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六百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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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六百四卷目录

     星命部汇考四十

      三命通会十二论古人立印食官财名义 论正官 天福贵人 天官贵人

       天元坐禄 岁德正官 时上正官 向禄临官 官印禄煞俱全 真官真马 禄马官

      印 官印禄库 相刑遇贵 三合遇贵 月时逢贵 五官会聚 五行不杂 金木间隔

       水火既济 金火相成 生成官星 交互官星 虚夹官禄 官星六合 官下有官

      真官催官 官煞会墓 三台拱帝座 论偏官 天元坐煞 时上一位贵 年上七煞

      弃命从煞 时煞归库 官藏煞显 官煞混杂 会煞化印 专煞无制 专禄要制 官

      煞去留并官鬼互变杂论

    艺术典第六百四卷

    星命部汇考四十

    《三命通会十二》

    《论古人立印食官财名义》

    徐子平论格局,独以印、食、官、财四者为纲,其立名之 义何?盖造化流行天地间,不过阴阳五行而已。阴阳 五行,交相为用,不过生克制化而已。今指甲乙为例, 以日干论,甲乙在五行属木,甲阳而乙阴也。如人命 得甲乙生,谓之日主属我。生我者壬癸水,我生者丙 丁火,克我者庚辛金,我克者戊己土,而十干尽之矣。 生我者有父母之义,故立名“印绶。”印,荫也;绶,受也。譬 父母有恩德荫庇子孙,子孙得受其福,朝廷设官分 职,𢌿以印绶,使之掌管,官而无印,何所凭据?人无父 母,何所怙恃?其理通一无二,故曰“印绶。”我生者有子 孙之义,故立名“食神。”食者,如虫食物,盖伤之也。虫得 食物则饱,人得食则益,物被食则损,造化以子成而 致养,即人子致养父母之道也,故曰“食神克我”者,我 受制于人之义,故立名官杀。官者,棺也,杀者,害也。朝 廷以官与人,此身属之公家,任其驱使,赴汤蹈火,不 敢有违,至于盖棺而后已,是官害之也。凡人梦棺则 得官,亦是此意,故曰“官杀。”我克者,是人受制于我之 义,故立名“妻财。”如人娶妻而妻有妆奁田土,赍以事 我,终身无违,我得自然享用,不致困乏,况人成家立 产,须得妻室内助,故曰“妻财。”是四者术家立名之大 义,然生近乎身,克隔乎位,造化喜生恶杀,乃自然之 理也。中间阴阳从类,阴阳配合,各有至理存焉。生我 我生,如壬生甲,癸生乙,甲食丙,乙食丁,是阴生阴,阳 生阳,阴食阴,阳食阳,为阴阳各从其类,故甲喜壬生 死木,滋死水中,则多年不坏。不喜癸生死木,被雨水 淋漓,不逾年则朽。甲喜食丙,以丙能制庚杀,而甲始 得安其身。不喜食丁,以丁能伤官,而甲不得成其材, 此其义也。克我我克,如辛克甲,庚克乙,甲克己,乙克 戊,是阴克阳,阳克阴,阴匹阳,阳匹阴,乃阴阳配合之 理。故甲见辛为正官,见庚为偏官。官喜正不喜偏,掌 印佐贰,职有不同。甲见己为正妻,见戊为偏妻。妻贵 正不贵偏,敌体侍立,分则有别,此其理也。至若官怕 伤,被伤则祸;财怕劫,被劫则分;印怕财,贪财则坏;食 怕枭,逢枭则夺。其理与人事无二,学者明于人事,斯 可以言造化矣。夫五行展转生克,皆子为父母复仇 之义,故“甲乙生丙丁为子,甲乙畏庚辛,赖丙丁克制 之;丙丁生戊己为子,丙丁畏壬癸,赖戊己克制之;戊 己生庚辛为子,戊己畏甲乙,赖庚辛克制之;庚辛生 壬癸为子,庚辛畏丙丁,赖壬癸克制之;壬癸生甲乙 为子,壬癸畏戊己,赖甲乙克制之。”地支十二,其理亦 同,虽动静不同,方圆有异,而生克一也。试言之:北方 亥子水,生东方寅卯木,东方寅卯木,生南方巳午火, 土寄旺于火,生西方申酉金,西方申酉金,生北方亥 子水。然亥子间丑一位,而后接寅卯,寅卯间辰一位, 而后接巳午,己午间未一位,而后接申酉,申酉间戌 一位,而后接亥子土,立四维五行均赖,故巳酉合丑 为金局,申子合辰为水局,亥卯合未为木局,寅午合 戌为火局。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相 生而无间也。丑为金库,生亥子而克寅卯;辰为水库, 生寅卯而克巳午;未为木库,生巳午而受金克;戌为 火库,克申酉而受水制。“东南主生,西北主杀,此天地 之大机也。且辰戊丑未奠安四”维,金木水火咸赖之 以生藏。《易》曰:“成言乎艮,终言乎坤。”此土之功用,在五 行为尤大也。合干支而总言之:甲生亥死午,乙生午 死亥,就禄于寅卯,是甲乙寅卯同也;丙生寅死酉,丁 生酉死寅,就禄于巳午,是丙丁巳午同也;庚生巳死 子,辛生子死巳,就禄于申酉,是庚辛申酉同也;壬生 申死卯,癸生卯死申,就禄于亥子,是壬癸亥子同也。 戊生寅死酉,己生酉死寅,就禄于巳午,与火同位,子随母旺之义,而辰戌丑未乃其正位也。由是天干地 支相合配耦,生克制化,旺相休囚,其名为印为枭、为 食为伤、为官为杀、为财为劫,刑冲破害,虚邀暗合,而 变化无穷矣。徐子平识破此理,故只论财官印食,分 “为六格,而人命之富贵贫贱,寿夭穷通,举不外是。其 馀格局,不过自此而推之耳。”

