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十一卷
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十一卷目录

     宗藩部汇考三

      魏文帝黄初三则 明帝太和三则 青龙一则 齐王嘉平一则 陈留王景元一则

      吴大帝黄武一则 黄龙一则 赤乌一则 大元一则 废帝太平一则 景帝永安一

      则 永帝元兴一则 建衡一则 凤皇一则 天纪二则

      晋总一则 武帝泰始五则 咸宁一则 太康五则 惠帝永平一则 永康一则 永

      宁一则 太安一则 永兴二则 光熙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元帝建武一则 太兴一

      则 永昌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六则 咸康一则 穆帝升平二则 哀帝兴

      宁一则 废帝太和一则 简文帝咸安二则 孝武帝宁康一则 太元五则 安帝隆安

      二则 义熙二则

    官常典第十一卷

    宗藩部汇考三

    文帝黄初三年立皇弟皇子等为王初制王公庶子封爵之次

    按《三国志魏文帝本纪》,“黄初三年春三月乙丑,立齐 公睿为平原王。帝弟鄢陵公彰等十一人皆为王。”初 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嗣王之庶子为亭侯,公之庶 子为亭伯。甲戍立皇子霖为河东王。夏四月戊申,立 鄄城侯植为鄄城王。按《明帝本纪》,“帝讳睿,文帝太 子也。年十五封武德侯。”黄初二年为齐公,三年为平 原王,七年,立为皇太子。

    黄初六年秋七月立皇子鉴为《东武阳王》。

    按:《三国志魏文帝本纪》云云。

    黄初七年夏五月丁巳,明帝即位。壬辰,立皇弟蕤为 阳平王。秋八月辛巳,立皇子冏为清河王。

    按:《三国志魏明帝本纪》云云。

    明帝太和二年秋九月乙酉立皇子穆为繁阳王

    按:《三国志魏明帝本纪》云云。

    太和五年,令“诸王及宗室公侯,各将适子一人朝京 师。”

    按:《三国志魏明帝本纪》:太和五年秋八月诏曰:“古者 诸侯朝聘,所以敦睦亲亲,协和万国也。先帝著令,不 欲使诸王在京都者,谓幼主在位,母后摄政,防微以 渐,关诸盛衰也。朕惟不见诸王,越十有二载,悠悠之 怀,能不兴思!其令诸王及宗室公侯,各将适子一人 朝后,有少主、母后在宫者,自如先帝令。申明著于令。” 太和六年,诏改封诸侯王,皆以郡为国。追封皇子殷 为安平王。

    按《三国志魏明帝本纪》,“六年春二月诏曰:‘古之帝王 封建诸侯,所以藩屏王室也。《诗》不云乎?‘怀德维宁,宗 子维城’。秦汉继周,或强或弱,俱失厥中。大魏创业,诸 王开国,随时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为后法也。其 改封诸侯王,皆以郡为国’。”夏五月,皇子殷薨,追封谥 安平哀王。

    青龙三年秋八月庚午立皇子芳为齐王询为秦王按三国志魏明帝本纪云云 按齐王本纪明帝无子养王及秦王询宫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来者青

    龙三年,立为齐王。景初三年,帝病甚,立为皇太子,即 皇帝位。

    齐王嘉平六年太后令废帝为齐王

    按《三国志魏齐王本纪》:“嘉平六年秋九月,大将军司 马景王将谋废帝,以闻皇太后。甲戌,太后令曰:‘皇帝 芳春秋已长,不亲万机,耽淫内宠,沈漫女德,日延倡 优,纵其丑谑,迎六宫家人,留止内房,毁人伦之叙,乱 男女之节。恭孝日亏,悖傲滋甚,不可以承天绪,奉宗 庙’。”使兼太尉高柔奉策,用一元大武,告于宗庙,遣芳 归藩于齐,以避皇位。是日迁居别宫,年二十三。使者 持节送卫营齐王宫于河内重门,制度皆如藩国之 礼。

