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八百五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八百五十八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八百五十九卷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八百五十八卷目录

     饶州府部汇考四

      饶州府户口考

      饶州府田赋考

      饶州府漕运考

      饶州府风俗考

      饶州府祠庙考一

    职方典第八百五十八卷

    饶州府部汇考四

    饶州府户口考        府志

    府总

    原额人丁一十七万一千七百二十五丁,妇女一十七万一千二百二十口。内除逃亡丁口八万九千八百二十丁口,又鄱阳附籍军丁四百八丁,优免坊乡绅衿本身丁二千七百二十四丁。

    见在人丁一十二万七千一百七十三丁,妇女一十二万五千九百五口。每丁口征银不等,共征折色银一万四千九百六十一两二钱五分二釐。内鄱阳县坊乡不成丁,旧系折半合额,今分别则派,征《合陞数》三百六十一丁。

    鄱阳县

    原额户口人丁四万三千六十二丁,妇女三万四千三百一十口。内除逃亡丁口三万二千七百六十二丁口,又附籍军丁四百八丁,优免坊乡绅衿本身丁七百一十二丁。

    见在人丁二万四千五百五十五丁,妇女二万八口。每丁口征银不等,共征折色银三千九百一两九钱五分六釐四毫。内坊乡不成丁,旧系折半合额,今不折半合陞,数三百六十一丁。馀干县

    原额户口人丁五万三千六十一丁,妇女一万八千二百四十二口。内除逃亡人丁二千四百三十四丁、优免绅衿本身丁三百八十四丁、见在人丁五万六百二十七丁,妇女一万八千二百四十二口。每丁口征银不等,共征折色银三千二百七十七两七钱四分八毫。

    乐平县

    原额“户口人丁” 一万四千九百四十三丁,妇女六万四千七百二十七口。内除逃亡丁口二万八千六百一十四丁口,优免绅衿本身丁三百九十二丁。

    见在人丁九千八百四十三丁,妇女四万一千二百一十三口。每丁口征银不等,共征折色银一千七百六十两六钱六分二釐二毫。

    浮梁县

    原额“户口人丁” 二万九千九百一十一丁,妇女二万七千五百八十九口。内除逃亡丁口一万一千五百五十七丁口,优免绅衿本身丁四百六十五丁。

    见在人丁二万二百一十丁,妇女二万五千七百三十三口。每丁口征银不等,共征折色银二千七百六十一两七钱九分九釐二毫。

    德兴县

    原额户口人丁一万一千二百七十六丁,妇女八千六百六十四口。内逃亡男子三千一百四十四丁、优免绅衿本身丁二百九十五丁、见在人丁八千一百三十二丁,妇女八千六百六十四口。每丁口征银不等,共实征折色银一千四百二十八两三钱七分八釐四毫。

    安仁县

    原额“户口人丁” 一万二千四百一十三丁,妇女一万三百一十口。内除逃亡丁口一万一千一百五十五丁口,优免绅衿本身丁二百三十二丁。

    见在人丁六千八百七十三丁,妇女四千六百九十五口。除不成丁妇女原无派征外,成丁实征银七百六十九两三分八釐四毫。

    万年县

    原额户口人丁七千五十九丁,妇女七千三百七十八口。内除逃亡丁口一百五十四丁口,优免绅衿本身丁二百四十四丁。

    见在人丁六千九百三十三丁,妇女七千三百五十口。每丁口征银不等,共征折色银一千六十一两六钱七分四釐八毫。

    饶州府田赋考        府志

    府总

    原额、官民田三万四千九百三十四顷五十一亩九分五釐二毫

    地、一万五千四十五顷七十三亩九分三釐二毫;

