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成宗康靖大王实录
(癸巳)四年大明成化九年
五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壬辰,上率百官,就仁政殿阶上,行望阙礼。又进表里于大王大妃、仁粹王妃殿。

○御仁政殿受贺。

○御仁政殿,行会礼宴。倭人仇难洒毛等十五人、野人军有等七十人与焉,宴将罢,赐物有差。

○传旨义禁府曰:“朴由达私谒昌原君晟情由,推鞫以启,又有人出入晟家者,并鞫之。”

1月2日

○癸巳,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3日

○甲午,御经筵。

○行护军丘从直,以年七十,请致仕,不许。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来启曰:“前日李永基初授监察,诸监察:‘以永基祖世南居丧奸官婢永今,被罪,永基不宜上官’,臣等谓:‘世南当止坐其身,永基非赃吏恣女子孙之例,上官无妨’,监察无更驳者,许令上官。其后,又有新授者,诸监察曰:‘前日驳永基而即许上官,今不须共议’,房主有司移告不仕。臣等见辱于下官,不宜就职,请避嫌。”传曰:“勿避”,命下监察等于义禁府,鞫之。

○司谏院正言金悌臣来启曰:“辛柱,以宰相盗人之物,贪污莫甚。今者推鞫未毕,而遽命勿论,请毕鞫科罪。”传曰:“以暧昧难明之事.刑讯辞证,不忍为也。”悌臣固请之,不听。

○御昼讲。

○承政院启曰:“今有遗弃小儿者,请令五部管领,穷推以告,如有知情不告者,其管领及切邻,定残驿吏,告者,贱口则赏绵布五十匹,良人则赏职何如?”传曰:“可。”

○御夕讲。

1月4日

○乙未,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成均馆司艺任士洪等二人,轮对。

○司宪府持平辛仲琚来启曰:“金乙孙,欲以其父妾产为奴婢,偸其父放役文券。其心奸谲,不宜在朝列请收告身,永不叙用。”传曰:“事在赦前,不可罪也。”仲琚更启曰:“乙孙罪关纲常,虽经赦宥,请罢职不叙。栗元君徖,将奴婢文券,往郑徽家,洗濯改书,徽不宜在经筵官,请别叙。”传曰:“郑徽所不知之事,又何罪之?”仲琚更启曰:“词证已服,徽之与谋明矣。世宗朝,尹子坚,到妹婿李孟畛家,改叔父文券事觉,孟畇不与谋,虽不抵罪,终不任以六曹判书。栗元君若不与郑徽谋之,则何必就徽居乎?徽不宜在侍从之列。”问于院相曰:“宪府请别叙郑徽,何以处之?申叔舟、曺锡文启曰:”郑徽与母同居,母即栗元君妻母,故就与妻母,阴谋耳。且词证,不言郑徽与知,以疑似之罪,遽为别叙,废人前程,恐不可也。“传曰:”大赦,则虽死罪宥之,况乙孙乎?郑徽事,亦不明白,不可罪也。“

○刑曹三覆启:“晋州囚金德仲、黄民、姜今山、有山、金生、金山守、莫生、郭五乙未,劫安闰孙等家强盗罪,机张囚,元景,与强盗通谋,仍为窝主,罪并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御昼讲。

○司宪府启:“全罗道水军节度使韩忠仁,尝为忠淸道水军节度使,有守令与一士族家议婚纳采,忠仁谋而夺娶,后三日即弃之,更娶他妻。其不畏邦宪如此,请拿来推鞫。”从之。

○御夕讲。

1月5日

○丙申,亲传宗庙永宁殿香祝。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6日

○丁酉,受常参。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遣人来献土宜。

○司宪府持平辛仲琚来请金乙孙、郑徽之罪,不听。

○御昼讲。

○司谏院正言金悌臣来启曰:“辛柱夺宋硕孙之马,不宜在朝列,请罢职。又栗元君徖往郑徽家,洗改文券,徽岂不知乎?请改经筵官。”传曰:“硕孙之马,其奴卖与军士,转卖于辛柱耳。徖之事,徽所不知。此皆疑似之事,岂可罪之也?”

○御夕讲。

○御夜对。

1月7日

○戊戌,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传曰:“台官言,金乙孙罪,关纲常,何以处之?”院相韩明浍、成奉祖启曰:“事已经赦,只罢职何如?”从之。

○礼曹启:“倭向化藤安吉、藤仇郞,皆国家所厚者也。安吉之弟,副司果茂村,仇郞之子,副司直也三甫罗,曾于庚寅年对马岛遣使时,护行有劳,今又翻译倭语,不与他向化同,而相递授职未便,请仍前职。”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8日

○己亥,御经筵。

○谕全罗道观察使金之庆、节度使朴埴曰:“今闻,道内盗贼炽盛,白昼攻劫,火人家,无所忌畏,卿独不闻欤?何不驰启乎?卿其措置,期尽捕获,以除民害。”

○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启曰:“郑徽若正大,则必禁人为非,徖安得行诈于其家乎?古人云:‘左右前后罔非正人,不正之人,岂可近侍?’请改经筵官。又咸平县监洪季生,尝为怀德县监,以三中见罢,已数三年,年今六十七,致仕之期不久,吏曹荐用,必有情由,请鞫之,并罢季生职。”皆不听。

○户曹据黄海道驿吏金末等状告启:“本道金郊等九驿,非中路之比,其公须田,请依大路加给。”从之。

○御昼讲。

○丹城君禹贡卒,辍朝、吊祭、礼葬如例。贡字玄圭,高丽侍中玄宝之裔,赠右赞成秀老之子,少时以骁勇称。正统癸亥属内禁卫,甲子中武举第二人,丁卯中重试,授丑头浦万户,景泰癸酉,授诸卫镇抚,即拜庆源判官,丙子递为军器判官,天顺丁丑拜镜城判官,庚辰递授训链院使。时北鄙有警,世祖以贡武勇,超陞堂上官,遣戍甲山要害地。癸未陞嘉善,授义州牧使,丁忧服,未阕起复,升嘉靖,还授义州。成化丁亥夏,以罪征下狱,値李施爱叛,特命立功赎罪,仍问用火车法,以为火车将,即日登途赴征。施爱诛,赐精忠敌忾功臣号,升资宪封丹城君。又以讨建州贼,赐臧获,授庆尚左道水军节度使。庚寅递拜上护军兼都摠府都摠管,辛卯赐纯诚佐理功臣号,仍封丹城君。至是卒,年五十九。谥襄庄;甲胄有劳襄,胜敌志强庄。

○御夕讲。

1月9日

○庚子,御经筵。讲《诗》,至鼓锺锵锵,侍讲官金永坚启曰:“乐所以荡邪秽和神人也。古人云:‘荐之郊庙,奏之朝廷’则朝廷郊庙,实为一体。会礼宴,乃朝廷严敬之礼,而用女乐不可。在世宗朝礼宴,专用雅乐,又世祖朝,亦未见用女乐,至其末年,或时用之。臣意谓,若御便殿则用之犹可,正殿则不可。”上,顾问左右。申叔舟启曰:“永坚之言,是也。然世祖非不欲专用正乐。然舞童着假面,则视听错乱,乐节或误,不得已用女乐。”上曰:“祖宗朝旧例也。”

○谕永安道观察使郑兰宗曰:“金汉京言:‘在庆兴,遇淸明日,可望见三峰岛,自会宁向东舟行,七昼夜而到,向北行四昼夜而还。前年,遣人往寻茂陵岛,自蔚珍向东舟行,一昼夜而到,西行三昼夜而还,’其所言地势,有可疑者。世传:‘茂陵岛之北,有蓼岛,无一人往还者,’是亦可疑。卿更访问沿海古老舟人,详究以启。海路险恶,今若遣人寻求,宜募愿行者。人言:‘边民逃赋往投’不可置而不问,亦不可以难信之言,涉险冒危,或致倾败。卿其审情度势以启。”

○司谏院献纳崔献祯来启曰:“洪季生,年六十七岁,过三年,则例应致仕。有德望者,虽老可用,季生本无才行,将焉用之?乞收成命。”传曰:“试可乃已。”又启曰:“辛柱不可不罪,郑徽不宜在经筵官。”皆不听。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10日

○辛丑,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讲讫,大司谏成俊启曰:“洪季生素乏贤良,致仕之年已迫,今例迁者颇多,而铨曹不叙,遽除季生为守令,虽不可明言贿赂请托,情甚绸缪。乞罢之。”上曰:“谓吏曹受赂乎?”俊启曰:“贿赂请托,常行于暗昧之中,臣安得知?若待情见迹著而罪之,则坐法者几希矣。”不听。大司宪徐居正启曰:“人臣有奸邪之行,则不可近侍。栗元君往郑徽家,洗改文券,徽岂不知乎?虽曰,不知在世宗朝,有李孟畛不入六曹政府之例,徽不宜在经筵官,请改差。”不听。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月11日

○壬寅,御经筵。

○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启洪季生事,传曰:“予当酌量。”

○御昼讲。

○礼曹据平安道江西县吏康翰等上言启:“本道诸邑鄕吏,率以良民假属,故并著草笠,其来已久,不可依他道例著方笠。请仍旧。”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1月12日

○癸卯,受常参。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大守宗贞国遣人来献土宜。

○司宪府持平辛仲琚来启曰:“如别坐、录事之类,例迁不为不多,洪季生本无才行,退居田野,一朝遽除守令,岂无其情?请鞫吏曹。”传曰:“无情之事,何以罪之?”

○圣节使梁顺石,回自京师。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疏曰:

臣等俱以不才,职忝言责,未尝有所献替上裨圣德,惟尸素是惧。谨条时事,冒昧以闻。一,殿下临御以来,日御经筵,询咨治道,从谏如流,而近者凡言官所启,屡问先发言者,臣等窃以为,此非所当问也。夫台谏之设,所以为言也。当议事之时,或有一人先出其议,众从而和之者,或有众议皆然,不谋而同者,或非亲见其事,而得之友朋言语之间者,或以意料所及,不敢含默而发之,故不可指某为先发言,假使有先发言者,亦不必事事皆审其根因,然后发之也。若使嫌于言根之问,非所目见,不以发言,则言官议事,有所不周,而朝廷之得失、生民之休戚,或者无由至于殿下之前,求言、听言之道,恐有所未尽也。愿殿下,更加三思,以广言路。一,殿下即位以来,为善者必奖,有罪者必罚,赏罚可谓明矣。但近者,大臣或干邦宪,而殿下每加容恕,或不谴责,或置而不问,是殿下优容大臣之美意也,大抵其心本正,而自不为不义者寡,畏法而不敢自肆者多。若以为:‘大臣有罪不治’,则其为不义者,必将曰:‘吾爵位已隆,虽或违法,必不至于罪责’,人亦以为,大臣虽或违法,必不至于罪责。彼将无所忌惮而无所不为,终至于大臣跋扈而难制,小民含冤而莫伸,岂细故哉?在祖宗朝,非不尊敬大臣也,然大臣有罪者,于情法有不可恕,则亦皆抵罪,臣等所见闻亦多矣。在太宗朝汉平府院君赵涓,以受赂被重谴,至于放外,在世宗朝,左议政黄喜,以请托罢相,兵曹判书赵末生以不廉,收告身放外,后虽复用,终不入政府,赞成李孟畇以不齐家放黜,终身不叙,兵曹判书安崇善,以除授猥滥.永不叙用.放黜于外.都承旨黄守身、兵曹判书金世敏,以除授失当,亦皆罢职。此皆罪止一身,非关系社稷,而亦不轻赦,故大臣虽名位隆重,而谨愼不懈,终始一心,各保名节,国无弊事,民无冤枉。今往何法,不在玆乎?臣等所以必以此为言者,非欲殿下严刑重法,以威怯大臣也,但愿殿下守法而不挠,大臣奉法而自饬,上下相安,期于至治而已,殿下深思焉。一,臣等窃谓,生谷之土,不加于古,而灾伤则近来尤甚,赋税之入,必减于古也。先王先后陵庙祀奠,倍多于前,经费之数,不得不加于前也。然则其减损调度,宜倍于祖宗之朝,然后可足支用也,而今颁禄之数,反有加于祖宗之朝,是岂经远之道?臣等以为,官之可汰者,汰之可也,禄之可减者,减之可也。夫功臣既有功于国,则崇之以爵位,固其宜也,然其封君者,无官事而数至三十,已为多矣,加以未经实职者,并从资级而禄之,且奉朝贺者,其禄过厚。臣等以为,功臣封君者,禄从实职,而奉朝贺之禄,量减可也。宗亲嫡长,其父虽存,而其子袭封,既谓之袭,则是父殁而袭其爵之谓也,安有父存而袭之云乎?祖宗故事,未尝有此制,今未知何所因而为之也。况宗亲之职,各有限品,而今越限超受者亦多,臣等以为,已授资级,不可复降,其禄则并从限品可也。都摠府,点检卫卒,事务不繁,而堂上至十,郞厅至十二,是何事简员多之至此?前此郞厅,以军职兼之,其员虽多,不必皆授准职,故禄多降授,今则曰经历,曰都事,禄有定科,无有降授者,此员冗之可汰者也。宣传官,特一时权宜之置,今也无所职掌,此官冗之可汰者也。至如司饔院、尚衣院、掌乐院、司圃署、掌苑署、造纸署、司畜署之员,前此皆授别坐,而今也或举司为禄官,或一员为禄官,此亦可汰可减者也。凡此皆当今之急务,请一切汰去,以裕国用,以为长远虑幸甚。一,国家于功臣,各赐丘史,以供一时之役,此固非永传奴婢之例也,而一入功臣之家,积岁供役,久结恩信,视之与奴婢无异,及功臣既殁之后,其子孙利其役使,不欲还之于公,官吏亦因仍,不即刷出者,恐或有之。近年以来,功臣既多,京外奴隶,抄定殆半,若不刷还,则官府将无以自立,此岂细故哉?请一切刷出,以还本役,而官吏不察者,亦皆治罪幸甚。一,国家虑选上奴隶役苦之弊,减其员额,以疏其番,又京居奴隶,分为三番,二番立役,一番休息,所以优选上也,前此京居奴隶,分为二番,一月在官供役,一月在家营业,犹且朝不谋夕者有之,今则二月在官而一月在家,其役倍苦,何得不离散乎?京师国家根本之地,安可以外方之弊,移于根本之地乎?散者未易复集,困者未易复苏,若待弊生然后图之,是弃之也。凡所改作,利于其旧,不什则不为,今三番之法,本以祛弊,而弊犹滋甚,安在其利于旧乎?必不得已而欲减选上之数,则京居奴隶,不必分作三番,而有可减者焉。功臣行职者之有丘史,旧无其例,而近来新设。当初录功之时,随其等第,各有丘史,而又给选上丘史,此所宜先减者也。请京外奴隶之役,一依旧制为便。

命院相议之,第一条郑麟趾议;“古人云:‘责以必穷之辞,问以难对之状’,此言可观。”郑昌孙、曺锡文议:“宋吴奎为谏官,有御史言事非其实者,诏诘问从谁受,奎奏:‘若求主名则后莫有以告御史者矣,是自蔽塞其耳目也’,上立罢不问。彭思永发大臣阴事,问其所从来三问,思永曰:‘风闻者,以广聪明也。今必问其所从来,因而罪之,宁甘重谪,不敢废国家开言路之法。’今若问其先发言,则台谏虽有所闻,嫌其诘责,莫先发举,请从所启。”第二条郑麟趾议:“当今大臣犯罪,如前日宰相,则亦当如前日治罪。”第三条郑麟趾、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曺锡文、金礩、尹子云、金国光、成奉祖议:“今方拟议未定。”第四条郑麟趾、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曺锡文、金礩、尹子云、金国光、成奉祖议:“依法在有司施行。”第五条郑麟趾、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金礩、尹子云、金国光、成奉祖议:“更令详议。”郑昌孙、曺锡文议:“京中诸司奴婢,分三番,一年内八月立役,四月休息,外方选上奴婢,分七番,越三年六月立役,则京外奴婢,劳逸悬殊,不数年京中奴婢,日就雕残,诚如谏院之言,更加三思。”

○传旨义禁府:“柳子文、金孟规收告身,永不叙用。”

○御昼讲。

○义禁府启:“奴季山听昌原君晟言,使鹰师朴由达候谒,朴由达亦从季山言,受晟鹰,出入晟家,罪并律该杖八十。”从之,命季山外方安置。

○御夕讲。

○御夜对。

1月13日

○甲辰,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讲讫,司谏朴崇质启曰:“辛柱窃马情迹明白,不可不治罪。柱当逆贼抢攘之际,利人之死,窃马而来,贪黩甚矣。若又优容,则奸贪之徒,无所惩矣,请罢职。”上顾问左右。领事洪允成对曰:“柱实窃马而来,则谏官之言当矣。”上曰:“予当禀于大王大妃。”

○御昼讲。

○懿旨户曹曰:“尹起畎、尹壕家,各赐绵布一百匹、正布五十匹、米五十硕。”以女子将入内也。

○司宪府启:“护军金季孙等四十员,不立家庙,请治罪。”从之。

○御夕讲。

1月14日

○乙巳,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15日

○丙午,受朝贺。

○御宣政殿召宗亲东阳正徐等三人、文臣艺文馆直提学金永坚等四人、儒生生员孙元老等五人讲书。

1月16日

○丁未,幸慕华馆阅武,仍观射。

1月17日

○戊申,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遣人来献土宜。

○司宪府持平辛仲琚来启曰:“柳子文只收职牒不叙,臣等以为,子文犯赃大多。请依律置法。金孟规亦刺字,并禁锢子孙。”传曰:“事经大赦,且已商量科罪,勿复言。”仲琚更启,不听。

1月18日

○己酉,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庆尚道观察使郑孝常辞,上引见谓曰:“常事自有例,如狱讼,皆决于监司,初若有差,终至大谬,其审之。”仍赐匹段帖里一领、鹿皮靴一部。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19日

○庚戌,受常参。

○御经筵。

○日本国关西路九州都元帅源教直遣人来,献土宜。

○传旨礼曹:“近日轮对者,率以一言一事,重复言之,祇烦拟议,实为无益,姑停之。”

○御昼讲。

○司谏院献纳崔汉祯来启辛柱事,传曰:“予禀大妃,教云:‘推鞫不究,竟未可罪也’。”

○河东府院君郑麟趾上状曰:

臣年几八十,日益衰耗,乞辞院相。

不许。

○御夕讲。

1月20日

○辛亥,受常参。

○御经筵。

○对马州太守平朝臣宗贞国致书,略曰:

藤安吉忝蒙圣恩,不堪其任,早已就世,今其孤子,无所依怙,糊口于我,实可怜也。望一朝于贵国,而上冢以致薄奠,举而遣之者也,庶赐小官,令继父业多幸。

礼曹答书略曰:

来使谨已启授司正,亦令致奠于其亡父。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月21日

○壬子,受朝参。

○御经筵。讲讫,大司宪徐居正启曰:诸司启事,或用启目,或用单子例也,本府启事,则令下官进言,或失本意,有所增减,又承旨以其言,言于宦官,使转启之,未免有失误。考古制,宋时有札子,简易可行,凡所欲言,无不备载矣。“上问左右曰:”此言何如?“领事曺锡文对曰:”用札子,所怀尽达,而后考亦有据矣。“上曰:”自今用札子,可也。“

○大王大妃幸月山大君婷家,视营建懿庙之地。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23日

○甲寅,御经筵。讲讫,正言金悌臣启曰:轮对欲其通上下之情,无壅蔽之患,而命停之,臣以为不可。“上曰:”非欲永废也,以一言一事,重复言之,故姑停之,徐当复行耳。“又启曰:”轮对万世不可废之法也。一时停废,虽若未害,臣恐因此而遂废之也。《书》曰;‘禹拜昌言’当时所言,岂皆尽善,取其善者而行之,其不善者舍之而已。“上顾问左右,领事韩明浍对曰:民间弊瘼、朝政得失,莫不由此而知,谏官之言当矣。”命复行轮对。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肃川府使柳子文、甑山县监金孟规,罪犯赃污,宜据律明正典刑。臣等伏闻,前日义禁府启,请只收告身,永不叙用。臣等谨按,《大明律》‘监守自盗赃,满四十贯者斩,馀并刺字。’《大典》‘犯赃者录案,移吏、兵曹、台谏,子孙勿授政府、六曹、台谏、守令职。’且近日累降赦,赃吏所犯,皆所不原,今子文、孟规不坐正律,只收告身不叙,贪污者无所惩艾矣。请将子文、孟规依律文刺字,依大典录赃案,禁锢子孙,以正邦宪幸甚。

传曰:“二人罪重,故虽经赦不原,若又加之,则有乖施赦之意。”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札子曰:

柳子文犯赃至多,不宜容恕,今只收告身,罪重罚轻。伏望命置重典,以惩后来。

不听。

○御昼讲。

○太监姜玉侄继叔,以玉所赠玉带进上,不受。左承旨申瀞见之夺其三钩。瀞又尝见别坐安讷银带精巧,初以沈香带易之,寻悔之,更以他恶带换焉,其贪污无耻类此。

○御夕讲。

○御夜对。

1月24日

○乙卯,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左通礼尹孝孙等五人轮对。孝孙启曰:“诸邑文宣王释奠、历代始祖及社稷、厉祭所用,虽易办之物,守令不致意预办,每临祭任意代用,其慢神莫甚。请令诸邑守令,别立典祀库,一应祭用之物,预先精备,监司每当巡行亲检,以凭黜陟。”命议诸院相。申叔舟等议:“请依所启。”从之。

○司宪府大司宪徐启正等上札子曰:

臣等历考近年累降赦令,唯庚寅十二月十六日大赦外,奸盗并不原宥,子文、孟规等,监守自盗,罪犯赃污,例不蒙宥,义禁府当初按律,不用正条,以不枉法赃照得,论以赦前,殊失按律之意。后改照监临自盗之律以启,竟用前律。官吏犯赃,宜用正律,不宜减从轻典。乞赐圣察刺字,遵祖宗成典,录赃以正邦宪。

传曰:“此非监守自盗例也,然屡请之,当更商量。”

○司谏院正言陈趾来启曰:“柳子文监守自盗,公然无忌,赃虽少犹不可恕,况其多乎?此而得漏重典,无以惩后,乞快断以正其罪。”传曰:“此非监守自盗例也,然尔等言之,当令考例。”

○御昼讲。

○传旨刑曹曰:“掌隶院所启李衍义、张益之、崔律令、梁致远、徐遵、申敬连、李根武、文直、金秋、安汝善、柳石智、姜山、辛永、康莫金、金南和、白同、金赐、曺所启、崔孝温、具讃、赵陪等,多年立讼教诱讼者,变乱是非,或受贿赂,或分所得,以为生业,伤风败俗,不可不惩。并于平安、黄海道全家徙边,虽经赦勿许放免。”

○御夕讲。

○御夜对。

1月25日

○丙辰,受朝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月26日

○丁巳,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司谏朴崇质启曰:“朔望日殿讲诚美事。但艺文馆经筵,备顾问者也,今并与讲,虽或有不通者,犹侍经筵,大体未便。请自今只令论难,以观发越之趣。成均馆员表率儒生,今乃与儒生同日讲书,其或不通者,旋坐师席,亦未便,请异日讲书。且儒生讲书分数,用于试场,有妨取士之义,请勿通计。”上顾问左右。领事韩明浍对曰:“崇质之言是也。世祖朝,每于朔望,召文臣使相论难,讲论发越者,特加阶以劝之,如丘从直、郑自英、兪希孟是已。”上曰:“然则予当商量。”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御夕讲。

1月27日

○戊午,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知中枢府事辛昀卒。辍朝、赐赙、吊祭,如例。昀灵山人,赠户曹判书中善之子。以门荫试补东部录事,累迁至知安城郡事、顺兴都护府使,历知通礼门事、礼宾寺尹、济用监事。以老检校汉城府尹,阶嘉善,寻除通,政佥知中枢院事,以由检职授实职者,例降阶也。未几陞嘉靖检校户曹参判,寻升资宪行护军,遂拜知中枢府事,居数月,为台官所论罢。至是卒,年七十九。谥胡夷;弥年寿考胡,安心好静夷。昀无他才能,以豪富历中外显官,由检职,转陞知枢。

○御夜对。

1月28日

○己未,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遣人来献土宜。

○传旨刑曹曰:“凡讼者所纳文券,奸诈之徒,赂吏偸出,或涂擦、或毁污,改书以纳,反执此归咎,紊乱是非,因此得失系焉。顷者令京外词讼,元只所纳文券,官吏监封,元只着名置簿,还授本主,以凭后考,而今官吏慢不奉行,使吏售奸至,为不可。自今不能检察官吏,并罢黜。”

○御昼讲。

○汉城府启:“前此有遗弃小儿,年甫二岁,就保私婢《水精》养之。一日《水精》携儿坐餠肆,儿见一女,就而扶之,《水精》问所从来,乃儿母良女讷德也。请令刑曹推鞫抵罪。”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1月30日

○辛酉,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永安北道节度使鱼有沼上言曰:“臣少习弓马,无他技能,误蒙圣知,累承重寄,亲之奉养,不遑顾念。顷遭凶愍严父见背,一期甫过,特令起复,再期又过,付以北任,苫块馀息,衔哀就职,门祚属衰,慈母又逝,永失所恃。臣于父母,生不奉甘旨,病不尝药饵,反哺之养,一不报答,终天之痛,已无如何,赖有三年之丧,固所自尽,少酬罔极之德,不意起臣衰绖之中。授臣巡抚之节,宠命既隆,哀情亦重,扣头泣血,具以辞免。适以边圉有事,圣训谆切,强循私情,义所不可,且念边警稍弭,不日旋归,黾勉从事,即日上道,枕戈冒石,赤心图报,谕书驰下,仍授节度,圣恩既极,拜命流涕。但臣以独子,无他兄弟,每当朝夕朔望,无人主奠,孤坟寂寞,谁可依托?言念至此,躄踊痛哭。臣闻民生有三事之如一,惟忠惟孝,本非二门。臣之于母事,不见终又不终制,人子之行,一无可取,孝行既阙,更无可移。今玆岁月荏苒,星霜再周,四月初吉,亡母大祥,况又春暮,冰泮水涨,彼人动静,非若秋冬之紧,就令虞候、评事、军官,率营兵分戍诸镇,严加堤备,臣以匹马倍道而行,躬奠母坟,以终大事,往还当不过月馀。古云:‘事君日长,事亲日短。’小臣此祭,只终于此,非但日短而已,百岁一度,难可再期。微臣危恳,不觉言烦。伏愿殿下,矜悯愚诚,俾遂哀怨,九泉之魂,亦当知感。岭海逶迤,无路自达,仰瞻云霄,谨昧死以闻。”

○御昼讲。

○谕永安北道节度使鱼有沼:“今见卿书,情甚切至。命南道节度使李经代镇之,卿宜来赴都下,过大祥还镇。”

○下书全罗道观察使金之庆曰:

今考留狱启本,以琐屑之事,经年滞狱者颇多。其速推鞫决放。

○御夕讲。

成宗康靖大王实录卷第二十六

二月

2月1日

○朔壬戌,御宣政殿,召经筵官全数以入,使相问难经义,院相金礩、尹子云入侍。

○御夜对。

2月2日

○癸亥,亲传风云雷雨祭香祝。

○幸慕华馆阅武,观武臣击球、射侯、三甲射等艺。

2月3日

○甲子,御经筵。

○河东府院君郑麟趾上状辞职曰:

臣以年老辞院相,未蒙兪音,惶恐无他。但臣比年,风疾时发,手颤、齿脱、眼泪、口咳,灸药无效,衰羸日深,匪存形迹,实由衷恳请辞。

命还其状。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4日

○乙丑,受常参。

○御经筵。

○院相韩明浍启曰:“武士必飮酒而后能射,今因酒禁,人不喜射,故日者慕华馆观射。能射者少。请于射侯,勿禁酒。”传曰:“可。但禁其烂醉。”又传曰:“俗尚崇飮,宾主酬酢,期于烂醉,此实弊风。”

○御昼讲。

○议政府启:“平安道泰川郡僧《惠奉》弑其父及其二义母,又杀一妹,罪恶极大,天地所不容,不可论以身死。请斩棺、潴宅,降所居郡为县。”从之。

○御夕讲。

2月5日

○丙寅,亲传文宣王释奠香祝。

○御经筵。

○户曹启:“今承传教:‘人言:“民间器用,水铁为重,而水铁匠并定军役,又收税铁,因而失业,存者无几,农器稀贵”,果如是言。非徒农器,公私日用釜鼎之属,所赖甚紧,不可不虑。其议以启。’臣等参详,水铁匠除公役日收税之法,载在《大典》。今属军役者,亦当依此例,除军役日收税,而守令不顾立法本意,全征其税,以致怨咨者或有之,令各道观察使,严加考察,务使安业。”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6日

○丁卯,亲传社稷祭香祝。

○御经筵。领事郑麟趾入侍及出,传曰:“卿虽以院相来,不必入侍经筵。虽入侍,亦可便坐。”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2月7日

○戊辰,受常参。

○御经筵

○户曹启:“刑曹受教关:‘节该孙宪捕告金仲生等,伪造兵曹印信,按《大明律》伪造印信条:“有能捕告者,官给赏银五十两”,《大典》银钱代用条:“《律》称银,钱并以国币准计”,合将孙宪依律论赏。’据此参详,银钱代用条注:‘银价依七品银’,今准七品银,一两时直绵布一匹半,以此计银五十两,直绵布七十五匹,其数过于捕强盗之赏,未便。请依捕告强盗一人例,赏绵布五十匹。”从之。

○御昼讲。

○以姜希孟为崇政行兵曹判书,吴伯昌资宪兴原君奉朝贺,尹孝孙通政户曹参议,金润宗通训行司宪府持平,尹显孙奉列行司谏院献纳,李堪朝散行司谏院正言,金守经通政行淸州牧使,潘熙嘉善行义州牧使,鱼世恭资宪知中枢府事,闵孝源嘉善同知中枢府事。

○御夕讲。

○御夜对。

2月8日

○己巳,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伏睹本月初七日批目,除吴伯昌为兴原君奉朝贺伯昌曾为庆尚道观察使,怀私挠法,故出善非、池众之罪,及其败露,谋欲免罪,饰诈上书,欺君罔上,台谏累请置之于法,伯昌过蒙圣恩,得逭天诛,只收告身,曾未数月还受,又未数月,复除此职。臣等谨按《大典》:‘私犯罪罢职者,经二年乃叙’,伯昌罪犯深重,今未满一年,遽除本职,甚违国典。冀垂圣察,命收伯昌之职,幸甚。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札子曰:

吴伯昌,本是贪侫诈谲,重以欺罔天聪,虽终身不叙,亦幸矣,见罢未几,旋即授职,为恶之辈,将何所惩?乞收成命,以副舆望。

御书曰:

功臣一有罪而终身不叙,可乎?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9日

○庚午,御经筵。讲讫,司谏朴崇质启曰:“吴伯昌,固宜终身不叙,曾未周年而复职,以为优待功臣而然也,臣意伯昌非元勋之比,而所犯至重,当依法治之。”持平安瑚启曰:“《大典》:‘褒贬居下等者,及犯私罪罢职者,经二年乃叙,’注云:‘议亲功臣居下等者,经一年,’而不及犯私罪者,以私罪不宜轻论也。今伯昌未过一期而除职,甚不可。请收成命。”不听。

○御昼讲。是日雨,上问曰:“此雨于农务何如?”同知事李承召对曰:“《诗》云::‘益之以霡霂’,冬雪春雨,宜于两麦,然阴阳气候有数,春雨则夏干,夏涝则秋燥,恐后日雨泽少也。”

○御夕讲。

2月10日

○辛未,御经筵。

○通礼院左通礼朴叔蓁等五人轮对。奉常寺佥正郑孝终轮对;“其一条曰,自李施爱逆乱之后,永安道公私军装,一皆耗少,箭竹、鱼胶、弓弦丝等物,非本道所产,虽或产铁,又不如南道之多,故措办亦难,如遇贼变,连日交战,则臣恐赤手当敌矣。臣愿如箭竹、鱼胶、弦丝多数轮入,铁物亦次次输入,而遣官监造为官藏,又试军士才艺,有特异者,以箭竹等物赏之,则士气益砺而军装自整矣。其二条曰,李施爱馀党在逃者,皆在本道,而未能捕得者,无他,国家严许接之罪,捕告而受赏者一人,许接而抵罪者必多,故愚民交相掩覆而莫敢捕之。请谕本道,特原已前许接之罪,明示捕告之赏,限之以日月,则馀党之在逃者,可捕矣。”命议于院相。第一条郑昌孙、曺锡文、成奉祖议:“李施爱征讨时,下送军器甚多,平定后分藏诸邑,且五镇军器,则其时略无所损,不至匮乏,箭竹则每岁输入。但鱼胶、弓弦,随其道启请,依前例输送为便。”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金礩、尹子云议:“永安道鱼胶不产,丝亦甚罕,故世祖朝岁赐鱼胶、弓弦,又蠲其道贡丝,以为本道之用,今亦岁送鱼胶、弓弦,则本道亦能造,不必遣官,且其道贡丝,监司收纳,造弓弦分给为便。”第二条叔舟、子云、明浍议:“从所启为便。”御书曰:“可。”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前日请收伯昌职,殿下以伯昌功臣,不允许。臣等按《大典》:“褒贬居下等者及犯私罪罢职者,经二年乃叙”,注云:“议亲功臣居下者经一年乃叙”,臣等以为:“功臣犯私罪者,必经二年乃叙。”国家立法,非不详且尽也。伯昌虽曰功臣,以私罪废黜,未周一年,固不在叙用之限,且伯昌罪,犯深重功不掩过,从大典所载,经二年乃叙,犹不足以偿其罪,今不必违《大典》限年之法,而遽尔除授也。《大典》祖宗之成宪,殿下宜遵守勿失,待功臣亦当用成法。一或违法贷之,功臣效尤,无所畏忌,犯罪者多,犯罪者多,则不得已用重典,亦非保全功臣之道也。伏望特回睿断,寝伯昌职幸甚。

传曰:“予当商量。”

○御昼讲。

○御夕讲。

○知中枢府事柳规卒,辍朝、赐赙、吊祭如例。规字景正,灵光人,代言斗明之子也。荫补启圣殿直,宣德丙午,中武举,例属权知训链录事,历军器录事、缮工直长、晋州判官、司宪监察、黄海道经历、原平府使、平壤少尹、汉城少尹。景泰癸酉,拜司宪府掌令,言事忤权贵,左迁军器副正。甲戌陞司宪府执义,转司仆寺尹,寻迁军器监正,又升判司仆寺事。乙亥陞佥知中枢院事,迁刑曹参议,出为黄海道观察使。丙子递拜户曹参议,丁丑陞嘉善庆州府尹,有讼者行赂,怒杖之死,遂坐罢,家居南原,久不仕。及其子子光为翊戴功臣,睿宗特授嘉靖行佥知中枢府事,规来谢恩月馀,以老求还,又特加资宪知中枢府事,命还田里,以遂其志,仍命所在官给禄。至是卒,年七十三谥贞肃,固节干事贞,执心决断肃。子子焕、侧室子子光,规居家严肃,待子弟,必冠带见之。子焕、子光虽至贵显,未尝假以辞色,所至以淸严著称。遗命丧事一依《朱子家礼》。

○御夜对。

2月11日

○壬申,御经筵。

○兀良哈、甫多时等七人来献土宜。

○前此,传于承政院曰:“国币行用绵布踏印、铁匠收税便否,令院相拟议以启。”至是郑麟趾、郑昌孙、韩明浍、成奉祖、金礩议:“太宗朝市里布货杂物,令京市踏印收税,然后许买卖,烦扰起怨,竟不能行,楮货则世宗朝柳廷显为首相,坐于市舍,用刑甚酷,亦不能行。今国币之法,已载大典,兴用之术,别无他策,请仍旧。行商收税,已著《大典》,正铁匠非铸铁、水铁匠之比,《大典》不载收税法,新立税法未便。”申叔舟议:“我国泉币之不行,有由然矣。京城之外,无有市铺,虽有泉货,何所用之?欲泉币之兴行,而不究其本,是徒为扰民之法耳。泉币兴行之术,不过京外开市铺,使民有无相迁,欲有无之相迁,路有远近,必资轻重相推,然后可致也,此泉币之所以必待市铺而通行者也。设市铺,苟不因人心之所欲,必不得成。庚寅之荒,全罗一道人民,自相聚集以开市铺,号为场门,人赖以全。此正外方设市铺之机,而户曹访问于守令,守令不审利害,以为前日所无,皆欲禁之,此则循常之见耳。独罗州牧使李永肩请勿禁,户曹固禁之,乃失千载一机,惜哉!臣尝以是上闻,今反复思之,建大议者,下顺民心,则其成也易。今南州之民,尝以是自全,其欲之也必同矣。今于外方大官及人民繁庶之处,许置市铺,亦勿强之,从其情愿,以观民心之所趋,实为便益。以布为币,前朝常行之,民至今称慕之。我国亦常行之不久而罢是,则以布为印税,故民情惮之,未能久行。今以楮货为税,楮货轻于布,必不甚惮,可试行之。中国土地肥饶,租入甚多,而一年经费,泉货居多,故上下相资,外接四夷,沛然有馀。今我国土瘠,而专仰租入,此用度之日窘,而无救之之术者也。臣尝以是,陈于世祖,世祖亦以为然,而时方变革甚多,不暇及此。臣愿一试。且铸铁直镕而成器,正铁,镕者、成器者,各异,不宜有税,仍旧勿税。”

○御昼讲。

○礼曹启:“汉学训导十五朔而递,递期频数,教训无效,请依诸邑训导例,三十朔相递。”从之。

○御夕讲。

2月12日

○癸酉,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来启曰:“金䜣等以新及第,谒文庙,排门阑入,狂悖失礼,受私罪废黜,今未经二年,特除䜣成均馆典籍,有违《大典》。犯私罪经二年乃叙之法,《大典》者,祖宗之成宪,将欲传之万世而不废者也。又吴伯昌犯私罪,未周一年而除职。臣等请改正,教曰:‘商量。’而犹未改命。请皆改正,以守《大典》成宪。”传曰:“伯昌功臣,予欲宽贷,然不可挠法,听卿所启。金䜣之罪,新进儒生,不知而犯之耳,岂可终弃?”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13日

○甲戌,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2月14日

○乙亥,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2月15日

○丙子,幸慕华馆阅武。

2月17日

○戊寅,国忌。

○兵曹启:“前永安北道节度使宣炯、虞候曺干、评事李仁亨,去壬辰五月兀狄哈寇稳城时,不及救援,罪炯、仁亨律该杖一百,发边远充军,干斩待时。”命并收告身。

2月18日

○己卯,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斡朵里佥知亦失哈等五人来朝。

○宗簿寺正金升卿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2月19日

○庚辰,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萨州伊集院寓镇藤熙久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义禁府启:“前宝山君吴子庆为家舍修葺,招木工魏士文,不至发怒,拷打致死,谋欲灭迹,开棺偸尸投水,罪律该绞,又请嘱节度使金奉元,私借温阳正兵二旅半、破敌卫三十六名,收米四十六硕及材木,罪律该杖一百徒三年,从重绞待时。新昌君孟硕钦,请嘱节度使金奉元,私借新昌正兵一旅半、韩山正兵二十名,收米二十三硕,罪律该杖九十徒二年半,告身尽行追夺,除名不叙。并事在赦前。”命子庆收告身,外方安置,硕钦收告身,外方付处。

○御夕讲。

○御夜对。

2月20日

○辛巳,御经筵。讲讫,大司谏成俊、掌令许迪启曰:“吴子庆、孟硕钦之罪甚大,宜正典刑,殿下轻论,不削功臣籍,止于外配,如此则为恶者,安所惩乎?”上曰:“子庆开棺见尸,其罪重,硕钦只借军士收米,其罪轻。故量宜断罪,亦足惩恶。”迪曰:“在世宗朝安崇善有罪,削功臣籍,崇善之罪,止于用人之失耳。子庆等有大罪,固当置之于法,岂可不削功臣而止于外配乎?”上顾问左右。领事尹子云对曰:“国之大事在戎,为人臣者,安有私与私借,至于一旅之众乎?只论安置似轻。”上曰:“已差等治罪矣。”俊曰:子庆杀人收米等罪,姑置勿论,其私借兵用之罪,不容于诛。今虽不能明正典刑,固宜削功臣为奴也。“上曰:”予当商量。“

○御昼讲。

○吏曹启:“凡堂上官受假者,不顾大体,久留于外未便。今后请依大典给假日限施行,沐浴则除往还,许留三十日,其不得已过限者,使之具由以启。”从之。

○御夕讲。

2月21日

○壬午,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柳子文为人贪浊苛酷愎狠邪谲,小人之尤者也。其在任所五六年之间,掊克敛怨淫纵不法等事,不可胜言。其败露推劾者,亦不下四十条,然不暇一一历陈,姑举其略。奸淫平壤、碧潼两官婢,并畜衙所,坐耗公廪,盗给官物,占私田数十结,擅发官民牛力耕获,岁收花利贩鬻自私,滥使官婢七八名,纺绩织絍,以肥妻妾,暗受他人赠给绵布五十匹,转换绵䌷十匹、米二十硕,入己事,已发露,计穷势迫,托称姻家李堣布物,然其子汉长见在李堣之家,则其盗用情迹,欲盖弥彰,又阴受富商金长寿等三人绵布一百五十匹,每匹给价米二十斗,及事露则托称官用,其饰诈类如此。擅发官人于他道,兴贩鱼物,又纵家僮,横行村落,夺民皮物,又怒记官吴广文诉己,或杖或赎,枉法侵责,使广文荡尽财产,继之以破家,苛刻惨酷,毒民无比。其明白入己者,则生茧十硕、生丝五斤、𨱎器四部、沙器三百二十馀个、米、盐、稻各一硕,盗用官物,其数甚夥。金孟规贪饕阴谲,残暴苛刻,渔牟民物,多行不义,盗官米三硕,潜输京家,见赃明白。惟此二人,虽置之极刑,尚有馀辜,其得逭天诛足矣,又不坐以正律,只收告身不叙,罪重律轻,非所以惩赃污、杜贪墨也。臣等曾请子文、孟规依律文大典,刺字录案施行,伏蒙圣教商量,不胜欣忭,俯伏以待,已逾旬日,未奉成命,敢再渎以闻。“

传曰:”如此守令,又有之矣,当同时科罪。“

○徐居正等又上札子曰:

吴子庆借窃官兵,役使私第,又征役价米𥸴材物,赃至七十馀贯,罪当死,威力刑杀人,罪当死,发冢剖棺投尸水中,罪当死,居母丧,忘哀纵情,多行不义,不孝于亲,罪当死。孟硕钦私借官兵,征价物犯赃,罪同子庆,金奉元以方面大将,擅发官军,役使其家,又收财物,既自犯赃,又借子庆、硕钦等官兵,专擅自恣。此三人者,罪恶贯盈,宜伏天诛,奉元称病在家,一不就狱,子庆、硕钦只收告身,安置付处,罪重罚轻。臣等以为,军卒国家之爪牙,人臣不得专擅取与,则奉元不得私与子庆等,子庆等亦不得私受于奉元,今子庆所借温阳正兵二旅半,计三百馀人,硕钦所借新昌正兵一旅,计一百二十五人,奉元役使官兵,在其掌握,其数不知其几,忠淸一道官兵之数几何,而其取与若是其多也?况奉元、子庆、硕钦三人皆武臣,私相交结,借窃官兵,役使征求,无所不至。夫武臣交结盗弄官兵,生乱之渐,非细故也。盗国家之兵,是无君上也,无君上者,国有常刑,又天下之罪,莫大于不孝、无君、杀人、犯赃,而子庆兼有其四,奉元、硕钦有其二,此皆名义之罪人,王法所必诛也。今此三人,过蒙上恩,得保首领幸矣,罪止安置付处,未足以小谢一国臣民之望也。且子庆阴鸷凶险,曾为义州军官,杀人在逃,得免于罪,真所谓忍人也。硕钦狂妄暴戾,一无状人也。此二人者,顷于东征之日,微有介胄之劳,过蒙圣恩,得参勋列,逾分万万,宜小心奉公,以报国家,顾乃恃功,贪纵不法,至于如此,舍此不治,将何所惩艾乎?乞赐圣察,子庆、硕钦等削功臣籍,废为庶人,亟命义禁府,拿致奉元,鞫问情状,明正其罪幸甚。

传曰:“此非系关宗社,罪止其身,安置付处,亦过矣。”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22日

○癸未,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伏闻,前永安北道节度使宣炯,闻兀狄哈侵犯稳城,不亲往救,只遣虞候曺干应变,干受炯节度,不以时赴救,逗遛不进,以致边镇失利,损国家威灵。夫边将失误军机,大关国体,当以军法从事,一或宽贷,他皆效尤,边事懈怠,备御疏虞,弊不可救。昔宋希美闻贼变不出,世宗断以军法,张孟昌、郑希文不赴贼变,世祖亦断以军法,诚以边将失律者,治之不严,则无以警众,一皆按法定罪耳。今宣炯、曺干,特从宽典,只收告身,非所以用军政示军法也。乞垂睿断,将炯等依律施行。

不听。

○徐居正等又上札子曰:

伏睹本月初七日批目,除金守经为淸州牧使。守经之为人,性本执拗,加以庸劣昏暗,曾为星州牧使,莅事迂曲,临政罔措,吏肆其奸,民受其害,一邑苦之,果居下考,废黜已有年矣。今则年几七十,加以荒耄迟钝,不宜更处临民之任,况淸州,忠淸一道之巨邑,事务繁剧,非有剸治盘错之才,未易称职,非如守经辈碌碌者一日居也。夫爵禄,人主所以砥砺士大夫也,用一人而国人皆曰可,则可谓得人,用一人而国人皆不满其意,则其不得人可知矣。殿下在初政,励精图治,求贤如渴,尤重守令之选,朝官六品以上荐其资,铨曹用书判试其才,承政院讲《牧民心监》、《经国大典》,考其能,又初参六品者,不得拜守令,其外任之重如斯,拜辞之日,殿下引见,告谕勉以七事,丁宁恳至,一国士大夫延颈拭目,以待循吏之治,独守经非有文武出众之才,而不拘年齿,擢拔叙用,垂老衰耗之年,得此重任,似非圣上选贤与能之圣心也。亟命罢守经职,代以才能干局者任之,幸甚。

传曰:“人未可以一黜而弃之也,试可乃已。”史臣曰:“守经录事出身,无他才能,凭借兄僧信眉之宠,位至堂上,其不合州牧明矣。宪府知其昏暗庸劣,而论执不固,不见听纳,惜哉!”

