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明宗大王实录
(辛亥)六年大明嘉靖三十年
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己丑朔,上御思政殿,行进丰呈礼。又赐东西班二品以上及承政院、弘文馆两司、兵曹、都摠府入直官、艺文馆上下番,宴于勤政殿西庭。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1月2日

○庚寅,两司启勿复两宗、禅科。四启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1月3日

○辛卯,两司启勿复两宗、禅科,四启不允。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1月4日

○壬辰,两司启勿复两宗、禅科。四启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1月5日

○癸巳,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日微晕。

1月6日

○甲午,上亲传永宁殿、宗庙春享大祭香祝。

○两司启勿复两宗,禅科,四启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以李戡为弘文馆修撰。史臣曰:“戡,市井无赖,一奸邪小人也。不学无知,奢侈骄纵,唯以趋附春年,得跻显列。以如此之人,置诸顾问之地,将何以辅养君德乎?”

1月7日

○乙未,两司上疏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夜,月微晕。

1月8日

○丙申,上召对。

○两司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三启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夜,白虹贯月,月晕两珥,色白,冠色白。

1月9日

○丁酉,上召对。

○弘文馆上疏,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两司上札,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夜,月微晕。

1月10日

○戊戌,传曰:“昨昨,月变非常。考诸《天人祥异书》及《文献通考》,则属兵气。大抵亥年,例有边衅云。其令备边司、兵曹,同议,将帅可当之人启之。”

○两司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三启不允。

○上御夕讲。

○弘文馆上札,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1月11日

○己亥,上御昼、夕讲。

○两司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三启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日微晕,两珥色白。夜,月晕,色内黄外白。

1月12日

○庚子,上御昼讲。侍讲官尹玉曰:“臣闻监司、守令颇有尊僧,而不能禁制,僧徒恃势,恣行无忌。两宗之命未成,而尚且如此,其弊何可当也?近有言佛之可崇者,是亦逢迎上意而然也。”史臣曰:“前有金禹锡,后有朴云者,为劝佛之疏。禹锡,以文科出身,官至副正,云托名儒者之籍,岂不知异端之不可崇信哉?知上之所好在于此,希望逢迎,犹不知耻。是以上之所尚不可不愼。苟有所偏,必有阿顺之人,赞助而成矣。” ○两司启勿复两宗、禅科,四启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忠勋府都事郑礥,上疏。略曰

比岁灾异连绵,非水则旱,非旱则蝗,苍生日以困悴,而净业院土木之役,经冬未休,冻馁之卒,几何其不至于填壑也?今又设都监,搜括良丁。其备患虑远则至矣,然家探户索之际,吏缘为奸,无所不至,得一闲丁,而一族一邻之逃散者,不可胜纪。是骚一国之人心,速国之乱也。军额之缩,专在于缁流之盛,而良丁之无一人闲游者,号为假伴倘、雇工,而投托于宰相、品官者;号为书吏,而滥属于政府吏曹者;号为工匠、皀隶,而冒依于诸司者;号为奉足、率丁,猥占于吏典者。虽无补于公家,以其一身则皆有所役,而又有文籍。令该司及州邑,据其案移定正军,则坐可以得数万之众,何必设局然后可括哉?如不得已,须以闲丁搜括之局,为僧人搜括之局,尽刷游食之徒,勒令还俗,则民心安定而军额大增。均役之意,莫逾于此矣。今乃凭此,复禅教两宗之法,骇人听于四方,侍从、台谏、大学诸生交章论执,而天听邈然。殿下之所与维持邦国,唯台谏、侍从与士林而已。台谏非之,侍从非之,士林亦非之,斯乃一国之公议也。殿下拂群情,强行非道之法,臣民莫不失望。度僧之条,虽曰祖宗之立,《经国大典》之法,适当崇信之时,故偶载于一端,非祖宗经常垂后之法也。古昔帝王崇此教而乱亡者,昭昭往牒。以及唐臣韩愈佛骨之表,今不必更烦,即以本朝之事言之,世宗晩年,始创内佛堂,曾未数岁,晏驾英陵,仍罹否运,庙社几倾。世庙中兴,网罗英俊,馀事为戏,开创大伽蓝于京城之内,诸山佛宇,焕然重修,而享祚不永,德宗早捐震闱,睿宗在位未期。供佛之无效,至于此而可明。成宗右文兴学,思革异教之弊,以贞熹王后,尚御慈壸,故不敢遽止世庙之制矣。惟我中考恭僖大王未尝崇奉,而身致太平垂四十年。此殿下所明鉴也。今于大小寺刹,皆立标限,使人不得出入,香火祝釐之使,络绎于道,顽僧日益骄纵,言必称内旨,事必曰本宫,此何等政也?呜呼,驱彝伦之俗,陷无父无君之域。此臣日夜飮泣,而为殿下深惜者也。恭惟我圣烈仁明大王大妃殿下辅养新政,光明正大,屡降纶音,辞旨恳恻,大小臣邻,罔不感戴。彼女中尧、舜之称,宣仁不得专美于有宋,而唯崇释一事,未能免惑,恐为圣德之大玷也。求言之教虽下,而未闻有抗封章直言敢论者,岂殿下诚意之未孚也?臣曩在草土,闻一朝臣上疏论事,年前成均馆博士梁应鲐以净业院事上疏,故有是言也。殿下以为:“有口者皆言国事,则国事非矣。”厌闻拒谏之迹,显于外。由此一言,足以杜天下之口也。古者谏无官,虽工商贱隶,皆得以言之。此通下情而采众论也。所言当,则岂可以越职而忽之?具寿聃、陈复昌,近日之任言责者也。各据台谏之长,同恶相济,竟负恩宠,其可恃耶?臣又见近日大阳夺辉,地道不静,气霾雨雪,北风其凉,白虹贯月,亦所罕闻。恐有阴谋之变,乘机而发,隐忧积胸,夜不能寐。殿下不念至危至急之势,方且崇瞿昙之教,激士林之怒,设搜括之局,招百姓之怨,兴土木之役,竭内需之财,拒台谏之言,塞臣下之口,非所以镇安人心也。臣亦知殿下之厌闻也,然臣而不言,尚谁言哉?伏愿殿下,亟降自责之教,停净业之役,以其材瓦,运用于东宫,止度僧之法,以其位田,移属于大学,革均役之局,使饥寒得以苏息,于以答天谴,于以保宗社,于以慰臣民幸甚。臣义同休戚,不忍见宗社之将危,冒百死以闻。

答曰:“予之失政,朝廷上下论之者多,何待一人之疏而改之乎?仁寿宫两宗事,今方论执者,亦非不足也。不允。”

1月13日

○辛丑,政院启曰:“台谏废事已久,侍从逐日上札,儒生逾旬伏阙,迄未蒙允。臣等居近密之地,见物情郁闷之极,不敢不启。”答曰:“启意予已知悉。事若可改,则慈殿初岂发言乎?”

○弘文馆上札,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尚震启曰:“去十二月,自上忧贼僧之滋蔓,以复设两宗下教,仍命承旨,依《大典》施行事,捧承传。臣虽惊悯,言不敢迫切,略举异教之非以启之。自后疑言遂播,谓臣有劝崇佛之意。臣之平昔所愿欲者,不至于恶,一朝得此名,惭惧与俱,惘然忘言者久矣。第恐所启之误,誊来启辞而观之,则‘良丁避役者,无数为僧,方今军额之缩,未必不由于此,强盗被捉,则僧居其半,若无摠制,终必有难救之患。愚氓等闻奉恩寺僧等时普雨为住持。蒙恩,妄度自上崇佛,为僧者渐多云。圣学日明,岂有崇信异教之虑乎,愚氓妄动,乃至于此。帝王累德,莫大于崇奉异教。臣等若发议论,依《大典》施行,则恐或有害,故初未敢启请’云。此其言回启之辞。臣则不能无私,故不知此言之必涉于劝行异教也,妄料,大臣启辞,不可如台谏之直斥,故其日回启时,摘取,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之害字,以讽微衷,未始有劝行之意焉。况臣曾与诸宰,相语及僧事,辄云义当力诤,逮承下教,反复劝行,非人所可忍为。然其日不能如救焚拯溺,而极言敢谏,此则昧引君之道,失正救之义。虽责免示谴,亦不足惩臣之罪。若夫苟悦逢顺,则非臣之本心。近来札中,多指臣过。震以事诣阙。是日有两宗之命,而不为力诤,以为非大臣正救之道,故非之。臣将何颜,复居百僚之长,行呼唱而辱名器哉?伏愿圣明,特怜臣冒据之难,亟递臣职。”答曰:“人心嚣嚣,故如是耳。不可以人言辞职也,勿辞。”

○左议政沈连源、右议政尚震率政府、六卿、判尹等启曰:“伏见殿下,自即位以来,勤御经筵,学问日就高明,中外臣民,翘首跂足,相望至治,而仁寿宫之举,群情皆疑。然尚保圣学高明,必不至于崇信邪道也。今者复两宗之命,出于不意,举国之人心,罔不失望。台谏、侍从至于儒生,伏阙争论,已逾旬月,殿下尚未觉悟,牢执不回,物情汹汹,朝野解体。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夫可惧者在民,易失者民心。民心一散,收之甚艰。伏愿快从公论,以安众心。”答曰:“祖宗朝虽辟异端,不废此法者,有意存焉。废朝乱政时废之,其后百弊生焉。至于僧徒滋蔓,或为盗贼,弊将难救,故今复此法,欲救一分之弊耳。以此疑上之崇信,则未可知也。不允。”

○两司启勿复两宗、禅科,三启不允。

○上御夕讲。

1月14日

○壬寅,上御昼讲。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艺文馆奉教李铭等上札。其略曰:

今者在廷之臣,将两宗事,逾月抗论,而上教常曰:“予非崇佛,欲矫时弊。决不可改。”是殿下知非而犹作之,耻过而欲文之。一时公论,台谏之责,万世实录,史臣之任。谏官之直言,犹得以拒之,史策之公论,安可追悔?今殿下即位未久,既设内愿之号,又立诸山之标,上寺者禁之,役僧者罪之,指朴裕庆事。净业之设,两宗之复,相继而作。其汲汲于异道之迹,昭著无疑。殿下虽曰予非崇信,其可掩十目之所视乎?臣等猥以无似,职忝史局,每恐殿下崇佛之迹,难掩于后世,拒谏之实,并垂于千载,不得含默,敢叫天阍者也。

答曰:“在近密之地,必知予答侍从、台谏之意矣。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两司启勿复两宗、禅科,四启不允。

○左议政沈连源、右议政尚震率政府、六曹、东西班二品以上启曰:“昨蒙圣教曰:‘燕山朝以乱政,废两宗,而中庙初年始欲复之,因大臣动摇人心之语,遂废而不复’云。中庙非不知祖宗之法,而因燕山之废而不复者何也?此实祖宗之疵政。燕山虽因乱政而废之,然其废之者,一善也。中庙明知佛教之为邪,能卓然不惑于祸福之说,故因其废而不复之。殿下以中庙反正之政,犹不若燕山之乱政,而必欲复其所废者耶?中庙不废燕山之一善,而殿下忍废中庙度越百王之善政耶?噫,中庙一时之臣,能导君于无过之地,致之于百王之上,而臣等独忍陷君于有过之地,贻讥于万世之下乎?中庙之初政,于殿下之初政也。中庙继统于大乱之后,国之人如出于膏火,如解其倒悬,尚虑人心之动摇。夫人心之动摇,惨于敌国,不可不为之惧也。殿下初年,奸臣构逆,乱民继起,迪屡而不靖,其视中庙之初年,为如何也?殿下犹不恤臣等之忠言,以两宗之复,谓足以镇人心而祛百弊。此臣等之所以寒心也。圣教又曰:‘此法一废,百弊俱生。’所谓百弊者,何事耶?惟虑僧徒之滋蔓,欲崇其教而止之,正所谓抱薪而救火者也。至于军丁之减缩,臣等之罪,而有司之责也。夫尧、舜,圣人也,尚须弼直之言。殿下冲年嗣服,德化未孚,而必欲惟予言而罔予违,上拂天心,下失人望。上拂天心,故白虹贯月,雾塞地震,以示阴盛之变;下失人望,故儒士言之,台谏言之,侍从言之,宰臣言之,举国汹汹,而殿下邈然不察。此臣等之所痛悯而流涕者也。至以为:‘若以人言改之,初岂发此言也?’是孔子所谓:‘一言丧邦之归’,而非大舜舍己从人之意也。伏愿亟从公论,以快人心。”答曰:“非为无端而欲复此法也。僧徒滋蔓,良丁日缩,故欲矫一分之弊,非或于异教而崇奉之也。”连源等,三启不允。

1月15日

○癸卯,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两司启勿复两宗、禅科,三启不允。

○成均馆大司成周世鹏上疏曰:

臣伏以,佛者本西域五印度之一丑教耳。古昔盛时,如唐、虞、三代以前,未尝有也。逮德衰王者之迹熄,然后始流入中国,其祸滔天。于是历代赤心之臣,爱其君父者,奋不顾身,各揭殷鉴,号泣而陈缕,皀白昭昭,俱载史策,千载之下,不可诬也。伏惟殿下,天纵生知,道究精一,凡所施为,动慕尧、舜,耻与三代并也。文明之会,千载一时。臣常以为唐、虞之治,可目见于今日也。况于释氏祸福之说,岂有一毫崇信?及复禅、教二宗,初闻不觉流涕失声。道路皆云佛将兴儒将衰,兴天、圆觉将复立,市井喧腾,达于四境。国史书之,野史记之,天下后世,谓殿下何如也?臣蝼蚁微悃,久侍经幄,亦知殿下至圣,岂惑于佛而复两宗也?诚悯饥馑之氓,转于沟壑,流为盗贼,为黔黎,权复禅科,作为僧统,以杜绝缁髡之为贼也然而《帝》尧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周文先施四穷,一国亦大化。当是时,不知有佛,宁有两宗?今也欲弭盗贼,而反复立僧科,以开游食者归依之门,又从以搜括其苦役者而驱之,是无异教猱以升木。故臣以谓和万邦化一国,在于仁政,而不在于统僧;实四圉保一国,在于安集,而不在于括丁。盍亦反其本矣?夫佛有大恶无小善,而殿下欲科而宠之,藉以为治,恐非尧、舜和万邦,文王化一国之本也。然则设使复立两宗,盗贼决不可弭,边国决不可完,而异端一兴,未易攘除,吾道一衰,未易尊阐,譬如荆棘剪而不去,譬如芝兰种而不荣。曾谓欲荣芝兰而可以培荆棘乎?阴盛阳微,安危之几,间不容发。岂不深可惧哉?世之阿谀自谋,误人家国者,必曰:“佛能使人寿福,皆如其意。”呜呼!诚使佛,能寿福于君父,则历代忠臣、孝子读圣贤书者,当先侫佛,为君父祈寿福之不暇,何必逆鳞而力排之也?昔孟子拒杨墨,自拟其功于神禹,盖杨墨之害,甚于洪水也。其在杨墨犹然,况甚于杨墨者乎?朱子曰:“邪说害正人,人得以攻之,不必圣贤,如《春秋》之法,乱臣贼子,人人得以诛之,不必士师。”臣以无似,滥叨国学之长,若坐视人类胥沦于禽兽,而不为圣明号泣而直谏焉,则是下以舍臣平生之学,上以负殿下殊遇。臣虽愚陋,亦知其不忍也。伏愿殿下,回乾坤之量,先察荛言,如日月之蚀,勿吝汤吝,亟收成命,以快物情。

答曰:“自废禅科之法,僧徒日炽,弊将难救,势不得已复立也。不允。”史臣曰:“世鹏,性本好学,无书不读,白首不怠。其为外任也,必先以兴学养材,为急务而致力焉。今为师表之长,亦出于上意之眷顾。今此疏辞,勤恳激切,有非他人论启之比矣。” ○左议政沈连源等率二品以上,四启两宗、禅科勿复事,不允。

1月16日

○甲辰,政院启两宗、禅科勿复事,不允。

○左议政沈连源等三启两宗、禅科勿复事,答曰:“大臣如此论执,予甚未安。慈殿欲矫一分之弊,势不可得请。姑自思之。”连源等启于慈殿曰:“臣等将两宗事,累日论启而不能止者,岂有他意哉?伏见圣上,以天纵之资,勤日就之学。臣等遭逢有为之主,期致无过之地,皆愿少须曳无死,思见德化之成,其欲弥缝赞扬者,宁有极乎?况在慈殿,胎既教之以正,蒙既养之以正,则其终始辅佑以正,必欲启后而光前者,亦岂有极乎?一国臣民之属望者,方在于此,而两宗之命,出于一朝,众心遑遑,莫不解体。此岂圣慈之本意乎?近因国有厄运,中庙、仁庙二圣礼陟。岁且不登,生民艰苦,莫甚于此时。必有奸人,如普雨之类。乘此而投隙,以时和岁丰,归之于崇佛。斯言一出,倘或信此而乃至于是乎?此虽感于爱民一念,然若果崇佛,而致时和岁丰,则臣等先白之矣。古者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为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今之时与古异矣。去将安去,止将何事?其势必欲尽其责,则必尽其言;必欲尽其职,则当尽其道。斯乃爱君忧国之至情,何至于束缚之哉?臣等俱以无状,在雷霆之下,岂无惶惧之心哉?然见此安危之机,义不可缄默而退。伏愿亟从公论,无使众职,至于久废幸甚。”答曰:“自上非惑于异教,而欲其时和岁丰也,只欲矫国弊而已。两宗复立之事,于主上不系焉,皆予之责也。不允。”

○两司三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弘文馆上疏,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又上札,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议政府舍人尹釜率六曹郞官上疏。略曰:

异端崇奉之失,朝廷上下论之已尽,何待臣等之言,而有所轻重于其间哉?然而从谏以兴,愎谏以亡,实万世不易之理也。臣等请为殿下流涕而陈之。耳目之官,逾月叩阁,韦布之士,经年伏阙,以至庙堂硕辅、帷幄重臣,抗章廷诤,则是国人皆曰不可,而殿下蛊惑逾甚,施𫍙𫍙之色,而重自是之累,高藐藐之听,而益逆耳之失。时和岁丰之说,适足欺万世之愚蒙,增兵统僧之教,不过为拒一国之公论。呜呼!自圣之证已著矣,拒谏之几益见矣,臣等复何所言?第念我中宗大王,从善如不及,纳谏如转环,寺刹不载于地志者撤毁之,两宗之号大禅者革罢之,其所以崇儒道辟异端,无所不用其极。肆中宗之享国,三十有九年。今殿下答大臣之启,批台谏之章,必诿之以祖宗。祖宗之法,可法者多矣,何必效尤而重先王之过乎?祖宗之治,休明隆盛,而犹有憾者,以其有疵政也。又何必舍中宗之圣明,而法祖宗之疵政乎?此尤臣等之所未解也。伏愿殿下,博问左右之佥同,广采国人之皆曰,快从公论,亟收成命,则其过也,如日月之食,人皆仰之矣。“

答曰:”不允之意,已尽言之。“

○夜,月有食之,既。

1月17日

○乙巳,政院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左议政沈连源等率东西班堂上以上,五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两司四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弘文馆四上札,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议政府舍人尹釜等上疏,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1月18日

○丙午,推刷都监启曰:“良丁搜括都监已设矣。但正当穷春,民间亦甚骚扰。请姑停之,以待早谷成熟何如?”传曰:“年年凶荒,民甚饥困,待秋为之可也。”

○左议政沈连源等率堂上以以上官,三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两司三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弘文馆三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传曰:“砥平龙门寺、江陵月净寺则自祖宗朝立标以禁之,今亦因旧而不禁其标矣。闻前年有数处立标云,故即令礼曹及内需司禁之矣,见近日所奏章札,则禁标之立,遍满山野云。其问于所闻之人而启之。自上当禁革之。”

○承文院判校沈逢源等上疏,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艺文馆奉教李铭等上札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弘文馆上疏,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通礼院左通礼卢汉文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议政府舍人尹釜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1月19日

○丁未,政院再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左议政沈连源等率百官启曰:“两宗不可复立之意,大小臣僚,累日论执,而迄未蒙允,物情不胜愤郁。若不快从,则大有累于圣德。今日百官齐会于阙庭。众意如此,不可不从。”三启不允。

○两司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上引见左右相及两司、弘文馆长官。大王大妃垂帘同御。慈殿曰:“以两宗事,朝廷累日论执,自上甚为未安。今者非敢崇信异教,迩来国运迍邅,两大王相继宾天,而加以连岁凶歉,民生日困。予以薄德,与于国政,饥馑荐臻,灾变连仍。言念至此,不觉丧心,百计思之,欲知一分之弊,而复立两宗耳。僧徒日繁,军额日减,寺刹为盗贼之薮。不可一朝驱迫僧徒,尽令还俗,若有统领,则不得滋蔓矣。祖宗朝,亦非崇佛,而不废两宗者,只欲救弊耳。予非崇信佛教,亦非主上所与知也。若可改之事,则虽不至此论执,岂不即从乎?当今之责,万世之讥,皆在于予。予不顾一身,欲救一时之弊,与其置之度外,而民皆为僧,曷若禁防而使有统领,以救其弊乎?徒以为异端而斥之未便。守令贪暴,割剥生民,民之为僧,职此由也。成宗朝立部民告诉之法,而自是之后,守令不廉者,恣行无忌。欲矫此弊,而弊已痼也,亦未果焉。”沈连源曰:“如小臣不德之人,忝在相位,故灾变不绝,如白虹贯日,雪上蝗虫也。年连凶荒,民困赋役,皆入缁徒。广询设策,岂无其道?而立异教使有统领,以杜为僧之路乎?前日虽无两宗,民之避役者,尚皆为僧。今若如是,则其势益张而难禁矣。祖宗朝则因前朝弊习而不能卒革也,非后世遵守之法也。中宗朝,尽革其弊,为幸实多。圣学日就高明,朝野颙望至治,而治化未孚,先示异教,举国臣民,不胜悯郁。帝王之治,岂借力于佛氏而致之乎?若以此而可以救弊,则岂敢如是论执乎?”慈殿曰:“非欲借力于佛氏,以治国家也。僧徒滋蔓已极,百尔思之,救弊之策,不可不为,故不可更改也。”入侍之臣,各陈不可复立两宗之意,反复不已,慈殿曰:“予意已定,终不可改,故今日敢言予意于朝廷矣。”

○两司启勿复两宗、禅科事,答曰:“长官悉听慈教,别无可言。”三启不允。

○弘文馆启勿复两宗、禅科事,答曰:“长官悉听慈教,别无可言也。”四启不允。

○领议政李芑,病未诣阙,上疏论两宗不可复之意,不允。史臣曰:“前此唱为复两宗之说,以鼓动邪议者芑也,而至于今日,又上谏止之疏,非不知前后之异其言也,只缘人心之愤郁,公论之激发,假托正论,以附时议,其计谲矣。闲丁推刷之议,专为芑之多占私伴,而略不知愧,乃反止之,时人莫不笑其无识。”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1月20日

○戊申,政院启两宗事,传曰:“昨日引见时,慈教丁宁,尔等听之矣。虽启之终年,徒为骚扰而已,终不能得请矣。”

○左议政沈连源等率百官启两宗事,答曰:“卿等论执,期于得请,若他日事事皆强之,则岂其可乎?万一有小人出,则不无胁逼君上之弊矣。不允。”四启不允。

○两司四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弘文馆六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艺文馆上札,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司宪府监察柳胤宗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请勿复两宗、禅科,不允。史臣曰:“粉袍之徒,为吾道抗疏三十馀章,不得蒙允。辞退之意,见于疏中,悲惨之情,发于言表,吾道异端盛兴丧,将自此判矣。” ○日微晕。

1月21日

○己酉,政院启勿复两宗、禅科,不允。

○两司四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弘文馆五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左议政沈连源等率百官,三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时,三公令百官曰:“明日纛祭,飮福后,来启两宗事。”奉常正闵荃诣廷会言曰:“飮福大礼也。然事有缓急,两宗之事,实系消长安危之机。明日诸相虽赴飮福所,荃等当直诣阙下。”言甚切至。又有内资正朴世茂厉声色,扬言于朝曰:“居大臣之位者,当抑邪扶正,匡救君过,而昧于缓急,舍此适彼,可谓寒心。”闻者悚叹。

○成均馆生员等上疏曰:

臣等上不能格君,下不能卫道。号泣之恳,非不切,眷恋之怀,非不深,而君心已惑,忠言终不能入,异端既盛,吾道决不可救,则信乎命之穷矣。痛哭何为?甘心远引,以身殉道。顾以何颜,冒居国庠,徒费国廪乎?宁终为殿下南亩之氓,不愿为殿下首善之士也。伏愿殿下,恕其狂妄焉。

答曰:“祖宗朝岂无儒者而有此法乎?此法流行已久,有害于吾道,未之闻也。今者虽复旧章,专治吾道,则有何害乎?尔等何至于此极乎?其更思之。”

○是日,大学儒生拜辞圣庙,空馆而去,成均馆官员以启,传曰:“辟异端,儒者之事,然不可以尔等之言,为从不从也。其就馆而尽言其所欲言之怀。以此谕之。”

○成均馆司成南应龙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校书馆著作陆大春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司宪府监察柳胤宗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艺文馆上札,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1月22日

○庚戌,政院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知成均馆事申光汉等启曰:“承命往成均馆,招领袖儒生谕之,则答曰:‘既已散去,岂以长官之招而就馆乎?’且庙庭斋舍,閴无人声,至为惨然。且闻儒生散去之时,皆泣辞先圣云。大抵天地无元气,则不得为天地,国家以士气为元气,无士气则殆矣。自上勿以此为寻常焉。”传曰:“儒生至于空馆,予岂安于心乎?但不可以儒生空馆,而更改国政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予命就馆,则当就之。卿等更加开谕,使之就馆。”

○右议政尚震率百官三启勿复两宗、禅科事,答曰:“予之不惑于异教,大臣皆知之。宰相累日论执,百事皆废,深为未安。慈殿以此至于废膳,予意尤为未安。台谏,侍从,论之已极,宰相则弊亦不可不虑。此事决不可改。不允。”史臣曰:“慈殿于大殿,有三从之道,无专制之义。自上每以慈教为辞,已为悯郁。今又以废膳未安,欲抑止群情,上意所在,尤未可知也。果若废膳,犹当以理力陈,岂可知其不可,而牵制强从,误国家大事也?” ○弘文馆五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两司三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遂辞职而退。传曰:“今即牌招台谏言之曰:‘予崇佛,则朝廷如是启之当矣,只为国弊而欲矫之耳。岂以台谏辞职而改之乎?’”两司承命诣阙,仍启曰:“臣等受言责而失职,不可就职。”遂辞退。

○艺文馆上札,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奉常寺正闵荃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成均馆司成南应龙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领议政李芑又上疏,论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巳时有气如云,自巽方至坤方布天,良久不灭。

1月23日

○辛亥,遣承旨,谕大学生曰:“今闻尔等之空馆,予心极为骇愕。今予少有崇佛之事,则抗疏极论,庶合于儒者之道,此复两宗事,只欲矫一分之弊,岂有他意?君父一体。父虽不贤,子不可以叛也。臣子安有叛君之理乎?予则不明矣,诸生其可忍弃先圣之灵而去乎?不可久退,速就大学可也。”

○馆官等启曰:“儒生等不肯就馆曰:‘传教令臣等就馆,而复陈所欲言之事,臣等所言前疏三十章,毕陈无蕴。臣等久被养育之恩,当此儒释消长之几,既不能格君卫道,徒费国廪,实所不忍,众意同然,号泣而退。今虽上教丁宁,而众意难可复合,决不可径就。’云。”

○传于礼曹曰:“开谕儒生,使之就馆。”

○两司承命诣阙,复辞职而退。再召再辞。

○弘文馆四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左议政沈连源率百官,四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礼曹启曰:“以传教之意,反复开谕,而儒生无就馆之意矣。”

○承旨金澍承命往成均馆,开谕儒生,儒生等不从。传曰:“子谏于父而父不肯听,其可弃去乎?君父一体,岂可以君之不听而逆命空馆乎?更为开谕。”

○艺文馆上札,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右赞成金光准上疏,论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成均馆司成南应龙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1月24日

○壬子,上视膳于大王大妃及王大妃殿。

○政院启曰:“近以两宗事,朝廷久为伏阁。请速快从。且昨日开谕儒生时,有叛字及逆字,此非寻常之字,至为未安。王言一出,传播四方。其于见闻,岂不骇愕?玆敢启之。”传曰:“予已坚定,不可更改。且儒生等不从王言,非逆命而何?”

○两司承命再至,皆辞职而退。

○弘文馆五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左议政沈连源率百官,四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成均馆及礼曹往谕儒生,仍辞不就馆。

○艺文馆上札,论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弘文馆副校理王希杰上疏,论两宗、禅科复立事,不允。

○礼宾寺正金铠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奉常寺正闵荃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日晕,色内黄外白。有气如云,自艮方至巽方布天,良久乃灭。未时、申时,日重晕,有冠有履,色内赤外靑。白云如气贯晕。

1月25日

○癸丑,黄海道观察使李蓂拜辞。传曰:“近者连年凶荒,民生困苦,救荒诸事,另加措置。且守令之侵虐,亦莫甚于此时,。申饬列邑,严明殿最可也。”史臣曰:“天语丁宁,若是恳恻,为臣子者,所当体上意奉上教,尽心爱抚,庶几其苏,而为监司者,视为寻常,不克奉行,殿最之际,亦不别其善恶,以为劝惩,故守令唯务一己之私,割剥生民之膏血,饥困流离,里落殆空,岂非长大息者哉?” ○两司承命再至,皆辞退。

○弘文馆五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左议政沈连源率百官,五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成均馆启曰:“儒生等虽反复开谕,不肯就馆矣。”传曰:“百官谁无儒生子弟,久旷圣庙,岂儒生所安乎?古之儒生陈疏者,岂必得其请而后就馆乎?开谕,使之就馆。”

○艺文馆上札,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罢宦官成润职。润年八十一,历事累朝,秩至正宪。谏两宗事,上不悦,罢之。

○内禁卫金琦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日微晕。

1月26日

○甲寅,政院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传曰:“近日自上非不知骚扰之弊,然岂以儒生空馆而改之乎?自中宗朝,有过激之论,胁制之习。今者举朝论执,儒生空馆,欲胁制人君乎?违拂之言,日益有之,尤不可改。朝臣谁无子弟?戒之使就馆可也。”政院回启曰:“今闻传教,惶恐罔措。大臣与朝廷,见君过举,欲使感悟,以置无过之地,而不能自抑其忠诚,故或有过激之言。古者都、兪、吁、咈之时,岂无过越之言乎?其时不以为过越而优容,故人人皆得尽言之矣。今者自上有胁制之命。闻之孰不惶恐?古云:‘君明臣直。’使人人尽言,此盛时之事也。为臣者,好为过激,以胜君父,万无是理也。且儒生等,虽使父兄开谕,而两宗事,必得请然后就馆。约束如此,故未得就云。”传曰:“朝廷欲引君于无过之地,自上非不知也。儒生空馆,朔祭与释奠,将不得行。斯岂非胁制君父乎?”

○两司承命三至,皆辞职而退。

○弘文馆四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左议政沈连源等率百官,四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艺文馆上札,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京畿观察使蔡世英、都事安方庆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1月27日

○乙卯,两司承命三至,皆辞退。

○弘文馆五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右议政尚震率百官,四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右赞成金光准以病在家上疏,言两宗事,仍辞职。不允。

○艺文馆上札,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兼司仆金福麟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日微晕。

1月28日

○丙辰,分遣承旨,视膳于文昭、延恩两殿。

○两司承命三至,皆辞退。

○弘文馆五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左参赞任权等率百官,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大臣等,病不来参。 ○艺文馆上札,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忠义卫李殷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内禁卫尹世仁等上疏,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史臣曰:“是时台谏辞职,儒生空馆,大臣率百官争之,百司废事,至于禁卫之士,交章抗疏,而天听愈邈。呜呼!不能杜之于渐,防之于微,则何能救末流之弊乎?其创新仁寿宫,乃渐也微也。为言官者,当合司力争,而具寿聃遽停所启,不得辞其责矣。”

1月29日

○丁巳,两司承命再至,皆辞退。

○弘文馆三启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礼曹启曰:“儒生时未就馆,文庙朔祭,请以馆员,代儒生执事之任。”传曰:“如启。”

○左议政沈连源率百官,三启两宗及儒生就馆事,答曰:“今者人心不古,儒生空馆而不从上教。岂非胁制乎?有此弊习,故自上不计是非而不听矣。”四启不允。五启曰:“臣等累日论启,诚未回天,死有馀罪。今承传教以为,知其是非,改过之意,见于言表。百官及儒生。孰不感动乎?百司废事已久,臣等姑退矣。伏愿燕闲之暇,淸夜之中,更加省念,则举朝群臣勤勤恳恳,为国不为已之意,自当洞照矣。古人云:‘王庶几改之,予日望之。’臣等冀其感悟而亟改焉。”答曰:“近日朝廷,累日论执,百司废事,而不得快从。然当省念焉。”史臣曰:“是时大臣皆懦怯苟容之人,糊涂成习,当此机关重大之秋,厌其逐日廷争,欲退无隙,及闻已知是非之教,反从而赞誉之,欣然退去,纳君于过举。大臣之节,果如是乎?伴食中书,徒取充位,如此异教之复立,何足怪哉?震在小官时,郑光弼见之曰:‘他日懒慢大臣,必此人也。’光弼可谓有知人之鉴也。” ○政院启曰:“传教于大臣曰:‘两宗事,已知其非。’在廷臣僚,莫不感激,皆以为圣心,将自此感悟,以此退去矣。注书成义国,误以不计是非书之。夫已知其非与不计是非,两意轻重悬殊,而误书如此,所关非轻,殊无详愼之意。请推。”传曰:“今者儒生空馆,以此胁制,故自上不计是非而不允矣。以此教之,而大臣之启以为已知是非云,故再问之于承传色,则承传色误传耳。注书勿推。”

○艺文馆上札,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1月30日

○戊午,两司承命三至,皆辞退。

○副提学庆浑等上札曰:

人君之有过,患在不省。既能省念,则必知其是非,能知是非,则何难于改过乎?伏睹答大臣之教曰:“予知是非。”又教曰:“予当省念。”惟此一念,足以复日月之蚀也。举朝之臣,涉旬廷争,不得其请而退者,诚以感悟之端,自在宸衷,不必以口舌争之,而百司废事,亦不可不虑,故姑为退去,以冀殿下自悟自艾,是亦不得已耳。岂群臣之所欲哉?噫!廷臣虽退,而人心之郁拂愈甚,下情不达,而士气之摧沮亦极,此非国家之福也。殿下虽视之寻常,后之视今为何如也?缁髡之徒见朝廷终不得请,尤将增气,自谓无若我何?鸱张纵恣,必自此极矣。伏愿殿下,勿以廷臣之退去为安,因其一念之悟,克改于既退之后,则圣人所为,出于寻常万万,一国臣民,孰不感激?若以省念二字,姑慰廷臣,而终不改已知之过,则非臣等望于殿下者也。伏愿圣明,更加省念焉。“

答曰:”予意已尽言之。不允。“

○艺文馆上札,言勿复两宗、禅科事,不允。

○左赞成申光汉上疏。略曰:

臣伏以素多痼病,常时趋仕,多出于黾勉。近因大臣廷争两宗事,日伏冻地,风寒外袭,疝气内触,几至不救。方百官论事之际,职在贰公之地,而舆疾退来,旷废重任,不胜痛悯。臣以不侫,遭遇圣明,盟参勋籍,位至崇班,常怀危惧,报恩无术。然其为志,则必致君于无过之地,为吾东方之圣主,归以报中宗之左右,臣不能自已者也。自近年以来,似有崇佛之端,臣屡于经席,陈其不可,而犹谓縻于慈殿,乃有是尔,固非主上之本心也。今者复两宗之命,遽出于不虑,群臣相顾失色,罔不解体而扼腕。嗟乎!儒释邪正,不暇论也,国家兴丧,正在此举。如臣之老而不死,当何以为心哉?儒士蒙先王之教育,而不忍不尽其道,台谏、侍从思先王之恩顾,而不忍不尽其职,而况于宰相乎,而况于世臣乎?大臣率百官廷争者,至于半月,殿下非不知一国之心,非不知事之是非,而牢执不回,至诿以胁制君父。所谓大臣者,知其不可而不止,亦非事君之道也。大臣知其不可而止,是立殿下于何地耶?殿下断然自立于有过之地,复立中宗四十年久废之佛法,而不知恤,如臣老病者,诚未能格天,又不能争之,一朝溘朝露而死,则当何以归报于中宗在天之灵也?臣不胜伏枕流涕。非但请解本职,伏望显示罢黜,以惩其罪。

答曰:“两宗事,予意尽言于朝廷矣。卿累日冒寒,遽得疾恙,良用未安。勿辞,安心调保。”

○日晕。

二月

2月1日

○己未朔,两司承命诣阙。仍启曰:“臣等敢谏力争,思死其职,而伏阁经时,未蒙兪音,辞职进退,亦且一旬,无补匡救,徒烦骚扰,簿书杂务,亦久停废,今不获已承命就职矣,第臣等失职之罪,无所逃焉。今虽就职,必有物议,烦渎强辞,惶恐未敢,姑且退去,以待物论。”答曰:“知道。”

○弘文馆上札曰:

伏以两宗之立,举朝伏廷争论,积逾旬月,而竟未得请,无可奈何而退。此由群臣谫薄之诚,不足以格天而然也。臣等最近耿光,叨在论思之地,终不能引君无过,而闷默退缩,苟保宠禄,罪当万死,何暇论人之去就乎?然遇大事不能匡救,此实群臣同责,非独台谏当之。其辞职废事,亦已久矣,势不可不就其职。

答曰:“札意知道。其令台谏出仕。”台谏承命就职。

2月2日

○庚申,两司启曰:“自复两宗之后,人之为僧者日多。非但军卒官属亦然,士族之避役无归者,亦多赴焉。此而不戢,末流何?僧人离寺远去,出入民家与官府者,请痛治后定役。名在军簿,而逃入空门者,严加刷括,勒还原贯,公、私贱、官属、鄕吏,亦如之。新入者则治罪后,并还本役,主寺僧知其有役,而诱引为僧者,请以强窝律论断。窜身山谷,难于摘发,有役与否,尤所难知。请许人陈告,以强盗捕告及公贱陈告例论赏。守令不能检举者,请推考治罪,甚者以制书有违律论断。伏闻内需司官员,只与主寺僧,紏察居僧名数,内愿堂禁标后,自内需司直捧承传,定其僧数。而使守令不与焉。其派系籍贯,了不闻焉,甚为无意。自今刷括,请令本官守令掌之,凡干猥滥事,法司自当按律,一一治之矣。然僧虽非人,若不先使知之而遽加以罪,则亦似罔民,求之情法,在所未便。请以此捧承传,使内外咸知之。”答曰:“两宗事,累月论启,下情予无不知矣。僧人泛滥之弊,则于两宗设立时,立规检举足矣,今何必别捧承传也?且内愿堂杂僧猥多,故定其恒居之数,而黜其数外之僧,自内需司,直捧承传,与本官一同为之,岂本官不知之事乎?”史臣曰:“不澄其源而欲其流之淸,不去其根而欲其蔓之绝,天下宁有是理乎?两宗乃缁髡之源根,异类之窟穴。有言责者,既不能以死争之,期于革罢,使左道复兴,而欲禁僧徒之弊,区区于条陈,望其少戢,不亦难乎?不能扑火于始燃,遏水于始生,而欲防于滔天燎原之后,陈闭献替之道,果如是乎?僧国、僧时之讥,实基于一时台谏、大臣,不能格君之罪,可胜叹哉!”史臣曰:“节目云者,即尹春年之节目也。春年奉承元衡之志,内有以阴赞慈殿之崇信,外则激昻士类,辄主纷更之议,欲立禁断节目。一时有识之士,孰不知春年之所为,皆出于诈,而非为国之诚心也?然士气一挫于乙巳之后,咸怀怵祸持禄之计,唯春年之所为是从。为台谏、侍从,循例启达者,宁不知愧乎?” ○以宋世珩为户曹判书,李光轼为兵曹参判,任说为参议,柳智善为参知,闵箕为成均馆大司成,李勘为弘文馆校理,金希参为修撰。

○日微晕。

2月3日

○辛酉,两司启曰:“两宗、禅科之复,举朝论列,悉备具。请反复省念,快从公论,还收复立之命。禁为僧括僧徒,责守令等事,请依前启,速捧承传。”并不允。

○开城留守郑惟善上疏,言两宗之事,答曰:“予意于朝廷,已尽言之。”

○日晕。巳时,白虹贯日,有两珥冠。午时有履色晕冠,履内黄外靑,珥内黄外白。

2月4日

○壬戌,上亲传风云雷雨祭香祝。

○传曰:“昨日白虹贯日,灾变非常。灾变之作,不可指为某事之应,考诸《文献通考》,则其论不一。边方脱有不虞之事,则将帅可当之人,不可不豫择。其言于备边司及大臣。”

○两司启两宗及禁僧节目事,不允。

○开城府儒生等上疏,言两宗之事,且曰:“臣等皆开城人也。开城,即高丽王氏故都,而王氏以佛亡国者也。至今有演福、有王轮、有广明、有开国等寺,基址荒废,旧迹宛然,道路过者,莫不笑王氏崇信左道,以覆亡社稷也。殿下虽不目见其迹,审听臣等之言,则奚异目见乎?”答曰:“尔等之疏,可知爱君忧国之忠也。然复两宗事,非尚异教也。予意已尽言于朝廷,不须烦论也。”

○瑞原君尹元衡上言,极陈其妻金氏之恶,请弃之,上从之。元衡惑于嬖妾,阴为夺嫡之计,遂弃糟糠之妻。是所可忍乎?

