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一百二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一百三十卷
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一百三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一百三十卷目录

     勋爵部汇考二

      周总一则 武王二则 穆王二则 孝王一则 平王一则 惠王二则 威烈王一则

      安王一则

      秦总一则 始皇帝一则

    官常典第一百三十卷

    勋爵部汇考二

    周制,列爵惟五,分土惟三,而命赏礼仪,各有差等。 按《书经武成》篇:“列爵惟五,分土惟三。”

    列诸侯之爵为公、侯、伯、子、男之五等。分诸侯之土为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按《礼记曲礼》:“五官之长曰伯。”

    谓为三公。《周礼》九命作伯。

    是《职方》。

    职,主也。是伯分主东西者,是或为氏。

    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

    摈者,辞也。《春秋传》曰:“王命委之三吏。”谓三公也。

    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自称于诸侯,曰 天子之老,于外曰公,于其国曰君;九州之长,入天子 之国曰牧。天子同姓谓之叔父,异姓谓之叔舅,于外 曰侯,于其国曰君;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 子,于内自称曰不穀,于外自称曰王老。庶方小侯,入 天子之国曰“某人”,于外曰“子”,自称曰孤;诸侯见天 子曰“臣某侯某。”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王制》:王者 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 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 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 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 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 视附庸。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 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 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 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 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 大夫,八十一元士。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下大夫五 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 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国二卿,皆命 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天子使其大夫 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天子之县,内诸侯禄 也,外诸侯嗣也。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也,不过 九命。卷音衮

    “制”者,言三公命服之制也。命数止于九。天子之三公八命著鷩冕。若加一命,则为上公,与王者之后同而著衮冕,故云“一命衮。”若为三公而有加衮者,是出于特恩之赐,非例当然,故云“若有加则赐”也。人臣无过九命者,《大宗伯》再命受服,与此不同。马氏曰:“三公衮服,有降龙无升龙。”

    次国之君,不过七命;小国之君,不过五命;大国之卿, 不过三命;下卿再命;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

    方氏曰:“大国之卿不过三命,下卿再命,则知次国之卿再命、一命也。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则知三等之国,其大夫皆一命而已。大国对下卿言,卿指上中可知,小国特言卿,则兼三等之卿可知。言下大夫而不及上、中者,盖诸侯无中大夫,而卿即上大夫故也。前言上、中、下之所当与此不同者,位虽视其命,不能”无详略之异也。

    天子赐诸侯乐,则以柷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 之。

    《将之》,谓使者执此以将命也。

    “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𫓧钺然后杀,赐圭瓒然后为 鬯。未赐圭瓒,则资鬯于天子,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 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之大夫为三 监,监于诸侯之国者,其禄视诸侯之卿,其爵视次国 之君,其禄取之于方伯之地。“诸侯世子世国,大夫 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未赐爵视天子之元士,以君 其国。”诸侯之大夫,不世爵禄。

    世子世国,畿外之制也。天子大夫,不世爵而世禄。先王使人爵人,必取其有德有功者。列国之君薨,其子未得赐爵,则其衣服礼数,视天子之元士赐爵,而后得如先君之旧也。诸侯之大夫,不世爵禄,而有大功德者亦世之。《左传》言:“官有世功,则有官族。”

    《月令》:“立夏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于 南郊。还反,行赏封,诸侯庆赐遂行,无不欣说。”《礼器》: “礼有以高为贵者,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 尺,士三尺,天子诸侯台门,此以高为贵也。有以文为贵者,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元衣𫄸裳。天子之 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此 以”文为贵也。《玉藻》:凡自称伯,曰“天子之力臣”;诸侯 之于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其在边邑,曰“某屏之臣 某”;其于敌以下,曰“‘寡人。”小国之君,曰“孤’,摈者亦曰孤。”

    《杂记·赞·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

    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

    赞《大行》者,《书》说大行人之礼者名也。藻,荐玉者也,三采六等,以朱白苍画之,再行也。子男执璧,作此赞者失之矣。

    按:《周礼天官》:太宰之职,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一曰牧, 以地得民;二曰长,以贵得民。

    两,犹耦也,所以协耦万民。系犹缀也。牧,州长也。九州各有封域以居民也。长,诸侯也。一邦之贵,民所仰也。

    《地官》大司徒之职,“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 域。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 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 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 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税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国也,属天子。参之一者亦然。故《鲁颂》曰:“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奄有龟、蒙,遂荒大东,至于海邦。”《论语》曰:“季氏将伐颛臾,孔子曰:‘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是社稷之臣。此非七十里所能容。然则方五百里、四百里,合于《鲁颂》《论语》之言:“诸男食者四之一,适方五十里。”独此与今《五经》家说合耳。郑元谓“其食者半参之一,四之一者土均,均邦国地贡轻重之等,其率之也,公之地以一易,侯伯之地以再易,子男之地以三易,必足其国礼俗、丧纪、祭祀之用,乃贡其馀,若今《度支经》用馀为司农谷”矣。大国贡重,正之也;小国贡轻,字之也。凡诸侯为牧正帅长及有德者,乃有附庸,为其有禄者当取焉。公无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进则取焉,退则归焉。鲁于《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锡之”也。地方七百里者,包附庸以大言之也。附庸二十四言,得兼此四等矣。

    《春官》大宗伯之职,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

    异姓王:“婚姻甥舅。”

    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

    每命异仪,贵贱之位乃正。

    《壹命》受职。

    “始见命为正吏”,谓列国之士,于子男为大夫,王之下士亦一命。郑司农云:“受职治职事。”