○御昼讲。

○传于兵曹曰:“英陵献官往还,皆由广州、利川,故两官及各驿,独受其弊,日就凋残,自今分三道,广州、利川为一路,良才、乐生、龙仁、阳智为一路,平丘、奉安、杨根、娱宾为一路,轮次往还。”

○御夕讲。

2月23日

○甲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内医院正吴敬伦等五人轮对。

○传旨义禁府曰:“中学儒生赵忠茂、朴好谦、西学儒生赵世辅、成均馆儒生金伯文、李鳌等,以礼义生,陵侮师长,败坏风俗,其推鞫以启。”

○司谏院司谏朴崇质、司宪府掌令许迪来启曰:“吴子庆、孟硕钦私借官兵,役使于家,罪恶深重,但安置付处,罪重罚轻。臣等累渎天听,上教以为:‘功臣不当重罪。’然所犯若止收纳布物,则虽曰贪污,以功勿论可也,子庆等私借官兵事,其渐可畏,请置重典,以戒后来。”不听。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24日

○乙酉,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大司谏成俊启曰:“吴子庆、孟硕钦罪犯非一,然他罪则止于一身,其借窃官兵,渐不可长,且子庆前为义州军官,杀人而逃,今又恃功专恣如此,只令外配未便。请削夺功臣以惩之。”上曰:“非关社稷,岂可削夺功臣?”持平金润宗启曰:“子庆赃满,罪当死,斲棺投户,罪当死,请夺功臣,以征跋扈之徒。”俊曰:“子庆等盗弄官兵,非关系社稷而何?如此大罪,不可轻论,请明正其罪,防微杜渐。”不听。

○淸州牧使金守经、宁海府使金孝给、礼安县监金贵知辞,上引见谓曰:“今方农作,百姓劳苦,毋作弊事。”

○御昼讲。

○传旨义禁府:“吴子庆全州安置,孟硕钦砺山付处。”

○御夕讲。

2月25日

○丙戌,受朝参。

○御经筵。讲讫,执义玄硕圭启曰:“金守经昏迷狠愎,无吏治之才,前为星州牧使,专擅官务,不与判官同议,迷于措置,以贻民病,寻居下考,州民相庆曰:‘我病已祛,可以苏复’,其人之贤否知。况守经乃守温之兄,则年将七十,气力衰耗,淸州人物繁伙牒云委,非如守经辈所能堪任,请改差。”上曰:“不可以一贬而终弃之,试可乃已。”硕圭又启曰:“宣炯、曺干闻贼变不赴救,其罪大矣,只收告身,罪重罚轻。如此则为边将者,谁肯效力?请依法抵罪。”上曰:“业已科断,何烦更论?”献纳尹显孙启曰:“夫功臣与国同休戚,尤当敬谨奉公,吴子庆自恃寸功,敢行非义。国家以功臣待子庆,而子庆不以功臣报国家,请削功臣籍,以正其罪。”硕圭又启曰:“上以子庆为功臣,不忍置极刑,则当削功臣,废为庶人,今既不然,安置处又不夐远。臣闻世宗朝安崇善以用人小失,至流放庆尚道极边。以崇善视子庆,则子庆所犯不啻万万倍,而处之如此,臣实缺望。”上曰:“尔等之言是矣,然予既商量处之,且全州不是近境,亦当自惩,何必极边?勿复言。”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札子曰:

吴子庆、孟硕钦之事,臣等反复思之,其杀人犯赃,罪已大矣,至于请借官兵,则非人臣所得为而敢为之,此岂可以为功臣,而贷以宽典乎?虽不得置之极刑,以快臣民之愤,命削功臣,永属极边,少惩其恶。

不听。

○御昼讲。

○御夕讲。

2月26日

○丁亥,赐光山府院君金国光母赙米豆并三十硕、纸一百卷、石灰四十硕、棺椁、松脂、油芚。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疏,略曰:

臣等近日将吴子庆、孟硕钦等科罪太轻,累渎天听,未蒙允可,不胜愤激之至。臣等窃惟,赏罚国之大柄,一失其中,则为善者无所劝,为恶者无所惩,法令纵弛,人心解纽,将至于国非其国矣。今子庆打杀人,偸尸投水,其残忍暴虐,莫甚于此,按律应诛,况借官兵,罪不可恕。夫军士,国之干城、王之爪牙,其重如此,故虽国家征聚,亦必以符信验之,然后应之,其可私借于人私与于人乎?今武臣等私借于边将而不忌,边将与之而不疑,是谓有国家乎?纵不得明正典刑,以快臣民之愤,乞命削功臣籍,迸诸遐裔,以惩其恶,以戒后来。

传曰:“如其可听,初岂不从?”

○刑曹三覆启:“星州囚良女检加与养子僧海现,相奸同居,罪律该斩待时,海现在逃,追捕斩。”从之。

○刑曹启:“僧六一自号加罗猪,托言心术不正者,吾能正之,多率凶徒,横行闾里,劫夺财物,无异强盗。事虽经赦,不可全释,请属边邑为奴,其徒党充军。”从之。

2月27日

○戊子,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仁位郡信浓守宗盛家遣人来,献土宜。

○赐仪宾洪常母,赙米豆并三十硕、正布五十匹、纸七十卷、石灰六十硕、棺椁、松脂。

2月28日

○己丑,受常参。

○御经筵。

○军器寺正沈贞源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2月29日

○庚寅,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成宗康靖大王实录卷第二十七

三月

3月1日

○朔辛卯,受朝贺。

○御宣政殿,召艺文馆副应教卢公弼等八人,问难经义。院相崔恒、成奉祖、承旨、史官入侍。

○倭中枢平茂续等五人来朝。

○御夜对。讲讫,侍读官成健启曰:“近来连岁凶歉而用度浩繁。古云:‘国无三年之畜,国非其国。’当今之务,莫先于省费。若汰冗官,法司已启之矣,臣意受禄军士亦太多。内禁卫在前一百,取其才貌兼全者充之,故最精强。今数至二百,择之不精劣弱者居半,其四等受禄,入直供馈之费不赀。臣愿依旧定额一百,其劣弱不合者,降属别侍卫,别侍卫之不合者,降属甲士,甲士之不合者,移属忠顺卫正兵,以次递降,则军额不减而自然省费矣。且壮勇队,免贱为良,散官去官足矣,何必给禄?臣闻一年颁禄之数,多于旧二万五千硕,此数万众半岁之粮也。今纵未能尽如古制,稍减其半,年年蓄之,则虽有水旱凶歉,亦可赖矣。”

上曰:“果如所言。但汰冗官,难以轻议,内禁卫自何时而加数乎?”健曰:“臣未知何时加设。但一百时则臣亦及见矣。”

3月2日

○壬辰,亲传先蚕祭香祝。

○幸慕华馆阅武,又观武士击球、骑射、三甲射,赐中多者,弓矢有差。

○院相韩明浍、崔恒、洪允成启曰:“三月三日例赐耆老宴,请今勿拘酒禁,赐宴如例。”从之。

○传于汉城府曰:“景福宫北主山来脉,禁杂人通行。”

3月3日

○癸巳,设耆老宴于普济院,命右副承旨柳眷,赍香酝往慰之。

○礼曹启:“近来民风士习,日益奢僭,庶人无赖之徒,冒着毛罗,笠亦有胶草为笠,虽立禁制,终不畏忌,乱法莫甚。并鞫工匠,自今用毛罗及胶草为笠者,请依律痛惩。”从之。

○御夜对。

3月4日

○甲午,御经筵。

○户曹据京畿观察使启本启:“砥平县残敝尤甚,其贡物,请限三年权减。”从之。

3月5日

○乙未,大风。

○御经筵。讲讫,上顾谓左右曰:“今玆风变,必人事召之也。朝廷岂无弊政,民间岂无冤抑,宫中岂无所失?然宫中事,则卿等所不知。苟有可言,其悉陈之。”领事金礩对曰:“大抵淸明节常有大风,圣上犹以此轸虑,一国人福也。即位以来,虚己纳谏,其于朝政,无可言也。但守令或未得人,不无贻弊生民召怨伤和者。臣意时遣行台,巡审民瘼,则庶几外吏知畏矣。”知事姜希孟启曰:“今风俗不如古,陵上之风大行,专由年少气锐者,早登显秩,无老成之德故也。古者大夫让为卿,士让为大夫,故廉陛尊而风俗厚。儒生皆他日登用者也,近有诽谤师长者,此亦风俗淆薄之使然也。夫风俗成之甚难,毁之甚易,浇风已成,难可改之,宜痛理归厚。”大司谏成俊启曰:“今正兵番上之数猥多.非徒废农,兵亦不精,请汰无用之兵,以充军保则民不失业而兵得其精矣。且诸寺税田,住持视为己物,私自用之,请皆革罢,以补军需。”持平安瑚启曰:“京中诸司官非一员,间有不贤者,可得相资,若守令则境内之事,丛于一身,非有才识者,不能堪也,请功臣、议亲子弟无才能者,勿许外任。”礩启曰:“奴主之分甚严。曩因施爱之乱,世祖大王特行权宜之法,凡军粮、军器转输者,免贱为良,是出于不得已也,无知之辈,争欲免贱,陵轹其主者有之,此风不可长也。”上皆可之。

○内资寺副正李寿稚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讲讫,上语左承旨申瀞曰:“近观,狱囚多有死罪,宜详察鞫案,以求生道。”瀞启曰:“监司、守令已成推案,臣欲求生道而未能也。”

○御夕讲。

○御夜对。

3月6日

○丙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大王大妃传于承政院曰:“前者刊行《安东风俗》,欲令习成俭素也,今未见其效。主上躬行节俭,凡衣服必尚朴素,唯于常参、经筵,表衣用彩段,承旨等其悉此意。”是日承旨,皆去华服。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前日本府因岁凶歉,请行酒禁令,初下,人皆知畏,犯禁者少,寻命射侯者勿禁,自是飮酒之端一开,闲散游戏市井无赖之徒,假托射侯,聚会飮酒,本府虽逐日纠举,若有操弓挟矢者,不能禁之。臣等以为,去年水旱、风灾,诸道皆然,而京畿尤甚,即今仁川、安山、富平、金浦、通津、阳川等处居民,卖尽资产,犹不自给,专仰赈贷,饥饿相望,京中市价绵布一端,直米不满四斗,都市居民,岂皆家富而户赡哉?第以习俗奢靡成风,糜费酒馔,自就空竭,若禁令不严,弊将莫救。乞限秋成,武夫射侯,亦皆禁酒,以谨天戒。

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3月7日

○丁酉,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大司宪徐居正启曰:“近者儒生作诗诽谤师长,成均馆报礼曹,礼曹请劾其罪,命下义禁府鞫之,义禁府以笞四十照律,非正律也,又除行楚三十,但以笞一十照律。《书》曰:‘鞭作官刑,扑作教刑,’则学校之刑与官府之刑,绝异也,今义禁府计除学中之罚误矣。古人云:‘民生于三事之如一,’慢侮师长之罪,只笞一十,甚不可。”上顾问左右。领事申叔舟启曰:“义禁府以殴受业师条照律。然古者儒生皆不骑马,劳筋苦骨,以成其业,及其不成,然后始为他技,世祖虑军额虚疏,儒生亦有充军者。因此儒生不专于学,驰念宦路,士习不美,未有甚于此时。且臣闻,此儒生皆年壮者也,请永永停举,充军为便。今居正之言甚是,改律重论幸甚。”上曰:“义禁府以殴受业师条照律,不为非矣。”居正曰:“请必改律。”

○御昼讲。

○先是,京诸司奴子,分三番立役便否,命院相议之,至是郑麟趾、郑昌孙、崔恒、洪允成、曺锡文、金礩、尹子云、成奉祖议:“事紧诸司之奴,分番立役似可,然虽事歇诸司,其跟随奴劳苦,与事紧司无异,宜以掌隶院馀数选上奴子,充诸司不足奴二百二十七名之数,分二番立役为便。”“申叔舟、韩明浍议:”自世宗末年详定以来,为法渐密,诸司奴婢,无所资利,官事亦多,日就雕残,虽复倍给选上,亦不可救。且官有紧歇,而奴婢立役之苦则无异,勿论紧歇,分二番立役为便。“命分二番。

○御夕讲。

3月8日

○戊戌,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3月9日

○己亥,受常参。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仁位郡信浓守宗盛家、萨摩州岛津藤源持久、肥前州下松浦五岛宇久守源胜、上松浦佐志源次郞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礼曹启:“谨按《杜氏通典》,皇太后为父母齐衰,十三月而除,今王大妃母服,请依此制,来五月小祥后除之。”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3月10日

○庚子,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内赡寺正崔昀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3月11日

○辛丑,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3月12日

○壬寅,王大妃诞日。停贺礼,进表里。

○受常参。

○御经筵。讲《诗》,至:‘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同知事李承召启曰:人主当太平无事时,远老成用新进,更变先王旧章者多矣,此人主所当戒也。“上嘉纳。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3月13日

○癸卯,受常参。

○御经筵。

○日本国京极殿京兆尹佐佐木氏、江、歧、云三州太守大膳大夫入道生观遣人来献土宜。其书契曰:

皇帝陛下寿耸南山,德涵东海,扶桑之水朝宗,鸡林之野盛大,至祷至祷至祝至祝。臣先祖以来,家世士师日域,犹如范子之于晋国之者,专司弓马,莫坠箕裘之业。本朝丁亥而降,中原风尘,干戈四起,臣之敝邑,江入战图,云接贼垒,徭玆俗废农桑,最乏𫄨绤。是故士卒多困堕指之厄,若被白登之围。伏望忝蒙贵国家䌷并木绵之恩惠,则救冻死于三军,仰皇庇于万岁之者也。不腆土宜,件件具在别幅,钧察惟幸。

○御昼讲。

○兵曹启:“宣传官、部将入直中日,本曹讲陈书、兵政以为式。”从之。

○御夕讲。

3月14日

○甲辰,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传旨义禁府:“放乱臣缘坐善山官奴定属朴三山。”

○下书京畿、忠淸、江原、黄海道观察使曰:

进上菜蔬,守令欲早进,未及成长,带土上送未便,今后因时早晩,随成长封进。

○下书庆尚、全罗道观察使曰:

今所进菜蔬,非徒远输有弊,枯损失味,自今月令荐新外,各殿一应菜蔬,勿封进。

○义禁府启:“西学儒生赵世辅、郑麟仁、金恺臣、宋处仁、朴治、柳元昌不作月课赋题,且于师长前,不行庭揖罪,律该笞四十赎。中学儒生赵忠武、朴好谦欺慢作诗诽谤师长罪,律该杖一百。”从之,仍命赵忠武、朴好谦永永停举,定本学书吏。

○御昼讲。

○下书全罗道观察使金之庆曰:

今观卿启,道内诸邑培养甘草,光阳六十三条内,今有二十六条,咸平一百七条内,今有八十三条,罗州三千七十五条内,今有二千五百二十一条,他邑生长亦不多,非徒不能繁殖,将至绝种,是必守令不谨培养所致,卿亦何不检举乎?自今卿宜巡行检察,务令繁殖。予将遣人审之。

○御夕讲。

3月15日

○乙巳,受朝贺。

○御宣政殿,召宗亲登水副正喜孙等三人、文臣成均馆司艺张继弛等三人、儒生李孟文等五人讲书。

○日本国筑前州太宰府都督司马少卿赖忠、对马州太守宗贞国、肥前州下松浦丹后太守源盛、对马州宗贞秀遣人来,献土宜。

○传于义禁府曰:“柳子文、金孟规录赃吏案。”

3月16日

○丙午,御经筵。

○大王大妃、仁粹王妃、王大妃,诣光陵亲祭,又诣奉先殿行茶礼。上遣右承旨柳轾问安。

○传于院相申叔舟曰:“大王大妃微有感冒证,虑或劳动,政丞其诣昼停所问安,虽日暮启请徐行,毋至劳动。”又命左承旨申瀞、礼曹参议安宽厚,赍香酝肉膳,上进。

○御昼讲。讲至《诗抑》篇,同知事李承召启曰:“凡人年老,则志气衰而儆戒怠,武公年九十有五,而犹求箴敬,在舆、位宁、居寝、倚几,无处不箴,存养省察之功,无时而息,此所以称睿圣也。且忧勤,宜若损寿,而武公享年如此。盖人君逸乐则沈于酒色游畋荒亡,无所不为,伐性损寿,职此之由,儆戒无逸,则可以涵养德性,坚定血脉,故享年长久。周公于《无逸》篇,以三宗、文王寅畏迪哲,为享年之本者,亦此意也。请留心焉。”

○御夕讲。

3月17日

○丁未,受常参。

○御经筵。

○礼宾寺副正权仲麟等五人轮对。

○下书庆尚道观察使郑孝常曰:

近日卿连进薯蓣其掘采之时,岂不劳民?亦有转输之弊。限今夏节勿进,后虽封进,不宜多数。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3月18日

○戊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3月19日

○己酉,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肥前州上松浦波多岛源纳遣人来,献土宜。

○纳故判奉常寺事尹起畎女,为淑仪。

○御昼讲。

○御夕讲。

3月20日

○庚戌,幸慕华馆阅武,仍观射侯,中多者新宗君孝伯等三人、击球直出者曺汉臣等三人,皆赐弓一张。

3月21日

○辛亥,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3月22日

○壬子,御经筵。

○谕全罗道观察使金之庆、兵马节度使朴埴、水军节度使闵孝干曰:“今闻本道强盗肆行,而守令惮于冒危,穷捕或掩覆之故,贼党无所畏忌,平民受害。卿其戒敕守令,穷极寻探,密谋掩捕,诸邑奸吏,或与贼潜通,凡有密谋,便即漏泄,宜先治此辈,然后贼可捕也。捕告赏典,已有前规,亦宜广晓。”

○御昼讲。

○御夕讲。

3月23日

○癸丑,义禁府启:“本月二十日慕华馆观射时,兼司仆黄真、朴童因三甲射,驰入御前围内,罪律该绞。”御书,只降资。

3月24日

○甲寅,国忌

○义禁府启:“太仓都监副使金承顺,南墙门锁钥打破出门,罪律该绞。”命收告身,远方付处。

○司宪府启:“前中枢宋处宽,服养母丧,百日即吉,违法短丧,请罪之。”命宥罪,其令依《大典》终制。“

3月25日

○乙卯,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3月26日

○丙辰,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3月27日

○丁巳,御经筵。讲讫,司谏朴崇质、掌令金自贞启曰:“朴童、黄真驰突御座前,与金承顺打破门锁钥无异,承顺坐此窜远方,而朴童、黄真只降一资,罪重罚轻。冲突仪仗者绞,明有其律,请依律罪之。”上曰:“初以逐射争雄而然,有何情焉?”崇质等更请罪,上顾问左右。领事洪允成对曰:“其时臣亦欲启请重论,寻闻下攸司推鞫,意必从律以断,今乃只令降资,臣意亦以为未便。兼司仆间用向化人充差,虽向化亦不敢仰视天威,朴童等今乃如此,非徒本国臣民所惊骇,其于向化人观听尤未便。且黄真曾因妒妓,射伤赵得琳子,本心奸暴。此辈虽有武才,废弃惩艾而后,复用可也。”领事尹子云启曰:“兼司仆近侍之职,不可以有一艺而授之,如此辈可一罢去也。”参赞官柳轾亦请重论,上曰:“当商量处之。”

○礼宾寺正柳壤等五人轮对。

○传旨兵曹曰:“兼司仆黄真、朴童并收告身。”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3月28日

○戊午,受常参。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肥前州田平寓镇正少弼弘、一岐州守护代官真弓兵部少辅源武遣人来献土宜。

○汉城府启:“一应公债,请限四寸分征,其夫妻同用之物,则并征妻四寸族。”从之。

○兵曹启:“济州环海,四面受敌,防御最紧,而近因年荒,军民流散,今于全罗道沿边诸邑,移寓者甚多。已令本道观察使推刷,计得良人九十一、正兵三、船军十二、公贱二十九、私贱十七。其私贱及无役良人,则不须勒还,军役人及公贱,请皆刷还。”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3月29日

○己未,御经筵。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来启曰:“今考《大典》,养父母丧,齐衰三年,宋处宽以识理宰相,服养母丧,百日而除,其毁乱风俗,莫甚于此,乞治罪,以示后来。”传曰:“已令复丧,何必更论?”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3月30日

○庚申,御经筵。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札子曰:

夫丧制有定,逾之不可,不及亦不可。然逾之者,失于厚耳,不及者,薄恶之甚也。国法为养父母齐衰三年者,以其顾育之恩,拟亲父母而无间也,今宋处宽服养母丧,止百日而除,原其心则不过以苍赤财物。非养子不得传系,既为养子,则不得不行丧,故其初欲存形迹而服之,既服而得传财物,则不欲久于行丧,而擅除之,其贪心薄行,不可胜言。古人云,求忠臣于孝子之门,处宽薄其母至此,则果能忠于国家乎?借曰无知,亦是宰相,岂宜容恕以亏国典?愿即严断,以正风俗。

传于政院曰:“处宽之事,谏官请罪,既已不允矣,然养母鞠育之恩,与亲母无异,今不终丧,罪之何如?其问诸院相以启。”

○御昼讲。

○兵曹启:“谨按《大典》,官吏公罪,并以吏典为首科断,而凡于簿书执吏,独不署名。本曹军务浩繁,文簿委积,色吏或不用心,以致差误,或逞奸诈,任意增减,其取才、除授口传文书,或增减分数,或姓名职秩,故为错书,往复改正之际,蹬留难,暗受贿遗。至于伪着官员名署,连续抵罪,而执吏等意谓:‘文籍内无名可考,无所惩艾’,虽发觉推考,但据笔迹,难以得情,奸伪难防。中朝则虽奏闻文书,必录对同都吏之名。今后启达文书外,中外行移及军士告身、禄牌、差帖,一应公事立案、置簿文年月下,必令执吏着名,以凭后考,以防奸伪。”从之。仍命诸司,亦依此例。

○御夕讲。

成宗康靖大王实录卷第二十八

夏四月

4月1日

○朔辛酉,日食。上素服,御宣政殿,侍臣诸将亦以素服入侍。日过未正初刻而不食,上谓承旨曰:“观象监言未正初刻始食,是何过时不食耶?”都承旨李崇元对曰:“古有当食不食之语,疑或如是。亦恐推算之误也。”上还内。至未正四刻日始食,酉初二刻,半缺而复圆。崇元启曰:“古者日官先时后时者,皆有罪,请鞫观象监官吏。”传曰:“观象监官员,有何情乎?奏时者未详察耳。”院相申叔舟启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可不鞫。”传曰:“勿罪,只令更考历算。”

4月3日

○癸亥,亲传宗庙夏享大祭香祝。

○御经筵。

○军资监正朴楣轮对。

○传旨吏曹,收宋处宽告身。

○御昼讲。

○德城君敏卒。辍朝、吊祭、礼葬如例。敏字子讷,𫍯宁君䄄之子。正统壬戌,年十二,初授通政元尹,甲子陞明善坤义正,丁卯正义封德城君,成化庚寅,以承袭例陞承宪,有宿疾,常以药饵自随,至是卒,年四十三。谥夷悼,安心好静夷,年中早夭悼。敏性端悫仁恕,涉猎经史,世祖尝讲《纲目》,问无不对。无子,以玉山君跻子揗为后。

○御夕讲。

4月4日

○甲子,御宣政殿,行宗庙夏享大祭,飮福。郑麟趾、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金礩、尹子云、徐居正、李承召、献官李石亨、河友明、姜老及承旨等入侍。仍引见日本国京极殿使送光珍首座、小二殿使送正圣首座等七十四人,上谓光珍首座曰:“汝扶桑殿下好在乎?”对曰:“无恙。”上曰:“汝国兵祸,至今未息乎?”对曰:“未息。”上谓正圣首座曰:“尔主复土好在乎?”对曰:“好在。”上谓平茂续曰:“汝岛主好在乎?”对曰:“无恙。”时日本国萨州伊集院寓镇隅州太守藤熙久、对马州守护代官宗助六盛俊、越中守宗盛弘遣人来,献土宜。亦命入侍,各赐三爵,赐物有差。又命馈于仁政殿西庭。

○刑曹启:“井邑县监金瑗,滥刑书员郑世、全致南致死罪,依大典决杖一百,告身尽行追夺,永不叙用。”从之,命除杖。

4月5日

○乙丑,受朝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以金寿宁为嘉靖福昌君,孙昭嘉善鸡川君,李克墩嘉善户曹参判,韩致礼嘉善兵曹参判,李季通奉直行司谏院正言,朴楗嘉善江原道观察使,具达忠通政行星州牧使,辛铸嘉善同知中枢府事,梁顺石嘉善行佥知中枢府事。

4月6日

○丙寅,亲传雩祀祭香祝。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讲讫,上谓左右曰:“今月不雨,无乃旱甚乎?”都承旨李崇元对曰:“臣近闻,平安道雨泽周洽,今已播种,忠淸、庆尚二道,间有旱处,然太半播种,京畿亦已播种,旱不至太甚。”

4月7日

○丁卯,上幸慕华馆阅武,仍试武臣艺。赐骑射三次五中者柳义湿、金坤各弓一张。

○刑曹三覆启:“长湍囚良人金金伊同欧杀同金罪,律该绞待时,掌隶院奴内隐同杀人强盗罪,典狱囚私奴北间杀人夺衣服罪,律该斩不待时。”从之。

4月8日

○戊辰,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本月初五日批,以郑眉寿为敦宁府直长,眉寿,郑悰之子也。悰得罪宗社,其子孙属籍当绝。今眉寿随其母公主,常在辇毂之下,揆之于法,已为不可,复此除授,非所以尊宗社惩乱贼之道也。伏望亟罢眉寿职。

不听。仍传曰:“大王大妃教云:‘世祖尝谓睿宗曰:“郑悰之子,予欲用之,恐未及也。汝其毋忘此言。”使睿宗手书其事,又削名乱臣案。’更勿来言。”

○御昼讲。

○兵曹启:“诸色军士,每当番上,前期五日,京中都点,无故阙点者多,正兵或全旅或半旅,其他军士或有十馀人阙点者。今后都点时,十名以上阙点,则节度使守令启闻推断,头目人、押来人,依犯军令诸将例,杖六十,当身依犯军令军士例,杖九十。”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4月9日

○己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司宰监副正崔灏元等五人轮对。

○日本国肥前州上松浦呼子一歧守源义、上松浦鸭打源永、上松浦那久墅能登守赖永、关西路肥筑通守为邦、对马州太守宗贞国、仁位郡信浓守宗盛家遣人来,献土宜。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请收郑眉寿职,未蒙兪允。臣等谓《春秋》之法,诛乱臣讨贼子,必深治其党与,况其子孙乎?眉寿之父,悰以逆党伏辜,谨按律文,谋反大逆者子,年十六以上绞,十五以下给功臣之家为奴,眉寿年齿既长,按律定罪,自有处之之道。今纵不按律抵罪,反加爵命之恩,得齿朝列乎?伏承圣教曰:‘郑悰事,世祖亲属睿宗,削乱臣籍,录用其子眉寿。’臣等以为,世祖之在潜邸,群奸盘结、潜谋不轨,悰则其鹰犬也。世祖宽其党恶之罪,欲全子孙,是特世祖亲亲之私,非天下万世之公义也。以今论之,群奸之图危世祖者,在后嗣臣庶,不共戴天之仇也,况悰得罪于宗社,是祖宗之罪人,非但世祖之罪人。世祖固不得而私之,在殿下有后嗣之责有宗社之计,尤不可得而私之也。自古天下国家,未有父坐乱贼之罪而累不及子孙者也。愿殿下更留三思,亟寝眉寿职。

不听。大大妃传曰:“悰之子,世祖亲教睿宗录用、削名乱臣案,肆予告于主上除职,勿复言。”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札子曰:

郑悰子眉寿,特授敦宁直长,臣等以为,悰之罪,非止一身、关系宗社,当戮及其子,眉寿特蒙世祖之恩,得保首领,以至今日,诚为幸矣。母虽王女,属籍当绝,况复授职,齿于士类,以辱朝廷乎?伏望亟收成命,以副舆望。

不听。

○御昼讲。

○户曹启:“凡营缮工作,须立课程,事功不至迟缓,供给亦不虚费。谨按《春秋传》:‘士弥牟营成周,计徒庸量事期,唐制,营缮自四月距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自十月距正月为短功,《大明律》亦有造作违限之法,古人虑事,至为周详。今诸司官吏等所管夫匠,役于非处,功役日久,一旬之役,迁延数月,及期紧关之物,不即供辨,临时贸易,以致虚费,积弊至此,不可因仍。自今该司提调,凡营缮工作,随事大小,商确定限,启闻成案,以为恒式。”下议于院相。郑昌孙、申叔舟、崔恒、洪允成、金礩、尹子云、成奉祖议曰:“营造有难易,人㠫有多小,定限为难,令该曹及司宪府,每有营造,检察迟速,如有私役工卒,故缓功役者,痛绳以法。”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4月10日

○庚午,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4月11日

○辛未,御经筵。讲讫,大司宪徐居正启曰:“太宗朝,怀安君谋乱,太宗不诛,至世宗朝,怀安既死,戮其二子,又世宗终不用沈温之子,固不以私恩废公义也。先王之宽仁大度、后王之谨守常典,固不同也。今郑眉寿初授敦宁府七品职者,盖以公主之子也。然公主属籍当绝,岂可例以公主子而授职乎?请收成命。”上曰:“大妃亲听世祖遗教,故用之耳。”领事金礩启曰:“台谏之言然矣。悰亲犯大罪,固不可以其子得列于朝着也。若重违遗教,则姑授卑职为便。”上曰:“予当商量。”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札子曰:

大抵父犯反逆,而子得录用,古所未闻。今眉寿以逆臣郑悰之子,特除官爵,甚非所以示众庶戒后来也。虽是世祖遗教,亦不过以母故而怜之也。凡世祖遗制,随时之宜,不得不更改,以适于用者亦多,此独不可随时适宜以从舆望乎?臣等之言,非欲殿下不遵祖宗之教,实欲殿下益固祖宗之法也。乞回成命,无使乱臣馀孽,得忝淸朝。

不听。

○懿旨曰:“郑眉寿事,台谏、政丞等皆曰不可叙,世祖亲教睿宗曰:‘公主之子,予欲即用,第以年少未果。后有谏者,汝勿听之,必须叙用,以副予意’,至再至三,使睿宗亲书其教,公主时亦在傍亲听。遗教如是,故予告主上用之。台谏且据怀安君事论请,怀安之事,则无乃太宗无遗教,而世宗不叙乎?未敢的知,今眉寿之事,非是庇护,谨遵世祖之教耳。处之何如?”金礩等启曰:“世祖遗教,丁宁如是,则臣何敢言?但不知世祖遗教,亦有依他公主子之例叙用乎?且《大典》:‘公主之子,阶授从七品者’,非谓犯罪驸马之子云耳。今郑悰既得罪于宗社,则悰之子援他公主子例,以授七品,无乃不可乎?请降例品叙用。”史臣曰:“悰在世祖朝,以罪被诛,嗣君断不可用其子也。台谏忠勋府据法争之,而不见纳何也?盖世祖悯文宗之无胤,见公主一弱息,才免襁褓,恻然怜之,有是教也。然向微贞熹盛德,奉遗教而力主于内,则上独排群议而用之亦难矣。噫,盛哉!”

○御昼讲。

○谕永安南道节度使李经曰:“今见卿启,已悉尼麻车兀狄哈,欲复仇于斡朵里及兀良哈,尚将介马匹掳去等事。年前,兀狄哈潜掠高岭浪三波等家,战败而还,势必报复,且今草长马健,正彼用兵之时。前日谕以兀狄哈与斡朵里私相报复之时,但示救援之势,愼勿轻举受歒,近者兀狄哈来寇稳城,其掠去人畜,犹未刷还,鱼有沼曾谕彼以将入攻之意。今若来我城底,与斡朵里相战,而坐观不出,则彼必以我为怯,益无所惮。前日斡朵里,每请救于我,答‘以我与兀狄哈,本无仇隙,岂为汝生衅’,今既与兀狄哈作衅,则亦无辞以拒其请也。可出兵以救,然轻举蹉跌,增为侮。且斡朵里与兀狄哈,物色混同难辨,当用章标以辨,须审势相机,必有可乘之形然后出救,或邀绝或夹攻,在卿节度,卿其审之。”

○御夕讲。

4月12日

○壬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赐永安北道节度使鱼有沼《纲目通鉴》、《少微通鉴》、《宋元节要》、《左传春秋》、《将鉴博议》、《武经》、《小学》各一件,有沼请之也。

○御昼讲。

○户曹启:“才人、白丁安业禁制条,今甚为详备,而京外官吏,视为常事,专不奉行,致令无所畏忌,成群为盗,贻害良民,比之昔年,殆有甚焉。自今申明奉行,严加考察安业之状,每岁抄启闻,如有不谨奉行官吏,勿拣赦前,罢黜。”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4月13日

○癸酉,御经筵。

○宗簿寺启:“春川副守孝敦,欲奸咸一德女存伊,白昼戏弄,已为无行,又拿致一德打伤,请罪之。”命罢职。

○御昼讲。

○御夕讲。

4月14日

○甲戌,御经筵。

○掌乐院副正金季昌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4月15日

○乙亥,御宣政殿,召艺文应教朴始亨等九人,讲《论语》、《诗》、《书》,因论帝王从谏拒谏得失。上曰:“惟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人君之道,孰有加于从谏乎?”左右亦极论从谏之美,拒谏之非,上嘉纳。

○传旨兵曹曰:“忠淸道报恩县福泉寺下去僧信眉、学悦给马。”

4月16日

○丙子,上幸慕华馆阅武,仍试武臣艺,赐多中者弓矢有差。

4月18日

○戊寅,京极殿生观使光珍辞。其礼曹答书曰:

今承书问,就审淸适,欣慰欣慰。所献礼物,谨启收纳。玆将给赐白苎布一十匹、虎皮二张、豹皮二张、彩花席二张,付回使,惟领纳,馀冀顺序保重。

○日本国摄津州兵库津平方式部卫忠吉遣人来,献土宜。

○下书平安道观察使李继孙曰:

闻道内平壤有称为箕子墓,设丁字阁,差人守护,其守护人数及致祭与否,详考以启。且称为箕子墓,始于何代,有何典记可征,并考以启。

○礼曹启:“卒领议政朴元亨母弟元贞早死,其妻郑氏,寡居贫乏,长女年二十九、次女年二十七、长子年二十五、次子年二十三、末女年二十一,并未成婚,请依《大典》,其长女、次女,先给资财,令族亲相助,及时成婚。”从之。“

4月19日

○己卯,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观象监正李宗敏等五人轮对。

○司谏院司谏朴崇质等上札子曰:

臣等窃念,传置之设,本为达使命报军情也。今信眉、学悦两僧,无名乘驲,甚不可。请收成命,无使累淸明之治。

传曰:“先王敬待之僧,给马何害?其勿复言。”

○传于吏曹曰:“郑眉寿,其叙东班初职。”

○下书京畿观察使尹继谦曰:

已除本道鹰子,后勿封进。

○谕永安南道节度使李经曰:去三月二十二日,唐人李山,入内地,直至镜城城门外而后,乃觉唐人之来,与贼难辨,而所经烟台防戍,懜不知觉,其不谨候望可知。卿其详问唐人根脚及经由道路以送,其所经烟台守护之人,推鞫以启。“

○礼曹启:“嘉山人金茂学妹,年近三十,贫乏未嫁,请依《大典》,量给资财,及时成婚。”从之。

○御昼讲。

○刑曹启:“广兴仓书吏李熙植,曾以印信及广兴仓重记伪造,彭排队卒月俸,冒受盗用罪,平安道江界官奴定役后逃亡。特减死决杖一百,还发配所,而今又在道逃亡被捉,请依《大典》处斩,妻子属残驿奴婢。”命减死。

○御夕讲。

○御夜对。

4月20日

○庚辰,御经筵。

○下书全罗道观察使金之庆、水军节度使闵孝干曰:

近者漕船多败,不但租税沈失,船卒亦多殒命,予甚轸虑。下议大臣,群议不一,未知何策为良。卿宜审此同封诸议,自荣山至法圣,自德成至犯斤乃、贡税串,水陆程途远近险易、人马转输便否,兼访守令及古老人,斟酌便宜,熟计轻重启达。或曰:“荣山仓所纳之税,移纳于法圣仓,德成仓所纳之税,移纳于忠淸道犯斤乃、贡税串,则漕船沉没之患可免。”或曰:‘海运者,每年临不测之险,必无万全之理,陆输者,牛马困毙,民力不能堪,往时申概等,以荣山纳税,请移法圣浦,世宗以新法生怨不允。右二策,皆前辈所难言也。“或曰:”自古漕船之败,不必大海,至京畿江华等处败没者,亦或有之,小小败失,无岁无之。今年风变异常,致此多败,专是押领者不谨所致也,今以一年之败,轻立新法,似未便,仍旧何如?“或曰:”近年,下道连遭灾变,民力实窘,今令移纳,则程途比旧颇远,愚民不知国家大体,必生怨咨。且漕运败失,非因远近,且非专在人,为亦是风变在天。今年风势异常,果有此败,姑仍其旧,自明年,三浦皆分为二运,每运船数不多,则泊宿之处,虽或狭窄,亦可无危。今又新置漕军,操舟不惯,惯则亦可无失矣。“或曰:”漕船之败,不在水路远近,专在千户领船与监载官吏,发船止船不时所致。今宜三处漕运,皆仍其旧,每当漕船发行时,海运判官、其邑守令、万户,水军节度使,皆会发船之处,严立约束,审候风水,一一计点,行船后,先到漕船止宿之处,更船数,下碇泊宿,如有风变气候,则虽累日浃旬,愼勿发行,须待风顺,如前点考船数发行,又至宿所亦复如前,庶无败失之理。即今漕船之败,皆由千户领船官吏,不谨检察,离运独行,犯屿犯风,安得不败?自明年漕运之时,申严此法,画一而行,可验其效。“或曰:”忠淸道沔川犯斤乃距洪州任内新平半息,在前犯斤乃所属诸邑田税,移纳于新平,全罗上道诸邑田税,分纳于犯斤乃及贡税串,则漕船泊立处亦便。但自全罗道上来时,临陂新仓津及林川南堂津,缘是径直,皆由此路,小遇风乱,过涉甚难,诸邑纳税人,淹留水边,其苦莫甚。且安兴梁,虽云漕路险恶,漕船之败,皆不在安兴梁,或于全罗道内,或于安兴梁过行之后,败处无常,今以安兴梁险恶为虑,全罗上道田税,虽纳于忠淸道,其下道田税,不得已纳于德成仓,则亦不免安兴梁之险。以此论之,再涉关津,必于忠淸道上纳,徒使民心惊骇,无补漕转万全之计,自全罗道罗州荣山城至法圣浦,漕船宿所十四,亦已险远,如或连日风逆,则倍蓰留宿,因此漕运失时,由来巨弊。荣山城所属诸邑,距法圣浦,只加一日半程,移纳于法圣浦,则田税收纳及漕船泊立皆便。“或曰:”忠淸道犯斤乃、贡税串,距京城二日半程,距全罗道初面官四日程,全罗上道诸邑田税,移纳于犯斤乃、贡税串,则输转之弊不赀,且全罗益山、龙安、威悦、临陂、沃沟、万顷等邑,必经由南堂津,其津险恶,输转之难,无异安兴梁,仍旧为便。自全罗荣山浦至法圣浦,陆路则一日半程,水路则十五六日馀程,舟子皆云:“‘自法圣浦至京江,自荣山浦至法圣浦其水路远近无异。’则全罗下道诸邑田税,合纳于法圣浦,甚便。且安兴梁险恶,自古为患,然私船之败少,而公船之败多,此非徒险恶之故,乃不谨所致,节度使、万户、守令,依法护送、指挥考察,则漕船之败可免。“

○御昼讲。

○司宪府启:“本府职掌风宪,凡关系纲常等事,则专掌听理,其他奴婢田宅争斗等事,则诸司各有职掌。而比年以来,决讼官吏,或怯于权势,或惮于听断,其所争讼,若干于收养、侍养,则必欲先移本府,辨正而后听理,争相效尤,侥幸巧避,刑曹、汉城府、掌隶院各掌之事,丛集一府,不胜纷纭,殊非国家设官分职之意。上项收养侍养分拣事,非关系纲常风宪之责。请自今凡干收养侍养事,则令该司依法听断,而违者以含糊推调耽误公事律,罪之。”从之。

○义禁府启:“生员尹克恭罚讲粗通受楚后,愤言:‘成均馆变为刑曹’,罪律该笞四十赎,幼学李硕仁亲听克恭变为刑曹之言,而又‘以闻声不见其人’变辞,罪律该笞二十。”从之。

