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八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八十七卷
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八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八十七卷目录

     医部汇考六十七

     黄帝灵枢经二十一刺节真邪篇第七十五 卫气行篇第七十六 九

      宫八风篇第七十七

    艺术典第八十七卷

    医部汇考六十七

    《黄帝灵枢经二十一》

    《刺节真邪篇第七十五》

    马莳曰:前论刺有五节,后论有真气、有邪气,故名篇。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节奈何?”岐伯曰:“固有 五节:一曰振埃,二曰发蒙,三曰去爪,四曰彻衣,五曰 解惑。”黄帝曰:“夫子言五节,余未知其意。”岐伯曰:“振埃 者,刺外,去阳病也;发蒙者,刺腑输,去腑病也;去爪者, 刺关节肢络也。彻衣者,尽刺诸阳之奇输也。解惑者, 尽知调阴阳,补泻有馀不足,相倾移也。”

    马莳曰:“此言刺其五节,而先指各经之所用也。‘振埃者,如振落尘埃也,其法刺其外经,以去阳气大逆之病耳。发蒙者,开发蒙聩也,其法刺其腑输,以去其腑病耳。去爪者,如脱去其爪也,其法刺其关节肢络耳。彻衣者,如彻去衣服也,其法尽刺诸阳经之奇输耳。解惑者,如解其迷惑也,其法尽知调阴阳诸经之虚’” 实,以移其病也。

    张志聪曰:此篇论真气游行出入于肢节皮肤经脉之间,皆当调之和平,导其通利。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受于天者,先天所生之精气。谷气者,水谷所生之营卫宗气津液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神气之所游行出入,故曰“刺节。” 有因真气不调,有为邪气所阻,故曰“真邪。”

    黄帝曰:刺节言振埃,夫子乃言刺《外经》,去阳病,余不 知其所谓也,愿卒闻之。岐伯曰:振埃者,阳气大逆,上 满于胸中,愤䐜肩息,大气逆上,喘喝坐伏,病恶埃烟。 不得息,请言振埃,尚疾于振埃。黄帝曰:“取之何如?” 岐伯曰:“取之天容。”黄帝曰:“其欬上气,穷诎胸痛者,取 之奈何?”岐伯曰:“取之廉泉。”黄帝曰:“取之有数乎?”岐伯 曰:“取天容者,无过一里;取廉泉者,血变而止。”帝曰:“善 哉!”恶去声音《噎。诎》音屈。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详言振埃之义也。刺法用振埃者,以其阳气大逆,上满于胸中,气愤而胀,竦肩而息,大气逆于上,为喘为喝,坐伏不常,病势内烦,甚恶埃烟。”不得息,乃行“振埃”之法,效亦甚捷。其法当取之天容,系手太阳小肠经。如有欬而上气,穷诎胸痛,则当取之廉泉,系任脉经穴。但所取之数,在天容者,无过人行一里许而止针。在廉泉者,至其血变而即止针耳。

    张志聪曰:此阳气逆于内,而不得充行于形身也。阳气者,阳明水谷所生之气,大气宗气也。阳气大逆,故愤䐜肩息;大气逆上,故喘喝坐伏也。《六元正纪论》曰:“阳明所至为埃烟,病,恶埃烟。”不得息,阳明之气病也。阳明者土也。请言振发其阳明之气疾如振发其尘埃也。天容,手太阳小肠之经,刺之以通阳气之逆。诎者,语塞也。其欬上气,穷诎胸痛者,所受于天之气上逆不得合并而充身也。故取任脉之廉泉,以通肾脏之逆气。一里者,如人行一里,其气已通,言其速也。血变者,通其血络也。闵士先曰:“手太阳心之腑也。通神气。故取手太阳之《天容》。”

    黄帝曰:“刺节言发蒙,余不得其意。夫发蒙者,耳无所 闻,目无所见,夫子乃言刺腑输,去腑病,何输使然?愿 闻其故。”岐伯曰:“妙乎哉问也!此刺之大约针之极也, 神明之类也。口说书卷,犹不能及也。请言发蒙,耳尚 疾于发蒙也。”黄帝曰:“善!愿卒闻之。”岐伯曰:“刺此者,必 于日中刺其听宫,中其眸子,声闻于耳,此其输也。”黄 帝曰:善。何谓声闻于耳?岐伯曰:刺邪,以手坚按其两 鼻窍而疾偃,其声必应于针也。黄帝曰:“善。”此所谓弗 见为之,而无目视,见而取之,神明相得者也。第一夫字音扶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详言发蒙之义也。夫发蒙者,其人耳无所闻,目无所见,今言刺腑输以去腑病,其输不知何在?伯言此乃刺法之大约,即此一腑以观之,真足以发蒙也。如耳目无所闻见者,即于日中刺其手太阳小肠经之听宫穴,其气与眸子相通,当中其眸子也。若声则与耳自相闻矣,何也?以手坚按两鼻之窍,而急偃其声,顷则声必应于耳也。此所谓“彼虽弗见所为,而不必以有目以为视,吾能见而取之” ,真有神明相得之妙也。

    张志聪曰:此言神气之通于七窍也。蒙者,耳无所

    闻,目无所见,上窍之不通也。听宫,手太阳之经,心之腑输也。眸子,耳中之珠,刺耳之听宫,尚疾于发目之蒙,是耳窍与目窍之相通也。以手坚按其两鼻窍而疾偃,其声,必应其耳中之针,是耳窍与鼻窍口窍之相通也。在上之七窍不通,独取手太阳以通心神之气,而七窍皆利,是神明之通于七窍也。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必于日中取之。

    黄帝曰:“刺节言去爪,夫子乃言刺关节肢络,愿卒闻 之?”岐伯曰:“腰脊者,身之大关节也;肢胫者,人之管以 趋翔也。茎垂者,身中之机,阴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故 饮食不节,喜怒不时,津液内溢,乃下留于睾,血道不 通,日大不休,俛仰不便,趋翔不能。此病荣然有水,不 上不下,铍石所取,形不可匿,常不得蔽,故命曰去爪。” 帝曰“善。”茎音恒睾音皋

    马莳曰:“此详言去爪之义也。夫去爪之法,所以为刺关节肢络者,正以腰脊为身之大关节,肢胫为人之管,茎垂为身中之机,阴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故饮食喜怒不调,津液内溢,乃下留于睾,血道不通,其状日以益大,俛仰甚有不便,趋翔甚有不能,此病荣然有水,凝稸不行,所以不上且不下也。若用铍石之针以” 取之,则形虽大而不可复匿,日常不得隐蔽其水矣。

    张志聪曰:此言津液随神气者,渗灌于诸节者也。津液生于中焦阳明淖泽于骨,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腰脊者,从大椎至尾骶,乃身之大关节也。手足肢胫之骨节,人之管以趋翔,盖津液淖泽于肢胫,则筋骨利,而胫能步趋,肢能如翼之翔也。“茎垂” 者,肾之前阴,乃宗筋之会。肾者胃之机关,主受藏津液。夫肾脏所藏之津液,从宗脉而上濡于空窍,故曰:“茎垂” 者,身中之机,阴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此言胃腑所生之津液,随神气而淖注于骨节,肾脏所藏之津液,从宗脉而上濡于空窍。如饮食不节,喜怒不时,则津液内溢,乃下留于睾囊,血道不通,日大不休,俛仰不便,趋翔不能,此病荣然有水,不上不下,当用铍石取之。形谓前阴,爪者筋之馀。谓形不可藏匿,常不得遮蔽,有若去其宗筋,故命曰“去爪。”

    黄帝曰:“刺节言彻衣,夫子乃言尽刺诸阳之奇输,未 有常处也。愿卒闻之。”岐伯曰:“是阳气有馀而阴气不 足,阴气不足则内热,阳气有馀则外热,内热相搏,热 如怀炭,外畏绵帛,近不可近身,又不可近席,腠理闭 塞,则汗不出,舌焦唇槁,腊干嗌燥,饮食不让美恶。”黄 帝曰:“善。”取之奈何?或之于其天府大杼三痏,又刺中 膂,以去其热,补足手太阴,以出其汗,热去汗稀,疾于 彻衣。黄帝曰:“善。”腊思亦切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详言彻衣之义也。夫彻衣之法,以为尽刺阳经之奇输者,正以阳气有馀,而阴气不足,惟阴气不足,则内有热,如阳气有馀,则外有热,其内热甚如怀炭,其外热畏绵帛而不可近身与席,时则腠理闭塞,汗不得出,其舌焦,其唇槁而腊干,其嗌燥。凡口中无味,美恶莫辨,刺之者亦惟取其手太阴” 肺经之天府穴,足太阳膀胱经之大杼穴,各三次。其刺疮有三,故为“三痏” 也。又取足太阳膀胱经之中膂、内俞,以去其热,又补足太阴脾经、手太阴肺经,以出其汗,由是热去而汗少,其速如彻衣也。

