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坤舆典 第四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四十三卷
方舆汇编 坤舆典 第四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坤舆典

     第四十三卷目录

     舆图部汇考一

      上古伏羲氏一则 神农氏一则 有熊氏一则 高阳氏一则

      陶唐氏帝尧一则

      有虞氏帝舜一则

      夏禹一则

      商总一则

    坤舆典第四十三卷

    舆图部汇考一

    上古

    太昊伏羲氏始建方分土

    按《路史》:“伏羲氏命鸟明奠八方,旌九位而分九土。”

    《真源赋》:伏羲别九宫,因此置九州。《法语》云:“始定四海之广,作八卦,分九州。”据共工氏霸九州。则州之九分,不自帝喾若黄帝矣,亦自然之势也。

    视地之圹,物之伙,其争日大,势不可以偏制而独任, 于是经国谋贤,以极治寄,而闳法制,故不虑不图而 人正。

    世谓黄帝始分土建国,非也。按:神农已伐补遂,攻夙沙,伏羲时已有纪侯、阳侯,而《传》亦记神农有远国近国之制矣,非始于黄帝也。《论语摘辅象》曰:“燧人之佐成,博受古诸。”宋衷以为受诸侯之事,盖土地圹绝,非贤共理,则虽圣人有所不遍从古然也。

    炎帝神农氏始度地辨方经土定制

    按《路史》:“神农氏命白阜,纪地形远近、山川林薮所至, 而正其制。”

    盖正九州之制。《锦带书》云:“神农甄四海。”故《文选诗》云:“神农更王,轩辕承纪,画野分疆,爰封众子。”《命历序》云:有神人驾六龙出地辅,号皇神农。始立地形,甄度四海远近,山川林薮所至,东西九十万里,南北八十一万里。《世纪》云:“自天地设辟,未有经界之制。”三皇尚矣。诸子言:神农王天下,地东西九十万里,南北八十五“万里”,盖所制“里”于今有所不同者。

    于是辨方正位,经土分域,处贤以便势,于以相用而 寄其戚。近国地广而远弥小,负海之邦,率三在地。

    《吕氏春秋》云:神农分国,近国地广,远国地愈小,海上有十里之国与二十里也。此特一聚落附庸采地尔。以今观之,中华户密,缘海人稀,而何以为国哉?《三坟书气坟》云:“山气上,圣人以安万国。” 夷考其制,盖制应有万,且不应见于炎帝之后。世言黄帝始创万国,缪矣。

    国土相望,彘狗之声相闻,以大用小,繇中下外,犹运 指建瓴,而王者以家焉。乃课工定地,为之城池以守 之。

    黄帝有熊氏画野分州始建万国

    按《通典》:“昔黄帝方制天下,立为万国。”

    盖举其大数。

    《易》称“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及少昊氏之衰,其后制度 无闻矣。

    按《路史》:“黄帝命竖亥通道路,正里候命风后,方割万 里,画野分疆。”

    班固云:“分州”,《周公职录图》云:“黄帝受命,风后受图割地,始布九州,置十二图。”又见《太一》,或占割定之也。

    “《得小大》之国万区”,而神灵之封隐焉。

    《后汉书》云:“昔在皇唐,经略万国,燮定东西,疆理南北。”传言神灵之封七千,此公孙卿假为申公说,妄也。刘恕《外纪》辨“百里之国万区”,非是。详《国名记》。

    按《宜斋野乘》:“黄帝时画野分州八家为井,井一为邻, 邻三为朋,朋三为里,里五为邑,邑十为都,都十为师, 师十为州。一州是百五十三万家。”

    颛顼高阳氏始建九州

    按《通典》:“颛顼之所建,帝喾受之,创制九州,统领万国。”

    雍,荆,豫,梁,徐,冀,青,兖,扬。

    按《路史》:“高辛氏于是尽地之制,受少昊高阳之经理, 卒创九州,以统理下国。”

    水中之可居者曰州,川有所拥也。后世加水,故《共工》幽州作州,而苏子遂云“北裔水中”,非也。九州之制久矣,伯禹作《九赋》尔,而说者乃谓禹始分九州,妄也。炎黄已九州矣,《通典》等谓帝《九州》盖皆定其疆理,欲其支脉贯通得所尔,非创之也,非若后世率意割南益北,断手属足,而不顾其地理者也。

    陶唐氏

    帝尧置九州如旧制

    按《通典》:“尧遭洪水,天下分绝,使禹平水土,还为九州如旧制。”

    有虞氏

    帝舜始分天下为十二州

    按:《书经舜典》:“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浚川。”

