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五百七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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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五百七十六卷目录

     星命部汇考十二

      张果星宗十宫度主论 生杀星论 纬克经论 经克纬论 诸星统论 身

      度主论 身命主论 财帛主论 兄弟主论 田宅主论 男女主论 奴仆主论 妻妾

      主论 疾厄主论 迁移主论 官禄主论 福德主论 相貌主论 七政四时论 论木

       论火 论土 论金 论水 论日 论月 阴阳并明说 太阴黄道论 太阴九行例

       四时太阴所经之度 太阴九道断 太阴度主说 太阴引从夹拱说 太阴犯殿伤宿

      说 太阴让殿说 太阴出垣说 太阴晦朔弦望说

    艺术典第五百七十六卷

    星命部汇考十二

    《张果星宗十》

    《宫度主论》

    宫之所属,是宫主也。宿之所属,即度主也。凡安命处, 有命宫之主,有命度之主,名虽有二,其论则一,如宫 强而度弱者不美,或度高而宫衰者不善,必须要宫 度二主皆强,斯为尽美而尽善矣。且如子宫坐命,躔 虚日度土为宫主,起在四土升殿,或居子丑本垣日 为度主,起居四日升殿,或在午宫本位,又生于昼,此 所谓“宫度皆强”也。倘土星起寅亥二宫,或次四木度 下,又逢木炁照克,兼太阳西沉失明,或昼逢木炁所 蔽,又带刃劫廉雄等煞,此所谓宫度皆弱也。如宫度 皆强者,不贵即富,或宫度皆弱者,非夭即贫,倘宫主 度主一强一弱,则知得失于其中矣。《此论》虽然如是, 更看太阴身星为重。盖月者一日行十三度,关系祸 福最紧,故云:“要知荣枯惟看月。”《经》云:“宫身度主喜朝 阳,三主高强福寿昌,恩援不须来辅助,也应富贵始 终良。”然此三主者,第一重身主,第二重度主,第三看 宫主。又云:“昼生看命度主,夜生看身度主。”斯论亦当。

    宫者,十二宫也。度者,二十八宿也。此举一宫一度者言之,馀皆可以例推。廉谓飞廉,雄谓天雄也。身主尤为切要。宫身度名曰“三主” ,兼身度主又有“四主” 之论,学者详之。

    《生杀星论》

    生我者为恩星,为母曜,克我者为难星,为杀星,《果老》 谓生杀作吉凶之根,如木为主用,见金克为凶,遇水 生为吉,其理固然如是,但于中生之者而无益,克之 者亦无妨。假如冬月水木相生,夏季火土相资,此所 谓“生之者无益”也,故云“三冬之木,遇水而寒,九夏之 土,逢火而燥。”又如春季金木相克,夏令水火交战,此 所谓克之者无妨也。故云:“金木共躔,春有利名秋必 折,水荧同步,冬须破落夏能成。”观此生克之理,兼四 时而论之可矣。然谈星者,要活泼融通,始得其妙,所 谓智者如盘中之走珠,愚者按图而索骥,如若执恩 星以言福,拘难星以决祸,此所谓胶柱鼓瑟,刻舟求 劎,此等之学,未足与议也。

    生杀者,即《恩难》星也。生中不生,如水生木,水被土伤,则水不能生木矣。克中不克,如火克金,火被水制,则火不能克金矣。此二条乃发明生克之意,其馀可以例推。

    《纬克经论》

    五星本自得经,用之当有力。或被所忌之星凌犯于 本殿本垣之内,亦受制于彼,力不可得胜也。或已失 经,尢不宜矣。木星有用,忌金星侵犯斗角井奎之木 殿,及寅亥之木垣。 火星有用,忌水孛月侵犯尾翼 觜室之火殿,及卯戌之火垣。 土星有用,忌木炁侵 犯女氐柳胃之土殿,及子丑之土垣。 金星有用,忌 火罗侵犯牛亢鬼娄之金殿,及辰酉之金垣 ;水星。 有用忌土计侵犯箕轸参壁之水殿,及巳申之水垣。

    《太阳有用》,忌木炁罗㬋,侵犯于虚房星昴太阳之

    殿,及午宫太阳之正垣。 太阴有用忌土计侵犯于 危心张毕太阴之殿,及未宫太阴之正垣, 凡所忌 之星,固不可犯其垣殿,亦不可照临身命,亦不宜限 度就之,值此者须求援救,使其无救则必然凶矣。若 忌星坐垣殿之上,而有强星凌制者,反以为幸,谓彼 既遭伤,则不能奋其害人之势矣。大抵用一星有一 忌,详其用而决之可也。

    “纬” 者,十一曜也。经者,二十八宿也。此言星主得所,而度数受克。

    《经克纬论》

    夫《经克纬》者,五星躔于受克之垣殿,在天则或色不 正,或隐不明,犹身自救不及,奚暇与人为福?虽有用 之,力不及矣。 若木炁纬于牛、亢、鬼、娄之金殿,辰、酉 之金垣 ;火罗躔于箕、壁、参、轸之水殿,危、心、张、毕之 月殿,及巳申未之水;《月垣 土计》纬于斗、角、井、奎之 木殿,及寅、亥之木垣 ;金星纬于尾、室、翼、觜之火殿, 及卯、戌火垣之内, 水孛纬于女氐柳胃之土度,及 子丑土垣之内,俱为受制。若所用之星而纬于受制 之度,力固不及。或加凌克,从而欺之,辱尢甚也。或生 我之星复伤本殿本垣之中者,谓之表里遭伤,其害 重矣。当求救援之星,乃危处求生之象,功归于救之星也。或救援之星又居受制之度,或遭凌犯,彼既已 危,何暇援人,又须求星救彼,然后假力以救此也,若 为害之星纬于受制之度,反以为幸,谓彼既受辱,而 无复有凌人之势也,《切忌反有星》以救彼,危有所恃, 其势再苏,为害益甚矣。

