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四百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千四百十五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四百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四百十五卷目录

     庆远府部汇考三

      庆远府户口考

      庆远府田赋考

      庆远府风俗考

    职方典第一千四百十五卷

    庆远府部汇考三

    庆远府户口考        府志

    本府

    原额实在人丁六千二百七十一丁五分。除荒外,实熟人丁五千三百八十九丁一分四釐二毫。

    《丁银》并加增胖袄、翎毛、水脚共银一千二百五十三两零六分五釐有奇。

    宜山县

    原额人丁二千三百二十七丁五分,全熟丁银并加增胖袄水脚共银六百四十五两九钱一分二釐有奇。

    天河县

    原额人丁二百八十一丁全熟。

    实编丁银一百零一两三钱二分八釐六毫,并加增胖袄、翎毛、水脚共银一百三十两五钱八分二釐有奇。

    忻城县

    原无额设人丁

    河池州

    原额“人丁” 一千四百六十三丁内原优免乡贡生员省际、吏役等三十一丁,例免均徭一差,止编里甲。每丁编里甲银五分八釐四毫有奇,共银一两八钱一分二釐有奇。

    顺治十三年,奉文“征回不准优免” ,每丁编均徭银一钱三分有零,共银四两零五分有奇。尚编人丁一千四百三十二丁,每丁编银一钱八分九釐一毫有奇,该丁银二百七十两零八钱三分八釐四毫有奇。

    通共实丁银二百七十六两七钱零一厘五毫有奇。

    顺治十六年,奉文补征胖袄,每丁加银一分六釐一毫有奇,共该银二十三两六钱八分九釐。每丁征胖袄水脚银一厘零二丝五忽有奇,该银一两五钱零一毫二丝。

    实编丁并征回优免及新增胖袄等银三百零一两八钱九分有奇。

    思恩县

    按:思邑本猺獞地。自唐入版图,迄宋元明间,俱不编丁口徭役,惟输布米折色,以存苗蛮向化之意。至明万历二十六年,知县林应龙始编户丁差徭,立为一十九里,分为三十三甲额,人丁二千二百丁,无口。明末荒乱逃亡,至今招来难继。

    皇清康熙七年旧熟新垦共丁一千三百六十九丁。

    原按:“人丁” 二千二百丁,除荒外,

    实熟人丁一千三百九十三丁四分。

    丁银一百七十四两六钱八分。

    荔波县

    按:“荔邑人。”丁系佯、狑、狪、猺獞六种彝蛮,例不编差故原额人丁无

    《东兰州   》。《南丹州   》。《那地州》。

    原无额设人丁

    永定长官司

    户四百四十,《户口》二千四十一口。

    永顺长官司

    户三百三十,《户口》二千一十三口。

    庆远府田赋考        府志

    本府

    原额流土州县司,实征官民田地塘税共三千五百七十五顷九十七亩一分四釐有奇。原额“丁编” 地亩等项,共银一万零五百七十五两六钱一分八釐有奇。除荒外,

    实征熟地丁银九千九百二十三两七钱八分六釐一毫有奇。

    原额本色米、一万零四百六十九石九斗八升

    一合有奇除荒外

    实征熟本色米八千一百零九石零四合三勺八抄有奇。

    《通共》地丁银粮共一万三百二十两四分八釐有奇。

    起运银七千二百五十一两二钱二分四釐六毫一丝有奇。

    存留银二千六百七十二两五钱六分一厘五毫五丝有奇。

    奉拨在各州县支给兵粮共米六千七百七十八石九斗五升八合有奇。

    存留各州县支应共米一千三百三十石零四升五合有奇。

    《屯地》共三十五顷五十四亩六分。

    屯银共二百五十五两五钱六分五釐。

    屯粮共五百七十二石六斗六升五合有奇。宜山县:

    康熙二十二年,实征官民田地塘共地一千一百八十八顷三十五亩一分一厘有奇。

    原额《地丁熟》银三千七百六十五两六钱零八釐有奇。

    实征地银三千三百五十八两七钱六分七釐零。

    原额本色米五千三百五十四石二斗六升六合八勺二抄零一圭五粒五粟。除荒外,

    实熟本色米三千七百二十石零七斗六升有奇。

    兵粮米三千四百一十八石九斗六升六合七勺五抄四撮。

    起运地丁并驿站裁二,共银二千八百六十八两三钱六分六釐有零。

    “存留并驿站” 等项,共银八百九十七两二钱四分二釐八毫四丝。

    存留米、三百零一石七斗九升四合。

    庆远卫

    屯田共九顷六十亩零一分。

    屯银四十八两零五釐

    屯粮五十三石七斗六升五合有奇。

    天河县

    实征官民田地塘康熙二十二年,共地三百二十四顷二十九亩一分五釐有奇。

    原额《地丁熟》银九百三十一两八钱四分一厘有奇。

    实征熟银八百二十三两六钱七分九釐有奇。原额本色米一千六百零六石六斗四升六合有奇。除荒外,

    实熟本色米一千二百八十一石三斗二升二合有奇。

    兵粮米九百八十七石六斗一升五合三勺有奇。

    存留米二百九十三石七斗二升七合五勺。起运地丁银七百三十九两一钱九分二釐有零。

    存留银一百九十二两六钱四分八釐七毫有奇。

    忻城县

    康熙二十二年,实征民田地七十五顷零六亩八分。

    原额本色地粮米、三百二十石零八斗零四合有奇。每年解赴本府广盈仓贮拨兵粮

    康熙四年,详奉院咨部改折,每石折征银三钱,实征折色地粮银九十六两二钱四分一厘有奇,全熟

    起运地粮银二钱四分一厘二毫五丝七忽,存留银九十六两正。

    河池州

    实征官民田地塘康熙二十二年,共地三百七十一顷八十亩零五分一厘有奇。

    原额地丁熟银一千一百一十六两六钱六分一厘有奇。内:

