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三百七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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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三百七十六卷目录

     开封府部汇考七

      开封府田赋考二

    职方典第三百七十六卷

    开封府部汇考七

    开封府田赋考二       府志

    祥符县

    原额、地、二万八千七百五十八顷二十四亩一分三釐二毫六丝七忽

    《原额》银一十万三千九十五两四钱七分九釐六毫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银二万五千八百八十二两四钱一分七釐一毫零。

    二项共原额银一十二万八千九百七十七两八钱九分六釐八毫零。

    遇闰加额银一千九百五十三两三钱八分二丝。

    《连闰》共额,银一十三万九百三十一两二钱七分六釐八毫零。

    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三千七百七十四顷四十

    二亩七分四釐。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劝垦共地一十八顷五十亩五分三釐四毫,又三十三年劝垦地二百六顷四十二亩二分五釐八毫。各俟年限满日起科。

    又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三十一顷一亩九分四釐一毫。

    新旧成熟地、二万四千九百八十三顷八十一亩三分九釐二毫四丝一忽。内分

    正管好地一万九千四百九十七顷六十九亩一分二釐六毫二丝七忽,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八釐九毫零,该派银九万五千五百八两九钱二分九釐三毫零。

    遇闰,每亩加银七毫零,该加银一千四百四十六两四钱八分九釐九毫零。

    正管沙地四千六百二十四顷三十四亩四分七釐八毫一丝零,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二分四釐四毫零,该派银一万一千三百二十六两一钱一分四釐六毫零。

    遇闰,每亩加银三毫七丝九微三纤八沙七尘二埃五渺五漠,该加银一百七十一两五钱三分四釐八毫零。

    寄庄好地五百一十七顷四十五亩九分五釐六毫,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五分二釐九毫八丝零,该派银二千七百四十一两七钱四分五釐六毫四丝零。

    遇闰,每亩加银八毫三忽,该加银四十一两五钱二分三釐九毫零。

    寄庄沙地三百四十四顷三十一亩六分三釐二毫,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二分六釐四毫九丝三忽,该派银九百一十二两一钱七分五釐四毫九忽八微九纤。

    遇闰,每亩加银四毫二忽,该加银一十三两八钱一分四釐九毫八丝。

    以上连闰共银一十一万二千一百六十二两三钱二分八釐七毫零。

    康熙八年四月内,新收更名原额“好沙” 共地二百四十四顷五十四亩七分二釐五毫。

    全熟内分好地二百二十三顷四十八亩六分七釐五毫,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八釐九毫八丝四忽零,该派银一千九十四两七钱四分三釐八毫。

    遇闰,每亩加银七毫四丝零,该加银一十六两五钱八分。

    沙地二十一顷六亩五釐,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二分四釐四毫九丝二忽零,该派银五十一两五钱八分二釐一毫。

    遇闰,每亩加银三毫零,该加银七钱八分一厘三毫。

    以上共银一千一百六十三两六钱八分七釐二毫一收。并《宣武卫》:

    原额供军并新增共地三百二顷七十六亩六分七釐七毫零

    《原额》银六百四十六两二钱四釐六毫三丝五忽。查卫地原与本县民沙地相邻,比照民田赋

    《役沙地则例》每亩派银二分四毫九丝零,实该原额银七百四十一两五钱四分七釐五毫。

    遇闰加额银二十五两二钱三分六釐。

    连闰共额,银七百六十六两七钱八分三釐五毫。

    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

    除“黄河滩塌地” 二百五十顷五十一亩六分二釐二毫。

    见种成熟地五十二顷二十五亩五釐五毫,比照《民田赋役沙地则例》起科,每亩派银二分四釐四毫零,该派银一百二十七两九钱七分三釐九毫一丝。

    遇闰,每亩加银八毫零,该加银四两三钱五分五釐二毫。

    二项共银一百三十二两三钱二分九釐一毫一丝。

    陈留县

    原额、地、七千七百七十三顷七十二亩六分七釐八毫

    《原额》银三万七千二百四十三两五钱四分四釐五毫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银六千九百九十六两三钱五分四釐一毫二忽。

    二项共原额银四万四千二百三十九两八钱九分八釐六毫零。

    遇闰加额银八百二十四两三钱三分三釐九毫七丝。

    连闰共额银四万五千六十四两二钱三分二釐六毫零。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二百五十一顷六亩一分

    八釐四忽六微。内有康熙三十年起至三十一年止劝垦共地一十二顷三十四亩九分,三十三年劝垦地一顷三十四亩二分八釐二毫,各俟年限满日起科。

    新旧成熟地七千五百二十二顷六十六亩四分九釐九毫零,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五分六釐九毫零,该派银四万二千八百一十一两一钱一分八釐二毫零。