    《论正官》

    喜身旺 ,印绶 、食神 ,以财为引 ,逢官看财,忌身弱 、偏官 伤官 ,刑冲 泄气 ,贪合入墓  ,一曰“正官  ” ,二曰禄神。

    正官者,乃甲见辛,乙见庚之例。阴阳配合,相制有用, 成其道也。故正官为六格之首,止许一位,多则不宜 正官。先看《月令》,然后方看其馀。以五行之气,惟《月令》 当时为最。况四柱各管年限,年管十五,失之太早,时 管五十后,失之太迟,故只此《月令》为正。《馀格》例此,甲 日生酉月,乙生申巳,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巳生寅, 庚生午,辛生寅己,壬生午未丑,癸生辰巳戌月皆为 正气官星,更天干透出,如甲见辛酉,乙见庚申之例, 谓之“支藏”干透馀位不宜再见,又须日主健旺,得财 印两扶,柱中不见伤杀,行运引至官乡,大富大贵,命 也。大忌刑冲破害,伤官七杀,贪合忘官,劫财分福,为 破格。如甲生酉月,见卯为冲,酉为刑,午为破,戌为害, 丙为合,乙为劫,丁为伤克,庚为混杂,须是官星纯一, 五行和粹,方以正官论。若见前忌,柱中虽有物去之, 亦不纯粹。若官星结局,又有财资扶,非行身旺地不 发,官止一二,无财有印,身弱无妨。若四柱皆归背禄, 宜推岁运向背财官旺地何如?若财官满日,日主衰 弱,不能负荷,徒劳无“用。运至财杀旺乡,多染痨瘵。但 有七杀,行运复遇,便是徒流之命。”又曰:“甲生酉月,辛 金正禄,若见丁伤,支中无局,时引归衰败死绝之地, 或有制合去之,衰绝之火,岂能伤其旺禄?若时引官 星临衰败死绝之位,反引丁火归生旺之乡,或临杀 地,降官失职,祸生无疑。时为归息之地,吉凶全在时 消息。”日主用神太盛,宜时以节制之;日主用神渐衰, 宜时以补助之。柱中虽有凶神,时能节制,亦不能为 祸,此看命之要法也。又曰:“甲生丑月,内有辛金,又值 酉时,已是重犯。若天干复透辛多,更行西方,力不胜 任,变官为鬼,旺处必倾,多致灾夭,须有合制方吉。若 自身乘旺,如甲寅乙卯等日,更有卯生助”,官星虽多, 亦不为害。甲生戌月,虽坐火库,若不成局,无党不能 为害。以辛刃在戌,戌中有旺,戊生辛,如透庚混杂,戌 月无气,略有制合,亦不为虑。又云:“凡用官日干,自坐 财印,终显如甲子甲辰之类,自坐伤杀,终有节病,如 甲午、甲戌、甲申之类,须斟酌。”又曰:“取官星不必专泥 月令,支辰或月干,或年日”时,支干只一处有,不曾损 伤,皆可取用。故《经》云:“明干有气明干取,明干无气暗 中取。”若明干无气,引归地支,或有助托,运行得地,亦 不减月内官星之福。又曰:凡论官星,略见一位食神 坐实,便能损局。惟月令隐禄见食,却为三奇之贵,大 要看官食虚实何如,若官星坐实,合神略虚,随官助 贵,合神坐实,官星渐弱,官随合神,谓之贪合忘官。又 曰正官格,要行印乡,即是逢官看印,柱中原有印,随 官印轻重,日干强弱,以观所行之运,身弱印轻,要补 其印,身旺官轻,要补其官。行伤官运即是背禄,行身 旺运即是逐马。《珞琭》云:“背禄逐马,守穷途而恓惶。”行 杀运即是杀来混官,行墓运即是官星入墓。经云:“杀 官混杂,不贫则夭,旺杀投墓,住寿难延。”所以正官格 只喜向禄临财,如此消详,万无一失。《三命钤》云:“凡禄、 命、身三等官,各禀五行,率以其性推之。”如以金为官, 主职位清峻,多掌刑狱钱谷之任,决断明敏。遇行年 太岁在丑,为官库主喜,亦取旺相休囚有气无气言 之。若以木为官,主品秩清高,和俗守慎。遇行年太岁 在未,为官库,以火为官,主官序炎赫,为性猛烈,用刑 惨酷,亦主发歇不常。遇行年太岁在戌,为官库,以水 为官,主职卑位下,级陞序进,谦和得众,矜恤孤寡,亦 有道性。遇行年太岁在辰,为官库,以土为官,主官序 稳当,难侵犯,厚重质直,法令分明。遇行年太岁在辰, 为官库。凡五行之官,各随其性则吉,若失其性,则主 为官不久。假令癸丑木命人,以土为禄官,木为命官, 金为身官,皆以三命尊卑、五行休旺言之。禄命身三 等官库,如甲子金,甲为禄属木,木被金克,故为禄官。 金墓丑,是为禄官库也。命与身官库仿此。西蜀知命 者云:“凡人年月日时,四干迭相官印足者,主贵。历观” 大命遇两印者颇多,如吕吉甫学士壬申、己酉、丁巳、 庚子,壬与己,庚与丁为官,壬与庚,己与丁为印。章子 厚相公丁亥、戊子、丁未、壬寅己卯胎,戊与乙,壬与己, 丁与壬为官,乙与壬,戊与丁为印,少遇两官者,又须 四贵,华盖上遇正官者大贵,此亦一偏之见也。又云: “看官星有天官乡,取月干制岁干,如”六甲年正月建 丙寅,五月庚午,六月辛未,庚辛金能制甲木,戊癸即 相带而行,“甲癸人在午未,乙丙人在辰巳,丁戊人在寅卯,己庚人在戌亥,辛壬人在申酉。若人遇之当食 天禄,贵处朝伦,有地官乡,取月建制岁干。”如岁干是 甲乙属木,七八月见申属金,金能制木,甲乙人在申 酉,丙丁人在亥子,戊己人在寅卯,庚辛人在巳午,壬 癸人在辰戌丑未。若人遇之,主早承休荫,官序易陞, 有真官乡取。命前三辰,月干与命干合,如丙子人二 月生,为命前三辰是辛卯,丙与辛合,故丙子二月生 人,为真官中生之类。君子遇之,职居近侍,小人遇之, 亦主富豪。如刘行素御史丙子辛卯,丙子辛卯,正合 此说。又云:术者以甲见辛为官,不知真五行克纳音 为真官,此最紧。福神干头自见官而得合者为上,有 诸神来朝者最佳。如甲寅生纳音水,得巳亥甲己为 真土,是纳音见真五行克也。若不见太岁本干克,但 于日月时上见乙庚亦是。若止见庚,谓之偏官,比之 全者减力。又不见乙庚,止见乙巳乙丑乙酉,馀位中 多见申不见申,止得三五分力,馀仿此。又如己酉、己 卯见丁壬,壬子、壬午见乙庚,虽纳音见真五行克为 官,奈本干同受克,故不作真官而作真鬼断之,大小 运流年逢之,灾尤重,此亦看官星者所当知。《喜忌篇》 云:“五行正官,忌冲刑克破之宫。”《继善篇》云:“登科及第, 官星临无破之宫。”又云:“有官有印,无破作廊庙之才。” 又云:“名标金榜,须要身旺逢官身弱遇官,得后徒然 费力。”《五言》云:“有官要有印,无刑足可夸,不为金殿客, 也作富豪家。”《通明赋》云:“真官时遇命强,早受金紫之 封。”经云:“官贵太盛,才临旺处必倾。”《三命》云:“根元浅薄, 遇官贵而不荣。身弱喜印绶生身,比肩阳刃扶身。”《定 真》云:“最贵者,官星为命,日时得偏,正财为福。”又云:“官 星如遇劫财,虽官非贵。”《秘诀》云:“罢职休官,只为官逢 运合。”又云:“官星重见,只作杀推,再至官乡,灾非难免, 若是太多,制之为福。”《指迷赋》云:“日遇真官贵,则时加 禄命;时日生遇官印,须凭有气之乡。若遇冲破空亡, 此等遇而不遇。官印遇鬼,官印如无,鬼旺鬼衰”,详其 胜负。官刑命喜,莫教命反刑官。官印受刑,不戎即吏。 官印明无暗有,比如玉带重重,时日相逢,福德胜坐 十倍。有官无印,难求清显之名,有印无官,发不在迅 速之内。《渊源赋》云:“正官乃忠信尊重之名,治国齐家 之号。”四柱得天时地利,早登科甲而封妻荫子,岁运 行官印之乡,万鼎千锺,双旌五“马,若是庸流,常招官 事之扰。如或女命,当膺邑号之封。女命如平,贱中却 贵;男命不遇,靠贵而发。”《相心赋》云:“官星恺悌,贵气轩 昂,抱优渥而仁慈宽大,怀豁达而声韵和扬,丰姿美 而秀丽,性格敏而聪明。”《要诀》云:“正官为人,悭吝。”《万祺 赋》云:“官星者,荣身之主,掌禄之源,逢财则从容显达, 遇刃则偃蹇伶”仃,喜印绶以为顺意,忌偏党以为伤 神,所以功名特达者,身强官旺,利禄亏盈者,身弱官 衰,身旺官微,财名寡合,伤官若重,再喜印滋身轻,忌 曜如强,偏爱印绶生制。《古歌》云:“正气官星用月支,喜 逢财印到年时,破害冲空俱不犯,富贵双全报尔知。” 官星不可被刑冲,官杀同来吉变凶,化杀为官方 是吉,化官为杀祸重重。官星大抵要身强,身弱须 求气旺方,印绶兼行财旺地,无冲伤破是荣昌。生 月官星坐禄乡,日辰生旺福无疆,有财有印无伤破, 年少成名坐玉堂。月逢正禄号真官,不犯刑伤禄 最宽,日主兴隆名利显,运逢财印步金銮。印多官 多为贵命,官旺身衰反为病,官多身旺化为财,财旺 身衰贫病并。“正官大抵要纯和,四柱无伤掇显科, 时上喜逢财健旺,柱中欣见印生多,提纲独遇为真 贵,年位重逢乃太多,别处若有杀来混,反为辛苦受 奔波。”合诸说,观《正官喜忌》见矣。

