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闺媛典 第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二卷
明伦汇编 闺媛典 第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二卷目录

     闺媛总部总论一

      易经坤卦 蒙卦 恒卦 家人卦 姤卦 渐卦 归妹卦

      礼记昏义

      孔丛子嘉言

      曹昭女诫卑弱第一 夫妇第二 敬慎第三 妇行第四 专心第五 曲从第

       六 和叔妹第七

      申鉴时事 杂言

      颜氏家训兄弟篇 治家篇 风操篇

      宋尚宫女论语立身章第一 学作章第二 学礼章第三 早起章第四

      事父母章第五 事舅姑章第六 事夫章第七 训男女章第八 营家章第九 待客章

      第十 和柔章第十一 守节章第十二

    闺媛典第二卷

    闺媛总部总论一

    易经

    《坤卦》

    《文言》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 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大全中溪张氏曰:“弗敢云者,非其才有所不足,于其分有所不敢也。凡地之于天,妻之于夫,臣之于君,其道皆当如是,则得以阴从阳之正,而能代上以终其事也。”

    《蒙卦》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三以阴柔处蒙暗,不中不正,女之妄动者也。而应在上,不能远从。近见九二为群蒙之归,得时之盛,故舍其正应而从之,是女之“见金夫”也。女之从人,当由正礼。乃见人之多金,说而从之,不能保有其身者也,无所往而“利”矣。本义六三,阴柔不中不正,女之见“金夫”,而不能有其身之象也。占者遇之,则其取女必得。如是之人,无所利矣。《金夫》,盖以金赂己而挑之,若鲁秋胡之为者。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女之如此,其行邪僻不顺,不可取也。本义“顺”当作“慎”,盖“顺”、“慎”古字通用。

    《恒卦》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五应于二,以阴柔而应阳刚,居中而所应又中,阴柔之正也,故恒久其德则为贞也。夫以顺从为恒者,妇人之道,在妇人则为贞,故“吉。”若丈夫而以顺从于人为恒,则失其刚阳之正,乃“凶”也。本义以柔中而应刚中,常久不易、正而固矣。然乃妇人之道、非夫子之宜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如五之从二,在妇人则为正而吉。妇人以从为正、以顺为德、当终守于从一,夫子则以义制者也。从妇人之道则为凶也。

    《家人卦》

    《家人》,“利女贞。”

    《家人》之道,利在女正。女正则家道正矣。夫夫妇妇而家道正,独云“利女贞”者,夫正者,身正也。女正者,家正也。女正则男正可知矣。本义《家人》者,一家之人。卦之九五、六二,内外各得其正,故为“家人。”“利女贞”者,欲先正乎内也。内正则外无不正矣。大全中溪张氏曰:《家人》之义,以内为主,六二居内而位正,故曰:“利女贞”,女正则家道成矣。或谓男女莫非家人,而独曰“利女贞”者,何邪?盖《家人》合《巽》离而成卦,巽长女而位四,离中女而位二,以柔居柔,各得其正,此亦“利女贞”之义。诚斋杨氏曰:正莫易于天下,而莫难于一家。莫易于一家之父子兄弟,而莫难于一妇。一妇正,一家正,一家正,天下定矣。故《家人》之卦词曰:“利女贞。”云峰胡氏曰:“‘利女贞’,先正乎内也。天下以国为内,国以家为内,家以女为内。在咸之时,二女尚少,此中女与长女,则家道既成之象也。巽长女,一阴在下而顺,今居上卦之下而得其正。离中女,一阴在中而明,今居下卦之中而得其正。此所以为”女之正。而其家无不正者。要之、家人内也。当以离内为主。

    《象》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 大义也。

    本义以卦体九五、六二释“利女贞”之义。大全云峰胡氏曰:《家人离》,多由女之不正,故言男之正,必先以女正言之。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以柔顺处中正、妇人之道也。故在“中馈”则得其正而“吉”也。妇人居中而主馈者也、故云“中馈。”本义六二柔顺中正,女之正位乎内者也,故其象占如此。大全进斋徐氏曰:遂,专成也。妇人无所专成,惟在主中馈而已,所谓“惟酒食是议者也。”汉上朱氏曰:“孟母曰:‘妇人之礼,精五饭,羃酒浆,养舅姑,缝衣裳而巴,故有闺门之修,无境外之志,是也’。”胡氏曰:“《采蘩》《采𬞟》之诗,以公侯夫人奉祭祀为不失职,大夫妻共祭祀为循法度。祭祀盖馈事之大者,妇无遂事,惟在中馈可见矣。”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二以阴柔居中正。能顺从而卑巽者也。故为“妇人之贞吉”也。大全中溪张氏曰:六二得正而吉者,以其能顺从九五之正应而卑巽之也。

