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四百二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四百二十七卷
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四百二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四百二十七卷目录

     内府部汇考三

      元总一则

    皇清总一则 顺治五则 康熙四则

    官常典第四百二十七卷

    内府部汇考三

    元制,设“宣徽院”,掌供玉食等物,及燕享宗戚宾客之 事。侍正府,掌内廷近侍之事。“中政院,掌中宫财赋营 造供给,并番卫之士汤沐之邑。又长信、长秋、承徽、长 宁、长庆诸寺,并掌内工匠户口钱粮营造等事。”其太 府度支、利用、中尚、章佩诸监,掌诸宦寺所司钱帛宝 玩之数,皆置卿以统之。

    按《元史百官志》:“宣徽院,秩正三品,掌供玉食,凡稻粱、 牲牢、酒醴、蔬果庶品之物,燕享宗戚宾客之事,及诸 王宿卫怯怜口粮食,蒙古万户、千户合纳差发,系官 抽分,牧养孳畜,岁支刍草、粟菽羊马价直,收受阑遗 等事,与尚食、尚药、尚酝三局皆隶焉。所辖内外司属, 用人则自为选。至元十五年,置院使一员,同知、同佥” 各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二十年,升从二品,增院 使一员,置经历二员,典簿三员。二十三年,升正二品, 置院判二员,省典簿,置都事三员。三十一年,院使四 员。大德二年,增同知二员。三年,升从一品。四年,置副 使二员。皇庆元年,增院使三员。始定怯薛丹一万人, 本院掌其给授。后定置院使六员,从一品;同知二员, 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 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 三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承发架阁库一员,并正八品; 掾史二十人,蒙古必阇赤六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 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典吏六人,蒙古书写二人。其属 附见:

    光禄寺,秩正三品,掌起运米麹诸事,领尚饮、尚酝局、 沿路酒坊、各路布种事。至元十五年,罢都提点。置寺, 设卿一员、少卿三员、主事一员、照磨一员、管勾一员。 二十年,改尚酝监,正四品。二十三年,复为光禄寺。卿 二员,少卿、丞各一员。二十四年,增少卿一员。二十五 年,拨隶省部。三十一年,复隶宣徽。延祐七年,降从三 品,后复正三品。定置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 品;丞二员,从五品;主事二员,从七品;令史八人,译史、 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二十四人,典吏三人,蒙 古书写一人。

    大都尚饮局,秩从六品。中统四年始置,设大使、副使 各一员,俱带金符,掌酝造上用细酒。至元十二年,增 副使二员。十五年,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后定置提 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 上都尚饮局,秩正五品。皇庆中,始置提点一员,大使、 副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尚酝局,秩从六品,掌酝造诸王百官酒醴。中统 四年,立御酒库,设“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始设提点。 十六年,改尚酝局从五品,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 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上都尚酝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九年始置,设提点 一员,大使一员,副使、直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醴源仓,秩从六品,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 乡贡麹药,以供上酝,及岁赐诸王百官者。”至元二十 五年始置,设提举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 使一员,正八品。

    上都醴源仓,秩从九品,掌受“大都转输米麹,并酝造 车驾临幸次舍供给之酒。”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 使一员,直长一员。

    尚珍署,秩从五品,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以供酒 材。至元十三年始立。十五年,罢入有司。二十三年复 置,设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并从五品;丞二员,正七 品;吏目二员。

    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秩从九品。掌稻田布种, 岁收子粒,转输醴源仓。定置提领二员。

    尚舍寺,秩正四品,掌行在帷幕帐房陈设之事,牧养 骆驼,供进爱兰乳酪。至元三十一年,始置监。至大元 年,改为寺,升正三品。四年,仍为监,寻复为寺。延祐三 年,复降为正四品。定置太监二员,少监二员,监丞二 员,知事二员。

    诸物库,秩从七品,掌出纳。大德四年置,设提领一员、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阑遗监,秩正四品,掌不阑奚人口头疋诸物。至元二 十年,初立阑遗所,秩九品。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 二十八年,升正三品。至大四年,复正四品,寻复正三品。延祐七年,复为正四品。定置太监一员,正四品;少 监二员,正五品;监丞二员,正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 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令史五人,译史一人,知印兼 通事一人,奏差五人。