2月5日

○癸,开城府儒生等上疏,言两宗事,不允。

○两司启两宗及禁僧节目事,不允。

○弘文馆上札曰:

伏以两宗之事,朝廷不得其请,黾勉而退者,非所以置殿下于有过而莫为之正,庶几平心省念,以扩其悔悟之端,一国臣民,惟日望之者,亦已极矣。台谏承殿下救弊之旨,条进救弊之策,殿下所当亟从,以释群疑,而非徒迄无改之之命,并与矫弊之策而不从,殿下省念之教安在,救弊之意安在?于此益知殿下之心,果有所蔽而然也。近者灾异荐臻,今又白虹贯日,此近古所无之变也。人事失于下,天变应于上。岂可徒诿于未来之患,而曾不惕念于已著之失乎?白,西方之色,而属于阴;虹,淫慝之气,而阴之类也。阴盛侵阳,至于贯日,故先儒以为兵象。盖佛者,西方之教,阴邪之类也。斁败彝伦之祸,惨于兵革,戕贼人心之害,甚于杀戮。岂必从事戎马,攻城战野,然后始谓之兵哉?今乃复兴异教于久废之馀,以误文明鼎新之治,不啻夷狄侵中国之比也。灾变之生,虽不可的指为某事之应,而人事之失,莫大于此,则天之谴告殿下者,未必不在于此。而殿下未尝翻然觉悟,反躬修省,而但诿诸边衅之兆,将何以慰人心答天谴乎?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一国之人皆曰不可,则天意之所在,于此可知。伏愿殿下,深省克改,以慰庶几之望,上以答仁爱之心,不胜幸甚。

答曰:“矫弊之策,予亦非不留念。设两宗则无弊而禁断,故捧承传事不允矣。且予非惑于佛教,而指灾变为崇佛之应,予未之知也。”

○礼曹启曰:“儒生等尚不就馆,释奠祭执事,未及差定云,请朝官代差。”传曰:“如启。”

2月6日

○甲子,开城府儒生等上疏,言两宗事,不允。

○两司启两宗及禁僧节目事,不允。

2月7日

○乙丑,开城府儒生等上疏,言两宗事,答曰:“朝廷百官、大学诸生,累月极陈,既已退去矣。岂以尔等之疏,更改乎?其退而思之。”

○两司启两宗及禁僧节目事,不允。

2月8日

○丙寅,上亲传文庙、释奠祭香祝。

○捕盗大将启曰:“长湍境内,有贼成党而行,多害人民,甚至臂鹰牵犬,无所忌惮,村民不得安接。请送浦盗左右军官,与本官守令,同力捕捉。”传曰:“如启。”

○开城府儒生等上疏,言两宗事,不允。

○两司启两宗及禁僧节目事,不允。

○日晕。

2月9日

○丁卯,上亲传社稷祭香祝。

○弘文馆上疏,言两宗事,答曰:“两宗设立,则自有统领,无弊而禁断。今若别捧承传而立法,则以僧之故,仅存之民,亦不得安接,不允。且灾变之出,由设两宗云者,反复思之,我不敢知。先朝中宗朝。亦有白虹贯日地震之变,其时亦崇信异教而致乎?白虹贯日地震之变,予亦岂的指为兵象乎?古人之论,亦不一,故予多方省念而惕虑也。”

○开城府儒生上疏,言两宗事,不允。

○两司启两宗及禁僧节目事,不允。

○日晕,两珥内赤外靑。未时白云如帛,自乾方至艮方布天,其状如气,良久乃灭。夜月晕,色白,五更,巽方有气如火。

2月10日

○戊辰,传曰:“今观咸镜监司状启,咸兴地有雌鸡化为雄。去乙亥年间,亦有此怪,而今冬有之,变异非常。政院其知之。”史臣曰:“两宗复设于京师,普雨发迹于咸兴,而京师则白虹贯日,咸兴则雌鸡化雄。天之示异,物之呈妖,如影响之相应,岂不甚可畏哉?大臣结舌,台谏缄口,区区政院,仅以恐惧之意,泛然回达,终不得感动回天,有识者,宜扼腕而长叹也。”是时承旨李梦亮等,以恐惧修省之意回启,故及之。 ○京畿安山、高阳,疠疫炽发,命送药材救疗,仍命他道,并皆下送。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日晕。

2月11日

○己巳,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以李世璋为礼曹参议,尹春年为司宪府掌令,任鼐臣为弘文馆校理。

○日微晕两珥,色内赤外白。夜月晕,色黄白。

2月12日

○庚午,上御朝讲。特进官姜显曰:“雌鸡化为雄,此非常之变也。昔宋徽宗尊奉林灵素,其时妇化为男。今此雌鸡之变,岂不由于尊异教而立两宗也?臣闻僧人普雨,奸诈不测之人,粗解经文,交游文士,郑万锺自称曰佛,非徒愚民惑信。郑万锺为咸镜监司,亦惑于雨,常置诸官舍,尊奉之事,无所不至。咸兴,实普雨发迹之地,灾变适出是地,岂非其故也?今黜雨,则儒生不招而自来,天变不忧而自消矣。”

○成均馆官员启曰:“儒生等尚未就馆,使政院开谕何如?”传曰:“别遣承旨,招疏头、堂长、色掌,使之就馆,且先圣之庙,久空未安之意,别为开谕。”

○承旨金澍启曰:“臣承命往成均馆,招堂长、色掌开谕则曰:‘上教恳恻,至为感激。今则日暮,未及就馆,明日更与诸生,同议就馆。’”传曰:“知道。”

○艺文馆上札,言两宗事,不允。

○日微晕,色黄白。

2月13日

○辛未,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成均馆儒生七人辛百龄、李彦怡、朴栗、李梁、姜克诚、沈荀、丁朋说就馆。史臣曰:“去就,士之大节。其去也不可轻,其就也亦不可轻也。既不能善其去,则无怪乎就之轻也。吾道异端,不容并立,此盛则彼衰,彼盛则此衰。消长之机,岂不重大?儒生等,为吾道辟异端,徒塞其责,而无其诚,故虽联名抗疏,逾岁伏阁,未闻挺身奋忠,碎首阙下,以粪回天,而徒付之无可奈何,而相率空馆,其可谓尽去之之道乎?初不能审道择义,以决其去就,则其终也迫于势,使吾道所关之去就,终始归于苟且之地,何足责哉?” ○日微晕。色内赤外靑,戴两珥,色黄白。

2月14日

○壬申,传曰:“儒生只七人就馆。令成均馆通谕,皆使就馆。”史臣曰:“招谕诸生,自有其道。使士不远千里而来,然后可也。岂家到户说而能就之乎?臣恐招谕之道,在乎他而不在此也。” ○上御昼夕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传曰:“仁寿宫造成材木,至今未上纳,工役已始而将停。斯速运来事,其下谕。”史臣曰:“时屈举赢,犹云不可。况举之不急者乎?今年之凶,尤甚于前,民方顚于沟壑,呼耶之役,岂其时乎?民生之困,常轸九重之念,恻怛之教,每及蔀屋之下,而至于仁寿之役,独不虑劳民之甚,异端之害,岂不深哉?”史臣曰:“人君之下谕者,必国家之大事,然后人必曰大哉王言也。所谓仁寿宫者,何宫也,其材木之不输,何关于政治,而有下谕之教也?仁寿之役,非出于上意,必慈殿为主上为祈福之地。此所以牢拒一国之公论,而敢为此事也。人君欲祈天永命,则在他而不在此。孔子曰:‘丘之祷久矣。’仁寿之立,岂足为祈天乎?欲为主上祈福,而反为累德之举,使主上之英明,亦未免后世之讥,未闻有福德之益。岂不深可叹耶?” ○日微晕两珥,色内赤黄外白,夜,月微晕。

2月15日

○癸酉,上御朝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谏院启曰:“全罗左道水使金世浣,本以庸劣之人,不宜置擢用之列,特以金安老时被罪,见上。特蒙收叙,至陞堂上,所当谨愼,图报国之不暇,而纵恣无忌。今在本道,专事侵渔,至于己酉年济州贡物过来时,征纳地税,少不满意,累日被系,未及与诸船并行,以致全船覆没之患。更为收敛,贻弊民间,此皆由于世浣之作孽也。请速罢职。”答曰:“传闻之事,岂一一尽是乎?推考可也。”后累启,依允。

○上御夜对。

○日南有珥,色内赤外靑。

2月17日

○乙亥,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日微晕两珥戴,色内黄赤外靑。夜,月晕冠履。

2月18日

○丙子,上御朝,夕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宪府启曰:“近来纪纲解弛,无赖奸民,尽为盗贼,日事劫掠。长湍、积城等官盗贼,白日之中,出入村落,责其供馈,士族处女,公然夺去,其他劫掠杀人之事,不可忍言。而捕盗大将循例捕捉,只免其责,故厥类繁多,日益炽盛。而况畿甸之地,近于京师,尤不可不为之穷捕,而至于如此,其玩寇失职极矣。请推考治罪,长湍、积城两邑守令,请并推考。”答曰:“如启。”

2月19日

○丁丑,上御昼、夕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2月20日

○戊寅,上视膳于大王大妃殿及王大妃殿。

○摘奸于靖陵、孝陵。史臣曰:“人君之德,莫大于明之一字。钦明文思者,尧德之所以广运也;浚哲文明者,舜德之所以重华也。人君舍是明,何以哉?然能明其明,则邪正自分,庶事自理,而国家治矣,虽用其明,而区区于耳目之所及,察察于事为之细微,则吾虽欲致力于明,而反不如不明之愈也。伤于体而害于事,愿治之心虽切,而为治之本坠矣。上即位之初,慈殿辅摄,徒尚英明,唯恐主上之新政,或未尽于明,而为下人之所欺,汲汲焉唯以明之一字,为急务。权臣之居戚畹操国柄者,以琐琐斗筲之器,行箝制胁敕之计,逢迎纵,每以明之一字,劝于上,开不信下人之端,庶事之微,可以察之。以是今日摘奸于此,明日摘奸于彼,小而各司之直宿,飮食,军卒之警守,闾阎之里门,功役之勤慢,陵寝之修否,至于幺麿之事,忽之举,莫不遣内臣摘奸,驲骑长立于阙门,使命旁午于四方,耳目广被,宜若无所雍蔽矣。奈何摘奸愈繁,万事愈解,始则下人奔走,无所措其手足,终则视之为寻常,上之所为虽勤,而下之奉行无人,主势不尊,人情怠慢?《书》曰:‘元首丛脞哉,股肱哉。’岂不信乎?”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2月21日

○己卯,上御夕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日微晕,两珥。夜,巽方如火气,月微晕。

2月22日

○庚辰,上御朝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2月23日

○辛巳,上御朝讲。特进官金明胤曰:“释奠祭,凡涤器等事,皆以儒生为之,其祭洁蠲。今儒生空馆,故以朝官差执事,不能亲执其事,而令下人任之,多有不洁之事。闻者皆为未安。且凡论启之事,有轻重大小之异,事不重大,则或有停启矣,若大事则自上虽或留难,朝廷则不可轻易停启。近日台谏,期于得请而不止,自上亦宜几谏于慈殿,快赐兪音,则岂徒臣民之幸?抑亦宗社之福也。”史臣曰:“明胤,乃谄邪奸侫之人也。观其所为,惟利所在,无不为之。利在于贤良之科,则巧饰儒行,得参其科;事败之后,利在于荫职,则随时变化;利在于科举,则又着儒冠,入参其目。一之谓甚,其可三变乎?至于告变之事,庸人鄙夫之所深耻,乃托元衡、李芑之党,诬饰凤城、沈苓之罪,上变构乱,得参动籍,以图富贵。自古小人之尤者,孰此之甚也?自知其平生所为,邪慝凶悖,无所容于公议,至于时论之所在,人心之激发,则知其利在于此,扬袂发言,以盗跖之口,出謇谔之言,附丽一时,无所不至。然则今此启达之言,言虽可取,实出于自利其身。今日之言,与前日告变之言无异,而其心之巧,则尤甚于告变也。孔子曰:‘听其言而观其行。’《春秋》‘原情定罪。’故于明胤之言,不能不诛其心也。”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2月24日

○壬午,上御朝讲。司谏郑裕曰:“仁寿宫材木,自上以为给价取办,何有民弊。然各官例责民间,其圆径长短,准以尺数,如不满尺数则点退,民甚怨苦。且石木输入之时,以三车所载,责输于一车,东、西江车夫,不堪其役,或有逃散者。大抵土木之役,年虽不至于凶荒,固宜愼重。况如此凶岁,岂可劳民?”

史臣曰:“裕发身草野,初有淳谨俭素之名,及为利禄所动,附会元衡,缔结春年,凡所处置,外托公议,内实听从两尹指挥,助其权势,曾不知耻,向之所谓淳谨之名安在?凡士之无学识无定见者,不为权利所摇者鲜矣。可不谨之乎?”

掌令尹春年曰:“欲使士大夫,皆有廉耻之风,自上身先俭约,为万民准则,则下必不令而化矣。大抵古今亡国之祸,皆由于奢侈。高丽之亡是也。”

史臣曰:“甚矣,春年之巧诈浮妄也!自恃其有权宠于上,而行气势于下,凡一时之事,我可独为,朝廷之政,我可独擅,无事不讲,无政不论,聪明该博,谁敢当我,言论切直,谁敢加我,外而朝廷,内而经幄,论议风生,施设纷更,故举细琐之端,辄有矫革之计,自以为竭智殚诚,尽心国事,钓名一时,纳宠人主,其计可谓巧诈。然本以轻浮之质,不揆事之终始,时之可否,故其所言之事,终归于骚扰而无实。小人之有害于国家如是,人君之用人,可不愼乎?”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宪府启曰:“近者贪风日盛,民生日困,流离沟壑之状,不可忍言。欲救目前之急,特设法外之官,此出于不得已也。全罗、庆尚既设监军,故两道边将,不得恣意,军民亦蒙实惠,而凡为佥使、万户、军官者,皆厌此两道焉。虽有妨于私门,岂不有利于公室哉?然则监军御史之设,岂曰少补之哉?况两界,去京师甚远。字牧之责,军马之任,专付之武夫,其贪暴之习,纵恣之状,比两道尤甚,朝廷耳目,亦不能及。当初设立,只为水军,差送于两道,而两界则不及焉。请依两道,并遣监军御史于两界。”答曰:“当初亦欲并遣于两界,而大臣以为祖宗朝所无之法,故不得遣也。今以此启意,令政府、六卿、判尹议之。”

○以李薇为刑曹判书,边明胤为全罗右道水军节度使。

○日晕,色内黄外白。

2月25日

○癸未,上受朝参,御朝讲。

○左议政沈连源、右议政尚震、吏曹判书尹漑、工曹判书尹思翼、兵曹判书安玹、左参赞朴守良、判尹李名圭、户曹判书宋世珩,承召诣宾厅。传曰:“两界遣监军御史事,前日大臣,皆以为有妨于事体云,故不得遣矣。今者佥使、万户等,侵虐军卒已甚,其更议之。”慈殿传于大臣等曰:“二淑仪郑淑仪、申淑仪也。入宫,今已三年,迄无王子女。前例亦有三淑仪之时。加选一淑何如?”连源等回启曰:“淑事,载在法典,传教至当。监军御史等事,当议而启之。”连源、震、漑、名圭议:“观宪府所启,正中时病。然两界事势,与他道不同,各官各驿,举皆残弊。况各镇堡设于幽深山谷,相距窎绝,且一邑之地,镇堡多者六七,少不下四五。至于江界出站,支供之地,二十馀处。若御史遍历紏检,循环不已,则各官各驿,其弊难支。两界御史,决不可遣也。评事以侍从、台谏出入之人差遣,府使、判官,亦间间择有名望文官差送,使边将,有所畏戢,亦以矜式,虽未遣御史,亦大有益。”史臣曰:“震,一无能罢软之人也。其平生所为,无学识可取,无才华可用,唯以随时俯仰,苟合于世,为一生用功之地。丁酉、乙巳之间,虽有士林之祸,震之功名自若也。不知震者皆曰:‘宽厚长者,务持大体。’所谓宽厚者,此乃所谓无能也;所谓大体者,此乃所谓模棱也。夫如是,故作相之久,无一建明之事,唯以不忤主意,不犯人怒,为一己之贤德,徒为伴食,以专富贵。一世之庸人、俗士,持禄保身者,咸祖述之,称为有德宰相,嗟叹不已。然则震,非但无用于一时,实误国家之习尚,如震者将焉用之?诚孔子所谓鄕原者乎!”传曰:“依左右相议,以有名望文官,交差六镇,使邻官有所畏戢。”

2月26日

○甲申,上御昼、夕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右赞成金光准,以病上疏辞职,答曰:“今观疏辞,卿病尚未差愈,良用忧恨。予意以为计虑多端,故病未易差矣。勿烦杂虑,安心调理,永补阙政。”李彦迪尝曰:“闻朝列,皆欲以宽仁大度,辅导圣明,荡涤无辜,以致大平之治,而独有数三臣为悖论主其议者,尚州人右赞成金光准也。光准之欲深害士类,盖有以也。尝闻其父溺爱妾子等,多给田民,嫡子息,则薄待而少给,故常时蓄愤于庶母。去壬寅年间,厥父死,光准以大司谏居丧,厥兄又死,乃使兄妻呈诉于官曰:‘庶母、孽弟等,共为妖术,以致夫死。请囚系治罪。’尚牧宋希奎疑其无证据,不受理,光准乃折简潜通于希奎,请速囚系,报监司刑推,希奎不得已报监司,刑讯。希奎见余乃搜囊出光准手简以示之。余到闻庆县,县监安景佑,以推官深知其事亦言其残忍无状。光准丧毕后,乘录勋之势,至位崇品,欲尽除知己之阴慝者以灭口,使一世之人,无复知之。乃列录本道居朝官、宰相及尚州邻境居人知其事者,阴授权臣,使尽除去,伊人一从其言。丁未之祸,宋希奎、安景佑亦预焉。” ○夜,东方如火气。

2月27日

○乙酉,上御昼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宪府仍启曰:“请遣监军御史于两界,使边塞军民,得蒙一分之惠。”不允。后累启依允。

○传曰:“经筵官所启两麦未熟之前,救荒甚难,农务亦因饥馑而废云。尽心救荒,力劝农务事,下书于八道。”

2月28日

○丙戌,上视朝膳于文昭殿,夕膳于延恩殿。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2月29日

○丁亥,上御昼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2月30日

○戊子,上受常参,御朝、夕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传于政院曰:“救荒御史,予欲遣于八道,而前于戊申年间,救荒御史下去,而民不蒙实惠,徒为残邑支供之弊,议论不一,故未敢为之。令各道都事,出入民间救荒则何如耶?”政院回启曰:“常时御史下去,刻期往还,故无赈活民生之事。其于御史未去之前,守令犹且外饰文具以待之,及其过去,则率皆懈怠,无意救荒。不得已失农尤甚处,别遣御史,不使速还,从容看审,然后有实惠矣。今全罗、庆尚道则失农不至于甚,而尤甚处有数。令监军御史,兼治救荒之事,尤为便益。若令都事,出入救荒,则其驺从支供之弊,尤甚于御史之行。下书监司,使都事,务从简约,出其不意,摘奸形止而使之无弊,则御史虽不下去,民蒙实惠矣。”传曰:“知道。失农尤甚各官书启。”

○上御夜对。

三月

3月1日

○己丑朔,雨土与雪交洒。

3月2日

○庚寅,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传曰:“昨日风雪非常,又有雨土之变,都城有鸡生雏,四翼四足。灾异之重叠,至此何耶?罔知所措。”

3月3日

○辛卯,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3月4日

○壬辰,遣御史王希杰于咸镜道,元虎变于黄海道,任辅臣于江原道,李铎于京畿。仍传曰:“尔等愼勿匆匆往来,救荒之事,与监司同议,尽心为之。”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谏院启曰:“今岁民生饥馑,流离死亡之惨,比近年尤甚。其救活之策,不可例视寻常,必以慈祥恺悌之人,委寄厥任,专心极力,多方措置,如救焚拯溺,然后其孑遗之民,庶可及救矣。请依辛丑、戊申等年故事,择差赈恤使,专委救荒之责。”答曰:“如启。”

○日微晕。

3月5日

○癸巳,上御朝昼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日微晕。

3月6日

○甲午,上御思政殿,讲试专经文臣入格者,行赏有差。

○遣御史李无疆于平安道,宋赞于全罗道,金铠于淸洪道,闵荃于庆尚道。仍传曰:“与监司同议救荒,无疆则兼宣慰使可也。”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夜,艮方如火气。

3月7日

○乙未,上御朝、夕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日晕,色内黄外白。夜,月微晕。

3月8日

○丙申,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赐实录修纂官等宴。

3月9日

○丁酉,上御朝讲。特进官安玹曰:“顷因灾变,有措置军务之教,故臣见《誊录》,庚午倭乱之时,都元帅军官之数三百,而诸将不足,故未能充数。诸将军卒之不足,非今斯今,在古亦然。今者人无恒心,不重鄕土,日以逃躲,身虽不逃,率皆无马,侍卫、习阵等时,皆给价买骑。猝有缓急,将焉用之?人有衣食,然后保其身而为国家之役。今者庶民艰食,救死不赡,军务马政,何从而理焉?古者劝农之时,民于早秋采菜,冬则食菜,而农月食谷,故民不至饥饿,而岁亦大熟,今则人无远虑,但知食谷,不知食菜。今若讲求务农之道,使民节用,亦备草食,则虽似迂远,远期十年,可见其效矣。今年见历书,则龙多,问诸农夫,年丰之兆云。然民不力农,则虽有此微,年何以丰稔乎?”

○左议政沈连源、右议政尚震率实录厅堂上、郞厅,进谢恩笺曰:

云驭继陟,抱二圣之遗弓;宝典编成,荷九天之殊泽。抚迹增感,揆分逾涯。伏念臣等,俱以管窥,谬掌汗简,未快阐微之义,反纡拜嘉之荣。戒供帐于黄扉,分禁脔于翠釜。宫壸潋灔,替宣劝于日边;仙乐锵洋,况梦登于帝所。方将舞手而蹈足,举皆浃骨而沦肌。玆盖伏遇主上殿下,道继华勋,心传精一。祗承燕翼,期不忝于前功;扬厉鸿休,永垂信于后世。遂令庶属,获被隆恩。臣等敢不共罄赞,毗仰图报效?齐天等地,恒祝圣龄,竭力尽心,益励臣节。

答曰:“昨日赐宴,非予私恩,祖宗成宪也。勿谢。”

○上御昼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宪府启曰:“人主之所以振励一世者,不过爵赏而已。苟赏之不以其功,则何以振励乎?边功侥幸,所关非轻,尤不可不谨也。此匡衡之所以止陈汤,宋璟之所以抑灵荃也。况以小功而大赏,则后有大功,将何以赏之乎?此宋祖之所以不赏曹彬,以使相者也。今者照牙坪等处,彼人移居之,故既加重加,今又赏之太滥,非所以振励一世之道也。彼虽曰移居,安保其不复来乎?今之永移,既非目睹之事,后日复来,亦不可谓必无也。若如驱蝇而还集,则今此之加,其将追削之乎?设使永无复来之患,今之所为,专出于诈谖,而有同儿戏,虽有不世之功,其为国家羞则大矣,况逞区区之谋,以希一世之功者耶?既无朝廷,欺罔君父甚矣。其永移之言,专出于崔谭等蠢蠢之口,则兵使、监司,非目击之事,而敢生窥赏之心,又送崔谭而证之,是何无理之甚耶?以此料之,则其夸张情状,自上亦必洞照矣。大臣反有仪章同异之议,其与匡衡、宋璟异矣。臣等不胜寒心。去秋监司、兵使之赏加,物论将发而还止,凡有闻见,莫不骇怪。今又坠其术中而赏之,物情尤愤。监司、兵使,前后赏加,请并改正。渭原郡守黄允宽、昌洲佥使尹岩,其有廉谨之事,未可知也。岂可以监司一度书状,遽授重加乎?若开此端,则斗筲之才,琐细之功,亦得滥受,而窃恐爵赏大权,尽归于监司、兵使,而不在于朝廷也。安知书状之事,尽出于至公无私耶?设使实有其功而欲赏之,有表里焉,有陞职焉,又有东班相当职焉,何必施之重加,然后可以劝励乎?黄允宽等加,请并改正。”答曰:“平安道野人之事,自中宗朝,朝廷皆以为忧念,而未能撤还。今者监司、兵使不烦一兵力之劳,撤还本土,岂无其功?大抵国家之事,与朝廷共议而处之。若不可为之事,大臣岂启之乎?且自古用兵,皆有权变。岂可以此,为有同儿戏乎?如此则是防尽心国事之路也。决不可改。不允。黄允宽等事,今者人心顽诈,边将守令,日以剥割军民为事,而操心廉谨,抚恤军卒,岂无其功?大抵文武科中,若职次相当者,则虽无功,例授重加,有何不可乎?不允。”

○同知中枢府事南致勤有罪,下义禁府。先是因经筵官所启,凡营中所用毛物,勿征纳于各官事,已下教旨,而致勤前为北道兵使,征纳如常。有一守令,具由申报,则大怒而督之曰:“我不祗受教旨也”,督纳倍前,故宪府论启,下狱治之。

○夜,流星出亢池星,入氐星,状如拳,尾长一二尺许,色赤。

3月10日

○戊戌,上御思政殿,讲试汉语、吏文文臣。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传曰:“南致勤以二品宰相之人,其不奉法如此,其他微官,何足言乎?极为无状,然除刑推照律。”

3月11日

○己亥,上御昼夕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夜月晕。白气如练,自乾方至巽方,贯晕布天,移而北,化为云,良久乃散。

3月12日

○庚子,上御朝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日晕

3月13日

○辛丑,上御晩朝启于思政殿。大王大妃垂帘同御。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日微晕。

3月14日

○壬寅,上御朝、昼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日晕冠,色内黄外靑。

○上御夜对。

○夜,月微晕。

3月15日

○癸卯,上御思政殿,讲试儒生入格者,论赏有差。

○昭格署令沈义上笺曰:

伏以,皇天未丧文亶,聪明既作元后。王道无异教,岂邪正并立?明时肆摅一得之衷,仰陈两宗之弊。窃观异端之荒诞,实为亡国之厉阶。无父无君,斁万古之典则;害政害事,乱几世之家邦?嗟殷鉴尚在前车,玆秽闻最著东土。新罗一千载风靡祸福之论,高丽五百年波奔寂灭之学。故于禅家之类,亦有宗门之名。伊馀习之尚存,逮我朝而未殄。恭惟主上殿下,冲年嗣服,夙夜覃思。寅恭缉熙,式遵敬止之训;臣邻吁咈,庶见赓载之歌。岂意无稽之淫辞,累我维新之善政?而慈殿曰:“有所受。”纵欲不违其言,然先君亦莫之行,固当即改其道。矧玆一法之立,驯致百弊之生。敷五典以化民,是今日之急务。设禅科而弭盗,自前世而未闻。有同抱薪而扑炎,何异教猱而升木?荣宠加于圆顶,必皆鼓吻而交忻;尺一飞于山门,孰不聚首而相庆?齐民尽逃其赋役,俗尚皆归于祷祈。匿迹潜形,有同鬼蜮之状;凿空构穴,更藉狐鼠之威。求以矫弊于生灵,反将贻祸于宗社。同万姓而捐亲戚,胥及为夷;举四方而入山林,谁与为国?肆致物情之愤郁,尤增士林之慨慷。百僚立庭,久致官守之旷;多士伏阙,已见泮宫之空。伏望俯恤人言,仰稽先宪,许改君子之过,用快臣民之望,则鹓鹭群班,复见鱼水之乐;芹藻幽辟,更闻弦诵之音。臣谨当永肩一心,益砺素节。白首从后,纵馀生之无多;丹心报恩,誓尽瘁而不变。

义贪愚为世所弃,而为文词如此。传曰:“不允之意,于朝廷,已尽言之。”

○传曰:“公州牧使许伯琦有善政云,予甚嘉之。还给前降之资。”仍赐鄕表里一袭。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以李纯亨为兵曹参知,闵篪为司宪府持平,李重庆为弘文馆副修撰,柳智善为江原道观察使。

○日微晕。

3月16日

○甲辰,领议政李芑议:《续录》考之法,乃劝奖条也。但不论资穷与否,故议者有疑焉,前日台谏论,今日铨曹取禀。堂上加,无考之意云者,似乎有理。但祖宗朝,用此陞堂上者有之,已为成例,其时岂以为中训以下加,则考,通训后加,则似不考,而堂上重加,不与于考也?今反复思之,通训以下加,虽无考之意,《大典》内‘奉常正、承文判校、通礼院通礼、训链正,乃计仕满五考,则陞堂上。’准五考加阶之言,无乃出于此耶?祖宗朝成例之事,以一时所见,轻议未安,详核论定,归一施行何如?“左议政沈连源议:”《大典续录》立法之意,臣未尝详考明言:‘连五通者,虽资穷,亦加阶’云,则依法典施行为当。若泛言加阶,则堂上重加,似不可以考而加阶。“右议政尚震议:”武士但习弓马,不学经史,则必不知亲上死长忘身卫国之义,故《大典续录》立此讲书赏罚之条曰:‘连五通则准五考加阶,连五不通则降阶’云,其所以劝惩之意深矣。以五不通降阶之言观之,所谓阶者,似皆诣堂下阶而云也。但论赏加阶之下,无资穷则为他赏之语,故前者金孝俊、李承宗等,皆据此法而陞堂上,辄有物论,而卒莫之改也。射艺,武夫之本业,而中庙朝,观射优等者,至授以堂上重加,李孝参、权彭年、吴世瀚是也。非其业而讲至五通,亦人所难。然赏加重恩,不敢擅议。自今令《大典》注解官,详明释之,立为定法,俾无二见似当。“传曰:”户曹正郞金愼几,以连五通加阶事,既启下矣,加阶可也。此法不分明,故议论不一,《大典》注解时,详尽解释“先是兵曹启曰:”户曹正郞金愼几,宾厅讲书,连五通。准五考加阶者,《续录》之法,故书启。但前日李承宗,以此事台谏论启,今则何如?“传曰:”依《续录》可也。“吏曹启曰:”金愼几以武臣讲书连五通,兵曹启依《续录》矣。金愼几已资穷,若加阶则通政也。所谓考者,乃通政以下加也。若陞堂上加,则无考之例。《大典》本意如此,何以为之?“传曰”遣史官议于大臣。“ ○同知中枢府事申瑛,以异端辨正一部献曰:“臣还自上国,伏闻举朝,将两宗不可复立之事,累日伏阙,竟不得蒙允,人心闷郁。臣虽愚暗,亦知圣学高明,于是非邪正之分,洞照无疑矣。其欲复两宗者,特患僧徒之滋蔓,而试为此,以救目前之弊耳。然下民愚冥,转相慕效,将来之患,不可胜言者。若于此时,不有崇正道扶世教之举,昭示中外,则下民之惑,何由而释,人心之郁,何由而伸,士气之摧,何由而振?臣得此书于中朝。此当世名儒所编,而先贤卫吾道辨邪说之格言,汇辑靡遗,每条必附己意,立论深切著明,而世儒罕见之说,亦多焉。经席讲读之馀,特力乙览,则不为无助于圣学。”答曰:“两宗事,举朝论启之意,予非不知也,自慈殿欲矫一分之弊,而为之也。此册固宜印出而广布也。”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宪府启曰:“《大典续录》内:‘择年少聪敏有武才者,抽签考讲,通准一考,连五通准五考加阶,连五不通降阶。’加阶云者,指中直以下阶也,非通政也。大抵祖宗朝,愼惜名器,如文官中直以下,每岁春秋课试居首者加阶,而通训者不与焉,不可以通政赏之故也。近来公道杜绝,为大臣者,指尚震。不计事之是非,法之当否,而只以一己所见,谋议国政,使赏罚顚倒,国事日非。经邦国平庶政之道,固当如是乎?至于观射赏格,出于一时恩典,亦援以证之,以市私恩。若此不已,爵赏之权,反归于私门,为国长虑者,不能无寒心。户曹正郞金愼几,宾厅讲书,连五通,当授通政重加之赏,考之法典而无据。垂之于后,大有妨害矣。决不可滥授。请还收成命。”答曰:“《大典》之法,所见不同,故前例连五通,则加堂上阶者,非一二矣。金愼几,因前例而启下矣。今则加阶,而此后详尽定法,则无如此之事矣。”

○夜,月晕。

3月17日

○乙巳,上御庆会楼,观宗亲射。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3月18日

○丙午,上御朝讲。

○宴功臣于阙庭,赐物有差。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3月19日

○丁未,上受常参,御朝、夕讲。

○传曰:“今见京畿御史之启,下谕虽勤,而监司、守令专不奉行,救荒劝农之事,委诸下吏,予甚痛愤。御史巡视列邑,因其官谷之有无,种子口食,亲见分给,且滞狱甚多,并令速决事,下书监司。”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日微晕。夜,月微晕。

3月20日

○戊申,洗《实录》草。赐实录厅堂上、郞厅一等宣酝。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日微晕。

3月21日

○己酉,上御朝讲,仍御轮对。掌乐院正李寿福曰:“吾东方,古称文献之邦,经术、词章,诚有可观者。顷年以来,业经学者,鲜有师授,故不独大义乖舛,至于字音,亦多承讹袭谬,诚非细故。伏见世宗朝,轸念此习,命申叔舟,作《东方正韵》,以为永世之法,废而不讲久矣。请于经筵之上,馆学之中,一依《正韵》读之,则下至穷鄕僻村,可以广传,而不患字韵之谬矣。”

○上御昼讲。参赞官金澍曰:“今者文庙久空,慰安之举,不可不为。亲行阅武,虽不可废,以先后言之,谒圣在所当先也。古之帝王,于干戈抢攘之中,犹且以大牢祀先圣,亦有息马论道。况今空馆之馀,鼓舞振作之举,尤不可不为也。”史臣曰:“亲阅,所以简车马也,在王政所不可废者也。文武虽曰并用,先后则有焉。其在平时,当以文为治,故古之帝王息马论道,如不及焉。澍之先后之说,可谓得敷奏之道也。” ○两司启两宗等事,不允。

3月22日

○庚戌,上御朝、昼讲。

○右议政尚震启曰:“臣素不愼疾,所患非一。心热耳聋,至于联席之语,不能审听,无异揭置土木。况臣心地愚妄,言计多谬,动辄被论,而爵位依旧,无地自容,中夜自省,汗出沾背。况今灾变之作,皆由臣无功伴食之所致。贪宠无耻之罪,固难逃于公论。请速命递,求贤作相,以补盛治,则不惟小臣之幸,实国家之福也。”答曰:“人之一身,孰无风疾乎?卿之所失,予实不知,灾变迭出,由予不德,岂由于卿?其勿辞之。”再启不允。史臣曰:“先是,以复两宗设度僧之意,传教于震,则震俛首唯唯而从之,郑惟吉以色承旨,同在宾厅,捧传旨时,亦无一言而顺承,又不通于同僚,即书承传以启,同僚亦为之愤叹。物论皆以震为顺非阿意,以启无穷之祸。震未安于心而移告矣,至是来辞。震与惟吉,罢软无刚毅之气,一般的人也。”史臣曰:“震之一生功夫,只在于保身,以含默苟容,反钓量大之名,至尘台府,伴食多年,无一事建白。至于百官廷争两宗事,舆愤方激之时,闻己知是非之教,反以奉慰之辞启之,遽即退去,遂使台谏、侍从,解体而止。震之罪岂不大哉?震亦自知人之议己,先自辞免,欲防人口。鄙夫之态,可胜言哉!” ○两司启曰:“平安监司曺光远、兵使方好义,因备边司公事,开谕波汤洞等处冒居野人而已,初无功劳,而施以重赏,已不厌人心。况以一事,叠施重赏,尤为狷滥,且多后弊,故臣等只请削前后赏加矣。前曰累启。今见同议前后启闻及曺光远书状:‘金多弄哥等五十二户,其所移居,乃茂昌之地,而乃曰并被开谕,撤还深处’云。闾延、茂昌,实我国郡邑。祖宗朝虽以一时之议,撤入内地,而土地则未尝弃之也。故前日曾有复设之议,遣巡边使,审察山溪,先复慈城者此也。波汤洞等地,固是彼边,而非但近于满浦,以其形势孤单,故先令入送,而以移居茂昌,指为深处,则是捐茂昌于胡人也。祖宗朝疆理,一朝移入胡人而自以为功,其夸张矜伐之状极矣。满浦佥使申锺、虞候朴海闻移于茂昌之说,不加诘责,而申报主将,恬不知怪。备边司堂上等,知其欺罔之状,而避怨市恩,不念国事之非。臣等未及详知,不能一一论执,只启滥赏,臣等不职甚矣。不可在职,请并递。”答曰:“平安监司、兵使等,多般措置,使之撤还,具由驰启,欲使朝廷细知也。岂夸张欺罔而如是乎?以野人移居茂昌,谓之深处,则可谓欺罔矣。台谏无所失,其勿辞。”两司启两宗等事,平安兵使方好义请拿推,曺光远、申锺、朴海先罢后推,好义、光远前后赏加,并速改正,备边司堂上,请并罢职,答曰:“两宗等事,皆不允。平安兵使、监司等事,予实不知其为非也。因备边司公事,多般措置,使野人撤还,具由驰启矣。若以为移居茂昌,不可论功云,则宜矣,以此至于拿推,则不可也。申锺、朴海闻胡人移居茂昌,而不诘责则非矣,必听主将之令而后为之,故未及诘责,不须罢职。皆不允。方好义资宪加改正事,依允。备边司堂上,因监、兵使之状启而议赏矣。不可以此罢职,不允。”

3月23日

○辛亥,两司启:“曰备边司堂上等,知其野人之移居于茂昌,而一则恐其取怨,一则欲其市恩,视之寻常,默无一言,使褒赏滥施。固当罢职,第以来二十五日,亲阅将废,请姑令推考。”答曰:“如启。”史臣曰:“人臣有欺罔之罪。玹也以备边司堂上,知之非不详,而终默不言,则与欺罔者,其罪岂异哉?罪在当罢,则据事直启可也,而诿以亲阅,姑令察之,耳目之任,固如是乎?台谏之括囊如此,而玉堂亦不札论,循默成风,可谓寒心。” ○夜,流星出翼星,入柳星下,状如拳,尾长二三尺许,色赤。流星出三台上阶上,入北河星,状如拳,尾长一二尺许,色赤白。

3月24日

○壬子,传曰:“奉先殿所藏银器等物,忌晨斋时所用也。前者忌晨斋中废,故藏之于殿,今则设忌晨斋于奉先寺,其银器等物,移给奉先寺可也。”政院启曰:“银器之藏,未知其厥初也,然先王影殿,比之于寺,有轻重焉。虽曰皆为先王,然久藏之物,移之于寺,似乎未安,故敢禀。”传曰:“忌晨斋革罢之后,藏之于殿矣,今则复行忌晨斋,故移给矣。”

○两司启两宗等事,方好义拿推,曺光远、申锺、朴海先罢后推,光远去年赏加请并改正事,并不允。

○下全罗监司郑彦悫书状,其状曰:“海南县窜逐罪人梁允温,以罪重人,不自畏惧,偃然坐于官舍至为过甚。允温以逆贼同谋之人,网漏之言,曾已闻知。近考道内守令等受由置簿册,则允温名下,乙巳年二月二十九日,古阜地亡妻归葬,又于乙巳七月二十三日,京畿地亡妻归葬受由。已葬之妻,欺冒道主,再度受由,无缘上京,至为绸缪。臣巡到求礼县,其时随陪律生朱万亨、急将奴亿连、典吏金积等推问,则朱当亨招内:‘前县监梁允温,乙巳年亡妻归葬受由,八月初二日,本县起发,同月十二日入京。十三日尹任家入内,终日言话,十九日,又到尹任家,竟日相话,夜深乃还。二十一日,尹任家归,到午后还来本家,即时下来。一时辎重弃置,随后下来,发京日乘昏到宿良才驿。急急驰来,二十九日南原地,忠顺卫尹伯衡茅亭止宿,三十日还官。及闻京中之事,心不在此,而黄芚寺上归,留二日下京。其后或川边或野次,常常早去暮还’云。亿连招辞同。金积招内:‘县监其时上京,留连还官即时,衙内下人等,潜相涕泣,见人则抆泪而止’云。尹任家归到,夜深乃还,必有谋逆。八月二十二日,尹任谋逆事觉,其前一日,允温归到任家,独身推出,夜宿良才驿,奔忙驰还。尹任八月二十八日赐死,九月十二日,依律凌迟,妻子缘坐,允温则八月三十日,到衙。其时尹任及其婿尹兴礼,时未被诛,而心不在此,山野横行,至于奴仆亦抆泪挥涕,则与尹任同心谋逆,被诛疑虑,逃避设计,明白无疑。如此大逆之贼,至今共戴天日,臣民所共愤云云。”于政院曰:“罪人梁允温拿来推鞫。”

○日晕,色内黄外靑。夜,坤方如火气。

3月25日

○癸丑,上亲阅武于慕华馆,仍观武才。

○两司启两宗等事,及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

3月26日

○甲寅,两司启曰:“两宗等事,累日论启,迄未蒙允,物情闷郁。况今者伏闻,银器还给奉先寺,令内需司设行忌晨斋。臣等不胜惊愕。设斋似近追远之名,而实则亵祖宗之灵。先供西方之胡鬼,而后及先王蔬果之享,了无顾歆之理,反招不敬之累。此后嗣之所不忍,臣子之所腐心,故废之已久。今者既下复两宗设禅科之命,而又复忌晨之斋。修举疵政,一至于此,奈国事何,奈后世何?请并速还收成命。方好义请命拿推,曺光远、申锺、朴海请先罢移推。好义、光远,前年赏加,请并改正。”并不允。

○沃野监凡崑有罪,下义禁府。以出入利城君之家,因奸其妾,法司论之。

3月27日

○乙卯,上御朝、夕讲。

○两司启两宗等事,忌晨斋及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不允。

○宪府启曰:“庆尚左道兵使李玎,性本妄悖,侵虐无艺,专以刑杖立威,使列邑骚然,军卒困弊。今者庆州等处,大贼兴行,四出剽掠,白昼肆行,行旅为之不通,承差、守令,持弓矢带军而行。其贼势狞悍至此,实近古所无之变。捕贼之任,专在兵使,而李玎不设方略,乘机捕捉,只以威刑,贻弊于民,民之厌苦,有甚于逢贼。请拿推。”答曰:“拿鞫过重,先罢后推。”

○传曰:“今下《异端辨正》,印布中外。

3月28日

○丙辰,上视朝膳于文昭殿,夕膳于延恩殿。

○两司启两宗等事,忌晨斋及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

○弘文馆副提学庆浑等上札曰:

伏以,两宗之事,臣等不敢强争者,非所以付之无可奈何而已,诚以殿下之心,有所偏滞,不可徒以口舌争也。故愍然退伏,日望殿下由衷之悟,而非徒改悟之无日,忌晨设斋之举,又复于今日。臣等前日之所惧者,正为此也。奉先之道,要尽其诚敬而已。黩于祭祀,犹谓之不钦,而况欲假非类之鬼,以绥我在天之灵,是岂敬享之道乎?非礼之祀,神所不享。佛宇非陟降之所,而缁髡以黩之,梵呗以乱之,则其为亵神明辱祖先,孰有甚于此乎?忌斋之设,乃丽季之陋习。先王知其非礼而废之。今欲复先王所废之举,以享先王,非徒礼陟之灵,不屑右之,窃恐变异之见,将有甚于雉雊也。台谏方论两宗,而殿下又复此举,不几于不恤人言,任其自用,莫予违乎?前过未改,而今又重之,臣等尤憎痛闷焉。伏愿殿下,亟改二过,以光一德。

答曰:“忌晨斋,先王朝虽革废,以全废为未安,故自内需司,略设行之。非予复设之事也。”

3月29日

○丁巳,日晕,色内黄外白。

3月30日

○戊午,两司启两宗等事,忌晨斋及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

○日微晕,两珥,色内赤外黄。

夏四月

4月1日

○己未朔,上御思政殿,讲试儒生。

○两司启两宗等事,忌晨斋及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

○日晕两珥,色内赤外白。

4月2日

○庚申,传曰:“江原道去年失农尤甚,山郡之民,饿死者多。其下书监司,申饬列邑,连给盐酱,使得生活。”

○两司启两宗、忌晨斋及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

○以南应云为掌隶院判决事,许晔为弘文馆副修撰。

4月3日

○辛酉,上御朝、昼、夕讲。

○两司启两宗、忌晨斋及方好莪、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

4月4日

○壬戌,上御朝讲。

○两司启两宗、忌晨斋及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领议政李芑议:“曾经六曹、汉城府宰相,以为特进官,入参经席,有怀尽言,此乃祖宗朝美意。或以特进官,三时入侍为废事,而欲令勿入,此徒知废事之末端,而不知祖宗立法之美意也。但特进官入侍,而经筵堂上,无一员入侍,此则可议也。今后经筵堂上,并令入侍,凡经书诸家议论,朝廷政令,有碍于经义者及古今嘉言善政,苟有所知,遂令尽言,如或妄发,只取其诚意,勿举其非,则特进官必有尽其职者。”左议政沈连源议:“自祖宗朝,置经筵堂上者,乃所以讲说经义,而补益圣学,所系重矣。至成庙朝,设特进官者,亦所以广接宰相而开言路也。今者昼夕讲,只有特进官,而无经筵堂上,有乖劝讲之意。令经筵堂上,连入三时之讲,特进官只参朝讲,退而供职。然事干沿革,未可轻议。后日于阙庭,商确更议何如?”右议政尚震议:“今观李戡所启,与小臣所尝者,正合。特进官之设,所以广接宰相而通言路,非职带经筵官,以讲劘文义,开达心学为任也。使之连入昼夕讲,不知有何意而然也。臣不知古,不敢擅议,广议施行,乃合事宜。”先是侍读官李戡启曰:“常时经筵朝讲,则知事一员,例入参,昼、夕讲,则只入特进官,而无知事。大抵特进官之设,初为广言路也。不知何时始之,昼、夕讲,则无经筵堂上,故所讲书,虽有未尽处,未得商确。今后经筵堂上,一员连入三时之讲,而特进官则只令入参朝讲,勿使连入于昼夕讲。此司中之所尝议者,故启之。大臣处议之何如?”

