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家范典 第四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五十卷
明伦汇编 家范典 第五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家范典

     第五十卷目录

     出继部艺文

      太和三年诏        魏明帝

      释思赋           曹植

      为人后序       宋册府元龟

      濮安懿王典礼议      司马光

      再上濮安懿王典礼议     前人

      晋出帝论         欧阳修

      为人后议          曾巩

      上世宗为人后疏      明蒋冕

      与张璁辨继统之义书     胡铎

      继统说          史桂芳

      为人后解          薛蕙

      为人后辨          前人

      为人后议         罗虞臣

      长子亦可为人后议      前人

     出继部纪事一

    家范典第五十卷

    出继部艺文

    《太和三年诏》
    明·帝

    《礼》,皇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而奉 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汉宣继昭帝后,加悼考以皇 号,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称引亡秦,惑误时朝。 既尊恭皇,立庙京师,又宠藩妾,使比长信,叙昭穆于 前殿,并四位于东宫。僭差无礼,人神弗祐,而非罪师 丹忠正之谏,用致丁、傅焚如之祸。自是之后,相踵行 之。昔鲁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国非度,讥在华元。其令 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为戒,后嗣万一有由诸侯 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邪佞,导谀时君, 妄建非正之号,以千正统。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 肱大臣,诛之无赦。其书之《金策》,藏之宗庙,著于《令典》。

    《释思赋》有序
    曹植

    家弟出养族父郎中,伊予以《兄弟之爱,心有恋然》,作此赋以赠之

    彼朋友之离别,犹求思乎白驹。况同生之义绝,重背 亲而为疏。乐鸳鸯之同池,羡比翼之共林。亮根异其 何戚,痛《别干》之伤心。

    《为人后序》
    宋·册府元龟

    《礼》曰:大宗无后小宗之子后之食其旧德世禄之荣 可尚非我族类蒸尝之享奚宜。若乃虞世绪之中衰 惧家声之莫继择纯谨于宗党承肯构于天性先王 之教所以重似续君子之心繇是广亲爱既礼经之 明训亦人情之常道也。其有国封已废王泽复加选 于支属授以爵土斯。又表明庭继绝之恩示人臣同 体之义焉。苟或违厥彝训,乱夫昭穆,远取异姓,俯徇 私昵,岂独《王制》之所禁,故乃神理之不歆。

    《濮安懿王典礼议》
    司马光

    谨按《仪礼·丧服》:“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 必以尊服服之。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 弟,昆弟之子,若子、若子者,皆如亲子也。”又为人后者 为其父母。《传》曰:“何以期也?曰:不贰斩也。特重于大宗, 降其小宗也。”又为人后者为之子,不敢复顾私亲。圣 人制礼,尊无二上。若恭爱之心,分施于彼,则不得专 “一于此”故也。是以秦、汉以来,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 统者,或推尊父母以为帝后,皆见非当时,取讥后世, 臣等不敢引以为圣朝例。况前代入继者多宫车晏 驾之后,援立之策,或出母后,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 帝年龄未衰,深维宗庙之重,祗承天地之意,于宗室 众多之中,简拔圣明,授以大业,亲为先帝之子,然后 继体承祧,永有天下。濮安懿王虽于陛下有天性之 亲,顾复之恩,然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 孙孙,万世相承者,皆先帝之德也。臣等窃以为今日 所以崇奉濮安懿王典礼,一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 故事,考之古今,实为宜称。

    《再上濮安懿王典礼议》
    前人

    向诏群臣议濮安懿王典礼,王圭等二十馀人皆以 为宜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凡两次会议,无一 人异辞。而政府之意,独欲尊濮王为皇考,巧词饰说, 惑误圣德。政府言:“《仪礼》本文,《五服年月敕》皆云‘为人 后者为其父母之服者,不谓之父母’,不知如何立文。 此乃政府欺罔天下之人,谓其皆不识文理也。”又言: “汉宣帝、光武皆称其父为皇考。臣案宣帝承昭帝之 后,以孙继祖,故尊其父为皇考,而不敢尊其祖为皇 祖者,以与昭帝同昭穆也。光武起布衣,诛王莽,冒矢 石以得天下,名为中兴,其实创业,虽自立七庙,犹非 大过,况但称皇考,其谦损甚矣。今陛下亲为仁宗之 子,以承大业,《传》曰:‘国无二君,家无二尊’”,若复尊濮王 为皇考,则置仁宗于何地乎?

    《晋出帝论》
    欧阳修

    呜呼!古之不幸无子,而以其同宗之子为后者,圣人许之,著之《礼经》而不讳也。而后世闾阎鄙俚之人则 讳之,讳则不胜其欺与伪也。故其苟偷窃取,婴孩襁 褓,讳其父母,而自欺以为我生之子,曰:“不如此,则不 能得其一志,尽爱于我,而其心必二也。”而为其子者, 亦自讳其所生,而绝其天性之亲,反视以为伯叔父, 以此欺其九族,而乱其人鬼亲疏之序。凡物生而有 知,未有不爱其父母者。使是子也,能忍而真,绝其天 性欤,曾禽兽之不若也。使其不忍于中,而外阳绝之, 是大伪也。夫闾阎鄙俚之人之虑于事者,亦已深矣。 然而苟窃欺伪不可以为法者,小人之事也。惟圣人 则不然,以谓人道莫大于继绝,此万“世之通制,而天 下之公行也,何必讳哉?所谓子者,未有不由父母而 生者也。故为人后者,必有所生之父,有所后之父”,此 理之自然也,何必讳哉?其简易明白,不苟不窃,不欺 不伪,可以为通制而公行者,圣人之法也。又以谓“为 人后者,以所承重,故加其服以斩”,而不绝其所生之 亲者,天性之不可绝也。然而恩有屈于义,故降其服 以期,服外物也,可以降,而父母之名不可改,故著于 《经》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自三代以来,有天下国 家者,莫不用之,而晋氏不用也。出帝之于敬儒,绝其 父道,臣而爵之,非特以其义不当立,不得已而绝之, 盖亦习见闾阎鄙俚之所为也。五代干戈贼乱之世 也,礼乐崩坏,三纲五常之道绝,而先王之制度文章 扫地而尽于是矣。如寒食野祭而焚纸钱,天子而为 闾阎鄙俚之事者多矣。而晋氏起于彝狄,以篡逆而 得天下。高祖以耶律德光为父而出帝,于德光则以 为祖而称孙,于其所生父则臣而名之,是岂可以人 理责哉?