    尚食局,秩从五品,掌供御膳及出纳油面酥蜜诸物。 至元二年,置提点,领进纳百色生料。二十年,省并尚 药局为“尚食局,别置生料库。本局定置提点一员,从 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 正八品。”

    大都生料库,秩从五品。至元十一年,置生料野物库, 隶尚食局。二十年,别置库,拟内藏库例,置提点二员, 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

    上都生料库,秩从五品,掌受“弘州、大同虎贲、司农等 岁办油面,大都起运诸物,供奉内府,放支宫人宦者 饮膳。”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直长 一员,正八品。

    大都大仓、上都大仓,秩正六品,掌内府支持米豆,及 酒材米麹药物。至元五年初立,设官三员,俱受制国 用使司札付。十二年,改立提举大仓,设官三员,隶宣 徽。二十五年,升正六品。定置二仓,各设提举一员,正 六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至元十二年置,秩从六品。十 六年,改提举司,升五品。大德八年,仍为局,降正七品。 置“达鲁花赤各一员,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员,上都大 使三员,各正七品;副使各二员,正八品;直长各一人, 掌苇场典吏各一人。”

    尚牧所,秩从五品。至大四年始置,设提举二员,从五 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 员。

    沙糖局,秩从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贡果木。至 元十三年始置,秩从六品。十七年,置提点一员。十九 年,升从五品,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点一员,从 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永备仓,秩从五品。至元十四年始置,给“从九品印,掌 受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诸物,及云需府所 办羊物,以备车驾行幸膳羞。”二十四年,升从五品,置 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各一员,正 七品。

    丰储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掌出纳车驾行幸,支持 膳羞。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秩正三品,掌献田岁入 以供内府,及湖泊山场渔猎,以供内膳。至元十四年, 始立总管府,并管连海高邮河泊提举司、沂州等处 提举司事。十六年,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 府。二十二年,省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二 十五年,以“两淮新附手号军千户所”隶本府,及分置 “提举司一十处。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 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府判一员,正六品;经历 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 品;司吏六人。”

    “淮安州屯田打捕提举司,高邮屯田打捕提举司,招 泗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东海州屯田打捕提举司,扬 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丰庐州等处打捕提举 司,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山场 屯田提举司”,凡九处,秩俱从五品,每司各设达鲁花 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 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二人。

    抽分场提领所凡十处:曰“柴墟东西口,曰海州新埧, 曰北砂太仓,曰安河桃源,曰大湖东西口,曰时堡兴 化,曰高邮宝应,曰汶湖等处,曰云山白水,曰安东州。” 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俱受 宣徽院札付。

    满浦仓,秩正八品,掌收受各处子粒米面等物,以待 转输京师。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使一员,正八品; 副使一员,正九品。

    圆米棋子局、软皮局,各置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 提领一员,俱受宣徽院札付。

    《手号》军人打捕千户所,秩从四品,管军人打捕野物 皮货。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达鲁花赤一员,上千户 一员,上副千户一员,弹压一员。

    上百户七所,各置百户二员。锺离县,定远县,真扬州, 安庆、安丰,招泗,和州

    下百户二所,各置百户一员。琏海、《怀远》《车》

    龙庆栽种提举司,秩从五品,管领缙山岁输粱米,并 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瓜果桃梨等物,以奉上供。至元 十七年,始置提举司。延祐七年,缙山改为龙庆州,因 以名之。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 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弘州种田提举司,秩正六品,掌输纳麦面之事,以拱 内府。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正六品;同提 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直长一员丰润署,秩从五品。掌岁入刍粟,以给饲养驼马之费。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并从五品;丞一员,从六 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掌常、湖二路茶 园户二万三千有奇,采摘茶芽,以贡内府。至元十三 年置司,统提领所九十有三处。十六年,升都提举司。 又别置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掌岁贡御茶。二十四 年,罢平江提举司,并掌其职。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 举一员,俱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 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

