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汇编 草木典 第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十八卷
博物汇编 草木典 第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草木典

     第十八卷目录

     药部汇考三

      本草纲目一神农本经名例 陶隐居名医别录合药分剂法则 采药分六气

      岁物 七方 十剂 气味阴阳 五味宜忌 五欲 五宜 五禁 五走 五伤 五过

       五味偏胜 标本阴阳 升降浮沈 四时用药例 五运六淫用药式 六腑五脏用药

      气味补泻

    草木典第十八卷

    药部汇考三

    《本草纲目一》

    《神农本经名例》

    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 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

    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 酌其宜。欲遏病补虚羸者,本《中经》。

    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 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疾者,本《下经》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种,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应一 日,以成一岁。倍其数,合七百三十名也。

    陶弘景曰:“今按上品药性,亦能遣疾,但势力和厚,不为速效。岁月常服,必获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申,天道仁育,故曰应天。一百二十种者,当谓寅、卯、辰、巳之月,法万物生荣时也。中品药性,疗病之辞渐深,轻身之说稍薄。袪患为速,延龄为缓。人怀性情,故曰应人。一百二十种,当谓午、未、申、酉之月,法万物成熟时也。” 下品药性,专主攻击,毒烈之气,倾损中和,不可常服,疾愈即止。地体收杀,故曰“应地。” 一百二十五种者,当谓戌、亥、子、丑之月,法万物枯藏时也,兼以闰之盈数焉。若单服或配隶,自随人患,参而行之,不必偏执也。

    掌禹锡曰:“《陶氏本草》例,神农以朱书,《别录》以墨书,《本经》药止三百六十五种,今此言倍其数” ,合七百三十名,是并《别录》副品而言。此一节乃《别录》之文,传写既久,错乱所致,遂令后世捃摭此类,以为非神农之书,率以此故也。

    李时珍曰:“《神农本草》药分三品。陶氏《别录》倍增药品,始分部类。唐、宋诸家,大加增补,兼或退出,虽有朱、墨之别,三品之名,而实已紊矣。或一药而分数条,或二物而同一处;或木居草部,或虫入木部,水土共居,虫鱼杂处,淄渑罔辨,玉碔不分,名已难寻,实何由觅?” 今则通合古今诸家之药,析为十六部,当分者分,当并者并,当移者移,当增者增。不分三品,唯逐各部物以类从,目随纲举,每药标一总名,正大纲也;大书气味主治,正小网也。分注释名,《集解》、发明,详其目也。而辨疑正误,附录附之,备其体也。单方又附于其末,详其用也。大纲之下,明注本草及三品,所以原始也。小纲之下,明注各家之名,所以着实也;分注则各书人名,一则古今之出处不没,一则各家之是非有归。虽旧章似乎剖析,而支脉更觉分明,非敢僭越,实便讨寻尔。

    《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宜一君二臣三佐五 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陶弘景曰:“用药犹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则气力不周也。然检《仙经》世俗诸方,亦不必皆尔。大抵养命之药多君,养性之药多臣,疗病之药多佐,犹依本性所主,而复斟酌之。上品君中,复有贵贱,臣佐之中,亦复如之。所以门冬、远志,别有君臣;甘草国老大黄将军,明其优劣,皆不同秩也。” 岐伯曰:“方制君臣者,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非上中下三品之谓也,所以明善恶之殊贯也。”

    张元素曰:“为君者最多,为臣者次之,佐者又次之。药之于证所主同者,则各等分。或云力大者为君。” 李杲曰:“凡药之所用,皆以气味为主;补泻在味,随时换气,主疾为君;假令治风,防风为君;治寒,附子为君;治湿,防己为君;治上焦热,黄芩为君;中焦热,黄连为君;兼见何证,以佐使药分治之,此制方之要也。《本草》上品‘为君’” 之说,各从其宜尔。

    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

    韩保升曰:“凡天地万物,皆有阴阳大小,各有色类,并有法象。故羽毛之类,皆生于阳而属于阴;鳞介之类,皆生于阴而属于阳。所以空青法木,故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故色赤而主心;云母法金,故色白而主肺;雌黄法土,故色黄而主脾;磁石法水,故色黑而主肾。馀皆以此例推之。子母兄弟,若榆皮为母,厚朴为子” 之类是也。

    根茎花实,苖皮骨肉。

    张元素曰:“凡药根之在土中者,中半已上,气脉之上行也;以生苖者为根,中半已下,气脉之下行也。”

    “以入土者为稍;病在中焦与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稍。” 根升稍降,人之身半已上,天之阳也,用头;中焦用身;身半已下,地之阴也,用稍。乃述类象形者也。

    李时珍曰:“草木有单使一件者,如羌活之根,木通之茎,款冬之花,葶苈之实,败酱之苖,大青之叶,大腹之皮,郁李之核,蘗木之皮,沉香之节,苏木之肌,胡桐之泪,龙脑之膏是也。有兼用者,远志、小草,蜀漆、常山之类是也。有全用者,枸杞、甘菊之类是也。有一物两用者,当归头尾,麻黄根节,赤白茯苓,牛膝,春夏用苖,秋冬用根” 之类是也。羽毛、鳞、介、玉、石、水火之属,往往皆然,不可一律论也。

    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 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当用“相须”、 “相使者良,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 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

    韩保升曰:“《本经》三百六十五种中,单行者七十一种,相须者十二种,相使者九十种,相畏者七十八种,相恶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相杀者三十六种。凡此七情,合和视之。”

    陶弘景曰:“凡检旧方,用药亦有相恶相反者,如仙方甘草丸有防己、细辛,俗方玉石散用栝楼、干姜之类,服之乃不为害。或有制持之者,譬如寇贾辅汉,程周佐吴,大体既正,不得以私情为害。虽尔,不如不用尤良。半夏有毒,须用生姜,取其相畏相制也。”

    寇宗奭曰:“相反为害,深于相恶者。谓彼虽恶我,我无忿心。犹如牛黄恶龙骨,而龙骨得牛黄更良,此有以制伏故也。相反者,则彼我交仇,必不和合。今画家用雌黄、胡粉相近,便自黯妒,可证矣。” 李时珍曰:“药有七情,独行者,单方不用辅也;相须者,同类不可离也。如人参、甘草、黄蘗、知母之类。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恶” 者,夺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两不相合也;相杀者,制彼之毒也。古方多有用相恶、相反者,盖相须、相使同用者,帝道也;相畏、相杀同用者,王道也;相恶、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经有权,在用者识悟尔。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

    寇宗奭曰:凡称气者,是香臭之气。其寒热温凉,是药之性。且如鹅、白脂性冷,不可言气冷也。“四气则是香臭腥臊,如蒜、阿魏、鲍鱼、污袜,则其气臭;鸡、鱼、鸭、蛇,则其气腥;狐狸、白马茎、人中白,则其气臊;沉、檀、龙、麝,则其气香” 是也。则“气” 字当改作“性” 字,于义方允。

    李时珍曰:寇氏言“寒热温凉是性,香臭腥臊是气” ,其说与《礼记》文合。但自《素问》以来,只以气味言,卒难改易,姑从旧尔。

    王好古曰:“味有五,气有四。五味之中,各有四气。如辛则有石膏之寒,桂、附之热,半夏之温,薄荷之凉是也。气者,天也;味者,地也。温热者,天之阳;寒凉者,天之阴;辛甘者,地之阳;咸苦者,地之阴。” 《本草》五味不言淡,四气不言凉,只言温,大温热,大热寒,大寒、微寒平,小毒、大毒,有毒、无毒。何也?淡附于甘微寒,即凉也。

    及有毒无毒。

    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又曰:耐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王冰云:“药气有偏胜,则脏气有偏绝,故十分去其六七八九而止也。”

    阴干暴干,采造时月生熟。

    陶弘景曰:“凡采药时月,皆是建寅岁首,则从汉太初后所记也。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采者,谓春初津润始萌,未充枝叶,势力淳浓也。至秋枝叶干枯,津润归流于下也。大抵春宁宜早,秋宁宜晚,花实、茎叶,各随其成熟尔。岁月亦有早晏,不必都依本文也。所谓阴干者,就六甲阴中干之也。又依遁甲法,甲子旬阴中” 在癸酉,以药著酉地也。实不必然,但露暴于阴影处干之尔。若可两用,益当为善。孙思邈曰:“古之医者,自解采取阴干暴干,皆如法,用药必依土地,所以治病十愈八九。今之医者不知采取时节,至于出产土地,新陈虚实,所治病十不得五也。”

    《马志》曰:“今按法阴干者,多恶。如鹿茸阴干悉烂,火干且良。草木根苗,九月以前采者,悉宜日干;十月以后采者,阴干乃好。”

    李时珍曰:生产有南北,节气有早迟,根苗异收采,制造异法度。故市之地黄以锅煮熟,大黄用火焙干,松黄和蒲黄、樟脑杂龙脑,皆失制作伪者也。《孔志约》云:“动植形生,因地舛性;春秋节变,感气殊功。”

    离其本土,则质同而效异;乖于采取,则物是而时非。名实既虚,寒温多谬,施于君父,逆莫大焉。陈嘉谟曰:“医药贸易,多在市家,谚云:‘卖药者两眼,用药者一眼,服药者无眼’。” 非虚语也。《古圹灰》云:“死龙骨苜蓿根为土,黄耆麝香捣荔核搀藿香采茄叶杂煮半夏为元胡索,盐松稍为肉苁蓉草仁充,草豆蔻西呆代南木香,熬广胶入荞面作阿胶,煮鸡子及鱼枕为琥珀,枇杷蕊代款冬,驴脚胫作虎骨,松脂混麒麟竭,番硝和龙脑香” ,巧诈百般,甘受其侮,甚致杀人归咎,用药乃大关系,非比寻常,不可不慎也。