4月5日

○癸亥,两司启两宗等事,忌晨齐及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

○命京畿监司,行别祭于崇义殿。任权尝于经席启曰:“高丽太祖统合三韩,其功大矣,故立崇义殿以祀之。中宗朝祭之非一再,今则全不致意,至为未安”云,故有是命。 ○命三省交鞫梁允温。允温供曰:“二月曾于古阜归葬亡妻,七月则允温以独子,欲扫父坟,而国恤卒哭前,不得以扫坟之事受由,故果以亡妻归葬,再度受由。且尹任家归到之事,则因受由上京,婚姻之间,三度往见。初往时,则宰相柳泓同坐而话,再往时则有一名不知通政堂上,先到杂话,允温先出来。三往时则书写人申𣸣归到,允温先出。其累往之由,则女子上京时,轿军及顺天场马请受之时而已。允温非如有名文士,尹任岂欲为爪牙乎?不意独身抽出,奔忙驰还事,只受七日之由,而八月十一日来京,二十一日还去,已为进限,守令不可过限久在故也。求礼程途,或九日或十日,而至二十一日发程,三十日还官,则岂不分昼夜驰去乎?良才驿及南原尹尚衡家亭止宿,则的实。伯衡家止宿时,尹任及兴仁窜逐之奇闻之。到官言于女子曰:‘汝之舅父,以大宰相,彼窜逐之罪,必是大事也。’且黄芚寺留二日,及边野次,常常独自早去暮还之事,则十室之邑,公事不多,故山寺及川边野次,或作软泡之会,或以放鹰之游。前后往来,不止十度,而尹任被诛之后,全不往来也。且衙内奴婢等潜相抆泪之事,公衙典吏,所不得相见也。官舍坐在之事,则监司巡到时,入庭逢点后,东门出归,则恐监司望见,出归于西轩,暂坐阶上而归也。与尹任同心谋逆之事,则允温壬寅年十一月,以求礼县监赴任,妻则以病在家,与尹任定婚,癸卯春分前,妻乃下归本县。允温言于妻曰:‘尹任以武人位高,无妻且多妾焉,为其妇者,岂有乐事?’仍以女手面丑足大之事,辞婚于尹任,任不听而强之。不得已牵制,甲辰年四月为婚,乙巳八月,尹任伏诛。平日素无情分,且职位等级悬隔。谋逆之事,岂可遽议于允温乎?求礼律生等,以已递被罪人之事,必诬服矣。”

4月6日

○甲子,上亲传宗庙夏享大祭、雩祀祭香祝。

○日微晕。

4月7日

○乙丑,上亲祭于文昭、延恩两殿。

○禁府启曰:“梁允温不服,请加刑。”传曰:“今又加刑,则必至殒命。后日加刑。”

○两司启两宗等事,忌晨斋及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

4月8日

○丙寅,两司启两宗等事,忌晨斋及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

4月9日

○丁卯,传曰:“尹仁恕片简之事,以李羲武之事,通书于复昌曰:”以其罪罪之。“又曰:”远去则何害?“云云。情迹败露,而狱中上疏,言辞不恭。疏中曰:”复昌,大宪也,臣,大谏也。复亦臣也,臣亦臣也,一时共荷恩宠者也。一朝以彼听人言乘怒之书,而不辨彼此之情,遽命下狱。是岂独有亏于前日,待愚臣以信之道?深恐以臣不肖之故,而反启后日无穷之弊也。“以有识文官,所为如此,其用心则至为非矣。然其母上言,情甚切迫。其放之。”

○两司启两宗等事,忌晨斋及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

○上御夕讲。

4月10日

○戊,两司启两宗等事,忌晨斋及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

○户曹判书宋世珩启曰:“京仓题给事,京畿监司启请矣。然今年饥馑,不如戊申年之甚。见各官之报,则民生亦不至于饿死,食菜蔬可以连命云。顷日御史之启,则御史受九重之教,一民之饥,皆一一启达。岂以此为民生尽饥乎?大抵今国储匮乏,今年亦有旱气,若又失农,则明年之凶,何以救之?以此本曹之意,欲不给京仓也。”传曰:“虽丰年,亦有饥民,如今年之凶荒,民甚苦之。见目前之饥死,安忍不给乎?”世珩又启曰:“今年不如戊申年之甚,而监司启请,多至三万五千石。恐国储虚竭,各官又有请。勿受京仓之处,斟酌少给何如?”传曰:“然则减数给之。”

○传曰:“旱气大甚,祈雨之事,斯速举行。”史臣曰:“古者一女失所,东海枯旱三年。今允温为彦悫所陷,今日加刑,明日又刑,期于必死,冤气之上彻,无足怪也。徒汲汲于祈雨,抑亦矣。” ○夜,白气自乾方至巽方布天,暂时而灭。白云如晕贯月,渐移南方而灭。

4月11日

○己巳,梁允温逐日受刑,死于狱中。史臣曰:“彦悫既告良才驿壁书,大起丁未之祸,纳宠于李芑、元衡,此犹不足而又告允温,为一己固宠之资。呜呼,彦悫之祸毒矣!不善之积如此,岂无馀殃于厥身乎?”

4月12日

○庚午,上幸成均馆,行酌献礼,试取文科金冲等五人,武科赵然等十五人。史臣曰:“亲幸芹宫,酌献先圣,扫除庙庭之荒芜,招集散去之粉袍,桥门增辉,足慰闷郁之人心。第以异教与吾道并立,崇信之意,彼此无别,斯文将丧,士气顿挫。言念及此,痛心何及?”

4月13日

○辛未,雨。

○两司启两宗等事,忌晨斋、方好义、曺光远、申锺、朴海等事,并不允。

○宪府启曰:“昨日谒圣时,儒生等屯聚瞪目,长立不拜,礼官及军士等,虽促行拜,而竟不肯拜者矣。及其还宫时,儒生尽散,不为祗送。士习至此,何以为国?无赖之徒,或因观光,骈辐辏,盈溢场中,故至有躙伤者,岂不寒心?请依武科有属处许赴之例,凡中外儒生,赴试于京中者,皆令属于成均馆下斋及四学,籍其四祖,一件则置于礼曹,一件则属于其司,凡有科举,皆考其籍而许赴,如有冒赴者,削名停举,则儒生自有统领,四馆得以紏检矣。且外方则一件送于礼曹,一件置于监司,别试及会试,并令相考。”答曰:“如启。”

○以任辅臣为吏曹正郞,郑宗荣为弘文馆副校理,李友闵为兵曹佐郞,金希参为修撰,许晔为副修撰。

○传曰:“奉恩寺乃成宗大王陵寝寺,故以普雨为住持,取其能于任事也。经筵之上,疏札之中,多有言者,绍修书院儒生等疏曰:‘殿下尊普雨,慈殿崇佛教,欲致丰年’云。此皆无根之言也,奉恩寺住持僧,皆争竞多发流言。若信而罪之,则非徒不无后弊,反陷于奸细人术中也。”盖因咸镜御史王希杰书启而下教也。

4月14日

○壬申,王希杰书启,留中不下,政院请下史官记之。其书启曰:“臣因北方人闻,僧人普雨初与逆琉之奴僧,同居于安边黄龙寺草庵,及乙巳八月,逆琉逃来,使之穴处岩间,寻闻国家大索,惧其及也,忽移释王寺。一日琉奴持小简来授普雨,雨览讫曰:‘近无吉日。汝则退去。’居数日,普雨橐索无储米,遂贷于他僧,而设斋。如是者非一。越七八日间,琉见获,乃避入咸兴白云山云。普雨既知情藏匿,又为逆贼设斋祈祝,则凶逆不道之事,必无所不至。臣虽道听,其包凶逞妖之状,所不忍闻,故敢启。其时贷米之僧,今尚在释王寺,而其寺住持,亦详知其事云。”政院启曰:“今见此书启,则释王寺僧人,亦有知者云。请付有司推之。”传曰:“此必嫉普雨者,欲陷害而为此言也。以道听涂说之事推之,则不无后弊。决不可推也。”三启不允。

4月15日

○癸酉,宪府启曰:“今观王希杰书启,普雨之事,极为骇愕。知其逆琉之情,而为之隐匿,至设斋祝,凡有血气,莫不痛愤。请命下御史书启于禁府,推鞫治罪。”答曰:“普雨事,慈殿已尽传教于政院矣。奉恩寺近来虚疏,故慈殿择开明僧人守护,而他僧猜忌无所不至。明知其陷害之术,岂可推之乎?不允。”

○弘文馆直提学李无疆等启曰:“王希杰书启之辞,事关宗社,自上诿以构虚,置而不问,至于三日之久,臣等不胜痛悯。请速先囚普雨,又问希杰所闻之处,并亟拿来,凭鞫定罪。耳目之官,持朝廷公论,视为寻常,或塞责而遽退,或默无一言,是岂台谏之道乎?”答曰:“朝廷常憎普雨,故终有如此浮言。普雨诚如此,则琉之见获,七年于玆。岂至今日始发乎?不允。”五启不允。

○传曰:“今日宪府来启,自上丁宁传教,故欲退而与同僚,皆议更启矣。大抵所启之事,法司不得蒙允,然后谏院从而启之矣。弘文馆,不待其来启之间,便驳两司,此弊自赵光祖、金安老之时有之。今弘文馆不知事体,而如此为之,不无后弊。普雨事,朝廷以立两宗,皆出于普雨论启,久未得请,咸欲灭普雨,以大关宗社之罪,罗织为此,予实未便也。其牌招台谏,言其出仕之意。予欲矫弘文馆击两司之弊也。”

4月16日

○甲戌,弘文馆启曰:“凡干乱逆之事,不闻则已,苟或有闻,必当究极情状,得实则罪犯者,无实则罪言者,自古及今,莫不皆然。普雨交通逆琉之事,希杰初闻诸北人,皆曰:‘避乱来寓白云山。’至于再三闻之,无异初闻。迹涉交通,法所推问,不胜骇愕。是以来启,而自上反指以罗织,凡在推问之条,悉皆留难,臣等不胜闷郁。臣等闻在世祖大王朝,李施爱叛于北方,以韩明浍、申叔舟为内应,以此借口。彼二臣,皆元勋大臣,与宗社同休戚之人。世祖明知其诬罔,而犹囚之内府,待其事决,然后放之。诚以宗社之事,非私情所施,而画一之法,非人君可得以伸缩之也。况幺麿一僧,有何所关,而自上卒拒国论,一至于此也?请先囚普雨,分捕发说之人,凭阅得实,以快舆情。”四启不允。

4月17日

○乙亥,上御昼、夕讲。

○左议政沈连源、右议政尚震启曰:“凡干乱逆之事,则其罪不容于天地,故虚实间不得已推之,可以得其情也,不可置而不问也。普雨隐匿逆琉之事,已见于所闻,不得不推也,弘文馆所启当矣。若以不紧之事,而论台谏之非,则谓之骚扰可也,此则实宗社之大罪。故论台谏之不即来启,岂可徒诿诸弊习,而以玉堂为非乎?若一切以驳台谏为非,则亦不无后弊。宪府则来启,而谏院则非连日仕进之司,故未及闻之,国忌后将欲来启之际,弘文馆驳之。此皆小失。玉堂非欲递台谏也,欲责备劝勉而然也。请令台谏就职。”答曰:“近来人心士习,皆不正,信听浮言,而经席之上、疏、札之中,多发无根之言。虽曰山僧,是亦民也,岂可以浮言罪之乎?玉堂之驳台谏,亦甚骚扰矣。大臣虽不启之,自上亦欲矫此弊,故强令就职也。”连源、震再启曰:“王希杰,凡有所闻,皆当启之。况闻逆贼庇护之事,不得不启之。玉堂以此为大事,责备台谏也。岂罗织普雨之事乎?以此为疑,则恐多有所伤也。敢启。”答曰:“其情如此,故以为罗织也。”

○两司承命就职。台谏前已避嫌,故大臣启之。 ○两司启曰:“两宗复立不可之意,臣等论启累月,尚未蒙允,不胜缺望。隐匿逆贼,厥罪惟均。王法之所不可赦,而人心之所同愤者也。今者普雨,既知逆琉之情,而隐匿之,希杰之书启已尽,不可诿之于浮言。穷推得情,虚实自现。请速下狱,明辨虚实。”答曰:“并不允。”史臣曰:“奸僧普雨,领袖缁徒,负凶逆之罪,自上庇护至此,以为不崇信可乎?台谏有循默塞责之失,显被物论,不可一刻在职,而苟且就职可乎?名为台谏,而䩄然行公,其失体甚矣,而玉堂亦无一言之及。主张公论之地,果如是乎?上护奸僧,下好循默,异类之横行,何足怪哉!”

○弘文馆直提学李无强等上札曰:

伏以,乱逆之罪,人所共讨。虽骨肉至亲、勋旧大臣,有不得容贷者,诚以宗社大罪,不可以挠之,朝廷公议,不可以掩之也。今普雨之事,涉于党逆,宜即究竟,以正王法,不可糢糊舍忍,以坠万古之常典也。有罪无罪,必推阅事干,然后可得虚实。固不可先揣不实,而径纵宗社之大罪也。设使普雨为人所憎嫉,奸细者从而诬之,此习亦不可长也。所当明听断罪,以振朝廷之纪纲,不可使奸细之徒,肆其诬罔而无所惩也。

再上札论之,不允。史臣曰:“无强,李芑之腹心也。不学无知,一暴戾鄙夫也。乘时附势,与陈复昌、韩智源、元虎变、罗允明等,朋比缔结,为鬼为蜮,摈斥贤士,一网打尽,一时之人,重足侧目,欲食其肉。尚保首领,扬扬于经席之上,献替可否,实为明时之羞。岂不深可痛哉?” ○传曰:“许磁死于谪所。录勋之人也。其以礼葬之。”

○夜,月微晕。

4月18日

○丙,上视朝膳于文昭殿,夕膳于延恩殿。

○持平闵篪、正言崔堣启曰:“昨日臣等论启两宗之时,银器及忌晨事,忘却未启,殊失台官之体。在职未安,请递。”答曰:“勿辞。”

○弘文馆再上札,请鞫普雨事,不允。

○两司三启请鞫普雨事,不允。又启两宗及忌晨斋等事,不允。

○谏院启曰:“罪人许磁,既以其罪窜黜之,又命礼葬以宠异之。功不掩罪,而初不削功,已有物议。今岂可待以元勋乎?好恶顚倒,莫甚于此。请还收成命。”答曰:“许磁于国家,不无其功,况身死于千里之外。以妻子之力,不能护来送终也。不允。”后累启,不允。

4月19日

○丁丑,上御朝讲。参赞官洪昙曰:“近来赏格太滥。赏者虽所以劝人,滥施则人心懈怠。先王朝赏典甚重,故或以嘉善陞嘉义,以资宪陞正宪,贺客盈门。今则不然,以嘉善、资宪而陞嘉义、正宪,则人不为贵也。近者实录厅赏格时,资穷者给马,未资穷者赏加,是马反为贵,而加资为轻也。至于应制之时,赏格亦甚滥焉。若此之事,自上宜斟酌焉。”

○弘文馆再上札,请鞫普雨事,不允。

○两司三启请鞫普雨事,不允。又启两宗及忌晨斋等事,不允。

4月20日

○戊寅,上御昼讲。

○弘文馆再上札,请鞫普两事,不允。

○两司三启,请鞫普雨事,不允。又启两宗及忌晨斋等事,不允。

○宪府启曰:“直提学李无强,阳托公论,阴济己私,情状败露。臣等请尽言之。庆尚道御史所捉醴泉不法文书内,有‘直提学宅租二石’之文。无强恐其见罢,奔走请免曰:‘无署押印信文记,不可用也。’同僚以为:‘虽无署押印信,既有前例,又已启下,不可不用也。’因此怀嫌之际,适有普雨之事,阳托治逆党之公论,阴济驳臣等之私情,上以欺君父,下以罔侍从,其凶惨之状极矣。近者罪人陈复昌,阳托公论,阴济己私,至受黄李沃之贿赂,而击驳两司。今之无疆之术,即复昌之术也。前后小人之情状,若合一揆。此士林之所以切齿,而公论之所以激发也。臣等伏见,前日上教,有陷于小人术中之语。洞见肝胆,至于此极,臣等知之而不言,何以彰自上之圣明乎?如此之人,不可齿在朝列,以误祖宗万世之业。请削爵远黜,使不得接迹于都下。”答曰:“无疆有小人之术,则当于微细之时除去矣。然远黜过重,罢职可也。”再启不允。

○月微晕,两珥,色白。

4月21日

○己卯,上御庆会楼,观武臣射。

○两司三启普雨事,不允,又启两宗及忌晨斋等事,不允。宪府启李无疆事,不允。

○弘文馆上札,请鞫普雨事,不允。

○日微晕。

4月22日

○庚辰,上将观射于庆会楼,左议政沈连源、右议政尚震启曰:“臣等入阙,始闻春堂台祈雨。虽非亲祭,既命献官,何异亲行?今此观射之事,当此遇灾致诚之时,行之未安。退行何如?”传曰:“退行于后日。”

○左议政沈连源、右议政尚震、吏曹判书尹漑、左参赞任权、礼曹判书郑士龙、兵曹判书安玹、刑曹判书李薇、判尹李名圭、户曹判书宋世珩议:“磨天岭,不可设关之意,经筵有启,故议之。前日曾已议启。若设关岭上,遣官守之,则必须多率军人,以为讥察。本道土兵不足,沿边防戍,尚且单弱,用何军以守关乎?流移逃散者,攀缘山下,可以潜通,亦可乘夜船运,则虽有关,何能尽禁乎?且六镇道路窎远,区域迥隔,自祖宗朝怀绥之道至矣。今于中路,设关限之,则北道之人,不无缺望之意。况后世万一阻关作耗者,则虑有厄塞难制之患。臣等之意以为不设关为便。”传曰:“可。”

○两司再启普雨及李无疆事,并不允。又启两宗及忌晨斋等事,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夜,南北方,如火气。

4月23日

○辛巳,上御昼讲。

知经筵事金光准曰:“臣为赈恤使,亲见就食之饥民,皆疲癃残疾之人,虽救活无所用者也。然不忍目前之饥饿,故以米豆相杂而馈之,使不至于饥死而已。大抵一场就食者,或百二三十,或七八十矣。”

○两司再启普雨事,李无疆事,并不允。又启两宗、忌晨斋等事,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宪府启曰:“永川君眉寿、扶安正硕寿兄弟之间,大相悖戾,至有用毒药之言,极为骇愕。本府已推事,药器亦已现出。如此大事,本府势难推之。请下禁府,穷推归一。”答曰:“如启。”后眉寿将脱罪,宪府更启削袭职,终不允。

4月24日

○壬,上御朝讲。

○两司再启普雨及李无疆事,并不允。又启两宗及忌晨斋事,并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日晕,色内黄外白。

4月25日

○癸未,遣同知中枢府事任虎臣如京师,贺圣节。

○两司再启普雨及李无疆事,并不允。又启两宗及忌晨斋等事,不允。

○日晕。

4月27日

○乙酉,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李无疆事,停启。

史臣曰:“无疆因淸原,攀缘内间,藉李芑,陷害士林。论启累日,不即快从,恐有意外之祸,咸怀保全之计。始虽发议,而终未强执,惜哉!”

4月28日

○丙戌,两司启两宗及普雨等事,并不允。

4月29日

○丁亥,上御朝讲。特进官宋世珩曰:“前者军资仓所储百馀万石,今仅五十万石,而曾散之谷,几二万五千石矣,其遗在者,亦皆陈腐,不合于国用。是以用旧蓄新,是乃国家之本意也。顷者分给之时,米或少陈,则民不肯受,至于开三四库,而后受之,故臣亲自看品而给之。他邑之民则受去,而积城、涟川、阳智、通津、金浦五邑之民,不受。诚若饥馑,则岂暇择米之精粗乎?且其民等,多发不恭之言,骂辱官员,故其领来守令,既已推之矣。臣前者因宗庙重修而见之,则拣梁腐毁者过半。盖我朝建都于此,几二百年,公廨、宫阙,无不如此。若雨水则将一时颓圮矣。如其修泮宫复閟宫,虽凶年,不可不举。况于宗庙乎?《春秋》书‘世室屋坏’,讥久不修也。须速奉审而修理。如重创净业等事,徒为虚费而已,是不可已乎?伏愿殿下,以劳民为重,而用之于所当为者,幸甚。”

○上御昼讲。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并不允。

○以赵士秀为弘文馆副提学,李梦亮为庆尚道观察使,李世璋为承政院都承旨,郑惟吉为右承旨,权辙为左副承旨,洪昙为右副承旨,尹玉为同副承旨,李铎为弘文馆典翰,庆浑为礼曹参议,成世章为弘文馆直提学,李士弼为应教,郑宗荣为校理,金希参为副校理,李重庆为司谏院正言,许晔为弘文馆修撰,金贵荣为副修撰,柳顺善为博士,金汝孚为著作。

○夜,流星出三台上阶星下黑云中,入房星,大如钵,尾大一尺许,赤色。

五月

5月1日

○戊子朔,上御思政殿,讲试儒生,入格者赏赐有差。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全罗监司郑彦悫状启曰:

僧人泰华、高勋,持伪造住持差帖及两殿套篆,诈称内出魂记,而横行于诸刹。请遣京官推考。

传曰:“此状启,下于刑曹,泰华等捉来推之。”

○夜,飞星出亢星上,入天仓星下,大如拳,尾长四五尺许,色赤。

5月2日

○己丑,上御朝、夕讲。

○两司启曰:“普雨及雨宗等事,所关俱为重大,而臣等职忝耳目之官,论执累月,诚未格天,故经席之上,重被物论。任权于经筵启曰:”台谏之启,循例而已“云。此虽出于一二人之口,而实乃一国之公论也。臣等岂可䩄然在职乎?前者虽被侍从之论,出于一人之私情,故臣等黾勉就职,今则一国之公论如此,决不可在职。请递臣等之职。”答曰:“勿辞。”两司退待物论。传曰:“岂以经席一宰相之言,为台谏之去就乎?命招两司出仕。”

○两司承命而来,又辞退,传曰:“明日命招就职。”

5月3日

○庚寅,上御昼讲。特进官尹漑曰:“今台谏、侍从论执之事,大关国家。非但台谏、侍从可以论启,朝廷上下,皆可以各陈所抱也。经席之上,有启台谏循例论执者,其意至当。当此大事,在辅弼之臣,亦当启之,而大臣暂启而退,其何以回天也?”传曰:“凡乱贼有轻重焉,有虚实焉,人君之心,欲无冤枉于人。今普雨以道听涂说之事,不可推鞫之意,已尽言之。彼虽山僧,其实无罪,何忍起此大狱乎?台谏、侍从及大臣处,反复尽言,而强欲取胜。此习岂其宜乎?中宗朝赵光祖、金安老,少不听纳,则多发不敬之言,必欲自胜,而专执国权,宗社几危。予洞照此弊,故今欲矫之,而不允耳。朝廷宰相、台谏、侍从之启,非不足也,又何如此启之乎?昨日任权,多有过激之言,欲为可否,而疑其厌闻不言耳。普雨之事,全起于猜疾之人。不知听何人阴嘱而如此启之也。非目睹之事,而不信上意,至为不当。此意政院其知之。”史臣曰:“任权、尹漑,以先朝旧臣,愤其贼僧之事,吐尽赤心,言颇慷慨。盖为国为君而发,岂非苦口之药,终利于病乎?况引辛旽之事,以为后鉴,责台谏之慢,以警寻常,尤为药石之言,而反以为过激,非厌闻乎?光祖抱性理之学,有引君当道之志,有怀必达,忠贯白日,反以为向上无忌。为人主而望臣之言逊乎?和颜喜纳,犹未敢尽陈于雷霆之下。况𫍙𫍙拒之,落落难合乎?齐民尽趋于桑门,普雨终为僧王,何足怪哉!”史臣曰:“权,素称刚直,漑亦诚恳已著者也。三朝旧臣,白发老宰,为国之心,亦岂少哉?两宗之事,大累圣治,举朝立廷,台谏、侍从连章累疏,天听邈然,无望改悟,必危言谠论,出于寻常,然后可以激励宸衷,故权忘身极言,涕泣以谏,漑亦反复丁宁,恳恻尽言。然自上不惟不听,反以严辞下答,至举赵光祖、金安老言之,岂徒不知任权、尹漑之诚恳乎?光祖、安老之是非,亦皆顚倒。国家之事,言之于悒。” ○上御夕讲。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答曰:“虽逆贼之事,岂无轻重虚实乎?予明知奸细之徒陷害之术。少有可疑,则何不推乎?不允。且捕琉在乙巳九月间,其时此僧不在于此,而在于他处矣。”史臣曰:“近来人之被逮于党逆,而陷于非辜者无数,未尝以传播之言宽贳,而独于一妖僧所犯,以为浮言,牢拒公论,至教曰:‘陷于奸术,虚诬冤枉者’,何哉?且山僧之去日月,非内间所知也,而捕琉之时,此僧不在此而在于他处云者,何哉?” ○夜,流星出贯索星,入北斗星,大如拳,尾长二三尺许,色白。

5月4日

○辛卯,上御朝、昼、夕讲。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夜,流星出天市西垣,入巽方天际,大如梨,尾长七八尺许,色赤。

5月5日

○壬辰,左议政沈连源、右议政尚震启曰:“近日旱气太甚,京畿与淸洪初面,全不付种,而节候已晩,虽付种处,亦无滋润之气,不得立苗。今者民生饥困,若又失农,将何以生活乎?如臣等不德,冒居相位,故有如此大灾。若择贤相而任之,则灾变可弭,民生可活矣。请速递臣等之职。”答曰:“日日望雨,略无雨征,且夏月雨雹。此皆由予多有失政而然也。勿辞。且避殿、减膳,虽是文具末节,旱气若此,故欲为之矣。”连源、尚震回启曰:“避殿、减膳,虽曰:”文具末节,然遇灾警惧,不可他求也。此虽古事,足以示警惧之意也。“

○传曰:“近见刑杖物故者多,必刑曹不愼刑之故。其以此意言之。”连源、尚震同议启曰:“狱讼之间,冤枉必多,亦足伤和召灾。令中外官吏,凡狱囚经年久滞者及情涉冤枉者,一切审理。又事干疑狱者,具由启闻,广议疏决。”答曰:“如启。”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5月6日

○癸巳,上御朝讲于思政殿檐下。

○领议政李芑,身病呈辞,传曰:“差愈之速,予日望之。安心调理,勿辞。”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宪府启曰:“我中庙朝,雨水愆期,则辄停营缮之举。盖土木之役,足以召灾,而呼耶之声,非所以应天之道也。仁寿之役,经年不止,怨声载路,而上不之知,此果修省格天之实乎?如不得已,姑待丰稔可也。请速停罢,以答天心。”答曰:“仁寿宫功役几毕。欲待丰年,而遽即停役,不可也。”

○日晕,色内靑外白。

5月7日

○甲午,上御朝讲。参赞官金澍曰:“顷者任权、尹漑于经席,有所陈达。其心非为一身也,惟欲无累于君德而已。自上严辞而峻责之,在傍闻之,犹且恐惧,况亲承传教者乎?遇灾之时,虽草野之言,犹当使之罔有攸伏,而况于宰相之言乎?如此则雷霆之下,虽欲尽言,而不可得矣。”特进官柳辰仝曰:“在中宗朝,如孝子、顺孙、节妇,则有供馈之例,故臣为全罗监司时,巡到古皂郡,有一妇人服夫之丧,至于九年之久,闻中宗升遐,别设一位而哭之,手制丧服而服之,及仁宗升遐,亦然,三年丧毕后,乃焚国丧之服,而还服为夫之服。夫以村巷一匹妇,其处事若是,不知其何以能如此也。如蒙褒奖,足以使人有所劝矣。”侍读官王希杰曰:“节妇之事,在所当劝。如鸣阳副正之妻,年七十七矣。其夫之死,已至四十五年之久,而服丧素食,祭祀不懈。以士族妇女,居于都下,犹不得蒙褒奖,非所以使劝善之道也。”传曰:“古阜节妇及鸣阳副正妻,详问以启。”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日微晕。

5月8日

○乙未,上御朝讲。司谏郑裕曰:“臣顷往全罗道闻之,连山、珍山之间,有贼窟穴,于其中而髡首者居多。行路之货财,村巷之牛,杀掠无忌,驱平民以为党,劫妇女而奸之。请速措捕。”知经筵事郑世虎曰:“近来连岁凶荒,闾阎之间,虽蔬果之微,皆以米谷交易,。以此民食尤艰。考之《大典》,国币非但绵布,亦有楮货之法。今若用之,民亦便之。请议于大臣行之。”

○上御昼讲。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事,不允。

○礼曹以鸣阳副正妻金氏节行实状闻,传曰:“孝节俱全,旌表门闾,褒奖可也。”

5月10日

○丁酉,两司启普雨及两宗事,不允。

5月11日

○戊戌,上御朝讲。领经筵事尚震曰:“臣闻近日经席之上所启,稍有过激之辞,自上以赵光祖、金安老时气习为教。人主向背,所关至重。言虽过激,不出于私,则当示以优容之量也。赵光祖,果是过激之人,尽逐旧老之臣,欲致至治于一朝,大言无实者,争相付托,卒使朝廷纷扰,故其付托之人,及其失志之后,区区之态,倍于常人。金安老则托公济私,务为自胜之计。如此之习,自上洞照而欲矫之,上意至矣。然近日台谏、宰相所启之事,言虽过激,皆非为身谋也。复设两宗,不治党与,大累君德,故见君之累举,不忍谓吾君不能,而如此启之也。自上所当垂察也。”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遣大臣祈雨于宗庙、社稷、风云雷雨坛。累举祀典而不得雨故也。

5月12日

○己亥,上御朝讲。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月晕两珥,色白。东方、南方,如火气。

5月14日

○辛丑,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日微晕。夜,月微晕,有云五道如气,自北方至晕布天,色白,良久乃灭。

5月15日

○壬寅,左赞成申光汉启曰:“大提学,凡事大文书及交邻书契,一应文翰之任,皆所独当。臣年老昏耗,今则衰老日甚,非但不能治任,中朝建储天使,必出来矣。大提学,例为远接使,尤非衰老之人所堪。请以年少有才之人,预授其任。”传曰:“大提学之任,何可轻递?勿辞。”光汉再辞,传曰:“当议于大臣处之。”史臣曰:“光汉,儒者也。以己卯馀类,落职退居于阴竹之元亨里。环堵萧然,日以书籍自娱,垂二十年。及蒙收叙,历台谏,秉文衡。其所著述,有足可称,为诗文淸高典雅,非俗流所可企及。至是为当道者所不悦,并与其文章而毁短之,固辞请免。但性颇迂僻,处事未免有不中之弊,拙于吏治,临事茫然,此其短也。”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5月16日

○癸卯,上御朝、昼讲。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日微晕,冠履。

5月17日

○甲辰,上御朝讲。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5月18日

○乙巳,上御朝、昼讲。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宪府启曰:“诞日陈贺,乃朝廷大礼。专废不行,至为未安。况八道笺文,皆已陪来,虽未得依例陈贺,请以权停礼行之。”答曰:“如启。”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5月19日

○丙午,雨。上御朝讲。特进官安玹曰:“武人虽有武才,必见兵书,然后可知行陈间节制之事矣。请印颁兵书,使武人得以见之。”史臣曰:“玹性固执,颇有廉名。但畏劫狐疑,临事烦虑,不自勇断,私意起而反惑者数矣。识者短之。”侍读官王希杰曰:“臣奉使咸镜道,闻庆源囚人朴彭老,前为造山万户时,适庆兴失农,军民皆将饿死,而其时府使南龟年不散给官谷,彭老以龟年不恤军民之状,牒报兵使。龟年因此怀嫌,军士逃还其家者,以彭老为受赂放军,报兵使,受刑七八次,囚滞至于五年,其冤闷可知。臣知构陷,故启之。”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5月20日

○丁未,传曰:“来二十五日,中宫殿诞日,六曹进上,勿封进。”

○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5月21日

○戊申,两司启普雨及两宗等事,不允。

○宪府启曰:“外方军士,以侍卫上来者,死亡相继。辇毂之下,宿卫之卒,至于饥死,极为惨酷。请令该司,各别赈救。”答曰:“军士饥死如此,何不就食于赈济场乎?依所启各别赈救。”

5月22日

○己酉,以权停例,行诞日贺礼。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两司启普雨事,不允。两宗等事,停启。史臣曰:“两宗之立,乃邪正消长之机,国家安危之判。有言责者,当碎首玉陛,期于回天可也,遽即停之。彼春年、智源之辈,可足责乎?”

5月24日

○辛亥,礼曹启曰:“《大明会典》,今方印出,而朝鲜国王之下注,有不美之语。请只印朝鲜国王四字,勿印其注。”传曰:“如启。”

○两司启普雨事,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5月25日

○壬子,两司启普雨事,不允。

○白云如气,自乾方至巽方布天,良久乃灭。

5月26日

○癸丑,以两宗应行节目,传于礼曹曰:“作急移文于两宗及八道,使之预谕诸寺刹。”

○两司启普雨事,不允。

○宪府启曰:“我国百物,皆有市廛,而书籍独无。是以虽有书而不得卖焉。以此书册极贵,文风益衰。请令该曹,别立其肆,使书册易于买卖。”答曰:“书肆事,似乎新立。大臣处议之。”史臣曰:“春年,轻浮邪谲之人也。国家之事,我独当之,文翰之事,非我其谁?故日以纷更立法为事。书肆者,国家二百年所无之法,欲新立之,以为专擅用事之张本。又曰:‘诗家字字有声,我独知之。’一时年少喜进之辈,争趋附之,挟册师事者五六,人咸指笑。甚者曰:‘若不附春年,何以掩吾身之过恶,而得为淸显之职乎?’有引其朋而谒见者。当时尹元衡虽执国柄,依元衡之势而用事朝廷者,实春年也。故其所为如是,可胜痛哉?” ○领议政李芑议:“祖宗朝设特进官之意甚美。与经筵堂上,三时入侍,此乃美事。岂料废事之害哉?”左议政沈连源议:“臣闻成宗朝,设经筵特进官者,所以广接宰相,而各陈所怀也。虽止于朝讲入侍,日复日日,循环不已,举朝宰相,无不接见,而凡有所怀,亦足导达。特进官只令入侍朝讲,退而治事,尤为便益。”右议政尚震议:特进官既参朝讲,不须废弃职事,更参昼、夕讲而已。从李芑之议,令连入朝夕讲。未久辄改,事体未稳。“上从震议。

○李芑议:“申光汉启:‘以年少有才之人,预为大提学,而治其任。’近年以来,文土之有才艺者,率多务取华显之职,而不务文章之实,故职带知制教、弘文馆、读书堂之员,不勤读古人书,文章巨擘,于何出乎?光汉既老病,则远接使之任,恐不能堪。令光汉,举以自代何如?”沈连源议:“主文之任甚重,不可因其辞而轻递。申光汉虽云衰老,尚未及致仕之年,岂不能堪任也?虽天使出来,远接则可差遣他人。”尚震议:“文衡重任,不可轻递。祖宗朝授台职,而犹为兼带。申光汉不至衰耗,未可以自让递之。如远接之任,不无可当之人,临时上裁。”传曰:“勿递。”

○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以宋赞为议政府检详,郑浚为弘文馆校理。

5月27日

○甲寅,庆尚监司李梦亮拜辞,传曰:“近来苏复民生之事,虽丁宁下教,下无奉行之人,予实忧念。卿久居近密之地,必知予意。特加一资,使主本道,须体予意,尽心为之。且卿若务从简约,以为表率,则守令岂不感化乎?”

