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三百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千三百八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三百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三百八卷目录

     广州府部汇考十

      广州府田赋考二

      广州府风俗考

    职方典第一千三百八卷

    广州府部汇考十

    广州府田赋考二       通志

    府总

    康熙元年,原《全书》开载府田地山塘等项共一十万一千九百六十三顷三十三亩二分四釐六毫。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及迁移田地山塘六千七百五十四顷二十二亩八分八釐四毫一忽七微,续于元年垦复田地一百一十顷五十八亩二分八釐二毫一丝三忽

    实在田地、山塘共九万五千三百一十九顷六十八亩六分四釐四毫一丝一忽三微。

    南海田、地、山塘一万五千八百一十顷八十二亩三分一毫,内除元年册报荒芜崩陷田地一百四十六顷九十九亩五分二釐七毫八忽,实在田地、山塘一万五千六百六十三顷八十二亩七分七釐三毫九丝二忽。

    《番禺》田地、山塘一万一千九百四十三顷八亩四分三釐七毫,内除元年册报荒芜田地一百八十顷四十亩九分二釐九丝,实在田地、山塘一万一千七百六十二顷六十七亩五分一厘六毫一丝。

    《顺德》田、地、山塘八千七百一十六顷五十五亩二分三釐五毫。内除元年册报荒芜崩陷田地一百八顷九十七亩八分七釐九丝九忽,实在田地、山塘八千六百七顷五十七亩四分二釐七毫一忽。

    东莞田地、山塘一万三千一百三十五顷三十六亩二分一厘,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田地一百三十顷七十八亩五分六釐四毫一丝” ,又元年迁移田地、山塘一千三百八十二顷八十二亩七分四釐三毫九丝六忽,续于元年垦复荒税一百九顷八亩二分八釐二毫一丝三忽,实在田地、山塘一万一千七百三十顷八十三亩一分八釐四毫七忽。

    新会田地、山塘、缯门、渡、涌九千三百七十九顷七十九亩九分一厘八毫,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田地六十一顷四十亩九分七釐六毫八忽,又元年迁移田地、塘四百五十六顷七十六亩四分一厘一毫三忽二微,实在田地、山塘、缯门、渡涌八千八百六十一顷五十三亩五分三釐八丝八忽八微。

    新宁田地、山塘、夏麦地三千五百四十五顷六十七亩四分四釐八毫,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田地八十顷八十六亩六分八釐五毫,又元年迁移田地、山塘三百一十七顷二十三亩八釐八毫八丝,实在田地、山塘、夏麦地三千一百四十七顷五十七亩六分七釐四毫二丝,新安田地、山塘、湖海坦坡四千三十九顷五十六亩七分六釐五毫,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田地一百七十四顷八十八亩二分九釐一毫六丝,又元年迁移田地、塘二千五百二十三顷六十二亩三分六毫一丝五忽,实在田地、山、塘、湖、海坦坡一千三百四十一顷六亩一分六釐七毫二丝五忽。

    香山田地、山塘七千七十五顷三十五亩五分七釐七毫,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田地九顷二十二亩四分一厘,又元年迁移田地、塘一千一百八十顷一十亩一分五釐一毫三丝二忽五微,续于元年垦复荒税一顷五十亩,实在田地、山塘五千八百八十七顷五十三亩一厘五毫六丝七忽五微。

    三水田地、山塘五千一十七顷五十九亩八分六釐八毫。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 田地一十三亩,实在田地、塘五千一十七顷四十六亩八分六釐八毫。

    清远田地、山塘五千九百一十三顷九十三亩一分六釐六毫。

    增城田地、山塘六千七百五十九顷八十二亩六分二毫。

    龙门田地、山塘二千五百八十三顷二十三亩八分七釐三毫。

    从化田地、山塘一千八百四十二顷六十七亩二分一毫。

    连州田地、山塘三千九十八顷六十九亩六分九釐一毫。

    阳山田地、山塘二千六百五十顷二亩三分五釐四毫。

    连山田地、山塘四百五十一顷二十一亩六分,原《全书》开载“官、民、僧、道、尼、灶、夏税、农桑、渡海水税、鱼课、鱼、油、缯门埠米” 三十三万二百九十七石三斗二升一合。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 及迁移官、民夏、农、鱼课米二万四十七石五斗四升五合九勺九抄二撮二圭。续于元年垦复官、民米二百六十石六斗七升六合三勺三抄四撮。

    实在“官、民、僧、道、尼、灶夏税、农桑、渡海水税、鱼课、油料” 、缯门埠课米三十万五百一十石四斗五升一合三勺四抄一撮八圭。

    南海官、民、僧、道夏税、农桑、鱼课、鱼油、翎料米五万四千一百八十一石八斗七升五合,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官、民、僧米” 四百九十石七斗八升七合五勺八抄六撮,实在官、民、僧、道夏税、农桑、鱼课、油料米五万三千六百九十一石八升七合四勺一抄四撮。

    番禺官、民、僧、尼、道、夏税、农桑、鱼课、缯门埠课、鱼油、翎鳔米四万四千八百三十一石二斗三合四勺。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官、民米五百五十八石二斗五升四合一勺” ,实在官、民、僧、尼、道、夏税、农桑、鱼、油料、缯门埠米四万四千二百七十二石九斗四升九合三勺。

    顺德官、民、僧、夏税、农桑米三万六千一百一十八石三斗八升二合八勺,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官、民米” 四百三十一石七斗二升二合九勺七抄。实在官、民、僧、夏税、农桑米三万五千六百八十六石六斗五升九合八勺三抄。东莞官、民、僧、道、灶、夏税、农桑、鱼课米三万七千一百一十石三斗六升四合五勺,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官民鱼课米三百五石一斗二合八勺五抄” ,又元年迁移官民夏税农桑鱼课米三千八百三十二石二斗七升九合七抄一撮二圭,续于元年垦复荒税官民米二百五十六石八斗六升二合一勺,实在官民僧、道、灶夏税农桑鱼课米三万三千二百二十九石八斗四升四合六勺七抄八撮八圭。