    张志聪曰:“此因津液不外濡于皮毛,以致阳热盛而不可近席,不上济于心脏,以致内热盛而热如怀炭。盖阳气者,火热之气;阴气者,水阴之气也。故曰:尽刺诸阳之奇输。奇输者,六腑之别络也。津液生于胃腑水谷之精,大肠主津液,小肠主液。胆者中精之腑,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是六腑之津液,从大络而” 外濡于皮肤分肉者也。心为阳中之太阳,太阳膀胱为水腑,水火上下相济者也。水液不上滋于心,以致心火盛而热如怀炭,舌焦唇槁,腊干嗌燥,心不和,故饮食不知味也。“或之于其” 者,谓水谷之津液,皆藏于膀胱,水液随太阳之气运行于肤表,或不必尽刺诸阳之奇输,取之于其天府、大杼、三痏,使膀胱所藏之津外濡于皮毛,又刺太阳经之中膂,通津液上滋于心脏,以去其热。手太阴乃金水之生源,而外主皮毛,足太阴主脾,而外主肌肉,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故当补足手太阴,以出其汗,热去汗稀,疾于彻衣之去热也。

    黄帝曰:“《刺节》言解惑,夫子乃言尽知,调阴阳补泻有 馀不足,相倾移也,惑何以解之?”岐伯曰:“大风在身,血 脉偏虚,虚者不足,实者有馀,轻重不得倾侧宛伏,不 知东西,不知南北,乍上乍下,乍反乍覆,颠倒无常,甚 于迷惑。”黄帝曰:“善。取之奈何?”岐伯曰:“泻其有馀,补其 不足,阴阳平复,用针若此,疾于解惑。”黄帝曰:“善。”请藏 之灵兰之室,不敢妄出也。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详言“解惑” 之义也。夫解惑以

    考证

    补虚泻实为法者,正以大风在身,血脉偏虚,其虚者为不足而轻,其实者为有馀而重。大体当倾侧宛伏,虽四方上下,皆已反复颠倒,其状甚于迷惑。刺之者,即其有馀而泻之,不足而补之,则阴阳诸经自然平复,真如解惑之速也。

    张志聪曰:“此言阴阳不调,致神志之迷惑也。夫火为阳,水为阴,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火之精为神,水之精为志。大风在身,则血脉偏虚,虚者不足,实者有馀。血脉偏虚,则轻重倾侧矣。阴阳不调,则神志迷惑矣。神志迷惑,是以不知东西,不知南北,而反复颠倒也。故当泻其有馀,补其不足,阴阳平复,疾于解惑。夫血” 者,神气也,心脏所主,而发原于肾,是以风伤血脉,则阴阳不调,阴阳不调,则神志昏而甚于迷惑也。此五节,论神气不调,故曰“刺节。” 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神游最速,故曰:“疾于彻衣,疾于解惑 。” 闵士先曰:“以上五节,虽有气神津液之分,然总不出乎下焦之肾脏膀胱,中焦之阳明胃腑。盖下焦乃所” 受于天之精。中焦乃后天之谷气。两者相搏而为神也。

    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邪。”岐伯曰:“病有持痈者,有容大 者,有狭小者,有热者,有寒者,是谓五邪。”黄帝曰:“刺五 邪奈何?”岐伯曰:“凡刺五邪之方,不过五章,瘅热消灭, 肿聚散亡,寒痹益温,小者益阳,大者必去,请道其方。”

    马莳曰:“此言刺分五邪,当用五章之法也。凡刺五邪之方,不过五章而已。五章者,五事也。故邪有热者,今行刺法,则瘅热消灭;邪有持痈者,今行刺法,则肿聚散亡;邪有寒者,今行刺法,则寒痹益温。邪有狭小者,今行刺法,则小者益阳。盖小者不使之大,则其在外为阳者,无害而有阳也。邪有容大者,今行刺法,则大” 者必去。此五章者。所以刺五邪也。下文乃析言之。

    张志聪曰:此节言真气通会于皮肤肌腠之间,而有壅滞大小寒热之病。邪者,谓不得中正之和调也。章,法也。谓阳盛于外而为瘅热者,使之消灭,气聚而为壅肿者,使之散亡。寒者致其神气以和之,真气小者益其阳,大者必使之归去,各有平调之法也 。闵士先曰:“始言刺节,中论真气,末言外邪,故曰刺节真邪。” 所谓邪病者。谓不得中和之道而为病也。若以外邪之病论之。去经义远矣。

    凡剌痈,邪无迎陇,易俗移性,不得脓脆,道更行,去其 乡不安处所,乃散亡诸阴阳过痈者,取之其输泻之。 陇隆同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肿聚散亡之法也。凡刺痈邪,无迎其气之来隆,所谓“避其来锐者是也。如易风俗如移,性情相似,须缓以待之。若不得脓,则揉以脆之,导以行之,去其痈肿之乡,彼当不安处所,乃自散亡矣。凡诸阴阳经之有病生痈者,取其本经之输穴以泻之,如手太阴输穴、大渊之类,手阳明输穴、三间之” 类。

    张志聪曰:此气滞于皮肤肌腠之间,而为肿聚也。痈者,壅也。此因气壅而肿,非痈脓也。《离合真邪论》曰:“天暑地热,则经水波涌而陇起。经之动脉,其至也亦时陇起。” 盖言此气壅于皮肤分肉而为肿,无迎刺陇起之经脉也。俗,犹习俗。性者,心之所生也,谓心所生之神气,习聚于此,当移易其流行,非痈脓,故不得脓。脆道,肌肉之理路也。聚气从脆道更行,去其所聚之乡,不使安其处,则聚气乃行散矣。诸阴阳之脉,所过于壅处者,取其输而泻之。盖皮肤分肉之气,从经输络脉而出,恐聚气之流于脉络也。言此合并充身之真气,亦运行环转之无端也。

    凡刺大邪,日以小,泄夺其有馀,乃益虚,剽其通,针其 邪,肌肉亲视之,毋有反其真,刺诸阳分肉间。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详言大者必去之法也。凡刺邪之大者,日渐使之小焉可也。彼大者成于有馀,当泄夺之,则邪益虚,遂乃剽窃其通流之所,针其大邪之移,又即其分部肌肉以亲视之,毋使之反其真气可也。其所取之穴,当刺诸阳经之分肉间耳。”

    张志聪曰:“大者,谓真气容大于肌腠之间,故当使之日小。夫有馀于外,则不足于内,若泄夺其有馀,乃益虚其内矣。盖言日以小者,使之复反于内,非夺其外泄也。故剽切其真气通会之处,针其有馀之气,以通于内。亲,近也。近视其肌肉,致密而小,则外内和平矣。若毋有反其真者,再刺诸阳分肉间。盖真气者,神气” 也,从关节而出于肌腠之外,故剽通其关节。其有未反者,再取之肌肉也 。闵士先曰:水谷所生之气,从大络而出于分肉,神气出入于关节之间,总属中焦之谷气,而分走其道 。朱卫公曰:“毋有反其真,刺诸阳分肉间。” 是真气从节而出,可复从分肉路理而入,亦环转出入者也。

    凡刺小邪,日以大,补其不足乃无害。视其所在迎之

    界,远近尽至,其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费。刺分肉间。 费同废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详言小者益阳之法也。凡刺邪之小者,虑其日以益大,故必补其不足,则真气当复而无害。又视其分部所在,以迎其气来之界而夺之。此乃先补不足之经,而后泻其有馀之经。是以远近之真气尽至,其邪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废而无留也。所谓小者益阳之义如此。然刺之之法,当取其有” 邪之分肉间耳。