○两司启普雨事,不允。

○宪府启曰:“书肆之法,臣等非初创而为之也。在中宗,朝已立其法,而废阁不行,故只欲申明而已。自上春秋鼎盛,学问高明,事之是非,法之便否,已泾渭于宸衷,而数数收议,似为烦渎。书肆申明之事,请勿留难。”答曰:“如启。”

○领议政李芑议:“各道驿路残弊,莫甚于此时,故不得已有文官差遣之命,非但势难有紊于祖宗官制,不若仍旧贯之为愈也。择送察访有成效者陞职,不能苏复者降黜,则无弊矣。”左议政沈连源议:“参礼、成欢察访,以三馆中有名望文官差遣之事,出于言官之启。其合于设官分职之意,则未可知也,然其要则急于苏复也。当初建白之时,其个满、递迁与付禄等事,必有处置之方。依初建议施行为便。”右议政尚震议:文官、门荫之职,各有其处。见门荫之不能堪任,辄以文官差遣,势有所不能。各驿之残弊,非独两道为然。况设官分职,祖宗成宪,不宜轻变。为监司者,严明黜陟,则自当畏戢而尽职矣。“先是吏曹启曰:”承传内,参礼、成欢两驿察访,以三馆中有名望文官差下矣。但三十朔个满云。然则虽本馆去官,而仍在而个满乎?察访,六品之职,其禄兵曹当升降付之。以参下官升付六品,未便。如权知则三十朔之间,可以去官矣,若博士、著作,则为察访未久,即当去官,而数递则反无苏复之事。请议大臣。“

5月28日

○乙卯,两司启普雨事,不允。

○元子生。

○乾方、艮方、巽方、天中,黄赤色照曜,未久而灭。

5月29日

○丙辰,传曰:“今此赦文,依丙申年例,杂犯死罪以下并放之。永属、定属、定役之类,令义禁府、刑曹,无遗书启,收职牒、罢职、永不叙用、无故作散人员,亦书启。”为元子生也。又传曰:“罪人缘坐及以营救逆贼而被罪者,得罪朝廷者,并无遗书启。”

○百官以权停例陈贺。仍颁赦中外,蠲减京外辛亥年五月以上逋欠,在官者各加一资。

○吏曹启曰:“去乙巳年,在先朝被罪收职牒人等,命本曹,辨轻重书启,而本曹不敢擅便。请与大臣,同议书启矣,今则何以为之?且得罪朝廷,不容公议,废弃不叙者,亦何以议?”传曰:“无遗书启,则当辨轻重付标。”

5月30日

○丁巳,药房提调李芑、安玹、李世璋启曰:“元子避寓事,臣等今始闻之。三伏盛热,外间安有淸凉之处乎?乳媪虽谨陪侍,而小家人气薰热。如不得已,医员并令侍直何如?”政院启曰:“元子诞生,七日前避寓,至为未安。”传曰:“七日前避寓,自上亦知未便,然势不得已也。医员定送可也。”

六月

6月1日

○戊午朔,量移权应挺、权应昌于中道,李首庆、宋纯、愼居宽于近道,郑惟沈、尹忠元,放还田里,尹汝弼、具渰、申秀泾、李湛、宋希奎、白仁杰、闵起文、黄博、安颔、许忠吉、金禧年、林复、李云孙、李浚庆、柳涉,并命放还。

6月2日

○己未,传曰:“前正郞朴承任、前修撰柳景深、前检阅郑惕,令铨曹叙用,而承任、景深,外任除授。”

6月3日

○庚申,申地,黑云中有气微白,初出上阔下狭,渐升为长,可一丈许,良久而灭。

6月4日

○辛酉,慈殿传曰:“中宫产室医员洪沈、柳之蕃、郑鹤年,各加一资,其馀医女各人等,赐物有差。”

○慈殿宣酝于政院曰:“朝下赏物,今又赐酒者,庆事非常,故聊示予喜意而已。”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6月5日

○壬戌,弘文馆上札论普雨事,不允。

○宪府启曰:“各驿之设,专为传报。近来仕宦之路不公,贿赂之门大开,爵赏之权,尽归卿相之手,政曹之长,反同执簿之吏,故内外之任,皆不得人,而至于察访,则所率不过驿卒,而割剥渔取,亦足以致富,故恣其贪虐,以遂其欲。此台官之不得不请遣文臣者也。请依前台官所启,其所升迁,依本馆次第,其禄俸,亦依本馆之职。”答曰:“限苏复间以文官差遣。”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6月6日

○癸亥,检详宋赞,以三公意启曰:“国有大庆,徒、流、付处、充军、杂犯死罪,皆已开释,而永不叙用,不齿仕版,独未蒙恩。并荡涤何如?”答曰:“启意果当。然见其罪目,或有关系国家者,或有宜于永不叙用者,故累经大赦,而不得蒙宥矣。若轻释则后人无以惩戒,以是斟酌矣。其抄单子,还入可也。

6月7日

○甲子,上召对。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6月10日

○丁卯,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6月11日

○戊辰,上召对。

○吏曹启曰:“文武虽曰一体,然武科则以弓马为本业,故或有不能于字牧之任者。四品以上实迹现著者外,并令荐举。”传曰:“如启。”

○夜,月微晕。流星出河鼓星,入西方天际,状如拳,尾长七八尺许,色白。

6月12日

○己巳,宪府启曰:“武科,专为捍御边城,爪牙王国,置阵执殳,乃其所业,而职听讼理民,非所任也。故有武材之人,不得为内地守令,例也。兵曹同议守令,则实边将也,非他邑宰之比。沿边之邑,固不可徒荐举差之,亦不可以为荐举,而以武人为内地之守令。武科人,勿令荐举。”答曰:“如启。”

6月14日

○辛未,未时,太日见于午地。

6月15日

○壬申,日微晕。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6月16日

○癸酉,遣弘文馆正字金汝孚,掷奸于刑曹、缮工监、军器寺。仍传曰:“军器寺柴场设立,专为弓箭房点火,而顿无烟火之气云。当该官员推考。”

○传曰:“两宗住持,已令给职牒,而迄未施行,何耶?”吏曹回启曰:“本曹则下批给职牒而已,礼曹当书送僧名,而时未及来耳。”传曰:“其催促礼曹,于后政给牒可也。”史臣曰:“两宗之事,朝廷既不得请而退,方怀闷郁之时,又命给职牒,将见僧徒益炽而无所忌惮。可谓流涕痛哭者也。” ○以安世遇以刑曹正郞,李之信为司谏院献纳,元虎变为弘文馆副校理,崔堣为司谏院正言。

6月17日

○甲戌,上召对。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夜,月微晕。

6月18日

○乙亥,以内需司奴检同告状,下于政院曰:“内需司奴婢复户,自祖宗朝为之,故南原奴婢税外复户,再三捧承传行移,而南原奸吏等专不举行,如有陈䜣之人,则或称部民告诉,或称盗贼,罗织虚罪,操弄侵虐,至为奸暴。记官梁万里,依元恶鄕吏例,令刑曹推考,南原府使、判官,不能禁抑,而听下人所为,令其道监司推考。”

○日微晕。

6月19日

○丙子,上视膳于大王大妃殿及王大妃殿。

6月20日

○丁丑,日微晕。

6月21日

○戊寅,大雨雷电。

6月22日

○己卯,上召对。

○传曰:“《大明会典》宗系改正事,前者皇帝至下敕书,故日望其改正,而至今无黑白。来二十五日,礼官及大臣诣阙时,同议奏请之事。”

○未时,太白见于未地。

6月23日

○庚辰,奉常寺提调李芑、任权启曰:“前以文昭殿器皿过大,臣等详议启请,即蒙允下,碗及甫儿、锺子等,依横看,次次改造,而今者殿提调等,又请改汤碗十二,馀皆仍旧云。大抵臣子之心,为祖先欲致丰厚,岂有穷已?但天地生物,自有定数,不可过滥,故圣人制作,必有定限。周公于《周礼》,定为限制,如鼎、俎、㽅、豆,各有规矩尺寸,容入之数,不可无限制而滥用故也。王者以天下为家。凡所自奉,虽极天下之美,无所不足,而供奉之具,亦有定限,皆所以敬天爱民之意也。凡享祀之道,要在诚敬,不在膳羞之丰盛。臣等欲改过大者,非所以欲改祖宗旧制也。磁器之类,国家非有定规,乃匠人任意燔造,而末世奢侈,争尚丰大,而及其后也,磁器易破,代以𨱎器,当时有司不知裁损体样,仍磁器之形而过大如前。此器若先王定制,或古先圣贤之制作,则有不可改之理矣,今者乃仍末俗之弊,匠者之造而致有无穷之弊,则改依横看旧规,有何不可?近年饥馑荐臻,百物凋耗,凡所供进,皆出民力。弊至于此,而胶守不改,则末流滋蔓,终无以救之矣。又以为器皿体少,则剩馀之物,置之为难云。臣等详究祖宗旧规,凡祭供之物,常有馀裕,非谓尽其数入盛也。凡物必有精粗,元数有馀,然后方可择其精美而供进,其他粗末除滓,不杂于祭需,故剩馀之物,不问去处,亦不为置处,则定规本意,于此可知。臣等窃意,致诚致敬,不在器皿过大,馔膳丰厚,要在专一心神,致其洁净而已。今只改饭、汤碗十二,馀皆仍旧,则一般汤碗,体制殊异,享祀之礼,尤为非便,不可不尽改。令该曹,一依祖宗朝横看旧规,次次改造,以除万世无穷之弊。”传曰:“祭以诚敬为主,而一依先王旧规,所启当矣。但前者,以饭汤磁碗过大,而所入之酱甚少,以此味不适中云,故但令改造饭汤磁碗耳。所盛之物,与器适中,其来已久。今若尽改磁碗,则物多剩馀,未安于他用。反复计之,不可尽改他碗。”

○宪府启曰:“怀德、怀仁,极为残弊,比之私家,尚不及焉。今若不救,永为弃邑。请依礼安等例,勿许挈家,请并差遣文官。”答曰:“如启。”史臣曰:“是时大奸当国,肆行贪浊,卖官为事,以掊克之辈,图充临民之官。掌铨曹者,俛首听令,有同胥吏,至以折简之高下,次第注拟,不问人之贤否。以此昔日富庶之邑,皆至于疲弊。况怀德等县,本是残邑者乎?”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6月24日

○辛巳,传曰:“两宗其废已久,凡事无文书可考,该曹亦不应详定。一应礼貌,使两宗,自察为之。”

○有政。摘奸于政厅。史臣曰:“是时请托寔烦,贿赂公行,荐人之际,用人之间,不察其人之贤与否,而见其势焰之盛不盛,请简之高不高。此习因循,公道扫如。至使外人,议于未政之前曰:”某也捧某相之简,今政定拜某官矣,某也纳某物于某相,今政定除某职矣。“政目一下,如合符节。驯致此弊,末流难救,呜呼惜哉!” ○日微晕。未时,太白见于未地。夜,月晕色白。

6月25日

○壬午,左议政沈连源、右议政尚震、吏曹判书尹漑、左赞成申光汉、礼曹判书郑士龙、刑曹判书李薇、知中枢府事洪暹、同知中枢府事申瑛、礼曹参判沈通源、刑曹参议权祺、工曹参议郑大年、礼曹参议庆浑、佥知宋福坚,承命会议启曰:“宗系事,累蒙列圣诏旨,许令改正,况又皇帝,将此意明降敕谕,我朝亦遣使谢恩,其为蒙许改正,似无馀蕴。今若以请改之意奏之,则有乖前日称谢之意,若以久未印颁之意奏之,则似涉欲速,其间措辞实难。臣等之意,似难奏请。”领议政李芑芑病在家。议:“宗系事,累次奏请,已得蒙允。但《大明会典》皇帝新降法条,无时可了,故至今未毕修完也。《大明会典》,未毕修完,则安有改印之册乎?以未见改印之册,不信皇帝之敕,以为不改正,欲更奏请,臣未知其得宜也。”

○以李澯为汉城府左尹,金明胤为平安道观察使,金希说为庆州府尹,金光轸为全州府尹,吴诚为永兴府使,金汉轶为吉州牧使。

○特命以普雨为判禅宗事都大禅师奉恩寺住持,守真为判教宗事都大师奉先寺住持。史臣曰:“崇信贼僧,官以判事,公然下批,有同朝官,其于政体何如?普雨等,亦以秩高官员自处,头玉腰红,前列引路之人,又吹双螺警路,前后拥卫,弥满一望。诸山僧徒,仰若人君,趋走送迎,莫敢少违,目以僧王。又为文书,通关列邑,报牒礼曹,公然可否,无异各司之体。此由于教以礼貌自察之所致也。驱一国丁壮于八道山寺,以奉奸僧,细琐之事,尽通宫禁,末流之弊,可胜言哉!” ○日晕,色内黄外白。

6月28日

○乙酉,宪府启曰:“两宗禁断事目,只举公私贼、才、白丁,而不及鄕吏、驿子、官属有军役。请并入事目,一样禁断。骄纵妄行者,只令两宗禁断,则两宗耳目,不可遍及于外方。请并令守令禁断。逃遁穷山,虽自为恶,难以现发治之。请设陈告治罪事目。《大典续录》内:‘军额敷盛间,勿度僧。’请申明勿令度僧。自上复两宗,专为救僧弊而已,僧之纪律,非所问也。顷者下教曰:‘两宗废之久矣,彼必不知其礼貌也。依旧察礼事,谕两宗可也’云。臣等不知所谓礼者何礼耶?置之于外,犹之可也,若使出入都门,又复治礼,则非前日下教之意,而大缺臣民之望。且普雨凶奸无状之态,国人皆知之。久处奉恩寺,其诬上行私,亦已甚矣。顷者朝廷,方论其罪,而偃蹇自纵,了无疑惧,傲悖之言,方论启之时,两乃诗曰:‘云来云去天何管?人是人非我不知。’无所不至。其陵一时而卑朝廷极矣。罪黜不加,而反使之为缁髡领袖,名号加焉,爵牒尊焉,印章给焉,以宠异之,未知使缁流,何所矜式于此人耶?非所以示四方而勉一世也。臣等不胜寒心。请削其名号,而勿令接迹于陵寝寺中,凡两宗之僧,亦依前日下教禁僧之例,勿令出入城中。”答曰:“僧人禁断事目添入事,如启,骄纵妄行者,则两宗禁断矣。若并令守令禁断,则必有奸吏无穷之弊,不可改也。陈告治罪,则虽似可为,亦虑人心巧诈,反或生弊,故令以其类,有罪过者则告官,或两宗治之耳。勿令度僧之事,则今者久废度僧之法,故反有混杂之弊。度僧之外,当一切刷出,以定军役,不须改之。以依旧察礼事,谕两宗之意,则两宗之法,废之已久,僧徒所当为之事,不能详察为之,故欲令传习于年老事知者耳。普雨事,岂皆此僧之自作乎?且此僧,本自疑惧,不欲受任,只因慈殿,为祖宗陵寝,欲令堪任守护者为住持,故不得自任去住耳。两宗僧,勿令出入都城事,或因公往来礼曹耳,此外他无出入之事,不必别立法条也。”

秋七月

7月1日

○丁亥朔,传曰:“同知李梦麟,武臣试射,连三次居首,加资可也。”史臣曰:“梦麟虽有武才,到处以侵虐军卒,屡被重驳,而位至二品,已为猥滥。今又以射艺,至授重加,爵赏之僭甚矣。”

7月2日

○戊子,日微晕。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3日

○己丑,宪府启曰:“灾伤之法,庚戌年,因大臣议得,尽改祖宗之法,所益甚小,所损甚大,民生之怨,莫甚于斯。以灾为实者,损下益上,故以五十卜罢之,以实为灾者,损上益下,故以十卜罢之者,《大典》之法也。今者以实为灾,则仍用旧法,而以灾为实,则虽五十卜,以公罪论之而不罢,故守令等恐其获罪,例报以灾为实。虽未收一束之禾,皆纳其税,民生极为冤悯。请一从祖宗之旧规。”答曰:“议大臣而处之。”

7月4日

○庚寅,领议政李芑议:“国用莫大于田税。田税之法不定,非但不足于国用,守令之罢职者众,而监考、书员、劝农得罪者多。亦非为政之善也。《大典》常定田税,至为详密,视三代什一之税,不轻不重,得其中制,自祖宗朝行之既久。踏勘得实,国用有馀,民生亦不至怨苦。而成宗朝,仓库皆满,无储米处,光化门内东西两行、阙内友善堂,储米充栋满户,不可胜用,非但百官禄俸,工匠廪禄,亦皆有馀。自经废朝,仓库虚竭,百官禄俸,几无以充给。中庙中兴,克复旧物,俭率下,财不妄用,仓库稍实。然而年分、灾伤之实,不如成庙之旧,论者皆以为藏富于民。不遣灾伤敬差官,而遣御史,虽无灾伤处,皆令踏验,年分等第,亦令审验,人之所见不同,奔驰马上,一见之际,安能尽得其实哉?是以,《后续录》有五十卜以上云云之法,且有以起为陈之法,细考此法,则事不无弊,民不有利,而国用每至虚竭,守令暧昧获罪者多。《大典》之法,六分灾以上给灾伤,贫民果无五十卜之田,一卜之田,不得为灾田。夫不以为悯而进告也,恐非守令之虐政也。且平地陈田收税,惩戒惰农,《大典》之法也。故守令例以陈田收税,监司启请,然后免税。以陈为起治罪,甚违于法。治罪则守令未知从何法耶?故庚戌年之议,因该曹所启,详考律文及《大典》之法,明释立法本意,而非改定旧法也。各道百姓之冤,生于徭役之苦,而非年分、灾伤之失也。盖一结之田,虽下年,率收五六石。以五六石而纳田税四斗米,比之于周之什一,甚轻也。民生岂至于冤苦流离乎?庚戌之议,与该曹详议而启,非改定祖宗之法,今不可改也。”左议政沈连源议:“前者臣等博求古制,定为灾伤之法,固不可轻改。然近年以来,民生之困弊极矣,宁为损上益下之道,不可为损下益上之法。姑从旧规,以纾民生何如?”右议政尚震议:“轻改旧章,臣愚已知其不可。但罢职,所以惩戒,而灾伤见罢者,已亦不知其罪,人亦不以为罪,送旧迎新,徒贻吏民之害。故参考律文,以灾为实者,虽五十卜不罢之,此欲救一时之弊,而有其议也。然改旧章,已为未安,不须胶固,宜依旧规。”传曰:“领相以为详考《大典》立法本意,明释之耳,非别有所更张也。大抵近年以来,拘于年凶,不遣敬差官,覆验灾伤,而遣御史巡视,御史星驰,其所见,岂能详尽乎?此所以民弊之益滋也。且此法新立未久,纷纭更改,亦不为当。依大臣前议勿改,但详验灾伤可也。”

○日微晕。

7月7日

○癸巳,吏曹启曰:“以三馆文官,兼差残驿察访事,已奉传旨矣。以察访兼三馆,则是以外官兼京职也,似违于官制矣。他道察访,以五六品差遣,则以军职兼之。请依此例,以西班军职兼之,而禄俸一依本馆坐次,因其陞品,报兵曹似当。缘系官制之事,不敢擅便,议于大臣何如?”传曰:“可。”领议政李芑议:“以三馆兼察访,前议已尽,而台谏为一时救弊之事,更启蒙允,老臣虽有私知妄见,安敢累渎乎?然祖宗官制,昭载《经国大典》。察访则外方六品,三馆则京官参外,以三馆兼察访,资级不足,未可以兼也。况三馆文官,出身未久,更事不多,若非贤能出众者,则其能厌服人心,事事得体,而尽其职任乎?臣恐徒变祖宗旧章,而未即副台谏之所望也。”左议政沈连源议:“以外官兼京职,官制所无,不可创立新例。依铨曹所启,以军职兼差察访,亦令不失本馆坐次,每陞品则移报兵曹,随品给禄,似或无妨。”右议政尚震议:“外方残驿,特差文官为察访,圣上视民如伤之盛意,于此益可见。但近来多变祖宗官制。是虽急于救民,而其于遵守成宪,固有所未安者。年凶民困,各驿之残弊,将有甚于今时,则势难以文官尽兼之。然业已命下,事难旋止。姑依该曹所启施行。”传曰:“大臣之议,与铨曹所启同。依铨曹所启可也。”

○以尹春年为司宪府执义,郑宗荣、李瑛为掌令,李彦憬为持平,李寿铁为吏曹佐郞。

7月9日

○乙未,日微晕。

7月10日

○丙申,司谏院大司谏元继俭等上疏陈五条:曰,辨邪正。曰,扶正道。曰,振士气。曰,纳谏诤。曰,淸仕路。答曰:“今观疏辞,其意当矣。予虽不敏,岂不省念乎?时习之不美,政事之阙失,皆予否德之所致也。岂不自责乎?”

7月11日

○丁酉,宪府启曰:“自古及今,凡政事之间,例有一是一非之议,非有私情于其间,实由于人之所见不同也。所见既不同,则利害由是而决焉。是故人主之为政事也,必执两端,而用其中而已,未尝以此之所见为是,以彼之所见为非也。此圣帝、明王,取人为善之道也。况为人臣者,岂可强执己见,自以为是哉?前日所启灾伤之事,大臣以为注解旧法,臣等以为遵行旧规。大臣非有私情,臣等亦非有私情,皆由于所见之不同也。然生民利害所关非轻,不可不愼重之也。请广收廷议,以定其法。”答曰:“灾伤事,《大典》之法,行用已久,固宜遵行。而所见如此,其广议之。”

○日微晕。

7月12日

○戊戌,上召对于思政殿。始复正殿。

○左议政沈连源等会于宾厅。传曰:“经筵官所启灾伤事,守令任意低昻,若临递守令,则拘于解由,虽有失农之处,匿不以报。以此民多受弊云。欲防此弊,将用何策乎?且今各官守令,侵渔贪污,有甚于前,故邦本将蹙,何以维持乎?朝廷每忧此弊,而未得善策。部民告诉者罪之之法,本非祖宗成宪,而成庙朝,因有启者而立之矣。今者衿川,一人作罪,阖境空虚,鸡犬亦不得宁,正当农月,民失其业。祖宗朝虽无此法,而上下之分,尚且严明。欲限百姓苏复,不用此法,于卿等意何如也?”吏曹判书尹漑、左赞成申光汉、右赞成金光准、左参赞任权、工曹判书尹思翼、知中枢府事郑世虎、金麟孙、户曹判书宋世珩议:“为国之道,在于率由旧章,未宜轻议。往在己酉年,因灾实差错,守令罢递甚众,官事虚疏,弊及于民。因一时救弊,增损旧规之际,臣等亦与其议。比来岁荒民困,甚于往时,为官吏者,慢法废公,亦甚于旧日。况乎缓其法而欲以奉行,岂可得乎?守令、下吏等,专不致意于踏验,势所必至,民生困瘁,亦由于玆。臣等之意,一依《大典》及辛巳年受教施行为当。”礼曹判书郑士龙、知中枢府事尹元衡、兵曹判书安玹、刑曹判书李薇、同知中枢府事申瑛、柳辰仝、礼曹参判沈通源、吏曹参判沈光彦、汉城府右尹南宫淑议:“灾伤踏验时,以实为灾十负以上,以灾为实五十负以上,守令罢职,田夫、委官、书员、劝农等抵罪,自祖宗朝行用已久。其重税入恤民生之意兼备,而以五十负而比十负,则已为轻歇矣。今并与五十负罢职之法而废之,则非但偏于损下之道,守令、委官、书员等利其法轻,恣意上下,病民之弊,将不可救。况以实为灾十负以上者,必犯一区然后治罪,则御史、敬差官虽遍历一邑,未易摘出。且以实为灾之田,未满十负,而至于八九负者,虽十百皆免罪,则是岂立法本意乎?自前合计者,恐以是也。以起为陈,以陈为起,并依祖宗旧规施行为便。”沈连源启曰:“灾伤之法,还从旧规事,曾已议启,今不敢更议。往在己酉年,以守令多罢,虑迎送之弊,议之如是。但灾伤审定之际,从实磨勘,于国于民,无有损害,此乃守令之职也。而法令稍缓,则人心易至解弛,为守令者,委诸下吏,不亲出入阡陌,虽有不稔处,亦不给灾,甚者至于一邑之内,无一处给灾伤。虽丰穰之年,岂无一处灾伤乎?此所以欲从旧规者也。但御史奔忙驰过,安能一一从实审定乎?瞥然之顷,受欺于妄冒者亦多。臣之意,宜遣敬差官,从实踏验,勿使国税,至于亏损,民生至于冤悯,岂不两便乎?”沈连源、尹漑、申光汉、任权、沈光彦议:“部民告诉之法,元《大典》则杖一百、徒三年,其后受教,为全家徙边。人心薄恶,渐起陵上之习,故欲防此弊,不得已为此也。然非使民专不诉冤,如自己冤悯之事,则许其伸冤矣。如守令不法之事,非自己切迫之患,而告诉构罪,百姓与守令,有君民之分,须相敬畏。百姓畏守令,守令畏监司,监司敬朝廷,然后等级分明,国势尊严矣。守令有不法之事,民虽不告,既有监司,又有公论,自然治其罪,何必待民之告诉,然后治其罪哉?”尹思翼、郑士龙、郑世虎、尹元衡、安玹、李薇、宋世珩、金益寿、李光轼、姜显、申瑛、柳辰仝、南宫淑议:“部民告诉之法,《大典》则轻,而《后续录》受教则重。其罪告讦之风,至为非矣,然全家之法,似乎过重。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遵祖宗《大典》之法为便。”答曰:“灾伤事,知道。见领右相议后发落焉。部民告诉事,今守令等侵督百姓,无所不至,而或拘于是法,不得解闷,由是流亡相继,邦本日瘁,安有如此惨惔之事乎?受教之法,特一时救弊之举,而反为后弊矣。依《大典》法为之何如?”连源等回启曰:“今民生艰苦之事,果为多矣。然救民之弊,不可以此法救之也。朝廷耳目,虽不及于远方,然监司既任黜陟之责,又有朝廷耳目之官,不时御史之行,守令之犯法侵渔者,自有公论,何待此法,以救民冤乎?一开其端,则非徒诉已切迫之冤,少有不惬之嫌,纷纭告诉,守令将不得措手足矣。受教之法,虽曰一时救弊之举,然非此则难以防弊,故已绿于《后续录》,已为成宪。臣等之意,恐不可轻易开端也。”答曰:“知道。”

7月13日

○己亥,传曰:“今者民心虽甚顽暴,而贪饕成风,守令侵虐百姓者亦多,故欲许部民告诉,此法之立,因诉推阅,不无骚扰矣。然立此法,则守令庶或有畏戢矣。将此意,领、右相处收议可也。”领议政李芑议:“今之守令,宰百里之地,犹古之诸候也。天子、诸候、方伯、连帅,虽大小不同,有地而为之宰者,其地之人皆称君,上下之分有截。祖宗朝《大典》之法,非徒法也,亦有见于此也。使其部民,告诉其邑宰,是使臣子,告其君父也。《春秋》之义,尤严于君臣之分,而《大明律》有干名犯义之条。法之所以立,所以禁非而入于礼也。《大典》之法,诚万世不刊之典,宜遵守勿改也。今若为守宰之不法,使部民告诉,则是干名犯分,而毁礼之甚者。其于为国以礼何哉?”右议政尚震之议,亦同,上从之。

○以金益寿为工曹参判,韩㞳为同知敦宁府事,李戡为弘文馆校理。

7月14日

○庚子,上召对。

7月16日

○壬寅,宪府启曰:“儒生课试赏格之命,降于初九日,而承传色崔汉亨寝废不传,至于六七日之久。其慢王命甚矣。请先罢其职,下禁府推鞫定罪。”答曰:“无情忘却,勿罢只推。”史臣曰:“刑馀腐贱之人,只任扫除可也,而恩宠滥施于宦寺,貂蝉满坐,昵问外事,或至干政,以此北寺之骄纵,未有甚于此时。汉亨之废阁王命,至于多日,实基于平日慢君不敬之心也。罪状已著,尚惜推治,其恃宠骄恣之习,何所惩哉?其后谏官,问批答迟速于汉亨,而汉亨遽生蔑傲之心,辄诉于上,以激天怒。此由于有罪而不治也,可胜叹哉!”

7月17日

○癸卯,政院启曰:“两宗判事僧普雨、守真,以谢恩肃拜,来在阙门外。异类之人肃拜于阙下,观瞻骇愕。常时在外,大小臣僚有恩数,则自其所在之处,望阙谢恩,礼也。异教之人,本在山林,令依古礼,自其空门,望阙谢恩何如?”传曰:“已到阙下,依古例阙庭肃拜可也。”回启曰:“如不得已,则阙门外肃拜为当。”传曰:“自内传闻古例而传教耳。阙庭肃拜可否,问于礼官以启。”

○兵曹启曰:“凶服之人,不得入宫禁。今者两宗僧,以缁巾、缁服,不宜令入阙门。如不得已,则肃拜于阙门外何如?”传曰:“已令问于礼官矣。”礼曹判书郑士龙等启曰:“两宗废之已久,文籍无据,凡礼貌,令宗门察定事,有传教,故即以此意,通谕于两宗,其文报曰:‘老僧义祥以为,前亦肃拜’云。此爵命之事,虽不可不肃拜,于阙门外肃拜为便。”传曰:“知道。”史臣曰:“以普雨等援引老僧之言为证而启之,是果谓知礼者哉?知礼君子,世罕其人,而不知礼之中,此尤甚焉。大臣不言,台谏不论,岂不寒心?” ○判禅宗事普雨、判教宗事守真,肃拜于光化门外,都人老少坌集争观,莫不惊怪。

7月18日

○甲辰,礼曹启曰:“奉先殿忌晨斋所用银器,令移给奉先寺。今若移给,则奉先殿六名日大祭时,无祭器,故敢禀。”传曰:“以银器为寺物,故命还给矣。若是殿物,岂可给于寺乎?”

7月19日

○乙巳,舍人禹鋿以三公意启曰:“复立两宗者,非崇佛也,缘杂僧众多,军额虚疏,故欲救一时之弊也。但已为僧者,命勿捧丁钱。今年秋不得已为军籍,新旧之僧,何能分别乎?不捧丁钱,则皆入空门,军额虚踈。丁钱不可不捧。”答曰:“《大典》之法,只为新僧捧丁钱矣。今者欲矫僧徒混杂之弊,故使诵佛经,其不能者,充定军役矣。乞粮之僧,尽捧丁钱,则必为群盗,其弊不赀。决不可更改也。限来年六月,试诵佛经,若不能诵,则虽已为僧,皆可定军。自今使僧徒,不得擅自削发,若有犯者,并治师僧,则岂敢纵意为僧乎?”

○日微晕。夜,月微晕。

7月20日

○丙午,宪府启曰:“度僧丁钱之法,载在《大典》。大臣之启,亦为切当,而不许允兪,臣等极为寒心。若以捧丁钱为盗,则讲经充军之后,独不为盗乎?既不捧丁钱,任其为僧,反欲治师僧,其法果能行乎?新旧之僧,在所难辨,而军籍之时,尽逃为僧,则将何以救之?请快从。”答曰:“不允。”累月论启,竟不允。

7月21日

○丁未,宣酝于政院,出御题,咏《七月篇》排律,《绿槐闻蝉》律诗。命承旨、注书、翰林制进。

7月22日

○戊申,政院及药房提调启曰:“中殿将有举动。医方云:‘产后百日,则诸证皆以产后治之。’择日在百日之内,敢启。”答曰:“产后日多,出入无妨。”史臣曰:“女子有行,已远父母,匹妇尚然。况母仪于一国,礼严于上下,岂可轻幸闾阎乎?政院及提调,无一辞及此,徒区区于医方产后之事,岂导上以正大之义也?”

7月25日

○辛亥,庭试文臣居首者,给加,其馀赏赐有差。史臣曰:“时频数庭试,较艺争技,至于行幸之处,必出御题,使廷臣皆制,科次施赏。以此时俗,好咏诗句,习尚浮薄,性理之学,扫如也。”

7月26日

○壬子,左赞成申光汉启曰:“近来欲赴咸镜道鄕试者,皆求为其道参奉、训导,然后得免宾贡之禁。臣之子业文,而年过三十。欲及臣未死之前,得见成名,不知非土着不得差之例,请于监司为参奉。今者宪府以为,监司欺罔君父。罪宜在臣,故待罪。”传曰:“今者时习不淑,而法不行矣。其道监司,非不知以土人为参奉之法,而毁法如此,岂得无责乎?卿则父子情切而为之,勿待罪。”

○以柳辰仝为京畿观察使,金贵荣为司谏院正言。

7月27日

○癸丑,上御朝讲。参赞官赵士秀曰:“今者国储虚竭。以庆尚一道言之,臣前以敬差官往见,则列邑丰裕,人物众盛,近为监司见之,无一事如旧时。星州,实岭南富邑,旧储二十三万石,而今只有十六万石。此邑如此,他邑可知。今又有供佛饭僧之事,则国何以支持乎?以京中之事言之,司赡寺之布,前则二十馀万同,而今只有六万馀同,军资监之谷,旧有五十万石,今只有十万馀石。至为寒心。古人有言,国无六年之储,国非其国。愿勿以为寻常而留念焉。”

○传曰:“近来击铮者颇多。以李悦事见之,宪府不能伸冤,故如此矣。”先是玉果人李悦,击铮于神武门。凡人有冤,则击铮而诉之。 ○大司宪权纉等启曰:“李悦呈状于本府,以其监司郑彦悫,为横夺其奴婢,至用刑讯,归咎之言,无所不至。臣等固当先拘状者,将受刑各人及许多事干人等,一一捉来,推其虚实,而行移本道,欲待回答而处之,非不欲伸李悦之冤也。今日传教有曰:‘宪府使不能伸冤,故击铮矣。’臣等措躬无地。法官之伸冤抑,乃其职也。臣等俱以无状,待罪重地,使民不能伸冤,至于击铮,失职之甚,无大于此。请递臣等之职。”答曰:“李悦事,法司计其事体,欲待监司回报,然后处之。传教之意,非以法司为不伸其冤也。勿辞。”再辞不允。仍传曰:“监司之失,令本道为公事,则监司岂回报自己之所失乎?如此则民虽有冤,必不得伸。令监军御史,详问以启。”

7月28日

○甲寅,上视朝膳于文昭殿,夕膳于延恩殿。

○谏院启曰:“李悦诉告之事,以其干涉于观察使郑彦悫,故令监军御史,分辨驰启事下教。但其诉状之事,实与不实,未可遥度。若使御史核实,则往复之际,事必迟缓。幸有遗漏未尽之事,则更核移文之际,监司势不得行公。况以一道之主,与道民讼其曲直,必伤于事体。事干等往来之弊,不足计也。请令禁府,推阅李悦,亦令先囚,使无逃避之弊。”答曰:“如启。”

○传曰:“茂山君夫人,以长子无后身死,愿以次子承袭,在先朝上言,而该曹回启议定之事也。台谏以为,毁冢妇之法未便,累月论执,故冢妇之法,则势不得已勉从之矣。然永川君亦王子之亲子袭爵,而在宰相之列,将至十年,追改未便。何以则可乎?遣史官问于大臣。”

7月29日

○乙卯,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明宗大王实录卷之第十一

八月

8月1日

○丙辰朔,上亲传释奠祭香祝。

○领议政李芑议:“长子无后身死,则次子承袭主祀,考诸礼文则甚合。在先朝该曹据茂山君夫人上言,回启议定,是乃据古人常行之礼,非别有新意也。但本国习俗,溺于冡妇主祭之说,自先朝,议论不一,未有定议。然《大典》奉祀条:‘嫡长子无后,则众子,众子无后,则妾子奉祀,嫡长子只有妾子,愿以弟之子为后者听。’《大明律》立嫡子违法条云:‘其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得立庶长子。’云,则况长子身死者乎?《大典》之法,据律文以定,宜遵守勿失也。今茂山君长子身死时,以弟之子为后,则是有子,可以承袭也。茂山君夫人,虽以母上言,礼不可以承袭也,先朝虽令承袭,不可从也。长子身死时,无弟子可以继后者,则安可待弟之未生子,而久旷其承袭乎?此茂山夫人所以上言,而该司所以议定回启也。该司既已议定回启,则承袭之人,已为奉祀矣。承袭奉祀之后,立后之人,则当依《大典》立后条之法也。”左议政沈连源、右议政尚震议,大概相同。传曰:“以此议见之,则夺其主祀,并为未便。然我国以冡妇之法为重,故台谏坚执如彼。今是非相反,令朝廷广议处之。”

8月2日

○丁巳,上亲传社稷祭香祝。

○宪府启曰:“全罗道监司郑彦悫,以一道之主,不可与其道之人,相讼奴婢。况挟私怨而发怒于李悦,非徒严刑以制之,至于一族,皆定官役,已出于禁府之推案,不可一日在职。请先罢后推。”答曰:“如启。”史臣曰:“彦悫,邪毒人也。常怀害物之心,至于父子之间,多有伤恩悖戾之事,阿附李芑,希望参功,割取驿壁无名之书,至于启达,使士林陷于一网,其祸滔天,人视之不啻若豺虎、毒药。未久落马于冰上,仍殒命,不可谓天道无知。只恨不得明正其罪于未死之前也。” ○日晕。色内黄外白。

8月3日

○戊午,上亲传风云雷雨祭香祝。

○谏院启曰:“科场挟书之禁,载在《大典》。祖宗朝用法甚严,不得私挟,故士勤读书,文章继出。今则盈箱满笼负载以入,誊书抄集,侥幸入格者有之,文风渐衰,儒术大毁。今若欲救此弊,莫若严搜挟之禁。”答曰:“搜挟之禁,自有事目,然更加严肃事,言于礼曹。”

○京畿安山,东南风大作,海溢没野。

8月4日

○己未,上御朝讲。知经筵事金光准曰:“两大妃拜陵之命,已下矣。今年春旱,种不入土,秋霖又作,已无西成之望。今大驾所经,踏损必多,民之冤闷,岂有极哉?以司仆一司见之,所用之马,几至百八十馀匹。江原、黄海、淸洪等道下番诸员,皆当上来。如此之弊,固不可不计也。若停于诸事既备之后,则无益矣。伏愿熟计早停之。”

○宪府启曰:“屯田之设,所以供名官之需,而备军粮之具也。近来食禄之人,更生无厌之欲,恃其权力,劫夺是事,为守令、兵使、水使、佥使、万户者,逢迎其欲,托称陈荒,成立案而给之,使祖宗数百年相传之物,为私门子孙永传之业。以此前日富实之各官,尽为弃邑,富实之各营,尽为弊镇。守令、兵使、水使、佥使、万户等,不得已或擅用国谷,或责办民间,徒拥虚器,百弊俱生。言至于此,极为寒心。庆尚、全罗及两界,则监军御史,其馀道则请令都事,议加刷括,其刷括之数,一一启闻,而或因执不许者,或欺隐不出者,或诈称还给而私相授受者,或不用意刷括者,并以制书有违律论断。”答曰:“如启。”

○吏曹启曰:“全罗道人心顽悍,风俗不美,监司必以名位俱重之人差遣,然后可以镇压。请以正二品宰相拟望。”传曰:“如启。全罗道虽称顽悍,为监司者,抚恤百姓,爱之如子,则民亦爱之如父母矣。彦悫有所失,故至此。大抵为政在人,岂以正二品有所加减乎?”