    陈留王景元元年诏议定燕王章奏及制诏称谓仪典

    按《三国志魏陈留王本纪》,奂,武帝孙燕王宇子也。高 贵乡公卒,公卿迎立即皇帝位。景元元年冬十一月, 燕王上表贺冬至称臣。诏曰:“古之王者,或有所不臣, 王将宜依此义,表不称臣乎?又当为报。夫后大宗者 降其私亲,况所继者重耶?若便同之臣妾,亦情所未 安。其皆依礼典处,当务尽其宜。”有司奏,以为“礼莫崇 于尊祖,制莫大于正典。陛下稽德期运,抚临万国,绍 大宗之重,隆三祖之基。伏惟燕王体尊戚属,正位藩 服,躬秉虔肃,率蹈恭德,以先万国。其于正典,阐济大 顺,所不得制。圣朝诚宜崇以非常之制,奉以不臣之 礼。臣等平议,以燕王章表可听如旧式。中诏所施,或存好问准之义,类则宴觌之族也。可”少顺圣敬,加崇 仪称,示不敢斥,宜曰“皇帝敬问大王侍御。”至于制书, 国之正典,朝廷所以辨章公制,宣昭轨仪于天下者 也,宜循法,故曰“制诏燕王。”凡诏命、制书、奏事、上书,诸 称燕王者,可皆上平。其非宗庙助祭之事,皆不得称 王名。奏事上书文书及吏民,皆不得触王讳,以彰殊 礼,加于群后,上遵正典尊祖之制,俯顺《圣敬》烝烝之 心。二者不愆,礼实宜之。可普告施行。

    按:《文献通考》:“袁子曰:‘魏兴,承大乱之后,民人损减,不可则以古始。于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无其实。王国使有老兵百馀人以卫其国,虽有王侯之号,而乃侪于匹夫。县隔千里之外,无朝聘之仪,邻国无会同之制,诸侯游猎不得过三十里。又为设方辅监国之官以伺察之,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能得,既违宗国藩屏之义,又亏亲戚骨肉之恩’。” 马端临按:汉列侯之大者多食万户,魏则虽亲王所食,未有及万户者。汉光武封功臣,如邓、寇辈皆以元功食四县,范晔犹以为惩韩、彭之戮,存矫枉之志,故不大其封土,使之得以功名自终,魏则诸王所食,不过一县,盖封建之制,至曹魏而规模益贬矣,然以天下户口之数考之,西汉盛时至一千馀万,而魏氏仅六十六万有奇,盖郡国所上户口犹不及汉十之一,宜其分封之户数不能如汉制也。又两汉户赋轻,而魏晋以来户赋重,受封者皆食其户赋,则轻者不容不多,而重者不容不少。《张绣传言》“时,天下户口减耗,十裁一存,诸将封未有满千户者,而” 绣独以功封二千户,亦一证也。

    大帝黄武七年春三月封子虑为建昌侯

    按:《三国志吴主传》云云。

    黄龙元年夏四月丙申即皇帝位追尊兄讨逆将军策为长沙桓王将吏皆进爵加赏

    按:《三国志吴主传》云云。

    赤乌五年立子霸为鲁王

    按《三国志吴主传》:赤乌五年:“春正月,百官奏立皇后 及四王。诏曰:‘今天下未定,民物劳瘁,且有功者或未 录,饥寒者尚未恤,猥割土壤以丰子弟,崇爵位以宠 妃妾,孤甚不取。其释此议’。”秋七月,有司又奏立后及 诸王。八月,立子霸为鲁王。

    太元二年立故太子和及子奋子休皆为王

    按《三国志吴主传》:“太元二年春正月,立故太子和为 南阳王,居长沙;子奋为齐王,居武昌;子休为琅邪王, 居虎林。”按《嗣主休传》:“孙休,权第六子。太元二年正 月,封琅邪王,居虎林。四月,权薨。休弟亮承统,诸葛恪 秉政,不欲诸王在滨江兵马之地,徙休于丹阳郡。太 守李衡数以事侵休,休上书乞徙他郡,诏徙会稽。”

    废帝太平三年秋七月封故齐王奋为章安侯九月戊午孙𬘭黜亮为会稽王

    按:《三国志吴嗣主亮传》云云。

    景帝永安元年冬十月己丑封孙皓为乌程侯皓弟德钱唐侯谦永安侯

    按《三国志吴嗣主休传》云云。 按《嗣主皓传》,“孙皓,权 孙和子也。孙休立,封皓为乌程侯,遣就国。休薨,遂迎 立皓。”