    新会官、民、僧、夏税、农桑、鱼课、油料米三万五百三十四石三斗一升九合六勺,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官、民米一百七十五石八斗四升一勺,又元年迁移官、民米一千一百九石四斗八勺七抄” ,实在官、民、僧、夏税、农桑、鱼课、油料米二万九千二百四十九石七升八合六勺三抄,新宁官、民、僧、灶、夏税、渡海水税米八千四百石零五斗四合四勺。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官民米” 一百四十八石五斗一升一勺三抄,又元年迁移官民米六百三十一石四斗六升六合,实在官、民、僧、灶、夏税渡海水税米七千六百二十石五斗二升八合二勺七抄。

    新安官、民、僧、灶夏税、农桑、鱼课米一万一千六百五十二石一斗二升六合二勺,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官、民米四百九石五斗八升六合二勺六抄九撮,又元年迁移官、民夏农、鱼课米七千五百一十四石四斗五升九合五勺五抄一撮,实在官、民、僧、灶夏税、农桑、鱼课米三千七百二十八石八升三勺八抄。

    香山官民夏税、农桑鱼课米二万四千七百一十五石九斗二升八合一勺,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官民米二十七石八斗九合三勺九抄八撮,又元年迁移官民鱼课米四千四百一十二石一斗三升二合一勺九抄九撮。” 续于元年垦复荒税官民米三石八斗一升四合二勺三抄四撮,实在官民夏税、农桑鱼课米,二万二百七十九石八斗七勺三抄七撮。

    三水官民夏税鱼课、油料米一万五千二百六十九石三斗六升五合二勺,内除元年原册报“荒芜崩陷官、民米” 一斗九升四合八勺九抄八撮,实在官民夏税鱼课、油料米二万五千二百六十九石一斗七升三勺二撮。

    清远官民、僧、道夏税,农桑、鱼课米一万七百四十八石四斗一升五合六勺。

    增城官、民、僧、道夏税,农桑鱼课米二万五千三百七十七石二斗九升四合。

    龙门官民农桑米八千一十一石一斗八升二合二勺。

    从化官民米三千五百六十四石一斗五升三合八勺。

    连州官民、僧、道夏税、农桑、鱼课米五千六百一十四石七斗四升六勺。

    阳山官民夏税、农桑鱼课米二千七百九十五石九斗三升三合六勺。

    连山官民夏税农桑米一千三百七十一石五斗三升二合。

    康熙十一年,府田地、山塘等项共九万五千三百一十九顷六十八亩六分四釐四毫一丝一忽三微。内除三年迁移田地、山塘一万八千一百九十四顷二十亩二釐六毫二丝六忽三微,续于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各年垦复田地、山塘一万九百二顷七十六亩五分六釐八毫九丝三忽一微九纤。

    实在田地、山塘八万八千二十八顷二十五亩一分八釐六毫七丝八忽一微九纤。

    南海田地、山塘一万五千六百六十三顷八十二亩七分七釐三毫九丝二忽。康熙二十五年,折税一千一百二十一顷二十一亩二分九釐六毫一丝。置花县:

    番禺田地、山塘一万一千七百六十二顷六十七亩五分一厘六毫一丝,内除三年迁移田地、塘二千五百九十三顷九十亩五分九釐一毫,续于八、九、十十一各年垦复荒迁田地一千八百九十七顷六十三亩二分七釐七毫六丝八忽,实在田地、山塘一万一千六十六顷四十亩二分二毫七丝八忽,康熙二十五年,折税一千五百二十七顷一十八亩一分二釐五毫二丝七忽。置花县

    《顺德》田、地、山塘八千六百七顷五十七亩四分二釐七毫一忽。内除三年迁移田地、塘二千九百八十六顷八十亩八分七釐五毫七忽九微,续于八、九、十十一各年垦复田地一千五百一十一顷四十六亩七分二釐八毫七丝一忽二微八纤,实在田地、山塘七千一百三十二顷二十三亩二分八釐六丝四忽三微八纤。

    东莞田、地、山塘一万一千七百三十顷八十三亩一分八釐四毫七忽,内除三年迁移田、地、塘一千一百七十顷三十八亩九分二釐六毫二丝五忽,续于各年垦复田地一千七百四十八顷七十三亩六分五釐四毫六丝四忽,实在田地、山塘一万二千三百九顷一十七亩九分一厘二毫四丝六忽。

    新会田地、山塘、缯门渡涌八千八百六十一顷五十三亩五分三釐八丝八忽八微,内除三年迁移田地、塘四千六百二十五顷五十八亩三釐九毫四丝七忽三微,续于各年垦复田地一千九百五十二顷四十亩八分七釐四毫三丝二忽四微,实在田地、山塘六千一百八十八顷三十六亩三分六釐五毫七丝三忽九微,《新宁》田地、山塘、夏麦地三千一百四十七顷五十七亩六分七釐四毫二丝,内除三年迁移田地、塘一千八百七顷九十六亩九分七釐一毫一丝四忽一微,续于各年垦复田地一千一百六十五顷五十二亩二分五釐一丝九忽八微六纤,实在田地、山塘二千五百五顷一十二亩九分五釐三毫二丝五忽七微六纤。

    《新安》田地、山塘、湖、海、坦坡一千三百四十一顷六亩一分六釐七毫二丝五忽,内除三年迁移田地四百二十五顷三十五亩四分八釐一丝,续于各年垦复田地一千五百五十二顷五十亩六分三釐八毫七丝二忽,实在田地、山、塘、湖、海、坦坡二千四百六十八顷二十一亩三分二釐五毫八丝七忽。

    香山田地、山塘五千八百八十七顷五十三亩一厘五毫六丝七忽五微。内除三年迁移田地四千五百八十四顷一十九亩一分四釐三毫二丝二忽,续于各年垦复田地一千七十四顷四十九亩一分四釐四毫六丝五忽六微五纤,实在田地、山塘二千三百七十七顷八十三亩一厘七毫一丝一忽一微五纤。