    再命受服。

    郑司农云:“受服,受祭衣服,为上士。”郑元谓“此受元冕之服。列国之大夫再命,于子男为卿。卿大夫自元冕而下,如孤之服。王之中士亦再命,则爵弁服。”

    《三命受位》。

    郑司农云:“受下大夫之位。”郑元谓“此列国之卿,始有列位于王,为王之臣也。王之上士亦三命、

    四命受器。”

    郑司农云:“受祭器,为上大夫。”郑元谓“此公之孤,始得有祭器者也。王之下大夫亦四命。”

    五、《命赐则》

    郑司农云:“则者,法也。出为子男。”郑元谓:“则,地未成国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赐之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者,方三百里以上为成国。王莽时以二十五成为则,方五十里,合今俗说子男之地”,独刘子骏等识古有此制焉。

    六、《命赐官》

    郑司农云:“子男入为卿,治一官也。”郑元谓“此王六命之卿赐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诸侯

    七命赐国。”

    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者,郑司农云:“出就侯伯之国。”

    八、《命作牧》

    谓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专征伐于诸侯。郑司农云:“一州之牧,王之三公亦八命。”

    九命作《伯》。

    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郑司农云:“长诸侯为方伯。”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 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

    等,犹齐等也。镇,安也,所以安四方。镇圭者,盖以四镇之山为瑑饰,圭长尺有二寸,公二王之后及王之上公,双植谓之桓。桓,宫室之象,所以安上也。桓圭盖亦以桓为瑑饰,圭长九寸,“信”当为“身”,声之误也。身圭、躬圭,盖皆象以人形为瑑饰,文有粗缛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皆长七寸,谷所以养人,《蒲

    “为席,所以安人。” 二玉,盖或以谷为饰,或以蒲为瑑,饰璧皆径五寸,不执圭者,未成国也。

    王命诸侯则傧。

    傧,进之也。王将出命,假祖庙,立依前,南乡。傧者进,当命者延之,命使登。内史由王右以策命之。降,再拜稽首,登,受策以出。此其略也。诸侯爵禄其臣,则于祭焉。

    《司几筵》掌五几、五席之名物,辨其用与其位。“凡封国、 命诸侯王位,设黼依,依前南乡,设莞筵纷纯,加缫席 画纯,加次席黼纯,左右玉几。”

    斧谓之黼。其绣白黑采,以绛帛为质,依其制如屏风然,于依前为王设席,左右有几,优至尊也。郑司农云:“纷读为豳,又读为和粉之粉,谓白绣也。纯读为均服之均。纯,缘也。缫读为藻率之藻。”次席,虎皮为席。郑元谓:“纷如绶,有文而狭者。”缫席,削蒲蒻展之,编以五采,若今合欢矣。画谓云气也。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

    《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与其用事,设其服 饰。”

    人执以见曰“瑞”,礼神曰“器。”瑞,符信也。服饰,服玉之饰,谓缫藉。

    “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缫:皆三采三就;子执 谷璧,男执蒲璧”,缫:皆二采再就。以朝觐、宗遇会同于 王。诸侯相见,亦如之。

    缫,所以荐玉,木为中干,用韦衣而画之。就,成也。三采朱白苍,二采,朱绿也。郑司农云:“以圭璧见于王。《觐礼》曰:‘侯氏入门,右坐奠圭,再拜稽首’。侯氏见于天子,春曰朝,夏曰宗,秋曰觐,冬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诸侯亦执圭璧以相见,故邾隐公朝于鲁。《春秋传》曰:‘邾子执玉,高其容仰’。”

    土圭以致四时日月,封国则以土地。

    “以致四时日月”者,度其景至不至,以知其行得失也。“冬夏以致日,春秋以致月。”土地,犹度地也。封诸侯以土圭度日景,观分寸长短,以制其域所封也。

    《典命》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

    五仪,公、侯、伯、子男之仪。五等,谓孤以下四命、三命、再命、一命、不命也。或言仪,或言“命”,互文也。

    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 为节;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 为节;子男五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五 为节。

    “上公”,谓王之三公有德者,加命为二伯,二王之后亦为上公。“国家”,国之所居,谓城方也。公之城盖方九里,宫方九百步;侯伯之城盖方七里,宫方七百步;子男之城盖方五里,宫方五百步。“《大行人职》则有诸侯圭藉、冕服、建常、樊缨、贰车、介牢、礼朝位之数焉。”

    “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 加一等。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

    四命,中下大夫也。“出封”,出畿内,封于八州之中,加一等,褒有德也。大夫为子男,卿为侯伯,其在朝廷,则亦如命数耳。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

    凡诸侯之适子誓于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 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

    誓犹命也。言“誓”者,明天子既命以为之嗣,树子不易也。公之子如侯伯而执圭,侯伯之子如子男而执璧,子男之子与未誓者皆次。小国之君执皮帛而朝会焉,其宾之,皆以上卿之礼焉。

    “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视小国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 再命,其士一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视其命之 数。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 一命,其士不命”,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各视其命之 数。

    视小国之君者,列于卿大夫之位,而礼如子男也。郑司农云:“‘九命上公,得置孤卿一人’。《春秋传》曰‘列国之卿,当小国之君’。固周制也。”郑元谓“《王制》曰:‘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与其用事。”

    “用事”祭祀,视朝甸、凶吊之事,衣服各有所用。

    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 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飨射,则鷩冕。祀四望山川, 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希冕。祭群小祀,则元冕。”

    六服同冕者,首饰尊也。郑司农曰:“大裘,羔裘也。衮,卷龙衣也。鷩,裨衣也。毳,罽衣也。”郑元谓《书》曰:“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缋,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希绣。”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希读为