    嗣主皓元兴元年封休诸子为王

    按:《三国志吴嗣主皓传》:“元兴元年十月,封休太子𩅦为豫章王,次子汝南王,次子梁王,次子陈王。”𩅦音弯

    建衡元年立淮阳东平二王

    按:《三国志吴嗣主皓传》:“建衡元年春正月,立子瑾为 太子,及淮阳东平王。”

    凤皇二年秋九月改封淮阳为鲁东平为齐又封陈留章陵等九王凡十一王王给三千兵

    按:《三国志吴嗣主皓传》云云。

    天纪二年秋七月立成纪宣威等十一王王给三千兵

    按:《三国志吴嗣主皓传》云云。

    《天纪》四年春,立中山、代等十一王。

    按:《三国志吴嗣主皓传》云云。

    晋制,皇子封王,支子推恩封,公侯伯子男始封、承封 各有差。官属随国大小无定制,朝则执璧,聘则遣卿。 按《晋书职官志》,咸宁三年,卫将军杨珧与中书监荀 勖以齐王攸有时望,惧惠帝有后难,因追故司空裴 秀,立五等封建之旨,从容共陈时宜。于武帝,以为“古 者建侯,所以藩卫王室。今吴寇未殄,方岳任大,而诸 王为帅,都督封国,既各不臣其统内,于事重非宜。又 异姓诸将居边,宜参以亲戚,而诸王公皆在京都,非 捍城之义,万世之固。”帝初未之察,于是下诏议其制。 有司奏从。诸王公更制,户邑皆中尉领兵。其平原、汝 南、琅邪、扶风、齐为大国,梁、赵、乐安、燕、安平、义阳为次 国,其馀为小国,皆制所近县,益满万“户,又为郡公”,制度如“小国王,亦中尉领兵;郡侯如不满五千户,王置 一军;一千一百人,亦中尉领之。”于时唯特增鲁公国 户邑。追进封故司空、博陵公王沈为郡公,巨平侯羊 祜为南城郡侯。又南宫王承、随王万各于泰始中封 为县王,邑千户。至是改正县王,增邑为三千户,制度 如郡侯,亦置一军。自此非皇子不得为王。而诸王之 支庶,皆皇家之近属至亲,亦各以土推恩受封。其大 国、次国,始封王之支子为公,承封王之支子为侯,继 承封王之支子为伯。小国五千户已上,始封王之支 子为子;不满五千户,始封王之支子及始封公侯之 支子皆为男。非此皆不得封。其公之制度如五千户 国;侯之制度。如不满五千户国,亦置一军千人,中尉 领之。伯子男以下,各有差,而不置军。大国始封之孙, 罢下军,曾孙又罢上军;次国始封子孙,亦罢下军,其 馀皆以一军为常。大国中军二千人,上下军各千五 百人;次国上军二千人,下军千人。其未之国者,大国 置守土百人,次国八十人,小国六十人。郡、侯、县公亦 如小国。制度既行,所增徙各如本奏,遣就国。而诸公 皆恋京师,涕泣而去。及吴平后,齐王攸遂之国,王 置师、友、文学各一人。景帝讳,故改“师”为“傅。”友者,因文 王、仲尼“四友”之名号。改太守为内史,省相及仆,有郎 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大国置左右常侍各一人,省 郎中,置侍郎二人。典书、典祠、“典卫”,学官令、典书丞各 一人,治书四人,中尉、司马、世子、庶子、陵庙牧长各一 人,谒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人十人,典府各一人。 中朝制,典书令在常侍下,侍郎上。及渡江,则侍郎次 常侍,而典书令居三军下。公国则无中尉、常侍、三军, 侯国又无大农、侍郎。伯、子、男唯典书以下,又无学官 令史。职皆以次损焉。公侯以下置官属,随国大小无 定制。其馀官司各有差,名山大泽不以封,盐铁金银 铜锡。始平之竹园别都,宫室园囿,皆不为属国。其仕 在天朝者,与之国同,皆自选其文武官,入作卿士。而 其世子年已壮者,皆遣莅国。其王公已下,茅社符玺、 车旗命服,一如泰始初故事。按《舆服志》:“诸王金玺 龟钮,𫄸朱绶,四采,朱黄缥绀。”按《礼志》,魏制,藩王不 得朝觐。魏明帝时有朝者,皆由特恩,不得以为常。及 泰始中,有司奏:“诸侯之国,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 各为二番,三岁而周,周则更始。若临时有故,却在明 年。明年来朝之后,更满三岁乃复朝,不得违本数朝 礼,皆亲执璧,如旧朝之制。不朝之岁,各遣卿奉聘。”奏 可。江左王侯不之国,其受任居外,则同方伯刺史二 千石之礼,亦无朝聘之制,故此礼遂废。