    《姤卦》

    《姤》:女壮,勿用取女。

    一阴始生,自是而长,渐以盛大,是女之将长壮也。阴长则阳消,女壮则男弱,故戒勿用取如是之女。“取女”者,欲其柔和顺从,以成家道。垢乃方进之阴,渐壮而敌阳者,是以不可取也。女渐壮则失男女之正,家道败矣。《姤》虽一阴甚微,然有渐壮之道,所以戒也。本义遇已非正,又一阴而遇五阳,则女德不贞,而壮之甚也。取以自配,必害乎阳,故其象占如此。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一阴既生,渐长而盛,阴盛则阳衰矣。“取女”者,欲长久而成家也。此渐盛之阴,将消胜于阳,不可与之长久也。凡女子小人,势苟渐盛,何可与久也?故戒勿用取如是之女。

    《渐卦》

    《渐》:“女归吉”,利贞。

    本义渐,渐,进也。为卦止于下而巽于上,为不遽进之义,有女归之象焉。又自二至五位皆得正,故其占为“女归吉”,而又戒以“利贞”也。大全中溪张氏曰:渐者,进以序而不迫之义。女,巽也。适人为归,故曰“女归。”以二体言,艮男下于巽女,亦为女归之义。故圣人取女归以明渐进之象,所以为吉。然女归固以渐为吉,而其利尤在于得正也。以中四爻而观,虽阴阳皆当位,惟三四相比,非正应也,惟二五相应为正,故曰“利贞。”汉上朱氏曰:女谓嫁曰归,自内而外也。《渐》专以女归为义,盖礼义廉耻之重,天下国家之本,无若女之归也。白云郭氏曰:“女归不以渐,则奔也。渐则为归,故女归以渐为吉。”临川吴氏曰:“聘则为妻,奔则为妾。”自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备而后成婚,女归之以渐如此。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

    如《渐》之义、而进乃女归之“吉”也。谓正而有渐也。女归为大耳、他进亦然。

    《归妹卦》

    《归妹》,女之归也。妹,少女之称。为卦震上兑下,以少女从长男也。男动而女说,又以说而动,皆男说女、女从男之义。渐女归之,得其正也。男下女而各得正位,止静而㢲顺,其进有渐,男女配合,得其道也。《归妹》,女之嫁归也。男上女下,女从男也,而有说少之义。以说而动,动以说则不得其正矣,故位皆不当。初与上虽当阴阳之位,而阳在下,阴在上,亦不当位也,与《渐》正相对。《归妹》为卦,泽上有雷,雷震而泽动,从之象也。物之随动莫如水,男动于上而女从之,嫁归从男之象。震长男,兑少女,少女从长男,以说而动,动而相说也。人之所说者少女,故云“妹”,为女归之象。又有长男说少女之义,故为《归妹》也。

    《归妹》:征凶,无攸利。

    本义妇人谓嫁曰“归。”妹,少女也。兑以少女而从震之长男,而其情又为以说而动,皆非正也,故卦为《归妹》。而卦之诸爻,自二至五皆不得正。三五又皆以柔乘刚,故其占“征凶”,而无所利也。大全丹阳都氏曰:男女之相从,正则吉;而中爻之才,刚柔杂居,非所谓正,如是而有行,非礼法之所容也,故“征凶。”夫妇之相与,顺则利;而六爻之才,柔上刚下,非所谓顺,如是而有为,非室家之宜也,故“无攸利。”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

    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交感,男女配合,天地之常理也。《归妹》,女归于男也,故云“天地之大义也。”男在女上,阴从阳动,故为女归之象。

    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

    本义“归”者女之终,生育者人之始。大全中溪张氏曰:“女子之嫁,子道终于此,母道始于此。”

    “说以动”,所归妹也。

    朱子曰:“《归妹》未有不好,只是说以动带累也。”

    “征凶”,位不当也

    以二体释《归妹》之义。男女相感,说而动者,少女之事,故以说而动,所归者妹也。所以征则凶者,以诸爻皆不当位也。所处皆不正,何动而不凶。大率以说而动,安有不失正者。

    “无攸利”,柔乘刚也。

    不惟位不当也,又有乘刚之过。三五皆乘刚,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唱随之礼,此常理也,如《恒》是也。苟不由常正之道,徇情肆欲,惟说是动,则夫妇渎乱,男牵欲而失其刚,妇狃说而忘其顺,如《归妺》之乘刚是也,所以“凶”,无所往而利也。夫阴阳之配合,男女之交媾,理之常也。然从欲而流放,不由义理,则淫邪无所不至。伤身败德,岂人理哉。《归妹》之所以“凶”也。本义男女之交,本皆正理;惟若此卦,则不得其正也。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