    遇闰,每亩加额银一厘六丝四微一纤二尘六埃八渺二漠,该加银七百九十七两七钱一分一厘一毫。连闰共银四万三千六百八两八钱二分九釐三毫五丝二微。

    康熙八年四月内,新收更名原额地八十三顷九十八亩五分,内除坐落归德府柘城县地十顷七十四亩五分,归入该县项下。

    实在地七十三顷二十四亩,照依《民田赋役则例》派银五分六釐九毫九忽零,该派银四百一十六两八钱五釐二毫五丝六忽。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六丝零,该加银七两七钱六分六釐四毫四丝。

    二项连闰共银四百二十四两五钱七分一厘六毫九丝六忽。

    杞县

    原额、地、二万九百五十七顷五十三亩二分五釐五毫七丝

    原额银七万四千八百七十五两六钱一厘六毫二丝四忽零。

    又万历年间。每亩加增九釐银一万八千八百六十一两七钱七分九釐三毫零。

    二项共原额银九万三千七百三十七两三钱八分九毫零。

    闰月加额银一千三百七十九两五钱七分五釐九毫六丝。

    《连闰》共额,银九万五千一百一十六两九钱五分六釐八毫零。

    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除奉

    旨“拨给殉难忠臣原任左中允刘理顺祭田七十亩。”

    除豁银三两一钱七分六釐九毫九丝。荒芜地二百五十一顷一十八亩二釐二毫六丝。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劝垦共地六顷六十二亩九分二釐,俟年限满日起科。又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二百四十四顷五十五亩一分二毫六丝。

    新旧成熟共地二万七百五顷六十五亩二分三釐三毫一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四分四釐七毫二丝七忽零,该派银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两七钱八分八釐七毫三丝。

    遇闰,每亩加银六毫五丝八忽零,该加银一千。

    三百六十二两九钱九分五釐四毫。

    以上《连闰》共银九万三千九百七十三两七钱八分四釐一毫三丝。

    一收并睢阳卫

    原额、地、六百四十一顷八十二亩二分五釐八毫

    原额银二千三百二十四两一钱三分二釐二毫一丝二忽。比照《民田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四釐七毫二丝零,该派银二千八百七十两六钱九分九釐。

    遇闰,每亩加银一毫二丝九忽零,该加银八两三钱二分七釐一毫。

    《连闰》共银二千八百七十九两二分六釐一毫一收。并《宣武卫》:

    原额地二百四十八顷一十四亩二分七釐,全熟。

    原额银七百二十九两六钱一分三釐七毫二丝。比照《民田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四釐七毫二丝七忽零,该派银一千一百九两八钱七分五釐三毫。

    遇闰,每亩加银八毫零,该加银二十两六钱七分四釐七毫。《连闰》共银一千一百三十两五钱五分一收并《归德卫》

    原额、见故军屯地一十五顷,全熟

    原额银二十四两。比照《民田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四釐七毫零,该派银六十七两九分九毫五丝。

    通许县

    原额地八千三百九十六顷二十九亩六分,全熟

    原额银二万五千八百一十四两七钱六分九釐九毫四丝二忽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银七千五百五十六两六钱六分六釐四毫。

    二项共原额银三万三千三百七十一两四钱三分六釐三毫四丝二忽零,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三分九釐七毫四丝五忽四微零;遇闰加额银九百五十二两八钱四釐四毫二丝,每亩派银一厘二毫零。

    《连闰》共额,银三万四千三百二十四两二钱四分七毫零。

    康熙八年四月内,新收更名原额地一百三十八顷全熟,每亩照依《民田赋役则例》派银三分九釐七毫零,该派银五百四十八两四钱八分六釐九毫。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一毫三丝四忽七微九纤一沙三尘六埃五渺一漠,该加银十五两六钱六分一毫。连闰共银五百六十四两一钱四分七釐。

    又原有额外荒田地九十三亩全熟,照依《民田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三分九釐七毫四丝五忽零,该派银三两六钱九分六釐三毫。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一毫三丝零,该加银一钱五釐六毫。

    连闰共银三两八钱一厘九毫。

    太康县

    原额一则中地八千七百二十二顷六十二亩一分一厘;

    原额银三万三千五百三十一两五钱七分七釐八毫四丝四忽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银七千八百五十两三钱五分八釐九毫九丝。

    二项,共原额银四万一千三百八十一两九钱三分六釐八毫零。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四分七釐四毫四丝二忽零。

