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 肃宗显义光伦睿圣英烈章文宪武敬明元孝大王实录补阙正误
(庚辰)二十六年清康熙三十九年
二十七年

三月

3月25日

戊子,引见时,户曹判书金构曰:“臣曾于举动时,见交龙旗,渝色已甚矣。欲为改造,而闻启禀后可造云,故敢禀矣。”上命分付改造。宾厅之对,盖所以商确军国之重务,而长度支者,汲汲以改造旗帜为请,要以取悦于君上,安能免谄媚之目,而宜其见斥于诸台也。

○持平李世维,上言事疏,以上之轻视辅相,缕缕陈戒,上批以未可晓,责之。

3月26日

○己未,昼讲时,上曰:“李世维上疏,以轻视大臣为言。君臣间情志不相通,良可嘅然。致祭权大运一款,于春宫谓之仇人,不可致祭云者,予未知其可也。大臣所谓只观大体云者,与予意相合,故既许致祭,而金昌直之疏,极其峻激。当初予已非之,而大臣因此不安,出仕无期,故姑为勉副,非以言者之言为是也。大臣之以情势许递,非一非再,而虽以仁祖朝事言之,呈辞无过四十度,近来则殆至百度,乃末世文具之弊也。且札子异于呈辞,故五六上而许递,非今斯今。何必至十札二十札然后,方可许递耶?屡日持久,职事旷废,一向强迫,亦甚不当,故予于札批,以一向相持等语,已示予不得已勉副之意,而今乃以轻视为言,此实万万不近也。庙堂机务积滞者,不得已许递,有何轻视之事乎?情志之不相流通至此,予实慨然也。”同知事赵相愚曰:“轻视二字,群下亦以为非矣。”

3月28日

○辛酉,守御使金镇龟,承牌出仕。

史臣曰:“先是镇龟之为御将也,大司谏尹德骏疏论之,而以营门将校率多杂流,其子春泽,遇赦新还为辞。其命意下语,实非寻常,则在镇龟自处之道,固宜力辞将任,期于必免,而一疏承批之后,旋即出仕,诚可谓知进而不知退也。”

夏四月

4月1日

○甲子,掌令任元圣,因严批引避,上命勿辞。

史臣曰:“元圣与朴泰晦辈,情分甚密,至是泰晦以窃科之罪,方在刑讯之中,故元圣乃敢不顾公议,挺身投疏,以为游辞救解之计,人皆骇之。”

六月

6月30日

○辛卯,左参赞李彦纲,因台启誊纸事,疏陈事实,略曰:

日者金吾堂上之初疏也,臣与都承旨严缉及翰、注诸人,同坐药院,得闻禁府囚人说话之作为文字者,见在江华留守闵镇厚所云,而未审虚实矣。适司书闵镇远,自其兄镇厚所在处来到,臣试问其文字誊本有无,仍及欲见之意,则镇远取来示之,一座传看,莫不怪该。臣言于镇远曰:“一家人,有为金吾堂上者,此书不可不誊示”云,则镇远亦不止之,故臣即传誊送重臣。联名之疏,果出于此,而宰臣亦陈疏自列矣。今此台启之请核,盖在于其文字之所从出,则当初来历,非臣所知,而臣既见于宰臣,转示于重臣,则即此一节,亦不可晏然。“

上赐例答。

秋七月

7月6日

○丁酉,谏院处置,请赵大寿等诸台并出仕,上答以依启,大寿就职。史臣曰:“时,誊纸一出,物议喧哗,金吾诸囚,查事方张。赵大寿自犯之罪,岂不自知,而乃敢厌然自掩,诣台引避,称以伪书,自谓无嫌,及夫循例请出之后,又复扬扬就列,人皆笑之。”

7月19日

○庚戌,禁府取赵大寿、顺亿招。大寿供言:“伊日场中,臣所带厅直,持一小纸而来曰:‘此乃收券官书札’,而闻即惊骇,严辞叱退,不为拆见,即令裂破,书中辞意,实无所知。前招中问于戬及厅直,则可知云者,盖以此也。仓卒之际,不及周思,惟知裂破不见之为合宜,未觉摘发惩治之为得体,致有今日之举,罪合万死。”顺亿言:“与赵修撰,本无亲切之事,而只因权继昌之言,传纳沈益昌文头于赵修撰,则初场文头,果为裂破,而别无大段呵叱之事,故终场文头,又因继昌之言,亦为入纳于试官如厕归路,则赵修撰见后,默无一言,仍为入去矣。探知立落事,果问于厅直而知之。”

