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四百三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四百三十二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四百三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四百三十二卷目录

     河南府部汇考六

      河南府赋役考下

      河南府风俗考

    职方典第四百三十二卷

    河南府部汇考六

    河南府赋役考下       府志

    巩县

    《户口》原额三则人丁一万三千九百三十八丁半,原额丁银二千八百三十一两四钱二分七釐三毫三微七纤五沙。内除逃亡人丁六千五百五十五丁半,逃亡丁银一千九百四十五两四钱六分七釐三毫零。

    见在人丁七千三百八十一丁,共派丁银八百八十五两九钱六分。内除绅衿应免本身人丁二百三十八丁,免去丁银七两一钱四分,实在人丁七千一百四十五丁,实在丁银八百七十八两八钱二分。

    《田赋》原额三则地六千七百四十九顷八十六亩八分九釐二毫,原额银三万一千一百六十八两八钱二分六釐三毫零,遇闰加额银五百五十八两四钱五毫七丝。顺治二年六月内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除荒地、三千五百四十二顷二十一亩六分

    九釐八毫九丝。除荒银一万五千六百六十二两七钱二分八釐五毫零。

    见在成熟及康熙八年起、至二十七年止,垦首共地三千二百一顷三十二亩三分九釐三毫一丝。

    见在行粮并补征漕耗银米、布花、颜料、药材价值存留支解河夫驿站等项,共银一万六千四百九十三两二钱二分四釐九毫五丝零。新收更名地六顷二十二亩八分,全熟,共征银二十六两六分三釐零。

    以上通共实征、起存、本折、扣解、优免并垦首地亩及补征等项,共银一万七千三百九十八两一钱八釐三毫五丝五微。内有漕米、河夫、驿站漕米正兑、改兑并加耗、润耗,共漕米一千八百五十八石七斗七升六合一勺八抄,共该价银一千五百一两三钱六分七釐零。

    《盘剥》银二十一两五钱一分九釐八毫四丝六八。漕折轻赍折席共银三百五十两三钱四分一厘八毫七丝六忽。

    临、德二仓运军行粮,实征米二百八十一石一斗一升七合一勺,共价银二百二十四两八钱九分三釐六毫八丝。

    河夫实征银二百八两四钱七分三釐八毫。洛口驿马三十二匹,各色夫役五十八名,马夫工料等项共支解银一千九百九十七两二钱八分。

    本县常平、义社共仓三座,常平仓一座,回郭镇义仓一座,焦家湾社仓一座。

    巩县常平仓原有仓廒六间,坐落县署二门内东西知县颜光昌。今添造仓廒五间,坐落县署二门内西。共积贮谷六千四百一十五石九斗三升。

    《盐引》共一千七百四十四张。

    孟津县

    《户口》原额三则:人丁一万四千六百一十四丁,原额丁银二千三百六十八两一钱;内除逃亡人丁一万一千二百四十一丁,逃亡丁银二千三十八两八钱;见在人丁三千三百七十三丁,共派丁银三百三十七两三钱;内除绅衿应免本身人丁二百八十九丁,免去丁银八两六钱七分;实在人丁三千八十四丁,实在丁银三百二十八两七钱三分。

    田赋原额“四等” 共地三千五百八顷九十八亩七分一厘九毫八丝,内除黄河滩塌山冈并福藩庄田共地七百四十六顷二十七亩九分七釐九毫八丝,实在原额银一万七千八两六钱四分六釐二毫六丝二忽八微八纤。遇闰加额银三百五十一两八钱二分八釐九毫二丝。顺治二年六月内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除荒地、九百一十一顷三十九亩九分七釐

    七毫一丝六忽;除荒银六千八百二十六两五钱一分六釐零。

    见在行粮成熟,并康熙九年起至二十七年止,垦首共地一千八百五十一顷三十六亩八分二釐二毫八丝。

    见在“行粮并补征漕耗银米、布花、颜料、药材价值存留支解河” 夫驿站等项,共银一万一千二百九两九钱一分四釐六毫零。

    新收河南卫原准额《三则》人丁三丁原准额丁银九钱

    见在人丁一十二丁,共派丁银二两九钱。除足额外,内有逾额人丁九丁,逾额丁银二两。原额地八十五顷,原额银五百三十两四钱。内除荒地六十八顷七十九亩九分六釐八毫,除荒银四百三十两五钱二分四釐一毫,遇闰加额银一两五钱。