    提领所七处,每所各设正、同、副提领各一员,俱受宣 徽院札付,掌九品印。乌程、武康、德清、长兴、安吉、归安、 湖汶、宜兴。

    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提领一员,受宣徽院札, 掌岁贡茶芽,直隶宣徽。

    侍正府,秩正一品。至顺二年置。侍正一十四员,正二 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参府二员,从三品;侍判二员,正 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一员, 从八品。掌内廷近侍之事,领速古儿赤四百人,奉御 二十四员,拱卫直都指挥使司为其属。掾史八人,译 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八人,典吏五人, 奉御“二十四员,秩五品。《尚冠》奉御二员,从五品;《尚冠》 副奉御二员,从六品;《尚衣》奉御二员,从五品;《尚衣》副 奉御二员,从六品;尚鞶奉御二员,从五品;《尚鞶》副奉 御二员,从六品;《尚沭》奉御二员,从五品;《尚沭》副奉御 二员,从六品;《尚饰》兼尚辇奉御二员,正六品;《尚饰兼 尚辇》副奉御二员,正七品;奉御掌簿四员。”从七品。天 历初置,以四怯薛之速古儿赤为之。

    将作院,秩正二品,掌成造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冠佩 器皿,织造刺绣段疋纱罗,异样百色造作。至元三十 年,始置院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一员。三十一年,增院 使二员。元贞元年,又增二员。延祐七年,省院使二员。 后定置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同佥二 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 一员,从七品;照磨管勾一员,正八品;令史六人,译史、 知印各二人,宣使四人。

    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秩正三品,掌造宝贝、金玉冠 帽、系腰束带、金银器皿,并总诸司局事。中统二年,初 立金玉局,秩正五品。至元三年,改总管府,置总管一 员,经历、提控案牍各一员。十二年,又置同知、副总管 各一员。二十五年,置达鲁花赤一员。大德四年,又置 副达鲁花赤、副总管各一员。后定置达鲁花赤二员, “正三品;总管二员,正三品;副达鲁花赤二员,正四品; 同知二员,从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 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五人, 译史一人,奏差二人。”

    玉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正七品;同提举一 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中统二年,以和林人 匠置局造作,始设直长。至元三年,立玉匠局,用正七 品印。十五年,改提举司。

    金银器盒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 副提举一员,品秩同上。吏目一员。至元十五年,始置 金银局,秩从七品。二十四年,改为提举司,秩正六品。 大德间,升从五品。

    玛瑙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吏目 一员。至元九年,置大都等处玛瑙局,秩从七品,管领 玛瑙匠役五百有奇,置提举三员,受金玉府札。十五 年,改立提举司,领大都、弘州两处造作,升从五品。三 十年,减副提举一员,定置如上。

    阳山玛瑙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十五年置。提举一 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前。

    金丝子局,秩从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一员,正 七品;直长一员。中统二年,设二局。二十四年,并为一。 “𬘩带斜皮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 一员。

    瓘玉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浮梁磁局,秩正九品,至元十五年立,掌烧造磁器,并 漆造马尾棕藤笠帽等事。大使、副使各一员。

    画局,秩从八品,掌描造诸色样制。至元十五年置,大 使一员。

    管领珠子民匠官,正七品。掌采捞蛤珠于杨村、直沽 等处。中统二年,立管领官,子孙世袭。

    妆钉局,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大小雕木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宣 德、隆兴等处玛瑙人匠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十五 年置,提举一员,从七品;副提举一员,从八品。

    温犀玳瑁局,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一员。 上都金银器盒局,秩从六品,至元十六年置,大使一 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

    漆纱冠冕局,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大同路采砂所,至元十六年置,“管领大同路拨到民一百六户,岁采磨玉夏水砂二百石,起运大都,以给 玉工磨砻之用。”大使一员。

    管匠都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十三年置,掌金玉府 诸人匠词讼。都提领一员。

    监造诸般宝贝官,秩正五品,至元二十一年置,达鲁 花赤二员。

    收支诸物库,秩从八品。至元十五年置,大使、副使各 一员。

    行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秩从三品。至大间,始“置于 杭州路。达鲁花赤、总管各一员,并从三品;同知一员, 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 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异样局总管府,秩正三品。中统二年,立提点所。至元 六年,改为总管府,总管一员。十四年,置同知、副总管 各一员。二十一年,增总管一员。二十九年,置达鲁花 赤一员。三十年,减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后置达鲁花 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 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 异样文绣提举司,秩从五品。中统二年,立局。至元十 四年,改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 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

