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三百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三百二十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三百二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三百二十卷目录

     平阳府部汇考十四

      平阳府盐政考

      平阳府风俗考

    职方典第三百二十卷

    平阳府部汇考十四

    平阳府盐政考        府志

    唐尧虞舜时,洪水方殷,池尚淤泥。《禹贡》盐𫄨,但见青州。

    《周官》有盐,盐谓不炼治而成,盖解盐也。故《图经》引《穆天子传》有“安邑观盐池” 之语。《左传》鲁成公六年:晋人谋去绛,诸大夫皆曰:“必居郇瑕氏之地,沃饶而近盐。” 郇瑕即解地也。《周礼》:盐人“掌盐之政令,以供百事之盐,祭祀共其苦盐散盐,宾客供其形盐散盐,王之膳羞共其饴盐。后及世子亦如之。”

    秦取之以自丰,其利二十倍于古。

    汉武帝元狩中,兵连不解,县官大空,富商大贾治铸鬻盐,财累万金,不佐公家急。乃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五年,仅、咸阳言:“山海,天地之藏,宜属少府,陛下弗私,以属大农佐赋。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鬻盐,官为牢盆,浮食寄民,欲擅干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鬻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 元封元年,因桑弘羊请,置大农部丞,分部主郡国,置均输盐铁官。是时盐官凡二十八郡,河东安邑为首。而郑当时举齐之大鬻者,解盐在官,始悉。宣帝地节四年,减天下盐贾。元帝初元元年,罢盐官,寻复之。明帝时,官自鬻盐。章帝建初中,又议复盐官,郑众谏不从。和帝即位,罢盐官。献帝建安初,置使者,监卖盐。元魏宣武时,河东盐池,富强者专擅其利,贫弱者不能资益。延兴末,复立盐司,量其贵贱,节其赋入,公私兼利。孝明即位,御史中尉甄琛表称:“《周礼》山林川泽,有虞衡之官,为之厉禁。盖取之以时,不使戕贼而已。虽置有司,实为民守。今县官鄣护河东盐池,而收其利,是专奉口腹,不及四体也。” 彭城王勰曰:“圣人敛山泽之货,以宽田畴之赋,收关市之税,以助什一之储。取此与彼,皆非为身,所谓资天地之产,惠天地之民。盐池之禁已久,积而散之,以济国用,非专供大官也。宜如旧。” 孝明卒从琛议,弛以与民。自后豪强之家,乘势占夺近池之民,又辄障格。神龟初,复置官以监之。其后兴废无常。

    隋开皇三年,盐池亦与民同。

    唐初无盐赋。开元元年,河中尹姜师度以安邑盐池渐涸,开决水道,置为盐屯,公私大收其利。左拾遗刘彤请检校河南盐利,于是使师度除蒲州盐池以外,自馀处更不须巡检。葢、唐盐池十有八,井六百四十,然皆隶度支。其蒲州安邑、解梁县有池五,总曰“两池” ,岁得二百千万,以供边塞之用。其行盐之地,止于中“州,济于汾,西距陇坂,东下京、郑,抵于宛。” 赋足之后,仍以解盐万斛,以供京师。自陈少游奏加赋,榷两池盐,每斗钱三百七十,民始怨矣。兵部尚书李选为使,两池盐利,岁收百五十馀万缗。四方豪商猾贾杂处解县,主以郎官,其佐贰皆御史。盐民田园籍于县,而令不得以县民治之。宪宗讨淮西,度支使皇甫镈,又加剑南东西两川、山南西道盐估以供军。初,德宗贞元中,盗鬻两池盐一石者死,以至元和中,减死,流天德五城。镈奏论死如初,一斗以上杖背,没其车驴,能捕斗盐者赏千钱。州县团保相察,比于《贞元》加酷矣。自兵兴,河北盐法羁縻而已。皇甫镈又奏置《榷盐法》,犯禁岁多。户部侍郎、判度支卢弘正以两池盐法敝,遣巡院官司空舆更立新法,其课倍入。迁权榷盐使,以壕篱著盐池之堤,禁有盗盐与鬻碱者皆死,盐盗持弓矢者亦死刑。兵部侍郎、判度支周墀又言:“两池盐盗贩者,迹其居处,保、社按罪,鬻五硕,市二硕,亭户盗粜二石,皆死。” 是时,江湖群盗以所剽易茶、盐,不受者,焚其室庐,吏不敢枝梧。镇戍、场铺、堰埭,以关通致富。宣宗乃择常更、两畿辅望县令者为监院官,户部侍郎裴休为盐铁使,上《盐法》八事,其法皆施行,两池榷课大增。其后兵遍天下,诸镇擅利,两池为河中节度使王重荣所有,岁贡盐三千车。中官田令孜募。

    新军五十四都餫转不足,仍倡议两池复归盐铁使,而重荣不奉诏,至举兵反,僖宗为再出。大抵解池盐,唐隶度支,专佐军国,自代宗大历间,赐名“宝应庆灵池。”

    晋天福七年。先是,诸州府除俵散蚕盐征钱外,每年末盐界分场务,约粜钱一十七万贯有馀。言事者称,“虽得此钱,百姓多犯盐法。请将上件食盐钱于诸道州府计户,每户一贯至二百,为五等配之,然后任人逐便兴贩,既不亏官,又益百姓。” 朝廷行之,诸处场务且仍旧。俄而盐货顿贱,去出盐远处州县,每斤不过二十,掌事者又称骤改其法,奏请重置税焉。盖欲绝兴贩归利于官,场院粜盐虽多,人户盐钱又不放免,民甚苦之。