    遇闰加额银一千一百三两七钱三分八釐二毫三丝四忽二微。每亩派银一厘二毫六丝五忽零。

    《连闰》共额,银四万二千四百八十五两六钱七分五釐六丝九忽零。

    康熙八年四月内,新收更民原额小弓共地二十顷八亩,比照民田六百八十四步为一亩,共折原额地七顷四亩五分六釐,照依《民田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七釐四毫零。

    又万历间加增九釐,该派银三十三两四钱二分五釐八毫零。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二毫六丝,该加银八钱九分一厘五毫三丝。

    连闰共银三十四两三钱一分七釐四毫。又收归德府属睢州更名小地一十二顷八亩四分,仍照旧折行粮地六顷四亩二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六分一毫二丝三忽零。该派

    银三十六两三钱二分六釐五毫。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三毫,该加银八钱一分六毫二丝。连闰共银三十七两一钱三分七釐一毫二丝。收并《宣武卫》

    原额小亩地七顷七十七亩全熟。查本县民田六百八十四步为一亩,卫地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比照《民田赋役则例》,尚亏旧额。今仍照旧例,每亩派银二分三釐三毫九丝六忽零,该派银十八两一钱七分九釐三毫二丝二忽。

    遇闰,每亩加银八毫零,该加银六钱四分七釐五毫。

    《连闰》共银十八两八钱二分六釐八毫二丝二忽。

    收并武平卫

    原额屯地一千六十四顷。内除明季时鹿邑县揭回地三顷九十亩、柘城县揭回地四顷六十二亩、俱经查明、俱归入各县项下外、

    实在原额屯田一千五十五顷四十八亩全熟。查本县民地六百八十四步为一亩,卫地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比照《民田赋役则例》,尚亏旧额,仍照旧例每亩派银二分二釐二毫六忽零,该派银二千三百三十三两三钱三分三毫八丝六忽。

    又清查出本县境内坐落武平卫,垦地一千顷八十八亩六分一厘五毫,照依《收并屯地则例》,每亩派银二分二釐一毫六忽零,该派银二千二百一十二两六钱四分七毫。

    尉氏县

    原额、《五色共地》、一万二千五百六十七顷五十八亩三釐

    原额银二万三千六百八两二钱三分九釐七毫四丝一忽三微一纤二沙八埃。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银一万一千三百一十两八钱二分二釐二毫七丝。

    二项共原额银三万四千九百一十九两六分二釐一丝。

    遇闰加额银五百七十二两九钱八分二釐八毫六丝。

    连闰共额,银三万五千四百九十二两四分四釐八毫七丝。

    顺治三年巡按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三千八百九十九顷二十

    七亩一分六釐三毫四丝。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共劝垦地四十七顷九十三亩二分八釐九毫。

    又三十三年劝垦共地三百三十五顷二十一亩四分五釐七毫,各俟限满日起科。

    又“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共地” 一百四十顷九十五亩八分五釐。

    新旧成熟地八千六百六十八顷三十亩八分六釐六毫六丝

    内分上地五百一十一顷三十九亩七分六釐五毫二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四分五釐六毫一丝二忽五微,该派银二千三百三十二两六钱一分二釐五毫零。

    遇闰,每亩照依《赋役则例》加银七毫四丝八忽六微,该加银三十八两二钱八分三釐二毫。中地五千六百三十二顷七十四亩一分八釐八毫九丝,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二分九釐九毫五丝一忽二微,该派银一万六千八百七十两七钱三分七釐八毫八丝零。

    遇闰,每亩该加银四毫九丝一忽五微,该加银二十七两六钱八分四釐九毫。

    下地二千三十五顷一十二亩六分六釐二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一分六釐八毫五丝七忽四微,该派银三千四百三十两六钱九分四釐零。

    遇闰,每亩该加银二毫七丝六忽六微,该加银五十六两二钱九分一厘六忽。

    黄冈地二百九十八顷八十三亩八分三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一分三釐七毫一丝九忽八微,该派银四百一十两九毫零。

    遇闰,每亩该加银二毫二丝五忽一微,该加银六两七钱二分六釐八毫零。

    荒冈地一百九十顷二十亩四分二釐五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九釐七毫八丝五忽七微四纤,该派银一百八十六两一钱二分八釐九毫。

    遇闰,每亩该加银一毫五丝九忽零,该加银三两三分二釐七毫。

    以上连闰共银二万三千三百六十二两一钱。

    九分三釐八毫零

    洧川县

    原额《五等》共地、七千六百四十三顷一亩九分八釐七毫。共折成一等行粮好地、五千三百四十五顷六十六亩三分八釐

    原额银二万一千九百九十三两三钱九分四釐一毫一丝七忽四微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银四千八百一十一两九分七釐四毫二丝。