    此言星主受度数之克。“垣” 者指宫分言,“殿” 者指度数言。

    《诸星统论》

    “天道左旋,七政右转,其相生相克之情,有君臣、父子、 夫妇、兄弟、朋友之伦焉。其伏见、疾迟、留、退之行,有降 伏,有凌犯,有战斗,有攻击,有救援,有护卫之事焉。”有 昭然在于其上者,有隐然在于其下者,有攻彼而害 此者,有损此而益彼者,有弱中之强者,有强中之弱 者。彼此隐见,强弱之中,其机元微,当随机探索,顾其 彼此,察其本末,审其明晦,辨其强弱,搜其救援,求其 资助,以决其胜负。如土之受伤,法当助金制木,以救 其土。所谓“虚则补母,实则泻子,扶弱抑强”,此其法也。 随其立用而依法断之,则吉凶得失,贵贱荣枯,昭然 判矣。

    观此统论数款,深有义理,宜细详之。

    《身度主论》

    “人之生也,有命斯有身”,命主既本于太阳,则身主当 系于太阴,故以月离之度,为身度主矣。盖吾身之生, 得身度主星之元气,故始诞之时,月纬之度,最为要 紧。是以身主切于命主,而身度主,尢切于身主也。假 如有同年同月,隔日同时,有同年同月,同日异时者, 本日之星,其度则一。推日时之异,月纬之度不同,即 身寓之度不同也。或有同宿而异度者,固无不同,移 时之间,同过其宿,则不同者必矣。况一日有十三度 之移,因此知身度当为尤重也。身度之宫,自有贵贱 可分,身宫所寓之度,亦有贤愚之判。凡身度居身命 财田、官福、妻妾迁移之宫者,上也,如身度居兄弟子 息、奴仆疾厄相貌之宫者,次之。谓宫有高低之列,于 是乎有贵贱之分。身度之主,若升殿入垣不值侵凌 之曜,更为救援资助,星之势盛者,必主光明正直身 有荣贵之象,若身主受制,惟有馀气代之,更有援星 救之者犹可望其荣贵,或身主失度退留迟弱,又值 凌犯之曜救之者怯必因之而流于下愚,福田由是 而亏矣。若身主受制退留,或遭凌犯,馀炁又弱,略有 星救者,尚不与议损中求益也。大抵膺爵禄享荣华, 则在于身,故田财官福虽好,身星落陷,将何以承其 福禄。使若得之,亦不能长久矣。

    此专论身度主也。此谓太阴为身之度主。馀气代之者。如水为身度主。失陷。得孛星高强者。亦可代之。“援” 者。救援也。

    《身命主论》

    身命之主,能救助科星寿元官福田财诸用星者,为 有益之主也。若欺凌科星寿元官福田财诸用星者, 无益主也。身命之主侵犯诸用星之宫殿,或诸所用 之星自失躔于身命主星宫殿之中,亦受害于身命 之主矣。其间有益此而损彼者,有损此而益彼者,损 益之中造化深长,然有因之而损财益寿益官者,有 因之而难进取者,破败飘荡者,招绵绵之讼者,有因 之而孤伤离别者,伤残肢体者,遭刑戮之惨者,伤官 退职者,置身荆棘之地者,不终天数者,此皆无益之 主所致也。凡身命二主自相克者,则不为忌,盖身主 不克命主也。如命在巳申,月在子丑,若水星与土星 同行,则不忌其克。凡宫身与元守岁驾相冲,多主离 祖孤克。凡命与身坐隔界,及诸星宿初末度,或身命 入奴宫,奴星入命,又如奴星拱夹身命,俱偏生庶出 也。

    此言“身命二主,兼看富贵、贫贱、寿夭贤愚、祸福、疾病,皆见身命度之所关系也。”

    《财帛主论》

    财帛。主星升殿入垣,或守本宫,或明盛当天,或救助 之星,势盛照临者,可言其富。若财受制被克,有救代 者,虽退破之馀,尤可与其再蓄。若财星益田,主必多 储积增置。财星反克田宅者,必因而破家也。财星救 助官星者,富益厚贵益隆。财星反犯官星者,必因之 而伤官禄,或因之而起讼。财星犯寿元,虽富足而不 享天年,财元退留,受制无救者,其来有限,所费无厌, 更值犯者强盛,恐无隔宿之留矣。有救代者,尚可以 望温润之象也。

    此专论财星,财帛乃高强之宫,喜主星旺,则生财矣,主星弱而受制者,亦不生财矣。

    《兄弟主论》

    兄弟主升殿入垣,或守本宫,无干犯之曜,有救助之 星者,棣萼联芳。《使宫主退留失躔》,或遭忌星所破,则 只影高飞。有代之者,或异胞也。有救之者,当可聚也。 兄弟之主益官益财益宅者,必因同气之力而致富 而致贵。若兄弟之主侵官侵财侵田宅者,必因之以起争端。或兄弟之主伤寿元者,或因之而伤寿矣。