    《为人后议》
    曾巩

    《礼》,大宗无子,则族人以支子为之后。为之后者为所 后,服斩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期。礼之所以如此者何 也?以谓人之所知者近,则知亲爱其父母而已;所知 者远,则知有严父之义;知有严父之义,则知有尊祖; 知有尊祖,则知大宗者上以继祖,下以收族,不可以 绝。故有以支子为之后者。为之后者以受重于斯人, 故不得不以尊服服之。以尊服服之而不为之降己 亲之服,则犹恐未足以明所后之重也。以尊服服之, 又为之降己亲之服,然后以谓可以明所后者之重, 而继祖之道尽,此圣人制礼之意也。夫所谓收族者, 《记》称“与族人合食,序以昭穆,别以礼义”之类,是特诸 侯别子之大宗而严之如此,况如《礼》所称“天子及其 始祖之所自出”者,此天子之大宗,是为天地宗庙百 神祭祀之主,族人万世之所依归,而可以不明其至 尊至重哉?故前世人主,有以支子继立而崇其本亲, 加以号位,立庙奉祀者,皆见非于古今。诚由所知者 近,不能割弃私爱,节之以礼,故失所以奉承正统,无 二上之意也。若于所后者以尊服服之,又为之降己 亲之服,而退于己亲号位不敢以非礼有加也,庙祀 不敢以非礼有奉也,则为至恩大义,固己备矣。而或 谓又当易其父母之名,从所后者为属,是未知考于 《礼》也。《礼》:为人后者,为所后者之祖父母、父母、妻之父 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者。此其服为所后者,而非其 为己也。“为其父母期”、“为其昆弟大功”、“为其姊妹适人 者小功,皆降本服一等”者,此其服为己,而非为所后 者也。使于其父母服,则为己名为所后者,是则名与 实相违,服与恩相戾矣,圣人制礼,不如是之舛也。且 自古人为后者,不必皆亲昆弟之子,族人之同宗者 皆可为之,则有以大功、小功昆弟之子而为之者矣。 有以缌麻、袒免、无服,昆弟之子而为之者矣。若当从 所后者为属,则亦当从所后者为服。从所后者为服, 则于其父母有宜为大功、为小功、为缌麻、为袒免、为 无服者矣。而圣人制礼,皆为其父母期,使足以明所 后者重而已,非遂以谓当变其亲也。亲非变,则名固 不得而易矣。戴德王肃《丧记》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 降一等,服齐衰期。”其服之节,居倚庐,言语饮食,与父 在为母同。其异者,不祥不禫,虽除服,心丧三年。故至 于今,著于服令,未之有改也。岂有制服之重如此,而 其名遂可以绝乎?又崔凯《丧服驳》曰:“本亲有自然之 恩,降一等则足以名所后者为重,无缘乃绝之矣。”夫 未尝以谓可以绝其亲,而辄谓可以绝其名,是亦惑 矣。且支子所以后大宗,若为推其严父之心以尊祖 也,顾以尊祖之故而不父其父,岂本其恩之所由生, 而先王教天下之意哉?又《礼》,“适子不可为人后者,以 其传重也”;支子可以为人后者,以非传重也。使传重 者后己宗,非传重者后大宗,其意可谓即乎人心而 使之两义俱安也。今若使为人后者以降其父母之 服一等,而遂变革其名,不以为父母,则非使之两义 俱安,而不即乎人心,莫大乎如是也。夫人道之于大 宗,至尊至重,不可以绝,尊尊也;人子之于父母,亦至 尊至重,不可以绝,亲亲也。尊尊亲亲,其义一也,未有 可废其一者。故为人之后,为降“其父母之服”,礼则有之矣。为之绝其父母之名,则礼未之有也。或以谓欲 绝其名者,盖恶其为二而欲使之为一,所以使为人 后者之道尽也。夫迹其实,则有谓之所后,有谓之所 生。制其服,则有为己而非为所后者,有为所后而非 为己者,皆知不可以恶其为二而强使之为一也。至 于名者,盖生于实也。迺不知其不可以恶其为二,而 欲强使之为一,是亦过矣。藉使其名可以强使之为 一,而迹其实之非一,制其服之非一者终不可以易, 则恶在乎欲绝其名也?故古之圣人,知不可以恶其 为二而强使之为一,而能使其属之疏者相与为重, 亲之厚者相与为轻,则以礼义而已矣。何则?使为人 后者,于其所后非己亲也,而为之服斩衰三年,为其 祭主,是以义引之也。于其所生实己亲也,而降服齐 衰期,不得与祭,是以礼厌之也。以义引之,则属之疏 者相与为重;以礼厌之,则亲之厚者相与为轻,而为 人后之道尽矣。然则欲为人后之道尽者,在以礼义 明其内,而不在于恶其为二,而强易其名于外也。故 《礼·丧服》“齐不杖期”章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此见 于《经》,为人后者于其本亲称父母之明文也。汉《祭义》 以谓宣帝亲谥宜曰悼,魏相以为宜称尊号曰皇考 立庙。后世议者皆以其称皇立庙为非,至于称亲称 考,则未尝有以为非者也。其后魏明帝尤恶为人后 者厚其本亲,故非汉宣帝加悼考以皇号。又谓后嗣 有由诸侯入继正统者,皆不得谓考为皇,称妣为后。 盖亦但禁其猥加非正之号,而未尝废其考妣之称。 此见于前世议论,为人后者于其本亲称考妣之明 文也。又晋王坦之《丧服议》曰:“罔极之重,非制教之所 裁。昔日之名,非一朝之所去。此出后之身,所以有服 本亲也。”又曰:“情不可夺,名不可废,崇本叙恩,所以为 降。”则知为人后者,未有去其所出父母之名,此古人 之常理,故坦之引以为制服之证。此又见于前世议 论为人后者于其本亲称父母之明文也。是则为人 后者之亲见于《经》,见于前世议论,谓之父母,谓之考 妣,其大义如此,明文如此,至见于他书及史官之记, 亦谓之“父母”,谓之“考妣”,谓之“私考妣”,谓之“本亲”,谓之 亲者,则不可一二数。而以为世父、叔父者,不特《礼》未 之有,载籍以来诚未之有也。今欲使从所后者为属, 而革变其“父母”之名,此非常异义也。不从《经》文,与前 世数千载之议论,亦非常异义也。而无所考据以持 其说,将何以示天下乎?且中国之所以为贵者,以有 父子之道,又有《六经》与前世数千载之议论以治之 故也。今忽欲弃之,而伸其无所考据之说,岂非误哉? 或谓为人后者,于其本亲称父母,则为“两统二父”,其 可乎?夫两统二父者,谓加考以皇号立庙奉祀,是不 一于正统,怀二于所后,所以著其非,而非谓不变革 其父母之“名也。”然则加考以皇号,与《礼》及古之称皇 考者有异乎?曰:“皇考一名,而为说有三:《礼》曰考庙,曰 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是则以皇考 为曾祖之庙号也。魏相谓汉宣帝父宜称尊号,曰皇 考,既非礼之曾祖之称,又有尊号之文。故魏明帝非 其加悼考以皇号。至于光武,亦于南顿君称皇考庙, 义出于此。是以加皇号为事考之尊称也。屈原称朕 皇考曰“伯庸。”又晋司马机为燕王《告祢庙文》称“敢昭 告于皇考清惠亭侯”,是又达于群下,以皇考为父殁 之通称也。以为曾祖之庙号者,于古用之;以为事考 之尊称者,于汉用之;以为父殁之通称者,至今用之。 然则称之亦有可有不可者乎?曰:“以加皇号为事考 之尊称者,施于为人后之义,是干正统,此求之于礼 而不可者也。达于群下,以皇考为父殁之通称者,施 于为人后之义,非干正统,此求之于礼而可者也。然 则以为父殁之通称者,其不可如何?”曰:“若汉哀帝之 亲,称尊号曰恭皇,安帝之亲,称尊号曰孝德皇,是又 求之于礼而不”可者也。且《礼》,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 天子,其尸服以士服。子无爵父之义,尊父母也。前世 失礼之君,崇本亲以位号者,岂独失为人后奉祀正 统、尊无二上之意哉?是以子爵父,以卑命尊,亦非所 以尊厚其亲也。前世崇饰非正之号者,其失如此。而 后世又谓宜如期亲故事,增官广国,亦可谓皆不合 于礼矣。夫“考”者,父殁之称,然施于礼者,有朝廷典册 之文,有宗庙祝祭之辞而已。若不加位号,则无典册 之文;不立庙奉祀,则无祝祭之辞,则虽正其名,岂有 施于事者?顾言之不可不顺而已。此前世未尝以为 可疑者,以礼甚明也。今世议者纷纷,至于旷日累时, 不知所决者,盖由不考于礼而率其私见也。故采于 《经》,列其旨意,庶得以商确焉。