    雷震于上,泽随而动,阳动于上,阴说而从女从男之象也,故为“归妺。”君子观男女配合,生息相续之象,而以永其终,知有敝也。“永终”,谓生息嗣续,永久其传也。“知敝”,谓知物有敝坏,而为相继之道也。女归则有生息,故有永终之义。又夫妇之道,当常永有终,必知有敝坏之理,而戒慎之。“敝坏”,谓离隙。归妹,说以动者也,异乎《恒》之巽而动,《渐》之止而巽也。少女之说,情之感动,动则失正,非夫妇正而可常之道,久必敝坏,知其必敝,则当思永其终也。天下之反目者,皆不能永终者也。本义“雷动泽随”,《归妹》之象。君子观其合之不正,知其终之有敝也。推之事物,莫不皆然。大全建安丘氏曰:“‘雷震泽上,水汽随之而升,女子从人之象也。‘永终知敝’,谓婚姻之道,欲其永远而有终也,必豫有以知其不终之敝。女子从人以说而动,至于失身败德,不能永其所终者多矣,所谓华落色衰,复相弃背’者是也。而原其所以,则由奔诱而为夫妇,徇情肆欲之所致,而不知其敝之过也。向使于说动之时”而为“永终知敝”之戒。则无此失矣。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女之归,居下而无正应,“娣”之象也。刚阳在妇人为贤贞之德,而处卑顺,娣之贤正者也。处说居下,为顺义,娣之卑下,虽贤何以能为,不过自善其身,以承助其君而已。如跛之能履,言不能及远也。然在其分为善,故以是而行则“吉”也。本义初九,居下而无正应,故为娣象。然阳刚在女子为贤正之德,但为娣之贱,仅能承助其君而已,故又为“跛能履”之象。而其占则“征吉”也。大全兰氏廷瑞曰:跛者不能以专行依人,乃可娣妾之道,承正室以行则吉。云峰胡氏曰:卦辞“征凶”,初爻之辞征吉,何也?以一卦论,则以说而动,故其征也凶,即此一爻论,初以刚居刚,是女子而有贤正之德者,故“征吉。”然为女而在下无应,非匹也,媵也。为媵虽贤正,仅能承助其君,不能大有所行也,故有“跛能履”之象。象如此而占吉,以有德故也。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归妹》之义,以说而动,非夫妇能常之道。九乃刚阳,有贤贞之德,虽娣之微,乃能以常者也。虽在下不能有所为,如跛者之能履然。征而吉者,以其能相承助也。能助其君,娣之吉也。本义《恒》谓有常久之德。大全建安丘氏曰:卦辞言“归妹征凶”者,盖《归妹》以说而动,故征则凶也。初九《归妹》以娣,反言“征吉”者,盖初九以常德承君,故征则吉也。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九二阳刚而得中,女之贤正者也。上有正应,而反阴柔之质,动于说者也。乃女贤而配不良,故二虽贤,不能自遂以成其内助之功,适可以善其身而小施之,如“眇”者之能视而已,言不能及远也。男女之际,当以正礼。五虽不正,二自守其幽静,贞正乃所利也。二有刚正之德,幽静之人也。二之才如是,而言“利贞”者,言宜于如是之贞。非不足而为之戒也。本义“眇能视”,承上爻而言。九二阳刚得中,女之贤也。上有正应,而反阴柔不正,乃女贤而配不良,不能大成内助之功,故为“眇能视”之象。而其占则和,《幽人》之贞也。幽人亦抱道守正而不偶者也。大全诚斋杨氏曰:诸爻言《归妹》,二独不言者,以二下卦之尊,即《妹》之身也。“幽人”,贤德之称,言少妹之幽贞也。幽则至静而不可动,贞则至洁而不可渝,皆阳刚中正之德也。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守其“幽贞”、未失夫妇常正之道也。世人以媟狎为常、故以贞静为变常不知乃常久之道也。大全潘氏曰:守其幽静之正,以奉承乎五,可谓贤矣。幽,女德也;未变女德之常也。世之悍妇,庸奴其夫者,由有才而不知道也。建安丘氏曰:“娣之从嫡,必当如跛者之履,而不足以与行,则无僭上之疑而嫡

    妾之分明,妻之从夫,必当如眇者之视,而不足以有明,则无“反目” 之嫌。而夫妇之伦,正是妾妇之常道也。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三居下之上,本非贱者,以失德而无正应,故为欲有归而未得其归。须,待也。待者,未有所适也。六居三,不当位,德不正也;“柔而尚刚”,行不顺也。为说之主,以说求归,动非礼也。上无应,无受之者也,无所适,故“须”也。女子之处如是,人谁取之?不可以为人配矣。当反归而求为娣媵则可也,以不正而失其所也。本义六三,阴柔而不中正,又为说之主。女之不正,人莫之取者也,故为未得所适,而反归为娣之象。或曰:须女之贱者。大全汉上朱氏曰:“《天官书》:‘须女四星,贱妾之称;织女三星,天女也’。”陆震云:“天文织女贵,须女,贱则须贱女可知。”