    兄弟之宫主星与各宫主不相克者,主兄弟相和。如唐元宗与五王长枕大衾而共宿,建花萼相辉之楼而共乐,怡怡如也。

    《田宅主论》

    田宅主升殿入垣强旺,或守本宫,或明盛照临,有救 助者,必见成。基业丰厚,或退留失度,受克虽广有田 宅,亦必破而后已,有救有代者,当可复也。受制之馀, 无救无代者,岂惟离祖破败,更无兴复之时,其间又 有生于异室,或移根换叶者,亦由此以致之也。若田 宅之主,反侵官主者,必因之而招讼,凡侵他宫之主, 随其以断之。或流年宫主受制,或忌星侵犯宫殿之 所,亦必有伤离之咎,或服制之凶也。

    田宅为父母之宫,日月为父母之象,故论父母,须合 田宅日月而论之。如罗火犯太阳,或难星克日及带 剑锋,主先克父。如土侵太阴,或难星克月,及月带剑 锋,主克母。或日生以太阳落阴宫阴度,父先亡。夜生 以太阴落阳宫阳度,母先亡。又田宅宫主受克,日生 先克母,夜生先克父,此阴阳反背之义,背日伤父,背 “月伤母”也。

    以田宅为祖基,故以父母论之,且祖业乃父母之所授也。

    《男女主论》

    男女主星升殿入垣,无干犯之曜,有救助之星,多育 聪明荣贵之子。若馀气明盛,力胜子之主者,又当育 庶生之贵子也。或子星受制,凌犯者盛,若有星救援, 尚可有之,以馀气代之者,异胞之子可也。子星留退 受制,无救代者,但望正室之生难矣。子星退留不及 其数,受制遭伤,或只生女而已。子息之主,救助官星 者,因之而荣贵,救助田财者,因之而起家而至富,救 助福寿元者,因之而益福益寿,救助身命主星者,必 敬顺之义,凡救助诸用星者,为有益之子也。若子息 之主,侵凌田财者,因之而破家退耗,侵凌官星者,因 而招讼伤官,侵凌身命寿元者,有悖上之患,及反噬 之虞,值此者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于此见矣。凡双生 者,男女宫及主星,如在双鱼、双女、人马、阴阳四宫,皆 含双意,必主双生,或在双生,立命亦在此四宫也。

    凡问男女之数,只以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取之,凡取,只以寅申巳亥上取之。

    《奴仆主论》

    奴仆:主升殿入垣,有救助者必多仆从。或主星或援 星守宫,得为力。若主星失度,退留沉溺者,虽仆不可 留也。宫主伤克身命及侵犯财官之主,非但不能听 其驱策,又恐反有疾视之虞,或因之而伤官破财致 祸。若侵妻妾,主者又有难言之害也。

    《妻妾主论》

    妻妾。主星升殿入垣,有救助之星照临者必得贞顺 偕和之妻。馀气盛者有美丽之妾也。妻星益助官星 者必因之而贵,反犯官星者必因之而讼。妻星援助 田宅者必因之而起家,反侵田宅者无益。邻官主者 贵,妻星受制退留者,或被忌星凌宫殿之上者多主 刑克。彼此相敌庶可偕老。馀气力胜代之必主再婚。 无力,代之或娼或妾,或再醮之妇继之也。若无救代 之星,终于不娶而已矣。

    此宫得吉星,又得扶救之星,而宫主得其正,垣无克犯者,主夫妻如琴瑟之和,贤如孟光者。

    《疾厄主论》

    疾厄,主星明盛,则主无疾。若受制退留,或遭凌犯,则 主多病。其疾症类,随煞所主,如木炁属肝胆及头目 筋脉,逢金克,则主肝气风邪,目疾,或因木伤。如火罗 属心与小肠及诸血,逢水孛则主寒热心痛,舌病酒 痔,失血无发,或因火焚土计,属脾胃及四肢,逢木气, 则主胃弱脾伤,皮肿唇烈,或因疫死。金属肺与大肠 及胃气,逢火罗则主瘵痨肺热,咳嗽鼻塞,或因刃死。 水孛属腰肾膀胱及下部,逢土计则主肾虚血浊耳 聋,或因溺死。日月主眼目,或日月逢蚀,或煞犯日月, 皆主失明。若疾厄主星所临,与的刃煞居之,主带疾 破相,有救援者轻,无救援者重。或疾厄之主侵凌身 命者必犯刑宪。侵制寿元者必因疾以尽天年。

    此论俱与《八十一难经》意义相同。但日月木火土金水。与人之五脏相符合。主病症亦如是也。

    《迁移主论》

    《迁移》:主得度无凌,又救援力盛者,必膺顺动之荣。或 宫主受制,退留迟弱,行有沬趄,难求利达。或身命主 居迁移,或迁移遇身命主,或身命被迁移,驿马照破, 及驿马入迁移之位,必主平生作事进退,非出祖过 房,必移根换叶,或为萍梗之客。