    见在成熟及康熙二十七年垦首共地十六顷二十亩三釐二毫,实征银一百一两三钱七分五釐九毫。

    以上通共实征起存本折扣解优免垦首并补征漕耗银米等项,共银一万一千六百四十二两八钱二分五毫一丝五忽八微二纤。内有漕米、河夫、驿站。

    漕米正兑、改兑并加耗润耗,共漕米二千二百七十九石三斗九合六勺,共该价银一千八百四十一两七钱二分三釐七毫八丝。

    《盘剥》银二十七两四钱一分四釐一毫五丝六八。漕折轻赍折席共银一百六十四两三钱四分五釐四毫三丝五忽。

    临、德仓运军行船实征并加耗共米一百一十六石一斗二升六合,共该价银九十二两八钱九分二釐八毫。

    河夫实征银七十二两九钱二分九釐四毫。驿站驿马四匹,夫马地夫共五名。

    夫马工料等项并支解,共银二百五十六两五钱二分九釐。

    本县常平、义社共仓三座:常平仓一座,县东小集镇义仓一座,县西白鹤镇社仓一座。

    孟津县常平仓原有仓廒四间,坐落县治东北隅,知县陈振麟。今添造仓廒二十四间,坐落仓左右。共积贮谷八千二百七十石。

    《盐引》共一千四十七张。

    宜阳县

    《户口》原额人丁二万七千三百三十五丁,原额丁银二千三百九十七两六钱。内除逃亡人丁二万四千三百八十五丁,除逃亡丁银二千一百三十八两八钱五分五毫。

    见在人丁二千九百五十丁,共派丁银二百五十八两七钱四分九釐五毫。其绅衿吏丁尽行编入,并无优免。

    《田赋》原额三则,共地九千七百一十八顷七十亩八分四釐五毫六丝三忽。原额银四万八千二十三两八钱一分九毫三丝六忽四微九纤。遇闰加额银六百一十一两五钱二分二釐六毫。

    顺治二年六月内巡抚甯具题奉。

    旨免荒除荒、并悬地六千六百三十三顷九十七亩

    二分八毫六丝三忽,免去银三万八千七百六十二两二钱八分二釐九毫零。

    见在行粮成熟及康熙八年起、至二十七年止,垦首共地三千八十四顷七十三亩六分三釐七毫。

    见在“行粮并补征漕耗银米、布花、颜料、药材价值存留支解河” 夫驿站等项,共银一万二百三十六两九钱六分六釐六毫零。

    新收更名原额地一十二顷。除荒地一十一顷五十八亩一分八釐四毫

    见在熟地四十一亩八分一厘六毫,共征银一两二钱四分四釐七丝。

    新收河南卫原准额“《四则》人丁” 四十三丁。原准额丁银九两二钱。

    见在人丁六十一丁,共派银十二两一钱。除足额外人丁十八丁,逾额丁银二两九钱。

    原额地二百九十六顷。原额银八百六十九两五钱五分六釐九毫九丝四忽七微三纤。遇闰加额银五两九钱一分四釐六毫七丝。除荒地二百六十九顷一十九亩四分七釐一毫。除荒银七百九十六两一钱九分三毫零

    见在成熟地二十六顷八十亩五分二釐九毫,共派银七十九两二钱八分一厘三毫二丝。《弘农卫》原准额人丁三丁、原准额丁银一两五钱

    见在人丁:三丁派银一两五钱。

    原额地一十七顷九十一亩,原额银七十二两九钱八分七釐。遇闰加额银九钱四分五釐三毫三丝三忽。除荒地一十六顷六亩六分五釐六毫。除荒银六十六两三钱二分二釐六毫。见在成熟地一顷八十四亩三分四釐四毫,派银七两六钱九釐七毫一丝。

    以上通共实征、起存、本折、扣解、优免并补征漕米“垦首” 等项,共银一万五百九十七两四钱五分一厘二毫九丝零。内有漕米、河夫、驿站正兑、改兑、加耗、润耗,共漕米一千三百五十四石八斗四升六合,共价银一千九十四两四钱八分六釐五毫,赔头、盘剥银共一百七两二钱四分七釐四毫六丝五忽六八;漕折轻赍折席共银二百九两一钱二釐二毫。

    临清、广积二仓运军行粮实征并加耗共米一百六十二石五斗一升四合,共该价银一百三十两一分一厘,赔头银五两九钱九釐五毫,河夫实征银二百八两一钱五分四釐八毫。驿站马一匹,马夫一名。

    夫马工料等项并支解银四十三两八钱八分。本县常平、义社共仓三座,常平仓一座,白杨镇社仓一座,韩城镇义仓一座

    宜阳县常平仓原有仓廒六间,坐落县署大门内东侧。知县谢乃果今添造仓廒十六间,坐落县署大门内东侧。共积贮谷九千二十八石九斗七升。

    《盐引》共六百六十六张。

    登封县

    户口原额“九则” :人丁三万七千四丁,原额丁银二千二百五十六两三分,内除逃亡九则人丁二万一千三百六十九丁,逃亡丁银一千四百一十二两九钱一分;见在人丁一万五千六百三十五丁,共派丁银八百四十三两一钱二分;内除绅衿优免本身人丁二百一丁,免去丁银六两三分;实在人丁一万五千四百三十四丁,实在丁银八百三十七两九分。

    《田赋》原额五等地、六千六百五十七顷八十六亩九分六釐九毫四丝。原额银三万二千二百六十三两五钱六分五釐九毫零。遇闰加额银五百四十两三钱七分一厘二丝

    顺治二年六月内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除荒地、三千四百五十七顷八十六亩九分

    二釐四毫七丝。除荒银二万三千二百三十六两五钱七分六釐七毫零。

    见在成熟及康熙八年起、至二十七年止,垦首共地三千二百顷四釐四毫。

    见在行粮并补征漕耗银米、布花、颜料、药材价值存留支解河夫驿站等项,共银一万九百七十七两六钱三釐一毫零。

    新收更名原额地一十一顷八亩五分六釐一毫。除荒地七顷四十五亩六分四釐一毫,见在成熟及康熙二十七年垦首共地三顷六十二亩九分二釐,共征银十四两七钱一分五釐七毫。

    新收河南卫原准额“四则” 人丁一百三十四丁,原准额丁银三十两九钱。见在人丁二百三十丁,共派银五十二两五钱。除足额外,内有逾额人丁九十六丁,逾额丁银二十一两六钱。原额二色地一百九十顷,原额银六百一十八两八钱四分八毫三丝四忽七微六纤,遇润加额银三两二钱。除荒地一百一十一顷一十四亩三分二釐七毫,除荒银二百二十九两二钱九分六釐五毫六丝五忽零。