    三、水田地、山塘五千一十七顷四十六亩八分六釐八毫。

    清远田地、山塘五千九百一十三顷九十三亩一分六釐六毫。

    增城田地、山塘六千七百五十九顷八十二亩六分二毫。

    龙门田地、山塘二千五百八十三顷二十三亩八分七釐三毫。

    《花县》田地、山塘共二千六百四十八顷三十九。

    亩四分二釐一毫三丝七忽,俱南番二县割拨从化田地、山塘一千八百四十二顷六十七亩二分一厘八毫零

    连州田地、山塘三千九十八顷六十九亩六分九釐一毫。

    阳山田地、山塘二千六百五十顷二亩三分五釐四毫。

    连山田地、山塘四百五十一顷二十一亩六分,“府官、民、僧、尼、道、灶夏税、农桑渡海水税、鱼课、油料、缯门埠课米” 三十万五百一十石四斗五升一合三勺四抄一撮八圭。内除三年迁移官、民僧、夏鱼课米六万三千七百四十八石二斗六升四合八勺二抄五撮五圭九粟,续于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各年垦复“官民僧夏鱼课米” 三万五千一百四十七石三斗四升六合四勺五抄八撮四圭三粒。

    实在官民、僧、尼、道、灶夏税、农桑、鱼课米二十七万一千九百九石五斗三升二合九勺七抄四撮六圭一粟三粒。

    南海官、民、僧、道夏税、农桑、鱼课、油料米五万三千六百九十一石八升七合四勺一抄四撮。康熙二十五年,折米三千四百三十八石八斗一升八合二勺。置花县:

    “番禺官、民、僧、尼、道、夏税、农桑、鱼、油料、缯门、埠米四万四千二百七十二石九斗四升九合三勺,内除三年迁移官民夏米一万一千七百一十一石一斗四升一合二勺,续于各年垦复荒迁官民夏米七千八百九十三石九斗四升五合八勺二抄七撮,实在官、民、僧、尼、道、夏税、农桑、鱼课、油料、缯门、埠课米四万四百” 五十五石七斗五升三合九勺二抄七撮。康熙二十五年,折米三千九百五十三石四斗六合。置花县。

    顺德官、民僧、夏税、农桑米三万五千六百八十六石六斗五升九合八勺三抄,内除三年迁移官、民僧、鱼课米一万二千四百一十一石五升二合四勺一抄一撮,续于各年垦复官、民米六千三十四石三升九合八勺二抄六撮,实在官、民、僧、夏税、农桑、鱼课米二万九千三百九石六斗四升七合二勺四抄五撮。

    东莞官、民、僧、道、灶夏税、农桑、鱼课米三万三千二百二十九石八斗四升四合六勺七抄八撮八圭。内除三年迁移官民夏税、鱼课米三千三百六十“石六升七合二勺三抄三圭,续于各年垦复官民夏米四千七百九十二石三斗四升四合九撮六圭八粟。实在官、民、僧、道、灶夏税、农桑、鱼课米三万四千六百六十” 二石一斗二升二合四勺五抄八撮一圭八粟。

    新会官、民、僧、夏税、农桑鱼课、油料米二万九千二百四十九石七升八合六勺三抄。内除三年迁移官、民僧鱼课米一万四千五百七石四斗六勺五抄七撮,续于各年垦复官民鱼课米六千二百一石九升九合八抄五撮,实在官、民、僧、夏税、农桑鱼、油料米二万九百四十二石七斗七升七合五抄八撮。

    新宁官、民、僧、灶夏税、渡海水税米七千六百二十石五斗二升八合二勺七抄。内除三年迁移官民米三千九百一十六石七斗五升三勺八抄三撮二圭九粟,续于各年垦复官民米二千四百七十七石四斗一合四勺一抄一撮三圭二粟,实在官、民、僧、灶夏税、渡海水税米六千一百八十一石一斗七升九合三“勺五撮三粟。” 新安官、民、僧、灶、夏税、农桑、鱼课米三千七百二十八石八升三勺八抄。内除三年迁移官、民夏米一千一百一十五石四斗五升二合二勺四抄八撮,续于各年垦复官、民米四千六十一石六斗六勺三抄五撮六圭一粟,实在官、民、僧、灶、夏税、农桑、鱼课米六千六百七十四石二斗二升八合七勺六抄七撮六圭一粟。

    香山官民夏税、农桑鱼课米二万二百七十九石八斗七勺三抄七撮。内除三年迁移,官民僧夏鱼课米一万六千七百二十六石四斗六勺九抄六撮,续于各年垦复“官民夏鱼课米三千六百八十六石九斗一升五合六勺五抄六撮七圭九粟三粒” ,实在官民夏税、农桑鱼课米七千二百四十石三斗一升五合六勺九抄七撮七圭九粟三粒。

    三水官民夏税鱼课油料米一万五千二百六十九石一斗七升三勺二撮。

    清远官民、僧、道夏税,农桑、鱼课米一万七百四十八石四斗一升五合六勺。

    增城官、民、僧、道夏税、农桑鱼课米二万五千三

    百七十七石二斗九升四合。

    龙门官民农桑米八千一十一石一斗八升二合二勺。

    花县官民僧道夏米共七千三百九十二石二斗二升四合二勺。俱南番二县割拨。

    从化官民米三千五百六十四石一斗五升三合八勺。

    连州官民、僧、道夏税、农桑、鱼课米五千六百一十四石七斗四升六勺。

    阳山官民夏税、农桑鱼课米二千七百九十五石九斗三升三合六勺。

    连山官民夏税农桑米一千三百七十一石五斗三升二合。

    皇清康熙十二年开载,“通省南工匠饷共九千零五。”

    十名,每名连水脚共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递年共该银四千零七十二两五钱,水脚银三十二两五钱八分;遇闰加银三百三十九两三钱七分五釐,水脚银二两七钱一分五釐。

    广州府总额饷四千零七十八名,每名连水脚该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该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递年该征银一千八百三十五两一钱,水脚银一十四两六钱八分零八毫;遇闰加银一百五十二两九钱二分五釐,水脚银一两二钱二分三釐四毫。