    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

    陶弘景曰:“诸药所生,皆的有境界。秦、汉已前,当言列国。今郡县之名,后人所增尔。江东以来,小小杂药,多出近道,气力性理,不及本邦。假令荆、益不通,则全用历阳、当归、钱唐三建,岂得相似?所以疗病不及往人,亦当缘此。又且医不识药,惟听市人,市人又不辨究,皆委采送之家,传习造作,真伪好恶,并皆莫测。所以‘锺乳醋煮令白,细辛水渍使直,黄耆蜜蒸为甜,当归酒洒取润,蜈蚣朱足令赤,螵蛸胶于桑枝,以虺床当蘼芜,以荠苨乱人参,此等既非事实,合药不量剥除。只如远志、牡丹,才不收半,地黄、门冬三分耗一’。” 凡去皮除心之属,分两不应,不知取足。王公贵胜,合药之日,群下窃换好药,终不能觉。以此疗病。固难责效。

    寇宗奭曰:“凡用药必须择土地所宜者则真,用之有据。如上党人参、川西当归、齐州半夏、华州细辛、东壁土、冬月灰、半天河水、热汤浆水之类,其物至微,其用至广,盖亦有理。若不推究厥理,治病徒费其功。”

    李杲曰:“陶隐居《本草》言:狼毒、枳实、橘皮、半夏、麻黄、吴茱萸,皆须陈久者良,其馀须精新也。然大黄、木贼、荆芥、芫花、槐花之类,亦宜陈久,不独六陈也。凡药味须要专精。至元庚辰六月,许伯威年五十四,中气本弱,病伤寒八九日,热甚,医以凉药下之,又食梨冷伤脾胃,四肢逆冷,时发昏愦,心下悸动,吃噫不止,面色青黄,目不欲开,其脉动中有止时自还,乃结脉也。” 用仲景复脉汤加人参、肉桂,急扶正气。生地黄减半,恐伤阳气。服二剂病不退。再为诊之,脉证相对。因念“莫非药欠专精,陈腐耶?” 再市新药与服,其证减半,又服而安。凡诸草木昆虫,产之有地,根叶花实,采之有时。失其地则性味少异,失其时则气味不全。又况新陈之不同。精粗之不等。傥不择而用之。其不效者。医之过也。唐耿𣲗诗云。“老医迷旧疾。朽药误新方。” 是矣。

    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 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并随药性, 不得违越。

    陶弘景曰:“又按病有宜服、丸服、散服、汤服、酒服、膏煎者,亦兼参用,以为其制。”

    《华佗》曰:“病有宜汤者,宜丸者,宜散者,宜下者,宜吐者,宜汗者。汤可以荡涤脏腑,开通经络,调品阴阳。丸可以逐风冷,破坚积,进饮食;散可以去风寒暑湿之邪,散五藏之结伏,开肠利胃。可下而不下,使人心腹胀满烦乱;可汗而不汗,使人毛孔闭塞,闷绝而终;可吐而不吐,使人结胸上喘,水食不入而死。”

    李杲曰:“汤者,荡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去急病用之。丸者,缓也,舒缓而治之也。㕮咀者,古制也。古无铁刃,以口咬细,煎汁饮之,则易升易散,而行经络也。凡治至高之病,加洒煎,去湿以生姜,补元气以大枣,发散风寒以葱白,去膈上痰以蜜细末者,不循经络,止去胃中及脏腑之积。气味厚者,白汤调气,味薄者煎” 之,和滓服。去下部之痰。其丸极大而光且圆,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极小。稠面糊取其迟化直至中下,或酒或醋,取其散之意也。凡半夏、南星欲去湿者,丸以姜汁稀糊,取其易化也。水浸宿炊饼又易化,滴水丸又易化,炼蜜丸者,取其迟化而气循经络也。蜡丸取其难化而旋旋取效,或毒药不伤脾胃也。

    张元素曰:“病在头面及皮肤者,药须酒炒;在咽下、脐上者,酒洗之;在下者,生用。寒药须酒浸曝干,恐伤胃也。当归酒浸,助散发之用也。”

    陈嘉谟曰:“制药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火制四锻,炮炙炒也;水制三渍,泡洗也。水火共制,蒸煮二者焉。法造虽多,不离于此。酒制升提,姜制发散,入盐走肾而软坚,用醋注肝而住痛;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米泔制,去燥性而和中;乳制,润枯生血;蜜制,甘缓益元;陈壁土制,窃真气,骤补中焦;麦” 麸皮制抑酷性。勿伤上膈。乌豆汤甘草汤渍晒并解毒。致令平和。羊酥油猪脂油涂。

    烧咸渗骨,容易脆断,去穰者免胀,抽心者除烦。大概具陈,初学熟玩。

    欲疗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 脉未乱,精神未散,服药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 势已过,愈将难全。

    陶弘景曰:自非明医听声察色诊脉,孰能知未病之病乎?且未病之人,亦无肯自疗。故齐侯怠于皮肤之微,以致骨髓之痼,非但识悟之为难,亦乃信受之弗易。仓公有言:信巫不信医,死不治也。李时珍曰:《素问》云:“上古作汤液,故为而弗服。中古道德稍衰,邪气时至,服之万全。” 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镵石针艾“治其外。” 又曰:“中古治病,至而治之汤液,十日不已,治以草苏荄枝,本末为助,标本已得,神气乃服。暮世之病,不本四时,不知日月,不审逆从,病形已成,以为可救。故病未已,新病复起。” 淳于意曰:“病有六不治: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轻身重财,二不治衣食不适,三不治阴阳脏气不定,四不治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信巫不信医,六不治。” 六者有一,则难治也。

    寇宗奭曰:“病有六失,失于不审,失于不信,失于过时,失于”原缺二字。失于不择医,失于不识病。六失有一,即为难治。又有八要:一曰虚,二曰实,三曰冷,四曰热,五曰邪,六曰正,七曰内,八曰外也。《素问》云:“凡治病,察其形气色泽,观人勇怯,骨肉皮肤,能知其情,以为诊法。”若患人脉病不相应,既不得见其形,医止据脉供药,其可得乎?今豪富之家,妇人居帷幔之内,复以帛幪手臂,既无望色之神,听声之圣,又不能尽切脉之巧,未免详问。病家厌繁,以为术疏,往往得药不服,是四诊之术,不得其一矣,可谓难也。呜呼!

    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 去十之,取去为度。

    陶弘景曰:“今药中单行一两种有毒,只如巴豆、甘遂、将军,不可便令尽剂。如《经》所云: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细麻;二物一毒,服二丸如大麻;三物一毒,服三丸如胡豆;四物一毒,服四丸如小豆;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大豆;六物一毒,服六丸如梧子;从此至十,皆以梧子为数。其中又有轻重,且如狼毒、钩吻,岂如附子、芫花” 辈耶。此类皆须量宜。

    寇宗奭曰:“虽有此例,更合论人老少虚实,病之新久,药之多毒少毒,斟量之,不可执为定法。”

    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饮食不消,以吐下药;鬼疰 蛊毒,以毒药;痈肿疮瘤,以疮药;风湿,以风湿药。各随 其所宜。

    陶弘景曰:“药性一物,兼王十馀。病者,取其偏长为本。复观人之虚实补泻,男女老少,苦乐荣悴,乡壤风俗,并各不同。褚澄疗寡妇尼僧,异乎妻妾,此是达其性怀之所致也。”

    李时珍曰:“气味有厚薄,性用有躁静,治体有多少,力化有浅深。正者正治,反者反治。用热远热,用寒远寒,用凉远凉,用温远温。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不远热,则热病至;不远寒,则寒病至。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温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水郁折之。气之胜也,微者随之,甚者制之。气之复也,和者平之,暴者夺之,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折之,不足补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行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益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吐之汗之下之,补之泻之,久新同法。” 又曰:“抑者正治,从者反治。反治” 者,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又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 所谓求其属以衰之也。此皆约取《素问》之粹言。

    病在胸膈已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心腹已下者,先 服药而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 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

    陶弘景曰:“今方家先食后食,盖此义也。又有须酒服者,饮服者,冷服者,热服者。服汤则有疏有数,煮汤则有生有熟,各有法用,并宜详审。”

    李杲曰:“古人服药活法,病在上者,不厌频而少,病在下者,不厌顿而多。少服则滋荣于上,多服则峻补于下。凡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势力相及,并视人之强弱,病之轻重,以为进退增减,不必泥法。”

    夫大病之主,有中风、伤寒,寒热温疟,中恶霍乱,大腹 水肿,肠澼下痢,大小便不通,奔豚上气,欬逆呕吐,黄 疸,消渴留饮,癖食坚积,症瘕癫邪,惊痫鬼疰,喉痹齿 痛,耳聋目盲,金疮踒折,痈肿恶疮,痔瘘,瘿瘤;男子五 劳七伤,虚乏羸瘦;女子带下,崩中血闭,阴蚀、虫蛇蛊 毒所伤。此大略宗兆,其间变动枝叶,各宜依端绪以收之。