    𫄨。王者相变,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画于旌旗,而冕服九章。“登龙于山,登火于宗彝” 九章。初一曰龙,次二曰山,次三曰《华虫》,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画以为缋,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希以为绣,则《衮》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鷩画以雉,谓《华虫》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也。毳画虎蜼,谓宗彝也,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希,刺粉米无画也。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也。元者,衣无文,裳刺黻而已,是以谓元焉。凡冕服皆元衣𫄸裳。

    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 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 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元冕 而下如孤之服。

    自“公之《衮冕》”至“卿大夫之元冕”,皆其朝聘天子及助祭之服。诸侯非二王后,其馀皆元冕而祭于己。

    《夏官》大司马之职,“建牧立监,以维邦国。”

    牧,州牧也。监,监一国谓君也。维犹连结也。

    司勋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

    《赏地》,赏田也。在远郊之内,属六乡焉。等犹差也,以功大小为差。

    王功曰“勋。”

    辅成王业,若周公。

    国功曰“功。”

    保全国家若伊尹。

    民功曰“庸。”

    法施于民,若后稷。

    事功曰“劳。”

    “以劳定国。”若《禹》。

    治功曰“力。”

    制法成治若咎繇。

    战功曰“多。”

    《克敌出奇》,若韩信、陈平。

    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司勋诏之。

    铭之言名也。生则书于王旌,以识其人与功也。死则于烝,先王祭之。诏,谓告其神以辞也。

    大功,司勋藏其贰。

    贰犹副也。《功书》藏于天府,又副于此者,以其主赏。

    掌赏地之政令。

    《政令》,谓役赋。

    凡赏无常,轻重视功。

    《无常》者,功之大小,不可豫。

    凡颁赏《地参》之一食。

    郑司农云:“不以美田为采邑。”郑元谓:“赏地之税,参分计税,王食其一也,二全入于臣。”

    “惟加田”,无国正。

    加田。既赏之,又加赐以田,所以厚恩也。郑司农云:“正谓税也。禄田亦有给公家之赋贡,若今时侯国有司农、少府钱谷矣,独加赏之田无征耳。”

    《秋官》大行人“以九仪辨诸侯之命,等诸臣之爵,以同 邦国之礼而待其宾客。上公之礼,执桓圭九寸,缫藉 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樊缨九就,贰车九乘,介九 人,礼九牢。其朝”位宾主之间九十步,立当车轵。摈者 五人,庙中将币,三享,王礼再祼而酢,飨礼九献,食礼 九举,出入五积,三问三劳。诸侯之礼:执信圭七寸,缫 藉七寸,冕服七章,建常七斿,樊缨七就,贰车七乘,介 七人,礼七牢,朝位宾主之间七十步,立当前疾。摈者 四人,庙中将币,三享。王礼壹祼而酢,飨礼七献,食礼 七举,出入四积,再问再劳。诸伯执躬圭,其他皆如诸 侯之礼。诸子执谷璧五寸,缫藉五寸,冕服五章,建常 五斿,樊缨五就,贰车五乘,介五人,礼五牢,朝位宾主 之间五十步,立当车衡,摈者三人,庙中将币三享,王 礼,壹祼不酢。飨礼五献,食礼五举,出入三积,壹问壹 劳。诸男执蒲璧,其他皆如诸子之礼。

    “缫,藉以五采韦衣板,若奠玉,则以藉之。”冕服,著冕所服之衣也。九章者自山龙以下,七章者自华虫以下,五章者自宗彝以下也。常,旌斿也。斿,其属。㡎垂者也。樊缨,马饰也。以罽饰之,每一处五采备为一就。就,成也。贰,副也。介,辅己行礼者也。《礼大礼》,饔饩也。三牲备为一牢。朝位,谓大门外,宾下车及王车出迎所立处也。王始立大门内,交摈,三辞,乃乘车而迎之。齐仆为之节,上公立当轵,侯伯立当疾,子男立当衡,王立当轸,与庙,受命祖之庙也。飨,设盛礼以饮宾也。问,问不恙也。劳,谓苦倦之也。皆有礼以币致之。故书“祼”作“果。”郑司农云:“车轵轵也,三享,三献也。祼读为灌。再灌,再饮公也。而酢,报饮王也。”举,举乐也。出“入五积”,谓馈之刍米也。前疾为驷马车,辕前胡下垂拄地者。郑元谓三享皆束帛加璧,庭实惟国所有。《朝士仪》曰:“奉国地所出重物而献之。”明臣职也。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礼不嫌

    有等也。王礼王,以郁鬯礼宾也。《郁人职》曰:“凡祭祀宾客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 礼者,使宗伯摄酌圭瓒而祼之,既拜送爵,又摄酌圭瓒而祼,后又拜送爵,是谓再祼。再祼宾乃酢王也。礼,侯伯一祼而酢者,祼宾,宾酢王而已,后不祼也。礼:子男一祼不酢者,祼宾而已,不酢主也。不酢之礼,《聘礼》礼宾是与。九举,举牲体九饭也。“出入” ,谓从来讫去也。每积有牢礼,米禾刍薪,凡数不同者,皆降杀。

    《小行人》,掌邦国宾客之礼籍,以待四方之使者。

    《礼籍》,名位尊卑之书。

    成六瑞:“王用瑱圭,公用桓圭,侯用信圭,伯用躬圭,子 用糓璧,男用蒲璧。”