    周显德中,世宗谓侍臣曰:“朕览食末盐州郡,犯私盐多于颗盐界分,况末盐煎炼搬运,费用倍于颗盐。今宜分割曹、宋十馀州,令食解州颗盐。” 宋制:两池以户民为畦夫,悉蠲其他役。每岁自二月一日垦畦,四月始种,八月乃罢官廪给之。又募兵百人,目为护宝都,以巡逻之。安邑池每户岁种盐千席,解池减二十席,每席百有一十六斤半,以给三京及京东之齐、兖、曹、濮、单、郓州军,京西之滑、郑、陈、颍、汝、许、孟州,陕西之河中府,陕、虢、庆、成州,河东之晋、绛、慈、隰州,淮南之宿、亳州,河北之怀州及澶州诸县之在南河者。至道三年,两池得盐三十七万三千五百四十五席,此其最多之数也。真宗咸平中,度支使梁鼎言:“陕西沿边食解盐,请勿通商,官自鬻,利且数倍。” 诏以鼎为制置使,而命内殿崇班杜承睿副之。承睿阅视,还,为帝言:“往鄜、延、环、渭等州禁青盐,令商人入刍粟运解盐于边,其直与青盐不远,是以民安于法,而蕃部青盐欲售,无从也。今官运解盐欲与内地同价,边民必冒法网入蕃界,败青盐以邀利,而居者亦乐其价廉,与之为市,是助寇盗而结民怨也。” 鼎以烦扰不售,得谴罢。大中祥符九年,陕西转运副使张象中言:“安邑、解县贮盐三千二百七十六庵,计三亿八千八百八十万八千九百二十八斤,计直一千一百七十六万一千八十贯。切虑遗利,望行条白。” 帝曰:“此财之阜亦至矣,若过求增羡,虑有时而阙。” 不可许。仁宗天圣八年,或言:“陕西禁盐,得利微而为害博,两池积盐成阜,其上生木合抱,数莫可校,请听通商,宽百姓力。” 乃诏罢三京、二十八军州榷法,听商贾入钱京师,榷货物受盐两池,然税课入官者颇耗。自元昊反,聚兵西边,用度不足,因诏入中他货。由是羽毛、筋角、漆炭、瓦木“之属,一切以盐易之。” 猾商贪贾,乘时赇吏为奸,至入椽木二,估千钱给盐一大席为二百二十斤,虚费池盐,盐直益贱,贩者不行,公私无利。乃诏复京师榷法,凡商人以虚估受券及己受盐未鬻者,皆计直输亏官钱。他州军民间盐,悉收市入官,官为置场,增价而出之。复禁永兴、同、华、耀、河中、陕、虢、解、晋、绛、庆成十一州军商盐,官自辇运,以衙前主之。又禁商盐私入蜀。置折博务于永兴、凤翔,听人入钱,量民资厚薄,役令挽车,转致诸郡,道路糜费,役人竭产不能偿,关内骚然。所得盐利,不足佐县官之急。并边诱人入中刍粟,皆为虚估,腾踊至数倍,岁费,京师钱币反多。乃从太常博士范详议,旧禁“盐池,一切通商,盐入蜀者亦恣不问。罢并边九州军入中刍粟,第令入实钱,以盐偿之,视入钱州军远近及所指东西盐,第优其估,总为盐三十七万五千大席,授以要券,即池验券,按数而出,任其转售。所得钱以实塞下,尽弛兵民辇运之劳,数年,猾商贪贾,无所侥幸。” 其后三司言“京师商贾罕至,盐直踊贵。请得公私并贸,而馀则禁止官鬻。” 从之。时两池岁役畦户,皆解河中、陕、虢、庆成之民,官司侵剥,民以为苦。乃诏三岁一代,常积逋盐课至三百三十七万馀席,诏蠲其半。中间以积盐多,特罢种盐一岁或二岁三岁,以宽其力。其后减畦户半,又稍佣夫代之,五州之民得安田里,无追逮侵剥之扰。是时,两池皆置官,八解州有榷盐院,守贰领之,总其事曰制置。神宗熙宁间,中书议:“陕西盐钞大出虚钞,而盐益轻,以钞折兑粮草,有虚抬边籴之患。请用西蜀交子法,使其数与钱相当,可济缓急。” 诏以内藏钱二百万缗,三司遣使易吏,行四路请买盐引,又令秦凤、永兴盐钞岁一百八十万为额,河南北曹、濮、秦、凤等处皆食解盐诉,自仁宗时,解盐通商,官不复榷。哲宗元祐元年,户部及陕西制置解盐司议,延、庆、渭、原、环、镇戎、保安、德顺等八州军皆禁。

    榷官自鬻,以万五千五百席为额,听商旅入纳,于八州军折博务算给交引,一如范详旧法。其出卖到盐钱,以给转运司籴买。徽宗崇宁元年,解到贾瓦南北圆池,修治畦眼,拍磨布种,通得盐百七十八万馀斤,州具以闻。初,解梁之东有六盐泽,即今六小池,绵亘百馀里,岁得亿万计。元符元年,霖潦池坏,至是,乃议修复。四年,池成,凡开二千四百馀畦,百官皆贺,内侍王仲千实董之。仲千以额课敷溢为功,议者谓盐池灌水盈尺,暴以烈日,鼓以南风,须臾成盐,其利则博。苟欲溢额,不俟风日之便,厚灌以水,积水而成,味苦不适口。崇宁间,蔡京始变盐法,俾商人先输钱请钞,赴产盐郡授盐,欲囊括四方之钱,尽入中都,以进羡要宠。民间食盐,杂以灰土解池,天产美利,乃与粪壤俱积矣。初,熙宁八年,三司使章惇言:“东、西、永利两监盐课,旧额二十五万馀缗,自许商人入中,粮草增饶,给钱支盐,商人得钱千缗,售价半之,县官阴有所亡,坐贾获利不赀。又私盐不禁,岁课日减,今才十万四千馀缗。若计粮草虚估,官才得实钱五万,馀视旧亏十之八。请如解盐例,募商入钱请买,或官自鬻,重私贩之禁,岁课且大增,并边市粮草,一用见钱。” 乃诏官自运盐鬻于本路。知太原府韩绛言其不便,请通商。乃令商人输钱于边,给券于东、西监请盐,以除加饶折籴之弊。仍令商人自占所卖地,即官盐已运至场务者,“令商人买之,加运费。初,熙宁五年,京西漕臣陈知俭言,蚕盐畸零,非民所赖,乃罢之,苐令输钱。故宋于解池之盐,朝廷专置使以领之,北方之盐,尽出于池云。” 马端临《文献通考》云:“按授人以盐而征其钱,谓之蚕盐,行之京东;诸路;免盐之榷而均诸税,谓之两税盐钱,行之河北,皆五代法也。及其弊也” ,盐不给而征钱如故,税已纳而禁榷再行,盖误以二者为经常之赋,而不知其源出于盐也。河北之榷,方平言之,仁皇听之,惠及一道矣。独蚕盐钱之输,未有能如方平者。力言之,至和中仅免其十之三,惜哉!

    元因乎宋,皆领在官。东池二场,曰常满,曰“盐北” ;西池二场,曰紫泉,曰“会商场” ,设官四员,三监池一,领县事。

    “明河东运司,岁办盐六千八十万斤,每二百斤为一引,共计三十万四千引,分拨陕西、山西、河南食盐,开中于宣、大。当时边疆辽阔,运饷维艰。户部出榜招商,以内地盐中边,使商为飞挽,至善策也。洪武初,每引价八分。永乐中,输粟二斗五升。官征薄而商利,盐价平而课充。成化十年,设解盐东场分司于路村,捞办” 东场盐课。设西场分司于解州,捞办西场盐课。二十二年,复设中场分司,增岁办盐课一十一万六千引,共四十二万引,内存积一十二万六千引,常股一十八万九千引,户盐一十万五千引。户盐乃派支各项食盐,馀则并与常股。听商报中者,每引纳米豆二斗七升七合。弘治中,尚书叶淇变乱成法,始令运司招商输课,解部送边。于是有运司纳银之例。而陕西又以银供不继,定令河东每引纳银二钱一分,而开中之法遂废。正德八年,盐花盛生,御史张士隆请于额办四十二万引外,另捞馀盐二十万引,召商于偏头等处开中,以补王府禄粮之缺。嘉靖二十七年从御史陈玠议,河东正盐“四十二万引,每引定纳银三钱二分,得银一十三万四千四百两,馀额解宣府八万外,馀银五万四千四百两,并馀盐二十万引,该折银六万四千两,共银一十一万八千四百两,内除四万三千一百一十六两八钱,径解大同府,补给王府禄粮,其馀七万五千二百八十三两二钱,俱解山西布政司,抵补民粮及王府禄粮。” “先是,正统十四年,北边多事,户部借拨山西民粮二十七万三千六百石,运赴宣府接济。后议将起解宣府税粮尽数存留山西布政司,支禄粮军饷等项,河东运司银亦与焉。及嘉靖四年至八年,池盐缺额,此时尚有馀盐变价,历年凑补,可偿十之二三。” 嘉靖二十二年从尚书方铣言,革去馀盐名目,定以六十二万为额。除官吏食俸盐三百五十引,王府食盐二千九百九十引,实该办六十一万六千八百引。每引三钱二分,该每年办银一十九万七千三百七十六两。内解“宣镇银八万两;大同、代府禄粮银四万三千一百一十六两八钱;山西抵补民粮银七万四千二” 百五十九两二钱。是岁供之数。比原额过倍矣。四十年。总理盐政都御史鄢懋卿、《掊克》媚上。将河东堆积盐料易银一十四万