    南海县六百六十九名,每名连水脚该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该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递年该银三百一两五分,水脚银二两四钱八釐四毫;遇闰加银二十五两八分七釐五毫,水脚银二钱七毫。康熙二十五年,割一十名八分隶花县。

    番禺县五百四十五名,每名连水脚该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该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递年该银二百四十五两二钱五分,水脚银一两九钱六分二釐,遇闰加银二十两四钱三分七釐五毫,水脚银一钱六分三釐五毫。康熙二十五年,割一十二名隶花县。

    东莞三百四十六名,每名连水脚该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一百五十五两七钱,水脚银一两二钱四分五釐六毫;遇闰加银一十二两九钱七分五釐,水脚银一钱零三釐八毫。

    《顺德》七百零七名,每名连水脚该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该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三百一十八两一钱五分。水脚银二两五钱四分五釐二毫,遇闰加银二十六两五钱一分二釐五毫,水脚银二钱一分二釐一毫。《新会》三百三十七名,每名连水脚该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该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一百五十一两六钱五分;水脚银一两二钱一分三釐二毫,遇闰加银一十二两六钱三分七釐五毫。水脚银一钱零一厘一毫。香山一百八十二名,每名连水脚该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该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八十一两九钱;水脚银六钱五分五釐二毫。遇闰加银六两八钱二分五釐,水脚银五分四釐六毫。

    增城二百零三名,每名连水脚该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九十一两三钱五分,该水脚银七钱三分零八毫;遇闰加银七两六钱一分二釐五毫,水脚银六分零九毫。

    新安四十四名,每名连水脚该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一十九两八钱,水脚银一钱五分八釐四毫。遇闰加银一两六钱五分,水脚银一分三釐二毫。

    新宁一百二十一名,每名连水脚共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五十四两四钱五分,水脚银四钱三分五釐六毫;遇闰加银四两五钱三分七釐五毫,水脚银三分六釐三毫。

    花县二十二名八分,每名连水脚该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该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递年该银一十两二钱六分,《水脚》银八分二釐八丝,遇闰加银八钱。

    从化一百七十四名,每名连水脚共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共征银七十八两三钱,水脚银六钱二分六釐四毫;遇闰加银六两五钱二分五釐、水脚银五分二釐二毫。

    三水一百八十三名,每名连水脚共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该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八十二两三钱五分,水脚银六钱五分八釐八毫;遇闰加银六两八钱六分二釐五毫,水脚银五分四釐九毫。

    龙门一百四十六名,每名连水脚共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六十五两七钱,水脚银五钱二分五釐六毫;遇闰加银五两四钱七分五釐、水脚银四分三釐八毫。

    清远一百一十八名,每名连水脚共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五十三两一钱,水脚银四钱二分四釐八毫;遇闰加银四两四钱二分五釐,水脚银三分五釐四毫。

    连州一百零四名,每名连水脚共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四十六两八钱,《水脚》银三钱七分四釐四毫;遇闰加银三两九钱、水脚银三分一厘二毫。

    连山八十七名,每名连水脚共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三十九两一钱五分,水脚银二钱一分三釐二毫;遇闰加银三两二钱六分二釐五毫、水脚银二分六釐一毫。

    阳山一百一十二名,每名连水脚共银四钱五分三釐六毫。有闰连水脚共银四钱九分一厘四毫,该征银五十两零四钱、水脚银四钱零三釐二毫;遇闰加银四两二钱、水脚银三分三釐六毫。

    康熙十二年册开:“本省原奉户部明文,当税每间递年征税银五两,有定征、无定额。” 各府州县共报一百五十二名,饷银七百六十两。

    广州府“南海” 五十八名,每名税银五两,共该银二百九十两。

    《番禺》一十六名,每名税银五两,共该饷银八十两。

    “东莞” 二十三名,每名税银五两,共该饷银一百一十五两。

    《顺德》八名,每名税银五两,共该饷银四十两;《新会》一十名,每名税银五两,共该饷银五十两;《香山》五名,每名税银五两,共该饷银二十五两;《增城》二名,每名税银五两,共该饷银一十两;《清远》一名,该饷银五两。

    屯田

    《广州左》卫原额屯田地税二百零一顷六十亩。内除题准减豁荒陷及展复迁移、已垦未陞科税一百四十五顷六十五亩五分一厘三毫八丝二忽五微,现征熟税五十五顷九十四亩四分八釐六毫一丝七忽五微。又已垦未陞科税五十七顷七十六亩四分八釐五毫五丝五忽。《广州右》卫原额屯田地税三百四十四顷七十三亩零六釐七毫一丝二忽四微,内除原题准减豁荒陷无征税,以及康熙三年奉迁界共荒陷税二百八十六顷零六亩九分一厘一毫六丝八忽七微。康熙八年展界,因原税上则起科每亩三斗五升七合五勺,又上则起科每亩三斗,中则起科每亩二斗四升九合五勺八抄四撮。屯粮赋重,军多畏避逃窜。康熙八年,招集丁佃,止垦复荒税八十八亩一分四釐。康熙九年分垦复税四顷八十四亩零四釐六毫,业照旧例起科征输。康熙十年内,巡抚都院刘洞悉屯粮起科例重,军丁艰苦,具疏题允减额。自康熙十年分起,嗣后垦复、展界、迁荒屯田,准照《民田上则》例,每亩八升八合八勺一抄起科康熙十年分,招集丁佃垦复税六顷一十二亩六分;康熙十一年分,垦复税二十顷零五十亩;康熙十二年分,垦复税六十八顷七十四亩零一毫;康熙十三年分,垦复税七十八顷八十七亩八分五釐五毫,尚存荒陷并展复、未垦税共一百零六顷一十亩二分六釐九毫六丝八忽七微。现征熟税并垦陞共税六十四顷三十八亩三分四釐一毫四丝三忽七微;米一千八百九十五石六斗二升一合三勺七抄一撮一圭。军丁原无《泒征丁徭之例》。

    广州前卫原额屯田地连丈滥税三百七十五顷五十七亩八分二釐一毫二丝二忽。除题准减豁荒陷及展复迁移、已垦未陞科税一百三十四顷八十二亩三分零六毫三丝,现征熟税二百四十顷零七十五亩五分一厘四毫九丝二忽