    见在成熟及康熙二十七年垦首共地七十八顷八十五亩六分七釐三毫,共派银一百七十六两二钱八分六釐零。

    以上通共实征“起存本折扣解优免并补征漕米、垦首” 等项,共银一万二千五十八两一钱九分四釐九毫五丝零。

    内有“漕米” 、“河夫驿站。”

    漕米正兑、改兑、加耗、润耗共米一千一百一十二石八斗七升八合五勺三抄。盘剥银十三两二钱一分六釐八毫九丝六八。漕折轻赍、折席共银一百四十两八钱一忽。

    临、德二仓运军行粮实征并加耗共米一百三十八石九斗七升七勺,共该价银一百一十一两一钱七分六釐五毫六丝。又补征苇席银一两七钱六分九釐四毫零。

    河夫实征银六十七两四钱一厘。

    本县常平、义社共仓七座:常平仓一座,唐庄镇义仓一座,卢店镇义仓一座,大金店义仓一座。

    颍阳镇义仓一座,丁流镇义仓一座。

    登封县常平仓:原有仓廒九间,坐落县治西街,知县张圣诰。今添造仓廒十六间,坐落内十间,县堂左右各三间。共积贮谷六千四百一十五石三斗九升七合零。

    《盐引》共三千五十一张。

    永宁县

    户口原额三则:人丁一万九千五百八十七丁,原额丁银二千七百四十二两一钱八分;内除逃亡人丁一万四千一百九丁,逃亡丁银二千四十三两二钱三分;见在人丁五千四百七十八丁,共派丁银六百九十八两九钱五分;内除绅衿优免本身人丁二百一十三丁,免去丁银六两三钱九分;实在人丁五千二百六十五丁,实在丁银六百九十二两五钱六分。

    《田赋》原额七等地八千二百六十一顷二十一亩八分九毫一丝。原额银五万二百三十九两四钱三釐四毫九丝七忽三纤,遇润加额银五百七十九两八钱三釐七毫零。

    顺治二年六月内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除荒地、四千五百九十四顷九十五亩四分

    二釐七毫八丝五忽。除荒银三万六千九百七十六两七分二釐八毫零。

    见在行粮成熟及康熙八年起、至二十七年止,垦首共地三千六百六十六顷二十六亩三分八釐一毫二丝五忽。

    见在行粮并补征漕耗银米、布花、颜料、药材价值存留支解河夫驿站等项,共银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两六分七釐八毫零。

    新收更名原额地三顷三十四亩一分七釐,全熟共征银一十三两五钱七分五毫零。

    收并河南卫原准额《二则》人丁一百二十二丁,原准额丁银三十四两九钱。见在人丁一百五十八丁,共征银四十二两一钱。除足额外,逾额人丁三十六丁,逾额丁银七两二钱。

    原额地一百七十顷。原额银八百二十三两六钱九分三釐三毫五丝。遇闰加额银三两二钱五分八釐。除荒地一百三十四顷六亩三分八釐六毫九丝。除荒银六百五十二两一钱四分三釐。

    见在成熟地三十五顷九十三亩六分一厘三毫一丝,共派银一百七十六两八钱八釐三毫。《弘农卫》原准额人丁一十五丁,准额丁银七两五钱。

    见在人丁二十三丁,共派丁银九两三钱。除足额外,逾额人丁八丁,逾额丁银一两八钱。原额地三十顷八十八亩二分,原额银一百二十五两八钱五分,遇闰加额银一两五钱三釐三毫。除荒地二十八顷一十亩二分,除荒银一百一十五两八钱八分八釐九毫。

    见在行粮熟地二顷七十八亩,实征银一十一两四钱六分四釐零。

    以上通共实征“起存木折扣解并补征漕米、垦首” 等项,共银一万五千二百八十六两八钱七分一厘。内有漕米、河夫、驿站

    漕米正兑、改兑加耗、润耗共米一千三百六十三石一斗七升二合二勺五抄,共该价银一千一百一两八分六釐二毫六丝。

    《盘剥》银十五两八钱二分三釐二毫三丝六微。漕折轻赍折席共银二百七十一两九钱五分九釐四丝一忽。

    临、德二仓运军行粮实征并加耗共米三百三十八石八斗五升三合九勺,共该价银二百七十一两八分三釐一毫二丝。

    河夫实征银三百一十一两八钱六分八釐五毫。

    驿站:驿马二匹、马夫一名,夫马工料并支解等项,共银七十四两二钱一分。

    本县常平、义社共仓四座,常平仓一座,城内城隍右义仓一座,王范镇关王庙义仓一座,余店镇大觉寺义仓一座。

    永宁县常平仓原有仓廒三间,坐落署西侧,知县佟赋伟。今添造仓廒十间,坐落旧仓前。共积贮谷八千九百九十五石六斗六升。

    《临引》共引一千一十六张。

    新安县

    《户口》原额人丁一万九千五百一十四丁,原额丁银一千九百五十三两四钱。内除逃亡人丁一万七千二百九丁,逃亡丁银一千七百二十两九钱。

    见在人丁二千三百二十五丁,共征丁银二百。

    三十二两五钱。内除绅衿优免本身人丁二百一十二丁,免去丁银六两三钱六分,实在人丁二千一百一十三丁,实在丁银二百二十六两一钱四分。

    《田赋》原额三等九则,共折成一等上地一千六百四十八顷三十四亩六分四釐五毫六丝。原额银一万八千二百四十七两三分七釐六丝。遇闰加额银四百八十两一钱一分九釐七毫零。

    顺治二年六月内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除荒地一千一百七十六顷九十三亩二釐

    《二丝除荒》银一万三千三百七十二两三钱一分三釐零;

