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八百八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八百八十一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八百八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八百八十一卷目录

     建昌府部汇考三

      建昌府学校考

      建昌府户口考

      建昌府田赋考

      建昌府漕运考

      建昌府风俗考

    职方典第八百八十一卷

    建昌府部汇考三

    建昌府学校考书院社学附

    通志府志合载

    本府。南城县附郭。

    建昌府儒学 :宋太平兴国年,改建昌军,建学在郡治之西。靖康二年毁,绍兴四年又毁。后十六年,知军事蒋循祖乃修治之,复学地与学田之侵于民者,绘“乡先生李太伯” 之像于大成殿之南庑下,以风后学。元符间,知军事管师仁建四贤堂于庙右。泰定间,郡守萨德梅增拓学址而修治之。至正六年,同知府事刘“矩建大成殿。学士虞集《记略》” :“明景泰七年,知府江浩修葺如时制。成化间,知府谢士元大新学宫,召工远方,稽制国学,新礼乐器,购经书、子、史百家之籍,兴学教士,一时为江右首称。弘治五年,分封益国,故学址入藩第。知府孙伟徙学于郡治北天宁寺。时工役繁兴重改作,故仍佛宫为大成殿。殿之” 后仍梵堂,为馔堂,堂之后为尊经阁。殿东西有庑。庑之前为戟门,为棂星门,门间跨流水而桥三。阁东为廪庾,为廨舍,阁西为明伦堂。东列斋序:曰“志道” 、曰“据德” 、曰“依仁” 、曰“游艺。” 礼器、乐器库附斋下,西连号房,凡十馀楹。堂下砌为露台,台下甬道数十。武道上立仪门,门外有桥。多经迁构,徙置如初。十年,知府熊宗德拓桥西地,创神厨、宰牲房、库房,开涤牲池。桥南建学门,缭以垣墙。门之前竖“泮宫” 坊,寻撤去。十八年,知府舒昆山、同知林廷献因涤牲池北隙地建号房二十楹,建讲堂于明伦堂后,于戟门左建名宦祠,右建乡贤祠。门之外辟大路,路南合浚洼窟为泮池,池南建桂香楼,西建屋二十楹,为外号房。正德七年,知府安奎建射圃,立观德堂于馔堂之左。九年秋,雷震大成殿。知府韩辙、同知何恩以殿仍佛宫,弗称正祀,因撤而新之。门庑葺治,丹碧焕然。十二年春,又从士议,爰度地宜,改建“明伦堂” 于射圃。推官罗江迺相共成经制,于是为备。嘉靖元年诏正祀典,大成殿易名。

    先师庙:嘉靖八年、知府张纮奉建,御制碑六座,《敬》

    一亭。万历三十四年,参政余霑捐十金,知府朱与翘捐七十金,修尊经阁。后因学役失火,前后藏书延烬无遗。崇祯九年,明伦堂火,知府李恢先、通判牟暹、推官荆本澈各捐俸重建。名宦祠在仪门左。乡贤祠在名宦祠南,近射圃,在学宫之右。嘉靖二十五年,同知周良相改号舍为之,构亭一,夹室二。后改为新司。万历六年,知府王之屏复立射圃于新司之右。三十八年,推官陆健即射圃改为“旴江书院”

    道一书院 在府南隅。中塑朱、陆二先生像。明德书院 在凤凰山下,罗汝芳讲学之所。正学书院 祀罗汝芳。

    紫阳书院 :在城北隅,万寿宫之左。顺治十年邑人建,祀朱子。每科试例录四人,与“明德祠” 试额同。

    学田 :“明嘉靖十六年,知府王度捐俸置田二百七十八斗。嘉靖二十七年,知府陈公陞捐俸置田七十七斗。万历四十年,郡守邬鸣雷捐俸一百金,置买十八都田一十九段,岁收租谷五十六石,以赡诸生之清贫者。”