○以尹元衡为议政府右参赞,曺光远为汉城府判尹,朴守良为全罗道观察使。

8月5日

○庚申,上御思政殿,讲试儒生入格者,行赏有差。沈连源、尚震曰:“拜陵之事,先王朝未尝轻举也。况王后上陵,于礼无文。丙午年拜陵,则国恤三年之内,不胜哀恸之情而为之矣,礼文所无之事,岂容再举乎?请停之。”答曰:“王后拜陵,虽云礼文所无,罔极之情,岂有久近乎?不允。”

○宪府启曰:“今者两殿展省园陵,是虽情礼之不得不尔,然今年水旱凶歉,前古所无。灾馀残稼,栖亩满野,大驾一发,踏损必多。虽命切禁民弊,而道路桥梁之修,人马供需之费,无一不出于民。况当霖潦未霁,弊益多端,恐违于畏天恤民之意也。”答曰:“拜陵事,三年后慈殿即欲行之,因水旱之灾不果,今不可停也。”

8月6日

○辛酉,慈殿传于政院曰:“虽在平时,恐惧之心,未尝小弛,天之示变,近又不绝。秋夕进豊呈,主上强请,故已命行之矣,今见农事不实,连日阴曀。岂可安心行此大宴乎?只行曲宴。”政院回启曰:“近来灾变连绵,自上以为未安,其敬天勤民之意至矣。然进丰呈,则主上为慈殿慰悦之礼也。昔在祖宗朝,虽于用兵之际,亦且不废。况今者诸事已备而停之,群情咸闷。主上之心,亦岂不缺然乎?”传曰:“今见日候,尤为未安。大凡宴享之事,必心安然后可为。其以曲宴行之。”

8月7日

○壬戌,舍人禹鏛,以三公意启曰:“进丰呈,非宴乐之比,乃孝理之事。今诸具已备,请自上启于慈殿而行之。”答曰:“虽恳请而不得矣。”

○传曰:“大妃拜陵,今已日短,故权停耳。”

8月8日

○癸亥,上召对。

8月9日

○甲子,上御朝讲。

○以洪暹为汉城府判尹,沈通源为礼曹参判,元虎变为弘文馆校理,闵篪为副校理,李重庆为修撰。

8月10日

○乙丑,上亲行圣节望阙礼。

○日微晕。

8月11日

○丙寅,上御昼讲。

8月12日

○丁卯,上御朝讲。

○尹漑议:“嫡嗣固重,而继绝亦大。《大典》奉祀条:‘嫡长子无后,则众子,众子无后,则妾子奉祀。’云者,即古兄亡弟及之义,而家国通行之法也。若长子死而有子微弱,或缘他故而欲以次子奉祀,则虽父母所愿,先朝所命,在所可议。如其不然,恐不可议也。茂山君,乃王子别宗之始祖,当长子龟寿之死,未有嗣子。虽有冡妇,未可期后日立后,而不续茂山之祀,则主母申氏请以次子承袭,奉其父祀,非直任情,而朝议之从其请,亦非无据也。在后龟寿妻安氏取龟寿母弟之子,立为其夫之后,是似龟寿还有后,意可承奉父祖之祀,而礼所言,典章所不存,不知将何所据也。为眉寿者,早得闻叔齐、季札之风,而固让其奉祀,则自无今日之议论,而以大贤之事,望于凡人,亦所难也。长子死无后,次子承袭,宗祀已有所归,而长子之妻,自立其夫之后者,其承大宗,或为别宗,必有斟酌合宜之说。在今博考礼典,著为一代之定法则可矣,若眉寿之袭爵奉祀,在于安氏未立后之前,似不合追改。”申光汉议:“立嫡以长,《春秋》大一统之义,而又有兄亡弟及之文。所谓兄亡者,长子既亡而无后者也;弟及者,兄既亡而无后,则弟当奉其祀也。弟存则未有舍其弟,而及侄之文。故《大典》奉祀条曰:‘若长子无后则众子,众子无后则妾子奉祀。’云。此则举其礼之大经而言也。众子既奉其祀,则祭其兄者非弟乎?《大典》注曰:‘嫡长子只有妾子,愿以弟之子为后者听。’又曰:‘欲自与妾子,别为一支,则亦听。’云。此则或然之辞,非礼之经也。然观此亦可明其弟奉其兄之祀矣。若兄不愿立弟之子而为后,又不欲自与其妾子,别为一支而死,则为长兄者,不得其祭祀于庙耶?如以为长子无后者,例不得祀于庙,则何必自与其妾子,别为一支,然后得祀于其子也?立法之本意,昭昭如此。夫法者,天下之法也。自上以下降杀,以两三代共之,岂有家国而异法哉?国君无嗣,则弟当承统,未闻以无嗣,出其兄于庙也。今者长子无后而死者,例不得祀于庙,以乱《春秋》一统之常经,重失祖宗立法之本意,可胜痛哉?众子既继长子而奉祀者,例以为不得祀其兄,故为冡妇者必欲立其后而祀之,势所必至也。如不得立后者,则尽卖宗家之物,或至于无立祀之地,天伦由是而不和,宗法以之而斁败,无足怪也。然而为此者,亦有由矣。长子或有女子与妾子者,不欲别其资财,以与其奉祀之弟,而弟之奉祀者,亦或有不贤,或不能母养其冡妇,则为长子者,宁不得祀于庙,而乃至于别以支之,此皆出于苟简之为,而非经常之道也。宗子之得祀于庙,斯乃天地之常经,岂容以私而乱之也?故《大典》奉祀条之下,即有旁亲附祭之条。所谓亲者,以宗家而言之也。旁亲之无后者,有班附之文,而独于宗子无之者,宗子虽无后,众子奉其祀故也。弟既奉祀,而不祀其兄者,失礼之中又失礼者也。至于立后条,则曰:‘嫡妾俱无子者,告官立同宗支子为后。’云。此则支宗之自为立后者言之,初不与奉祀之条。何以明其然也?支宗之立后者,许以支子为后,奉祀之立后者,直许以弟之子为后,而不避其长子也。其意乃曰,弟既奉祀,则其长子固祀我者也,故愿以其子为后者,法亦听之。长子既嗣其父兄而为宗子,则其父,当以次子为其后矣,其为立嫡以长之义,固无害焉。但注所谓其弟之子者,指当为奉祀之弟之子也,而为长子冡妇者,乃敢率意,而为之立他弟之子,以为后者,则皆失立法之本意矣。弟虽奉兄之祀,冡妇在则其家舍田民及祭享之物,冡妇主之,弟则奉其祀行其祭而已。唯其如是,故兄弟和睦,风俗敦厚,职此之由。今也虽宰相有识之家,或溺于爱憎,或拘于资财,以一家之政,任意区处,或以次子奉其祀,而黜长子于庙,或以次子之支子,为其后者有之。故因此而谋夺其嫡者有之,谋移嫡于不当立者有之,法例变乱,争讼纷纭。今于永善之家,亦可见矣。臣意请申明《大典》奉祀条所载兄亡弟及之经礼以为主,而或愿以弟之子而为后者,亦必以当奉祀者之子为之,则立嫡以长之义,并行而不悖,《大典》立法之本意,亦从而得矣。如此然后彝伦始定,有截不可相夺之防矣。若永善、永川之事,出于礼官之不察。永川既以次子,奉其兄之祀,而至于承袭矣,又许其侄,为永善之后,其是非较然,不待辨而自明矣。臣前为礼曹判书,尝欲建白而未敢,今承下问,乃得以献议。”金光准议:“兄亡弟及,古今上下之通义。故《大典》奉祀条:‘嫡长子无后,则众子,众子无后,则妾子奉祀’云者,以此也。安氏即永善之妻,于一家妇也,申氏即茂山之妻,于一家母也。长子无后,母愿以次子立嫡,呈上言而为之,至于袭爵,此先王已定之事也。申氏死则安氏乃长子之妻,固可谓冡妇也,申氏生存,不可指安氏为冡妇,而专祀事也,则以安氏为冡妇,归权于妇,而追改其母所立之嫡于十年之后,恐妨大义。”尹思翼议:“谨按《记》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是诸侯之庶子,皆为别子,春秋列国,莫不皆然。先儒沈僴所谓‘季氏以季友为太祖’是也。三公之议,奉祀之法,大概皆同,合法例,可以施行。然臣见茂山君,成宗大王之庶子,《小记》所谓‘别子为祖’者也。其长子龟寿已袭爵,为永善君,无子而卒。次子永川正,癸卯年间,以申氏上言承袭,亦无子。袭爵与无子皆同,而安氏适取扶安正硕寿之第二子秀芳为后,所谓继别为宗者也。后日永川君身殁之后,秀芳入继永善之后,必无异议。说者必曰:‘永川与永善家,相为仇怨,永川临殁,必取他人子为后。’是大不然。秀芳已为永善之子,宗法已定,势不可夺也。厥初无可立之人之时,秀芳不可待而传也。不可待而传,则申氏其忍不处而阙宗礼乎?以永川承袭,以正祭享之礼,以尽诚敬之心,经之权,权之经。实是大计,先朝廷议,岂无所见?今则永善君有子,大宗之所在也。然年尚幼,未可以袭爵。诸功臣大夫,多有袭爵子孙,而远待祖父母之后者,宗法然也。秀芳宜如功臣大夫宗子之待年者,既冠之日,入承大宗,以茂山君为祖,永善君为祢,而宗法既正,万世通行可也。”传曰:“眉寿事,凡议论例为从多,且嫡子主祀,通天下之法,为人后者为之子,亦不易之法。承袭主祀,龟寿处永定可也。眉寿则先王朝十馀年在宰相之列,今夺其加未安。况亲王孙也。加资则仍给之。”

○传曰:“自今新属内愿堂寺刹持音,则姑令所在本官,择有名僧人差持音,一应杂役,依前承传护恤,使之安接,次次统领检举,而受差帖持音僧人,则明年禅科后,令两宗举望。且大禅可参陈省,从自愿趁时成给事,令该曹,行移各道各官。”

8月13日

○戊辰,摘奸于儒生场屋。

○传曰:“今日摘奸时,儒生韵书亦搜来。其问于法司,初若不禁韵书,其还给许赴。且摘奸之际,儒生等散掷抄集之书,冀兔罪罚。所犯儒生则难可指的,然此由入门搜挟等官,不能搜挟之故。依事目施行。”

○遣佥知中枢府事韩㞳,如京师贺冬至。

○政院启曰:“禅、教两宗加抄持音可当之寺,则摠至于四百馀寺。昔南北朝中分天下,犹以四百八十寺为多,而作诗讥之。今我国土地,比南朝不啻十分之一,而寺刹几至四百,其馀不在此数者,亦不知其几何。愚民不知上意,必谓之崇佛矣。令礼曹察之,毋使猥滥。”传曰:“自上皆已料之矣。各道各官,不得已皆有统领,然后盗贼可禁,而良民不得任意为僧矣。”

○夜,流星出牵牛星,入坤方天际,状如拳,尾长三四尺许,色白。月微晕。

8月14日

○己巳,上御朝讲。

8月15日

○庚午,夜,白云三道如气,自西至东,竟天渐灭。

8月16日

○辛未,知中枢府事李贤辅辞职。其辞曰:

臣之致仕来鄕,于今十年,犬马之齿,八十有五。已历三朝,连蒙恩宠,位至崇品,岂宜在野而仍带实职,以妨贤路乎?虽不受禄,常怀不宁,累次呈辞,未蒙允许,非但未安于心,别有恩赐之物,草野老退之臣,尤为惶恐。今则奄奄尤极。伏望命递臣职,俾得安心待死。

传曰:“卿退在草野,以仍持爵禄为未安,然不递卿职,此乃尊贤尚德之事,勿辞。”

○宪府启曰:“自祖宗朝,每于朝讲,领经筵入侍者,所以访国政决大疑也,其咨访之道,宠遇之礼,可谓极矣。近来全废古例,创立新条,只令参于衙日,有妨事体。请自今,领事每参朝讲,以敬大臣。”答曰:“祖宗朝,曾经政丞者多矣,今则数少。何能日日入参乎?不允。”后因大臣之议,依允。

○日微晕右珥,色内赤外靑白。

8月17日

○壬申,淸洪监司李梦弼,以扶馀、平泽、鸿山、公州、连山山水涨溢禾谷沉没事状启,传曰:“今见状启,安有如此惨惔之灾乎?令其道都事,详尽审验,及时驰启事,下谕。”

○宪府启曰:“领议政李芑,得病不仕,已至周年。芑之功在宗社,身关国家,一国之人,莫不知之。然首相之位,所关非轻。不可以一人之故,而开无穷之弊也。况疾病之人,淸心省虑,不念世事,然后可收勿药之效。至今在位,使芑未安之心,常在于襟怀,欲辞之念,每发于梦寐,不得一日之安,未调积年之病。自上之不允,所以宠待之也,然其实则适所以害之也。况我国之事,一成其例,固难善后。他日奸臣窃命,不欲去位,若援此例,则是自上创祖宗所无之例,开后日无穷之患。可不惧哉?递其职。”答曰:“领相之证,调理则可差,故待其差复也。若不遽差,则亦岂不自辞乎?不须汲汲递之。”

8月18日

○癸酉,上观水战于济川亭,观稼于东郊。

8月19日

○甲戌,领议政李芑呈辞。其辞曰:

臣以老耄,得病中风,不能运身,长卧不起,久旷厥职,有亏政治,赧悚无已。前日再辞,未蒙兪允。伏读批答,感激垂泪,措躬无地,黾勉在位,至于今日。圣上宠待之厚,难可喩言,而老臣之病,差复无期,不可以日月待也。然臣以病风之故,但知不负圣上之命,昧于国家远虑,不能固辞,旷官之议,至发于公论。乞速命递。

答曰:“病差出仕,予日望之,今未差愈至此,故勉从递之,然此出于不得已也。予实恻然。”史臣曰:“甚矣,人主之惑于小人也!芑,凶阴之魁,粗暴之尤者也。不幸遭国之否运,挟私愤行胸臆,依凭城社,斩艾士林,徒见为国之贼臣,未见为国之勋辅。今养病政府,久而不去,人心犹愤,欲食其肉,自上反有顾惜之意,如此其至,而有恻然之教。保养老贼,将焉用之?呜呼小人,必中人主之意,固其身,然后恣行无忌。小人之难去也,如是。” ○舍人以左右相意启曰:“南原府使、判官,以内需司奴婢事,一时皆罢,官务虚踈,迎送有弊,罪亦公罪。近来犯公罪之人,皆多命罢,于政体何如?请依其罪而罪之。”答曰:“岂不计迎送之弊乎?内需司奴婢复户事,承传启下,屡度行移,而全不举行,或称盗贼,或称部民告诉,囚禁滥刑。大抵今者,人不畏法,不奉君命,故如是罢职耳。”史臣曰:“人君藏富于一国,何独于内需司奴婢而私之也?以奴婢之故,罢不宜罢之人,则其奴婢他日骄悍之习,谁能禁之?”

8月20日

○乙亥,上御朝讲。

○谏院启曰:“南原官吏不遵内需司公文,侵陵下人,固不为无罪矣。然在律为公罪,故法官据法而照律,自上特命罢职。一邑两官迎送之弊,虽不足计,用法不一,其弊无穷。请依宪府照律,以杜挠法之弊。”答曰:“今守令不畏国法,枉杀百姓,纵恣无忌。如此现出者,必治罪,然后人畏国法矣。”久启不允。史臣曰:“帝王之法,宜光明正大,不容有所偏系也。守令之不法,有监司察之,法官治之,亦足矣。内需官,皆庶贱无知之辈。若因其诬启而罢守令,则非徒有违公罪之律,而内需司奴婢遍满列邑者,恣横难制,守令将不得措手足。此非帝王光明正大之政。谏官之启,岂不宜哉?” ○政院启曰:“中宫殿行幸,只择日,而无宴父母礼。请捧承传,使各司,预备诸事。”传曰:“宜行宴父母礼。外厅族亲及侍卫宗宰诸将赐宴,亦依前例。”

○夜,流星出虚星,入巽方天际,状如拳,色赤。

8月22日

○丁丑,平安道观察使金明胤启曰:“今者义州越边唐人等,多来居住,故富商大贾,赍持银两,昼夜交通买卖,诚非细故。请令朝廷,预议处置。”仍献小画一轴曰:“此乃武王受《丹书》于太公之图。夫敬者,人人之所当力行,其于帝王,尤不可不致力于此也。敬与不敬,治乱兴亡,皆由于此。可不愼哉!”传曰:“此画,乃古昔圣王之至戒也。当留览而警戒焉。”仍赐虎皮一张。史臣曰:“以明胤而为此言,真所谓以盗跖之口,道尧、舜之言者也。” ○传曰:“富商大贾持银铁买卖事,令该曹,为禁断节目。”

8月23日

○戊寅,上御经筵。知经筵事任权曰:“臣耳聋重听,不知朝廷之事,多有妄发之言。权自以前日极陈两宗、普雨之事,为妄发也。然见国事之非,不可不启。今者台谏启两宗之事,而不得请焉,终以捧丁钱启之。此亦治其末塞其流也,岂非苟且之甚者乎?哀我民斯,十六岁始役,六十岁老除,其间勤苦莫甚。彼僧徒惑世诬民,游手游食,一纳丁钱,终身安逸。今虽皆捧丁钱,与平民视之,孰安孰苦?今者僧徒则一切爱护,不胜闷郁。内需司奴婢,至于告诉守令而罢之,大臣台谏启之而不允,不知上意之所在也。且闻僧人普雨总摄内需司云。臣恐有政出多门之弊也。台谏之言,须听纳焉。”史臣曰:“畏威顺旨者,小人也;犯颜谏静者,君子也。权,前日谏普雨之事,上怒甚,至以金安老比之,权岂无恐惧之心乎?犹且如此不已,其身已老,爵位已高,更无所望矣。然人情喜荣而恶辱。有其身焉,有妻子焉,尚不顾念,而以爱国一念,恳恳不已,雷霆之下,毕其所怀,非天性刚正,能如此乎?权之有德量事业,则未可知也,一时刚正君子,舍权其谁哉!” ○传于同知成均馆事周世鹏曰:“卿勤于学问,物议已洽。卿其不拘习俗,频数仕进,劝勉儒生。”从知事申光汉之启也。

○领府事李芑议:“宪府所启,非特据祖宗之旧例,经筵之上,待大臣、台谏之道,甚得事体。圣德之日进,圣学之日益,皆在于此。愿亟从台官谏院之启,勤御经筵,孜孜讲问,则领事虽员少,安敢不能供职而奉扬其休美哉?凡朝讲,领事入侍,允宜事体。”左议政沈连源议:“领事入侍经筵,乃所以讲劘道义,咨访国政,实祖宗朝美意也。在圣上临御之初,未知缘何例而为衙日之规,意必有所据也。然今者圣学日就高明,其劝讲辅益之道,当汲汲为之,而臣等入侍踈阔,于心缺然,常怀未安。尝议同列,已欲启之而未敢,今承下问,实深兢惶。依台谏所启,复祖宗旧规为当。”右议政尚震议:“尝闻圣上即位之初,大臣等仿成庙朝初年故事而建议,只于同听政之日,使领经筵入侍云。若然,似非创新也。臣等亦尝以朝讲不入侍为未安,而既有祖宗朝故事,自上参酌,必得其宜。”

○以李芑为丰城府院君,沈连源为议政府领议政,尚震为左议政,南宫淑为咸镜道观察使,丁应斗为汉城府右尹。

8月24日

○己卯,上受常参,御朝讲。特进官尹元衡反复启从谏之事曰:“近日台谏之言,皆不快从。须省念,勿为留难。”史臣曰:“小人之计,巧矣。在平时,则逢迎纵臾,无所不至,在朝廷则假托公论,发此匡救之论。近日普雨之事,两宗之设,内需、宦寺之弊,皆元衡赞助引导,以为圣德之累,而及在经幄,贤士大夫进谏之日,掩其平日所为之恶,口有正人君子之言,过则归于君上,罪则欲免于己。前之误国者元衡也,后之卖君者亦元衡也。人主之用小人,其害之深如此,可不谨之乎?” ○领议政沈连源启曰:“臣心地卤莾,处事荒踈,滥据相位,少无裨补,恒怀未安。况首相之任,所关重大,决不可堪任。乞命递之。”答曰:“卿自先朝,少无物论,今又位序当次,故为之。其勿辞。”

○宴功臣于勤政殿庭。

8月25日

○庚辰,上观武臣射于庆会楼下。

○日微晕。夜,月晕色白。

8月26日

○辛巳,上观武臣射于庆会楼下。领议政沈连源曰:“近来儒生不勤读书,剽窃为事,搜挟之禁甚当。但当馆官员,则只察儒生之应入与否而已,不可兼搜挟之禁也。事目参酌定之何如?”左议政尚震曰:“试官则知贡举之职,而三馆则察入门之事,皆不与于搜挟。若令兼之,则事甚未便。禁府郞厅,则检举滥杂而已,搜挟实非其任。今皆见罢,甚为骚扰。”上曰:“搜挟事,台官欲矫积弊而启之,故成事目矣。予亦非不知官员之多罢为骚扰也,人不畏法,故如此为之。然令礼曹,参酌得中磨链,以为永久之规。”

○宪府启曰:“今者欲申明宾贡之法,赴举之人,皆令考籍许赴,外方之人,入籍者少,故率多停举,亦非细故。其父祖以上世世入籍,土着元居者,娶妻移居,而妻父祖以上世世元居者,请令许赴,而京外儒生,自乙卯年式年,考其帐籍而许赴,永为恒式。”答曰:“如启。”

○日晕。

8月27日

○壬午,上御朝讲。

○弘文馆副提学赵士秀等上札曰:

伏以,近来儒者之辈,不勤学业,以剽窃为事,其于子史、经籍,蔑蔑无所讲明。士习至此,可谓寒心。台官长虑此弊,申明先王搜挟之禁,欲严场屋,劝人勤学,诚美意也。第以近日之事观之,搜挟之时,凡干节目,不适时宜,于用法之际,亦出无稽。书册搜括,异于核赃,而使搜挟官,论功计仕,甚不协于物情。搜挟官虽曰卑微,亦是勋门苗裔。忠义卫。八十馀人,一时下杖,远近闻之,莫不惊骇。至于禁乱之官,代非其任,见罢之人,其数亦多。此岂用法之得宜哉?科举,三年一试,所关重矣。儒者非有身上痕咎,则未有摘治之事,今者儒生三人,以名纸过好,见削于出榜之后,考之前后,未有闻焉。儒生名纸善恶之分,不载于法典,例以下品捣链纸用之,其来久矣。先王朝搜挟之禁,代代尤严,而其于名纸,则未尝科品。若有极好之纸,则知贡举之人,间或焚之,岂以差好之纸,摘发而治罪哉?法官当初踏印之时,只用色粗厚纸,以此出令。因此四馆怯于被谴,虽下品之纸,亦不踏印。远方寒生,只备一件,以其纸好,不得印出,又备他纸,奔走道路,莫适所从。及其日迫,知其终不可整齐,虽差胜之纸,反令印给,以致号令顚倒,终伤事体。此人言之所以终不止也。台官,朝廷耳目之官也。当紏正该官,使场屋之事,极尽详明,少无阙漏,乃其职责,而未及于此,反以丛脞,望于君上,亦岂导君无过之义乎?台官有如此之失,为谏官者,所当紏察,而终默不言,悠悠至此,窃恐朝廷纪纲,因此不能振也。

答曰:“儒生及搜挟官等,专不畏法,故欲变顽习而治罪矣,非台官所失也。已令大臣与礼曹,参酌事目而定之矣,名纸事,亦令得中磨链也。”时,尹春年欲立新法,法如牛毛,故如忠义卫衣冠之辈,一时受杖,多至八十,其烦苛如此。 ○以安玹为议政府右参赞,尹元衡为兵曹判书。

8月28日

○癸未,上视朝膳于文昭殿,夕膳于延恩殿。

○以郑世虎为户曹判书,宋世珩为司宪府大司宪,兪绛为执义,郑浚、任鼐臣为掌令,闵篪、郑思亮为持平。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8月29日

○甲申,日微晕。

8月30日

○乙酉,上御夜对。

○全罗道观察使郑彦悫驰启曰:“道内高山县汉芚山,有惟新乱贼馀孽,林松、孙石同、金彦同、金献同等。啸聚成群,多至六七十人,至具堂上官仪章,横行作贼,即令道内列邑,凡可疑山薮,秘密搜捕矣。诸道贼路通行可疑处,并设警守,另加措置,期于必捕何如?”下刑曹,行移于八道。

九月

9月1日

○丙戌朔,夜,流星出羽林星,入南方天际,状如拳,尾长七八尺许,色白。

9月2日

○丁亥,传曰:“来十一日,中宫宴父母时,外厅参宴族亲及侍卫宗宰、承旨、史官、诸将、各司官员、内禁卫兼司仆等,书启。”

9月4日

○己丑,上御朝讲。大司宪宋世珩曰:“近者人心顽恶,纪纲解弛,故前台官,欲矫积弊,而反为被论。当今之时,虽有欲为国事之人,如或一二人不肯,则不能为之,此乃弊风之大者也。”知经筵事金光准曰:“今之儒生不勤读书,专事剽窃,故台官欲矫积弊而立法,未为不可。然搜挟官八十馀人,一时受杖,立法太严,故搜挟之际,或解儒生之衣而搜之,或挽儒生之发而探之,困辱多端,儒生等曰:‘僧徒日以渐盛,吾等何至于此极乎?’此非美谈也。”

○上御夕讲。

9月5日

○庚寅,上受朝参,御朝夕讲。

○传曰:“沈连源所启京商人赍持银铁,交通义州接境唐人买卖,别加禁断,及李戡所启义州筑城之事,并议之。且唐人新移居者,其不得移咨辽东而禁戢乎?亦议启。”

9月6日

○辛卯,上御思政殿,讲试专经文臣。大司宪宋世珩曰:“近来自便成习,讲经出栍,承旨等令注书收之不当。自今后依旧例,令承旨收栍。且承旨有故不仕者,至三四员。有政之日,一员分参吏、兵政厅,一员留政院,亦为惊愕。今日入侍宰相率皆称病,只八人入侍,事体未稳。且入侍之人,不得亲承上教,假宦竖传命,君臣之间,不无阻隔之患也。”传曰:“近来自便成习,试官亦不依数入侍,予亦以为未便。承旨收栍事,政院其知之。”

9月9日

○甲午,宪府启曰:“近见民生,十室九饥,中外皆然。是虽累岁凶歉之所致,未必不由于废常木,三升布也。专用回俸五六升布也。之故也。回俸则价重,不能用之于升斗之间。如薪刍、鱼盐、菜果微物,必握粟而贸之,赴番军卒之犯罪征赎者,亦皆以米,至于外方贡物之价,作纸、赎布,以今回俸,代古之常木,闾阎之米,尽归市廛。军卒垂橐,行乞外方,篱落日就箫然。民之不给至此,君谁与为国?反复思之,极为寒心。今之议者,或云当用常木,或云当用铜钱,或云当用楮货,议论互发,莫能定夺。而常木则谓是无绵花难备,攻之者多,楮货则谓易毁无用,举皆攻之,铜钱则攻之者少,而乐之者居十之八,物情犹可见也。民生生活之路,不可不早为之所。复旧之法,不可轻议,请广收廷议,以救未死之民。”答曰:“如启。”

9月10日

○乙未,夜,京师雷电雨雹。

○政院启曰:“去夜雷电,暴发于收声之后,雨雹之灾,亦为非常,臣等至为惊惧。自上亦有遇灾而警惧之意,然后上可以答天心,下可以顺物情。今日殿讲,将讲文臣吏文、汉语。虽非大妨于弭灾之道,然此非遇灾访问治道之事,不如姑停。臣等在近密之地,有怀不可不达,故启之。”传曰:“予亦有未安之意。启意甚当。殿讲其停之。”史臣曰:“近年以来,天灾地怪,无岁无之。如以为灾变,不足恤也则已矣,既有谨天戒答天谴之意,则可不察诸人事而应天以实乎?是时权奸当道,主权下移,百姓憔悴于下,廷臣侧目于朝。加以异端蝶𬟽于治教,无怪乎灾异之荐仍也。” ○尚震启曰:“去夜灾变,至为惊惧。大抵天失其度,人为感之。如臣庸劣,居百僚之上,不能燮理故也。自上岂有过举乎?今中宫殿行幸,乃归宁大礼,未敢请停也,但宗宰供馈,裁减其数,以示警惧之意。”答曰:“中宫行幸,亦以为未安而欲停之,但日已迫矣,而府院君沈钢。家,凡事已备,不能停之。宗宰供馈之物,亦已备之,何必裁减乎?”

○宪府启曰:“雷电暴烈,雨雹交下,其变非常。明日中宫殿行幸,极为未安,请命停之。”答曰:“中宫行幸,日若不迫,何待启辞停之?诸事已备,且是孝亲之事,故不得停之。”再启不允。

○夜,月微晕,乾方、天中、南方电光,雨雹交下,大如小豆。

9月11日

○丙申,雨大风。中宫行幸于府院君沈钢之家。上遣承旨权辙、洪昙,宣酝颁赏。史臣曰:“是时雨旸不时,禾谷未稔,雨雹而凫雁坠,大风而屋亘飞,则天之见变极矣;地震不时,至于雨雹之日,亦为惊动,则地之示谴至矣;连岁凶荒,疠疫孔炽,呼饥呼寒,转于沟壑者,滔滔皆是,则民之憔悴甚矣。天之见变也如此,地之示谴也如此,民之憔悴也亦如此,则所当谨灾恤民之不暇,而不念天地之意,不顾民生之困,奄作中宫归宁之幸,其糜费贻弊,有不可胜言者。岂人君恐惧修省之意哉?况沈钢,本以轻薄年少之人,滥承天宠,不自知足,才闻行幸之奇,遍散请物之简,近自列司,远至诸道,莫不奔走送物,犹恐少于人后于他,负持駄载,云集其门,人莫不叹其气焰之盛,而有识者鄙之。沈连源以钢父,居首相,固宜上引灾变,下及民隐,力规行幸之不可,则上未必不听,而非徒不规,又从而逢迎之,与子钢,附会阴助,反猜宪府之启,将焉用彼相哉?” ○宪府启曰:“昨日伏见下教,以孝亲为重,臣等不胜感激。归宁之幸,内厅之乐,犹可委之孝而难可止也,外厅可已而不已,其于谨灾之道何如?一家之尊,终虽预于外厅,既先参于内厅,何复奏乐于外厅,以慢天怒乎?昨日之变,不徒雷迅,雨雹甚大,凫雁之被中者,至于坠落。鸟雀之伤,古亦有之,凫雁之坠,今始见之,岂非恐惧惊愕之不暇者乎?请命停外厅之乐,以示惧灾之意。”答曰:“予有未安之意,故昨日亦欲快从,但领相、沈连源,中宫祖父。府院君,沈钢,中宫父。行酒于内厅,而出参外厅之宴。父母一体,外厅何独不用乐乎?以此不得快从。”

○检详以领、左相意启曰:“外厅动乐,非徒有天变,中殿出还宫时,陈而不作,而臣子闻乐,大妨事体。请勿为外厅之乐。”答曰:“勿为。”

9月12日

○丁酉,领议政沈连源启曰:“季秋之月,雷已收声,而今乃暴发,加之以雨雹,灾变非常。如臣庸劣,冒居首相,故有如此之灾也。且中殿适行幸于臣家之时,暴风大作,此皆由于臣之不德。请速递臣职。近日有故,未即辞免,尤为惶恐。”答曰:“予多有失政,故天之示变如此,予实未安。非卿之失也,勿辞。”

○以庆浑为淸洪道观察使,郑惟吉为承政院都承旨,权辙为左承旨,洪昙为右承旨,尹玉为左副承旨,南应云为右副承旨,成世章为同副承旨,李梦弼为礼曹参议,金澍为掌隶院判决事,李铎为弘文馆直提学,尹春年为典翰,郑宗荣为副校理,姜暹为司谏院正言,金贵荣为弘文馆副修撰。

9月13日

○戊戌,上御朝、夕讲。

○传曰:“经筵郑浚所启求言事,前日虽求言,而不见其效矣。然更以求言之意,下书八道。遗逸之士,朝廷闻见荐举乎?外方之人,则监司闻见驰启乎?”政院回启曰:“下问遗逸之士,诚美意也。臣等不胜感激。但公道行于朝廷,然后遗逸之士,可以见用,此其本原也。令监司,访问状启,而朝廷又为之闻见,大臣荐而用之,洽于物情,然后可谓得人。”

9月14日

○己亥,上御朝讲。特进官尹漑曰:“中殿行幸之日,随贺宗宰、将士、族亲等,皆有恩数,臣亦多蒙荣赐。其日适有灾变,至于停乐于外厅,而赐与之物如此,臣实未安。内府之储有限,而外方之贡,皆出于民。若滥施恩赐而垂竭,则设有天使之来,必更索于民间,岂不可虑乎?古之明君,赏不滥施。伏愿殿下为法焉。”领经筵事沈连源曰:“臣之一家,有此恩数。自上虽因前例为之,措身无地,心实罔极。诚如尹漑所言,内府之物,不可不储,以待后用。请勿滥施。”

○上御夕讲。

9月15日

○庚子,上御思政殿,讲试文官汉语,又试吏文,制述入格者,论赏有差。

○以尹元衡为议政府右议政,金光准为兵曹判书,金弘胤为掌隶院判决事,金澍为司谏院大司谏,宋赞为议政府舍人,李士弼为司谏院司谏,禹鏛为弘文馆应教,李重庆为司谏院献纳,金虬为正言。“

9月16日

○辛丑,上御夕讲。

○北方雷动电光。夜,月微晕。

9月17日

○壬寅,宪府启曰:“岁之凶歉,逐年愈甚,人之奢侈,日增月深。婚姻之弊,又益甚焉,纳采之物,少者五六匹,多者十馀匹,合卺赴宴之时,必用金线之衣,珠露之裳,竞尚华靡,非徒新妇,众宾皆然。两家醮礼,味兼水陆,器陈金银,至于谒舅姑之时,女家所持之物,连络道路,舅姑赠遗新妇,亦极珍贵,荷负相望,富势之家,犹有难备之弊。其馀贫寒之类,末由取办,宁有失时之冤,终无结媾之计。当今之弊,莫此为甚,其害岂不甚于天灾乎?壬寅年间,礼曹具由启下,请令该曹,申明旧条,一切痛革。”答曰:“如启。”

○领议政沈连源、左议政尚震、吏曹判书尹漑议:“近年以来,连岁凶荒,非徒禾谷不登,至于绵花亦不收。货币乏绝,民生困苦之状,诚如台谏所陈,甚可矜怜。不可不立科条,以为贸迁之用。铜钱或以为可用,然铜铁非我国所产,而国储不敷。若欲铸钱,流布通行,必有难继之患,恐不可行也。今之楮货,古之宝钞。自祖宗朝,定为国币,载诸《大典》,以为万世通行之法。其废而不用者,由官府不用之故也。如决讼作纸,犯罪征赎,次知征阙,行廊各市月税,奴婢身贡馀钱,医司卖药之类,及一应官府所出纳之物,皆以楮货,从绵布时直,准计用之,使民知楮货之有用,则皆乐于行用,而至于小小买卖,亦皆用之,而握粟之弊,庶或减矣。且帝王为政,贵因俗而善导。我国绵布之用,习俗已久,不可全废。粗恶常木,固无所用,所当禁绝,如三升绵布,则民间犹可以作衣,亦不至回俸之价重,并令参用,其于流通贸迁,大有便益。令该曹,酌定其限,节目磨链施行何如?”

○日晕珥。

9月18日

○癸卯,上御朝、昼讲。

○右议政尹元衡启曰:“三公职任之重,臣虽不言,自上亦岂不知?必才器相合,然后可以尽职。臣才禀庸琐,虽六卿尚不能堪。况越次滥陞相位乎?闻命惊惶,心神丧失。先进之有齿德者多矣,以臣置诸相位,于闻见,亦岂不骇怪乎?请速命递。”答曰:“卿有大功,又惬物情,故自下卜相,而自上落点矣。自古命相,岂必循次乎?勿辞。”元衡再启曰:“卫社之功,固臣子之职分也,何功之有?臣以年少之人,处于相位,而白发先进如尹漑、金光准,反居于下,臣岂得安心乎?反复思之,决不可堪处。请速命递。”答曰:“自上亦知卿未安之意。然国势危疑之时,扶持之功,亦大矣,将何以报功乎?勿辞。”元衡固辞,答曰:“见卿辞免恳恻,故勉从递之。”仍传于政院曰:“以尹元衡为二相可也。”史臣曰:“元衡因缘勋戚,久执朝权,贿赂辐辏,富拟王室。城中甲第,至于十三,极其侈大,多占田庄,遍于列邑。且酷信神佛,惑于位极损寿之说,力辞不拜,故台谏启请仍任之辞,有得寿得福,自在其中之语。闻者哂之。” ○舍人以领议政意启曰:“近来奢侈成风,昨日宪府所启当矣。然若婚姻之礼,贵贱无等,巨室必多犯法,而势难尽禁矣。夫令出惟行,不惟反令。该曹参酌磨链,庶可永行。”答曰:“令该曹得中磨链。”

○上遣都承旨郑惟吉,宣酝于淸原府院君韩景禄家。时,卫社功臣等会宴故也。

○上御夜对。

9月19日

○甲辰,领议政沈连源、左议政尚震启曰:“先王朝一时有功之人,则虽武臣,年才四十者,犹且命之为相。今尹元衡功重国家,望洽群情,且年过四十,故臣等既卜相,自上亦命之。旋即命递,使相位不重。请仍任。”答曰:“元衡以为先进有望者多,以越次为相未安,辞之甚恳。且其年尚少,自当稍次为相,故勉从而递之矣。”连源、震再启曰:“自古相位,岂必循资乎?有勋劳有德望,则固当超迁矣。相位至重,他人亦岂得安心乎?以为恳辞而递之,则非徒下人之荐不重,自上命相,亦且轻矣。臣等初非偶然卜相,今亦非偶然来启,决不可改请。勿递。”答曰:“前则虽有超陞者,今元衡辞之至恳,如得大病,反怀忧虑,故予亦未安而递之。今不可改也。”

○淸原府院君韩景禄启曰:“昨日诸功臣来会于小臣家,自上特赐酒乐,臣不胜感恩来谢。”传曰:“勿谢。”

○上御思政殿,听朝启。大王大妃垂帘同御。领经筵事沈连源曰:“自古置相,何可以循资乎?苟合于相位,则固当超迁而命之矣。尹元衡,功重望洽,故臣等举之,自上命之。既命而旋递之,臣恐命相,不可如此之轻也。”慈殿答曰:“元衡于国有莫大之功,故以为人器相当而命相矣。元衡,心本踈拙,故虽成大功,不以为功。论其功则诸功臣之功,孰如元衡者乎?以为职任之当为,又以为事同一家,故其功可参一等而推让,居于二等矣。然大臣之卜相,岂偶然计之乎?然其辞兔,与他人不同,深以为未安,故不得已命递矣。置诸二相之位,则自当循次为相。今岂可改之乎?”连源又曰:“元衡之宜陞相位久矣。可相而不相,是亦私心,非公道也。相位至重,孰能安心而就职乎?既已命相,又即命递,于事体亦为不当。”大司宪宋世珩曰:“元衡为右相,既已肃拜,而以其辞兔递之。夫相位,乃人所具瞻之地,非如百职之比也。必有功勋德望而后可为也。有大功而能让之,处大位而能辞之,固是其人之美德。然不可以其辞让而递之也。命相未几,遽授二相,其愼重大臣之意安在?”慈殿答曰:“予意已尽传于领相矣。”大司谏金澍曰:“相位之重,非百僚之此,贰于人君。其进退固不可轻也。元衡功重望洽,故卜相之际,采择物论而举之,自上亦既命之矣。政批一下,播于四方,而一朝以其辞兔而递之如此,则处于相位者,孰能安心乎?”慈殿答曰:“非以其物望为不足也,以其推让递之,有何妨乎?”左参赞任权曰:“顷者雨雹风雷之变,至为可骇。其日中宫殿适行幸于本家。天变之作,虽不可指以为某事之应,然外家则宜怀戒愼之心。沈连源、通源皆有识之人,而其一门之内,至有希恩望幸者焉。伏愿殿下,勿以天之警告为寻常,而开公道闭私门,以答天意幸甚。臣犬马之齿,今已暮矣,不敢以不陈也。自上遇灾求言之教,恳切虽至,而未闻有左右之臣,进之以切直之言者。臣恐求言之诚,或有未至也。”世珩曰:“风雹之日,至于凫雁亦多堕死,稽之于古,亦所罕见之灾也。是宜君臣上下戒谨恐惧,罔有间断之时也。前者吏文、汉语殿讲,以灾停之,才过四五日,复命为之。中宫殿行幸之日,外厅赐乐,亦以灾停之,未经数日,于纛祭飮福,则有赐乐。是上下不以灾为忧念也。自上求言之教虽切,而徒为文具而已,不见其有所施设也,故在下之人,亦不肯进言于上,虽在论思谏诤之地者,亦无进一言者。夫一家之内,一鸡之鸣,不以其时,一菌之生,不于其所,犹以为忧。今国家有如此可骇之灾,而无一人忧国如家者,岂不寒心哉?”答曰:“灾变之作,何可以为寻常乎?自上常怀忧惧之念。雷风之变,作于非时,而适値中宫行幸之日,尤为未安。但以内外之事,既已备矣,势不能中止也。论思之臣,岂无以灾变为言者乎?飮福日赐乐者,于礼有之,故命之矣。每念国事,罔知攸措,无一刻之安矣。”连源曰:“中宫殿行幸之日,风雨暴作,此实小臣不德之所致也。但诸事已备,不可中止,故其日外厅赐乐,则启而停之,翌日又来启未安之意耳。一门之内,希恩望幸者,则或有之,臣有所未及知也。”金澍曰:“天变之作,由于人事之失。顷者风雷之变,极为非常。自上虽忧愁郁悒,慈殿语及国事,哽咽不能言,故启之。岂足以尽应变敬天之实?开公道而去私心,则可以应变而弭灾矣。”答曰:“天灾时变,至于如此,计虑短浅,罔知攸措。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今者邦本不固,上下忧虑,而为守令者,专不奉行。欲博询朝廷,以祛民弊而终不见效。以上言见之,民生日就流散,不知将何以维持乎?且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古人以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今朝廷之上,不见有礼义廉耻之风。此皆自上不德之所致,但自责而已。”史臣曰:“沈连源、宋世珩、金澍,反复论元衡之功,以不当许辞兔之意启之,任权独举中殿归宁之日,大风之变,以警上听,言甚功直。其视连源辈赞誉外戚,以为媒爵之计者,忠邪、淸浊,壤不同。时议以刚直宰相称之者,盖非虚也。连源方在台府,其言元衡,犹或可也,世珩与澍,俱忝台谏,为外戚而乞恩,略不知愧,其无知甚哉!”慈殿又教曰:“近来儒生,不以治平之道,为一身之事业,惟知习诵,以取科第而已。往者赵光祖,以《小学》为名,引用其党,终以贻害于国,然人伦之道,莫备于《小学》之书。古者人生八岁,皆入小学者以此也。今之儒生,尚不知有《小学》之书,况望其学习而有成乎?如此则他日虽齿诸朝列,将焉用之?予意以为,如古人为学之有次第,则亦庶几知礼义廉耻之方矣。”世珩曰:“上教至当。若习《小学》,则礼义廉耻之道,可以知之,而自己卯人指赵光祖之类。被罪之后,儒生以为《小学》之过,无有学之者矣。”连源曰:“己卯年枝附叶从之徒,过为诡激之事,因以被罪,儒者遂以《小学》为取祸之书,迄无学之者。夫爱亲敬兄忠君弟长之道,孰有详于《小学》之书哉?先读《小学》,以立其根本,次读《大学》,以广其规模,然后为成始成终之学矣。”史臣曰:“己卯年间,赵光祖等唱以《小学》之道,一时之士,靡然慕向之,绳趋尺步之习,斐然可观矣。及南衮、沈贞,夜从神武门而入,以请光祖等之罪,一时之以淸流称者,或死或窜,一网无馀矣。自是之后,世以《小学》为取祸之具,父兄以为禁,师友以为戒,头容、足容或有近似者,则指以为《小学》之道,而哗然众非之。呜呼,世道至此,士习之不美,又何怪哉?今慈殿,论及士习,而惓惓以《小学》为言,左右之臣,无有承顺善意而赞成之者,惜哉!” ○沈连源、尚震启曰:“尹元衡勋劳重大,物望洽足,故卜相首拟,而自上亦巳命之矣,既命而旋递之。重相臣之道,岂如是乎?请仍任。”答曰:“启意当矣。然其年尚少,岂无为相之日乎?既递矣,不可改也。”

○下书于八道观察使曰:

近来朝廷命令,守令慢不奉行,故虽有蠲减之物,依旧督纳,愚民莫知其蠲减,而被侵无已,何有于俾民蒙一分之惠耶?予甚痛焉。凡下谕除瘼之书,新旧监司递代之际,详誊成券面授事,已下谕矣。然迷氓亦何能知之?监司、都事巡到列邑,则以某物蠲减之意,晓谕百姓,使守令毋得割剥。且飮食勿令奢侈,已教京外,而外方如旧备设,经席之上,亦有言之者。此必卿之不先奉行而然也。其考前教,各别申明。

○宪府启曰:“相位非如百僚之比。是为具瞻之地,一受其职,其为体貌,已非常例,虽居弘化之地者,莫不尊敬。岂可朝授而夕改之乎?尹元衡有国家莫大之勋,且有物望,故大臣已荐于卜相之首,恩命已下,具衣章至于谢恩,则非徒四方知之,朝廷名位,亦已定矣。以其辞兔,遽命递之,见闻骇怪,名位顚倒,有妨政体。请仍任。”答曰:“大勋之人,宜使安心。以越次为未安而固辞,故递之矣。岂可仍任乎?”