    见种行粮,康熙九年起、康熙二十七年止,垦首共地四百七十一顷四十亩六分二釐五毫四丝。

    见在“行粮并补征漕耗银米、布花、颜料、药材价值存留支解河” 夫驿站等项,共银五千五百四十九两五钱六釐二毫零。

    新收更名原额地一十九顷六十六亩。除荒地一十五顷一十五亩六釐。见种成熟地四顷五十亩九分四釐,共派银五十一两二钱一分二釐一毫。

    新收河南卫原准额《三则》人丁一十三丁,原准额丁银四两一钱。见在人丁一十三丁,共派银四两一钱。原额地一百一十六顷八十亩,原额银六百四十六两四钱八分二釐四毫。遇润加额银二两四钱九釐六毫。除荒地一百一十顷三十八亩一分一厘五毫,除荒银六百一十三两二钱五分二釐八毫。

    见在行粮熟地及康熙二十七年劝垦共地六顷四十一亩四分八釐五毫,共派银三十五两六钱三分八釐二毫。

    以上通共实征起存本折扣解应免并垦首漕米等项,共银五千八百六十六两六钱一分六釐五毫七丝五忽三微一纤二沙。内有漕米、河夫、驿站。

    正兑、改兑加耗、润耗,共米八百六十石四斗三升,价银六百九十五两一钱二分八釐六毫,盘剥银二两九钱二釐七毫六丝四忽四微六八漕折轻赍折席银一百七十七两九钱九分八釐九毫一丝。

    德州仓运军行粮实征并加耗共米一百四十三石四斗八升九勺,价银一百一十四两七钱八分四釐五毫六丝

    河夫实征银八十五两五钱八分五釐四毫。《函关驿》:驿马五十二匹,扛轿马夫九十九名,夫马工料等项支解,共银三千五百五两八钱。本县常平、义社等仓共三座,常平仓一座,铁门镇义仓一座,北冶镇义仓一座,

    新安县常平仓原有仓廒十五间,坐落县署西,知县韩佑唐。今添造仓廒五间,坐落旧仓后。共积贮谷八千二百七十石七斗六升五勺,盐引共八百三十张。

    渑池县

    《户口》原额人丁二万五千五百六十九丁,原额丁银一千九百四十三两二钱四分四釐。内除逃亡人丁二万一千二百一十丁,逃亡丁银一千六百一十一两九钱六分。

    见在人丁四千三百五十九丁,共该丁银三百三十一两二钱八分四釐。内除绅衿应免本身人丁一百三十五丁,实在人丁四千二百二十四丁,实征丁银三百二十七两二钱三分四釐。田赋原额五等,共地八千六百九十七顷二十一亩一分四釐二丝,原额银二万九千一百三十一两九钱八分二丝,遇闰加额银五百七十二两七钱九分五釐三丝。顺治二年六月内,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除荒共地、六千七百顷四十一亩七分八釐

    《七丝除荒》银二万四千一百八十八两九钱一分二釐五毫零。

    见种行粮熟地,及康熙九年起、至康熙二十六年止,垦首共地一千九百九十九顷七十九亩三分五釐九毫五丝。

    见在“行粮并补征漕耗银米、布花、颜料、药材价值及存留支解河夫驿站” 等项,共银五千七百六十七两一钱五分四釐七毫零。

    新收更名原额地二顷五十亩。除荒地二顷二十亩见种成粮熟地三十亩,共派银五钱七分三釐三毫七丝七忽七微。

    新收并《弘农》卫原准额人丁五十五丁。《原准额》

    丁银二十七两五钱。见在人丁五十七丁,共派银二十八两五钱。除足额外,内有逾额人丁二丁,逾额丁银一两。原额地五百一十八顷九十九亩二分,原额银二千一百一十四两九钱九分。遇闰加额银二十五两二钱九分七釐八毫。除荒地四百八十八顷三十三亩七分,除荒银二千一十三两八钱六分八釐六毫“见种成熟地” 三十顷六十五亩五分,共派银一百二十六两四钱一分九釐二毫。

    以上通共丁地“实征起存、本折、扣解、优免及垦首、补征” 等项,共银六千二百四十八两八钱八分一厘三毫六丝五忽七纤。内有漕米、河夫、驿站。

    正兑、改兑加耗润耗,共米一千一百一十七石三升二合一勺二抄,共该银九百二两五钱九分四釐七毫一丝六忽。

    《盘剥》银十三两四钱五分三釐五毫三丝六八。漕折、轻赍、折席三项,共银一百二十五两六钱二分四釐五毫五丝七忽。

    临清仓运军行粮实征加耗共米四十石三斗七升四合四勺,共价银三十二两二钱九分九釐五毫二丝,随粮苇席银五钱八分七釐二毫六丝四忽。

    河夫实征银一百二十八两七钱二分一厘六毫。

    蠡城驿驿马五十二匹,扛轿夫九十三名,夫马工料、支解等项银三千三百五两八钱。除留正项不敷外,受洛阳县拨协银七百四十三两三钱一分一厘二毫。

    义昌驿驿马五十二匹,各色夫役九十四名,夫马工料、支解等项,共银三千三百四十四两七钱。除支解、留用不敷外,银一千六百两,内受洛阳县拨协银四百二十七两五钱,受阌乡县拨协银一千一百七十二两五钱。

