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三百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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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三百十八卷目录

     平阳府部汇考十二

      平阳府田赋考上

    职方典第三百十八卷

    平阳府部汇考十二

    平阳府田赋考上       府志

    本府总

    宋河东路田一十万二千二百六十七顷三十亩。

    官田九千四百三十九顷三十亩,见催额二百三十七万二千一百八十七贯、石、匹、两、量、斤、束。夏税四十万三千三百九十五贯、石、匹、量、两。秋粮一百九十六万八千七百九十二贯、石、匹、量、两、斤、束。

    明洪武年,田地、一十六万八千一百四顷八十二亩二分二釐

    《夏税》二十八万六千九百八十八石六斗九升六合六勺一抄六撮。

    秋粮九十四万八千九石九斗二升九合四勺二抄九撮。

    桑、一十七万三千五百九十七株

    丝、一千二百十七斤一十二两九钱

    枣、一十万八千八百二十六株

    万历年,官民田地一十六万八千六百七十四顷三十四亩八分二釐二毫零

    夏税二十六万五千七百七十石九斗九升二合零。俱折色坐价不等。并丝绢共派银一十七万七百二十四两一分七釐四毫零。

    秋粮、七十九万八千八百九十六石八斗四升六合零

    本色五百四十六石三斗七升八合。

    折色七十九万八千三百五十石四斗六升八合九勺七抄五撮,坐价不等,并马草共派银七十八万三千一百九两二钱九分二釐七毫零。屯粮二万二千三百五十三石五斗六升九合九勺八抄六圭九粟四粒,坐价不等,共征银一万七千七百六十六两一钱八分一厘五毫零。站银七万六千五百四十四两七钱四分七釐三毫零。

    班匠三千八百七十名,每名征银四钱五分,脚价不等;织络匠六百七十七名,每名征银四钱七分,共银二千八十二两四钱九分二釐四毫零。

    椒、枣水磨课钞银三两四钱五分四釐九毫七丝。

    枣株窑磨课钞银四十四两三钱二分九釐三毫。

    审定均徭银二十三万四千五十二两七钱五分七釐二毫零。

    《银差》银八万五千一十两八钱四分五釐二毫零。

    《力差》银九万四千八百八十二两二分二釐。纲银四万六千一百六十四两二釐四毫零。盐钞银七千九百九十五两八钱八分七釐。

    “皇清原额各色共地”、一十六万八千一百四十五顷

    五十四亩七分零,共征粮一百六万一千八十九石九斗五升一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实在民田各色不等,共地一十二万八千三百七十三顷九十亩九分六釐零,实额征折色银九十四万四千六百一两九钱六分零。又征本色共粮三千二百九十四石八升九合零。屯田共地并开垦隐漏二千七百六十七亩一分四釐零,额征折色共银七千三百七分三釐零。又征本色粮四百九十一石九斗四升一合零。

    顺治七年起,至康熙三十九等年止,查出隐漏并河滩更名开垦各民田,共地一万八千六百七顷四十八亩二分三釐零,共征银九万二千三百六十三两一钱七分六釐零。又征本色粮一百一十五石四斗五升八合零。又征本色谷二千二十石四斗一升六合零。

    《人丁》共四十七万一十五丁,共征均徭地差银二十四万六千八百五十九两六钱三分七釐零。

    《屯丁》共二千一百八十八丁,征徭银四百三十。

    九两五钱七分四釐零

    《盐丁》共九千九百七十四丁半,征徭银五千九百三十九两三钱五分零。

    商税酒课匠价枣株课钞银共六千六十八两五釐零。

    额外加征工费银,共八百八两七钱六分八釐零。

    以上共征折色银一百三十万五千六十七两一钱三分七釐零,内除盐院裁省经书廪费银一百四十七两一钱,实该银一百三十万四千九百二十两三分七釐零;内扣除蒲县、永和县不敷裁扣银一百八十七两二钱,仍经费不敷存留银六百八十九两五钱四分四釐零。又征本色粮三千九百一石四斗八升八合零。起解司道府银共一百二十一万三千九百五十一两一钱二分零。