    《上世宗为人后疏》
    明·蒋冕

    “臣闻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臣备员内阁,预闻大 政,心知其非而事失其守者,不一而足,其为溺职甚 矣。误国负君,将安用之?两月以来,陛下欲尊崇所生, 立庙大内,臣与同官毛纪、费宏反复论辨,至数千言, 未蒙采纳。窃思陛下嗣承丕基,固因伦序素定,然非圣母昭圣皇太后懿旨与武宗皇帝遗诏,则将无所 受命于武宗,自当为武宗之后,特兄弟之名不容紊 故。但兄武宗,考孝宗,母昭圣,而于孝庙、武庙皆称嗣 皇帝,称臣、称御名,以示继统承祀之义。今乃欲为本 生父母立庙奉先殿侧,臣虽至愚,断知其不可。自古 人君嗣位,谓之“承祧”、践祚,皆指宗祀而言。《礼》:为人后 者为大宗,以大宗,尊之统也,亦宗庙“祭祀而言。自汉 至今,未有为本生父母立庙大内者。汉宣帝为叔祖 昭帝后,止立所生父庙于葬所。光武中兴,本非承统, 平帝而止立四亲庙于章陵。宋英宗父濮安懿王,亦 止即园立庙。陛下先年有旨,立庙安陆,与前代适同, 得其当矣,岂可既奉大宗之祀,又兼奉小宗之祀?夫 情既重于所生,义必”不专于所后,将孝武二庙之灵, 将安托乎?窃恐献帝之灵亦将不能安,虽圣心亦自 不能安也。迩者复允汪俊之去,趣张璁桂萼之来,人 心益骇。是日廷议建庙,天本晴明,忽变阴晦,至暮而 风雷大作。天意如此,陛下可不思变计哉?

    《与张璁辨继统之义书》
    胡铎

    礼官之说,谓皇上以小宗后大宗,宜重大宗,置小宗, 此泥于《戴记宗法》之论也。足下复引大宗、小宗为辨, 其间不能以寸。夫国有统,家有宗,嫡长子承王者之 统,其次适为族人之宗,故宗法为卿大夫公子设耳。 君统九族,不为九族宗,何也?有位则统,无位则宗。君 不与族人为宗,惧亵尊也。小宗可以绝,大宗不可以 “‘不世,故以小宗后大宗’。而《礼》又谓‘适子不得后大宗’。 若国统绝而立君,寓立贤之意,不必论其行辈,虽从 祖伯叔皆可,虽适子亦可继统,与后宗原不同条也。” 子云:“‘上以兴世子入继武宗之统,非继武宗之嗣’。其 言精矣。天亲不可以人为。父改而称叔,侄改而称子, 非天叙之典也。”铎谓:“皇上承遗诏,遵”《祖训》,“兄终弟及” 之文,可谓正其始矣。其继武宗之统,以主宗庙之祀, 非若宗法必为之后而后得其祀者。故“以伦”,则武宗 兄也;孝宗,伯考也;以位,则皆君也。皇上以弟代兄,以 臣道事先君,岂不名正言顺,何必考孝宗而后为继 耶?但既考献后,必有称宗入庙之事,子当豫发其议 以为之防,杜小人逢迎之隙。乃为以道事君者耳。

    《继统说》
    史桂芳

    宋《濮园议》云:“汉宣光武万世法。司马光失言,汉昭无 嗣,昌邑又废。汉宣承汉高统,不以侄孙继嗣,为羲、黄 后,非叔祖可私。汉臣无学,例以庶人继嗣,谥史皇孙 为悼考”,寻改皇考。程子大儒亦泥庶人礼文,不达正 统大义。汉宣本心自明,惜为汉臣所蔽遏抑。孝享至 情,周公成文武之德,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戾太子、 皇祖,史皇孙、皇考,俱宜称帝。戾太子妻妾子女皆死 非命,史皇孙寄养外家,史氏孝昭未拔,置宫中,养之 为子,而遗所生祖父,不可为万世法。至光武,情理尤 悖。莽弑平帝,摄位三年,篡位十八年,汉统绝矣。光武 起舂陵畎亩间,削群盗,创一统。吕东莱曰:“高祖创西 汉,光武创东汉,皆是创业垂统。”此言至当,又与汉宣 “误绍”不同,谓之继统且不可,而况继嗣乎?司马光以 为上继元帝,误矣。且元帝有子,成帝孙哀平,嗣位三 世,在位三十七年,与汉昭无嗣不同,安可诬以无后 而张继乎?光武既非出继他支,安可强割私亲之爱, 而忘其祖父乎?既不上祀以天子之礼,而傲以天子 之衮冕陵祭祖父乎?不追称皇祖谥某帝,而祝文称 曰《巨鹿尉》;又不追尊皇考谥某帝,而祝文称《南顿令》。 父不得因子之贵,子不得伸尊亲之情,陷光武于不 孝,汉臣不学之罪也。司马光又陷英宗于不孝。天子 继统不继嗣,与他人继后不同。天子继统,仍当称所 生父母为帝,他人不得顾私亲。欧阳修亦是他人可 称伯,“天子不可称伯。继统者,继羲、黄万世之统;为人 后者,为一人之后,受其财产而已。故奔操、武后,为变 统不得为正统,为闰位不得为正位。常人之情,难割 所生之亲,圣人制礼以节之,怜其无后也,无后则无 祀。若天子虽无后,必有奉祀小宗。”惜程子大儒,亦误 为拂情之议。胡新安大谬。当时举朝名臣不知大道, 虽伊川大儒亦不知,况韩琦乎?历宋、元至明,刘定之 尤不知。定之曰:“修,昔也赞仁宗以立为后之子,而今 也导英宗以忘其后之父。背先帝而谀嗣君,薄大统 而厚本生,于《礼经》为不合,于直道为不纯。”老罢官,山 居二十年,方悟此义。欧阳仅窥其门,未穷其奥,惜哉! 而定之以为谀君,谬矣!天子继统,与凡人继嗣,自有 大道,情安则理到,不得不著定论,以开万世群蒙。

    《为人后解》
    薛蕙

    《礼》之所以立后,曰重大宗也。小宗无子,以为可以绝 者也,故不为之立后。大宗无子,不可以绝,故立后以 继之。小宗不可拟大宗,故曰“重大宗也。曷为后?大宗 不后小宗,重本也。大宗者,祖之正体也,本也;小宗者, 祖之旁体也,支也。本存而支亡,亡而犹存也,尊者存 焉耳。本亡而支存,存而犹亡也,存者微矣。是故小宗” 无后祖不绝,大宗无后祖绝矣。《礼》之后,大宗不后小宗,重绝祖也。虽然,大宗者,卿大夫之礼也。古者公子 为卿大夫,及始仕而为大夫者,谓之别子;继别子者, 谓之大宗。故曰:大宗者,卿大夫之礼也。此卿大夫也, 而不可绝,益知天子之不可绝矣。大宗者,继别云尔, 曰尊之统也;收同族云尔,曰收族者也。天子之统,受 之始祖。始祖受之天,不啻尊之统也。内治同姓,外治 异姓,不啻收族者也,甚大宗矣,是故不可绝也。故天 子无嗣,建支子以后天子,礼也。支子后天子,适子不 为后乎?礼之正者。支子为后,礼之变者。适子亦为后 矣。何言乎礼之变者?适子亦为后。适子不为后者,非 他也,传小宗之统焉耳。明小宗之统为重也,益知天 子之统为尤重矣。故适子可以后大宗,可以后大宗, 斯可以后天子矣。天子者,始祖之体,大统之所在,尊 则无上,亲则本始也。诸侯虽有尊焉,不敢信其尊矣; 虽有亲焉,不敢专其亲矣。信其尊,嫌于贰君;专其亲, 嫌于贰祖。故诸侯适子后天子者,不敢遂其尊亲也。 尊亲者,人之至重也,然而不敢遂焉,示犹有至重者 也。“继大统”者,因斯举也,而知其所由来,则可以事天, 可以保宗庙,可以有天下。是故,明于为人后之义者, 措诸天下无难矣。