    按《文献通考》:“晋亦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之封。”

    《晋令》曰:“有开国郡公、县公、郡侯、县侯、伯、子、男及乡、亭、关中内外等侯之爵。”

    “唯安平郡公孚邑万户,制度如魏诸王。其馀县公,邑 千八百户,地方七十五里;大国侯,邑千六百户,地方 七十里;次国侯,邑千四百户,地方六十五里;大国伯, 邑千二百户,地方六十里;次国伯,邑千户,地方五十 里;大国子,邑八百户,地方五十里;次国子,邑六百户, 地方四十里;男邑四百户,地方四十里。”武帝受禅之 初,泰始元年,封建子弟为王二十馀人。以郡为国,邑 二万户为大国,置上、中下三军,兵五千人,邑万户为 次国,置上军、下军,兵三千人,邑五千户为小国,置一 军,兵一千五百人。王不之国,宫于京师,罢五等之制, “公侯邑万户以上为大国,五千以上为次国,不满五 千户为小国。”初虽有封国,而王公皆在京都。咸宁三 年,诏“徙诸王公皆归国。”

    武帝泰始元年封皇叔祖父孚等为王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丁卯,封皇叔 祖父孚为安平王,皇叔父干为平原王,亮为扶风王, 伷为东莞王,骏为汝阴王,彤为梁王,伦为琅邪王,皇 弟攸为齐王,鉴为乐安王,几为燕王,皇从伯父望为 义阳王,皇从叔父辅为渤海王,晃为下邳王,瑰为太 原王,圭为高阳王,衡为常山王,子文为沛王,泰为陇 西王,权为彭城王,绥为范阳王,遂为济南王,逊为谯 王,睦为中山王,陵为北海王,斌为陈王;皇从父兄洪 为河间王,皇从父弟楙为东平王”;

    泰始五年。冬十一月。追封谥皇弟兆为《城阳哀王》。以 皇子景度嗣。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泰始六年夏五月,立“寿安亭侯承为南宫王。”冬十一 月,立皇子柬为汝南王。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泰始七年夏五月,立皇子宪为城阳王。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泰始九年春二月,立安平亭侯隆为安平王。三月,立 皇子祗为“东海王。”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咸宁三年立皇子裕等为王徙扶风王亮等封国立安平穆王隆弟敦齐王子蕤等为王废中山王睦为====《丹水侯》: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三年春正月丙子朔,立皇子 裕为始平王,安平穆王隆弟敦为安平王。诏曰:“宗室 戚属,国之枝叶,欲令奉率德义,为天下式。然处富贵 而能慎行者寡,召穆公纠合兄弟而赋《常棣》之诗,此 姬氏所以本枝百世也。今以卫将军扶风王亮为宗 师,所当施行皆咨之于宗师也。”秋七月,中山王睦以 罪废为“丹水侯。”八月,癸亥,徙扶风王亮为汝南王,东 莞王伷为琅邪王,汝阴王骏为扶风王,琅邪王伦为 赵王,渤海王辅为太原王,太原王颙为河间王,北海 王陵为任城王,陈王斌为西河王,汝南王柬为南阳 王,济南王耽为中山王,河间王威为“章武王。立皇子 玮为始平王,允为濮阳王,该为新都”王,遐为清河王。 九月,立齐王子蕤为辽东王,赞为广汉王。