    陶弘景曰:“药之所主,止说病之一名。假令中风,乃有数十种,伤寒证候,亦有二十馀条,更复就中求其类例大体归其始终,以本性为根宗,然后配证以合药尔。” 病之变状,不可一概言之,所以医方千卷,犹未尽其理。春秋已前及和缓之书蔑闻,而《道经》略载扁鹊数法,其用药犹是本草家意。至汉淳于意及华陀等方,今时有存者,亦皆条理药性,惟张仲景一部,最为众方之祖,又悉依《本草》,但其善诊脉,明气候,以意消息之尔。至于刳肠剖臆,刮骨续筋之法,乃别术所得,非神农家事。自晋代以来,有张苗、宫泰、刘德、史脱、靳郡、赵泉、李子豫等一代良医,其贵胜阮德如、张茂先辈,逸民皇甫士安,及江左葛洪、蔡谟、殷仲堪诸名人等,并研精药术。宋有羊欣、元徽、胡洽、秦承祖,齐有尚书褚澄、徐文伯、嗣伯,群从兄弟,疗病亦十愈八九。凡此诸人,各有所撰用方,观其指趣,莫非《本草》者。或时用别药,亦循其性度,非相逾越。《范汪方》百馀卷及葛洪《肘后》,其中有细碎单行径用者,或田舍试验之法,或殊域异识之术。如“藕皮散血,起自庖人牵牛逐水。近出野老面店蒜虀,乃是下蛇之药。路边地菘,而为金疮所秘。此盖天地间物,莫不为天地间用,触遇则会,非其主对矣。” 颜光禄亦云:“《道经》仙方,服食断榖,延年却老,乃至飞丹链石之奇,云腾羽化之妙,莫不以药道为先。用药之理,一同《本草》,但制御之途小异世法,所” 用不多,远至二十馀物,或单行数种,岁月深积,便致大益。即《本草》所云“久服之效,不如俗人,微觉便止。” 今庸医处疗,皆耻看《本草》,或依约旧方,或闻人传说,便揽笔疏之,以此表奇。其畏恶相反,故自寡昧。而药类远僻,分两参差,不以为疑。偶尔值瘥,则自信方验;旬月未瘳,则言病源深结。了不反求诸己,虚构声称,自应贻谴矣。其《五经》四部,军国礼服,少有乖越,止于事迹非宜耳。至于汤药,一物有谬,便性命及之。千乘之君,百金之长,可不深思戒慎耶?

    寇宗奭曰:“人有贵贱少长,病当别论;病有新久虚实,理当别药。盖人心如面,各各不同,惟其心不同,脏腑亦异,欲以一药通治众人之病,其可得乎?张仲景曰:‘有土地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食居亦异,是故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且如贵豪之家,形乐志若者也,衣食足则形乐而外实,思虑多则志苦而内’” 虚,故病生于脉,与贫下异,当因人而治。后世医者,委此不行,所失甚矣。又凡人少长老,其气血有盛壮衰三等,故岐伯曰:“少火之气壮,壮火之气衰。” 盖少火生气,壮火散气,况衰火乎?故治法亦当分三等,其少日服饵之药,于壮老之时,皆须别处,决不可忽。

    又云:“人以气血为本,世有童男室女,积想在心,思虑过当,多致劳损,男则神色先散,女则月水先闭。盖忧愁思虑则伤心,心伤则血逆竭,故神色先散而月水先闭也。火既受病,不能营养其子,故不嗜食;脾既虚则金气亏,故发嗽。嗽既作,水汽绝,故四肢干;木气不充,故多怒,鬓发焦,筋痿。俟五藏传遍,故卒不能死,然” 终死矣。此于诸劳。最为难治。或能改易心志。用药扶接。间得九死一生耳。

    有人病久嗽,肺虚生寒热。以款冬花焚三两芽,俟烟出,以笔管吸其烟,满口则咽之,至倦乃已。日作五七次,遂瘥。

    有人病疟月馀,又以药吐下之,气遂弱。观其脉病,乃夏伤暑,秋又伤风,因与柴胡汤一剂安。后又饮食不节,寒热复作,吐逆不食,胁下急痛,此名痰疟。以十枣汤一服,下痰水数升,服理中散二钱遂愈。有妇人病吐逆,大小便不通,烦乱,四肢冷,渐无脉,凡一日半,与大承气汤二剂,至夜半,大便渐通,脉渐生,翌日乃安。此关格之病。极难治。《经》曰:“关则吐逆。” 格则不得小便。亦有不得大便者。

    有人若风痰头痛,颤掉吐逆,饮食减。医以为伤冷物,温之不愈,又以丸下之,遂厥。复与金液丹后,谵言吐逆,颤掉不省人,狂若见鬼,循衣摸床,手足冷,脉伏。此胃中有结热,故昏瞀不省人。以阳气不能布于外,阴气不能持于内,即颤掉而厥。遂与大承气汤,至一剂乃愈。

    有妇人病温已十二日,诊其脉六七至而涩,寸稍大,尺稍小,发寒热,颊赤口干,不了了,耳聋。问之,病后数日,经水乃行,此属少阳热入血室,治不对,病必死。乃与小柴胡汤,二日,又加桂枝干姜汤,一日寒热止。但云:“我脐下急痛。” 与抵当丸微利,痛止身凉,尚不了了,复与小柴胡汤,次日云:“我胸中热燥,口鼻干。” 又少与调胃承气汤;不利,与大陷胸丸半服,利三行。次日虚烦不宁,妄有所见,狂言,知有燥屎,以其极虚,不敢攻之,与竹叶汤去其烦热,其大

    便自通,中有燥屎数枚。狂烦尽解。唯欬嗽唾沬。此肺虚也。不治恐乘虚作肺痿。以小柴胡去人参、姜、枣。加干姜五味子汤。一日欬减。二日悉痊。

    有人年六十,脚肿生疮,忽食猪肉不安。医以药下之,稍愈,时出外中风汗出,头面暴肿起,紫黑色,多睡,耳轮上有浮泡小疮,黄汁出,乃与小续命汤,倍加羌活,服之遂愈。

    有人年五十四,素羸多中寒,小年常服生硫黄数斤,近服兔丝有效。脉左上二部,右下二部弦紧有力。五七年来,病右手足筋急拘挛,言语稍迟。遂与仲景小续命汤,加薏苡仁一两,以治筋急,减黄芩、人参、芍药各半,以避中寒。杏仁只用一百五枚,后云“尚觉大冷” ,因尽去人参、芩、芍,加当归一两半,遂安。小续命汤,今人多用,不能逐证加减,遂至危殆,故举以为例。

    《陶隐居名医别录合药分剂法则》

    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 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虽有子谷秬黍 之制,从来均之已久,依此用之。

    苏恭曰:“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后汉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古方惟张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则水为殊少矣。”

    李杲曰: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也;二十四铢为一两,古云三两,即今之一两,云“二两” ,即今之六钱半也。

    李时珍曰:“蚕初吐丝曰忽,十忽曰丝;十丝曰釐,四釐曰絫,十釐曰分,四絫曰字,二分半也。”十絫曰铢,四分也。四字曰钱,十分也。六铢曰一分,二钱半也。四分曰两,二十四铢也。八两曰锱,二锱曰斤,二十四两曰镒,一斤半也。准官秤,十二两、三十斤曰钧,四钧曰石,一百二十斤也。方中有曰“少许”者,些子也。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絫》,音垒。

    今方家云“等分”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 同尔,多是丸散用之。

    《丸散》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 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五匕者, 即今五铢钱边五字者,抄之不落为度。一撮者,四刀 圭也。匕即匙也

    “药以升合分”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则以 升平之。十撮为一勺,十勺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升方》 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内散药物,按抑之,正 尔,微动令平尔。

    李时珍曰:“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量之所起为圭,四圭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五斗曰斛,二斛曰石。”

    凡汤、酒膏药云《㕮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又吹去 细末。药有易碎难碎,多末少末,今皆细切如㕮咀也。

    苏恭曰:“㕮咀,商量斟酌之也。” 寇宗奭曰:“㕮咀,有含味之意,如人以口齿咀啮,虽破而不尘,古方多言㕮咀,此义也。” 李杲曰:“㕮咀,古制也。古无铁刃,以口咬细,令如麻豆煎之,今人以刀锉细尔。”

    凡丸药云“如细麻”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略相称尔。 《黍粟》亦然。云“如大麻子”者,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即 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 以三大麻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子者, 以二大豆准之。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四十梧子准 之。

    寇宗奭曰:今人用古方多不效者,何也?不知古人之意也。如仲景治胸痹,心中痞坚,逆气抢心,用《治中汤》:人参、术、干姜、甘草四物,共一十二两,水八升,煮取三升,每服一升,日三服,以知为度。或作丸须鸡子黄大,皆奇效。今人以一丸如杨梅许服之,病既不去,乃曰药不神,非药之罪,用药者之罪也。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去心皮秤之,以 一分准十六枚。附子、乌头若干枚者,去皮毕,以半两 准一枚。枳实若干枚者,去穰毕,以一分准二枚。橘皮 一分,准三枚。枣大小三枚准一两。干姜一累者,以一 两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毕,称五两为正,蜀椒一升三 两为正,吴茱萸一升五两为正,兔丝子一升九两为 正,庵䕡子一升四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 地肤子一升四两为正”,其子各有虚实轻重,不可秤 准者,取平升为正。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重半两为正;甘草一尺 者,二两为正;云“某草一束”者,三两为正;云“一把”者,二 两为正。

    《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猪膏一斤”者,有一升二合 也。

    凡丸散药,亦先切细,暴燥乃捣之。有各捣者,有合捣 者,并随方。其润湿药如天门冬、地黄辈,皆先增分两切暴独捣碎更暴,若逢阴雨,微火烘之,既燥停冷捣 之。

    李时珍曰:“凡诸草木药及滋补药,并忌铁器。金性克木之生发之气,肝肾受伤也。惟宜铜刀竹刀修治乃佳。亦有忌铜器者,并宜如法丸散,须用青石、碾石、磨石臼,其砂石者不良。”