    二千四百五十两,又每引正课外加盐二十斤,每年增银四万三百两,俱解太仓。于是正课亏而边饷缺。万历二年,督臣戴尚书题将陕西延安一府改食花马池盐,于河东宣府年例八万两内,认去三千二百二十一两四钱四分,改解延绥充饷。万历十七年,部议仍遵旧制,以四十二万引为额,将开归二府,照《会典》改隶山东长芦运司,将河东续增二十万引内拨一十五万引,该课银四万八千两,令东、芦二运司分认,照银定引,每年各照数径解宣府,抵河东原额。而河东年例止解宣府银二万八千七百七十八两五钱六分,馀引五万既系续增,办纳不前,暂准停免。十八年,御史吴达可又题将太、汾等处盐票银,自本年为始,免其解部,竟解山西布政司,抵河东正额。考得票盐名色,起于嘉靖中。有言太原、汾州山路崎岖,商运难致,乃许行土盐,给票收税,每盐百斤,纳银三分,仍听转贩于岢岚、保德、河曲等处。惟平、定、代、石十州县地里稍平,令行运盐,而商人亦不至。乃从御史赵睿之议,行巡盐御史会同巡按查覆州县户口食盐之数,计口定盐,给票收税,务使地无遗利,法无遗奸。先后增票共一十一万五千五百七十九张,抵作一万六千三百二十引。每票一百斤,税银六分,该银六千九百三十四两七钱四分。以税票比照引价,颇有龃龉。而此时总计,则每年额盐四十三万引,除各项认解抵扣外,实该解宣镇银二万八千七百七十八两五钱六分解大同,银照原额四万三千一百一十六两八钱解山西,抵补民粮银二万一千三十六两七钱四分,共该银九万二千九百二十二两一钱六分。初,万历十一年部覆“补给压待商人高世彦等一十万引,于年解山西额内减银三万二千” 两,于太仓库补发。按:“压待” 之名,起于隆庆元年至四年,池遭客水,盐花不生,年例催督,不得不责商人报纳。各商预纳盐价,实未支盐,故有压待、压支等项名目。万历十九年,巡盐林御史题准,仍将压待盐十万引尽行支商,征价补解。山西镇银三万二千两,免于太仓给发。内除介休县新增票盐一“百五十引,抵解银四十八两,实行九万九千八百五十引,该加解山西银三万一千九百五十二两,而旧行太、汾等处票银六千九百三十四两七钱四分不与焉。万历三十七年,陈御史议:引、票兼行,互相影射,大为弊薮。宜令行票之地俱改行引,庶头绪不多,稽查亦便。” 部覆。报可。自后,万历二十七年,有罢职百户吴应麟以“馀盐变价” 之说进之税使张忠忠往视,每年包办盐四万八千引,该银二万八千八百两,名为“进盐。” 盖取商人额内之盐,而责以额外之课,商人苦之。是时,河东盐课,除花马池认银及太、汾盐票续增外,实该解宣、大、山西三处年例银共一十二万三千二百一十九两八钱“二分,及前项进盐二万八千两。” 至四十二年,乃诏罢进盐之数。天启六年,大工告匮,部议“河东运司每引增银二分,共加银八千四百两。” 崇祯五年,从王侍御之议,增盐一万二千五百引,加银四千两充新饷,又加练饷银七千两,俱解户部。后因旱涝不常,盐不生结,流寇煽乱,商人逃亡,岁课压欠难完。于崇祯九年姜侍御奏行“按丁食盐计引定课” 之法,令各属照人丁纳价领运,以不能封课之商支盬给与户口,而户口所纳之价,即抵商人之课。在户口不至纳价无盐,在商人不至守盐坐困,未常不两便也。后因盐有美恶,概不用商盐,祗用丁采。自是商支自晒,户运丁捞,每年户口共纳课银五万四千二十五两六钱,商共纳课银六万三千九百七十八两二钱二分,每十引均为三两二钱,法久弊生,行盐地方路途遥远,里棍包揽,蠹胥勒索,户口不苦纳价而苦领运,盖不胜其累云。

    《皇清》。

    运司如旧。顺治二年,蠲除新练饷银,革汰延安并王府官吏食俸盐浮引及太、汾、辽、沁小票,实行额引四十万六千七百三十三引。顺治三年,奉文仍将前项王府官吏食俸盐三千二百引,自二年起照例变价解部,每年变价一千二十四两。二项共行引四十万九千九百三十三引,共征课银一十三万一千一百七十八两五钱六分。其太原所属州县盐税银共五千二百二十二两四钱六分。系布政司征解。户部汾州一府、辽沁二州徐沟等处税银一千七百一十二两二钱八分。陕西凤翔府属课银五千二百一十六两。山西河南户口州县课银五万四千二

    十五两六钱,商人盐课银六万三千九百七十八两二钱二分,俱系本司征解。户部顺治五年,将太原府属盐税归并本司征解。先是顺治四年朱盐院招商人张永盛等二十六名,承认晋、豫户口、州县课银,六年,刘盐院又招商人马兴等二十馀名,承认盐课。十年春,有“盐课不许派及户口” 之

    旨:“陈总司暨刘盐院又招商人”董敩等一百一十馀

    名,前后将平、潞、泽、怀户口课银,尽数承认,民累除矣,商责重焉。顺治十三年,因兵饷不敷,河东增引十万道,加课三万二千两,自本年秋季为始,行盐征课。焦盐院题请,照旧行引额一体增加。太、汾、辽、沁增五千二百八十六引零九十六斤,加课银一千六百九十一两六钱零;凤翔增三千九百七十六引,加课银一千二百七十二两四钱;商人增引九万七百三十七引零五十四斤,加课银二万九千三十五两九钱零。招商人蒋太亨等一百一名承认办课,所行之引,增与行盐州县同旧额,退引一并缴销。州县以引多民累,销引为艰,申请。商人亦以盐多壅滞,额课难完,控告。十六年,刘盐院题请比照长芦减“引不减课之例,减去新增之引,止征新加之课,每引比旧额增课银七分八釐六丝一忽五微零。此见今征解之数也。但河东商人穷苦,远不及淮、浙富商之什一,完课无资,类多称贷。故当封课之时,犹是本商,及至引领支盐,仅堪偿债者有之。诸商困诎,固属可怜,国课不登,尤为可虑。细查近年事” 例,历有“先掣后封” 之法,于成法毫无所纷更。但封掣之间,略略通融,使正课先完,私逋在后,详切咨询,均称两便。现议权宜举行,苏商裕课,在当事者折衷焉。