    凡看迁移主星近君位,则主在京畿,或东或西,或南或北,或远或近,随禄马所向之宫断之。

    《官禄主论》

    官禄,主星升殿入垣,明盛当天,有救护而无于犯,馀
    考证
    曜并强者,必获穹窿之贵也。援星明者著威盛者,秉

    节钺威严之权。援星依日月之光者,有鹓班禁侍之 荣。察官主馀气之力,审援星表里之势,以定品位之 高下也。若援星之上,更有援星尤佳,使官主失度退 留,又遭凌犯,却得援星重重并力救之,及有馀气代 者,当于援星得志之地,大见荣显。若救援之星,亦自 亏损,又无外护之曜,则难求荣进。或援星宛转救之 尚可,如又无代用之星,更凌犯之曜有党,虽于荥地 不免履冰之凶矣。盖官星力盛则贵,不盛则贱,更详 日月强盛以断之。凡官星如损所用之星,则为不吉。 若克田财必由此以破家伤财,克科星,反因此以难 第克子息,主必因之而绝后克兄弟,主必因之而伤 手足。伤福元,必因之而亏福。制寿元,反因之而伤天 年也。如益所用之星,方为吉论。救助科名,必因之而 正奏。救助田财,必因之而置产储蓄。救助福寿,必因 之而享福益算。救助子息及兄弟者,必因之而益后 裔,益祖气也。损益之中,其理得矣。

    官禄本高强之宫,宜福禄寿元居之,则为显宦,如受克制,则居下品,恶煞克之,主遭刑不善。

    《福德主论》

    《福德主》星,盛者福厚,弱者福浅,身居上而无福者有 之,有福而居下者未之有也。《福元升殿入垣,救助之 星》明盛守照必膺莫大之福,如福元失度退留或遭 忌凌犯则无纯粹之福矣。或身为贵人因此不享朦 胧之福者有之,如人居帘幕高堂之内《因此不享安 恬之福》者亦有之。有星救代者尚可言福,若官福身 命之主俱亏,又无救代之星,不惟难言,其福又恐因 此而流下矣。

    德者,福之基也,福者,人之德也,犹人心之所生,苟若不行善,不积德,虽有福而无福。诚使行善而修德,虽无福而有福也。故云“福德。”

    《相貌主论》

    相貌宫,分居诸宫之末,以天宫论之,反为诸宫之首 也。宫主得度,明盛有救助之星,必赋清秀之质,若宫 主受制退留,凌犯强盛,又无救援之星者,容仪必不 美也。已上十二宫星辰,并皆要吊起飞来,横冲直撞, 挨官查度,逐宫认论,故曰:“明见不如暗见,明拱不如 暗拱”是也。 十二宫之论,皆以宫主度主而论,吉曜 则吉,凶曜则凶,但以生者助者为吉,救援者次之,其 于克者并空的亡劫者,皆凶也。

    《七政四时论》

    《论木》

    夫木者,东方青帝之神,庖羲氏执规司事,故曰“木为 仁”,仁者生,生者圆,所谓规行生泰之权,持华秀丽之 令。

    “万物非时不生,观星非时不验。” 因其时令,察其盛衰,则祸福轻重,自有称量于其间矣。

    春令之木,渐有生长之象。孟春之时,犹有微寒未退, 借火罗以温其枝,则木无盘屈之拘,当有舒泰之美。 如木与太阳同宫,名为向阳花木,必然早占鳌头,富 贵之人也。设使水孛相逢,则根损枝枯,不能华茂。 春末夏初之木,有枝有蔓,有条有干,多见金而发福。 金能琢削,其木有栋梁之材。《经》曰:“木繁而无金琢削, 纵”荣华而末岁孤穷。

    夏令之木,根燥叶干,盘而且直,屈而已伸,喜水孛济 润,而无枯槁苏醒欣欣,生意荣华之人。

    凡草木皆托春生而夏长也。当此之时,物皆茂盛而华也。虽秉火令,而行水度,则有生生不绝,而化化无穷矣。必要消详强弱以断之。

    夏末秋初之木,斯时气脉虚矣。昼生忌躔四火之度, 又不宜与太阳交互,盖是日烈木焦,不足论也。昼生 木躔四水之度,而与太阳交光,此是上下济润,不可 以木焦日烈而论。乃水之秀丽,枝叶繁茂,精神富贵。 九月寒露之边,遇火罗助,自能变化。

    冬令之木,斯时万物萧疏,如昼生与太阳交光,谓之 日边红杏,布占先魁,遇此造化,岂不美哉,兼能有干, 文才清高。如日生遇火罗,谓之寒谷回春,富贵双全。 如无太阳火罗同宫,得生巳午未之时,借日光霁,冰 霜冻解,犹可舒畅。或木躔四火之度,又与太阳交辉, 可作十全之福也。如遇夜生木躔四土之度,又逢水 孛,冻折,穷之极矣。

    《论火》

    夫火者,南方赤帝之神,神农氏执衡司事,故曰“火为 礼。”礼者齐,齐者,平也。所谓衡行炎阳之令,主成齐之 权。

    春令之火,正二月之时,寒气未消,最喜火罗木炁互 度,见太阴夜生光彩,文武富贵。火本酷烈,逢木慈仁, 以善化恶,以刚制柔,刚柔相济,贵而能决,威福权衡。 春末夏初之际,火入水宫,水入火地,名为“桃花滚浪”, 水暖花红,名利双清。但火不宜与水孛同行,谓之受 克,逢土有救,能破水孛之气,名曰“子来救母”,禄自丰盈。见金为党鬼,独火之气脉虚也。