    常平义社等仓十座,常平仓一座,南村镇义仓一座,洋湖村社仓一座,石渠镇义仓一座,任村关帝庙社仓一座,二十里铺观音堂社仓一座,千秋镇义仓一座,义昌镇义仓一座,英豪镇义仓一座,张家湾义仓一座。

    渑池县常平仓原有仓廒五间,坐落县治东,知县刘孚嘉。今添造仓廒十间,坐落县治北。共积贮谷六千四百八十石。

    《盐引》共一千二百六十三张。

    嵩县

    户口,原额人丁三万五千一百九十一丁,原额丁银四千七百九十七两六钱四分五釐;内除逃亡人丁三万一百六十三丁,逃亡丁银四千一百一十二两一钱六分九釐八毫;见在人丁五千二十八丁,共派丁银六百八十五两四钱七分五釐二毫;内除绅衿应免本身人丁二百一十八丁,免去丁银六两五钱四分,实在人丁四千八百一十丁,实在丁银六百七十八两九钱三分五釐二毫。

    《田赋》原额九则,共地一万二千九百二顷九十七亩,内除福府籽粒并学田地八顷九十一亩五分已入学田册内并“更名” 项下派征外,实在原额九则,共地一万二千八百九十四顷五亩五分,原额银三万七千三百二十九两一厘九毫二丝九忽九微三纤。遇闰加额银四百八十五两四分九釐四毫八丝四忽。顺治二年六月,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除荒地一万五百顷八分。除荒银三万八两

    三分四釐八毫

    见种行粮成熟及康熙七年起至康熙二十七年止,垦首共地二千三百九十四顷四亩七分。见在“行粮实征及布花、颜料、药材、漕米、河夫、驿站支解存留” 等项,共银八千三百七十七两七钱四分二釐五毫零。

    新收更名原额地八顷一十一亩五分八釐,全熟共派银三十六两三钱四分六釐四毫零。新收嵩所原准额人丁七十三丁,原准额人丁银二十一两九钱。见在人丁八十七丁,共派银二十六两一钱。除足额外,内有逾额人丁十四丁,逾额丁银四两二钱。原额地八百顷,原额银四千八十两,遇闰加额银一十两二钱五分八釐八毫。除荒地七百七十三顷五十九亩五分六釐;除荒银三千九百五十五两二钱五分七釐八毫。见种成粮熟地及康熙二十七年止,垦首共地二十六顷四十亩四分四釐,共派银一百三十五两一厘。

    以上“通共实征起存本折扣解优免并补征” 、及

    垦首等项,共银九千二百五十四两一钱二分五釐一毫三丝零。

    内有“漕米” 、“河夫驿站。”

    正兑、改兑加耗、闰耗,共米一千六百一十三石一升八合四勺八抄,共该价银一千三百三两二钱五分九釐八毫零。

    盘剥银一十九两二钱六分七釐六毫五忽。临清仓运军行粮实征并加耗共米一百九十五石五斗四升一合,价银一百五十六两四钱三分三釐二毫六八。漕折、轻赍、折席三项,共银一百六十一两九钱一分一厘零。

    河夫实征银一百二十六两二钱五分四釐。驿站驿马一匹、马夫一名,

    夫马工料支解银六十六两四钱八分三釐。常平、义社等仓三座,常平仓一座,在城。城隍庙义仓一座,鸣皋镇义仓一座嵩县常平仓原有仓廒三间,坐落县署二门外。知县卢志逊今添造仓廒二十间,坐落县署后。

    共积贮谷八千六百三十一石九斗四升八勺七抄。

    《盐引》共一千七百六十八张。

    卢氏县

    《户口》原额人丁一万八千三百三十九丁,原额丁银五千九百二十四两八钱六分六釐。内除逃亡人丁一万六千六百八十六丁,逃亡丁银五千一百三十一两四钱二分六釐。

    见在人丁一千六百五十三丁,共派丁银七百九十三两四钱四分。内除绅衿应免本身人丁一百二十一丁,免去丁银三两六钱三分;实在人丁一千五百三十二丁,实征丁银七百八十九两八钱一分。

    “田赋原额三等” 九则折算成上地一千九百顷六十八亩三分二釐,原额银二万五百三十一两四钱四分九釐二毫九丝一忽八微一纤。遇闰加额银三百六十五两八钱九分九釐一毫。顺治二年六月内,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除荒一千六百六十四顷四十三亩七分四

    釐四毫六丝零

    见在行粮熟地及康熙九年起、至康熙二十七年止,垦首共地二百三十六顷二十四亩五分七釐五毫四丝。

    见在“行粮实征及颜料、布花、药材、漕米、河夫驿站支解存留” 等项,共银二千七百四十七两九钱九分五釐六毫零。

    新收更名原额地一顷二十六亩二分。除荒地八十八亩二分。见在成熟地三十八亩,共派银四两一钱七分七釐九毫七丝。

    瑞府租银,原无地亩,照粮征解。原额银五十四两七钱七分四釐三毫六丝,除荒银五十一两七钱七分八釐一毫六丝,实征银二两九钱九分六釐二毫。

    新收卢氏所原额丁银,亦无“编审活丁。”