9月20日

○乙巳,谏院启曰:“三公之位,百僚之长,万民之望,非他官职之比,故古昔帝王置相之际,其难其愼,苟合于相臣,则年齿之老少,爵秩之崇卑,有不暇计,既相之后,如元首股肱,同为一体,与之共天位治天职,其为任顾不重欤?尹元衡,当国家危疑之际,有莫大之功,又有物望,洽于群情,故大臣枚卜,以元衡为首,自上亦以为可当,而落点。黄麻一降,四方相传曰,某人为相,至于肃拜谢恩,名位已定,今以辞免,命递相位,非徒见闻骇怪,其于待相臣之道,不已轻乎?请命仍任,以重相臣。”答曰:“三公之重,自上非不计也,元衡以推让先进而递之,于其身有何妨乎?”屡启不允。

○上召对。参赞官洪昙曰:“文昭、延恩两殿冬享大祭亲行事,已有命矣。文昭、延恩,乃原庙,而宗庙则太庙也。原庙视膳亲祭者多,而于太庙则即位之后,亲祭者一。今又亲祭于原庙,而摄行于太庙,有似轻彼而重此,群情咸以为未安。故敢启。”

○慈殿传曰:“上每欲亲祭于太庙,太庙非如原庙之在乎阙内,而主上年幼,故予请停之矣。此意政院其知之。”

○夜,月晕色白。

9月22日

○丁未,领中枢府事李芑上疏曰:

伏以,自古命相之道,固非轻易也。岂可朝命而夕改哉?老臣往日,本以无能,功参勋籍,位参首相,专是尹元衡之功,故臣每以尹元衡功位,在臣之下为耻,而不自安。今朝廷卜相,在元衡,殿下命相,亦在元衡,是朝廷得人,而殿下亦得人也。《书》所谓其难其愼者,命之固不易也。臣病中观政目,喜不能寐。深贺朝廷酬功崇德之不虚,而老臣夙昔之心,始伸也。未几以元衡固辞,遽命改之,臣未知其故也。若谓元衡之固辞,不可不从,则臣又未知凡诸相臣之固辞者,皆可从乎?相臣之固辞而得请者,又始于《元衡》也。是乃导臣下之固辞也。朝廷上下、侍从、台谏,同辞进谏,皆拒而不从,臣未知其故也。乞即兪允。

答曰:“元衡若是他人,则岂以其固辞,轻动相臣乎?其意未安,恳辞至切,故不得已递之。后日复除此位,亦未晩,故不允。”史臣曰:“置三公,而一则王妃之祖父,沈连源。一则大妃之弟,则不几于示之以私乎?群臣之所以固争,而必欲相之者,抑何意耶?”

9月23日

○戊申,领中枢府事李芑上疏,请复尹元衡相位,不允。

○宪府启曰:“弘文馆校理元虎变、尚衣院正罗允明,本以凶险邪謟之人,举头未几,便相缔结,奴事淸原府院君韩景禄,趋谒邀致,无日不会,淫娼妖妓,要荐取悦,朋飮无度,相与聚首而摇尾曰:‘令公当作吏、兵曹判书。’鼓成骄荡,使至于无忌。曩者街路中,见一女儿,悦其色,挽陞轺轩,其母追而禁之,景禄用大梃乱打,以粪秽塞其口,沙石填其阴门,道傍观者,莫不掩口惊𢥠。又于慕华馆拜表之日,百僚饯幕,罗列左右,谏院依幕远在独松亭之下,虽文官宰相,例皆严惮,莫敢嘲侮,景禄坐招大司谏、司谏,胁弄元继俭、郑裕,有同婴儿,挽手连袂,徒步而行,使妓工,奏乐前导,会于馆北允明之家。又因恳请金光准,光准不即来,景禄伻人责之曰:‘尔虽贰相,我则为一品府院君。’又于功臣赐宴之日,领议政沈连源,以白发首相,居阙庭之右,人皆瞻仰,景禄以靑年下官,遽前执手,强之起舞。又于庆会楼下宗亲、仪宾等亲观射时,景禄敢曰:‘随射矢辄伏地,礼烦而妨射,请除个个之拜。’君前百拜,亦不可废也,万古不易之经礼,率意擅毁,其便恣不敬之心,从此益可见矣。自古为驸马者,只持宠禄,无一毫干与于朝政,然后是为亲爱之方而保全之道也。近见元虎变、罗允明从曳赞杨,日事为恶,士林唾鄙,物论腾播,犹不忌惮,人或言之,而亦反诟之,其为无状极矣。景禄常呼为吾子,虎变等卑谄甘受,自夸为亲厚,犹恐不更呼焉。以他人为父,尚不为耻。其于吮痈舐痔,将何所不至?请元虎变、罗允明罢职不叙,韩景禄推考,削去兼职及提调。”答曰:“韩景禄,非骄纵如此。若或飮酒,则不省人事,此皆酒中之失也。观射时事,欲尽亲亲之道,而今则不然矣。驸马之为都摠管及提调,在祖宗朝亦有之,非今始为也。推考以示其失可也。元虎变、罗允明事,自古岂无交王子驸马者乎?若实如所启则非矣,然不叙过重,只罢之。”后累启不允,而独元虎变如启。史臣曰:“景禄,曺继商之外孙,而李芑之侄孙也。尚公主,宠冠一时。前日芑以赃吏之婿,不得为淸职,而得通显秩,至据台鼎者,无非景禄之力也。及参卫社勋,仍为正一品,势焰薰炙,威行中外,曺家一门,充满朝廷,景禄之心,日益骄恣,朝廷是非,人物进退,无不与闻。以此允明、虎变之辈,趋附如恐不及,自以为发身之奇货焉。虎变,继蔡之子也。继蔡以谢恩使赴京,在道而卒,虎变随在一行,不即修服,贸买唐物,有同商贾,华人大笑。以此不为士林所许,谄附李芑,芑欲引以为鹰犬阴结焉。又事陈复昌如家人子弟,始窃位于台谏与玉堂,复昌去后,又与景禄缔结。为人诡谲多智,俳优无耻,人皆唾鄙。允明,愚妄人也。不学侥幸登第,家中多有悖戾之事,与娅南庆春争财,有同仇敌。至是而有此驳,人皆快之。” ○日微晕。

9月24日

○己酉,四殿大殿、慈殿、恭懿王大妃殿、中殿。诣璇源殿,奉审先王睟容。

○弘文馆副提学赵士秀等上札曰:

伏以,国家之荣安杌陧,系于相臣之贤否,故古之置相,求之梦卜,访诸左右。其所以重其器如是,故所以择其人,亦如是之重矣。择一有司,爵一大夫,尚或难之。况位在调燮,为万民所瞻仰者乎?今者尹元衡,久在六卿公辅之器,众望协洽,炳几决策,勋为第一,政府之卜,实出于舆情之大同,而允下之命,亦岂过于是哉?今以再三之让,旋有苟从之命,远近视听,莫不惊怪。在其人则虽出于未安,而自上舍此人,求诸他相,不亦难乎?何况帝王之命,与天为一,不可一二者也。伏惟亟从国人之望,以重辅弼之地。

答曰:“既递而复仍之,则于政令不亦烦数乎?后日徐复此位,亦未晩也。”

9月26日

○辛亥,上视朝膳于文昭殿,夕膳于延恩殿。

○以郑宗荣为弘文馆副应教,黄俊良为司宪府持平,郑裕为弘文馆校理。

○日微晕,色内黄外白。

9月28日

○癸丑,上御朝讲。领经筵事尚震曰:“米布者,衣食之资,用之于买卖,日就耗尽,故以楮货为币而行之者,不欲伤民衣食之资,而出于救弊不得已之策也。今朝市廛之人,几至五六百,遮道呼怨于臣曰:‘楮货无赖于朝夕之急,而使之行用如此,则四方之米布,无路至京,而京城之人,将有饿死之患矣。’臣窃思之,其言亦似有理,然臣等之意,亦非欲专倚于此,而废其米布也。不过以无用为有用,以补米布之不足,而通一国之有无而已。今司赡寺所藏楮货,厥数不多,虽散之民间,岂能家裕而户给乎?且户曹以十月十一日为限而行之,期限甚迫。是以民滋不悦。第宽其限,以观民情何如?”特进官南世健曰:“民不悦而犹为之,先王未之有也。今者民情如此,令朝廷更议何如?”知经筵事任权曰:“《书》曰:‘监于先王成宪。’先王成宪者,后嗣之所当守者也。顷者儒生搜挟之禁,欲祛积年之弊,而行之太酷,一日之内,搜挟之官,受杖者至于七八十人,痛楚之声,上彻于天。此岂治世之事乎?臣之愚意以为,先王之法,不可有所纷更也。”史臣曰:“春年为执义时,申明搜挟之禁,严立紏检之条,欲使儒生,勤于读书者,固不可谓不可也。然其弊至于捽发而搜之,赤脱而探之,窘辱之状,无所不至。如此则岂能得廉耻之士哉?” ○谏院启曰:“持平黄俊良,性不安静,又有物论。新进之人,若不安静,则必有后日之弊。况近来躁竞成风,此习尤不可长。请速命递。”答曰:“如启。”

○上御夕讲。

○上御夜对。参赞官南应云曰:“我国之法,贱女之产则从母,良女之产则从父。是以私贱日多,良民日少。此实丽氏之季,权臣执柄,春公把私之弊也。人情狃于旧习,固难卒变,然若限之以年,而良女之出,亦令从母,则不出数十年,而良丁日增,军额之蹙,庶可以渐充矣。大抵国有大事,则谋及卿士可也,而此则利于公而害于私。自上当断然行之,不必广议于廷臣也。”史臣曰:“箕子之为治也,民之为偸盗者,偿役于主家,至于子孙,不得免焉,此私贱之所由始也。其后历四郡、二府、三韩、罗、济,至于高丽,而罔有变焉。我朝开运之后,定为法典,私贱之出,若非士大夫之子女,则不得以赎焉,是使贱人无路从良,其意岂无谓欤?我国之所以维持,而贵贱得以不紊者,只以区区之名分耳。若并与此而毁之,则数世之后,奴主之子孙,至有相与为婚姻者。如此则于祖宗立法之意,不亦相远乎?南应云断然以一己之见,欲废千万世流传之法,劝上以不咨不询而独断行之,其亦误矣。”

9月29日

○甲寅,上御朝、昼、夕讲。

○舍人以领左相意启曰:“前议楮货行用事,非创为新法。因台谏救弊之论,申明旧法而议启,欲使穷民与米布参用,不专费衣食之资耳,非使之专废米布,只用楮货也。大抵楮货,非若米布之出于民手,必官家多数造给,使如水火,而又自官府先用,然后民乃可从。今者该曹,只将司赡寺旧藏,令平市署分给各市,京中则自十月十一日,外方则自明年正月初一日为限,督令行用。若然则得楮货之分者,只是市人,其馀中外贫民,皆不与焉,是岂救急之初意乎?市廛之人,不知国家恤民之议,遮路吁呼曰:‘若行此法,民皆饿死。’其意必谓专用楮货,则外方米布,无路而至。此不知本意而妄度之也。但楮货,散布不多,行用之限太迫,民之愁闷者亦宜。法必沿情。不悦则不必强行,然成命已下。行用节目,姑加详悉磨勘,且宽行用之限,徐观民情定夺何如?”答曰:“行用之限,经筵有言者,已退定矣。但米布并用之意,晓谕中外,且令该曹,详悉磨链。”

○宪府启曰:“庆尚右道兵使吴潝,性本骄妄,且多薄行,其母病革,求为上土佥使,驰赴任所,中路闻讣而返,兄弟之间,亦失友于之道,人皆贱之。遽陞兵使,物情骇怪。请罢。”答曰:“如启。”

○弘文馆上札论韩景禄等事,不允。

○以尹漑为议政府右议政。

史臣曰“尹漑,坡平人。尝受业于金安国,论事颇于苛察。上即位之初,大臣等欲窜尹元老于外,漑泄其计。以此人皆少之。参乙巳之勋,至是以吏曹判书,升拜右相。”

史臣曰:“漑,巧言令色,外示淸俭,内实奢华,服食之僭,第宅之侈,甲于一时。”

尹元衡为议政府左赞成,申光汉为右赞成,宋世珩为吏曹判书,李名圭为司宪府大司宪,鱼季瑄为持平。

冬十月

10月1日

○乙卯朔,上率百官,贺恭懿王大妃诞日于勤政殿。

10月2日

○丙辰,上御朝讲。知经筵事郑士龙曰:“声乐,所以奏假于神明者,乐必谐和而后,神降之福。今锺磬,遗失刓缺,岂可以此而能致神明之来格乎?昔朴堧知遇于世宗,创制乐器,因旧而校正,虽今人,犹可以为之。安玹计虑精明,若命其事,则必能自择其僚属而与之同事矣。又有生员赵晟者,自少有疾,不求仕宦,精于医药、律吕、算数之学。若令为之,则固无不能矣。医药之事,尤无通晓之人,赵晟又能精通于医术。若优其廪给,而遴选医司之聪敏可学者,率以教之,则岂无名医之出乎?”传曰:“赵晟,律吕、医药、算法,无不通云。付军职,俾专教诲。锺石磬刓缺者,亦令晟校正修改,以右参赞安玹,兼掌检举。”

○右议政尹漑启曰:“臣本以浅薄之资,素无学问之功。今则年齿渐老,志气衰耗,虽一曹之长,尚不能堪,而宠擢至此,折足覆𫗧之祸,固不暇计也,窃恐国事渐非,终至于不可言也。请以才全德备者命之,以重辅弼之位。”答曰:“卿其勿辞,尽心国事。”漑三辞不允。史臣曰:“漑明敏有才气,而细琐无器局,台辅则非其任也。” ○上御夕讲。

10月3日

○丁巳,上御朝讲。

10月4日

○戊午,上御朝讲。

○传曰:“楮货行用,本欲以救民,而陈诉不已。若强而行之,则是不顺民情也。言于该曹与大臣,更为商确。”

○京畿左道灾伤敬差官李璖启曰:“道内皆失农,而骊州、利川、阴竹、竹山尤甚。明春赈救诸事,必于今冬,预为措置,然后庶可及矣。”答曰:“知道。”仍传曰:“以启意下书于本道,且言于该曹。”

○以丁应斗为汉城府右尹,申国梁为艺文馆待教。

10月5日

○己未,上御朝讲。特进官南世健时为户曹参判。曰:“司赡寺所藏楮货二百万四千馀张,则时方反库矣。但市里之人,皆以楮货之用为闷,或吁呼于道路,或群诉于户曹。虽晓以之米市参用之意,而犹未能开悟。民不悦而犹为之,恐不可行也。”

○上御昼讲,夜对。

○日晕两珥,色内赤外黄。

10月6日

○庚申,上御朝讲。

○夜,流星出柳星入井星,状如梨,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10月7日

○辛酉,南方有声如微雷者四,艮方有声如微雷者一。

10月8日

○壬戌,上亲传冬享大祭香祝。

○夜,流星出军井星,入天庾星,状如拳,尾长五六尺许,色赤。流出星星下,入张星下,状如梨,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10月9日

○癸亥,上亲行冬享大祭于文昭、延恩两殿。

10月10日

○甲子,淸洪左道灾伤敬差官李世琳启曰:“臣所经各官田谷,虽以可食,水田则因春旱,大概不实。其中尤甚,如淸州、镇川、沃川、报恩、维新、阴城,明春救荒,至为可虑。”传曰:“知道。”

○宪府启曰:“庆尚右道兵使赵安国,本以骄傲谄邪之人,乘时趋附,前日奴事金安老,滥陞非分之职,尝为承旨。人皆唾鄙,以此废弃者久矣。后附陈复昌,又跻显秩,为全罗左道水使。但知剥割事人,用心无状。今授本职,物情骇怪,请罢。”答曰:“只递本职。”

10月11日

○乙丑,咸镜道观察使南宫淑驰启曰:“道内明川县,八月二十四日下霜,九月十一日大风,雨雹交下,或如鸡卵,或如弹丸;镜城府八月二十四日二十六日下霜,自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大风,禾谷损伤,无所收获。民生赈救之事,至为可虑。”回谕曰:“本道农事,咸以为稍稔矣,今见卿状启,皆被风雹之灾,而明川为尤甚。将何以救民而得活耶?痛怛于怀。卿其另加赈救,俾无捐瘠。”

○夜,流星出天船星,入五车星,状如拳,尾长五六尺许,色赤。月微晕。

10月12日

○丙寅,下书于八道曰:

今年失农,甚于去年,民生极艰,痛怛于怀。若刻督官籴,民必流离。邦本一空,诚非细故,尤用轸虑。来岁种子口食,虽不可不征,卿宜戒敕斟酌,使勿侵征。

○以京畿灾伤失中应罢守令单子,下于政院曰:“今年失农,京畿尤甚,若守令多罢,则雕残之民,迎送有弊。姑令降资仍任何如?其收议大臣。”领府事李芑议:“近来各道守令灾伤踏验,专委下吏,不曾致察,奸吏瞒官作弊,使税入不敷,国无馀蓄。犯法守令,固不可轻贷,但今年凶荒,甚于去年,畿甸百姓,救活为难。守令之递,迎送有弊,尤有害于生民,上教允当。守令则降资,色吏等依律治罪,以惩后人何如?”上从之。

10月13日

○丁卯,庭试儒生于勤政殿。生员李梁居首,命直赴殿试。时,郑士龙为考官。士龙本无行贪污之人也。梁尝学于士龙,故预出笺题,使梁宿构中选,物议哗然。

○遣御史尹春年于京畿,郑宗荣于淸洪道,任辅臣于全罗道,宋赞于庆尚道,朴公亮于黄海道,郑绤于江原道,奇大恒于平安道,李彦憬于咸镜道。传曰:“所经各官则只察民弊。”

○日微晕。

10月14日

○戊辰,日微晕,两珥。

10月15日

○己巳,上御朝讲。大王大妃垂帘同御。侍讲官王希杰曰:“近来天变非常,今月十二日初更,雨小霁,月光微露,南方有气如虹,屋壁所照,有同火烛,良久而灭。自上当尽应天之实,不可以虚文也。顷者下求言之教于中外,此诚美意也。然求之非难,听之尤难,听之非难,用之尤难。是以古之帝王,言虽不中,犹且优容者,所以开言路也。顷者丰基书院儒生,以两宗事上疏。夫草野之人,不见君门,而敢言国事者,非忠爱之至,不能也。疏中少有不实之言,自上严辞以教之,安有求言之意乎?如此则虽日日求言,亦无益矣。”是日侍臣等入侍,闻帘内有嘘唏咨叹之声,及论议国事,呜咽不能言。入侍之臣,皆凄惶感激,无以为心。 ○以赵彦秀为汉城府左尹,张世豪为庆尚右道兵马节度使。

10月16日

○庚午,夜,流星出天船星,入艮方云间,状如拳,尾长二三尺许,色赤。月掩毕大星。

10月17日

○辛未,上御勤政殿,引见日本国大内殿使上官僧梵怡西堂等。

○下书于八道监司、兵水使曰:

今年凶荒,八道皆然,民生困悴,无以生活。凡进献方物,皆出于民力。何忍不蠲,重贻民弊?来壬子年四殿诞日方物及物膳,并勿封进。

政院启曰:“方物,乃臣子奉上之礼。虽有小弊,固不可计也。况有恒式者乎?在下之人能体奉上意,则惠泽自及于民。若废诞日方物,则臣子以何物表其诚敬乎?请勿下书。”上不从。

○未时,太白见于巳地。

10月19日

○癸酉,夜,流星出危星下,入天钱星上,状如拳,尾长二三尺许,色白。月微晕。

10月20日

○甲戌,恭懿王大妃,以元子诞生,为三殿设曲宴于庆会楼下。

○未时,太白见于巳地。

10月22日

○丙子,上率百官,贺大王大妃诞日于勤政殿。

○汉城府录启饥饿儿童,传曰:“日渐寒冱,冻死可虑。以济用监破件衣服分给,另加存恤,毋致冻馁。”

○传于礼曹曰:“《小学》,乃明人伦之书,而爱亲敬兄忠君弟长之道,无不备载。故古者人生八岁,则皆入小学,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有以收放心养德性,以为大学之基本矣。顷自己卯人赵光祖、金净、金湜、奇遵、尹自任、金絿之类。败后,指以为阶祸之书,士不乐观,非但子弟之不肯习,而为父兄者,亦不教之。夫己卯人之败,乃朋比过激之所致,是岂《小学》之使然哉?弊习至此,人心不淑,廉耻道丧,贪鄙成风,将无以维持国家。是未必不由于士学不正,蒙养不端,收敛管摄之无其功也。自今以后,其令幼学之士,先习《小学》,使知圣贤为教之法,以为他日进德修业之本。其教诲节目,详悉磨链,晓谕中外。”

○未时,太白见于巳地。夜,月微晕。

10月23日

○丁丑,上御朝、夕讲。

○传曰:“依事目,于限内明年六月。度僧事,使礼曹,言于两宗。”以两司停丁钱之启也。

10月24日

○戊寅,礼曹启曰:“物,两国通有无之事也。而日本国王使臣及诸巨酋之使,多赍丹木、胡椒,交贸绵布。近年以来,我国木花不实,新织稀贵,旧储亦竭,公私困乏,莫此时为甚。而以彼无用,易我有用,我国受弊,曷有穷己?今者国储胡椒、丹木之数,可支百年之用,安可拘交邻之义,不为变通乎?丁未年大内殿来朝时,其所赍丹木、胡椒,太减其价,与日本国王使臣,给价不同,故全不贸易,还载而去。今来书契,论辨颇厉。若又不满其意,还赍而去,有关国体。书契修答时,以我国木花绝贵,其所赍来丹木、胡椒,积年所贸,充牣无用,多数强贸,非相通有无之意,故虽些少之数,势难许贸,但一切断贸,有乖旧好,故令从略交贸,今后不宜复赍要贸之意,修辞何如?但系变旧之规,请下问大臣定夺。且釜山镇,若有滥留之倭,则欲通书于岛主,论以贼倭,而今见庆尚道观察使状启,虽无滥留之数,而时存者至于一千三百馀名。赴防军士则仅五百二十七名,而亦多阙立,万一生变,制御无策。臣等曾议此事,寻常忧虑。请问于大臣处之。”领议政沈连源议:“近年以来,凡出来倭人,合待于釜山浦,故或一时并至,则几至千馀,但无滥留之倭,岛主处通书,不可轻举。顷者左右道各镇分防御紧歇,抽出水陆军添防,而众寡不侔,不无忧虑。然边将接待之际,措置得宜,不使骄纵,亦不令生怨,则庶可怀绥,岂必生变乎?倭人持无用之物,易我有用之货,庆尚道所储绵布,几至虚竭,诚非细故。今来丹木、胡椒,依礼曹所启,些少许买,略存旧好,今后不复多赍,要索强贸之意,书契修答为便。”左议政尚震议:“礼曹启意甚当。倭人物,今则从略许贸,今后无用之物,如丹木、胡椒,不复赍来要贸之意,修辞以通为便。岛夷资我以生者甚厚,虽曰客多主少,似无作变之疑。况加军之议,前已献启,镇将得其人而已。”右议政尹漑议:“待夷之道,在于羁縻,通其市易,亦所不得已者。然倭使之来,以朝聘为名,而其所欲,专在于买卖。若计利害,则以我有用之货,易彼不紧之物,甚非通有无之意。然不可一切不贸,以失远人之心。依礼曹所启,从略贸换,但木花绝贵之言,不可使闻于他邦。只以我不好彼物之意,善辞修答何如?留浦倭人,至于千数之多,而赴防军卒,未居其半,脱有不虞,难以相当,然无滥留之倭,则无可责谕之辞矣。但意外之虑,不可不存,常令镇将,严加措置,暂勿忘备何如?”上从漑议。

○上御昼讲。参赞官赵士秀曰:“先王设立步兵者,非为价布也。欲用之于战陈,而弥缝行伍也。今则兵曹公然征布,因此时习益偸,廉耻道丧。刑曹又征选上之布,虽欲自立者,亦不肯许。以此民生益困,流离相继,一族切邻,咸被其苦。朝廷之忧此弊已久,迄未矫之,极为寒心。”知经筵事郑士龙曰:“汉时郡国邸舍,皆在京师。我国京邸事制,亦仿此而立也。前者列邑之吏,往来于京者,皆止宿于邸,故为邸主者,亦得相资以生,而各司文移之际,易于通报。今则利归于防纳者之手,而侵责之事,偏萃于邸主,故不得安接,而邸舍倾颓。此亦弊之大者也。”

○上御夕讲。

○全罗道观察使朴守良驰启曰:“自秋以来,或温暖熏蒸,有如春夏之交,或疾风暴雨,散雹飞雪,寒冷如冬,或昏雾四塞,终朝不开。节候不顺,人多受病,胎孕之妇,尤易横夭。请下送药剂,普济民命。”

○弘文馆副提学赵士秀、直提学李铎、典翰尹春年、应教禹鏛、副应教郑宗荣、校理郑裕、李戡、副校理王希杰、修撰许晔、副修撰金贵荣、柳顺善、著作金汝孚上札曰:

伏以,近年以来,天变叠出,水旱相仍,国势空虚,生民凋瘁,危亡之祸,迫在朝夕。虽使伊尹、周公起而扶之,未能措手也。臣等尝思致此之由,岂无所自乎?屯田,军国之所需,而广占良田,以为己私;防纳,蠹民之奸术,而请嘱州郡,以为自利;官爵,国家之名器,而惟货惟来,桃李盈门;良民,国家之所使,而私伴之多,至于累百。夺人臧获,若固有之,征索州郡,无有纪极。铨曹之长,少违其意,中之以辜,淸议之士,若论其失,置之于罪,日以日深,岁以岁甚。人皆傍观,莫敢开口,染习成风,将至于不可救药,公论郁而未泄,犹为国有人乎?若不治如此之人,则自上虽欲挽回世道,其可得乎?惩一砺百,其可缓乎?领中枢府事李芑,虽有莫大之功,亦有莫大之罪。国之空虚,民之困瘁,实由于此人之职竞。臣等在论思之地,不敢不告也。

答曰:“此习非一朝一夕,其来已久。岂独领府事为然?此必年既衰耗,计虑不如前故也。已递相位,大功之人,虽不加罪,岂不改过乎?”史臣曰:“芑,少时能弓马,尝曰:‘吾之弓力绝人,而以兄之故,名不著;吾之文墨过人,而以弟之故,亦无名。’盖其兄李菤当时名将,弓力无双,其弟李荇独步诗坛,为大提学故也。又有干能,而以赃吏婿,不叙显职。中庙朝阴结侄孙驸马韩景禄,以图许通,首相尹殷辅惜其才器,遂废‘赃吏婿勿叙显职’之法。当其许通之时,阙内别监持谚书误传于柳仁淑,仁淑开见之,书中所言,乃得蒙许通深贺等语也。仁淑播其说于士林间,士林始知芑阴结之状,驳递右相,降为兵曹判书。乙巳之变,芑以元功,复为议政,恃功纵恣,贪而险诐,平生睚眦,皆指为逆党,或杀或窜,士林一空,人皆重足。又以前日驳己之嫌,杀具寿聃,以前日规谏之嫌,窜其侄李元禄。自是芑之势益张,人莫敢言。庚戌秋,入侍朝讲,中风气绝,别监数人,舁置将厅,遂为废病之人,而犹不欲释其权柄,窃据领相之位,乃逾期年,被驳而递,为领中枢府事。至是公论激发,人皆快之。”

10月25日

○己卯,上视昼茶礼于文昭殿。

○大司宪李名圭、大司谏金澍、司谏李士弼、掌令郑浚、任鼐臣、持平鱼季瑄、闵篪、献纳李重庆、正言金虬、姜暹启曰:“领中枢府事李芑罪恶,显发于公论久矣。臣等为耳目之官,不即论启,而使公论先发于侍从,臣等之失职甚矣。请递臣等之职。”答曰:“闻见有先后。岂以此为失职乎?勿辞。”仍启曰:“李芑本以贪饕凶险之人,恃功专恣,擅弄权柄,钳制士林,莫敢开口,少有不协,辄置于罪,势焰日炽,无所忌惮。官爵除拜,皆出其手,贿赂请托,辐轃其门,不择能否,而惟货之轻重。铨曹之长,少违其意,则公然发怒,终必陷害,使朝廷名器,为一己得赂之资。又嘱屯田所在兵、水使及守令,占为己有,黄州、凤山及全罗、淸洪道兵营屯田,皆在于夺占之中。其他被夺之处,不可枚举,而此等营与各邑,因此凋弊,将不能支,良民之缩,莫甚于今日。自上轸念经席之上,屡有丁宁之教,芑久在首相之位,不思遵体圣心,数外私伴,一邑或至十馀人,而无邑无之,合而计之,则不知其几百也。防纳者乃奸民谋利之术,虽匹稍有知识,尚耻为之,芑在三公之列而忍为之,其用心可知。征索列邑,而靡有纪极,守令承风,駄载络绎。人有臧获,公然夺取,若有诉冤于讼官而接状,则招讼官之长,劫之以威。其为无状,一至于此,而公论泯灭,转相效尤,习俗日鄙,贪风日盛,使民生困瘁,邦本已摇,国势岌岌,危亡之祸,迫在朝夕。有识之士,孰不痛愤?若不惩一励百,则国家沦胥之祸,将不可救。请亟窜黜,以快舆情。”答曰:“功重垂死大臣,岂可窜黜乎?公论如此,当改过自惩矣。不允。数外伴人及夺占屯田,考诸列邑则可知虚实矣。”史臣曰:“芑在乙巳,杀尹任等,录勋籍,遂专朝权,极肆贪暴,一时名贤,窜殛无遗,人畏之如虎。至是其瓜牙、鹰犬,如李无强辈,皆出于外,众始其恶。”

10月26日

○庚辰,两司启李芑事,不允。再启不允。

○上视昼茶礼于延恩殿。

10月27日

○辛巳,上御朝讲。

○两司启李芑事,不允。三启不允。

○上召对。

○弘文馆上札论李芑事,不允。

○未时,太白见于巳地。

10月28日

○壬午,上御朝讲。

○两司启李芑事,不允。再启不允。两司又上札论之,答曰:“不允。”传曰:“凡加罪于人,必知其实。李芑之冒取屯田,滥占私伴,夺人臧获,防纳谋利等事,昨因经筵之启,得闻其略矣,至于钳制士林,少有睚眦,辄置于罪,铨曹之长或忤其意,终必陷害等语,其指谁耶?问于台谏以启。”名圭、澍等回启曰:“许磁为吏曹判书,芑之妾同婿卢宗彦以瓦署别坐,与司圃别坐宋绅相换,芑使人止之,磁不听。且芑于每政,必列录求官者之名送之曰:‘某某人首拟于某某望’,而磁不一一听从。磁又兼典医监提调,芑以医员裵千龄,使为久任,磁又不听。李浚庆为兵曹判书时,芑多受武夫贿赂,兵、水使及佥使、万户有阙,则亦录其名,送于政厅,使之注拟,浚庆亦不能一一听从。芑以此衔之,谋欲中伤,构成无形之言,阴嗾其时司谏李无强,潜相结约,同日入侍启达,陷之于罪。朴民献言芑之失于弘文馆,芑闻而衔之,亦作无形之言,竟置于罪。大概如此。此所谓钳制士林,睚眦必报者也。其他不可烦渎枚举。”答曰:“此人等之被罪,皆以为:‘领府事,以私嫌陷之’云,极为骇愕。庇护逆贼之人,为国定罪,而以为私嫌,则他日虽国有大事,大臣无复敢言者矣。领府事只乏淸德而已,如此言之可乎?许磁、李浚庆等被罪之时,台谏非独李无强,亦非一二人之公论也。浚庆等与宋纯、具寿聃缔结之事,于经筵之上,亦多言者,予已尽知之矣。岂领府事以私愤为之乎?”史臣曰:“许磁尝显论复昌系贱,具寿聃亦斥复昌之奸,又见忤于芑。由是交口陷之,磁、浚庆、纯、寿聃同日被罪,朝野叹惜,莫知其故。” ○以许晔为弘文馆副校理,高孟英为沃川郡守,李彦憬为砺山郡守,任辅臣为遂安郡守,王希杰为慈山郡守。皆特命也。史臣曰:“国以民为本,而民之休戚,系于守令之贤否,故上特以出入台谏、侍从之臣,出为亲民之官,一道各遣一人。不特使一邑之人,得有苏息,邻邑守令,亦必有所畏而不敢为不法。其轸念民生,呜呼至矣。”

10月29日

○癸未,上御朝讲。领经筵事沈连源曰:“近来守令多不奉法,以有名文官差遣,则邻邑守令,亦必有畏惮,而惠及于民矣。然一时多出为守令,无乃外重而内轻乎?况任辅臣、王希杰,宜置之论思谏诤之列,而希杰则文武才全,年亦不少,宜超擢用之,以为儒将。若过六期,则气力亦且衰矣。”传曰:“多出侍从为守令,内轻而外重,非不计也,但民生困瘁,莫甚于今时,而明春救荒难措,故特命遣之也。非必满六期而后递也。”

○掌令任鼐臣、献纳李重庆启曰:“去年论启许磁、李浚庆时,臣等具以言官,同参启之。但其时司谏李无强入侍经筵后,出来台谏厅,请两司,两司齐到,未知为何事。李无强曰:‘有关系国家之事,故请之。’仍言其由。非但臣等始得闻之,僚中无一人知之者。其时启辞,无强出诸袖中,以示同僚,两司长官,亦听无强之言,为启辞。其后人人皆知许磁、李浚庆之被罪,出于李芑之私嫌,公论激发,故将此意时方论启,而昨日传教以为:‘其时亦有台谏为之。’臣等以其时台谏,在职未安。请递臣等之职。”答曰:“大抵台谏一人发言,则同僚固不能止之。况此关重之事乎?李无强事,已知之矣,其勿辞。”

○两司启李芑事,三启不允。

○上御夕讲。

10月30日

○甲申,上御朝讲。参赞官成世章曰:“许磁、李浚庆等被罪时,臣为执义,故详知其事之顚末矣。去年五月十五日,两司以朝贺,齐会于朝房,及临入于班列,谏院使人曰:‘经筵后,有同议之事。’臣等只闻此语而已。李无强以司谏入侍经筵,出来台谏厅,请两司,臣等往会焉。申瑛以大司谏,亦不知为何事,问诸无强,始言其事。且言:‘与领相于经筵启之,上颇怒。浚庆等必得罪矣。罪之若轻,则当合司启之。’同僚虽未知事之虚实,而近来不忠之辈,欺负国家,人怀愤憝,故疑磁等有庇护逆贼之事,连日伏阁而不能止也。许磁名载勋籍,浚庆望重士林,而宠擢已至,必不至于如此,故臣尝疑之。以尹元衡,士林之所取重,且与国同休戚之人,故问以此事,则曰我亦未知云。其时谏院若欲以此罪浚庆,则不当以微事,驳递于前日也。时浚庆新拜大司宪,谏院以浚庆为平安监司时,以官婢与人,前此一日驳递之。许磁之自政厅出去也,是日有政,磁以吏曹判书,入政厅,自上命勿参。愕然不知其罪,人皆疑怪,至于今日,然后始知芑与无强构陷之也。具寿聃常以儒者自处,而交结奸臣陈复昌,昼夜征逐,至以不道之言,笔之于书。其得罪者,乃其自取,而磁与浚庆、寿聃,家在一洞,以同朝宰相,不无相从之时,故以为缔结,而俱陷于罪。今公论已发,臣请详陈前日之事。乙巳年秋两司并递之时,臣为持平,许磁、崔辅汉、金光准相继为大司宪。逆贼定罪之后,两司会议,区别一时趋附之人罪之,而各举其所知。辅汉曰:‘叛逆,大罪也。人臣得此名,所不容于天地之间也。宋麟寿多有好名之事,一时年少之辈,岂无不知逆谋而相从乎?如此之类,与趋附尹任、柳灌者不同矣。’臣亦以其言为然也。及抄权勿、李湛之名,而将定罪,一坐咸曰:‘两人之趋附,未可知也。’辅汉曰:‘岂有他哉!大行王初年,以李芑为二相,权勿为掌令,李湛为持平,阴承柳仁淑之指嗾,而驳递之。盖仁淑患得患失之鄙夫也。与芑为四寸,不得偕入政府,故相倾轧之也。此二人之罪也。’掌令李天启曰:‘以此为辞则不可。其时我亦为持平,果有此论,而非权勿、李湛之所发也。’辅汉曰:‘若然则谁所为欤?’天启曰:‘若言完席所言于今日,则亦将言今日所言于后日耶?’此言正大,故其议遂寝。翌日芑以院相启曰:‘台谏各举所知,故有所遗漏矣。’于是以权勿、李湛、李天启、丁璜、李滉为金䃴之流而罪之。芑之侄李元禄为正言,亦曰:‘叔氏何至于此乎?’其后元禄,以李滉、天启为无罪,言于芑,滉由此得释,而天启以前日之言,不得兔也。芑托公济私,所为如此,则其情状可知矣。其后李无强欲加罪于许磁、浚庆,书启草通于宪府,而并论李霁、柳昌门。大司宪宋世珩曰:‘合司之事,当会议而后可为也。岂可若是迫乎?’臣亦以为然,故以此意,反通于谏院,而合司翌日,适圣明洞照,传教恳恻,故台谏不敢复启而退。所谓李霁者,芑之弟薇之婿也。薇使霁,规责兄之所失,故芑不能加罪于薇,而移怒于霁也。其于至亲之间,尚且如此,则钳制士林,又何足言哉?一日无强到宋世珩家,以浚庆为当杀,因言浚庆之所言,世珩曰:‘此大事,不可轻发。’偕往尹元衡家议之,元衡诘无强曰:‘尔闻此言于何处乎?’无强不能对,归之于陈复昌。此事,世珩详知之矣。”史臣曰:“乙巳之际,崔辅汉为大宪议曰:‘权勿、李湛、李滉,皆可罪。’辅汉,芑之族侄,盖承芑指也。时李天启亦为台官,曰:‘未尝闻此人等有罪,决不可也。’翌日芑为院相,论启勿、湛、丁璜并天启而罪之,芑之侄元禄称滉之贤,力辨于芑,滉由是得免。其后元禄,数面争芑失,芑怒逐之于江界。滉亦弃官还鄕,讲明道学,沈潜义理,渊源濂洛,为世儒宗。” ○上御昼讲。

