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一百七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一百七十七卷
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一百七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一百七十七卷目录

     公辅部汇考一

      上古黄帝有熊氏一则

      陶唐氏帝尧一则

      有虞氏帝舜一则

      商帝汤一则 中宗一则 高宗一则

      周成王一则

      汉总一则 文帝一则 景帝一则

      后汉总一则 世祖建武二则 献帝建安二则

      魏文帝黄初三则

      晋总一则 惠帝永康一则 永宁一则 元帝永昌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康

      一则

    官常典第一百七十七卷

    公辅部汇考一

    上古

    黄帝有熊氏得六相以辅政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外纪》:“黄帝得六相,而天 地治,神明至。风后明乎天道,故为当时;太常察乎地 利,故为禀者;奢龙辨乎东方,故为土师。祝融辨乎南 方,故为司徒;大封辨乎西方,故为司马。后土辨乎北 方,故为李。”

    陶唐氏

    帝尧纳舜于百揆舜复举八恺八元以为帝相

    按《书经舜典》:“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浚哲文明, 温恭允塞,元德升闻,乃命以位,慎徽五典,五典克从, 纳于百揆,百揆时叙。”

    按《左传》:文公十八年,季文子使太史克对文公曰:“昔 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𬯎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 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

    高阳,帝颛顼之号。八人,其苗裔即垂、益、禹、皋陶之伦。庭坚,即皋陶,字恺和也。

    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 叔豹、季狸,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

    高辛,帝喾之号。“八人”亦其苗裔,即稷、契、朱、虎、熊、罴之伦。元善也。

    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 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 平天成。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 共,子孝,内平外成。”

    《后土地官》,禹作司空。平水土,即土地之官。契作司徒,五教在宽,故知《契》在八元之中。正义曰:《舜典》云:“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此云举八元使布五教,以此故知契在八元中也。《尚书》“禹作司空”,此云“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此知禹在八恺中也。但不知八恺之中,何者是禹?八元之中,何者是契耳。

    “昔帝鸿氏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德,丑类恶物, 顽嚚不友,是与比周,天下之民谓之浑敦。少皞氏有 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蒐慝,以 诬盛德,天下之民谓之穷奇。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 教训,不知话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嚚,傲很明德,以乱 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 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 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 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 餮。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 投诸四裔,以御魑魅。”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 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故《虞书》数舜 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无违教也;曰:“纳于百揆”, 百揆时序,无废事也;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无凶人 也。舜有大功,二十而为天子。

    《大功》举十六,相去四,凶也。

    有虞氏

    舜命禹宅百揆

    按《书经舜典》: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使宅 百揆,亮采惠畴?”佥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 水土,惟时懋哉’。禹拜稽首,让于稷、契暨皋陶。帝曰:‘俞, 汝往哉’!”

    蔡传“奋起,熙广载事,亮明惠,顺。”畴,类也。一说:亮,相也。舜言有能奋起事功,以广帝尧之事者,使居百揆之位,以明亮庶事,而顺成庶类也。佥,众也。四岳,所领四方诸侯之在朝者也。禹,姒姓,崇伯鲧之子也。平水土者,司空之职时是。懋,勉也,指百揆之事以勉之也。盖四岳及诸侯,言伯禹见作司空,可宅百揆,帝然其举而咨禹,使仍作司空而兼行百揆之

    事,录其旧绩而勉其新功也。以司空兼百揆,如周以六卿兼三公,后世以他官平章事知政事,亦此类也。

    汤以伊尹为上相仲虺为左相

    按《书经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孔传阿倚衡平。《正义》曰:古人所读,“阿”、“倚”同音,故“阿”亦倚也。称上谓之“衡”,故“衡”为平也。

    按《咸有一德》:“伊尹既复政厥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

    伊尹,汤之上相,位为三公,必封为国君。又受邑于畿内,告老,致政事于君。欲归私邑以自安,将离王朝,故陈戒以德也。

    按《说命》:“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乃曰:‘予弗克俾厥后 惟尧舜,其心愧耻,若挞于市。一夫不获,则曰:‘时予之 辜。佑我烈祖,格于皇天。尔尚明保予,罔俾阿衡,专美 有商’’。”