    《为人后辩》
    前人

    陛下继祖体而承适统,合于为人后之义,坦然明白。 迺有二三臣者,诡经畔礼,以惑圣听。其曰:“陛下为献 帝,不可夺之适嗣。按《汉石渠议》曰:‘大宗无后,族无庶 子,止有一适子,当绝父祀以后大宗否’?”戴圣曰:“大宗 不可绝。《礼》言适子不为后者,不得先庶子耳。族无庶 子,则当绝父以后大宗。”晋范汪曰:“废小宗昭穆不乱”, 废大宗,昭穆乱矣,岂得不废小宗以继大宗乎?此二 说者,其亦得礼意矣。夫谓得礼意者,以其别祖祢之 统,权大宗小宗之轻重,而达于立后之义也。盖人子 虽有适庶,其亲亲之心一也。而《礼》,适子不为后,庶子 得为后者,此非亲其父母有厚薄也,直系于《传》,重收 族不同耳。今之言者不推本祖祢,惟及其父母而止。 此弗忍薄其亲,而忍遗其祖也。其曰“为人后者为之 子”,乃汉儒邪说,此踵欧阳修之谬也。夫“为人后者为 之子”,其言出于《公羊》,固汉儒所传者,然于《仪礼》实相 表里,古今以为折衷,未有异论者也。藉若修之说,其 悖礼甚矣。礼为人后者斩衰三年,此子于父母之丧 也,以父母之丧服之,不曰为之子而何?其言之悖礼 一也。《传》言“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 弟之子若子。”其若子者,由为之子故尔。《传》明言若子, 今顾曰不为之子,其言之悖礼二也。为人后者不为 之子,然则称谓之间,将不曰父而仍曰伯父叔父乎? 其言之悖礼三也。又立后而不为之子,则古立后者, 皆未“尝实子之,而姑伪立是人也。”是圣人伪教人以 立后,而实则无后焉耳。其言之悖礼四也。夫无后者, 重绝祖考之祀,故立后以奉之,今所后既不得而子, 则祖考亦不得而孙矣,岂可以入其庙而奉其祀乎? 其言之悖礼五也。由此观之,名汉儒以邪说,无乃其 自名也?抑二三臣者亦自度其说之必穷也。于是又 为遁词曰:“夫统与嗣不同,陛下之继二宗,当继统而 不继嗣。此一言者,将欲以尽废先王为人后之义欤? 则尤悖礼之甚者也。夫礼,为大宗立后者,重其统也。 重其统不可绝,迺为之立后;至于小宗,不为立后者, 统可以绝,则嗣可以不继也。是则以继统故继嗣,继 嗣所以继统也。故《礼》为人后”,言继嗣也;后大宗,言继 统也。统与嗣非有二也,其何不同之有?自古帝王入 继者,必明为人后之义,而后可以继统。盖不为后,则 不成子也。若不成子,夫安所得统而继之?故为后也 者,成子也。成子而后继统,又将以绝同宗觊觎之心 焉。圣人之制礼也,不亦善乎!抑成子而后继统,非独 为人后者尔也。礼无生而贵者,虽天子诸侯之子,苟 不受命于君父,亦不敢自成尊也。《春秋》重授受之义, 以为为子受之父,为臣受之君,故《穀梁子》曰:“臣子必 受君父之命。”斯义也,非直尊君父也,亦所以自尊焉 耳。今说者谓伦序当立,斯立已是,恶知礼与《春秋》之 意哉?若夫前代之君,间有弟终而兄继,侄终而伯叔 父继者,此遭变不正者也,然多先君之嗣。先君于己 则考也,己于先君则子也,故不可考后君,而亦无两 统二父之嫌,若晋之哀帝、唐之宣宗是已。其或诸侯 之嗣,则未有仍考诸侯而不考天子者也。陛下天伦 不先于武宗,正统不自于献帝,是非予夺,至为易辨。 而二三臣者,猥欲比于遭变不正之举,故曰:“悖礼之 尤者也。”

    《为人后议》
    罗虞臣

    或问:“《谱》之不予人之为后者,何也?”曰:“今之为人后,以 利焉而已,抑本而诬礼者之为也,吾何予焉?”曰:“然则 如何而后可以为人后?”曰:“卜子夏。”曰:“为人后者孰后? 后,大宗也。大宗不可绝,故族人以支子后之。”晋张湛 曰:“后大宗,所以承正统也。若所继非正统之重,无相 后之义。今也所后,非大宗之主,小宗五世之嫡,而辄为之置后,无乃与先王之制异乎?宗之嫡死而无子, 然后得为置后。庶子不置后,不继祖与祢也,非所后 而后焉,是曰诬礼。舍天性之爱而父他人,孝子所不 忍也,是曰抑本。苟有田产财计,则争为之后,无则虽 犹子,于世父弃也,是曰怀利。三者皆自叛于先王之 教者也。吾何予焉?”曰:“然则庶子之无后者,不为厉乎?” 曰:“《礼》曰:‘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不斩祭也’,如之何其 为厉也?”曰:“人有抱其同宗之子而育者,则亦可以为 后乎?”曰:“可。螟蛉之体,化为蜾裸,班氏之族,乳虎纪焉。 养育之恩大矣哉!其称之为父母也,岂若今之立继 者之比欤?”曰:“然则其于本生也,其名也,如之何?”曰:“父 母之名,何可废也?昔”宋崔凯曰:“本亲有自然之恩,降 一等,亦足以明所后者为重,无缘乃绝之矣。”夫未尝 谓可以绝其亲,而遽谓可以绝其名,是惑矣。曰:“不几 于二本乎?”曰:“《礼》不有继父慈母之名乎?”曰:“其服也则 如之何?”曰:“比之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期报。”

    《长子亦可为人后议》
    前人

    孙远死而无嗣,其弟重以长子彬后之。或曰:“重之命 非也,长子不得为后。”曰:“斯重宗之义也,吾将以重为 知礼矣。昔子思兄死,而使其子白续伯父以主祖及 曾祖之祭,盖远嫌也。以己代兄,是谓夺宗。以子继伯 父,则有父命焉。其孔氏之家之变礼乎!重之命,恶得 为非?”