    “引票 ,河东盐引。明初每引二百斤,合存积常股户盐三项,共三十万四千引。存积乃见积在场者,遇边储急用,纳价放支,不拘资次,比常股为重。常股” 乃常年派数者,以年例开中,纳价放支则必挨先后,比存积为轻。户盐则派支各项食盐,所馀并与常股听商报中者,洪武时,《茶盐引契》铜版,俱南京户科收贮,每遇“开中,南京户部印刷勘合,发各边填写商人姓名并所中盐引数目,俱用印盖,不许洗改。编置底簿并《流通文》簿。发运司候商人赍到勘合,比对字号相同,派场支盐。及刷印引目,运司关领,给付商人发卖。永乐迁都北京,其《盐粮勘合引目》” 铜版,仍于南部收贮。正统六年,铸换印信。其《盐引勘合》文簿,仍掌于南京。七年,户部请于年终各运司将各商赍到“勘合” 字号、纳过盐粮数目,各造册缴部,比对查考。弘治二年准奏、各掣过引盐,坐于行盐地方发卖毕,将引盐径赴所在官司告缴。各运司提举司以每岁办完盐课实数,年终造册奏缴,即差吏赴户科注销。又令岁报盐课册内开写。其运司额“办盐课,存积常股数目,该本色盐若干,或布米折货若干,某场盐课若干,办完若干,各立行款,开造官攒,某等办盐课,收入某字号仓囤,某年月日出给通关河东运司,限在次年三月终缴” ,此定制也。至成化间,增为四十二万引,每引照旧征纸价银三釐,解南京户部,为关领纸价之用。正德间,增馀“盐二十万引。嘉靖间赋益增,河东并馀盐为正额,共六十二万引。” 以三钱二分计,除官吏食俸盐及王府食盐共三千三百馀引外,实该六十一万六千八百引,每年例该银一十九万七千三百七十六两,此河东引额之大较也。延及隆庆年间,课有逋欠,引无增损。至万历十六年,将开、归二府改属“长芦、山东,共减去二十万引,照旧四十二万引。” 及部文将“十一年商人高世彦等奏准每年拨补商欠盐十万引征银解饷,以本年分馀盐给之。” 是阴增十万引也。隆庆四年,因太、汾所属州县,俱食本地煎盐,每一百斤抽税银六分,给票一张,票有定数,后亦渐增。至万历三十三年,共票一十一万五千五百七十九张,印刷分发九州县,通共税银六千九百三十四两七钱四分,补解山西布政司,作河东正课。其后引票兼行,真伪夹杂,多寡混淆,乃请改“票” 为“引” ,以示画一。

    《皇清盐法》统归户部。概不用票而用引。但河东采盐、

    之法有二:“一为官丁捞采之盐,一为商人捞采之盐。” 盐池附近十三州县,额设盐丁,每捞盐十引,商人纳课三两三钱,此官盐之用引者也。商人自备工本,出人力以捞盐,每百引为率,内分七十引为官盐,照常纳课,分三十引抵作商人工本,不纳课止给官票,以别于私盐,此商盐用。

    引兼用票者也。部议捞采之法、仍照旧贯、而太汾辽沁等州、一照山东例、革票行引、以除私贩之弊、题奉

    “钦依。但州县销引各有定数,票盐或壅积不行。”顺治

    “十年,院司酌议,将工本盐尽数裁去,以疏官盐。是商人于办课外,比旧日多费一番捞晒之工矣,此商累所当恤也。” 说者又谓向年商人捞采,或串通盐丁私卖正料为堆盐者有之,或交结攒斗,盗卖官盐者有之。堆盐者,即商自捞盐,每一十引为一车者也。今则事例不同,可无过虑。至散引掣盐,向来纷纭不一,以致盐积难售。今特按月支盐,每场分为六转,每转挨日期支盐有数,求售不纷。倘或稍壅,暂停再掣,不得紊乱盐政。又盐出三场,畦分东西,其间地有肥硗,盐有多寡,时或有引无盐,间或盐远脚贵。屡经前院准令通融掣支,不复泥前朝捞盐官料之规,亦良法也。

    “行盐 。河东既割开、归,其行盐地方,陕西则西安、汉中、延安、凤翔四府;河南则怀庆、河南、南阳三府,汝州一州;山西则平阳、潞安二府,泽州一州。” 其太、汾、辽、沁等处,俱食本地煎盐。隆庆间,将延安府改食花马大池盐。万历间,又将凤翔府改食小池盐。崇祯间,又将汉中府改食大池盐,地方寥寥无几,而盐课俱为减额。崇祯九年,姜盐院议,将平阳、潞安、泽州并怀庆一府,俱改为户口纳课,惟极荒残州县不与。其行盐之地,止有山西石楼、岳阳等处,陕西西安一府,兴安一州,河南之南阳、河南二府,汝州一州。加以寇盗纵横,私盐充斥,官商裹足不前,实在行盐处所,仅如黑子之著面耳。考《行盐则例》,“商人纳课领引” ,支盐出场,听三省小贩接买发卖,行盐州县,“州县始则按人丁而受盐,继则计盐斤而缴引,按季比销,年终考成” ,法至善也。自流寇煽乱,户口凋残,若按原额派引,则有一丁而派盐一二引者,伤于太重;有一引而分给四五丁者,伤于太轻。殊非计口授食之制,而穷民叹甘苦之不均矣。

    皇清顺治十三年,朱盐院具题,“行令三省藩司查算。”

    “实在人丁,均匀派引。彼时有分别上中、下三等州县派销者,有止照旧额量为增损者,有不论人丁地丁,一概均匀者。” 遂将新增十万引各照多寡旧额加派缴销。嗣后以派销不平州县申请,至十六年,始比照长芦减引不减课之例,减去新增之引,止食旧额之盐,而民得免重困焉。《事例 》:洪武初,置都转运司于路村裁元四场为东西二场,每场官二员,额办课三十万四千引。三省布政司,凡有属府、州、县坐派巡盐等官一员,并各税课巡检、盐钞等官吏,量地远近,定限月日,赴路村察院递结。至成化乙巳,议准添中场亦设官二员,岁增课十有一万六引,共四十二万引。《吕柟》曰:“此亦足以见国用之增,官多而” 盐丁日益也。