    南城县儒学 。宋诏兴间建于南隅“太平寺故址。元至正间毁而复修。明洪武间知县张税、吕升、永乐间教谕江济、景泰间巡抚韩雍相继增修。”

    皇清知县李正蔚、苗蕃、曹养恒、教谕锺秀次第增修。

    外县

    新城县儒学 宋绍兴间建于邑之巽隅。元因之。明洪武初,知县沙良佐增建。

    皇清顺治间,邑故明吏部尚书凃国鼎仲子《凃斯》“皇。”

    孙大。等增建“风月书院” 在县南,宋儒李觏读书所。

    萧曲书院 在萧曲峰。明礼部郎中黄端伯聚徒教授之处。

    西村书院 元处士朱民表建。

    学田 :顺治间,查减荒芜外,实收田租一百三十二石零。康熙十年,教谕谢生兰奉踏勘,召垦荒田,计租二十八石三斗三升。

    南丰县儒学 “宋宝庆间建于县之西南。元至正间升为州。时学毁,随修复。明洪武间,知县袁仁亨、景泰间知县陈勉增修。天顺间火,佥事陈骐檄府县缮治。万历间,通判薛瀚署县事,增修。” 紫阳书院 在县东,内塑朱子像。

    广昌县儒学 宋绍兴间,建于县治西,寻迁县南,后迁今所。元毁,复修。明洪武初,知县侯端、弘治间,知县黄琏继修。后佥事黄珙从诸生请,毁东岳观,以拓规制。

    东园书院 在县境,吏部尚书何文渊“读书处。” 清溪书院 按察使颜巽“藏书所。”

    学田 不一处,共百石零。

    泸溪县儒学 初建于东城外,明万历间,知县汪谟徙于县治西。明末毁,贡生傅登觉协同耆民傅元松、林永吉等倡修。

    “学田 ” 一,追废寺田一十五亩,租银五两;“万灵峰” 五亩,租银三两;黄石坑等处共二十一亩,共租银八两。

    建昌府户口考        府志

    府总

    原额“人丁” 九万四千六百三十一丁。

    妇女九万三千二口。内除逃亡人丁二万四百八十九丁。

    《妇女》二万四千四百七十九口

    新收人丁三千九十七丁、妇女三千八百二十四口。

    见在人丁七万七千二百三十九丁。内优免丁二千一百一十六丁,妇女七万一千三百四十七口。每丁口各派征不等,共征银一万四千五百一十三两一钱九分三釐。

    南城县

    户口。原额人丁四万八千四百七十八丁。妇女四万四千三百六十口。内除逃亡人丁一万三千三百七十七丁。

    《妇女》一万三千六百四十六口

    “新收人丁” 七百五十四丁。

    妇女七百五十九口

    见在人丁三万五千八百五十五丁。内优免丁七百四十六丁,妇女三万一千四百七十三口,丁口各派征不等,共征银六千二百六十四两二钱七分二釐七毫。

    新城县

    《户口》、原额人丁一万四千四十五丁。

    妇女一万二千七百六十八口。内除逃亡人丁二百七丁。

    妇女一百九十五口

    “新收人丁” 六百一十八丁。

    妇女一百九十九口

    见在人丁一万四千四百五十六丁,内优免丁五百四十丁,妇女一万二千七百七十二口,丁口各派征不等,共征银二千五百二十七两五钱七分五釐五毫。

    南丰县

    《户口》、原额人丁二万一千一十八丁。

    妇女二万七千三百三十口。内除逃亡人丁三千八十九丁。

    妇女七千九百三口

    新收人丁一千四百一十三丁。

    妇女一千六百八十口

    见在人丁一万九千三百四十二丁,内优免丁三百九十五丁,妇女二万九千一百七口,丁口各派征不等,共征银三千九百六十六两八钱二分二釐三毫。

    广昌县

    《户口》,原额人丁三千六百三十七丁。

    《妇女》、二千八百八十三口,

    “新收人丁” 五十二丁。

    妇女一百八十五口

    见在人丁三千六百八十九丁,内优免丁三百三丁,妇女三千六百八口,丁口各派征不等,共派征银一千四十七两五钱九分八釐三毫。《泸溪县》:

    《户口》,原额人丁七千四百五十三丁。

    妇女五千六百六十一口。内除逃亡人丁三千八百一十六丁。

    《妇女》、二千七百三十五口,

    “新收人丁” 二百六十丁。

    妇女一口

    见在人丁三千八百九十七丁,内优免丁一百三十二丁,妇女二千九百二十七口,丁口各派征不等,共征银七百六两九钱二分四釐三毫。《妇女名目》于康熙十一年八月内改为“食盐课。”

    建昌府田赋考        府志

    府总

    原额、田一万五千九十四顷二十一亩七分二釐四毫一丝

    地六百四顷一十八亩九分九釐六毫一丝;山八百八十顷二十六亩四分;

    塘四百五十顷九十一亩九釐六毫九丝。内除决塞田井缺额塘一百七十七顷六十一亩二分五釐二毫六丝。

    《新陞地》二顷二十四亩二分六釐三毫

    新陞开垦田一百七十六顷五十亩五分八釐三毫六丝

    见在成熟田一万五千九十四顷二十一亩七分二釐四毫一丝。

    地、六百六顷四十三亩二分五釐九毫一丝;山、八百八十顷二十六亩四分;

    塘四百四十九顷八十亩四分二釐七毫九丝,共征银八万七千一百三十六两九钱七分一厘四毫四丝九忽二微九纤。共征米四万七百四十三石三斗六升八合二勺六抄六撮。合属《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新陞开垦田一百七十六顷五十亩五分八釐三毫六丝。清出南城等五县人丁二千六百八十一丁,妇女二千五百五十四口,共增银一千六百一十三两七钱七分一厘,增米五百三十五石六斗一升七合六勺三抄。已编入“丁粮实征” 数内。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班及折色物料时价,共银一千七百四十两九钱五分七釐三毫一丝三忽七纤,在于实征数外补编。

    合属丁地二项,共征折色银一十万三千三百九十一两一钱二分一厘七毫六丝二忽三微六纤。又不在丁地内杂办商税课钞、濠租等银四百八十五两一钱六分八釐六毫七丝二忽三微八纤。

    以上共银一十万三千八百七十六两二钱九分四毫三丝四忽七微四纤。遇闰年分,加银一千三十七两四钱五分零八忽。

    起运户部项下正赋杂办原额银二万四千六百七十二两一钱一分三毫五忽。实征银二万四千五百七十七两八钱零四釐二毫五忽。遇闰、加银五十六两七钱五分九釐六毫

    礼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三百二十三两九钱一分五釐,实征银三百二十两零二分五釐三毫。工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一万二百八十五两八钱二分一厘三毫,实征银七千四百零九两八钱零八釐二毫。

    南城县

    原额、田四千二十五顷七十四亩一分二釐四毫一丝

    地二百四顷四十一亩九分六毫一丝;

    塘一百五十九顷九十三亩三分一厘四毫九丝。内荒塞田九顷五亩五釐六毫六丝。《订正全书》之后,俱经陆续劝谕全垦。

    见在成熟田四千二十五顷七十四亩一分二釐四毫一丝。

    地二百四顷四十一亩九分六毫一丝;

    塘一百五十九顷九十三亩三分一厘四毫九丝,共征银二万四千三百三十三两一钱四分一厘八毫九丝八忽七微四纤,共征米一万二千五百五十八石四斗六升一合三勺一抄。《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新陞开垦田九顷五亩五釐六毫六丝,清出人丁七百五十四丁,妇女七百五十九口,共增银一百八十三两七钱零一。

    釐六毫,米二十四石八斗九升九合八勺二抄,已编入《丁粮实征数》内,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班及折色物料时价等银六百一十五两二钱六分九釐八毫一丝八忽三微四纤。