    夏末秋初之火,斯时秋阳杲杲,借水以济其盛,乃刚 柔变化,最不宜与木炁同照,火罗朝拱太阳,无水济 润,迎照度限,万物摧枯,一陷千丈,如有一水贯日,一 孛济火,为之淋漓,普济苍生,万物苏茂,精神宛转。《富 贵经》云:“火焰而无水淘溶,纵发而早年夭折”,又有先 见火日,后见水孛,此谓之久旱干焦,稿苗得雨,先主 艰难而后快活。又有先见水孛,后见火日,谓之“久雨 逢晴”,先主快活而后艰辛。

    冬令之火,斯时黑帝司权,水德用事,而火失时,最喜 木炁相扶,若夜火贯日,加以禄印爵贵佐之,反能富 贵名扬天下之人也。其火最忌水孛土计,罗㬋交互, 火之气脉虚矣。如有一木飞来,泄水之气,助火出色, 所谓水生木,木生火,命脉健矣。此乃精神转运,合为 贵论。

    《论土》

    夫土者,中央黄帝之神,轩辕氏执绳司事,故曰“土为 信。”信者诚,诚者直,所谓绳居五行之中,负载养育之 权。

    春令之土昼生与太阳交会,盖是阳和一点,天地皆 春,若有官令禄印爵魁佐之,主守成富贵。夜生最喜 火照土德,朝拱太阳,盖火土俱名精彩代日行权,用 事北方生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忠臣良将。

    土有生万物之功,其德至大,故得阳数五,三才、五行,皆不可失。

    春初生者,土计不宜与水孛交会,谓之“泥逢泛滑如 土躔。”四水之度,又逢水孛。春末夏初生者,谓之“土陷 山崩”,皆非好格。盖四五月间,洪水滔天,斯时土之气 脉虚矣。

    夏令之土,最喜“水孛”,若得同宫,以润土之精神,斯时 也,万物长养结实,遇水发生,清源可爱,富贵无言。 夏末初秋之土,不宜与罗火交会,谓之火燥土烈,无 水孛济润,万物摧枯,一落千丈。昼生土与太阳交辉, 亦为日烈土焦,如逢水孛,此谓“上生下润”,土之精彩, 万物秀丽,大降吉祥。

    冬令之土,最喜日温,自能变化。夜生木炁火罗佐助, 土之精神光彩,朝拱太阳,皆主文武富贵。倘与水孛 同躔,极主贫寒。若得一木飞来,泄水之气,而又遇火 飞来合度,此谓“精神展转为妙。”

    《论金》

    夫金者,西方白帝之神,金天氏执矩司令,故曰“金为 义。”义者成,成者方,所谓矩,行收敛之令,主肃杀之权。 春令之金,不怕火罗,借火罗以温助,谓之炼金成器, 变化气质,不宜与水孛同行。春初生者,凝互寒冻未 退,无火日温之极,主贫寒。

    春月之金性柔体弱

    夏令之金,不宜生水,就赖水以制其刚。烁石逢源,主 利名显达。夏令罗火,何以相逢?冬月如斯,自能发福。 秋令之金,乃白帝司权,金神用事,不怕火罗而克,不 喜土计而生,借水映色,正此谓也。金白水清,最喜秋 生者贵。若金水朝拱太阳,最为奇特。《经》曰:“金坚而无 火,锻炼终见凶顽。”盖火尚杀伐,水尚澄清,文武皆沾, 刚柔相济,名扬四海。

    《用金》之论,木盛则金钝而费力,土盛则金埋而少光辉,水盛则体寒,火盛则体鋾镕,金盛则太刚而折。只以四时论之,得中和为贵。

    冬令之金,斯时寒凝冻结,昼喜日光而温之,夜喜火 罗而照之,定主文职蒙恩,不宜与水孛交互,极主贫 寒水冷故也。最妙昼土逢阳以温其土,可助其金,主 威武之职。又逢火罗拱互降祥,正所谓“金罗相会,阃 外司权。”

    《论水》

    夫水者,北方黑帝之神,高阳氏执权司事,故曰“水为 智。”智者谋,谋者重,所谓权行严凝之令,主杀物之权, 执性不定,决诸东则东流,决诸西则西流,遇冬则结, 遇夏则散。

    夫水之为能长养万物者,为天地之血脉,贯通无滞,赖土以发生,为万民之粒食也。

    春令之水,斯时冰霜冻冷,借木炁火罗温之,自能变 化。昼生水孛,太阳同行,名曰“光霁澄彻”,谓之“冰霜冻 解”,心宇清吉,作事整肃,政令威仪,当主台省扬名。所 忌金星交互,昼生为妙,夜生贫寒,二三月间,天气畅 和,遇水济润,发生万物,作事超群。但四五月间,泛滥 无定,必无福矣。

    夏令之水,及洪水滔天,得土堤防,最为奇妙。《经》云:“水 盛而无土堤防,遂归愚浊。”若有土旺,不以为倒限论, 反主名利发达。

    惟六月之水,最怕火,日罗枯涸,遇土计则受克。

    秋令之水,七八月间,既济万物,不宜受克,既能借土 堤防,而不泛滥,又能润土结实,万物清源,可爱富贵

    荣华。若水受克泄者,皆水之气脉虚矣,却不为福
    考证
    冬令之水,秉令行权,虽曰水神用事,能非令也。斯时

    点水成冰,冻结寒滞,不能变化。得火为上令,得土为 次令,得太阳佐之,方可言令也。江河之水,缘何有冻? 井内之水,缘何无冻?盖土多则水暖而清,江河之水 凝寒成冻,不能变化,喜日光霁,火土温之天降吉祥。