    二项共原额银二万六千八百四两四钱九分一厘五毫三丝七忽零。

    遇闰加额银六百五两七钱六分七釐三毫。连闰共额银二万七千四百一十两二钱五分八釐八毫三丝七忽零。

    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甯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二千五百三十九顷四十

    七亩七分七釐。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劝垦共地八十五顷六十五亩五分三釐。

    又三十三年,劝垦地一百四十八顷七十四亩一分八釐,各俟年限满日起科。

    又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一百一十五顷二十一亩三分七釐。

    新旧成熟地二千八百六顷一十八亩六分一厘。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五分一毫四丝零,该派银一万四千七十两九钱一分七釐四丝。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一毫零,该加银三百一十七两九钱九分五釐三毫一丝。

    《连闰》共银一万四千三百八十八两九钱一分二釐三毫四丝。

    鄢陵县

    原额上中下三则共地一万一千顷四十亩五分二釐六毫三丝五忽。

    原额银二万四千六百五十六两七钱二釐七毫一丝一忽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银九千九百两三钱六分四釐七毫三丝七忽一微五纤。

    二项共原额银三万四千五百五十七两六分七釐四毫四丝九忽零。

    闰月,原额银四百六十两一钱八分六釐五毫三丝六忽。

    连闰共额,银三万五千一十七两二钱五分三釐九毫八丝五忽二纤五沙二尘。

    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三千一百三十二顷四亩

    三分二釐三毫四丝九忽。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共劝垦地三百四十二顷一十四亩三釐四毫。

    又三十三年,劝垦地二百五十三顷一十二亩九分三釐,各俟限满日起科。

    又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一百一十三顷八十三亩五釐九毫。

    新旧成熟地七千八百六十八顷三十六亩二分二毫八丝六忽。

    上地五千六百一十六顷九十九亩七分三釐六毫一丝七忽,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二分三釐三毫七丝三忽零,该派银一万八千七百四十五两九钱八分二釐六毫七丝五忽。遇闰,每亩加银四毫一丝八忽三微三纤五沙九尘八埃四渺,该加银二百三十四两九钱七分九釐二毫。

    中地一千三十七顷四十六亩五分九釐四丝八忽,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二分八釐九毫九丝九忽,该派银三千八两五钱四分七釐三毫五丝。

    遇闰,每亩加银四毫一丝八忽三微三纤五沙九尘八埃四渺,该加银四十三两四钱九毫三丝。

    下地一千二百一十三顷八十九亩八分七釐六毫二丝一忽,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二分四釐九毫九丝九忽,该派银三千三十四两六钱二分五釐五毫六忽。

    闰月,每亩加银四毫一丝八忽零,该加银一百十两七钱八分一厘八毫。

    以上连闰共银二万五千一百一十八两三钱一分七釐四毫六丝一忽。

    康熙八年四月内新收更名原额地九十一顷三十七亩内除荒地五十六顷六十亩三分三釐,内有康熙三十三年劝垦地九顷八十五亩七分一厘。各俟年限满日起科。

    现在行粮熟地三十四顷七十六亩六分七釐。

    照依《民田则例》,每亩派银三分三釐三毫七丝三忽零,该派银一百一十六两二分九釐。遇闰每亩加银四毫一丝八忽三微三纤五沙九尘八埃四渺,该加银一两四钱五分四釐三毫六丝。

    连闰共派银一百一十七两四钱八分三釐六毫六丝。

    额外荒田、原额地五十六顷七十一亩三分。内除荒地五十三顷五十五亩

    “见种行粮熟地三顷一十六亩三分,照依《民田则例》折亩行粮。” 尚亏旧额,仍照旧例每亩派银三分二釐,该派银十两一钱二分一厘六毫。《扶沟县》

    原额一则中地三千七百六十七顷一十亩七分八釐四毫。

    原额银一万六千二百一十八两四钱七分四釐八毫七丝一忽九微九纤一沙四尘七埃二渺。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共该银三千三百九十两三钱九分七釐五丝六忽。

    二项共原额银一万九千六百八两八钱七分一厘九毫二丝七忽零。

    遇闰加额银四百一十一两八分一厘一毫九丝。

    《连闰》共额,银二万一十九两九钱五分三釐一毫一丝七忽零。

    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三百一十三顷一十四亩

    一分一厘五毫五丝一忽。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劝垦共地八十四顷三亩八分七釐八毫二丝。

    又康熙三十三年劝垦地一百一十四顷七十亩七分四釐七毫七丝,各俟年限满日起科。又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二十顷一十七亩二分六釐八丝。