    出继部纪事一

    《前汉书戾太子据传》:“太子有三男一女,及太子败,皆 同时遇害。卫后、史良娣葬长安城南。史皇孙、皇孙妃、 王夫人及皇女孙葬广明。皇孙二人随太子者,与太 子并葬湖。太子有遗孙一人。史皇孙子、王夫人男,年 十八即尊位,是为孝宣帝。帝初即位,下诏曰:‘故皇太 子在湖,未有号谥,岁时祠,其议谥,置园邑’。”有司奏请: “《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 义也。陛下为孝昭帝后,承祖宗之祀,制礼不逾,闲谨 行。视孝昭帝所为,故皇太子起位在湖,史良娣冢在 博望苑北,亲史皇孙位在广明郭北。《谥法》曰:‘谥者,行 之迹也’。愚以为亲谥宜曰悼,母曰悼后。比诸侯王园 置奉邑三百家,故皇太子谥曰戾,置”奉邑二百家。史 良娣曰戾夫人。置守冢三十家,园置长、丞,周卫奉守 如法。以湖阌乡邪里聚为戾园,长安白亭东为戾后 园,广明成乡为悼园,皆改葬焉。后八岁,有司复言:“《礼》, 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悼园宜称尊号曰皇考, 立庙,因园为寝,以时荐享焉。”益奉园民满千六百家, 以为奉明县。尊戾夫人曰《戾后》,置园奉邑及益戾园 各满三百家。

    《成帝纪》:绥和元年“春正月,诏曰:朕不蒙天祐,至今未 有继嗣,天下无所系心。定陶王欣于朕为子,慈仁孝 顺,可以承天序,继祭祀。其立欣为皇太子。冬十一月, 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

    《定陶共王康传》:“康薨,子欣嗣。成帝无子,征入为皇太 子。上以太子奉大宗后,不得顾私亲,乃立楚思王子 景为定陶王,奉共王后。”

    《孔光传》:“绥和中,上即位二十五年,无继嗣,至亲有同 产弟中山孝王及同产弟子定陶王在。定陶王好学 多材,于帝子行,而王祖母傅太后阴为王求汉嗣,私 事赵皇后昭仪及帝舅大司马骠骑将军王根,故皆 劝上。上于是召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光,右将军廉 褒、后将军朱博,皆引入禁中,议中山、定陶王谁宜为” 嗣者,方进根以为:定陶王帝弟之子,《礼》曰“昆弟之子, 犹子也”,“为其后者为之子也,定陶王宜为嗣。”褒博皆 如方进根议。光独以为:礼立嗣以亲,中山王先帝之 子,帝亲弟也,以《尚书盘庚》殷之及王为比,中山王宜 为嗣。上以礼兄弟不相入庙,又皇后昭仪欲立定陶 王,故遂立为太子。

    《师丹传》:哀帝即位,成帝母称太皇太后,成帝赵皇后 称皇太后。而上祖母傅太后与母丁后皆在国邸,自 以定陶共王为称。高昌侯董宏上书言:“秦庄襄王母 本夏氏,而为华阳夫人所子,及即位后俱称太后,宜 立定陶共王后为皇太后。”事下有司,时丹以左将军 与大司马王奔共劾奏,“宏知皇太后至尊之号,天下 一统,而称引亡秦以为比喻,诖误圣朝,非所宜言,大 不道!”上新立,谦让,纳用莽、丹言,免宏为庶人。傅太后 大怒,要上欲必称尊号。上于是追尊定陶共王为共 皇帝,尊傅太后为共皇太后,丁后为共皇后。郎中令 冷褒、黄门郎段犹等复奏言:“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 皆不宜复引定陶藩国之名以冠大号,车马衣服,宜 皆称皇之意,置吏二千石以下各供厥职,又宜为共 皇立庙京师。”上复下其议,有司皆以为宜如褒犹言。 丹议,独曰:“圣王制礼,取法于天,故尊卑之理明,则人伦之序正;人伦之序正,则乾坤得其位而阴阳顺其 节,人主与万民俱蒙祐福。尊卑者,所以正天地之位, 不可乱也。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皇为 号者,母从子,妻从夫之义也。欲立官置吏,车服与太 皇太后并,非所以明尊卑无二,上之议也。定陶共皇 号谥已前定,义不得复改。《礼》,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 天子,其尸服以士服,于亡爵父之义,尊父母也。为人 后者为之子,故为所后服斩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期, 明尊本祖而重正统也。孝成皇帝圣恩深远,故为共 王立后,奉承祭祀,令共皇长为一国太祖,万世不毁, 恩义已备。陛下既继体先帝,持重大宗,承宗庙天地 社稷之祀,义不得复奉定陶共皇,祭入其庙。今欲立 庙于京师,而使臣下祭之,是无主也。又亲尽当毁,空 去一国太祖不堕之祀,而就无主当毁不“正之礼,非 所以尊厚共皇也。”丹由是浸不合上意,遂策免丹。丹 既免,数月,上用朱博议,尊傅太后为皇太太后,丁后 为帝太后,与太皇太后及皇太后同尊。又为共皇立 庙京师,仪如孝元皇帝。

    《后汉书祭祀志》:光武帝建武三年正月,立亲庙雒阳, 祀父南顿君以上至舂陵节侯。时寇贼未夷,方务征 伐,祀仪未设。至十九年,盗贼讨除,戎事差息。于是五 官中郎将张纯与太仆朱浮奏议:“《礼》为人子,事大宗, 降其私亲。礼之设施不授之,与自得之异意当除今 亲庙四。孝宣皇帝以孙后祖,为父立庙于奉明,曰皇 考庙,独群臣侍祠。愿下有司议先帝四庙当代亲庙 者及皇考庙。”事下公卿博士、议郎。大司徒涉等议:“宜 奉所代,立平帝、哀帝、成帝、元帝庙,代今亲庙,兄弟以 下使有司祠。宜为南顿君立皇考庙。上至舂陵节侯, 群臣奉祠。”时议有异,不著。上可涉等议。诏曰:“以宗庙 处所未定,且祫祭高庙,其成、哀、平且祠祭长安故高 庙。其南阳舂陵,岁时各且因故园庙祭祀。园庙去太 守治所远者,在所令、长行太守事,侍祠。惟孝宣帝有 功德,其上尊号曰中宗。”于是雒阳高庙四时加祭,孝 宣、孝元凡五帝。其西庙成、哀、平三帝主,四时祭于故 高庙。东庙,京兆尹侍祠,冠衣车服如太常祠陵庙之 礼。南顿君以上至节“侯,皆就园庙。南顿君称皇考庙, 巨鹿都尉称皇祖考庙,郁林太守称皇曾祖考庙,节 侯称皇高祖考庙。”在所郡县侍祠。

    《张纯传》:纯在朝历世,明习故事。以宗庙未定,昭穆失 序,乃与太仆朱浮共奏言:“元帝以来,宗庙奉祠,高皇 帝为受命祖,孝文帝为太宗,孝武帝为世宗,如旧制。 又立亲庙四世,推南顿君以上,尽于舂陵节侯。礼,为 人后者则为之子,既事太宗,则降其私亲。今禘祫高 庙,陈序昭穆,而舂陵四世,君臣并列,以卑厕尊,不合 礼意。设不遭王莽而国嗣无寄,推求宗室以陛下继 统者,安得复顾私亲,违礼制乎!昔高帝以身受命,不 由太上;宣帝以孙后祖,不敢私亲,故为父立庙,独群 臣侍祠。臣愚谓宜除今亲庙,以则二帝旧典。愿下有 司,博采其议。”诏下公卿。大司徒戴涉、大司空窦融议: “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亲庙。宣元皇帝尊 为祖父,可亲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为南顿君 立皇考庙。其祭上至舂陵节侯,群臣奉祠,以明尊尊 之敬,亲亲之恩。”帝从之。

    《清河孝王庆传》:庆母宋贵人。庆就国,邓太后以殇帝 襁抱,远虑不虞,留庆长子祐与嫡母耿姬居清河邸。 至帝崩,立祐为嗣,是为安帝。太后使中黄门送耿姬 归国。帝所生母左姬卒于京师。庆立凡二十五年薨。 永初元年,太后崩。有司言:“清河孝王至德淳懿,载育 圣明,承天奉祚,为郊庙主。汉兴,高皇帝尊父为太上 皇,宣帝号父为皇考,序昭穆,置园邑,太宗之义,旧章 不忘。宜上尊号曰孝德皇,皇妣左氏曰孝德后。孝德 皇母宋贵人追谥曰敬隐后。”乃告祠高庙,使司徒持 节与大鸿胪奉册书玺绶,清河追上尊号。又遣中常 侍奉太牢祠典护礼仪。侍中刘珍等及宗室列侯皆 往会事。尊陵曰甘陵,庙曰昭庙,置令丞,设兵车周卫。 比章陵。复尊耿姬为甘陵大贵人。