    盐丁 。按淮、浙等各运司,皆有芦荡盐场,有盐户丁,煎盐办课,惟河东别无灶荡。明朝于蒲、解等州县编审盐户八千五百八十五户,定盐丁二万二百二十名,每二十名立料头一人,共捞盐一千引为一料。其盐户除正役里甲应办粮草外,一应杂泛差徭,丁少者俱蠲,丁多者量减。于商人名下。每引征赈济银一分,“每盐丁捞盐一引,即赈济银一分。又查佃种逃绝盐丁地土者,每地三十亩捞盐一丁,约九千斤,并前不下三万。嘉靖间,因富丁私自雇役料头揽收影射,议每年清审,听民自愿,无力者照旧供役,有力者纳银一两五钱,免其捞采。如遇捞采不及,雇募贫民,每一料给以前银二十两为工费。此工本盐所由昉也。” 隆庆间,因前项佃地人户既应差役,又复捞盐,乃豁免佃丁,别招贫民补数。又题准:“南岸捞盐用盐丁,则民力不堪动赈济,恐财力不继。请广召贫民,于两岸,每捞盐一料外,给盐十车。此召募简便之法也。” 又议照《民户编审均徭事例》,行三门折丁之法,照各州县原额佥夫。其打草、修墙“二项,责盐夫供役。若浩大工程,仍起派州县民夫,毋累贫民。万历六年,陈御史以富丁出银免役,贫民包捞代办,富者愈逸,贫者愈劳。况名为富丁,不无豪强,假盐户名色,影蔽差役。今宜将逃窜贫丁,招徕复业,其富丁七百七十馀名,停止纳银,尽驱捞办,管盐官明信赏罚,毋容虚应雇代。” 此时料头七百四十号,丁夫一万四千七百,不为不多。既免差役,又每料捞盐一千引,赈银八两,后加至十两,不为不厚。然路途跋涉,旅次艰食,沸汤溅足,烈日熏肌。

    “劳苦万状,故富者雇代,贫者强支。查点不及十之四五,捞采不及十之二三,捏造鬼名,诳报虚数” ,皆由料头之包揽为奸,管盐官之扶同作弊也。明末止存盐丁六千四百七丁半,每岁正月,行文州县从公清审,汰年老,收幼丁,务足旧额。一遇池盐生结,调取州县职官,督责料丁星夜赴池,照依分定中、东西脚道,竭“力捞采。每丁每日责照定例,捞盐一引,二十丁为一号。一号所捞,各自为堆,以辨多寡美恶。捞采完日,各在脚道高阜处,每一千引攒料一台,佥报台头一名,日后盐不足数,责在台头补捞。三司仍照分定处所,取州县印结验收明白,各执签号投院请掣。” 每丁每年额捞盐三十二引,足额者官给赈“济银三钱二分。不足,责令下次补捞。今岁不足,责令次岁补捞。” 又“每年九月终旬,调取官丁,在池南岸采取芦苇,每丁一十八束,每束二十八斤,堆放脚道,三场斗级看守,备来年苫盖盐料之用。” 后因兵荒丁散,

    皇清顺治二、三年间,十三州县,止存六千三百四丁。

    较明末又缺额百馀,捞采仍依旧制。六年逆贼之变,盐丁又多伤损,见在止存五千八百四十四丁半。节年盐池罕生,商人自行灌晒,盐丁未经捞采,其赈济银两亦尽归于部焉。康熙十六年,为清查晋省之盐丁等事案内,十三州县除绅衿优免七百七丁外,查出实在盐丁共三万一千一百三丁半,酌留二千名备修墙之用。行差盐丁二万九千一百三丁半,照依《民丁门则》征纳徭银。

    料台 三场,每岁额盐四十二万引,料台四百二十座,苫盐草十有六万八十束。旧户八千有三百三十四,盐丁万有二百二十三,场料各百有四座,脚道皆六。其盐户惟中场三千六十四,东、西二场皆二千五六百有奇云。

    募役 。明季,中东、西三场设有店户、牙子,店户上市,作合牙子,招徕铺贩。崇祯间革,云,“店户止用牙子,开店作合。” 见今存留牙子共六名,中场二名,东场三名,西场一名。旧制,车户四百二十名,赴池装载商盐,商人给以脚资。每场各轮挨号头六名,备马匹以供差遣。顺治六年兵变后,车户无多,号头苦累。八年间,运使陈详允裁去号头,在车户脚银内扣银买马骡十二匹头供差。又恐马齿加长,不无倒损,十年间,详允仍归各商。又因车户旧有办纳麦鞂土坯及修理觅夫,累及牙子。十六年间,议在车户脚银中每车扣银一分五釐。每遇掣放日期,三场牙子各赴禁门亲收,以抵修理觅夫等费。今车户见存者中场一百二十八名,东场一百二十六名,西场一百零五名。盐池内外城禁各门员役,于顺治八年议定留用三百二十二名,裁去旧额一百八十六名。每岁工食,凡弓兵永裁为三两,秤斗机兵仍照六两支给。除平陆县报荒一百九十六两八钱不征外,其原有额编州县,猗氏、解州、安邑、夏县、闻喜、芮城六属,多寡不等,共该解银一千一百六十一两。照三两者该给二百七十六名;六两者该给四十六名,共该给银一千一百零四两。除给外下剩银解部留用。

    额解 。明季本司岁领引及王府食盐变价引,每引除正课外,例征赈济盐丁米价银一分。除太、汾、辽、沁州县,凤翔一府各食本地产盐,例不输赈外,商人每岁办盐三十七万一千九百六十一引一百八十八斤,该征赈济银三千七百一十九两六钱二分,俱为赈济盐丁及督采官员日费并关引盘费。后因池遭水患,盐丁缺额,商人各自晒盐掣支办课,前项银两因有馀剩,自顺治二年起,除关引盘费并鞘木等项价直支用外,馀银尽数解部。复于顺治十年奉文自九年始,将所征三千七百一十九两六钱二分,尽解京库。又于十三年增引十万道,除派加、太、汾、潦、沁及凤翔府例不输赈外,招商行引九万九百三十七引五十四斤,每引照例征银一分,共加征赈济银九百七十两三钱七分二釐零。十六年减去增加引目,其赈济银两仍照不减课之例,每引征银一分二釐有奇,共银四千六百二十六两九钱九分二釐零,一同解部充饷。盐池周围护池滩地,各州县分属,每年征租银七百九十三两四钱二分一厘零,租麦一百八十九石九斗八升三合有奇,旧给运营,顺治四年奉文租银解部,租麦听用,复奉“部札,租麦一并变价解部充饷。”

    差官 成化九年、差御史一员、巡视河东运司、并陕西灵州大小二池盐课。其陕西所属关内

    关南、关西、河西、庆阳等道,河南所属河北、汝南、河南等道,“各分巡官带管盐法者,悉听节制。”