    《天福贵人》

    谓官星坐处见禄,如人有官得禄,莫非天福,甲生人 以辛为官,辛禄在酉,是以甲人见酉,乙人见申之例。 甲用辛官,柱有辛酉,更得福神助之,生旺有气为佳, 一名禄干福神,遇者主科名巍峨,官职尊崇,多掌丝 纶文翰之美。

    《天官贵人》

    谓官星所居之地,出本旬遁见,如甲人以辛为官星, 本旬遁得辛未,乙人遁得庚辰,丙人遁得癸巳之例。 十干官星坐天乙贵人,如甲人见辛未,丙见癸巳,谓 之贵人,头上戴官星,更得印绶,禄贵全见,天元清秀, 不反伤纳音尤吉,有反伤冲克不顺,无气,则天官恶 而吉去矣。一名“官贵堂格。”

    《天元坐禄》

    《经》云:“金若遇火,有重权防御刺史官。”如庚午庚寅庚戌辛巳辛未等 日水若遇土入官局,可沾侍郎禄。如壬午壬戌癸巳癸丑癸未等日 木若遇金主伤衰,化杀为权势若雷。如甲申甲戌乙巳乙酉乙丑等 日火若遇水,主兵权为将镇三边。如丙申丙子丙辰丁亥丁丑等日 土若遇木为正禄,八座三台福。如戊寅戊辰己卯己未己亥等日此 即白虎持世等格,要日主与官贵相停,偏枯则不成 造化,大忌刑冲破害,伤损贵气,不成格矣。如庚午日 坐丁官,喜见甲乙财生官,戊己印生身,忌丙杀杂官癸水伤官,子冲破午,馀干例推。又曰:日主自坐官星, 不大忌冲,譬执物在手,无可夺之理。主为人伶俐好 色,机变有谋。若只日下一位行财,官运方发。若生月 带禄,支坐财官,生时得地,方为真贵。壬午日是禄马 同乡,更逢庚戌时为妙。壬自坐禄,有庚辛制甲乙,使 壬得己土为官贵。如戊辰日,辰中乙木,为戊之官,春 生贵重,秋生虚誉无禄。《古歌》曰:“座下官星最是奇,多 因祖荫见根基,若还行往印乡去,脱却青衣换紫衣。”

    《岁德正官》

    取年上干支官为岁德喜忌,与《月令》正官同论,遇此 必生宦族,或荫袭祖父之职。若月居财官分野,运向 财官旺地日,主健旺,贵无疑矣。凡年干遇官,福气最 重,发达必早。如癸酉、庚申、丙子、丙申,年上官星,柱中 会官局归禄,日下丙克申酉金,为财官双美。二丙身 旺。十七八运行戊午,虽午冲子,申子会局冲不能动 日,主并旺,及第早发。《古歌》云:“年中正禄是根芽,必主 生身富贵家,运气喜逢身旺地,财生印助福无涯。” 年上官星为岁德,喜逢财印旺身宫。不逢七杀偏官 位,富贵荣华莫与京。