    新旧成熟共地三千四百五十三顷九十六亩六分六釐八毫四丝九忽。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五分二釐五丝二忽八微五纤五沙二尘九埃六渺,该派银一万七千九百七十八两八钱八分二釐七毫七丝。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九丝一忽二微三纤八沙一尘七埃九渺一漠,该加银三百七十六两九钱一分。

    《连闰》共银一万八千三百五十五两七钱九分二釐七毫七丝。

    康熙八年四月内,新收更名原额小地六百七十三顷九十四亩八分二釐九毫,比照民田三亩七分折地一亩,该折实原额地一百八十二顷一十四亩八分一厘八毫六丝五忽。“全熟比照《民田赋役则例》” ,每亩派银五分二釐五丝二忽零,该派银九百四十八两一钱三分三釐三毫。遇闰每亩加银一厘零,该加银一十九两八钱七分六釐七毫。

    连闰共银九百六十八两一分。

    中牟县

    《原额》地一万六百三十七顷三十四亩四分。《原额》银三万三千一百二十三两八钱六分七釐七毫六忽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银九千五百七十三两六钱九釐六毫。

    二项共原额银四万二千六百九十七两四钱七分七釐三毫六忽零。

    闰月,原额银七百二十四两五钱三分一厘三毫四丝三忽。

    《连闰》共额,银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二两八釐六毫四丝九忽零。

    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二千二百二十九顷一十

    八亩四分六釐二毫。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共劝垦地四十顷四十四亩九分五釐。

    又三十三年,劝垦地三百一十一顷五亩七分,各俟年限满日起科。

    又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一百顷五亩一分,新旧成熟地八千四百八顷一十五亩九分三釐八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四分一毫三丝九忽零,该派银三万三千七百四十九两七钱二釐四毫四丝。

    遇闰,每亩加银六毫八丝一忽零,该加银五百七十二两六钱九分七釐。

    连闰共银三万四千三百二十二两三钱九分。

    九釐四毫四丝

    康熙八年四月内新收更名原额地二百一十一顷七十亩。内除荒地二十三顷七十三亩内,有康熙二十九年劝垦地一十八顷四十二亩九分二釐。俟年限满日起科

    新旧成熟共地一百八十七顷九十七亩,照依《民田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一毫三丝九忽零,该派银七百五十四两四钱九分七釐一毫;遇闰每亩加银六毫八丝一忽零,该加银一十二两八钱三釐。

    连闰共银七百六十七两三钱一毫。

    又原有额外荒田地一顷六十四亩全熟,每亩照旧征银三分,该征银四两九钱二分。

    阳武县

    原额地九千三百一十二顷六十六亩四分一厘。内除堤压埽占地四十一亩五分。又除拨入潞府地四十六亩一分

    实在原额地九千三百一十一顷七十八亩八分一厘。内好地、次磏、平沙、极磏、坑沙不等。旧额折实一等地、八千五百四十九顷一十六亩五分二釐五毫

    原额银三万二千七百五十九两一钱七分三釐二毫四丝四忽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共该银七千六百九十四两二钱四分八釐七毫二丝五忽。

    二项共原额银四万四百五十三两四钱二分一厘九毫六丝九忽零。

    遇闰加额银八百六十九两四钱六毫六丝。连闰共原额银四万一千三百二十二两八钱二分二釐六毫二丝九忽零。

    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四百五十一顷三十二亩

    五分三釐。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劝垦共地二十三顷一十九亩二分五釐三毫。

    又三十三年,劝垦地六顷三亩二分一厘九毫,各俟限满起科。

    又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六十三顷四十八亩九分八釐三毫。

    见种成熟地八千九十七顷八十三亩九分九釐五毫。内分徐府籽粒原额地四百一十七顷四十五亩六釐。内沙磏不等折实地四百一十四顷三十八亩二分。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八釐一毫六忽零。该派银一千九百九十三两四钱三分七釐二毫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一丝七忽三微七沙三尘,该加银四十二两一钱五分五釐三毫八丝五忽六微五纤。

    民田七千六百八十三顷四十五亩七分九釐五毫,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八釐一毫零,该派银三万六千九百六十二两二钱四分九釐六毫零。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一丝零,该加银七百八十一两六钱四分三釐八毫。

    以上连闰共银三万九千七百七十九两四钱八分六釐零。

    康熙八年四月内,新收更名原额地五百六十六顷七十亩四分二釐。内除徐府遗留籽粒地四百一十七顷四十五亩六釐已经变价入里,行差不计外,

    实在原额地一百四十九顷二十五亩三分六釐,内除荒地五顷六十九亩五分九釐五毫,新、旧成熟地一百四十三顷五十五亩七分六釐五毫,照依《民田则例》,每亩派银四分八釐一毫六忽零,该派银六百九十两六钱二釐三毫;遇闰每亩加银一厘,该加银一十四两六钱四釐二毫。