    《皇清》山西通省每年额销盐引一十九万七千一百。

    六十一引

    平阳府额销盐引 十万七千七百七十五引。临汾县 八千二百

    《襄陵》县 五千三百五十引。

    洪洞县 八千三百一十引。

    浮山县 一千一百五十引。

    《赵城》县 三千五百引。

    《太平》县 四千三百引。

    《岳阳》县 六百八十引。

    曲沃县 八千二百引

    《翼城》县 五千五十引。

    《汾西县 》九百四十五引。

    《灵石》县 一千五十引。

    蒲县 二百八十引

    蒲州 六千五百引

    《临晋》县 四千一百五十引。

    荥河县 二千七百引

    猗氏县 三千四百引

    《万泉》县 一千五百五十引。

    河津县 三千引

    解州 三千四百引

    《安邑》县 五千三百引。

    夏县 :五千三百二十引。

    《闻喜》县 四千一百引。

    平陆县 一千二百引

    《芮城》县 二千一百五十引。

    绛州 五千一百引

    《稷山》县 三千四百引。

    垣曲县 一千五十引

    绛县 二千八百引

    霍州 ,一千一百五十引。

    吉州 五百五十引

    《乡宁县 》六百二十引。

    《隰州 》一千二百引。

    《大宁》县 二百四十引。

    《永和》县 一百八十引。

    盐池 在中条山北麓,西距解州东门,东距安邑南门。黑龙堰长六十里,广七里,周一百二十里。安邑者为东池,近路村者为中池,近解州者为西池,三场亦以是得名。池底淤泥,滋生盐根,形如水晶。夏月骄阳薰蒸,南风动荡,上结盐花,光洁坚厚可胜。行立板上,水约三寸,翻腾浪花,落板即成颗粒。古谓之“漫生盐” ,今谓之“斗粒盐” ,更时霖小雨,则色愈鲜明,故曰“颗盐。” 宜及时捞采,若遇大雨,盐复解散。秋冬池冷,不能生盐,间或有之,硝碱相杂,味亦不正。然中池北百步许,有淡泉一区,味甚甘冽,俗谓盐得此水方成。其西北七里又有女池盐焉,据地高阜,唐开元中,置女盐监。生盐淡苦不可食,时或生硝,亦名硝池。而六小池及静林诸涧,每水溢则奔趋女盐池为盐患。池在安邑东,于盐池亦切近,故环池有墙,傍墙有堰,皆所以障客水而护盐池者也。盐患 解州东三里,接安邑县界。《周官》:“盐不炼而成” ,盖解盐也。柳子厚谓:“神液阴漉,孕灵富媪” ,岂有神焉主于其中耶?余闻崔敖曰:“盐池乃黄河阴潜之功,浸淫中条,融为巨浸。” 吕泾野氏亦谓“盐池之成,以大河北自蒲州折而东同转曲之间,渐渍蓄汇,有此奥衍。” 今陕西花马盐池,亦近黄河折流之处,理或然也。然盐藉主水以生,缘客水而败,故治水即所以治盐。大抵池形若腰盆,东西长而南北短,南枕条山,雨水易迫,然非泉渊所出,且横亘有护,保堤为仞,高厚,依山有桑园、龙王、赵家湾、大小李、西姚诸堰,纵有飞瀑,亦各容阻,甚至毁墙而已,多不能入。北沿旷壤平丘,与水隔绝,二隅无足为虑。若东西尽处,则俱逼禁堰池分一墙外即客水所钟。次东禁堰者,有壁水月堰及黑龙堰。次西禁堰者,有卓刀、七郎、硝池堰。各从东西,自高而下,多则缺,少则漫,禁,堰不能受,则入池矣。黑龙堰之受害,实原于苦池,苦池乃姚暹渠蓄而复流之所也。硝池之受害,实原于涑水,涑水盖在姚暹渠之北,势高于彼者也。二水皆自东北而西南,故出自夏县由巫咸谷来者为姚暹渠,北合洪洛渠,东合李绰渠,总经苦池,迤逦西向,自安邑历解州抵临晋,入五姓湖,出自绛县山谷。由闻喜东北来者为涑水,亦从西行,受稷、王孤山、峨嵋坡诸水。经猗氏抵临晋,亦入五姓湖。五姓由孟盟桥注黄河,则极矣。姚暹首中太狭,涑水中尾亦多。

    窄,苦池在安邑,不胜李绰、洪洛、姚暹渠之受,其势必自东北泛溢于黑龙。入黑龙则壁水、小堰月堰不能支,而竟冲决于东禁。涑水在临晋,不胜山坡之受,其势必自西北横溢,破姚暹而奔腾于硝池。入硝池则黄牛、七郎、《卓刀》不能支,而竟冲决于西禁。况东北又有涌金泉,亦注于黑龙,西北又有长乐滩,亦注于七郎,故筑东禁以及黑龙,筑西禁以及硝池,治其标者也。浚姚暹以导苦池,浚涑水,并归五姓,治其本者也。切水脉者,缓于南北而急于东西,先于根本而后于标末,惟严其防障于东西之近堰,而于姚暹、涑水源流归宿之处,循故道而加浚焉,则客水不浸,主水无恙,盐课充而边储足矣。

    女盐池 州西北三里,在解盐池西北十里。详见前《盐池》。

    六小池 州西北十五里,在女盐池西北四里,一曰苏老,二曰贾瓦,三曰金井,四曰熨斗,五曰永小,六曰“夹凹。” 水多淤没,生草莱,水溢亦能南入女盐池,为盐池患。

    苦池滩 ,安邑县东一十三里。夏县东山巫咸谷诸水皆西汇于此,以达姚暹渠。

    “城北滩 ” 在解州城北,受女盐池水,地势亦西高东下,水溢为盐池患。故东筑永安堰,又东筑七郎堰以重障之。

    城东滩 在解州城东。内有数泉,亦受城北滩以上诸水。切近禁墙,中筑卓刀堰,若风雨大辄溃决,尤为池要害。

    长乐滩 ,在盐池北七里峨嵋坡阴,周围二十馀里,亦生鱼。北受姚暹渠水,西南决诸堰,为盐池患,故有“长乐堰。”

    东膏腴滩 在长乐滩西北数里,其西为西膏腴滩,又西北十五里为西辛庄滩,东起贾村,西接临晋境。诸滩亦北受姚暹渠水,南入女盐池,或入城北滩,为盐池患。

    洗马滩 在西辛庄北二十五里,东北为南扶滩,西北为卫诸滩。卫诸西北十里为三娄滩,东二十里为罗父滩,又北十五里有小张坞滩诸滩半花碱地,不可耕,且为盐池患。

    黑龙滩 安邑县东南十五里,与池相邻,深不可测,潴水黑色。或曰:“盐池利害亦系此水” ,故以堰防之。

    东郭滩 安邑县东南十馀里,其地数十顷,有大堰奉。

    旨:“不许开种。”

    静林涧 在六小池西南十五里。源出中条山顶,北流经红脸沟,可溉田,馀流入临晋洫水滩。涧东三里有张公泉,在山谷中,遇旱,以数十老妇执箕帚祷于庙,劘其泉辄得雨。此二涧泉水大,与盐池亦相涉,故旧有“底张堰” 以障西水,不使入女盐池。

    胡村涧 在张公泉东五里,源出中条山阴。又东五里为桃花涧,水出中条山顶。又东二里为小水涧,出白龙峪。又东一里为荻子峪,水皆北流入女盐池。

    大水涧 在白龙峪东三里。出五龙谷喷雪岩之南十馀里,北流之城南,绕城而西,会小水涧入女盐池。此涧水势极大,有五龙堰防之。其自城南入通济渠者,穿城过均惠亭,溉城中官民园圃。