    原额地三十八顷,原额银四百一十两四钱八分一厘三毫八丝五忽三微六纤。除荒地三十七顷四亩,除荒银四百两一钱一分一厘三毫二丝九忽二微六纤。见种成熟地九十六亩,共派银十两三钱七分。

    以上通共丁地,实征起存、本折扣解、优免并补征及垦首等项,共银三千五百五十五两三钱四分九釐八毫零。

    内有“漕米” 、“河夫驿站。”

    正兑、改兑加耗、闰耗,共漕米四百八石五斗六升四合七勺五抄二撮,共该价银三百三十两三分一厘二毫零。

    盘剥银五两五钱四分五釐五毫五丝《六八》漕折轻赍折席七十两四钱八釐三毫零。临清、广积二仓运军行粮共米六十三石七斗四升二合八勺,共该价银五十两九钱九分五釐二毫四丝。

    河夫实征银八十七两二钱八分四釐一毫。本县驿马一匹、马夫一名、

    夫马工料支解等项,共银八十三两五钱五分六釐。

    本县常平、义社等仓三座,常平仓一座,城隍庙义仓一座,火焰城寨社仓一座。

    卢氏县常平仓原有仓廒二间,坐落县治西,知县谢廷爵。今添造仓廒十间,坐落县治东。共积贮谷六千八十八石九斗五升二合三勺五抄。

    盐引共五百五十八张

    陕州

    《户口》原额人丁二万五千八百四十一丁,原额丁银二千五百八十四两一钱。内除逃亡人丁二万四百八十七丁,逃亡丁银二千四十八两七钱。

    见在人丁五千三百五十四丁,共征丁银五百三十五两四钱。

    实在人丁五千一百八十六丁,实征丁银五百三十两三钱六分。

    《田赋》原额地三千五百二十三顷九十亩九分八釐一毫三丝。原额银三万九千二百三十两八钱八分三釐八毫九丝一忽六微八纤。遇闰加额银七百九十四两一钱一分八釐

    顺治二年六月内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除荒共地、一千七百三十三顷一十五亩八

    分四釐四毫三丝,除荒银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五两四钱二分六釐八毫七丝九忽。

    见种行粮成熟地及康熙十六年止,垦首共地一千七百九十顷七十五亩一分三釐七毫。见在行粮实征及布花、颜料、药材、漕米、河夫、驿站支解存留等项,共银二万八百四十三两八钱四分五釐一毫四丝八忽九微一纤。

    本州原有额外城内四隅荒田共地四顷一十二亩九分,全熟共征银十二两三钱八分七釐。新收更名原额地九顷七十三亩八分,除荒地八顷二十三亩八分。

    见种成粮熟地一顷五十亩,共派银一十七两三分七釐一毫八丝五忽。

    瑞府租银,原无地亩,在于大粮征解。原额银四十五两六钱三分九釐六毫三丝,实征银三十五两五钱九分八釐九毫。

    新收弘农卫原准额人丁二百二十七丁。原准额丁银一百一十三两五钱。

    见在人丁二百九十九丁,共派银一百四十九两五钱。除足额外,内有逾额人丁七十二丁,逾额丁银三十六两。

    原额地七百五十二顷六十九亩二分六釐,《原额》银三千六十七两三钱六分四釐。遇闰加额银三十六两六钱八分五釐六毫。除荒地五百六十二顷七十四亩一分六釐。除荒银二千三百二十两七钱五釐四毫七丝五忽。

    见种成粮熟地一百八十九顷九十五亩一分,共派银七百八十三两三钱四分四釐一毫二丝五忽。

    以上丁地通共实征“起存、本折、扣解、优免并补征漕耗银米、布花及垦首” 等项,共银二万二千三百七十二两七分二釐三毫五丝八忽。内有漕米、河夫、驿站。

    漕米正兑、改兑、加耗、闰耗,实征共米二千二百一十石二斗五升二合五勺八抄,价银一千七百八十五两二钱九分五釐四毫四忽。

    《盘剥》银二十五两五钱三分二釐一丝《六八》。漕折席三项,共银六百四十五两八分三釐九毫六丝九忽。

    临清仓运军行粮,实征米四百三十一石八斗二升七合,价银三百四十五两四钱六分一厘六毫。苇席,原额银一十二两九钱一分五釐五毫五丝,实征银六两二钱八分一厘一毫。河夫,实征银八百八十两五钱四分一厘四毫。甘棠驿驿马五十五匹,各夫一百七名,马夫、工料、支解等项三千八百三十六两二钱。

    硖石驿驿马五十五匹,各夫九十三名,夫马工料支解等项三千四百五十两七钱五分。本州义社常平仓三座,常平仓一座,磁钟镇义仓一座,桥头沟社仓一座

    陕州常平仓原有仓廒二间,坐落州治西,知州甘国璧。今添造仓廒九间,坐落州治西。共积贮谷八千八百五十石九斗五升。

    《盐引》共一千三百九十一张。

    灵宝县

    《户口》原额人丁二万一千一百四十二丁,原额丁银三千三百二十九两三钱七分。内除逃亡人丁七千二百一十八丁,逃亡丁银一千一百一两五钱三分。

    见在人丁一万三千九百二十四丁,每丁征银一钱六分,共征丁银二千二百二十七两八钱四分。内除绅衿应免本身人丁二百九十七丁,免去丁银八两九钱一分,实在人丁一万三千六百二十七丁,实在丁银二千二百一十八两九钱三分。