    山二万一百一十八顷二十八亩一厘二毫,塘四百八十五顷四十八亩二分四釐七毫。内除水决田地二千一百六十顷八十五亩二分七釐八丝。

    《见在成熟》田三万三千一百五十五顷三十七亩五分四釐一毫

    地、一万四千六百六十四顷三亩七釐二毫二丝

    山二万一百一十八顷二十八亩一厘二毫,塘四百八十五顷四十八亩二分四釐七毫。每亩科征不等,共征折色银一十八万一千四十三两三钱六分六釐五毫四丝五忽四微一纤。

    《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新开田一十顷四十三亩三分六釐。

    地五顷一亩三分。清出鄱阳等七县人丁一万八千五十一丁,妇女五千六百六十八口,共增银二千九百五十三两二钱六分二釐三毫,共增米二十八石二斗四升九合九匀二抄。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班及折色物料时价银二千八十两三钱三分六釐七毫九丝四忽四微四纤。遇闰年分,匠班加正脚银六十两四钱四分二釐二毫。

    《丁地》二项,共征折色银二十万一千三十八两二钱一分五釐八毫三丝九忽八微五纤。遇闰年共加银一千九百四十四两九分五釐四毫六丝。

    又不在丁地内,杂办府县商税课钞、鱼、油、麻、铁正脚共银一千一十二两八钱二分六釐五毫三忽五微。遇闰年加正脚银四十两二钱七分三釐一毫六丝二忽二微三抄。康熙二年,奉文“并入府征丁地。”

    以上通共银二十万二千五十一两四分二釐三毫四丝三忽三微,闰年加银一千九百八十四两三钱六分八釐六毫二丝二忽二微“三沙。” 《鄱阳县》

    原额、官民田九千三百九十二顷一十九亩九分二釐三毫

    地、六千二百四十二顷八十九亩三分一厘九毫;

    山六千四百九十八顷三十九亩二分九釐九毫;

    塘一百四十八顷六十四亩二分四釐六毫。内除水决沙塞、荒芜田地七百八十八顷八十九亩一分九釐六毫。后,节年开垦田地二百七十三顷五十一亩三分八釐

    “《见在成熟》田” 八千九百六十九顷五十三亩五釐二毫:

    地、六千一百五十顷一亩八分三釐七毫五丝。山、六千四百九十八顷三十九亩二分九釐九毫

    塘一百四十八顷六十四亩二分四釐六毫。每亩科征不等,共征《折色》银四万五千九百五十两七钱六分四釐七毫。

    《订正赋役全书》之后,节年招徕至康熙二十年编审,共见在坊乡人丁三万一千七百六十一丁,食盐课二万四千四百八十七口,该征银四千九百七十二两二钱七分八釐八毫四丝一忽三微九纤。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折色物料银四百六十九两五钱七釐一毫八丝六忽零。遇闰年分,匠班加正脚银一十一两九钱八分二釐六毫。

    《丁地》二项,共征折色银五万一百五十二两六钱一分一厘三毫九丝七忽六微五纤。遇闰年分,共加银四百九十九两五钱三分七釐。又不在丁地内“杂办课钞” 正脚银三十两六钱八分六釐三毫六丝八忽三微。

    以上通共银五万一百八十三两二钱九分七釐七毫六丝五忽九微五纤。遇闰年分,加银四百九十九两五钱三分七釐。

    馀干县

    原额、官民田六千九百三十顷六十八亩五分八釐七毫

    地、一千七百五十九顷八十九亩八釐一毫;山、二千五百九十八顷八十五亩八分;

    塘一百二十五顷六十二亩四分七釐六毫。内除沙塞田地九百八十顷七十一亩七分四釐八毫。

    “《见在成熟》田” 六千七十一顷七十七亩八分二釐。

    地一千六百三十八顷八亩一分;

    山二千五百九十八顷八十五亩八分;

    塘一百二十五顷六十二亩四分七釐六毫。每亩科征不等,共征《折色》银二万九千六百一十四两一钱二分三釐二毫四丝五忽九微三纤。

    《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新垦田一十顷四十三亩三分六釐,地五顷一亩三分。清出人丁五百十一丁,共增银一百四十七两七钱五分三釐七毫,米二十八石二斗四升九合九勺二抄。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班及折色物料、时价等项,共银三百五十二两七钱八分九釐三丝一忽四微七纤。遇闰年分,加正脚银一十二两一钱三分三釐八毫。