    太康元年夏六月丁丑封丹水侯睦为高阳王秋八月己未封皇弟延祚为乐平王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四年春二月己丑,立长乐亭侯实为北海王。夏 五月己亥,徙辽东王蕤为东莱王。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五年。春二月丙寅。立南宫王子玷为长乐王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九年夏五月,义阳王奇有罪,黜为“《三纵亭》侯。”六 月庚子,徙章武王威为义阳王。冬十二月癸卯,立河 间平王洪子英为章武王。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十年,徙南宫王承、扶风王畅封国,改封南阳王 柬等假节之国,各统方州军事。立皇子乂等及皇孙 遹、濮阳王子迪、始平王子仪为王,汝南王子𦍛、顺阳 王弟歆、琅邪王弟澹等为公。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十年,“冬十月壬子,徙南宫王 承为武邑王。十一月甲申,改封南阳王柬为秦王,始 平王玮为楚王,濮阳王允为淮南王,并假节之国,各 统方州军事。立皇子乂为长沙王,颖为成都王,晏为 吴王,炽为豫章王,演为代王,皇孙遹为广陵王;立濮 阳王子迪为汉王,始平王子仪为毗陵王,汝南王亮” 次子𦍛为西阳公;徙扶风王畅为顺阳王,畅弟歆为 新野公,琅邪王觐弟澹为东武公,繇为东安公,漼为 广陵公,《卷》为东莞公;改诸王国相为内史。

    惠帝永平元年进东安公繇西阳公𦍛为王徙长沙王乂为常山王立陇西世子越为东海王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平元年春三月壬寅以东安公

    繇为尚书左仆射,进封东安王。庚戌,免东安王繇,徙 带方。秋,八月,徙长沙王乂为常山王。己巳,进西阳公 𦍛爵为王。辛未,立陇西世子越为东海王。

    永康元年夏五月己巳立皇孙尚为襄阳王秋八月改封吴王晏为宾徒县王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永宁元年赵王伦废皇太孙臧为濮阳王乘舆反正复宾徒王晏为吴王常山王乂为长沙王徙南平王祥封国追复东安王繇爵封吴王晏子国楚王玮子

    范齐王冏子冰等为王。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宁元年:“春正月乙丑,赵王伦篡 帝位。丙寅,迁帝于金墉城。废皇太孙臧为濮阳王。癸 酉,伦害濮阳王臧。三月,平东将军齐王冏起兵以讨 伦,传檄州郡,屯于阳翟。征北大将军、成都王颖,征西 大将军、河间王颙、常山王乂,豫州刺史李毅、兖州刺 史王彦,南中郎将新野公歆,皆举兵应之。夏四月辛” 酉,左卫将军王舆与尚书、淮陵王漼勒兵入宫,逐伦 归第,即日乘舆反正。癸亥,诛赵王伦。五月,立襄阳王 尚为皇太孙。六月戊辰,复宾徒王晏为吴王。甲戌,以 齐王冏为大司马、都督中外诸军事,成都王颖为大 将军、录尚书事,河间王颙为太尉。己卯,以梁王彤为 太宰、领司徒。秋七月甲午,立吴王晏《子国》为汉王。复 封常山王乂为长沙王。八月己巳,徙南平王祥为宜 都王。九月,追东安王繇,复其爵。丁丑,封楚王玮子范 为襄阳王。冬十二月,封“齐王冏子冰为乐安王,英为 济阳王,超为淮南王。”

    太安元年封东莱侯子照为齐王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宁元年夏六月庚午,东莱王蕤、 左卫将军王舆谋废齐王冏,事泄,蕤废为庶人,舆伏 诛,夷三族。”太安元年“冬十二月丁卯,河间王颙表齐 王冏窥伺神器,有无君之心,与成都王颖、新野王歆、 范阳王虓同会洛阳,请废冏还第。长沙王乂奉乘舆 屯南止车门,攻冏杀之,幽其诸子于金墉城。废冏弟” 北海王寔“封东莱侯蕤子照为齐王。”