    考证

    广州后卫原额屯田地共税二百四十七顷七十亩零三釐四毫三丝一忽。除康熙十年、十一年分,已垦未陞科税四十顷零八十九亩四分九釐一毫六丝,尚存荒陷及展复迁移税二百零六顷八十亩零五分四釐二毫七丝一忽。《南海》卫原额屯田地税二百七十八顷五十亩零三分六釐六毫,内除题准豁荒陷八十五顷五十七亩零三毫七丝,现征熟税一百九十二顷九十三亩三分六釐二毫三丝。

    清远卫原额屯田五百九十四顷七十五亩一分。内除荒陷无征二百八十九顷八十四亩九分三釐七毫六丝五忽零六纤。现征熟税三百零四顷九十亩零一分六釐二毫三丝四忽九微四纤

    东莞守御所、原额屯田地税四十顷九十六亩二分三釐一毫。内除原题准豁荒陷及展复迁移、已垦未陞科税二十一顷一十三亩八分四釐零九丝七忽,现征熟税二十一顷八十二亩三分九釐零三忽。

    大鹏守御所原额屯田地税六十八顷零三亩八分八釐零三丝六忽四微七纤六沙。内除题准豁荒陷及展复迁移、已垦未陞科税六十二顷零二亩八分五釐二毫三丝六忽四微七纤六沙,现征熟税六顷一亩零二釐八毫。

    增城守御所原额屯田地税一百零二顷七十八亩一分零五毫二丝七忽八微,内除原题准豁荒陷并垦未陞科税七十五顷九十二亩五分二釐三毫二丝七忽八微,现征熟税并垦陞共税二十六顷八十五亩五分八釐二毫。从化守御所原额屯田地税二百二十六顷二十三亩四分七釐五毫零五忽九微,内除题准减豁荒陷及已垦未陞科税一百一十五顷九十四亩四分零八毫六丝二忽九微,现征熟税一百一十顷三十九亩零六釐六毫四丝三忽。《广海卫》原额屯田连丈溢共税一百八十二顷五十亩零一分零一毫三丝。除题准减豁荒陷并展复迁移、已垦未陞科税一百七十六顷七十八亩零一毫三丝,现征熟税五顷七十二亩一分;

    新会守御所原额屯田地税八十四顷,除康熙十年、十一年分,已垦未陞科税一十七顷零七亩五分四釐二毫五丝二忽,尚存荒陷及展复迁移税三十四顷零五亩三分六釐九毫。“香山守御所原额屯田地税四十四顷八十亩,除康熙十年、十一年分,已垦未陞科税二十九顷九十五亩,尚存荒陷及展复迁移税” 一十四顷八十五亩;

    连州守御所、原额屯田地税一百四十四顷五十九亩二分六釐五毫三丝。内除原题准豁荒陷无征税一十五顷五十一亩五分七釐二毫二丝,现征熟税一百二十九顷零七亩六分九釐三毫

    广州府风俗考        府志

    本府。南海、番禺二县附郭。

    汉高帝诏“粤人之俗好相攻击,秦徙中原之民,使与百粤杂处。”

    《晁错传》,“扬粤之地,少阴多阳,其人疏理,鸟兽希毛,其性能暑。”

    《淮南王安书》,“习于水斗,便于用舟,绵力薄财,不能陆战。”

    《后汉·南蛮传》:“中国人杂居其间,渐见礼化。” 《晋陶黄传》:“南土温湿,多有毒气。”

    《吴隐之传》:“革奢务啬,南域改观。”

    《南齐地理志》:“南朝民户不多,俚獠猥杂,卷握之资,富兼十世。”

    《隋书地理志》:“土地下湿,多瘴疠。其人性轻悍,椎结箕踞,乃其旧风。”

    唐王勃《广州寺碑》:“闾阎雾朴,士女云流。讴歌有霸道之馀,毗俗得华风之雅。”

    张说《宋公遗爱碑》:“室皆涂塈,俗革则华风可观。家撤茅茨,夜作而灾火不发。”

    韩愈《送责平从事序》:“逾瓯、闽而南,皆百粤之地。于天文其次星纪,其星牵牛,连山隔其阴,巨海敌其阳。是维岛居卉服之民,风气之殊,著自古昔。唐之有天下,号令之所加,无异于远近。居俗既迁,风气亦随。雪霜时降,疠疫不兴。濒海之饶,固加于初。是以人之于南海者,若东西州焉。” 韩愈《送郑尚书序》:“岭南帅得其人” ,则一边尽治,不相寇盗贼杀,无风鱼之灾,水旱疠毒之患。

    宋余靖知广州,《谢表》:“越台之俗,胡贾杂居。” 余靖《罗汉院记》:“番禺大府,节制五岭。秦汉以来,号为都会。俗杂五方。”

    《宋史·地理志》:“广南,南滨大海,西控彝洞,北限五岭,有犀象、玳瑁、珠玑、银铜、果布之产,民情轻悍。宋初,商贾交凑,俗多不合礼,尚淫祀,杀人祭鬼。山林翳密,多瘴毒。凡命官吏,优其秩。”

    章楶《广州学记》:“按舆图,去京师四千七百里,带山并海,依险阻以为固。秦汉以来,尝为奸雄桀黠窃踞其地。其后废国为郡,置吏统治,至或弹击豪强,锄剪寇盗之不暇,尚何及教化之事哉?盖水陆之道四达,而番商海舶之所凑也。犀象珠玑、异香灵药、珍丽玮怪之所聚也。四方之人杂居于市井,轻身射利,出没波” 涛之间,冒不测之险,死且无悔。彼既殖货浩博,而其效且速,好义之心不能胜于利欲,岂其势之使然欤?又其俗喜游乐,不耻争斗,妇代其夫诉讼,足蹑公门,如在其室家,诡辞巧辩,喧啧诞谩,被鞭笞而去者,无日无之。巨室父子或异居焉,兄弟骨肉,急难不相救,少犯长,老欺幼,而不知以为非也。嫁娶间有无媒妁者,而父母弗之禁也。丧葬送终之礼,犯分过厚,荡然无制,朝富而暮贫,尝甘心焉,岂习俗之积久,而朝廷之教化未孚欤?抑长上之人不能廉己正身以先百姓,使百姓无所视效欤?