    成,平也。瑞,信也。皆朝见所执以为信。

    《司仪》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以诏仪容、辞令、揖让 之节。

    出接宾,曰“摈。”入。赞礼曰“相以诏”者,以礼告王,

    诏王仪。南乡见诸侯,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

    谓王既祀方明,诸侯上介皆奉其君之旗置于宫,乃诏王升坛。诸侯皆就其旗而立。诸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诸侯东阶之东,西面北上;诸伯西阶之西,东面北上;诸子门东,北面东上;诸男门西,北面东上。王揖之者,定其位也。庶姓无亲者也。土揖,推手小下之也。异姓婚姻也,揖时平推手也。天揖,推手小举之。

    《冬官考工记》玉人之事:“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 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 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

    命圭者,王所命之圭也。朝觐执焉,居则守之。子守糓璧,男守蒲璧,不言之者,阙耳。故《书》或云:“命圭五寸,谓之躬圭。”杜子春云:“当为七寸。”郑元谓:“五寸者,璧文之阙,乱存焉。”

    天子用“全”,上公用“龙”,侯用瓒,伯用“将。”龙莫及反

    郑司农云:“全,纯色也。龙当为尨,尨谓杂色。郑元谓全纯玉也。”龙、瓒、将,皆杂名也。卑者下尊,以轻重为差,玉多则重,石多则轻。公侯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

    按:《仪礼》:“同姓大国则曰伯父,其异姓则曰伯舅;同姓 小邦则曰叔父,其异姓小邦则曰叔舅。”

    武王克商有天下兴灭继绝封宿焦诸国遂首封功臣吕尚于齐

    按《史记周本纪》:武王罢兵而归行狩,记政事,作“《武成》。 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圣,王 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 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于是封功臣谋士, 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

    郑元曰:“宗彝,宗庙樽也。作分器,著王之命及所受物也。”《地理志》,弘农陕县有焦城,故焦国也。《正义》曰:《左传》云:“祝其,实夹谷。”杜预云:“夹谷即祝其也。”服虔云:“东海即祝其县也。”《地理志》云:燕国有蓟县。

    按《齐太公世家》,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其先祖尝 为四岳,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际封于吕,或封 于申,姓姜氏。夏商之时,申吕或封枝庶子孙,或为庶 人。尚其后苗裔也。本姓姜氏,从其封姓,故曰吕尚。吕 尚盖尝穷困年老矣,以渔钓奸周西伯。西伯将出猎, 卜之曰:“所获非龙非彨,非虎非罴,所获霸王之辅。”于 是周西伯猎,果遇太公于渭之阳,与语大说,曰:“自吾 先君太公曰:‘当有圣人适周,周以兴’。子真是耶?吾太 公望子久矣。”故号之曰太公望。载与俱归,立为师。或 曰:“太公博闻,尝事纣,纣无道,去之。游说诸侯,无所遇, 而卒西归周西伯。”或曰:“吕尚处士,隐海滨。周西伯拘 羑里、散宜生、闳夭素知而招吕尚,吕尚亦曰:‘吾闻西 伯贤,又善养老,盍往焉’。”三人者,为西伯求美女奇物, 献之于纣,以赎西伯,西伯得以出,反国。言吕尚所以 事周虽异,然要之为文武师。周西伯昌之脱羑里归, 与吕尚阴谋修德以倾商政,其事多兵权与奇计。故 后世之言兵及周之阴权,皆宗太公为本谋。周西伯 政平。及断虞芮之讼,而诗人称西伯受命曰:文王伐 崇、密、须、犬夷,大作丰邑,天下三分其二归周者,太公 之谋计居多。文王崩,武王即位九年,欲修文王业,东 伐以观诸侯集否。师行师尚父,左杖黄钺,右把白旄, 以誓曰:“苍兕苍兕,总尔众庶,与尔舟楫,后至者斩!”遂 至盟津,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 伐也。”武王曰:“未可。”还师与太公作此《太誓》。居二年,纣 杀王子比干,囚箕子。武王将伐纣,卜龟兆不吉,风雨 暴至,群公尽惧,唯太公强之劝武王,武王于是遂行。 十一年正月甲子,誓于牧野,伐商纣。纣师败绩,纣反 走,登鹿台,遂追斩纣。明日,武王立于社,群公奉明水。 卫康叔封布采席,师尚父牵牲,史佚策祝以告神,讨 纣之罪。散鹿台之钱,发巨桥之粟,以振贫民。封比干 墓,释箕子囚。迁九鼎,修周政,与天下更始。师尚父谋 居多。于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于齐营丘,东就国。道宿行迟。逆旅之人曰:“吾闻时难得而易 失,客寝甚安,殆非就国者也。”太公闻之,夜衣而行,犁 明至国。莱侯来伐,与之争营丘。营丘边莱,莱人夷也。 会纣之乱而周初定,未能集远方,是以与太公争国。 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 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及周成王少时,管、蔡 作乱,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东至海,西至 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齐由此 得征伐,为大国,都营丘。

    按《路史》:黄帝应代,有风后为之相,因八卦,设九宫,以 安营垒,次定万民之竁。黄帝灭蚩尤,徽猷多本于后。 尤北复以其轻,剿其馀于辋谷,人赖其利,遂世祀之, 是为金山之神。谡封其后于任,黄帝之孙任己实归。 其在唐虞,俱有封土,书缺不见。夏后氏之初,封之庖, 为姒姓,遾周之兴,武王复其后于宿,后有密宿、须句、 颛臾,邑于泲上,实典太昊之祀,以为“《东蒙》主。”是以季 氏将伐颛臾,而孔子伤之。而“宿”之后则兴于宋,俱不 复见。