    留支驿站官俸役食银共九万九百六十八两九钱一分七釐零。

    额外:本府东关税课司每年应征户部商税银九百五十五两一钱一分二釐,四季起解。所载人丁,系实在行差,丁数优免人丁在外,故与《户口志》所载丁数不符。

    临汾县

    官民田八千四百九十七顷四十七亩三分七釐七毫七丝四忽,实征夏秋粮五万六千八百二石二斗六合。

    本色一百二十六石一斗三升三合二勺,折色五万六千六百七十六石七升三合五勺,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共派银五万四千九百七十两五钱三釐九毫。

    夏税折色麦八千三百五十二石二斗三升九合七勺,坐价不等并丝绢共派银五千六百两一钱四分三釐零。

    秋粮四万八千四百四十九石九斗六升七合,本色一百二十六石一斗三升三合二勺,折色四万八千三百二十三石八斗三升三合八勺。坐价不等并马草共派银四万九千三百七十两三钱六分九釐八毫。

    马草九万七千一百九十九束九分三釐四毫。每束征银八分。并加征共派银八千六百七十八两八钱七分四釐零

    屯粮七百二十八石二斗八升九合七勺一抄。每石征银八钱,共银五百八十二两六钱三分一厘。

    站银四千五百二十三两九钱四分八釐七毫。课程银二十六两三钱七分九釐二毫。

    班匠银四百八十七两五钱二分。

    审定均徭银一万九千三百二十七两三钱八釐四毫零。

    《银差》银七千八百一两九钱六分九釐零。力差银八千二百六十三两八钱七分二釐。纲银二千六百七十八两七钱五分一厘六毫。盐钞银五百八十二两七钱一分五釐七毫。

    国初原额各色共地、八千四百九十七顷四十七

    亩三分七釐零,共征粮五万六千八百二石二斗六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实在民田上水、稻水、井平、坡滩七则,共地七千四百八顷九十四亩四分五釐零。额征折色共银五万七千一百九十一两四钱八分八釐零。又征本色粟米并粳米、改征粟米二千二百八十五石八斗七升七合零。

    屯田上中下各色共地二百五顷二亩四分五釐,额征折色银四百一十四两四分五釐零,共征屯米改征黑豆五百六石一斗八升五合零。顺治七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隐漏及垦荒更名各民田共地七百五十三顷三十一亩六分九釐零,额征折色银五千三百九十两三钱八分五釐零。

    《人丁》共三万七千七百五十六丁,共征均徭地差银二万二百八十二两九钱一分四釐零。屯丁三百一十丁,征徭银六十八两五钱六分零。

    商税酒课匠价枣株银共四百五十五两五钱五分零。

    额外加征工费银六十两四钱六分八釐零。以上地丁,共征银八万三千八百六十三两四钱一分四釐零。本色粟米并粳米改征粟米,共二千二百八十五石八斗七升七合零。改征黑豆五百六石一斗八升五合零。

    起解司道府银共七万六千九百一十四两六分七釐零。

    留支驿站官俸役食银共六千九百四十九两三钱三分六釐零。

    未垦荒地三百三十五顷二十一亩一分零。《襄陵县》

    官民田地四千四百七十四顷三十四亩五分八釐六毫,实征夏秋粮三万一千九百四十二石八斗七升一合。

    本色二百五十石

    《折色》三万一千六百九十二石八斗七升一合。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共派银三万一千七百四两三钱八分四釐零

    夏税折色麦三千三百五十六石四斗三升一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共派银二千三百三十一两九钱二分五釐五毫零。