    连闰共银七百五两二钱六釐五毫。

    本县额外荒田地二十六顷八十五亩六分全熟,每亩租银一分八釐五毫零,该租银四十九两七钱三分二釐六毫。

    原武县

    原额地四千五十一顷九十三亩四分二釐。内除拨给瑞府籽粒地一十四顷一十二亩。又豁除创建大王庙地一十五亩九分

    《实在地》四千三十七顷六十五亩五分二釐二毫。

    《原额》银一万六千六百四十两四钱八分七釐一毫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共该银三千六百三十三两八钱八分九釐六毫。

    二项共原额银二万二百七十四两三钱七分六釐八毫零。

    遇闰加额银四百八十九两二钱六分二釐二毫。

    《连闰》共额,银二万七百六十三两六钱三分九釐八丝八忽零。

    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二百八十三顷七十六亩

    四分一厘九毫七丝。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劝垦共地二十四顷七十八亩四分九釐九毫。

    又三十三年,劝垦地三顷八十七亩六分三釐三毫,各俟限满起科。

    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九顷一十六亩一分七釐二丝五忽。

    新旧成熟地三千七百五十三顷八十九亩一分二毫三丝。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五分二毫,该派银一万八千八百四十九两五钱四釐八毫。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二毫零,该加银四百五十四两八钱七分七釐一毫。

    连闰共银一万九千三百四两三钱八分一厘。康熙八年四月内新收更名原额地二十九顷七十三亩三分,全熟照依《民田则例》每亩派银五分二毫一丝三忽零,该派银一百九十九两五钱一分二釐三毫。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该加银四两八钱一分四釐六毫。

    连闰共银二百四两三钱二分六釐九毫。本县原有额外临河荒田地二十二顷三十亩全熟,每亩照旧例征租银一分一厘九毫二丝零,该派银二十六两五钱九分三釐一毫。又额外地五十顷八十九亩八分全熟,若比照民田起科,尚亏旧额,每亩仍照加派征二分四釐,该派银一百二十二两一钱五分五釐二毫一收。并。《宣武卫》、

    原额地十一顷三十七亩,全熟。

    原额银二十七两二钱一分五釐。查本县民田临河地四百八十步为一亩,每亩派银五分二毫一丝三忽零。卫地原系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每亩比照民田折算起科,止该派银二分五釐一毫六忽零,该额银二十八两五钱四分六釐二毫三丝。

    遇闰加额银九钱四分七釐五毫。每亩派银八毫三丝三忽零。

    连闰共额,银二十九两四钱九分三釐七毫三丝。

    封丘县

    原额、上中下三等地、一万五百顷四十四亩七分七釐。折定上地八千九十九顷八十二亩一分一厘

    《原额》银三万一千一百三十三两五钱四分一厘一毫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银七千二百八十九两八钱三分八釐九毫。

    二项共原额银三万八千四百二十三两三钱八分一毫零。

    遇闰加额银八百四十二两四釐零。

    《连闰》共额,银三万九千二百六十五两三钱八分四釐八毫三丝零。

    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一千五百四十三顷三亩

    六分三釐一毫。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劝垦共地一百九顷一十九亩三分八釐七毫五丝。

    又三十三年劝垦共地二十一顷六十七亩五分一厘一毫,各俟限满日起科。

    又“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共地” 八十顷五十七亩四分二釐。

    新旧成熟共地六千五百五十六顷七十八亩四分九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四分七釐四毫三丝七忽零,该派银三万一千一百三两六钱二分九釐四毫。

    遇闰,照每亩依《赋役则例》加银一厘三丝九忽零,该加银六百八十一两六钱六毫。

    以上连闰共银三万一千七百八十五两二钱三分八丝二忽。

    本县原有额外荒田地七十六顷四分全熟,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七釐四毫三丝七忽零,该派银三百六十四两一钱四分七釐八毫四丝。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零,该加银七两九钱七分九釐八毫九丝。

    《连闰》共银三百七十二两一钱二分七釐七毫三丝。

    延津县

    原额、地、三千九十顷五十六亩七分

    原额银九千五百五两七钱七分四釐一毫二丝一微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共该银二千七百八十一两五钱一分三毫。

    二项共原额银一万二千二百八十七两五钱八分四釐四毫零。

    遇闰加额银四百二十一两一钱六分四釐六毫七丝。

    《连闰》共额,银一万二千七百八两四钱四分九釐九丝零。

    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一千六百一十二顷二十

    七亩七分六釐二毫。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劝垦地一顷五十一亩五分二釐,又三十三年劝垦地八顷三十八亩九分九釐一毫。各俟年限满日起科。