    《田赋》原额三等,共地七千九百一十一顷四十二亩一分二釐四丝九忽八微五纤。原额银六

    万六千八十九两二釐九毫八丝一忽九微。遇闰加额银七百六十八两七钱六分六釐。顺治二年六月内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除荒共地、二千八百六十八顷三十一亩四

    分九釐九毫四丝五忽;除荒银二万四千二百九十一两一钱二分一厘九毫四丝。

    见种行粮熟地及康熙十六年止垦首共地五千四十三顷一十亩六分二釐一毫四急八微五纤。

    见在“行粮实征及布花颜料、药材、漕米、河夫驿站支解存留” 等项,共银四万三千八百四十五两六钱一分八釐二毫零。

    原额荒田五十九顷七十一亩四分八釐三毫。除荒地八顷四十亩三分六釐一毫八丝。除荒银二十五两二钱一分八釐五丝四忽。

    见在成粮熟地五十一顷三十一亩一分二釐一毫二丝,实征银一百五十三两九钱三分三釐六毫三丝六忽。

    新收更名原额地二顷四十七亩,原额银一十九两一钱四分三釐二毫九忽一微四纤。除荒地二十八亩六分八釐五毫。除荒银二两二钱二分三釐零。

    见种成熟地二顷一十八亩三分一厘五毫,实征银一十六两九钱二分三丝零。

    新收弘农卫原准额人丁七十二丁。原准额丁银三十六两

    见在人丁七十二丁,共派银三十六两。

    原额地一百一十七顷四十四亩八分四釐。原额银八百九十九两七钱九分一厘八毫一丝八忽三纤。遇闰加额银五两七钱二分五釐一毫。除荒地一十八顷六亩二分六釐八毫。除荒银二百九十三两四钱五分九釐九毫零。见种成粮熟地七十九顷三十八亩五分七釐二毫,共派银六百一十二两五分六釐九毫零。以上丁地,通共实征、起存、本折扣解、优免、补征、垦首等项银四万六千八百八十三两四钱六分八釐九毫七忽八微六纤五沙。内有漕米、河夫、驿站。

    正兑、改兑加耗、闰耗,共米四千八百一石一斗八升三合三勺六抄,价银三千八百七十八两四钱二釐三毫八丝八忽。

    盘剥银五十六两一钱八分三釐五毫零。《六八》漕折、轻赍、折席三项,共银六百八十七两四钱四分二釐八毫零。

    临、德二仓运军行粮实征加耗共米一千二十八石三斗八升四合五勺,价银八百二十二两七钱七釐六毫,随粮苇席价银六两八钱四分七釐四丝。

    起解潼关仓银一千三百四十一两一钱三分五釐四毫,解陕西布政司河夫实征银九百六十两六钱九分八釐九毫

    桃林驿驿马五十五匹,各色夫役九十八名,夫马工料支解等项四千三百八十五两一钱。常平义社仓四座,常平仓一座,川口镇义仓一座,五底村社仓一座,西张村社仓一座

    灵宝县常平仓原有仓廒十一间,坐落旧仓址。知县孙宗彝。今添造仓廒二十四间,坐落旧仓址。

    共积贮谷九千二百六十四石一斗五升,盐引共五千四百八十六张。

    阌乡县

    《户口》原额人丁一万五千一百七十丁,原额丁银一千七百六十九两二钱。内除逃亡人丁一千八百八十九丁,逃亡丁银四百一十四两五钱三分八釐。

    见在人丁一万三千二百八十一丁,共派丁银一千三百五十四两六钱六分二釐。内除绅衿应免本身人丁二百三十八丁,免去丁银七两一钱四分。

    实在人丁一万三千四十三丁,实征丁银一千三百四十七两五钱二分二釐。

    田赋原额好沙二色共地二千六百八十八顷八十亩八分六釐。全熟原额银三万三千三百五十七两七钱七分三釐一毫五丝五忽八微六纤。遇闰加额银五百五十一两一钱四分二釐六毫零。

    实征银三万五千二百二十五两七钱九分七釐二毫六丝零。原有荒田二顷二十亩,除荒地七十六亩五分四釐二毫。

    见种成熟地一顷四十三亩四分五釐八毫,共征银四两三钱三釐七毫四丝。

    新收更名原额地八顷三十亩全熟,共征银九十两五分一厘三毫零。

    《收并》弘农卫共准额人丁一百七十一丁,原准额丁银八十五两五钱。见在人丁一百七十一丁,共派人丁银八十五两五钱。

    原额地一百二十七顷一十七亩全熟,《原额》银五百一十八两二钱四分二釐,共泒银六百七十八两四钱一分一厘。

    以上通共实征“丁地,起存本折扣解、优免并补征垦首” 等项银三万七千四百三十一两五钱八分五釐三毫零。内有漕米、河夫、驿站。

    正兑、改兑加耗、闰耗,共米五千八百一十二石,价银四千六百九十五两六钱

    盘剥银六十九两

    “《六八、漕折》、轻赍折席” 三项,共银九十五两八钱九分。

    临清、广积二仓运军行粮,实征加耗共米一千七百五石八升三勺八抄,价银八百六十两六分四釐三毫四忽。

    河夫实征银八百六十八两一钱六分五釐四毫。

    起解潼关仓,实征银二千四百六十四两九钱二分九釐四毫三丝四忽四纤。解陕西布政司。鼎湖驿驿马六十二匹,各色夫役九十六名,夫马工料、支解等项,共银三千五百六十三两七钱。除支解外,馀银一千一百七十二两五钱,协济渑池县外班银三十五两四钱六分。