    孔传《保衡》,伊尹也。言先世所取安以平也。阿衡、保衡,非常人之官名,盖当时特以此名号伊尹也。

    按《书序》:“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遂与桀战于鸣条之 野,作《汤誓》。汤归自夏,至于大坰,仲虺作诰。”

    孔传《仲虺》为汤左相奚仲之后。

    按《诗经商颂允也》:“天子降于卿士,实维阿衡,实左右 商王。”

    朱注“降”,言天赐之也。卿士,则伊尹也。阿衡、伊尹,官号也。

    按:《左传定公元年》:“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

    夏,车正奚仲迁于邳,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注:《仲虺》,奚仲之后。

    按:《晋书职官志》:“成汤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为 之。”

    中宗太戊以伊陟为相

    按《书序》:“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伊陟赞 于巫咸,作《咸乂》四篇。”

    孔传伊陟,伊尹子,太戊,沃丁弟之子。祥妖怪,二木合生,七日大拱。不恭之罚,巫咸臣名。伊陟不先告太戊而告巫咸者,《君奭》云:“在太戊时则有若巫咸乂王家”,则咸是贤臣,能治王事,大臣见怪而惧,先共议论,而后以告君。

    高宗武丁立傅说为相

    按《书经说命》:王庸作书以诰曰:以台正于四方。台恐 德弗类,兹故弗言。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其代予 言。乃审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说筑傅岩之野,惟 肖。爰立作相,王置诸左右。

    成王作周官始立三公三孤之职

    按《书经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 燮理阴阳。”

    孔传师,天子所师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于德义者。此惟三公之任,佐王论道,以经纬国事,和理阴阳,言有德乃堪之。

    《官不必备》,惟其人。

    孔传三公之官,不必备员,惟其人有德乃处之。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

    孔传此三官,名曰“三孤。”孤,特也。言卑于公,尊于卿,特置此三者。

    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孔传副贰三公,弘大道化,敬信天地之教,以辅我一人之治。

    汉承秦制,设丞相或相国,佐天子理万机。后改大司 徒,设太尉掌武事。后改大司马,大将军,军国大事皆 预之,而御史大夫副丞相。后更名“大司空。”太师、太傅、 太保,仍古不常置。

    按《汉书·百官公卿表》:“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 承天子,助理万机。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 一年更名相国,绿绶。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 年复置一丞相,有两长史,秩千石。哀帝元寿二年更 名大司徒。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 佐丞相举不法。”

    按:应劭曰:“丞者,承也;相者,助也。”荀悦曰:“秦本次国,命卿二人,是以置左右丞相,无三公官。”

    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 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 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成帝绥和元年初 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 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将军如故。元寿 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 有长史,秩千石。

    按:应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司马,主武也,诸武官亦以为号。”师古曰:“冠者加于其上,共为一官也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

    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 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置 长史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 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侍 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常 置。

    应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称大夫云。臣瓒曰:《茂陵书》,“御史大夫秩中二千石。”服虔曰:“直指指事而行,无阿私也。”师古曰:“衣以绣者,尊宠之也。”

    太傅,古官,高后元年初置,金印紫绶。后省。八年复置。 后省。哀帝元寿二年复置。位在三公上。

    太师、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元年皆初置,金印紫绶。 太师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

    文帝三年冬十二月太尉颍阴侯灌婴为丞相罢太尉官属丞相

    按:《汉书文帝本纪》云云。

    景帝七年春二月罢太尉官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后汉

    后汉设太傅、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皆称公,论国之 大事。时置,时省。

    按:《后汉书百官志》:“太傅上公一人。”

    《大载记》曰:傅,傅之德义也。应劭《汉官仪》曰:“傅者,覆也。”贾生曰:“天子不喻于先圣之德,不知君民之道,不见礼义之正,《诗》《书》无宗,学业不法。此太师之责也。”古者,齐太公职之天子,不惠于庶民,不礼于大臣,不中于折狱,无经于百官,不哀于丧,不敬于祭,不戒于齐,不信于事。此太傅之责也。古者,周公职之天子,处位不“端,受业不敬,言语不叙,音声不中,进退升降不以礼,俯仰周旋无节,此太保之责也。”古者燕,召公职之“天子燕业,反其学,左右之习,诡其师答诸侯,遇大臣,不知文雅之辞,言语之道,简闻少诵,不博不习,此少师之责也。天子居处出入不以礼,衣服冠带不以制,御器列侧不以度,采服从好不以章,忿”悦不以义,与夺不以节,此少傅之责也。天子居处燕私,安而易,乐而耽,饮食不时,醉饱不节,寝起早晏无常,玩好器弄无制,此少保之责也。此古天子自辅弼之礼也。自为天子,而贤智维之,故能虑无失计,举无过事,终身得中。