    张志聪曰:“小者通会于肌腠之气虚小,故当使日以渐大,即追而补之,乃无害。视其气至之所在,而迎之于界,界者,节之交也。使上焦之神气,中焦之谷气,下焦之天真,远近尽至,则日以大矣。” 侵,渐进也。费,用也。其不得外侵而行之者,乃中焦之谷气自用,不与下焦之天真合并而充身,故当刺分肉间,以通其谷气 。闵士先曰:“追而济之曰补。” 盖追其正气之内归。小者当迎之使出。不当追之使入曰补。其不足乃无害者。言此处追而补之。则彼处溢而自出矣。谓真气之环转出入者也。朱卫公曰。此节与上节交错环转。本篇论气血之离合出入也。

    凡刺热,邪越而苍,出游不归,乃无病,为开辟门户,使 邪得出,病乃已。辟同辟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详言瘅热消灭之法也。凡刺热邪,其热盛则神思外越,而意气苍茫,若出游不归,乃欲无病。当开辟之,以通其门户,使热邪得出,所谓泻其有馀也,则病乃自已矣。”

    张志聪曰:热邪者,阳气盛而留于肌腠之间,故为热也。苍者,天之正色也。越而苍者,使邪热发越,而天真之气色见矣。“出游不归” ,谓神气游行于外,而不返其真,此为开辟门户,使邪得出,而后病乃已,故虽出游不归乃无病。此盖言真气外内出入,环转无息者也。

    凡刺寒邪,日以除,徐往徐来,致其神,门户已闭,气不 分,虚实得调,其气存也。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详言寒痹益温之法也。凡刺寒邪,一日之内,即当除之。用针之间,徐往徐来,以致其神气,使门户已闭,分气不泄,则虚实得调,其真气自存,而寒者温矣。”

    张志聪曰:寒气者,所得于天之水。寒神者,火之精也。水火相感,神志合精,是为和平。故刺寒邪者日以除其寒,徐往徐来,以致其神气,即闭其门户,使气不分,而寒热之虚实得调,其真气乃存矣。上节论“开辟门户以去邪,此论门户已闭乃存正。”

    黄帝曰:“官针奈何?”岐伯曰:“刺痈者,用铍针;刺大者,用 锋针;刺小者,用圆利针;刺热者,用镵针;刺寒者,用毫 针也。”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刺五邪之针,各有所宜用也。按《本经》九针论:五曰铍针,主大痈脓,两热争者也,故此曰刺痈者用铍针。四曰锋针,主痈热出气,故此曰刺大者用锋针。六曰圆利针,主取远痹者也,故此曰刺小者用圆利针。一曰镵针,主热在头身,故此曰刺热者用镵针。七曰毫针,主寒热痛痹在络,故此曰刺” 寒者用毫针。

    张志聪曰:“此申明五者之病,皆在皮肤肌肉之气分,故所用之针,皆取痹于肌肉者也。”

    “请言《解论》与天地相应,与四时相副,人参天地,故可 为解。下有渐洳,上生苇蒲,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 阴阳者,寒暑也。热则滋雨而在上,根荄少汁,人气在 外,皮肤缓,腠理开,血气减,汗大泄,皮淖泽;寒则地冻 水冰,人气在中,皮肤致,腠理闭,汗不出,血气强,肉坚 涩。当是之时,善行水者不能往水,善穿地者,不能凿 冻,善用针者,亦不能取四厥。血脉凝结,坚抟不往来 者,亦未可即柔。故行水者,必待天温冰释冻解,而水 可行,地可穿也。人脉犹是也。治厥者,必先熨调和其 经,掌与腑、肘与脚、项与脊,以调之,火气已通,血脉乃 行,然后视其病脉,淖泽者刺而平之,坚紧者破而散 之,气下乃止,此所谓以解结者也。

    马莳曰:“此详言《针论》之义,而有解结之法也。伯言请以言解《针论》之义,必即天地四时为应为副,而以人身参之,始可为解。是故地下有渐洳,则上生苇蒲,人禀天地之气有厚薄,斯有形气之多少也。天地之阴阳者,即寒暑也。暑热则地气上蒸而滋雨,气在于上,所以物之气,亦不在下而在上,其根荄当少汁。至以” 人身论之,其气当在表,以皮肤则缓,以腠理则开,以血气则减,以汗则大泄,而皮上淖泽,此人得天地之暑热,故气之在外者如此。若天地气寒,则地冻水冰,气尚在里,以皮肤则致密,以腠理则闭,以汗则不出,以血气则强硬,以肌肉则坚涩,当是之时,其水成冰,虽善行水者不能使。

    “水之往流,其地正冻,虽善穿地者,不能凿冻;人气在中,虽善用针者,不能取四肢厥逆之脉。血脉凝坚结聚,不能往来,未可使之即能和柔,故行水者,必待天温冰释冻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也。” 人身之脉亦犹是。故治四肢厥逆之脉者,必先用火以熨调之,和其各经。凡掌与腋、肘与脚、项与脊,无不熨之,使火气已通,血脉乃行。然后视其病脉之淖泽者。则刺而平复之。其脉坚紧者。则破而散之。候其气下。乃止针。此乃针论解结之法也。

    张志聪曰:此解论所受于天之气,从阴而生,自下而上,应天地之寒暑往来,随四时之生长收藏者也。渐洳,濡湿之地也。苇蒲生于水中,其质柔弱,中抽坚茎,名曰蒲槌,内刚外柔,为坚心之坎水,以比人之元阳,生于精水之中,故曰“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 谓充于形中之气,生于天一水中,知所秉之厚薄,则知气“有多少矣。人之阴阳出入,应天地之寒暑往来,热则滋雨在上,而万物之根荄少汁” ,盖言精水亦随气而上出者也。热则人气在外,腠理开而汗大泄,津气外泄,故在内之血气减少,此言人之血气,本于下焦之精气也。地冻水冰,则天气收藏而人气在中,皮肤致密而汗不出。精气内藏,故血气自强也。善行水者不能凿冰,善用针者不能取四厥,谓气随天地之寒暑出入,非人力之所能强也。治厥者,必先熨通其气也。调和其经,通其经也。谓所受于天之精气,行于经脉之外内者也。调之掌与腋、肘与脚,项与脊,谓血气之行于上下四旁,无处不到也。淖泽者,行之太过,当刺而平之。紧涩者,涩滞不通。当破而散之。此所谓以针而解结者也。

    用针之类,在于调气,“气积于胃,以通营卫,各行其道。 宗气流于海,其下者注于气街,其上者走于息道。故 厥在于足,宗气不下,脉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调, 弗能取之。”

    马莳曰:此承上节用火熨调之义而推明之也。凡用针之类,在于调病人之气,其气由胃中而生,故气积于胃也。然由中焦之气,降于下焦,而生此营气;由下焦之气,升于中焦,以升上焦,而生此卫气。“《营卫生会篇》所谓‘营气出于中焦,卫气出于下焦’。” 又曰:“清者为营,浊者为卫” 是也。皆由胃中所积之气,通此营卫之“气,以各行其道,营气则随宗气以行于经隧之中,卫气则行于各经皮肤分肉之间。且所谓宗气者,则流于膻中为气之海” 者是也。其下而为中下二焦者,则注于气街,即足阳明胃经之气冲穴也。故在上之宗气出喉咙,司呼吸以行息道。凡气自足而上,厥则上之宗气不降,脉中之血凝而留止。斯时也。若弗用火以熨而调之。乌能取四肢气血之逆而解其结哉。

    张志聪曰:此言后天所生之谷气,乃营卫宗气,各走其道,充于形身之上下者也。厥在足者,少阴之气厥也。寒气厥逆于下,是以宗气不能下行,脉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调弗能通之谓下焦之精气,乃阴阳水火,得火热而后能温其水寒。夫所受于天者,少阴肾脏之精气也。“冲脉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出于气” 街,循阴股内廉,邪入腘中,厥在于足,而宗气不下者,谓宗气下行而与少阴之气相合也。夫所谓合并而充身者,下焦先天之气,上与阳明之谷气相合,而出入于关节肌腠之间,然而后天所生之宗气,亦下行而与少阴之精气相合,注于气街,入于腘中,并行于经脉皮肤之外内者也。