    凡筛丸散,用重密绢,各筛毕,更合于臼中,捣数百遍, 色理和同乃佳也。巴豆、杏仁、胡麻诸膏腻药,皆先熬 黄捣合如膏指。㩢视泯泯。乃稍稍入散中。合研捣散。 以轻疏绢筛度之。再合捣匀。

    凡煮汤,欲微火,令小沸,其水依方,大略二十两药,用 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准。然利汤欲生,少水而多 取汁;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汁。不得令水多少。用新 布两人以尺木绞之,澄去垽浊,纸覆令密。温汤勿用 铁器服汤宁小沸,热则易下,冷则呕涌。

    徐之才曰:“汤中用酒,须临熟乃下之。”

    李时珍曰:“陶氏所说,乃古法也。今之小小汤剂,每一两用水二瓯为准,多则加,少则减之。如剂多水少,则药味不出;剂少水多,又煎耗药力也。凡煎药并忌铜、铁器,宜用银器、瓦罐洗净封固,令小心者看守。须识火候,不可太过不及。火用木炭、芦苇为佳。其水须新汲味甘者。” 流水、井水、沸汤等,各依方,详见《水部》。若发汗药必用紧火热服,攻下药亦用紧火煎熟,下消黄,再煎温服。补中药宜慢火温服。阴寒急病,亦宜紧火急煎服之。又有阴寒烦躁,及暑月伏阴在内者,宜水中沈冷服。

    凡渍药酒,皆须细切,生绢袋盛,入酒密封,随寒暑日 数,漉出滓,可暴燥,微捣更渍,亦可为散服。

    李时珍曰:“别有酿酒者,或以药煮汁和饭,或以药袋安置酒中,或煮物和饭同酿,皆随方法。又有煮酒者,以生绢袋药入坛密封,置大锅中,水煮一日,埋土中七日,出火毒乃饮。”

    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二剂,加水煎竭饮之,亦敌 一剂,皆先暴燥。

    陈藏器曰:“凡汤中用麝香、牛黄、犀角、羚羊角、蒲黄、丹砂、芒硝、阿胶辈,须细末如粉,临时纳汤中,揽和服之。”

    凡合膏,初以苦酒渍令淹浃,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 “晬时”者,周时也。从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者。煮膏 当三上三下,以泄其热势,令药味得出,上之使匝匝 沸,乃下之使沸静,良久乃止。中有薤白者,以两头微 焦黄为候;有白芷、附子者,以小黄色为度,以新布绞 去滓,滓亦可酒煮饮之。摩膏滓可傅病上。膏中有雄 “黄、朱砂、麝香辈,皆别捣如面,绞膏毕,乃投中疾搅,勿 使沉聚在下。有水银、胡粉者,于凝膏中研令消散。”

    李时珍曰:“凡熬贴痈疽风湿诸病膏者,先以药浸油中三日乃煎之,煎至药枯,以绢滤净,煎热,下黄丹或胡粉或蜜陀僧,三上三下,煎至滴水成珠不散,倾入器中,水浸三日,去火毒用。若用松脂者,煎至成丝,倾入水中,拔扯数百遍乃止。俱宜谨守火候,勿令太过不及也。其有朱砂、雄黄、龙脑、麝香、血竭、乳香、没药等” 料者。并待膏成时投之。黄丹、胡粉。蜜陀僧。并须水飞瓦炒过。松脂须链数遍乃良。

    凡丸中用蜡,皆烊,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

    李杲曰:“丸药用蜡,取其固护药之气味势力,以过关膈而作效也。若投以蜜,下咽亦易散化,如何得到脏中?若有毒药,反又害之,非用蜡之本意也。”

    凡用蜜,皆先大煎,掠去其沬,令色微黄,则丸药经久 不坏。

    《雷敩》曰:“凡链蜜,每一斤止得十二两半,是数火少火过,并不得用也。修合丸药,用蜜只用蜜,用饧只用饧,用糖只用糖,勿交杂用,必泻人也。”

    《采药分六气岁物》

    岐伯曰:“厥阴司天为风化,在泉为酸化,清毒不生;少 阴司天为热化,在泉为若化,寒毒不生;太阴司天为 湿化,在泉为甘化,燥毒不生;少阳司天为火化,在泉 为苦化,寒毒不生;阳明司天为燥化,在泉为辛化,湿 毒不生;太阳司天为寒化,在泉为咸化,热毒不生。治 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所生,五脏所宜,乃可言盈” 虚病生之绪,本乎天者天之气,本乎地者地之气。谨 候气宜,无失病机,司岁备物,则无遗主矣。岁物者,天 地之专精也,非司岁物则气散质同而异等也。气味 有厚薄,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上淫 于下,所胜平之,外淫于内,所胜治之。

    王冰曰:“化于天者为天气,化于地者为地气。五毒皆 五行之气所为,故所胜者不生。唯司天在泉之所生 者,其味正,故药工专司岁气,所收药物,则所主无遗 略矣。五运有馀,则专精之气,药物肥浓,使用当其正, 气味也。不足则药不专精而气散物不纯,形质虽同, 力用则异矣。故天气淫于下,地气淫于内者,皆以所” 胜平治之。如风胜湿。酸胜甘之类是也

    《七方》

    岐伯曰:气有多少,形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又 曰:“病有远近,证有中外,治有轻重,近者奇之,远者偶 之。汗不以奇,下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 制以急。近而偶奇,制小其服;远而奇偶,制大其服。大 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一之,奇之不去则 偶之,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 其病也。

    王冰曰:“脏位有高下,腑气有远近,病证有表里,药用 有轻重,单方为奇,复方为偶。心肺为近,肝肾为远,脾 胃居中,肠䐈胞胆亦有远近,识见高远,权以合宜。方 奇而分两偶,方偶而分两奇。近而偶制,多数服之;远 而奇制,少数服之。则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 肾服一,为常制也。方与其重也宁轻;与其毒也宁善; 与其大也宁小。”是以奇方不去,偶方主之。偶方不去, 则反佐以同病之气而取之。夫微小之热,折之以寒; 微小之冷,消之以热。甚大寒热,则必能与异气相格, 声不同不相应,气不同不相合,是以反其佐以同其 气,复令寒热参合,使其始同终异也。

    李时珍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反佐即从治也。谓热 在下而上有寒邪拒格,则寒药中入,热药为佐;下膈 之后,热气既散,寒性随发也。寒在下而上有浮火拒 格,则热药中入,寒药为佐,下膈之后,寒气既消,热性 随发也。此寒因热用,热因寒用之妙也。温凉仿此。” 刘完素曰:“流变在乎病,主病在乎方,制方在乎人。方 有七,大小、缓急、奇、偶、复也。”制方之体,本于气味,寒热、 温凉四气生于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成于地。是以 有形为味,无形为气,气为阳,味为阴,辛甘发散为阳, 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或收 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软或坚,各随脏腑之证 而施。药之品味,乃分七方之制也。故奇偶复者。三方 也。大小缓急者。四制之法也。故曰:“治有缓急。方有大 小。”

    大方

    岐伯曰:“君一臣二,佐九制之大也;君一臣三,佐五制 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又曰:“远而奇偶,制大其 服;近而奇偶,制小其服。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 之,少则一之。”

    刘完素曰:“身表为远,里为近,大小者,制奇偶之法也。 假如小承气汤、调胃承气汤,奇之小方也;大承气汤、 抵当汤,奇之大方也,所谓因其攻里而用之也;桂枝、 麻黄,偶之小方也;葛根、青龙,偶之大方也,所谓因其 发表而用之也。故曰:‘汗不以奇,下不以偶’。”

    张从正曰:“大方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病有 兼证而邪不一,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两大 而顿服之,大方,肝肾及下部之病,道远者宜之。”王太 仆以心肺为近,肾肝为远,脾胃为中;刘河间以身表 为远,身里为近。以予观之,身半以上其气三,天之分 也;身半以下其气三,地之分也;中脘,人之分也。

    小方

    张从正曰:“小方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病无兼证, 邪气专一,可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两少而频服之; 小方,心肺及在上之病者宜之,徐徐细呷是也。” 刘完素曰:“肝肾位远,数多,则其气缓,不能速达于下, 必大剂而数少,取其迅急下走也;心肺位近,数多,则 其气急,下走,不能升发于上,必小剂而数多,取其易 散而”上行也。王氏所谓“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 三。肾服一。”乃五脏生成之数也。

    缓方

    岐伯曰:“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 味厚,缓则气味薄,适其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 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

    王冰曰:“假如病在肾,而心气不足,服药宜急过之,不 以气味饲心,肾药凌心,心复益衰矣。”馀上下远近例 同。

    刘完素曰:圣人治上不犯下,治下不犯上,治中上下 俱无犯,故曰:诛伐无过,命曰“大惑。”

    王好古曰:“治上必妨下,治表必连里。用黄芩以治肺, 必妨脾;用苁蓉以治肾,必妨心;服干姜以治中,必僭 上;服附子以补火,必涸水。”

    张从正曰:“缓方有五,有甘以缓之之方,甘草、糖、蜜之 属是也。病在胸膈,取其留恋也。有丸以缓之之方,比 之汤散,其行迟慢也。有品件众多之缓方,药众则递 相拘制,不得各骋其性也。有无毒治病之缓方,无毒 则性纯功缓也。有气味俱薄之缓方,气味薄则长于 补上治上,比至其下,药力已衰矣。”