○两司启李芑事。三启不允。

○日微晕。夜,艮方如火气。

十一月

11月1日

○乙酉朔,传曰:“咸阳、居昌之民,陈军卒、其人之弊。郡邑之吏,纳柴木于司宰监者,谓之其人。明日欲议于大臣,牌招可也。”因庆尚道御史书启也。

○两司三启李芑窜黜事,不允。

○执义兪绛、掌令任鼐臣启曰:“江华居民等欲移吉祥牧场于所居古府里,以吉祥牧场为田畓耕食事,呈本道及兵、户曹,印退,又呈本府。本府以为监司及该司曲从私情,公然印退,事涉骇愕,故同僚拟启请罢,而未即处之。李名圭为大司宪,议及此事,名圭以为,不须启罢,臣等亦以为然而从之。公论以名圭为甚非。臣等实同其议。当此论启大事之时,无端退去,至为未安,第以臣等所失甚重,请速命递。”答曰:“虽议于同僚,而有主张者,勿辞。”绛等退待物论。

○持平鱼季瑄启曰:“江华居民等呈状时,大司宪李名圭奴子,亦在等状之中。似涉己私,而不自引嫌,反止同僚已定之议,显发于侍从之论,势难在职。请递。执义兪绛、掌令任鼐臣,初不知名圭之意,从之,请命出仕。”答曰:“如启。”

○未时,太白见于巳地。

11月2日

○丙戌,上引见大臣于思政殿。大王大妃垂帘同御。慈殿唏嘘数三,命大臣进前,仍教曰:“国事日非,不可维持。安有如此事乎?虽寻常立法,小大之臣,无意奉行,民生日困,邦本已瘁。言念及此,予心罔极。何不遵国法,若此之甚耶?教化不行,风俗不美,实予不德所致也。台谏、侍从忧念国事,论启李芑,岂芑独成此贪风乎?习俗之所由成者渐矣。今之廷臣,言善而行违,自上欲民蒙惠,其于监司,或增秩遣之,使尽心矫弊,而无一人体予至意者。念驿路凋弊,下书非一再,而未闻苏息,徒事取敛。大臣为辅相,岂不念国事乎?反复思之,不可以寻常旧规,挽回世道。今欲更化,不在他求。自宰相至庶官,当用廉简之人,勿区文、武、南行,择而启之,则予欲知其人而用之。汰庸劣陞廉简,则贪风庶可革矣。三公摠百官,当尽抡选之道,其与吏、兵曹,愼简厥良而启之。且自中宗朝,宰相作罢者,才经数朔,例付巡将,故无所惩畏。宰相作罢者,依旧书启,则予当斟酌而叙之。”沈连源曰:“自上轸念民生困瘁,每下苏复之谕,竟为寻常文具而已,上教允当。如臣不肖者居相位,不善摠摄,故如此矣。若甄拔京外官之淸简者而用之,则弊习自可矫矣。”慈殿曰:“今者人心不古,自中宗朝,不知有国,宗社几危,幸荷祖宗之扶佑,赖以再安。当初朝廷,为奸逆所误,而予意以为既已委质为臣,则岂有他心乎?故胁从罔治矣,到今见之,若其所善,则虽在逆类而犹救之,虽发不道之言而曲护之,前习至今不革。民生既如彼,国事又如此。念之至此,极为寒心。”尚震曰:“下人闻恤民之教,虽至顽愚,亦知感动,而习成已久,人不尚行,故不无病民之习矣。然不可以法治之,惟在上之所尚也。朝廷之间,年少位卑之人,不能尽知,宰相之列,多有淸洁之人。如此者超用,贪污者退黜,则时习丕变矣。如安玹、赵士秀皆淸白,而玹则惟恐人知,性本忠直,才亦卓异,又尚谦谨,廷臣无比。赵士秀之淸白,亦非偶然,洪昙尚节行。如此之人,宜擢用之。弃贪污而用忠淸慷慨之人,则上好下甚,何难矫弊乎?”连源曰:“旌别淑慝,而转移之机,实在于上也。”慈殿曰:“安玹予亦嘉焉。但许多之人,何能尽知?大臣勿视以寻常矫习,救民以诚为之,是予之望也。政府,摠治百工,亦尚淸白。如有作非之人,启治其罪,六曹各检所属各司,则弊习庶可变矣。”连源曰:“上教至当。位卑之人,自上何以尽知之乎?然纲举则目张。臣虽不肖,亦当尽力焉。”尹漑曰:“屡承慈教,忧邦本之殄瘁,虑风俗之难变,远虑近忧,无不轸念,丁宁传教,出于至诚恻怛,凡有血气,孰不感激?今闻恳恻之教,若少有一得之愚,则何敢不达乎?大抵转移之机,其本在上。自上忧念如此,而尚未见风俗之丕变,邦本之安宁,此实群臣之罪也。古人云:‘源淸则流淸,表正则影直。’自上留念本源之地,而臣不能上体圣意,亦臣之罪也。夫政府者,表率之地也。若自此先正,则自近而远,终必圣泽广被矣。且教以简拔文、武,南行中淸介之人。今日之弊,贪风尤甚,民益穷残,将有一朝土崩之势。欲矫此弊,当如圣教,但区别人物,得实甚难。凡人名实类多不副,若徒取其名,而不取其实,则区别之际,恐有相混之弊也。自上常念此事,示以好恶之所在,则风草之化,自然而然矣。若贪污之状,发于公论,则不贷而治之可也。虽不简别,而显达之人,则自上亦可知也。今若简别宰相之人,以某为淸简而别用之,则不与于选者,有不自安之心矣。帝王之事,表而著于外,则有违于天地之量也。”连源曰:“区别宰相,果为未安。其他庶官,则注拟之际,铨曹自当难愼矣。”慈殿曰:“启意大概是矣。自上留念民事者,七年于今,而少无其效,故欲其择用人物,庶几革心改虑矣。以一家视之,家业板荡,则其心岂不忧闷?大抵人君躬行率下,岂不好哉?古语云:‘习俗难变。’今者贪奢之风已成,故上之所为,不过规矩礼法,而僭滥之事,皆出于士大夫之家。岂可躬行而化之乎?予初以为朝臣,皆知忧国,必能奉行上意,到今见之,下谕监司,竟为文具,而位朝廷之上者,徒能言语而已,故不获已欲如此为之矣。若国家安宁,人民阜盛,则人君躬行下可也,今者危亡立至,自上徒正己而欲改人心,则是坐而待死也。”史臣曰:“呜呼!今之廷臣,旅进旅退,唯以宠利自荣,至于国事,若秦视越。时习至此,国事可知。然其所以致此者,亦必有由矣。盍反其本乎?”漑曰:“事有缓急之势,若危迫之时,则安可以迂阔之事劝之哉?大抵治化,不可速见,风俗一坏,则难可以卒变。”慈殿曰:“凡监司、守令,在得其人而已。如不得人,则虽日日下书,尚何益乎?若平时,则当自上躬行,而挽回世道矣,如不得已,至于事急,则必改纪其政,然后庶可为矣。徒守旧章,坐待治化,不可得也。”漑曰:“择人而用之,非但衰乱之时,虽治平之世,亦当择用也。”慈殿曰:“然。古者不畜聚敛之臣,虽治平之世,而用如此之臣,则危亡在此矣。”漑曰:“朝臣之淸不淸,不可一一名目而分矣。”慈殿曰:“自古用人,最为关重。区别人物,何害于事乎?古亦有举人之事。今择宰相中廉简者,非区别也,举所知也。古者淸白吏则至于子孙录用,所以示劝奖也。今国势委靡,故欲择用人物而劝之。予意以为无妨也。”震曰:“尹漑之言,非为置此而不为也。直恐区别之后,人皆自沮故也。若堂下官,则政府、政曹,自当择用,不须区别也。”慈殿曰:“小各司有钱谷衙门官员,类多庸劣,虑被下人之偸窃。如此者沙汰,则人皆小心于国事矣。”漑曰:“沙汰之事,近则无之矣,古者或台谏为之,或铨曹为之。今虽不别为沙汰,而一年再考,严明黜陟,则庸劣者自不容矣。”慈殿曰:“今之黜陟,亦为虚文矣。”漑曰:“如是教之,在廷之臣,岂敢自忽?然六七年来,尚无其效,不知所启。然臣子岂不欲奉行上意乎?”慈殿曰:“民生日至凋瘵,何以为国?大臣其忧之,勿以区别宰相为难,而如举安玹、赵士秀者可也。知臣虽曰莫如君,自上何能尽知乎?顷者陈复昌,似慷慨直言,不顾其身者,故以为人无与比,而终为小人。听其言则似乎廉介,而竟闻筑室侈大云。言行不同如此,自上何以尽信乎?今者虽在宰相之列者,尚不奉法,故监司之归,虽恳恻传教,而既往之后,专不奉行,苟循私情,非徒黜陟不公,见御史所启,则滥骑之事如旧。为之臣子,徒用私情,而不知有国,国何以安?”震曰:“勿区文、武、南行,欲择用淸简之人,上教至矣。但好名之人,或有先贞后渎者,固难辨之。小官则尤不可别矣。宰相中廉谨有材者擢用之,则如举皋陶而不仁者远矣。”慈殿曰:“守令之善治民而颇廉简者,亦择而启之,则自上欲知而用之。”漑曰:“守令若非前有显绩者,则在京之人,势难详知。若监司则庶可知矣。”慈殿曰:“曾经守令而能治民廉简者,岂无所闻乎?”漑曰:“虽未尽知,亦有所闻知者矣。”慈殿曰:“见御史所启,守令等日事侵渔,闾里一空云。至为惨恻。”震曰:“古人云:‘劳于求贤,逸于得人。’若得人则国事自治矣。”连源曰:“用人为大,然必先养于前,然后可以用之于后也。顷自己卯之后,人以《小学》为戒,专不读之。近日有教,令幼学之士读之,甚合为治之要。凡人须自少时,道之以善,教养于学宫,则由是而出为台谏、侍从,或为荫官,知所向方,受字牧之任,亦知恤民也。教养人材,实为治之大本也。”震曰:“臣于戊寅、己卯年间,居泮宫,亲见其时之气习,徒尚浮薄,无沈潜修善之实。其中不无善人,而浮薄者多,故卒至于败。及其受罪也,人以为《小学》之过也,议笑已久,故幼学之士,不肯读之。今虽劝学而时习如此,亦不见读之者矣。”慈殿曰:“吁,《小学》岂误人哉!赵光祖谋国不公,而自相为党,合己者荐之,异己者斥之,使人君不得下手,而专执一国之权,摈退老成之臣。若读《小学》,则使家家户户,从事于洒扫、应对、进退之节可也。不此之务,轻薄之士,处事既误,恐卒被祸,多援为党,几误国事。是岂《小学》之过哉?”震曰:“其时气习浮薄,相聚群话则曰:‘见某相乎?’以谒见宰相为事业。若安坐而读书者,则谓之腐陈而笑侮。此其自取之也。”慈殿曰:“读书而不知义理,故赵光祖等终误国事。今世之儒,不务义理之学,谋爵之是务;不以事君为心,产业之是计。虽读古书,而于君臣大义、长幼伦序之道,蔑如也。用此辈,难见治效也。”漑曰:“宋人曰:‘教不本于学校,学不本于实行,非矣。’培养人才,必于学校,而学校之本,必先实行。今也学校教养之方,专不如古,故顷者自上念风俗之日偸,谕《小学》之当读,使幼学之士,兴起而学之。此实转移之大机也。数三年间,必有成效矣。古人云:‘躬行心得。’更加留念焉。臣久为礼曹判书见之,成均馆常仕堂上,则大司成,而大提学例兼知事,同知二员,则择闲官中经术、词章兼备者差之,故其人以教训为己任。虽不能逐日仕进,大司成若有故,则同知一员,往而教诲,故儒士以学为重,多有裨益之事。近则职务无暇者兼之,何暇治本职而又治兼职乎?祖宗朝,若有适于教诲者,则虽在烦务之官,必递而除闲官焉。”连源曰:“成均馆同知,本常仕员也。近来此事陵夷,故兼带者虽在务烦之地,而不递也。”漑曰:“今周世鹏、李薇为同知,而世鹏则尽心教诲,而经术、词章又备,合于同知,故前日大司成病递之时,臣在吏曹,启请差之。李薇则前为知中枢府事时兼之,今为刑曹判书,本职务剧,故不得往仕矣。”史臣曰:“虽非务剧,薇岂合于师儒者哉?以如此之人,为诱掖之官,无怪乎人才之不兴矣。”慈殿曰:“此言至当。必师长勤于教诲,然后儒生等,亦力于学问矣。若事烦之官兼之,则势难频往也。”

○谏院启李芑窜黜事,不允。

○领议政沈连源、左议政尚震、右议政尹漑议:“土豪、品官,武断鄕曲,威制人吏,凌虐百姓,隐蔽良丁之罪,虽至全家徙边,固不足惜,而士大夫之裔,或罹其罪,两界入居,则当身死后,其妻与女子,尽为边人所娶。国家不忍使其子孙,受此污辱,实是忠厚之美意,故前议朴居易等罪,以流三千里定之。但今人心顽暴,甚于昔时,不重其法,难以惩恶。况当刷出良丁,以补阙军之时,尤不可缓治其罪。益肆蟊贼之术,诚如言者之意。自今犯此数罪者,令各道监司及监军御史摘发,勿论士族、庶民,用全家律治之,使不得纵恣其恶,又使人知避何如?咸阳、居昌等官,其人、选上等陈诉则当矣,但如此处甚多。令该曹,受教移文于本道监司,分拣残盛,推移充定军额事,不得已于今明年为军籍,军籍时,一一充定为当。且今省费之时,杂类之官,毋得充差。且经筵官,《大典》内,只有知事三员、知事三员,而顷者以时在六卿、曾经六卿者,皆令兼带,似乎冗多。依《大典》知事、同知事,各三员差下。”答曰:“并如启。”

○弘文馆副提学赵士秀等上札曰:

伏见殿下答政院之教曰:“一人之事,而前后公论有异,予甚忧焉。”臣等请辨其所以异也。夫公论者,出于万人之佥同,而可传于万世而无疑,然后始可谓之公论也。若权臣之擅国命者,欲除其不附己之人,则必造为危语,托以公论,哆侈恐动,上以惑人主之聪,下以箝士林之口,然后頣指气使,无不如意,使人主以为当然,国人莫敢枝梧。若此者果可谓之公论乎?昔者章惇欲陷元祐之贤,则以诽谤神宗为言,韩侂胄欲去赵如愚,则以谋危宗社为言。当时人主不能深察其然,安受诬谤,黜退如响,虽有正直之士,慷慨伸救于其间,而惑于先入之说,使奸邪反复之状,终莫得以暴白于世,遂启宗社无穷之祸,千载公论,至今以为之痛。许磁、李浚庆等之所言,则他人皆不得闻,而陈复昌始造之,李无强继成之,而实之者李芑也。三人合谋,忽发于经席,此言初出,人莫不骇愕,亦莫不知其情状,而事体大罪名重,故虽在言事之列者,犹莫敢措一辞而靡然从之。况其他乎?舆愤久积,公论待今日而激发,故臣等将此人等被罪,皆出于李芑之状,概陈于前日,而殿下犹有所未悟,乃教曰:“浚庆等所发之言,皆无强自造之语乎?”臣等不敢不更详陈焉。许磁之‘我当为小人’之言,陈复昌虽归之于崔汝舟之传说,而汝舟则方复昌在朝之日,犹且言之曰:‘少无一言及此’云尔,则是复昌怨其疏己构陷之辞也。今者汝舟尚在,下问则可知其实也。磁尝私李无强之妓,故无强怨磁,痛入骨髓,及磁之见恶于李芑也,三人合谋,共为中伤之计,计成之后,无强公然唱说曰:“人间痛楚,莫大于所私之见夺于人。”此尤其情状之暴著,而莫掩者也。若所谓浚庆之所言,则无强发于经席,致之窜黜,又唱为加罪之议于尹元衡之家。其时宋世珩亦在坐,共问之曰:“此事重大,必知言根之实,然后可定其罪。”无强不能对,归之于已窜之复昌。夫无强,本以险慝之人,为士林所弃者久矣。事复昌,得齿显路。凡有所谋,互为酬唱,遂至于挟私罔上,无所忌惮,此公论所以激发者也。无强言穷之状,下问元衡与世珩,则可以知之矣。至于宋纯,则亦无强从李芑、复昌指挥,而成罪者也。宋纯为开城留守时,复昌请出私伴,纯不得已以正军许之。其后有文士,以此规责复昌,复昌疑纯之发说,深衔欲中之。且纯之子与李芑争讼田民,纯出文券示人曰:“如此之事,大臣何得为之?”芑闻而大怒,遂与复昌,交嗾无强,使之诬陷。夫以许磁与复昌、无强,构嫌既如此,宋纯与李芑、复昌结怨又如此,而又値李芑之方恶许磁、浚庆与宋纯之时,既以危语,横被流放。国人莫不冤之,而畏其势焰,故莫敢上达矣。苟或磁等,身为宰相,而任然作为如此之言,则人人得以讨之矣。何敢曲为营救,而仰渎圣明之至此哉?自磁等被罪之后,士气沮丧,权门熏灼,贪风益炽,民生日瘁,国势岌岌,将不可为。究此之故,则莫不由于公论之郁抑而未泯,故敢为之反复条陈,而不知自止焉。伏愿殿下,快从公论。

答曰:“所论则洞知矣。予观朝廷之事,以私嫌报复无辜之人,横被其罪。此皆予不明之致,可为惭赧。”

○传曰:“兼带成均馆同知者,以本司事紧,故不得数为坐起云。今政以在闲地可当人差之,本司事紧者递之。”

○以李名圭为知敦宁府事,权纉为司宪府大司宪。纉喜利,为国掊敛之臣。久为户曹判书,巧立科条,剥民髓血,识者目为亡国之贼。尝守丧于咸昌本家,图诱居民,列其孝行,而闻于朝,有一不到家之言。闻者曰:“携妻妾,卧华屋,何必往京家乎?”尝患肿,惑于妖僧针术,衣僧以素色绫假,其飮食之具,亲自点视,共处别室,诡怪莫测,人不得窥其所为。僧误用针刺至死,僧逸去,久乃觉之。赵士秀为同知成均馆事,任辅臣为弘文馆校理,李希孙为通政大夫庆源府使。希孙,宗室之子也。中文科,与金安老之子祺同年。仍附于安老,得为翰林、兵郞及正言,安老败后,不容于公论。为水原府使时,颇有不廉之称,有一宰相,力荐为掌令。具寿聃被罪之后,附会李无强,凡罗织寿聃,无所不至,时人谓之薇垣之无强,霜台之希孙。盖其心术,有相同也。至是为庆源府使,人皆鄙之。

11月3日

○丁亥,两司启李芑窜黜事,不允。

○未时,太白见于巳地。

11月4日

○戊子,两司启李芑窜黜事,不允。

○大司宪权纉、大司谏金澍等上札曰:

人臣负莫大之罪,不可以有功而原之,国家迫危亡之祸,不可不汲汲而救之。若曰功不可罪,而因循姑息,不救目前之祸,则此所谓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也。尚谓知类也哉?古昔帝王不能保全功臣者,皆以久假权柄,而不能早为之所,卒至于诛戮菹醢。岂若善处于厉阶之前哉?我朝李叔蕃有定社莫大之功,而纵恣贪黩,有不可不罪者,故太宗终不能贷而窜之于外。此乃家法之所当取则者也。芑恃功专擅,恣行胸臆,窃弄威福,势焰日炽,瘠公肥己,贪饕无厌,睚眦必报,倾陷是事。铨曹之长,不从其頣指,则中伤乃已,夺人之臧获,而敢与之争讼,则必置于罪。锢圣明之听,箝一国之口,使人人重足侧目,莫敢谁何,而坐致廉耻道丧,贪风日盛,邦本已摇,国势岌岌,其为罪恶,终不得逃于圣明之下,而公论激发于一朝。是诚国家莫大之庆,而转移风俗,进退、消长之一大机也。殿下既已洞知其情状,至有引过惭赧之教,一国臣民,孰不感激?然亦不能无惑焉。殿下夫既知之,则宜即痛加屏绝,以示好恶之正,而浃旬伏阙,尚且留难,臣等不胜闷郁。臣等窃闻,顷日垂帘之时,轸念习俗之日非,时事之已无可为,与大臣丁宁讲究,慨然有挽回世道之意,则为大臣者,咫尺天颜,岂敢少有隐讳?而无一言及芑之罪恶,泛常应对而退。噫!芑之无状,虽愚夫愚妇,莫不知之。曾谓大臣,有所不知而不言哉?积威之所劫,有自来矣。非徒不能建白于平昔,虽公论显发之后,亦且难疑畏缩不肯为殿下言之。于此亦可见芑之威势之重,而人人囚舌,公论杜绝,驯致于危亡而不可救也。岂不尤可痛哉?伏愿殿下,亟从公论,以决神人之愤。

答曰:“不允。”

○舍人以三公意启曰:“抄启淸简之人。但正二品以上,自上当知之,故不抄启矣。所抄之人赵士秀、周世鹏、李浚庆、金秀文、李世璋、洪昙、成世章、李荣、金珣、尹春年、尹釜、尹玹、金铠、李滉、宋益璟、卞勋男。”答曰:“知道。”史臣曰:“是时抄启淸简廉谨之人,多不厌众心。如金铠饰诈钓名之辈,亦在选中,多有不称之讥。” ○夜,巽方、艮方、乾方,如火气。

11月5日

○己丑,两司三启李芑事不允。

○传曰:“淸简之人,正二品以上则虽不抄,而自上当知之云,自上何以尽知乎?并为抄启。且守令及各司官员有廉谨者,亦抄启事,后日大臣诣阙时言之。”

11月6日

○庚寅,两司三启李芑事,不允。

○宪府启曰:“自上轸虑贪风之日肆,廉耻之道丧,特命简别朝士之淸否,其所以激砺一时之意至矣。然恐非天地牢宠之德也。王者为政,囿一世于教化之内,使贪夫廉夫立,如万物陶甄于雨露之中,沕然无迹可也,如不得不尔,而必至于遴选,亦不可率尔。今者政府选得其人,多至此数,颇似太滥。若曰尽于此,则亦诬一世之人也。以淸白标题,恐亦有名实之不相副。广选而苟取其人,亦足以长虚伪之风也。玆事所系,实为关重,在所难愼,故敢启。”答曰:“今者弊习已非,如古之淸白者,不易得也。抄择廉简之人,拔擢用之,是予之意也。虽已抄启,意其微官之中,或有所遗,又令抄启矣。”

○上御夕讲。

○弘文馆上札论李芑事,不允。

○未时,太白见于巳地。

11月7日

○辛卯,上御朝讲。领经筵事尹漑曰:“前于面对之时,不启李芑之事,两司之札,显以臣等为非。甘受其责,然臣意,但谓自上虽不忍垂死之臣,不即快断,终必听纳之事,故不汲汲启焉。今台谏废事论执,几至半月,公论之从与不从,安危存亡之机系焉。请斟酌示以加罪之意,则舆情快矣。”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领议政沈连源、左议政尚震、右议政尹漑启曰:“李芑之事,公论如此,而未及启之,待罪。”史臣曰:“为大臣者,于面对之日,唯唯诺诺,无一言及芑,及其被论,始来待罪,可谓得大臣之体乎?”答曰:“台谏、侍从之论启,非不足也,有何可启之辞乎?勿待罪。”连源等启曰:“李芑事,公论如此,斟酌加罪何如?”答曰:“领府事,只不失其禄而已。垂死老病大臣,不忍加罪也。”

○以任辅臣为司宪府持平。

11月8日

○壬辰,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上御夕讲。

○日微晕。

11月9日

○癸巳,上御朝讲。掌令任鼐臣曰:“前年许磁等被罪时,臣为持平。李无强以司谏招臣曰:‘即可合司于台谏厅。’臣曰:‘合司重事,何可轻乎?且未知事之顚末,吾不往焉。’无强曰:‘汝僚李希孙已知之,来则自当知矣。’臣往焉。始知无强与李芑同启许磁等于经席也。常时启事,台谏议合然后为之,而长官例为起草。是日,大司宪宋世珩、大司谏申瑛相视侧目,莫敢开口,但瞩无强之口而已。启辞之中,少有缓辞,无强辄色怒而改之,故一从其言,无敢违忤。小臣亦以下官,骇愕其事,心疑黯黮,而畏其毒舌,噤而不发矣。”献纳李重庆曰:“臣于前年七月拜正言,无强曾除司谏。一日到司,不议同僚,而出启草于袖中,乃许磁、李浚庆、宋纯、愼居宽、柳昌门之事也。常时启事,无小大必议于同僚,而长官起草,例也;若长官不坐,则次官代之,常也。臣与无强久为同僚而见之,常値长官之不来,而自起启草之时,则不能措一字。及见所袖之草,则皆关重之事,关锁缜密,定非一所自作也,必其所与共事者之所草也。其时同僚相顾失色,不措一辞,及书启辞之时,辞若少缓,无强辄发怒色,不啻如一家之事,惟意是用,人莫敢违焉。”

○政院启曰:“台谏废事伏阁,已逾半月。群情愤郁,久而愈激。若未蒙听纳,则公论恐无止息之日也。权臣窃弄威福,箝一时之口,使不得言,而国家有禄,公论幸发,此治乱、兴亡之一大机也。贪暴凶险之状,自上洞照,将必明示好恶,挽回世道,在此一举,而及今迟留积日,人心不无疑惧,公论之郁激,益甚于前日矣。臣等在咫尺之地,极知群情之如是,不敢不启也。”传曰:“非不知群情之愤郁,台谏之废事也,芑已无权,终无立朝干政之理。有功之人,罪不关国,则古亦末减矣。功岂不计乎?但不失其禄而已。老病大臣,日迫西山,不忍窜黜,故不允。”史臣曰:“许磁等被罪之后,士林悯其无罪,而畏芑莫敢发议,自芑病废以来,公论稍行,先斥其瓜牙羽翼,而又及于芑,岂非国家之大幸乎?第所恨者,具寿聃轻发窟穴之语,为奸人所谗,取怒于上。士林虽知其冤,恐触上怒,而苟顺之,反以直言之寿聃为非,独使抱冤于地下,可哀也已。” ○上御夕讲。

○两司启李芑事,不允。又启曰:“李无强以凶险邪毒之人,不容于士类久矣。奴事陈复昌,以发其身,蝇营狗苟,备尽奸谄之态,昼夜省谒,有同家人子弟,一从指嗾,日以伤人害物为事,毒舌闪闪,甚于虺螫。又附李芑,职为鹰犬,凡芑所欲害者,必令无强发之,交相煽乱,搏噬异己之人,一时侧目,畏之如豺虎。许磁尝私无强之妓,无强怨磁,痛入骨髓矣。磁尝疏论复昌,故无强承复昌之意,而构无形之辞曰:‘许磁得功之后,尝云:“我未免小人之名。”’李浚庆尝薄无强之为人,每与人言之,无强闻而嗛之,欲害之而不得,其辞乃曰:‘浚庆即李若冰之六寸,李中悦之三寸。’至以为文武特异,而必欲杀之。宋纯以言语之故,见忤于复昌,臧获之讼,构嫌于李芑,无强承其意指,构捏其罪。许磁、浚庆亦李芑之所疾者,故无强与芑约入经席,同发其事,胁聚两司,逼成其议,一时同僚不知顚末,而恐被救逆之名,牵掣而苟从。启辞起草之时,少不满意,则辄发怒色,故同坐之人,畏惧之不暇,惟视无强之口而已,袖手傍观,莫敢谁何。自作启辞,迫令同僚启之,而亦不敢违。位高宰相,一时网打,中外之人,莫知其由,而相顾失色,道路以目。其专恣胸臆,欺罔君上,诬陷朝廷极矣。无强自知得罪于公论,谋欲长处言论之地,以固其已之气势,以司谏被论而见递,则怨言者,不拟执义与应教,则怨铨曹,欲为直提学,恐不得,则令所事权势之人,胁迫铨曹之长。人之鄙恶益甚,人情愤郁,公论久激而犹未发矣。去夏阳托公论,阴逞己私,自上洞照奸慝之状,而犹示薄责。为无强者固当上思鸿恩,下念己恶,惶恐自省可也,而高卧江亭,招致贵宾,淸原君韩景禄。游宴是事,谋复还朝,期酬宿怨。狐鼠之态,鬼蜮之状,有难形言。其计将欲鱼肉士林,倾陷朝廷,不既惨乎?人皆以为:‘断蛇不死,刺虎不毙,其伤人犹多。’白日中天,阴翳自屏,圣明在上,奸邪屏迹。一国众怒,亦不可不念,请亟远窜,以御魑魅。”答曰:“无强情状,上下洞照,岂有他日之祸乎?原其情则不足惜,但已定其罪矣。朝官窜黜,年年如此,岂美事?门外黜送,以示谴责,则当自处矣。”

11月10日

○甲午,上御朝讲。参赞官权辙曰:“李冲南守惟新时,芑以防纳,输米三百馀石于其家,所贡之物,趁不纳司,本县之人诉悯无路云。臣于丁未年,为赈恤郞官,崔欢亦以户曹正郞分差。有一人称福城君奴子者以为,纳米二百石于各官,请受价。欢曰:‘若然则吾三寸侄欢之侄,为福城君婿。家事,吾岂不知乎?此必奸伪。’使拘囚而将鞫之。芑即伻人曰:‘此人于吾,有干愿,即放之。’欢曰:‘既议同僚,吾难擅纵。’芑屡伻言属,欢不获已放之。戊申年,臣为司仆寺正。其岁大饥,人多死亡。本府诸员之价,一朔米十五斗,其时米贵,细布只直二斗。臣语提调许磁曰:‘今者人多饥死,诸员之价米则减五斗,布则蠲一匹捧之何如?’磁诺之。因以是意,往言于李芑,芑时为上提调。芑执不可,累言不回。且崔彦浩时为内乘。语臣曰:‘昨见上提调则曰:“内厩马一匹,出给李元禄。”芑之三寸侄。云。’臣曰:‘颁赐马,虽外厩别养之马,不可给。况御厩之马乎?决不可给。汝以此意复之。’彦浩曰:‘今若往诉,必逢彼怒。’臣曰:‘御厩之马,虽上提调,何得与人?’使内乘尹确往言之,芑不得已从之。其无状之事,大概类此。”

○上御夕讲。

○两司再启李芑、李无强事,答曰:“领府事只罢其职。李无强之奸术,上下洞照,岂复售其奸术乎?不允。”

○舍人以三公意启曰:“淸简之人,难于广选,故改以廉谨为号而抄启矣。且守令不能尽知,令监司抄出,六曹所属各司,令六曹抄之何如?”传曰:“可。”被抄,安玹、洪暹、朴守良、李浚庆、赵士秀、李蓂、任虎臣、周世鹏、金秀文、李梦弼、李世璋、李荣、金玽、全彭龄、洪云、成世章、尹釜、尹铉、尹春年、郑宗荣、朴永俊、吴祥、李重庆、金铠、任辅臣、李滉、安从㙉、宋益寿、金雨、卞勋男、辛士衡、姜允权、禹世谦,并三十三人。

○上御夜对。侍讲官尹春年曰:“近自十年来,国不为国,纪纲解纽。顷者除逆贼而为元勋者四人。其中林百龄最贤,居家廉谨,故死后,人皆惜之。郑顺朋,以儒出身,名望甚盛,迨乎为相,顿不如初。许磁,初与柳灌,交听百龄之言,攘除奸凶,行已廉简。迩者贪风日盛,不知君臣上下之分者,此实李芑倡之也。芑虽有功,罪亦大矣。且君臣之分,如天地,而今也慢不奉上教,若臣子之请,则人或有听之者,而至于上教,专不奉行。人主虽荒淫无度,臣子固当从令。况自今上至诚求治,而下不体上意,号令不行,使威权在下,上令壅遏,则何以为国乎?臣闻:‘人君,可以为桀、纣,不可为周赧。’非欲使人君,为桀、纣也。桀、纣则号令行于下,以善道之,则犹可以为治,赧王则委靡懦弱,号令不行,虽欲为政,泽不下究矣。古人云:‘能杀人者能生人。’须念行号令之事。”

○日微晕。夜,月晕,黑云如气,自东方至南方横布,良久乃灭。

11月11日

○乙未,上御昼、夕讲。

○两司启李无强事,答曰:“付处可也。”

○传曰:“许磁等事,今听朝廷公论,以暧昧之事,陷于大罪云。许磁、李浚庆还授职牒,宋纯其放送。”

○两司上札论李无强事,答曰:“上意已尽言之,无更加之事。”

○弘文馆副提学赵士秀等上札论李无强事,答曰:“上意已尽言之。”

○传曰:“今乃不畏国法之时,堂上作罢者,罪虽关重,还叙于数朔之内,何足以惩之?今后依前书启,则自上斟酌叙用矣。其言于吏曹。”

○日微晕。

11月14日

○戊戌,未时,太白见于巳地。

11月15日

○己亥,冬至。上命勿进贺笺。

○未时,太白见于巳地。夜,月晕,白云二道如气,自西方至东方,贯晕布天,良久乃灭。

11月16日

○庚子,以金贵荣为弘文馆副修撰,李荣为会宁府使。荣,武人也,以廉谨著名,故擢拜是职。 ○日微晕。未时,太白见于巳地。夜,月晕冠。夜,月南有珥。

11月17日

○辛丑,传曰:“白川江西寺奴呈状于内需司曰:‘寺住持僧道悟,被儒生赵应奎所驱’云。土豪之强,莫甚于此时。僧虽至微,亦是天民,而不有国法,擅自驱打。其下书本道监司,令囚禁推问。”政院启曰:“见其推案,则有伤乱打云,极为非矣。但祖宗朝,有儒生打圆觉寺住持僧,先王置而不问,至今以为美谈。今此人,亦以年少儒生,已受杖八十。又令囚禁推问,非此有亏于崇儒之意,恐缺人望。且以为土豪而推之,则必用刑讯,取禀。”传曰:“此人乃品官之子,而非儒者也。虽曰狂童,岂可乱打人乎?道悟之得不死,亦幸也。欲惩一砺百,故令下书也。”

○上召对。

○未时,太白见于巳地。日微晕两珥,色内赤外黄。夜,月微晕,有白云如气,自北方至南方布天,良久乃灭。

11月18日

○壬寅,传曰:“今者大小之臣,不明君臣之分。内需司官,虽至微贱,因公出使,而列邑官员拒黜不待,是不晓事体也。若宰相所使之人,必不如此也。淸洪兵、水使、扶馀等官,不奉行承传公事,而反曳黜承命之人,书题宋宪。以不知事体之意,移文推考。”史臣曰:“以王者之命而付之至贱之人,又信其口,而推二品分阃之将,至加以不容诛之罪,上意虽在于振肃纪纲,而不知纪纲之所由立也。惜哉!” ○传曰:“经筵官尹春年所启生员进士收用之事,言于吏曹。且楮货,易于磨破,故民间愿用铜钱。凡事从民愿可也。前者以铜非我国所产,故已议而不用也。若无则已矣,姑从民愿事,后日大臣诣阙时,议之。”史臣曰:“春年,元衡同姓近亲也。始登第不为时议所容,乙巳以后,谄附尹元衡,上疏盛称郑顺朋卫社之功,又陈尹元老罪恶,遂见登擢,一从元衡指使,挤陷士类,终至空国,人皆侧目者久矣。于是自知见弃于公论,谋为依附之计,发此善议,以收人望。又洁淸自好,作寒士状,自谓深于学术,引进士类,而实乖谬,终始无一可取,而朝士或为其所欺,至有挟册质疑,往来其门者,识者莫不齿冷焉。” ○宪府启曰:“白川儒生,以打江西寺僧人之罪,既受杖八十,而又命以豪强,更讯之,臣等不胜惊骇。所谓儒生,亦是殿下之赤子,而殿下仁民之心,独不及于年少狂妄之人,何欤?以一胡僧之故,奴子三人,并受笞决,其主以病征赎,原其情罪,亦已过矣,今又令囚禁更推。儒生打僧之事,亦不过狂妄者所为,而殿下欲以不有国法绳之。以一犯罪而再被囚推,一不可也;打僧为名,而囚禁儒生,二不可也。殿下其不思乎?请亟还收推考之命。”谏院启曰:“凡打伤人物,自有定律。白川儒生等,既以杖打僧人之事,受其杖罪,不可更鞫。况豪强品官之律,与此大相不同,亦不可牵合附会,使陷于重罪也。村巷狂童,不识事宜,至于杖打,不为无罪,若以土豪之律,命之推鞫,则必用刑杖,而不无冤枉殒命之虑。恐乖圣上好生之德。随罪轻重,用律低昻,在于有司之任,而自上因一宦竖之言,遽下律外之命,非徒有妨于政体,凡在见闻,孰不骇愕?请还收成命。”答曰:“凡国事如此,故号令不行矣。儒生伤人者,不罪之律,在于何典乎?此非寻常欧打之比,实欲杀之,而幸不死也。不可以赎惩之也。今事类如此,虽尽杀百姓,上不得闻而权益在下矣。不允。”

○上视昼膳于大王大妃殿。

11月19日

○癸卯,礼曹启曰:“试经度僧者,本欲刷出杂僧,以补军额也。今禅宗所报僧四百六人,皆称能诵,此必山僧,不知立法本意而然也。已讲僧徒,请更令严明试讲。”传曰:“真伪则不可知矣,但所试之书不多,故少知僧道者,无不能诵,且必能诵而后来试,故如此。非若儒生之讲也,不须更试也。”

○宪府启曰:“白川儒生事,请勿留难。比见下教,以一委差宋宪之诉,命推兵、水使之人。兵、水使,乃二品使命之宰相也。宪之诉则如此矣,宪之所犯,自上岂一一知之乎?臣等备耳目之官,不能使殿下为尧、舜之君,而不意有此等之命,臣等不胜悯郁。请还收推考之命。”答曰:“近来人臣不知上下之分,而无敬上之心,故内需司官持公文下去,而各官不待之。臣子闻此,则宜以为骇,而反如是启之,将谁敬上乎?不允。儒生事,不允。”谏院亦启儒生事,不允。

○上视昼膳于恭懿王大妃殿。

11月20日

○甲辰,两司启白川儒生事,不允。谏院启曰:“伏见以委差宋宪之告,命推兵、水使。宪之所诉虽曰如此,宪之所犯,亦不可尽知,而以一微者之诉,命推二品宰相之人,朝野莫不惊怪。请还收推考之命。”答曰:“大抵内需司公事,各官不为奉行者多矣。宋宪非独往也,亦有下人。何敢以虚事妄诉乎?今之臣子,专无敬上之心。欲其知事体也,故命推之矣。不允。”后又启,终不允。

11月21日

○乙巳,上御昼讲。

○弘文馆副提学赵士秀等上札曰:

伏以,年少之儒,途逢胡僧,怒其不礼而打之,是不过狂妄之一事耳。既因江西寺僧奴来诉,特令邑宰推问,而又以内官莅之,事甚严矣,以一僧之故,杖决其奴三四人,罚亦足矣。应奎虽以病免,岂不为之惩戒乎,止此乃已。犹恐为僧者作气,以为儒者摧抑矣。况复命鞫于既罚之后,而欲罪之以非罪,不已甚乎。乘怒乱打,戃曰有罪,非武断鄕曲之比,而欲以豪强治之,由轻入重,罪与律殊,大非王者用法至公之道也。先王之于儒也,常加优容,虽有可罪之罪,犹以狂童恕之,况彼犯之罪,已无加于所被之罚,如或加等,便是律外。自上虽欲重治之,而罚不当罪,人不心服,则其所重之者,反所以轻之也。后世之议,可不惧哉。至如内需书题,承差州县,虽有公干,固非正官之比,而安知无识之人,凭借公文,陵轹官府而逢彼之怒哉。亦安知所过别邑,遇之少不协意,则便为之矫诬圣明,以行胸臆也哉。辄信琐细之徒,命推分阃之臣,非但事体亏损,实启奸细凭公作弊之路,他日之患,有不可言者矣。凡此髡徒阉竖书题之流,皆是一般阴狡,而肤受之谮,每缘曲迳,则终莫之察,在廷公论,发于舆情,则严辞峻拒,非臣等之望于圣明者也。不胜缺望,伏愿殿下,少察焉。