    用针者,必先察其经络之实虚,切而循之,按而弹之, 视其应动者,乃后取之而下之。

    马莳曰:“此言用针者,有先察后取之义,亦承上文先熨后行之意而推广之也。凡用针者,必先察其经络之或虚或实,则实者当泻,虚者当补,穴在何经,切而循之,按而弹之,视其气之来应而动者,然后取其穴而下针,斯可也。”

    张志聪曰:此申明血气之行于脉中也。《内经》云:“络满经虚,泻阳补阴;经满络虚,泻阴补阳。” 盖以里之经脉为阴,外之络脉为阳。血气之行于脉中,从经而脉,脉而络,络而孙,故必先察其经络之虚实,而后取之。

    六经调者,谓之不病,虽病,谓之自已也。一经上实下 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 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

    马莳曰:“此言六经调者为不病,而一经病者,即用解结之法也。手足各有三阴三阳,谓之六经也。六经之脉,各调和者,谓之不病。内有一经之脉,上实下虚而不通,此则足经之气,厥逆而上,故上实而下虚。其在外,必有横络之脉,盛加于大经之中,令其不通,乃视之可见者也,当视而泻之” ,此亦所谓

    解结之法也

    张志聪曰:此申明血气之行于脉外也。“六经” 者,手足之十二经别也。“大经” 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胃腑所出之气血,充于皮肤分肉之间者,从脏腑之大经,而外出于皮肤。“横络” 者,经脉之支别也。如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经脉之横络,盛加于大经,而令之不通也,故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此二节论水榖所生之血气。荣于脉中。充于肤腠。各有道路也 。闵士先曰:“以此二节列于篇中者。分别合并,而充身之真气各别也。当以自费之义参之。”

    上寒下热。先刺其项太阳,久留之。已刺则熨项与肩 胛。令热下合乃止。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

    马莳曰:“此治上冷下热之法也。凡上冷下热者,先刺其项,乃足太阳膀胱经穴也。久留其针,候其气至而热且方已。入针之时,必熨项与肩胛中,令其热与下合,乃止针。此其热在于下者,若或推之而上,所谓推而上之之法也。”

    张志聪曰:此言下焦所生之气,从下而上也。太阳为诸阳主气,而太阳之气,生于膀胱水中,上寒下热,此太阳之气,留于下而不上,故先刺其项太阳,久留之,以候气至,已刺则熨项与肩胛,令火热与下之阳气交合乃止。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 。闵士先曰:《本经》凡曰项太阳,皆在气分上看取表气,故不言经穴 。赵庭霞曰。少阴太阳。主水火之标本。故俱用火以温气。

    上热下寒。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之气下乃 止。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

    马莳曰:“此治上热下冷之法也。凡上热下冷者,视其下脉之虚,而陷之于经络者,补之使上之,气下乃止。此其热在于上者,若引而下之,所谓引而下之之法也。”

    张志聪曰:此言上焦所生之气,从上而下也。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是谓“气。” 此上焦之气,从上而下,如上热下寒,当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之。此因脉虚而气陷于脉内,不能熏肤热肉,故下寒也。故当取之于经,俟气下乃止,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

    大热遍身,狂而妄见,妄闻妄言,视足阳明及大络取 之。虚者补之,血而实者泻之。因其偃卧,居其头前,以 两手四指挟按颈动脉,久持之,卷而切之,下至缺盆 中而复止如前,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

    马莳曰:“此治大热之法也。上文上寒下热,上热下寒,其热非遍身者也。今大热遍身,狂而闻见言语,以无为有,则热之极也。足阳明经多气多血,为五脏六腑之海,故当视其足阳明之大络取之,虚则补之,血而实者则泻之。又必因病人偃卧之际,医工居其头前,以两手各用大指、食指共四指,挟其颈之动脉而按” 之,即人迎大迎处也。又久而持之,又卷而切之,下至缺盆之中而后止,又如前法行之,候其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之法也。张志聪曰:“此言中焦所生之气,从中而出,散行于上下者也。中焦之气,阳明水谷之悍气也。大热遍身,狂而妄见妄闻,此阳明之气逆而为热狂也。故当视足阳明之皮部及大络取之,虚者补之。如逆于血脉之中而血实者泻之。” 盖中焦之气,从大络而出于皮肤者也。其悍气之上冲头者,循咽上走空窍,出顑下,客主人循牙车,复与阳明之脉相合,并下人迎,从膺胸而下至足跗。故当因其偃卧,居其头前,以两手四指挟按颈中人迎之动脉,久持之,盖使悍热之散于脉外。勿使合于脉中。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以上三节申明肤表之气。又有从上中下之三道而出者。是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又有三气也。明乎阴阳血气离合出入之道,《全经》大义,思过半矣。

    《黄帝》曰:“有一脉生数十病者,或痛或痈,或热或寒,或 痒或痹,或不仁,变化无穷,其故何也?”岐伯曰:此皆邪 气之所生也。

    马莳曰:此言一脉而生数十病者,皆邪气之所生也。邪气者,即下文之虚邪也。盖虚邪贼风,善行而数变,故为病之多有如是也。

    张志聪曰:此下论邪气之伤人营卫宗气,则真气去,邪独留,邪气淫泆,变化无穷,是以一脉而生数十病也。

    《黄帝》曰:“余闻气者,有真气,有正气,有邪气。何谓真气?” 岐伯曰:“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正 气者,正风也,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也。邪气者, 虚风之贼伤人也,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风者,其 中人也浅,合而自去,其气来柔弱,不能胜真气,故自 去。”中去声下同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气分为三,唯邪气能伤真。”

    气也。真气者,与生俱生,受之于天,日与谷气相并而充满于身者也。正气者,正风也,从一方来,此风非实非虚,如春之东风、夏之南风、秋之西风、冬之北风者是也,其中人也浅,以其风气之来柔弱,不能胜人真气故耳。邪气者,乃虚风之贼伤人者也,如冬居叶蛰之宫,而风自后来者是也,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也,所以变化无穷。而一脉有数十病耳。

    张志聪曰:所受于天者,先天之精气。谷气者,后天水谷之精气,合并而充身者也。正气者,大块噫气,其名为风,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此天地之正气也。虚风者,从虚乡来之贼风,伤人正气,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风者,其中人也浅,与真气合而自去。盖其气来柔弱,不能胜真气,故自去 。闵士先曰:“人秉天地” 之正气所生,故天之正气与人之真气相合,不能胜真气者,合并之气盛也 。朱卫公曰:“风出于地隧之中,故其气来柔弱,实风者,天之怒气也。”

    虚邪之中人也,洒淅动形,起毫毛而发腠理,其入深, 内搏于骨则为骨痹,搏于筋则为筋挛;搏于脉中则 为血闭不通则为痈。搏于肉与卫气相搏,阳胜者则 为热,阴胜者则为寒,寒则真气去,去则虚,虚则寒。搏 于皮肤之间,其气外发腠理,开毫毛,淫气往来,行则 为痒,留而不去为痹,卫气不行则为不仁。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虚邪入人之深,有为骨痹,为筋挛,为痈,为热,为寒,为痒,为不仁等病也。虚邪之中人也,初时洒淅恶寒,以振动其形,起人毫毛,发人腠理。其邪既入深,内搏于骨则为骨痹,搏于筋则为筋挛,搏于脉中而血闭不通,则为痈肿。搏于肉而与卫气相搏,当是时阳气胜者则为热,乃阳经之气胜阴” 经也。阴气胜者则为寒,乃阴经之气胜阳经也。寒则真气去而且虚,其寒搏于皮肤之间,邪气外发,腠理开其毫毛,淫气往来而行则为痒,留而不去则为痹,卫气不行则为不仁,不知痛痒也。

    张志聪曰:此言虚邪之伤形也。洒淅动形,故搏于皮脉肉筋骨,而为痹为挛为痈为痒。阴胜则为寒,寒则真气去,有伤卫气则为不仁,此皆邪气之所生也。

    虚邪偏客于身半。其入深。内居营卫。营卫稍衰。则真 气去。邪气独留。发为偏枯。其邪气浅者。脉偏痛。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虚邪之入人,深则为偏枯,浅则为脉痛,皆变化无穷之义也。”