    《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因 省。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

    胡广注曰:“犹古冢宰总己之义也。”案灵帝之初,以陈蕃为太傅。蕃诛,以胡广代始,不止一人也。董卓在长安,又自尊为太师,位在太傅上。应劭《汉官仪》曰:“太师,古官也。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见授,诏太师无朝,十日一赐餐,赐灵寿杖,省中施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自是而阙。”又《汉官》云:“太傅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二十四人令史,御属二十二人。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太傅置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令史十二人,置长史。”与汉异。

    太尉公一人。

    应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前书》曰秦官,郑元注《月令》亦曰“秦官。”《尚书中候》云:“舜为太尉束晰。”据非秦官,以此追难元焉。臣昭曰:纬候众书,宗贵神诡,出没隐显,动挟诞怪,该核阴阳,徼迎起伏,或有先征,时能后验。故守寄构思,杂称晓辅;通儒达好,时略文滞公输。益州,具于张衡之诘;无口汉辅,炳乎尹敏之讽。图谶纷伪,其俗多矣。太尉官实司天,虞舜作宰,璇衡赋政,将是据后位以书前,非唐官之实号乎?太尉所职,即舜所掌,遂以同掌追称太尉,乃中候之妄,盖非官之为谬。康成渊博,自注中候,裁及注礼,而忘舜位,岂其实哉?此是不发讥于中候,而正之于《月令》也。广微之诮,未探硕意。《说苑》曰:“当尧”之时,舜为司徒。《新论》曰:“昔尧试于大麓者,领录天子事,如今尚书官矣。”《古史考》曰:“舜居百揆,总领百事。”说者以百揆,尧初别置于周,更名冢宰,斯其然矣。

    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 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 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二 公通谏争之。”世祖即位,为大司马。

    《汉官仪》曰:元狩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时议者以为汉军有官候千人司马,故加“大”为大司马,所以别异大小司马之号。

    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

    蔡质《汉仪》曰:府开阙,王莽初起大司马,后篡盗神器,故遂贬去其阙。《汉官仪》曰:“张衡云,明帝以司马司空府欲复更太尉府”,时公赵憙也。西曹掾安众、郑均素好名节,以为朝廷新造北宫,整饬官寺

    考证

    “旱魃为虐,民不堪命,曾无殷汤六事,周宣云汉之辞。今府本馆陶公主第舍,员职既少,自足相容。” 憙表陈之,即听许。其冬,临辟雍,历二府,见皆壮丽,而太尉府独卑陋。显宗东顾叹息曰:“椎牛纵酒,勿令乞儿为宰!” 时憙子世为侍中,骖乘归具白之。憙以为恨,频谴责均,均自劾去,道发病亡。《古今注》曰:永平十五年,更作太尉、司徒、司空府,开阳城门内,与此不同。臣昭案:刘虞为大司马而与太尉并置焉。

    长史一人,千石。

    卢植《礼注》曰:“如周小宰。”

    本注曰:“署诸曹事。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 东西曹掾比四百石,馀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故 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 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 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

    《汉书音义》曰:“正曰掾,副曰属。”

    西曹主府史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 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 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 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 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阁主簿录省众事。

    应劭《汉官仪》曰:世祖诏:“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十;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核,选择英俊贤行、廉洁平端于县邑,务授试以职。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便习官事,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又旧河堤谒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属为谒者领之,迁超御史中丞、刺史,或为小郡。监察黎阳谒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骑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兵骑千人,复除甚重。谒者任轻,多放情态。顺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迁超牧守焉。《汉官目录》曰:“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诏书,三公举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才各一人。

