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百五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百五十四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百五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百五十四卷目录

     宣化府部汇考六

      宣化府赋役考二

    职方典第一百五十四卷

    宣化府部汇考六

    宣化府赋役考二     赋役全书

    龙门县

    归并奉裁下北路厅所属葛峪、赵川、龙门、雕鹗、长安岭等卫堡。

    额征

    实征本色地三千三百七十四顷四十七亩八分零。

    应征本色粮六千三百六十五石一斗二升四合零。

    实征折色地四百九十四顷八十一亩一分四釐零

    应征折色银一千五十九两八钱八分零。实征赡军地二顷二十亩

    应征军租米六斗

    应征军租谷八石八斗九升九合零。

    实征公务驿传地三十一顷九十七亩零,应征银一百二十六两七钱二分零。

    实征馀地三百二十七顷二十三亩三分零。应征银三百三十两七钱四分零。

    实征月纸地一十七顷六十九亩二分零,应征银一十六两三钱八分零。

    实征坛庙地三十二顷四十九亩二分零,应征银三十二两四钱八分零。

    以上共地四千二百八十顷九十四亩九分零,共征银一千五百六十七两七钱二分零,共征粮六千三百六十五石一斗二升零。军租市斗米六斗。

    《军租》市斗谷八石八斗九升九合零。

    实征“行差人丁” 三千一十七丁。

    应征银二百六十二两六钱八分。

    以上“地丁” 二项应征。

    本色粮、并军租米谷、六千三百七十四石六斗二升四合零

    折色地丁等银一千八百三十两四钱零,起运

    各部寺无

    《旧编》存留款项,奉文节年裁官裁减等项,总归户部银一千九百四十三两八钱五分零。内除康熙二十三年钦奉

    恩诏复留。顺治十四年奉裁“乡饮银一两。”又康熙二

    十四年为“圣治当重熙累洽之际” 等事,案内奉复廪粮三分之一,银三十三两八钱外,

    实该裁解户部银一千九百九两五分零。历年奉裁、续裁俸工盘费等项共六百六十一两二钱八分零。

    存留

    俸工等项并驿站工折,连闰共银三千三百四十二两六钱六分零。

    归并葛峪堡

    实征本色地、折色地、赡军地、共四百三十九顷二十三亩五分零。

    应征粮、六百八十七石三斗二升零

    应征银二百八十九两九钱七分零。

    实征“行差人丁” 二百一十二丁。

    共征:银一十七两一钱六分。

    归并赵州堡

    实征本色地、折色地、赡军地、共四百八十三顷九十六亩零。

    应征粮、一千二百十六石六斗零

    银一百五十四两八钱零。

    实征“行差人丁” 一百六十丁。

    共征:银一十一两八钱八分。

    归并龙门卫

    《实折》本色地、折色地、公务地、公务驿传地、馀地、坛庙地、共一千九百十六顷八十五亩二分零,应征粮三千五十六石六斗八升零。

    银六百八十一两七钱三分零。

    实征“行差人丁” 一千三百五丁。

    共征:银一百一十四两四钱二分。

    归并雕鹗堡

    实征本色地、折色地、公务驿传地、馀地、月纸地共七百四十二顷五十四亩三分零。

    应征粮、七百四十八石二斗四升零

    银一百三十七两四钱六分零。

    实征“行差人丁” 五百六十二丁。

    共征:银六十三两七钱八分。

    归并长安岭

    实征本色地、折色地、赡军地、公务驿传地、馀地、月纸地共六百九十四顷三十五亩六分零,应征粮六百五十六石二斗六升零。

    银三百十二两七钱四分零。

    实征“行差人丁” 七百七十八丁。

    共征:银五十五两四钱四分。

    怀来县

    归并宣府东路厅怀来、保安二卫土木怀来等城堡。

    额征

    实征本色地四千六百六十一顷二十三亩七分零。

    应征本色粮、七千一百二十二石八斗六升零。《地税》银、五百三十五两三分零。

    军租米、豆、一十九石九斗八升

    《粗租》杂粮四十四石二斗四升。

    租银五两

    实征折色地四百五十一顷九十二亩二分零,应征折色银五百八十二两三钱三分零。地税银一两二钱七分零。

    实征赡军地三顷四十一亩。

    应征军租粗粮、一十三石九斗四升零

    实征稻粮地四顷五十七亩三分零。

    应征《稻粮》银二十三两三钱二分零。

    实征馀地、二十五顷五十八亩九分零

    应征馀地银、六十六两九钱八分零。

    实征“香河县退回怀、保二卫地,昌平州退回保安卫拨补地,奉部归还保安卫帮贴香河红剥船地,本县民人买回地” 共一千二百八十九顷九亩五分零。