    张志聪曰:此邪气偏客于形,伤其营卫,则真气去而为偏枯也。其邪气浅者,脉偏痛,盖偏枯者,邪直伤于筋骨也 。闵士先曰:“营卫衰则真气去,当知营卫真气,同本所生,而各走其道,可离而可合者也。”

    虚邪之入于身也,深寒与热相搏,久留而内著,寒胜 其热,则骨疼肉枯;热胜其寒,则烂肉腐肌为脓,内伤 骨,内伤骨,为骨蚀。有所疾前筋,筋屈不能伸,邪气居 其间而不反,发为筋溜,有所结气,归之卫气,留之不 得反,津液久留合而为肠溜,久者数岁乃成。以手按 之柔已,有所结气,归之津液,留之邪气中之凝结,日 以易甚,连以聚居,为“昔瘤。”以手按之坚,有所结,深中 骨,气因于骨,骨与气并,日以益大,则为骨疽。有所结, 中于肉,宗气归之,邪留而不去,有热则化而为脓,无 热则为肉疽。凡此数气者,其发无常处,而有常名也。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悉举虚邪中人之病,亦变化无穷之义也。虚邪入于人者既深,则寒与势相搏,如久留而内著。其寒胜夫热,则为骨疼而肉枯;热胜夫寒,则为肉烂而肌腐,且为脓,及内伤其骨也。内伤其骨,则为骨蚀。骨蚀者,骨有所损也,必有其所。如内伤其筋,而疾在前筋,则筋自屈而不得伸,邪气居其中而” 不出,则发为筋溜。筋溜者,筋有所流注也,亦必有其所,如邪气有所结而归于内,卫气亦留于内而不得出,以反于外,所以津液亦久留于其中,则合而为肠溜。肠溜者,肠有所流注也,久者数岁乃成,以手按之,则可至于柔,然亦必有其所,如或邪气之结者归于内,津液留于内,而又有邪气中之,则凝结易至于日甚,遂致相连而聚于其内,则为“昔瘤” ,言非一日而成者也。以手按之,则坚而有定所也。又或结深中骨,则邪气因于骨,骨与气并,日以益大,则为“骨疽。” 亦有其所,若或结气中之于肉,上焦宗气正行于其所,被邪气留而不去,如有热则化而为脓,如无热则止为肉疽。凡此数等邪气,其发虽无一定之处,而各有一定之名也。

    张志聪曰:此虚邪伤气而病形也。寒与热搏者,形中之阴阳二气也。盖形舍气,气归形,形气之相合也。是以伤形则病气,伤气则病形,结气归之者寒。

    热相搏之气,归于邪,留之形所也。凡此数气者,其发无定处,而有肉枯、骨蚀、筋溜,昔瘤之定名也。末论邪气病形,则真气去而营卫伤。盖真气者,出入于节之交,游行于皮肤肌腠之间者也。

    《卫气行篇第七十六》

    马莳曰:“详论卫气之行,故名篇。”

    黄帝问于岐伯曰:“愿闻卫气之行,出入之合何如?”伯 高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为经,卯酉为纬。 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为 纬,虚张为经。是故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 阴主夜。故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昼日行 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是故 平旦阴尽,阳气出于目,目张则气上行于头,循项下 足太阳,循背下至小指之端。其散者,别于目锐眦,下 手太阳,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其散者,别于目锐眦, 下足少阳,注小指次指之间,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 下至小指之间。别者,以上至耳前,合于颔脉,注足阳 明,以下行,至跗,上入五指之间。其散”者从耳下下手 阳明。入大指之间。入掌中。其至于足也。入足心。出内 踝,下行阴分,复合于目。故为一周。

    马莳曰:“此言卫气之行,昼行于阳经,夜行于阴经,而一昼一夜,乃五十度周于身也。出入者,或出阳经以入阴经,或出阴经以入阳经也。伯言一岁之内有十二月,一日之中有十二时,其夜之子时、昼之午时,当为南北之经,经者自纵而言之也。旦之卯时、夕之酉时,当为东西之纬,纬者自横而言之也。绕天一周有二十八宿,而一方计有七星,四方各七,则四七计有二十八星。其房昴为东西之纬,虚张为南北之经,是故房至毕,则为星之属阳者也;昴至心,则为星之属阴者也。阳星则主于昼,阴星则主于夜,故人身卫气之行,一日一夜当为五十周于身。其昼日行于《阳经》二十五周,盖自足太阳至手阳明也” ;夜行于阴经二十五周,盖自足少阴至足太阴也。五脏当作五岁。彼六气自甲子至戊辰,五岁方周百刻,而卫气则一昼夜而周,故谓之周于五岁也。何以见昼行阳经者二十五周,是故自平旦之时,则行于阴经者尽矣。此阳气者,即卫气也,出于目之睛明穴,正以目开则卫气上行于头,乃循项下足太阳膀胱经之众穴。又循背下至足小指之端至阴穴。“其在头而散者,别于目之锐眦,近听宫穴” ,下手太阳小肠经,而至于手小指外侧之少泽穴。“其在头而又散” 者,别于目锐眦,即足少阳之瞳子髎穴,以下足少阳之经,而注于足第四指间之窍阴穴。又从而上循手少阳之分侧,以下至手小指之间关冲穴;其别而散者,以上至耳前,合于颔脉,上近足阳明经之承泣穴,乃注足阳明之经,而下行至足跗面之冲阳穴。“五指” 当作“次指。” 入次指之间厉兑穴;其在头而散者,从耳下下行手阳明经之迎香等穴,“大指” 当作“次指。” 以入手次指之间商阳穴,入手掌中。此则昼行于阳经者如此计二十“五度。至夜则行于阴经,亦二十五度。其至于足少阴肾经,乃足心之涌泉穴” ,出内踝,下行阴分。自足少阴肾经而行手少阴心经、手太阴肺经、足厥阴肝经、足太阴脾经,其夜行于阴经者,计有二十五度。至明日平旦,阴经已尽,而阳经又受气,则复因目开而会于目。又自足太阳膀胱经之睛明穴,始谓五十度为一周者以此。

    张志聪曰:“岁有十二月者,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昼一夜,日随天道环转,绕地一周而过一度。岁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一周天。日有十二辰者,夜半为子,日中为午,日出为卯,日入为酉,子位于北,午位于南,卯位于东,酉位于西,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是二十八宿分位于周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房位于卯,昴位于酉,虚位于子,张位于午,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房度在卯,毕度在酉。房至毕为阳” 者,日随天道自东而西,漏下二十五刻,日正中而行至张度,又二十五刻而行至毕度,此昼日行于阳也。“昴度在酉,心度在卯,昴至心为阴” 者,日随天道自西而东,“绕地环转,漏下二十五刻,夜正中而行至虚度,又二十五刻行至心度,此夜行于阴” 也。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者,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循脏腑之手足十二经脉,与督脉任脉阳𫏋阴𫏋之脉度而行。一呼一吸,脉行六寸,水下二刻,计二百七十息,脉行十六丈二尺为一周。昼行二十五周,夜行二十五周,总属此“十六丈” 《二》

    “尺之脉度,无分阴与阳也。其昼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者,昼行于三阳之分,夜行于五脏之阴,与循经而行者,各走其道。” 盖卫气之循经而行者,与脉内之营气,交相循度环转。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者,与脉外之营气相将而行。昼行于皮肤肌腠之间,夜行于五脏募原之内,与昼夜循行十六丈二尺之经脉五十周者不同也。是以平旦气出于阳而目张,暮则气入于阴而目瞑。故《下文》曰:“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 盖言日行一舍,卫气之循度而行者,环转于十六丈二尺之一周,与行于三阳之分者,亦一周也。夫卫气之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者,应日随天道,绕地环转,卫气之循经而行者,应月与海水之盛亏于东西,故曰人与天地参也,与日月相应也。按《厥论》曰:“阳气起于足五指之表,阴气起于足五指之里。” 阳明者,表也,为之行气于三阳。而卫气者,阳明水谷之悍气,合于阳明之颔脉,下行至足跗上,是以卫气之下入于五指之间者,合阳明而入于颔脉之人迎,下至足跗,故入于足五指之端,从指井而复出于皮肤之气分也 。张玉师曰:“《经》言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 ,是卫气与络脉之相通也。卫气大会于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一日,下至尾骶,内行于伏冲之脉,是卫气外行于皮肤,而内行于经脉也。此言卫气入于阳明之颔脉,是营卫之行于经脉外内,又不可执一而论。