    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本注曰:“汉旧注公令史百石, 自中兴以后,注不说石数,御属主为公御。”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御属如录事也。”

    阁下令史,主阁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表章报书。 记门令史,主府门。其馀令史,各典曹文书。

    应劭《汉官仪》“有官骑三十人。”

    司徒公一人。

    《孔安国》曰:“主徒众,教以礼义。”

    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 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 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濯。大丧则 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世祖即位, 为大司徒。

    《汉官仪》曰:“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质《汉仪》曰:“司徒府与苍龙阙对,厌于尊者,不敢号府。”应劭曰:“此不然,丞相旧位,在长安,时,府有四出门,随时听事。明帝本欲依之,迫于太尉、司空,但为东西门耳。国每有大议,天子车驾亲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并存。每岁州郡听采长吏臧否,民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之举谣言者也。顷者举谣言者,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状云何”,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各尔。御枚大较,皆取无名势,其中或有爱憎微裁,黜陟之暗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践周、召之列,当轴处中,忘謇谔之节,惮首尾之讥,悬囊捉撮,无能清澄,其与申屠须责邓通、王嘉封还诏书,邈矣乎!《周礼》有“外朝于宝”注曰:“《礼》,司徒府中有百官朝会殿,天子与丞相决大事,是外朝之存者。”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汉旧仪》曰: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郡国守长史,上计事竟,遣公出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记室掾史一人,大音读敕。毕,遣敕曰:“诏书殿下禁吏无苛暴,丞史归告二千石,顺民所疾苦,急去残贼,审择良吏,无任苛刻,治狱决讼,务得其中。明诏忧百姓困于衣食,二千石帅劝农桑,思称厚恩,有以赈赡之,无烦挠夺民时。今日公卿以下,务饬俭恪,奢侈过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帅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请谕以法养,视疾病,致医药,务治之。”诏书无饰厨养至今未变,又更过度,甚不称。归告二千石,务省约如法,且案不改者,长吏以闻,官寺乡

    亭漏败,墙垣阤坏,不治无办护者。不胜任,先自劾不应法,归告二千石,听。十年,更名相国。案献帝初,董卓自太尉进为相国,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为丞相,郗虑为御史大夫,则罢三公官。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丞相府,门无阑,不设铃,不警鼓。言其深大阔远,无节限也。”

    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三十一人。

    《汉官目录》三十人。

    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 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复置司直,不属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领诸州。九年十二月,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在上假传,置从事三人,书佐四人。”

    司空公一人。

    《马融》曰:“掌营城郭,司空土以居民。”

    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 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 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 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

    《韩诗外传》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故阴阳不和,四时不节,星辰失度,灾变非常,则责之司马;山陵崩阤,川谷不通,五谷不植,草木不茂,则责之司空;君臣不正,人道不和,国多盗贼,民怨其上,则责之司徒。故三公典其职,忧其分,举其辨,明其得,此之谓三公之事。”

    世祖即位,为大司空。

    应劭《汉官仪》曰: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亦所以别大小之文。

    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汉旧仪》曰:御史大夫敕上计丞长史曰:“诏书殿下,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宄,百姓不蒙恩被化,守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同力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郡国有茂才不显者,言残民贪污烦扰之吏,百姓所苦,务勿任用。”方察不称者,刑罚务于得中,恶恶止其身,选举民侈过度,务有以化之。问今岁善恶孰与往年,对上;问今年盗贼孰与往年,得无有群辈大贼对上。臣昭案: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虑,虑免不得补。荀绰《晋百官表注》曰:“献帝置御史大夫,职如司空,不领侍御史。”

    属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二十九人。

    《汉官目录》云:“二十四人。”

    令史及御属四十二人:

    将军,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 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 左右将军。”

    蔡质《汉仪》曰:“汉兴,置大将军、骠骑,位次丞相;车骑、卫将军,左右前后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师兵卫、四夷屯警。”

    初,武帝以卫青数征伐有功,以为大将军,欲尊宠之, 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将军,始自秦、晋以为卿号,故 置大司马官号以冠之。其后霍光、王凤等皆然。成帝 绥和元年,赐大司马印绶,罢将军官。世祖中兴,吴、汉 以大将军为大司马,景丹为骠骑大将军,位在公下, 及前、后、左、右杂号。将军众多,皆主征伐,事讫皆罢。