    《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未当”者,其处其德、其求归之道,皆不当,故无取之者,所以“须”也。大全建安丘氏曰:“六三阴柔不正,而上无正应,无受之者,故以须而从二。然二刚中而应五,小君之贵也,而己乘之,如此,则是以卑贱之妾,骄而上僭,其为二所弃必矣。在三不若反归于下,如初之为,以娣媵之礼事之,则为当位,而无骄僭之患。《象》言‘未当者,以六居三,柔乘刚,贱陵贵,皆未当之义’。”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九以阳居四,四上体,地之高也。阳刚在女子为正德贤明者也。无正应,未得其归也。过时未归,故云“愆期。”女子居贵高之地,有贤明之资,人情所愿娶,故其愆期,乃为有时。盖自有待,非不售也,待得佳配而后行也。九居四,虽不当位而处柔,乃妇人之道。以无应故为“愆期”之义。而圣人推理,以女贤而愆期,盖有待也。本义九四以阳居上体而无正应,贤女不轻从人,而愆期以待所归之象,正与六三相反。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所以愆期者,由己而不由彼。贤女人所愿娶,所以愆期,乃其志欲有所待,待得佳配而后行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 吉。

    六五居尊位,妺之贵高者也。下应于二,为下嫁之象。王姬下嫁,自古而然。至帝乙而后,正婚姻之礼,明男女之分,虽至贵之女,不得失柔巽之道,有贵骄之志,故《易》中阴尊而谦降者,则曰“帝乙归妹”,《泰》六五是也。贵女之归,惟谦降以从礼,乃尊高之德也。不事容饰,以说于人也。娣媵者,以容饰为事者也。衣袂,所以为容饰也。六五尊贵之女,尚礼而不尚饰,故其袂不及其娣之袂,良也。良,美好也。“月望”,阴盈也,盈则敌阳矣。几望未至于盈也。五之贵高,常不至于盈,极则不亢其夫乃为吉也。女之处尊,贵之道也。本义六五柔中居尊,下应九二,尚德而不贵饰,故为“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然女德之盛,无以加此,故又为“月几望”之象,而占者如之则“吉”也。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正中,以贵 行也。

    本义以其有“中德”之贵而行,故“不尚饰。”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上六,女归之终而无应,女归之无终者也。妇者,所以承先祖,奉祭祀,不能奉祭祀,则不可以为妇矣。筐篚之实,妇职所供也。古者房中之俎,葅歜之类,后夫人职之。诸侯之祭亲割牲,卿大夫皆然,割取血以祭。又《礼》云:“女当承事筐篚而无实。”无实则无以祭,谓不能奉祭祀也。夫妇共承宗庙,妇不能奉祭祀,乃夫不能承祭祀也。故刲羊而无血,亦无以祭也。妇不能奉祭祀,则当离绝矣。是夫妇之无终者也,何所往而利哉。本义上六以阴柔居《归妹》之终而无应,约婚而不终者也。故其象如此,而于占为无所利也。大全云峰胡氏曰:《震》有虚筐象,《兑》羊象。上与三皆阴虚无应,故有“承筐无实”,“刲羊无血”之象。

    《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筐无实”,是空筐也。空筐可以祭乎?言不可以奉祭祀也。女不可以承祭祀,则离绝而已,是女归之无终者也。全董氏曰:“《象》不及刲羊无血”者,卦为《归妹》设也。

    礼记

    《昏义》

    《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 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 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

    集说郑氏曰:“室人,谓女姑、女叔,诸妇也。当犹称也,后

    “言称夫者,不顺舅姑,不和室人,虽有善者,犹不为称夫也。顺备者,行和当事成,审也。孔氏曰:‘以审守委积盖藏者,言以此详审保守家之所有。委积掩盖藏聚之物。室人是在室之人,非男子也。女姑谓婿之姊;女叔谓婿之妹。诸妇谓娣姒之属’。” 严陵方氏曰:“‘上下相从谓之顺,可否相济谓之和,舅姑之礼至隆也,故可顺而不可逆。《室人》之礼相敌也,故虽和而不必同,兹其别欤,丝所以成帛,麻所以成布,故曰以成丝麻布帛之事。” “委’,言少而有所委,积,言多而有所积。物之在下者曰盖,物之在内者曰藏,以成丝麻布帛之事者,妇功之本故也。内和而无乖,内理而无乱,然后家之道如天之长,如地之久也。圣王重之” ,其以此欤?马氏曰:“责妇顺以顺舅姑为重。顺舅姑而不能和于室人,则不顺乎舅姑矣;和于室人而不能当于夫,则不和于室人矣;当于夫而不能审守,委积盖藏,则不当于夫矣。数者无不备,然后可以尽妇顺之道也。”