    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二 舍人气行二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三舍人气 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日,行四舍人气行于身 七周,与十分身之二日,行五舍人气行于身九周,日 行六舍人气行于身十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七舍 人气行于身十二周,在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十四 “舍,人气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与十分身之四,阳尽 于阴,阴受气矣。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阴注于肾,肾 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法于脾,脾复注于肾, 为周,是故夜行一舍。人气行于阴脏一周与十分脏 之八,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复合于目。”阴阳一日 一夜,合有奇分,十分身之四与十分脏之二。是故人 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晏者,奇分不尽故也。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详言卫气昼夜各行二十五度之义也。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人气者,卫气也,对天之日数而言,故谓卫气为人气。此当言日行舍八分七釐半,漏水下三刻一分二釐半,人气行一周五分六釐二毫半也。日行二舍,人气行二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当云日行一舍七分半,漏水下六刻二分半,人气行三周一分二釐半也。日行三舍,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当云日行二舍六分二釐半,漏水下九刻三分七釐半,人气行四周六分八釐七毫半也。日行四舍,人气行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当云日行三舍半,漏水下十二刻半,人气行六周二分半也。日行五舍,人气行于身九周,当云日行四舍三分七釐半,水下十五刻六分二釐半,人气行七周八分一厘二毫半也。日行六舍,人气行于身十周与十分身之八,当云‘日行五舍二分半,水下十八刻七分半,人气行九周三分七釐半’。” 又当增云:“日行六舍一分二釐半,水下二十一刻八分七釐半,人气行十周九分三釐七毫半也。日行七舍,人气行于身十二周,在身与十分身之六,当云:‘日行七舍,水下二十五刻,人气行十二周五分’。” 又当增云:“日行七舍八分七釐半,水下二十八刻一分二釐半,人气行十四周六釐二毫半。” 又当增云:“日行八舍七分半,水下三十一刻二分半,人气行十五周六分二釐半。” 又当增云:“日行九舍六分二釐半,水下三十四刻三分七釐半,人气行一十七周一分八釐七毫半。” 又当增云:“日行十舍五分,水下二十七刻半,人气行一十八周七分半。” 又当增云:“日行十一舍三分七釐半,水下四十刻六分二釐半,人气行二十周三分一厘二毫半。” 又当增云:“日行十二舍二分半,水下四十三刻七分半,人气行二十一周八分七釐半。” 又当增云:“日行十三舍一分二釐半,水下四十六刻八分七釐半,人气行二十三周四分三釐七毫半也。日行十四舍,人气行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十分身之四。此正当云‘日行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人气行于身二十五周也。阳尽于阴,阴受气矣’。” 言至此则行阳经者已尽,而阴经当受卫气也。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阴注于肾,肾注于手少阴心经,又注于手太阴肺经,又注于足厥阴肝经,又注于足太阴脾经,又注于足少阴肾经,此乃一昼一夜而为五十度之一周也。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于阴脏一周,与十分脏之八。阴脏者,诸阴经“也。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平旦。”

    则复合于目。盖又自睛明穴而始也。《阴经》阳经所行。一日一夜之内。合所馀之奇分有十分。身之二。身之四。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晏者。正以其所值之时有奇分未尽故耳。

    张志聪曰:“日行一舍者,日行于一宿之度也。人气行一周者,言卫气循经,而行于十六丈二尺之一周也。与十分身之八者,与昼行于阳之卫气,亦一周也。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日行二舍人,气行二周于身。日行三舍人,气行五周于身。日行四舍人,气行七周。日行五舍人,气行于身九周。日行六舍人,气行于身十周,日行七舍,人气行于身十二周,日行十四舍,人气二十五周于身” 者,谓自卯至酉日加于十四宿,而人气行于脉度二十五周。盖宿度所居之分数有多寡,是以所行之周,亦多寡不等,然总计十四宿,而气行二十五周也。与十分身之八者,卫气日行于阳所馀之奇分也。八者所馀一厘二毫五丝,六者所馀一厘六毫六丝也。四者所馀二釐五毫,二者所馀五釐也,此行于一周至十周之小数也。日行六舍,人气行于身十周与十分身之,八者所馀一分二釐五毫也。六者一分六釐六毫,四者二分五釐也。此十周至二十五周之大数,然总以二十五周所馀之二分五釐为准也。人气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 者,谓卫气循脉度而行二十五周,有二分五釐之奇分也。与十分身之四者,谓卫气日行于阳二十五度,有二分五釐之奇分也,此卫气日行之奇分,共计有五分矣。阳入于阴,则阴受气,而卫气亦循脉度之十六丈二尺而行二十五周,常从足少阴注于肾者,谓夜行于五脏之阴,亦二“十五周,是故夜之日行一舍,人气行于阴一周,与十分脏之八,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有奇分也。十分脏之二” 者,谓夜有五分之奇分也。合而计之,以夜行十六丈二尺之奇分,与夜行五脏之奇分,共有十分矣。以昼行十分身之四,与夜行十分脏之二,合有奇分,十五分矣。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晏者,奇分之不尽故也。” 盖谓奇分,或日有五分,夜有十分,或日有十分,夜止五分,不尽在日之四,而脏之二也。日有五分则卧早,日有十分则卧晏,夜馀五分则起早,夜馀十分则起晏,此盖假人之卧起,以明昼夜,阴阳之变化不测也。有奇分之十五分者,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之所馀也。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而分布于周天之度。日行十四宿,卫行二十五周;夜行十四宿,卫行二十五周。分而计之,五七三百五十度,而尚少一十五度,故有十五分之奇分。此皆出于理数之自然,而非人之知力所能损益也。

    黄帝曰:“卫气之在于身也,上下往来,不以期候,气而 刺之,奈何?”伯高曰:“分有多少,日有长短,春秋冬夏,各 有分理,然后常以平旦为纪,以夜尽为始。是故一日 一夜,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常如是无 已,日入而止,随日之长短,各以为纪而刺之,谨候其 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者,百病不治。故曰:‘刺实者,刺 其来也;刺虚者,刺其去也’。”此言气存亡之时,以候虚 实而刺之。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在 于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 其气在阴分而刺之。

    马莳曰:“此言刺诸经者,必候卫气之所在而刺之也。帝疑卫气在于人身上下往来,理当候其气之在阳在阴而刺之,若不以期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者奈何?伯高言正当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也。故虽日之所分,有多有少,春分后日长,秋分后日短,而春夏秋冬,其昼夜刻数,各有分理。然所以候卫气者,常以平” 旦为纪,则知其行于阳经;以夜尽为始,则知其行于阴经。是故一日一夜,水下百刻,其二十五刻者,四分之一,半日之度也。常如是无已,日出而起,日入而止,随日之长短,大约以半日为纪而刺之,谨候其时,则病可与期,若失时反候,则百病不治。故曰:“病实者当泻之,宜乘其气之来而迎之;病虚者” 当补之,宜乘其气之往而随之。所谓气有来去,即气有存亡,气有存亡,即可候病有虚实而刺之,是谓之“逢时” 也。故昼行于手足之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夜行于手足之三阴,必候其气在于阴而刺之。其气三阳三阴者,下文正详言之。

    张志聪曰:“此论四时昼夜,有长短之分,然各有分理,以定气之在阳在阴也。如《春秋》昼夜平分之时,常以平旦为纪,以夜尽为始。日出卯初一刻,以一刻入气,在太阳为始,二刻在少阳,三刻在阳明,四刻在阴分。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为一周。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至日入而止为昼,随日之长短,皆以卯初一刻人” 气在太阳为纪而刺之,谨候其人。

    “气在于阳分之时,以刺阳病,人气在于阴分之时,以刺阴病” ,此病可与期而愈,如失时反候,百病不治也。“实” 者,邪气实也。“来” 者,谓气之始来,如邪在阳分,以水下一刻、五刻、九刻,气始来于阳而即刺之,所谓迎而夺之也。“虚” 者,正气虚也。“去” 者,谓气之已去,如阳气虚者,以水下三刻、七刻、十一刻,人气将去阳而之阴之时以刺之,所谓追而济之也。如病在阴之虚实者,亦如此法,是谓逢时。如病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于阴而刺之 。倪仲玉曰:“必候其气在于阳者,在三阳之分也;在于阴者,在三阴之分也。以三阴三阳之为病,亦候其气之在于三阴三阳之分治之。”