    庄公十年也。

    “炎帝戏,戏生器,器生巨及伯陵、祝庸。祝庸为黄帝司 徒,居于江。水生术嚣、兑首、方颠,是袭土壤。”生条及句 龙,句龙生垂及信,垂生噎鸣,是为伯夷。为虞心吕,且 功于水。封吕,生岁十二。泰岳袭吕,馀列申许。周初复 泰岳,后于申,既申伯入卿,而楚蚀其壤。宣王开元舅 申伯于谢。武王得泰岳,后文叔绍之,许灵公徙叶,悼 公迁城父,曰焦夷。二十有四世,郑灭之。

    昭九年书“许迁于夷”,《周纪》谓“武王封之焦”,非也。昭十八年“迁析”,定四年迁容城,定六年游吉灭许,以许男归,一作“斯蘧。”然哀元年许男与楚围蔡,盖国灭而君在,说者以为复立之也,非矣。

    黄帝有熊氏,次妃嫫母儿恶德充,帝内之,是生苍林、 禺阳。禺阳最少,受封于任,为任姓。“谢、章、舒、洛、昌、㓶、终、 泉、卑、禺”,皆任分也,后各以国令氏禺号。生禺京,傜梁 儋人,《傜梁》生番禺,番禺是始为舟。生奚仲,奚仲生吉 光,是主为车,建侯于薛。又十二世仲虺为汤左相,始 分任祖。已七世成迁为挚,有女归周,是诞文王。逮武 之世,复薛侯,后灭于楚。武王克商,求封帝之裔于葪, 以复㓶。

    太戊时臣扈,武丁时祖己,皆国薛。杜云:“历三代,六十四世。齐威公时,尝绌为伯。”

    周兴,封少昊氏之后于祁。

    《潜夫论》:“武王封少昊后,盖古帝后皆封矣。”按:周封杞、宋为二王后,并陈以备三恪。《左氏》说者更以黄帝、尧、舜为三恪,而少昊不预。

    帝颛顼高阳氏。姓取胜奔氏曰娽,生伯称、卷章、季 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娇,生犁及回。回食于吴,是 曰“吴回”,生陆终。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 樊,曰惠连,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连,晏安封。为。 姓:朱、娄、驺、绎、倪、莒、小朱、根、牟,皆分也。《武王》得, 挟,复封之朱,曰朱娄,黎子国也。《西伯戡黎》,武王复以 封汤后。 帝尧陶唐氏取富宜氏曰皇,生朱,庶弟九, 其封于留者,为留氏。后有留累,以豢龙事夏,引甲,赐 之氏曰御龙,以更飂董之后。既迁于鲁,商居大夏,为 唐氏、御氏、扰氏、扰龙氏。至周,封帝后于铸。铸祝是分 侯于随,为铸氏、祝氏。随氏既更累之裔于方城,为唐 公。楚并唐,其徙杜者为杜氏、唐杜氏、屠氏、唐孙氏、李 氏。

    周有铸侯达、臧宣叔。取于铸者。《礼》《传》皆作“祝”,声同转。

    《武王》始封鬻熊之后熊绎于楚。

    按《史记·楚世家》:“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 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 重黎。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 帝喾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 尽。帝乃以庚寅日诛重黎,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 复居火正,为祝融。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坼剖 而产焉。其长一曰昆吾,二曰参胡,三曰彭祖,四曰会 人,五曰曹姓,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昆吾氏夏之 时尝为侯伯,桀之时汤灭之。彭祖氏,殷之时尝为侯 伯,殷之末世灭彭祖氏。季连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 后中微,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弗能纪其世。周文王之 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 熊丽,熊丽生熊狂,熊狂生熊绎。《熊绎》当周文王之时, 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 田,姓芈氏,居丹阳。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卫康叔子 牟、晋侯燮、齐太公子吕伋俱事成王。

    按《路史》:“帝颛顼高阳氏,姬姓,取胜奔氏曰娽,生伯称、 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曰娇,生犁及回,回食于 吴,是曰吴回。生陆终,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 人:曰樊,曰惠连,曰篯,曰求言,曰晏安,曰季连。伯禹定 荆州,季芈实居其地,生附叙,始封于熊,故其子为穴熊,荆楚名也。夏有楚狐父,厥后鬻熊子者,师臣西伯。 成王时,熊氏畔,乃复封子绎于荆,居丹阳,是为楚。十 七世通祈周显号事,抑乃自称之子赀,迁郢及魏,为 秦诈留子横徙陈,凡二十有五世而秦灭之。濮、罗归、 越宾滇。麋、芈蛮,皆芈分也。

    附:《叙史》作“附沮”,《大戴》附沮氏产穴熊。季芈,即季连,芈姓也。

    穆王元年命辛伯馀靡

    按《竹书纪年》:“元年,己未,春正月,王即位,胙昭公命伯 馀靡。”

    穆王十六年,“造父始封于赵。”

    按《史记·赵世家》:“赵氏之先,与秦共祖,至中衍为帝太 戊御。其后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恶来,事 纣,为周所杀,其后为秦。恶来弟曰季胜,其后为赵。季 胜生孟增,孟增幸于周成王,是为宅皋狼。皋狼生衡 父,衡父生造父,造父幸于周缪王。造父取骥之乘匹 与桃林盗骊、骅骝绿耳,献之缪王,缪王使造父御西” 巡狩,见西王母,乐之忘归。而徐偃王反,缪王日驰千 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乃赐造父以赵城,由此为赵 氏。

    按《竹书纪年》:“穆王十六年,王命造父始封于赵。”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匽 姓。伯翳封费,生大廉若木恩成。大廉事夏后启,为鸟 俗氏,后有孟亏、仲衍。仲衍臣商太戊,其裔戎胥轩纳 郦山氏,生仲潏,仲潏生处父,处父健步,是为蜚廉,生 革暨季胜。胜三世造父封赵。