    实熟银八百四十八两一钱八分七釐有奇。原额本色米一千三百六十八石八斗三升五合有奇。除荒外,

    实征熟米一千三百二十石零八斗九升二合有奇。

    兵粮米九百零六石七斗二升七合八勺有奇,起运地丁银七百七十四两三钱三分二釐七毫有奇。

    存留银三百四十二两三钱二分八釐七毫有奇。

    存留米四百一十四石一斗六升四合五勺。

    按《州志》,“顺治十三年,奉文征回,不免均徭优免银七两四钱三分三釐八毫。”

    康熙元年,奉文加增翎毛银一两四钱一分四釐七毫有奇。

    康熙三年,奉文加“水脚铺垫” 银八钱九分四釐二毫有奇。

    以上共实银八百四十八两一钱八分七釐五毫有奇。内系:

    上则官田税一十二亩,每亩征地亩银九釐,该银一钱零八釐。每亩科米一斗六升二合有奇,该米四石三斗四升七合。每亩征本色米三斗一升零八勺有奇,该本色米三石七斗三升零“七勺有奇,每亩征折色米五升一合三勺有奇,该折色米六斗一升六合二勺有奇,每斗折征银五分,该银三钱零八釐一毫” 有奇。原不编差,全荒。

    “《中则》民塘税” 一十一亩五分,每亩征地亩银九釐,该银一钱零三釐五毫。每亩科米五升,该米五斗七升五合。每斗编二差银三分七釐零,该银二钱一分三釐零。每石补征翎毛银一厘零九丝有奇,该银六毫二丝七忽有零。每石征药材、翠毛、翎毛、水脚、铺垫银六毫八丝九忽有奇。每亩征本色米四升二合九勺有奇,该本色米四斗九升三合四勺零,每亩征折色米七合零八抄有奇,该折色米八升一合五勺有零,每斤征折银五釐,该银四分零七毫有奇。

    《下则》民田税三百七十一顷零五亩有奇,内税六十八顷零五亩九分三釐有奇,每亩征地亩银九釐,该银六十一两三钱五分三釐有奇,每亩科米四升二合八勺,该米二百九十一石二斗九升三合有奇,每亩征本色米三升六合七勺有奇,该本色米二百四十九石九斗九升五合六勺有零,每亩征折色米六合零六抄有奇,该折色米四十一石二斗九升八合一勺有零。每石征折银五钱,该银二十两零六钱四分九釐有零。原不编差。

    《实编》“三旺六里税” 一百一十三顷五十八亩六分四釐四毫有奇。每亩征地亩银九釐,该银一百零二两二钱二分七釐八毫有奇。每亩科米四升二合八勺,该米四百八十六石一斗五升。每石编二差银二钱零一厘一毫一丝,该银九十七两七钱六分九釐六毫有奇。每石补征翎毛银一厘零九丝有奇,该银五钱三分零一毫有奇。每石征药材、翠毛、翎毛、水脚、铺垫银六毫八丝有奇,该银三钱三分五釐一毫有零。每亩征本色米三升六合零。每亩征折色米六合零,该折色米六十八石九斗二升三合有奇。每石折征银五钱,该银三十四两四钱六分一厘九毫有奇。

    实编“民田税” 一百八十九顷四十亩零四分四釐有奇,每亩征地亩银九釐,该银一百七十两零四钱六分三釐有奇,每亩科米四升二合八勺,该米八百一十石零六斗五升一合。内原优免乡贡生员吏役等米二十一石,例免均徭一差,止编里甲银四两零五分一厘七毫。奉文不准优免,每石征回均徭银二钱三分九釐八毫,该银七两四钱三分三釐零。尚实编米七百七十九石六斗五升一合。每石编二差银三钱七分零,该二差银二百八十两八钱一分有奇。每石补征翎毛银一厘零九丝有奇,该银八钱八分三釐九毫有奇。每石征药材、翠毛、翎毛、水脚、铺垫银六毫八丝有奇,该银五钱五分八釐七毫有奇,每亩征本色米三升六合七勺有零,该本色米六百九十五石七斗二升有零,每亩征折色米六合有奇,该折色米一百一十四石九斗三升有零。每石折征银五钱,该银五十七两四钱六分五釐有零。

    下则民田税五十一亩九分九釐八毫。每亩征地亩银九釐,该银四钱六分七釐有奇。每亩科本色米三升二合三勺,该米一石六斗六升九合一勺有奇。原不编差,《全荒》。

    额征本色米一千三百六十八石八斗三升五合有奇。

    康熙七年,分,除荒税六十一顷三十一亩七分四釐七毫有奇,荒秋粮米二百六十五石七斗一升六合有奇,内荒本色米二百二十八石二斗八升有零,荒折色米三十七石四斗三升五合有奇,该荒地亩二差折粮、翎毛、水脚、铺垫等银七十九两八钱六分一厘有零。

    实征成熟税三百零九顷三十四亩八分三釐有奇,熟秋粮米一千三百二十四石零九升三

    合有奇。内熟本色米一千一百三十六石三斗七升有奇,熟折色米一百八十七石七斗二升三合一勺有零。该熟地亩二差折粮并加增翎毛、水脚、铺垫,共银七百六十六两九钱五分五釐四毫有奇。