    常平义社仓三座,常平仓一座,盘头镇义仓一座,阳平观社仓一座。

    阌乡县常平仓:原有仓廒六间,坐落在县堂东,知县方吉。今添造仓廒二十四间,坐落县堂西。共积贮谷八千七百二十二石一斗九升一合七勺五抄。

    盐引共三千八百一十张。

    河南府风俗考        府志

    本府。洛阳县附郭。

    《周礼注》:“气禀中和。”

    《左传》:季札闻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

    《隋·地理志》:“河南亦豫州之域。豫之言舒也,言禀平和之气,性情安舒也。洛阳得土之中,故周公作洛于此。其俗尚商贾,机巧成俗,故《汉志》云:‘周人之失,巧伪趋利,贱义贵财’。” 此亦自古然矣。《宋邵氏闻见录》:“忠义叠见。”

    《豫州箴》注:“郁郁荆河。”

    《宋志》表“士向《诗》《书》,民习礼义,务本立业,有周、召遗风。”

    《陕州甘堂记》“刑讼简省,民安生业。”

    《一统志》:“性行淳朴,不事华侈。”

    宋苏轼诗:“洛阳古多士,风俗犹尔雅。”

    《山堂考索》:“其俗和柔而宽缓。”

    《杜氏通典》:“周人善贾,趋利而纤啬。”

    《文选》:“女修织纴,男务耕耘。器用陶匏,服尚素元。耻纤靡而不服,贱奇丽而弗珍。”

    偃师县

    三代之时。惟尚淳朴。厥后时异世殊。或尚奢侈。或专势利。变易靡常。《逮我》

    皇清定鼎,人民鲜少。其间嫁娶、往来、冠婚、丧祭之礼,

    多从俭

    巩县

    土厚水深,人性勇敢。婚礼迎亲,犹行古道。冠裳不尚纷奢,伏腊恒多祭赛,甚得崇本祀先之遗意。至竞财好讼,负气尚力,所谓“人性勇敢” 者,固如是耶。柔以礼让,道以和平,司牧之事,孰有急于此。

    孟津县

    “地狭土瘠” ,古称“质朴。” 但民性多梗。告讦繁滋,其风气使然乎。自我

    皇清鼎革,风气渐淳,习俗丕变。士务学崇文,敦礼尚

    义民勤于稼穑,冠婚丧祭,率遵典礼,犹有周召之遗风焉。

    宜阳县

    自《召伯》巡行,风俗淳美。相传明隆、万之代,庠无踏云履之士,庶民之家不带金银珠翠。迨明末奢侈极矣,经兵火之后,渐返俭约。近奉宪示,移风易俗,终必赖之焉。

    登封县

    居万山之中,四方商贾之所不至,民生犹有淳朴之风焉。地近少林,禅教窟宅,士大夫不泥其

    《说》细民竞财致讼,亦往往有之。丧事卜兆,近始重焉。然习礼之家,疾病多有乞灵巫觋,求药邪神者,执迷为难化矣。

    永宁县

    在豫土秉天地中和气,而永为《召南》首邑,绰有古凤,闻弦歌之声,交乎州里,孝友之行,遍于刍牧:素所称淳俗也。然民性勇敢,好胜多讼,近者振以作人雅化,远者响应。雷冲霓舍生殉国,刘芳投水救父,皆矫然有忠孝之大节,岂非转移之明效哉?

    新安县

    俗厚而淳,地瘠民贫,稼穑不足自赡,而赋役颇倍他邑。士喜读书,科第不绝,近时尤盛。邑治北多山,洛人避乱往居之,周贫赈乏,饶有古风。《渑池县》

    勤稼穑,尚敦朴,重仪文,贵名行,无逾分𩰚讼之习,崇节俭孝友之谊。乡老固多谨厚,仕进亦砺名节。迩来生聚教训,民气渐复。闾里安堵,是在司牧者嘉惠维持之尔。

    嵩县

    民性淳朴,不事华靡。县以东密迩郡城,全同洛风,读书娴礼,十居九焉。县以西生长山林,野犷成性,且当年诱于山木之利,尝各分党,互相权长,好𩰚轻生,走险如骛,禁令所不能靖也。是在抚以爱养,驯以礼让,庶几“习俗可回耳。”

    卢氏县

    处万山之中,习俗尚淳朴,崇恭俭,服召伯之化有素也。《风俗通》云:“山国之民悍。” 《风土记》云:“木气多劲,其民轻生好𩰚,有近虑而无远忧。” 今渐渍于文教,士子好学能文,以科名振拔者不乏其人。一变至道,其庶几乎?

    陕州

    范祖禹《志表记》:“士知向于诗书,民乐习于礼义,有《召南》之遗风焉。迩来淳朴渐漓,华泰竞侈,丧祭从浮屠,冠婚饰观美,修寺赛神,殆无虚日,遵古礼者鲜矣。”

    灵宝县

    “力田者众,逐末者寡。” 急官粮,缓私债。丧尽礼贫耻盗。荒乱之后,宴会侈靡。不知节俭。

    阌乡县

    民务耕桑,厌商贾,士向《诗》《书》,习礼义,有周、召遗风,季札所称“勤而不怨” ,庶几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