    《丁地》二项,共征折色银三万三千三百九十二两四钱六釐七毫七丝七忽四微,遇闰年分,共加银四百一十六两二钱五分二釐四毫。又不在丁地内杂办课钞正脚银四十三两九釐五毫六丝八忽六微,遇闰年分加正脚银九钱四分八釐四毫二丝四忽。

    以上通共银三万三千四百三十五两四钱一分六釐三毫四丝六忽。遇闰年分,共加银四百一十七两二钱八毫二丝四忽。

    乐平县

    原额、官民田四千八百三十六顷一十亩七分九釐六毫

    地三千四百四十四顷四十三亩一厘三毫;山、二千三百一十四顷九十一亩二分一厘七毫。

    塘五十顷五十七亩六分八釐七毫。内除沙塞田地一十顷一十九亩二分六釐四毫八丝。见在成熟田四千八百三十四顷一十亩四分四釐六毫。

    地、三千四百三十六顷二十四亩九釐八毫二丝;

    山二千三百一十四顷九十一亩二分一厘七毫。

    塘五十顷五十七亩六分八釐九毫。

    每亩科征不等,共征银三万三千八百六十二两八钱九分八釐二毫四丝五忽七微二纤。《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清出人丁二千四百一十七丁,妇女一千三百二十二口,共增银四百五十一两八钱三釐一毫。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班及折色物料时价等项,共银二百九十七两四钱六分六釐八毫八丝九忽五微五纤。遇闰年分,匠班加正脚银七两四钱八釐八毫。

    《丁地》二项,共征折色银三万六千三百七十二两八钱三分四毫三丝五忽二微七纤。遇闰年分,加银一百六十四两九钱六分七釐八毫六丝。

    又不在丁地内杂辨课钞正脚银一十八两四钱五分四毫二丝二忽四微四纤五沙。遇闰年分加正脚银一两五钱三分七釐五毫三丝五忽二微三沙。

    以上通共银三万六千三百九十一两二钱八分八毫五丝七忽七微一纤五沙。遇闰年分,共加银一百六十六两五钱五釐三毫九丝五忽二微三沙。

    浮梁县

    见在官、民田三千六百一十七顷六亩九分二釐。

    地一千四百五十五顷二分六釐;

    山一千二百二十六顷五十五亩七分;

    塘一十八顷八十亩二分。

    每亩科征不等,共征折色银一万九千二百六两七钱一分六釐五毫六丝二忽七微八纤。《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清出人丁一百六十丁,妇女八口,共增银二十一两四钱八分三釐九毫。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班及折色物料时价,共银三百七十七两七钱八分六釐六毫六丝一忽九微三纤。遇闰年,匠班加正脚银十三两五钱七分零。康熙二十年编审,加二十丁,食盐九口。

    丁地二项,共征折色银二万二千三百六十七两七钱八分六釐三毫二丝四忽七微一纤。遇

    闰年分,加银二百一十四两二分四釐九毫,又不在丁地内杂办课钞正脚银三十八两六钱四分七釐七毫七丝八忽四微五纤。

    以上通共银二万二千四百六两四钱三分四釐一毫三忽一微六纤。遇闰年分,共加银二百一十四两二分四釐九毫。

    德兴县

    “见在官民田” 二千七百四顷九十六亩;

    地六百七十八顷三十八亩四分;

    山二千九十六顷七十二亩五分;

    塘一十三顷五十六亩三分。

    每亩科征不等,共征折色银一万六千九百七十七两七钱一分八釐二毫八忽五微八纤。《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清出人丁共四千八百七十七丁,妇女一百五十七口,共增银八百六十五两二钱五釐五毫。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班及折色物料时价,共银二百五十五两五钱三分二釐五毫六丝七忽零。遇闰年,匠班加正脚银七两七钱一分一厘二毫。康熙二十年编审,二十二年题准开除杀戮人丁四百八十一丁,逃亡食盐课四百一十三口,共该减缺征银八十七两六钱二分九釐。