    孝王十三年封非子为附庸邑之秦

    按《史记秦本纪》: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 修织,元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大业取少典之 子,曰女华。女华生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锡元圭, 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费为辅。”帝舜曰:“咨尔费,赞禹 功,其赐尔皂游,尔后嗣将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 大费拜受,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舜 赐姓嬴氏。大费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实《鸟俗》氏;二曰 若木,实费氏。其元孙曰费昌,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 狄。费昌当夏桀之时,去夏归商,为汤御,以败桀于鸣 条。大廉元孙曰孟戏,中衍鸟身人言帝太戊闻而卜 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后, 遂世有功,以佐殷国,故嬴姓多显,遂为诸侯。其元孙 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恶来。恶来有 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纣。周武王之伐纣, 并杀恶来。是时蜚廉为纣石北方,还无所报,为坛霍 太山而报,得石棺,铭曰:“帝令处父,不与殷乱,赐尔石 棺,以华氏死”,遂葬于霍太山。蜚廉复有子曰季胜,季 胜生孟增。孟增幸于周成王,是为宅皋狼。皋狼生衡 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缪王,得骥、温骊、 骅骝、𫘧耳之驷,西巡狩,乐而忘归。徐偃王作乱,造父 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缪王以赵城 封造父,造父族由此为赵氏。自蜚廉生季胜,以下五 世至造父,别居赵,赵衰其后也。恶来革者,蜚廉子也, 早死,有子曰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太几,太几生 大骆,大骆生非子,以造父之宠,皆蒙赵城,姓赵氏。非 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 孝王召使主马于汧渭之间,马大蕃息。孝王欲以为 大骆适嗣申侯之女,为大骆妻,生子成,为适。申侯乃 言孝王曰:“昔我先郦山之女,为戎胥轩妻,生中潏,以 亲故归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复与大骆 妻,生适子,成申、骆重婚,西戎皆服,所以为王。王其图 之。”于是孝王曰:“昔柏翳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 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 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 骆适者,以和西戎。”秦嬴生秦侯。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长伯翳,次仲甄,次封偃,为匽 姓。伯翳封费,生大廉若木。恩成。大廉事夏后启,为鸟 俗氏,后有孟亏、仲衍。仲衍臣太戊,其裔戎胥轩内郦 山氏生仲潏,仲潏生处父,处父健步,是为蜚廉。生革 暨季胜。革五世曰非子,孝王封之秦谷,使复嬴氏。

    平王元年命秦为诸侯赐以岐丰之地复封其子于梁

    按《史记·秦本纪》:“襄公元年,以女弟缪嬴为丰王妻。襄 公二年,戎围犬丘世父,世父击之,为戎人所虏,岁馀, 复归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褒姒废太子,立褒姒子 为适,数欺诸侯,诸侯叛之。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 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周避 犬戎难,东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 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 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襄公于是始 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乃用骝驹、黄牛、羝羊各三, 祠上帝西畤。

    按《路史》:非子五世:“襄公勤于平王,锡之岐丰,以为侯 王功。秦仲既国襄,而复录其少子康,使有夏阳为梁伯。”

    惠王十年冬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

    按《春秋》庄公二十七年。 按《左传》二十七年冬,“王使 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颓也。”

    按:《史记周本纪》:“惠王十年,赐齐桓公为伯。”

    惠王二十四年,封郳犁来为“小邾子。”

    按《春秋·庄公五年注》:“郳,附庸国也。东海昌虑县东北 有郳城。”犁来,名,未受爵命为诸侯。传发附庸称名例 也。其后数从齐桓以尊周室,王命以为小邾子。 按 《僖公七年注》:“小邾子来朝”,始得王命而来朝也。邾之 别封,故曰小邾。

    威烈王二十三年命韩赵魏为诸侯

    按《史记周本纪》云云。 按《韩世家》,韩之先与周同姓, 姓姬氏。其后苗裔事晋,得封于韩原,曰韩武子。武子 后三世有韩厥,从封姓为韩氏。韩厥,晋景公之三年, 晋司寇屠岸贾将作乱,诛灵公之贼赵盾。赵盾已死 矣,欲诛其子赵朔,韩厥止贾,贾不听。厥告赵朔令亡。 朔曰:“子必能不绝赵祀,死不恨矣。”韩厥许之。及贾诛 赵氏,厥称疾不出。程婴、公孙杵臼之藏赵孤赵武也, 厥知之。景公十一年,厥与郤克将兵八百乘伐齐,败 齐顷公于鞍,获逢丑父。于是晋作六卿,而韩厥在一 卿之位,号为献子。晋景公十七年,病,卜大业之不遂 者为祟,韩厥称赵成季之功,今后无祀,以感景公。景 公问曰:“尚有世乎?”厥于是言赵武而复与故赵氏田 邑,续赵氏祀。晋悼公之十年,韩献子老。献子卒,子宣 子代,宣子徙居州。晋平公十四年,吴季札使晋,曰:“晋 国之政卒归于韩、魏、赵矣。”晋顷公十二年,韩宣子与 赵、魏共分祁氏、羊舌氏十县。晋定公十五年,宣子与 赵简子侵伐范、中行氏。宣子卒,子贞子代立。贞子徙 居平阳。贞子卒,子简子代。简子卒,子庄子代。庄子卒, 子康子代。康子与赵襄子、魏桓子共败知伯,分其地, 地益大,大于诸侯。康子卒,子武子代。武子二年,伐郑, 杀其君幽公。十六年,武子卒,子景侯立。景侯虔元年, 伐郑,取雍丘;二年,郑败我负黍。六年,与赵、魏俱得列 为诸侯。