    陈岘《广州志序》:“宋兴二百馀年,民物岁滋,声教日洽。”

    李昴英《广州志序》:“富饶寖不逮乎昔,而文风日张。虽蕉阜桄林之墟,弦歌相闻,挟艺登名,与中州等。”

    元吴澄《广州学云章阁记》:“今之交、广,古之邹鲁。” 元《番禺志》:“婚礼用槟榔,以当委禽。”

    《南海志》:“丧礼必盛肴馔,以待送客。”

    《明一统志》:“虽海滨遐陬,冠婚丧祭悉遵典礼,霭然无异中州。”

    《旧志》:“由唐而降,文物寖盛,与中州匹。”

    大庾之南,古番禺地,汉、唐以来为巨镇久矣。然而地大民伙,贾胡蛮蜑,杂处往来。壤土沃饶,田稻再熟,桑蚕五收,珠玑犀象、龙涎水沉、龟鼊杂贝,以方贡者,岁时至焉。俗有近古者,士勤学问而恬仕进,民严上令而戒争讼,农乐耦助而重祠祭,工仅完固而不求淫巧,志言之详矣。而《隋志》云:“人情轻悍,箕踞椎结” ,此汉史笔赵佗之语。汉初,瓯闽尚遗声教之外,岂惟粤哉?盖自汉末建安,至于东晋永嘉之际,中国之人士避地者多入岭表,子孙往往家焉。其风流遗韵,衣冠气习,熏陶渐染,故习渐变,而俗庶几中州。

    丘浚《广州志序》:“衣冠礼乐,班班然盛。” 朱文公云:“岂非天旋地转,闽浙反为天地之中?越与闽接壤,闽、浙视古河洛,则百越视古齐、鲁欤?”

    郡城之俗,大扺尚文,其东近质,其西过华,其南多贸易之场,而北则荒凉。故谚云:“东村西俏,南富北贫。” 孙蕡《广州歌》:“广南富庶天下闻,四时风气长如春。长城百雉白云里,城下一带春江水。少年行乐随处佳,羊城南畔更繁华。朱楼十里映杨柳,帘栊上下开户牖。闽姬越女颜如花,蛮歌野曲声咿哑。阿峨大舶映雱日,贾客千家万家室。春风列屋艳神仙,夜月满江闻管弦。良辰吉日天气好,翡翠明珠照烟岛。乱鸣鼍鼓竞龙舟,争赌金钗斗百草。游冶留连忘所归,千门灯火烂相辉。游人过处锦成障,公子醉时花满堤。扶留叶青蚬灰白,盆饤槟榔邀上客。丹荔枇杷火齐山,素馨茉莉天香国。别来风物不堪论,寥” 落秋花对酒樽。回首旧游歌舞地,西风斜日淡黄昏。

    外县穷乡,民俗大抵多俭啬而耐勤苦。依山者多朴,其失也固;依水者多智,其失也伪;濒海者多阔疏,其失也悍。其善者君子之教也,其失者细人之习也。

    民居海滨沙野,故其气浮,其质柔。惟气浮,故轻誉而苟毁;惟质柔,故畏法而尊上。无间城郭乡村皆然,或遇官司凌暴,往往容隐弗敢校。孔子曰:“宽柔以教,不报无道。” 南方之强也,广俗实足以当之。

    “舞文者巧取关节,健讼者乐嗜刑罚” ,自宋已然,迄今为甚。

    良家妇女,不出闺门,翁妇嫂叔,非令节未尝一见。惟嫁女务以资妆,糖果粉饵相高,甚至破产为之。至冠婚简略,丧葬烦缛,燕会日趋于靡。俗素尚鬼。三家之里,必有淫祠庵观,每有所事,辄求珓祈签,以卜休咎,信之惟谨。有疾病不肯。

    服药而问香设鬼,听命于师巫僧道,如恐不及。明嘉靖初,提学副使魏校始尽毁而痛惩之,乃今渐革。

    丧葬旧颇不循礼,富家出殡,用箫鼓幡旐,有官者或结楮为神像,多具酒食于墓所以待客,谓之“冈头酒。” 今渐追古,惟火葬始于贫民,人寖效之。有司严禁,犹未能尽革也。

    “富者易汰,贫者易羞” ,天下皆然,而广为甚广。民本多贫,然鱼米本贱,而又有番舶之利,故家虽无十金之资,而用度自足。负担者苟持一钱出市,可以得饱,盖操利易而物价平故也。

    顺德县

    民性悍而好利,岁恒争产盗禾。设县以来,道化渐摩,士以通经学古为尚,多贵显山林之士,皆能摛章染翰。务农善渔,工匠日趋于巧。旧志言语嗜好与番禺、南海类。

    东莞县

    邑本晋郡,永嘉之际,中州人士,避地岭表,多止兹土。衣冠礼义之俗,实由于此。迄宋而人物寖盛,士尚淳厚,农力稼穑,工不求巧,商能致远,素称“《易》治。”

    王中行《迁邑记》:“地轶赋伙,长材秀,民之战艺有司者倍他邑。”

    郭应木《劝农文》:“田夫野老,亦曾读书。樵童牧儿,多解识字。”

    陈靖吉《序》:“民俗素厚,士民鼎盛,嫁娶重门第,居人不肯为僧道。”

    丧葬或用乐,士民无服者,多衣青而巾缟素。故昔人《咏俗诗》曰:“箫鼓不知哀乐事,衣冠难辨吉凶人。”

    从化县

    《旧志》:“民素狠而善斗。” 设县以来,日闻弦诵,甘分耕凿。昔有健讼者,今渐革面;昔有游惰者,今颇务本。俊才日出,科第不乏。

    龙门县

    《旧志》:读书力耕,不服远贾。妇女俱事纺织,习尚纯朴,然未免惰拙。间有游手之民,潜与盗通,自设县以来,渐知守法。婚娶、纳采、问名,置酒延宾以迎其妇,谓之“接路。” 丧葬称家贫富火葬者间有之。