    孔传肇,始也。禹治水之后,舜分冀州为幽州并州分青州为营州,始置十二州。封,大也。每州之名山殊大者以为州之镇。有流川则深之,使通利。正义曰:《禹贡》治水之时,犹为九州,今始为十二州,知禹治水之后也。禹之治水,通鲧九载,为作十有三载,则舜摄位元年,九州始毕,当是二年之后,以境界太远,始别置之。知分冀州为幽州、并州者,以王者废置,理必相沿。《周礼职方氏》九州之名,有幽、并,无徐、梁。周立州名,必因于古,知舜时当有幽、并。《职方》幽、并山川,于《禹贡》皆冀州之域,知分冀州之域为之也。《尔雅释地》九州之名,于《禹贡》无梁、青而有幽、营,云“燕曰幽州,齐曰营州。”孙炎以《尔雅》之文与《职方》《禹贡》并皆不同,疑是殷制,则营州亦有所因,知舜时亦有营州,齐即青州之地,知分青州为之,于此居摄之时,始置十有二州,盖终舜之世常然。宣三年《左传》云:“昔夏之方有德也,贡金九牧”,则禹登王位,还置九州,其名盖如《禹贡》,其境界不可知也。《释诂》云:“冢,大也。”舍人曰:“冢,封之大也。”定四年《左传》云:“封豕,长蛇相对。”是封为大也。《周礼职方氏》每州皆云其山镇曰某山。州内虽有多山,取其最高大者以为其州之镇,特举其名,是殊大之也。其有川,无大无小,皆当深之,故云“浚川。”蔡注肇,始也。十二州,冀、兖、青、徐、幽、并、营、荆、梁、豫、扬、雍也。中古之地但为九州,曰冀、兖、青、徐、荆、扬、豫、梁、雍。禹治水作贡,亦因其旧。及舜即位,以冀、青地广,始分冀东恒山之地为并州,其东北医巫闾之地为幽州,又分青之东北辽东等处为营州,而冀州止有河内之地,今河东一路是也。封,表也。封十二山者,每州封表一山,以为一州之镇,如《职方氏》言扬州,其山镇曰会稽之类。“浚川,浚道”,十有二州之川也。然舜既分十有二州,而至商时又但言“九围”、“九有”,《周礼职方氏》亦止列为九州,有扬、荆、豫、青、冀、雍、幽、冀、并而无徐、梁、营也。则是为十二州。盖不甚久,不知其自何时复合为九也。大全新安陈氏曰:“舜即位,初咨十有二牧,后又曰州十有二师,则终舜之世,分九州为十二州,禹又并为九州,有《左传》可证。昔夏之方有德也,贡金九牧。”刘氏曰:“帝都冀州,冀州北接北狄,而其域大于九州,分冀为幽、并,以此二州捍狄,使不得接畿甸,所以壮帝畿之翊卫,而御外夷之轻侮也。”

    按《通典》,舜摄帝位,分为十二州。《虞书》云“肇十有二州” 是也。

    雍荆河梁冀幽并青营徐兖,扬。

    禹复天下为九州

    按《书经禹贡》:“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

    蔡注敷,分也,分别土地,以为九州也。奠,定也,定高山大川,以别州境也,若兖之济、河,青之海、岱是也。方洪水横流,不辨区域,禹分九州之地,随山之势,相其便宜,斩木通道以治之,又定其山之高者,与其川之大者,以为之纪纲。此三者,禹治水之要。大全曾氏曰:“《祭法》云:‘共工氏霸九州’。”其来久矣。洪水湮没,禹治水,复分别之。舜即位,分为十二州,分冀东为并,东北为幽,分青之东北为营;至商,又但言九围九有。《尔雅》九州有幽、营而无青、梁,其商制欤?《周礼职方氏》有幽、并而无徐、梁、营则周制也。

    冀州。

    蔡注冀州,帝都之地,三面距河,兖河之西,雍河之东,豫河之北,《周礼职方》“河内曰冀州”是也。八州皆言疆界,而冀不言者,以馀州所至可见。晁氏曰:“亦所以尊京师,示王者无外之意。”大全《成氏百家》曰:“冀三面距河,河自积石东北流入中国,则折而南流,雍州在其西,故曰西河;至华阴折而东流,豫州在其南,故曰南河;至大伾又折而东北流,兖州在其东,故曰东河。以三州考之,则冀州在东河之西,西河之东,南河之北,此冀州境也。冀地最广,兖最狭,冀今河东、河北皆在焉,居天下四分之一。”舜分为“幽、并、幽州,燕、蓟、幽、涿、朔、莫等州,是其域也。并州,太原、泽、潞、晋、代、汾、绛等州,是其域也。”武夷熊氏曰:“冀州北距长城,依山为塞,即北狄之境。𤞤狁、匈奴、突厥、契丹,皆居其地。有天下者,定都建邑长安洛阳之外,此亦一会也。”