    急方

    刘完素曰:“味厚者为阴,味薄者为阴中之阳,故味厚 则下泄,味薄则通气。气厚者为阳,气薄为阳中之阴, 故气厚则发热,气薄则发汗是也。”

    王好古曰:“治主宜缓,缓则治其本也;治客宜急,急则治其标也。表里汗下,皆有所当缓,所当急。”

    张从正曰:“急方有四:有急病急攻之急方,中风关格 之病是也。有汤散荡涤之急方,下咽易散,而行速也。 有毒药之急方,毒性能上涌下泄,以夺病势也。有气 味俱厚之急方,气味俱厚,直趋于下,而力不衰也。”

    奇方

    《王冰》曰:“单方也。”

    张从正曰:“奇方有二:有独用一物之奇方,病在上而 近者宜之;有药合阳数,一三五七九之奇方,宜下不 宜汗。”

    刘完素曰:“假如小承气,奇之小方也;大承气、抵当汤, 奇之大方也,所谓因其攻下而为之也。桂枝、麻黄,偶 之小方也;葛根、青龙,偶之大方也,所谓因其发散而 用之也。”

    偶方

    张从正曰:“偶方有三,有两味相配之偶方,有古之二 方相合之偶方,古谓之复方,皆病在下而远者宜之。 有药合阴数,二、四、六、八、十之偶方,宜汗不宜下。王太 仆言:汗药不以偶,则气不足以外发;下药不以奇,则 药攻毒而致过。意者下本易行,故单行则力孤而微; 汗或难出,故并行则力齐而大乎?而仲景制方,桂枝” 汗药。反以五味为奇。大承气下药。反以四味为偶。何 也。岂临事制宜。复有增损乎。

    复方

    岐伯曰:奇之不去则偶方,是谓“重方。”

    王好古曰:“奇之不去复以偶,偶之不去复以奇,故曰 复。复者,再也,重也,所谓十补一泄,数泄一补也。”又伤 寒见风脉,伤风得寒脉,为脉证不相应,宜以《复方》主 之。

    张从正曰:“复方有三,有二方。三方及数方相合之复 方,如桂枝二越婢一汤、五积散之属是也。有本方之 外,别加馀药,如调胃承气加连翘、薄荷、黄芩、卮子,为 凉膈散之属是也。有分两均齐之复方,如胃风汤各 等分之属是也。王太仆以偶为复方,今七方有偶又 有复,岂非偶乃二方相合,复乃数方相合之谓乎。”

    《十剂》

    徐之才曰:“药有宣、通、补泄、轻、重、涩、滑、燥湿十种,是药 之大体。而《本经》不言,后人未述,凡用药者,审而详之, 则靡所遗失矣。”

    宣剂

    徐之才曰:“宣可去壅,生姜、橘皮之属是也。”

    李杲曰:“外感六淫之邪,欲传入里,三阴实而不受逆 于胸中,天分气分窒塞不通,而或哕或呕,所谓壅也。 三阴者脾也。故必破气药如姜、橘、藿香、半夏之类,泻 其壅塞。”

    张从正曰:“俚人以宣为泻,又以宣为通,不知十剂之 中,已有泻与通矣。”

    张仲景曰:春病在头,大法宜吐,是宣剂即涌剂也。《经》 曰:高者因而越之,木郁则达之。宣者升而上也,以君 召臣曰:宣是矣。凡风痫中风,胸中诸实,痰饮寒结,胸 中热郁,上而不下,久则嗽喘满胀,水肿之病生焉,非 宣剂莫能愈也。吐中有汗,如引涎追泪嚏鼻,凡上行 者,皆吐法也。

    刘完素曰:“郁而不散为壅,必宣以散之,如痞满不通 之类是矣。攻其里,则宣者上也,泄者下也。通剂则瓜 蒂、卮子之属是矣。发汗通表亦同。” 王好古曰:“《经》有五郁,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 金郁泄之,水郁折之,皆宣也。教曰宣扬,制曰宣读,君 召臣曰宣唤,臣奉君命,宣布上意,皆宣之意也。” 李时珍曰:“壅者,塞也,宣者,布也,散也。郁塞之疾,不升 不降,传化失常,或郁久生病,或病久生郁,必药以宣 布敷散之,如承流宣化之意,不独涌越为宣也。是以 气郁有馀,则香附、抚芎之属以开之,不足则补中益 气以运之。火郁微则山卮、青黛以散之,甚则升阳解 肌以发之。湿郁微则苍术、白芷之属以燥之,甚则风 药以胜”之。痰郁微则南星、橘皮之属以化之,甚则瓜 蒂、藜芦之属以涌之。血郁微则桃仁、红花以行之,甚 则或吐或利以逐之。食郁微则山查、神麹以消之,甚 则上涌下利以去之。皆宣剂也。

    通剂

    徐之才曰:“通可去滞,通草、防己之属是也。”

    刘完素曰:“留而不行,必通以行之,如水病为痰澼之 类,以木通、防己之属攻其内,则留者行也。滑石、茯苓、 芫花、甘遂、大戟、牵牛之类是也。”

    张从正曰:“通者,流通也。前后不得溲便宜木通、海金 沙、琥珀、大黄之属通之。痹痛郁滞,经隧不利,亦宜通 之。”

    李时珍曰:“滞,留滞也。湿热之邪,留于气分,而为痛痹 癃闭者,宜淡味之药,上助肺气下降,通其小便,而泄 气中之滞,木通、猪苓之类是也。湿热之邪,留于血分, 而为痹痛肿注,二便不通者,宜苦寒之药下引,通其前后,而泄血中之滞,防己之类是也。《经》曰:‘味薄者通’。” 故淡味之药,谓之通剂。

    补剂

    徐之才曰:“补可去弱,人参、羊肉之属是也。”

    李杲曰:“人参甘温,能补气虚;羊肉甘热,能补血虚;羊 肉补形,人参补气,凡气味与二药同者,皆是也。” 张从正曰:“五脏各有补泻,五味各补其脏,有表虚、里 虚、上虚、下虚、阴虚、阳虚、气虚、血虚。《经》曰:‘精不足者,补 之以味,形不足者,补之以气。五谷、五菜、五果、五肉,皆 补养之物也’。”

    李时珍曰:《经》云:“不足者补之。”又云:“‘虚则补其母’。生姜 之辛补肝,炒盐之咸补心,甘草之甘补脾,五味子之 酸补肺,黄蘗之苦补肾。又如伏神之补心气,生地黄 之补心血,人参之补脾气,白芍药之补脾血,黄芪之 补肺气,阿胶之补肺血,杜仲之补肾气,熟地黄之补 肾血,芎䓖之补肝气,当归之补肝血之类皆补剂,不” 特人参、羊肉为补也。

    泄剂

    徐之才曰:“泄可去闭,葶苈、大黄之属是也。”

    李杲曰:“葶苈苦寒,气味俱厚,不减大黄,能泄肺中之 闭,又泄大肠。大黄走而不守,能泄血闭。肠胃渣秽之 物,一泄气闭,利小便;一泄血闭,利大便。凡与二药同 者皆然。”

    张从正曰:“实则泻之,诸痛为实,痛随利减,芒硝、大黄、 牵牛、甘遂、巴豆之属,皆泻剂也。其催生,下乳,磨积逐 水,破经泄气,凡下行者,皆下法也。”

    李时珍曰:“去闭”,当作“去实。《经》云:‘实者泻之,实则泻其 子’是矣。五脏五味皆有泻,不独葶苈、大黄也。肝实泻 以芍药之酸;心实泻以甘草之甘;脾实泻以黄连之 苦;肺实泻以石膏之辛;肾实泻以泽泻之咸是矣。”

    轻剂

    徐之才曰:“轻可去实,麻黄、葛根之属是也。”

    张从正曰:风寒之邪,始客皮肤,头痛身热,宜解其表, 《内经》所谓轻而扬之也。痈疮疥痤,俱宜解表,汗以泄 之,毒以薰之,皆轻剂也。凡薰洗蒸炙,熨烙刺砭,导引 按摩,皆汗法也。

    李时珍曰:“当作轻可去闭。”有表闭、里闭、上闭、下闭。表 闭者,风寒伤营,腠理闭密,阳气怫郁,不能外出,而为 发热恶寒、头痛脊强诸病,宜轻扬之剂发其汗,而表 自解也。里闭者,火热郁抑,津液不行,皮肤干闭,而为 肌热烦热头痛、目肿、昏瞀、疮疡诸病,宜轻扬之剂,以 解其肌,而火自散也。上闭有二:一则外寒内热,上焦 气闭,发为咽喉闭痛之证,宜辛凉之剂以扬散之,则 闭自开;一则饮食寒冷,抑遏阳气在下,发为胸膈痞 满闭塞之证,宜扬其清而抑其浊,则痞自泰也。下闭 亦有二,有阳气陷下,发为里急后重,数至圊而不行 之证,但升其阳而大便自顺,所谓下者举之也。有燥 热伤肺,金气膹郁,窍闭于上,而膀胱闭于下。为小便 不利之证。以升麻之类。探而吐之。上窍通而小便自 利矣。所谓病在下取之上也。

    重剂

    徐之才曰:“重可去怯,磁石、铁粉之属是也。”

    张从正曰:重者,镇缒之谓也。怯则气浮,如丧神守,而 惊悸气上,朱砂、水银、沈香、黄丹、寒水石之伦,皆体重 也。久病咳嗽,涎潮于上,形羸不可攻者,以此缒之。《经》 云:“重者因而减之,贵其渐也。”