    绫绵织染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四年,改局,置 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秩同 上。

    纱罗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十二年,改局,置提举司。 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品秩同上。

    纱金颜料总库,秩从九品。中统二年置,大使、副使各 一员,从九品。

    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秩正三品。府官总管一员,从 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经历一 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至元七 年,初立府,秩从三品。十四年,改陞正三品。

    备章总院,秩正六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三年, 省并杨蔺等八局为总局。

    尚衣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年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 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 员,正八品;都目一人。

    御衣局,秩从五品。至元二年置。达鲁花赤、提举各一 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 都目一人。

    御衣史道安局,秩从六品。至元二年置,以史道安掌 其职,因以名之。大使、副使各一员。

    高丽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二十二年置,提举一员。 织佛像提举司,秩从五品。延祐四年,改提领所为提 举司,提举、副提举各二员。

    中政院。秩正二品。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 品;佥院二员,从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 五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并番卫之士,汤沐之邑。 元贞二年,始置中御府。秩正三品。大德四年,升中政 院。秩正二品。至大三年,升从一品。院使七员,同知、佥 院、同佥、院判各二员。四年,省并人典内院。皇庆二年, 复为中政院,设官如旧。其幕职则司议二员,从五品; 长使二员,正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正八 品。吏属:蒙古必阇赤四人,掾史十二人,回回掾史二 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人。

    中瑞司,秩正三品。掌奉宝册。卿五员,正三品;丞二员, 正四品;典簿二员,从七品;写懿旨必阇赤四人,译史 一人,令史四人,知印一人,通事一人,奏差二人,典吏 二人。

    内正司,秩正三品。“掌百工营缮之役,地产孳畜之储, 以供膳服,备赐予。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正四品; 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一员, 正九品;吏属各有差。领署二,提举司一,及其司属,凡 十有六。岁赋之额,工作之程,终岁则会其数以达焉。” 尚工署,秩从五品;令一员,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书 史一人,书吏四人。掌营缮杂作之役。凡百工名数、兴 造程式与其材物,皆经度之而责其成功。皇庆元年 始置,隶内正司。

    玉列赤局,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直长二员,掌裁制缝线之事。延祐六年始置,隶尚工 署。

    赞仪署,秩正五品,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 长二员。掌车舆器备杂造之事。皇庆二年始置,隶内 正司。

    管领六盘山等处怯怜口民匠都提举司,秩正四品, 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 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四人,奏差二人。至大 四年始置。国初,未有官署,赋无所稽。后遣使核实,始 著为籍,设司以领之。

    奉元等路,平凉等处,开城等处,甘肃宁夏等路,察罕

    脑儿等处长官司,凡五处,秩正五品,各设达鲁花赤
    考证
    一员、长官一员、副长官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

    员、吏十人。延祐二年,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里阔远, 人户散处,于政不便,乃酌远近众寡,立长官司提领 所以分理之。

    提领所凡十,并正七品。“奉元等路,凤翔等处,平凉宁 环等处,开城等处,察罕脑儿等处,甘州等路,肃沙等 路,永昌宁夏等路,长城等路,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 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人,分掌怯怜口城方,隶各 长官司。”

    翊正司,秩正三品。令五员,正三品;丞四员,正四品;典 簿二员,从七品;照磨一员,从八品;译史二人,令史六 人,知印二人,通事、奏差、典吏各二人。掌怯怜口民匠 五千馀户岁办钱粮造作,以供公上。至元三十一年, 始置“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 管府”,正三品,复隶正宫位下。延祐六年,改翊正司。岁 终会其出纳以达于院而纠其弊。领提举司二,提领 所一。

    “管领上都等处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 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 提举一员,从七品;直长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 吏四人,部役二人。元贞元年始置,管户二千五百有 奇,隶翊正司。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举司”,秩从五品。达 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品 秩同上;直长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部 役二人。元贞元年始置,隶翊正司。

    管领归德、亳州等处管民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一 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国 初平江南,收附归德楚通等三百五十六户,令脱忽 伯管领。大德二年,始置提领所。隶翊正司典饮局,秩 正七品,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典史一员,攒典二人。掌 酝造酒醴,以供内府及祭祀宴享、宾客赐颁之给。初 置嘉醴局,秩六品,隶家令。至大二年,改典饮两都分 置。皇庆元年,拨隶中宫。