    然冬水自得其时,不用金生,使之见金,反为无义。乃曰“道义相忘” ,唯喜在于火木也。

    《论日》

    春天之日,秀丽万物得宜,最妙三台引护,水金佐之, 谓向阳花红,当春最不宜云雨之星,与日交会,枝叶 繁茂,掩日光辉,不能变化。木火炁罗交会,朝拱太阳, 代日行权用事,火日俱名有气,人皆喜之,天降吉祥。 殊不知火罗能化木气之权,以为吉言。

    云雨星者,即《水孛土计金》是也。

    夏令之日,火烈阳刚,人皆可畏。最喜水孛同行,济润 变化,乃是晴霁兼行,万物精彩,富贵自然。最怕木炁 火罗,朝拱太阳,万物摧枯,一陷千丈。

    孟夏之月,日在毕宿。《曹植赋》云:“帝炎掌节,祝融司方。维扶桑之高燎,炽九日之重光。”

    秋天之日,方而不圆,六亲早离。最喜金水辅日而行, 方是淋雨济润,万物苏茂,精神可爱,富贵荣华。如见 火日迎照,无水济润,乃火炎威未退,为祸最惨。

    《诗》曰:“秋日凄凄,百卉具腓。”

    冬天之日,温暖熙熙,人皆可爱。午时为福之大也,夜 生喜木金火罗,朝日火日皆有光霁,文武双全。不宜 夜生。又见水孛土,计为云雨之星,掩日光彩,限行遇 之,为祸最重。若水日同行,得木飞来,泄水之气,遇火 飞来,合度,取火出色,乃太阳光霁,此谓“雷下天时”,人 皆富贵。或有行限,先见水孛,后见火日,谓之“久雨逢 晴”,先主艰难而后容易。又有先行火日,后见水孛,此 谓之“久晴逢雨”,先主容易而后艰难。

    《论月》

    春天之月,照耀山林,虽花雨风流,而晦月亦当不美。 最喜太阳逢时,阳辉明暖,丰盈财福。夜月见木,则万 木清清,文章秀发。夜月见火,为火月交辉,人生富贵。 如夜月见木,更带桃花之星,生于二月之时,为花月 争辉,皆风流潇洒,精神光彩。斯时之月,不宜与土计 交会,谓之“云掩月华”,不足论也。又不宜孛宠之星,随 月而行,掩太阴之光,为祸甚重。

    《春》月要有光明之象,物物皆亨,本阴精之气,而受光于日者,但与土计之馀气,则不为美也。

    夏天之月,扬辉布暖,春风和气,温悕可人,《水孛》润之 而不寒,《罗火》照之而不燥。斯时之月,喜木气以相扶, 忌土计以掩蚀,金虽力薄,夜诞而喜月同行,月本无 光,昼假太阳而有辉。

    秋天之月,光辉朗耀普照乾坤,出人头地,逢水相涵, 如碧潭之皎洁,得金为助则精神而倍佳,弦望之际 岂宜罗火以争光,晦朔之期那堪土计而相迎。见孛 者为太乙抱蟾而食禄非凡,会炁者乃祥云捧月必 清高而显贵。

    “四时之月,惟秋月独明。”谓秋气清爽。《金乘令》。所以“人禀之则贵。”

    冬天之月,严凝可畏,发辉旦旦,孤洁有馀。虽清光遍 于河海,而寒月亦当欠舒。所忌者水孛相逢,最嫌者 土计关照,金星伴之,以无情木炁扶之安有益。生于 昼者,借日光而布暖。诞于夜者,伏火罗以助辉。善观 星者,勿论生克,先明四时,须分昼夜,于斯消详,可为 至矣。

    冬气闭塞,寒气朦胧,蔽月色之光华,藏蟾光之皓魄,虽富贵而无风月也。

    《阴阳并明说》

    夫以“太阳安命”,以明其体;以太阴为身,以明其用。论 命则人之所可同,身则人所不可同。如“命宫诸富贵 贫贱格”,与此身无相涉,皆所不论,必须与身有干系 深重者,方是。

    阴阳者,即日月太阳太阴也,人以身命系之。

    “日之与月,其次舍在天相近,故在子午卯酉四正。子 为端门,午为帝座,卯为明堂,皆日月所居,酉为西没 之所。”人生身命在此四宫,皆富贵之人,安命在午,日 在巳,月在未,为阴阳夹命。日月在,男女迁移,夹拱有 力,必有权柄,能卓立。日午月子、日卯、月酉,皆富贵命 也;月卯日酉,皆残坏命也。日居月度,月居日度,亦反 背也,其人必庶出二母。日生忌火,夜生忌土,亦当活 法。论《诗》曰:“十二宫中不言主”,强云昼火夜忌土,何以 不忌水木金,是致五星皆莽卤。行限若是见日月,妙 不可言。或限中日月夹拱,皆能致福。火罗犯日,土计 犯月,皆损害六亲。朔日蚀,望月蚀,命在日月度不夭, 即盲哑之人。日月同在命宫,其人多贵,已为阳极,月 不宜居亥,为阴极,日不宜居月,已妨母,日亥妨父,日 月拱命,拱主皆贵,拱田财必发,拱迁移必外发,拱妻 子必得贤妻子,拱疾厄必少疾病。以类言之,百无一失。日为主躔木度,月为主躔土度,皆失次也。