    孔丛子

    《嘉言》

    子张曰:“女子必渐乎二十而后嫁,何也?”孔子曰:“十五 许嫁而后从夫,是阳动而阴应,男唱而女随之义也。 以为缋组𬘓织纴者,女子之所有事也;黼黻文章之 义,妇人之所有大功也。必十五以往,渐乎二十,然后 可以通乎此事。通乎此事,然后乃能上以孝于舅姑, 下以事夫养子也。”

    曹昭女诫

    序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馀宠,赖母师之典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于今四十馀载矣。战战兢兢,常惧黜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夙夜劬心,勤不告劳,而今而后,乃知免耳。吾性疏顽,教导无素,恒恐子榖负辱清朝。圣恩横加,猥赐金紫,实非鄙人庶几所望也。男能自谋矣,吾不复以为忧也。” 但伤诸女方当适人,而不渐训诲,不闻妇礼,惧失容他门,取耻宗族。吾今病沉滞,性命无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怅。间作《女诫》七章,愿诸女各写一通,庶有补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勖勉之。

    《卑弱第一》

    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 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砖,明其习劳,主执 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三者盖女人之常 道,礼法之典教矣。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 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晚寝 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 整理,是谓“执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静自守,无 好戏笑,洁齐酒食,以供祖宗,是谓“继祭祀”也。三者苟 备,而患名称之不闻,黜辱之在身,未之见也。三者苟 失之,何名称之可闻,黜辱之可远哉?

    《夫妇第二》

    夫妇之道,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天地之弘义,人伦 之大节也。是以礼贵男女之际,《诗》著《关雎》之义。由斯 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 以事夫。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妇不事夫,则义理堕 阙。方斯二者,其用一也。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妇之不 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故训其男,检以书传,殊不 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 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数乎?《礼》八岁始教之《书》,十 五而至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则哉?

    《敬慎第三》

    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 强为贵,女以弱为美。故《鄙谚》有云:“生男如狼,犹恐其 尪;生女如鼠,犹恐其虎。”然则修身莫若敬,避强莫若 顺。故曰:敬顺之道,妇之大礼也。夫敬非它,持久之谓 也。夫顺非他,宽裕之谓也。持久者,知止足也。宽裕者, 尚恭下也。夫妇之好,终身不离。房室周旋,遂生媟黩。 “媟黩既生,语言过矣。语言既过,纵恣必作。纵恣既作, 则侮夫之心生矣。此由于不知止足者也。夫事有曲 直,言有是非,直者不能不争,曲者不能不讼。讼争既 施,则忿怒之事也。此由于不尚恭下”者也。侮夫不节, 谴呵从之;忿怒不止,楚挞从之。夫为夫妇者,义以和 亲,恩以好合。《楚挞》之行,何义之存?谴诃既宣,何恩之 有?恩义既废,《夫妇离》矣。

    《妇行第四》

    “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 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 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清闲 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 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 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 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此四

    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者也。然为之甚易,唯在存
    考证
    心耳。古人有言:“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此之谓

    也。

    《专心第五》

    礼,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 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行违神祇,天则罚之;礼义 有愆,夫则薄之。故《女宪》曰:“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 一人,是谓永讫。”由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然所求 者,亦非谓佞媚苟亲也。固莫若专心正色,礼义居洁, 耳无涂听,目无邪视,出无冶容,入无废饰,无聚会群 辈,无看视门户,此则谓“专心正色”矣。若夫动静轻脱, 视听陕输,入则乱发坏形,出则窈窕作态,说所不当 道,观所不当视,此谓“不能专心正色”矣。

    《曲从第六》

    夫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一人,是谓永讫。欲人定 志专心之言也。舅姑之心,岂当可失哉?物有以恩自 离者,亦有以义自破者也。夫虽云爱,舅姑云非,此所 谓以义自破者也。然则舅姑之心奈何?固莫尚于曲 从矣。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令;姑云不尔而非,犹宜 顺命。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此则所谓曲从矣。故 《女宪》曰:“妇如影响焉不可赏。”