    “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 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 副总管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 八品;提控案牍照磨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奏差各四 人。掌钱粮造作之事。国初平定河南诸郡,收聚人户 一万五千有奇,置官管领。至元八年,属有司。二十年, 改隶“中尚监。”二十六年,始置总管府。领提举司十有 一,提领所二十有五。

    在京提举司二,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 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都 目一员。分管各处人户。至元十六年,给从七品印。大 德四年,省并为十一处,改提举司,升从五品。涿州、保 定、真定、冀宁、河南、大名、东平、东昌、济南等路提举司 凡九处,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 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提领所凡二十五处:大都等路,东安州、济宁、曹州、祁 州、完州、河间、济南、济阳、大同、元氏、冀宁、晋宁、归德、南 阳、怀孟、汝宁、卫辉、曹州、涿州、真定、中山、平山、“大名、高 唐等处,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 史一员。”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 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 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二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 品;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四人,奏 差二人。掌钱粮造作之事。大德三年,始置。元贞元年, 拨隶中宫位下。领提举司四,提领所十有一。

    管民提举司,“大都等路、冀宁等路、南阳唐州等处、河 南路府等处,凡四司,秩从五品,每司设达鲁花赤一 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吏 二人。”

    提领所凡十有一。大都、保定、河间、真定、南阳、邓州、济 南、嵩汝、汴梁、裕州、汝济、陈州、唐州、泌阳、襄阳、湖广、晋 宁、冀宁等处,各设所,秩正七品,每所提领三员,同提 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二人。至元十六 年置。至大元年,改提领所。

    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 都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 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 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译史一人,令史一十五 人,奏差一十五人,典吏二人。掌河南没入赀产,课其 所赋,以供内储。至大元年置。领提举司三,库、局各一, 平江、松江、建康等处提举司,凡三处“䄮,并正五品,每 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 举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六人。”

    丰盈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吏一人,掌 收本府钱帛。

    织染局,局使一员,典吏一人。掌织染岁造段匹管领种田、打捕鹰房、民匠等户。万户府,秩正三品,掌 归“德、亳州、永、宿二十馀城各蒙古、汉军种田户差税。” 中统二年置,初隶塔察儿王位下,其后改属中宫。万 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 人。领司属凡十处。

    “管领大名等处种田诸色户总管府”,秩正五品,总管 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二年置。至元二十 三年,置府大名。

    “管领本投下大都等处诸色户计都达鲁花赤。”䄮正 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中统 三年置。至元十五年,置司大都。

    “管领大都河间等路打捕鹰房总管府”,秩正五品,总 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二年 置,三年给印。

    “管领东平等路管民官”,秩正五品,总管一员,相副官 一员,都目一员,吏一人。中统二年置。至元二十二年 给印。

    “管领大名等路宣抚司燕京路管民千户所”,秩从七 品,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中统二年置。

    “管领曹州等处本投下民户、管领东明等处本投下 户计、管领蒲城等处本投下诸色户计、‘管领汴梁等 路本投下种田打捕躯户四提领所’。”秩正七品。提领 各二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典史各一人,司吏各 一人。中统二年置。至元十四年颁印。

    海西辽东哈思罕等处鹰房诸色人匠怯怜口万户 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 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译史一 人,掌钱粮造作之事,管领哈思罕等处肇州朵因温 都儿诸色人匠四十户,仍领镇抚所、千户所。

    镇抚司,镇抚一员,吏一人。延祐四年始置。

    哈思罕等处打捕鹰房怯怜口千户所。䄮,从五品,达 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 四人,弹压一人,部役二人。至大三年,置提举司。延祐 六年,改千户所。

    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 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都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 人。初为提举司,后改千户所。

    肇州等处女直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 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延祐三年置。

    朵因温都儿乃良哈千户所,延祐三年置。

    灰亦儿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开元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石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七年置。

    沈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辽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二年置。

    盖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五年置。

    干盘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置。

    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都提举一 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译史一 人,吏六人,奏差二人,掌办金银。铁等课,分纳中书 省及中政院。七年,以其赋尽归中宫。