    李时珍曰:“重剂凡四:有惊则气乱,而魂气飞扬,如丧 神守者;有怒则气逆,而肝火激烈,病狂善怒者,并铁 粉、雄黄之类以平其肝;有神不守舍而多惊健忘,迷 惑不宁者,宜朱砂、紫石英之类以镇其心;有恐则气 下,精志失守而畏,如人将捕者,宜磁石、沈香之类以 安其肾。大抵重剂压浮火而坠痰涎,不独治怯也。故” 诸风掉眩。及惊痫痰喘之病。吐逆不止。及反胃之病。 皆浮火痰涎为害。俱宜重剂以坠之。

    滑剂

    徐之才曰:“滑可去着,冬葵子、榆白皮之属是也。” 刘完素曰:“涩则气著,必滑剂以利之。滑能养窍,故润 利也。”

    张从正曰:“大便燥结,宜麻仁、郁李之类。小便淋沥,宜 葵子、滑石之类。前后不通,两阴俱闭也,名曰三焦约。 约者,束也。宜先以滑剂润养其燥热后攻之。”

    李时珍曰:“著者,有形之邪,留着于经络脏腑之间也。 便尿浊、带痰涎,胞胎痈肿之类是矣。皆宜滑药以引 去其留着之物。此与木通、猪苓通以去滞,相类而不 同。木通、猪苓淡泄之物,去湿热无形之邪;葵子、榆皮 甘滑之类,去湿热有形之邪。故彼曰滞,此曰著也。大 便涩者,波棱、牵牛之属;小便涩者,车前、榆皮之属;精” 窍涩者,黄蘗、葵花之属;胞胎涩者,黄葵子、王不留行 之属;引痰涎自小便去者,则半夏、茯苓之属;引疮毒 自小便去者,则五叶藤、萱草根之属,皆滑剂也。半夏、 南星皆辛而涎滑,能泄湿气,通大便,盖辛能润,能走气,能化液也。或以为燥物,谬矣。湿去则土燥,非二物 性燥也。

    涩剂

    徐之才曰:“涩可去脱,牡蛎、龙骨之属是也。”

    刘完素曰:“滑则气脱,如开肠洞泄、便溺遗失之类,必 涩剂以收敛之。”

    张从正曰:“寝汗不禁,涩以麻黄根、防风;滑泄不已,涩 以豆蔻、枯矾、木贼、罂粟壳;喘嗽上奔,涩以乌梅、诃子。 凡酸味同乎涩者,收敛之义也。然此种皆宜先攻其 本,而后收之可也。”

    李时珍曰:“脱者,气脱也,血脱也,精脱也,神脱也。脱则 散而不收,故用酸涩温平之药,以敛其耗散。汗出亡 阳,精滑不禁,泄利不止,大便不固,小便自遗,久嗽亡 津,皆气脱也。下血不已,崩中暴下,诸大亡血,皆血脱 也。牡蛎、龙骨、海螵蛸、五倍子、五味子、乌梅榴皮、诃黎 勒、罂粟壳、莲房、棕灰、赤石脂、麻黄根之类,皆涩药也。” 气脱兼以气药,血脱兼以血药,及兼气药。气者血之 帅也。脱阳者见鬼,脱阴者目盲。此神脱也,非涩药所 能收也。

    燥剂

    徐之才曰:“燥可去湿,桑白皮、赤小豆之属是也。” 刘完素曰:“湿气淫胜,肿满脾湿,必燥剂以除之。桑皮 之属,湿胜于上,以苦吐之,以淡渗之是也。”

    张从正曰:“积寒久冷,吐利腥秽,上下所出水液,澄澈 清冷,此大寒之病,宜姜、附、胡椒辈以燥之。若病湿气, 则白术、陈皮、木香、苍术之属除之,亦燥剂也。而黄连、 黄蘗、卮子、大黄,其味皆苦,苦属火,皆能燥湿,此《内经》 之本旨也,岂独姜、附之俦为燥剂乎?”

    王好古曰:“湿有在上、在中、在下、在经、在皮、在里。” 李时珍曰:“湿有外感,有内伤。外感之湿,雨露岚雾,地 气水湿,袭于皮肉筋骨经络之间;内伤之湿,生于水 饮酒食,及脾弱肾强,固不可一例言也。故风药可以 胜湿,燥药可以除湿,淡药可以渗湿,泄小便可以引 湿,利大便可以逐湿,吐痰涎可以袪湿。湿而有热,苦 寒之”剂燥之。湿而有寒。辛热之剂燥之。不独桑皮、小 豆为燥剂也。湿去则燥。故谓之燥。

    润剂

    徐之才曰:湿可去枯,白石英、紫石英之属是也。 张从正曰:“湿者,润湿也。虽与滑类,少有不同。《经》云:辛 以润之,辛能走气,能化液故也。”盐消味虽咸,属真阴 之水,诚濡枯之上药也。人有枯涸皴揭之病,非独金 化,盖有火以乘之,故非湿剂不能愈。

    刘完素曰:“津耗为枯,五脏痿弱,荣卫涸流,必湿剂以 润之。”

    王好古曰:“有减气而枯,有减血而枯。”

    李时珍曰:“湿剂当作润剂。枯者,燥也。阳明燥金之化, 秋令也。风热怫甚,则血液枯涸而为燥病。上燥则渴, 下燥则结,筋燥则强,皮燥则揭,肉燥则裂,骨燥则枯, 肺燥则痿,肾燥则消。凡麻仁、阿胶、膏润之属,皆润剂 也。养血则当归、地黄之属,生津则麦门冬、栝楼根之 属,益精则苁蓉、枸杞之属。若但以石英为润药,则偏” 矣。古人以服石为滋补故尔。

    刘完素曰:“制方之体,欲成七方十剂之用者,必本于 气味也。寒、热、温、凉四气生于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 成乎地。是以有形为味,无形为气。气为阳,味为阴。阳 气出上窍,阴味出下窍。气化则精生,味化则形长。故 地产养形,形不足者,温之以气;天产养精,精不足者, 补之以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 为阴,淡味渗泄为阳。”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耎,各随 五脏之病而制药性之品味。故方有七,剂有十方,不 七不足以尽方之变,剂不十不足以尽剂之用。方不 对证,非方也;剂不蠲疾,非剂也。此乃太古先师,设绳 墨而取曲直,叔世方士,乃出规矩以为方圆。夫物各 有性,制而用之,变而通之,施于品剂,“其功用岂有穷 哉!如是有因其性为用者,有因其所胜而为制者,有 气相同则相求者,有气相克则相制者,有气有馀而 补不足者,有气相感则以意使者。有质同而性异者, 有名异而实同者。”故蛇之性上窜而引药,蝉之性外 脱而退翳,䖟饮血而用以治血,鼠善穿而用以治漏, 所谓“因其性而为用”者如此。弩牙速产,以机发而不 括也;杵糠下噎,以杵筑下也。所谓因其用而为使者 如此。浮萍不沈水,可以胜酒;独活不摇风,可以治风。 所谓因其所胜而为制也如此。麻木谷而治风,豆水 谷而治水。所谓气相同则相求者如此。牛土畜乳,可 以止渴疾;豕水畜心,可以镇恍惚。所谓因其气相克 则相制也如此。熊肉振羸,兔肝明视,所谓其气有馀 补不足也如此。鲤之治水,鹜之利水,所谓“因其气相 感,则以意使”者如此。蜜成于蜂,蜜温而蜂寒;油生于 麻,麻温而油寒,兹同质而异性者也。蘼芜生于芎䓖, 蓬蔂生于覆盆,兹名异而实同者也。所以如此之类, 不可胜举。故天地赋形,不离阴阳,形色自“然皆有法象。毛羽之类,生于阳而属于阴;鳞甲之类,生于阴而 属于阳。空青法木,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色赤而主 心;云母法金,色白而主肺;磁石法水,色黑而主肾;黄 石脂法土,色黄而主脾。故触类而长之,莫不有自然 之理也。”欲为医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三 者俱明,然后可以语人之疾病。不然则如无目夜游, 无足登涉,动致颠殒,而欲愈疾者,未之有也。

    《雷敩炮炙论序》曰:“若夫世人使药。岂知自有君臣。既 辨君臣宁分。相制祇如栨毛。”今盐草也霑溺。立销斑肿之 毒。象胆挥黏。乃知药有情异。鲑鱼插树。立便干枯。用 狗涂之。以犬胆灌之插鱼处立如故也却当荣盛无名。无名异形似玉仰面又如 石灰味别止楚截指,而似去甲毛圣石。开盲明目,而如云 离日。当归。止血破血,头尾效各不同。头止血尾破血“《蕤子》熟 生,足睡不眠”,立据弊箄淡卤。常使者甑中箄能淡盐味如酒霑交。 今蜜视缴枝又云交加枝铁遇神砂,如泥似粉;石经鹤粪,化作尘 飞;栨见橘花似髓;“断弦折剑,遇鸾血而如初。”

    以鸾血烧作胶。粘折处。铁物永不断。

    海竭江枯投游波。燕子是也《而立泛》令铅拒,火须仗“修天。” 今呼为补天石如要形坚,岂忘紫背。

    《有紫背天葵如常食葵菜》。祇是背紫面青。能坚铅形。

    “留砒”住鼎,全赖宗心。

    别有宗心草,今呼“石竹” ,不是石者棕心恐误。其草出欻州,生处多虫兽。

    《雌得芹花》:

    其草名为“立起” ,其形如芍药,花色青,可长三尺已来,叶上黄斑色,味苦涩,堪用。煮雌黄立住火。

    “立便成庾”,硇遇赤须。

    其草名“赤须” ,今呼为“虎须草” ,用是煎硇砂,即生火。

    《木留金鼎》,水中生火,非《猾髓》而莫能。

    海中有兽名曰“猾” ,以髓入在油中粘水,水中火生,不可救之,用酒喷之即止。勿于屋下收之。

    “长齿生牙”,赖雄鼠之骨末。

    其齿若年多不生者。取雄鼠脊骨作末。揩折处。齿立生如故。

    发眉堕落,涂《半夏》而立生。

    眉发堕落者:以生半夏茎杵之,取涎,涂发落处,立生。

    《目辟眼》。有《五花而自正》。

    五加皮“其叶有雄雌,三叶为雄,五叶为雌。须使五叶者作末,酒浸饮之,其目”者,正

    脚生肉栨裈系菪根。

    脚有肉栨者,取莨菪根于裈带上系之,感应永不痛。

    囊皱漩多。夜煎竹木。

    多小便者,夜煎萆薢一片服之,永不夜起也。

    体寒腹大全赖鸬。

    若患腹大如鼓,米饮调鸬。末服。立枯如故也。

    血泛经过。饮调瓜子。

    甜瓜子内仁。捣作末。去油。饮调服之。立绝。

    咳逆数数。酒服熟雄。

    天雄炮过。以酒调一钱服。立定也。

    遍体𤺋风。冷调生侧。

    附子旁生者为侧子,作末,冷酒服,立瘥也。

    肠虚泻痢,须假草零。

    捣五倍子作末,以熟水下之,立止也。

    久渴心烦,宜投“竹沥”,除症去块,全仗“硝硇。”

    硝硇,即硇砂、硝石二味,于乳钵中研作粉,同锻了,酒服,神效。

    益食加觞,须煎芦朴。

    不食者。并饮酒少者。煎逆水芦根。并厚朴二味汤服。

    强筋健骨,须是苁鳝。

    “苁蓉并鳝鱼二味作末,以黄精汁丸服之,可力倍常也。” 出《乾宁记》中。

    驻色延年,精蒸神锦。

    黄精自然汁拌,细研神锦,于《柳木甑》中蒸七日了,以木蜜丸服,颜貌可如幼女之容色也。

    知疮所在,口点阴胶。

    “阴胶” ,即是甑中气垢少许于口中,可知脏腑所起,直至住处,知痛,乃可医也。

    产后肌浮,甘皮酒服。

    产后肌浮,酒服“甘皮” 立愈。

    口疮舌拆。立愈黄苏。

    口疮舌拆:以根黄涂苏,炙作末,含之立瘥。

    脑痛欲亡。鼻投硝末。

    头痛者,以硝石作末,内鼻中,立止。

    心痛欲死。“速觅延胡。”

    以延胡索作散。酒服之。立愈。

    如斯百种,是药之功。某忝遇明时,谬看医理,虽寻法, 难可穷微,略陈药饵之功能,岂溺仙人之要术?其制药炮熬、煮炙,不能记年月哉?欲审元由,须看《海集》。某 不量短见,直录炮熬、煮炙,列药制方,分为上中下三 卷,有三百件名,具陈于后。

    《气味阴阳》

    《阴阳应象论》曰:“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阴静阳躁,阳生 阴长,阳杀阴藏。阳化气,阴成形。阳为气,阴为味。味归 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精食气,形食味,化生精,气 生形。味伤形,气伤精,精化为气,气伤于味。阴味出下 窍,阳气出上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 肢,浊阴归六腑。味厚者为阴,薄者为阴中之阳;气厚 者为阳,薄者为阳中之阴。”味厚则泄,薄则通;气薄则 发泄,厚则发热。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 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 或润或燥,或耎或坚,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之平 也。

    张元素曰:“清之清者发腠理,清之浊者实四肢,浊之浊者归六腑,浊之清者走五脏。附子气厚,为阳中之阳;大黄味厚,为阴中之阴;茯苓气薄,为阳中之阴,所以利小便入手太阳,不离阳之体也;麻黄味薄,为阴中之阳,所以发汗入手太阴,不离阴之体也。凡同气之物,必有诸味;同味之物,必有诸气。气味各有厚薄” ,故性用不等。

    李杲曰:“味之薄者则通,酸苦咸平是也。味之厚者则泄,咸苦酸寒是也。气之厚者发热,辛甘温热是也;气之薄者渗泄,甘淡平凉是也。渗谓小汗,泄谓利小便也。”

    寇宗奭曰:“天地既判,生万物者,五气耳。五气定位则五味生。故曰:生物者气也,成之者味也。以奇生则成而耦,以耦生则成而奇。寒气坚,故其味可用以耎;热气耎,故其味可用以坚。风气散,故其味可用以收。燥气收,故其味可用以散。上者,冲气之所生,冲气则无所不和,故其味可用以缓。气坚则壮,故苦;可以养气;‘脉耎则和,故咸可以养脉;骨收则强,故酸可以养骨;筋散则不挛,故辛可以养筋;肉缓则不壅,故甘可以养肉’。” 坚之而后可以耎,收之而后可以散。欲缓则用甘,不欲则弗用。用之不可太过,太过亦病矣。古之养生治疾者,必先通乎此,否则能已人之疾者盖寡矣。

    李杲曰:“夫药有温凉寒热之气,辛甘淡酸、苦咸之味 也。升降浮沈之相互,厚薄阴阳之不同。一物之内,气 味兼有。一药之中,理性具焉。或气一而味殊,或味同 而气异。气象天,温热者天之阳,凉寒者天之阴。天有 阴阳,风寒暑湿燥火,三阴三阳上奉之也。味象地,辛 甘淡者地之阳,咸苦酸者地之阴。地有阴阳,金木水 火土,生长化收藏下应之。”气味薄者,轻清成象,本乎 天者,亲上也;气味厚者,重浊成形,本乎地者,亲下也。

    王好古曰:“《本草》之味有五,气有四。然一味之中有四气,如辛味,则石膏寒、桂、附热、半夏温、薄荷凉之类是也。夫气者,天也。温热天之阳,寒凉天之阴。阳则升,阴则降。味者,地也,辛、甘、淡地之阳;酸、苦、咸地之阴。阳则浮,阴则沈。有使气者,使味者,气味俱使者。先使气而后使味者,先使味而后使气者。有一物一味者,一物三味者,一物一气者,一物二气者” ,或生熟异气味,或根苗异气味。或温多而成热,或凉多而成寒,或寒热各半而成温。或热者多,寒者少,寒不为之寒,或寒者多,热者少,热不为之热,不可一途而取也。或寒热各半,昼服则从热之属而升,夜服则从寒之属而降。或晴则从热,阴则从寒,变化不一如此。况四时六位不同。五运六气各异。可以轻用为哉。

    《六节藏象论》云:“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气 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五味入口, 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 神乃自生。”又曰:“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 以味。”

    《王冰》曰:“五气者,臊气凑肝,焦气凑心,香气凑脾,腥气凑肺,腐气凑肾也。心荣色,肺主音,故气藏于肺而明色彰声也。气为水之母,故味藏于肠胃,而养五气。”

    孙思邈曰:“精以食气,气养精以荣色;形以食味,味养形以生力。精顺五气以灵,形受五味以成。若食气相反则伤精,食味不调则损形。是以圣人先用食禁以存生,后制药物以防命,气味温补以存精形。”

    《五味宜忌》

    岐伯曰:“木生酸,火生苦,土生甘,金生辛,水生咸,辛散, 酸收,甘缓,苦坚,咸耎。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 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此五 味,各有所利,四时五脏病,随所宜也。”又曰:“阴之所生, 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 腠理以密,骨气以清,长有天命。”又曰:“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二气常存。

    春食凉。夏食寒以养阳。秋食温。冬食热以养阴。

    《五欲》

    “肝欲酸,心欲苦,脾欲甘,肺欲辛,肾欲咸”,此五味合五 脏之气也。

    《五宜》

    青色宜酸,肝病宜食麻犬李韭,赤色宜苦,心病宜食 麦羊杏薤,黄色宜甘,脾病宜食粳牛枣葵,白色宜辛, 肺病宜食黄黍鸡桃葱,黑色宜咸,肾病宜食大豆黄 卷猪栗藿。

    《五禁》

    肝病禁辛,宜食甘,粳牛、枣、葵;心病禁咸,宜食酸,麻犬、 李、韭;脾病禁酸,宜食咸,大豆、豕、栗、藿;肺病禁苦,宜食 麦、羊、杏、薤;肾病禁甘,宜食辛,黄黍、鸡、桃、葱。

    孙思邈曰:“春宜省酸增甘以养脾,夏宜省苦增辛以 养肺,秋宜省辛增酸以养肝,冬宜省咸增苦以养心, 四季宜省甘增咸以养肾。”

    李时珍曰:“五欲者,五味入胃,喜归本脏,有馀之病,宜 本味以通之。五禁者,五脏不足之病,畏其所胜,而宜 其所不胜也。”

    《五走》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多食令人癃。酸气涩,收胞,得 酸而缩卷,故水道不通也。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多 食令人变呕,苦入下脘,三焦皆闭,故变呕也。”甘走肉, 肉病毋多食,甘多食令人悗心。甘气柔润,胃柔则缓, 缓则虫动,故悗心也。辛走气,气病毋多食,辛多食令 人洞心。辛走上焦,与气俱行,久留心下,故洞心也。咸 走血。血病毋多食。咸多食令人渴。血与咸相得则凝。 则胃汁注之。故咽路焦而舌本干。

    《九针论》“作咸走骨,骨病毋多食咸。苦走血,血病毋多 食苦。”