    济、河惟《兖州》。

    蔡注兖州之域,东南据济,西北距河。苏氏曰:“河、济之间,相去不远。兖州之境,东南跨济,非止于济也。”愚谓河昔北流,兖州之境,北尽碣石、河右之地。后碣石之地沦入于海,河益徙而南,济、河之间始相去

    “不远”,苏氏之说未必然也。《大全》。武夷熊氏曰:“兖州当河之下流,西距河,东距济,北滨海,南接徐、豫之境。其地平广演迤,无高山,即今兖、济、德、棣、魏、博、沧、景等州之地。”

    海、岱惟青州。

    正义“青州东北跨海至辽东”皆是。舜为十二州,分青州为营州,即辽东是也。蔡注青州之域,“东北至海,西南距岱。”大全武夷熊氏曰:“辽东、朝鲜皆处于青州之境,亦以其地旷隔,故分为《营州》。”

    海岱及淮惟徐州。

    蔡注徐州之域,东至海,南至淮,北至岱。而西不言济者,岱之阳济东为徐,岱之北济东为青,言济不足以辨,故略之也。《尔雅》“济东曰徐州”者,商无青,并青于徐也;《周礼》“正东曰青州”者,周无徐,并徐于青也。林氏曰:“一州之境必有四至,七州皆止二至,盖以邻州互见。至此州独载其三边者,止言海、岱,则嫌于青,止言淮海则”嫌于“场”,故必曰“海、岱。”及淮而后,徐州之疆境始别也。大全武夷熊氏曰:“徐即鲁地,地连淮海、东夷。”

    淮、海惟扬州。

    蔡注扬州之域,“北至淮,东南至于海。”大全武夷熊氏曰:扬州在地东南隅,以地势言也,山必起于西北,泽必汇于东南。《经》言淮海,惟扬州北距淮,东南至海。闽、粤虽上古未通,亦当在要荒之服。禹会诸侯于涂山、会稽,又禹迹之所至矣。西抵荆州之境。淮之西,当在桐柏、荆州之界,江之西,当在衡、鄣之界。其地乃淮东西、江东西及两浙之地。

    荆及衡阳惟荆州。

    蔡注荆州之域,北距南条荆山,南尽衡山之阳。唐孔氏曰:“南方惟衡山为大。以衡阳言之,见其地不止此山,而犹包其南也。”大全曾氏曰:此荆山非雍州荆、岐既旅之荆山,此荆山南为荆州,北为豫州。《汉志》:荆山在南郡,今襄阳府临沮县;衡山在长沙,今潭州湘南县;北距荆山,南及衡阳,为荆州,即今湖南、湖北之地也。今江西亦半属荆州。武夷熊氏曰:“荆州之地亦广,北接雍、豫之境,南逾五岭,即越之南徼也。越虽上古未通,要当在要荒之服”;东抵扬州之境,西抵梁州及西南夷等处,皆楚地也。扬州之境,自两浙为吴、越之外,江、淮皆楚境。

    荆、河惟豫州。

    蔡注《豫州》之域,“西南至南条荆山,北距大河。”大全武夷熊氏曰:“豫州居天下之中,其地北距河,南抵荆山,东抵徐,西抵雍、梁。”今为河南府、虢、郏、郑、汝、来、蔡、唐、邓、汴、宋等州之地。

    华阳黑水惟《梁州》。

    蔡注《梁州》之境,“东距华山之南,西据黑水。”大全武夷熊氏曰:“梁州即今全蜀之地,成都、潼川、兴元、利州、夔州等路五十四州之地是也。或言秦以前未尝通,至秦凿山开道,关塞始通,恐止言金牛一道耳。不知岷、嶓、沱、潜、蔡、蒙、和、夷、禹之故迹皆可见,何尝不通中国也?”