    按《赵世家》,“襄子姊前为代王夫人。简子既葬,未除服, 北登夏屋,请代王,阴击杀之。遂兴兵平代地,以代封 伯鲁子周为代成君。”伯鲁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蚤 死,故封其子。襄子娶空同氏,生五子。襄子为伯鲁之 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欲传位与伯鲁子代成君。成 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为太子。襄子立三十三 年卒。浣立,是为献侯。献侯少,即位,治中牟。襄子弟桓 子逐献侯,自立于代。一年卒。国人曰“桓子立,非襄子 意”,乃共杀其子,而复迎立献侯。十三年,城平邑。十五 年,献侯卒,子烈侯籍立。烈侯六年,魏、韩、赵皆相立为 诸侯,追尊献子为献侯。按《魏世家》,魏文侯元年,秦 灵公之元年也。与韩武子、赵桓子、周威王同时。六年, 城少梁。十三年,使子击围繁、庞,出其民。十六年,伐秦, 筑临晋元里。十七年,伐中山,使子击守之,赵仓唐傅 之。西攻秦,至郑而还,筑雒阴、合阳。二十二年,魏、赵、韩 列为诸侯。

    按《路史》:“造父七世,叔带隶晋,九世而武立。又六世,籍 始命。复再世而析晋。三世,主父益大。又五世,邯郸没, 秦诸大夫立嘉于代。”

    安王十六年命田和为齐侯

    按《史记齐太公世家》:“康公十九年,田常曾孙田和始 为诸侯,迁康公海滨。二十六年,康公卒,吕氏遂绝其 祀。田氏卒有齐国,为齐威王,强于天下。”按《田敬仲 完世家》,“陈完者,陈厉公佗之子也。完生周太史过陈, 陈厉公使卜完,卦得观之否,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 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而在异国乎?非此其 身“也,在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姜姓,四岳之后,物 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厉公者,陈文公少子也,其 母蔡女。文公卒,厉公兄鲍立,是为桓公。桓公与佗异 母,及桓公病,蔡人为佗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佗 为厉公。厉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于蔡人,数归厉公, 亦数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林自立,是为庄公。故陈完不得 立为陈大夫。厉公之杀,以淫出国,故《春秋》曰“蔡人杀 陈佗”,罪之也。庄公卒,立弟杵臼,是为宣公。宣公十一 年,杀其太子御寇。御寇与完相爱,恐祸及己,故奔齐。 齐桓公欲使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得免负担,君之惠 也,不敢当高位。”桓公使为工正。齐懿仲欲妻完,卜之, 占曰:“是为凤凰于蜚,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 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卒妻完。完 之奔齐,齐桓公立十四年矣。完卒,谥为敬仲。仲生稚 孟夷。敬仲之如齐,以陈字为田氏。田稚孟夷生湣孟 庄,田湣孟庄生文子须无。田文子事齐庄公,晋之大 夫栾逞作乱于晋,来奔齐,齐庄公厚客之。晏婴与田 文子谏,庄公弗听。文子卒,生桓子无宇。田桓子无宇 有力,事齐庄公,甚有宠。无宇卒,生武子开,与釐子乞田釐子乞事齐景公为大夫,其收赋税于民,以小斗 受之;其粟予民,以大斗行阴德于民,而景公弗禁。由 此田氏得齐众心,宗族益强,民思田氏。晏子数谏景 公,景公弗听。已而使于晋,与叔向私语曰:“齐国之政, 卒归于田氏矣。”晏婴卒后,范、中行氏反晋,晋攻之急, 范、中行请粟于齐。田乞欲为乱,树党于诸侯,乃说景 公曰:“范、中行数有德于齐,齐不可不救。”齐使田乞救 之而输之粟。景公太子死,后有宠姬曰芮子,生子荼。 景公病,命其相国惠子与高昭子以子荼为太子。景 公卒,两相高、国立荼,是为晏孺子。而田乞不说,欲立 景公佗子阳生。阳生素与乞欢。晏孺子之立也,阳生 奔鲁。田乞伪事高昭子、国惠子者,每朝代参乘,言曰: “始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 危,谋作乱。又绐大夫曰:‘高昭子可畏也’。及未发,先之。” 诸大夫从之。田乞、鲍牧与大夫以兵入公室,攻高昭 子。昭子闻之,与国惠子救公。公师败田乞之众,追国 惠子。惠子奔莒,遂反,杀高昭子。晏孺子奔鲁。田乞使 人之鲁迎阳生。阳生至齐,匿田乞家。请诸大夫,曰:“常 之母有鱼菽之祭,幸而来会饮。”会饮,田氏。田乞盛阳 生橐中,置坐中央。发橐出阳生,曰:“此乃齐君矣。”大夫 皆伏谒。将盟立之,田乞诬曰:“吾与鲍牧谋共立阳生 也。”鲍牧怒曰:“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诸大夫欲悔,阳生 乃顿首曰:“可则立之,不可则已。”鲍牧恐祸及己,乃复 曰:“皆景公之子,何为不可?”遂立阳生于田乞之家,是 为悼公。乃使人迁晏孺子于骀,而杀孺子荼。悼公既 立,田乞为相,专齐政。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为田 成子。鲍牧与齐悼公有郄弑悼公。齐人共立其子壬, 是为简公。田常成子与监止俱为左右相,相简公。田 常心害监止,监止幸于简公,权弗能去。于是田常复 修釐子之政,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齐人歌之曰:“妪 乎采𦬊,归乎田成子!”齐大夫朝。御鞅谏简公曰:“田、监 不可并也,君其择焉。”君弗听。子我者,监止之宗人也。 常与田氏有郤,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宠。子我曰: “我欲尽灭田氏,适以豹代田氏宗。”豹曰:“臣于田氏疏 矣。”不听。已而豹谓田氏曰:“子我将诛田氏,田氏弗先, 祸及矣。”子我舍公宫,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宫,欲杀 子我。子我闭门。简公与妇人饮檀台,将欲击田常。太 史子馀曰:“田常非敢为乱,将除害。”简公乃止。田常出, 闻简公怒,恐诛,将出亡。田子行曰:“需事之贼也。”田常 于是击子我。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胜,出亡。田氏之 徒追杀子我及监止,简公出奔。田氏之徒追执简公 于徐州。简公曰:“早从御鞅之言,不及此难。”田氏之徒 恐简公复立而诛己,遂杀简公。简公立四年而杀,于 是田常立简公弟骜,是为平公。平公即位,田常为相。 田常既杀简公,惧诸侯诛己,乃尽归鲁、卫侵地,西约 晋、韩、魏、赵氏,南通吴、越之使,修功行赏,亲于百姓,以 故齐复定。田常言于齐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 行之;刑罚人之所恶,臣请行之。”行之五年,齐国之政 皆归田常。田常于是尽诛鲍、晏、监、止及公族之强者, 而割齐自安平以东至琅邪,自为封邑,封邑大于平 公之所食。田常乃选齐国中女子长七尺以上为后 宫,后宫以百数,而使宾客舍人出入后宫者不禁。及 田常卒,有七十馀男。田常卒,子襄子盘代立,相齐常 谥为“成子。”田襄子既相齐宣公,三晋杀知伯,分其地。 襄子使其兄弟宗人尽为齐都邑。大夫与三晋通使, 且以有齐国。襄子卒,子庄子白立。田庄子相齐宣公, 宣公四十三年,伐晋,毁黄城,围阳狐。明年,伐鲁葛及 安陵,明年,取鲁之一城。庄子卒,子太公和立。田太公 相齐宣公,宣公四十八年,取鲁之郕。明年,宣公与郑 人会西城伐卫,取毋丘。宣公五十一年卒。田会自廪 丘反。宣公卒,子康公贷立。贷立十四年,淫于酒妇人, 不听政。太公乃迁康公于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明年,鲁败齐平陆。三年,太公与魏文侯会浊泽,求为 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诸侯,请立齐相田 和为诸侯,周天子许之。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为齐 侯,列于《周室。纪》元年,齐侯、太“公和立。”二年,和卒,子桓 公午立。