    秋粮二万八千五百八十六石四斗三升九合八勺。内

    本色二百五十石

    《折色》二万八千三百三十六石四斗三升九合零,坐价不等并马草共派银二万九千五百六十七两四钱五分八釐七毫零

    马草、五万七千二百一十八束九分八釐四毫零。每束征银八分。并加征共派银五千一百九两一分八釐七毫零

    屯粮二百二十九石九斗九升。每石征银八钱,共银一百八十三两九钱九分二釐。

    站银二千五百三十四两七钱九分六釐,班匠银一百二十两九钱七分八釐七毫零。水磨枣株银七两八钱三分九釐六毫零。审定均徭银九千五百七十八两二钱三分八釐零。

    《银差》银三千九百五十四两一钱三分九釐四毫零。

    《力差》银三千七百二十九两。

    纲银、一千五百三十九两九分七釐二毫零。盐钞银、三百五十六两一厘三毫零

    国初“民田水,官民雷没,平山坡沙咸” ,九则共地四。

    千四百七十四顷三十四亩五分八釐零。额征折色共银三万八千二百六两三钱二分三釐零。又征本色粳米二百五十石

    屯田水平坡沙各色共地三十四顷七十三亩二分,额征折色银一百八十三两九钱九分二釐零。

    康熙十六年,清出隐漏并河滩塞地共二十八顷八十二亩三分九釐零,额征折色银一十三两九钱九分二釐零,共征谷一百八石六斗六升三合零。

    《人丁》共二万三千九百五十八丁,征均徭并地差共银一万八两四钱八分五釐零。

    商税酒课匠价枣株银,共三百七十八两九钱二分八釐零。

    额外加征工费银:共三十三两八钱六分二釐零。

    以上地丁,共征折色银四万八千八百二十五两六钱二分八釐零。又征本色粳米二百五十石,改征粟米三百七十五石,本色谷一百八石六斗六升三合零。

    起解司、道府银共四万六千三百三十一两七钱五分零。

    留支驿站官俸役食银共二千四百九十三两八钱七分八釐零。

    洪洞县

    官民田地六千三百七顷九亩二分六釐一毫零,实征夏秋粮三万六千七百八十石六斗五升九合零。

    本色一百二十石二斗四升四合零。

    《折色》三万六千六百六十石四斗一升五合。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共派银三万六千八百一十八两九钱七分八釐三毫零

    夏税折色麦三千四百九十一石三斗三升七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共派银二千三百七十二两一钱五分三釐七毫零。

    秋粮、三万三千二百八十九石三斗二升二合零

    本色一百二十石二斗四升四合零。

    《折色》三万三千一百六十九石七升七合零,坐价不等,并马草共派银三万四千四百四十六两八钱二分四釐五毫零。

    马草、六万六千六百七十一束四釐七毫零。每束征银八分。并加征共派银五千九百五十二两九钱七分三釐七毫零

    屯粮二百一十三石二斗八升。每石征银八钱。

    共银一百七十两六钱二分四釐。

    站银三千二十七两九分九釐九毫。

    《班匠》银九十七两三釐五毫零。

    《枣株》银六两八釐三毫零。

    审定均徭银一万一千七百二十三两三分三釐零。

    《银差》银五千七十九两三钱七分九毫零。力差银四千三百七十四两八钱。

    纲银、一千八百一十一两一钱八分二釐五毫。盐钞银、四百五十七两六钱七分九釐六毫零

    国初,民田稻水平咸坡滩六则,共地六千二百八

    十九顷七十六亩一分二釐零,额征折色银四万四千六百一两一钱七分三釐零。又征本色粳米一百二十石二斗四升四合零。小麦六百五十一石六斗三升六合零。

    屯田水平咸坡滩各色共地五十四顷四十一亩二分一厘零,额征折色银四十七两三分六釐零。又征本色粟米一百五十四石四斗八升四合。

    顺治十三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隐漏及垦荒更名各民田,共地一百六十六顷一十二亩二分二釐零。额征折色银四百三十八两八钱四分四釐。又征本色谷一百五十一石二斗七升、粳米一十一石八升七合零。

    人丁共三万六千六百九丁征《均徭》地差银一万二千二百八十八两一钱四分三釐零。商税、酒课、匠价、枣株银共四百七两六分零。额外加征工费银四十一两九钱二分五釐。以上地丁共征折色银五万七千八百二十四两一钱八分五釐零。又征本色粳米一十一石八升七合零。粳米改征粟米一百八十石三斗六升七合零。本色谷一百五十一石二斗七升。粟米一百五十四石四斗八升四合零。小麦改征黑豆九百七十七石四斗五升五合。