    黑水、“西河惟《雍州》。”

    蔡注雍州之地,西据黑水,东距西河。谓之“西河”者,主冀都而言也。大全武夷熊氏曰:雍州,秦地。周之岐、丰、镐、京,汉之三辅皆此焉。娄敬谓:“金城千里,天府之国”,合天下形势言之。所谓秦得百二者,实以据地势之上游,当天下之要脊,四塞以为固,全一面之险,以东制诸侯,故言定都者必先焉。《书》以黑水、西河为界,而又西接弱水、流沙之地,则其土地之广漠可知。

    《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 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

    蔡注“甸服”,畿内之地也。甸田;服事也。以皆田赋之事,故谓之甸服。五百里,王城之外,四面皆五百里也。“禾本全曰总,刈禾曰铚,半槁也。半槁去皮曰秸。”“谓之服”者,三百里内去王城为近,非惟纳总铚秸,而又使之服输将之事也。独于秸言之者,总前二者而言也。粟,谷也,内百里为最近,故并禾本总赋之外,百里次之,只刈禾半槁,纳也。外百里又次之,去槁,粗皮,纳也。外百里为远,去其穗而纳谷;外百里为尤远,去其谷而纳米。盖量其地之远近,而为纳赋之轻重精粗也。比分甸服五百里而为五等者也。

    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

    蔡注“侯服”者,侯国之服,甸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采者,卿大夫邑地。“男邦”,男爵小国也。诸侯,诸侯之爵,大国次国也。先小国而后大国者,大可以御外侮,小得以安内附也。此分侯服五百里而为三等也。大全朱子曰:“第二之百里,为男爵之国。”三百里,谓自三至五为百里者三。吕氏曰:“采邑加今之职田,言男则子在其间,言侯则公伯在其间

    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

    蔡注绥,安也。谓之绥者,渐远王畿而取抚安之义,侯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揆,度也。绥服内取王城千里,外取荒服千里,介于内外之间,故以内三百里揆文教,外二百里奋武卫。文以治内,武以治外,圣人所以严华夏之辨者如此。此分绥服五百里而为二等也。大全陈氏大猷曰:“内三百里非无武卫,以文教为主;外二百里非无文教,以武卫为主。

    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蔡注要服去王畿已远,皆夷狄之地。其文法略于中国。谓之“要”者,取要约之义,特羁縻之而已。绥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蔡,放也,流放罪人于此也。此分要服五百里而为二等也。

    《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蔡注荒服去王畿益远,而经略之者,视要服为尢略也。以其荒野,故谓之荒服。要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流,流放罪人之地。蔡与流,皆所以处罪人,而罪有轻重,故地有远近之别也。此分荒服五百里而为二等也。今按:每服五百里,五服则二千五百里,南北东西相距五千里,故《益稷篇》言“弼成五服,至于五千。”然尧都冀州,冀之北境并云中、涿、易,亦恐无二千五百里,藉使有之,亦皆沙漠不毛之地,而东南财赋所出,则反弃于要荒。以地势考之,殊未可晓。但意古今土地盛衰不同,当舜之时,冀北之地未必荒落如后世耳。亦犹闽、浙之间,旧为蛮夷渊薮,而今富庶繁衍,遂为上国,土地兴废,不可以一时概也。《周制》,九畿曰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每畿亦五百里,而王畿又不在其中,并之则一方五千里,四方相距为万里,盖倍禹服之数也。《汉地志》亦言“东西九千里,南北一万三千里”,先儒皆疑禹服之狭,而周、汉地广,或以周服里数皆以方言,或以古今尺有长短,或以禹直方计,而后世以人迹屈曲取之,要之皆非的论。盖禹声教所及,则地尽四海,而其疆理则止以五服为制。至荒服之外,又别为区画,如所谓“咸建五长”是已。若周汉,则尽其地之所至而疆画之也。大全曾氏曰:“周之《九服》,述者终不能大异于作者。周之王畿即禹之甸服、侯服、甸服即禹之侯服、男服、采服即禹之绥服、卫服介于其中即《绥服》之《奋武卫》、蛮服、夷服即禹之要服、镇服、藩服即禹之荒服也。”

    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禹锡 元圭,告厥成功。

    蔡注林氏曰:“上言五服之制,此言声教所及,盖法制有限,而教化无穷也。”