○御夕讲。

4月21日

○辛巳,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伏闻副司猛崔湔,曾于永安道高岭镇佥节制使受点,未及下批,陈请老病两亲归觐后赴任,特命改差,臣等以为,《湔》之爱日之诚,朝廷全孝子之道,可谓两得。寻闻湔复为平安道节度使虞候,欣然得计,略无难色,无一语及亲人,皆曰,湔诚有爱日之诚,则何前日高岭之授,急于归觐,而自除虞候以后,恝然无复念亲,以湔一身半月之内,念亲厚薄,就职轻重,若是悬绝乎?’臣等以为,高岭极边,贼路要害之地,防御最紧,职秩又卑,人皆有避之之心,湔之初受,虽以觐亲为辞,其实俳佪顾望,欲避其职也。今改除虞候,心窃自幸,不复辞谢,其前日心中所存,盖可知矣。湔以弓马小能,过蒙上恩,官至堂上,又膺高岭边镇重寄,不避艰险,竭力奉公,乃其道也。顾乃择官美恶,以为去就,念亲不诚,前后不同,其心术如是,不宜授之以重任也。况前虞候全顺达除授未逾四五月,不见罪责,以何名递差,遽代以如湔小人者乎?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湔之为子如此,其不能为国尽忠,断可知矣。乞收湔虞候之命,罢归田里,以养其亲。若以湔为不可弃之人,则高岭虞候,有何所择,而必从其所欲哉?请复授高岭本职,以杜人臣辞难就易之心。

传曰:“《大典》‘有老亲者,勿令赴任远方’,湔之事亦类此矣。”

○徐居正等又上札子曰:

近日台谏,论郑眉寿不当授职,命降授东班初职。臣等以为,父犯乱贼之罪,而子立于朝,万无是理。若立于朝,九品、七品,有何间哉?若以私恩论之,沈温、闵无疾、无咎,得罪于太宗,而终世宗之世,其子不得齿列于朝。至亲莫如沈、闵,而世宗终不以私恩废公义,此宜殿下之所当遵守也。冀回刚断,勿使眉寿混诸朝列,以示公道。

传曰:“予已听台谏之请,降职叙用,勿复言。”

○下书忠淸道观察使韩继纯曰:

近者漕船多败,予甚虑焉。咨议大臣,或曰:“犯斤乃所属诸邑田税,移纳于新平,全罗上道田税,分纳于犯斤乃、贡税串,则漕船败没之患可免。”或曰:“全罗上道田税,移纳犯斤乃等处,则输运之时,必经由南堂津,此津险恶,少遇风乱,过涉甚艰,留滞水边,其弊不赀。”此二说,孰是孰非?且不由南堂津,则抑无他路可以输运乎?卿其亲审形势,熟计便否以启。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札子曰:

海云浦万户安继孙,故礼宾少尹安贵兴妾产也。以妾产,冒罔试才,得受万户之职,伏望改差,治冒罔之罪,其兵曹官吏及荐举之人,并令推断,以惩后来。

传于承政院曰:“兵曹何以知其为妾产乎?其举主考启。”

○御昼讲。

○成俊等又上札子,论郑眉寿不宜叙用,不听。

○户曹据忠淸道观察使启本启:“请发本道军资仓黄豆二千七百八十硕,分给民户,趁时劝耕。”从之。

○兵曹启:“骑兵则常时链才,如彭排、队卒、破敌卫等步兵,则马兵不至处,承缝御敌,其用最紧,而试才入属后,更无链才之法,日至缓弛,将为无用。请自今彭排、队卒、破敌卫内,各择壮实人二十名,每当出番,所管部将,每月二度,领到训链院,本院官员掌试,或走力、或习彭排、或习杖,赏罚一依习射军士例,每一日给别仕,一二日阙到者,罚笞三十。”从之。

○御夕讲。

○以安宽厚为通政户曹参议,尹孝孙通政礼曹参议,李叔生通政行春川都护府使。

○御夜对。

4月22日

○壬午,御经筵。

○传旨司宪府曰:“海云浦万户安继孙,以妾产,冒罔试才,受万户职,情由及武艺试才时保举人,并鞫以启。”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4月23日

○癸未,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4月24日

○甲申,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遣人来,献土宜。

○御后苑,观射。命蓬原府院君郑昌孙、永安北道节度使鱼有沼、平安道节度使郑文炯、江原道观察使朴楗进爵,赐中多者金瑞衡七人弓矢有差。

○刑曹三覆启:“广州囚白丁朴末中与在逃勿金,劫行人,强夺马匹杂物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4月25日

○乙酉,受朝参。

○御经筵。

○典医监正徐仲诚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讲讫,知事姜希孟启曰:“我国南方,土地广大,密近岛夷,备御之紧,比他道为甚。近来升平日久,狃于无虞,万户除授,慢不致意。近日如朴枝、安继孙辈,以孽息冒受是职,既无致远之志,其肯顾廉耻,供职事哉?人皆以万户之任为卑,武人有才行者,皆耻为之,请高其选,择内禁卫之器局可称者,及行职堂上,随其诸浦大小紧缓,除授则庸流自退矣。”上曰:“卿言是也。”希孟又启曰:“永安万户,或以土人授之,以居其地,必惯其事宜也。然为将者,必有威望,然后得以行其令,若平昔比肩者,一朝遽为万户,则为军卒者,其肯服从乎?请以廷臣之有武才志操者择用。”上曰:“卿其知此意,以处之。”

○刑曹三覆启:“典狱囚奴五十同再犯窃盗罪,依受教,绞待时,广州囚吴继孙,与在逃田生等,劫吴氏家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田生等追捕斩,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司宪府启:“密阳囚朴神孙,奸异姓五寸叔朴汉麟妻贵加伊,伤风败俗,莫甚于此,不可论以经赦。请收告身,极边充军,贵加伊定本道残邑婢。”从之。

○御夕讲。

4月26日

○丙戌,传旨义禁府曰:“刑曹佐郞金旼、吏曹佐郞金世臣、金义亨、金仑、义禁府都事金晖,携妓工人,多办牛酒,会于社稷墙底射侯,动乐纵飮,踏损栽松,春川副守孝敦来禁,而反加詈骂,推鞫以启。”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疏,论郑眉寿授职之非、不听。

○礼曹奉教,致书于对马州太守宗贞国曰:

海路阻脩,气味奚似?驰恋殊切。内中贵岛钓鱼商贩等船,例受足下文引,到知世浦交割,改受万户文引,定其日数及所向处,毋得横行他处,毋得持兵器,违者以贼船待之,行之已久。去壬辰年冬,边沙也文等八人,不交付文引,擅至唐浦,恣意横行,前此又有我国永登浦渔人朱德分等,被其劫夺,几至见杀。且年例船只,如约尺量接待,已有前规,足下所悉。本年二月日,贵使要温洒毛、皮古汝文等到釜山浦,其所乘船只,边将依约尺量,来使等欲以小船为中船,强说不从,发怒而还。今者皮古汝文,则以前受足下书契,传授沙同古罗,并更乘大船出送,此必不告足下,私相授受,肆不接待还送计,彼必饰辞,以告足下上项数件事。若不计约,虑将为衅。凡与人为邻,务用情实,敢此频数尘渎,足下知悉此意,更修旧约,永敦诚款幸甚。

4月27日

○丁亥,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疏曰:

臣等窃谓,《春秋》之法:‘诛乱臣讨贼子,身无存没时无古今’,其为后世虑深矣。郑悰当世祖朝,身被乱逆之罪,眉寿则其子也。若按以《春秋》之法,当诛绝不赦者也,获蒙世祖再造之恩,得保首领,随母长养,居于京辇,已为非分。而今年满十五,按律定罪,例当定属,大王大妃殿下天性慈仁,我殿下笃念亲亲之义,不以眉寿为罪人之子,常加抚恤,获安生业,以此终身,于分即逾。顷者眉寿,得除敦宁府直长,臣等累请:“乱臣之子,不宜除拜,属籍已绝之人,不宜援公主子例,骤居七品,乞收成命”,再三陈请,今睹批目,但降职为参奉尔。臣等之区区敢渎天聪者,不在于眉寿职秩之高下,为宗社陈大义耳。臣等闻,世祖大王亲嘱睿宗,削悰乱臣籍,录用子孙,悰罪在宗社,是祖宗之罪人,世祖固不得而私之。然在世祖朝,尚可私之,在今我殿下,君父之仇,顾可得而私之乎?臣等请以祖宗之事明之。怀安君芳干图危太宗,罪逆贯盈,太宗不杀其父子,而世宗诛其子孟宗,沈温、闵无咎兄弟,得罪太宗,而世宗不用其子。至亲莫如怀安、沈、闵而世宗终不以私恩掩公义。今眉寿,事同孟宗,语其亲,则非沈,闵之比。殿下不以世宗之待孟宗者处眉寿,恩亦足矣,顾乃沈、闵所不得之官爵,遽加之眉寿乎?太宗不杀怀安之子,可见圣人亲亲之仁,世宗之诛孟宗,可见圣人明《春秋》复仇之义。臣等以为,世祖以亲亲之仁,而宽郑悰父子之罪,殿下明《春秋》复仇之义,处眉寿得其当,则私恩公义,岂不两得乎?殿下能法世宗,则世祖之心,即世宗之心,何患不遵世祖之遗教乎?愿殿下更留三思,亟罢眉寿职。

不听。

○宗簿寺启:“园山正行,每于大小公会,称病不参,而昭宪王后忌晨之夕,欲奸司勇廉承原之女为妾,犯夜投往,令从人逾墙入家,打破门钥,所犯如此,已为无行。翌日更往承原家,强欲作妾,情迹明白,而犹不承服,不可不惩,请上裁。”命收告身。

4月28日

○戊子,御经筵。

○大王大妃传于院相申叔舟、金礩曰:“郑眉寿除职事,台谏累请不已,至以芳干援例,予意以为,悰之事与芳干不同。悰当初付处时,罪名未著,卿等所知也。世祖寻欲赦之,而悰狂妄自速其辜。然世祖削乱臣籍,录用其子,使睿宗手书不忘,此予所亲见,故告主上叙用,此则予当任其咎。台谏未悉此意,卿等第知之。”叔舟启曰:“传教允当。然臣等亦欲与忠勋府佥议启之,但台谏时方论请,未知其终,故未之启耳。臣意窃谓,世祖遗意如此,其笃亲亲至矣,今台谏之言,亦不为非也。郑眉寿非他公主之子也,乃罪人后也。凡赃吏失行妇女子孙,犹不得叙用,况悰虽称为狂妄其罪,世祖断以凌迟处死,岂无其由?倘曰为文宗,录用其子孙,然文宗既祔于宗庙,则眉寿非继后者也,终身不叙,以保首领,亦为幸矣。况今公主赐宅给禄土田臧获并与之,恩眷至隆,又何必使其子得齿于朝列乎?非徒此也,以族亲论之,瑜、𤥽、璎之苗裔,亦据右例,希望上恩,则何以处之?”传曰:“虽然,乱臣缘坐,叙东班者亦有之,因台谏之请,更叙西班职,其后缘坐人录原从功臣者,复于东班除职。且虽赃吏失行妇女子孙,台省、政曹外,或叙东班。敦宁府又非治事之官,除眉寿参奉,何妨之有?”

○御昼讲。

○户曹启:“诸司所储杂物,以经费之数,磨链可减之物,酌定限年,具录以闻。尚衣院彩花席、满花席、生苎、正铁、鱼胶、黄蜡限二年,丰储仓草纸限三年,军器寺小药线纸限二年,大药线纸限三年,休纸、无名石限四年,斑猫限二十年,雉羽限六年,獐皮限二年,高佐木限五年,司赡寺休纸限二年,内资寺生苎限十年,义盈库加士里限二年,并减三分之一,昭格署紫檀香限三年,济用监狸皮限一年,奉常寺生苎限四年,缮工监木贼限二年,并减三分之二,长兴库皮竹席、油纸帒,司宰监小全鳆限三年,并减三分之一,白条脯限二年,减三分之二,内赡寺牛毛限十年,川椒限五年,并减三分之二,何如?”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4月29日

○己丑,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赐酒乐于忠勋府,命同副承旨金纽,赍宣酝慰之。时永安北道节度使鱼有沼,母丧服阕,来京及还,忠勋府饯之,故有是命。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泗川囚白丁今山,强奸良女由里罪,律该绞待时。”从之。

○御夕讲。

4月30日

○庚寅,命注书金汉哲,往审义禁府典狱囚人。

○御夜对。

成宗康靖大王实录卷第二十九

五月

5月1日

○朔辛卯,御宣政殿,讲宗亲载阳副正侃等四人,文臣成均馆司艺张继弛等二人,儒生金块等五人《书》。上问侍讲官曰:“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狂而克念,果可作圣乎?”洪允成对曰:“圣则必无罔念,狂亦焉能克念,然虽圣人罔念,则作狂不难,虽狂人克念,则可知作圣之方。是故圣人言此,垂训后世。”崔恒曰:“惟上智与下愚,不移,然天性本善,苟知克念,而以善自治,则无不可移矣。”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仁位郡信浓守宗成家遣人来,献土宜。

○忠勋府启曰:“郑眉寿除职事,臣等因申叔舟、金礩,得闻懿旨丁宁。然更思之,父既被大逆之罪,而子得齿于朝列,则乱贼之人,何所惩艾?今除眉寿职,甚未便。”传曰:“前日台谏所启及懿旨,卿等亦已悉之矣。”

○义禁府启:“逆贼李施爱馀党在逃者,许接人,限今年十二月晦日,自首免罪,如不自首后现者,依己丑年七月十日传旨,论断何如?”从之。

○御夜对。

5月2日

○壬辰,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江原道观察使朴楗辞,上引见曰:“民间事,予未有知,卿已经观察使,备尝知之,往尽乃心。”

○谕永安南道节度使李经曰:“今见卿启,具悉以南道军士,分防北道事。但当农月,征召南道军士,远路奔命,是自就困敝也。且闻北道之守护农民,兵分力弱,每见侵掠,如令边将,今日领兵东出,护农民耕耘,明日西出,亦如是次次而行,则农民亦资守兵之力,实为便益。卿谕诸镇将,依此施行。”

○忠勋府堂上申叔舟等来启曰:“臣等昨将郑眉寿除职未便事以启,未蒙允兪。臣等以为,圣上念世祖遗教,特用眉寿固善,然世祖遗教,非欲其授职也,唯欲得全性命耳。郑悰犯反逆蒙显戮,而其子立于朝班,其于国家大体何?且眉寿过蒙圣恩,安养一身,已逾分矣,岂宜复用于世?乞回成命,以副舆望。”大王大妃传曰:“世祖见公主,则必曰:‘汝夫非其罪而见诛,予甚哀矜’,见眉寿亦然。且嘱睿宗曰:‘予欲授眉寿职,然尚幼未果。其在后嗣,则朝臣必有驳议,玆欲遗教于后’,乃令睿宗书遗教。若其罪果重,则先王何为抚恤之若是乎?在先王朝,乱臣缘坐人,今与原从之列,得叙东班,先王遗教,反不如今之原从功臣乎?向也传于台谏之语,卿等已悉,而今又敢请,无乃别有他意乎?”叔舟等更启曰:“别无他意。郑悰少与赵有礼,出入瑢第,及有礼伏罪时,世祖以悰幼少狂妄,不之罪焉。其后又与瑜、璎、𤥽、瑔相缔结,情状绸缪,臣等具由请罪,世祖亦曰:‘此正狂妄所为耳,不可加罪。’及瑜怀不轨之心,多聚武士,似有反形后,世祖放悰于光州,宜若小惩,而尚且不悛,或佯狂或逾墙,终至见诛,其有罪可知。请罢眉寿职,以快臣等之望。”传曰:“已悉卿等之意。然悰罪若重,则世祖何以有遗教乎?”

○御昼讲。讲讫,知事洪应启曰:“顷因轮对官所启,李施爱馀党,许人捕告,臣意以为,巨魁已歼,虽有馀党,无足可虑。且施爱之乱,今已七年,而本土人心,嚣然未定,臣恐又下此令,则一道人心,愈不安静矣。请姑停。”上曰:“予特禀大妃,施行。”

○刑曹启:“衿川囚私奴亡吾之,庆源流配后逃亡罪,依《大典》斩,妻子属残驿奴婢。”命减死。

○御夕讲。

○御夜对。

5月3日

○癸巳,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执义玄硕圭、司谏朴崇质启曰:“《大典》载:‘以校生年壮才疏者,充岁贡,分差诸司书吏。’臣等意,校生亦国家教养之人也,遽充书吏,恐不可。”上顾问左右。领事尹子云、成奉祖对曰:“校生若成材,终为朝廷之用。然其年壮未成材者,或自愿属书吏,或为书员日守,最下者,归于军卒。虽有岁贡之法,守令必不以有才者充岁贡。但载于《大典》有乖大体。台谏之言,以此也。”上曰:“然。”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5月4日

○甲午,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疏曰:

郑眉寿父悰,亲犯逆乱之罪,殿下于眉寿,待遇之隆,爵命之宠,有不可者九。自古乱臣逆子,戮及妻孥,眉寿不缘坐,长在京师,出入自如,其不可者一也。律文内,反逆者之子孙,年未满者,待年为奴,今眉寿年满十五,不依例坐罪,其不可者二也。乱逆之徒,不宜亲近左右,眉寿出入宫禁,昵蒙宠恩,无异宗亲,其不可者三也。父坐大逆,而子縻好爵,事理顚倒,其不可者四也。眉寿属籍已绝,而例以公主子授职,其不可者五也。眉寿之于殿下,犹孟宗之于世宗也,世宗诛孟宗,而殿下非徒不诛眉寿,又从而爵命之,其不可者六也。沈温、闵无咎得罪于太宗,而世宗终不用其子沈浚、沈浍、沈决、闵粗、闵矗、闵森等。眉寿方在乳臭,殿下遽授官爵,其不可者七也。世祖宽悰父子之罪,是一时亲亲之私恩,殿下知世祖之遗教可遵,而不念《春秋》复仇之大义,其不可者八也。用乱贼子孙,混诸朝列,则同罪之人,侥幸觊觎,援例求用,末流之弊,不可胜言,其不可者九也。有此九不可,而必欲用之何也?臣等以为,爵禄天下之重器,刑罚国家之大事。古之圣人,爵人刑人,必与众共之者,不以一己之私见,而废天下之公议也。今用眉寿,非特臣等以为不可,朝廷大臣亦以为不可。非特朝廷大臣以为不可,国人亦以为不可,则是举国臣民上下皆以为不可,而独殿下不察耳。《书》曰:“官不及私昵,爵罔及恶德。”私昵恶德,尚且不用,况乱贼之子乎?《春秋》诛乱臣讨贼子,必先治其党与,况亲子乎?今殿下天讨之典,不加诸眉寿,而反加爵命之宠,此臣等之惑也。冀回刚断,亟罢眉寿职。

传曰:“当白于大王大妃。”仍传于承政院曰:“可搜得眉寿许通传旨,以启。”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韩山囚姜者乙未、李石,劫僧舍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兵曹据永安北道节度使启本启:“北道甲士,本无奴婢,居计贫寒,而守护、斥候、巡更、直宿,恒在军门,艰苦倍他,例减奉足未便。请仍旧给保五丁,南道甲士,亦依此例。”从之。

○御夕讲。

5月5日

○乙未,御寿康宫长春门楼,观武臣骑射,赐中多者崔崇佛等四人,各弓一张。

○户曹启:“刑曹受教关该:‘今楮货价贱,凡征赎专用楮货,则惩罪大轻,而本曹用度不足。请以绵布楮货,相半用之。’臣等参详国币之用,代各不同。而楮币始于宋,盛于元,用功省而致远便。世宗朝稽诸古典,又仿上国之制,行楮币几数十年,世祖朝参酌古今,楮货一张,准米一升之法,载在《大典》,一应征赎,全用楮货,药材典卖,相半行用,违者并以制书有违律论断,市里买卖,违法行用者,亦依右律科罪之法,已有受教。而楮货入官之路,犹为不广,楮货价贱,民间不肯行用,且法司征赎,亦不依法,楮币将至废绝,诚非细故。况刑曹兼用贼赃,一司所用,不至匮乏,请依《大典》,受教施行。”

5月6日

○丙申,御经筵。讲讫,参赞官金纽启曰:“泉货之法,古今通行。我世宗朝参酌古今,始造楮货行之,世祖朝既载之《大典》。其民不乐用者,徒以楮货之用,不广也。刑曹法司也,而乃谓楮货价贱,而欲以绵布杂征,是法之不行,自法司始也。何以责愚民乎?”领事曺锡文亦启曰:“为国者,必以钱币通行,然后财力舒而国用敷矣。世之病难行者,特以上之人,行之不力耳。往者米一升,楮货多至十五六张,闻近者楮货五六张,可换米一升,是其可行之验也。行之久,则准米一升,势所必至。臣尝任刑曹,深知此曹收纳多端,需用不患不足。今乃以楮货为价轻,犹恐用度不足,以法司而先自废阁,至为未便。世宗朝用楮货法,领议政柳廷显为平市提调,张幕坐市肆中,有不用楮货者,没入家财,又罪其抑买者。廷显所为,颇伤大体,今不可效之。但平市署官秩卑,不能禁制,臣愿新设提调一员以领之,加定使令皂隶,禁诸司奴隶之抑买者,惩市人不用之罪,则楮货可以盛行矣。”申叔舟启曰:“泉货云者,以言其出无穷也,凡财货随用而尽,泉货其出无穷。钱币之用,历代不同。前朝或用布,或用鹿皮,或用钱,或用银甁,即今中朝,亦以钱钞楮币兼用之。泉货诚不可废,民之不用者,以法令屡更,恐终于无用耳。大抵立法,毋为疑贰所沮,必经久行之然后,民信而法可行也。古人所以先示信者,以此也。臣愿依户曹所启施行。”上曰:“可。”

○日本国关西路肥后州守菊池藤原为幸、安艺州小早川美作守平持平、西海道对马州关处守秦盛幸、肥前州小城千叶介元胤、萨州伊集院隅州太守藤熙久、对马州太守宗贞国、守护代官宗助六盛俊、古河山城守家次遣人来,献土宜。为幸书契曰:

扶桑洛下,自起兵以来,在柳营卒伍之中,不遑军士。以是贵国可贺者可吊者,颇致怠慢,罪过弥天。臣前号为邦,今以军功,扶桑殿下赐名为幸。庶几赐为幸两字图书,以为每岁入贡之信符。礼曹受教,造图书以送。

○刑曹三覆启:“蔚山囚奴命吉、机张囚奴检察,劫金仲阳家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命遣宣传官李允俭,禁东大门外石战人。

○御昼讲。

○御夕讲。

5月7日

○丁酉,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5月8日

○戊戌,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启:“行护军韩忠仁有妻娶妻,罪律该杖九十赎,追夺告身四等。但事在赦前,不可追论,请离异后妻,追还权氏完聚。”命勿追还完聚。

○刑曹三覆启:“新宁囚白丁刘亡、千与、金延等三人结党,盗崔宗右牛只杂物,罪依受教,绞待时。”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5月9日

○己亥,日本国对马州上津郡追浦伯耆守宗茂次、武田大膳大夫信贤遣人来,献土宜。倭护军皮古仇罗等四人来朝。宗茂次书契曰:

从予曾祖父之代以来,对大国,虽致外护之忠心,终而不蒙殿下之尊意。粤前太守宗成职之代,每岁遣真子右卫门,大夫国茂,虽令致肃拜,未赐二字图书。予代代著岸大国之贵船之时,先于追浦,抽忠尽节者也。伏望赐二字图书,每岁被加藩臣之例者,惟幸。礼曹受教,造图书以送。

○命罢左右鹰防。

5月10日

○庚子,国忌。

○兵曹启驿吏阜盛条件:“一,诸道驿吏,皆定充色军,然若遇军情紧急时,则各有本役,必不得从军,请勿定。一,驿吏驿女嫁娶公贱所生,愿受位田、立马者,平安道外诸道驿,免身役,假属本驿立马。一,驿吏及助役日守,并除杂役。一,大路残驿吏同居妹夫、女婿,京从仕者及属甲士者外,从愿假属,使之立马。一,大路残驿助役,推刷附近诸邑居,良贱未辨,闲役人充定。一,逃亡驿吏马位田,如有久远耕治,因而立马者,私贱外,勿论有无役,从愿仍定助役。一,量田时,赢馀人马田,割属军资者,并还给本驿。一,驿吏逃亡者,决杖一百,许接者,良人则杖一百,定附近残驿吏,公私贱则杖一百,徒三年。一,观察使每巡行点检,各驿吏逃亡及刷还之数,节季启闻,其察访驿丞到任三朔内,驿吏逃亡三户以上者罢黜,刷还三户以上者置簿,递任时优迁。”从之。

○传于承政院曰:“迩来,盗贼辞连系囚者多,详覆死囚亦多,其中岂无情在可议者乎?其谕刑曹,速决放。”

5月11日

○辛丑,御敦化门,观武臣射侯,赐中多者兼司仆柳睇等弓矢有差。

○谕诸道观察使曰:“今闻,盗贼被系者,与人有宿嫌,则谋欲报复,或指为同党,或指为窝主,援引逮囚,辄加刑杖,久未辨决,无辜之民,横被诬罔,淹囚殒命者,多有之,甚可矜也。卿其反复审察,毋使有冤,以副予钦恤之意。”

5月12日

○壬寅,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汉学教授崔有江等三人轮对。

○刑曹三覆启:“淸河囚官奴徐进,受强盗石公等赠物,故放罪,礼山囚奴波回欧杀车仲夫,罪律该绞待时。”并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5月13日

○癸卯,传于礼曹曰:“陈言者有言:‘守令近民之任,民间利病,备尝知之,而职拘于外,不能自达,如或因事来京,依京官轮对例,俾陈民间利害。’其依陈言施行。”

5月14日

○甲辰,国忌。

○兵曹据平安道观察使启本启:“吴彦代古烟台,在义州古静州之中央,乃彼贼要路,且与威化岛,通望不远,请复设烟台。”从之。

5月15日

○乙巳,御经筵。

○命给平安道烟台斥候军衲衣七十七领,永安北道烟台斥候衲衣二百十七领。

○御昼讲。

○御夕讲。

5月16日

○丙午,御经筵。

○谕永安南道节度使李经曰:“今见卿启,知尼麻车、兀狄哈亐豆等,欲来高岭等处,与斡朵里解怨。兀狄哈谲计有馀,佯称解怨,谋犯我边境,亦可疑也。然五镇兵,足以当之,卿更加措置,令近境兀良哈、斡朵里,远探声息。守护农民,一如前谕,勿处处分兵,毋若稳城蹉跌。然兵不可遥度,卿与诸镇将,明审措置,毋贻后悔。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5月17日

○丁未,御经筵。

○行司勇黄事亲等五人轮对。

○日本国肥前州松浦志佐、一岐州太守源义、对马州越中守宗盛弘、守护代官宗助六盛俊遣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5月18日

○戊申,幸慕华馆阅武,仍观武臣射,赐鱼有沼内厩马一匹。先是,有沼起复,为永安北道节度使赴任,至是以母大祥召还,命扈驾,有是赐。

○司宪府启:“金继宗为多大浦万户时,盗入官船二只,蛇梁万户时,盗入官船一只,又伐所管禁山松木五百七十株造家。事觉而逃,请录赃案,令中外搜捕。”从之。

○御夜对。

5月19日

○己酉,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伏闻,将论赏实录监印春秋馆员,本馆员初撰《世祖实录》,已蒙恩赏,撰《睿宗实录》,又蒙恩赏。春秋馆职掌史笔,撰祖宗实录,职分当为。况两朝实录,非别开他局,一时兼撰而一年之内,叠蒙恩典,已逾涯分,然是旧例不得已而行赏。今则但将成书监校印出而已,复有何功,可受稠重不次之恩乎?若以印出为有功,与工匠同赏,则于事体尤为不可。臣等以为,百司庶府,皆有职掌,各事其事,非分外之事,近来士习,渐不如古,小有别件做事,例求恩赏,侥幸觊觎,必得乃已。是恩赏可以智求,而不由乎上也,此实弊风。且殿下焉得事事而赏之乎?愿殿下垂察焉。

○御昼讲。

○御夕讲。

5月20日

○庚戌,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5月21日

○辛亥,受朝参。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越中守宗盛弘、四郞宗职盛遣人来,献土宜。倭护军又四郞盛数等二人来朝。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5月22日

○壬子,太白昼见。

○受常参。

○御经筵。

○行司勇韩粒等五人轮对。

○刑曹三覆启:“水原囚白丁赵永赞,劫秦贵生家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御昼讲。

○司宪府启:“工曹佐郞赵枰为黄海道点马,带率女妓及数外伴人,滥骑驿马,罪依大典,杖一百徒三年。”命收告身,外方付处。

○御夕讲。

○御夜对。

5月23日

○癸丑,谕永安南道节度使李经曰:“今见卿启,知都骨、亏未车兀狄哈等,欲于训春等处作贼。此贼近日得利而去,必欲更窥我边。豆满江处处有滩可渡,贼方马肥,不可不虑。如训春甫称浦、愁州吾弄草等处兀良哈斡朵里等,与兀狄哈素有隙,须与约来。若兀狄哈来犯,则并力夹攻,又使可信兀良哈、斡朵里迭相体探,卿亦出令五镇,备糗粮雨具,厉兵秣马,若将行兵状,令贼知我有备、不敢来犯可也。”

5月24日

○甲寅,国忌。

5月25日

○乙卯,受朝参。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越中守宗盛弘、四郞宗职盛遣人来,献土宜。倭护军正可文愁戒等三人来朝。

○传旨吏兵曹,还给宣炯、曺干、李仁亨告身,又命叙用炯及吴伯昌。

○上党府院君韩明浍来启曰:“臣累辞兵曹兼判书,未蒙兪允。向者当初政,未敢辞免,今也亲决万机。臣以不才,久居重任,乞解职以保馀喘。”不听。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典狱囚私奴末孙伪造印信罪,依受教,斩待时,妻子属官奴婢。”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以李克增为正宪广川君,宣炯正宪楡城君,愼承善资宪居昌君兼忠淸道观察使,韩继纯资宪吏曹判书,薜顺祖通政济州牧使,吴伯昌资宪行副护军。

5月26日

○丙辰,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司宪府执义玄硕圭等上札子曰:

今除宣炯职,又命给曺干、李仁亨等告身,臣等窃惑焉。日者炯与仁亨,闻稳城贼变,握重兵退处内地,逗留不进,只遣曺干应变,干亦违炯节度,留在旁镇,徘佪顾望,不即赴救,遂使官军失利,罪在不赦。当按律定罪,以明军政,殿下特从宽典,只夺告身,炯等得逭天诛,斯亦幸矣,曾未数月,复有此命,臣等窃恐,边将效尤,率皆解体。孰肯出万死捐一生,立功于矢石之间哉?伏望还收三人告身,不复录用,以振士气,以严军法。

传曰:“可用之人,不可以一罪,终身不叙。”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札子曰:

今除吴伯昌为副护军,伯昌之不可复用有五。贪婪无耻,一也,邪媚谀佞,二也,诈谲不直,三也,不畏邦宪,四也,诬饰上书,欺罔天聪,五也。人臣而有一于此,必诛不赦之罪也,可以爵之于朝乎?顷者特授官职,寻从言官之论,复罢不录,贪邪之徒,庶几自戢,今何故又有此命?借曰功臣,未闻有帷幄之谋、汗马之勤、安社稷、利国家之功,特以适在其职,而例受非分之恩耳。且凡如此之辈,当退之犹恐其不速,去之犹恐其不远,今伯昌前年才罢,而今春复用,寻复罢之,而今又用之,是何录用之汲汲至此?宣炯还职,亦为太速,后来边将,惩戒无门。愿收成命,悉皆还罢。

不听。

○司宪府启:“赵宗智疏薄正妻,外方弃置,当鞫问时,抗拒不服。罪律该杖六十徒一年,告身尽行追夺。”命只罢职。

○唐人李山曾为建州卫野人所掳,至是逃来镜城镇,差通事金渚,解送辽东。

○御昼讲。

○御夕讲。

5月27日

○丁巳,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司谏朴崇质启曰:“犯私罪作散者,经二年乃叙之法,载于《大典》。吴伯昌罪犯非轻,见罢未几,而今汲汲叙用,甚不可。”上曰:“伯昌功臣也,岂可终不用乎?”掌令金自贞启曰:“宣炯、曺干罢职未久,炯复叙,干给告身,如此则边将何畏国法?”上曰:“可用之人,岂可终弃乎?”

○中枢府经历尹磷等五人轮对。

○下书京畿观察使尹继谦曰:

今闻,道内各浦万户能治戎务者盖寡,唯月串佥节制使柳更生奉职勤谨,一应戎器,无不修完。此虽职分当为,然比诸浦可嘉。特赐毛马妆、弓,以旌其能,卿其传付。

○谕月串佥节制使柳更生曰:“今闻,尔奉职勤谨,一应戎器,无不修完,予甚嘉之。姑赐毛马妆一部及弓矢,以旌其能,尔可领受。凡诸戎务,益励不怠,以副予意,其褒赏当不止此。”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宣炯、曺干、李仁亨等,失误军机,罪犯深重,不宜轻赦。今才数月,或除职,或还告身,政令不严,有损国体。吴伯昌怀私挠法,上书不以实情,犯非轻,罢职未几,今复授之,刑罚失当。况《大典》犯私罪作散者,经二年乃叙,炯、伯昌等,皆受罪未久,而遽膺除拜,有违国家成宪。夫《大典》之作,将欲传之万世而不废也,今颁降之初,遽毁成典,臣等以为不可。冀回天听,亟收成命,使有罪者,知所畏忌。

不听。

○御昼讲。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札子曰:

事有大小,罪有轻重,其小而轻者,论以功臣,而宽之犹可也,大而重者,安可以功臣而恕之乎?若伯昌所犯,虽元勋犹不可恕,况无功例得之功臣乎?臣等谨按《大典》考课条:‘褒贬居下等,及犯私罪罢职者,经二年乃叙。’其注只云:‘议亲功臣居下等,经一年’,则其犯私罪者,不在经一年之例可知。以法以功,皆不当叙,而汲汲复用,臣等未审其所以也。愿罢伯昌职,以戒后来。

不听。

○御夕讲。

5月28日

○戊午,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大司谏成俊启曰:“吴伯昌怀私挠法,见罢未久,而今复除职,宣炯失误军机,罪犯深重,而亦复授职,甚未便。”上曰:“若等已知予意,其勿更言。”俊曰:“伯昌为人,心志奸狡,无可取之才,虽不犯罪,固不可用,况今罪犯非轻乎?固宜终身不叙,而旋复用之,于国家惩恶戒后之道何如?”不听。俊又启曰:“今当农月,雨泽愆期,不行祈雨,则下民以为,国家无志于闵雨也。若以诚祈祷,则岂无感应之理?”上问右承旨柳轾曰:“祈雨,时未行乎?”轾对曰:“修沟壑、净阡陌,则今已行之,其他祈祷,当次第举行。”俊又启曰:“守令未毕征纳还上者,今令降资,因此守令期于毕征,年虽稍稔,民之饥困,无异凶年,请停此法。”上顾问左右。领事洪允成启曰:“谏官之言似矣。然还上若不年年毕征,而以一年遽征积年之受,则民之受弊益甚矣。但近年新法颇多,如兼户曹正郞、五道敬差官,疑若可无也。当初议时,臣以为不可,今者高善庆犯赃败露,漕船亦多覆没,则玆法之不可行也明矣。且造船匠及押船事知,率以京江居人差定,此辈侵渔百姓,为弊多端。请于收税时,择刚明朝官,职带御史遣之,检察不法。”上曰:“此法自先王朝行之,不可改也。”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特遣僧周繁首座,来献土宜。其书契曰:

扶桑国,佛舍尤多,每州特建一寺,而或号安国,或名国分,例而皆尔,吾州本虽有国分精舍,茅屋萧然,不足俦于馀州,实可惭羞。臣之令弟崇睦上人,蚤岁弃俗,入佛游方参禅者十数年。前岁腊月偶来归,一拜先人之坟墓,而又欲逃去,臣于玆相地于幽绝之处,夷其险隘,改造国分精舍,而宏其规模,凡丛社之可有者,已成其一二,因而命睦公俾住之,睦公既为先人之遗体,学古佛之声教,密资政化。专祝皇图,仍遣专使,以奉献祝赞之词,特遣使船,以致其意。伏庶几察臣之丹悃,为国分精舍,赐图书而每岁遣船者,匪啻国分增其光辉,合国称万岁者也。伏乞采纳。

又书契曰:

去岁,特遣使船,以屡屡陈私情,兼令戮奸者,报命已赐,而教谕尤款也,加焉恩赐,倍越于恒式,实万世两国和好之大本也,不任感戴之至。又大明国太宗,潜岩年甫十一岁,为贼船所执,今年四十二岁,鄕念尤切也,实可怜。因而遣之于贵国,传以达于大明者幸甚。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丰德囚学生金存者强奸银三妻莫非,罪律该绞待时。”从之。

○御夕讲。

5月29日

○己未,御经筵。

○礼曹据忠淸道观察使启本启:“淸州户长韩枢,事父母至孝,自幼时定省不废,家甚贫,奉养必备鱼肉,朝夕每亲自执馔以进,及父死,数十日不离柩前,日一啜粥,哀毁异常,庐于墓侧,终三年,母死亦然。其诚孝纯至,宜加褒赏,请免鄕役,以砺风俗。”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六月

6月1日

○朔庚申,御经筵。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等上疏曰:

臣等窃谓,人君之用小人为害大矣。使之近左右,则其巧言令色,足以乱吾之聪明,使之参机务,则其谀唇侫舌,足以害吾之政事,使之临民,则其贪暴掊克,足以害吾之赤子,至于小事细务,将无往而不然矣。故《易》‘以内君子外小人为泰,以内小人外君子为否。’君子小人之进退,国家安危之机系焉,可不愼哉?今伯昌心术回邪,行事阴谲,外示悻直,而中藏奸黠,貌似廉静,而行实贪鄙,于人无所不附,于势无所不趋。故毁言未闻,誉言日至,间有或知其奸者,以彼尝厚于己,亦不得特立而毁之。其所谓大奸似忠,大贪似廉者也。如此之奸,无因闻于殿下矣,今彼因事而露其奸,殿下因事而得其奸,岂不幸哉?所宜黜而退之,犹恐不远,况复爵之于朝乎?凡为不善者,方其未露,犹恐人知,及知而不去,然后自肆,而无所忌惮,故与其知而不去,不若不知之为愈也。今罢去未几,旋即授职,人之为恶,将何所惩?借曰:“功臣不得不尔”,则彼曾无尺寸之效,而土地臧获,随例受赐,圣恩已重,岂必加爵禄,然后可哉?《书》曰:“任贤勿贰,去邪勿疑”,《传》曰:“为国者见恶,如农夫之去草,务绝其本根,勿使能植,则善者信矣。”今去一伯昌,以杜群邪,以淸朝廷,岂非为国之善谋乎?且宣炯以边将,闻变不赴,以致丑虏犯境,罪亦大矣。见罢数月,亦复其职,非所以示戒也。愿即并罢,以惩后来。

不听。

○御昼讲。

○谕永安南道节度使李经曰:“今见卿启,已悉兀狄哈来屯高罗耳等处。彼久屯近地,心不可测,宜坚壁淸野,观衅而动,不可轻举,吉城、明川、镜城、富宁、庆兴军士,量宜征赴救援。然不可先自骚扰,宜酌量措置。”

○御夕讲。

○御夜对。

6月2日

○辛酉,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3日

○壬戌,御经筵。

○忠勋府经历尹师夏等五人轮对。

○传曰:“龙山江大仓之设,以其便于漕运也。近因大水,龙山之下,沙积水浅,船不得上。故漕船就泊西江,所漕米谷,用车输入,岂置仓之本意乎?近者江边居民,各自为利,欲凿者众,但以力短而止。令院相与该曹,巡审开凿便否,以闻。”

○户曹启:“每年田税,十一月初一日开仓,故曹兼郞厅,十月预往监收,毕曹转,才得回还,又因小麦收纳,旋即下去,前后留连,至于八九朔,支待有弊。其先纳小麦,令观察使,依旧例择定守令,一依兼郞厅赍去事目施行,观察使亲到摘奸,或遣朝士检核,毋令生弊。”从之。

○领议政申叔舟启曰:“春秋馆撰进世祖、睿宗两朝实录,受赏稠重,今又录《世宗实录》印出之功,赏赐有差。此皆臣子分内事也,况臣指挥而已,何功之有?乞免赏赐。”上曰:“非他事例也,毋辞。”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4日

○癸亥,御经筵。

○日本国肥前州下松浦五岛宇久守源胜遣人来,献土宜。

○谕平安道节度使郑文炯曰:“今观卿启,彼虏北自江界、满浦,南至义州水口,布列出没,必有谲计。然江水方盛,宜无所虑,若贼久留,则农民不得出入,废农必矣。贼本野处行猎,苟无所惮,必不遽还。窃计,中国长墙,直我朔州仇宁口子,烟台相望,虏骑过仇宁,而南至于方山口子,则于中国长墙叆阳堡,亦已过矣。今令于仇宁,长墙相望烟台,数放直上火,使长墙之人,知贼南下,中国之民,布居墙内,彼必有遮截之计。今令沿江诸戍,于贼望见处,伐木,若作船作桴,将渡大军然者,戍将张形名,循环出入,使贼疑我将渡,必有还计。且义州诸岛,水浅可渡处,令民叠入,以待贼还,亦可也。今又通事金渚,以押解往辽东,令义州、昌城,体探候望,知贼尽还,然后使之越江而去。贼布兵于江边,使我不得渡江,而分兵以掠八站中国居民,是亦可疑。今虽江边贼骑已还,而深入八站之贼未还,若遇金渚之行,则是亦可虑。须远探八站之路,必无可疑,乃可遣也。且卿所启满浦彼人馈遗等物,依前例备给事,下谕观察使。然贼若成群而来,则勿令接待,若一二人来款,无可疑之势,则令接待语之曰:‘去冬汝建州三卫酋长使人,从永安道送款,国家许其自新。前日入攻,非我私仇也,乃中国所命耳。汝苟归顺,则我之待汝,如昔日而已。’彼若欲上京,则语之曰:‘中国不欲我招抚汝等,亦汝之所知也,不可由此路上京,从永安道而去可也。’如是开说,厚待入送。凡应变诸事,不可遥度,卿宜相机措置。”

○刑曹三覆启:大静囚私奴朝山,劫杀行人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5日

○甲子,御经筵。

○行副护军吴伯昌上书曰:

今者特命除职,恩出望外,兢惶罔措。臣于文宗朝登第,被世祖擢拔,置之喉舌,出按平安道,睿宗纉緖,除臣大司宪。臣于所至,虽无显显之效,亦无罪责。及我圣上嗣服,以都摠管,昵侍左右,特赐臣佐理功臣之号,又除臣为庆尚道观察使。其时宪府,疑臣受赂缓池众之罪,反复推究,几阅岁月,尚赖圣明洞照,乃得昭雪。初非臣受赂缓罪,臣急于自明,事多顚倒,言官论臣,实所甘心,然其所谓:‘贪婪无耻,邪媚谀侫,于人无所不附,于势利无所不趋。’臣未尝以此被责,臣实不知所因。言官论列,岂有不得其实,而虚捏为辞哉?亦必有所据矣。有一于此,将无以立。在圣朝亦安有如是之人?臣虽愚昧,知遇世祖,以至今日,侍在宰相之列,苟有如是之实,当被显戮,以为人臣之鉴,若无其实,加之以丑诋,横被冤枉,亦在所矜恤。伏望命收臣职,下之法司,明辨其实。使臣而有罪,将不得漏法,使臣而无罪,终不至诬屈,不胜至愿。