    “次舍” 者,指宫分度数而言。月卯日酉,谓阴阳反背也。盲者,目不能见,哑者,口不能言。

    《太阴黄道论》

    月有九行,以黄道为经纬之主。青道二,出黄道东;赤 道二,出黄道南;白道二,出黄道西;黑道二,出黄道北。 四时更可随黄道而变迁。春黄道始于东,夏,黄道始 于南;秋,黄道始于西;冬,黄道始于北。其日南陆、北陆, 又是天道而旋也。以九道捷法推之。

    谈星者多不知九道之行。盖九道者,非为他而设,特为太阴而论。太阴者,身之主也。以太阴分为四时行度,以定黄道、青道、白道、赤道、黑道也。

    《太阴九行例》

    “日行黄道,月行九道。”黄道者,中道也,九道者,九行也。 何谓九行?盖黄道者一也,青道者二也,白道者二也, 赤道者二也,黑道者二也,故名《九行》。

    且如春令生月,躔角斗奎井木度,谓月行黄道,月躔 尾室觜翼度,房虚昴星火度,谓月行青道;如月躔箕 壁参轸心危毕张度,谓月行白道,月躔亢牛娄鬼金 度,谓月行赤道,月躔氐女胃柳土度,谓月行黑道。

    其论以当时者为黄道,我生者为青道,生我者为白道,克我者为赤道,我克者为黑道。又如旺者为黄道,相者为青道,休者为白道,囚者为赤道,死者为黑道。

    “又如夏生月,躔尾室觜翼房虚、昴星火度,谓月行黄 道,月躔氐女胃柳土度,谓月行青道,月躔角斗奎井 木度,谓月行白道,月躔箕壁参轸度,心张危毕水度, 谓月行赤道,月躔亢牛娄鬼金度,谓之月行黑道。” 又如秋生月躔亢、牛娄鬼金度,谓月行黄道,月躔箕 壁参轸心危毕张水度,谓月行青道,月躔氐女胃柳 土度,谓月行白道。月躔尾、室、觜、翼、房、虚、昴星火度,谓 月行赤道。月躔角、斗、奎、井木度,谓月行黑道。

    又如冬生月躔箕、壁、参、轸心、危、毕、张水度,谓“月行黄 道;如月躔角、斗、奎、井木度,谓月行青道;月躔亢、牛、娄、 鬼金度,谓月行白道;月躔氐、女、胃、柳土度,谓月行赤 道;月躔尾、室、觜翼、房、虚、昴、星火度,谓月行黑道。”

    《四时太阴所经之度》

    横取黄道。一即中道青道:白道:赤道:黑道。

    《立春 木》:四木度火。四火度水。四水度金。四金度土。四土度 立夏 火。四火度土。四土度木。四木度水。四水度金。四金度 立秋 金:四金度水。四水度土。四土度火。四火度木。四木度 立冬 水:四水度木。四木度金。四金度土。四土度火。四火度

    已上“五行,系月所经由之度,以此推之,可知九道之行,如行日度则从火,月度则从水” 论。

    角、斗、奎、井,即四木度也。尾、室、觜、翼,即四火度也。亢、牛、鬼、娄,即四金度也。箕、壁、参、轸,即四水度也。氐、女、胃、柳,即四土度也。房、虚、昴、星,即四日度也。心、危、毕、张,即四月度也。

    《太阴九道断》

    《论命》以日月为身所系,考九道晦明,如人身生世而 禀赋厚薄,道行所属而为吉凶,黄道得五星之吉,为 福土,计孛罗为减力。盖四馀暗道之曜,非黄道所可 见也,见则必掩晦。黑道正四馀得志之所,又非五星 所可从也。

    《黄道》为人聪明,清和粹美,春风和气,洒落通变,黄道 虽弱,亦可为吉,但怕黄道遇掩晦,是月行于天而片 云蔽之甚以其昏晦也。

    青道多清洁,有风节廉操,进退以礼。

    青白道为孤高之所。若更命局与当生孤刑煞局,无 禄贵驾殿者,必孤。克更空亡,刃破交横,必是僧道有 吉局,亦为贵中孤命。

    《赤道》太阳光辉之所为,人多权略,任势敢为。

    黑道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心高无实,志大无成 之人。黑道虽富贵,入诸吉局,亦必自艰难中起。 凡太阴专紧于九道之内,次参得何星之用,如妻星 主内助而起,亦由内亲而成。功名田宅,主得父母力 财,得财官主贵,更参诸局无失矣。

    《太阴度主说》

    如太阴度娄,娄金也,当以金星论,如金星得垣,占高 强,有夹拱,与禄贵驾殿相系,更见土来生之,吉立命 巳人必贵。 如金星失躔,为他星所断,或截其脉,不 与禄贵驾殿相系,却与阳刃的杀相干,此又下贱矣。

    如“金星失道,太阴得夹拱” ,或见黄道所喜之星禄。

    马殿驾贵人相涉,亦为吉星。如金星在辰,升殿当官 禄,或火在申,子辰当令,或难值,此不可以身主居官 断也。盖受火之欺,为令所役,为官所驱,何福之有?若 更有土与火之脉相贯穿,此又转凶为吉之道。盖火 欲伤金,见土则火生土,土又生金矣。挽回一团福气。