    “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 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五刻, 人气在太阳;水下六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七刻,人气 在阳明;水下八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九刻,人气在太 阳;水下十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一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十二刻,人气在阴分;水下十三刻,人气在太阳; 水下十四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五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十六刻,人气在阴分;水下十七刻,人气在太阳; 水下十八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九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二十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二十一刻,人气在太 阳;水下二十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二十三刻,人气 在阳明;水下二十四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二十五刻, 人气在太阳,此半日之度也。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 下五十刻,日行半度,回行一舍,水下三刻与七分刻 之四。《大要》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是 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三阳行于阴分,常如是无已,与 天地同纪纷纷。”终而复始。一日一夜。水下百刻 而尽矣。音巴。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详卫气有在阳在阴之时,正当候其气而刺之也。方漏水下一刻,则卫气在足手太阳经;漏水下二刻,则卫气在足手少阳经;漏水下三刻,则卫气在足手阳明经。然卫气慓悍疾利,故日间虽当行于阳经,而又于漏下四刻之时,则入足少阴肾经。《本经》邪客篇云:‘卫气者,出其悍气之慓疾,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而不休者也。昼日行于阳,夜行于阴,常从足少阴之分间行于五脏六腑者是也。故曰:“水下四刻,卫气在阴分。”下文水下八刻、十二刻、十六刻、二十刻、二十四刻,皆曰在阴分者,俱指足少阴肾经而言也。然入于阴分,而日当为昼,故漏水下五刻之时,则又出于阳分,而在足“手太阳经。漏水下六刻,则卫气在足手少阳经。水下七刻,则卫气在足手阳明经;至于八刻,则间行于足少阴肾经。水下九刻,则卫气又出而在足手太阳经。水下十刻,则卫气在足手少阳经。水下十一刻,则卫气在足手阳明经。水下十二刻,则卫气又间行于足少阴肾经之分。水下十三刻,则卫气又出而在足手太阳经。水下十四刻,则卫气在足手少阳经;水下十五刻,则卫气在足手阳明经。水下十六刻,则卫气又间行足少阴肾经之分。水下十七刻,则卫气又出而在足手太阳经。水下十八刻,则卫气在足手少阳经;水下十九刻,则卫气在足手阳明经。水下二十刻,则卫气又间行于足少阴肾经之分,水下二十一刻,则卫气又出而在足手太阳经。水下二十二刻,则卫气在足手少阳经。水下二十三刻,则卫气在足手阳明经;水下二十四刻,则卫气又间行于足少阴肾经之分,水下二十五刻,则又出而在足手太阳经。此乃半日之间所行之度也。至于再行半日,从房至毕,行一十四”舍,则水下五十刻矣。又日行半度,转行一舍,则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大要》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三阳行于阴分,常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纷纷然。”然“《气》虽似乱而似章,终而复始,一日一夜,水下百刻而尽矣。”

    张志聪曰:“此论卫气应天道之绕地环转,在阳在阴,以为取刺之法。夫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少阴之上,君火主之。君火者,日之太阳也。日随天道环转,昼明夜晦,盖天运以日光明也。是以水下一刻,至水下二十五刻,此半日之度也。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天度之半。回行一舍者,绕地” 回转,从昴至心而又行一舍也。“水下三刻” 者,谓五十三刻而又加于太阳与七分刻之四者,有一分二釐五毫之奇分也。此卫气随天道绕地环转,昼夜皆行于三阳之分,是以五十三刻而复行于太阳,故《大要》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谓昼夜日之加于舍上,皆以太阳为始也。是故日行一日。人气行于三阳。而行于阴分。常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谓地居天之中。而天

    道运行于地之外也纷纷。“者,谓杂乱纷纭,而仍有明白之分度也。夫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五脏之阴者,应天气之入于地中,有寒暑之往来。卫气环转一周,行于三阳之分二十五周者,天道环转于地之下也。故病在于三阳,必俟其气在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俟其气在阴分而刺之。阴分者,少阴之分,少阴乃三阴之主也。卫气昼行于”三阳,夜行于五脏,共计行五十周,应天运环转于地之外,昼夜止行二十五周,此气之有徐𫘝矣。若夫大会于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二日内行于伏冲,其行九日,上出于缺盆,其所行更迟矣。《经》言卫气慓悍滑疾,而所行疾徐不同,此皆出于理数之自然,又非人之知力所能臆度也。 《王子律》曰:“昼夜行于三阳。乃在肌表气分。”与昼夜循经而行。大略相同。经脉应地之经水。抑水流速而气行缓。与。

    《九宫八风篇第七十七》

    马莳曰:“《内论》九宫八风,故名篇。”

    太乙常以冬至之日,居叶蛰之宫四十六日,明日居 天留四十六日,明日居仓门四十六日,明日居阴洛 四十五日,明日居天宫四十六日,明日居元委四十 六日,明日居仓果四十六日,明日居新洛四十五日, 明日复居叶蛰之宫,曰“冬至矣。”太乙日游,以冬至之 日,居叶蛰之宫,数所在日从一处至九日,复反于一, 常,如是无已,终而复始。太乙移日,天必应之以风雨, 以其日风雨则吉,岁美民安少病矣。“先之则多雨,后 之则多汗。太乙在冬至之日有变,占在君;太乙在春 分之日有变,占在相;太乙在中宫之日有变,占在吏; 太乙在秋分之日有变,占在将;太乙在夏至之日有 变,占在百姓。所谓有变”者,太乙居五宫之日,疾风折 树木,扬沙石,各以其所主占贵贱,因视风所从来而 占之。风从其所居之乡来,为实风,主生长养万物。从 其冲后来,为虚风,伤人者也。主杀主害者,谨候虚风 而避之。故圣人日:“避虚邪之道,如避矢石然,邪弗能 害。”此之谓也。

    马莳曰:“此言太乙居九宫之日,各有所忌也。太乙者,岁神也,常以冬至之日,居于坎方叶蛰之宫,计有四十六日,至次日乃第四十七日也,则为立春,而居于艮方之天留宫,亦计四十六日,连前共计九十二日,至次日乃第九十三日也,则为春分,而居于震方之仓门宫,亦计四十六日,连前共计一百三十八日,至” 次日乃一百三十九日也,则为立夏,而居于巽方之阴洛宫,亦计四十五日,连前共计一百八十三日,至次日乃一百八十四日也,则为夏至,而居于离方之上天宫,亦计四十六日,连前共计二百二十九日,至次日乃二百三十日也,则为立秋,而居于《坤》方之元委宫,亦计四十六日,连前共计二百七十四日,至次日乃二百七十五日也,则为秋分,而居于兑方之仓果宫,亦计四十六日,连前共计三百二十一日,至次日乃三百二十二日也,则为立冬,而居于乾方之新洛宫,亦计四十五日,连前共计三百六十五日,至次日乃来岁之冬至,又居坎方之叶蛰宫矣。其太乙所游之日,假如冬至居叶蛰之宫,照图数所在之日,从一处至九,冬至为一,立秋为二,春分为三,立夏为四,中央为五,立冬为六,秋分为七,立春为八,夏至为九,复反于冬至之一,常如是轮之无已,终而复始。遇太乙移日,天必应之以风雨,此日有风雨,则必岁美,民安少病。先于所移之日而有风雨,则天必多雨;后于所移“之日而有风雨,则民必多汗。不唯是也,太乙在冬至之日有变,当占在君;在春分之日有变,当占在相;在中宫之日有变,当占在吏;在秋分之日有变,当占在将;在夏至之日有变,当占在百姓。所谓有变者,太乙居东南西北中央五宫之日,所病者,有大风折木、扬沙石,各以其所主之宫,与其分之贵贱,如君相吏将民之谓也。其风从所居之乡来,如冬至来自北方,春分来自东方之谓,是之谓实风也。主生长以养万物者,或从其冲后而来,如冬至从南西二方而来,春分从西北二方而来,夫是之谓虚风也。主杀害以伤人者,谨宜审候此虚风而避之,唯圣人避之如矢石,所以邪弗能害也。” 又按《本经》岁露篇。以太乙冬至居叶蛰宫。而风雨从南方来者为虚风;立春之日而风雨从西方来者为虚风。则此篇所谓“从后来者为虚风。” 须知东以西与北为后,南以北与东为后,西以东与南为后。北以南与西为后也。