    康熙四年分开垦,七年分编征税一顷一十三亩九分三釐,例不编差,该秋粮米四石八斗七升六合有奇。内本色米四石一斗八升四合有奇,折色米六斗九升一合有奇,该地亩折粮银一两三钱七分一厘有零。

    康熙五年分开垦,八年分编征税一顷五十五亩九分,例不编差,该秋粮米六石六斗七升二合有奇。内本色米五石七斗二升六合有奇,折色米九斗四升五合九勺有奇,该地亩折粮银一两八钱七分六釐有奇。

    康熙六年分开垦,九年分编征税四十三顷七十五亩二分七釐零,各编差不等,该秋粮米一百九十石零六斗四升九合有奇。内本色米一百六十三石八斗零九合有奇,折色米三十六石八斗四升零七抄有奇,田亩二差,水脚、铺垫折粮共银五十五两七钱五分一厘有奇。通共丁编地亩折粮征回优免加增胖袄、翎毛、铺垫、水脚,共银一千一百五十两零七分八釐二毫有奇。遇闰加额银七十六两三钱八分六釐有奇。

    思恩县

    实征官民田地塘康熙二十二年,共地五百四十六顷六十五亩二分。

    原额成熟地丁银一千四百三十五两四钱六分六釐一毫有奇。

    实熟银一千三百六十二两一钱四分有奇。原额本色米二千一百四十石零二斗三升二合零七抄。除荒外,

    实征熟本色米一千七百八十六石零八合四勺八抄三撮八圭七粒三粟。内:

    兵粮米一千四百六十五石六斗四升八合七勺有奇。

    起运地丁银一千二百五十八两九钱七分九釐四毫有奇。

    存留银一百七十六两四钱八分六釐六毫七丝八忽九微。

    存留米三百二十石零三斗五升九合七勺一抄一撮。

    按:《县志》康熙七年分由单载:除抛荒下则民田税九十三顷二十四亩九分五釐有奇无征外,实征下则民田熟税四百五十顷零八十八亩七分六釐有奇。

    每亩征银二分三釐六毫有奇,该熟地亩二差,加增胖袄、鱼胶、生铜铺垫、水脚银一千零六十四两八钱三分三釐四毫有奇。又该熟加增翎毛、黄麻、熟铁银九钱五分有零。

    每亩科米四升二合八勺,该熟米一千九百三十石零四斗七升一合有奇。内熟本色米一千七百六十五石六斗五升一合有奇。

    中洲猺三里,告改折色熟米一百六十四石八斗二升六勺,熟折米银五十七两六钱八分七釐有奇。

    《全熟下则民地税》四十亩五分,每亩征银一分九釐九毫有零。该地亩二差加增胖袄、鱼胶、生铜、铺垫、水脚银九钱八分八釐一毫有奇。又该加增翎毛、黄麻、熟铁银六毫有奇。

    每亩科米三升二合一勺,该本色米一石五斗八升八合有奇。

    全熟下则民塘税一顷五十一亩五分五釐,每亩征银二分六釐零。该地亩二差,加增胖袄、鱼胶、生铜铺垫、水脚银三两九钱五分一厘六毫有奇,又该加增翎毛、黄麻、熟铁银三釐零八丝有奇。

    每亩科米五升,该米七石五斗七升七合五勺。又除荒下下则人丁八百三十一丁无征外,熟下下则人丁一千三百六十九丁,该丁银一百零八两六钱九分八釐六毫。

    又康熙七年编征“康熙四年新垦中洲猺里下则民田税五十亩零四分三釐,该地亩二差,加增胖袄、鱼胶、生铜、铺垫、水脚银” 一两一钱九分零九毫有奇。该米二石一斗五升八合四勺有奇。照例改折。

    按思邑原额上则“屯田税二十五顷九十四亩五分,每亩二斗起科该屯米五百一十八石九斗。” 前明旧制,每石折色四钱,仍系河池所屯军支领,不经县官收给。今康熙七年,除抛荒屯田

    税三顷六十三亩三分五釐无征外,实征“上则熟屯田税” 二十二顷三十一亩一分五釐,该屯米四百四十六石二斗三升,折银一百七十八两四钱九分二釐,该县征解司库充饷。

    按《通志》:“屯地二十五顷九十四亩五分,屯银二百零七两五钱六分,屯粮五百一十八石九斗。” 荔波县

    原额官民田地塘八十四顷零二分五釐。夏税秋粮米三百九十三石三斗七升。

    地银七百四十二两四钱五分四釐有奇,地粮三百九十三石三斗七升三合有奇。按《县志》原额,中则民田税一顷三十四亩,每亩征地亩银九釐,每亩科米六升四合二勺。下则民田税二十八顷九十四亩九分,每亩征地亩银九釐,每亩科米五升三合五勺。

    “下下则民田税” 五十三顷七十一亩三分五釐,每亩征地亩银九釐,每亩科米四升二合八勺,该每石征布二十五丈八尺零七分有奇,每丈原估价银四分六釐三毫有零,每石折征米银五钱,每石折水脚垫铺银三毫零九忽有奇,自康熙十二年吴逆叛变,贼兵盘踞荒芜田二十二顷零八十三亩。二十年知县刘棻到任,招抚流亡,量给牛种,本年即开垦全熟,至今赋税足额。

    实征地粮共银七百四十二两四钱五分四釐有奇。内:

    起运地粮银三百七十五两八钱四分二釐七毫一丝。

    存留银三百六十六两六钱一分二釐二毫六丝五忽。

    东兰州

    康熙二十二年,实征官民田地二百零六顷零七亩零一厘五毫。

    原额本色地粮米、一千零一十三石七斗八升九合有奇。每石、折银七钱

    实征地粮银七百零九两六钱五分二釐九毫有奇。全熟。

    起运地粮银五百六十二两五钱一分二釐,存留银一百八十三两一钱四分零九毫九丝四忽四微。

    《朝觐》年贡额马二匹半。每匹折银一十二两,共银

    三十两外,水脚银九钱解府转解布政司投纳《南丹州》

    康熙二十二年,实征民田地二百二十七顷一十八亩九分九釐有奇。

    原额本色地粮米七百二十九石二斗七升九合有奇。每石、折银七钱

    实折地粮银五百一十两零四钱九分五釐八毫有奇。全熟

    起运地粮银三百九十两零七钱四分四釐有零。

    存留银一百一十九两七钱五分一厘八毫六丝七忽。

    一本色米无每

    朝觐年额贡马二匹半。每匹折银一十二两,共银

    三十两外水脚银九钱,解府转解布政司投纳《那地州》

    康熙二十二年,实征官民田地二百八十八顷八十五亩九分三釐有奇。

    地银二百八十七两零三丝五忽。

    《地粮》米、四百一十石零三抄三撮。

    起运地粮银一百二十四两一钱九分五釐八毫有奇。

    存留银一百六十二两八钱零四釐一毫二丝有奇。

    永定长官司

    康熙二十二年,实征新陞民田地一百八十顷零八十二亩四分七釐六毫。

    原额本色地粮米、七百三十五石零五升九合有奇。每年解赴本府广盈仓贮拨兵粮

    康熙四年,详院咨部改折,每石折征银三钱,实征折色地粮银二百二十两零五钱一分七釐九毫有奇。除清潭南乡该银一百三十五两不服征解,径赴府库自行投纳外,净止征解银八十五两五钱一分七釐九毫有奇。通清潭南乡额银全熟。

    起运地粮银一百三十六两五钱一分七釐九毫九丝。

    存留银八十四两正

    永顺正长官司

    康熙二十二年,实征新陞民田地六十三顷九。

    考证

    十三亩一分六釐三毫有奇。

    原额地粮米二百七十八石四斗八升四合有奇。每石、折征银三钱

    实征折色地粮银八十三两五钱四分五釐二毫有奇。全熟

    起连地粮银三十二两零八纤二尘五埃,存留银五十一两五钱四分五釐二毫九丝。永顺副长官司:

    康熙二十二年,实征新陞民田地一十八顷九十二亩五分二釐三毫有奇。

    原额地粮米八十石零九斗九升九合有奇。每石、折征银三钱

    实征折色地粮银二十四两三钱,全熟。

    起运地粮银二十四两三钱正。

    存留在府支给银无

    附盐课

    思恩为水穷山尽之区,舟楫不通,车马罕到,土无恒产,商贾绝足。历代以来,并无饷税。自顺治十七年以后,粤东盐法壅滞亏课。因西省向食东省之盐,皆流商赴东贩易,而无一定之例。遂将东引税额责之粤西。每引一道,计盐一十四包,每盐一包,重一百五十斤。令州县官批督商人赴粤东盐法道告引纳课。又于肇庆有税;盐入粤西,于梧州、浔州、庆远各有税。康熙五年内,议定西省之税总归梧州府盐厂,公私称便,稽察并然,诚良规也。

    《河池》派引七十一道四分二釐八毫五丝七忽,计盐一千包,于康熙四年九月内按丁销引。奉部覆允准,以康熙三年为始定为经制,减去引三十五道八分二釐三毫五丝七忽,尚实销引三十五道六分零五毫,计该盐四百九十八包零七十斤二两三钱。

    荔邑苗蛮六种,从不食盐,惟淋蕨灰卤汁,或以畜蔬,藏为酸虀,以事日用。县令张瑛具详上台。“荔蛮羁縻之地,人不编丁,又无差徭,使之安静陬落,便为有司之称职。若欲行盐,虑滋生变,荷蒙垂免。”

    庆远府风俗考     府县志合载

    本府。宜山县附郭。

    《宜阳旧志》:“宜山之民,习俗颇淳,言语服用,无异中州。”

    俗惟绩麻织布,罕事蚕桑,技艺朴拙,务农业。宋萧兴中《御书阁记》云:“庆历间,诏州县皆立学校,宜处边陲,学成最先,文物彬彬,迄今可想。” 陈经《宜州学记》云:“声教之所暨,文轸之所薄,每举应试之士,不下五六百人,前冯后黎,相望而起。”

    《郡志》:其士族知尚礼义,质直,不事华靡,惟祀祖燕宾,率多从厚葬,不事浮屠,一遵文公家礼。小民朴野驯谨,少事争讼。

    汉人恒自异于猺俗,俎豆皆有古法,婚姻葬祭,常与世同。其高若曾,皆各省流民,荒俗不能移焉。但山高地瘠,田寡人稀,人无百亩之家,家无担石之储,终岁勤动,祗完国课,“家无馀积,不计也。饥寒死则已,誓不轻去其乡。不习技艺,不务生理,故多贫。贫则俭,俭则不多。华靡绮纨,衣必大练,虽赢馀不改饰丽,风尚朴” 也。中有贫民,亲死无以为礼,恒相结而甲乙之。甲有亲丧,凡吊祭埋葬之费,于乙为之备,惟礼是修,无阙而后安。乙有亲丧亦然,名曰“结孝。” 初起于平民,士类善之,相率而成俗,易其名曰《锡类》。