    《河间孝王开传》:开子蠡吾侯翼,为平原怀王后。翼卒, 子志嗣,为大将军梁冀所立,是为桓帝。梁太后诏追 尊河间孝王为孝穆皇,夫人赵氏曰孝穆后,庙曰清 庙,陵曰乐成陵;蠡吾先侯曰“孝崇皇”,庙曰烈庙,陵曰 博陵,皆置令丞,使司徒持节奉册书玺绶,祠以太牢。 尊翼夫人马氏为孝崇博园贵人。

    《解渎亭侯淑传》:“淑以河间孝王子封,淑卒,子长嗣。长 卒,子宏嗣。为大将军窦武所立,是为灵帝。建宁元年, 窦太后诏追尊皇祖淑为孝元皇,夫人夏氏曰孝元 后,陵曰敦陵,庙曰靖庙;皇考长为孝仁皇,夫人董氏 为慎园贵人,陵曰慎陵,庙曰奂庙。皆置令丞,使司徒 祠太牢。”

    《伏恭传》:“恭字叔齐,琅琊东武人,司徒湛之兄子也。湛 弟黯,字稚文,以明《鲁诗》改定章句,作《解说》九篇。位至 光禄勋。无子,以恭为后。恭性孝,事所继母甚谨《邓骘传》:“骘弟阊卒。阊妻耿氏有节操,痛邓氏诛废,子 忠早卒,乃养河南尹豹子,嗣为阊后。耿氏教之书学, 遂以通博称。永寿中,与伏无忌延笃著书东观,官至 屯田校尉。”

    《三国志诸葛亮传》:“乔字伯松,亮兄瑾之第二子也。本 字仲慎,与兄元逊俱有名于时。论者以为乔才不及 兄,而性业过之。初,亮未有子,求乔为嗣。瑾启孙权,遣 乔来西。亮以乔为己适子,故易其字焉。拜为驸马都 尉,随亮至汉中。年二十五,建兴元年卒。子攀,官至行 护军翊武将军,亦早卒。诸葛恪见诛于吴,子孙皆尽”, 而亮自有胄裔,故攀还复为瑾后。

    《魏志文德郭皇后传》:“皇后父永,后早丧兄弟,以从兄 表继永后,拜奉车都尉。”

    《晋书孝愍帝纪》:“帝讳邺,字彦旗,武帝孙,吴孝王晏之 子也。出继后伯父秦献王东,袭封秦王。永嘉六年九 月,秦王为皇太子。怀帝崩,即皇帝位。”

    《秦献王柬传》:“柬字弘度,无子,以淮南王允子郁为嗣, 与允俱被害。”又以吴王晏子邺嗣。怀帝崩,邺入纂帝 位,国绝。

    《吴敬王晏传》:“晏字令平,洛京倾覆,遇害,时年三十一, 愍帝即位,追赠太保。”五子,长不显,名与晏同没,馀四 子:祥、邺、固、衍。邺即愍帝。

    《礼志》:“愍帝建兴四年,司徒梁芬议追尊之礼,帝既不 从,而右仆射索𬘭等亦称引魏制,以为不可,故追赠 吴王太保而已。”穆帝崩,哀帝立。帝于穆帝为从父昆 弟,穆帝舅褚歆有表,中书答表,朝廷无其仪。诏下议。 尚书仆射江虨等四人并云闵僖兄弟也,而为父子, 则哀帝应为帝嗣。“卫军王述等二十五人云,成帝不 私亲爱,越授天伦;康帝受命显宗,社稷之重,已移所 授。纂承之序,宜继康皇。”尚书谢奉等六人云:“继体之 正,宜本天属,考之人情,宜继显宗也。”诏从述等议,上 继显宗。

    《清河康王遐传》:遐美容仪,有精彩,武帝爱之。既受封, 出继叔父城阳哀王兆。永康元年薨,时年二十八。四 子覃、龠、铨、端。覃嗣立。及冲太孙薨,齐王冏表曰:“东宫 旷然,冢嗣莫继,天下大业,帝王神器,必建储副,以固 洪基。今者后宫未有孕育,不可庶幸将来,而虚天绪。 《礼》,兄弟之子犹子,故汉成无嗣,继由定陶。孝和之绝”, 安以绍兴,此先王之令典,往代之成式也。清河王覃, 神姿岐嶷,慧智早成,康王正妃,周氏所生,先帝众孙 之中,于今为嫡。昔薄姬贤明,文则承位;覃外祖恢世 载名德覃宜奉宗庙之重,统无穷之祚,以宁四海颙 颙之望。覃兄弟虽并出绍,可简令淑,还为国祚,不替 其嗣。辄咨大将军颖及群公卿士,咸同大愿,“请具礼 仪,择日迎拜。”遂立覃为皇太子。既而河间王颙胁迁 大驾,表成都王颖为皇太弟,废覃复为清河王。永嘉 初,前北军中候任城吕雍、度支校尉陈颜等谋立覃 为太子,事觉,幽于金墉城。未几被害,时年十四,葬以 庶人礼。

    《河间平王洪传》洪二子:威、混。威嗣,徙封章武。其后威 既继义阳王望,更立混为洪嗣。混历位散骑常侍,薨。 及洛阳陷,混诸子皆没于胡。而小子滔初嗣新蔡王 确,亦与其兄俱没,后得南还,与新蔡太妃不协。太兴 二年,上疏以兄弟并没在辽东,章武国绝,宜还所生。 太妃讼之,事下太常。太常贺循议,“章武、新蔡,俱承一 国不绝之统,义不得替其本宗,而先后傍亲。按滔既 已被命为人后矣,必须无复兄弟,本国永绝,然后得 还所生。今兄弟在远,不得言无,道里虽阻,复非绝域。 且鲜卑恭命,信使不绝。自宜诏下辽东,依刘群、卢谌 等例,发遣令还,继嗣本封。”谓滔今未得便委离所后 也。元帝诏曰:“滔虽出养,自有所生母”新蔡太妃相待 甚薄,滔执意如此,如其不听,终当纷纭,更为不可。今 便顺其所执,还袭章武。

    《羊祜传》:有善相墓者,言祜祖墓所有帝王气,若凿之 则无后。祜遂凿之。相者见曰:“犹出折臂三公。”而祜竟 堕马折臂。位至公而无子。帝以祜兄子暨为嗣。暨以 父殁不得为人后。帝又令暨弟伊为祜后,又不奉诏。 帝怒,并收免之。太康二年,以伊弟篇为巨平侯,奉祜 嗣。

    《司马彪传》:彪字绍统,高阳王睦之长子也,出后宣帝 弟敏少笃学不倦,然好色薄行,为睦所责,故不得为 嗣,虽名出继,实废之也。彪由此不交人事,而专精学 习,故得博览群籍,终其缀集之务。

    《贾充传》:充薨,充妇广成君郭槐,谧以外孙韩谧为黎民 子,奉充后。郎中令韩咸、中尉曹轸谏槐曰:“礼:大宗无 后,以小宗支子后之,无异姓为后之文。无令先公怀 腆后土。良史书过,岂不痛心!”槐不从。咸等上书求改 立嗣,事寝不报。槐遂表陈是充遗意。帝乃诏曰:“太宰 鲁公充,崇德立勋,勤劳佐命,背世殂殒,每用悼心。又 其子早终,世嗣未立。古者列国无嗣,取始封支庶以 绍其统,而近代更除其国。至于周之公旦,汉之萧何或豫建元子,或封爵元妃,盖尊显勋庸,不同常例。太 宰素取外孙韩谧为世子黎民后,吾退而断之,外孙 骨肉至近,推恩计情,合于人心。其以谧为鲁公世孙, 以嗣其国。自非功如太宰,始封无”后。如太宰,所取必 以己自出,不如太宰,皆不得以为比。