    《丁地》二项,共实征折色银一万九千五百二十六两八钱三分四釐六毫七丝五忽七微二纤。遇闰年分,共加银一百四十二两八钱八分二釐三毫。

    又不在丁地内,杂办课钞正脚银三十八两五钱九分四釐六毫一丝五忽。

    以上通共实征折色银一万九千五百六十五两四钱二分九釐二毫九丝七微二纤。遇闰年分,共加银一百四十二两八钱八分二釐三毫。安仁县:

    原额、官民田三千五百一十八顷八十四亩三分五釐八毫

    地八百一十六顷二亩六分六釐;

    山九百九十四顷四十三亩三分;

    塘九十七顷二十六亩四分五釐。内除荒芜田地三百八十一顷五亩六釐三毫,

    “《见在成熟》田” 三千二百四顷五十八亩七分七釐五毫。

    地七百四十九顷二十三亩一分八釐;

    山九百九十四顷四十三亩三分;

    塘九十七顷二十六亩四分五釐。

    每亩科征不等,共征银一万六千九百六十九两九钱三分六釐五毫三丝三忽二微五纤。《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清出人丁三千二百八十丁,不成丁一千丁,除不成丁原无泒征外,成丁共增银五百八十五两九钱七分六釐九毫。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班及折色物料时价,共银一百四十二两二钱七分八釐九毫八丝六忽七微五纤。遇闰年分,匠班加正脚银二两九钱八分六釐二毫。

    《丁地》二项,共实征折色银一万八千四百六十七两二钱三分八毫二丝。遇闰年分,共加银三百三十八两五钱三釐一毫。

    万年县

    见在官、民田三千九百三十四顷六十五亩三分六釐八毫。

    地六百四十九顷一十一亩一分九釐九毫;山四千三百八十八顷四十亩一分九釐六毫;塘三十一顷八分八釐六毫。

    每亩科征不等,共征折色银一万九千四百九十二两五钱六釐三毫三丝七忽六微八纤。《订正赋役全书》之后,清出人丁一百二十六丁,妇女二十八口,共增银一十九两三钱五分八釐八毫。又奉不准绅衿优免丁粮并加增匠班及折色物料、时价等项,共银一百八十四两九钱七分五釐四毫零。遇闰年,匠班加正脚银四两六钱四分九釐四毫。

    《丁地》二项,共征折色银二万七百五十八两五钱一分五釐四毫九忽一微。遇闰年分,加银一百六十七两九钱三分四釐二毫。

    又不在丁地内杂办课钞正脚银四十四两四钱八分二釐七毫八丝五忽一微。

    以上通共银二万八百二两九钱九分八釐一毫九丝四忽二微。遇闰年分,加银一百六十七两九钱三分四釐二毫。

    饶州府漕运考        府志

    府总

    本色漕粮正副耗米、一十万六千三百二十四石五斗五升五合七抄。

    随漕轻赍银八千七百八十四两一钱六分六釐二毫二丝三忽六微。

    芦席板木银四百四十七两一钱二分五釐二毫一丝六忽八微。

    《脚耗》银五十六两三钱七分九釐九毫二丝零,《过江湖》银二千七百二两七钱三分四釐七丝七忽七微八纤。

    二升,折银一百六十五两三钱六分六釐七毫六丝二忽三微。

    协济各卫所旗军月粮仓米,银三千二十二两一钱六分六釐一毫八丝四微四纤。

    浅船料价银六百六十六两一钱六分九釐零。以上随漕共银一万五千八百四十四两一钱四釐八丝九微九纤。安仁未编仓米,浅船外,官征、官解、漕兵二粮运费银六千二百六十七两九钱八分一厘六毫五丝。鄱阳未编兵粮运费,德兴漕兵二米,俱未编征运费。