    “獞人杂处宜山之边境与各州县,此种尤多。性气慓悍,椎髻跣足,穿耳悬环,男女如之。出入身带长刀,持摽戟,负劲弩,淬药箭,专务杀人。江居则踞水路,山居则据险隘,时或潜伏草莽,肆行劫掠。夜则明火攻劫,盗人牛马,绑缚人归,械以木格,状如舂臼而长凿为窍,穿一足械之,勒重赀取赎,否则肢解之。其居架木” 为栏,下皆畜秽,啖食血肉。婚不避姓。时节社日,男女答歌苟合。男服短穿衫,老者细褐裙,少者长青裤。女服青衣,花纹小袂,裙以红缯线文其中,上青下红,长则曳地。不祀先祖。病不服药,惟祈鬼神。每岁收获毕,则跳鬼酬赛。男女淫奔,若至仇杀,百代不

    猺人本五溪盘瓠之后,至今有姓“盘” 者,其接壤广右、靖江等处皆有之,今宜西南之外峒及各属之深峒中亦多有焉。其性犷戾暴狠,重髻向前,袒臂跣足,衣服襕斑,男裤曳地,妇裙短膝,耳亦穿环。刀耕火种,其饔飧,截竹筒而炊之。今近处亦稍有釜矣。暇则射猎山兽以续其食。足厚不履,能践棘茨而不伤,陟险如飞。男始生,称铁如其重,渍以毒水。每岁锻炼长刀,终身用之。试刀以牛,一剑而两分者,良刀也。其用器械戈戟等,顼与獞同。岁首祭盘瓠,杂鱼肉酒饭,男女成列,连袂而舞于可意者,各负所爱而去,遂为夫妇,不由父母。其无子者,候来岁再会。女三年无所向,父母欲杀之,以其为人所弃云。

    狑獠者,獞之别种,其性情、气习、饮食、居处、服用、器械及婚葬、燕祭,皆与獞同。编入版籍,略供赋役,亦如熟种然,但言语差异耳。今思恩、南丹亦有此种,谓之《苦荬狑》。其居天河县之东乡者,名曰獠。其性视猺獞较驯,亦颇谲诈。荔波县亦有此种,不与思恩、天河同。

    天河县

    通邑多属苗蛮,其种类大都与思恩、荔波同。凡循《礼》向学发科贡者,非流寓即寄籍焉,非土著也。邑分四乡,东乡八里,咸属狑种,名曰:狫语言与汉迥别,如呼“父曰”:呼母曰“奶。”穿衣曰《登谷》,吃饭曰“𫗴。”之类。南乡三里皆属狼种。语言与獞同。而声音略劲。西乡三里俱属獞种。语言又与狑别。如呼父曰“薄。”呼母曰穿衣曰《登布》,吃饭曰“哽餲”之类。北乡四里,语言近汉,声音少别,名为百姓语。至若服食器用,婚葬祭赛等项,皆与别县《猺獞》同。

    河池州

    猺獠多种,大约韦、莫二姓居其半。性情气习,居食婚葬皆无异,别县猺獞然,不能张弓。善于射弩,其药箭甚毒,中人多有致死者。弩以紫榆木为之,山中多射鸟兽,江边或射鱼鳖。出入俱带刀,而刀仞鞞鞘,制亦颇精。至断事多平赛老。赛老者,即本村年高有行之人,凡里中是非曲直,俱向此老论说。其论之时,甲指乙云:某事如何,赛老则置一草于乙前。乙指甲云:某事如何,赛老又置一草于甲前。论说既毕,赛老乃计草而分胜负,听此老一一评之,如甲乙俱服,即如决断,不服,然后讼之于官。按:此赛老即《广州记》所称“到老都老” 者是也。从来罔知教化礼义,不习诗书,虽有生员数人,与前代科甲皆寄学焉。侥猺 ,《说文》:侥,五柳切。南方有焦侥人。长三尺,短之极。从人尧声。《风俗通》云:蛮类有八,一曰猺蛮;戎类有六,一曰侥戎。若然,则今猺人,盖猺人之杂种也。又小韵作古了切,为侥幸求利不止之貌。按《说文》著其形,《风俗通》辨其族,而小韵则言其性也。诸书无猺字,当以此补侥义,则《说文》不阙矣。

    田户 ,古者井田,受之于公,毋得粥卖,故《王制》曰:“田里不粥。” 今河池田从无过割之例,但某人得业,某人之田,充在田丁输赋,其行粮名字,一仍古老受田之户,即数百年不易也。较之佗处,此为近古。余曾欲更正其事,而胶扰之极,民情大不偁便,乃知中国文网寔不可行于绝域也。畽 ,《说文》畽,土短切,禽兽所践处也。《诗》曰:“町畽鹿场。” 今河池每里必分三畽、五畽不等,犹之北方州县每里必分十甲,南方州县必分几都、几图也。然不谓为甲都与图者,斯人制名,精于字学,盖谓鬽土鬽国,鸟言兽语,不得与华夏而并论也。