7月25日

○丙辰,正言韩配夏,疏论金镇龟之复握戎权,闵镇厚之誊播飞书,戚畹骄横,非保全之道,上严批责之。原疏、批旨见上。

○闵镇厚之传播飞书,又不直陈于君父之问,诚不无所失,而赵大寿按试不谨,既有物议,事端既露之后,又不可以飞书而置之。此朝家所以方行查治,则为大寿亲党者,惟当静俟其出场,而师尚、配夏辈,汲汲陈疏,直驱镇厚于造书乐祸之科,显有为大寿掩护报复之迹,其何以服人心,而宜不免上旨之严责也。

肃宗显义光伦睿圣英烈章文宪武敬明元孝大王实录补阙正误卷之三十四终

日期不详

○前掌令李世龟卒。世龟字寿翁,文忠公恒福之曾孙。忠信醇笃,有孝友至行,为学戒虚伪,专用心于内。尝置黑、白豆,验心体几微。自治甚严,法度井然,晩年学成,愈从容安泰。悯世道陷溺,归田里,闭门自守。钻研经义,分析毫缕,融会纯深,多有自得,然随叩而应,不喜著述。善居丧,几灭性,姻睦甚笃,殁而越礼持服者多。朝廷累征以宪职及书筵官,而辄不就,勉赴州邑,皆有异绩。一时大儒如朴世采、尹拯,皆与有深契,多以书往复讨论,金昌翕所趋,如燕、越,而深服其心学。少与李师命相善,觉其人心术渐差,以诗痛戒之,后果狼狈,人服先见。既与相绝,师命馈遗不绝,纤毫不用,收贮之,师命败死,其母困穷,出所贮救之,人尤多其高义。至是卒,号养窝。

八月

8月24日

○甲申,吏曹判书闵镇周卒。年见上。镇周之居台也,尝论赵师锡拜相事。师锡之累加特卜,固有骇于物情,而亦可见上眷之偏于戚畹也。镇周之弹论,固可尚其敢言,初史之追加奖诩亦宜矣,而至于纳赂之说,不过出于致祥、师命辈之所诪张,终以此伏诬上之诛,则公议不以此病师锡,而今议者,直以奥援目之,要以实谗贼之言,而不顾其诬及于不敢言之地焉,其亦异矣。

8月27日

○丁亥,朴世堂为吏曹判书。

史臣曰:“世堂自官小时,退居城东郊外,绝意仕宦,教授后生,注释四书,称以《思辨录》。而其所立言,率多同异于朱子训诰,深斥者,目之以异端云。然世堂徒深于文辞,不足为异端也。”

冬十月

10月21日

○庚辰,判义禁金构陈疏,辞赵大寿狱事禀处之命。略曰:

大寿之所承,不过沈益昌文头、兪世基字号之受见,而叱责裂破而已,则谓之科场不谨,知情不告可也,其因此用情于立落之间者,此无执问之端,彼无承款之语,而直断以科场用情之律,则未免为律不当罪之归。情节未著,罪名先定,欲以此委之于臣,此臣不敢替当者也。

上命勿辞。

10月23日

○壬午,礼曹参判李墩以赵大寿狱事陈疏。略曰:

伏见金构疏,别生引嫌之端,至曰情节未著,罪名先定,臣不胜讶惑。自初推问于大寿者,不过沈益昌文头、兪世基字号相通事,而问目中,以此两款,拈出为问,结之以和应之迹,昭不可掩,而渠之招辞,几尽吐实,末端以问目内辞缘,惶恐迟晩纳款,则有何未著之情节,可以盘问者耶?其所谓此无执问之端,彼无承款之语云者,臣诚愚昧,不识其何故也。

上命勿辞。

十一月

11月29日

○丁巳,掌令成虎臣,因金构疏引避,上命勿辞。

史臣曰:“虎臣衰朽既甚,文词且短,前后疏启,皆倩他手,听人指使,徒尚峻论,而避草、传启之际,多有可笑之举。每一诣台,人皆目笑。其辱台阁而羞朝廷,莫此甚矣。”

十二月

12月18日

○丙子,同义禁李震休,疏论顺亿加刑之不可。略曰:

试官两员之说,虽因誊纸出于硕夏之爰辞,而及观顺亿之纳供,则赵大寿、金戬为两员,沈益昌之招,亦曰大寿之外,两员之说,全是孟浪,兪世基字号潜通之所,只云大寿一人。且金戬私书所谓延及之处,亦指大寿矣。囚人既已指告,而必欲更加拷掠,有若意有所索者然,以死中求生之心,何所不至?此非圣世之美事,而亦有关于后弊也。

上以严核何伤,答之。

肃宗显义光伦睿圣英烈章文宪武敬明元孝大王实录补阙正误卷之三十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