    《时上正官》

    如甲日酉辛时,乙日申庚时例,时上官星,与月亦同, 但力轻微,发福多在晚年,或生贤子。要有印助,月令 通生旺官气,及见财生,或行财官印生旺运,方可发 福破伤不中。如辛未、辛卯、庚戌、壬午时上正官,午戌 会官局,卯未会木局,运至丁亥,财局三合全生,起丁 官贵,为学士。丙戌运官旺,禄位光华,虽见丙杀,有壬 制辛合不损贵气。《古歌》云:“正官有用不须多,多则伤 身少则和。日旺再逢生印绶,定须平步擢高科。”

    《向禄临官》

    《经》云:“向禄临官格最稀,逢之官早拜丹墀。”如戊戌、己 未、乙丑、丁丑,坐下癸水为印,金库为官,生于六月,中 气后土旺生金,运行西方乙木,向禄贵也。

    《官印禄杀俱全》

    《经》云:“官印禄杀俱全,八座钧衡之任。”如戊申、己未、壬 子、辛亥,壬坐子自旺,归禄于亥;己为正官,坐未带刃 自旺。戊为七杀,坐申自生。亥为壬禄,秉辛受生,为壬 正印,临官居申,四者皆旺,为最贵造化。

    《真官真马》

    《经》云:“真官真马合月建,两府官清显。”如甲见辛巳乙 戊庚丙辛癸之例,又名上下官印,又名十样锦,主甲 科官居禁地,常人亦不至艰辛,逐年太岁带禄在第 三位,秀才请举及第,常调改官,两府入相。《古歌》云:“若 人三处遇,食禄定封侯。”

    《禄马官印》

    《经》云:“命中禄马并官印,福禄金珠准。”如戊申、辛酉、癸 丑、丁巳,癸坐丑自旺,辛坐酉,禄旺为印,时逢丁巳财 官,又是天乙贵人,俱各有气,故贵。

    《官印禄库》

    《经》云:“官中见禄库,逢财,金玉自天来。”如甲乙逢乙丑, 丙丁逢庚午,戊己逢壬辰,庚辛见乙未,壬癸逢丙戌 是也。一命丁丑、辛亥、癸酉、壬戌,癸用丙为财,戌为财 库,用戊为官,戌中戊土正旺,财库生助,酉为癸印,丑 为印库,财官印俱逢库旺,无冲破为贵。

    《相刑遇贵》

    经云:“日时相刑得遇贵,执法有权势。”又云:“寅刑已,巳 刑申,庚辛逢寅是贵人。卯刑子,子刑卯,癸乙双双富 又清。未刑戌,戌刑未,甲戊逢羊贵自荣,不利文官主 武权。”如刘应节尚书癸未、乙卯、丙戌、戊子子卯刑而 得乙,癸未戌刑而得戊,所以官历兵刑,纵有文名,不 居学翰。又壬寅、壬辰、丙申、癸巳、丙日、癸巳时,官星日 禄刑入主“申合格。”

    《三合遇贵》

    《经》云:“三合若是遇贵禄,平生多财榖。”如乙巳、乙丑、乙 巳、辛巳,乙为日主,用庚为贵,天干无庚,却巳酉丑三 合官局,故为三合遇贵,又名暗官格。

    《月时逢贵》

    《经》云:“月逢贵地,禄马重加,少年及第,名播京华。如甲 日遇酉戌月时,乙日遇申庚月时,及巳酉丑日时,同 犯者,名重禄。要不在休囚之地,方逢刑冲伤害,方可 用。”

    《五官会聚》

    如甲乙人遇庚辛申酉戊己丑纯官,四柱原有丙丁 火制伏则吉,或日主自旺,比劫相助亦吉。如无制伏, 再行金地,祸患不可胜言,一名“聚鬼”,又名“夭折杀”,遇 鬼有气之月,君子主贵显,常人夭横无气,君子反夭 折,常人作胥吏。

    《五行不杂》

    《经》云:“五行不相杂,为官必显达。”此格以生日为主,时 为分野,月为根苗,年为本身,各归禄马之地,不相刑 害。如辛丑、辛丑、癸巳、丁巳、癸日为主,天干金水相生, 地支二丑、二巳,皆金分野,癸日官旺身旺,不相刑制为贵。

    《金木间隔》

    经云:“木若逢金,间隔作两府之官,木无金,终不成器。” 如杨博尚书己巳、庚午、乙卯、庚辰,乙坐卯,自旺生于 午,得两庚间隔成器,故贵极品。又庚申、戊子、乙酉、甲 申,乙为日主无气,取庚为官,旺于酉乙庚化金,妻从 夫化成贵。月令子癸为印,申子合局生木,运行东南, 身旺之地,制杀之乡,故贵。又云:木官不重以木,须要 金而木适中,如两木两金气相停,不偏尤贵。

    《水火既济》

    《经》云:“火若遇水成既济,兵权万里。”如辛巳、辛丑、丙子、 戊子,丙日临子,坐下正官,月时引旺,重逢奇仪,丙以 癸为官,癸以戊为官,互换见官,丙合辛财生官,化为 真水。戊子时戊合子中癸,化为真火,入水火既济格, 故贵。

    《金火相成》

    《经》云:“金无火,制器难成。”如乙巳、辛巳、庚午、辛巳,庚坐 午入火乡,官贵之地,喜生四月逢生,天干二辛相比, 地支巳午纯火,金生火旺,两各有气,故贵。又云:“金鬼 无偏以金,须要火而金相当。”如两火两金,各居生旺 尤妙。

    《生成官星》

    如甲乙人得辛巳、庚申辛酉,壬癸人得戊申、己亥戊 子之例,又名“真官”,须甲得辛,乙得庚,自然阳干配阴 支,阴支合阳干,帝旺为上,临官次之,长生为下。若再 遇驿马、学堂、文星、天乙,不待岁运,自然奋亨,反则无 益。