    又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六十五顷七十五亩二分二釐五毫。

    新旧成熟地一千四百七十八顷二十八亩九分三釐八毫。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三分九釐七毫五丝七忽零,该派银五千八百七十七两二钱九分一厘一毫二丝。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三毫零,该加银二百一两四钱五分二釐七毫。

    连闰共银六千七十八两七钱四分三釐八毫二丝。照额全征《四街枣子》银四十两八钱,《兰阳县》:

    原额中下河灾等地七千三百九十九顷五十六亩六分六釐。内除福、瑞二府地三十三顷。实在原额地七千三百六十六顷五十六亩六分六釐

    原额银二万四千三百三十二两四钱三釐三毫七丝四忽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共该银六千六百二十九两九钱九釐九毫四丝。

    二项共原额银三万九百六十二两三钱一分三釐三毫一丝四忽零。

    遇闰加额银八百五十五两二钱六分一厘一毫六丝。

    《连闰》共额,银三万一千八百一十七两五钱七分四釐四毫零。

    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一千三百七十一顷七十

    四亩一分四釐六毫二丝五忽。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劝垦地四十四顷八十三亩五分一厘六毫。

    又三十年,劝垦地一十五顷三十三亩一分八釐六毫,各俟限满起科。

    又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五十四顷四十八亩二分四釐四毫二丝。

    新旧成熟地五千九百九十四顷八十二亩五分一厘零

    内分中地正管地四千二百九十六顷四十一亩八毫八丝四忽,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八釐六毫五丝二忽零,该派银二万九百二两九钱六分八釐五毫。

    中地寄庄地一百四十二顷六十二亩七分,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五分六忽,该派银七百九十八两七钱一分一厘二毫。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三毫六丝五忽零,该加银六百六两一钱二分七釐四毫。

    下地正管地一千三百八十八顷四十九亩八分七釐五毫九丝一忽,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四釐六毫零,该派银六千一百九十九两九钱三分五釐九毫。

    下地寄庄地三十三顷二十七亩一分,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五分二釐,该派银一百七十三两九釐二毫。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二毫,该加银一百七十八两一钱七分三釐九毫。

    河灾堤压地一百三十四顷一亩一厘八毫。照依《赋役则例》、每亩额征银五釐。该派银六十七两五釐九丝

    以上《连闰》共银二万八千九百二十五两九钱三分一厘一毫九丝。

    康熙八年四月内,新收更名原额地一百五十三顷;荒芜地七顷七十六亩七分三釐八毫。内有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一顷七十九亩七分六釐五毫。

    见种成熟地一百四十五顷二十三亩二分六釐二毫,照依《民田赋役下地则例》,每亩派银四分四釐六毫五丝二忽,该派银六百四十八两四钱九分三釐九毫。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二毫五丝零,该加银一十八两二钱三毫。

    连闰共银六百六十六两六钱九分四釐二毫。又原有额外宣武卫地一十三顷七十八亩九分五釐全熟,照依《民田赋役下地则例》每亩派银四分四釐六毫零,该派银六十一两五钱七分三釐。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二毫五丝三忽,该加银一两七钱二分八釐一毫;《连闰》共银六十三两三钱一厘零。

    一收并宣武卫

    原额地五顷七十五亩,全熟。

    原额银十六两八钱七分五釐。查卫地原与民田下地相邻,每亩比照“民田下地《赋役则例》” ,派银四分四釐六毫五丝二忽零。

    实该原额银二十五两六钱七分四釐九毫四丝七忽。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二毫零,该加银四钱七分九釐二毫。

    《连闰》共银二十六两一钱五分四釐一毫四丝七忽。

    仪封县

    原额上中下三色共地五千二百四十七顷二十八亩九分九釐七毫七丝

    原额银一万五千五百七十八两四钱四分五釐七毫五丝五微三纤一沙。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银四千七百二十二两五钱六分九毫九丝三忽。

    二项共原额银二万三百一两六钱七毫二丝三忽零。

    遇闰加额银六百六两四钱五分八釐六毫三丝。

    连闰共额银二万九百七两四钱六分五釐三毫零。内除“康熙十年十一月内巡抚具题奉部覆临河堤压挖伤地亩” ,康熙十年十二月十五日奉

    旨除豁上地二十顷八十五亩五分四釐二毫

    共除《连闰》银一百一十九两四钱五分一毫,实在三色共熟地五千二百二十六顷四十三亩四分五釐五毫。

    内分上地三千二百九十七顷九十四亩四分五釐一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五分五釐四毫四丝七忽零,该派银一万八千二百八十六两四钱三分三忽零。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八毫二丝七忽零,该加银六百二两四钱四分七釐六毫。