    永兴元年黜皇太子覃复为清河王以成都王颖为太弟既又复覃为皇太子寻废及以豫章王炽为太弟始诏颖以王还第封长沙王乂子绍为乐平王

    按《晋书惠帝本纪》:“太安元年春三月癸卯,皇太孙尚 薨。夏五月癸卯,以清河王遐子覃为皇太子。冬十二月丁卯,以长沙王乂为太尉,都督中外诸军事。”二年 “秋七月,中书令卞粹、侍中冯荪、河南尹李含等贰于 长沙王乂,乂疑而害之。八月,河间王颙、成都王颖举 兵讨长沙王乂。帝以乂为大都督,帅军御之。庚申,颙” 遣其将张方,颖遣其将陆机、牵秀、石超等来逼京师。 冬十一月癸亥,东海王越执长沙王乂,幽于金墉城, 寻为张方所害。永兴元年春正月,成都王颖自邺讽 于帝,乃大赦,改元为永安,以成都王颖为丞相。二月 乙酉,黜皇太子覃复为清河王。三月,河间王颙表请 立成都王颖为太弟。丙辰,以太尉颙为太宰。秋七月 朔,右卫将军陈眕以诏召百寮入殿中,因勒兵讨成 都王颖。戊戌,复皇太子覃。己亥,司徒王戎、东海王越、 高密王简、平昌公模、吴王晏、豫章王炽、襄阳王范、右 仆射荀藩等奉帝北征,至安阳,众十馀万。颖遣其将 石超拒战。己未,六军败绩于荡阴,矢及乘舆,百官分 散,帝遂幸超军。超遣弟熙奉帝之邺,颖帅群官迎谒 道左,其夕,幸于颖军。明日,乃备法驾幸于邺,唯豫章 王炽、司徒王戎、仆射荀藩从。庚申,大赦,改元为建武。 八月,戊辰,颖杀东安王繇。张方复入洛阳,废皇太子 覃。安北将军王浚遣乌丸骑攻成都王颖于邺,大败 之,颖与帝单车走洛阳。及济河,张方率骑奉迎。冬,十 一月,乙未,方劫帝幸长安,河间王颙帅官属步骑三 万迎于霸上,以征西府为宫。唯仆射荀藩、司隶刘暾、 太常郑球、河南尹周馥与其遗官在洛阳为留台,承 制行事,号为东西台焉。丙午,留台大赦,改元,复为永 安。十二月丁亥,诏曰:“天祸晋邦,冢嗣莫继。成都王颖 自在储贰,政绩亏损,四海失望,不可承重。其以王还 第。豫章王炽,先帝爱子,令闻日新,四海注意,今以为 皇太弟,以隆我晋邦。”齐王冏前应还第,长沙王乂轻 陷重刑,封其子绍为乐平县王。

    永兴二年夏四月,诏封乐平王绍为齐王。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光熙元年进东嬴公腾平昌公模爵俱为王怀帝即位封彭城王植子融为王

    按《晋书惠帝本纪》,“光熙元年秋九月,进东嬴公腾爵 为东燕王,平昌公模为南阳王。”按《怀帝本纪》,“十一 月癸酉,怀帝即皇帝位。十二月己亥,封彭成王植子 融为乐城县王。”

    怀帝永嘉二年冬十二月辛未立长沙王乂子硕为长沙王鲜为临淮王

    按:《晋书怀帝本纪》云云。

    元帝建武元年封子裒为琅邪王梁王世子翘为梁王汝南王子弼为新蔡王

    按《晋书元帝本纪》,“建武元年春三月辛卯,即晋王位, 封王子宣城公裒为琅邪王。七月,梁王悝薨。八月甲 午,封梁王世子翘为梁王。十一月甲子,封汝南王子 弼为新蔡王。”

    太兴元年夏六月戊戌封皇子晞为武陵王冬十二月丁丑封显义亭侯涣为琅邪王

    按:《晋书元帝本纪》云云。

    永昌元年春三月甲午封皇子昱为琅邪王

    按《晋书元帝本纪》云云, 按《简文帝本纪》,帝,元帝之 少子也。幼而岐嶷,为元帝所爱,郭璞见而谓人曰:“兴 晋祚者必此人也。”永昌元年,元帝诏曰:“先公武王、先 考恭王君临琅邪,继世相承,国嗣未立,蒸尝靡主,朕 常悼心。子昱仁明有智度,可以虔奉宗庙,以慰罔极 之恩。其封昱为琅邪王,食会稽宣城如旧。”