    堡子谷 在大水涧东二里。源出中条山,北流入盐池南沟。金盆水亦出中条山,趋盐池南沟。其东有关公祖茔,又名小圣沟,水数溃,南禁墙有金盆水堰防之。又其东有小龙五涧水、二郎、三郎谷诸水,皆出中条山阴,北流趋禁墙,而蚕房、常平、西姚三堰所由设也。

    姚暹渠 解州北十五里,在盐池北十里。旧云“永乐泉” ,源出夏县巫咸谷,西流五里,经夏县南门外。又西五十里,经安邑县下留村,苦池水入之。又自安邑城北,西流六十里,经解州北界。隋大业间,都水盐姚暹重开此渠,因号焉。又西六十里入临晋境之五姓湖,达于蒲州之黄河。若山水涨漫,则横流四出,决堤溃堰,或入长乐滩,或入女盐池,亦入解盐池矣。故有姚暹渠堰。明嘉靖初,御史朱实昌重浚,有《记》。

    横洛渠 ,发源夏县东北周村方山诸谷。每遇暑雨,堤决,漫流遍野,淹没民田。本县岁加修理。流至县西北尉郭,会县北赵村北津诸河,至禹王城西南,会于白沙河。

    白沙河 ,一名“巫咸河” ,发源中条山,出巫咸谷,经夏县南关外,西流三十馀里,南转会入姚暹渠。

    涑水河 闻喜县南门外十馀步,源出绛县横岭山干洞伏流,盘束地中而复出,西流经县南,其东合甘泉,引为四渠,西流经夏县界西三十里,即司马温公所居地。又西至安邑县北二十里,又西入猗氏县境,南入临晋县境五姓湖,过蒲州孟明桥入黄河。智伯曰:“绛水可以灌安邑。” 是也。是水旧经三娄里,为盐池患。巡盐御史曾大有导之,使如今行。

    巫咸水 ,出夏县东五里巫咸谷中。其西入黑龙滩,相传能坏盐池,故曰“无盐河。” 又东南二里为玉溪,司马温公读书处。

    青石泉 ,安邑县东南三十里,出中条山,由青石槽经东郭入黑龙滩。

    涌金泉 安邑县东南十馀里,源出夏县墙下村,西入黑龙潭。世传此水潜行地中,入盐池则生盐花,故名。

    玉钩泉 玉钩山下,水光澄澈如镜,一名“玉女泉” ,南入姚暹渠。

    野狐泉 安邑县西南十八里,盐池北岸。味甚甘冽,亭榭佳丽,一方胜概。

    淡泉 安邑县西南十六里盐池北岸,池水皆咸,此独淡,故名。

    李绰堰 旧名“永乐渠” ,在夏县南。发源平陆县,至夏县王谷口而出,北流合史家谷、雕崖沟等八涧水,至卓义桥会为一。西转三里许,名为“姚暹渠。” 明隆庆五年,巡盐御史郜永春檄取蒲州所属夫役修筑,高厚坚固有功,盐池时有损坏,本县岁加修补。

    姚暹渠堰 详见《李绰堰》下。

    白沙堰 详见《白沙河》下。

    莲花堰 有二,俱在夏县墙下村南,防涌金泉水流入盐池。

    匙尾堰 、《中花堰》。

    轩辕堰 有二,以上诸堰,皆防姚暹渠水崩决之患,而杀其急流之势也。总之,永丰渠、白沙河二水下流疏通,诸堰不必修筑,而盐池之患可免。若下流壅塞,诸堰虽固,终不足障狂澜而庇鹾海矣。

    黑龙堰 自安邑县东郭北底任村,防条山、磨儿盘、窑子沟、界滩诸水冲决盐池。

    壁水堰 自安邑县圣惠镇抵界村,防黑龙堰溃决。

    东禁堰 在安邑县圣惠镇南,与壁水堰相邻,防东滩诸水。

    雷鸣堰 在安邑县东郭村南。

    常家月堰 、虾蟆堰 ,俱在安邑县。西姚村、小李村堰 、大李村堰 、西姚村、东南堰,俱防中条山一带诸水。

    新堰 沈家堰 、申家堰 、白家堰 、匙尾堰俱在安邑县汤里村。

    备水月堰 、河北小月堰 、河南小月堰 俱在安邑县苦池村。

    小堰 在安邑县界村西北。

    十里堰 在安邑县张村,俱防东滩诸水。姚暹堤 在安邑县城东北,自杨家庄西至五姓湖,障夏县西流诸水。

    涑水堤 在安邑县北相镇之北。

    平阳府风俗考        府志

    府属总

    《左传》:季札观乐,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深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 为之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

    《史记》,太史公曰:“参为晋星,其民有先王遗教,君子深思,小人俭陋。” 又曰:“水深土厚,性多刚直,好气任侠。” 当全晋之时,固已知其剽悍矣。

    《诗传》《唐风》“土瘠民贫,勤俭质朴,忧深思远,有尧之遗风焉。” 《魏风》:“其地狭隘,民俗俭啬,盖有圣贤之遗风焉。”

    《隋书》:“河东地少沃多瘠,是以伤于俭啬。其俗刚强,亦风气使然。”

    柳子厚《晋问平阳》:“尧之所理也,有茅茨、采椽、土型之度,故其人至于今俭啬;有温恭、克让之德,故其人至于今善让;有师锡,佥曰、畴咨之道,故其人至于今好谋而深有百兽率舞,凤凰来仪。”

    “于变;《时雍》之美,故其人至于今和而不怒;有昌言、儆戒之训,故其人至于今忧思而畏祸;有无为不言、垂衣裳之化,故其人至于今恬以愉。此尧之遗风也。” 吴子曰:“美矣,善矣,其蔑有加矣。夫俭则人用足而不淫,让则遵分而进善其道不𩰚,谋则通于远而周于事;和则仁之质,戒则义之实,恬以愉则安而久于其道也” ,至乎哉!朱子论太行山之高处,平阳晋州蒲坂山之尽头,尧舜所以都,其地硗瘠,人民朴陋俭啬,惟尧舜能都之,后世大侈不能都矣。

    《图书编》,崇礼让,多勇敢。

    《河中志》:“虞夏治迹之所经行,夷齐清风之所渐染,宜乎有薰而善者,陶而化者。”

    《隋文帝幸蒲州》,曰:“此邦衣服鲜丽,容止闲雅,良由仕宦之乡,陶染成俗。”

    《赵孟𫖯序》:“民淳而事简,有虞氏之遗风存焉。” 《解梁志》:“平阳。按古虞芮之国,习俗崇礼让之风。” 《一统志》:“绛州,晋霸之馀人,性刚悍,然勤稼穑,好积蓄。”

    《一统志》:“霍州岳阳,尧都所在,其民勤且俭,犹有遗风焉。”

    《郡志》:“隰州民性质直劲勇,能守而鲜乱,乡多庞眉之老。”