    《丁地》二项,共征折色银三万一千二百一十二两六钱八分四釐四毫一丝七忽八纤。

    又不在丁地内,杂办商税课钞、濠租等银三百三十二两五钱四分六釐一毫一丝二忽二微一纤。

    以上共银三万一千五百四十五两二钱三分零五毫二丝九忽二微九纤。遇闰年分,加银四百六两九钱六分七釐三毫六丝八忽。

    起运户部项下正赋、杂办原额银八千二百四十八两六钱七分三釐五毫一丝九忽,实征银八千一百五十四两三钱六分七釐四毫一丝九忽。遇闰加银四十两一钱八分四釐四毫。礼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一百四十八两六钱六分二釐三毫,实征银一百四十四两七钱七分二釐六毫。

    工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三千五百六十三两九钱九分一厘四毫,实征银一千五百七十三两一钱九分九釐八毫。

    新城县

    原额、田三千六百七十五顷七十七亩六分八釐七毫

    地一百三十二顷三十五亩八分;

    山一百八十八顷四亩八分;

    塘四十七顷九十九亩五分四釐四毫,共征银二万九百九十两一钱四分一厘九毫三丝三忽四纤。共征米一万六百七十九石二斗一升七合二勺三抄。

    《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清出人丁二百二十四丁,妇女二十九口,共增银三十九两七钱零五釐九毫,已编入“丁口实征” 数内。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班及折色时价,共银三百九十八两五钱二分四釐五毫三丝八忽六微五纤。

    《丁地》二项,共征《折色》银二万三千九百一十六两二钱四分一厘九毫七丝一忽六微九纤。又不在丁地内。杂办商税正脚银四十一两一钱二分。

    以上共银二万三千九百五十七两三钱六分一厘九毫七丝一忽六微九纤;遇闰年分加银二百二十七两六钱八分四釐九毫四丝。起运户部项下。正赋、杂办原额银六千四百九十四两八钱七分三釐九毫二丝五忽,遇闰加银二两八钱九分七釐六毫。

    《礼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二十九两五钱一分六釐八毫。

    工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二千一百九十九两五钱八分七釐三毫。

    南丰县

    原额、田四千五十三顷六十六亩八分六釐六毫

    地一百二十顷九十亩二分六釐;

    山四百五十四顷八十三亩一分;

    塘一百五十顷五十八亩五分,共征银一万九千八百三十八两九钱六分四釐七丝八忽一微四纤。共征米一万二千五百九十九石八斗七升七勺。

    《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清出人丁一千四百一十三丁,妇女一千六百八十口,共增银二百九十九两三钱三分六釐一毫,已编入“丁口实征” 数内。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及加增匠班折色、物料、时价等银四百三两五钱三分二釐二毫三丝七忽九微一纤。

    《丁地》二项,共征折色银二万四千二百九两三钱一分八釐五毫一丝六忽零五纤。

    又不在丁地内,杂办商税课钞、濠租、绝军租等银七十两三钱八分二釐五毫六丝一微七纤。以上共银二万四千二百七十九两七钱一厘七丝六忽二微二纤。遇闰年分加银二百零三两九钱零三毫。

    起运户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五千四百六十八两九钱七分四釐五毫一丝八忽。遇闰、加银七两六钱四分七釐八毫

    礼部项下正赋,原额银六两二钱五分八釐。工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三千一百七十两九钱九分七釐四毫,实征银二千八百二十四两五钱四分六釐五毫。

    广昌县

    原额、田二千二百一十三顷七十四亩八分六釐

    地一百二顷八亩

    山七十三顷三十四亩四分;

    塘七十九顷六十一亩,共征银一万四千九百六十八两七钱五分一厘九毫三丝八微五纤。共征米一千四百四十一石一斗七升二勺四抄。

    《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清出人丁三十丁,妇女八十五口,共增银九两八钱八分五釐八毫,已编入“丁口实征” 数内。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班及折色物料时价,共银二百四十六两一钱八釐八毫七丝八忽三微四纤。