    明帝太宁三年诏议立宗室哲王之后

    按《晋书明帝本纪》:太宁三年秋七月辛未,诏曰:“三恪 二王,世代之所重;兴灭继绝,政道之所先。又宗室哲 王有功勋于大晋受命之际者,佐命功臣,硕德名贤, 三祖所与共维大业,咸开国祚土,誓同山河者,而并 废绝,禋祀不传,甚用怀伤。主者其详议诸应立后者 以闻。”

    成帝咸和元年封皇弟岳为吴王贬南顿王族降西阳王爵改定王侯国秩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和元年冬十月己巳,封皇弟岳 为吴王。车骑将军、南顿王宗有罪伏诛,贬其族为马 氏。免太宰、西阳王𦍛,降为弋阳县王。十一月,改定王、 侯国秩,九分食一。”

    咸和二年。冬十二月丙寅,徙封琅邪王昱为会稽王, 吴王岳为琅邪王。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按《简文帝本纪》。“咸和元年。 所生郑夫人薨。帝时年七岁。号慕泣血。固请服重。成 帝哀而许之。故徙封会稽王。”

    咸和四年。春三月庚午。复封高密王纮为彭城王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咸和五年。秋九月甲辰。徙《乐成王钦》为河间王。封《彭 城王纮》子浚为“高密王。”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咸和六年。夏六月丙申。复故河间王颙爵位。封彭城王植子融。为乐成王。章武王混子珍为章武王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咸和八年。夏四月。诏封故新蔡王弼弟邈为新蔡王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咸康八年夏六月甲午康帝即位己亥封成帝子丕为琅邪王奕为东海王

    按:《晋书康帝本纪》云云。

    穆帝升平三年冬十二月封武陵王晞子㻱为梁王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升平五年哀帝以琅邪王即位诏以东海王奕为琅

    《邪王》:

    按《晋书哀帝本纪》,帝讳丕,字千龄,成帝长子也。咸康 八年,封为琅邪王。升平五年五月丁巳,穆帝崩。皇太 后令曰:“帝奄不救疾,继嗣未建。琅邪王丕,中兴正统, 明德懋亲。昔在咸康,属当储贰,以年在幼冲,未堪国 难,故显宗高让。今义望情地,莫与为比,其以王奉大 统。”于是百官备法驾迎于琅邪第。庚申,即皇帝位。壬 戌,诏曰:“朕获承明命,入纂大统。顾惟先王宗庙,蒸尝 无主。太妃丧庭,廓然靡寄。悲痛感摧,五内抽割。宗国 之尊,情礼兼隆;继嗣之重,义无与二。东海王奕,戚属 亲近,宜奉本统。其以奕为琅邪王。”

    哀帝兴宁三年废帝以琅邪王即位封会稽王昱为琅邪王昱子昌明为会稽王

    按《晋书废帝本纪》,帝讳奕,字延龄,哀帝之母弟也。咸 康八年,封为东海王,升平五年,改封琅邪王。兴宁三 年二月丙申,哀帝崩,无嗣。丁酉,皇太后诏曰:“帝遂不 救厥疾,艰祸仍臻,遗绪泯然,哀恸切心。琅邪王奕,明 德茂亲,属当储嗣,宜奉祖宗,纂承大统,便速正大礼, 以宁人神。”于是百官奉迎于琅邪第。是日,即皇帝位。 秋七月己酉,改封会稽王昱为琅邪王。壬子,封琅邪 王昱子昌明为会稽王。按《简文帝本纪》,“废帝即位, 以琅邪王绝嗣,复徙封琅邪,而封子昌明为会稽王。 帝固让,故虽封琅邪,而不去会稽之号。”