    新宁县

    《旧志》:地素险阻,政化不及。设县以来,士渐向学问,务坚忍力,本者多事,末者少问有狡伪,终讼不耻。大家丧葬从制,小民安于火亲,略无有泚。《新志》:“士农工商,相参互作,士不废耕,工商各业,多行于农隙。不事淫巧,不贵末作。”

    增城县

    《旧志》:“俗尚敦朴,士攻学术而恬于仕进,民先农桑而后商贾,工仅完足而不求淫巧。”

    近志士习敦厚,旧崇佛事,今谨礼节,趋义慕实,人文日著。间有舞文乐讼、嗜斗忘身、横行里闬者。

    李昴英《文溪集》。习尚淳厚,有崔清献公遗风。《香山县》

    俗素重族而尚鬼,故婚嫁必论阀阅。病不求医而信巫觋。勤于农圃而不事工商,故斥卤尽成畎亩,而贸易每为人所欺。

    《旧志》:“别男女,耻争讼。”

    新会县

    《郡国志》:“地边大海,晴少雨多,时遇甚风,林宇悉拔,故其民狠。”

    力本者多,贩鬻者少。濒海以鱼盐为生,负山以薪炭材木为利。士人尊师务学,间有小民好为健讼,刑扑屡加,略无悔色。

    《旧志》:“婚娶多论财,病事艾灸,祷神鬼。丧多用浮屠,信风水,间有火葬。”

    《新志》:“东方士缝衣华冠,雅习自然。西方士仪度词概,朴易不雕。”

    三水县

    《旧志》:“简朴有馀,仪文不足。士多好读书,农商各守其业。妇女勤于纺绩,疾病专事巫祷,送丧用乐,亦有火葬者。”

    清远县

    《元志》:“地无平原沃壤,刀耕火种,最为辛勤。无长溪洪河,肩担背负,最为劳苦。”

    《旧志》:城中男女罕事耕织,商贾工技皆资异县。娶妇之家不举乐,有足尚者。但亲死既葬,期年必出而焚之。

    新安县

    《新志》:“士攻学术而恬仕进,民多农桑,而后商贾宾客往来,多以白酒为礼,妇女通问,每以麻茶”

    相馈

    花县

    邑北皆山中,鲜居民,其俗朴野,人多犷悍。惟迤南一带,渐近郡城,仕宦科名,往往不乏。然皆土瘠民贫,耕食凿饮,无商贾货殖之利。今既置邑,首在招徕,次通水道,使之生齿日繁,泉布日富。然后教化行而风俗易,则荆棘蒙茸之地,胥变而为声名文物之区矣。

    连州

    宋陈若冲《记》:“人物富庶,商贾阜通。”

    朱葆石《路记》:“溪山锺美,风俗淳厚,南方为佳郡。旧志好尚,语言多与荆、湘、韶、石相类。民性颇懒,鲜事商贾,病不医药,专务祷神。然名门旧族,克守祭田,如遇烝尝,亲疏咸会,衣冠典雅,颉颃中州。至于道无乞丐之人,则他郡之所不及。” 阳山县。

    韩愈《送区册序》:“夹江荒茅,篁竹之间,皆鸟言彝面。”

    《旧志》:俗尚俭约,鲜事诗书。其民有三:曰王民;专事渔猎,无商贾、屠沽、工匠技艺;曰猺、曰獞则。居处山峒,腰刀持弩;性犷而悍,不习拜揖,迄今遵化输役。其王民渐知读书慕义,然犹婚姻以歌迎送,丧事以歌“杂哀。”

    连山县

    《旧志》:地接怀贺,居杂民彝,故其好尚语音,多有类者。性颇戆直,然不知读书,不事商贾,专业耕种。淫犯火葬,狃于故习。婚礼则用茶盐,丧事则唱哀歌。若乃高山有猺、深峒有獞,移徙不常,尤为梗化。

    俚俗

    《礼记》:“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 俚俗有三:曰蜑户。以渔钓为业,以舟为宅,或编蓬滨水而居,谓之水栏。见水色则知有龙,故又曰龙户,即今蛋家编在河泊所者曰卢亭,在州城东南百里,以采藤蛎为业。男女皆椎结于顶,妇女许人,及嫁始结胸带。相传为卢循遗种,故名曰马人。本林邑蛮,随汉马援来者,始十户,后孳衍至三百,皆姓马。其人深目猳喙,散居峒落中。又有二种,皆诸蛮,即旧粤人也。一曰猺,椎结跣足,居深峒,刀耕火种,食尽一山,则他徙,丧葬则作乐歌唱,谓之“暖丧。” 二曰獞,性质粗悍,露顶跣足,居高山深谷间,花衣短裙,鸟言彝面,自耕而食,又谓之“山人。” 兹二种皆出盘瓠。自新会、香山、从化、龙门、清远迄阳山、连山皆有之,今则不可辨,皆呼为俚人。俚人则质直尚信,诸蛮则勇敢自立,皆重贿轻死,惟富为雄。巢居崖处,尽力农事。按《隋志》:“刻木以为符契,言誓则至死不改。” 父子别业,父贫乃有质身于子。诸獠皆然。并铸铜为大鼓,初成,悬于庭中,置酒以招同类来者。有豪富子女,则以金银为大钗,执以叩鼓,竟,乃留遗主人,名为“铜鼓钗。” 俗好相杀,多构仇怨,欲相攻则鸣此鼓,到者如云。有鼓者号为都老,群情推服。本之旧事,尉佗于汉自称“蛮彝大长老夫” ,故俚人犹呼其所称“都老” 云。

    峒民畜毒,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虫,大至蛇,小至虱,置器中,令自相啖,存者留之行以杀人。如蛇存则曰蛇蛊,虱存则曰虱蛊,食人五脏,无不死者。又有飞毒,一曰“桃生” ,又曰金蚕,乃鬼之能毒人者,事之骤富,其鬼飞毒入饮食中,熟物入腹复生,必胀裂而后死。以上见《隋志》。又曰:断肠草,食才入口,须臾立毙,因之以图赖人富室尝遭荡产。诚能严禁。治其图赖之罪。则全活甚众。良司牧者宜亟行也。

