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上中书门下举柳汉自代状
作者:柳宗元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572

    右,伏准元和六年十月十七日敕,常参官授上后,三日内举一人以自代,便具所举人兼状上中书门下者。今奏请前件官自代,谨连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