    按《晋书地理志》:“昔大禹观于浊河而受绿字,寰瀛之 内,可得而言也。天有七星,地有七表,天有四维,地有 四渎,八纮之外,名为八极。地不足东南,天不足西北。 八极之广,东西二亿三万一千三百里,南北二亿三 万一千三百里。自地至天半,八极之数,自下亦如之。 昔黄帝令竖亥步,自东极至于西极,五亿十万九千” 八百八步。史臣按:凡周天积百七万九百一十三里, 径三十五万六千九百七十里。所谓南北为经,东西 为纬。天有十二次,日月之所躔;地有十二辰,王侯之 所国也。或因生得姓,因功命土,祁、酉、燕、齐,在乎兹域。 昔黄帝旁行天下,方制万里,得百里之国万区,则《周 易》所谓“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者也。昔在帝尧,叶和万 邦,制“八家为邻,三邻为朋,三朋为里,五里为邑,十邑 为都,十都为师,州十有二师”焉。夏后氏东渐于海,西 被于流沙,南浮于江,而朔南暨声教,穷《竖亥》所步,莫 不率俾。会群臣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于是九州之 内,作为五服。天子之国内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 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甸 服外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任,三百里侯,侯服 外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绥服 外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要服外五百里 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讫于四海,弼成五服。”五服 至于五千里。夏德中微,遇有穷之乱,少康中兴,不失 旧物。自孔甲之后以至于桀,“诸侯相兼,其能存者三 千馀国,方于涂山,十损其七矣。”

    按《通典》,夏氏革命,又为九州涂山之会,亦云万国。 按《路史》:“禹乃商九州之高下,相其原隰及山川之便 利,作其畦畛,正其疆界,以杜争夺。”

    传言“禹经启九道,画为九州。”《禹贡》九州之画,实在治水之后。盖因治水见地势之分断,皆出自然,不可十二,乃复为九尔。

    商仍九州之制,而有“九有”之名。

    按《诗经商颂元鸟》篇:“天命元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 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朱注宅,居也。殷,地名。芒芒,大貌。正,治也。域,封境也。大全丰城朱氏曰:“宅殷,土《芒芒》。”言契之受天命而奄有

    “乎一国也。‘正域彼四方’” ,言汤之受天命而奄有乎天下也。

    “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 子》。

    朱注《方命厥后》,四方诸侯无不受命也。九有,九州也。大全华谷严氏曰:“域彼四方,则九州在其中矣。天命汤以四方为域,汤能命其诸侯而奄有九有,成天意也。”

    “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朱注止,居;肇,开也。言王畿之内,民之所止,不过千里,而其封域则极乎四海之广也。大全华谷严氏曰:“京师诸夏之本,王畿之内,人心安土,则四海之大,皆在经理之内也。”

    《长发》篇:“浚哲惟商,长发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 外,大国是疆。幅𢄙既长,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

    朱注方,四方也。外,大国,远诸侯也。幅,犹言边幅也。𢄙读作“员”,谓周也。方禹治洪水,以外大国为中国之境,而幅𢄙广大之时,有娀氏始大,故帝立其子之女而造商室也。大全华谷严氏曰:“自其直方言之曰幅,自其周围言之曰𢄙。” 朱子曰:“旧说有娀国在不周之北,恐不应绝远如此。”《史记正义》曰:“有娀当在蒲州。”

    元王桓拨,“受小国是达,受大国是达。率履不越,遂视 既发。相土烈烈,海外有截。”

    朱注“受小国大国,无所不达”,言其无所不宜也。相土,契之孙也。截,整齐也。至是而商益大,四方诸侯归之,截然整齐矣。

    帝命不违,至于汤齐。汤降不迟,圣敬日跻。昭假迟迟, 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围。

    朱注《九围》,《九州》也。大全孔氏曰:“谓九围为九州者,盖九分天下名为九处,若规围然,故谓之九围”者也。

    “武王载斾,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苞有三 糵,莫遂莫达,九有有截。韦顾既伐,昆吾夏桀。”

    朱注言汤既受命,载斾秉钺,以征不义,桀与三糵皆不能遂其恶,而天下截然归商矣。大全段氏曰:“截者,定于一之谓也。”庆源辅氏曰:“汤之兴,是什么气势,天下安敢不截然齐整以归商乎?”

    按:《晋书地理志》:“成汤败桀于焦,迁鼎于亳。伊挚、仲虺 之徒,大明宪典。王者之制,爵禄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 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 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 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 国。名山大泽不以封,其馀以为附庸。闲田八州,州二 百一十国。天子之县内,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 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名山大 泽不以班,其馀以禄士,以为闲田。凡九州千七百七 十三国,天子之元士,诸侯之附庸,不与天子百里之 内以供官,千里之内以为御,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 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 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 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 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为左右,曰二伯。千里之内 曰甸,千里之外曰采,曰流。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 于方伯之国,国三人。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外诸侯 嗣也。

    按《通典》:“殷汤受命,其能存者三千馀国,亦为九州,分 统天下。”

    “冀、荆、豫、雍、扬、兖、徐、幽、营,则《禹贡》青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