    应征粮、九百四十一石三斗九升零

    银一千四百七十二两八钱一分零。

    实征房赁银二两四钱八分。

    以上“《本折》共地” 六千四百三十五顷八十二亩八分零。

    共征:银二千七百一十两二钱四分零。

    共征:“本色粗租” 等粮八千一百四十二石四斗四升八合零。

    实征“行差三等人丁” 三千五百二十四丁,共征银四百三十七两四钱。

    以上“地丁” 二项应征。

    本色租等粮八千一百四十二石四斗四升八合零。

    折色地丁等银三千一百四十七两六钱四分零。

    起运

    户部“正赋人丁银,变价地税银,退回地税银,《赎回地粮》银,《垦荒地税》银,《旗下退出地税》银,《密云县地亩折色银》,奉文归还帮贴船地银,本县民人买回地粮银” ,共二千四百四十五两一钱六分零。

    《旧编》存留款项,奉文节年裁官裁减等项,总归户部银六百七十六两二钱三分零。

    内除去俸工、稻粱,裁减东路厅怀来卫不敷银共计五百十一两七钱九分零。

    实解户部银一百六十四两四钱四分零。历年奉裁俸工盘费等项银共八百十三两四钱一分零。

    以上共该起运银三千四百二十三两四分零。内除去“归并保安州” 起运银二百六十一两,实该起运三千一百六十二两二分零。

    存留

    官役俸工并《驿站工折》等项连闰共银四千七百三十两七钱一分零。

    归并“宣府东路厅库。”

    实征稻粮中地、馀地共二十三顷九十三亩,应征银六十五两七钱二分零。

    归并怀来卫

    实征本色地、赡军地、香河县、密云县退回地、本县民人买回地、共二千二百六十五顷五十五亩五分零

    应征粮、二千六百八十石七斗三升零

    银九百八十两五钱七分零。

    实征“行差三等人丁” 一千七百三十八丁。

    共征:银二百二十九两一钱。

    归并保安卫

    实征本色地、折色地、馀地、密云县香河县、昌平州退回地、奉部归还帮贴红剥船地、共三千九百四十三顷三十八亩五分零

    应征粮、五千十四石九斗八升零

    银一千九百六十一两四钱六分零。

    实征“行差三等人丁” 一千六百七十丁。

    共征:银一百九十五两五钱。

    归并土木堡

    实征本色地二百一顷八十二亩八分零,共征粮四百四十四石二升一合零。

    实征“行差三等人丁” 一百一十六丁。

    共征:银一十二两八钱。

    《归并怀来城并大山口》。

    实征赡军地一顷十二亩。

    应征粗租二石七斗四合零,房赁银二两四钱。《延庆州》。

    额征

    实在本色、并各旗退出地、共七百四十八顷八十七亩零

    共征:本色粮二千五百六十七石八斗八升零。地税银四百四十九两三钱零。

    《胖衣》九釐银二百九十九两一钱一分零。实在折色地一十五顷九十九亩。每亩征银二分

    共征:银三十一两九钱八分。

    实在永宁卫协济学粮银一百一十七两四钱八分零。

    以上共地七百六十四顷八十六亩零。

    《连学粮》:共征银八百九十七两八钱七分零。粮二千五百六十七石八斗八升八合零。实征上、中、下人丁七千四百一十八丁。

    共征:银二千六百七十六两八钱九分零,加闰月银二百五十七两三钱八分零。

    二项,共银二千九百三十四两二钱八分零。以上“地丁、学粮” 等项应征。

    本色粮二千五百六十七石八斗八升零,共征地税九釐。《学粮折色人丁连闰》共银三千八百三十二两一钱六分一厘零。

    起运

    各部寺无

    户部正赋银四百九十九两五钱二分零,《旧编》存留款项,奉文节年裁官、裁减等项,连闰总归户部银一千七百七十六两七钱六分零。奉裁、续裁、补裁、俸工、走递盘费等银,共二百五十七两四钱四分零。

    以上共该起运银二千五百三十三两七钱二分零。

    归并永宁卫靖安堡、周四沟堡、四海冶堡额征。

    实征本色地四百九十三顷九十二亩三分零,共征粮一千七十石一升零。

    《地税》银一百四两一钱四分零。

    实征折色地八顷五十九亩六分

    征银六两四钱四分零

    实征赡军地一顷一十四亩。

    共征:“粗租” 一十石四斗。

    以上共地五百三顷六十五亩九分零。

    共征:银一百一十两五钱九分零。

    共征:“粗租” 等粮一千八十一石四斗一升九合零。

    “实在行差人丁” 一千三百二十三丁。

    共征:银四百五十五两六钱三分。

    以上“地丁” 二项应征。

    本色粗租等粮一千八十一石四斗一升零。折色地丁银五百六十六两二钱二分零。起运

    户部正赋丁税等项,共九十五两六分零。《旧编》存留款项,奉文节年裁官裁减等项,总归户部,银二百三十两四钱六分零。

    在俸薪工食等项内除完。

    实征支剩银一两七钱四分一厘零。

    奉文停办“《杨木长》柴银四十两。”