    解司道府银共五万三千四百四十两一钱七分一厘零。

    留支驿站官俸役食银共四千三百八十四两一分四釐零。

    浮山县

    官民田地三千九百五十三顷四十五亩二分四釐七毫,实征夏秋粮一万六千七百七十五石九斗四升三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共派银一万六千九百六十五两六钱五分三釐二毫零。

    夏税折色麦六百六十八石七斗六升九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共派银五百四两三钱二分二毫。

    秋粮折色二万六千一百七石一斗七升四合,坐价不等,并马草共派银一万六千四百六十一两三钱三分三釐四毫。

    马草、三万二千二百一十四束三分五釐八毫。每束征银八分。并加征共派银二千八百七十六两三钱八分四釐六毫零

    屯粮一百三十石六斗三升五合。每石征银八钱,共银一百四两五钱八釐。

    站银一千二百八十六两三钱九分八釐四毫,班匠银一十四两二钱二分九釐四毫零。审定均徭银二千七百二十三两三钱三分一厘二毫零。

    《银差》银九百七十三两三分六釐八毫零。力差银一千二百一十七两二钱。

    纲银、四百一十八两五钱六分一厘五毫零。盐钞银、一百一十四两五钱三分二釐八毫零

    国初原额各色共地、三千九百五十三顷四十五

    亩二分四釐零,共征粮一万六千七百七十五石九斗四升三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实在民田水、川、平、坡、山五则共地二千四百四十五顷五十八亩八分一厘零,额征折色银一万四千一百二十八两四钱七分九釐零。屯田上中下各色共地三十二顷八十亩二分,额征折色银一百四两五钱八釐。

    顺治十二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隐漏及更名开垦各民田,共地一千一百七十九顷七十七亩七分二釐零。额征折色共银四千七百九十九两六钱九分九釐零。

    《人丁》共六千八百四十八丁,额征均徭地差银三千一百一十八两三钱二釐零。

    商税酒课匠价银,共二十六两九分三釐;额外加征工费银一十五两三钱一分八釐零。以上地丁共征银二万二千一百九十二两四钱四釐零。

    解司道府,共银一万九千九百二两四钱一分三釐零。

    留支驿站官俸役食银共二千二百八十八两九钱九分一厘零。

    “未垦荒地” 五百四十三顷八十亩七分三釐零。《赵城县》

    官民田地三千一百九十六顷五亩九分,实征夏秋粮二万三千九十四石四斗六升四合零。本色五十石

    折色二万三千四十四石四斗六升四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共派银二万九百六十五两一钱四分四釐二毫零

    夏税折色麦八千一百九十一石三斗六升四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共派银五千五百四十八两二钱六分八毫零。

    秋粮、一万四千九百三石九升九合零

    本色五十石

    《折色》一万四千八百五十三石九升九合零,坐价不等,并马草共派银二万五千四百一十六两八钱八分三釐四毫零。

    马草、二万九千八百六束二分五釐七毫零。每束征银八分。并加征共派银二千六百六十一两三钱五分五釐六毫零

    屯粮五百一十五石三斗四升三合零,每石征银八钱,共银四百一十二两二钱七分四釐五毫零。

    站银一千八百八十八两四钱八分三釐九毫。班匠银五十八两四分五釐九毫零。

    房地窑磨枣株等项课钞银四两六钱四分二釐零。

    审定均徭银六千四百四十七两七钱六分七釐七毫零。

    《银差》银二千三百三十七两三钱一分五釐一毫零。

    《力差》银二千六十九两四钱。

    纲银、一千八百二十三两九钱九分八毫零。盐钞银、二百一十七两六分一厘七毫

    国初,民田稻水平坡咸五则,共地二千七百一十

    七顷七十亩二分四釐,额征折色银二万二千九百一十七两四钱六分八釐零。又征本色粳米五十石

    “屯田水平坡” 各色共地一百二十九顷一十五亩六分七釐零,额征折色银四百一十二两二钱七分四釐零。

    顺治十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隐漏开垦各民田,共地四百七十九顷九亩三分三釐零,额征《折色》银二千七百二十三两九钱一分六釐零。