    《地丁》二项,共征折色银一万六千二百六十二两四钱五分九釐一毫九忽一微九纤。

    又不在地丁丙杂办商税正脚银四十一两一钱二分。

    以上共银一万六千三百三两五钱七分九釐一毫零九忽一微九纤。遇闰年分,加银一百四十两一钱一分一厘三毫。

    起运户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二千三百八十七两一钱零五毫六丝七忽。遇闰、加银二两五钱零一毫

    《礼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一百三十二两二钱六分一厘八毫。

    《工部》项下正赋原额银六百二十五两五分九釐二毫。

    泸溪县

    原额、田一千一百二十五顷二十八亩一分八釐七毫

    地四十四顷四十三亩三釐;

    山一百六十四顷四亩一分;

    塘一十二顷七十八亩七分三釐八毫。内除荒芜田并亏折塘一百六十八顷五十六亩一分九釐六毫。

    《新陞地》二顷二十四亩二分六釐三毫

    新陞开垦田一百六十七顷四十五亩五分二釐七毫

    《见在成熟》田一千一百二十五顷二十八亩一分八釐七毫

    地四十六顷六十七亩二分九釐三毫;

    山一百六十四顷四亩一分;

    塘一十一顷六十八亩六釐九毫,共征银七千五两九钱七分一厘六毫八忽五微二纤。共征米三千四百六十四石六斗四升八合七勺八抄六撮。

    《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新陞开垦田一百六十七顷四十五亩五分二釐七毫,清出人丁二百六十丁,妇女一口,共增银一千零八十一两一钱四分一厘六毫,米五百一十石七斗一升七合八勺一抄。已编入“丁粮实征” 数内。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班及折色物料时价,共银七十七两五钱二分一厘八毫三丝九忽八微三纤。

    《丁地》二项,共征折色银七千七百九十两四钱一分七釐七毫四丝八忽三微五纤。遇闰年分加银五十八两七钱八分六釐一毫。

    起运户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二千零七十二两四钱八分七釐七毫七丝六忽。遇闰、加银三两五钱二分九釐七毫

    《礼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七两二钱一分六釐一毫。

    工部项下正赋,原额银七百二十六两一钱八分六釐,实征银一百八十七两四钱一分五釐四毫。

    建昌府漕运考        府志

    府总

    本色漕粮正副耗米三万四千五百八十二石一斗六升四合三勺五抄。

    《轻赍》银二千八百八十一两六钱三分九釐八毫。

    《芦席》银一百四十五两五分八釐一毫一丝四忽七微一纤。

    脚银一十八两四钱六分八釐四毫九丝三忽。

    九微七纤

    《过湖》银一千一十九两八分二釐七毫一丝九忽。

    二升,折银五十一两三钱八分六釐四毫,漕运月粮银一千九百五十三两二钱零二釐二毫

    浅船料价银二百六十一两六钱八分一厘七毫。

    本色兵粮正副米六千一百六十一石二斗三合九勺一抄六撮。外漕兵二粮,官征官解,《全书》附载漕粮耗费,共银三千二百三十三两五分三釐二毫七丝一忽一微一纤。广昌县原无“漕粮,未编耗费。”