    《交互官星》

    如甲申见乙酉,丙午见壬子,乙卯见戊申,庚午见壬 午,丁巳见辛亥,癸亥见丁巳,彼此互见。若生旺得气, 主贵显。如《范文正公》丙午、己亥、戊子壬子是也。

    《虚夹官禄》

    如甲以辛为官,见癸酉为“正官禄,遇壬申,甲戌夹之”, 乙以庚为官,见甲申为“正官禄,遇癸未乙酉夹之”等 例,遇者胜带正官正禄。

    《官星六合》

    如甲子见辛丑,丁亥见壬寅之类,更在一旬尤妙。《古 歌》云:“官星六合少人知,贵在旬中始是奇。生日生时 如点入,太师太傅佩旌旗。”如蔡京丁亥壬寅壬辰辛 巳是也。

    《官下有官》

    如甲人见辛月丙日癸时之类,主官职崇高,名位清 峻,官下食合。如甲人见辛,为官辛食癸,丙与辛合,在 月日时之类,主为官有贴职,常人有兼艺。

    《真官催官》

    如己丑得甲寅,辛丑得丙寅,命前一辰之类,为真官, 不贵即富。如庚辰见乙卯,戊子见癸丑,自下而上,名 催官之类,主功名发越。

    《官杀会墓》

    如“甲乙人见辛丑,丙丁人壬辰,戊己人乙未,庚辛人 丙戌,壬癸人戊辰,以官杀居墓地,君子主科甲,武人 战功,常人艺业出俗。”

    《三台拱帝座》

    专论纳音,如水人得甲寅,又得己亥日时,甲寅水见 甲己土,乃是真官。甲真土复见己亥木,又为官,甲贵 在丑,己贵在子,在六合之间,故名。如不犯凶神恶杀 冲破,则官入三台,有则减落断之。庚寅生见乙亥亦 是。以上俱官星分出。

    《论偏官》

    喜身旺  、印绶 合杀 ,食制  ,羊刃比肩   逢杀,看印及刃    ,以食为引。忌身弱  、财星   、正官   、刑冲入墓  ,一曰偏官  ,二曰七杀 ,三曰五鬼,四曰将星 ,五曰孤极星。

    偏官者,乃甲见庚,乙见辛之例,犹二男不同处,二女 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谓之偏。以其隔七位而相克战, 故又谓之“七杀。”譬小人多凶暴无忌惮,若无礼法控 制之,不惩不戒,必伤其主,故有制谓之偏官,无制谓 之七杀。如日主健旺,有印绶助化,即《经》云:“杀见印而 显”,杀助印生,有财星生扶,即《经》云:“逢杀看财。”如身强 煞弱,有财星则吉,身弱杀强,有财引鬼盗气,非贫则 夭。有食神透制,即《经》云:“一见制伏却为贵”,本有阳刃 配合,即《经》云:“杀无刃不显”,逢杀看刃是也。以上诸制 合生化,须要无太过不及,是借小人势力卫护君子, 以成威权,乃大权大贵之命。又性格聪明,忌日主衰 弱,七杀重逢,三刑六害,劫亡相并,魁罡相冲,其凶不 可具述。若七杀止一,而制伏有二三处,喜行杀旺地, 倘运行再遇制伏,则尽法无民,虽猛如虎狼,亦不能 逞其技矣。是又不可专言制伏,要轻重得所。故《经》云: “原有制伏,杀出为福,原无制伏,杀出为祸。”此之谓也。 假如甲见庚及申,乙见辛及酉,柱中杀旺有气,宜行东南方运,制庚辛无气方发,否则生寅卯月,或自坐 长生,临官帝旺,更多带比肩,同类相扶,则能化鬼为 官,化杀为权,行运引至印乡,必发富贵。倘岁运再遇 杀地,祸不旋踵。假令甲寅生人为身旺,岁月见庚申 为杀旺,柱中不透,火制地支,子辰会印成局,则杀生 印,印生身作权贵看。年干露杀,与月令时支不同,太 岁乃一生之主,最重。如甲见庚年,乙见辛年,又生申 酉丑月,柱中金多,大运再行金乡,流年岁君并见,为 凶尤甚。若生寅午戌及木旺之月,火制身强,金绝不 能为害则吉。《经》云:“甲逢庚败,凋零枝叶根枯。乙遇辛 伤,消乏本根苗损。”炎炎丙火遇壬而黑焰无光;灿灿 丁红见癸而辉光自灭。戊临甲位,须防转“福为殃。己 坐乙乡,自是禄元有损。庚遭丙战,势自倾危。辛被丁 伤,克伐为害。壬逢戊土,蹇涩难通,癸就己乡,奔波难 保。干禄生旺,可以扶持,惟喜刃来,自能合制。”又云:“五 行遇月支偏官,只许地支一位,多则不隹。四柱纯杀 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贱。 四柱杀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又云:“身杀俱旺无制 伏。”又:“行杀旺运,虽贵不久。”又云:“柱中七杀全彰,身弱 极贫无寿。”《继善篇》云:“非夭即贫,必是身衰遇鬼。”又云: “身强杀浅,假杀为权;杀重身轻,终身有损。”《独步》云:“格 格推详,以杀为重,制杀为权,何愁损用。七杀制伏,旺 中取贵,元犯鬼轻,制却为非。”《通明赋》云:“月中遇杀命 元强,黑头”将相。又云:“七杀多根,须忌始终克害。”财为七杀 之根《定真》云:“七杀如逢财助,其杀愈凶。”又云:“刃为兵器, 无杀难存;杀为军令,无刃不尊。刃杀两显,威镇乾坤。” 《元理赋》云:“当权者用杀,而不用印。”又云:“受职宪台之 除,偏官得地。”又云:“偏官之格,喜伤官而怕身强。”又云: “食神制杀逢枭,不贫则夭。”《幽元赋》云:“七杀佩印,足为 乌台之论。”《四言》云:“杀不离印,印不离杀;杀印相生,功 名显达。”《妙选赋》云:“杀为武艺,印为文华。有杀无印欠 文彩,有印无杀欠威风。”绝妙杀印双全,宜其文武两 备。《元机赋》云:“身强杀浅,杀运无妨;煞重身轻,制乡为 福。”《玉匣》云:“七杀咸池,杨贵妃身死于万马。”《幽元赋》云: “七杀遇长生之位,女招贵夫。”《络绎赋》云:“杀临子位,必 招悖逆之儿。”《千里马》云:“七杀有制亦多”儿。《相心赋》云: “偏官七杀,势压三公,喜酒色而偏争好斗,爱轩昂而 扶弱欺强,性情如虎,急躁如风。”《定真赋》云:“最凶者,七 杀临身日,时逢二德为祥。”《要诀》云:“偏官或持剑锋,海 外坦服。”又云:“以杀化权,定显寒门贵客。”《古歌》云:“偏官 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带合,儿 孙满眼受褒封。”身逢七杀是提纲,只为干衰大受 伤,正禄交差刑杀入,终身不免受灾殃。七杀提纲 本是愁,只因驯服喜无忧。平生正直无邪曲,职位当 封万户侯。月位偏官本杀神,有制还居一品尊。假 若自身荣贵晚,也须为福及儿孙。月支偏官最忌 冲,伤官羊刃喜相逢。日干旺相皆为贵,制伏无过百 事通。偏官有制化为权,英俊文章发少年,身旺定 登台谏客,印助扶官累受宣。若逢七杀化为权,武 职功名奏《九天》。威镇边疆功盖世,貔貅云拥尽扬鞭。 杀神元有制神伤,制伏身强禄位昌,如见制伏先 有损,反将富贵变灾殃。伤官七杀命中嫌,制伏调 和可作权,日弱又无制伏者,兢兢如抱虎而眠。身 弱杀强无制神,多生灾祸不堪论,那堪更入官强地, 耽疾遭刑丧此身。偏官制伏太过时,贫儒生此更 何疑。岁时若遇财旺地,杀星苏醒发权威。甲乙重 杀露庚辛,月中水木喜加临。运行木火兴名利,水运 行来怕火金。丙丁五月重逢杀,木火来临大有功, 金水运行身有祸,子来冲破最为凶。六乙生逢巳 酉丑,局中却忌财星守。忽然行运到金乡,管取平生 寿不久。庚日全逢寅午戌,天干透上始为祥。重重 火旺声名显,命里休囚忌水乡。六丙生人亥子多, 杀星归印反中和。东方行运功名显,运至西方事转 磨。阴水多逢己字伤,杀星须要木来降。纵然名利 能高显,只恐平生寿不长。土逢卯位三合全,不忌 当生金水躔,火木旺乡名利显,再行《坤》坎祸绵绵。 寅月重逢寅午戌,庚辛为主要安排。无根有土偏宜 火,主旺无根怕火来。乙干提丑支全合,杀旺身强 格局高。金水行来名利厚,水乡火地失坚牢。甲乙 若逢申,喜印暗相生。水旺金也旺,官袍必挂身。甲 乙生寅月,金多反吉昌。不宜重见水,火土是衣粮。 “乙未生,居酉,莫逢全,己丑富贵坎离宫,贫穷坤兑守 合”诸说观,《偏官喜忌》睹矣。