    金在上宫,却看土星是何宫,主妻得妻妾力,男得。

    男女力,官则贵,福则富,乃土为持重之星,有培植之 功,为人亦有持久之福。若为火所燥,无土挽回凶焰为人多受漂忽震荡之祸,得吉尤凶也。若金见水,却 看水是何宫,主田妻男吉,官福尤高,是身得此福。若 生无用之星,奴仆兄弟无益于我,精神气脉为彼所 窃,平生为人无力,以小失大。如金见木为财,看是何 宫,主妻得妻财,奴得奴用之类。活法推之,无不中矣。

    太阴,即身之度主也。的煞羊刃二者,为祸甚速,所谓“生生不已,化化无穷” 之妙,于此可见。

    《太阴引从夹拱说》

    “引从、夹拱”,当辨其孰吉孰凶。如月度娄,前三十度内, 有吉星为引,后三十度内,有吉星为从。引宜远者为 吉,从宜近者为是。前后夹拱匀停,不论何星多寡,皆 为“引从、夹拱”,但看叶和争斗如何耳。前引后从,又要 求太阴之前,不以多少,近前一星,以之为主。若前面 之星与所主之星皆相生,无战克,非贵则富,有战克 不纯粹矣。月前所主之星与日月有伤,此为下贱,若 月与官禄贵殿驾,无非富贵,前后拥从匀停,所主之 星与月相得,前面诸星相战争,只要不伤月前主星, 不碍其名利,若《三合钓来》,亦如此论,但当明剖合道, 望道之说,在月前为紧,富贵皆特力为之,不藉他人, 合道望道必因人而成,此二项望衢尚可成功,合衢 非仰他人则不可。贵格亦是荫官,拱夹中亦有福有 祸,如夹吉则吉,拱凶则凶,又在详推之也。

    “望衢合衢” ,即“望道” 、合道也。“望道” 指对照言,“合道” 指合照言。

    《太阴犯殿伤宿说》

    犯殿者,如主弱下凌,恃其权而犯殿。如太阴度胃,而 《罗计占》,昴毕二宿,昴毕日月也,天之日月,人之君后, 罗乃黑道狂暴之星,犯其日月,身前有此凶星,安得 不凶。

    犯殿者,即《罗计》土火占四日四月之度是也。

    伤宿者,上刚下暴,各恃其力。如太阴在胃,立命在子 丑,木星在月前,身命皆系乎土木,将来伤之,退度尤 凶,主为人犷狠愚执,更当阳刃劫杀之类,必是凶恶 之徒,当受刑法,否则夭折。又有此格而富贵者,乃坐 禄马贵垣,殿驾庙旺,日月联格,有以伏凶星之势,虽 犯殿不妨也。推者宜加详察,不可以一概而论之也。

    “伤宿” 者,即克命克身之星,在太阴之前。

    《太阴让殿说》

    让殿者,如人不临正室,而遽别处所。让之殿有吉则 福,有凶则祸。如太阴度柳星二度之间,诸星在翼轸 之类,独让张宿在中,或月度翼轸诸星在柳星,亦是。 前为紧,后为缓,当禄贵殿驾为富贵。中间更有金水 各一星,在张宿,谓之一星朝后,谓之“留守护垣”,此更 吉也。若让殿有《土计》《罗孛》之类,不谓朝后,谓让殿受 欺,此凶格也。

    让者,逊也。让吉则吉,让凶则凶。

    《太阴出垣说》

    《罗计》界出太阴,若登殿驾,禄贵者吉,居杀者凶。月乃 柔星,有晦朔弦望,全藉诸星辅之。日生宜木水炁,夜 生宜金孛火罗,宜在太阴之前后,最怕阴阳反背,诸 星失志。太阴前有吉星相近,禄贵后有恶曜,赶趁尤 急。

    “出垣” 者,太阴在计罗之外也。

    《太阴晦朔弦望说》

    “晦者月大三十日,月小二十九日。朔者初一日也。上 弦初七、初八,下弦二十二三,望者十五、十六。”盖太阴 分九道之行,有晦朔、弦、望之论。月本无光,借日为明。 凡生晦朔日前后者,则月无光矣。昼生倚太阳之光, 夜生仗火罗助辉,遇金水亦可。上弦下弦亦有二论。 上弦生者,月渐著明,谓之进气;下弦生者,月渐减明, 谓之退气,进气者有馀,退气者不足。又云:“上弦之月, 喜生申酉戌亥之时,下弦之月,喜生亥子丑寅之时。 于斯之月,俱爱火罗侍卫,亦宜金水相助。望前望后, 月正光辉之际,又不宜火罗同宫,或合拱对照,皆不 言美,名为火月争光。”或火罗掌刃雄廉锋煞者,非早 失慈亲,主自己目疾。于中金月交辉,水涵蟾魄,太乙 抱蟾,生逢冬令。或居水土木宫,或躔水土木度,皆为 失所,纵使荣达,亦先难后易。或起自贫寒,设使贵显, 亦主孤论。凡日月交蚀必竟日蚀在初一日,月蚀在 十五十六。如日犯罗计,昼生必蚀。如月犯罗计,夜生 主蚀。

    晦朔月之无光,弦望月之有辉,孤月独明,惟初八以后,至二十三以前夜生者为妙,其他日不取。惟冬天孤月独明,反不为美。又嫌金孛水木炁相伴,极喜火罗之助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