    《魏略》曰:“曹公置都护军中尉,置护军将军,亦皆比二千石。旋军,并止罢。”

    明帝初即位,以弟东平王苍有贤才,以为骠骑将军, 以王故,位在公上,数年后罢。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 舅马防行车骑将军征之,还,后罢。和帝即位,以舅窦 宪为车骑将军,征匈奴,位在公下。还复有功,迁大将 军,位在公上。复征西羌,还,免官罢。安帝即位,西羌寇 乱,复以舅邓骘为车骑将军征之,还迁大将军,位如 宪。数年复罢。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宝为大 将军,常在京都。顺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继为 大将军,如三公焉。

    《梁冀别传》曰:“元嘉二年,又加冀礼仪大将军,朝到端门若龙门,谒者将引,增掾属,舍人令史、官骑鼓吹各十人。”

    长史、司马皆一人,千石。

    《东观书》曰:“窦宪作大将军,置长史、司马员吏官属,位次太傅。”

    本注曰:“司马,主兵,如太尉。”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 注曰:“职参谋议。”

    《东观书》曰:“大将军出征,置中护军一人。”

    掾属二十九人:

    案:《本传》,“东平王作骠骑掾史四十人。”

    令史及御属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员职也。”又赐
    考证
    官骑三十人及鼓吹。

    应劭《汉官仪》曰:“鼓吹二十人,非常员。舍人十人。

    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 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 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 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 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门有 门候。”

    世祖建武十一年夏四月丁卯省大司徒司直官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云云。

    《汉官仪》曰:“武帝置丞相司直,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司直仍旧。今省。”

    建武二十七年,诏改大司徒大司空为司徒司空,改 大司马为太尉。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二十七年夏四月戊午,大 司徒王况薨。五月丁丑,诏曰:“昔契作司徒,禹作司空, 皆无大名,其令二府去大。”又改大司马为太尉。骠骑 大将军行大司马刘隆即日罢,以太仆赵憙为太尉, 大司农冯勤为司徒。

    献帝建安八年冬十月初置司直官督中都官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司直,秩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丞相举不法也。建武十一年省,今复置之。

    建安十三年夏六月,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曹 操自为丞相。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三国志魏武帝本纪》:“建安十三年,汉罢三公官,置 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为丞相。”

    《献帝起居注》曰:使太常徐璆即授印绶,御史大夫不领中丞,置长史一人。《先贤行状》曰:“璆字孟平,广陵人。少履清爽,立朝正色。历任城、汝南、东海三郡,所在化行。被征当还,为袁术所劫。术僭号,欲授以上公之位,璆终不为屈。术死后,璆得术玺,致之汉朝,拜卫尉、太常公,为丞相,以位让璆焉。”

    文帝黄初元年冬十一月癸酉改相国为司徒御史大夫为司空

    按:《三国志魏文帝本纪》云云。

    《黄初二年》,分三公户邑,封其子弟,诏天地之勿劾 三公。

    按《三国志魏文帝本纪》:黄初二年“春正月辛巳,分三 公户邑,封子弟各一人为列侯。夏六月戊辰晦,日有 食之。有司奏免大尉。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 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 有天地之眚,勿复劾三公’。”

    黄初三年,诏“太后后族不得当辅政之任。”

    按《三国志魏文帝本纪》:三年“秋九月甲午,诏曰:‘夫妇 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 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 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

    晋丞相、相国不常置,以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大 司马、大将军、太尉皆为公议国家大政,而开府仪同、 特进、左右光禄大夫参预之。设尚书令、左右仆射统 列曹尚书丞、侍郎,以掌选署及文书,而以上公重臣 录尚书事,或称“都督中外”以统之。又置中书监令及 侍郎,典中书及诰命。

    按《晋书职官志》:“丞相、相国,并秦官也。晋受魏禅,并不 置。自惠帝之后,省置无恒。为之者赵王伦、梁王彤、成 都王颖、南阳王保、王敦、王导之徒,皆非复寻常人臣 之职。”