    《一统志》:“吉隰之地多山,其人性质朴信实。” 旧志:“吉州男务耕农,不事商贾,妇事蚕桑而不能纺织。婚姻死葬,邻保相助。”

    《平阳志》:“人好力田,喜雨,苦旱。”

    《旧志》:“居不近市,女不向衢。士民有分,男女无杂。勇于纳赋,耻于游食。”

    《解州志》:解俗奉上急公,竭力完正供独先士夫,敬谨尚廉节,耻投刺于谒,曾无挠长吏权者,称“淳厚易治。”

    《山西通志》:“岳阳人民性质而朴素,财用节俭而不侈,文武鲜尚,商贾不通。”

    《文献通考》:“晋魏以来,文学盛兴。闾里之间,习于程法。”

    《府志》:“绛县民,勤生业,尚义好俭。”

    王似鹤《猗氏志》“猗,土瘠民贫,不商不贾。秀者为士,朴者为农。士虽嗜学,不废耕耘。农急正供,难赡妇子赖天时以食地力。瞿瞿蹶蹶,终岁靡宁。即欲不俭,孰与为奢乎?特患无暇治礼,何患不中礼乎。”

    《河津志》:河津水深土厚,俗尚勤朴,事农亩,无贸易,因贫就简,尚有朴风。士大夫才学气节,俱以王薛为宗。境鲜游惰之民,邑多贞节之妇。闺门严肃,翁妇避嫌,男不纳赘,女不招婿,妇不闲游,宅肆不相通,男女不贸易,此其所可尚者。但习沿尚鬼,未改殷俗,婚姻论财弗恤怨旷,此持政者之所当亟挽也。

    《安邑志》:安邑质直无谲险,百姓淳朴,畏公尽力,南亩四乡妇女织纴亦勤。惟是邑濒鹾海,而阛阓之夫率趋于利。

    《夏县志》:淳朴而俭,力稼穑,知读书。故房希《文学记》曰:“民皆向善而服勤,守俭而知义,有大禹之遗风。”

    《浮山志》:“俗尚节俭,不事商贾,男耕女绩,各执其功。重婚丧,惜廉耻,以官法不及为荣,以家事不治为辱。比闾亲睦,有无相须,交际往来,一秉古礼。”

    《垣曲志》:垣民淳厚,男勤耕,女勤织。大都垣为虞舜、商汤渐磨旧地。其崇节俭,敦孝友,厚葬祭,敬神明,急贡赋,恶淫风,畏刑辟,不谙商贾,不事华靡,耕读渔樵,治生衣服器皿皆朴。其乡之长老尤多厚重谨饬,仕进亦砥砺名节。妇人则修女事,慎内闲,洵有古之遗风焉。

    《闻喜志》:“闻喜俗多节义,士夫不以宦势骄人,男耕女织,质朴之风,犹然近古。”

    《翼城志》:“翼水土深厚,其俗朴质,地多刚壤,其民武悍,有先王克俭之遗风,故其习纎啬。” 然纎啬在嗜利,嗜利必机巧生,机巧生必厚藏,厚藏不与骄奢期,而骄奢至矣。任侠故多慷慨,有奇节特操之士,亦必有武断力竞之徒,此其大抵也。冠礼久废。

    婚礼各处不同。大约《六礼》之中,仅存其四,问名、纳采、“请期亲迎” 而已。亦有不亲迎者,张筵演剧,富家率以为常,无复古者婚不举乐之意。亲迎之日,择亲戚中年相若者一人,饰以俱往,名曰“伴郎。” 择妇、择婿,古人慎之。近时士大夫止重门第,议婚多不待男女之长。市井细民,甚有指腹割襟者,久生他故,或至速讼。

    女家勒索聘礼,男家苛责妆奁。自《诗礼》旧家,而

    考证

    外鲜有免者

    亲丧纳女,名为“拜丧。” 游子未归而娶妇,号曰“空房。” 又有男子未聘,女子未字,既故而后议婚。两柩合葬,谓之“冥配。” 尤习之陋也。

    执亲之丧,不作佛事,不用俳优。士大夫秉礼之家,间有行者,乡里怪之,目为“俭亲。” 诵经超度,扮剧愉户,牢不可破。至于出殡之日,幢幡遍野,百戏俱陈,力不能备,则以为耻,宁停柩焉。翼俗近古,颇可为法。

    《泥》,信《堪舆》由来已远,卜地卜日,动经数岁,其能卓然不惑者,百无二三。

    营庙置主,唯缙绅有之,然亦同堂异龛而已。寒食、忌辰,率皆墓祭,丰俭称力。民间设龛于寝,祭仪亦大概简略矣。

    岁时社祭,夏冬两举,率多演剧为乐。随其村聚大小,隆杀有差。盖犹“报啬” 之遗云。

    乡镇立“香火会” ,扮“社火” 演杂剧,招集贩鬻,人甚便之。

    “平俗” 不信鬼事,至于山僻之处,医药难致,一有疾病,则巫觋端公乘间惑之,非稍知礼义者,鲜不堕其术中。

    元旦夙兴,燔柏叶,或焚束薪,名曰“兴旺火。” 陈牲醴果羞,祀天地,祀神祀先。家众以次跪拜称寿毕,出拜尊长及戚里焉。饮食相招,十数日乃已。立春,啖萝卜数片,名曰“咬春” ,取荐辛也。春盘、春饼,繁华之乡间亦有之。

    元宵张灯,球架、鳌山,鼓吹杂戏,火树银花,城市为多,然奢俭相悬,各从其俗。乡村以小瓦盏点灯油,遍列门室。蒸面作蛇鱼置灯旁,俗呼“伴灯。” 十六日,妇女牵伴夜游,名曰“走百病” ,乡村颇少。二十日,家食煎饼,名曰“添仓。” 夜不张灯,俗呼为“鼠忌。”

    二月二日,俗传龙抬头日,家为“鼓箕” ,春分酿酒醋。

    寒食墓祭,且加封焉。清明踏青,放纸鸢,架秋千,通郡不过数处。谷雨以灰酒洒墙,名曰“禁蝎。” 四月一日,插皂角叶却诸病。

    五月五日,系五丝悬艾虎解粽,饮雄黄酒。妇女佩朱砂袋。乡间多不识角黍者。

    六月六日曝书,曝衣作麹。伏日合酱。

    七月七日,设瓜果筵,童男女乞巧,郡中或举或否。

    中元荐麻谷佐以果羞列楮墓前。

    “《中秋陈瓜果》,望月罗拜” ,已而剧饮。

    重阳家食糕,间有携酒登高者,采野菊以归。十月一日墓祭,略同清明。唯裁楮象衣,名曰“送寒衣。”

    十五日,社祭,名曰“闭神门。”

    《冬至祀先》,亲友相贺,郡中或举或否。

    十二月五日,和五种豆及米作饭,名“五豆粥。” 八日置果饭中,名“腊八粥。” 二十三日晚,设饼饴祀灶。逾日,扫舍宇。除日,易门神桃符,更春帖老稚团饮,爆声达宵,名曰“守岁” ,或举或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