    按:《通鉴纲目》:“安王十六年,初命齐田和为诸侯。”

    秦制,设爵二十等,以赏功劳。

    按《通典》:“秦制,爵二十等以赏功劳,二十彻侯。”

    《后汉志》曰:彻侯,金印紫绶,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后避汉武帝讳,改曰“通侯”,或曰“列侯。”

    十九、《关内侯》

    颜师古曰:“言有侯号而居京畿,无国邑也。”荀绰《百官表注》曰:“时六国未平,将帅皆家关中,故以为号。”刘昭曰:“关内侯无土,寄食,在所县,民租多少,各有户数为限。”如淳《释》曰:“列侯出关就国也。但爵其身,有家累者,与之关内之邑,食其租税。又有伦侯建成侯赵亥、昌武侯冯无择是也,但有封名而无

    食邑

    十八、《大庶长》

    刘昭曰:“自左庶长以上至大庶长,皆将军也。所将庶人更卒,故以为大庶长,即大将军也。左右庶长即左右偏裨也。”

    十七、《驷车》庶长

    言乘《驷马》之车而为众庶之长。

    《十六》《大上造》:

    言皆主上造之士。

    十五少上造。十四右更。

    言“主令领更卒,部其役事。”

    十三中更,十二左更,《十一右庶长》。

    言为众列之侯。

    十、“左庶长”,九“五大夫。”

    大夫之尊者也。刘昭曰:“自公士至五大夫,皆军吏也。”

    八《公乘》:

    言得乘公家之车也。刘昭曰:“自吏民爵不得过公乘,过者得贳,与子若同产。”然则公乘者,军吏之爵最尊者。

    《七公大夫》。

    与下同。

    六官大夫。

    加“官公”者,示稍尊也,亦谓之“国大夫。”

    五大夫。

    列位从大夫。

    四、《不更》。

    言不预更卒之事。

    《三、簪袅》

    以组带马曰“袅。”“簪”“袅”者,主饰此马。

    二,《上造》。

    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

    一、《公士》

    言有爵命,异于士卒。刘昭曰:“步卒之有爵为士者也。”战国之际,秦项之间,权设班宠,有加赐邑君者,盖假其位号,或空受其爵耳。则田婴为靖郭君,白起为武安君,魏冉弟为华阳君,秦昭王弟为泾阳君,及高陵君,蔡泽为刚成君,其后项梁为武信君,陈馀为成安君,李左车为广武君之类是也。至汉尤多,盖在封爵之外别加为美号也。

    始皇帝二十六年始罢封建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按《史记始皇本纪》:二十六年,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 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镇之,请立诸子,唯上幸 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 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 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 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 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 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 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 哉!”廷尉议是。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 名民曰黔首。

    按:《通鉴纲目》:“始皇帝二十六年,初并天下,更号皇帝, 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销兵器,一法度,徙豪杰于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