    《五伤》

    酸伤筋,辛胜酸。苦伤气,咸胜苦。甘伤肉,酸胜甘。辛伤 皮毛,苦胜辛。咸伤血,甘胜咸。

    《五过》

    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肉胝伤。而唇揭,味 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厚,皮稿而毛拔,味过于甘, 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平,骨痛而发落;味过于辛,筋 脉沮绝,精神乃失,筋急而爪枯;味过于咸,大,骨气劳 短,心气抑,脉凝涩而变色。

    李时珍曰:“五走五伤者,本脏之味自伤也,即阴之五 宫,伤在五味也。五过者,本脏之味伐其所胜也,即脏 气偏胜也。”

    《五味偏胜》

    岐伯曰:“五味入胃,各归所喜,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 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气 增而久,夭之由也。”

    王冰曰:“入肝为温,入心为热,入肺为清,入肾为寒,入 脾为至阴。而四气兼之,皆为增其味而益其气,故各 从本脏之气。久则从化,故久服黄连、苦参反热,从苦 化也。馀味仿此。气增不已,则脏气偏胜,必有偏绝,脏 有偏绝,必有暴夭,是以药不具五味,不备四气,而久 服之,虽暂获胜,久必致夭。故绝粒服饵者不暴亡,无” 五味资助也。

    李杲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阳剂刚 胜,积若燎原为消狂痈疽之属,则天癸竭而荣涸;阴 剂柔胜,积若凝水,为洞泄寒中之病,则真火微而卫 散。故大寒大热之药,当从权用之。气平而止,有所偏 助,令人脏气不平,夭之由也。”

    《标本阴阳》

    李杲曰:“夫治病者,当知标本,以身论之,外为标,内为 本,阳为标,阴为本。故六腑属阳为标,五脏属阴为本。 脏腑在内为本,十二经络在外为标。而脏腑阴阳,气 血经络,又各有标本焉。以病论之,先受为本,后传为 标。故百病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否则邪气滋甚,其 病益蓄。纵先生轻病,后生重病,亦先治其轻,后治其” 重,则邪气乃伏。有中满及病,大小便不利,则无问先 后标本,必先治满及大小便,为其急也。故曰:“缓则治 其本,急则治其标。”又从前来者为实邪,后来者为虚 邪,实则泻其子,虚则补其母。假如肝受心火,为前来 实邪,当于肝经刺荣穴以泻心火,为先治其本;于心 经刺荣穴以泻心火,为后治其标。用药则入肝之药 为引,泻心之药为君。《经》云:“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 其标”是也。又如肝受肾水为虚邪,当于肾经刺井穴 以补肝木,为先治其标;后于肝经刺合穴以泻肾水, 为后治其本。用药则入肾之药为引,补肝之药为君。 《经》云:“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是也。

    《升降浮沈》

    李杲曰:“药有升降、浮沈,化,生长收、藏成,以配四时。春 升夏浮,秋收冬藏,土居中化。是以味薄者升而生,气 薄者降而收,气厚者浮而长,味厚者沈而藏,气味平者化而成。但言补之以辛甘温热及气味之薄者,即 助春夏之升浮,便是泻秋冬收藏之药也。在人之身, 肝心是矣。但言补之以酸苦咸寒及气味之厚者,即” 助秋冬之降沈,便是泻春夏生长之药也。在人之身, 肺肾是矣。淡味之药,渗即为升,泄即为降,佐使诸药 者也。用药者循此则生,逆此则死,纵令不死,亦危困 矣。

    王好古曰:“升而使之降,须知抑也;沈而使之浮,须知 载也。辛,散也,而行之也横;甘,发也,而行之也上;苦,泄 也,而行之也下;酸,收也,其性缩;咸,耎也,其性舒。其不 同如此。鼓掌成声,沃火成沸,二物相合,象在其间矣。” 五味相制,四气相和,其变可轻用哉?《本草》不言淡味 凉气,亦缺文也。

    味薄者升, 甘平,辛平,辛微温,微苦平之药是也; 气薄者降, 甘寒,甘凉,甘淡,寒凉,酸温,酸平,咸平之 药是也。

    气厚者浮, 甘热、辛热之药是也。

    味厚者沈, 苦寒,咸寒之药是也。

    《气味平》者,兼四气四味: 甘平、甘温、甘凉、甘辛平,甘 微、苦平之药是也。

    李时珍曰:“酸咸无升,甘辛无降,寒无浮,热无沈,其性 然也。而升者引之以咸寒,则沈而直达下焦;沈者引 之以酒,则浮而上至颠顶。此非窥天地之奥,而达造 化之权者,不能至此。一物之中,有根升稍降,生升熟 降,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四时用药例》

    李时珍曰:《经》云:“必先岁气,毋伐天和。”又曰:“升降浮沈 则顺之,寒热温凉则逆之。故春月宜加辛温之药,薄 荷、荆芥之类,以顺春升之气;夏月宜加辛热之药,香 薷、生姜之类,以顺夏浮之气;长夏宜加甘苦辛温之 药,人参、白术、苍术、黄蘗之类,以顺化成之气。秋月宜 加酸温之药,芍药、乌梅之类,以顺秋降之气;冬月宜” 加苦寒之药,黄芩、知母之类,以顺冬沈之气,所谓顺 时气而养天和也。《经》又云:“春省酸增甘,以养脾气;夏 省苦增辛,以养肺气;长夏省甘增咸,以养肾气;秋省 辛增酸,以养肺气;冬省咸增苦,以养肾气。”此则既不 伐天和,而又防其太过,所以体天地之大德也。昧者 舍本从标,春用辛热以伐木,夏用咸寒以抑火,秋用 苦温以泄金,冬用辛热以涸水,谓之时药。殊背《素问》 逆顺之理,以夏月伏阴,冬月伏阳,推之可知矣。虽然 月有四时,日有四时,或春得秋病,夏得冬病,神而明 之,机而行之,变通权宜,又不可泥一也。

    王好古曰:“四时总以芍药为脾剂,苍术为胃剂,柴胡 为时剂,十一脏皆取决于少阳,为发生之始故也。凡 用纯寒纯热之药,及寒热相杂,并宜用甘草以调和 之。惟中满者,禁用甘尔。”

    《五运六淫用药式》

    厥阴司天。巳亥年风淫所胜,平以辛凉,佐以甘苦,以甘 缓之,以酸泻之。

    王注云。“厥阴气未为盛热。故以凉药平之。”

    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甘苦。

    少阴司天。子午年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 收之。

    寒反胜之,治以甘温,佐以苦酸辛,

    太阴司天。丑未年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 燥之,以淡泄之。

    湿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

    身半以上,湿气有馀,火气复郁,则宜解表流汗而袪之也。

    热反胜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少阳司天。子午年火淫所胜,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 收之,以苦发之,以酸复之。子午二字当作寅申

    热气已退,时发动者,是为心虚,气散不敛,以酸收之,仍兼寒助,乃能除根。热见太甚,则以苦发之;汗已便凉,是邪气尽;汗已犹热,是邪未尽,则以酸收之。已汗又热,又汗复热,是脏虚也,则补其心可也。

    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

    阳明司天。卯酉年燥淫所胜,平以苦温,佐以酸辛,以苦 下之。

    制燥之法,以苦温,宜下必以苦,宜补必以酸,宜泻必以辛。

    热反胜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太阳司天。辰戌年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佐以甘苦,以咸 泻之。

    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厥阴在泉。寅申年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以甘缓 之,以辛散之。

    风喜温而恶清,故以辛凉胜之,以苦随所利也。木苦急,以甘缓之。“木苦抑” ,以辛散之。

    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少阴在泉。卯酉年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

    热性恶寒,故以咸寒。热甚于表,以苦发之,不尽,复寒制之;寒制不尽,复苦发之,以酸收之。甚者再方,微者一方,可使必已。时发时止,亦以酸收之。

    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

    太阴在泉。辰戌年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 燥之,以淡泄之。

    湿与燥反,故以苦热佐以酸淡利窍也。

    《热反胜之》,治以苦冷,佐以咸甘,以苦平之。

    少阳在泉。巳亥年火淫于内。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 收之。以苦发之。

    火气大行于心腹。咸性柔。耎以制之。以酸收其散气。大法须汗者。以辛佐之。

    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辛苦,以咸平之。

    阳明在泉。子午年燥淫于内。治以甘辛。以苦下之。

    温利凉性,故以苦下之。

    热反胜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为利。 太阳在泉。丑未年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 泻之,以辛润之,以苦坚之。

    以热治寒,是为“摧胜” ,折其气也。

    《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李时珍曰:“司天主上半年,天气司之,故六淫谓之所 胜,上淫于下也,故曰:平之。在泉主下半年,地气司之, 故六淫谓之于内,外淫于内也,故曰:治之。当其时而 反得胜己之气者,谓之反胜。”六气之胜,何以征之?燥 甚则地干,暑胜则地热,风胜则地动,湿胜则地泥,寒 胜则地裂,火胜则地涸是也。其六气胜复、主、客证、治 病机甚详,见《素问·至真要大论》,文多不载。

    《六腑五脏用药气味补泻》

    肝胆 温补,凉泻, 辛补,酸泻。

    心小肠 热,补寒潟 咸补,甘泻。

    肺大肠, 凉补,湿泻, 酸补,辛泻。

    肾膀胱, 寒补,热泻, 苦补,咸泻。

    脾胃 湿热。补寒凉泻。各从其宜。 甘补苦泻。 三焦命门 同心。

    张元素曰:“五脏更相平也。一脏不平,所胜平之。故云: 安谷则昌,绝谷则亡。水去则营散,谷消则卫亡,神无 所居,故血不可不养,卫不可不温,血温气和,营卫乃 行,常有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