    《和叔妹第七》

    妇人之得意夫主,由舅姑之爱己也;舅姑之爱己,由 叔妹之誉己也。由此言之,我臧否誉毁,一由叔妹,叔 妹之心,复不可失也。皆知叔妹之心不可失,而不能 和之以求亲,其蔽也哉!自非圣人,鲜能无过。故颜子 贵于能改,仲尼嘉其不贰,而况妇人者也。虽以贤女 之行,聪哲之性,其能备乎?是故室人和则谤掩,外内 离则恶扬。此必然之势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 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此之谓也。夫嫂妹者,体敌而分 尊,恩疏而义亲。若淑媛谦顺之人,则能依义以笃好, 崇恩以结援,使徽美显章而瑕过隐塞,舅姑矜善而 夫主嘉美,声誉曜于邑邻,休光延于父母。若夫蠢愚 之人,于嫂则托名以自高,于妹则因宠以骄盈。骄盈 既施,何和之有?恩义既乖,何誉之臻?是以美隐而过 宣,姑忿而夫愠。毁訾布于中外,耻辱集于厥身。进增 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斯乃荣辱之本,而显否之 基也。可不慎哉!然则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谦顺矣。 谦则德之柄,顺则妇之行。凡斯二者,足以和矣。《诗》云: “在彼无恶,在此无射。”其斯之谓也。

    申鉴

    《时事》

    古有掌阴阳之礼之官,以教后宫,掌妇学之法,妇德、 妇言、妇功,各率其属,而以时御序于王。先王礼也,宜 崇其教,以先内政。览列图,诵列传,遵典行。内史执其 彤管,记善书过,考行黜陟,以章好恶。男女正位乎,内 外正家而天下定矣。故二仪立而大业成。君子之道 匪阙,终日造次必于是。

    尚主之制,非古也,釐降二女,陶唐之典;“归妹元吉”,帝 乙之训;“王姬归齐”,宗周之礼。以阴乘阳,违天;以妇凌 夫,违人;违天不祥,违人不义。

    《杂言》

    宠妻爱妾,幸矣,其为灾也深矣。灾与幸同乎?曰:“得则 庆,否则灾。”戚氏不幸不人豕,赵昭仪不幸不失命,栗 姬不幸不废,钩弋不幸不忧殇,非灾而何?若慎夫人 之知,班婕妤之贤,明德皇后之德,卲矣哉!

    颜氏家训

    《兄弟篇》

    《娣姒》者,多争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归四海, 感霜露而相思,伫日月之相望也。况以行路之人,处 多争之地,能无间者鲜矣。所以然者,以其当公务而 执私情,处重责而怀薄义也。若能恕己而行,换子而 抚,则此患不生矣。

    《治家篇》

    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豫政,家 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 子,助其不足,必无牝鸡晨鸣,以致祸也。

    江东妇女,略无交游,其婚姻之家,或十数年间未相 识者,惟以信命赠遗,致殷勤焉。“邺下风俗,专以妇持 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 代子求官,为夫诉屈”,此乃恒代之遗风乎?

    河北妇人织纴组𬘓之事,黼黻锦绣罗绮之工,大优 于江东也。《太公》曰:“养女太多,一费也。”陈蕃云:“盗不过 五女之门。”女之为累,亦已深矣。然天生蒸民,先人传 体,其如之何?世人多不举女,贼行骨肉,岂当如此而 望福于天乎?吾有疏亲,家饶妓媵,诞育将及,使遣婚 竖守之。体有不安,窥窗倚户,若生女者,辄持将去。母 随号泣,莫敢救之,使人不忍闻也。

    妇人之性,率宠子婿而虐儿妇。宠婿,则兄弟之怨生 焉;虐妇,则姊妹之谗行焉。然则女之行留,皆得罪于 其家者,母实为之。至有谚云:“落索阿姑餐。”此其相报 也。家之常弊,可不诫哉

    《风操篇》

    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则以夫氏称之,在室则以 次第称之。言礼成他族,不得云家也。蔡邕《书集》呼 其姑女为“家姑、家姊”,班固《书集》亦云“家孙”,今并不行 也。

    宋尚宫女论语

    曹大家曰:“妾乃贤人之妻,名家之女,四德粗全,亦通书史。因辍女工,间观文字,九烈可嘉,三贞可慕,深惜后人,不能追步,乃撰一书,名为《论语》。敬戒相承,教训女子。若依斯言,是为贤妇。罔俾前人,独美千古。”

    《立身章第一》

    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清则身洁, 贞则身荣。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 喜莫大笑,怒莫高声。内外各处,男女异群。莫窥外壁, 莫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莫与通名; 女非善淑,莫与相亲。立身端正,方可为人。