    本色兵粮米一万七千二百一十一石三斗一升二合二勺六抄五撮。

    鄱阳县

    起运本色漕粮正副耗米、二万五千九百一十一石八斗八升八合八勺。

    随漕轻赍银二千一百五十一两六钱五分三釐六毫八丝九忽八微。

    《芦席板》木银一百九两五钱二分二釐六毫六丝六忽九微一纤。

    《脚耗》银一十三两八钱一分九丝一忽一微四纤。

    《过江湖》银五百四十四两一钱四分二釐二毫。二升折银四十两五钱五釐四毫九丝九忽九微。

    协济月粮仓米,银九百六十四两九钱二分四釐六毫六丝四微四纤。

    浅船料价银九十四两九钱五釐五毫。

    以上随漕共银三千九百一十九两四钱六分四釐三毫八丝一微九纤。

    外官征官解漕粮运费银一千一百八十三两六钱九釐七毫。《兵粮未编运费》

    本省额编兵粮米四千二百二十石六斗六升二合五勺三抄。

    馀干县

    本色漕粮正副耗米一万七千五石四斗二合八勺九抄。

    随漕轻赍银一千四百二两五钱九分四釐七毫五丝一忽六微。

    《芦席》板木银七十一两三钱九分七毫六丝五忽五微九纤。

    《脚耗》银九两二釐三毫一丝八忽八微六纤。《过江湖》银三百四十五两四钱七分六釐三丝六忽一微一纤。

    二升,折银二十六两四钱五釐七毫二丝六忽五微。

    协济月粮仓米,银二百六十八两八钱九分一厘五毫二丝。

    浅船料价银一百八十五两二钱九分三釐。以上随漕共正脚银二千三百九两五分四釐一毫一丝八忽六微六纤。

    外官征、官解、漕兵二粮运费银一千六十四两七分二釐九毫六丝。

    本省额编兵米二千七百四十六石七斗六升六合七勺三抄。

    乐平县

    起运本色漕粮正副耗米、二万一千三百六十九石六斗四升二合三勺。

    《随漕轻赍》银一千七百六十二两五钱七分九釐八毫。

    《芦席》板木银八十九两七钱一分八釐一毫四丝。

    《脚耗》银一十一两三钱一分二釐八毫七丝三忽四微。

    过江湖银六百三十一两七钱六分四釐四丝八忽五微一纤。

    二升,折银三十三两一钱八分一厘。

    协济仓米银九百三十七两六钱三分。

    浅船料价银二百四十八两四钱二分三釐八毫。

    以上漕运共银三千七百一十四两六钱九釐。

    六毫六丝一忽,九微一纤。

    外官征、官解、漕兵二粮运费银一千八百八十三两二钱二分八釐七毫九丝。

    本省额编兵粮米,三千四百四十九石七升七抄。

    浮梁县

    起运本色漕粮正副耗米、一万二千八十九石九斗五升四合五勺。

    随漕轻赍银九百九十七两一钱八分二毫,芦席板木银五十两七钱五分八釐三毫一丝五忽八微。

    《脚耗》银六两四钱二毫六丝六忽六微九纤。《过江湖》银三百五十七两四钱二分二釐八毫五丝六忽八微五纤。

    二升折银一十八两七钱七分二釐六毫,协济各军月粮等银八百五十两七钱二分,浅船料价银二十八两三钱四分七釐。

    以上随漕共银二千三百九两六钱一厘二毫三丝九忽三微四纤。

    外官征、官解、漕兵二粮运费银七百九十一两九钱一分三釐五毫。

    本省额编兵米一千九百五十六石九升九合七勺六抄五撮。

    德兴县

    起运本色漕粮正副耗米一万六百二十六石二合六勺。“原未编征” 漕兵二粮运费

    《随漕轻赍》银八百七十六两四钱三分六釐二毫。

    《芦席》板木银四十四两六钱一分二釐一毫三忽八纤。

    《脚耗》银五两六钱二分五釐二毫八丝五忽六微二纤。

    过江湖银三百一十四两一钱四分三釐一毫三丝四忽八微。

    二升,折银一十六两四钱九分九釐三毫,浅船料价银七十两。