    《立秋》二。《元委》西南方。《秋分》七。仓果西方 《立冬》《六》。新洛西北方夏至《九》。上天南方 《招摇》中央,      冬至一。叶蛰北方《立夏》四。阴洛东南方《春分》三。仓门东方 《立春八》。天留东北方

    卢良侯曰:“此篇论太乙所居之宫,徙游之日,以下应君民将相之安否也。太乙,北极也。斗杓所指之辰,谓之月建,即气令所主之方。《月令》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三气谓之节。冬至子之半,一阳初动,乃岁时之首也。是以太乙常以冬至之日,居叶蛰之宫。叶蛰,坎宫也。本宫居四十六日,明日四十七日,徙居于天留之宫。天留,艮宫也。居四十六日,明日徙居仓门之宫。仓门,震宫也。居四十六日明日徙居于阴洛之宫。” “阴洛,巽宫也。居四十五日,明日徙居于天宫。天宫,离宫也。居四十六日,明日徙居于元委之宫。元委,坤宫也。居四十六日,明日徙居于《仓果》之宫。仓果,兑宫也。居四十六日,明日徙居于《新洛》之宫。” “新洛,干宫也。居四十五日,明日四十六日,复居于叶蛰之宫,是明岁之冬至矣。常如是无已,终而复始,此太乙一岁所居之宫也。数所在日者,以所在之宫数至九日而复反于本宫也。如居叶蛰之宫,则从叶蛰之一处,一日而至天留,二日而至仓门,三日而至阴洛,四日而至天宫,五日而至中宫,六日‘而至元委,七日而至仓果,八日而至新洛,九日而复反于叶蛰之宫’。” 如居天留之宫,即从天留数至九日而复反于天留也。常如是无已,终而复始。风雨者,天地阴阳之和气,是以太乙移宫之日,天必应之以风雨,其本日风雨则吉,岁美,民安少病。如先期而风雨,主多雨水,多汗,当作多旱;后期而风雨,则多旱燥。此太乙出游之第一日,即移宫之第四十七日也。二至二分,乃阴阳离合之候,中宫乃占八风之时,是以递居本宫之第一日,有变则占在君民将相也。疾风折木扬沙,暴戾之变气也。实风者,春之东风,夏之南风,秋之西风,冬之北风,春夏交之东南风,秋冬交之西北风,此天地四时之正气,故主生长养万物。从其冲后来者,如冬至从南西二方而来,春分从西北二方而来,是为虚乡不正之风,主伤人而杀害万物,故圣人日避虚邪之道,如避矢石。日避者,太乙出游之一日也,此太乙日游于九宫也 。倪仲玉曰:“《坎》宫名叶蛰者,冬令主蛰封藏,至一阳初动之时,蛰虫始振,故名曰叶” 蛰。艮宫名天留者,艮为山,止而不动,因以为名。震宫名仓门者,仓藏也,天地万物之气收藏,至东方春令而始震动开辟,故名仓门。巽宫名阴洛者,《洛书》以二四为肩,巽宫位居东南,而主四月,因以为名。离宫名天宫者,日月丽天,主离明在上之象,因以为名。坤宫名元委者,坤为地元,幽远也,委随顺也。地道幽远柔顺,是以名之。《兑》宫名“仓果” 者,果实也。万物至秋而收藏成实,是以名之。《干》宫名“新洛” 者,新始也。《洛书》戴九履一,一乃干之始也。此九宫之位,应于八方四时,各随时而命名也。

    是故太乙徙立于中宫,乃朝八风,以占吉凶也。“风从 南方来,名曰大弱风,其伤人也,内舍于心,外在于脉 气主热。风从西南方来,名曰谋风,其伤人也,内舍于 脾,外在于肌,其气主为弱。风从西方来,名曰刚风,其 伤人也,内舍于肺,外在于皮肤,其气主为燥。风从西 北方来,名曰折风,其伤人也,内舍于小肠,外在于手” 太阳脉,脉绝则溢,脉闭则结不通,善暴死。风从北方 来,名曰“大刚风”,其伤人也,内舍于肾,外在于骨与肩 背之膂筋,其气主为寒也。风从东北方来,名曰“凶风”, 其伤人也,内舍于大肠,外在于两胁腋骨下及肢节。 风从东方来,名曰“婴儿风”,其伤人也,内舍于肝,外在 于筋纽,其气主为身湿。风从东南方来,名曰“弱风。”其 伤人也,内舍于胃,外在肌肉,其气主体重。此八风,皆 从其虚之乡来,乃能病人。三虚相搏,则为暴病、卒死; 两实一虚,病则为淋露。寒热犯其雨湿之地则为痿。 故圣人避风,如避矢石焉。其有三虚,而偏中于邪风, 则为击仆偏枯矣。

    马莳曰:“此又言朝八风,可以占吉凶也。南方属火,主于热,人之心应之,通于脉,故风从南方来者名曰大弱风,其伤人内舍于心而外在于脉,其气主于为病之热也。西方属金,主于燥,人之肺应之,通于皮肤,故风从西方来者名曰刚风,其伤人内舍于肺而外在于皮肤,其气主于为病之燥也。北方属水,主于寒,人” 之肾应之,通于骨,故风从北方来者,名曰大刚风。其伤人,内舍于肾,而外在于骨及肩背,内之膂筋,其气主于为病之寒也。东方属木,主于风湿,人之肝应之,通于筋纽,其气主于为病之风湿也。夫东方主风,而曰湿病者,以风为婴儿,其气尚柔,而不能胜湿故也。其从西南方来者为谋风,主伤于脾,而外在于肌,其气主为弱。东南方来者为弱风,以辰主于土也。内伤于胃而外在肌肉,其气主体重。西北方来者为折风,内伤于小肠而外在手太阳之脉。东北方来者为凶风,内伤于大肠而外在两胁旁骨下及肢节,以大肠与别腑。

    不同,皆能受伤者也。此八风者,皆从其冲后来为虚,风即虚之乡来也。如“立冬而风从南方西方来,立春而风从北方西方来,立夏而风从北方东方来,立秋而风从南方东方来” 者是也。三虚者,据《素问·刺法》、本病二篇,则以人忧愁思虑伤心,及汗出于心,惊而夺精,为人二虚;遇司天失守,为天之虚,为三虚。据后岁《露论》,以乘年之虚为一虚,即司天失守是也。逢月之虚为一虚,即月郭空则海水东盛云云是也。失时之和为一虚,即春应暖而反寒之盛是也。据此篇,其人已虚,其风又虚,其岁又虚,是谓三虚,三虚相搏,则为暴病卒死矣。假如人实岁实而风虚,则止为淋露寒热,盖人为露所淋,必发为寒热也。或犯其雨湿之地。则为痿病。故圣人避此虚邪之风。如避矢石。若有三虚而为邪风。偏中之则又为击仆为偏枯矣。击仆者。如击之而仆晕也。偏枯者。或左或右偏枯也。

    卢良侯曰:“太乙出游之第五日,立于中宫,乃朝八风,以占吉凶。八风者,四正四维之风也。人之五脏,生于五方五行,内合六腑,外合于皮脉肉筋骨,是以八方不正之风,内伤脏腑,外病形身,此皆从其虚之乡来,乃能病人也。如居叶蛰之宫,而出游之;第五日,风从南西二方而来,如居仓门之宫,而出游之;第五日,风从西北二方而来,数所在日而来不正之风,皆谓之虚风也。三虚者,乘年之虚,逢月之虚,失时之和,三虚相搏,则为暴病卒死。两实一虚者,止伤于虚风也。淋露寒热者,汗出而为寒为热也;犯其雨湿之地,则风湿相搏而为痿。其有三虚,而偏中于邪风,则为击仆偏枯,故圣人避风,如避矢石焉 。” 倪仲玉曰。重言圣人避风。如避矢石者。上节谓避太乙出游之第一日。此避太乙立于中宫所朝之八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