答曰:“不允。”

○两司启白川儒生事,不允。

○夜,月晕,色白。

11月22日

○丙午,上御夕讲。

○两司启:“白川儒生事,请勿留难。臣等又窃闻之,道路宦者之往莅其事也,缚致应奎,打其足掌,如应奎打僧之数云。此言虽不可信,而道路之相传如此,则其于见闻,已为骇愕。若果实也,则宦者而杖打儒生,自有民以来所未闻也。其恣行无忌,上累圣德,一至于此,岂不痛心?请令本道监司,推核虚实。”答曰:“不允。且内官,以应奎打僧数,打应奎云。若然则岂无伤处?其拿验于禁府。内官打儒生,至为骇愕,若是虚事,则何敢言于台谏乎?其言根所自,问之可也。”

○夜,流星出左旗星,入织女星下,状如拳,尾长一二尺许,色白。月晕。

11月23日

○丁未,两司启白川儒生事,不允。

11月24日

○戊申,两司启白川儒生事,不允。

○夜,月微晕。

11月25日

○己酉,两司启白川儒生事,不允。

○领议政沈连源、左议政尚震、右议政尹漑议:“我朝用《朝鲜通宝》之钱,生弊多端,废不用,岂非以铜非土产,而奸伪日滋,势自至于不能行欤?今也市廛之民不知先王立法之本意,只虑外方米谷之不来,官府之抑买,群聚而诉,期于不用楮货。然欲使民间,受一分利益,惟行用楮货为便,故前日议启,如铜钱之用,恐益沮碍。”又启曰:“白川儒生打僧事,特命更推,其于用律何如也?且欲审检伤处而拿来矣,但外人瞻聆,必以为打僧之故而如此矣。请勿更推。以宋宪之言,命推兵、水使。宋宪之所行,固不可知,而以微官之言,命推分阃宰相,恐伤事体。台谏所启,非为兵、水使与应奎也,只恐有累于圣德,此出于爱君之诚也。请速快从。”答曰:“白川儒生事,若以为儒生而置之,则将无所忌惮,后弊无穷矣。台谏以为内官以打僧之数,打儒云,故欲凭阅而拿来矣,不可改也。兵、水使事,内需司之官,虽微贱,其所持公文,亦是国事,而专不奉行。安有如此不知事体者乎?故命推之矣。”

○日微晕。

11月26日

○庚戌,两司启白川儒生事,不允。

○弘文馆上札论白川儒生事,不允。

11月27日

○辛亥,日微晕左珥,色靑赤。

11月28日

○壬子,禁府以赵应奎供入启。其供曰:“内官到白川,即发军掩捕,加以枷锁,缚两足于枷上,以大杖乱打无数”云。传曰:“内官非以私意发军也,持公文付有司,而有司依法推之也。无辜之民,不计生死,乱打残伤,陷害中使,构成虚语,传播于台谏。以此照律。”

○弘文馆直提学李铎等上札曰:

伏见赵应奎之招辞,其被打于内官明矣。为日已久,杖痕虽无,然其言甚详,不可不信。若以为不信,则白川郡守在焉,刑吏及执杖下人亦存焉。辨其虚实,有何难焉,而徒以杖痕之无,为构虚而不之辨乎?道悟,逃赋之一贼民也。以儒生而杖之,则至遣内官,问其罪状,犹恐其僧冤之不伸,儒生被杖于内官,则置之于不问之域,而犹恐其事状之发露,臣等窃惑焉。臣等伏见上意以为:“道悟虽僧,我所命耳。其打道悟,是蔑君命也。虽有儒者之名,而不知君臣之分,则不可不罪之也。然道悟以一贼民,敢与儒者抗,其所被打,亦其自取。自上不察其自取之所以然,徒示威于儒生,已为不可。况在僧,犹恐其不能救,在儒,犹恐其不能罪,徒知君臣名分之不可犯,而不知君臣名分之所以立,臣等所以滋惑者也。大抵王者之心,如衡如镜,不偏不倚,只可明辨其罪之是非耳。不使少有偏系于彼此,然后心无爱憎,法无轻重,而天下咸服矣。不问证左,则应奎,不可照律也,既推应奎,则内官不可不下狱而归一也。况白川官吏,亦安可不问之乎?臣等职在论思,目睹圣德之失,不敢容默。

答曰:”赵应奎非内官独断推之也,持内需司关字,依法付守令而同推也。设使打之,邑倅推鞫于内官所见之处耳,何独归咎于内官乎?当初台谏以为,百馀度被打云。脱令应奎之招非妄,则未经一月,岂无杖痕乎?以此足以明知不实也。此事曾使问于本官,而虑其滞狱,故令照律矣。然则待白川回报可也。“

○两司启曰:“今观应奎所供,内官之打应奎,固非虚事,自上不以为骇愕,而反加应奎以构成虚语之罪。臣等不胜痛悯。应奎之足掌,虽无伤痕,其被乱打如是的实,固当推问打儒内官,究竟治罪可也。今若不推治内官,而反罪应奎,则岂不大累于圣德乎?前日圣教,以内官打儒生,至为骇愕。臣等之意以为,拿问禁府,而事未实也,则必大惩其打儒之罪。岂料今更如是也?请速快从公论。”答曰:“始以为内官,打儒生百馀度云,故欲核其实而拿来矣,见应奎供招,则本郡发差捉推之事明矣。见白川回报,则可知也。不允。”

○以任辅臣为司宪府掌令,许晔为吏曹正郞,王希杰为弘文馆副校理。

○夜,黑云如气,自坤方至东方布天,良久而灭。

11月29日

○癸丑,左议政尚震、右议政尹漑启曰:“赵应奎事,非徒台谏、侍从尽启,臣等亦尝启之。若无大关,岂为幺麿一狂童,如是烦渎乎?凡帝王鞫人,宜付有司,不宜令内侍参之。此固祖宗朝所无之事。一启其端,终必有宦寺干政之渐。况庶狱罔敢知,文王之美德。自上于此一事,既于外方,推考定罪,又拿致禁府,初欲验其伤处,卒据其自明之招,又令移文更核,而照律加罪,无乃近于已甚乎?凡四方断狱,罪不称情者,亦多有之,而自上法文王罔敢知之大德,而未尝综核于其间,独此狂儒欧僧之事,累轸圣念。廷臣则固知上意之不在于护僧,而出于好生,外方闻者必曰:‘儒生打僧被囚,罪至不测云尔’,则僧徒日横,士气日丧。臣等在辅弼之地,见如此累德之举,不敢退在而来启。”答曰:“今人心不畏国法,不计生死,残伤人物,故欲矫此弊而已。内官非以己私而为之,持公文付有司而推之。见白川推案及应奎招辞则可知矣。”再启不允。

○两司启曰:“内官及白川郡守崔斯立,请并拿鞫,凭阅治罪。”答曰:“不允。”经月论启,不允。

十二月

12月1日

○甲寅朔,上以照牙坪、波荡洞胡家撤还之事,皆方好义所措也,若递来,则野人不无畏疑生衅,命仍任。好义位至二品,若见权势之人,则拜伏乞怜,及为平安兵使,以利诳诱胡人,移居于茂昌近地,夸功上闻。时曺光远为监司,追要于路曰:“我亦兼兵使也。”遂连名上之,故好义、光远同受重加。

○遣礼官,致祭于阳川君许磁之墓。先是,磁为吏曹判书,颇循公道,见忤于李芑,故李无强承其指论之,与李浚庆、宋纯、具寿聃同被窜谪,卒于贬所,归葬于涟川地。至是因朝论,复其爵而赐祭焉。

12月2日

○乙卯,上召对。

○弘文馆上疏,论赵应奎事,不允。

○日晕,色内靑外白。黄云一道如气,自东方至西方布天,暂时而灭。

12月3日

○丙辰,遣承旨,宣酝于成均馆儒生,下御题,令制进。锡泮宫黄柑赋。 ○传曰:“赵应奎事,白川回报虽来,而别无可考。前承传内,去‘构成虚语’等字,而以其馀辞,照律决放。”

○大司谏金澍、执义兪绛等启曰:“臣等伏见殿下于赵应奎之事,既命内官往莅之,又命监司再鞫之,又命拿来于禁府,若为一胡僧报怨,以累圣明之德,大失臣民之望。凡有血气者,孰不闷郁?殿下虽以为内官持公文往鞫,不知公文者何文也,所谓公文,有缚打儒生之旨乎?阉竖之言,则信以为然,朝廷之论,则指为不实,是待朝廷,不如一阉竖也。有内官焉,有白川郡守焉,有执杖之人,拿问禁府,则虚实自辨,而罪有所归。请亟命下禁府究竟。”答曰:“不允。”再启不允。

○工曹判书尹思翼、礼曹判书郑士龙、户曹判书郑世虎、刑曹判书李薇、吏曹判书宋世珩、工曹参判金益寿、兵曹参判李光轼、户曹参判南世健、吏曹参判沈光彦、刑曹参议权祺、吏曹参议元混、兵曹参议任说、参知李纯亨启曰:“赵应奎事,台谏、侍从、大臣论启非一,而天听愈邈,一国臣民孰不扼腕?儒者受杖于宦竖,虽在汉、唐衰季,亦未尝有也。殿下遣中使,不过验得其情状而已,其发军捕囚,枷锁乱杖,皆非上意,而其端一开,宦寺横恣如此,他日乱政之渐,岂不寒心?大抵虽犯二罪,从一科断,隆寒盛暑,许赎兔杖,乃帝王钦恤之仁。未闻以一事而再论,隆寒而必杖也。臣等备位六曹,伏见殿下过举,恐累大德,故敢启。”不允。

○宪府启曰:“近来盗贼无处不起,而啸聚于长湍者,尤为犷悍,白昼成群,公然劫掠,至于处子之美者,则临门索出,莫敢或违,如麻田、积城、牛峰等地,人民尽被其害。购捕之策,不可不急,时任守令,皆是荫官,束手无策,明知此辈,止宿官舍,而佯若不知,事机甚重。迎送之弊,似不可计也,四邑守令,请以有才智谙练武臣差遣,期于缉捉。且庆尚一道,皆为贼薮,道路不通,守令、承差出入,必调发兵马,使之前导而后行。请与朝廷,广询良策,别为措捕。”答曰:“皆如启。”

12月4日

○丁巳,政院启曰:“帝王之德,莫过于舍己从人;累德,莫甚于好自用。朝廷侍从,将赵应奎之事,极争尽言者,非一毫申救应奎也。若以打僧罪儒,则下沮士气,上累圣德。臣等在密近之地,若不启之,则臣等之罪亦大,故敢启。”传曰:“朝廷台谏、侍从之意,予非不知也。但无辜之人,如此残伤,若以儒而容恕,则后弊难防,故不允。”

○两司启赵应奎事,不允。再启不允。

○右赞成申光汉、左参赞任权、右参赞安玹启曰:“赵应奎,以狂童打僧,已被其罪,而至于拿囚,必欲决杖,宦竖持内需司之文,至于威制守令,乱打儒生,而置之勿问。以此台谏、侍从、三公、六卿,累日论列,天听邈然。台谏、侍从,殿下之耳目;三公、六卿,殿下之股肱。以一狂生之事,论执如此,殿下当惕然省念,而犹执不回,殿下近来失德,无甚于此。国事将至于日非,乱亡随之。此臣等之所以闷郁而不敢不启也。非但臣等之闷郁,一国群情,莫不如此。请快从公论,以答一国之望。”传曰:“生杀之权,当在于上,而今则伤人杀人,纵恣无忌,故欲矫此弊矣。朝廷则惜儒,而予则惜民也。不允。”

○两司上札曰:

国家之所赖而为治者,法而已。用法不一而好恶顚倒,则危亡之祸,指日可待。今以赵应奎之事观之,以儒者打无礼之僧,特出于不忍小忿,而命内竖往鞫,不使朝廷知之,王道偏陂,亦巳极矣。况内竖之鞫儒者,备尽其苛酷,累圣德乱国政,至此甚也。臣等论应奎之不可加罪,则诿以杀无辜,而必欲重罪之;论内竖之不可少贷,则诿以持公文而必欲曲贷,至于举国抗争,视之迈迈,好自用而莫予违也。孰谓圣明之朝,有此危亡之机哉?设使应奎打杀贼僧,概之以崇正抑邪,则虽置之勿问可也。特以打僧之罪,系绁其诵孔子之人,用之以律外之科,内竖之不有朝廷,敢辱儒冠,汉、唐衰季之所未有也,而殿下始则以为骇愕,而终则反为掩护。是何用法不一,而好恶顚倒也?以此求长治久安,不亦左乎?呜呼!自古亡人国家者,佛氏一也,阉寺一也,无士气一也。有一于此,未或不亡,而兼斯三者,则谓之奈何?此臣等之所以痛哭流涕而不能自已也。

答曰:“应奎虽打杀僧人,勿问可也云。虽禽兽,不可无故杀之。况僧亦人命,岂可擅杀乎?不允。”

○夜,月微晕。有黑云三道如气,自西至东布天,良久乃灭。

12月5日

○戊午,两司启赵应奎事,不允。再启不允。上札争之,又不允。

○传曰:“赵应奎事,已令禁府照律,而至今不启。其问之。”

○弘文馆副提学赵士秀等上札言赵应奎事,答曰:“予意尽言于前后。不允。”

○成均馆生员安士俊等四百馀人上疏曰:

臣等俱以庸愚,幸际昌辰,其于时政之得失、君举之是非,苟有所见,不可恝然。今者赵应奎之杖顽僧,虽曰狂童无赖之事,应奎有儒者之名,道悟负无君之罪。殿下欲庇一胡僧,既遣中使,严治其罪,犹以为未足,至令鞫问于禁府。殿下之用法,不已惨乎?道路见听,孰不惊骇?噫,后世谓殿下为何如主也!台谏以中官杖应奎之事启之,则曰虚语也,及验应奎之被杖无疑,则曰以法打之也。噫!人主之言,果如是耶?当初殿下之命推于禁府也,无知之民则曰:“殿下之护僧如是。”有识之士则以为:“必审其真伪,以示光明之政也。”今则反加应奎之罪,噫!圣人之政,恐不如是也。殿下以一顽僧之故,而内竖干政之弊成矣,吾道异端兴丧之几判矣。上自三公、六卿,下至侍从、台谏,累日论列,尽言极谏而不从,听之邈邈,又从而为之辞,是以大臣之言为不足听,台谏之言为不足信也。噫!胡僧、内竖,过于大臣、台谏,则殿下将与此等辈为国乎?殿下每以天民为言,而谓枉杀无辜。所谓民者出力作事,以事其上之谓也,而彼僧者,果何为哉?古人有言曰:“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伏愿殿下,垂念焉。

答曰:“当初闻内官打应奎百馀度,故欲验其伤处而拿来,则少无杖痕。道悟虽僧,亦无罪之民,应奎虽有儒名,既残伤打人。若谓狂童,置而不问,则后弊难防,故不允。”

○义禁府堂上郑世虎、安玹启曰:“赵应奎,自上教以残伤乱打之罪,照律决放,故商确律文,则若齿缺及折伤一支外,其他生伤者,罪笞四十。若以威力缚制之律照之,则似当其罪,然私家拷讯,亦不过杖八十,而既以此罪,征赎于白川,且隆寒则关系纲常、赃盗外,皆许赎,若罪等则勿论者,此律例也。今照律,而与承传之意似异矣。”传曰:“收赎则不得矫弊矣。还给所赎,决杖可也。”世虎等又启曰:“隆寒许赎,法也。本府不可为法外之事。敢禀。”传曰:“自古欲矫弊,则不许赎而决杖者有之。不允。”

○政院启曰:“赵应奎事,在法应赎,而强使决杖。应奎之生死,不足计也,法不可挠。圣德之累,无大于此。”不允。

○辰时,白气贯日重晕,色内黄外靑。两珥戴,色黄白,冠色微赤。

12月6日

○己未,政院启曰:“赵应奎还给白川官收赎,而以决杖判付。此非但政体顚倒,其在隆寒盛暑,凡有罪者,特许收赎,乃先王好生之德也。以打僧之故,当此隆寒,决杖儒生,而终至于陨命,则以殿下钦恤之心,岂不有悔于后日乎?”传曰:“予非不知隆寒许赎,而大臣之启,亦不得勉从矣。上之号令不严,虽欲有所为,而下辄防之,使人君不得措手足。人君虽为不道之事,臣下不可防禁。况为民除弊乎?禁府堂上之启,知畏台谏而不畏上命,尤为痛愤。速判付以启。”史臣曰:“法者,公共之具。若因喜怒而更重之,终至于民无所措手足,而国随以亡。况怒儒之打僧,必欲排公议而杖之,刑罚之滥,莫此为甚。白气贯日,示戒孔昭。天人之际,捷于影响。可不惧哉?自是士气沮丧,僧徒鸱张,交通宫禁,陵轹士大夫,十五年间,横恣日甚,卒至无遮大会之斋,国储荡尽。其不亡幸矣。” ○知敦宁府事李名圭、汉城府判尹洪暹、左尹赵彦秀、右尹丁应斗启曰:“朝廷将赵应奎事,相继论执,而天听愈邈。彼士林之沮气,缁髡之扬臂,俱不足顾,独可惜者,殿下六七年来,延接儒臣,讲论切磨之功效,一朝而扫如,即位以后,奠谒先圣,尊师重儒之美称,尽归诸虚假。臣等窃惜焉。殿下日御经筵,读古人书,所以欲闻所未闻,开益心地,法古人之为善者,惩古人之为不善者,岂但欲多闻博览,而茫然于善恶之分,无益于政令之间哉?今者试读前史,有史书之曰:‘有儒打僧,其君怒而杖之。’又书之曰:‘有儒打僧,其君释而不问。’殿下读至于此,评论两君是非,未知以杖之为是乎?释之者为是乎?臣等俱忝显秩,见吾君疵政过举,不敢不言,以负累朝覆焘之恩。是以不觉言之支离。”传曰:“近来国法不行,枉杀无辜,故欲痛治其显发者,以防后弊。玆未从朝廷之启也。”

○义禁府堂上郑世虎、安玹、沈通源启曰:“律者,高皇帝所定,祖宗朝遵用已久。臣等非惜一书生也,特以祖宗金石之典,宜守勿替,故烦渎更启。”上不允。世虎等又启曰:“举朝今方论执,臣等以执法之官,依教奉行似难,故敢启。”传曰:“但恐后日人言之逼己,不知人君号令之重,此乃胁制人君之渐也。尤极痛愤。速退决放。”

○同知成均馆事周世鹏等上疏曰:

赵应奎,鄕村一狂生。其欧僧也,特相遇于道路,恶其无礼而然耳。初非有及于残伤,今亦不至于致死。莅之有官,蔽之有科,不宜谳之于禁狱,用以律外之刑也。还给已纳之赎,必决隆寒之杖,此帝王何等政也?民皆天民,不独道悟为天民。四境之内,杀人、伤人者,不知其几人,则将尽遣中使而莅之,尽致禁狱而鞫之乎?圣恩不能遍及于齐民,而独深于一僧,臣等窃恐圣念,必有所偏系也。一念有系,则其发虽微,而妨政害治,危亡随之。况其著者乎?此廷臣之所以为殿下遑遑陈缕者也。伏愿殿下,廓日月之明,霁雷霆之威,快收成命,以慰群望。

不允。

○成均馆生员安士俊等上疏言赵应奎事,不允。

○两司启赵应奎事,不允。三启不允,辞职而退。

○领议政沈连源、左议政尚震、右议政尹漑启曰:“赵应奎事,禁府堂上,非欲救应奎也,亦非畏台谏也。用律外之典,为人君过举,故如是启之也。今若快从朝廷之启,则圣德光明,而下人自当悦服,纪纲亦从此立矣。”答曰:“近无国纲,权在于下,虽小小之事,自上若论可否,则假托公论,不无取胜之习,而政院承判付之教,趁不举行,故以为痛愤,如是言之也。不允。”连源等又启曰:“权在于下云者,乃昏乱之时,人臣窃弄威福之谓也。今圣明在上,安有此弊乎?政院之不趁时判付者,以冀圣上开悟于万一,而引君无过之地。岂敢假托公论,以取胜哉?今若嘉纳,则圣德由是而光明,而人心益为悦服矣。”答曰:“近日观之,则一人倡议,则有风靡之渐,自上论可否,则强欲取胜,至于传教,顿不举行。人君纪纲,无乃废弛而然乎?至为寒心。应奎事,尽言。不允。”

○右赞成申光汉、左参赞任权、右参赞安玹、户曹判书郑世虎、知敦宁府事李名圭、汉城府判尹洪暹、刑曹判书李薇、吏曹判书宋世珩、工曹参判金益寿、户曹参判南世健、左尹赵彦秀、右尹丁应斗、礼曹参判沈通源、吏曹参判沈光彦、刑曹参议权麒、户曹参议林鹏、吏曹参议元混启赵应奎事,不允。

○以李浚庆为知中枢府事,李澯、周世鹏、郑彦懿为同知中枢府事,宋孟璟为佥知中枢府事,沈守庆为议政府检详。

12月7日

○庚申,命召两司,传曰:“人君操赏罚之权,罪之加减,非一二事,以台谏辞职取舍,则恐开后日无穷之患,故不允。卿等其就职。”大司宪权纉等启曰:“臣等既无格君之诚,使殿下陷于有过之地,终不得感回圣聪。复将何颜,行呼唱于外衢耶?应奎之不可加罪,举朝方争之,殿下迫令禁府决罪。幺麿一应奎,不足以快僧徒之心。请将臣等,显加贬黜,然后可以厌僧徒之心,而殿下雷霆之威,亦可以少霁。决不可就职。”仍退去。再召,又辞而退。

○成均馆生员安士浚等上疏言赵应奎事,不允。

○传曰:“赵应奎,已决罪乎?其问于禁府。”政院启曰:“朝已决罪矣。”

○弘文馆直提学李铎等札论崇佛罪儒之非,答曰:“朝廷启以崇信异端,殊无论可否之意。虽在祖宗朝,岂全无取舍而事事乐从乎?”

○议政府舍人尹釜等率六曹郞官上疏,请下宦官及白川郡守于禁府,穷讯其曲护僧徒,滥杖儒者之罪。不允。

12月8日

○辛酉,命召两司就职,再辞而退。

○月晕。夜,白气一道、黑气一道,自坤方贯晕,至北河星,黑气灭后,白气渐长,移北方,良久乃灭。

12月9日

○壬戌,传曰:“今者见淸洪道灾伤敬差官状启,陈田非百姓惰农之例,而一切收税云。若果如此,则贫残之民,不无流离之弊。此意言于户曹。”户曹启曰:“年分等第,大臣及六曹,同议启下,已移文矣。自曹追改为难,请议于大臣。”传曰:“陈田之税,虽不可全免,可得减半乎?此非独民之惰农也,守令亦不致意劝课之故也。如此者,察而推之。”

○吏曹判书宋世珩启曰:“台谏累日辞职。国无耳目之官,至为未安。近日群臣之进谏者,皆无婉顺之辞,徒尚抗谠之论,以激雷霆之威,使圣君,有日月之食,臣等之罪,固大矣。然以吾君之明,有群臣之直,是亦国家之盛事。有何妨于圣治乎?殿下苟能知悔而下教,以示勇迁之旨,则士气不教而自振,邪说不禁而自沮。台谏岂不弹冠而就职乎?臣滥忝勋籍,义同休戚,不忍退坐,敢启。”传曰:“台谏累日辞职,予心岂安乎?如是启之,至为可嘉。敢不念乎?”

○命召两司传曰:“就职之意,尽言之。更加深虑,须速就职。”台谏遂就职,上札曰:

君臣之际,分则至严,奚啻天地,义则相须,同于一体。君不可自谓尊大,而犬马其臣;臣不可自为踈远,而国人其君。必也情义相孚,而上下交,然后庶事康哉而治道成矣。此《易》《干》下《坤》上之所以《泰》也。人君处极高之位,操可畏之势,侈然自肆,惟其意而莫予违,则孰肯犯雷霆冒𫓧钺,与之争是非论可否哉?今也以江西寺僧事,朝廷咸谏请赦狂童而罪内竖者,诚以机关甚重,乱亡之所由起,故殚虑倾怀,尽言不讳,忠殿下之职分也。岂敢比周,以诬殿下哉?殿下为幺麿一僧之故,必欲杖其儒冠,快洒缁林之耻,则排群议而莫之恤,视朝廷犹视婴儿,至以胁制君父恐之,遂其所欲而始快于心。设使诸臣皆不肖无状则已矣,其间岂无仁贤者直谅者,可以尊敬礼貌,而一朝轻贱之至此之甚,何哉?四方闻风,莫不解体。臣等恐群臣之视殿下,犹国人而不敢尽其情也。呜呼!吾儒之打僧,一朝之忿也,殿下罪之而不饶,内竖而打儒,万古之恶也,殿下置之而不问。不罪其有罪,反罪其无罪,是皆出于殿下有意之私,而不可欺者也。不可欺而欺之,多见其不得其辞也。胁制君父等语,何以服人之心?适足以结群臣之舌也。使朝廷消沮畏缩,徒知豢养之为恩,而以逐队随行为尽职,则虽有乱亡之祸,迫在朝夕,必无为殿下告之者也。然罪儒生其过小,而拒群臣之谏其过大;拒群臣之谏其过小,而轻视朝廷,无所忌惮,其过为尤大。殿下何不察是非之所在,文过饰非,愈入于大过之地,而终莫之少悔乎?殿下学问之功,今日扫如,而国事不可为矣。岂有君不信臣,臣不信君,上下否隔,而成长治久安者哉?言念及此,可为痛哭。臣等待罪台谏,猥承宠遇,上不能格君心之非,下不能逃失职之讥,浩然有去志,不得已也;谓吾君不能而去之不忍,则黾勉就职,亦不得已也。应奎之被杖,吁亦往矣,悔之之端,其在来者乎?若谓之顽钝无耻者,其进退惟其在我,而不庶几改之,则非臣等之望殿下也。

答曰:“今之贤士大夫,引君无过之诚,非不知也,他日幸有权奸用事,则胁制之渐,亦岂可不计乎?予意如是,故言之耳。”史臣曰:“台谏之去就,何可轻也?其去也,既不能回已锢之惑,而欲以一札,望其改之于既就之后,无惑乎听之愈邈,而言之愈拒也。” ○日晕色白。

12月11日

○甲子,传曰:“正朝进丰呈,虽再三启请,而年凶灾作,慈殿未安不许,故不得行之。”

○领议政沈连源、左议政尚震、右议政尹漑启曰:“顷者冬雷发声,木有花麰发穗,而暖如春日,雨下不止,至今无冰,专由臣等不肖,冒处相位,故阴阳愆度,灾变叠出矣。请递臣等,更择燮理阴阳之人,置诸相位。”答曰:“灾变之作,由于予之不德,非卿等所失。勿辞。”连源等再启曰:“灾变之作,必由人事。凡政令之出,顺人心而无违拂,则天心和而灾异消。自上须寻常省念。”答曰:“启意知道。当更加省念焉。”

12月12日

○乙丑,夜,自巽方至坤方地震。

12月13日

○丙寅,传曰:“今观全罗道监司状启,十一月十三日,光州双虹见于东方,十九日,扶安雷动,金堤乌作新巢,生雏三首,尾羽一寸馀,翼羽成长欲飞,且节候温暖,杜鹃发花,麻子生长,高至数尺,亦发花云。近来灾变连绵不绝。不知因何事而至于如此乎?罔知所措。”政院回启曰:“前者因灾变,求言于朝野,而无一人直言陈疏者,窃恐自上,无采纳之诚,故如是矣。古人以朝有直言而不能用,又求之于他,比如舍璧而求璧。今自上恐惧修省至矣,然必兴作士气,扶植正道,然后可以庶几于消弭之道也。”

12月14日

○丁卯,领议政沈连源等议:“自祖宗朝,平地陈田,不许免税者,所以惩惰农妨诈伪,必有深意,不可轻开免税之路。况政府、六曹会议等第,移文八道,今方收纳。遽因一敬差官状启,似难追改。”上从之。

○夜,月晕色白。

12月15日

○戊辰,辰、巳时日微晕,两珥冠,内黄外白。自午时日晕色白。夜,月晕色白。

12月17日

○庚午,行祈寒祭。

○宪府启曰:“近来民罹札瘥之厄,又连水旱之灾,田野荒芜,稼穑卒痒,死徒殆尽,村落空虚。自添作皂隶之后,下三道尤甚困弊。加以守令,无意于民事,视之不啻如草芥仇雠;监司只以文簿期会,不加存抚,至如农事形止状启,专据列邑文具牒报,而不用实状。有司则抚恤经费,筹画关移于外者,太半为民之病,故守令之临民则曰:‘非我也,监司之令也。’监司则曰:‘朝廷之公事也。’有司则曰:‘国家之事,不得不尔。’然则民怨之归,自有所在。国事至此,宁不寒心?自上命蠲陈田半租。其仁惠之泽,虽汉文何以加焉?该司之防启,法例当然,大臣之议,亦有所见。但平地陈田,责以惰农者,祖宗朝法而警起怠惰之一事也。恤命才出而还止,恐仁心、仁闻未及洽于四方。请依前教,半减其租,使阻饥之民,得蒙其泽。去己酉年,户曹移文于各道,以为:‘久废量田,新垦之田,民多隐耕,不输当纳之税,川反复沙,树木成林,废不耕种,而还收业去之税。令各官,自为小打量而减税。’及秋加耕田则打量,而陈田则不量,国家收税之利,似多于前矣。以利而失信于民,甚为有司者羞之。请依户曹前公事,春耕前前项永废陈田,打量免税,一以救残民之弊,一以示信于民。”答曰:“如启。”

12月18日

○辛未,礼曹启曰:“今年大寒已过,立春将近,而汉江无冰,京中恐不得藏冰。请行移水边各邑,求阴地合冰处,伐藏以待之。”传曰:“可。”

12月19日

○壬申,日微晕,两珥,内赤外靑。

○江原道平海,地震。

○黄海道丰川居百姓金孙家雌狗有孕,忽吠嗥奔走,左胁间自拆,产四雌。后母狗昼夜自舐其产穴,凡十馀日而复完,只有破痕而已。母狗与子皆生存焉。

12月20日

○癸酉,谏院启曰:“纳谷受价,为国家之害大矣。富商大贾,因缘势家,折简州郡,求请米谷,或持物货,诱胁饥民以纳之,势家无一斗之费,饥民有流亡之弊。以此虽无一顷之田者,例称农庄所出,欺诬上言,欲受重价,国家不知陷于奸计。若令从愿,是于国家,无丝毫之补,而反有莫大之害矣。今者昭容金氏上言内,平安道定州等官所纳之谷,岂尽农庄所出?而特令司赡寺,题给五升绵布。近来国储绵布虚竭,不可滥给。且利源一开,后弊难防。请还收给价之命。”答曰:“此乃已纳之谷,而数亦不多,故令给价矣,不可改也。”累日论启,不允。

○兵曹启曰:“长湍、积城,贼徒横行,白昼劫掠,故以武臣为守令矣。但闻此守令等,深畏贼党之作寇,若承差出他,发民守衙,民弊不赀,反无委遣武臣之意。限盗贼寝息间,勿挈妻子,使无顾念之事,专意捕贼,依两界例,付军职给禄何如?且闻此等邑,下吏与贼交通,守令孤立,难于秘密措置,宜带军官一二人。请议于大臣。”传曰:“可。”

○领议政沈连源议:“两邑守令,既以武臣差遣,然孤立无助,则难以措置。姑从权制,令带军官,以为腹心,贼尽后还除下无妨。”左议政尚震议:“畿甸之所谓盗贼者,乃迫于饥寒,鼠窃狗偸,以延一二日之命而已,非劫杀守令,藏兵山薮者之比也。既择守宰,又与之军官,则似与防备外敌无异。四方闻之,必曰:‘大盗起,而畿甸戒严’,则非所以镇一时之人心也。况发千钧之弩于鼷鼠,古人所讥。今此之举,恐类于是。古之善捕贼者,或以恩信怀绥,或以智术牢笼,虽不至加矢石而尽杀之,能使一境卒赖以安。今为长湍府使者,赵安国武班中有名,其邻州,亦有武人,相与合谋链卒而伺之,虽不别带裨将,其弭盗不甚难矣,今观该曹启禀,其意亦当。主守无腹心,果不可措手。使自择有才智者,称中房带去,则隐然有济事之具,而无轻动之形。”时尹漑见是议,笑曰:“有是哉,左相之迂也!带一军官,果可谓千钧之弩乎?两邑盗贼,亦可以恩信智术,而怀绥牢笼乎?军官非裨将,而必欲之以中房,又何欤?”右议政议:“畿邑与边鄙,事体不同。为一时捕贼,至带军官,虽异于见闻,而私遣武臣,不能以时捕逐小贼,则亏损国威,亦不小。许带军官,督责剿捕,未为不可,然守令亦有大小,不可俱许带之。长湍府使许带二人,专责捕捉,毕捕即罢军官。且限盗贼寝息间,两邑守令勿率衙眷,使得尽意逐捕何如?”上从连源、漑议。

12月21日

○甲戌,京畿监司柳辰仝,以坡州居成守琛、砥平居赵昱学行闻之,上命叙以职。状启曰:“守琛,孝行卓异,学通经史,不以利禄为心,闲居自乐,虽方古之逸民,足以无愧云;昱,才行高洁,安贫守分,不求利禄,常逍遥山水间云。”史臣曰:“辰仝巡访州郡,得此二人,以达于朝,其意亦可尚矣。惜乎,大臣不能推广圣上求贤之美意,擢而用之,俾展布其所学,是可谓能用其贤乎?” ○宪府启曰:“自上因淸洪御史状启,命减陈田半租,臣等启请覃及于庆尚、全罗等道,而即赐允许。阻饥残民,庶蒙仁惠之泽,而户曹以他道并减为难,臣等未解其意。田畓结卜,已于年分审定时,详具开录,藏于本邑、本道与本曹。今欲举而行之,只在辨之详细而已也。请庆尚等道陈田,并依淸洪一样减租。”答曰:“当问便否于户曹而处之。”

○对马岛主特遣使,贺诞元子。其许待与否,命议于三公。领议政沈连源议:“对马岛与我国,相距不远,凡庆吊之事,无不即闻。岛主若为元子诞生,急于进贺,则宜随闻即遣,而今乃半年之外,依凭进贺,特遣别船,事涉狡诈。凡约条,当坚如金石,不可挠改。令边将以违约出来,不可接待之意,开谕还送。”左议政尚震议:“壬申年约条,所谓勿遣特船云者,必指岁遣外,任意私送者也。对马岛主岁蒙国恩,闻我国大庆,拘约废礼,有所未安,故遣使来贺。违约可责,而诚款亦可许也。特令许待。”右议政尹漑议:“对马岛主,为我国大庆,特遣使进贺,似合于礼。若拘于约条而不接待,则是重约而轻礼,非王者待夷之道。今当语之曰:‘汝岛主虽违约特遣,能以礼事大,故今许接待,若因他事特遣,则自当依约不纳也’,于修契之时,亦及此意何如?”上从漑议。

○以王希杰为司谏院献纳,郑浚为弘文馆副校理。

12月22日

○乙亥,户曹启曰:“灾伤都目,陈田有故处,并书其故。至于初不付种处,则有不许免税之法,故当踏验时,例以下之下书之。今虽据都目,无从分辨也。”传曰:“以此意,言于台谏。”

○谏院启曰:“修筑城池,相机应变,虽是边将之责,至于新设城堡,非寻常仍旧贯之事,则必禀朝廷指授措置,然后朝廷有经略之权,边将无专擅之失。今者庆兴仍巨岛筑城,边将不待朝廷处置,而径自筑城。此虽为国设险,为民就利之计,而边将之自专,渐不可长。脱有喜生事之人,受委边鄙之地,不待朝廷之画,而径自从事于胡虏之间,则后弊无穷。北道兵使金舜皋、庆兴府使金秀文,请推考。”答曰:“金舜皋等事,启意当矣。但为国之事,而反以为非,则不无后日之解体。故不允。”后累启,不允。

○上视膳于两大妃殿。

12月24日

○丁丑,宪府启曰:“近来宦寺辈,受由往来于外方者,例于各驿,侵虐驿卒,责令供给,滥骑作弊之事,臣等亦闻之,方欲论启治罪,而未及摘发。今者金琏等,汎滥作弊,显发于御史书启。显著者,若诿诸许多而不治其罪,则此辈何所惩,而后弊何所防乎?请并依律治罪。”不允。

○日微晕戴,色内赤外靑。

12月25日

○戊寅,宪府启曰:“陈田虽不录于都目,各其官则固当分明而籍之。其关移推阅,凭检于曹藏都目,则不待打量而了然可考。非如初秋时,审定许多数之烦扰也。自古人君,有欲安民而利国,动辄掣肘于有司,而不得有所为者,此乃世之事,非今日之所宜有也。陈田半租之减与不减,何关国家之存亡,而户曹排台谏,而使不得言,蔽君聪而使不得烛,壅上泽而不下,轻民命而不图?乱亡之机,实在于此。故敢尽启之。”答曰:“减租事,自上不详知。平地陈田灾伤之首末,因有司之启,始知而问之,则川反、覆沙、树木成林处,以全灾施行矣。他馀陈田都目,状本不书来,相考无据云,故使宪府,知该曹之意而已也。若各官分明籍之,则使之抄出启闻,亦令其道都事摘奸事,行移可也。”

12月26日

○己卯,上召对。

○谏院启曰:“近来宦竖之徒,颇有纵恣之事。承传色,出纳内外之言,所关非轻,而崔汉享弃置不传,至于七日之久。朝野闻之,莫不骇愕。台官请下禁府推治,而只命推考,终命只赎。位高内宗亲,乃先王遗体,朝廷之所共尊,而金连孙当面致辱,有同卑贱,厥罪甚重,而终不之罪。以此狎恃上恩,横恣益甚。台谏启辞之际,承传色每托入差备,政院虽连续催促,而亦不肯来。各司供上之物,所掌内官,征索赂物,操纵在手,叱辱官员,无异奴仆,各司典仆,不胜蹬之苦,哭泣号怨之状,有难形言。至于各司、各官,纳贡于内需司之际,阻当作弊,权势日重,陵轹士大夫,无所恐惮,为官员者畏惧慑伏,趋走乞哀,无所不至。有识之士,孰不寒心?今者法官,将内官金琏等驿路作弊之事,累日论执,而自上久不兪允。是为宦者,益长其骄恣之习也。”不允。

○日晕,色内黄外白。

12月27日

○庚辰,上御夜对。

12月28日

○辛巳,传曰:“前领中枢府事李芑,乃有功之人,政还授本职。”史臣曰:“叙用之命,无端而下,士林惊怪,莫知端倪。众愤之极,公论虽激,而上心所向,必在此人。岂《易》所谓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乎?” ○高原郡守李枝纲之奴衰万,驱郡品官朴翰,仍以其发,悬于其所骑马尾而来,枝纲亦打其足掌而致死。监司以闻,传曰:“无辜之民,如是打杀,枝纲及衰万,其拿鞫于禁府。”

○两司启曰:“领中枢府事李芑贪险之状,已尽于前后启辞,今不复举论。当初论启之时,以其罪观之,则非止于窜黜,而以有些少之功,故末减启之,自上亦洞照其情状,而只罢其职者,亦以其有些少之功也。中外人心,犹以罪不当律,为之愤郁,而曾未阅月,收叙之命,忽发于众怒之馀,物议遑遑,国是不定。此专由于圣意不坚定之故也。窃恐奸人觊觎,弹冠自幸,酿成他日国家之祸。士林丧气,朝廷解体,是可谓圣上恶恶之公,远奸之明乎?请亟收还叙之命。”答曰:“李芑虽一日罢职,已知其非。大功之人,不可失禄。不允。”

○以李芑为领中枢府事。

12月29日

○壬午,两司启李芑事,不允。

12月30日

○癸未,两司启李芑事,不允。

○检详以三公意启曰:“平地陈田,因淸洪敬差官状启,特命减租,已令都事摘奸矣。然都事一人摘奸于许多郡邑,则将至于三四月,事甚稽缓,彼聚合升斗之米,今虽还给,民未蒙实惠。请自明年,议而减之,使民得蒙实泽。”传曰:“真为惰农者,虽或有之,亦有无种与食而致陈者。其已纳者已矣,若徒手而坐者,虽至三四月,势不能纳矣。若以都事摘奸为难,则考都目状,分辨减之。”

○宪府杖杀妖巫甘德。甘德,初居开城府,伊川君寿礼以宠妾得病,邀请祈祷,因出入诸宗室及贵臣家,踪迹跪秘,与领府事李芑妾交通,昼夜共处,假作男子之事。始囚于宪府,芑方用事,故请于台官而放之,至是芑势将衰,台官得以杀之。女又与芑之外孙安容妻最密,而容妻事之如母。凡有祀神之事,容妻独与甘德行之,虽昵婢,莫得与知也。

○京畿南阳、振威、果川雷动,富平地震。安山地震如雷声,屋宇掀动,群雉惊雊。

明宗大王实录卷之第十二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