    以上随漕共正脚银一千三百二十七两三钱一分六釐二丝三忽五微。

    本省额编兵粮米一千七百一十九石二斗二升六合九勺九抄。

    安仁县

    起运本色漕粮正副耗米七千六十石五斗七升七合八抄。

    随漕轻赍银五百八十二两三钱六分九毫八丝二忽三微。

    《芦席》板木银二十九两六钱四分三釐七丝五忽九微六纤。

    《脚耗》银三两七钱三分七釐八毫二忽五微六纤。

    《过江湖》银一百四十七两二钱七分六釐四毫二升折银一十两九钱六分三釐三丝五忽九微。

    以上随漕共正脚银七百七十三两九钱八分一厘二毫九丝六忽六微二纤。原未编载《仓米浅船》。

    外官征、官解、漕兵二粮运费银六百六十八两一钱二分。

    本省额编兵粮米一千一百三十五石五斗九升二合五勺八抄。

    万年县

    起运本色漕粮正副耗米、一万二千二百六十一石八斗八升六合九勺。

    随漕轻赍银一千一十一两三钱六分六毫,芦席板木银五十一两四钱八分一毫四丝九忽四微六纤。

    《脚耗》银六两四钱九分一厘二毫八丝一忽八微。

    过江湖银三百六十二两五钱五釐八毫一忽五微一纤。

    二升,折银一十九两三分九釐六毫。

    浅船料价银三十九两二钱。

    以上随漕项下共正脚银一千四百九十两七分七釐四毫三丝二忽七微七纤。

    外官征、官解、漕兵二粮运费银六百七十七两三钱三分六釐七毫。

    本省额编兵粮米一千九百八十三石八斗九升三合六勺。

    饶州府风俗考        府志

    本府。鄱阳县附郭。

    王德琏《记》“忠臣孝子,继踵而出,吴芮之遗风难泯。”

    欧阳询《法帖》:“饮食丰赡” ,语有“吴楚” 之音。

    《堪舆记》:“山川最清,接吴、楚秀气;文献相续,有颜、范遗风。”

    彭汝砺《夏侯处士记》:“其人喜儒,故其俗不鄙。” 吴孝忠《馀干学记》:“江之东西,冠带诗书,甲于天下,而饶人喜儒,又甲于江南。”

    范公《鄱阳遗事》:“山川秀拔,有豪杰者出焉。黄唐云流风。善政且存,颜范典刑。”

    彭器资语钱尚书遹:“范希文守此,其为政务名教,敦尚风义,州人仰慕,咸倾向之,遂以成俗。” 刘定《学记》多茂美好学。

    《陈靖》云:“有邹、鲁遗风。”

    《都颉》云:“士如东汉诸君子。”

    黄庭坚云:“多俊秀,喜儒,以名节相高。”

    刘禹锡云:“多乔木,冨室。” 《一统志》:“有陶唐遗风。”

    《旧志》:工巧足用,懋迁以给。

    鄱阳县 “朴重而矜节气。”

    《馀干县 》:“醇笃近古。”

    乐平县 :“刚直勇于义。”

    浮梁县 “好儒而驯雅。”

    德兴县 “敦尚名理。”

    安仁县 :“质直不崇饰。”

    《万年县 》自鄱馀而析者仍《鄱习》,自贵溪而析者安土重迁。

    饶州府祠庙考一       府志

    本府。鄱阳县附郭。

    社稷坛 在灵芝门外回会山,旧在北隅古社巷,元在西隅常丰仓旧址。明洪武初,立坛城西北桃源山。十年,知府郎敏迁今处。

    风云雷雨山川坛 在永平门外荐福山旧在社坛内,明洪武初在鄱江南岸天王寺,七年,知府王哲迁今处。并祀鄱阳湖神。

    厉坛 在朝天门外西北半里许。明洪武八年,知府王哲建。

    乡厉坛 明初,颁降礼制,凡乡社人民,立坛一所。春秋二社,祀五土五谷之神。祭毕读“锄强扶弱” 之誓,读毕长幼以次就坐。务在恭敬神明,和睦乡里,以厚风俗。其各乡厉坛,每里设坛一所,以祭无祀鬼神,告请本邑城隍之神,主祭、会饮读誓等仪,与祭里社同。后各邑俱废,志亦多缺。惟《浮梁志》载:“明嘉靖二十一年,汪” 宗伊复“里社坛十四,乡厉坛十八。”

