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卦三十二 遁卦三十三
作者:苏轼 北宋
大壮卦三十四
本作品收录于《东坡易传

      干上

      艮下

       

      “遁”:亨,小利贞。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阴盛于“否”而至于“剥”,君子未尝不居其间也。“遁”以二阴而伏于四阳之下,阴犹未足以胜阳,而君子遂至于遁。何也?曰:君子之遁,非直弃去而不复救也,以为有亨之道焉。今夫二阴在内,“遁”之主也;其势至锐,而其朋至寡。锐,则其终必胜;寡,则其心常欲得众。君子及其未胜而遁,则阴无与处而思求阳。阴思求阳而后阳可以处,故曰:“遁,亨,遁而亨也。”

      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时当遁,虽有应,不得不逝也。

      “小利贞”,浸而长也。“遁”之时义大矣哉!

      “浸”而后“长”,则今犹微也。微而忘贞,则废矣。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山有企天之意而不可及,阴有慕阳之志而不可追,“遁”之象也。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遁”者皆外向,故初六为“尾”。首之所趣①,尾所不能禁也,遁而不能禁,逝者众矣。众逝则我无与处,故危;势不能禁而往迫之,则阳怒而为灾,故不利“有攸往”。

      【校注】

      ① 趣:《苏氏易传》作“趋”,误。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六二“遁”之主,而与五为应,则有以固“执之”矣。方阳之遁,其所以执而留之者,非出于款诚至意,阳不顾也,故必有如牛革之坚者,而又用其黄焉,则忠确之至也。

      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

      《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九三虽阳,而与阴同体,是为以阴止阳,徒欲止之而无应于上,止之不由其道,盖系之而已。彼欲去矣,而以力系之,我惟无疾而后可,一日有疾,则彼皆舍我而去尔,何则?所以系之者,恃力也。故曰:“畜臣妾,吉。”系者,“畜臣妾”之道,而非所以畜君子也。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九四有初六之好,舍其好而遁,则“君子吉”,而“小人否”也。

      九五:嘉遁,贞吉。

      《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

      六二,九五配也。舍其配而遁,故曰“嘉遁”。犹惧其怀也,故戒之以“贞吉”。

      上九:肥遁,无不利。

      《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无应于下,沛然而去,“遁”之肥也。夫九三牵于二阴而为之止,我不知势之不可以不遁而止之,非其利也;然则上九之“肥遁①”,非独以利我,亦以利三也。

      【校注】

      ① 肥遁:《苏氏易传》无“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