病随愈。年五十四终。邑令旌表。”

    吴守心妻汪氏

    按《歙县志》:“汪氏,名善,潜川汪鲁长女,适西溪南吴守心。守心力学早丧,氏年二十六,誓志守节五十馀年。”

    吴可让妻汪氏

    按《歙县志》:“汪氏,名馀芳,西溪南吴可让妻。夫亡,馀芳年二十七,叔侄久客,一切葬祭悉皆汪氏是赖。秉志苦守,历四十馀年。年七十卒,闾党重之。”

    吴善濡继室郑氏

    按《歙县志》:“郑氏,名秀英,溪南吴善濡继室。年二十一,濡客死临清,子震甫八月,叔以嫂少而侄幼,尽夺所有,抑令改嫁。郑甘贫守节,抚孤养姑,百折不回。姑殁,匍匐营后事,悉能尽礼。苦节六十四年,年八十五终。曾孙周嗣妻亦郑氏,归三载,夫殁,无子,以侄尔瑾为嗣,守节一如曾祖姑云。”

    江应社妻汪氏

    按《歙县志》:“汪氏,江应社妻。归未几而寡,立志抚孤,苦守六十五年,年逾九十卒。大司马毕懋康为作传。郡守旌表,崇祀节烈祠。”

    吴士基妻潘氏

    按《歙县志》:“潘氏,溪南吴士基妻。基苦学成疾,年二十而亡。氏年十九,矢以身,从所亲为立嗣,劝其抚孤。潘始稍粒食苦志五十八年终。人称贞节。”

    吴肇荆妻程氏

    按《歙县志》:“程氏,潜溪人。年十九,归丰南吴肇荆。未周夫亡,矢志不二,坐卧一小轩,足不逾阃。无子,抚兄二子皆不禄。氏年八十馀卒。郡邑并旌之。”

    吴孔吉妻程氏

    按《歙县志》:程氏,丰南儒生吴孔吉妻,工部主事程式之女也。年十四归吴,十九而夫亡,氏欲以死从,翁姑谕之曰:“一死非难,守节为难耳。” 由是清操自励,五十馀年,抚夫弟孔贞长子世伟为嗣。

    吴日善妻郑氏

    按《歙县志》:郑氏,吴日善妻。善亡,氏年二十,无嗣,家贫。或劝他适,郑曰:“夫死安归?” 矢志坚贞,没齿不变。年五十九卒。临死虑善宗祧无主,议侄旼为后,乃死。

    汪氏女

    按《歙县志》:“汪氏女,许字儒生曹士顺,与顺生同年月日。时顺疾革,迎汪归,未合卺而顺物故,汪矢志靡他,事顺父母甚孝,顺两弟重之,各以其子为兄后,年七十馀卒。”

    吴汝为继室汪氏

    按《歙县志》:汪氏,吴汝为后妻,兵部侍郎汪南溟孙女。为早亡,氏年二十一,所生一子并前室遗孤共三雏,悉抚育如己出。性多恻隐,尝惠及贫窭,乡里咸德之。尝有盗劫其邻,后知与氏居仅隔一垣,相戒曰:“无惊此贤节妇。” 遂去。闻者莫不叹息。年五十七卒,有司旌表。

    黄氏女

    按《歙县志》:“黄氏女,父似松,潭滨人。女幼许字天台郡司马洪日章次子一纲。戊寅城陷,纲父子俱遇难,女年十四,请终守,父母感其意,听焉。性至孝,尝糜股以起父疾。母没,无兄弟执丧,女孑身承含襚洪氏宗老,怜纲之无嗣,而悲女德之不可没也,乃立从子为纲后。逆女笄于洪氏之庙,遂老。”

    汪氏女

    按《歙县志》:汪氏女,水阁山人,侨居繁昌。幼许字同邑吴继志子某,及将笄而某亡。女先一夕,梦有神人遗之钗,钗著“贞节” 二字。已而凶问至,女悲曰:“神启吾矣,固吾志也。” 遂恒与母相依。年六十四而母殁。又曰:“母在固未敢以身归吴,老母今已天年终,我当归骨于吴氏。” 吴兄弟闻之,制锦帐迎焉,士大夫多贻之以诗。

    宋氏女

    按《歙县志》:“宋氏女,家富资溪。年十四,许字汪士奎。未逾年,奎客嘉禾,为贼所戕。女闻,哭不欲生。”

    母多方喻之,曰:“苟从儿志则惟命。” 母曰:“礼之所在,不儿违也。” 女遂私制髽缞,候丧归,躬吊之。母不能禁,入门,家人皆大骇。擗踊毕,问奎寝安在。家人引入,遂踞而不去,家人更大骇。女执志不移,因勉成其志。自此含辛茹苦,凡三十年而殁。宗老为立嗣,使承祧与奎合葬。

    佘允震妻许氏

    按《歙县志》:“许氏,佘允震妻。方许聘,震得痫疾,不谙人道,翁姑恐误终身,听罢盟。氏以义命自安,毅然不屑。于归后,左右汤药如抚婴儿。数年,震死,氏坚守以事翁姑,声不出户,足不逾阈,塞暑坐卧一楼,长斋绣佛。年九十以处子终身,人皆贤之。”