    《人丁》共一万六千三百三十四丁,共征《均徭》并地差银六千八百九十两六钱二分八釐零。商税、酒课、匠价、窑磨、枣株银共一百二十三两四钱二分四釐零。

    额外加征工费银二十二两五钱七分五釐。以上地丁,共征折色银三万三千九十两二钱八分九釐零。又征本色粳米五十石,改征粟米七十五石。

    起解司、道、府共银三万四百一十一两四钱一分一厘零。

    留支驿站官俸役食银共二千六百七十八两八钱七分八釐零。

    太平县

    官民田地六千二百一十三顷六十一亩七分一厘,实征夏秋粮四万三千八百七十三石一斗八升五合零,俱折色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共派银三万九千四百一十三两九钱三分一厘二毫零。

    夏税折色麦、一万六千四十六石四斗四升八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共派银一万七百六十四两一钱五分四釐一毫零。

    秋粮折色二万七千八百二十六石七斗三升六合,坐价不等,并马草共派银二万八千六百四十九两七钱七分七釐零。

    马草、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七束八釐四毫零。每束征银八分。并加征共派银四千九百七十二两一钱六釐七毫零

    屯粮二十三石八斗六升五合。每石征银八钱,共银一十九两九分二釐。

    站银三千三百六十一两八钱四分八釐三毫。班匠银九十五两一钱六分七釐九毫零。枣株银二两五钱一分。

    审定均徭银八千五百五十八两八钱六分零。

    《银差》银三千三百七十二两五钱七分七釐二毫零。

    《力差》银二千九百三十一两一钱六分。

    纲银二千一十五两三钱四釐九毫。

    《盐钞》银、二百三十九两八钱二分九釐七毫零

    国初,“民田稻苇平坡沙” 五则,共地五千五百七十

    顷三十五亩八分九釐零,额征折色银四万四千二百七十五两九钱三分三釐零

    屯田中色共地四顷七十七亩八分,额征折色银一十九两九分二釐。

    顺治九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隐漏及垦过民田共地六百五十三顷六亩三分零,额征《折色》银四千一百六十四两八分四釐零。人丁共一万八千七十六丁,额征《均徭》银九千五百一十七两九钱三分三釐零。

    盐丁共八十七丁,额征均徭银一十七两二钱七分二釐零。

    商税酒课匠价枣株银共一百六十五两三钱一分三釐零。

    额外加征工费银三十六两二钱八分一厘零。以上地丁,共征折色银五万八千一百九十五两九钱一分四釐零。

    起解司、道、府共银五万三千六百九十七两六钱六分五釐零。

    留支驿站官俸役食银共四千四百九十八两二钱四分九釐零。

    岳阳县

    官民田地二千四百五十顷五十亩九分,实征夏秋粮一万一千二十二石八斗二升四合零,俱折色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共派银一万五百一两五钱六釐一毫零。

    夏税折色麦八百七石九斗五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共派银五百五十九两六钱四分零。《秋粮折色》一万二百一十四石九斗一升八合零,坐价不等并马草,共派银九千九百四十一两八钱六分六釐一毫零。

    马草、二万四百二十三束五分六釐一毫零。每束征银八分。并加征共派银一千八百二十五两三钱八分四釐九毫零

    屯粮二千四百八十七石一斗七升九合零,每石征银八钱,共银一千九百八十九两七钱四分三釐七毫零。

    站银八百四十五两六钱四分七釐九毫。班匠银五两九钱四分七釐六毫零。

    审定均徭银二千七百九十七两四钱七分二釐五毫零。

    《银差》银九百七十一两八钱七分二釐九毫零。力差银一千四十三两六钱四分。

    纲银、七百二十三两三钱五分五釐二毫零。盐钞银、五十八两六钱四釐四毫

    皇清原额各色共地、二千四百五十顷五十亩九分

    共征粮一万一千二十二石八斗二升四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实在民田水平坡陡四则,共地八百八十四顷三十八亩三分三釐零,额征折色银五千二百三十七两八钱六釐零。