    《天元坐杀》

    谓甲申乙酉等日。如乙丑日丑中自坐辛金为杀,喜 生春夏,乙木健旺,杀自有制。不喜明见丙丁,生秋月 凋零,坐下藏鬼,岂不为害?凡值此等日,要日干倚旺, 再无官杀复克,喜印化杀,财旺身旺为福。如杀旺有 伤官,合制亦贵。如无助化,再行杀旺运,或再见杀克, 为人必面目瘢痕,侏儒跛鳖,骈指瘤赘,奸贪猛暴,恃 强不惮,累犯宪章,克重多夭,合格多为武贵,若身临生旺,同类印绶助身,有制中和,亦主文贵。但为人心 多性急,阴险怀毒,僭伪谋害,不近人情。

    《时上一位贵》

    《喜忌篇》云:“若乃时逢七杀,见之未必为凶。月制干强, 其杀反为权。”《印经》云:“时上偏官身要强,阳刃冲刑杀 敢当。制多要行杀旺运,杀多制少必为殃。”盖时上偏 官,要干上透出,只一位为妙,年月日重见,反主辛苦 劳碌。若身旺杀制太过,喜行杀旺运,或三合杀运,如 无制伏,要行制伏运方发。但忌身弱,纵得运扶持发 福,运过依旧不济。又曰:时上偏官,不怕冲刃,为人性 重刚直,不屈杀无根,要坐旺宫。如庚甲乙卯之类有根不宜。 财者杀之根若一位七杀,却有两三重,制伏虽文过,李杜 终难显达。经云:“偏官时遇制伏太过,乃是贫儒。”《独步》 云:“时杀无根,杀旺最贵;时杀多根,杀旺不利。”《通明赋》 云:“时上偏官通月气,主旺膺扬。”《惊神赋》云:“时上偏官 有制,晚子英奇。”《独步》云:“时上一位贵,藏在支中,是日 主要旺强,名利方有气。”《古歌》云:“时上偏官喜刃冲,身 强制伏”禄丰隆,正官若也来相混,身弱财多主困穷。 时上偏官不怕冲,喜逢羊刃不为凶,无冲有制为 真贵,辅佐山河掌握中。时上偏官一位强,日辰自 旺喜非常。有财有印多财禄,定是天生作栋梁。时 逢七杀是偏官,有制身强好命看。制过喜行杀旺运, 三合得地发何难。生逢七杀在时中,定作边臣立 大功。制御带合无忌破,兵权,赫奕镇威风。元无制 伏运须见,不怕刑冲多杀攒。若是身衰唯杀旺,定知 此命是贫寒。时逢七杀本无儿,此理人间仔细推。 岁月时中如有制,定知有子贵而迟。

    《年上七杀》

    经曰:“年逢贵气,不用制伏,喜日主健旺,羊刃相合,柱 中带财,更行财运,发福清秀,最忌身衰。盖七杀乃小 人之象。既居祖宗之位,如朝廷老臣,祖父老仆。日主 健旺,老仆则尽力以事幼主。日主衰弱,不能与小人 为主,何肯尽力事之,反成害己之物。年干见此,必主 出身寒微。四柱行运有情,主寒门生贵子。若煞旺身” 衰,冲刑太过,必主贫窘,至重者带疾遭刑。又曰:岁煞 一位不宜制,四柱重见却宜制。日主健旺,制伏略多, 喜行煞旺地,制伏太过,或煞旺身衰,官煞混杂,岁运 如之,碌碌之辈。若制伏不及,运至身衰煞旺乡,必生 祸患。一命戊戌庚申、壬午癸卯,戊与癸合,卯与戌合, 壬坐午支,财官俱备为贵。《古歌》云:“岁德壬来见戊年, 财旺身强禄自然,更得运行财旺地,为人聪慧又忠 贤。”年干七杀莫言凶,制合为权最有功。若得身强 无忌破,此身多入禁庭中。岁伤日干不和同,须要 干支制伏重。煞旺喜行身旺地,初年难免一场凶。