    兵粮耗费,共银六百二十九两三分六釐一毫。此二项不在《条编》正项之内。

    南城县

    漕粮正副耗米、一万一千四十九石二斗九升七合三勺

    《轻赍》银九百二十两八钱五分三釐,《芦席》银四十六两三钱五分四釐九毫三丝六忽四微一纤。

    脚银五两九钱一厘七毫六丝三忽五微过江湖银三百二十五两六钱五分八釐三毫三丝一忽。

    二升,折银一十六两四钱二分一厘三毫,浅船料价银七十四两一分七釐八毫。

    本色兵粮正副米一千五百零九石一斗六升四合一抄外,漕兵二粮官征官解,《全书》附载“漕粮耗费” 银八百三十八两二钱。

    兵粮耗费银一百三十两六钱六分三釐八毫。此二项不在《条编》正项之内。

    新城县

    漕粮正副耗米九千三百七十五石二斗四合三勺五抄。

    《轻赍》银七百八十一两三钱三分六釐八毫,芦席银三十九两三钱三分一厘三毫。

    脚银五两七釐六毫零七忽二微。

    过江湖银二百七十六两三钱一分七釐四毫一丝。

    二升,折银一十三两九钱三分三釐一毫,浅船料价银二十七两六钱。

    本色兵粮正副米一千三百四石一升二合八勺八抄。外漕、兵二粮,官征官解,《全书》附载漕粮耗费银九百九十六两一分二釐二毫七丝一忽一微一纤。

    《兵粮耗费》银一百五十九两七钱一分四釐七毫。

    此二项不在《条编》“正项” 之内。

    南丰县

    漕粮正副耗米、一万一千一百三石七斗七升五合五勺

    《轻赍》银九百二十五两四钱零一厘六毫,《芦席》银四十六两五钱八分三釐四毫。

    脚银五两九钱三分零九毫二丝零八微过江湖银三百二十七两二钱六分三釐九毫五丝六忽。

    二升,折银一十六两五钱零一厘八毫。

    协济漕运月粮银一千九百五十三两二钱二釐二毫。

    浅船料价银八十九两七钱九分一厘六毫。本色兵粮正副米一千四百九十六石九升五合二勺。外漕、兵二粮官征官解,《全书》附载“漕粮耗费” 银一千九十三两一钱五分。

    兵粮耗费银一百四十二两九钱四分二釐。此二项不在《条编》正项之内。

    广昌县

    本色兵粮正副米一千四百四十一石一斗七升二勺四抄。外兵粮官征官解,《全书》附载使费银一百三十八两八钱五分四釐六毫。

    浅船料价银六十两

    此项不在《条编》“正项” 之内。

    泸溪县

    漕粮正副耗米三千五十三石八斗八升七合二勺。

    《轻赍》银二百五十四两四分八釐四毫,芦席银一十二两七钱八分八釐四毫七丝八忽三微。

    脚银一两六钱二分八釐二毫二忽四微七纤过江湖银八十九两八钱四分三釐零二丝二忽。

    二升,折银四两五钱三分零二毫。

    浅船料价银一十两二钱七分二釐三毫,本色兵粮正副米四百一十石七斗六升一合五勺八抄六撮。外漕、兵二粮,官征官解,《全书》附载漕粮耗费银三百五两六钱九分一厘,兵粮耗费银五十六两八钱六分一厘。

    此二项不在《条编》“正项” 之内。

    建昌府风俗考        府志

    本府

    《汉书·地理志》:“民好剑,轻死易发。”

    男子耕农,女子桑蚕织绩。

    《后汉书地理志》:“火耕水耨。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饮食还给,不忧冻饿,亦无千金之家。” 《晋书地理志》:“其俗信鬼神,好淫祀,父子或异居。” 《隋书地理志》:“君子善居室,小人勤稼穑。俗少争讼而尚歌舞。一年蚕四五熟,勤于绩纺。”

    刘禹锡云:“无土山,无浊水,民乘是气,往往清慧而文。”

    《通典艺文》,儒术为盛,虽闾阎贱品,处力役之际,吟咏不辍。

    朱熹《进士题名记》:“其民气刚而才武,其士多以经术论议文章致大名,其他能以词艺致身,取高科而登显仕者,亦不绝于当世。”

    《建昌军记》:“岁常丰饶,民皆礼让。”

    曾南丰《麻姑山,行》“此州人人衣食足。”

    《平远台记》“比屋弦诵,与邹鲁同风。”

    《前贤遗像记》,“人物秀丽杰特。”

    《方舆胜览》。“市肆繁密,邑屋华好。”

    《四贤堂记》:“旴江世多君子,江右文风盛矣,有盛如建昌郡者乎?”