    “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 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并正三 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掌“怯怜口 二万九千户田万五千馀顷,出赋以备兵奉营缮之 事。”中统二年,置府。大德十年,隶詹事院。至大三年,隶 徽政院。延祐三年,改善政司。至治二年,徽政院及其 属尽废。天历三年,复立府,仍正三品,设官如上。其首 领官,则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 员,从九品;吏属:令史一十二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 各二人,奏差一十人,典吏六人。

    营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秩正三品,达 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品秩 如上;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 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大德三年置。其属附 见:

    大都等路管民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一员, 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大都保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 员,典史一员。

    河间真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 员,典史一员。

    唐州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 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南阳邓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 员,典史一员。

    唐州泌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 员,典史一员。

    襄阳湖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 员,典史一员。

    汝宁陈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
    考证
    员,典史一员。

    河南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 都目一员。

    汴梁裕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 员,典史一员。

    河南嵩汝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 员,典史一员。

    南阳唐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 员,典史一员。

    冀宁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冀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 史一员。

    晋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 史一员。

    宝昌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掌受金银。铁之课,以 待储运。

    金银场,提领所凡七:“梁家寨银场,明世银场,密务银 场,宝山银场,烧炭峪银场,胡宝峪金场,七宝山”炭 场,俱从七品。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 领一员。

    铁冶管勾所,凡二处,各设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副 管勾一员。

    奉宸库,秩五品,提点四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 库子六人,掌中藏宝货钱帛给纳之事。大德元年,置 广禧库,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 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四人。大德八年置,掌收支御 膳野物,职视生料库。

    长信寺,秩正三品,领“大斡耳朵、怯怜口”诸事。卿四员, 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 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 差四人。大德五年置。至大元年,改升为院。四年,仍为 寺。卿五员,增少卿一员,以宦者为之。延祐七年,省寺 卿、少卿各一员,定置如上。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领大都、上都二 铁局并怯怜人匠,以材木铁炭皮货诸色,备斡耳朵 各枝房帐之需。”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 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四人。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铁局,秩从五品,“掌斡耳朵上下往来造作妆钉 房车。”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六年置,掌职 如前。

    长秋寺,秩正三品,掌《武宗五斡耳朵》户口钱粮营缮 诸事。寺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员, 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 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皇庆二年置。其属二: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正宫造作之 役,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 司吏四人。至大元年,斡耳朵三位下拨到人匠五百 九十三户,始置提举司,隶中政院,后属长信寺。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领武宗军上 北来人匠。”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 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二人。至大元年置。

    承徽寺,秩正三品,掌“答儿麻失里皇后位下钱粮营 缮等事。”寺卿五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寺丞二 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 二人,通事一人,奏差四人。至治元年置。其属二: “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二”,秩正五品。各设达鲁花 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 三人。至治三年置。

    长宁寺,秩正三品,掌“英宗速哥八剌皇后位下户口 钱粮营缮等事。”寺卿六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 寺丞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吏属令史六人, 译史、知印各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至治三 年置。

    长庆寺,秩正三品,掌“成宗《斡耳朵》及常岁管办《禾失 房子》、行幸怯薛台人等衣粮之事。”寺卿六员,少卿二 员,寺丞二员,品秩同长宁寺。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 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泰 定元年置。

    宁徽寺。秩正三品。隶“八不沙皇后位下。”寺卿六员,少 卿四员,丞二员。品秩同长庆寺。经历、知事各一员。天 历二年置。

    太府监,秩正三品,领左右藏等库,掌钱帛出纳之数。 太卿六员,正三品;太监六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 品;丞五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八人, 译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四人。中统四年置。 至元四年,为“宣徽太府监”,凡内府藏库悉隶焉。八年, 陞正二品。大德九年,改为院,秩从二品。院判参用宦 者。至大四年,复为监,定置如上。

    内藏库,秩从五品,掌出纳御用诸王段疋纳失失纱 罗绒锦南绵香货诸物。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署上都。十九 年,始置大都,以宦者领之。复有行内藏。二十八年,省 之,止存内藏及左右二库。

    右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掌收 支金银宝钞、只孙段疋、水晶玛瑙玉璞诸物。至元十 九年置。

    左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掌收 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绒锦木绵、铺陈衣服诸 物。”至元十九年置。