伯昌仍启曰:“台谏以臣为奸贪谀侫,附权趋势,此人臣之极恶,臣实痛闷。台谏以臣必曰,受某人财物,而明指其事以为贪也,则臣复何言?且趋附权势等事,乃互相朋党之事,至以臣比尧代之共工、鲁邦之少卯,彼则皆执政误国者也,臣未尝执政,而比此二人,尤为痛心。凡此数事,臣若有之,非特臣身,虽子子孙孙,并蒙显戮,臣实甘心。且去壬辰十二月臣在家,日将昏暮,有人来言:‘兵曹参判郑文炯丘史,投折简’,臣即览之,乃诽谤小臣书也,急索其人,则已逃去矣。仍启匿名书,其辞曰:‘所榜,皆非所犯,何畏之有?假使有之,非若奸贪谀侫,欺罔君上者之比,何愧之有?其衣冠尽夺,赤身逃走事,片无根因所以,书之者,必以为暧昧难明。然其时房直丘史,一一现在,自明何难?且疏薄事,有妾者,必皆疏薄正妻乎?如实疏薄,则亦有妻族,亦有邻里,自明何难?以如此易明之事,虽日月贴榜,何虑之有?假使无我,后人必皆含口默言者乎?且为此盗贼之术而或现,则罪不细矣,况此匿名状,国家推之无法,须速亲达,与之面诘,以正是非为幸。是书必大司谏成俊所为也。前日有人贴无名榜文,而书大司谏成俊,疏薄正妻,衣冠尽夺,赤身逃走等事。俊之意,以为此榜文,乃小臣父子所为也,以是衔之,假称郑文炯丘史,投简于臣第。其后俊暂不隐匿,遇人必曰:‘伯昌家投书,吾之所为也’,且‘假使无我,后人必皆含默不言乎?’此必言官之事也。是虽无名书,亦非他无名状例也。第臣以谏官之事未敢上达久矣。然在家,不胜愤郁,虽欲自明,无由仰达,幸今冒死以闻。臣有如此事,而䩄然就职,立于圣明,忸怩莫甚。请召谏官,下问小臣之事,一一质正。此臣日夜之望也。”传曰:“匿名之书,何足取也?”伯昌更请与谏官面质,传曰:“虽于他人,尚且不可,况与谏官面诘乎?”仍命政院馈送。

○户曹据忠淸道观察使启本启:“淸州等处雨霰,两麦损伤。时方力农,民食不给,请用淸州、燕歧、天安陈谷九百石,分给赈恤,待秋成,依前例,一半米、一半本色收纳。”从之。

○礼曹启:“仁川接前佥知中枢府事河友明,自少奉养二亲,不惮劳亲自执馔以尽诚,及亲死,庐墓三年,负薪亲爨,服阕,构影堂于墓侧,不废朔望之奠,凡节物必荐之,其孝诚纯至。请依《大典》,旌门复户,以示奖劝。”从之。

○御昼讲。

○司宪府启:“前此官吏犯罪者,议亲、功臣、堂上官、亲功臣,则取旨照律,今以不载《大典》,一应犯罪功臣及子孙,并取旨照律,事多淹滞。请二品堂上官及亲功臣则取旨,功臣子孙,依前例直照律。”从之。

○御夕讲。

6月6日

○乙丑,受常参。

○御经筵。

○懿旨曰:“昨兴元君吴伯昌来启匿名书,又呈辞状,乃曰:‘成俊,向者极言臣之罪恶,请与俊面对自明’,固请不已。非徒士风不美,亦伤大体,何以处之?其议于院相以启。”郑昌孙、崔恒议启曰:“言人过失,台谏之责也。今伯昌怨俊疏其己累,遂启匿名之书,又请面诘,夫匿名书,乃阴险小人之事也,安有以大臣,而敢据无名之简,以欺天聪乎?殊无大臣之体,请鞫问情由。”传曰:“推问惩后,固所当也,然伯昌亦大臣也,姑置勿论。”

○大司谏成俊来启曰:“臣闻,昨吴伯昌将匿名书启之云,是书出于小臣,臣实惶悚。去壬辰十一月间,臣偶得无名状,记臣过恶非一。臣览之惊惶,当其时臣臆谓,此必伯昌所为,即欲转启辨明,然匿名之书,不取实已有法,故臣隐忍自止。乃今伯昌将匿名书,谓出于臣,请面辨。臣以为言官非一,而独怨臣者,前日伯昌被劾时,臣与金之庆,痛劾科罪,其时台谏,今皆已递,而臣独尚存,故伯昌之计,以为臣若毕递,则后无有详己之事而弹劾者耳。然匿名书,实是盗窃之为也,臣虽无识,位至台谏,苟有自明之事,直将面辨,何敢为盗窃之事邪?臣以为此必伯昌罗织臣罪,启请无由,故密生奸计,手成其书,为此诈谋耳。且臣于平生公私之事,一无仇怨。凡人之仇,颇起于苍赤,臣父母俱存,苍赤未分,何有与人构怨之端哉?况臣与伯昌素无交分,何因有宿嫌?然伯昌阴造臣罪,启请如彼,臣不胜痛愤。请下臣于攸司,与伯昌面质,臣若不得自明,当伏重典,如其辨明,则伯昌欺罔天听之罪,固难逭于天鉴矣。”传曰:“匿名书,既不取实,何烦推问?勿引嫌。”俊更请,不听。

○御昼讲。

○司谏院司谏朴崇质等来启曰:“顷者,论伯昌过失,非独成俊。今伯昌以成俊含恨而为之,其实臣等共议耳,安敢䩄然就职?请皆避嫌。”传曰:“匿名书,何足取实?勿嫌就职。”崇质等更启曰:伯昌将无据之书,指成俊所为,冒烦上聪,是欲壅蔽殿下聪明也。若此不惩,弊将难救,请鞫情由。“不听。

○御夕讲。

6月7日

○丙寅,御经筵。讲讫,正言李堪启曰:“吴伯昌以匿名书,归咎成俊而进启,是欲使谏官不得言己过失,而又欲使上未辨真伪,以疑言官,其奸谋甚矣。”上曰:“匿名书,安足取实?”堪曰:“若不劾伯昌,言路塞矣,请鞫之。”上顾谓院相成奉祖曰:“匿名书,迄今不即毁之,指咎言官,使不得有言非也。然伯昌指成俊为此文者,岂无所闻?其间私谒大臣,造言生事者,不可不惩。”奉祖对曰:“然。”掌令许迪启曰:“本府,昨日闻此事,用公缄问伯昌,答云:‘指成俊为此书者,闻之于上洛君金礩,乃问于金礩,时未答也。”奉祖启曰:“臣来时历见金礩,礩云:‘乃者见伯昌于其第,伯昌出示匿名书我云:“此书,疑俊所为,然不可示于人也”,馀无所言。’礩又云:‘昨因被劾,使人于伯昌曰:“何指我也?”答云:“此言靑阳君韩致义亦言之,然方病在家,其馀言者亦多,皆非显者,故指尔为证,欲以取信于人耳”’。”上曰:“台谏言己事,反斥台谏,以为有宿嫌,士风不美,乃至于此!且金政丞,必有所闻处。”许迪、李堪更启曰:“此事,不可不痛惩。”上曰:“知道。”

○司谏院大司谏成俊上状辞职曰:

臣以庸资,过蒙上德,待罪言官于今三年,曾无献替以裨上德之万一,常怀尸素之惧,今吴伯昌以匿名书,至陈上前,而指臣有仇嫌。然臣于伯昌,素不相识,又无连姻,安有恩仇?但臣自少闻伯昌有奸贪之失耳。适于去年,因池众之事,恶其反复欺罔,臣与金之庆等,议以为伯昌,非徒罪犯如此,在初政,尤当务去小人,极言伯昌不宜在朝,其后累次受职,臣请罢不已。伯昌以为,之庆等已递,独臣犹在言官力请,故疾之耳,去冬以臣所无之事,造饰张榜。臣闻之以为,臣两亲俱在,妻亲亦在,又无收养传系,于奴婢田地,固无争讼,筮仕以后,又未尝与人作仇,故臣亦不能无疑于伯昌所为。然此特小人之常态,不足介意,况匿名文书,法所不取?臣于其时,未果引嫌,因仍至今。若投书之事,虽至愚贱,且不为之,臣虽无状,亦有知识,安有如此阴诈之事?此亦伯昌用谋,使臣引嫌塞口,使闻见者怀疑,而自处于见枉也。然臣以谏员之长,被人之言,安然就职,心实未安。乞解臣职,俱下攸司,推明曲直,以正是非。

命还给其状。俊更启曰:“臣请推明曲直而后就职。”不许。

○御昼讲。

○永安北道节度使鱼有沼辞,上引见赐衣一袭,仍命承政院馈之。

○御夕讲。

6月8日

○丁卯,御经筵。

○仪宾府经历金孟衡等五人轮对。

○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遣人来,献土宜。

○下书忠淸道观察使韩继纯曰:

卿今别进墨,虽薄物,亦费民力,后勿进也。

○赐春秋馆堂上申叔舟、韩明浍、崔恒各熟马一匹,姜希孟、梁诚之各儿马一匹。以世宗、文宗、世祖、《睿宗实录》印毕论功也。监印官满十朔以上者,赐虎鹿皮各一张,未满十朔者,或虎皮、或鹿皮一张。

○御昼讲。

○传旨吏曹,实录印出书员、书吏等十五人,每一日,给别仕二,匠人十七人,每一日,别仕三。

○传旨户曹,实录印出书员郑智,给绵布二匹,匠人禹仁寿等三人,各绵布三匹,李同等二人,各绵布一匹,蜡纸朴福同等四人,各正布一匹。

○御夕讲。

6月9日

○戊辰,御经筵。

○田制详定所启:“江原、平安、永安三道,时未量田,请于秋成量田。”从之。

○刑曹三覆启:“罗州囚船军吴永奇明火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从之。

○传旨义禁府、刑曹曰:“盗贼已就拘执,而其捕者,滥加殴打,致令重伤者,虽应论赏,其勿赏。”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10日

○己巳,御经筵。

○谕永安北道虞候金继宗曰:“因尔启,已悉庆源声息。但鱼有沼未及去,而李泾亦病苦,防戍诸事,尔其措置,毋使疏虞。”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典狱囚良人吴讷金再犯窃盗罪,依受教,处绞。”从之。

○御夕讲。

6月11日

○庚午,御经筵。

○义禁府启:“敬差官金性源鞫英陵参奉赵仲辉所犯,而其元告韩浩、朴得顺、朴嗣宗等擅便刑问后启请,罪律该诈不以实,杖一百徒三年。”命只收告身,外方付处。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12日

○辛未,御经筵。

○礼曹启:“世祖朝诸司行移文书,并令楷书,毋得草书,而今诸司衙前、书吏,率皆苟简成风,凡刑狱钱谷,干系至重文书,乱杂草书,誊写之际,易致舛讹,非特不可取信,后日稽考为难。请自今,令中外,一应文书,不得草书,违者重论。”

从之。

○御昼讲。

○宗簿寺启:“楸川令崇德,贷其母谷,母不得偿,侵督不已,又欲害其弟玉石,其不孝不友至此,请追身推鞫。”从之。

○御夕讲。

6月13日

○壬申,御经筵。

○户曹正郞韩斯文等五人轮对。

○领中枢府事李边集古今名贤节妇事实,译以汉语,名曰《训世评话》以进,传曰:“今见所撰书,嘉尚不已。”赐油席一张、蓑衣一件,仍命馈酒,令典校署印行。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来启曰:“成俊答本府缄问,乃云:‘吴伯昌事,吾与金之庆同辞极谏。前日叙伯昌,而宪府以经二年之法驳之,今叙伯昌也,又举其小过而驳之,今以伯昌匿名书劾我,未知其由。’俊之折辱臣等如此,不可䩄然就职。乞引嫌。”传曰:“下传旨已久,何乃今有是言耶?”居正等历举公缄往复稽留事状以启,传曰:“勿嫌,毕鞫以启。”居正更请辞职,不许,仍传曰:“吴伯昌得匿名书,在去年十一月,而今乃启达,并鞫其由。”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14日

○癸酉,大雨,震电。

○纳兵曹参知尹壕女为淑仪。

○传曰:“吴伯昌以去年所得匿名书,今乃启达,必有情由,成俊言贴榜事,于公厅以为,必吴伯昌父子所为,何士风之不美至此也?予欲得反间于宰相台谏之间者罪之,昨宪府以吴伯昌家匿名书,指为成俊所为,是不可以俊语僚之言,臆度言之也。且伯昌初得匿名书,置之可也。若启之,当即启也,迟留至今而后乃启,亦不可。以此拟律科罪何如?其问诸院相以启。”申叔舟启曰:“诚如上教。今成俊被榜书后,说与同僚之言,与吴伯昌家匿名书辞同,臣意谓,非他匿名书例也。今以律文观之,凡匿名投书者,皆记人过失,以飞语阴中耳。初书成俊之事张榜者,真所谓匿名书,律所不赦也。若伯昌家所投书辞,则非泛言过失,榜书辞逐条自明,则是被榜书者,恶扬己恶,以飞语凌辱之也。虽成俊为之,不可以匿名书律拟之也。且伯昌二品宰相,成俊堂上谏官也,以谏官,不明言于朝,而投折简行诈道,其谲甚矣,况答宪府书辞甚不恭?成俊亦谏官也,法司公缄,随问随答可也,不可以罪人议台官也。吴伯昌若欲发明己愆,而羞与立朝,则辞职宜矣,将匿名书启达,亦未为得也。以此科断何如?”金礩启曰:“成俊,臣六寸兄之子也,有何私嫌,吴伯昌亦臣之同年也,且臣于平安巡察之时,伯昌为从事官,交道甚厚,然今岂有隐而不言乎?向者臣抵伯昌家,伯昌示以折简曰:‘此书,称兵曹参判郑文炯丘史者所投也。’臣答曰:‘是必被张榜者所为,且其辞实谏官书也。但问被榜谏官之名,则可知也。’后司谏金永坚到臣家,臣问曰:‘言官有被榜书者乎?’永坚答曰:‘大司谏成俊尝为注书,赤身逃走,疏薄正妻事也。’又其后吴伯昌到臣家言:‘持匿名书,将欲启达。’臣力止之,那知今日至此乎?臣常惭愧。”传曰:“申政丞既云:‘诚如上教。’又论此匿名书,此必传语内官误听也。其书政丞所言以启。”申叔舟书启曰:“伯昌以不的实之事,指言大司谏成俊所为,成俊以不的实张榜之事,乃于坐中公然曰:‘吴伯昌父子所为。’且宪府问备时,不恭太甚,皆不得无罪。并以时推,论断何如?”传曰:“吴伯昌家匿名书,岂可指以成俊所为乎?若言成俊所为,则岂正伯昌所谓有宿嫌而为之也?若以宿嫌而为之,则其司谏以下之员,亦从成俊之请乎?凡言官论事,皆采公议,有何宿嫌之有?安知伯昌惮谏官驳己,诬陷成书乎?抑未可知也。且伯昌以成俊为宿嫌,上达自明,夫言官之事,果可对辨乎?甚不可。”

6月15日

○甲戌,御经筵。

○忠淸道观察使愼承善辞。

○传于司宪府曰:“吴伯昌、成俊皆以时推,照律。”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16日

○乙亥,大雨。

○御经筵。讲半,大雨雷震,即命辍讲,上曰:“霪雨殊无开霁之候奈何?已行祈晴祭乎?”右承旨柳轾对曰:“昨始行祈晴祭。”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伏承传教,吴伯昌、成俊以时推照律,臣等以为,匿名投书,阴邪谲诈之事,虽市井薄夫闾巷细民,尚不忍为,今不出于薄夫细民,而反出于宰相台谏,此千古所无之事,而朝廷士大夫一大耻也。今伯昌、成俊之狱几成,但以弹文反复推诘,不即承服耳。若以时推论断,不坐正律,则非所以去奸墍谗之道,朝廷缺望矣。冀收成命,毕鞫定罪。

不听。

6月17日

○丙子,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18日

○丁丑,大雨。

○院相申叔舟、韩明浍启曰:“时方酷暑,加以霖霪,恐劳圣体。请限夏暑,停经筵。”传曰:“予将审气候处之,今日姑停。”

○倭护军道安等二人来朝。

○传旨兵曹,设京畿水军节度使。

○大司谏成俊上书曰:

臣平生本无仇嫌,自为言官以来,屡因公议,力请吴伯昌之罪。适于去年之冬,以臣所无之事,诬构张榜,臣闻之谓,伯昌前日恶金之庆发己罪恶,使其子义孙,诬以之庆有宿嫌,造饰上言,俄又上书,自陈无罪,将欲欺罔圣聪,幸赖天日之明,其诈自败。伯昌之好为奸诈如此,而忌臣者伯昌耳。故臣意,其张榜之事,亦必伯昌所为,臣既疑于心,不能忍,偶与同僚间,话间及之而然,是则臣量侠之所致也,若匿名之书,臣既恶伯昌所为,则安可反效其所为邪?今宪府,以匿名书,指臣所为,而反复论推,必令诬服,将欲置臣于重法,宪府之为此言,未知其故。大抵奸诈之徒,欲害所忌者,其阴谋谲计,必出于意料之所不及。自古奸人,乘间伺隙,离间人之父子,疏隔人之兄弟,至使至亲,反为仇雠,以至诬构疑似,陷害同列者,其所施术,皆有理序,眩惑人听,千态万状,固难测度。臣未审,宪府以何故,而必知匿名书乃臣之所为,而非伯昌所为欤,以何故而必知伯昌之言皆可信,而臣之所言,皆未可信欤。臣之与同僚言,虽或过矣,宪府之抑臣至此,其推劾。反重于启达匿名书,沮抑言启之伯昌何也,臣仰而思之,未达其故。臣之一身,虽死不惜,每事如此,则冤枉几何?臣幸际圣明之朝,得备言官之长,实为逾分。虽无一言一事,上裨圣德之万一,而旋顾一身,则绝无所犯,一朝为人所构陷诬,被冤。枉若不曝白以辨曲直邪正,则非徒臣抱屈于一时,千载之下,何以知孰为直孰为曲孰为正孰为邪耶?臣窃痛心,乞下臣等于狱,推明是非,以正曲直。

○司宪府启:“行护军吴伯昌匿名书不即烧毁,上达罪,《大明律》‘投匿名文书见者,便即烧毁,若将还入官司者,杖八十’,大司谏成俊匿名书臆料吴伯昌所为,说与同僚罪:‘不应为事理重,杖八十’,各追夺告身三等。吴伯昌匿名文书,意谓成俊所为,不即烧毁,转示于人,密求投书踪迹,金礩及韩致义家,私相往复,多方经营,以为他日证佐之地,甚为奸诈,且又经年藏匿,待成俊疏其过恶,不胜忿怨,乃出以启,欲复私怨,至为无状。成俊以耳目言事之官,被人指摘自己过恶,贴榜广示,而匿名文书,料为伯昌所作,谏院正论之处,䩄面说之,已为不当,且与吴伯昌已有嫌隙,说与同僚,而吴伯昌论驳时,不自引嫌,争论自若,其所谓正大之论,未必非报复之计,非唯谏职无状,心志阴谲,操行扫地。并皆情犯重深,况匿名文书,则罪至极刑,律有正文,而吴伯昌、成俊,以宰相谏官,身犯其罪,死有馀辜。只据律论定未便,请皆收告身,外方付处,永不叙用,以惩奸邪憸小污染名教之人。金永坚以谏官,大臣金礩处,私相往来,漏泄同僚之言,请按律定罪,金礩以大臣,将不的知之事,说与伯昌,请上裁施行。”命伯昌、俊只罢职,馀勿论。

○命召庆尚道观察使郑孝常,以妻病也。

6月19日

○戊寅,御经筵。讲讫,掌令金自贞启曰:“吴伯昌、成俊罪犯至重,而只罢其职未便。请收告身,配远方以惩其罪。”上曰:“此事取实无据。然伯昌去冬得匿名书,今乃启之,且言谏官有宿嫌,风俗不美,莫此若也。成俊亦于公座,指某人所榜,臆度言之,两俱有罪。故并罢耳。”自贞更启曰:“大臣、谏官,私相衔恨,张榜投书,互陈过失,宜当毕鞫,以正其罪,今虽以时推论断,不宜如是之轻也。”正言李季通启曰:“吴伯昌则得匿名书,不即毁之,今乃上达,斥言谏官,尝有宿嫌,成俊则但以张榜,必是某人所为,说与同僚而已。罪异罚同未便。且因人诬告,并罢言官,恐塞言路。”并不听。

○礼曹正郞李琼仝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司宪府执义玄硕圭等上札子曰:

臣等将吴伯昌、成俊罪状,请窜于外,永不叙用,未蒙兪允。臣等以为,自古天下,国家憸小之人,私相诋毁,以成倾轧之风者,无世无之。今二人阴邪、谲诡、伤风、败教,未有若此之甚者。凡在见闻,孰不惊骇?宰相台谏,朝廷纪纲之所在,先为回谲之行以导之,是朝廷忠厚之风,自宰相谏官毁之也,臣等不胜痛愤。冀回睿断,将二人,远窜于外,永不叙用。

不听。

○司谏院司谏朴崇质等上札子曰:

伏闻救荒守令赈恤官,皆许论功,臣等窃念,守令虽少有赈恤之功,是职分当然,况无显显之效乎?不必以为尝有受教,例加褒奖,愿勿论赏。

传曰:“业已许之,不可改也。”

○御夕讲。

6月20日

○己卯,御经筵。讲讫,执义玄硕圭启曰:“吴伯昌、成俊之罪大矣,只罢其职。伯昌大臣也,成俊谏官也,大臣、谏官,或以张榜,或以匿名书,皆执疑似之言,争相诋毁,遂成嫌隙,是大关国体,不可轻论也。请依臣等所启,以快人心。”正言李堪启曰:“以无据之事,言于公厅,成俊则失矣,伯昌将匿名书,指成俊所为,朦胧启达,诬陷台谏,其为回谲,莫甚于此。请依律科罪,永不叙用。”不听。硕圭又启曰:“比来阴沴太甚,臣以为必有所感而然也。时方暑雨,营缮不休。今懿庙之役,则不得已也,如诸司公廨营缮,请一切停寝。”上命沈瀚,书役处以启。

○司谏院司谏朴崇质等上札子曰:

吴伯昌、成俊并罢职,臣等窃思之,其所犯之迹似同,而其归则异。匿名书伯昌不即烧毁,藏之经年,至烦天听,成俊虽于公座言之,然不过腾扬于口而已,固非诉官府之例也。情有深浅,而罪无轻重,成俊之不幸,而伯昌之幸也。况言官,恃殿下纳谏之明,言人过失,无有避讳,思修职分之万一,而反为被劾者之所诉,终至于牵连同罪,尤非所以示后来也。臣等愿差等二人罪,以副舆望。

传曰:“伯昌功臣也,成俊谏官也,以故斟酌科罪耳。”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21日

○庚辰,御经筵。

○司宪府执义玄硕圭等上札子曰:

臣等以为,匿名投书,私相谤毁,市井薄夫,且耻不为,伯昌、成俊为之。顷奉传旨,时推照律,然据事以观,断然知匿名贴榜者伯昌,而匿名投书者成俊也。臣等请陈之。伯昌初犯罪,成俊在谏院,指摘伯昌平生过恶,备诸前古小人凶德,连章累疏,极口不置,伯昌思食成俊之肉而不得,其发扬成俊薄行贴榜,非伯昌而何?虽善辨者以为,非伯昌所为,臣等不之信也。成俊当初被谤,自揣自惑,认为伯昌所作,或言诸同僚,或于亲旧,俊与伯昌积衅构怨,有目所共见,有耳者所共闻。况贴榜者论成俊过失,投书者逐条辨明,若非成俊,孰肯代成俊发明乎?贴榜者诋曰:“有妇女通奸,赤身逃走。”投书者,发明无是事,贴榜者诋曰:“疏薄正妻。”投书者,发明无是事,若非成俊,谁肯代人发明如是乎?况缄口一语,必是言官所为,非成俊而何?虽善言者以谓,非成俊所为,臣等亦不信也。伯昌今日匿名贴榜,成俊明日匿名投书,是何等风俗也?伯昌虽无状,名在勋列,成俊虽无状,职在谏官。宰相、谏官,朝廷物议所归也,今观其用心迹其行事,阴谲诡秘,特穿窬鬼蜮之类耳,琐琐碌碌,憸小无状,何暇议也?谨按《大明律》,投匿名书者,其罪绞。伯昌、成俊亲犯其罪,恨不得明正刑典,以快士大夫耳目。今过蒙圣恩,得逭天诛,混处京都,将何惩艾,改行易辙乎?坏名教伤风俗,以累圣上初政,莫此若也。《书》曰:“旌别淑慝,殊厥井疆。”乞将二人,迸居于外,永勿录用,以正朝廷,以正百官,以正万民,国家幸甚。

不听。

○执义玄硕圭等上札子曰:

伏闻传旨,京畿救荒守令、赈恤官等论赏,臣等以去年京畿失稔,圣上轸虑,讲求荒政,发仓赈救,守令但奉行条令而已,岂有殊功异绩,可受不次之赏?虽有一二可称者,是亦守令职分内事也,今以职分当为之事,辄受恩典,则侥幸觑觎者,营一事辨一务,而例求恩赏,将不胜其纷纭矣。伏望亟收成命,勿许论赏。

不听。

6月22日

○辛巳,御经筵于宣政殿檐下,以连雨为灾,避殿也。

○御昼讲。讲讫,上命承旨及经筵官进前,语之曰:“往年霖雨不止,今年又如是,岂无人事感召欤?古云:‘工执艺事以谏’,尔等所闻,其悉言之。”同副承旨金纽对曰:当今政刑无失,宜无阴沴之灾。然外方民瘼,或未尽知,请谕诸道,审理冤抑。“上曰:”可。“

○谕诸道观察使曰:“予自即位以来,水旱相仍,民罹饥馑,且今早旱晩水,天谴益甚,罔知攸济。夫人事感于下,则天变应于上,此岂无自而然耶?犴狱之间,虑有冤抑,卿体予意,审理冤狱,以弭天谴。”

○义禁府启:“逆贼李施玉等妻子许接金万、李自崇、郑亡龙、金得美、秃豆、道乙万、金山守、僧界行、海赞、净会、昌休,给付功臣之家,为奴,逆贼三寸侄许接李上佐、金锵、金莫金、朴无知流三千里安置,金锵切邻韩克中、伐介徒二年半,劝农金玉山徒三年。上项各人,令永安道观察使,依前例,本道残驿量数分定,录名以启。”从之。

○御夕讲。

6月23日

○壬午,御经筵。

○刑曹正郞丘致崐等五人轮对。

○兼兵曹判书韩明浍来启曰:“臣久掌兵权,前日李施爱、南怡以臣借口,且臣自世祖朝,掌国家重任,于今二十年矣,亦可以退休。且今四方无虞,非初政之比,兼判书亦可无也,乞解臣兼判之职。臣虽解职,百姓弊瘼,朝廷得失,苟有所闻,何敢有隐?愿赐兪允。”不许。明浍更请免,传曰:“代卿者,复有如卿者乎?其勿固辞。”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24日

○癸未,礼曹启:“蒙、倭、女真三学训导,依汉学训导例,三十朔相递,且黄海道黄州、平安道平壤、义州译学训导及庆尚道荠浦、金山浦、倭学训导,频数递任,教训无效,请亦依诸邑训导例,三十朔相递。”从之。

6月25日

○甲申,国忌。

○日本国长门州三岛卫贞成遣人来,献土宜。

6月26日

○乙酉,御经筵。讲讫,司谏朴崇质启曰:“吴伯昌密挟匿名书,诬指成俊所为,谋害谏官,俊以谏官,只失言语,而乃令并罢,罪殊罚同未便。臣以为,谏官劾大臣事,而反见罪责,则言路防碍,所关匪轻。”上曰:“成俊与伯昌,皆以仇嫌论断,非以谏官,言人过失为罪也。”崇质更启曰:“俊与金之庆同劾伯昌之罪已数年,而今被罪,则其于当时见闻何,后世史笔亦何如也?”上曰:“后之人,岂以是为咎哉?崇质更启曰:”史官前书俊论伯昌,继书‘伯昌持匿名书以启,而共罢职’,则后世必以为,谏官言大臣之过,而反见斥于大臣也。“不听。

○御昼讲。

○吏曹启:“顷讨施爱,其从征鄕吏一等,广州李启义、李银孙、李枝、李敦、杆城崔延寿、尹耕莘、利川徐首孙、平山金处中、通川金建中,二等江陵咸有文、襄阳李乙山、巨济朴生老、庆州金贵一、灵光曺溥、广州李贞孙、沔川韩希积、安岳李治礼、杨自成、元庚申、杨善智、丰川金允精、金得精、卢得生、兔山金继生、平山金钥、载宁林茂、信州李开、尚州尹元生,三等新溪裵孟顺、信川金得山、遂安李仲达、振威赵瑞、李自知等三十三人,并皆自募,请赐牌,永世免役。”从之。

○刑曹启:“商山君黄孝源,以私忿拷打私奴吾莫知,而抗拒不服罪,行司直朴叔善,以护军赵权到妾邻家,妄生妒忌,结缚打,证见明白,而抗拒不服,罪并律该杖八十,本犯重者加二等,杖一百,告身尽行追夺。”命皆罢职。史臣曰:“孝源奸邪贪浊,所行皆市井反复之态,无士君子之行,叔善荒淫狂悖,不循礼法,时以野人㺚子目之,而同时见罢,人皆快之。”

○御夕讲。

6月27日

○丙戌,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司宪府执义玄硕圭等上札子曰:

臣等伏闻,刑曹推鞫黄孝源、朴叔善,其罪律当杖一百,告身尽行追夺,而只令罢职。臣等以为,孝源、叔善,以勋臣、宰相,恃其威势,擅行拷掠,其顽悍自恣,不畏邦宪,莫甚于此。古人云:“刑故无小”,伏望,将二人远窜于外,尽夺告身,不复录用,以严纪纲。

不听。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28日

○丁亥,司宪府执义玄硕圭等上札子曰:

黄孝源识理宰相,非他新进之比,引诱僧人,嫁婢役使,其志趣固已卑陋,又以私忿,拿致吾莫知等,威力制缚,擅加拷掠,其罪不可轻论。叔善不学无术,庸妄狂悖,但以弓马小技,滥蒙圣恩,位至宰相,乃以女色鹰犬为事,淫纵不法,骄横自恣,护军赵权偶过妾家,追缚乱打,极其惨酷,几至陨命。赵权三品大官也,于叔善素无丝毫之负,而肆威陵虐至此,尤不可轻论。此而不惩,强食弱肉,无告不得其所,非细故也。伏望夬回睿断,收二人告身,远窜于外,不复录用。

命收叔善告身。

○下书永安道观察使郑兰宗曰:

今闻南道节度使李经、会宁府使柳𥇓之卒,予甚惊悼。须即赐祭,所经诸邑,设朝夕奠,择发壮丁护送。

○传旨户曹,赐卒李经草绿䌷襦衾一单、䌷衾具十升白布二匹、正布十匹、米豆各五硕、棺椁,柳𥇓十升白布二匹、正布十匹、米豆各五硕、棺椁。

○以朴仲善为崇政平阳君,尹继谦嘉靖吏曹参判,成允文嘉靖刑曹参判,李芮嘉靖工曹参判,金守和通政吏曹参议,洪若治通政工曹参议,郑佸通政司谏院大司谏,朴居谦兼庆尚道右道兵马节度使,李克均兼京畿观察使,金良璥兼黄海道观察使,孙昭嘉善行安东大都护府使,李长孙通政济州牧使,朴壅嘉善会宁都护府使,金舜臣兼庆尚左道兵马节度使,安仁厚兼京畿水军节度使,闵孝源嘉善永安南道节度使。

6月29日

○戊子,受常参。

○御经筵。

○工曹正郞韩儧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御夕讲。

6月30日

○己丑,对马州太守宗贞国,特送周繁、首圣等辞。上御宣政殿引见,命申叔舟,传曰:“迩来汝岛主,凡我命靡不奉行,且能检率管下,予甚嘉之。”周繁、首圣俯伏启曰:“当一一归语岛主。”命月山大君婷及郑昌孙进爵,仍命周繁、首圣进爵,赐周繁等物有差。其礼曹答书曰:

书来,得审淸裕欣慰。所献礼物,谨启收了,将土宜付回使,惟照领。贤季崇陆上人,累年游方,乃今还鄕,我殿下嘉之,特赐崇陆梵经、法器,土宜米豆,足下所陈崇陆图书一颗,筒具造送,岁遣船,亦以一年一只定约。兼示潜严微者之事,虽不可达于帝,所当遣至辽东,转还本土。今来贵使,传足下之命,乃曰:“凡前后往来诸使,或有违约不法者,具名通谕。”近日诸岛来使,悉遵足下禁制,无有违约者,但本年三月出来博多城縢氏母使送信沙伊文,欲以骑来小船为中船,强说不从,发怒而还,未几更骑大船出来,有违旧约,玆不接对还送,五月出来筑前州贞成使者大要沙也文,其赍来书契内,不录州守姓名,取实无据,亦不接待还送。肥前州元胤、筑前州氏鄕等例船,皆以一年一只定约,肥前州少弼弘、萨摩州盛久等例船,亦皆以一年一二只定约,上项四人,今癸巳年例船,已准接待后,今年元胤使者仇罗沙也文,氏鄕使者沙豆沙也文,少弼弘使者毛里皮沙伊文,盛久使者仇罗沙伊文等,俱各持本年书契而来,皆违旧约,且六月出来肥前州源德使者江间都老赍来书契,所着图书,非元给图书,问其所由,则曰:“受赐图书,于庚寅九月间,因火失之,以故著私图书”,然辛卯年五月来源德使送和知难沙也文持来庚寅十二月日书契内,元给图书明白印送,以是观之,则先后倒错,来使所言,诈伪明著,亦皆不接对还送,并照。

○日本国对马州宗贞秀遣人来献土宜。

○司宪府掌令许迪等上札子曰:

伏睹批目,以前安东府使金守和为吏曹参议,臣等谓,吏曹乃铨衡之地,必选人任之然后,荐进人物,允合其宜。今守和,一个武夫,别无才行,其所知所友者,只是武夫而已,其于贤士大夫素无交接之分,安能辨其贤否,以副圣上用人之至意乎?况守和,曾守康津,作罪被劾,累年逃窜,后乃䩄面朝列,是侥幸势利之徒耳。古云:“举能其官,惟尔之能,称非其人,惟尔不任。”未有身不正,而能举正人者也,伏望亟命改差,以答众望。

不听。

秋七月

7月1日

○朔庚寅,受朝贺。

○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金守和,性本庸疏,又无才行,起自武班,所至声绩扫如。尝守康津,坐罪逃匿,伺隙出仕,其心志谲诈,无与为比,夤缘侥幸,滥受堂上。今又骤居铨衡之地,不惬物望。崔水智孱劣无能,以长兴库主簿,殿最居中,其人之不合守令审矣。今拜玄风县监,国家重守令之意安在?若非智之请托,必是铨曹之不明也。伏望夬回睿断,命改守和等职,不胜幸甚。

传曰:“守和可换工曹参议,水智除职之由,其问该曹。”守和,僧信眉弟也,藉其兄得为堂上官,物论鄙之。

○御昼讲。

○传旨义禁府曰:“去六月二十六日夜半,有人持金刃,入前部令权𧥥家,刺两肩与脊背而绝,无所盗物,此必有事情。其穷鞫以启。”

○礼曹启:“今承传教:‘轮对者有言:“士大夫家,有任情爱憎,废嫡子而使支子主祀,纲常倒置,请今后虽有父母遗书,勿听许,依律论断”’。臣等参详《大明律》:‘凡立嫡子,违法者杖八十,其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得立庶长子,不立长子者,罪亦同。’大抵主祀,有田民之利,故与者牵于爱憎,受者昧于义理,父子兄弟之间,恩义乖薄,伤风败俗,莫甚于此。《律》有正条,防禁至严,而其废嫡之人,率多死后事发,不得加罪,请自今,受父母乱命,而安然夺嫡者,亦“以立嫡子违法律”,论断改正,其或不堪承继,出于不得已者,许从其父告官,定夺。”从之。

○御夕讲。讲《诗》至《云汉》篇,侍讲官朴始亨启曰:“宣王遇灾,警惧如此,所以成中兴之业也。人君之道,莫大于敬天勤民,敬天勤民,初非二道,勤民乃所以敬天也。今者霪雨连旬,水灾虽未若去年之甚,洿下之田,漂没几尽,岂无所感而然欤?凡休咎之征,专由人事得失,虽未敢知某失之应,然必有所召也。近来京中,多有猥滥不能禁者,亦有朝士被刺而伤者,辇毂之下,尚且如此,况穷僻之地,岂无冤抑之事?守令亲民之官,民之休戚系焉。国家重守令之选,欲其施实惠于民也。然三百馀官,岂尽得人?臣观今之守令,罢软者,类为胥吏所弄,号为能吏者,绝无慈祥恺悌之德,徒有办集之能,多行虐政,称过使客,民不受实惠。臣愚以为,古有直指绣衣使者,祖宗朝亦有分巡御史。今若无时发遣,俾纠摘幽隐,则庶贫残者,有所疑畏,而不敢肆。使命之烦,虽曰有弊,而御史之行,则民受实惠必矣。”上曰:“今为守令者,岂得尽贤?古人云:‘畜猫之家,鼠不恣行’,予亦已有此计。但恐使命妨农,故欲待农隙,议遣耳。”始亨曰:“允当。然臣意非谓一时分遣,但出其不意,或一道,或兼两道,或东或西,临时命遣,则使命不烦,而守令之不法者,有所顾虑,不敢恣矣。”上曰:“善。”

7月2日

○辛卯,御经筵。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进札子曰:

今者李演拜延丰县监,安讷拜阴竹县监,臣等以为不可。夫守令,亲民之职,一邑休戚系焉,非公廉谨饬之士,不足以当之。二人性本巧诈诞妄,无状之甚者也。况演曾为义盈库直长,滥用官物,事觉见罢,讷为稷山县监,多行不法见黜,其后授宁边判官,本院劾罢之。愿罢此二人职,以重其选。且讷既以不宜守令见罢,而吏曹又除守,令必有情由。请并鞫之。

传曰:“安讷宁边判官见罢后,上言自明,卒无其实,故命叙用。李演事,当问吏曹。”

○御昼讲。

○传于汉城府曰:“连月雨水,坊里民家倾危,压伤可虑。其速巡审,使之知避。”

○御夕讲。

7月3日

○壬辰,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安讷为稷山县监不法事,人人所共知,岂有无其事,而为人口实乎?居官烦扰,民受其害,不宜更授临民之职也。且为人诞妄不学,尤不合于守令。请罢之。

不听。

○福昌君金寿宁卒,辍朝、吊祭、礼葬,如例。寿宁字颐叟,号养素堂,安东人,折冲将军㴋之子也。幼聪慧,七岁能属文,时谓神童。其外祖左参赞安崇善奇爱之,尝曰:“此儿,他日当大鸣于世。”景泰癸酉,年十八,春中生员试,秋擢文科第一人,授集贤殿副修撰,历兵曹佐郞、司谏院献纳、艺文馆应教。时上党君韩明浍为咸吉、平安、江原、黄海、忠淸五道体察使,署为从事官。天顺辛巳,明浍遣奏边事,面对甚悉,世祖叹赏曰:“今闻尔言,虽隔千里,如与明浍面语”,特加一阶。壬午,世祖御庆会楼,命艺文诸儒,论难古昔帝王得失,寿宁证据经史,辨析是非,辄言动听,又命加阶,寻擢为承政院同副承旨,以事罢。成化乙酉,拜佥知中枢院事,寻拜礼曹参议。丙戌复拜左承旨,递为工曹参议,历刑曹、户曹参议。戊子进阶嘉善,庚寅拜大司谏。参撰世祖、睿宗两朝实录,时称有良史才。辛卯赐纯诚佐理功臣号,封福昌君,升嘉靖,历户曹、工曹参判,是年复拜福昌君。至是卒,年三十八。谥文悼,博问多见文,中年早夭悼。寿宁天资明敏,学问该博,为文章超迈简古,操笔立就,不蹈袭前人语。然不置槁,以是诗文传世者少。外和内刚,苟非其人,虽达官贵要,终日相对,未尝与之言,如其人也,虽韦布之士,必屣履迎接。不营产业,常待禄而饱,僦屋而居,终身坦荡,细故不于胸。但滑稽多大言,无君子谨默之容,人以是短之。

○礼曹启:“外方鄕校修补及器祭修整之法,无不修具,而守令不谨奉行,至为不可,且凡祀典所载州县社稷、山川坛,庙位版、祭器、祭服,一应诸事,日益颓废,殊失敬神之意。请依前例,时遣郞厅于诸道巡审,其有不谨者,启闻罢黜,又令观察使巡行检察,以凭黜陟。”从之。

7月4日

○癸巳,倭护军皮古汝文等三人来朝。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

请罢安讷阴竹县监,并鞫吏曹除授之失。

不听。

○黄海道观察使金良璥来启曰:“臣妻素患浮肿疾,今者转剧,不忍离去,乞待少愈就职。”传曰:“其移差京畿观察使。”

7月5日

○甲午,受朝参。

○御经筵。

○刑曹正郞金利贞等五人轮对。

○礼曹据成均馆牒呈启:“成均馆,风化之源,礼义相先之地,而生员任沚等,抗冲师长,悖慢无礼,已为不当。至于卷堂者,衰乱之极,变常之事,而不胜一时私忿,乃与朋徒,擅离国学,轻蔑朝廷,所宜痛惩。而只以黜学,惩戒无由,请令司宪府,推鞫重论,以正士风。”从之。

○吏曹兼判书卢思愼等,以用人失宜辞职,命勿辞,以谏院论李演、安讷也。

○中宫未宁,祈祷于宗庙、社稷及京畿名山、大川。

○春秋馆印进世宗、文宗两朝实录。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6日

○乙未,御经筵。讲讫,领事曺锡文启曰:“臣闻,京畿民,专不除草,凡农事,七月以前三除草,然后可望西成。请令观察使与都事,分道巡审劝课。且近来京畿诸邑,雕残日甚,调度不敷,使客迎送之费,皆责出于民,苏复之策,不可不举也。屯田官家资之,一以待使客,一以补军资,其利大矣。今闻权㧛妻,谋欲还受临津屯田,上言请之,若一开端,则末流之弊,甚可虑也。请勿还给,以杜后弊。”上曰:“然。”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7日

○丙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御昼讲。

○以洪若治为通政吏曹参议,金守和通政工曹参议,金良璥兼京畿观察使,金自行兼黄海道观察使。

○御夕讲。

7月8日

○丁酉,幸西郊,观稼。

○命赐京畿赈恤使韩明浍唐表里,前京畿观察使尹继谦马妆一部、虎皮一张,赈恤从事官朴安性等四人及京畿都事杨顺达,各鹿皮一张、弓一张,以去春饥民赈济,有功也。

○刑曹三覆启:“金堤囚私奴柳生与在逃弟柳奉,殴打本主义子南赫罪,律该斩不待时,柳奉追捕斩,草溪囚白丁李今。安阴囚白丁破土伊、刘吾佐未劫草岾行人强盗罪,水原囚白丁李终万劫行人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庆州囚奴金石三犯窃盗罪,律该绞待时。”并从之。

7月9日

○戊戌,京畿观察使金良璥辞。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大典》禁妇女上寺,近日净业院尼僧等,为亡师设斋,与士族妇女,群往正因寺及成佛庵,以至留宿。冒法上寺,已为不可,况经宿乎?伤风败俗,莫此为甚。愿下攸司,推鞫。

传曰:“其上寺者,为谁?”献纳尹显孙启曰:“不能的知其为某某也。”传曰:“其令宪府,问于净业院奴。”显孙又请:“罢李演、安讷职。”不听。

7月10日

○己亥,国忌。

7月11日

○庚子,受朝参。

○御经筵。

○兵曹佐郞金礼源等五人轮对。礼源启曰:“近来边将,或有荐某人,可为某邑守令者,乃从其所荐而授之,是重阃外之寄也。然守令重任,铨曹遴选注拟,不必边将荐之也。臣恐因此奔竞成风,政出多门,请禁之。”命议于政丞,郑麟趾、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崔恒、金礩、尹子云、成奉祖议:“从所启,虞候所任亦重,并不许自辟。”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12日