    太宰、太傅、太保,周之三公官也。魏初唯置太傅,以锺 繇为之;末年又置太保,以郑冲为之。晋初,以景帝讳 故,又采《周官》官名,置太宰,以代太师之任,秩增三司, 与太傅、太保皆为上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无其人 则阙,以安平献王孚居之。自渡江以后,其名不替,而 居之者甚寡。

    太尉、司徒、司空,并古官也。自汉历魏,置以为三公。及 晋受命,迄江左,其官相承不替。

    大司马,古官也。汉制以冠大将军、骠骑、车骑之上,以 代太尉之职,故恒与太尉迭置,不并列。及魏有太尉, 而大司马、大将军各自为官,位在三司上。晋受魏禅, 因其制,以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 保,义阳王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𫖮为司空,石苞 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唯无丞 相焉。自义阳王望为大司马之后,定令如旧,在《三司》 上。

    大将军,古官也。汉武帝置,冠以“大司马”名,为崇重之 职。及汉东京,大将军不常置,为之者皆擅朝权。至景 帝为大将军,亦受非常之任。后以叔父孚为太尉,奏 改大将军在太尉下。及晋受命,犹依其制,位次三司下,后复旧,在三司上。太康元年,琅邪王伷迁大将军, 复制在三司下,伷薨后如旧。 开府仪同三司,汉官也。殇帝延平元年,邓骘为车骑 将军,仪同三司。仪同之名,始自此也。及魏黄权以车 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之名,起于此也。

    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 开府位从公者为文官公,冠《进贤》三梁,黑介帻。 大司马、大将军、太尉、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开 府位从公者为武官公,皆著武冠,平上,黑帻。

    文武官公,皆假金章紫绶,著五时服。其相国丞相,皆 衮冕绿盭绶,所以殊于常公也。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太康 二年,又给春绢百匹,秋绢二百匹,绵二百斤。元康元 年,给菜田十顷,驺十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 置长史一人,秩一千石。西东阁祭酒;西东曹掾、户、仓、 贼曹令史,属各一人;御属阁下令史;西东曹仓、户、贼 曹令史,门令史,记室省事令史,阁下记室书令史;西 东曹学事各一人。给武贲二十人,持班劎,给朝车,驾 驷,安车黑耳,驾三,各一乘。祭酒掾属白盖小车七乘, 轺车施耳,后户皂轮犊车各一乘。自祭酒已下,令史 已上,皆皂零辟朝服。太尉虽不加兵者,吏属皆降服。 司徒加置左右长史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左西曹掾 属各一人,西曹称右西曹。其左西曹令史已下,人数 如旧。令司空加置导桥掾一人。诸公及开府位从公 加兵者,增置。司马一人,秩千石;从事中郎二人,秩比 千石;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兵𫖮、士曹、营军、 刺奸、帐下都督、外都督令史各一人。主簿已下,令史 已上,皆绛服。司马给吏卒如长史。从事中郎给侍二 人;主簿、记室督各给侍一人。其馀临时增崇者,则褒 加各因其时为节文,不为定制。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为持节都督,增参军为六人,长 史、司马,从事中郎、主簿,记室督、祭酒、掾属、舍人如常。 加兵公制。

    特进,汉官也。二汉及魏、晋,以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 卒。太仆羊琇逊位,拜特进,加散骑常侍,无馀官,故给 吏卒车服。其馀加特进者,唯食其禄赐,位其班位而 已,不别给特进吏卒车服。后定令,“特进品秩第二,位 次诸公,在开府、骠骑上,冠进贤两梁,黑介帻”,五时朝 服,佩水苍玉,无章绶,食奉日四斛。太康二年,始赐春 服绢五十匹,秋绢百五十匹,绵一百五十斤。元康元 年,给菜田八顷,田驺八人。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 年,置主簿、功曹、史、门亭长、门下书佐各一人,给安车, 黑耳驾御一人,轺车施耳,后户一乘。

    左右光禄大夫,假金章紫绶。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 者,品秩第二,禄赐、班位、冠帻、车服、佩玉,置吏卒羽林。 及卒,诸所赐给,皆与特进同。其以为加官者,唯假章 绶、禄赐、班位而已,不别给车服、吏卒也。又卒赠此位, 本已有卿官者,不复重给吏卒,其馀皆给。