    河岸沙磏中地六百二十三顷一十二亩八分四釐。每亩额征银二分,该派银一千二百四十六两二钱五分六釐八毫。

    堤压河占永不堪耕种下地一千三百五顷三十六亩一分六釐四毫。每亩该派银五釐,该派银六百五十二两六钱八分八毫零。

    以上连闰共银二万七百八十七两八钱一分五釐二毫零。

    康熙八年四月内,新入更名原额地六百三十五顷八十九亩八分四釐五毫。

    全熟内分上地四百八十六顷三十六亩四分三釐二毫一丝三忽,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五分五釐四毫零,该派银二千六百九十六两七钱九分一厘。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八毫二丝七忽零,该加银八十八两八钱七分五釐五毫。

    连闰共银二千七百八十五两六钱六分六釐五毫。下地一百四十九顷五十三亩四分一厘二毫八丝。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五釐,该派银七十四两七钱六分七釐一毫。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八毫零,该加银二十七两三钱二分五釐。

    连闰共派银一百二两九分二釐一毫。

    又收“归德府考城县更名原额小地六十四亩五分,全熟照旧折行粮地二十五亩八分,比照《民田赋役则例》” 每亩派银五分五釐四毫零,该派银一两四钱三分六毫。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八毫二丝零,该加银四分七釐一毫。

    连闰共派银一两四钱七分七釐七毫。

    又原有马院额外荒田地一十四顷四十六亩三分四釐。

    “全熟” ,每亩照依《民田赋役则例》派银五分五釐四丝七忽零,该派银八十两一钱九分六釐六毫。

    遇闰,每亩加银一厘八毫零,该加银二两六钱四分三釐。

    《连闰》共银八十二两八钱三分九釐六毫。又额外陈言籽粒地三顷五十八亩六分一厘七毫。每亩照依《赋役》,中地每亩派银二分,该派银七两一钱七分二釐三毫四丝。

    一收并宣武卫

    原额地三十五顷四十一亩三釐,全熟,比照旧额起科

    原额银一百三十四两九钱一厘六丝。

    遇闰加额银二两九钱五分。

    内分原额共军地二十二顷二十一亩三釐。查本县民地三百六十步为一亩,卫地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每亩比照《民田赋役则例》折算,止该派银三分六釐九毫六丝五忽零,该派银八十二两一钱一厘六丝。

    遇闰,每亩加银八毫八忽三微六纤,该加银一两七钱九分五釐四毫。

    《原额》样田地一十三顷二十亩,仍照旧例每亩派银四分,该派银五十二两八钱

    遇闰,每亩加银八毫零,该加银一两一钱五分四釐六毫。

    以上连闰共银一百三十七两八钱五分一厘六丝。

    新郑县

    原额、堪颇平走四色、共地九千四百四顷二十八亩九釐。共折堪地六千二百五十顷八十九亩九分七釐

    原额银二万三千五十九两一钱二釐八毫七丝四忽零。

    又万历年间加增九釐银五千六百二十五两八钱九釐七毫三丝。

    二项共原额银二万八千六百八十四两九钱一分二釐六毫四忽零。

    遇闰加额银五百三十五两一钱二分二釐八毫。

    连闰共额银二万九千二百二十两三分五釐四毫四忽。顺治三年正月内,巡按具题奉。

    旨免荒征熟。现今荒芜地三千九百七十三顷八十

    七亩八分四釐三毫。内有康熙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二年止劝垦共地二十五顷八十九亩五分一厘一毫。

    又三十三年,劝垦地一十七顷三十三亩四分一厘三毫,各俟年限满日起科。

    又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一百三十五顷七十亩三分七釐四毫。

    新旧成熟共地二千二百七十七顷二亩一分二釐七毫。照依《赋役则例》,每亩派银四分五釐八毫八丝九忽零,该派银一万四百四十九两七分八毫三丝。

    遇闰,每亩照依《赋役则例》加银八毫五丝六忽零,该加银一百九十四两九钱二分九釐七毫。以上连闰共银一万六百四十四两五毫三丝。康熙八年四月内,新收更名原额地一十二顷三十二亩五分,内除荒地一十一顷五亩五分,内有康熙三十三年自首地十亩。

    见种行粮熟地一顷二十七亩,照依《民田赋役则例》,除补征等项不征外,每亩派银四分五釐八毫八丝九忽零,该派银五两八钱二分七釐九毫零。

    遇闰,每亩加银八毫五丝六忽零,该加银一钱八釐七毫。

    以上连闰共银五两九钱三分六釐六毫三丝五忽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