○辛丑,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日本国肥前州松浦志佐一歧太守源义遣人来,献土宜。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今置京畿水军节度使,臣等谓京畿一面滨海,万户关防,不过四五,自祖宗以来,令观察使兼领节制,别无废事。顷者建议者,令开城府、兼兵马节度使,行之数年,有弊无益,旋即停罢,今特设水军节度使,臣等未知其所以也。节度使,堂上官,与观察使适体,有僚佐焉,有军官焉,其本营调度供亿,视万户不啻倍蓰,诸浦诸邑,趋走服役,视监司只一间耳。且黄海、江原两道滨海州郡,视京畿数倍,而一监司,足以兼之,何独于京畿而不然乎?大抵法立则弊生,新法之美,不如旧法之便。乞仍旧,勿置节度使。

传曰:“我国升平日久,防御虚疏。近闻日本国兵乱,今已七年,势必有一胜一负者,其不胜者或来犯我边境,不可不虑也。监司近因救荒诸事,未得专治兵务,玆设节度使,以备不虞耳。”

○刑曹启:“强盗妻子,例属极边官奴婢,而远离鄕土,生理无门,故未至配所,率皆逃亡。配所守令,根寻无据,终不得役使,少无惩艾。自今强盗妻子,及一应永属人,属所居邑奴婢,其官奴婢犯罪应属者,移定他邑。”从之,命杂犯则仍旧。

7月13日

○壬寅,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14日

○癸卯,御经筵。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庆尚一道,事务比他道至烦,不可一日无监司,而郑孝常以病妻相见,赴召久留,非但簿书、期会之稽留,军机狱讼、农务诸事,亦必迟滞。今闻妻病向差,况非病亲侍药之比,请即命还。

传曰:“可。”仍命承政院督还。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15日

○甲辰,御经筵。

○下书京畿观察使金良璥曰:

今闻道内虫食禾稼,想必卿到界未久,未及见闻也。诸邑虫灾多少,访问启达,且令拾捕,毋至害谷。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16日

○乙巳,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妇女上寺事,只令治妇女之罪,其僧尼勿论。臣等谓,前朝之季,纪纲大坏,法令不严,士族妇女上寺无禁,往来不时,寝处无常,僧俗混淆,男女无别,习俗已成,恬不知耻,尼僧寡妇,尤无禁防,恣行无忌,或以寺刹为第舍,淫纵丑秽之声,相继腾闻,礼俗日非,国随以亡,至今闻诸父老,令人怒发如猬。我朝自祖宗以来,妇女上寺之禁,著在条令,又于《大典》,申明禁制,其为谨礼防存节义,为世道计至矣。然法虽严,而官吏未能举行,上寺之习,未易猝变,岂不深可叹欤?今尹氏,虽剃发为尼,本阀阅之家勋臣之妻,岂不知上寺之禁,而率其徒属,诱引士族寡妇,往来成佛、正因等寺,淹留信宿,首倡不法之事?如惠社堂、正觉等辈,留宿水锺寺,经七八日,又往来道成寺,其随从尼僧、侍婢之数,不知其几,其敢冒邦宪,放纵无法如此,不可不推断,以定其罪也。正因寺密迩两圣寝园,朝夕精勤香火,净密之处,非聚集淫秽妇女杂遝喧哄之地也。住持雪俊,虽无僧行,稍解文理,奸黠则有馀,岂不知妇女不可上寺,陵寝不可渎亵?顾乃浓诱尼僧、寡妇,邀留数日,至令僧徒把直其门,禁防仆隶出入,使内外阻隔。凶谲如此,放纵如此,曾谓国家有法令乎?水锺、成佛、道成等寺住僧,无非雪俊之俦,皆不可不推断,以定其罪。此而不坐,曰僧曰尼,髡缁阴邪之辈,何所惩艾,何所忌惮乎?臣等窃恐高丽衰季之风,未必不复于今日也。臣等不胜愤郁,敢渎天听,乞将上项僧尼,推鞫定罪,以杜渐微。

传曰:“《大典》只禁妇女上寺,尼僧则无禁。”

○户曹启曰:“司宪府、平市署严禁尺不准布货,因此外方军士选上及一应京役人,各将所备,随直买卖,以为朝夕之资者,皆不得售。京中射利之徒,百端诳逼,虽一尺一寸不准,使不得用之,禁乱书吏,亦夤缘为奸,民受其弊。今后布货虽不准长,各以其直高下买卖,勿令禁之。”命议于院相,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洪允成、金礩议:“布以匹计,匹有尺数,古今通制,不宜使谋利之徒,自为长短。然前此,短布之在民间者多,定限为禁亦难。今许连尺,准三十五尺而用之,则前之短布用尽,必不更为短布。如是则法可以永行,而无弊矣。其不满三十尺以下,固不可以匹论,任其行用何如?”从之。

7月17日

○丙午,御经筵。讲讫,大司谏郑佸启曰:“今者,别设提调郞厅,监修景福宫,臣谓自有缮工监,掌工役之事,随毁修葺,何必别立提调监掌乎?近年水旱相仍,灾变屡作,时屈举赢,意谓不可。如魂堂、大仓之役,则不得已也,今宫阙无大颓赢,而汲汲营缮,以困民力,甚未便。”上曰:“祖宗所创,固当修葺。若计小弊而停之,后日大举,其弊不赀。更勿言之。”佸更启曰:“近者,只论治上寺妇女,而不及尼。尼僧亦妇女,《大典》虽只称妇女,立法本意,岂有区别乎?况此尼僧,皆士族也,经宿寺社,至于五六日,留连忘返,事关纲常,不可不惩。”掌令金自贞启曰:“前此尼僧,畏国家禁令,不得恣意往来寺刹,今若不惩,则臣恐自为得计,纵意无忌,淫欲之风,由是日滋。臣窃痛愤,请明正其罪,以副舆望。”领事郑昌孙启曰:“臣闻,前朝之季,僧尼妇女,混处无别,淫乱极矣。太祖、太宗痛革其弊,禁妇女上寺,维持风俗,至于今日。大抵风俗,毁之甚易,成之甚难。今不痛惩,必大毁风俗,禁妇女上寺,恶其宣淫也,尼亦妇女,若无禁防,则僧与尼,互相来往,恣行无忌,不可复制矣。臣窃痛愤,况其留宿之时,必闭门,斥去奴仆,可见其情矣。请痛禁,以正风俗。”上曰:“予当商量。”

○黄海道观察使金自行辞,上引见谓曰:“闻黄海道民饥,卿其尽心救恤。”自行启曰:“近闻,禾谷茂盛,但臣未之见耳。”上曰:“此道,亦有虫灾乎?如有之,须务拾捕,毋令害谷。”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今者别设提调郞厅,将以大修景福宫,臣等以为不可。谨按《春秋传》曰:“为民立君,所以养之也。”养民之道,在爱其力,民力足,则生养遂,。故为政,以民力为重也。《春秋》凡用民力,必书之,其所兴作,不时害义,固为非矣,虽时且义亦书,见劳民为重事也。于此见圣人重用民力之意也,国家近年以来,如三陵、奉先寺、大仓、懿庙等大役,相继而作,民力甚困。加以旱干水溢大风之灾,无岁无之,饥馑相仍,民不聊生。今年农事,亦未可知,此即殿下,侧身修行,与民休息,以答天谴之时也。今乃时诎举赢,大修宫室,可谓得《春秋》用民力之时乎?今先王宫室规模制度,不陋不侈,无以加矣。若雨漏倾危,则其修葺,在乎不得已也。今务欲壮丽,大举功役,可谓得《春秋》用民力之义乎?况殿下即位之初,所当先务者,惟节俭一事耳,宫室之修,非所急也。愿停此举,以苏民力。

传曰:“勤政殿改漆,世宗、世祖皆欲为之,而不果。予之此举,欲追先志耳。庆会楼已倾危,若至颓圮,则无乃材瓦破毁不用乎?且非即此时为之,待秋登经营耳。”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18日

○丁未,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等上疏曰:

臣等前日,将尼僧等罪犯,请推断,伏承圣教曰:“妇女上寺之禁,载在《大典》,而尼则不录。”臣等窃谓,既曰妇女,则不必枚举,而尼在其中,非谓妇女可禁,而尼不可禁也。况上寺之禁,意在于远男女之别,非谓尼之于僧,其道同其服同,可混而不可别,可狎而不可远也。前此尼与妇女,知《大典》之禁,不可犯也,而犹有如近日尹氏、李氏、黄氏之徒,历遍寺刹,信宿留连,荡无礼法,骇人观听。今若据《大典》,论以无罪,则非徒不禁,乃所以劝之也。臣等以为,今之弊事,庶几尽革,而髡缁之徒,阴邪不正之行,伤教玷化者,视旧犹倍。太祖、太宗鉴丽季僧尼之弊,减损汰革裁抑得宜。缙绅士族之家,耻为僧为尼,间或有老妇寡女,出家为尼者,而畏宗族讥诮,朝廷物议,贞信自守,断肉持戒而已。近年以来,气习日变,尼徒渐多,穷阎密地,处处皆有社堂,聚集徒侣,广行招诱,为失行处女、背夫悍妻之渊薮。无行寡妇,夫尸未冷,托荐冥福,而剃发暗投者,不知其几。夷考其行,诚心向道者,百无一二,跳出礼防,切切焉肆意于宣淫耳。何者,妇人之处家,闾阎在左右,奴婢居前后,僧俗异服,出入有禁,虽欲纵情恣欲,耳目既广,势亦难行,出家则僧尼一体,服色相混,攘斥婢仆,顿绝亲戚,出入无防,其势视前日,岂不万万易哉?妇女之无状丑行者,结为腹心,或称点灯,或称荐导,或称翻经,游遍寺刹,旬日留宿,荡而忘返,纵淫丑秽之声,腾闻滔滔。今之街谈巷论者,曰某尼某氏与某僧相从,名曰净尼,而实则荡女,名曰高僧,而实则淫夫,女往僧寺,僧往女第,踪迹诡秘,闻者孰不切齿乎?然既非奸所捕获,又非自家之事,孰肯发扬告诉,与之对辨,招怨贾祸哉?此僧尼所以不恤人言,恣行无忌者也,岂不为世道寒心哉?今虽申严上寺之禁,日罪其犯者,犹惧不止,况以尼僧不在禁例,纵之不治,则末流之弊,将如之何?臣等窃恐,往者道澄、雪然之流,已隐伏于正因、成佛之中矣。以殿下之明睿,洞察时弊,可不早为之所乎?请将上项僧尼等,推鞫定罪,以快一国臣民之愤。

命议于院相,郑麟趾、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曺锡文、金礩、尹子云议:“尼僧即妇女,不必更立上寺之禁,《大典》本意,亦不过如是。今若显有所犯,则令攸司推鞫,观其情迹真伪,轻重论断,则后必无犯者。依司宪府所启,何如?”洪允成、成奉祖议:“宪府所启,辞意切至,大关风教,依所启,何如?”郑昌孙议:“妇女上寺之禁,载在《大典》,尼僧亦妇女也。正因寺乃先王陵寝,淸斋之所,住持雪俊,招集士族妇女,恣行无忌,其罪甚重。今不推鞫,只令照律,似为未安。虽宰相宗戚,苟有所犯,重则下狱,轻则劾问,取服抵罪例也,今不照律定罪未便。且今上寺尼僧,若以为,为师僧荐导,而不之罪,则自今以后,士族妇女,或称亡父母及夫追荐,上寺者,难以禁断。请从宪府之启,痛惩鉴后,并推劾雪俊,论罪为便。”传曰:“不立法而罪之未便。尼僧上寺之禁,并载《大典》可也。”

○传于吏曹曰:“庆州府尹洪道常、尚州牧使李全粹、密阳府使林寿昌、善山府使权得经、咸阳郡守金宗直、梁山郡守金克伦、咸安郡守姜淑卿,政绩特异,仕满递差时,可论赏。”

○忠勋府启:“开国功臣兴安君李济嫡长李孟淳,以母弟乱臣李仲淳,缘坐安置,令其子继祖奉李济之祀,佐命功臣完川君李淑子穰、靖乱功臣延山君金孝诚子处义、佐翼功臣福川君权恺子孟禧皆诛死,乱臣亲父,例当缘坐,请淑、孝诚、恺绝其奉祀。”从之。

○御昼讲。

○义禁府三覆启:“白丁心性,与在逃白丁白山、尚佐、检同、芿叱之,劫行人,强夺财物罪,律该斩不待时,在逃者,追捕斩,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御夕讲。

7月19日

○戊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下书忠淸、全罗、江原、平安、永安道观察使曰:

闻京畿有虫灾,虑诸道亦然。卿其巡审,速令拾捕,无致害稼。

○京畿水军节度使安仁厚辞。

○司谏院司谏朴崇质等上札子曰:

近年以来,连岁凶歉,而国多大役,民罹饥馑,未有休息,加以大修宫阙,重困民力,傥曰祖宗之意,祖宗尝欲为之,而终不果,则祖宗之愼重民力,亦可知也。况庆会楼,乃游燕之所,尤不可更为高大,以累殿下节俭之美德也。鲁人为长府,闵子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春秋》于鲁庄九年书:‘冬浚洙’,夫冬,非妨农之时也,浚洙,亦御敌之事,似无不可,而圣人犹讥之,以著劳民为重事。况此游观之所乎?伏望夬断,命停此举,以固国脉幸甚。

传曰:“尔等力请,予当从之。”

○刑曹三覆启:“醴川囚白丁赵莫同,与物故赵永万,劫权万家,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稳城囚镇抚金龟、队将李与陵,兀狄哈寇锺城时,不救主将,先退罪,律该斩。”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20日

○己酉,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执义玄硕圭启曰:“今不治尼僧上寺之罪,臣等考‘僧尼交通相往来者,科罪定役’,曾有受教,不可不治罪也。臣等闻尼僧往水锺寺,设三斋,过后他尼皆还,独井观、惠社堂留待四斋,必有以也。且正因寺为先王陵寝而设,非他寺刹比也,住持雪俊,虽非持戒者,岂不知国家禁令乎?今与妇女尼僧,安然对坐,使之经宿,令僧徒把门,斥其随从奴仆不纳,情迹秘诡,宜加痛惩,以戒后来。前朝末,妇女上寺无禁,故僧尼妇女,交相往来,恣行淫欲,其时上寺读书蒙士辈,目睹其事,后为达官,遂建白设禁,我朝因之,亦载在《元》、《续六典》,迄今遵守。又有李枝者,国族达官,尝因饭僧,絜家上寺,其妻与僧通,遂为其妻所杀,事在史策。请将井观、惠社堂等,断以妇女上寺之典,雪俊亦宜痛惩,以快人心。”上曰:“尼僧上寺,大典无禁,何罪焉?自今立法而后,罪之可也。傥曰!尼僧与妇女一也,则僧与俗人同乎?”侍读官崔汉祯启曰:“今若只罪妇女,而不论尼僧,则妇女之欲为淫行者,尽髡首为尼矣,请从宪府之言。”领事金礩启曰:“臣素识雪俊,粗解文字,而已绝无心行者也。正因寺先王陵寝所在,尼僧上寺者,雪俊甘心请接,以至留宿,飮食居处,一如人家,其无所忌可知矣。臣又闻,外方有尼与僧,同住一社者。今若不论尼僧上寺之罪,则畿甸之内,犹有所顾惮,远方幽僻之地,孰禁而不之肆也?罪之为便。”领事尹子云、知事任元浚亦请罪之,上曰:“卿等之言良是。予当承禀大妃。”

○御昼讲。

○下书平安、黄海道观察使曰:

今闻虫害日滋,甚可虑也。人言:“有虫灾田,四周掘坎,使不得移入他田,则虫灾可息”,卿悉此意,速谕诸邑施行。

○礼曹启:“谨按五礼序例:‘蝗螟则酺祭,京中就马步坛,州县就城东行’,又云:‘灾迫则不卜日。’今京畿、平安、黄海道虫螟害谷,至为可虑,京中则来二十二日,诸道则祝词及仪注,书送到关,翌日行祭何如?”从之。

○御夕讲。

7月21日

○庚戌,御经筵。讲讫,检讨官成伣启曰:“臣日者,以祈祷受命,行畿县,见禾谷不茂。且为虫损,民生可虑,救荒事,不可不预备。”上曰:“果如所言,当尽措置。”同知事洪应启曰:“臣闻虫食禾谷,平地尤甚,有人自阳川来言:‘虫食苗甚速,食小田,俄顷而尽’,人言:‘田四隅堀坑而埋之,则可弭’。”

○中宫移御于上党府院君韩明浍第,以未宁也。

○下书京畿观察使金良璥曰:

或言:“本道水旱田禾谷皆不实,救荒可虑。”或言:“虽不丰稔,亦不至凶歉。”或言:“禾谷今已成长发穗,虽间有虫灾,可以结实”,所言不同,未知孰是。道内虫灾今何如?卿宜详问以启。且诸邑若果至凶歉,则救荒诸事,卿宜预先措置,然不可扰民废农。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净业院尼僧等,邀请士族妇女,上寺至于留宿,以法断之,则首倡者尼僧,而只论妇女于法,何如?借曰:“尼僧非妇女之例,在所不禁。”不识尼僧独非妇女乎,禁妇女上寺者,为其淫乱失节污染风俗也,其尼僧淫乱失节,亦有间于妇女乎?不知则已,知而不治,不若不知之为愈也。非徒此辈漏于法网,适足以开后来僧尼杂处,恣行无忌之渐也。况住持尹氏,其夫柳子焕死,未出葬,不恤丧事,逃出为尼,至其发引之日,亦不临送,本是薄行无节者也。以住持冒居群尼之首,足为可耻,所当修饬戒行,而今又如此。此而不罪,则为恶之辈,何所惩戒?且正因住持雪俊,素无行淫僧也,邀致尼僧妇女,使之留连,昼夜混处,令僧人把门,虽其奴仆,不敢窥其所为,踪迹至为诡秘,中间之事,难可尽知。所宜穷诘情由,痛惩其罪,而特令勿鞫照律,臣等痛心。虽勋旧、宗戚大臣所犯,必须推鞫,据案照律例也。其待淫僧,过于宗戚大臣,实为未便。请并许推鞫,断之以法,以快耳目,以正风俗幸甚。正因寺乃先王陵寝所在,非淫僧所可一日处也,即命黜之,以断污秽之根。且世宗朝,妇女上寺者,以失行论,其为防闲至严。今申允童妻李氏,以功臣之后,特蒙原免,无所惩艾,其于防淫乱之风何如?请并论如法。

传曰:“世宗朝,妇女上寺者,以失节论,而其时上寺妇女,皆以功臣之后,特不加罪。今此妇女,亦以功臣之故,予欲勿罪,第以尔等力请,故赎以惩之。且李氏,功臣之后,宁海君妻母,故特令勿罪,雪俊则已令照律,又何加焉?”

○传于承政院曰:“今年有虫灾,禾谷不茂。然拜陵不可废也,其馀养老、讲武等事,停之若何?今来院相及领议政议启。”郑昌孙、崔恒议启曰:“上即位之后,初幸古都,则养老之礼,不可废也。且讲武,非为田猎,乃讲武事,何妨之有?”传曰:“待领议政之议,处之。”乃遣注书,往问领议政申叔舟于其第,叔舟启曰:“今闻沈水处及虫灾,害谷不多。然秋来丰歉,不可预度。若秋收不实,则波吾达五六处,皆京畿供办,行幸似难。如不大歉,则开城古都,父老所在,养老宴不可不行。且拜陵后还京时,如坡平山等处,二三度打围,以试行军,亦无妨。”传曰:“只行拜陵,停讲武可也。”

7月22日

○辛亥,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义盈库令金嶟等五人轮对。

○宗亲府、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法者,缘人情而为之,先王制法,将欲行之万世,而无弊也。夫男女之际,情欲之感,人所易犯,而于僧尼为甚,势使然也。古者男女七年不同席,嫂叔不亲授受,虽一家之内亲切之地,而远嫌如是,尚有帷簿不修,毁乱纲常者。今以无配无偶之僧尼,私自往来,混处无别,而谓不相犯,岂近于人情乎?假有鳏夫,适寡妇之家,旬月不返,寡妇适鳏夫之家,信宿相从,语人曰:“我贞信自守,我不近色”,其可以祛人人之惑乎?今申明上寺之禁,严加纠摘,犹恐污俗未易猝变,若论以《大典》无禁,置而不问,则是真所谓:‘教猱升木’也。法以防奸,奸者尚多,法不防奸,弊将若何?臣等以为,《大典》所载妇女上寺之禁,岂独指俗人,而不及尼乎?况祖宗之朝,尼僧上寺受罪者多,何独于今日,而始疑乎?愿殿下上法祖宗,下从舆望,将上项僧尼等罪状,推问论定,使一国臣民,晓然知殿下之于初政,英明果断不惑异端,挽回世道之盛心也。臣等目击当时僧尼纵恣之弊,不宜含默,敢冒昧以闻。

时掌令金自贞赍札子而来,上御宣政殿引见,教之曰:“予见《元典》所载,尼僧上寺者并禁之,世祖朝改撰大典时,只载妇女上寺之禁,尼僧则不录。况大王大妃亲传世祖之教曰:‘僧尼一体,上寺无禁。’懿旨丁宁,《大典》内初无尼僧上寺之禁,而今遽罪之,无乃不可乎?今尔赍来札子言:‘晓然知初政,英明果断,不惑异端’,佛法自古有之,不可崇奉,又不可毁斥,置之度外而已。”自贞启曰:“《大典》有妇女上寺之禁,尼亦妇女,岂以别称乎?非但臣等之见如是,人人所见亦不异是。及闻上教,乃知尼僧妇女有间,而大典之旨,独指妇女也。”

○召京畿观察使金良璥,问道内虫灾,良璥启曰:“臣历观通津、金浦、衿川、交河、高阳等邑,虫灾为多,然不至太甚。比闻广州等处,始有虫灾。救荒诸事,不可不虑,草食则臣已布置,其馀救荒杂物,臣当待秋更启。”传曰:“卿宜尽心措置。”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23日

○壬子,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正言李堪启曰:“闻近日久废夜对,今天时向凉,请复行之。”上曰:“顷以盛暑姑停,当复为之。”堪更启曰:“一月之内,有国忌、亲阅,停讲之日甚多。请自今,如门外阅武,朝讲后行之为便。”上曰:“若无不得已,事当御经筵。”

○院相金礩启曰:“今朝正言李堪请御夜对,又请行幸日御经筵。臣意谓,今暑气虽退,霾热尚在,若复夜对,则恐劳上体。况行幸日事多,何暇御经筵乎?其启非是,不可从也。”传曰:“谏官之言,不为非矣。冬月亦有停夜对时,在予商量耳。”

○御昼讲。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请罪尼僧上寺者,不听。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今闻传旨,以庆尚道守令洪道常、李全粹、姜叔卿、林寿昌、权得经、金宗直、金克俭,政绩特异,待递任时褒赏,臣等以为,国家之于守令,劝惩之方,非不详尽。每岁两都目褒贬,以第贤否,十考十上者,加资右职,其次或准职,或行职,或别坐,三中一下者罢黜。以此待守令足矣,不必以一人之毁誉,而陞黜之。若以一人之毁誉,而陞黜之,臣等窃恐将必启私门之权,长奔竞之风,开侥幸之路,不能无弊矣。自古循吏之多,未有盛于西汉,然终汉之世,著于史传者,不过曰文翁、王成、黄霸、龚遂、朱邑、召信臣六人而已。今庆尚一道七人,同日被褒奖,何循吏之多,至于如是,而无一污吏可以罢去乎?是尤可疑。况监司之取舍,前后不同,而守令之善恶贤否,因与之有异。今日以一监司之荐,在褒赏之列,明日以一监司之贬,居中下之考,则殿下将何以处之乎?欲黜也则已,在褒赏之列,欲陞也,则又居中下之考,已褒而黜之不可也,已贬而陞之亦不可也。臣等抑未知今日因一监司之荐,褒奖六七守令,明日他道监司荐六七守令,又明日他道监司荐六七守令,八道皆然,殿下将尽信而褒赏之乎?臣等固知其不可尽用也。伏睹殿下锐意初政,尤重守令之选,褒奖劝励,甚盛举也,以如是之盛举,而褒奖劝励,独听一人之誉,似未尽善也。臣等以为,诸道守令,或谨愼奉公,为政廉平,民怀吏畏者,或政平讼理,家给人足民,无愁叹者,或明习文法,通于世务,可大任用者,其治效卓卓异众,则令观察使,于褒贬之外,功绩实效,一一开坐,荐闻于上,朝廷大臣询谋,佥同然后,大加显擢,如汉宣帝之玺书褒美、增秩赐金,则于圣上重守令,赏贤能之大德,不亦有光乎?今以一人之誉而褒之,褒不以时,而待后日,臣恐赏典之未得其宜也。臣等愿亟收七守令褒赏之命。今此七人,果贤能也.则何待递任之日,果未贤能也,则何必预加褒赏之恩乎?

传曰:“前者监司郑孝常言:‘道内守令某某,流民自来,抚定安集.’予命承旨,书其姓名,欲于递任日,凭考施行。尔等焉知褒赏在何等,言而之欤?”

○宗亲、仪宾、议政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御夜对。

7月24日

○癸丑,御经筵。讲讫,掌令许迪启曰:“前者庆尚道观察使郑孝常,以庆州府尹等七员,为政绩特异,闻于上,即命该司,待递任时擢用,臣等以为未便。大抵守令,修理馆舍,善于支待使客,而剥民膏血者有之,悃愊无华,拙于支待,而字爱黎庶者亦有之,故守令贤否,未易辨也。孝常去正月赴任,仅一巡察,何以知此等守令政绩,如是之详也?若后之为观察使者,其黜陟,与此悬殊也,则将何以处之?况守令考满递代,视殿最为陞降,自有常典,何必如是渎荐?孝常此启,若不因姻娅,必是交亲,至为诬罔。请停擢用之命。”上曰:“孝常为都承旨,悉知予意。昔闻庆尚道诸邑,流移者甚多,今此数邑,流民复业,必是守令之贤也。故孝常喜而启之,予亦嘉之,特令递任时优迁耳。未有加资陞职之命,尔言似为未当。”迪曰:“流民复业,安知非怀土而然?岂可以此而知守令之贤?”不听。

○上幸中宫移御所。

○宗亲、仪宾及忠勋府、议政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25日

○甲寅,御经筵。

○义禁府启:“府囚崔今山,全家徙边还逃罪,依《大典》斩待时,妻子属残驿奴婢。”命减死。

○御昼讲。

○御夕讲。

7月26日

○乙卯,宗亲、仪宾及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日本国因、伯、丹三州太守山名殿少弼源教丰遣亮瑛西堂来,献土宜,兼献四书各一件。其书契曰:

恭惟皇帝陛下宝祚绍运,旧邦维新,德超夏、殷之初,道配尧、舜之上,至祝至祷。臣先祖以来,家世无不通聘问于上国,故庚寅之秋,差一庵僧及奭都闻等,而理旧盟且献土宜之微诚。幸遇今上皇帝践祚之初,染目于汉冠威仪,濡耳于周诗歌颂,吁盛哉!实文武国也,荣遇莫大焉。专价事竣,赐以东归,忝赐火炉铜盘一个、铜磬一个,既蒙恩惠之厚,无胜感忭之至矣。今差万福寺住持亮瑛西堂等,航海捧薄币,专致皇帝践祚之拜贺。臣虽在遥天辽海之际,而莫不驰心于魏阙之下,区区丹悃,伏丐睿察万幸。臣封内伯州有古刹,曰万福禅寺,败顚岁久矣,将成再造之营,而向求助缘于上国,未赐恕容。所希以大王之宽仁,速行布金之施,则佛阁、僧房,一时可复旧观者也。然则永奉祝延,圣寿万安之一端也。下情不胜惶惧之至,不腆方物,具于别幅。弓贰张,百矢同台一对,大刀拾振,罐子风炉、健茗盆贰枚。

○下书忠淸道观察使愼承善曰:

光山府院君金国光,居母丧在连山,老且有病,卿速亲劝肉汁,备给食物。

○刑曹三覆启:“水原囚白丁李勿才、李之里,屯聚冠岳山,拒敌官兵罪,律该斩不待时,典狱囚奴升守,与奴申生、长命、守命,盗典医监绵布罪,依受教升守绞待时。”并从之。

○义禁府启:楸川令崇德,怒其母贷租不偿,手提烽炉,投掷母坐前,夺其所佩图书,扶执曳出罪,律该绞待时。“命减死安置。

7月27日

○丙辰,宗亲、仪宾及议政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臣等伏睹,殿下爱养元元,责任守令,汉宣帝以来,未之有也。其得贤守令,如黄霸、龚遂、召信臣实绩治效,明白显著者,大加褒赏,则朝廷士大夫、穷闾小民,孰不欢欣悦怿,以贺圣上之得人乎?如或出于一人之私荐,所荐非其人,所赏失其宜,则不亦有累于圣治乎?今以孝常之荐,庆尚一道守令,同日膺褒命者七人,玆七人者,廉平公直,忠淸慷慨,田野辟、户口增、词讼简、赋役均、兴学、劝农,如汉循吏者耶?臣等不知某也以何功能,某也以何治效,而得至此耶。孝常所荐洪道常为第一人,今何以第一之治,先犯朝廷防纳之大禁乎?招集富商大贾,表里相应,窃货殖之权,争羡馀之利,欲自肥其家者,是为第一之治乎?举一道常,而其他可知。况庆尚七十馀州,监司之巡行,非旬朔可遍而孝常赴任不过四五月,何暇知七人者之贤能治效,如此其详且尽耶?此臣等之所以大惑也。臣等又以国家之于守令,一年两都目褒贬等第,考满迁转,劝惩节目,非不详尽,又何必待监司之别荐乎?臣等恐此源一开,植私权,长奔竞,侥幸路开,末流之弊,有不可胜言者矣。夫用人,大事。古人云:“不以一人之私誉而进之。”伏惟殿下,留神采纳,亟收褒赏之命。

传曰:“前日郑孝常来言,故予令承旨书其名,以凭后日成效。今未知褒赏之等而来启,无乃太速乎?”

○徐居正等又上札子曰:

臣等请雪俊依律科罪后充军,奉教只赎杖八十。臣等窃谓,俊之为僧,凶邪妖媚,心迹阴秘,加以稍识文理,兼解写字,行诈诬世,因缘侥幸,得为教宗判事,气势自振,出入闾阎,恣情极欲,丑声满朝,有耳目者,孰不见闻?断其头,悬诸市街,未足以正其罪。今住正因寺,不艾前心,托称亡尼海敏追荐,大张法会,招集丑秽尼僧妇女,信宿留连,亵慢我陵寝,污坏其三宝,不法不敬,莫此为甚。是必天阴诱俊心,壅其恶长其罪,降之酷罚也。伏望殿下,严加罪责,杖其臀,发其头,俗其服,迸诸边远,编之卒伍,无复玷累于圣治也。且正因寺两圣陵寝所在,非他寺社之比,岂如俊无行者,所宜一日居也?臣考《大明律》:‘僧徒犯罪,曾经决罚者,并令还俗当差,’《大典》:‘犯私罪,杖八十者,追夺告身三等,’今俊已经杖八十之罚,依《大典》,夺告身三等,勿住正因寺。是臣等之所愿也,伏望殿下,采纳焉。

时掌令金自贞赍札子来,传曰:“雪俊为教宗判事,乃世祖落点,而曰:‘因缘侥幸,’何也?所谓丑声满朝者,何事也?且非奸所捕获,从何得闻?禁制在宪府,则尔等何不捕劾?断其头,悬诸市街,虽或犯奸,罪至是耶?其言污染三宝者,指何事而言乎?夺告身事,当初不照律,故予亦多事间,未及详察。若有杖八十,夺告身三等之法,雪俊告身,何以不夺,每事取必于君上者?是何等风也?此事予于前日,引见教之,汝何不传诸同僚,而又有是启耶?”自贞启曰:“若雪俊退处山林,则世祖焉得知而授判事乎?寄寓京城,要求名利,故谓之因缘侥幸耳。所云丑声满朝者,雪俊前日出入寡妇之家,颇有丑声,故云尔。所云断其头,悬诸市街者,非徒臣等共愤,人人痛心,皆曰死有馀辜,故云尔。所云污染三宝者,邀致尼僧妇女,留连信宿,故云尔。”传曰:“先王时事,指斥论请,予欲罪之,但以言官,故不论。予所不知之事,今乃历言之,予亦因此始知矣。”仍传于承旨曰:“宪府以予所不知事,一一来启,将此意,言于院相可也。”

7月28日

○丁巳,司宪府启:“成均馆首善之地,而师弟之间,有父子之恩,今生员任沚、崔希哲、金俊孙、曺汉辅、李兢,愤长官生员寄斋,一样行楚,极目扬说,悖慢无礼。而又唱为诡激之说,鼓动诸生,效衰世卷堂之事,空馆而去。轻蔑朝廷,大毁名教,罪犯深重。若不痛惩,顽悍之徒,长恶不悛,污染风化,非细故也。请上项崔京哲,决杖一百,任沚拒逆不著,加二等,杖六十徒一年,金俊孙、曺汉辅、李兢,各杖九十收赎,皆永永停举,以戒后来。”从之。

○宗亲、仪宾、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刑曹三覆启:“典狱囚白丁金仲,与内隐山、介叱知,盗牧场马罪,依受教,为首者绞待时。”从之。

7月29日

○戊午,御经筵。

○宗亲、仪宾、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上幸中宫移御所,还宫时,幸仪宾洪常第。

○御昼讲。

○户曹启:“未量田江原、平安、永安道损实,例遣敬差官踏验,然敬差官之数猥多,非徒驿路烦扰,诸邑支待之弊不赀。请依壬辰年例,令诸道都事专掌之,择定差使员,检察踏验,务要得中,又遣台官更审,如有不中处,依辛卯年灾伤妄报例论断。”从之。

○御夕讲。

7月30日

○己未,诞日,停贺礼。

○御经筵。

○御昼讲。讲讫,说经卞哲山启曰:“前日掌令金自贞引见时,史官不许入侍。史官职,掌记事,举必书,臣等于其日,未得与闻其事,实为未便。”上曰:“是日,都承旨入参,亦可记事。故不令史官同入。尔等其问承旨,记之。”哲山更启曰:“承旨亦职带春秋,固当记之,然别设史官,使记时事,不许入参,恐不可。”上曰:“予过矣。”

○宗亲、仪宾、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艺文馆副提学李克基等上疏曰:

臣等伏见,日者旱暵示戒,阴沴告警,殿下畏天忧民,引咎责躬,追惟阙失,有事侧修。臣等昵侍经幄,职备顾问,有怀而隐,是孤圣恩,敢将管窥,辄贡瞽说,伏惟殿下裁择焉。其一曰,谨天戒。臣等尝闻,人事感于下,则天变应于上。命吉降灾,惟其所召,此理之常也。其或有道之至,而未必无灾,无道之极,而亦有祥瑞,此或然之变也。然灾不害于治,而祥无救于乱者何也,灾者,戒惧所由生也,祥者,骄溢所由起也。遇灾而知惧,则愆阳伏阴,变而为时雨时阳,瑞至而骄逸,则凤凰芝草,适足为荡心丧德之具。殿下以聪明之资,加缉熙之学,以无为之圣,服不遑之勤,发一号令,便于民然后乃果,为一举措,合于宜,然后乃可,犹内禀懿旨,外咨大臣,上以敬乎天,下以恤乎民。以人事观之,宜天之报之以休也,其有咎征,岂天仁爱殿下,以理之变者,故为之示戒,使益以恐惧修省,增益其圣智,以延我万世生民之福也欤?殿下不以为或然之变,自谓咎征之由我,日愼一日,凡所以修德致和,无所不至。虽尧、舜用心,禹、汤罪己,亦何以过之?而诚不足以格天,灾不见其止息,抑有由矣。大抵君臣一体,上下一理,事无独成,功必有待。《书》曰:“同寅协恭,和衷哉。”言:“君臣同其寅畏,协其恭敬,诚一无间,融会贯通,而使民物各得其正也。”伊尹曰:“惟尹躬曁汤,咸有一德,克享天心。”言:“汤有此德,伊尹亦有是德,君臣合德,感格于天也。”由是观之,人君所以和民之衷,享天之心,不有臣僚之一,乃心德同寅协恭,莫以济也。臣等窃观,殿下遇灾以来,酒不进,乐不悬,不举盛馔,不御正殿,至于戒愼乎不睹,恐惧乎不闻,人所不知,而私自兢惕者,又乌可既也?而方今公卿、大夫、百执事,未见有一人仰体圣怀,同忧共恤,以致昭格之诚者。殿下不进酒于上,而下人沈湎自如,殿下不举乐于内,而外间之歌吹不绝,飮食竞尚豪侈,娱乐恐不及时。非惟下士之家为然,虽上士之家亦然,非惟大夫之家为然,虽公卿大臣之家亦然。众人群醉而莫之省,禁纲弛废而莫之振,此唱而彼应,中先而外从,举四方上下,相与汨没般乐怠傲之中矣。殿下虽忘食废寝于深宫之中,亦安能回天意,致天休哉?此臣等所以深痛,而欲为殿下,一陈之者也。愿殿下振起朝纲,一从绳墨,先自贵近,以及于百执事,由百执事,以及于四方之远,殿下又加不息之诚修己,以安百姓,以享天心,以膺天休幸甚。其二曰,正习俗。盖自礼法毁,而士风不古,恬于苟且,名检有所不顾,狃于豪侈,敦朴指为鄙野,此风长而士失廉介,俗趋浮竞,其来已久,而未有甚于此时。其流不渴,而又将有不可胜言者,有国家者,可不知所以戒之哉?臣等闻,孟轲氏有训曰:“侍妾数百人,我得之,不为也。”古之得志者,犹有所不为也,是以有为也。今之人,苟得以行其志,先为其所欲为,亦何所不为也?近观大小朝臣,冒占诸邑娼妓,而畜之于其家者缕缕,其因则或以其为观察、节度使,于其道佐幕,于其道守令,于其官之邻,因缘请托,以属于所识勋臣之家,籍为丘史。由是外官之妓之有才技者,官不得而有之,至使驱役,不给于官。彼皆大臣也,皆显官也,将朝廷纪纲,以黜陟人者也,司民命一邑,而为之表率者也。而其所为若是,庸非恬于苟且,而不顾名检者乎?此风不可长也。愿殿下,付之攸司,核其人而治之士风,幸甚。自巢居穴处之既远,上栋下宇之制兴焉,然止于蔽风雨安寝食而已,尧不剪茅茨,禹卑宫室。彼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而犹且然尔,况臣庶之家,礼制有分限,财产有穷尽,而可以穷奢极侈为乎?近观公卿大夫,其居拟于王宫,士庶豪富,其居拟于公卿大夫,争相效慕,斗夸竞丽,财竭而后已,满意而后止,其弊至使求足于己,取办于人,簠簋之诮,有所不辞也。耳目侈于外,中心于内,陵僭之渐,有所不禁也。臣等谓,此风不可长也。自燔黍辉豚之既易,而有烹饪宴饷之礼。然取充饱,免饥渴而已。是故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七十者,始食鸡、豚、狗、彘之肉,飮食之节,自有品制,不可过也。近观大士夫之家,飮食无节,不缘宾祭,不为养老,寻常居处,椎牛自奉,少有宴集,夸张百品,一人而兼数人之食,一日而用十日之费,暴殄天物,般游无度,此非士习之细故也。昏礼见于圣人之制者,纳彩、币、奠雁之外无闻焉。财贿之有无,且不可论,况其馀乎?近观昏姻之家,装具必欲其侈,赠遗必欲其厚,馈献必欲其丰,绫段珠翠,非吾土产,而衾裯帐幕,无此莫可,男往女家,柜函先导,妇谒舅姑,膳羞丝络,夸示于里闾,争优于二姓,否者闾里贱之,亲戚蔑之。于是富者竭其力,贫者企而及之,企且不及,则至有失其时,而废婚嫁者,大是风俗之累也。伏望殿下,申明禁章,以绝弊风,以正人心。

其三曰,革内需司。古者王者之富,藏于民,降而不能,乃藏于仓廪、府库。藏于官府,犹谓之私,况藏于私乎?窃观国家设内需司,以管臧获之贡。土田之入,其谷之散在外方者,所在主守,岁一敛散,以取其息。凡有内用,不与于公有司,一须于彼,盖以为本是私有,固不害如是为也。臣等以为,王者以天地为一家,万民为一体,尺地莫非其有,一民莫非其臣,内需司之奴婢,独非国家之民,内需司之土田,独非国家之地乎?出于民之田者,国家之有也,出于内需司之田者,亦国家之有也。名虽异,其用皆归于国家,果有公私彼此之殊乎?况敛散取息,乃凡民货殖者之为也,散之以升,敛之以斗,散之以斗,敛之以硕,如不及期,而偿者其息殆且倍焉,斯则与一而取十也。古之大夫之家,不畜牛羊,至有拔园葵,去织妇者,盖不欲与民争利也。大夫犹然,况王者,富有一国,岂宜与民争升斗之利乎?借曰国家本无争利之心,当其敛之之时,追系鞭挞,甚于凡人之家,马牛财产,亦有所不保,其民安知不是争利也?臣等乞罢内需司,将其所有,付之公有司,以阐王者无私之义。此臣等之望也。若犹未也,请罢敛散取息,以存国家之大体,亦去弊安民之一事也。其四曰,复科田。科田一事耳,而两善并焉,盖仕者,生而有养,则为科田,殁而及于妻子,则为守信、恤养之田。是使为人臣者,劝于忠,为人子者,劝于孝,为人妻者,劝于节,其关系岂不大乎?非特国家世禄养士之厚意,于化民成俗之道,亦不为小补。向者国家革科田为职田,是亦劝士之良法,然臣等以为,是特厚于生,而薄于死,得于重禄养士之道,而失于化民成俗之本。夫士之厚财产者,身虽殁,其妻子,亦岂遽及于饥寒哉?若无恒产者,其生也,且不自存,奚暇为身后计哉?于是妻子无所于归,饥寒困苦,未释衰绖,已与编氓齿矣。夫孰知为昔日冠带缙绅之妻与子哉?于是寡不能固其节,孤不能致其孝,岂不可叹哉?臣等闻,立法定制,利于其旧不什,则不如仍旧之为愈也。自设职田以来,收租之家,为弊百端,民不堪其苦。于是官收其租以给之,所以救其弊也。是则职田,果利于旧乎?虽利于旧不什,则犹不可,况不及于旧万万也?伏愿罢职田为科田,为守身、为恤养之田,庶不失为忠信劝士之道,而孤寡其亦有养也。其五曰重政柄。夫爵命大柄,而铨注重事也。以大柄而寄之下,以人臣而代君上之权,必如是者何也?盖人才之多,智、愚、贤、不肖之混,一人之明,有所不周,必委诸大臣,以司其权,而取舍之。然则其为任至重,其为任至重,则其人望必隆。是故士之迹滞而未拔者归之,秩卑而未显者归之,贫而无禄者归之,才智而求用者归之,愚不肖而侥幸者亦归之。凡人之求富贵利达者,无远近、高下、贤愚之分,咸辐凑于其门,苟不如是,则虽有出人之才、高世之智,固无以自振,而上之人,亦安得识其才而用之?然则人之趋附执政,固其宜也,执政之权,自不能不重也。其权既重,则岂宜付之一人之手,而久于其任乎?在圣朝虽若无弊,安知后日藉为故事,而植私门桃李者,又何保其必无也邪?臣等愿,铨注之任,毋久授一人,以贻后日之弊。