    “录尚书。”案汉武时,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知枢 要者始领尚书事。张安世以车骑将军,霍光以大将 军,王凤以大司马,师丹以左将军,并领尚书事。后汉 章帝以太傅赵憙、太尉牟融并录尚书事。尚书有录 名,盖自憙、融始,亦西京领尚书之任,犹虞、唐《大麓》之 职也。和帝时,太尉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位上公,在 三公上,汉制遂以为常。每少帝立,则置太傅,录尚书 事,犹古“冢宰总己”之义,薨辄罢之。自魏晋以后,亦公 卿权重者为之。

    尚书令,秩千石,假铜印黑绶,冠进贤两梁冠。纳言帻, 五时朝服,佩水苍玉,食奉月五十斛,受拜则策命之, 以在端右故也。太康二年,始给赐绢,春三十匹,秋七 十匹,绵七十斤。元康元年,始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 立夏后不及田者,食奉一年。始,贾充为尚书令,以目 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盖自此始。

    仆射服秩、印绶与今同。案汉本置一人,至汉献帝建 安四年,以执金吾荣邰为尚书左仆射。仆射分置左 右,盖自此始。经魏至晋,迄于江左,省置无恒。置二则 为左右仆射,或不两置,但曰“尚书仆射令”阙,则左为 省主。若左右并阙,则置尚书仆射,以主左事。

    中书监及令,案汉武帝游晏后庭,始使宦者典事尚 书,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 中谒者令,罢仆射。汉东京省中谒者令,而有中官谒 者令,非其职也。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 事。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置监、令,以秘书左丞刘放 为中书监,右丞孙资为中书令,监、令盖自此始也。及 晋因之,并置一人。

    中书侍郎。魏黄初初,中书既置监、令,又置通事郎,次 黄门郎。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 为帝省,读书可。及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中书侍 郎,盖此始也。及江左初,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寻复 为中书侍郎。中书舍人,案:晋初初置舍人、通事各十 人。江左令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后省而以中书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

    惠帝永康元年秋九月改司徒为丞相以梁王彤为之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永宁元年夏六月甲戌罢丞相复置司徒官己卯以梁王彤为太宰领司徒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元帝永昌元年冬十一月己酉罢司徒并丞相

    按:《晋书元帝本纪》云云。

    明帝太宁三年诏令太宰司徒以下诣都坐参议政道

    按《晋书明帝本纪》:“太宁三年夏四月诏曰:‘大事初定, 其命惟新。其令太宰司徒已下诣都坐参议政道,诸 所因革,务尽事中’。”又诏曰:“餐直言,引亮正,想群贤达 吾此怀矣。予违汝弼,尧舜之相君臣也。吾虽虚暗,庶 不距逆耳之谈。稷契之任,君居之矣,望共勖之。”

    成帝咸康四年改司徒为丞相拜三公始用乐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康四年夏六月,改司徒为丞相, 以太傅王导为之。按《礼志》,四年,成帝临轩,遣使拜 太傅、太尉、司空仪注,太乐宿悬于殿庭,门下奏非祭 祀宴飨,则无设乐之制。太常蔡谟议曰:“凡敬其事则 备其礼,礼备则制有乐。乐者所以敬事而明义,为耳 目之娱,故冠亦用之,不惟宴飨。宴飨之有乐,亦所以 敬”宾也。故郤至使楚,楚子飨之,郤至辞曰:“不忘先君 之好,贶之以大礼,重之以备乐。”寻斯辞也,则宴乐之 意可知矣。公侯大臣,人君所重,故御坐为起,在舆为 下。言称伯舅,传曰:“国卿,君之贰也。”是以命使之日,御 亲临轩,百僚陪列。此即敬事之意也。古者天王飨下 国之使,及命将帅遣使臣皆有乐,故《诗序》曰:“皇皇者 华,君遣使臣也。”又曰:“《采薇》以遣使,《出车》以劳还,《杕杜》 以勤归,皆作乐而歌之。”今命大使拜辅相,比于下国 之臣,轻重殊矣。轻诚有之,重亦宜然。故谓临轩遣使, 宜有金石之乐。议奏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