    《盐赋 》:“猺俗性不食盐,除淋灰汁、埽碱土而外,又将牛羊犬豕之骨用水渍之,候其酸臭,食以当味。”《丹铅录》所载贵州之贾谓如阁上声。鬼,即是物也。新奉销引之檄,每丁岁令食盐七十二斤,每一日该食盐三两八钱四分。按《管子》曰:“海王之国,谨正盐荚。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终月,大男食盐五斤少半,大女食盐三斤少半,吾子食盐二斤少半”,此其大历也。吾子者,小男小女也。所谓半者,准今六合四勺,是为当日一斤。又以今斤准之、每盐一斤、计重一斤一两。每一合、计重一两七钱。若大男五斤六合四勺之斤则是每丁一日该食盐一两八钱。今乃以“性不食盐”之人,而令“一日食三日”之古额,不知究竟作何似矣。

    “不学 。” 《河池》边末,总不好学,即父兄之于子弟,亦无以诵读为重。虽有生员数人,半皆寄学。余为岁捐十二金,延一蒙师,鸠数童而训课之。然

    考证

    初年读者,次岁去矣。询之,云:“少少识字,即不肯学。” 因为严饬禁之。杜诗云:“小儿学问止《论语》。” 较之本地,如合符节。

    衣裳 ?《丹铅录》曰:“《易大传》:‘制器尚象,取诸离,取诸益,取诸《噬嗑》,取诸乾坤,取诸涣,取诸随,取诸豫,取诸小过,取诸暌,取诸大壮,取诸大过,取诸夬。凡十三卦,而乾坤合为一而不分’。” 汉上云:“‘上古衣裳相连,乾坤相依,君臣一体也’。至秦始取衣裳离之,而尊君卑臣,上下判隔,岂非服妖之大乎?昔人谓礼失求诸野,今獠川” 苗寨多衣统裙,上下相连,犹是古法。字书作帨裙解云:“南蛮关头衣也。” 按此说余已载入《周易三正》,而汉上即朱震也。《大全》亦不载此论。今观猺妇所衣长裙,即所谓帨裙也。至荔波一带,妇人不惟衣裳不相连,而前胸后背、左右两袖,俱各异体,穿着时方以纽子联之,真异服也。

    木格 ,《易系词》:后代圣人易之以书契。《说文》:“契,大约也。” 赵凡夫云:“古契字作木,刻其齿,分而为券。” 按:河池猺人刻木为齿,与人交易,谓之打木刻也。

    《字 河池》最处边末,不知其何故,却能书一二正文,每于词讼文牒中见之。或者如《桃源》风俗,混沌未凿,是亦不知汉魏之一证耶?

    家字 猺,人住屋,似楼而非楼。盖茅作两层,内架以竹或板,人居其上,则猪圈牛栏皆在卧榻之下矣。按《说文》家字宀下从豕,可会此义。不然,则家字从豕,既非龤声,从何会意乎?

    称禾 ,秋成之后,粟既登场,皆以升斗计。河池不然,皆以称计。每三十斤为一称,准粟三斗五升,准米一斗八升。按此实系古法。《说文》云:“称字从禾从尔” ,意兼声也。春分而禾生日,夏至晷景可剫禾百秒,秋分而秒定。《律》数:十二秒而当一分,十分而寸,其以为重。十二粟为一分,十二分为一铢。故诸程品皆禾云。

    襁负 、襁褓,皆小儿之衣。襁训负,儿衣也,皆以儿用衣裹之,负之于背也。若有两儿,则一前一后。今见猺妇有负三儿者,两前一后,与此义意甚相敆。

    跣足 。猺人素不著履,其足皮皴旱行于棱石丛苇之中,一无所损,其事想自开辟。然《东观记》曰:“元和中,荆州刺史上言,行部入长沙界,观者皆徒跣臣门。御佐曰:‘人无履,亦苦之否’?御佐对曰:‘十二月严寒时,并多剖裂血出,然火燎之,春温或脓溃’。”按今不独猺人,百姓大半如此,无所谓然火溃脓也。噫贾谊到长沙而赋《鵩鸟》,睹此景比。泠之邻,封哉魋结 猺獞,男妇率皆蓬首,男虽𩮜发,止于四旁,妇人则以高髻置于顶之前畔,上覆大笠,即

    《史记》
    所谓尉佗魋结者也

    《龙角契 》,每见猺獞交易文书,内云:“如有翻悔,与龙角一对。” 或云凤毛明珠等。常笑其妄。偶读《汉书板楯蛮传》,秦昭襄王时,有白虎为害,王乃重募国中有能杀虎者,赏邑万家,金百镒。时有巴郡阆中蛮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楼射杀白虎,昭王嘉之,而以其蛮人不欲加封,乃刻石盟要,复蛮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伤人者勿论。杀人得以倓钱赎死。《盟》曰:“秦犯蛮,输黄龙一双;蛮犯秦,输清酒一锺。” 此盖有所本也。

    铜鼓 《广州记》曰:“狸獠铸铜为鼓,鼓以高大为贵,而阔丈馀。初成,悬于庭,克晨置酒,招致同类者盈门。豪冨子女以金银为大钗,执以。”叩鼓。叩“竟留遗主人。”《后汉书》:马援于交趾得骆越铜鼓,即是物也。又《隋书·地理志》:诸蛮铸大铜鼓,俗好相杀,多构仇怨,相攻则鸣此鼓,到者如云。有鼓者号为都老。按今荔波多有之,而河池亦间有,不甚佳。其制高可三四尺,有上面而无下底,其声亦不甚大,名曰诸葛鼓。徭人谓是孔明所造。今观东汉时已有,岂得云诸葛乎。想诸葛行军鼓自是别制,而此妄附尔。但此鼓面花纹缕似非近时可能。间有直一二百金者。云可以除灾厉。亦是讹说。内江。 粤人以本地为内江。吴楚为外江。其来盖久。杜工部诗。“百丈内江船。”