    废帝太和六年太后废帝为东海王

    按《晋书废帝本纪》,“太和六年冬十一月癸卯,桓温自 广陵屯于白石。丁未诣阙,因图废立,诬帝在藩,夙有 痿疾,嬖人相龙计好、朱灵宝等参侍内寝,而二美人 田氏、孟氏生三男,长欲封树,时人惑之。温因讽太后 以伊、霍之举,己酉,集百官于朝堂,宣崇德太后令曰: ‘王室艰难,穆、哀短祚,国嗣不育,储宫靡立。琅邪王奕, 亲则母弟,故以入纂大位。不图德之不建,乃至于斯。 昏浊溃乱,动违礼度,有此三孽,莫知谁子。人伦道丧, 丑声遐布。既不可以奉守社稷,敬承宗庙,且昏孽并 大,便欲建树储藩,诬罔祖宗,倾移皇基,是而可忍,孰 不可怀!今废奕为东海王,以王还第,供卫之仪,皆如 汉朝昌邑故事。但未亡人不幸,罹此百忧,感念存没, 心焉如割!社稷大计,义不获已,临纸悲塞,如何可言’!” 于是百官入太极前殿。即日,桓温使散骑侍郎刘享 收帝玺绶。帝著白帢单衣,步下西堂,乘犊车,出神兽 门。群臣拜辞,莫不歔欷。侍御史、殿中监将兵百人,卫 送东海第。初,桓温有不臣之心,欲先立功河朔,以收 时望。及枋头之败,威名顿挫,遂潜谋废立,以长威权。 然惮帝守道,恐招时议,以宫闱重閟,床笫易诬,乃言 帝为阉,遂行废辱。初,帝平生每以为虑,尝召术人扈 谦筮之,卦成,答曰:“晋室有磐石之固,陛下有出宫之 象。”竟如其言。

    简文帝咸安元年冬十二月庚寅废东海王奕为海西公食邑四千户

    按:《晋书简文帝本纪》云云。

    咸安二年,徙海西公于吴县,立子道为琅琊王 按《晋书简文帝本纪》。咸安二年夏四月。徙海西公于 吴县西柴里。秋七月乙未。立子道为琅琊王,领会稽 内史按《废帝本纪》。咸安二年正月,降封帝为海西 县公。四月徙居吴县。敕吴国内史刁彝防卫,又遣御 史顾允监察之。

    孝武帝宁康二年春正月癸未朔追封谥故会稽世子郁为临川献王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元年夏六月封河间王钦子范之为章武王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二年春正月,“绝《继世绍功臣》。”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九年封武陵王孙宝立“新宁王子遵新蔡王弟 崇为王。”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元九年“春正月庚子,封武陵王 孙宝为临川王。戊午,立新宁王晞子遵为新宁王。冬 十月庚午,立前新蔡王晃弟崇为新蔡王。”

    太元十二年。秋九月戊午。复新宁王遵为武陵王。立 梁王㻱子和。为梁王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十七年。冬十一月庚寅。徙封琅邪王道子为会稽王封皇子德文为琅邪王。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安帝隆安三年春正月辛酉封宗室蕴为淮陵王

    按:《晋书安帝本纪》云云。

    隆安四年。冬十一月。封元显子彦璋。为东海王 按《晋书安帝本纪》云云。

    义熙元年秋八月甲子封临川王子修之为会稽王按晋书安帝本纪云云

    义熙二年。夏五月。封高密王子法莲。为高阳王 按《晋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文献通考》:“魏疏忌骨肉,故武之子、文之母弟不过食一县,且刻削迁徙,殊无宁日,几不能以自存。” 晋矫其弊,受禅之初,不特宣、文之子孙毕王,虽宣帝诸弟如孚、如泰辈之子孙亦同时俱封,又许其自选官属,而王家人衣食,御府别给之,亲亲之意亦厚矣。刘颂所言,无成国之制,盖以其徒享封土而不治吏民,有“同郡县” ,此乃汉景武以后之法制。然惠帝既立之后,诸王或镇雄藩,或专国政,废贾诛赵,犹运之掌,则亦不可以言无事任矣。而干戈相侵,自相屠毒,遂以覆国。盖晋之创业不以道,而垂统非其人,故天命不祐。虽有盘石之宗,适以基祸,固难以周、汉自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