    度支监,秩正三品,掌给马驼刍粟。卿三员,正三品;太 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三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 经历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兼管勾一 员,令史十四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三人,奏差四人, 典吏五人。国初,置孛可孙。至元八年,以重臣领之。十 三年,省孛可孙,以宣徽兼其任。至大二年,改立度支 院,四年改为监。

    利用监,秩正三品,掌出纳皮货衣物之事。监卿八员, 正三品;太监五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监丞四 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八人,译 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六人,典吏二人。至元 十年置。二十年罢,二十六年复置。大德十一年,改为 院。至大四年,复为监。

    资用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 品;副使五员,正七品;库子五人。至元二年置,隶太府。 十年,隶利用。

    怯怜口皮局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 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中统元年,置局。至元六年,改 提举司。

    “杂造双线局”,秩从八品,造内府皮货鹰帽等物。大使、 副使、直长、典史各一员。

    熟皮局,掌每岁熟造野兽皮货等物,大使、副使、直长 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软皮局,掌内府细色银鼠野兽诸色皮货,大使、副使、 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

    斜皮局,掌每岁熟造内府各色野马皮胯,副使一员。 至元二十年置。

    貂鼠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 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貂鼠局。副使二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九年立。

    染局。副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掌每岁变染皮 货。至元二十年始置。

    熟皮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史一人,司 吏一人。至元六年置。

    中尚监,秩正三品,掌“大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务,及 领资成库毡作,供内府陈设帐房帟幕车舆羽衣之 用。”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 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 七人,译史三人,通事一人,知印二人,奏差五人。至元 十五年,置尚用监。二十年罢。二十四年,改置中尚监。 三十年,分置两都、“滦河三库”、“怯怜口杂造”等九司局, 而总领之。至大元年,升为院。四年,复为监,参用宦者 三人。

    资成库,秩从五品,掌造毡货。提点三员,从五品;大使 三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隶太府。 二十三年,始归于监。

    章佩监,秩正三品,掌“宦者速古儿赤所收御服宝带。” 监卿五员,正三品;太监四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 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 人,译史二人,通事二人,奏差四人。至元二十二年置。 至大元年,升为院,秩从二品。四年,复为监,定置如上。 御带库,秩从五品。掌系腰偏束等带并绦环诸物,供 奉御用,以备赐予。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 秩同资。成,至元二十八年置,俱以中官为之。元贞二 年,增二员,兼署上都之事。

    异珍库。䄮,从五品。掌御用珍宝,后妃、公主首饰宝贝, 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至元二十 八年置。

    皇清

    《大清会典》。“内务府总管掌”

    内府大小诸事。凡财用出入、祭祀宴飨、羞服赐予

    刑法工作之事,皆令总理,立法制用,俾官府相为一体,规画皆尽善矣。

    内务府总管随时建设,无定员。主事二员。笔帖式十六员。

    广储司,郎中四员。内掌印一员,员外郎八员,主事一员,司库八员,笔帖式十四员。

    会计司,郎中三员,内掌印一员,员外郎十二员,内六员“征管钱粮” 主事一员,笔帖式三十五员。掌仪司,郎中三员,内掌印一员,员外郎八员,主事一员,赞礼郎十二员;布打衣大六员,茶衣大四员,阿木孙章京四员。笔帖式二十员。

    都虞司,郎中三员。内掌印一员,员外郎六员,主事一员,笔帖式十六员。

    慎刑司,郎中三员。内掌印一员,员外郎六员,主事一员,笔帖式十四员。

    营造司。郎中三员。内掌印一员,员外郎八员,主事一员,笔帖式二十一员。

    织染局,郎中一员,司库一员,笔帖式三员。武备院大臣三员,郎中一员,员外郎六员,主事一员,笔帖式十七员。

    上驷院“阿敦” 大臣,随时建设,无定员。侍卫十五员,员外郎四员,主事一员,笔帖式十三员。奉宸院掌印大臣一员。在总管内。郎中二员,员外郎五员,主事一员,笔帖式八员。