    水筒 竹筒分泉,最是佳事,土人往往能此。而南丹锡厂统用此法,以竹空其中,百十相接,蓦谿越涧,虽三四十里,皆可引流。杜子美《修水筒》诗所谓“通流与厨会”是也。盖竹筒延曼,自山而下,缠接之处,少有线隙,则泄而无力。又其势既长,必用榰阁,或架以竿,或垫以石。读此六句,可谓曲状其妙矣。又赠阿段云:“竹竿袅袅。”《泉分》远而望之。众筒纷交。有如乱绳。然不目睹难悉

    其诗之事之巧也

    负薪 杜少陵《负薪行》云:“夔州处女发半华,四十五十无夫家。更遭丧乱嫁不售,一生抱恨堪咨嗟。土风坐男使女立,应当门户女出入。十犹八九负薪归,卖薪得钱应供给。至老双鬟只垂颈,野花山叶银钗并。筋力登危集市门,死生射利兼盐井。面妆首饰杂啼痕,地福衣寒困石根。若道巫山女粗丑,何得此地有昭” 君村河池土风,耕作力田以及走墟市物,大半皆由妇人,然女子有老而不嫁者。前一婚姻,听断适笺,少陵此诗,除却“盐井” 一句,无一不似也。又东坡《题跋》云:“南海亦有此风,每诵此诗,以谕父老,然亦未易变其习也。” 可见蜀越风俗,大略相仿。

    苦竹 ,粤西卑湿,苦于暑,苦于蚊,不待言矣。更苦于䖵虫之害,虽具体极微细者,各有奇形异状,或飞或走,日侪诸䖵,混扰于窗牖书几床幔之间,殆不止,王逸所谓“蛓缘裳而蜀入怀” 者也。最可恨者,是木竹之蠹。止虫黑色,大如两桐实,头与身等,其喙其眼,其额与猪无二。房宇既皆竹木,此虫蚕食不休,夏月更甚。凡笔砚书卷衣服之上,如面如沙,日必数次拂拭,然随去随落,无法治也。一竹工为余言:若用苦竹,则无此患。因思少陵《苦竹诗》:“味苦夏虫避。” 今粤虽非秦,当亦相同。彼鼨鼠尚载《尔雅》,苦竹不知何考?此老真博物君子矣。河池多竹,大者粗如吊筒,而种类甚夥。然取制器具,多用䈽竹,又不卜何以不尽用苦竹也,岂所谓“剪伐欲无词” 者耶?按此竹枝叶间生刺如棘,人家植作籓篱,高柯拂云,低箐蔽地,子美所谓“丛卑春鸟疑” 者,盖指其下体扶疏,有似网罗形云。

    秏 ,《说文》:秏,胡到切,稻属,从禾,毛声。伊尹曰:“饭之美者,元山之禾,南海之秏。” 今河池土语以米为秏,正用本训。后人借为秏乏字,又讹作耗,并非。

    赎置 生猺,皆栖止山岩,每无定居,种芋而食,种豆易布。今岁此山,明年又别岭矣。然不肯轻出,每值东作西成之日,值田家妇子尽出垄亩,三五,突至劫抱孩幼,追之不及者,用三五两赎之不等。按:此事自古有之。《汉令》云:“凡不与县官战斗而自以亲附送生口者,皆与赎置缣,人四十匹,小口半之。” 固知所来远矣。

    希姓 ,本州一五百曰宾靴,姓希而名怪。按春秋时,有宾无须,又有宾起。一日阅杨用修《外集》,有宾天秀者,为广西监生,抑此其后人之流寓乎?余为改名宾革化。“靴” 虽俗字,然拆用之则雅矣。五百者,皂隶也。

    瘴 。《番禺杂编》云:“岭外二三月为青草瘴,四五月为黄梅瘴,六七月为新水瘴,八九月为黄茅瘴。” 俗传瘴者,气也,或云其色作黄,或云其色作香,皆是妄说。《广韵》云:“瘴,热病也。” 此理极真。大扺山峻水恶,人所饮者,多是谿流,每经雨后,万壑争赴,其中毒虫蝮蛇,无所不有,所以夏月冷水切不可饮。余到蛮荒,将近五祀,凉水绝不入口,然并不见所谓黄气、香气也。独有一二仆人,专好饮凉,病辄头痛发热,多服香薷汤而愈。由是论之,彼忌鵩、忧檥者,固难胜乎“三日不汗” 之说矣。

    《毛》。 《冯衍传》:“饥者毛食。”章怀太子注曰:“贤按:衍集‘毛’”字作“无”,今俗语犹然,是一证也。按:今俗语以“无”有为有又谓之《毛。有》而猺人,谓之“毛。”是无无也,无无则反有矣。可为一笑。稻虫, 程大昌《演繁露》云:“徽州稻初成,常苦虫害,其形如蚕,其色缥青,既食苗叶,又能吐丝牵漫稻顶,如蚕在蔟。然稻之花叶皆不得伸,最为农害,俗呼横虫。”按去秋中下二里甚苦,此害虫之形,无一不肖此状。余为免赋三分之一,捐米一十二石赈之。土语呼此虫为“蝡。”读入声正得本训。