    《皇甫谧传》:“谧字士安,幼名静,安定朝那人,汉太尉嵩 之曾孙也。出后叔父,徙居新安。年二十不好学,游荡 无度,或以为痴。尝得瓜果,辄进所后叔母任氏。任氏 曰:昔孟母三徙以成仁,曾父烹豕以存教,岂我居不 择邻,教有所阙,何尔鲁钝之甚也?修身笃学,自汝得 之,于我何有?因对之流涕。谧乃感激,就乡人席坦受” 书,勤力不怠。居贫,躬自稼穑,带经而农。遂博综典籍 百家之言。

    《宋书谢弘微传》:“弘微从叔峻无后,以弘微为嗣。弘微 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童幼时,精神端审,时 然后言。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年十岁,出继 袭峻爵建昌县侯。弘微家素贫俭,而所继丰泰,唯受 书数千卷,国吏数人而已。混闻而惊叹,谓国郎中令 漆凯之曰:建昌国禄,本应与北舍共之,国侯既不措 意,今可依常分送。”弘微重违混言,乃少有所受。混与 族子灵运、瞻、曜、弘微,并以文义赏会,尝共宴处其外, 虽复高流时誉,莫敢造门。瞻等才辞辩富,弘微每以 《约言》服之。混特所敬贵,号曰微子。谓瞻等曰:“汝诸人 虽才义丰辩,未必皆惬众心。至于领会机赏,言约理 要,故当与我共推微子。”常云:“微子,吾无间然。”又云:“微 子异不伤物,同不害正。若年迨六十,必至公辅。”义熙 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妻晋陵公主,改适琅邪王练。 公主虽执意不行,而诏与谢氏离绝。公主以混家事 委之弘、微。混仍世宰辅,一门两封,田业十馀处,僮仆 千人,唯有二女,年数岁。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 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迁通直郎。高祖受命,晋陵公 主降为东乡君,以混得罪前代。东乡君节义可嘉,听 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载,而室宇修整,仓库充盈,门 徒业使,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东乡君叹曰: “仆射平生重此子,可谓知人,仆射为不亡矣。”中外姻 亲,道俗义旧,见东乡之归者,入门莫不叹息,或为之 涕流,感弘微之义也。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事继亲 之党,恭谨过常。伯叔二母,归宗两姑,晨夕瞻奉,尽其 诚敬。内或传语通讯,辄整其衣冠,婢仆之前,不妄言 笑。由是尊卑小大,敬之若神。母忧去职,居丧以孝称, 服阕逾年,菜蔬不改。元嘉九年,东乡君薨,资财巨万, 公私咸谓室内资财,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弘微, 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内人皆化弘微之让, 一无所争。东乡君葬《混墓开》,弘微牵疾临赴,病遂甚, 十年卒。

    《晋熙王昶传》:昶二妾各生一子,并卒。泰始六年,以第 六皇子燮字仲绥继昶,改昶封为晋熙王燮袭爵,食 邑三千户。太宗既以燮继昶,乃下诏曰:“夫虎狼护子, 猴猿负孙,毒性薄情,亦有仁爱。故识念气类,尚均群 品,况在人伦,可忘天属。晋熙太妃谢氏,沈刻无亲,物 理罕比。征北公虽孝道无替,而遭此不慈,自少及长”, 阙恩鞠之。“乃至休否莫关,寒温不访,晨昏屏塞,定 省靡因,事无违忤,动致诮责,毒句发口,人所难闻,加 恶备苦,过于仇隙”,遂事愤于宗姻,义伤于行路。公故 妃郗氏,妇礼无违,逢此严酷,遂以忧卒,用夭盛年。又 谢氏食则丰珍,衣则文丽,奉己之馀,播覃群下。而诸 孙纩不温体,食不充饥,付于姆你之手,纵以任军之 路,遇其所生,“弃若粪土,䍀缕比之重囚,穷困过于下 使。诚皇规方远,沙塞将一,公修短不讳,亦难豫图。兼 妾女累弱,一第领主,防闲之道,人理斯急。朕所以诏 第六子燮奉公为嗣,欲以毗整一门,为公继绍。”但谢 氏待骨肉至亲,尚相弃蔑,况以义合免,苦为难,患萌 防渐,危机须断。便。可还其本家,削绝蕃秩。

    《东平王子嗣传》:子嗣字孝叔,孝武帝第二十七子也。 大明七年生,仍封东平王,食邑二千户,继东平冲王 休倩。休倩母颜,性理严酷。泰始二年,子嗣所生母景 宁园昭容谢上《表》曰:“故东平冲王休倩,托荄璇极,岐 嶷夙表,降年弗永,遗绪莫传。孝武皇帝敕妾子臣子 嗣出继为后。既承国祀,方奉烝荐,庶覃遐庆,式延于 远。而妾颜训养非恩,抚导乖理,情阙引进,义违负螟。 昔世祖平日,诡申慈爱,崩背未几,真性便发。犹逼畏 崇宪,少欲藏奄。自兹以后,专纵严酷,实显布宗戚,宣 灼宫闱,用伤人伦,爰恻行路。妾天属冥至,感切实深, 伏愿乾渥广临,曲垂照赐,复改命,还依本属,则妾母 子虽陨之辰,犹生之年。”许之。其年赐“死,时年四岁。” 《武陵王赞传》:“赞字仲敷,明帝第九子也。泰始六年生。 某年,诏曰,世祖孝武皇帝虽恃尊堕惠,勋狭政弛。乐 饮无餍,事因于宁泰;任威纵费,义缘于务寡。故以积 怨动天,流殃继嗣。景和肇衅,义嘉成祸。世祖继体,陷 宪无遗。昔皇家中圮,含生惧灭,赖英孝感奋,扫雪冤 耻。勋缵坠历,拯兹穷氓。继绝追远,礼训攸尚,况既帝且兄,而缺斯典。今以第九子智随奉世祖为子武陵 郡,大明之世,事均代邦,可封智随武陵王,食邑五千 户。”寻世祖一门,女累不少,既无釐总,义须防闲诸侯, 虽不得祖称天子,而事有一家之切。且归宁有所,疹 疾相营,得失是任。闺房有禀,朕应天在位,恩深九族, 庶此足申追睦之怀,敷爱之旨。

    《小名录》:“张冲字思约,吴人。冲出继伯父景彻。景彻字 楂父,卲小字梨。宋文帝戏景彻曰:‘楂何如梨彻答曰: ‘梨是百果之宗,楂何敢及’’。” 《南齐书。鱼复侯子响传》:“子响字云音,世祖第四子也。 豫章王嶷无子,养子响,后有子,表留为嫡。世祖即位, 为辅国将军、南彭城、临淮二郡太守,见诸王不致敬。 子响勇力绝人,关弓四觓”力,数在园池中,帖骑驰走 竹树下,身无亏伤。既出继,车服异诸王,每入朝,辄忿 怒,拳打车壁。世祖知之,令车服与皇子同。永明三年, 迁右卫将军,仍出为使持节、都督豫州郢州之西阳 汝南二郡军事、冠军将军、豫州剌史。明年,进号“右军 将军”,进南豫州之历阳、淮南、颍川、汝阳四郡,入为散 骑常侍、右卫将军。六年,有司奏:“子响体自圣明,出继 宗国。大司马臣嶷,昔未有嗣,所以因心鞠养。陛下弘 天伦之爱,臣嶷深犹子之恩,遂乃继体扶疏,世祚垂 改,茅蒋庵蔚,冢嗣莫移,诚欣惇睦之风,实亏立嫡之 教。臣等参议,子响宜还本。”乃封巴东郡王。迁中护军, 常侍如故。