    府城隍庙 在蠙州门内,原在毛家巷,今长沙王庙是。明洪武八年,知府王哲改创亭子巷内旧府学东。万历二十三年,知府林欲厦修葺。

    皇清康熙十年,知府王泽洪重修。甲寅后倾颓。康熙

    二十年,知府黄公捐赀鼎建,焕然改观。

    县城隍庙 在鄱阳县治左。唐时创建。明洪武初,知县韩子敬重修。隆庆间,知县张应亮建楼。万历中,知县程朝京建坊。

    皇清康熙九年,知县邓士杰捐赀重修。

    长沙吴文王庙 旧在旧州治内,范仲淹知饶州,迁庙于治西北。元延祐中,总管王都中重修,寻废。明洪武八年,知府王哲迁毛家巷祀典,府官率属,于五月十三日行。元翰林侍读徐明善记,吴兴赵孟𫖯书。

    旗纛庙 在饶营大厅署北。明洪武三年,总制宋炳创。祀军牙六纛之神,霜降行礼,今修复。祠山庙 在东北关妙果寺旁。神姓张名渤,字伯奇,武陵之龙阳人也。生于汉神爵二年,长通法术,役使鬼神。祠在广德。元僧南楚住持妙果寺,奉其像,民祈有应。明万历辛巳,分守参议李天植撤而广之。

    关王庙 在朝天门外。元末壬辰,毁于兵。乙巳,闽寇聚众数万攻城,屡祷弗吉。官兵伏庙基榛莽中,适援兵至,庙中兵出,合击败之。咸谓“王阴相。” 太守陶安徙官舍五间为正寝,创门庑。又一在后山队,俗以“小关王庙” 别之。

    关圣阁 在府左,明崇祯间建。

    皇清康熙癸亥,知府黄家遴重修。

    晏公庙 在城西柳林津,明洪武间创。

    皇清同知刘愈奇重修。

    尧山庙 在义感乡。尧时人避洪水于此,故名。庙祀山神,今废。

    三皇庙 在府治北东华庵内。元时建,祀伏羲、神农、黄帝,命医学、阴阳官春秋行释奠礼,即后殿作讲堂。明洪武八年重修,二十九年毁。白马庙 在府仪门左,相传为“素车白马大将军” ,不知姓名。宋江万里为江西提刑奉祀。

    皇清顺治中毁,今复建。

    忠烈康王庙 在魁辅坊。神姓康,名保裔,宋真宗时没于王事。元末兵毁,明初邑人重建。万历二十一年复建。

    皇清顺治中毁,随复建,又毁。康熙二十二年,郡侯黄

    公募建

    忠直东堂庙 在石门镇,宋朝建。

    祝君庙 在文惠坊南。祀唐饶州刺史祝钦明,今废。

    蜀三大神庙 在礼逊坊西。一在月波门内,其神有三:一“清源,嘉州太守赵昱,隋时斩江蛟以捍民患;一文昌,即梓潼;一射洪” ,即蜀郡太守李冰,秦时作石犀以厌水怪,皆蜀地神。鄱阳彭大雅,宋时帅蜀后归,因建奉焉。明初,总制宋炳、知府陶安重修,今废。

    五显庙 :在硕辅坊,神张蒙,详载《德兴志》。各邑乡镇俱有庙,惟四十里市庙独雄伟,居民四月八日致祷。

    年王庙 在城南云津庵,祀太岁神。创自宋时,屡修。

    刘巡官庙 在永平关。神姓刘名宗弘,字子明,楚州山阳人。隋大业间为鄱巡官。时三乡大祲,民以杀掠为事,郡守梁文谦命宗弘招安,给钱米赈济,相与培土为市,民德之,立庙以祀。范文正公有赞,兵毁,今一小庙乃后人建。按刘公有功德于民,又范公有赞庙宜广而修之。