    庆丰司,郎中二员,员外郎十员,主事一员,笔帖式十二员。

    镶黄旗护军参领五员,骁骑参领五员,满洲佐领三员,汉佐领四员,包衣大七员,护军校三十二员,骁骑校七员。

    正黄旗护军参领五员,骁骑参领五员,《满洲》佐领三员,朝鲜佐领一员,汉佐领四员,《包衣》大六员,护军校三十二员,骁骑校八员。

    正白旗护军参领五员,骁骑参领五员,《满洲》佐领三员,汉佐领四员,包衣大七员,护军校三十二员,骁骑校七员。

    盛京三旗佐领三员。内掌关防一员。骁骑校三员。

    司库三员,笔帖式三员。

    江宁、苏州、杭州“管理织造掌关防官” 各一员,司库各一员,笔帖式各二员。

    乌喇管捕牲人掌关防总管一员,噶喇大二员。凡官员、笔帖式,乌林人,马法首领。

    诸陵尚膳尚茶等人、俱由内务府总管具题补授。其

    馀人役俱听总管酌量补用。

    凡亲王分封公主下嫁、应给赐珠宝金银器皿、袍服、䌷缎布疋、及牲畜粮庄等项。俱临时候

    旨分赐

    广储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库藏储蓄经费之事

    会计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庄园地亩、户口、徭役之事

    掌仪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筵宴、祭祀、礼仪、乐舞之事

    都虞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三旗禁旅》、训练遣调及渔猎等事

    慎刑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审谳刑狱之事。《营造》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缮修工作及炭薪陶冶之事。

    织染局郎中分掌

    内用衣服绘绣之事

    武备院。大臣、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陈设武备及给赐征收之事。所属三库:曰“盔甲库、鞍库、毡库。盔甲库,制造收备盔甲刀枪旗纛等件,鞍库,制造收备鞍辔帐房凉棚等件,毡库,制造收备弓箭靴袜毡条等件。”

    上驷院:“阿敦大臣,侍卫员外郎、主事,分掌厩牧之事。”

    奉宸院掌印大臣、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景山、瀛台、南苑等处。南苑周围,地方一百六十馀里。墙垣一万九千八十五垛。每垛长一丈,高八尺五寸,墙基宽五尺,顶宽二尺。门五座。每门设看守官一员,拨什库一名,兵九名,太监守领二名,太监八名,扫除人十二名。

    庆丰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牛羊群牧之事

    世祖章皇帝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内务府”

    国初置内务府。顺治十一年,裁置十三衙门,曰“司”

    礼监、尚方司、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司设监、兵仗局、惜薪司、钟鼓司、织染局。

    顺治十二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二年,改尚方司为尚方院。”

    顺治十三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三年。改钟鼓司为礼仪监、尚宝监。”

    为“尚宝司” 、“织染局” ,“为经局。”

    顺治十七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七年。改内官监为宣徽院礼仪监。”

    为礼仪院

    顺治十八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八年,裁十三衙门,仍置内务府所。”

    属有广储司、会计司、掌仪司、都虞司、慎刑司、营造司、织染局。又置武备院、上驷院。

    康熙十二年

    《大清会典》。凡官员考核:康熙十二年、

    谕“内府官员降级无补用之缺,不必照部院官《八法》。”

    例考核。有谫劣者,竟行议革具奏。

    又题准

    内府郎中、员外郎,包衣、大司库、笔帖式等,分为四。

    等《考核谫劣者革职》。康熙十四年

    上谕:“内务府:设官分职,务得真材,必分别勤惰录用。”

    方可各勉职守,有裨部院衙门政务。朕见票本笔帖式温泰为人勤慎,虽才品无甚优长,自

    世祖章皇帝时,即在票本之处效力,守分寡交兼之年,

    “久,其同事之人俱经超擢,惟伊无人汲引耳。现有郎中缺出,应将温泰补用,示朕造就之意,且以风励后之实心效力者。尔等即遵谕行。” 《特谕》。康熙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康熙十六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六年题准奉

    旨事件、限二十日内启奏。若情由不明、应咨查者、一

    月内启奏。具咨文限十日内查送。至“《会议》事情,亦限一月内启奏。限内不能完者,该衙门题请展限。” 各衙门互移咨文,俱限二十日内奏结。或违定限及遗漏事宜不记案籍或将应完之事借端迟延不速完结者,查参处分。其各司自理事件,一月两次记册送查。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三年,增设奉宸院、庆丰司,各设。”

    官员分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