    方语音

    广音柔而直,颇近吴越,大抵出于唇舌,不清以浊,当为羽音。歌则清婉溜亮,纡徐有情,听者感动。明成化中,巡抚都御史朱英见广人歌《白沙诗》,辄欲效之,曰:“吴越不能及也。” 旧俗,民家嫁女,集群妇共席唱歌以道别,谓之歌堂。今虽渐废,然村落尚或有之。田野蹋歌者,往往引物连类,委曲譬喻。如《子夜竹枝》有曰:“中间日出四边雨,记得有情人在心。” 又曰:“一树石榴全著雨,低头浥泪有谁知。” 此类甚多。其尾腔曰《娘来里》,曰“妈来里” ,曰《水荡弟》,曰“娘十几” ,皆男女答问,互相警动之词也。农庄女子荡恣者,相呼曰“绾髻” ,每耕种时,斗歌为乐。番禺、顺德新会最盛,自弘治以来,此风渐衰。如黎真《清河谣》:“清河绾髻春意闹,三十不嫁随意乐。江行水宿寄此生,摇橹唱歌桨过滘。” 又《鹿步谣》:“细帽茜裙趁墟市,飞驮纷纷如云起。一月十五大王斋,斗歌都道娘来里。” 又《外海谣》:“裹肚为裙纱作髻,蓢滘日长采菰米潮。”

    考证

    平洲渚。却归来齐唱一声《水荡弟》,又《平康谣》:幼小婚姻在乡里,络布为裙蕉布被。唱歌互答多比情,相逢便问娘十几。

    有方言、方音有俗字。广人谓父曰爹,《南史》:湘东王人之爹爹音躲,广人音益奢反,是与湘韶不同。曰爸,韵书无此字,盖俗字也。谓母曰妈,曰阿姐,呼哥嫂辄以亚先之,亦曰阿,如兄则曰亚哥,嫂曰亚嫂,又类叔舅亦然。儿女排行亦先以亚,如行二曰亚二,行三曰亚三之类。游乐曰则剧,按《朱子语类》亦言“则剧” ,闽广有此语。问如何?曰:“点样。” 诘人曰:“蔑地无” ,曰毛。毛,音耄。《事文类聚》毳饭、故事,三件俱无,故谓三毛。移近曰“埋。” 呼儿曰仔仔,音济。其不检者曰散仔。斥男女之贱者男曰獠,《五代史南汉世家》所谓憨獠可证。女曰夫娘,见《辍耕录》。甚至以物形状如子弟。汰而不晓事者曰大头虾。陈献章《大头虾说客》问“乡讥不” 能俭以取贫者,曰:“大头虾,父兄忧子弟之奢靡而戒之亦曰‘大头虾,何谓也’?” 予告之曰:“虾有挺须瞪目,首大于身,集数百尾,烹之而未能供一啜之羹者,名曰大头虾,甘美不足丰乎外,馁乎中,如人之不务实者然。” 乡人借是以明识戒义取此欤言,虽鄙俗,名理甚当。然余观今人取贫者,亦非一端,或原于博赛,或起于斗讼,或荒于沉湎,或夺于异好,与大头虾皆足以致贫。然考其用心与其行事之善恶,而科其罪之轻重,大头虾宜从末减,识取贫者反舍披摘,此何耶?恒人之情,刑之则惧,不近刑则息。博赛斗讼,禁在法典;沉湎异好,则人之性,有嗜有不嗜者,不可一概论也。《大头虾》之患,在于轻财而忘分才。子弟类有之。盖其才高意广,耻居人下,而雅不胜俗,专事己胜,则自畋猎驰骋,宾客支酬,舆马服食之用,侈为美观,以取快于目前,而不知穷之在是也。如是致贫亦十有四五,孔子所谓“难乎《有恒》” 者是也。以为不近刑而忽之,故讥其不能自反,以进于礼义教诲之道也。孳孳于贫富之消长,锱铢较之,而病其不能者,曰“大头虾。” 此田野细民过于为吝,而以绳人之骄,非大人之治人也。夫人之生,阴阳具焉。阳有馀而阴不足,有馀生骄,不足生吝。受气之始,偏则为害;有生之后,习气乘之。骄益骄,吝益吝。骄固可罪,吝亦可鄙。骄与吝一也,不骄不吝,庶矣乎!

    至于外县,每十里不同。如游乐南海曰“仙”,欣顺德曰“仙”,东莞曰“料”,新会指何处曰“蓬蓬”,此类皆方言也。广城四声,皆无讹者,如“来”“近”、“黎”久近,苟皆不甚相远,惟东莞谓“东”曰“冻”,是以平为去也;莞曰“官”,是以上为平也。香山城内,大近正音而差浊,“谷”字都黄旗角则皆闽语,殊侏𠌯。如谓人曰“能”,是以真入“蒸”也。增城有东话,语尤奇俏,谓“屋”曰“窜”,是以入为上也。新会下海、东莞南头,谓“刀”曰“多”,是以“豪”入歌也。此类皆方音也。范成大《虞衡》记临桂数字,虽甚鄙野,而偏旁亦有依附。“”音稳,大坐稳也。“”音矮,不高故矮也。“奀”音勒,不大故瘦也。“”音磡,山石之岩窟也。“闩”音拴,横关也。“汆”音犹,人在水上也。,音魅,人没水下也。,和馘反,言隐身忽出以惊人之声也。音胡,毛口也。甘,东敢反,以石击水之声也,今广亦有之。又,无曰冇,音耄,谓与有相反也。“季子”曰“孻”,力来反,子之尽也。新会曰“屘”,极命反,子之至尾者也。两广谓“岩峒”曰,亦龙反,两山之间也。顺德谓“石梗”曰“石掯”。盖取谁声,番禺、从化谓地之宽平者。音引,则又无所取义。此俗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