    屯田下地并康熙元、二、三年开垦过荒地,共四百九十二顷五十四亩八分八釐零,额征折色银一千一百二十二两九钱七分三釐零。顺治十五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隐漏及开垦更名各民田共地七百二顷八十五亩五分四釐零,额征折色银二千一百六十二两二钱二分八釐零。

    《人丁》共四千一百四十五丁,共征《徭》银九百六两四钱八分零。

    商税、酒课匠价银共三十九两八分二釐,额外加征工费银八两六分二釐零。

    以上地丁,共征《折色》银九千四百七十六两六钱三分五釐零。

    起解司、道、府,共银七千九百七十八两三钱一分七釐零。

    留支驿站官俸役食银共一千四百九十八两三钱一分八釐。

    未垦荒地一千五顷八十七亩五分六釐零。《曲沃县》

    官民田地六千二百二十顷二十三亩一分二釐,实征夏秋粮四万三千三百三十八石三斗七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共派银四万九百九十九两六钱三分八釐零。

    夏税折色麦、一万四百六十三石四斗九升五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共派银七千一百两一

    钱六分一厘四毫零

    秋粮折色三万二千八百七十四石八斗一升一合零,坐价不等,并马草共派银三万三千八百九十九两四钱七分六釐五毫零。

    马草、六万五千七百八十九束六分八毫零。每束、征银八分。并加征共派银五千八百七十四两二钱八分一厘六毫零

    屯粮三百六十五石九升,每石征银七钱二分七釐三毫零,共银二百六十五两五钱五分零。站银三千三百二十四两三钱五分六釐零,班匠银五十四两七钱四分四釐零。

    水磨碾等项课钞银、四两六钱一分九釐七毫零。

    审定均徭银一万三千八两七钱三分七釐四毫零。

    《银差》银六千三百一十七两五钱七釐九毫零。力差银三千八百一十六两四钱。

    纲银、二千三百一十六两一钱九分七釐八毫。盐钞银、五百五十八两六钱三分一厘七毫零

    国初民田水平坡咸滩五则,共地六千二百二十。

    顷二十三亩一分二釐零,额征折色银四万九千九百二十四两八钱二釐零

    屯田水平坡滩各色共地八十四顷三十七亩二分一厘,额征折色银二百六十五两五钱五分九釐零。

    康熙十六年,查出隐漏并更名河滩地共二十三顷六十八亩三分九釐零,额征折色银八十四两五钱二分一厘零。

    《人丁》共三万五千二百五丁,共征《徭》银一万四千七十八两八钱七分六釐零。

    商税酒课匠价、水碾磨课银共二百八十六两八钱三分五釐零。

    额外加征工费银四十九两九钱八分七釐零。以上地丁,共征折色银六万四千六百九十两五钱八分六釐零。内除盐院裁省经书廪费银一百四十七两一钱外,实该银六万四千五百四十三两四钱八分六釐零。

    起解司、道、府共银五万九千三百八十四两一钱七分八釐零。

    留支驿站官俸役食银共五千一百五十九两三钱八釐零。

    翼城县

    官民田地六千一百六十一顷五十五亩八分六釐四毫,实征夏秋粮三万七千一百三十三石三升一合零,俱折色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共派银三万六千三百九十两四钱八釐零。夏税折色麦五千三百九十九石一斗一升零,坐价不等,并丝绢共派银三千七百一十七两七钱九分九釐九毫零。

    秋粮折色三万一千七百三十三石九斗二升一合零,坐价不等并马草共派银三万二千六百七十二两六钱八釐三毫零。

    马草、六万三千四百六十束二分四釐五毫零。每束征银八分。并加征共派银五千六百六十六两一钱四分四釐零

    屯粮一百一十一石七斗九升八合零,每石征银八钱,共银八十九两四钱三分九釐零。站银二千八百四十七两一钱三分一厘零。班匠银七十六两二钱三分一厘八毫零。枣株银三两七钱三分七釐零。