    蛊 。《隋书志》云:“江南之地多蛊。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蛔,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蛊主之家。若盈月不杀人,则畜者自踵其害,累世相传不绝。自侯景之乱,杀戮殆尽,蛊家多绝,既无主人,故飞游道路,中之则殒焉。” 又《粤徼良方》云:“清油炸馓花椒,点汤泡馓服,能下” 蛊毒。昔人夜行,见山头如星飞电流,识者指示:此蛊神夜游也。每遇节令出会同类如星非星,如电非电,皆此物也。甲辰腊月二十六夜,曾见石峡滩之岭坡,一如所云,想亦无主人所致乎。此滩东去庆远三十里,最畏清油气,边人每除夕,用清油炸馓,气味香烈,所以逐蛊神也。又云:凡入蛮家,见

    “屋梁绝无尘者,此家必畜蛊。盖蛊能飞扬,扑灭椽尘,必洁净也。” 又云:“凡在人家饮食,举箸先云:‘汝家有蛊否’?仍取盘尖一脔置几上,已而怀归投厕中,则不能伤。” 又云:“凡入蛮家,至门曰姑门,屋曰姑屋。言言不离姑字,即食蛊亦不为害。” 按:此说与《隋志》相合,余初入境,访之耆旧,云:“往时实有,自遭孙可望、李定国之乱” ,杀戮绝矣,是又与侯景相同。至云“举箸必问” 与言姑字,至今仍传如此。以意考之,土语谓我为姑,犹云我门我屋,以惑蛊不行也。

    《河池风俗》,余尝有句云:“一春三月雨,十日九天阴。” 是多雨潦也。凡有疾病,辄寻鬼师。又七月十五日谓之目莲节,又谓之年节。数日前各备祭物,以祀先祖。猺獞辈皆闭门不出,路无行人,谓之躲鬼。又凡山中六七老树交荫之地,谓之天神庙,土人不斋洁不敢入,是俗好巫鬼禁忌也。待宾,牝鸡为贵,有食其牝鸡者,便至构讼。鸡一斤、银四、五分不等。寡畜产也。地不生桑,从无蚕也。不通贸易,人最贫也。

    思恩县

    高辛氏时有寇,吴将为乱,帝下令曰:“能得其首者,以女妻之。”盘瓠衔其首至阙下,其女以不可违信,请行,帝不得已,妻以女。瓠盘负女入山中,生六男女,后嗣蕃盛。至今俗有盘瓠庙,岁时致祭。土人讹为盘古庙,相传猺獞、𤝕狫、狼狑。诸苗,皆其遗种。本邑民风近朴,人心最灵,火耕水耨,畎亩不粪。耕田之外,不知有末务,惟报仇构怨,世世不忘,虽三尺童子必佩刀。溪峒之蛮多自雄擅称长,故易为乱。历代皆羁縻之,惟令知有国税,长官而已,督责弗及焉。其俗尚鬼崇巫,薄殡殓,婚嫁少礼。以牛为聘,以歌合欢。成婚一日,女即归宁,仍就养父母家,或三年或五年后,始成夫妇。妇女高髻跣足,短衣红裙,不通汉语。性不食盐淋,茅灰卤浸肉为脯及牛羊骨著灰汁中,腐烂为上食。又取牛羊小肠,带汁煎为牛羊酱,以待上宾。百人内有一二人能官话者,谓之“头人”,即一村头目也。其土音难悉载。其居室多楼居,楼下畜牛羊。率皆编蓬茅蔽风雨,而少瓦墁,亦俗之贫使俭也,此其风俗大概云。荔波县 本邑止属苗蛮六种,曰《佯猺獞》,狑狪也。六种之民,栏居巢处,不知礼义,罔遵令甲,尝辱官杀兵,掳掠人畜,家无宁栖,县治依然,一古之蛮洞也。苗男妇,椎髻,左向,上衣,腰齐,下裙,膝齐,织斑五色,语言自一也。《佯苗》男妇,椎髻,前向,上衣,腰止,下裙,足止,织斑五彩,语言又一也。狑苗男妇,椎髻,后向,上衣青白覆膝,下裙红绿覆足,语言又一也。《狪苗》男妇,椎髻,裹帕,上衣青彩,下裙红绿,腰罗花带,语言又一也。猺獞二苗,上下衣着青白,椎髻于中,语言少同,其为人则好勇喜盗,机警心邪,不惯汉语,交易刻木。其居止茅错巍峨,栏支崖峒,室偕六畜,臭秽自如。其饮食,则晨昏膳糯,六畜燃毛,不需刀濯,半熟捧嚼。其伦俗则父子无亲,姑媳两别,形同冰炭,触之便哄。其婚姻则讴歌野合,怀孕于归,淫乱竞驰,亲族互乘。其出没则刀枪箭弩,夙宵附身,峭壁悬崖,跣足如翼。其田地则山多穹窿,土不旷平,田垦滨薮,地翻坡岫。其豪首则人畜较多奸抗挠者,即为一寨之巨憝。遇有忿争,不知讼状。大则掘冢抛骸,操戈对垒,虔刘多寡,累世莫解。小则邀集亲邻,截猪刑犬,数说一屈,即判输赢,则见其角骆相成,吽牙是务,以众噬寡,谲谬不经,则见其狐疑枭向,翕忽怆惶,狗窜鸟飞,倏息沸噪。则见其性易变而生死不惜,《情难制而猖獗》如烟,则见其移徙频更。举默猜贰,䩄面俯首,转背即非其所作所为,悖逆诞怪,蛊毒害命,绝灭天理,汨没良心,皆人世所未有,人生罕闻见。噫秉此鳄鸷之心,而又浸此豕羊之习,长民者忍置之不一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