    《学记》:“川泽衍沃,有水物之饶。永嘉东迁,衣冠多所萃止。其后文物颇盛。”

    《宋史地理志》:“其俗性悍而急,丧葬或不中礼。南城县 鬻薪煮竹,山氓可以不饥。而田渔之利在平畴,商贾之积在城市。人耻他艺,惟贸易四方。而士之养高深藏者不市,名宦者多有,直声独彰,天下皆知有南城也。”

    新城县 士君子,敏而好学,文而有礼。

    南丰县 民寡求而易足,故椎埋鼓铸,盗寇之奸,视诸邻有弗为也。

    《广昌县 》邑之山磅礡而秀,水清碧而驶,其灵则锺之于人。其人出而为名进士,以著誉当时,代有之矣。

    泸溪县 ,俗椎鲁,少机诈。其民不事商贾,务耕织。其地“山环而耸,水洁而浅,故气高好胜而多情愫,质美好文而少财蓄。”

    岁首 人最重年,亲族里邻咸衣冠交贺,稍疏者注籍投刺,至辍市肆,以青果递茶为敬,凡三日不扫除,不倾水,谓之“财聚。”

    新春 观土牛。以牛首红白色,占水火等灾。以勾芒之鞋帽占寒燠晴雨。人家以生菜作春盘,茹春饼,集亲友会饮,谓之“会春客席” ,谓之“春台座。”

    元宵 以篷箬结棚,通衢作灯市,游人往来达曙。灯有“鳌山” 、“绣球” 、“走马” 、“窠菜” 等名,皆刻饰楮帛,或琉璃、鱼魫、竹丝、菩提叶等为之。四周悬带,尤极精丽。往时有张一灯费一金者。南丰县装成大架,肩舆而迎之,费尤甚。故家子弟稍知书者,作《灯谜》猜破,多者为奇胜。沿街烟火燎明,有作架者,植巨木,悬十馀层,设机,火至药发,光怪百出,若龙蛇飞走,帘幕星斗,人物花果之类,灿然若神,而今无矣。

    《惊蛰 》以秫谷投焦釜,爆之以花而妍者,吉。以石灰少许置柱础,为不生虫蚁。

    花朝 人家多行婚礼,仿古“仲春合男女之判” 之意。

    清明 是日,插柳于门,人簪一嫩柳,谓之“辟邪。” 具牲醪扫墓,以竹悬纸钱而插之,谓之“标坟。” 作饤子食,犹存禁烟寒食之意,半月迺罢。

    四月八日 ,浮屠作浴佛会,有乌桐饭、香水。先时妇女往观之,人家用百果作百和菜,亲邻传送,岁以为常。是月坊保多敛钱建醮,谓之“禳灾” ,又谓之“禳火。” 先时装演剧戏,竞奇夸富,谓之“迎神” ,今则省矣。

    端午 午时,贴门符、缚艾。人啖角黍、浮雄黄、菖蒲酒,小儿系百索,咸谓能辟邪。用百草水浴,谓不生疥。观竞渡,好事家持酒肉劳之,谓之“赏标。” 六月六日 晒衣,人家食鸡粥,谓能补阳。是时阴极,故云然。

    七月七夕 ,妇女作乞巧会,罗拜月下,多用米粉煎油䭔食之。中元 俗为鬼节,多设斋僧会荐亡,曰“盂兰会。” 中秋 登楼玩月,多用西瓜团饼,亦取月圆之义。惟新城则迎灯于市,若元宵然。

    九日 用百果及肉,杂米粉蒸菊花糕,不限老幼,登凤凰冈,以仿“登高避难” 之意。

    十月一日 ,多用冥衣于坟墓烧化,谓之“送寒衣。” 人家开炉烧茶为会。

    “冬至 ” ,人初不为重。近时士夫家行《祀先礼》,人渐效之。

    腊月 祀灶,俗谓灶神朝天,言人家过失。又扫屋尘,名曰“除残。” 小儿辈带面具戏舞于市,似古傩礼。岁除日换桃符,春贴,夜则爆竹。《琐碎录》云:“岁旦爆竹于庭,世谓庭燎之礼,非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