    审定均徭银一万二千三百三十一两一钱九釐三毫零。

    《银差》银五千八百六十两六钱二分七釐零。《力差》银四千一百六十两。

    纲银一千八百九十九两九分七釐零。

    《盐钞》银、四百一十一两三钱八分四釐八毫零

    国初,民田水平苇坡、沙咸山七则,共地六千一十

    二顷八十二亩八分零,额征折色银四万三千九百四十一两九钱六分六釐零。

    屯田上中下各色共地二十六顷六十九亩二分五釐零,额征银八十九两四钱三分九釐零。顺治九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隐漏及开垦各民田共地一百八十七顷二十二亩八分一厘零,额征银一千八十一两八钱四分八釐。人丁共二万五百一十六丁,额征均徭银一万三千三百二十二两三钱八分五釐零。

    商税酒课匠价枣株银共二百六十六两一钱二分一厘零。

    额外加征工费银三十二两二钱五分。

    以上《地丁》,共征银五万八千七百三十四两一分二釐零。

    起解司道府银共五万五千九百三十四两四钱八分八釐零。

    留支驿站官俸役食,共银二千七百九十九两五钱二分四釐零。

    汾西县

    官民田地二千九百四十七顷一十九亩七分,实征夏秋粮一万五千九百七石四斗二升零,俱折色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共派银一万四千九百七两七钱七分二釐二毫零。

    夏税折色麦七百二十石七斗二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共派银五百四两八钱一分四毫零。秋粮折色一万五千一百八十六石七斗一升七合零,坐价不等并马草共派银一万四千四百二两九钱六分一厘八毫零。

    马草三万四百三十七束零,每束征银八分,并加征共派银二千七百一十七两七钱四分零。屯粮一百二十八石二斗五升,每石征银八钱,共银一百二两六钱。

    站银一千二百二十二两二钱六分四釐三毫。班匠银八两六钱四分八釐五毫零。

    审定均徭银二千二百五十七两九钱七分八釐三毫零。

    《银差》银七百一十两六钱九分六釐八毫零。力差银九百五十八两四钱。

    纲银、四百八十一两八钱九分一厘六毫零。盐钞银、一百六两九钱八分九釐八毫零

    国初原额各色共地、二千九百四十七顷一十九

    亩七分零,共征粮一万五千九百七石四斗二升零。除蠲免荒地外,

    实在民田“水雷平坡” 四则,共地一千三百九十七顷一十六亩六分六釐,额征银九千四百四十六两五钱二分七釐零。

    屯田下地三十八顷四十二亩七分,额征银一百二两六钱。

    顺治十五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隐漏及开垦河滩各民田共地九十三顷七十七亩三分二釐零,额征银四百五十四两六钱七釐零。又征本色谷一十石一斗八升五合。

    《人丁》共四千二十九丁,额征《均徭》银二千三百五十七两五钱二分七釐零。

    商税、酒课匠价共银二十八两八钱九分三釐,额外加征工费银八两六分二釐零。

    以上地丁,共征银一万二千三百九十八两二钱一分九釐零。又征本色谷一十石一斗八升五合零。

    起解司、道府共银一万八十六两四分七釐零。留支驿站官俸役食,共银二千三百一十二两一钱七分二釐零。

    未垦荒地一千四百五十八顷八十五亩四釐。《灵石县》

    官民田地四千三百九十五顷四十三亩七分二釐。

    《夏税》一百八石二斗八升四合零,折银八十两四钱三分七釐五毫零。

    秋粮一万二千八百一十一石九斗六升二合零,折银一万三千七十四两三钱七分八釐五毫零

    站银九百九十五两三钱九釐零。

    《课程》:“一百二两六钱四分七釐三毫零。”