    《弃命从煞》

    《独步》云:“弃命从煞须要会煞从财,忌煞从煞喜财会 逢根气,命损无猜。”盖言从煞格,以煞神太重,身无所 归,不得已从之,要行煞旺,及财乡四柱无一点比肩 印绶方论。如遇运扶身旺,与煞为敌,从煞不专,故为 祸患。经云:“弃命从煞论刚柔。”言弃天干从地支,随五 行性情。阴干从地支,煞纯者多贵,以阴柔能从物也。 阳干从地,支煞纯者亦贵,但次于阴,以阳干不受制 也。水火金土皆从,惟阳木不能从死,木受斧斤,反遭 其伤故也。《幽元》云:“身太弱,煞太重,声名遍野。”《元理赋》 云:“平生为富且贵,皆因煞重身柔,中途或丧或危,只 为运扶干旺。”又曰:“鬼多无鬼,反不为凶。”

    《古歌》曰:“五阳坐日全逢煞,弃命相从寿不坚,如是五 阴逢此地,身衰煞旺吉堪言”,又,“西方金位坐临柔, 不怕休来不怕囚,鬼煞旺生多发福,功名催促上瀛 洲。”

    《时煞归库》

    乃六乙日见辛丑时,六辛日见戊戌时,即时上一位 贵,以杀坐库,故另立名。《古诗》曰:“库内偏官名库杀,刑 冲破害最为奇,运行制伏兼身旺,便是功名奋发时。”

    《官藏杀显》

    如甲生巳酉丑月,天干透庚生申月,岁时辛金坐实 多透,二者不拘藏见,但无气的便不用,如用官不宜 行杀运,用杀不宜行官乡,要身旺。《喜忌篇》云:“杀藏官 显,身弱岂得成名,杀显官藏有制,自能显达灾福。”与 官杀格同。古歌曰:“露杀藏官只论杀,露官藏杀只论 官,身强遇此多为贵,身弱逢之祸百端。”

    《宫杀混杂》

    人命官杀俱有,谓之混杂,只取财印为用,柱元有财, 运行财发,大要身强,胜任其财方可。身弱官杀,混多 夭贫,身旺有制亦好,无制成印局,化杀亦可。《诗》曰:“官 杀交加用命推,个中消息要详之,得时身旺分轻重, 贵贱分明辨别知。”如壬辰丙午,丙辰癸巳,身杀俱旺, 官从戊化,德秀兼备。丁亥壬子丁未癸卯,丁从壬化, 亥卯未会局,水木清奇。甲午、己巳、辛酉、甲午辛日,巳 丙为官,二午丁为杀,喜旺专禄,巳酉会局,胜杀,虽无 制伏,初行西方,身益旺,故贵观三命,不可以混杂为贱论。

    《会杀化印》

    乃支神会合杀局,如甲日见申子辰之类。最喜柱有 印绶,隐显无伤为妙。大运最怕与流年相会,旺财伤 印凶危。如柱中元有克印之神,岁运更逢财星并克, 必遭凶暴死。如甲辰日生子月,见申时会起庚杀化 印,贵至一品。运行丁未岁,在庚戌冲起日下辰土,聚 财坏印杀无化,戌年为事,辛亥年受刑。《诗》曰:“会杀为 权福最多,支辰合印致中和,若逢克印临年运,刑戮 伤身可奈何。”

    《专杀无制》

    《经》云:“身强煞浅,假杀为权,杀重身轻,终身有损。”杀旺 相,柱无制伏,日主坐旺,引身旺乡为专。七杀当权,必 当骤发。倘身旺运过岁运遇刑冲制伏之位平安。忌 见杀旺,运专煞,最怕见刃。柱元带刃,岁运再遇,苟非 恶疾,必主横死。《诗》曰:“杀旺无制引身旺,为杀专权富 贵人。日主杀年伤不足,藏官露杀起灾迍。”

    《专禄要制》

    此格六度日见巳时,庚金长生之地,内有丙戊二禄, 戊生庚,丙为庚杀,柱要壬癸制丙,当为武帅持权,若 逢杀运不吉。《诗》曰:“专禄庚来就巳位,也须制伏始为 奇,武职当权为帅座,忽逢七杀祸来时。”