    “总管庙 ” 神姓胡,名《靖一》,婺源人,宋时建永平关税务巷内。

    忠靖王庙 在永平关,祀唐睢阳张巡。明永乐八年,知府李益重修,后建旌忠阁。又一在双港,今圯。

    王灵官庙 :在永平关《六、七图》下河街。康熙十年,本图居民众建。

    龙王庙 在义感乡双港龙王山石壁下,下瞰深潭。相传有龙居之,故立庙祀,乃一郡水口。近建浮屠于其上,今浮屠落其顶,庙久废。

    珠湖庙 在义感乡珠湖之滨。

    珠湖万硕灵顺王庙 ,神姓赵名迪,字公阿。汉建初七年牧郊外,感北斗下降,授以秘法,繇是得道。至和帝朝,疗东宫疾,有瘳,赐珍宝,不受,但乞一瓢。梁大通元年入觐,以瓢贮米输之,不能竭。朝廷神之,赐爵平乡侯,封灵应真君。宋元丰中赐庙额号“仁济侯。” 进士江迪舍基创宇。元鄱阳丞吴暾己巳冬立庙。

    屈原庙 在崇德乡荻溪滩,俗名“水府庙。” 元延祐间废。明洪武初重兴。每旱疫祷辄应。

    郭西庙 在永平关古监前,祀梁昭明太子。宋池州庙祀之,能弭火灾。邑人往池州迎神奉祀。雷焕庙 在和南乡雷冈。相传雷焕、雷义居此,因立庙祀之,为祈雨所。元末兵毁,明洪武初,里人重建。

    宝福侯庙 在芝山前。神汉樊哙也。旧庙在山顶,曰“鹿头大王庙。” 范文正公守饶时,祷雨有应,乃迁庙于此。元丰庚申,郡守马渊祷雨复应,奏封宝福侯。元末兵毁。

    阁山庙 在阁山。宋知州毛裕宿山下,梦神自称“楚王陈涉” ,遂造楼阁,后人以为庙。

    饶关真武庙 在祝君坅。明万历十八年,知府杨际会从士民议,塞坅不使郡流外泄,建庙于上。及后,水复冲堤,舟行如故。论者谓“当日尚未得塞水之诀” 云。庙今废。

    江公神祠 在旧府学东亭子巷口。祀宋丞相江万里,监生裴春奏立,府官主祀。今废。

    三贤祠 唐颜鲁公、宋范文正公。旧有颜范庙,在州治颁春堂,知府王十朋迁于庆朔堂右,今废。明嘉靖三十七年,知府王健、同知徐栻重建于荐福寺后,额设“祀典” ,以正月初五日府正致祭,今废。

    洪忠宣公皓祠 在府西茶条巷,颓废。知府黄家遴助修,有《序》。

    胡公祠 在白莲池地。祀忠臣胡公闰,以女贞。

    姑配胡公,死靖难时。方、汪二夫人子传道、传庆,骈首就戮。弱息贞姑,终身不字。一门“忠节。” 明万历改元,诏祀于乡,原有祭田,今祠俱圮,惟田尚存。

    程刚愍公祠 在旧州学。公名振,乐平人。宋端平间,知府林泉设祠祀之。今废。

    东岳行祠 今在郡城北十里。旧在芝山东,宋宣和间移今处。明洪武初重修。万历癸巳,正殿毁,里民重建。

    三祠堂 宋时建,祀知州范仲淹。一在颁春堂,一在州学讲堂之左,一在天庆观内,元末倾废址存。

    忠孝行祠 在城北灵芝门内鸣山庙。神姓石名敬纯,西晋时人,为父勤报仇,追杀牛昌隐,道经鄱阳,后人立祠祀之。宋绍定、咸淳间重修。庙有三十馀处,唯风雨山庙宇雄观,每八月十三日,居民竞集迎赛。

    陶侯生祠 “侯名安,姑熟人,知饶州府,有保障功,郡民德之。” 即三皇庙西庑为生祠,今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