    纲银三百五两一钱三分。

    桑五千三百七株,共征银三十六两七钱八分七釐四毫零。

    枣一千二百六十八株,共征银六十九两一钱六釐。水磨四十七盘,共银一十六两四钱五分。旧磁炭窑二十八座,每座二钱四分六毫,共银六两九钱一分四毫。

    新磁炭窑三十一座,每座征银五钱,共银十五两五钱。

    铁炉五十八座,共银二十两三钱。

    酒课二十八两八钱,有闰作银三十一两二钱,盐钞银一百二两七钱八釐,遇闰加增

    《屯田》米一百七十五石,折银八十七两五钱。河田中地,每亩纳价银五钱六分,每年麦租八升,折银六分。下地价银二钱,每年麦租三升四合,折银二分六釐。

    国初民田水平原坡山五则,共地一千八百一十

    九顷九十一亩七釐零,额征折色银一万四千四百五两一钱六釐零

    《屯田》共地五十三顷四十亩三分一厘零,额征折色银一百五十二两七分六釐零。

    顺治八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隐漏及垦

    遇民田共地七百二十三顷五十八亩八分七釐零,额征折色银二千一百二十一两五钱三分一厘零。

    《人丁》共七千四百丁,额征均徭银四千四百七十七两六钱五分四釐零。

    商税酒课匠价共银四十七两四分二釐;额外加征工费银一十五两三钱一分八釐零。以上地丁,共征折色银二万一千二百一十八两七钱二分三釐零。

    起解司、道、府共银一万八千六百七十八两五分九釐零。

    留支驿站官俸役食,共银二千五百四十两六钱六分四釐零。

    蒲县

    官民田地一千九百九十三顷二亩六分,实征夏秋粮一万一千九百九十八石四斗九升七合零。俱折色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共派银一万一千二百七两八钱三分五釐零。

    夏税折色麦一千二百二十五石五斗七升五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共派银八百三十一两六钱八釐零。

    秋粮折色一万七百七十二石九斗二升二合零,坐价不等并马草共派银一万三百七十六两二钱二分二釐五毫零。

    马草二万一千五百四十四束九分。每束征银八分。并加征共派银一千九百二十三两七钱二分二釐

    屯粮军种八百二十五石七斗三升四合零,每石征银八钱;《民佃》二百九十石五斗四升,每石征银五钱,共银八百五两八钱五分七釐七毫零。

    站银四百六十两二分九釐六毫零。

    《班匠》银七两二钱八分二釐九毫零。

    审定均徭银二千二十七两一钱六分七釐六毫零。

    《银差》银六百二十两六钱一分五毫零。

    《力差》银九百一两八钱。

    纲银、四百四十四两七钱五分四釐七毫零。盐钞银、六十两二釐四毫

    国初原额各色共地、一千九百九十三顷二亩六

    分,共征粮一万一千九百九十八石四斗九升七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实在民田平坡二则,共地五百六十六顷四十一亩九分五釐,额征折色银四千一百二十三两四钱六分八釐零。

    顺治十七年起、至康熙三年止,开垦过民田并更名下地二十顷三十七亩,额征折色银六十一两八钱七分四釐零。

    《人丁》共一千一百二十一丁,征《均徭》银一千七百九十八两一分五釐零。

    商税酒课匠价共银三十两四钱九分七釐,额外加征工费银五两六钱四分三釐零。以上地丁,共征折色银六千一十九两四钱九分九釐零,尚少经费不敷银内,除去不敷裁扣银九十八两四钱外,仍该经费不敷银三百七十八两九钱五釐零。

    起解司、道、府共银五千一百一两八钱二分八釐零,尚少“经费不敷” 银内除去不敷,裁扣银九十八两四钱。

    留支官俸役食等银一千二百九十六两五钱七分六釐。内缺额不敷银三百七十八两九钱五釐零,实留支银九百一十七两六钱七分一厘零。

    汾州卫归并本县屯田并节年开垦共地二百八十五顷一十六亩三分七釐零,额征折色银三百八十三两六钱八分零。

    《屯丁》共一百一十二丁,共征《徭》银二十四两六钱三分九釐零。

    “未垦荒地” 、一千四百六顷二十三亩六分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