    《衡阳元王道度传》:道度无子,太祖以第十一子钧继 道度后,隆昌元年遇害。明帝即位,以永阳王子珉仍 本国,继元王为孙。子珉,世祖第二十子也。永泰元年 见害。复以武陵昭王晔第三子子坦奉元王后。 《江敩传》:宋明帝敕敩出继从叔愻,为从祖渟后。于是 仆射王俭启:“礼无后小宗之文。近世缘情,皆由父祖 之命,未有既孤之后出继宗族也。虽复臣子一揆,而 义非天属。江忠简后嗣所寄,唯敩一人,傍无眷属,敩 宜还本。若不欲江愻绝后,可以敩小儿继愻为孙。”尚 书参议谓:“间世立后,礼无其文。荀𫖮无子立孙,坠礼 之始。何琦又立此论,义无所据。”于是敩还本家,诏使 自量立后者。

    《王奂传》:奂字彦孙,出继从祖中书令球,故字彦孙。为 雍州刺史,辄杀宁蛮长史刘兴祖,上大怒,收之。奂子 彪陈兵闭拒,皆伏诛。奂弟伷女为长沙王晃妃,世祖 诏曰:“奂自陷逆节,长沙王妃男女并长,且奂又出继 前代,或当有准,可特不离绝。”

    《张冲传》:冲字思约,吴郡吴人。父柬,通直郎。冲出继从 伯侍中景后,永明八年,监青冀二州刺史事。冲父初 卒,遗命曰:“祭我必以乡土所产,无用牲物。”冲在镇四 时还吴,园中取果菜,流涕荐焉。

    《王延之传》:“延之父升之,都官尚书。延之出继伯父秀 才粲之。延之家训方严,不妄见子弟,虽节岁问讯,皆 先克日。子伦之见儿子亦然。”

    《梁书阮孝绪传》:“孝绪字士宗,陈留尉氏人也。父彦之, 宋太尉从事中郎。孝绪七岁,出后从伯引之。引之母 周氏卒,有遗财百馀万,应归孝绪。孝绪一无所纳,尽 以归引之姊琅邪王晏之母,闻者咸叹异之。”

    《临贺王正德传》:“正德字公和,临川靖惠王第三子也。 少粗险,不拘礼节。初高祖未有男,养之为子。及高祖 践极,便希储贰,后立昭明太子,封正德为西丰侯,邑 五百户。自此怨望,恒怀不轨,睤睨宫扆,觊幸灾变。普 通六年,逃奔于魏,有司奏削封爵,七年,又自魏逃归, 高祖不之过也,复封其爵。中大通四年,为信武将军”, 封临贺郡王,邑二千户,又加左卫将军。而凶暴日甚, 招聚亡命。侯景知其有奸心,乃密遗正德书。正德览 书大喜曰:“侯景意暗与我同,此天赞也。”遂许之。及景 至江,正德潜运空舫,诈称迎荻以济景焉。朝廷未知 其谋,犹遣正德守朱雀舫。景至,正德乃引军与景俱 进。景推正德为天子,改元为正平元年,景为丞相。台 城没,复《太清》之号,降正德为大司马。正德有怨言,景 闻之,虑其为变,矫诏杀之。

    《魏书南安王祯传》:“祯子英,英子熙,以元乂隔绝二宫, 起兵赴难,为乂斩于邺街。熙异母弟义兴,出后叔父 并洛。肃宗初,除员外散骑侍郎。及熙之遇害也,义兴 以别后故,得不坐。”

    《城阳王长寿传》:“长寿长子多侯早卒,次子寿字宣明, 始继叔章武敬王,及兄卒,还袭父爵。身长八尺,腰带 十围,以武艺着称。”

    《河间王若传》:“若字叔儒,年十六,未封而薨,追封河间, 谥曰孝。诏京兆康王子太安为后。”太安于若为从弟, 非相后之义,废之,以齐郡王子琛继。

    《陆俟传》:俟子丽,丽子定国,定国子昕之,尚显祖女常 山公主。无子,以昕之从兄希道第四子彰为后。彰字 明远,本名士沈,年十六出后,事公主尽礼。丞相高阳 王雍尝言曰:“常山妺虽无男,以子彰为儿,乃过自生 矣《高崇传》:崇字积善,父潜,显祖初归国,赐爵开阳男,居 辽东,诏以沮渠牧犍女赐潜为妻,封武威公主,拜驸 马都尉,加宁远将军。卒。舅氏坐事诛,公主痛本生绝 嗣,遂以崇继牧犍后,改姓沮渠。景明中,启复本姓,袭 爵。

    《胡叟传》:“叟元妻敦煌宋氏,先亡无子,后庶养者亦皆 早夭,竟以绝后。叟死无有,家人营主凶事,胡始昌迎 而殡之于家,葬于墓次,即令一弟继之,袭其爵,始复 男虎威将军。叟与始昌虽宗室,而性气殊诡,不相好 附,于其存也,往来乃简,及亡而收恤至厚。议者以为 非必敦哀疏宗,或缘求利品秩也。”

    《于忠传》:忠自知必死,表曰:“先帝录臣父子一介之诚, 昭臣家世奉公之节。故申之以婚姻,重之以爵禄。”至 乃位亚三。秩班九命。自“《大明》利见”之始,百官总己 之初,臣复得猥摄禁戎,缉宁内外。斯诚社稷之灵,兆 民之福,臣何力之有焉。但陛下以睿明御㝢,皇太后 以圣善临朝,衽席不遗,簪履弗弃。复乃宠穷出内,荣 遍宫闺,外牧两河,入参百揆,顾服知妖,省躬识戾,而 臣将慎靡方,致兹痾疚。自去秋苦痢缠绵,迄今药石 备尝,日增无“损。又今年已来,力候转恶,微喘绪息,振 复良难。鸿慈未酬,伏枕涕咽。臣薄福无男,遗体莫嗣, 贪及馀生,谨陈宿抱。臣先养亡第四弟第二子司徒 掾永超为子,犹子之念,实切于心,乞立为嗣,传此山 河。”灵太后令曰:“于忠表如此,既诚勋宜录,又无子可 矜,临危所祈,不容致夺。可特听如请,以彰殊效。” 《北齐书袁聿修传》:“聿修字叔德,陈郡阳夏人,魏中书 令翻之子也。出后叔父跃。七岁遭丧,居处礼度,有若 成人。九岁州辟主簿。性深沈,有鉴识,清净寡欲,与物 无竞,深为尚书崔休所知赏。”

    《周书豆卢宁传》:“宁字永安,封楚国公。初,宁未有子,养 弟永恩子𪟝,及生子赞,亲属皆请赞为嗣。宁曰:‘兄弟 之子,犹子也,吾何择焉’。”遂以𪟝为世子。世以此称之。 及宁薨,𪟝袭爵。

    《柳庆传》:庆出后第四叔,及遭父忧,议者不许为服重。 庆泣而言曰:“礼者盖缘人情,若于出后之家,更有苴 斩之服,可夺此从彼。今四叔薨背已久,情事不追,岂 容夺礼,乖违天性。”时论不能抑,遂以苫凷终丧,既葬, 乃与诸兄负土成坟。

    《邵惠公颢传》:“翼字干宜,武成初,封西阳郡公。早薨,谥 曰昭。无子,以杞国公亮子温为嗣。后坐亮反诛,国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