    《学作章第二》

    “凡为女子,须学女工,纫麻缉苎,粗细不同。机车纺织, 切莫匆匆。看蚕煮茧,晓夜相从。采桑摘柘,看雨占风。 滓湿即替,寒冷须烘。取叶饲食,必得其中。取丝经纬, 丈疋成工。轻纱下轴,细布入筒。绸绢苎葛,织造重重。 亦可货卖,亦可自缝。刺鞋作袜,引线绣绒,补联纫缀, 百事皆通。能依此语,寒冷从容。衣不愁破,家不愁穷。” 莫学懒妇,积小痴慵。不贪女务,不计春冬。针线粗率, 为人所攻。嫁为人妇,耻辱门风。衣裳破损,牵西遮东。 遭人指点,耻笑乡中。奉劝女子,听取言终。

    《学礼章第三》

    “凡为女子,当知女务。女客相过,安排坐具。整顿衣裳, 轻行缓步。敛手低声,请过庭户。问候通时,从头称叙。 答问殷勤,轻言细语。备办茶汤,迎来递去。莫学他人, 抬身不顾。接见依稀,有相欺侮。如到人家,且依礼数 相见,传茶,即通事故。说罢起身,再三辞去。主若相留, 礼筵待遇。酒略沾唇,食无叉著。退盏辞壶,过承推拒。 莫学他人,呼汤呷醋。醉后颠狂,遭人所恶。身未回家, 已遭点污。当在家庭,少游道路。生面相逢,低头勿顾。 莫学他人,不知朝暮。”走遍乡村,说三道四。引惹恶声, 多招骂怒。辱贱门风,连累父母。损破自身,供他笑具。 如此之人,有如犬鼠。莫学他人,惶恐羞辱。

    《早起章第四》

    “凡为女子,习以为常。五更鸡唱,起着衣裳。盥漱已了, 随意梳妆。拣柴烧火,早下厨房。磨锅洗镬,煮水煎汤。 随家丰俭,蒸煮食尝。安排蔬菜,炮豉春姜。随时下料, 甜淡韾香。整齐碗碟,铺设分张。三餐饭食,朝暮相当。 侵晨早起,百事无妨。莫学懒妇,不解思量。黄昏一觉, 直到天光。日高三尺,犹未离床。起来已晏,却是惭惶。 未曾梳洗,突入厨房。容颜龌龊,手脚慌忙。煎茶煮饭, 不及时常。”又有一等,餟𫗦争尝,“未曾炮馔,先已偷藏。 丑呈乡里,辱及爹娘。被人传说,岂不羞惶。”

    《事父母章第五》

    女子在堂,敬重爹娘。每朝早起,先问安康。寒则烘火, 热则扇凉。饥则进食,渴则进汤。父母检责,不得慌忙。 近前听取,早夜思量,若有不是,改过从长。父母言语, 莫作寻常。遵依教训,不可强良。若有不谙,借问无妨。 父母年老,朝夕忧惶。补联鞋袜,做造衣裳。四时八节, 孝养相当。父母有疾,身莫离床。衣不解带,汤药亲尝。 祷告神祗,保祐安康。“设有不幸,大数身亡。痛入骨髓, 哭断肝肠。劬劳罔极,恩德难忘。衣裳装殓,持服居丧。 安埋设祭,礼拜烧香。逢周遇忌,血泪汪汪。莫学忤逆, 不敬爹娘。才出一语,使气昂昂。需索陪送,争竞衣妆。 父母不幸,说短论长。搜求财帛,不顾哀丧。如此妇人, 狗彘豺狼。”

    《事舅姑章第六》

    “阿翁阿姑,夫家之主。既入他门,合称新妇。供承看养, 如同父母。敬视阿翁,形容不睹。不敢随行,不敢对语。 如有使令,听其嘱付。姑坐则立,使令便去。早起开门, 莫令惊忤。洒扫庭堂,洗濯巾布。齿药肥皂,温凉得所。 退步阶前,待其浣洗。万福一声,即时退步。”整办茶盘, 安排匙著。香洁茶汤,小心敬递。饭则软蒸,肉则熟煮。 自古老人,牙齿疏蛀,茶水羹汤,莫教虚度。夜晚更深, 将归睡处。安置相辞,方回房户。日日一般,朝朝相似。 传教庭帏,人称贤妇。莫学他人跳梁。可恶咆哮尊长, 说辛道苦。呼唤不来,饥寒不顾。如此之人,号为恶妇。 天地不容,雷霆震怒。责罚加身,悔之无路。

    《事夫章第七》

    ‘女子出嫁,夫主为亲。前生缘分,今世婚姻。将夫比天, 其义非轻。夫刚妻柔,恩爱相因。居家相待,敬重如宾。 夫有言语,侧耳详听。夫有恶事,劝戒谆谆。莫学愚妇, 惹祸临身。夫若出外,须记途程。黄昏未返,瞻望思寻。 停灯温饭,等候敲门。莫学懒妇,先自安身。夫如有病, 终日劳心。多方问药,遍处求神。百般治疗,愿得长生莫学蠢妇,全不忧心。夫若发怒,不可生嗔。退身相让, 忍气吞声。莫学泼妇,斗闹频频。粗丝细葛,熨帖缝纫。 莫教寒冷,冻损夫身。家常茶饭,供待殷勤。莫教饥渴, 瘦瘠苦辛。同甘同苦,同富同贫,死同棺椁,生共衣衾。 能依此语,和乐瑟琴。如此之女,贤德声闻。