其六曰,公选用。朝廷之务,莫先于用人,而人主或失人于言,或失人于貌,或失人于才,或失人于私,故古昔圣王,莫不博采众议。众曰贤,然后用之,众曰不贤,然后去之,不容毫发之私于其间。如或以一人之誉、一事之能而用之,以一人之毁、一事之失而去之,任其己私,不由公议,则虽或有中,亦未免有失矣。比见国家用人,不出于铨曹之注拟,而或出于内旨,或由于私荐,如其人也,爵命之权,人主而用之,何不可之有,如或非人,而该官以为内旨,而将顺之,法司以为特恩,而重言之,夫如是用人,岂不误乎?私荐虽自谓公举,铨注之任,自有主司,荐进人物,岂宜多门?所荐者虽皆贤也,或有后日之弊,况未必皆贤乎?且近者,士大夫所授之职,如不满意,则不即就任,而百计规免,因缘启请,以寝其命,是岂人臣事不辞难之道乎?臣等愿,殿下进退用舍,一任公议,如有必施之恩命,必于人望所在,则庶几公道行,选用得,贤能进,而官职修矣。其七曰,愼赏罚。赏罚人主之大权也,赏当其功,然后人知劝,罚当其罪,然后人知戒,赏罚一人而劝戒实行乎千万人,可不愼欤?殿下以善善恶恶之心,用赏庆刑威之典,然善善长,赏或至于滥,恶恶短,罚或至于失中,赏至于滥,故善不足以劝,罚至于失中,故恶不足以惩。近见国家少有微劳者,随即赏之,是以见一兴事,则士类奔波,争先干谒,求执其事,非乐于服劳也,盖要其利也。姑以向者之事言之,光陵、昌陵之役,国之大恤也,当其初也,君臣上下,哀恸罔极,夫孰有侥幸规利之心哉?犹且周旋其间,求入于三都监者,不无人焉,此而忍也,其他可卜。呜呼!赏典之行,士风至此,果可谓之劝善乎?且人之罪犯不一,有故焉有眚焉,故罪虽重,而情有所可矜,事虽小,而法有所不赦。近者凡有犯罪者,其情虽故,其事虽重,例从宽典,由是法令虽存,而犯干者多,亦可谓之惩恶乎?臣等愿,殿下赏不妄施,施之则必当其功,罚不妄行,行之则必当其罪,使人人知善之可劝、恶之可戒,而不敢侥幸,以苟得、苟免,则人心自正,治道幸甚。其八曰,省浮费。《易》曰:“节以制度,不伤财”,《大学》论生财之道曰:“食之者寡,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夫天地之生财有数,一国之土田有限,加之游手者伙,而地有遗利,水旱为灾,而岁功不齐,每岁之入不一,而朝廷经费,则岁增而无减,中外积储,日就耗竭,非细故也。国家新立章程,量加裁省,为虑远矣,而冗费尚多。如西班诸色递儿职,各有定额,而每当都目,数常不准,则阙之可也,例以朝士之闲、散者,子弟之未官者,补而录之,是特姑息之惠耳。况各品预备递儿,无虑数百,以此而待闲、散、未官者足矣,何必借诸色递儿之馀阙,而滥用之乎?是则冗禄之可汰者也,伴倘除职,国家眷遇勋戚之厚意也。勋戚之家,身享富贵,官及子孙,恩至渥也,至于伴从,例加散官,固已优矣,又何必禄之乎?彼身编卒伍,执戟于殿陛之间者,且有不得廪寸,而只授散阶伴人,则身闲力赡,恃威怙势,虽田赋例事,官不得而强之取办,或责于他户。如是而又加之禄秩,不已偏乎?臣等以为,此亦冗禄之可汰者也。宣传有官,非古也,世祖大王属当国家多事之时,留神兵事,日不暇给,别置是官,取便任事,此特一时之权宜耳,固非经久不可阙之职事也。方今文治太平,无事可为,其职事,不过典领刑名,而禄秩至有三四品者。臣等以为,此亦冗官之可汰者也。都摠府职,典禁兵而已,今其僚佐,秩中四五品者,至有十二员。夫兵曹,摠摄一国之军务,而郞官只八人,议者犹以为多也。都摠府,乃其属官也,其事务紧简轻重,相去又悬也,而其寮佐反多焉。臣等以为,此亦冗官之可汰者也。内需司主守之官,系本微贱者也,观其职事,不过如钱谷各司吏胥而已,而位列东班,禄视朝官。夫东班待士之位,禄俸养士之资,安可将此等之人,而污朝班费禄俸乎?臣等以为,于国家省费之道,此亦可去者也。国家之田,多属于寺社位田,臣等谓亦非国家之利也。佛氏之道,其为教贵淸净,不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无祭祀、宾客之奉,车马、仆从之养,上焉者,绝粒而修道,下焉者,行乞以自资,乃其道也。若夫游手闲居,衣人之衣,食人之食,恣行出入,无所不为者,直是佛教之罪人,国家之蟊贼耳。彼无与于世者,不必资于位田,有害于国者,不可与之公养。况收税之际,陵轹郡县,侵扰里闾,肆行鞭朴,征敛倍加,积之既多,则又为长其利,敛散之弊,又甚于收税,生民之害斯多,岂佛氏之教然也?臣等以为,革寺社位田,于国家省费之道,为一助也。其九曰,广言路。言路不可不广也,言路开,则天下之善,皆我之善,四方之耳目,皆我之耳目,谠论罔伏于下,过失无留于己,不出殿阶之间,而万姓之休戚利害,举如身履而手阅矣。言路塞,则视有所不见,听有所不闻,善在人而莫我与,过在己而人不言,虽奸邪欺蔽,近在衽席之下,且不得知,况其四方之远乎?是故务广德者,先广其言路,务大其治者,必大其纳谏之量。

古者谏无官,上则公卿大夫,朝夕得以纳忠,下则百工庶民,皆执艺事以谏,是以忠言嘉谋,日闻于上,而天下之情,无幽不烛,无远不通。逮至后世士多,自全之计,而无敢言者,故设官置职,而责之以谏。然则今之任言责者,独有台谏耳。台谏而不言,则谁敢出位而言哉?夫台谏职在言事,有所不知,知无不言,言虽不中,在人主,所当优容也,苟以其言过中而罪之,则是罪其职也。夫不畏强御,不避仇怨,弹人之过,斥人之恶,岂其心之所欲哉?徒以有国家耳。殿下即位以来,从谏如流,求言如渴,一国臣民,延颈拭目,颙望至治,近来台谏,有以论大臣之事而迁之者,有以劾人之过而与及之者,臣等窃恐,言路自此不广矣。且被劾者,疾人之言其过,固其势也,苟得而陷之,亦何所不至哉?弹劾人之过,而台谏有不全,则是被劾者,得售其奸,国家亦从,而陷于术中矣。夫台谏,岂必无所失哉?然恐四方之人,将闻台谏论某事而迁,劾某人而罢,得不以为殿下待台谏,渐不如初,而奸人之欲害正人者,亦无以是而窥殿下哉?后虽有励志敢言者,必将戒前车之覆,而钳口结舌,不肯尽怀,则殿下谁从而闻过失,烛利病哉?臣等愿,殿下于台谏言事之时,虽或有失,虚怀勉从,必待事过,随宜处置,勿为奸巧之窥,勿沮直士之气。其十曰,严法禁。《书》曰:“令出惟行,不惟反令”,出而不能行,则莫如勿令。今朝廷立法,非不详且严也,有司失于奉行,迩来中外事,率多不如法者,岂非圣朝累乎?试以一二事言之,宰相伴人,本有定数,固不可滥也。向者法禁陵夷,率多冒占,应占五人者,至于十人,应占十人者,至于数十人,土田肥则占之,家财饶则占之,四方居民之有衣食者,皆宰相伴人也。今之宰相之数,居半于朝,其伴人之周布郡县者,盖可想已。比者申明条贯,无口传差牒者,悉令定役,而京外素称伴人者,皆如其旧,无一动摇,此则非法之不严,乃有司奉行之不如法也。宰牛之禁,夙著其令,然城中大小人家,朝夕之奉,与夫宾客宴享,率用禁肉,官家供给,亦或用之,是岂皆自毙者乎?日复一日,无有已时,正恐四方农民之畜渐空矣。如此之类,固不可悉举,非不有朝廷之法也,奉行有未至也。大抵一法不行于前,则百法随废于后。愿殿下,无易以立法,无轻以变法,申命有司,益严奉行,责其成效幸甚。命政丞等议之。第一条佥议:“会飮动乐,本有禁令,宪府申明痛禁幸甚。”第二条,郑麟趾、郑昌孙、崔恒、曺锡文、金礩、成奉祖议:“娼妓、居室、禁杀、婚姻,皆有法令,亦可申明举行。”申叔舟、韩明浍、洪允成、尹子云议:“居室过制,飮食无节,婚姻过侈,皆已受教著令,其冒占娼妓,今后禁止何如?”第三条,麟趾、昌孙、叔舟、恒、允成、锡文、礩、子云、奉祖议:“内需司长利,世祖朝已革,今亦可罢。”明浍议:“长利数,今已量减,依旧何如?”第四条,麟趾、昌孙、恒、礩、子云、奉祖议:“科田,自太祖革私田后,不得已立法,以示渐革之意,亦有不均,虐民等弊。世宗欲尽革给田,以二万石,称恩赐米而给之,因长城徙边贡法等大事并举,而不得行,恐今难以复古。”叔舟、明浍、允成议:“言之似是,行之极难,仍职田何如?”锡文议:“职田之法,行之甚难,弊亦随之,令该曹,科田职田便否,熟议启闻后,更议何如?”第五条,佥议:“依世宗朝例,毋过三年何如?”第六条,佥议:“疏意甚当。”第七条、第八条,麟趾、叔舟、礩议:“疏意甚当。”昌孙、明浍、叔舟、恒、允成、锡文、子云、奉祖议:“疏意甚当,但开庆、衍庆、奉先、兴教等寺,为先王先后陵室,乃给位田,祖宗以来,至今相传,尽革为难。其馀诸寺之田,量宜革除何如?”第九条,麟趾、叔舟、明浍、恒、允成、子云议:“其间失中事,上裁施行。”昌孙、锡文、奉祖议:“疏意甚切,宜从所启。在前台谏有错误事,则悉皆优容,皆于本品左迁,近来虽非重罪,降等除授,似为未安。”第十条,佥议:“伴倘宰牛等事,责在奉行有司。”

○传于司宪府曰:“今后大小朝官,冒占娼妓家畜者,禁之。”

○刑曹三覆启:“典狱囚奴山水,再犯窃盗罪,依受教,绞待时。”从之。

○御夕讲。

成宗康靖大王实录卷第三十二

八月

8月1日

○朔庚申,御经筵。

○日本国筑前州太宰府都督司马少卿赖忠、肥前州松浦志佐一歧太守源义遣人来,献土宜。

○宗亲、仪宾及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下书忠淸道观察使愼承善曰:

今观卿启:“道内丹阳郡,去年被水灾,民不聊生,今年尤甚”,未审所由,予甚惊虑。卿体予至怀,亲询古老,敢灾之由驰启。且郡狱忽沈暴水,疑有囚人或未出避,详问并启。

○传旨司宪府曰:“守令犯法,固可罪也,其部民,暗记守令之失,恐吓使不得措手,官吏莫敢谁何,赋敛徭役,皆不得加焉,至有反赂之者。诸邑皆有此等人,令诸道观察使,悉皆刷出,全家远徙,自今部民诉守令者,只问自己冤抑,馀皆不问。”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2日

○辛酉,幸慕华馆阅武,仍观射。赐中多者曺汉臣等七人,各弓一张。

○宗亲、仪宾及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8月3日

○壬戌,御经筵。

○刑曹三覆启:“开城府囚奴金毛知里,欧杀僧人罪,律该绞待时。”从之。

○御昼讲。

○教旨:“赠崇禄大夫议政府左赞成兼吏曹判书行嘉善大夫咸吉道观察使兼咸兴府尹申㴐。岁丁亥,永安一道,为逆虏李施爱所诖误,胥动讹言,民不安静,我世祖大王,谓卿足以镇抚,任卿监司。卿受命,不惮驰赴咸兴,则施爱已举兵以反,尽杀洪原以北大小将帅。卿发忠义,征兵部分,固守其城,以捍贼兵,施爱使本府之人,攻杀之。变生仓卒,卿不畏劫,骂不绝口,射贼数人,矢尽力穷,遂死于贼。虽不能终致贼平,然赖卿备御,贼锋摧沮,功其少哉?特追赐奴婢四口、田四十结以旌之,可传永世。”

○御夕讲。

○以卢思愼为崇禄议政府左赞成,尹弼商崇禄议政府右赞成兼吏曹判书,金吉通崇政月川君,李克增正宪户曹判书,李克墩嘉善广原君,金之庆嘉善户曹参判,李克均兼全罗道观察使。

8月4日

○癸亥,御经筵。

○谕诸道观察使曰:“滨海居民,狃于升平,备寇之策,不以为意,脱有贼变,无所避匿。其令民家前后,或植木种竹,使成林薮,缓急俾得依据。然不可猝遽无渐,惊扰民间。”

○先是,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疏,至是乃下。其疏曰:

古者,大臣论事,必皆面对,若或人主,不以时赐见,则大臣自请面对,诚以国家大政大事,必须敷陈利害,面禀施行。不然有矫诈壅蔽之祸,其为虑深矣。今大臣,或有各衙门职务,非启本启目,别有论奏事,则例皆言于承政院,承政院传于中官,中官转闻于上,出纳往复之间,下情或不能尽达,上下情意,不无阻隔。臣等以为,殿下日三御经筵,待臣下有时。若大臣欲奏公事,每许三时经筵引见,若非面对,则用札子,非札子则用单子,勿使中官传奏,以防壅蔽。设官分职,将欲治事,今中枢府与议政府,敌为两府,有领事、判事、知事、同知事、佥知事堂上二十四员,经历、都事僚佐二员,专不治事。臣等尝考前代,中书省论政事,枢密院掌军务。今议政府,即古中书省,论政事,中枢府,即古枢院,徒拥虚名,不任兵务,国家别设都摠府,都摠管十人、僚佐八人,专掌军旅,不合古宜。今臣等愿,革都摠府,其管掌机务,并委中枢府,择人选授以代摠管之任,两府僚佐,并合为一。忠信重禄,所以待士也,今堂上授行职八九品者,几至百人。国家非不欲优待,但员多阙少,不得已降授行职,不绝其禄而已。然既曰堂上官,名位已尊,下与司勇、司猛军卒同伍,又或为弓人、矢人、百工、递儿者,似非古者忠信重禄之意,是失在于朝廷也。为行职者,无职事于朝,无寸效于国,坐费俸钱,不自引退,似非古人处己之道,是失在于下也。上失待遇,下失处己,上下俱失其道,臣等未见其可也。臣等及见世宗盛时,堂上官,不轻授之。当此之时,既无滥授,安有是弊?近年以来,官爵大滥,重以丁亥北征西征之举,升堂上者既多,人人准职除授亦难矣。今授行职者,有文武吏能,可大任用者,有阘茸猥琐,不能为有无者,悠悠一辙,沈滞屈抑,于国家用人之体,亦为未得。臣等愿,令吏、兵曹,录可用者,于郡、府以上守令,随其才干选授,不得已授行职者,不下五六品,勿授参外职,其不可任者,悉皆汰去,或授检职,优礼遣之。帝王之道,亲亲为大,亲亲之道,在于尊位重禄,不任以事。有功不可加官,有罪不可加刑,处之甚难。历代帝王及我祖宗,遵用是道,不任宗亲,间者宗亲多列于东西班,又许文武科赴试。我殿下,既罢赴试之法,又不轻授东班。然宣传官、将,犹或依旧任用,恐未可也。请悉罢之,以遵祖宗之法。古者黄门之任,但备扫除宫闱而已,后世倚任过重,乱亡相继,诚可叹已。高丽忠烈王以前,宦寺不授参职,其裁抑得体祖宗之制,亦不过从二品,近者宦寺多参勋列,因缘侥幸,或至一品或至正二品,骤陞高秩,旧法渐坏。臣等愿,自今宦官,依《大典》官至从二品而止,其陞级亦毋过其品,虽为功臣阶高者,职秩不过从二品,以惜名器。国家有部民告诉之禁,自己冤抑,乃许听理。今之告诉者,条陈守令不法,间以一二自己冤抑,法司听理,若告诉不实,则例皆逃亡。夫守令民之父母,民者守令之子,安有子诉其父,避逃苟免乎?且今之部民告诉者,相继不绝,而守令受罪者,百无一二,岂守令尽出于正,而部民皆诬告乎?但于推鞫之际,告者实,而守令犯多,则品官鄕吏,与守令符同,厚赂告者,诱令逃亡。虽曰逃亡,而妻子之生业自若,守令抚之益笃,待之益厚,其告者既辱守令,又得厚利,自以为得计,按罪者因曰:“告者逃亡,无证可验。”置而不问,诉者被诉者,皆以巧计,得逃邦宪。臣等愿,部民诉守令者,在逃者以诬告论,妻子属他道残驿,守令诱令逃避者,以其所告抵罪。然则诉者,虽赏之不逃,守令被诉者,亦不得苟免矣。国家设官分职,各有职掌,决讼之官有四,曰掌隶院,曰刑曹,曰汉城府,曰本府,非其所掌,不可相侵。如田宅之事,不宜于掌隶院,纲常之事,不宜于刑曹,盗贼之事,不宜于本府。世宗朝,各衙门讼者,如遇相避官则停讼,以待递任复讼。今之官吏,如遇相避,互相推调,于掌隶院有避,则移刑曹,于刑曹有避,则移汉城府,于汉城府有避,则移本府,于本府有避,则不得已移司谏院、义禁府,转相推移,断决无时。臣等愿,各衙门讼者,如遇相避官,依旧例停讼,以待递任,有不得已听讼者,则应回避官不参,他员听理,勿许推调,违者罪之。唯判书、判尹、大司宪判决事,则一官之长,应回避者,须待递任,方许听理。吾东方,自箕子受封以来,士族之家,皆有奴婢,世守契券,奴之于主,有君臣之分,上下尊卑之别,整然不紊。自设壮勇队以后,奴始背主,重以丁亥北征之役,公私贱口,输箭运米,免贱从良者,不知其几。变贱为良,已非分矣,今则滥得为甲士,例陞高秩,或有奴主同伍者,或奴反居上者,名分大坏,礼俗日非。臣等以为,甲士虽军职,亦武班,官至大夫而止,衣冠子弟入属者亦多,自今免贱为良者,勿许属甲士,皆隶正兵,或诸司匠人,以正名分。婚姻生民之始,万福之源,婚姻失时,人道或废。今衣冠士族之家,或因贫乏,或父母俱没,不以时婚嫁,或有继母,或有父母俱亡,长娚妹有欲兼并奴婢田宅者,则故不为婚嫁,或年四五十,或终身不嫁者,或强令出家为尼者,风俗薄恶,一至此极。臣等愿,女年二十五岁未嫁者,处女剃发为尼者有父母者,罪其父母,继母及同生兄弟兼并专利者,论以不慈不睦之罪,又依《大典》奴婢合执之例,其当得奴婢田宅,给付其人,以革薄风。永安、平安道,为国后门,军兵粮储,不可不实。在前两界田税,皆于本道收纳,粮饷宜若有馀,丁亥北征数月之间,粮饷之绝,至烦朝廷飞挽。今则两道甲士禄俸,皆给于本道,窃恐军储日耗,缓急不可为倚。臣等愿,两道居诸司奴婢身贡,除布物以米谷,随其时直,各于本官收纳,以备军需。滨海之民,专仰鱼盐,以为生业,州县亦资其利,以支调度,户曹亦收税,以充国用。今诸道鱼箭,多以别赐,豪势贵近之家,独专其利,侵牟百姓,细民不得秋毫之利,州县未受其赐,国用亦损。臣等以为,天地为万民生财,贵势不当与民争利。在前别赐鱼箭,皆还属公家,听平民自利,户曹分鱼箭上中下置簿,岁收其税,以赡国用。世袭虽古,然未闻父在子袭。近来宗亲之父在封君,而子亦得封者颇多,非徒不合于古,于义亦未安。且收税之入有限,宗亲之受封者无穷,由是禄科倍旧。臣等愿,宗亲嫡长,例应封君者,俟其父没得袭。昔唐太宗,以天下之大,减损吏职,只置三百七十员。我国之小,比天下十分之一,吏员之多,视唐无几,大加汰省,尚惧猥冗。今以惯习都监、司饔、尚衣等院,别坐衙门,皆比于六寺,如掌苑、司圃、司畜、司纸、典设守之类,皆为禄官。臣等以为,向者以别坐治之,而所损者何事,今者以禄官治之,而所建者何事?徒费廪禄而已。广兴仓一年租赋之入,不足以支一年禄俸之数,诚非细故。臣等愿,前此无禄诸衙门,皆复旧制,以省滥费。宰相之职,唯在经邦,不亲细事,如陈平不知钱谷之数是已。世宗朝,三公都提调,但承文院、书云观两司而已,承文院重事大也,书云观重历象也。今曾经政丞及已经正一品职事者,为瓦署、掌乐院、造纸署、司仆寺、军器寺等司都提调,亲履细事,非所以尊礼大臣也。乞依旧制。监司,为国家宣化一方,兵使,为国家折冲千里,是其任,宜巡行州郡,咨访利病。今平安、永安两道监司、兵使,挈家之任,既坐妻子之累,在衙日多,一岁或一二巡行,或遣都事、评事代行,悠悠岁月,以待递期,甚不合于黜陟、节度者之责。况监司所在,有都事焉,有检律、审药焉,有伴人焉,又有六房焉,兵使所在,有虞候焉,有军官、审药焉,又有六房焉,人数甚多,支调浩繁,非平壤、永兴、北靑、宁边,一官所能独办。至如挈家守令臧获、厩马、駄载之数,有过制者,则监司、兵使得以纠举,监司、兵使之失,孰得而纠之?任方面者,先自犯法,何以令为?臣等愿两界监司、兵使,皆不得挈家之任。府史胥徒,亦士之流也。中朝则诸衙门吏胥,皆有月俸,以养妻子,今之录事、书吏,赍私粮,艰苦从仕。录事则仕满,守令取才,书吏则驿取才,铨曹置簿,以待窠阙。然置簿多,而窠阙少,不即除授。今闻录事取才置簿者,不下五六十人,仕满者相继不绝,多如积薪。假令五六十人内,一年一人受职,则五六十年,方可毕除,一年二人受职,则三十、二十五年,方可毕除,馀皆类推,受职无日,虚弃功劳,身死者亦多。每下政之日,人人引领,颙望一命之加,而动为疾足者所夺,但仰屋叹息而已。臣等及见世宗朝,成众官有宣差焉,或录事焉,有内直焉,有司樽焉,每都目,例皆入人去官,皆单望得荐,或为守令,或为京官,随即叙用,不少淹滞。今则只一录事而已,淹滞若是。臣等愿,守令置簿者,考其年月久近,每政有窠阙,必先除授,荐注不必三望,依旧制单望除授,以解郁抑。学校,风化之源,礼义相先之地,近来成均、四学诸生,欺侮师长,恶言慢骂,或播于诗章,或笔之于书,诽谤百端,风教之毁,一至于此,良可痛也。《书》曰:“不率训典,殊厥井疆,俾克畏慕”,《礼》曰:“不变移之郊,不变移之遂”,今儒生之有恃才、恃势,巧言令色,服饰违众者,放纵自肆、不矜细行者,无心行节操,不顺礼教者。生员、进士降齿于寄斋,寄斋下四学,四学生徒下京畿州县鄕校,使之悔过改行,然后复之,其或不悛心率教者黜学,计年停举。有欺侮师长,干犯名教,伤风败俗者,鸣鼓黜学,永永停举,不复齿于学徒。且学校之罚,异于官府之刑,今儒生犯罪,例移有司,治以官府,非待儒生之道。自今儒生犯罪,学官以教刑论断,勿移有司,若罪犯深重,须经有司论断者,勿拘此例。昔者艺文、校书二馆及承文院参外官,两都目每一人去官,成均馆员多二人去官,是皆积功迁转,不论贤否,次次去官者也,当去官之日,未有无阙未迁者。今则都目除授时,虽三馆去官者,备列三望,若不受点,未得去官,甚有乖于都目去官之法。臣等愿,三馆去官当次者,亦不三望,单望荐注。《律》有私度僧尼之禁,故国家立丁钱之法,然冒法为僧者尚多,况为尼无禁制,故士族妇女,剃发出家者甚众。然究其实,诚心归佛者,再无一二,或有失行而为尼者,或有见制于兄弟亲戚而为尼者,或有夫死之后,托言荐冥福,实欲游偏寺刹,恣意宣淫,而为尼者。今亦有僧尼互相往来,丑声腾闻者,岂不为世道寒心哉?臣等愿,自今士族妇女为尼者,一皆禁断。

上议诸院相,采用八条,用札子,勿使中官传奏,宦官从二品而止,部民诉守令在逃者,以诬告论,守令诱令逃避者,以所告抵罪,免贱为良者,勿属甲士,两界居诸司奴婢身贡,以米谷收纳,录事单望奏荐,儒生以教刑论,士族妇女为尼者禁断等事也。

○御昼讲。

○宗亲、仪宾、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传旨礼曹曰:“近来士族妇女,剃发为尼者甚众,出入无防,丑声腾闻,今后士族妇女为尼者,一皆禁断。”

○传旨礼曹曰:“自今儒生犯罪,以学官、学校之罚论断,勿移有司,罪犯深重者,则须经有司论断。”

○传旨礼曹曰:“大臣论事,必皆面禀施行,庶无矫诈壅蔽之祸,自今义禁府、六曹、诸司堂上提调,有大论事,许请对。”

○传于吏、兵曹曰:“近来堂上官猥多,不得已降授行职,虽有文武吏能,可大任用者,混为一流,屈抑未伸,择其可用者,于郡府以上守令,随才选授,不得已授行职者,不下五六品,或授检职,或汰去便否,其拟议以启。”

○御夕讲。

○御夜对。

8月5日

○甲子,月川君金吉通卒。辍朝、吊祭、礼葬如例。吉通字叔经,淸风人,赠议政府左赞成孝礼之子也。宣德己酉,中生员试,壬子擢文科第一人,初授义盈库副使,历司宪监察、兵曹佐郞,正统丙辰,出为镇岑县监。庚申递拜司谏院右献纳,壬戌拜吏曹正郞,累历司宪掌令、成均司艺、议政府检详、舍人,景泰辛未,守知承文院事,寻以大护军,知司谏院事,壬申判宗簿寺事,俄迁右司谏大夫。甲戌出牧黄州,丙子陞通政佥知中枢院事,天顺戊寅,升嘉善全州府尹,庚辰拜大司宪,历黄海、全罗两道观察使、礼、刑曹参判、汉城府左尹。己丑陞资宪行中枢府同知事,寻加正宪,庚寅陞中枢府知事,转汉城府判尹、户曹判书,辛卯赐纯诚佐理功臣号,加崇政封月川君,至是卒,年六十六。谥文平,敬直慈惠文,执事有制平。吉通性淸简,不喜营产,居官处事,一以公道行之,但过于躁急,虽同僚郞佐,少不如意,辄骂辱之。子顺命。

○院相韩明浍启曰:“今闻因宪府上疏,欲汰去行职堂上。臣意谓,人才众多,窠阙有限,虽有可用之才,亦授西班,更迭叙用,今若悉皆汰去,或授检职,则人人缺望,有失职怏怏者矣。如行香使、巡将、侍卫、差备所任亦多。行职中安迢、姜子平、李越之辈,皆有文学吏能,而其馀则尽是世祖朝西征、北伐有功可用者也。今若汰去,而万有不虞,则征发而用之,事平则旋即置散,人谁不解体乎?”传曰:“台谏之意,欲尊堂上官,虽授行职,亦不下五六品耳。今堂上官,可以尽授五六品乎?”明浍更启曰:“六品以上递儿不多,难以尽授。虽降授九八品,一年受禄,至十馀硕,况人人乐于侍卫,岂有欲投闲者乎?吏、兵曹随其才品,更迭叙用为便。”传曰:“今宪府之疏,院相佥曰近理,且予欲堂上官行职,皆不下五六品,故有是命耳,悉皆汰去,非予意也。今悉卿意,可勿更议,吏、兵曹其知此意,随才器用之。”

○宗亲、仪宾、议政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8月6日

○乙丑,宗亲、仪宾、议政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院相曺锡文、金礩启曰:“凡守令迎送,多抄人马,其弊不少,故前此二品以上守令家眷外,勿许乘轿,法立未久,弊复如前,宪府一无发摘。又守令等或率成婚子女,或率无赖之徒,贻弊于民。请令司宪府,申明检核,又守令迎来人马到京,须于五日内发程,违者并劾科罪。”命议诸院相。郑麟趾议:“依所启,施行。”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尹子云、成奉祖议:“节目烦琐,伤于苛察。且具有着令,但令攸司举劾。”从昌孙等议。

○传旨兵曹曰:“自今免贱为良者,勿许属甲士,皆隶正兵,或属匠人,以正名分。”

8月7日

○丙寅,上观稼于东郊,遂幸中宫移御所。

○宗亲、仪宾、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宗簿寺启:“今命安置崇德于丹城,前此崇德,以不忠不孝,配于灵岩,蒙宥免放,曾不悛心,再犯大恶。其母之言曰:‘若崇德生存,必害同腹’,则今配丹城,非徒惩恶轻歇,来往亦便,肆暴难防,请安置绝岛,毋使出入,又削名《璇源录》,废为庶人。”从之。

8月8日

○丁卯,大风。

○御经筵。讲讫,司谏朴崇质启曰:“顷者,以郑麟趾老病,命勿侍经筵,麟趾近来病愈,参入院相。老成之臣,当亲近,今后请许侍经筵。”上曰:“予虑老病大臣,于经筵俯伏为劳,令随便,只参院相尔。”领事金礩启曰:“麟趾累朝侍讲,该博古今,合侍经筵。上虑其老病,不许入侍,然臣观麟趾在承政院,端坐终日,愈于年少者,何独难于经筵乎?”上曰:“入侍可也。”时方雨,上曰:“此雨,无乃有害乎?”同知事洪应对曰:“雨未甚,且闻外方往往有旱处,此雨似无害也。”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冰库别坐赵云明,今拜水原判官,臣等窃念,凡别坐个满即迁,虽是例事,然近因窠阙不足,或至五六十朔三四十朔而不得迁转者多,岂无其中可为水原判官者乎?云明别无才能显效,而才过周年,吏曹即除判官,其听请托明矣。猥滥不公莫甚,乞即改正,并劾吏曹官吏,以杜猥滥之门。且《大典》犯私罪,经二年乃叙,赵得琳见罢未几,今许叙用,为恶之辈,将何所惩?亟收成命,以戒后来。

传曰:“吏曹官吏,则当问之,赵得琳,其罪不至于不叙也。”

○御昼讲。

○宗亲、仪宾、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刑曹三覆启:“顺安囚良人崔万同,欲还娶弃妻,怒其不从,蹴踏致死罪,律该绞待时,利川囚白丁金自己再犯窃盗罪,依受教,绞待时。”并从之。

○御夕讲。讲讫,侍讲官洪贵达启曰:“僧雪俊之罪,向者宪府照律以启,命赎杖八十。大抵罪杖者,追夺告身例也,杖六十,则夺一等,以次递加一等。俊既赎杖八十,则宜夺告身三等矣。既判下如是,则其夺之,不待更请,而宪府请夺告身。教曰:‘既有法矣,何烦更请’臣意以为,已夺告身矣,日来更闻之,则告身犹未夺也。此僧素号无行,物议颇喧,况正因寺,先王陵寝所在,非他寺刹比也,尤当谨守。顾乃招引妇女尼僧,经宿累日,恣行不义,罪犯深重。臣等咸望依宪府所启论断,以快人心,而只令赎罪,又不夺告身,不厌人望甚矣。请依法,夺其告身。”上曰:“雪俊之事,台官力请深论,然既非奸所捕获,固是虚事,故只命赎罪耳。”贵达更启曰:“雪俊虽不可加罪,既受杖八十之罪,则夺告身三等法也,而宪府至今不夺,甚未便。”上曰:“告身,果未夺乎?”左副承旨沈瀚对曰:“初命只赎杖八十,宪府更以夺告身启请,传曰:‘自有法矣,何烦更请?’其后宪府,更不来言,夺不夺,臣未得知也。”上曰:“其问不夺之由。”

8月9日

○戊辰,御经筵。讲讫,正言李季通启曰:“《大典》内,私犯罪者,经二年乃叙。今赵得琳得罪见罢,才经数月,遽即叙用未便。请依《大典》施行。”上曰:“得琳功臣也,其勿言。”上问左右曰:“醴泉居白丁鲁大山,随其兄,移居闻庆,兄殁后,还于本邑,今例以徙民逃亡论死,予欲特减何如?”领事韩明浍对曰:“白丁本无居室,山屯野处,成群为盗,日以宰杀为业,故国家严立禁防,使之杂处民间,与相婚嫁,其法严矣。世祖朝虑两界土广人稀,拔南道鄕户以实之,然徙民思恋旧土,悉皆逃还,不得已立徙民逃亡者论死之法。今若小贷,臣恐后弊难救。”曺锡文曰:“此人之罪,与徙民逃亡者异矣。”左承旨申瀞启曰:“前此庆尚道观察使郑孝常启:‘才人白丁等,私相出入买卖者,例以徙民逃亡论断,自是不得生理,所在骚然’因此其出入买卖,资生节目,已令刑曹拟议矣。”上曰:“今此白丁之罪,非徙民者例也。”

○日本国防、长、摄、泉四州太守大内别驾多多良政弘遣源周德,来献土宜。其书契曰:

比年,我国人,朝于上国归来者,异口同辞佥贺曰:“陛下龙凤之姿,天日之表,圣德嗣兴,仁化方盛,亦犹宣光中兴矣”,孰肯不向西而笑焉?矧政弘有南巢北嘶之私者乎?然缘敌邑多虞,缺修先人旧好也。感《相鼠》之篇:‘无礼遄死’之义,而今专遣源周德、沈通事等,谢废礼之罪也仍告。此土洛之东有寺,日淸水,圆通大士化现之境也。佛阁经殿,架空如飞,僧房宾馆,临磵如飮,前台后台,花交其色,上界下界,锺声互答,其馀为屋若干区,翚翼鱼鳞,究轮焕之美也。数年之前,荐罹兵燹,尽化灰烬,独大士栴尊像,俨然出烈焰叹异之馀,阴怀兴复之志也。迩来雨旱失时,飨年不丰,军资犹乏矣,欲振起而力不迨也,因循于今矣。一夕梦,有神人来告曰:“尔夙为法门,外护而开淸水精舍之基也”,再乘大愿轮来现:“将军身欲开寺旧基,重偿尔夙志,大士昭昭然鉴焉,无敢退愿毂。”于是不胜感叹。先欲营造大殿一宇,安大士遗像,凡如大殿者,寺之根本也,根本全则枝叶自生,辄召良匠计之,用度四万缗矣。上国累朝,万机之暇,倾宸听于佛乘,广布仁慈,切望赐大殿营造之资,钦仰仁慈耳。专求铜钱,绵䌷、绵布等,亦所用同矣,并毗卢大藏、法宝印施,是亦深愿也。初修聘礼,而求财施,于礼甚不可也,当蒙宽恕也。不腆土宜,注名于后,大刀二把,扇子十把,镜奁十个,螺甲二,砚十面,樽一双,桅子百斤,牛皮五十枚,厚茶百斤。

○御昼讲。

○谕诸道观察使曰:“前日大风,虑伤禾稼,问于诸道,率无伤害,良慰于心。今日风气尤厉,害谷必多,深用忧虑,卿其亲审损伤与否,驰启。”

○宗亲、仪宾、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御夕讲。

8月10日

○己巳,御经筵。讲讫,大司谏郑佸启曰:“赵得琳,初与德源君争田,擅往牙山,欧打其奴,罪犯深重,而罢职数月,旋即叙用,有违《大典》之法。请勿叙。”上问左右,领事金礩、尹子云同辞启曰:“谏官之言甚当。得琳以内需司贱属,滥承世祖之恩,今乃与世祖亲子,抗衡陵慢。律有贱凌本主之科,专为此辈设也。勉从谏官之请。”佸更启曰:“得琳虽糜粉,尚不能报圣恩之万一,今所犯若此,罪孰大焉?”上曰:“予当商量。”佸又启曰:“冰库别坐赵云明才满个月,即除水原判官。臣谓个满别坐,不为不多,东、西班个满应授判官者,亦不少,若以个满次第而除授,则应先除授者,必非云明,而今乃先授,吏曹听云明之请,明矣。”上曰:“昨已召吏曹,问其所由,答云:‘别坐个满者几三十,但俱未行实职,云明已经实职,故除授。’若人器相当,则虽先用之,未为过也,安有吏曹听其请哉?”佸更启曰:“云明向宰新昌,再居中等,故当其递也,降授别坐,其非人器相当,从可知也。请改差。”不听。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别坐皆无禄从仕,以个满久近,迁转至公至当。今别坐个满者,或至五、六十朔,不得迁转,沈郁莫伸,日望公论。赵云明别无才能,朔数亦少,而除水原判官,公论安在?其听请托,明白无疑,下问之时,吏曹当首服,待罪之不暇,而乃饰辞以启曰:“别坐个满者虽多,或曾经四品,或不合守令,独云明人器相当”,此言尤为不可虽曾经四品,而授判官,何害于法,别坐个满三十馀人,岂无一人可为水原判官者乎?虽于别坐无人,若水原判官为别坐去官之地,则犹之可也,东、西班中,可用之士亦多,而必授之。云明此其绸缪之明验,况云明前任新昌县监,以二中,降授别坐,其非人器相当,亦可知矣。吏曹职掌铨衡,其用人不次不公,顚倒如此,不可不惩。且注拟虽微官小职,必备三望,所以防专权之弊也。四品个满,应授三品者非一,今司宰副正有阙,吏曹以郑孝终独望,其专擅无忌甚矣。必有情由,即下攸司推劾,并改孝终、云明职,以防猥滥之门。

不听。

○宗亲、仪宾、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11日

○庚午,受朝参。

○御经筵。

○宗亲、仪宾、议政府、忠勋府、六曹,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御昼讲。讲讫,同知事李承召启曰:“观今年气候不调,风势异常,恐致饥馑。大抵黄海道之病,时和年丰则稍息,凶年饥馑,则大发其气延及于开城府、坡州等地。今以谒陵,欲幸开城,即位之初拜陵,不可废也,然今年气候如此,臣意以为停寝便。”上曰:“往年欲拜陵,以失农停之,迩来风气不调,果如所言,当徐观处之。”同副承旨金纽启曰:“失农诸邑已令勿征兵矣,但臣近见京畿观察使书状,言金浦等七邑,已失农,其馀诸邑,若不趁时救荒,亦未免饥饿。”上曰:“其与院相,更议以启。”

○御夕讲。

○御夜对。

8月12日

○辛未,御经筵。

○永安南道兵马节度使闵孝源辞。

○传曰:“今后宗亲、仪宾、议政府、忠勋府、六曹,勿问安于中宫移御所。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13日

○壬申,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14日

○癸酉,日本国关西路筑、丰、肥三州摠太守太宰府都督司马少卿藤原政尚、萨摩州市来太守国久、对马州出羽守宗贞秀、越中守宗盛弘遣人来,献土宜。

○礼曹启:“今承传教:‘轮对者有言:“人事感于下,则天变应于上,此感彼应,理之常也,近年以来,水旱风灾之变屡作,未知致此者为某事所感也。臣闻我朝在昔,风云雷雨之神,各设坛壝以祭之,中朝礼官徐士英到国,教之以风云雷雨,合祭一坛,自后水旱风灾,相继而作。其实以镇禳,我国之术也,谚传久矣。念我世宗大王朝礼曹判书闵义生,将此意上言,未蒙允兪。臣愿令礼曹,考诸中朝,风师、雨师、云师、雷师,合祭一坛与否,兼考历代别设四坛,各祭与否,若别坛各祭,则姑从别祭之典试验。”本曹据此,其风云雷雨,别设四坛古制,及闵义生上言辞缘,移文艺文馆相考。本馆牒呈内:‘月令立春后丑日,祭风师于国城东北,立夏后申日,祀雨师于国城西南,唐制同汉成帝时,以丙戌日祀风师于戌地,以己丑日祀雨师于丑地,牲用羊豕,宋皇祐,定风师坛,高三尺周三十三步,雨师坛、雷师坛,高三尺、方一丈九尺,宋政和,风、雨、雷师坛,高三尺,四出阶,并一壝二十五步,风师坛广二十三步,雨师坛广十五步,云师坛则无古制。’世宗十八年,闵义生上书曰:‘窃惟近年频有旱灾,臣反复思之,未闻阙政可召旱灾、水旱,天变之大者,尧、汤之所不免,岂可以人事之某某,指以为旱灾之应?然风云雷雨,职司雨泽,本朝致祀之礼,恐未合于古典。’臣谨按,周制立春后丑日,祭风师于东北,立夏后申日,祭雨师于西南,自周以后迄于唐、宋、以至元朝,风师则丑地筑坛,丑日祭之,雨师则申地筑坛,申日祭之,祭之之法,未尝有改,吾东方,自前朝以至国初,亦如之。山川坛则洪武三年太祖高皇帝遣道士徐思昊,设坛于松都南门之外,致祭立碑,其碑文曰:‘大华岳神及诸山之神、大南海神及诸水之神,’无及于风云雷雨、城隍之神,故曰山川坛,不知何时以风云雷雨、城隍,合而祭之。此则《洪武礼制》州县仪,非藩王事,自是厥后,风云雷雨方位及山川坛两处,并行不废,岁在辛巳太宗朝,命革淫祀之时,议以叠祭,遂废方位之祭。郑玄曰:‘祭风师于丑地,就方面也’,则古人于风云雷雨之祭,筑坛有方,致祭有日,岂无其意欤?臣于丁未,因旱求言之时,以此上书,启下详定所,议论纷纭,终以时王之制不改。今当旱灾,不敢含默,谨列于后。一,议者曰:‘风云雷雨合祭于山川坛时王之制不可改’,臣愚以谓不然。《洪武礼制》,于社稷,无配位,本朝则于国社,配以后土,国稷配以后稷。又于《洪武礼制》,无先农、先蚕、雩祀、灵星、老人星、先牧、马祖、马社等祭,本朝则并皆设坛致祭,独于风云雷雨,指以为时王之制,不行方位之祭,恐为未便。洪武十八年,太祖皇帝圣旨内:‘仪从本俗法寺旧章’,其后赐以亲王九章之服,何必以《洪武礼制》州县仪,为例遵守乎?一。议者曰,风云雷雨,既祭于山川坛,又祭于方,则叠祭烦渎’,臣愚以谓不然。本朝于稷坛配以后稷,雩祀坛配以后土、后稷,先农祭配以后稷,山川则北郊及山川坛,又于各处名山大川,遣使致祭,叠祭者非一矣。一,自古天神地祇,未有杂处于一坛,今以风云雷雨,合于城隍,而坛在闾阎之中,祭非其所,恐神不享。又北郊、岳、海、渎、山川之祭,献爵后有再拜,今山川坛,献爵后无再拜,又天神,则币祝烧于燎台,地祇则币祝,埋于瘗坎礼也。今山川坛祭毕后,币祝皆焚之,亦为未便。一,古人悯雨,则修举废祀,本朝于祈雨之极,则终至圆坛,尚且不举,风云雷雨方位之祭,恐为阙典。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不可忽也。凡祭享,专以精洁为主,今观山川坛,四面垣墙皆颓,无有禁限,牛、羊、犬、豕,践踏污秽,及其祈报,卒然修净,恐非敬神之意。今后垣壝栏,依古制预先修治,使之肃淸,临时致祭,则庶有格享之理。臣等参详历代祭风、云师日及方位各异,非徒取法为难,《洪武礼制》,则亦是州县之制,若诸司职掌及《皇明一统志》记皇城坛庙之制,而并以风云雷雨,合祭一坛。我朝自祖宗时,依时之制,行之已久,依旧例施行。”从之。