    方尔騋妻程氏

    按《歙县志》:“程氏,生员方尔騋妻。騋笃学早亡,氏年二十有二,欲以身殉,以二子在抱,姑年迈,强起主中馈。岁凶,尽脱簪珥膳姑。姑殁,家悉罄,遂挈子依母家度日,守节近五十年。年七十,以寿终。”

    方彦芝妻程氏

    按《歙县志》:“程氏,方彦芝妻。归二载,夫亡。氏年十八,抚幼子,未数年,复殇。氏守节不移,年八十有四卒。”

    唐官富妻汪氏

    按《歙县志》:“汪氏,唐官富妻。年十七适唐,期年,翁忽发狂,不知所之,富号泣追寻,涉洛司,渡大水暴至而死。氏闻欲自经,时方有身,姑力劝止。不数月生男,氏尽瘁抚育,茹荼奉姑。后翁归,狂疾如故,诟谇迫氏嫁,氏卒无二志,苦节数十年而殁。”

    唐世纪妻方氏

    按《歙县志》:“方氏,唐世纪妻。年二十而寡,止一女在襁褓,守死不二。及女长,适人,氏闭户楼居,缝衣糊口。卒年七十有一。郡守旌之。”

    郑承明妻汪氏

    按《歙县志》:“汪氏,郑承明妻。年十七归郑,二载夫亡,抚遗孤应元成立。有孙四人,曾孙十馀人,年八十二终。邑令旌之。”

    郑良槐妻黄氏

    按《歙县志》:“黄氏,郑良槐妻。年二十六,夫亡,矢以身殉。有遗腹临娩,翁力止之。及生女,绐以男抱哺乳母家。至六岁始知为女,复痛哭欲死。翁以次子子焕为之后,遂抚焕成立。母慈子孝,人不知其非己出也。年七十一终。”

    叶祯臣妻鲍氏

    按《歙县志》:“鲍氏,嘉靖进士鲍尚伊女孙。幼娴庭训,及笄归梅村叶祯臣,颇宜家室。年二十四夫没,恸不欲生,姑泣止之。乃饮冰茹蘗,以事翁姑,尽鞠育备尝劳瘁,苦节四十年终。”

    方道显妻汪氏

    按《歙县志》:“汪氏,方道显妻。夫亡,苦节十八年,年四十有七终。”

    叶茂新妻方氏

    按《歙县志》:“方氏,梅村叶茂新妻。归三载夫亡。氏年十九,抚侄为子,不育,秉志益坚。年八十五卒。”

    方世绶妻黄氏

    按《歙县志》:“黄氏,儒生方世绶妻。年二十四而寡,矢志抚孤,备极辛苦。翁疾笃,割股和糜进之,复延活二十年。氏守节四十五载而卒。”

    程一佐妻郑氏

    按《歙县志》:郑氏,程一佐妻。事翁姑以孝闻。夫病,刲股以进,卒不起,遂矢志抚姑,佐兄弟六人家累千金,及是析产,氏曰:“孀妇幼子挟多金何为?” 乃全委之伯氏,内外交蚀,不数载而尽。岁饥,母子𫗦糠籺无怨。会兵警,令子媳捧祖先遗像以行,他弗顾也。年六十有六卒,旌表。

    郑良祯妻鲍氏

    按《歙县志》:“鲍氏,郑良祯妻。嫁三月而寡,矢志事姑,一心不二,苦节四十六年终。”

    程世茂妻洪氏

    按《歙县志》:“洪氏,程世茂妻。年二十七,夫亡,矢志事翁姑,抚二子成立,守节三十二年终。崇祀节烈祠。”

    吴氏姊妹

    按《歙县志》:“吴氏姊妹,胡光善、光裕妻也。兄弟并娶向杲、吴维纲二女。善裕相继早世,善妻年十九,裕妻年二十有一,柏舟共矢,无有二心。善妻卒年六十,裕妻年七十有六。”

    方文灿妻吴氏

    按《歙县志》:“吴氏,方文灿妻。灿客死苏州,氏年二十一,闻讣绝粒,以翁姑年八旬,勉强抚孤缝纫。”

    以娱堂上,守节四十馀年,崇祀“节烈祠。”

    徐时惠妻黄氏

    按《歙县志》:“黄氏,徐时惠妻。年二十三而寡,矢志不二,事翁姑,抚幼子,备尝荼苦四十年。邑令旌表,崇祀节烈祠。”

    叶正明妻黄氏

    按《歙县志》:“黄氏,叶正明妻。年十九,夫亡,矢志抚孤,赖十指针纫,苦守五十馀年终。”

    吴霖侧室程氏

    按《歙县志》:“程氏,诸生吴霖侧室。霖元配张,早世,氏年十九,生一子,甫弥月,霖挈家避兵淳邑山中,寻以客游死难。氏携孤归里,以十指供朝夕,教子有成,年四十而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