    《训男女章第八》

    大抵人家,皆有男女。年已长成,教之有序,训诲之权, 实专于母。“男入书堂,请延师傅,习学礼义,吟诗作赋, 尊敬师儒,束脩酒脯,五盏三杯,莫令虚度。十日一旬, 安排礼数,设席肆筵,施陈樽俎。月夕花朝,游园纵步, 挈榼提壶,主宾相顾。女处闺门,少令出户,唤来便来, 唤去便去,稍有不从,当加叱怒。”朝暮训诲,各勤事务, “扫地烧香,纫麻缉苎。若在人前,教他礼数。递献茶汤, 从容退步。莫纵娇痴,恐他啼怒。莫纵跳梁,恐他轻侮。 莫纵歌词,恐他淫污。莫纵游行,恐他恶事。堪笑今人, 不能为主,男不知书,听其弄齿,斗闹贪杯,讴歌习舞, 官府不忧,家乡不顾。女不知礼,强梁言语,不识尊卑, 不能针黹,辱及尊亲,有玷父母。如此之人,养猪养鼠。”

    《营家章第九》

    营家之女,惟俭惟勤。勤则家起,懒则家倾;俭则家富, 奢则家贫。凡为女子,不可因循。一生之计,惟在于勤; 一年之计,惟在于春;一日之计,惟在于寅。奉箕拥帚, 洒扫灰尘,撮除㩉“洁静幽清。眼前爽俐,家宅光明。 莫教秽污,有玷门庭。耕田下种,莫怨辛勤。炊羹造饭, 馈送频频。莫教迟慢,有误工程。积糠聚潲,隈养牺牲。 呼归放去,检点搜寻。莫教失落,扰乱四邻。夫有钱米, 收拾经营。夫有酒物,存积留停。迎宾待客,不可偷侵。 大富由命,小富由勤。禾麻粟麦,成栈成囷。油盐椒豉, 盎瓮装盛。猪鸡鹅鸭”,成队成群。四时八节,免得营营。 酒浆食馔,各有馀盈。夫妇享福,欢笑欣欣。㩉音拉音杂。《潲》音 哨。豕食也。

    《待客章第十》

    大抵人家,皆有宾主。滚涤壶瓶,抹光橐子,准备人来, 点汤递水。退立堂后,听夫言语。“若欲传杯,即时办去, 若欲相留,待夫回步,细与商量。”杀鸡为黍,五味调和, 菜蔬齐楚,茶酒清香,有光门户。红日含山,晚留居住。 点烛擎灯,安排坐具,枕席纱厨,铺毡叠被。钦敬相承, 温凉得趣。次早相看,客如辞去,别酒勤殷,十分留意。 “夫喜能家,客称晓事。莫学他人,不持家务。客来无汤, 慌忙失措。夫若留人,妻怀嗔怒。有着无匙,有盐无醋。 打男骂女,争啜争哺。夫受惭惶,客怀羞愧。有客到门, 无人在户。须遣家僮,问其来处。客若殷勤,即通名字。 当见则见,不见则避。敬待茶汤,莫缺礼数。记其姓名, 询其事务。等得夫妇,即当说诉。奉劝”后人,切依规度。

    《和柔章第十一》

    《处家之法》,妇女须能。“以和为贵,孝顺为尊。翁姑嗔责, 曾如不曾。上房下户,子侄宜亲。是非休习,长短休争。 从来家丑,不可外闻。东邻西舍,礼数周全。往来动问, 款曲盘旋。一茶一水,笑语欣然。当说则说,当行则行。 闲是闲非,不入我门。莫学愚妇,不问根源。秽言污语, 触突尊贤。奉劝女子,量后思前。”

    《守节章第十二》

    “古来贤妇。九烈三贞。名标青史,传到而今。后生宜学, 初匪难行。第一守节,第二清贞。有女在室,莫出闺庭。 有客在户,莫露声音。不谈私语,不听淫音。黄昏来往, 秉烛擎灯。暗中出入,非女之经。一行有失,百行无成。 夫妻结发,义重千金。若有不幸,中路先倾。三年重服, 守志坚心。保家持业,整顿坟茔。殷勤训后,存殁光荣。” 此篇《论语》内范仪刑,后人依此,女德昭明。幼年切记, 不可朦胧,若依此言,享福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