○淸阳君韩致义卒。辍朝、吊祭、礼葬如例。致义字谊之,淸州人,西原府院君确之第二子。景泰乙亥,年十六,以门荫,补司正兼尚瑞录事,丙子中生员试,天顺己卯,升通礼门奉礼郞,累迁至军器副正。甲申出为安东大都护府使,成化丙戌,升通政。丁亥秩满,拜上护军,俄迁中枢府佥知事,寻移训链院都正。戊子陞嘉善,己丑庆尚左道兵马节度使,庚寅递为中枢府同知事,转汉城府左尹,辛卯拜户曹参判,赐纯诚佐理功臣号,封淸阳君。俄陞嘉靖,转工曹参判,壬辰陞拜资宪兵曹判书,寻以病递,为淸阳君,至是卒,年三十四。谥章悼:温克令仪章,年中早夭悼,致义虽无学术,通敏有器干。史臣曰:“致义,仁粹王妃之弟也,借述于人,中生员试,以门荫早登仕版,扬历中外,为安东府使、庆尚左道节度使,鲜廉介之操,乘势夺金轺约定之妾,致使轺不胜忿,出言悖慢,父子俱戮。其后致义感狂惑之疾,人言轺为之祟也。”

8月16日

○乙亥,御经筵。讲讫,上顾谓大司谏郑佸曰:“予初以得琳可用人,命叙用,今更商量,得琳与王子争诘,其罪匪轻。若等所言良是,其勿叙用。”

○上幸中宫移御所。

○户曹据算学别提李重阳等告状启:

算学别提、教授训导,所任紧关,而无去官之路,请依刑曹律学个满者,叙用劝励。

从之。

8月17日

○丙子,御经筵。讲讫,同副承旨金纽启曰:“户曹启:‘山名殿使送瑛亮西堂赍来牛皮价,彼云:“大牛皮一张,绵䌷二匹,中牛皮一张,一匹半,小牛皮一张,一匹。”以其价高,更使郞厅,据例开谕,曾不信从。’前此,大牛皮一张,绵布二匹,中则一匹,或一匹半,小则一匹例也。若从其言,其加给绵布,总二百五十六匹。以是开端,终至难防,令礼曹,开谕以送。”上顾谓领事申叔舟曰:“政丞之意,何如?”叔舟对曰:“此事,须使礼曹晓谕,减价可也。礼曹之言,彼亦不能违。但柔远之道,当厚往薄来,世祖尝曰:‘岛夷来附我国,岂必专顾义理?特为利也。其所贸易,须令利在彼,不可计较争利。’臣以为,虽或价不相准,固当容许,不可却也。且贸易滥给之费少,留连供亿之费多,户曹亦不虑,此莫若速断遣还,毋令留滞。臣闻,近日内需司,多赍绵䌷,与倭人交市于浦所,换铜镴铁朱红,皆倍给其价,今来倭人,以此意我国绵䌷多积,必欲求之。臣以谓,虽内需司贸易,依国用例,于东平馆给价,受浦所铜铁等物,移置星州、花园县,欲用则输转,充用便。”上曰:“然。”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国家防纳之禁,条令严密,实万世之良法也。庆州府尹洪道常等,立法之初,招聚富商大贾许继智、沈涣、陈小山等,诸司奴婢身贡,许令防纳,罪犯已露。臣等请,拿来鞫问,只许判官金永锤拿来推核。道常乃其罪魁,永锤既已就问,道常不可䩄然行公。若不行公,则庆州大府,事烦务冗,非兼任守令所能剸治。且以许继智等供辞观之,道常不须对问,而其罪犯已著者,非一端。盖避重就轻,人之常情,今诸司奴婢收贡,舍价歇绵布一匹,而取正布二匹,输转价米倍之。是岂民之情愿欤?抑勒侵夺明矣。其取于奴婢,正布八千馀匹,绵布才四百馀匹,陈省所载,舍正布皆以绵布书填,其曲法徇私,与商贾谋利明矣。正月既许许继智陈省,五月又改陈省,给付许继智奴子,是出于无情而然欤?输转价米,计五百馀硕,秋成征督之时,富商大贾,侵害百姓,其弊可胜言哉。庆州之民,独何罪焉?况辞连就狱者,庆州人吏居多,道常尤不宜见任也。顷者星州官吏申允甫、金渍等,罪干防纳,见罢推鞫,伏望命罢道常职,拿来推鞫。

○御昼讲。

○司饔院都提调金礩启曰:“近日,令本院提调勿监膳,臣以为监膳重大,岂可委诸郞厅乎?若不监膳,提调皆为冗员也。世宗朝,提调不监膳者,文宗为世子,常视膳,未尝一日不再至馔所也。一日文宗在文昭殿,忽惊曰:‘今日,不视膳’,其心存敬谨如此。今无世子视膳,又有大王大妃诸殿监膳,不亦重乎?请依旧提调监膳。”传曰:“今以卿意咨禀大妃,教云:‘郞厅亦朝官,使之监膳何妨?提调一日三次监膳,未安于心。’懿旨如此,故不允。”

○御夕讲。

8月18日

○丁丑,幸慕华馆,将阅武,因雨停之未几雨霁,试武臣艺,赐击球中格者李阳生等六人,弓各一张。时有三人骑过帐前路者,执而问之,乃吕阳令子谦及幼学郑铁坚、郑汝裕也。上以子谦醉酒,二生皆孺稚,命放之。韩明浍启曰:“子谦罪重,宜付有司论断,不宜宽放。”上曰:“醉人何足介论?”明浍更启曰:“若置不问,彼何以知君臣之义?”上曰:“当收丘史。”郑昌孙、申叔舟、金礩、尹子云同辞启曰:“子谦官至堂上,不可谓无识。虽曰被酒,不至于大醉,虽醉,如此事人所不为也。古人云:‘用法,必自贵近始。’况今大小臣民共睹,莫不惊骇,请下攸司鞫之。”传曰:“其令宗簿寺问之,又令刑曹鞫郑铁坚、郑汝裕。”院相等,请囚鞫,传曰:“勿囚鞫之。”

8月19日

○戊寅,御经筵。

○命罢酒禁。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20日

○己卯,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21日

○庚辰,御经筵。

○全罗道观察使李克均辞。

○刑曹启:“前此受教:‘才人、白丁逃亡现捉者,依徙民逃亡例处斩,不得已出入者,限日给行状,无行状横行者,过限不还者,并以制书有违律论断’,立法至为严明。但如父母妻子在他官,以奔丧救病,不得已出入,欲受行状,虽或告官,守令恐因此逃亡,罪将及己,不即给状,或値守令不在官,未得及期受状。不得已出入,则里正、切邻,怯于不告之罪,即捕告官,守令亦不核实,例论以徙民逃亡,置之重典,故虽邻近官,不得随意往来,诚为可矜。自今逃亡明白者外,如有族亲相见,或买卖资生,不得已出入者,随其程途远近,事情紧否,计日给状,若守令不在,因父母妻子奔丧救病,未及受行状者,分拣免罪,其无行状横行者,过限不还者,依前受教施行,告官而不即给状守令,令观察使纠察。”从之。仍传曰:“邻近官来往,皆受行状,则不得自由,终无乐生之道。其三日程,十五日往来以上者给状,其馀许告里正出入,违者如法论。”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22日

○辛,太白昼见。

○御经筵。

○幸中宫移御所。

○兵曹据新良人孙长寿告状启:

长寿以丁亥年自愿从征之功,免贱属军役,今贫贱迷弱,不合军士,自愿还贱,请依成均馆奴例还贱。

从之。

8月23日

○壬午,太白昼见。

○御经筵。讲讫,持平安瑚启曰:“庆州府尹洪道常,听兴利人请嘱防纳,其罪应罢,而命姑勿罢。臣意以谓,彼自以为得罪,必不能安心治事。请速罢。”上顾问领事韩明浍,对曰:“判官、府尹,共治府事,今防纳,岂判官独知,府尹不知乎?请从台谏之言,速递其任,如其发明,即当叙用。”上曰:“今政,可罢之。”

○以林自蕃为资宪襄阳君,金伯谦嘉善光原君,金永濡嘉善礼曹参判,梁顺石嘉善庆州府尹。

○宗簿寺启:“吕阳副正子谦,殿坐通望临压处,骑马过行,非惟事涉不敬,冒禁醉酒,甚不当。请上裁施行。”命收告身。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24日

○癸未,太白昼见。

○山名殿使送亮瑛西堂辞,御宣政殿引见,郑昌孙、申叔舟、李承召、承旨等入侍。命郑昌孙进爵,又命上副官人以次进爵。命叔舟问曰:“闻尔国兵乱,今已息乎?”亮瑛西堂对曰:“迄今未息。”仍赐物有差。其礼曹答书曰:

承书问,就审淸裕遥慰。所献礼物,谨启收纳。玆将回赐白苎布三匹,黑麻布三匹,虎皮一张,豹皮一张彩花席三张,人参三斤,海松子三十斗付回价,惟领纳。就中所谕万福寺助缘,去庚寅年月日,贵使一庵,亦来陈请,其时适値本国遭遇国恤,未暇从谕,今又连岁凶歉,又未塞谕照恕。馀冀保啬。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安哲孙今为内禁卫将,臣等窃念,卫将表率禁旅,侍卫亲近,其任匪轻。哲孙曾为忠淸道观察使,居世祖大王衰绖之中,奸妓事觉,罪犯不忠,岂可使典禁兵,昵侍左右乎?请罢之,以戒后来。

传曰:“其时女妓,至杖四次,而不得其情,其事干人吏,所言非一,故只以方伯,得被此名为论而罢之,岂可以此而不叙乎?其勿言之。”

○御夜对。

8月25日

○甲申,受朝参。

○御经筵。讲讫,同副承旨金纽启曰:“今年京畿失农,臣考州县所储并军资数万馀硕,虽赈一邑之民,难以周给。古昔帝王,岂得人人而与之衣食?不过舒其力,遂其生业而已。请减京畿力役使民各自谋生。”上曰:“可。减力役,何事?”金纽曰:“如郊草刈取等事,可减。”领事郑麟趾启曰:“岁丙辰,臣为忠淸道观察使,悉减力役,使之或乘舟,或驱马,各得营生,凶岁不如宽力役。”大司宪徐居正启曰:“京畿诸邑,岁积马刍,随积随腐,终为无用。且初秋农务方剧,请停刈草之军。”上曰:“力役可减者,考启。”

○日本国京城管领畠山左京大夫源义胜,遣照邻来,献土宜。其书契曰:

恭惟嘉运昭时,惟天之所启盛德大业,逐日以愈新,群英诸彦麇臻,强奸巨猾雌伏。鸿泽光被于九围,馀波洽布于四裔,政化所覃,无不服从,义胜虽在外邦,获沐含弘之仁,岂不钦向乎?向者修聘礼之时,所求大藏经,辄拜恩赐,殊渥出于望外,甚感戴之,乃纳。义胜封内能登州天德禅寺,玆创建藏殿安置之,以欲为利济我民人。然而近年以来,国家兵乱,百事承乏,未克遂厥善志,仰觊得蒙贵国资助,以成其素愿者。令苾刍淸众,晨昏看读,以遥祝筵圣天子睿算无强,兼祷嘏贤辅,依爵禄升进,允许嘉惠惟祈。由是以彼梵刹住持释氏照邻为正使,特差信使良心为副使,谨献上不腆方物,具在别幅。

长刀二把,泥金莳绘手箱一个,堆红食笼一个,码碯一块,镴钵并提子各一个,碗一具,折卓一束,水晶单衣一领。

○御昼讲。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顷将星州牧使申允甫、判官金渍防纳罪状,照律以闻,只令杖赎。臣等以为,防纳之禁甚严,允甫、金渍首犯其罪,是宜痛惩,以警其馀。今罪重罚轻,无以鉴后,况允甫元罪杖一百,金渍杖六十、徒一年,今既赎杖。是坐其罪,而不收告身,有乖于法,乞尽收二人告身。

不听。

○徐居正等又上疏曰:

臣等初闻尹氏为净业院住持,欲上请罢去,嗫嚅有日,反复思之,不容终默,敢冒昧以闻。臣等以谓,人之所以为人者,以其有三纲五常也,纲常一坏,人道灭矣。夫妇三纲五常之一耳,夫妇之间,居室之际,最亲且密,观人者类,于是知其心术之微矣。尹氏当柳子焕生时,反目相乖,琴瑟不和,室家之间,有同胡越。识者皆曰:“夫虽不夫,妇不可以不妇?”盖诟尹氏之不顺也。及子涣病剧,尹氏未尝惶惶恤恤、恳恻迫切,既殁尚无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皆薄尹氏之为人也。柳规自南原来哭子丧,载柩还鄕,请尹氏偕归,尹氏阳应,逃归剃发,当发柩之时,未尝出一声哭,送其百年偕老,称未亡人之义,果安在乎?此虽闾巷小妇,情不忍为,曾为尹氏而忍为之乎?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今尹氏语人曰:“我之剃发,为亡夫荐福。”尹氏既薄于子涣生死危急之际,安能独厚于今日乎?夫妇之间纲常之道,大节已亏,馀不足观也。净业院虽非朝廷瞻视之地,住持非治事之任,然既被选,居众人之上,当得操行谨厚者处之,不宜如尹氏薄行无状者主之,亟命罢去,以快舆望。

传曰:“久远之事,何乃今言之?”

○御夕讲。

○御夜对。

8月26日

○乙酉,太白昼见。

○遣广原君李克墩,奉表如京师,贺圣节,上率百官,拜表如仪。

○御经筵。讲讫,执义玄硕圭启曰:“星州牧使申允甫、判官金渍,只令杖赎,允甫等虽不决杖,然告身不可不夺。睿宗朝严立防纳之禁,而犯者相继,今若不惩,末流难救。”上曰:“允甫等皆功臣,且其防纳之税,皆鄕校宝长,故只赎杖耳。”硕圭曰:“近者歙谷县监,坐防纳罢职,允甫等又方被鞫,而洪道常等又犯之。防纳,大利也,若不大惩,难以禁止。允甫虽蒙上恩,既赎其罪,则是受罪也,宜夺告身,且前此刑曹、义禁府推鞫,无鄕校宝长之言,今欲免罪,饰辞以启也。”上顾问左右,领事曺锡文启曰:“台官之言甚当。申允甫不顾邦宪,交通兴利人,以一防纳,成八陈省,分与兴利人,因此争斗事觉,其曰鄕校宝长者诈也。”硕圭曰:“允甫本无才行者,尝为晋州牧使,与其鄕人李亨全,相过飮酒,官妓五人溺死坐罢,今蒙上恩,为星州牧使,当益加谨愼,以补前愆,又犯此大罪,须夺告身以惩之。”上曰:“予当商量。”硕圭又启曰:“净业院住持尹氏,当其夫柳子焕病苦,不尽心救恤,及身死未冷,剃发为尼,曾无戚容,夫妇之道扫如,馀无足观。如此薄行者,不宜领众,请罢住持。”不听。

○御昼讲。

○春秋馆启:“全州新构史库,前后宝录,今并移安。凡外史库,例皆三年一次曝晒。每年霾雨,雨漏可虑,史匮则固不得开闭,其雨漏处,令其道监司,每年霾雨后,奉审以启。”从之。

○唐人王端胡海、唐女妙守等,自建州卫,逃来会宁等镇,差司译院正张有华,押解辽东。

○御夕讲。

8月27日

○丙戌,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伏见前日驾幸慕华馆,吕阳副正子谦,骑马过御坐前,大不敬,大臣请论如法,下宗簿寺劾之。今闻只命收告身,臣等以为,人臣之罪,莫大于不敬。古者齿路马蹴马刍者皆诛,见君之几杖则起,遭君之乘车则下,皆戒其慢君物。君物不可慢,况慢君乎?《礼》‘下公门,孔子过位,色勃如也。’公门虚位,犹不敢犯,况御座乎?按《大明律》:‘冲突仪仗者绞’,当亲阅之日,御幄高张,天临咫尺,宗戚大臣,环侍左右,五卫将卒,拥列前后,人之视瞻,明白昭昭,子谦何人,曾无畏愼敬谨之心,偃然自恣,率子弟骑马,以犯乘舆乎?此必无君之心,素积于中,不敬之实,著见于外。人臣之罪,孰大于此?此而不诛,将谁诛之?况子谦语其亲则宗亲,语其职则堂上,非懜然不识事理者之比。臣等愿,命攸司,将子谦罪,依律论断,以正邦宪。倘殿下,笃念亲亲之仁,不忍置之于法,则宜命迸黜于外,不齿宗列,以为为人臣不敬者之戒。

传曰:“醉而误犯,又何加罪?”

○御昼讲。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安哲孙当国丧衰绖之中,以监司,任然奸妓,洪州一邑喧之,忠淸一道喧之,举朝喧之,以至于上闻。遣行台推劾,及义禁府推鞫,众证俱服,事非暧昧。,其妓忍杖不服,故睿宗特置而不鞫耳,岂其自白之明者乎?在朝之臣,孰不痛愤。不忠人臣莫大之罪,虽不得追罪于今日,岂可复齿朝列,典兵昵侍乎?请即命罢,以戒后来。

御书其尾曰:

若其时,一道喧之,何自白之有

○御夕讲。

8月28日

○丁亥,御经筵。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哲孙以一道表率,于君父之丧,公然奸妓,法所不恕。再度推鞫,众证俱服,事非暧昧,妓则哲孙所昵爱者,而与哲孙同犯大罪,其忍杖不服固也。不可以此为哲孙之自白也。况事毕之后,邀致其妓,久畜于家,以报其德,此又事情之显著者也。在朝大小之臣,无不痛愤,欲唾其面,殿下何惜一不忠之人,而不黜乎?请即明断,以慰舆望。

不听。

○御昼讲。

○御夕讲。

8月29日

○戊子,太白昼见。

○御经筵。讲讫,献纳尹显孙启曰:“安哲孙奸妓之罪,竟未自明,特蒙睿宗之恩,得逭重典,尚不悛心,邀其妓,家畜之,今以如此之人拜卫将,卫将亦近侍之任。《书》曰:‘侍御仆从,罔非正人’,请递哲孙职。”上顾问领事郑昌孙、尹子云曰:“哲孙在睿宗朝,无乃发明乎?”昌孙等启曰:“发明与否,臣未详知,其畜妓事,臣等亦闻之,谏官之言然矣。”上更命承旨柳眷,详考以启。

○日本国长门州三岛卫贞成、关西路九州侍所宗彦八郞茂世、对马州仁位郡信浓守宗盛家、肥前州上松浦波多岛源纳遣人来,献土宜。

○上幸中宫移御所。

○刑曹启:“龙仁囚窃盗李山,曾属巨济官奴,逃亡罪,依《大典》斩,妻子属残驿奴婢。灵山囚奴延龙再犯窃盗罪,依受教,绞待时。”并命减死。

成宗康靖大王实录卷第三十三

九月

9月2日

○庚寅,太白昼见。

○国忌。

○下书永安道观察使郑兰宗曰:

兼司仆浪将家老今归本家,其给米、豆并十硕、盐十硕、酱一石及食物酒肉,其见父时茶礼及母坟拜扫时浇奠,亦可丰备给之。

○礼曹,馈畠山殿使人。其副官人良心呈书契曰:

凡今原日本国大乱之起,本矣细川右京大夫源胜元、山名左卫督源持豊,国王一姓,累代之大臣,而左辅右弼,执朝家之权柄,喩如赵有廉、蔺两家。争威连日有隙,将及战斗,则天下中分,士卒辐辏于京师者,不知其几千万之计。国王屡虽下和亲之诏,而人多则胜天,滋蔓难图,遂为乱世矣。于此属于胜元者称东军,属于持丰者称西军,盖其所居之地,以在东西也。东西张阵,既在咫尺之间,方出先锋,欲决雌雄,及此时,胜元不意运奇策于幄中,而急围宫内之四面,以入我军营之里,即深沟高垒,不使凤辇龙旗出于外,则持丰一党,中流失舟,亦如斯乎,故与持豊比而党者,舍甲弛弓,虽请降于国王之军,胜元称谋逆之徒,不使受其降,西军忿怨含仇于胜元者,倍万于旧日,虽似致不忠于君,不战而何其息矣?西军中心,实欲为敌于君,则纵虽有百万之师,天诛不可易逭,岂其待岁月后灭没矣哉?然则西军其无罪者欤?何其然乎?传云:“赵盾不出晋境,而有弑君之名”,况今彼等卑众,不去京都,日夜战斗,流血漂杵,鼙鼓之声,动天地者,既及七年,上自王侯下至士庶人,百辛千苦,国家日瘦薾,何其以言语足说之乎?虽然朝阳不侵,而萤爝自然熄光,初在西军者,今降于东军者十其六七,未闻在东军者属于西军之党,是乃天定胜人之理也。如今所见,则西军之徒党,不过于一两年而亡者欤?爰畠山左京大夫义胜,始随于从弟畠山右卫门督义,就在西军,去年之春,国王密下诏,不俟驾而就召。由是,越前、越中、孤登、加贺四州,关塞既开,行旅自稳,运粮于洛汭,不异于平日,北藩静谧之功,但在义胜之一举,故今添管领之职。

9月3日

○辛卯,日本国筑前州太宰府都督司马少卿赖忠使光台等辞,上置酒宣政殿引见,命上副官人进爵。上曰:“尔主新复旧土,安否?”光台对曰:“蒙上德,复旧土,安居耳。”赐物有差。

○御夜对。

9月4日

○壬辰,太白昼见。

○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兵曹启:“古制,凡侍卫将卒皆具器服,今中朝亦然。本曹虽掌武士,不亲掌兵,从将卒之例,具器服侍卫,实为无据。且古制,无礼服上带弓剑之文,请依祖宗旧例随班。”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9月5日

○癸巳,幸慕华馆阅武,仍观射。赐中多者富润副正孝叔等三人儿马。

○户曹启:“京畿今年凶荒,其救恤条件,开录以闻。一,箭串马场木栅,每令京畿人民,分授造设,一设之后,可支三年,而近场居民,谋欲代造受直,或称漂失,或称被窃,使诸邑之民,年年改造,受弊无穷。请自今本曹将栅木条数,录会计,令司仆寺官员,解由传掌,当春放牧时,役本寺诸员排设,其有腐朽不堪用者改之,以为恒式。一,高阳鸭岛正草薍,役民刈取,民甚苦之。请依壬辰年例,役正兵刈取。一,诸邑守令,假托公务,多差监考、色掌,使之横行里闾,为害于民。请自今除监考、色掌,每面择勤谨识理者一人,为劝农官,率方别监考察,违者痛惩。一,备荒之物,若橡实、菁菜、山参、桔、粳、木麦花、茎、叶等物最切,一依壬辰年事目,遍谕各村人民,令多备储,不紧之物,毋使督备,以除骚扰之弊。一,如诸司书吏、罗将诸员,彭排、队卒、正兵等京役人,家无馀丁,秋耕及备荒未办者,令所居官,分拣报监司,监司核实启闻,本曹凭考年分等第放送,一,礼葬时,勿役烟户人民,以所在邑及附近邑当领水军,依日限赴役。一,观察使或称摘奸,或称推考,多差守令,交驰诸邑,非惟驿路有弊,骚扰民间,莫此为甚。其紧关重事外,毋得发差使员。一,兼司仆于祭肉山猎,虽无兽处,任其所之,诸邑支待之弊,不可胜言。请自今录山猎指向处,呈承政院,其人马粮料,以司仆寺及丰储仓米豆,计日赍去。一,冰库,役京畿烟火人民修理,其藏冰所用杂草,亦令京畿民备纳,弊瘼不赀。请役当番正兵修理,并役数外选上,就广州、杨根水边杂草茂盛处刈草,用站船及附近诸渡船,输入供用。一,本道诸邑,辛卯年以上未收贡物及今年应纳不紧贡物蠲减。一,司仆寺留养马甚多,草料之费不赀。请量减其数。一,去壬辰年风灾,诸邑蠲免司仆寺纳谷草五千二百二十六同,而令本寺诸员,刈壶串郊草,充数饲马。请依此例,蠲京畿诸邑谷草,役诸员刈草供用。”命议于院相。申叔舟、崔恒议:“并如所启,但礼葬条,今方修整船只,不宜别役水军。礼葬,或有或无,仍旧何如”尹子云议:“并如所启施行,但箭串牧场栅木,冬节罢场散置之后,司仆寺一一看守为难,况每年改备山野之木,官员解由传掌亦难。请令户曹郞厅及司仆官员,计其木数,置簿分授近场居民看守,翌年春节放牧时,役本寺诸员造排,其中腐朽不堪用者,令分受邑改纳,如有不用心致失者,随即征纳。”从之。

9月6日

○甲午,御经筵。

○上幸中宫移御所。

○礼曹启:“一,嘉礼仪朔望朝贺致词,朔则称首日良辰,望则称十五良辰,于义无所取未便,朔则称月朔良辰,望则称月望良辰。一,《通典》:”皇后为父母祖父母成服,并十三月而除,其禀旨行公除之礼,则十三日而除。’王妃为父母祖父母成服仪,依此例详定。一,本朝凶礼,王后祔庙时,卤簿有前后部鼓吹,世宗详定中宫卤簿,无鼓吹。谨按《通典》:‘皇后卤簿前后鼓吹,用大驾之半’,若有后部鼓吹,当在六尚之后内命妇之前,内外混杂未便,依《大典》小驾例,只用前部鼓吹。“命院相议之。第一条尹子云议:”前仪注,必有所据,仍旧为便。“第二条郑麟趾等议:”王妃为父母丧,依《通典》,祖父母,则自依服制例。“第三条郑昌孙等议:”依所启。“从之。

9月7日

○乙未,礼曹启:“懿庙大祭,不行祼礼未便,请自今行祼礼。”从之。

9月8日

○丙申,国忌。

○传旨礼曹曰:“乱臣缘坐人,已蒙宥免放者,许通仕路,兄弟侄,许赴试。”

9月9日

○丁酉,御经筵。

○设耆老宴于训链院,命都承旨李崇元,赍宣酝赐之。郑麟趾、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沈浍、金礩、尹子云与焉。先是,耆老宴,只令年老前衔堂上参焉,至是命曾经政丞及二品以上年七十者,勿论时散赴宴。韩明浍援引世宗朝耆英会事以启,有是命。

○御昼讲。

9月10日

○戊戌,太白昼见。

○日本国防、长、摄、泉四州太守大内别驾多多良政弘使源周德辞,上置酒宣政殿引见,命上、副官人进爵。令申叔舟语周德曰:“汝大内殿,系出我国,相与交好已久今闻康裕喜慰,但汝国兵争何如?”周德对曰:“我那衍特蒙上德无恙。本国争乱未弭,故久未通信上国。然兵定无期,特遣臣纳款耳。”赐物有差。其礼曹答书曰:

近者路梗,音问阻绝,未审气味何似,悬仰间承书,惫认康裕顿慰,所献礼物,谨已启纳。见索铜钱,非本国所用,大藏经,又因诸州求去殆尽,未得从谕。特赐中画鼓一面、中铙钹一事、中磬一事、白绵布五匹、人参一十斤、彩花席五张、豹皮一张、虎皮一张、油芚二张、海松子一十五斗,付还使,惟领纳。足下系出我国,相与讲好,历世款笃,今闻兵事不息,但冀明哲保重。不宣。

9月11日

○己亥,受朝参。

○御经筵。

○中宫,自移御所还宫。宗亲、仪宾、议政府、忠勋府问安。

○传曰:“今后朝参、朝贺,兵曹入直堂上、郞厅各一员、都摠府郞厅,皆具甲胄,宣传官兵曹郞厅,皆带剑入侍,永为恒式。”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12日

○庚子,太白昼见。

○上进丰呈于大王大妃、仁粹王妃、王大妃。先是问于申叔舟、韩明浍曰:“初八日,乃仁粹王妃诞日,且王大妃已终制,予欲进慰宴,但以京畿凶歉为虑耳。”叔舟等曰:“京畿虽歉,一进丰呈,有何不可?”至是乃行之。

○命馈诸院相、入直兵曹、都摠管诸将、礼曹堂上于宾厅。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疏曰:

人臣之罪,莫大于不忠,人君必罪之,不恕去之,不疑然后,王法明纲常正,而教化行矣。安哲孙当世祖之丧,以一道标准,公然奸妓,无异平日,其淫荡无节败乱无君之罪,固不容诛矣。睿宗恢含容广大之量,特置勿论,至今臣子所共痛愤者也,岂意今日又加爵命之宠哉?不识殿下以哲孙之犯,为暧昧欤?臣等以为,其犯明白,无疑者有三。诸道皆有观察使、节度使、都事、守令、万户,而独哲孙为人所指,喧嚣中外,以至上闻,一也。行台及承政院推鞫众证俱服,情迹毕露,二也。若无干涉,偶得虚名,则绝不与此妓相见,人之常情,而久蓄于家,三也。以如此之罪,得逃刑戮,以保首领,已为幸矣,岂可使之典兵,昵侍左右乎?臣之致忠于君,本乎天性,固不在恩数之厚薄。然哲孙无可称之才,位至二品,历扬华秩,皆世祖擢拔之恩也。宾天未久,衰麻在身,而略无哀戚,乃至宣淫自恣,其背恩忘君甚矣。请亟回成命,罢卫将职,以为万世戒。

传曰:“问诸其时推鞫委官曺锡文、金礩,皆言事干人无服招者,且哲孙若果有罪,睿宗岂至命馈乎?哲孙自白明矣,何可追论?”

9月13日

○辛丑,太白昼见。

○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14日

○壬寅,太白昼见。

○御仁政殿,设养老宴。

○义禁府启:“府囚私奴大难、铁石、佛丁、仲夫,谋杀本主权𧥥罪,律该斩。”从之。

○向化童淸礼援其兄淸周例,请赴武科,命许赴。

9月15日

○癸卯,受朝贺。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

9月16日

○甲辰,太白昼见。

○日本国关西路筑、丰、肥三州摠太守太宰府都督司马少卿藤原政尚使信戒要时等辞,上置酒宣政殿引见,命上、副官人进爵,赐物有差。

○刑曹三覆启:“长湍囚良人宋今同、奴白同三,与在逃李石、于里同,劫朴移成家强盗罪,醴泉囚白丁李今,与在逃于里金、伊文季,劫池自守等家强盗罪,并律该斩不待时,李石、于里同、于里金、伊文季追捕斩,依受教,妻子永属所居邑奴婢。庆源囚严厚龙、姜蒙古之越入彼土盗马罪,律该绞待时。”从之。

9月17日

○乙巳,太白昼见。

○御经筵。

○户曹启:“诸道收税时,差遣兼郞厅,非惟驿路支待有弊,其于田税收纳,亦无便益。先纳之税,已定差使员监收,其馀田税,依前例令观察使,择定守令,一依兼正郞赍去事目收纳,观察使及都事亲到检察,又不时分遣行台,摘奸以为恒式。”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18日

○丙午,太白昼见。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19日

○丁未,太白昼见。

○御经筵。

○户曹、典舰司提调同议启曰:“漕军赏罚之法,近来废弛,劝惩无路。请今后漕军船上什物预备时,依水军当番例给仕,自发船日至到京日,依赴战例给别仕,仕满三百六十加阶,从四品影职去官。其千户所领三十船内,五船伤破者,杖一百削仕,十船伤破者,全家徙边,统船所领十船内二船伤破者,杖一百削仕,五船伤破者,全家徙边,领船一度伤破者,杖一百削仕,二度伤破者,全家徙边,漕卒船败者,杖一百削仕。如遇天变,非人力所及,则临时分拣施行。”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9月20日

○戊申,太白昼见。

○御经筵。

○懿敬庙成。备仪仗,奉安懿敬王神主及影帧,以月山大君婷奉祀。

○详定厅启:“横看造作式已毕印,今后诸司用度,别例事外,一依横看造作式施行,其中若有未及详定事,各其该司,以所入之数报户曹,磨勘启达置簿,以为式。”从之。

○松林副正孝昌等上疏曰:

臣等闻,孟轲曰:“有贵戚之卿,有异姓之卿。”又曰:“将使卑逾尊,疏逾戚。”释之者曰:“尊尊亲亲,礼之常也,然或尊者亲者,未必贤,则必进疏远之贤而用之,是使卑者逾尊,疏者逾戚,非礼之常。”夫不以尊亲之故,而用其阘茸者,不以疏远之故,而废其贤也。苟贤矣,虽至疏者,不以为远而用之,而况至亲者乎?苟不贤矣,虽至亲者,不以为嫌而置之,而况至疏者乎?是以尧、舜敦九族,而用元凯去四凶,文、武厚本支,而进周、召,退三叔,义皆在此矣。故此义既行,而内无私亲废贤之过,外无弃亲用羁之失。今夫科举者,将欲以得贤材也,得贤才者,将欲以理天工也。然则当无间于亲疏远迩,皆得以赴试可也。肆我世祖惠庄大王,宗尧、舜,宪文、武,选于宗室,举其贤者能者而用之,又虑其公族众多未详贤否,则皆使之赴举,此圣王劝亲亲之懿典也。睿宗大王聿追先志,遵行不变。今我主上殿下,诞绍祖宗,即位之初,尚未变也,近者特下明诏,令宗室不得赴试,臣等未解殿下所以停举之意,一惧一惑,奄逾数年矣。《传》曰:“枝叶盛而后,能庇其本,流波盛而后,能导其源。”唐太宗曰:“流尽者源竭,条落者根枯”,此善喩也。今特令公族停举,不得通于仕路,独何欤?此臣等之所未解也。臣等又按,前者台谏奏疏曰:“仲尼于九经以为:‘尊其位重其禄,同其好恶,所以劝亲亲也,官盛任使,所以劝大臣也’,于亲亲,独言尊位重禄,于大臣,乃言官盛任使”引此以证其宗戚之不可用也,臣等窃以为不然。盖亲亲之道,不可以贤愚,而别其爱憎,故汎论其制,则固无贤愚,皆得以尊位重禄矣,非谓以宗戚终于尊位重禄,而虽贤者,不可为官盛任使矣。非谓以大臣称于异姓,而宗室则虽贤者,不可为大臣矣。故朱熹曰:“亲亲不言任之以事,何也?此亲亲尊贤,并行不悖之道也。”苟以亲亲之故,不问贤愚,轻属任之,不幸而或不胜焉,治之则伤恩,不治则废法,是以富之贵之,不曰任之以事,是乃亲爱而保之也。若亲而贤,则自当置之大臣之位,而尊之敬之矣,岂但当贵之而已哉?观于管、蔡监殷,而周公不免于有过,及其致辟之后,则惟康叔、聃季,相与夹辅王室,而五叔者,有土而无官焉,则圣人之意可见矣。以此观之,则于亲亲,独言尊位重禄之意,亦可见矣。台谏又曰:“孔子托二百四十年之权,书‘翚帅师’,去其公子,以谨履霜之戒,书‘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以讥爱弟之失”引此以证贬宗戚之任事者,是亦大不然,翚以不义强其君,固请而行,以助诸侯之战,无君之心,始兆矣。隐公不能辨之于早,犹使之帅师,以致锺巫之祸,故圣人贬焉。齐僖公私于同母,竉爱异于他弟,施及其子犹与嫡等,而襄公绌之,遂成篡弑之祸,故圣人亦贬焉。若使鲁隐、齐僖,有尧、舜之明,使翚、年有周公之才,而或使之典兵权,或使之任聘礼,则圣人且褒赏之不暇,尚何贬之有哉?其于尧、舜、文、武用宗室之法,与夫先儒任宗室之论,前者台谏皆略以不称,乃摘取衰微祸乱之一二,欲举宗戚,使不得赴试以通于仕路,是犹见刖者而欲废天下之屦,为拙工而欲改匠石之绳墨也。若使台谏贤于尧、舜、文、武、孔、孟、朱熹,为愚人人也则已矣,若使台谏不贤于尧、舜、文、武、孔、孟、朱熹,而以尧、舜、文、武、孔、孟、朱熹,为古之圣贤,而后之君子,所当取法焉,则其于此言,不啻枘凿之不相入,是非得失不辨,而自破矣。伏愿殿下潜心察焉,特回前教,更许宗戚之赴试,以开进贤之门。

启留之。

9月21日

○己酉,太白昼见。

○中宫御宣政殿,设养老宴。命尚传曺疹,将妓燕轻飞以出,传于承政院曰:“此妓衣裳甚不洁,何能为生?其他衣食饶足者,力能请托,皆得退去,如此辈贫窭者,反留焉,何以聊生?贫窭如此者,悉令放送。”

○传旨户曹刑曹曰:“今别立懿敬王庙,令月山大君婷子孙,世世奉祀,其赐婷奴婢一百口,田三百结。”

○刑曹启空狱,赐堂上毛马妆各一部,郞厅大鹿皮各一张。

○户曹启:“《大典》‘凡违避公事者,囚家僮’,今官吏以自己所犯,囚家僮者,皆以其司奴隶代囚,贫寒奴隶等,或被囚、或给价代之,日就贫穷,官吏则略无惩艾,至为未便。自今官吏以其司奴隶代囚者,启闻罢职,其不分拣囚禁该司及役使官吏,并科罪,又令司宪府,痛行纠理。”从之。

9月22日

○庚戌,太白昼见。

○传旨义禁府、刑曹曰:“杨根付处庆绵、淸州付处边修、镇川付处吴泰、稷山付处边克浚、尼山付处赵瑞锺、槐山付处南熙、延豊付处李益文、晋州付处李孟明、善山付处丘达文、金海付处李致、永川付处李泰孙、安东付处许琏、南原付处金成孙、金铨、熊川充军李忠良等,皆令两界赴防,立功自赎。”

○传旨户曹、工曹、司仆寺曰:“懿敬王神主奉安使领议政申叔舟、副使淸川府院君韩伯伦、影帧奉安使右议政成奉祖、入安祭初献官月山大君婷、亚献官河城府院君郑显祖、终献官领敦宁府事尹士昕、先告事由祭献官判汉城府尹权瑊、告动驾祭献官平阳君朴仲善及礼曹判书李承召、参判金永濡、参议尹孝孙、懿庙造成都提调上党府院君韩明浍、提调行上护军金漑、全义君李德良,各赐马一匹,明浍又赐鞍子一部,都承旨李崇元、右承旨柳轾、左副承旨沈瀚、执礼宗簿寺正金升卿、礼宾寺副正权仲麟、户曹佐郞洪自阿、懿庙造成郞厅缮工监正卢好愼、副正朴安性,各赐儿马一匹,监察诸执事及礼曹郞厅,各赐鄕表里。”

○传旨吏曹曰:“懿庙造成郞厅行副护军金碏、行副司直尹垓、南偁、李继桢,东班叙用。”

9月23日

○辛亥,太白昼见。

○国忌。

○刑曹三覆启:“兴德囚奴石伊,与在逃朴失等,劫金得守家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朴失追捕斩,依受教,妻子永属所居邑奴婢。永同囚长兴库婢检德,与物故奸夫莫山,同谋杀害本夫罪,律该凌迟处死,松禾囚白丁赵栗,与行刑李奉田等杀人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所居邑奴婢。”皆从之。

○兵曹启:“今按各年军功文案,军士职姓名相同者颇多,且不录居接处,其岁月隔远,真伪难辨。又启本皆杂草纸,多至裂破脱落,无头无尾,间有涂擦洗濯处,因此奸吏听人请属,冒滥追书,至有事露受罪者。今军功十分内,已录用者九分,而其侥幸官爵者,或十馀年,或八九年,或四五年后,探认同名人,指为己名,乱杂陈诉,至为骚扰,请自今愿受军功职者,并勿听许。”从之。

9月24日

○壬子,太白昼见。

○日本国西海路筑前州博多城冷泉津藤氏母、长门州赤间关太守忠重,遣人来,献土宜。

○上幸峨嵯山,观打围。昼停于中良浦,设小酌,随驾宗宰入侍。还宫时,幸明嫔宫赐米、豆并三十硕。

9月25日

○癸丑,太白昼见。

9月26日

○甲寅,国忌。

○传旨吏曹曰:“水原都护府使金嗣源、南阳都护府使闵孝男、富平都护府使金元润、江华都护府使申允宗,递任时准职,安山郡守洪矜、高阳郡守朴叔楙、阳川县令朴俊、果川县监金仁门、通津县监安尧卿、衿川县监安谨、金浦县监韩叔伦、乔桐县监金洙、交河县监河孟询,递任时,优等迁转。”以赈恤使韩明浍之启,有是命。

○以李继孙为资宪刑曹判书,李铁坚资宪月城君,郑文炯资宪平安道观察使,河叔溥嘉善平安道兵马节度使,郑崇祖嘉靖同知中枢府事,洪伯涓折冲忠淸道水军节度使。

9月27日

○乙卯,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西海道关处守秦成幸,遣人来,献土宜。

○御后苑观射。命兼司仆、内禁卫,各二十人分左右射侯,赐中多者,儿马各一匹。

9月28日

○丙辰,受常参。

○御经筵。

○三道敬差官赍去事目:

一,京江居人,因缘请托,求为事知,侵虐漕军,至为有弊,今后革罢事知,而领船于漕军,千户于领船中择差。一,千户、领船漕转时,侵剥漕军,多收米布,日就流亡,今后如此作弊者,论罪后,定残驿吏戒后。一,诸浦水军,则一朔相递,在家休息,而又有保人三名。漕军则连次漕运之后,如船直、造船、改槊等役,相递立番,终年不休,其苦倍加,而只给保人二名未便。今后依水军例,给保人三名,同居子、弟、侄雇工中一人,毋定他役。一,诸邑田税收纳贡吏等载船时,偸用米𥸴,谋欲免征,皆由陆路上来,其偸用米𥸴,征于领船未便。今后贡吏,每一船一吏押来,如有欠失,并分征。一,漕军依大典军士例复户,并蠲租赋外杂役,守令不用心完护者,以制书有违律论断,执吏定残驿吏。

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9月29日

○丁巳,上幸慕华馆阅武,令武士射毛球,赐中多者大好时乃等,弓矢有差。

9月30日

○戊午,御经筵。

○谕平安道节度使郑文炯曰:“今以卿移授观察使,防戍诸事,依旧措置,勿致疏虞,待新节度使河叔溥下去,交付后,除朝辞,赴任。”

○议政府、六曹同议启:“今考全罗道年分等第启本,全州、南原、光州、顺天等诸邑等第,甚不中。请遣刚明朝官,摘奸启达后更议。”从之,命以内资寺正郑垠,带司宪府职发遣。

○御昼讲。

○以李铁坚为正宪月城君,郑兰宗嘉善东莱君,金瓘嘉善永安道观察使,李从生、郑六孙、梁瓒并折冲佥知中枢府事。

○御夕讲。

○御夜对。

成宗康靖大王实录卷第三十四

冬十月

10月1日

○朔己未,太白昼见。

○受朝贺。

○御经筵。讲讫,领事洪允成启曰:“洪州、合德堤堰,自前朝始筑,至我朝郑苯亦监筑之,长二千七百馀尺,七邑蒙水利。然其堤本低微,今又因雨溃决,请遣堤堰别监筑之。”传曰:“可。”