    历年奉裁、续裁、补裁俸工盘费等项,银共三百十一两九钱三分零。

    以上共该起运银四百四十八两七钱四分零,本州并归并永宁等卫堡。

    共该起运银二千八百五十六两四钱七分零,存留。

    本州支销存留俸工,并归并永宁卫协济学粮。

    及新设役食等银一千五百五十六两七分零。《保安州》

    额征

    实征本色共地一千一百四十一顷六十五亩九分零。

    共征:粮二千七百六十五石四升五合零,共征《地税》银四百四十五两三钱零。

    共征:《胖衣》九釐银二百七十四两五钱四分零。实征馀地一百六十五顷七亩零。

    共征:银一百九十二两七钱九分零。

    实征稻粮地三十三顷二十亩零

    共征:银九十八两六钱六分零。

    实征赏功地六顷四十七亩三分九釐零,共征银五十两二钱三分零。

    裁去“保安州旧城守备归并。”

    实征本色地五十三顷六十四亩三分零,共征粮一百五十七石五斗六升八合零,共征地税银一两二钱九分零。

    实征军地四十三顷八十四亩六分零

    共征:粮一百九十七石五斗八升零。

    共征:银二两四钱二分零。

    实征折色地一百二十四顷九十亩六分零,共征银二百九十九两八钱三分零。

    收康熙十七年香河县“退回赏功稻粮学田什司大粮” 共地二十五顷五十四亩九分零,共征银二十六两九钱七分零。

    共征:粮一十四石九斗零。

    收康熙十八年《奉文》“保安卫美峪所归并保安州本色常免军地” 一千三十一顷八十六亩五分零。

    共征:本色粮二千二十一石九斗零。

    又征军租米豆二十二石,粗租杂粮二十八石一斗。

    军租银二两五钱

    共征:地税银一百七十七两四钱九分零。又折色中地二十五顷五十四亩四分零,共征折色银七十两七钱七分零。

    《新收》康熙十九年,奉文昌平州退回拨补地六十顷八十一亩九分零。

    共征:银一百一两四钱三分零。

    《新收》康熙二十三年,密云县退回本州地六顷六十一亩六分零。

    新收康熙二十三年密云县退回美峪所地三十四顷二十亩二分八釐零。

    共征:银四十一两四钱一分零。

    又收密云县退回地六顷六十一亩,共征银八两一分零。

    《新收》康熙十八年开垦,照例于康熙二十四年起科下地七十亩。

    共征粮七斗

    新收康熙三十二年分民人王家诏等首报成熟,照例当年起科,共地一十九顷七十亩五分,共征粮七斗三升零。

    共征:银二十六两七钱二分零。

    又,奉文“增征银一钱七分零。”

    新收康熙三十三年民人孙官首报成熟,照例当年起科美峪所本色下地二十亩。

    共征粮二斗

    以上共地二千七百七十五顷六十五亩五分零。

    共征本色粮五千一百五十八石六斗四升零。又征军租米豆二十二石。

    粗租杂粮二千八石一斗。

    共征:银一千八百二十二两五钱七分零。实征人丁五千九十九丁。

    共征:银二千七百六十一两七钱零。

    遇闰加征闰月银一百七十七两一钱二分零。又康熙四十一年奉文新增闰月银一两五分。《美峪所》

    实征“人丁” 三百四十五丁。

    共征:银五十二两一钱。

    康熙十八年,奉文保安卫、美峪所归并保安州,实征人丁七十八丁,共征银一十两三钱。通共人丁五千五百二十二丁。

    共征:银二千八百二十四两一钱零。

    又加征闰月银一百七十八两一钱八分零。以上“地丁” 二项应征。

    本色军租米豆、杂粮、五千二百八石七斗四升零

    《地丁》连闰银四千八百二十四两八钱六分零。起运

    各部寺无

    户部正赋银一千八百四十四两七钱三分零。《旧编》存留款项节年裁官、裁减等项,总归户部。连闰银一千四百二十二两一钱五分零。奉裁、续裁、补、裁俸、工递、马盘费等项银,共二百三十两三钱二分零。

    以上五赋裁减,共该起运银三千四百九十七两二钱三分零。

    存留

    本地支销银一千七百八两六钱三分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