    《官杀去留并官鬼互变杂论》

    《喜忌篇》云:“杀官混杂,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 盖言柱中官星,七杀交差,月上见官,时上见杀,或月 上见杀,时上见官,或四柱叠见,有物去官留杀者,即 以偏官论;有物去杀留官者,即以正官论。凡看去留, 要详柱中官煞,孰重孰轻。天干透者易去,月支所藏 者难去,须伤官食神,去官杀之物,众而有力,方才去 得。五阳日食神,能去煞,又能留官。五阳日伤官,但能 去官,不能留杀,必须得羊刃合,方成去官留杀。假如 甲日生人,甲以辛为官,庚为杀,若官重杀轻,得丙食 一位,克去庚金,与辛相合,此谓去杀留官,有情而贵。 若杀重官轻,得丁火伤官,克去辛金,再得乙木羊刃, 与庚相合,此谓去官留杀,有情而贵。五阴日食神能 去杀,却不能留官,日主自能留之。五阴日伤官能去 官,又能留杀。假如乙日生人,以庚为官,辛为杀,若官 重杀轻,得丁食一位,克去辛杀,则乙与庚合,此谓去 杀留官,有情而贵。若杀重官轻,得丙火伤官,克去庚 金,来合辛金,此谓去官留杀,有情而贵。《元理赋》云:“去 杀留官当论贵,去官留杀主威权。”又曰:“官星七杀交 差,却有合杀为贵,此之谓也。”合杀有二义,有合去合 来。合来是去官留杀,合去是去杀留官。假令六甲生 人,透辛正官,又透庚七杀,是官杀交差,柱中却有乙 木合庚七杀,有丁火克辛官星,此是去官留杀。假令 六己生人,透出甲正官,又透乙七杀,是官杀交差,柱 中却有庚克甲正官来合乙七杀,是去官留杀,上是 羊刃合杀,此是伤官合杀。又如甲以辛酉为官,庚申 为杀,若甲申日以申为杀,又有酉为官,缘申乃水长 生之地,杀化印,生助甲木,柱中虽有酉金,却有午丁 字伤克去官留杀,值此,主平生心志巧妙,不受福德, 不信任他人,常劳役自己。又如六庚生人,柱透丙杀, 又透丁官,是官杀交差。若柱有壬克丙,又来合丁,是 去杀。《留官赋》云:“合官星不为贵,合七杀不为凶。”盖言 合官是柱中闲神,合去官星,所以不为贵。合杀是柱 中闲神,与七杀合,所以合官忘贵,合杀忘贱。若日主 干支与官杀合,则为合官为贵,合杀为贱。《书》云:“明杀 合去,五行和气;春风;暗杀”合来四柱,刑伤害己是也。 若不分别日主与闲神,何以有合来合去之辨?盖合 去之法,如年月相合,去之不论,月时相合亦去,日与 年合不可去,以日与年为要,馀作闲神论也。《经》曰:“官 杀两停,喜者存之,憎者去之。”盖言柱中正官七杀,两 均相停,有物生扶会和者,其力专,宜存而留之。有物 破损伤害者,其力散,宜弃而去之。官星有生扶,杀星 有破害,则去杀留官,反是则去官留杀。若两停俱无 扶合而有破害,当斟酌“柱中有力”一字为用神,若是 吉神则以吉论,若两停俱有扶合而无破害,即是官 杀混杂,反为贫贱。又曰:年月日时,或有四位官,四位 杀,当以明者用之,藏者舍之,明见官则存其官,明见 杀则存其杀,宜仔细分别,若两停无轻重,察其生助, 向时者用之,背时无助者弃之,去留不清,乃为混杂。 如甲生七月上旬,为杀得令,纵有丙火,亦不能去。又 曰:“去留二格,最宜身旺”,若身果旺,虽无物去杀,亦能 化杀为官。如甲见庚为杀,甲坐寅禄旺,甲木自抱火 气制杀,不须再见丙丁。如甲生秋令,却要丙丁制之, 柱原无制,运到制地方发。又如丙日畏壬,丙坐巳午, 或丙下抱上,则壬不能为害,丙化杀为官,须行身旺 运可。又曰:地支天干合多,亦云贪合忘官。盖言日主 天元地支人元,与当生岁月时中,支干明暗重重相 合,有情贪恋合神虽有官星,则财来盗气,官来克身, 反为不利,官将不成,财将不遂,故曰:“贪合忘官。”大抵凶神有物合去,则反凶为吉;吉神有物合去,则反吉 为凶。吉凶神杀,看局中喜忌何神,不可执一论。《奥旨 赋》云:“阳日食神,暗合官星,阴日食神,窃侵印绶。”观此 则知四柱无官印,则喜食神,有官印则忌食神。又曰: “贪合忘煞忘官”,如六癸生人,干头透出己字为杀,再 透甲字,是己家合神,合去己字,不为杀矣,此谓贪合 忘杀。如庚申、甲申、甲子、乙亥年上庚字伤甲,得亥上 乙字合庚去杀,奈《月令》又有“申不清”,二申杀重,不能 尽合,所以只为吏命。又如六壬生人,干头透己字为 官,再见甲透,是己家合神,合去己字,不为官星,此谓 贪合忘官。如辛丑、丙申、甲戌、己巳,甲日透出辛字,正 是官星,奈因丙火合去,所以发贵不清。《诀》云:“壬水相 逢阳土时,心怀忿怒起争非,忽然癸水来相助,合住 凶顽不见威。”此贪合忘杀例。又云:“壬逢己土欲为官, 蓦被青阳起讼端。”青阳甲木“引诱合将真贵去,致令受挫 万千般。”此贪合忘官例。又曰:“贪合不但忘官杀,忘印 忘食亦可怜,格中惟有忘杀贵,官杀俱去不成权。” 去杀留官仔细详,食神厨位要高强,不逢偏印来伤 用,财旺生官大吉昌。去杀留官造化奇,个中消息 有谁知。有情克合多荣贵,月桂高攀第一枝。官杀 相连只是杀,官杀各分为混杂。食神重犯作伤官,叠 见官星又论杀。“局中官杀两头窥,羊刃重重或助 之,八字纯阳偏印重,位高身显佐明时。”《精纪》云:“凡命 鬼多而主本,却在有气之地,其鬼化官,若主本无气, 官有气,即官化鬼。”季主云:“旺迅逢鬼鬼化官,衰迅逢 官官化鬼。”如丁于真五行属水,凡丁人见乙与庚为 鬼,若丁亥丁卯丁未人见之,不为鬼,若亥卯未全见 三丁足者尤好,盖亥卯未木之正位,而又得三丁,木 盛气旺,全要庚金克制之。又如丁巳、丁酉、丁丑,人生 居金之正位,木弱金强,更见乙庚真金,即以鬼论。又 如六丁皆真木,而见乙酉乙亥,乙真金也,却不为鬼, 而反为官,缘丁贵在酉亥故也。壬寅壬申见乙庚多 皆不为鬼,取其与纳音皆比和故也。辛酉辛丑见甲 己,己巳己亥见丁壬,乙巳乙亥见戊癸,皆仿此推。天 元变化书,有反鬼作官,如丁未甲辰癸丑癸亥两鬼, 反为生气,滋助甲木,既甲木旺,则丁亦旺,又纳音从 下生至火,既火旺水人得财盛,上下皆有用矣。《尺璧》 云:“凡克干者不得地干,却得地者多,鬼化为官,变官 为鬼”,如甲戌纳音火见丙辛水为真官,若得丙申辛 酉,或辛未辛丑皆好。若得辛卯系甲羊刃,变官为鬼, 若别有福神救助,则为右职无气胥吏之辈。如壬申 人纳音是成器之金,见火则坏,故壬申人见戊癸者, 乃变官为鬼。又壬属木,木至申为绝乡,木绝得火,则 灰飞烟灭,此为尤凶。若癸酉虽是成器之金,然本干 自带癸之官,故不为鬼,见戊尤好当消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