○御昼讲。

○先是,礼曹启:“参判赵邦霖无嫡子,以妾子福海为后,及邦霖死,弟傅霖以为:‘《大典》奉祀条:“嫡长子无后,则众子,众子无后,则妾子奉祀”,吾以众子,礼当奉祀’,夺福海奉祀田宅奴婢,福海讼之。臣等按,《大典》所谓‘嫡子无后者,’指嫡妾俱无后者也,福海虽妾子,不可谓邦霖无后也请依《大典》,令福海奉祀。”命议于院相,郑麟趾、郑昌孙、崔恒、金礩、成奉祖议:“嫡妾之分,天尊地卑,不可乱也。《大典》之意,以嫡子无后,则众子奉祀,众子无后,则不得已令妾子奉祀耳。法原天理,礼缘人情,有众子而先令妾子主祀,于情理甚未安,陵嫡陵贵陵长之风,由此而起,亦未便。嫡长子无后,则众子奉祀者,已多前例,忠勋府立嫡长之法,亦嫡长子无后则众子,众子无后然后,方许妾子入属,岂宜一代之制,有此两法之行?《大典》仍旧毋改,众子奉祀,而嫡长子有妾子者,自可祭其考妣,嫡长子虽出祠堂,亦不绝祀矣。或以为:‘《大典》所谓“后”字,兼嫡妾而言,所谓“妾子”,指孽弟’,而言若然,则《大典》何以曰‘嫡长子无后则众子,众子无后则妾子’,至众子然后,方言妾子,又不称孽弟,而称妾子乎?立法本意,恐不如是。”韩明浍、洪允成、曺锡文、尹子云议:“依礼曹所启,何如?”传曰:“上党、仁山、昌宁、茂松及议政府、六曹判书,更议之。”申叔舟、韩明浍、曺锡文、尹子云、尹弼商、李克培、咸禹治、成任、李铁坚、韩继纯议:“《大典》只议子行耳,不及于孙行。故曰:‘嫡长子无后则众子,众子无后则妾子奉祀’,长子有妾子,则岂可谓之无后也?故有妾子者,不许立后,是谓妾子亦可奉祀,此立法本意也。假令长子奉祀有年,或无嫡子,或有而先死,只有妾子,乃夺而与其弟或弟之子,长子死而不得入庙,奴婢田宅亦并见夺,纷纭起讼,实非法意。法原天理,礼缘人情,岂可夺人所有,以起争端乎?况宗支之分,有君臣之义,其不可乱也,岂止嫡妾而已哉?《朱子家礼》所谓‘宗子只得立嫡,虽庶长立不得,’是亦《大典》之意,只论子行而已。又况长、众子皆无后,则不得不至于妾子,可独于长子之家,不得以妾子奉祀乎?忠勋府以官禄为主,故或有众子嗣者,是官为立后也,岂宜以是遂及私家,擅乱宗支乎?假如长子只有妾子,众子有嫡子,而先长子而死,假如众子之嫡子有嫡子,而亦先长叔而死,则弃长子之妾子,而及孙曾孙可乎?其变无穷,处之尤难,一依《大典》施行,如有长子自愿以众子之次子立后者,依今受教,告官定夺何如?”卢思愼议:“承重者,承祖上之祭祀,重莫重焉,古之所谓‘宗子’,是也。一族宗之,有君道焉,岂可以妾子为之乎?故古有‘宗子只有立嫡之文’,则妾子之不得为宗子尚矣。假令长子无嫡子,或畜婢生子而身死,其祖与父尚在,则将家庙之重,付之妾孙乎?付之众子乎?付之妾孙,则身且未免为贱,安能承三代祭祀之重,为一族之所宗乎?一朝举累世相传之家业,委之于卑贱之人,岂尊祖敬宗之义,岂乃祖乃父之意乎?礼缘人情,法遵先王,我朝自祖宗以来,长子无嫡子,则虽有妾子,不得承其祖,讵宜轻变?臣愚以谓,依郑麟趾等议,施行为宜。傥曰长子例作宗子,以无嫡子之故,不得入父祖之庙,为不可也,则古有立后之法,以兄弟之子,从愿继后,庶祖上之庙,不辱于贱人,而长子之祀,亦有所归,其于情义,亦为得宜。”姜希孟议:“依郑麟趾等议,何如?”李克增议:“若嫡长子,以众子之子,自愿立后,则可矣,然有妾子,而欲附祖庙,舍妾子而谓他人子,于情理未稳,依郑麟趾等议,何如?”传于叔舟等曰:“长子无嫡子,而只有妾子,次子则显达,而又有嫡子,使妾子得承大统,于义未安,使长子立弟之子为后,何如?若长子不欲立后,而使妾子自作一支,次子得承大宗,无乃不妨乎?”明浍、弼商、继纯、铁坚皆曰:“上教允当。”叔舟、锡文、子云、克培议曰:“其长子已承重,则亦已为长子家之事,诸弟之所不得与焉。此自古立宗之意,虽千言万语,无以易此,又立后之事,皆从其所愿,不宜以法驱之,为人父子。今于立宗之法,若有不得已之故,则许告官定夺,若有嫌其妾子之卑贱,欲立其弟之子者,亦自告官而立之,法所不禁,或无可立后者而绝嗣者亦多,以妾子为后,不犹愈乎?若令立弟之子为后,则争夺大起,将毁风俗,从古法何如?”禹治议:“请依前启。”至是又召院相、议政府、六曹判书,命从一议定以启,麟趾、昌孙、明浍、恒、锡文、礩、子云、奉祖、任、铁坚、继纯、克增皆以为:“次子奉祀为便。”叔舟、允成、克培、禹治启:“可令妾子奉祀。”上竟从麟趾议。

○御夕讲。

10月2日

○庚申,院相曺锡文启曰:“臣闻,忠淸道诸邑无灾伤,请勿遣敬差官。”传曰:“可。”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疏曰:

臣等闻,自古守成之世,多溺宴安而隳旧业,所以然者,诚以人情,习于久安,安于守常,惰于因循,惮于更变故也。苟非挺特奋发,为兴替补弊之举,则无以有为于斯时也。恭惟我殿下春秋鼎盛,学问日就,方将以唐虞三代为期,其于鼎初之治,有何难乎?然人臣之义,必忧治世而危明主。臣等待罪言官,每以尸素为愧,敢将时务九条,仰尘天听,伏惟殿下裁择焉。一,佛氏,本夷狄之一法耳,不知君臣、父子之伦,不耕而食,不蚕而衣,其夤缘之说,惑世诬民,乃蠹国之蟊贼也,必辟之然后,可以治天下国家矣。我太宗深烛其害,尽革寺社奴婢田地,禁邪秽,明正道,其为国家万世虑深矣。厥后僧徒渐炽,横肆益甚,有富侔卿相,而势能动人者,有恃其豪强,夺人堤堰者,有出入闾里,宣淫自恣,污乱风俗者,有贩鱼盐之利者,有夺人妻妾者,有代人词讼而自期必胜者,有成群持杖,威胁守令者,凡事有干于僧者,则人皆畏缩,莫敢谁何言之,至此可谓痛心。殿下即位以来,讲明古昔帝王之学,恢弘中正之治,邪妄之徒,自然消散,而其为害犹未尽祛者有八。比来连岁凶荒,国用不裕,凡不急之费,减省殆尽,而圆觉寺、内佛堂、福世庵供给之需犹在,一也。军士本以卫王室也,京中诸寺,以正兵把门,拟诸宫禁,二也。江原一道,地瘠民贫,租税之入甚少,诸邑军需,或不满百硕者,诚为可虑,而收税之米,尽输金刚山诸寺,名曰岁献,是一道人民膏血,委之于无用之僧,三也。京外寺刹,已为多矣,在所汰去,近来修创寺塔,无岁无之,劳民伤财,四也。驿骑,所以通使命达边报也,而僧徒往来,亦许乘驲,劳敝驿路,五也。淸净寡欲,乃其道也,巨刹豪僧,滋殖米谷,乘势使气,侵夺平民,六也。顷者逃军避役,祝发为僧者,不知其几千万人矣,军额农民,因此减耗,而坐食者多,七也。僧之弟侄,昏庸残劣之辈,因缘侥幸,布列中外,守令则必占大州富邑,京官则必得之六曹淸要,所至无不旷官残民,八也。凡此八事,皆国之大弊也,愿自今除僧人供给之费,去寺刹把门之兵,革岁献之米,罢僧族之职,勿创寺刹,勿许乘驲,禁僧殖货,并令属公,以补军需,年四十以下,无度牒僧人,悉刷还俗,以充军额。一,爵赏,人君之大柄也,上之于下,固不可以无功而滥加,下之于上,亦不可以侥幸而冒求,苟在上而滥加,在下而冒求,则政事日趋于猥滥,而不可复救矣。国家近年以来,论赏之门一开,虽人臣职分当为,而小有办集,则加官赐物,例以为常,或提调自荐郞厅勤劳,以要其赏,郞厅有赏,则提调独不与乎?于是凡别祭执事工作监掌等事,奔走争先,求请权门,恬不为愧,以至国恤哀恸之际,无不尽然,廉耻道丧,一至于此,良可痛心。今当懿庙移安,虽有识朝官,希望天恩,求为执事,无所不至,必得之而后已,士风之卑陋,孰甚于此?愿自今军功特异者外,并勿许赏职,以防猥滥,以定士风。一,我太祖承高丽板荡之馀,为维持世道之制,创立《元典》,其后世宗犹虑节目之未悉,又作《续典》。凡此二典所载大纲小纪,极其详明,实万世不易之典也。世祖中兴,诞新一代之制,删烦就简,务要省约,名曰《经国大典》,此亦经纶之至要也。然而事机无穷,科条有限,官吏遇事,而欲考之于法,则法无可据,事有难断,于是不得不新立教条,以应一时权宜之变,而立法渐烦矣。然其新立之条,皆不出《元》、《续》二典所载,《元》、《续》二典,则束之高阁,良可叹已。臣等愿常用《大典》,以遵世祖贻谋之善,而其《大典》所无之条,不许新立,通用《元》、《续》二典,以存先王之旧,以除纷更之渐。一,兵在精,不在多。古者一家从军,七家奉之,国家自祖宗以来,涵育生齿,专以农桑为重,家有馀丁,民有馀力,其俗优游不迫,故民生豊富,士马精强。于斯时也,宿卫之兵,不过内禁、别侍甲士,其额亦不猥多,而侍卫充足,四方乂安,为国之道,如斯而已。顷者因大臣献议,为诸道军籍,务欲其多,一家有父子兄弟,则父为正军而子为奉足,兄为正军而弟为奉足,不特此也,若有馀丁,则夺定他役,虽疲癃残废之人,搜括无遗,皆录之军籍,谓之骑、步正兵,其兵之多,视古不啻倍蓰。于是农民尽籍于兵,而兵、农俱困矣。殿下深烛其弊,再降减汰之命,其休养生息,至矣尽矣。然而某州减几人,某县减几人,而其旅犹在,不得不充其旅,以备其数也,名为减汰,实为不减,弊复如前,减军之意安在?所谓骑兵者,率皆无马,至侍卫之时,借乞于人,以备仓卒,而不得焉,则徒步从之。至如庭列之兵,身衣蓝缕,足蹑草屦,其荒杂不整,一至于此。所谓步兵者,才入京师,尽赴土木之役,无一人侍卫者,虽名为兵,其实役卒也。不堪劳苦,雇人自代,数番之后,家产荡尽,民间为之萧然,此非细故也。况自祖宗朝,工作不一,而未闻撤宿卫之兵,为之役也,其为顚倒甚矣。脱有缓急,将何以用之?臣等以为,汰正兵之数,除工役之劳,精链壮实,以为侍卫之兵,而其同居父子兄弟,不相为保,又不许他役,则力农者众,而自然兵农俱实也。甲士、别侍卫,亦有猥多不精之弊,并加汰减可也。一,臣等闻,兴工役,用民力,圣人之所重也。故春秋,凡用民力,虽得其时义,犹书于经,以见劳民为重事,而况轻用民力于所不当为者乎?近年山陵寝庙大役相继,然此虽用民力,在所不得已也,又有可已之役,迭举而不已,五六年之间,工匠役卒,无时休息,妻子之养,亦不遑顾,诚可怜悯。比来水旱相仍,灾变屡作,凶歉之甚,近岁所无,是宜忧勤惕虑之秋也。疲羸饥馑之卒,劝力呼耶之声,不绝于路何耶?方今经费浩繁,会计日减,而租税之入,视古为少,是宜减省节用之时也,工匠朔料俸之给,董役官吏供亿之费,纷然不已何耶?臣等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比之一身,民惟脉也,脉一病,将不复救药矣。臣等愿,自今凡不急之役,绝不更举,以苏民力,以固国脉。一,近日户曹受教:‘义仓往年未纳之谷,守令有过限未毕收纳者,随其分数,或降一资或二资’,夫设收纳之限,立论罚之等,以驭官吏,似足以令行事成矣,然上之于下,区区焉以论罚,为办事之资,下之于上,规规焉以免罚,为姑息之计,是上下以利而相待,实非所以励廉耻之道也。如有疲软庸愚,不体国家之意,使会计亏欠者,则黜之可也,罪之可也,何必先设此夺爵之法,而恐动之乎?甚非待士之体也。凡残酷之吏,虽无期限之令,侵扰夺攘,无所不至,况开其门而导之乎?古人有言曰:“宽民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殿下初政,尤宜以宽民为急。臣等愿除收纳之限,革降资之法,以厚民生。一,田制别监,本为量田也,故有事则置,无事则罢,非久远常设者也。今诸道量田已讫,独江原、永安、平安三道,因岁连荒,未可为耳。丰稔之年,难以预期,而别监因仍不革,其员之多,无虑百馀人。既无所治之务,又无常仕之人,皆安坐其家,或身居外方,而冒署公簿,仕满加阶,无异流品,以至资穷者,不知其几许,其猥滥孰甚于此?待其量田之年,临时差遣,未为晩也,何必因循常置,以贻其弊乎?臣等愿革罢田制别监,追夺滥受之阶,以防诈伪之风。一,我朝楮币之设,本欲以一张,准米一升,使民用之流通货财者也。立法既久,用之渐贱,虽以二三十张,犹不得换米一升,故于贸易之际,绝不相用,其废而不复也明矣。近者欲开兴用之路,凡所赎罪,一以此征之,然计楮货之价,则杖八十之赎,不过绵布一匹而已,赎罪既易,豪猾之徒,犯法益轻,甚者故犯之,狱讼之烦,未必不由于此,楮货卒不能用而弊复滋甚矣。或云:“民之不欲,不可强之,且无益于公私,废革之可也。”或云:“严刑峻罚,期于必用,岂可因仍,苟且任民自为乎?”臣等以为,楮货行之既久,不可一朝而遽革,法者缘人情,而为之节制者也,又不可取必于刑罚之末,而强其所不欲也。夫今之楮货,即古之钱币也,昔刘汉尝以钱币为通行之货。其初铸荚钱,高后时,行八铢钱,文帝时,行四铢钱,自是以后,或轻而为三铢,或重而为半两,非苟乐屡更也,皆因民之所厌,而为可行之门,以权衡一时之宜者也。臣等以为,改作楮货,定为新制,使之不浑旧样,其印出之数,务令鲜少,使楮货不贱,而凡京外收赎、征阙、奴婢之贡、颁禄、车价,及一应公私买卖之际,依旧用之,又严检察之法,使民必从,悠久而益信,则可以兴用也。一,言路通塞,乃治乱安危之机也。稽之于古,帝尧立诽谤之木,建进善之旌,使天下得以尽言,大舜明四目达四聪,无有一夫之不获自尽,而一善之或遗,此所以成唐虞泰和之治,为万代所称颂者也。汉高、唐宗纳善若转环,从谏如不及,皆足以成一代之治。至如赢秦,威制六合,忠谏者谓之诽谤,深计者谓之妖言,坑杀学士,愎谏自贤,以箝天下之口,于是乎天下澟澟,以言为讳,二世而亡。其治乱安危之迹,可以鉴矣。殿下即位以来,乐善不倦,从谏如流,论道之臣,知无不言,言事之官,敢言不讳,左右之忠邪、外庭之得失、政令之臧否、生民之利害,毕陈于前,殿下择其言之善者而从之,又从而赏之,导之使言,蔚然有太平之治矣。然顷者言官或以言事左迁,或因见劾者所讼而落职,近又论僧雪俊不法事,殿下不惟不从其言,微示雷霆之威,使言者不得尽言,臣等恐殿下欲善之心寝,不如初也。《书》曰:“非知之艰,行之惟艰”,愿殿下从谏即行,益开言路,以臻至治。

命问司谏院曰:“富侔卿相,夺人堤堰者谁耶?出入闾里,宣淫自恣者谁耶?夺人妻妾,贩鱼盐者谁欤?京中诸寺把门者何寺?所谓乘驲者谁耶?弟侄布列者谁耶?其言之。”正言李季通对曰:“把门,图觉寺、内佛堂也,乘驲,信眉、学悦也,布列中外,金守经、金守和、金旼、金永锤之类也。其他富侔卿相等事,皆在已往,但历举旧弊而言之也。”传曰:“把门,自先王朝已然,非自今始,如有任使,虽僧徒,乘驲何妨?弟、侄如其贤也,岂可以僧而不用乎?富侔卿相等事,虽在既往,不言于君前可乎?其一一书来。”季通对曰:“学悦前日占江陵堤堰,致邑民诉讼,此夺人堤堰也。信眉、学悦、正心、雪俊辈,畜积巨万,诸巨刹豪僧,大率如此,此富侔卿相也。如宣淫贩卖之僧,旧多有之,今难枚举。”传曰:“旧有之,今不可枚举耶?不言之非也。堤堰世祖所赐,非学悦自占也。”命馈酒而遣之。

10月3日

○辛酉,太白昼见。

○御经筵。

○礼曹启:“对马州秦盛幸为世祖大王,写经奉安园陵,又欲于精舍作佛事,求所需之物,请从愿。”从之。

○唐人宋奴才等男妇五人,尝为野人所掳,至是来投庆源镇,差通事司译院正咸仲良,押解辽东。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4日

○壬戌,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10月5日

○癸亥,太白昼见。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10月8日

○丙寅,太白昼见。

10月9日

○丁卯,上诣宗庙,行冬享祭。

○御宣政殿,行飮福宴。

10月10日

○戊辰,御经筵。

○都摠府经历李世芬等五人轮对。

○斡朵里佥知文果乙大、兀良哈执介、女真都万户金之下里、佥知马巨车等三十二人来,献土宜。

○平安道节度使河叔溥、忠淸道水军节度使洪伯涓辞,上引见,谓叔溥曰:“近来野人多牵狗,往来江上,似是行猎,然安知有窥觎之心?卿其愼之。”谓伯涓曰:“国家升平日久,戍御解弛,不虞之变,诚可虑也。卿亦愼之。”

○领中枢府事李边卒。辍朝、吊祭、礼葬如例。边德水人,判司宰寺事公晋之子也。永乐己亥,中文科,除承文院博士,以其精于汉训,升副校理,宣德丁未,又升司译院判官。自是、每除拜,必兼承文、司译两院职。是年冬,以典农判官,丁父忧,己酉秋,起复为护军,迁奉常寺尹。乙卯秋,丁母忧,正统丙辰春,起复为大护军,戊午艺文直提学,庚申司谏院右司谏大夫,辛酉陞户曹参议,寻移工曹。戊辰陞嘉善中枢院副使,己巳迁刑曹参判,历礼曹、吏曹、工曹、兵曹参判。景泰癸酉,升嘉靖庆昌府尹,寻升资宪刑曹判书。丙子拜艺文馆大提学,天顺戊寅,转工曹判书,寻升崇政知中枢院事。辛巳陞崇禄判中枢院事,成化丁亥,赐几杖,戊子特加辅国崇禄,壬辰领中枢府事。至是卒,年八十三。谥贞静;外内用情贞,柔直考终靖。边性悄直,不苟同官长意。尝为吏曹参议,凡注拟必前广言曰:“参议亦吏曹堂上,用人失当,则岂能独免罪乎?”论议无所讳避。常兼承文院、司译院提调,一日必遍仕两司,训诲无倦,岁首必谒文庙,至老不废。每华使来,常任御前传语,无不称旨,以是常被眷遇。然为人褊急,僚佐少不惬意,辄骂之。

○户曹启:“年分等第,系公私利害,《大典》内:‘每岁九月望前,守令审定,观察使更审启闻’,而或当年分等第之时,观察使见递,新观察使未及审核,只据差使员之牒转启,大体未便。请自今观察使虽个满,审核年分等第,启闻后递差,以为恒式。”从之。

10月12日

○庚午,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日本国对马州宗贞秀、仁位郡信浓守宗盛家、一岐州守护代官真弓、兵部少部源武遣人来,献土宜。

○户曹启:“内资寺、内赡寺、昭格署淸蜜,礼宾寺淸蜜、荏子,义盈库淸蜜、黄蜡、法油,掌苑署柏子等物,所蓄甚多,可支数年之费,若又收纳,恐陈腐不可用,请量减今年所纳。但诸邑守令,将蠲减贡物,罔民滥收者,虑或有之,令观察使,不时摘奸,严加纠察,如有犯者,论以制书有违律。”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10月13日

○辛未,受常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14日

○壬申,月食。

○庆尚道观察使吴伯昌卒,辍朝、吊祭、礼葬如例。伯昌字谦文,豆原人也。景泰庚午中文科,补艺文馆检阅,历承政院注书、司宪府监察、京畿都事,升兵曹正郞,为体察使韩明浍从事官,超拜艺文直提学,寻出成川府使。伯昌在府,媚事明浍,复拜艺文直提学,遂陞承政院右副承旨。成化丙戌陞嘉善,出为平安道观察使,迁礼曹参判。己丑加资宪知中枢府事,迁大司宪。上即位,赐纯诚佐理功臣号,封兴原君,寻为庆尚道观察使,以罪罢。至是卒,年五十九。谥襄替,因事有功襄,言行相违替。子顺孙,参敌忾功臣。史臣曰:“伯昌稍有吏才,善事权贵,得至大官。常以财利为事,世之言贪婪者,必曰吴伯昌。竟被台谏论治,忧恚而死。”

10月15日

○癸酉,谕庆尚、全罗、京畿、黄海、忠淸道观察使、兵马节度使、水军节度使曰:“今闻日本海贼炽盛,我沿海州县,不无窥觇之虑,卿宜审事目,益严堤备。若行文移,非但徒为文具,将致惊扰边民,卿须亲行指画,愼密措置,毋或疏漏。”其水军节度使事目:

一,诸浦兵船,皆令浮泊,试其可用与否。一,船上战具,如布帐、彭排、木杖、投石等物,亦须亲审周备。一,水军徒具数,而无其实不可,如蒿工、船匠、射官才否,亦须亲试,使之仓卒可用。一,水军习射,须在船上试之。一,水军土豪,多有代替,或有密记,万户不法,把持自恣者,亦须痛惩。

其观察使、兵马节度使事目:

一,沿海人民,本有保统,今宜修举,各以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一里为一统,各有长,使各保守,若遇卒变,率老幼,入山林以避之,报本邑救援。一,每于习阵,非徒习坐作进退之节,马之壮弱、甲仗精否,亦须审察。一,沿边镇城堞,以时备筑守城,以至器械,如投石、木杖等物,亦须亲审周备。

○领议政申叔舟启曰:“古者三殇无立庙之文,仁成大君早夭,世祖特以一时情爱,祔食于平原大君祠堂,其后移祔章顺王后庙,今王后祔宗庙,大君无祭享之所。今作新庙祭之,非旧制也,请神主埋于墓所,只于俗节致祭。”从之。

10月16日

○甲戌,御经筵。

○御后苑,观射。令入直正兵射侯,赐能射者十人儿马各一匹,命都摠管及兼司仆、内禁卫射,都摠管许亨孙、兼司仆崔崇佛中多,赐鹰各一。

○京畿观察使金良璥来启曰:“今讲武,以畿县民饥,命停封进物膳,如蔬果之类,官自备之,非出于民间,请日一进。”都承旨李崇元亦请之,不听。

○御夜对。

10月17日

○乙亥,遣工曹参判芮承锡,奉表如京师贺正,百官拜表如仪。

○畠山殿使照邻等十一人辞,上御宣政殿引见。河东府院君郑麟趾、蓬原府院君郑昌孙、领议政申叔舟、礼曹判书李承召入侍,麟趾、昌孙进爵。命叔舟传于照邻曰:“我国与尔日本,通好久矣,近因尔国兵乱,未得通信。今闻尔主无恙,良用喜慰。尔等远涉沧溟,良苦。”照邻俯伏谢。命照邻副官人良心进爵,赐物有差。礼曹答书曰:

书来,备认康裕欣慰。所献礼物,谨启收纳,就中见索大藏殿助缘,我国比因连岁凶歉,未得如谕,特赐白苎布五匹、黑麻布五匹、豹皮一张、虎皮一张、彩花席三张、人参三斤、海松子三十斗,付回使,惟领纳。

○义禁府三覆启:“白丁得山、金元、甘丁火金处中家,射杀处中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属边邑奴婢。”从之。

10月18日

○丙子,上幸丰壤,讲武。诸司一员随驾,百官祗送于兴仁门外。昼停于兔院,遂观猎于注乙洞。获禽遣检阅李礼坚,献于宗庙,又命中官薜孟孙,进大王大妃殿,夕次于豊壤宫。

10月19日

○丁丑,观猎于马仇里。

○忠勋府、宗亲府、六曹,遣上洛府院君金礩、玉山君跻、工曹参判李芮,问安。上谓礩等曰:“予常日三问安于三殿,今旷定省,因卿知三殿康宁,深用喜悦。”

○命馈随驾宗宰及台谏。

○夕次于丰壤宫。

10月20日

○戊寅,上自丰壤还宫,百官迎于兴仁门外。

10月21日

○己卯,日本国萨州伊集院寓镇隅州太守藤熙久、一岐州代官牧山十郞源正、肥前州下松浦山城太守源吉、关西路九州侍所宗彦八郞茂世、对马州宗贞秀、仁位郡信浓守宗盛家,遣人来,献土宜。

10月22日

○庚辰,受常参。

○御经筵。

○司仆寺正申涣等五人轮对。

○骨看兀狄哈都万户刘甫澄哈、斡朵里中枢李家红等十九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济州囚私奴性义、文面山、金元民、德命、宋石松、宋自山盗杀牛马罪,依受教,斩待时。”从之。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23日

○辛巳,受常参。

○御经筵。

○全罗道水军节度使闵孝干启:“康津万德寺僧惠休等十七人乘船,至顺天内梁浦,有贼十馀人乘船,着靑衣作倭语,拔剑突入船中,击杀惠休等二人,尽掠财物,向东南海洋而去,其船颇类庆尚道舟舰矣。”命议于院相。郑昌孙、申叔舟、韩明浍、崔恒、洪允成、曺锡文、金礩议:“顺天、光阳等处,海贼假倭形,掠夺人财物,前日稍稍捕得,今又如此,不可不大惩。宜急下谕,令庆尚、全罗道监司、兵、水使同议,多方设策,穷极搜捕,依张永奇捕捉时赏格,期于必获。”

○谕全罗道观察使李克均、兵马节度使朴埴、水军节度使闵孝干、庆尚道观察使郑孝常、右道兵马节度使朴居谦、水军节度使李居仁曰:“今闻顺天府有海贼,杀掠人,此非倭寇,恐我国人所为也。同议措画,多设方略,期尽搜获,其捕贼论赏等事,一依同封事目施行。一,贼若拒敌官军,临机捕杀,自首者、胁从者,囚禁启闻。一,军民能捕获者,赏职超一资,愿受赏者,给绵布一百匹,贱口免贱,鄕吏驿子免役,论功等第,悉如获敌。一,盗贼如能自中捕告者免罪,赏同凡人。”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恩津囚奴丁元等三人,结党盗牛罪,依受教,为首者绞待时。”命减死。

○御夕讲。

10月24日

○壬午,刑曹三覆启:“典狱囚私奴朴金,再犯窃盗罪,依受教,绞待时。”从之。

○御夜对。

10月25日

○癸未,受常参。

○御经筵。

○兀良哈指挥佥使柳的米哈等九人来,献土宜。

○礼曹启:“凡祭享坛壝,并不依旧制,事神之礼,有所未尽。谨按宣德五年二月日,本曹受教:‘先蚕之坛,营作失制,面势欹斜,土杂沙砾,种桑不荣,曾谓帝妃之灵,陟降在玆乎?又乐悬之器,如鸾、凤、虫、兽之饰,旌、翟、流苏之类,一经雨雪,易至凋零,而藏于奉常,通用他祭,转移往来,未至一年,尽皆毁损,又神主椟,置奉常库中,临祭奴隶肩负以进,亵慢已甚。请于雩祀、先农之傍,筑先蚕坛,凡祭坛之傍立室,以安神主,立库以藏祭器乐器,令守视者,保聚坛旁,给田蠲役,使之谨守,以薙荒秽,以防盗窃,则坛壝完备,而事神之礼得矣,’其立法详尽如此。而有司因循废阁,至今不行,大体未便。请自今凡坛壝,依《五礼仪》修筑,移设先蚕坛于雩祀、先农坛旁,于三坛中央及风云雷雨坛旁,便地立室立库,依前受教施行。”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10月26日

○甲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讲讫,上曰:“今冬月,气候尚暖,何也?”领事韩明浍对曰:“臣观新秋宜凉而尚热,初春宜温而尚寒,冬初之暖,非异也。古云:‘冬无冰,政治纵弛之象也’,方今无致异之政,然圣心宜加轸虑。”领事金礩启曰:“今当纯阴之月,气候如此,然朝无弊政,民无怨讟,是岂人事之所召欤?”上曰:“予于刑狱,非不欲详愼,然岂无冤滞之事?中外之狱,宜令速决。”礩曰:“在祖宗朝,彭排、队卒之赴役者皆给料,故乐于趋事。今汰减彭排、队卒,而属于正兵,所以备缓急也,而使赴营缮之役,有违国家养兵之意。臣请加设彭排、队卒,而勿役正兵。”明浍曰:“礩之言,诚然矣。祖宗朝具致宽言:‘当今军额,宜满十五万,’于是悉编齐民,皆隶军籍,故人无馀丁,士马日就羸弱,脱有缓急,何以用之?国家知其弊,屡减军额,然人皆以为冗也。”同知事李克培曰:“世祖特增军额,其虑甚远。名在军籍,缓急可用,否则凡征发,将何所据乎?臣意以谓,勿减军额,疏其番上,使自息肩为便。”上曰:“可。”执义玄硕圭启曰:“臣闻京畿水军或死或亡,及当领守令,规免罪责,令他人代替,人甚苦之。臣请宰相伴倘口传者外,悉令刷出,以充其额,如有不奉行守令,严加之罪。”上问左右,明浍对曰:“硕圭之言然矣。我国三面滨海,备御之难,甚于北方。在祖宗朝,水军加阶至于嘉善,所以重水军也。今岛夷自相攻伐,散为海贼,又三浦倭人,其数甚多,今水军凋耗如此,如有不虞之变,将何以御之?”礩曰:“世祖尝欲刷还三浦倭人,虑生衅,抚之如初。臣愿依古事益加抚摩,择健卒充水军,勿使防戍疏虞幸甚。且近年以来,京中公贱,日就贫穷,将不能自存,臣实未知其由。”明浍曰:“李施爱之变,具致宽建白,设自募之法,公私贱口有财产者,竞皆转箭输米,免贱为良,而贫穷者,独当其役,至于此极。非特如是,以贱陵贵,以奴陵主,我朝礼义之俗,至此而毁,臣实痛之。”

○御昼讲。讲《春秋》,至‘宋司城来奔’,上问曰:“乐豫何如人也?”克培对曰:“乐豫知昭公不可与有为而去之,是良臣也。”上曰:“君无道,不能匡救而去之,可乎?”克培曰:“子哀来奔,《春秋》美之,君无道不可谏,则固有委而去之者矣。”参赞官李克基启曰:“贵戚之卿,与国同休戚,义不可去,异姓之卿,道不合则必去。昔百里奚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孟子以为贤也。若乐豫贵戚之卿也,而先去之,虽有保身之智,其义则未之得也。”上曰:“尽言极谏而君不听,则去之可也,乐豫则以为不可,而直去之可乎?”

○传于兵曹曰:“各品伴倘,非口传者,悉刷出充军,外方军士,疏其番上节目,磨链以启。”

○御夕讲。

10月27日

○乙酉,御经筵。

○永安道观察使金瓘辞,上引见,谓曰:“近野人常怀报复,卿其愼之。”

○御昼讲。

○谕诸道观察使曰:“方今冬月,天气尚暖,阴阳失节,犴狱之间,虑有冤枉,召怨伤和。卿等体予至怀,审理冤狱,毋使淹滞。”

○御夕讲。

○御夜对。

10月28日

○丙戌,御经筵。讲讫,领事申叔舟启曰:“近因横看,客人供饷,率皆减省,品物未丰,亏损享仪。臣以谓,物之丰杀,可见待遇之厚薄,彼亦人耳,岂无此心乎?顷者对马州人云:‘比来赐与差减’,如此之事,有关国体。臣请参酌新旧横看,可仍者仍之,可减者减之。”上曰:“其不得已可增之物,详录以启。”叔舟曰:“长子无嫡子,则次子之子,法当承祀,然长子之妻尚在,家舍财产,争相谋占,风俗衰薄,如郭连城、赵邦霖之事是已。请别立禁制,并录《大典》,以杜争讼之端。”上曰:“予当承禀大妃。”

○御昼讲。

○御夕讲。

成宗康靖大王实录卷第三十五

十一月

11月1日

○朔戊子,上诣懿敬庙,具翼善冠衮龙袍,行祭。乐用鼓吹,牲用大牢,百官陪祭如仪。遂幸月山大君婷第,行飮福宴,诸享官及蓬原府院君郑昌孙、上党府院君韩明浍、坡川府院君尹士昕、平阳君朴仲善入侍。命婷及仲善进爵,仲善,婷妻父也。命赐婷米、豆并六十硕,阿多介一,弓三张,虎皮二张,鹿皮二张,豹皮二张,衫儿鹿皮三张,苏木百斤,三合炉口一部,终献官德原君曙以下诸享官,赐物有差。

○传旨礼曹曰:“今后宴享外,常时行幸,毋用女乐。”

○户曹据江原道银溪道驿吏状告启:“本道银溪、丰田、生昌、直木、昌道、新安等六驿,雕残最甚。经行使命外,军官来往时粮料,依京畿绿杨等驿例,用军资米豆供给,何如?”从之。

11月2日

○己丑,上率百官,行圣节望阙礼如仪。

11月3日

○庚寅,上幸慕华馆阅武,仍观射,中多者,赐物有差。

○谕永安北道节度使鱼有沼曰:“今见卿启,具悉兀狄哈自稳城得利之后,必有窥觎之心。然与战而胜之,彼怨益深,不如使之勿犯。卿宜招集兀良哈、斡朵里,共为邀击之谋,广张声势,使彼闻之,知我有备,则彼必不敢来犯矣。稳城在六镇中素称富强,闻近来屡被寇贼,人心恇怯,多有流亡者,其悉刷还,别加存抚,使之安业。”

○传旨兵曹曰:“甲山充军金日献、卢伯孙、车永之,庆兴充军姜乙巳、朴春生、崔田己、韩英实、朴元忠、朴德金、申自平并移属稳城镇,许令立功自赎。”从鱼有沼所启也。

○刑曹三覆启:“典狱囚熊川官奴朱方,私贸倭人铜铁罪,律该斩。”从之。

11月4日

○辛卯,御经筵。

○女真都万户朴也郞哈等九人来,献土宜。

○赐玉贯子于都承旨李崇元,传曰:“予见卿贯子甚少,故赐之。”史臣曰:“崇元出身魁科,历仕淸显,家贫而志愈确,位隆而心愈卑,真君子人也。其得圣眷,宜矣。”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5日

○壬辰,御宣政殿,置酒,引见斡朵里都万户文果乙大等八人,领议政申叔舟等入侍。命叔舟、金礩进爵,又命文果乙大进爵,传曰:“汝居国城底,为我藩垣,以故待汝无异吾百姓。曩者闻尔与兀狄哈和解,予甚喜之。汝宜至诚向国,终始惟一。”文果乙大对曰:“兀狄哈剽窃浪三波财产,臣率麾下人,追而夺之。殿下须记此功。”上曰:“予已知之矣。”仍别赐文果乙大,段衣一领,馀皆赐物有差。

○下书诸道观察使、节度使曰:

松鹘、兔鹘、益加鹘,后勿捕进。

○以李德良为嘉靖忠淸道观察使,李世弼通训行司宪府掌令,是政以权得经为济用监正。史臣曰:“得经出身科第,性廉介,不治产业,家贫晏如也。以亲老常乞外历,金山、陕川郡守、善山府使,所至有惠政,后为星州牧使,卒。”

○兵曹启:“各品伴傥元额内,未毕口传人数多,依法毕口传后,无口传差帖人,令其道观察使,无遗推刷定役启闻,如有请嘱守令不差役者,当身及官吏并依律论断。”从之。

11月6日

○癸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成均馆典籍朴瑾等五人轮对。

○领中枢府事金守温来启曰:“臣为判府事,已逾分矣,今陞领中枢,恐不能堪。请辞。”传曰:“怜卿老特授之,其勿辞。”史臣曰:“守温文章雄健,为一时巨擘。然天性迂阔,虽喜营生,卒无所得,室如悬磬。人酷好佛,尝往就僧舍,绝食坐禅者旬日,气息奄奄,终不能堪,舆载而还,士林笑之。”

○兵曹启:“骑、正兵,虽非取才军士,初以人马壮实者抄定,链习武艺,则皆为有用之兵,而无试才劝惩之典,故专不习射,不知操弓者多有之,名存实无,至为可虑。今后本曹入直堂上,同都摠府堂上,各于入番日试射,连三次专不能射者,近道则定罗将、皂隶,远道则定水军何如?”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11月7日

○甲午,司宪府启:“私奴陈小山、金阿同,素与庆州府尹洪道常、判官金永锤交亲,请托防纳本州奴婢贡布子八百五十匹罪,依《大典》,杖八十徒二年,防纳情由取招时,拒逆不着罪,律该杖一百徒三年。金永锤及许继智、沈涣,请照律,洪道常,请上裁。”从之,命道常、永锤罢职,继智外方付处,涣收告身。

11月8日

○乙未,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今以金由岳为庆尚道都事,由岳之母李氏蚤寡,畜一男子舍方知,称为女人,使之服女服,任女事,居处飮食,丑秽之声,闻于一国。及其事觉,下攸司鞫问,具得其状,屏舍方知于外为官奴。李氏之事,源其心迹,其状则甚于逾墙钻隙者,所为所可道也,言之丑也。都事贰于监司,专制一道,黜陟人物,其为任重于守令万万。况庆尚一道,事繁务剧,前此为都事者,例皆以文材吏能俱优者授之,今由岳不闲吏事,曾无一誉于朝,兼有家门之丑,一朝首膺是选,人心惊骇。由岳席父兄之势,曾为都摠府都事、军器寺判官,物议犹腾,况于都事乎?请亟改正。

○御昼讲。

○御夕讲。

11月9日

○丙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讲讫,上问领事韩明浍等曰:“昨日宪府上札子言:‘庆尚道都事金由岳之母李氏,尝畜一男子舍方知于家,由岳不宜都事。’予未知前时舍方知事,何以处之?”明浍启曰:“世祖命永顺君验视之,果男子也,但不问其所犯耳。”领事金礩启曰:“臣适在外未见。然其时验视于承政院,其为男子,众所知也。世祖虽不论治所犯,命流于外,其后舍方知窃还,又命定为新昌官奴。”上乃以宪府札子,示明浍等,礩更启曰:“都事亚监司,纠察一道,若监司有故,则代行其任,其重如此。故除授之时,如舍人、检详例,不拘个满择授之,如由岳庸流,虽无痕咎,固已不合是选,况有如此之累乎?”上曰:“果定属官奴,则其以男子论断明矣。”持平金润宗启曰:“舍方知事,通国所知。身有如是之累,而纠察守令,为守令者,谁肯畏服?请须改差。”正言李堪,亦启请如是。上曰:“可改差。”

○谕永安北道节度使鱼有沼曰:“今见卿启,具悉近年以来,兀狄哈每称报仇,抢掠我近境斡朵里。是欲撤我藩篱,将盗窃于我也,不可不为之虑。今遭抢掠失所者,卿别加存抚,如有绝粮饥冻者,量给鱼盐粮布,曲尽救,使得安业,勿至流移可也。”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今以李德良为忠淸道观察使,德良本以弓马之劳,得参勋列,素不闲吏事,不宜临民黜陟之任。曾为平壤府尹,以私忿枉刑杀人,坐罪见罢,此正不学狂忘所致也。监司专制一方,黜陟人物,其任至重。且忠淸一道,连年凶歉,救荒诸务,实烦且剧,非如德良者所能堪也。愿赐圣察亟命改正,代以谙练事体者,以副舆望

传曰:“李德良枉刑事既往,何论?近者忠淸道有海寇之变,故择有武干者授之,勿复言。”

○御昼讲。

○御夕讲。

11月10日

○丁酉,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持平安瑚启曰:“昨日本府请递李德良,未得蒙允。臣闻德良前为平壤府尹,偏听伴人之言,枉刑杀人,恐其被诉得罪,乃以死者之女,为己功臣婢。德良狂妄如此,其于监司黜陟之任甚合。若以忠淸防御为重,则本道兵马、水军节度使则可授也,观察使则不可。”上曰:“德良杀人事,其时推考,何以区处乎?”瑚启曰:“义禁府鞫案尚在,考之则可知。”上曰:“业已用之,不可轻改。”

○骨看兀狄哈中枢刘无澄哈等八人来朝。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监司之职,一道标准,必得其人然后,一道治安。今以李德良为忠淸道观察使,德良一武臣也,其材品虽不至庸愚,而素不谙练,曾为平壤府尹,枉刑杀人,恐被申告,乃以见杀者之女,为其功臣婢,欲以杜口而免于罪。其枉杀之罪则已矣,其欲免罪之术卑陋,诈谲甚矣,不可以居守令之上,为一道标准也。愿即改正,以慰舆望。且新授监察金丽淮,本系不明,今方为人所讼,良贱未辨,不宜风宪。

传曰:“李德良不可改差,金丽淮其改正。”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11日

○戊戌,大王大妃诞日,上率百官,陈贺如仪。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李德良豪锐有馀,而短于学术,如节度之职,则犹之可也,若分忧黜陟之大任,非所堪也。况忠淸一道,庶务之烦,决非德良所能治也。平壤之事,大失一府之心,见轻于朝廷,况于一道乎?愿须改授,以副舆望。臣等又闻,政出多门,自古为患,今金自贞为大臣所荐,得承文院参校。若以汉学为重,则自贞本不习汉学者也,年少聪敏者亦多矣,不必自贞也。假如自贞可习汉学,承文院职秩,有四品焉,有五品焉,何必超授三品职,然后可也?是则自贞超迁,独以大臣用权而然耳。政出多门,渐不可长也,请亟正。

不听。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伏睹本月初五日批目,除许葟为兵曹正郞,许葟吏曹佐郞金仑异姓三寸叔,有相避。臣等谨考《大典》,政曹官员,有相避者勿除职,许葟例不当除授。且许葟未尝历仕,无显显之才赫赫之名,满朝人才,如许葟者,不知其几人,吏兵曹不拘相避之法,佥举许葟,特授兵曹正郞,甚为不可。夫铨注欲以公天下之选也,侥幸之门一开,则人怀非分之心,有相避者,援许葟之例,必蜂起而为之,岂特一郞官而已哉?冀垂圣察,罢许葟职,自今吏兵曹不拘相避,违法荐用者,并坐贡举非人之律,以淸铨选,以杜侥幸。

不听。

11月12日

○己亥,斡朵里中枢金之下里等七人辞,上御宣政殿,置酒引见,令金之下里等三人进爵。命领议政申叔舟,问金之下里曰:“闻,骨看兀狄哈与嫌真兀狄哈为仇,来居我江边者甚多,今还去乎?”对曰:“今已还去矣。”又启曰:“臣等之来,其官高者,受厚禄,又受段子,上恩厚矣。臣等年少者,尤为国家万里长城,乞加赐绵布。”上曰:“我国赏赐,随汝等官职高下为差,汝若更来,官高则赏赐亦多矣。”

11月13日

○庚子,兀良哈司猛军伊等九人来朝。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臣等将庆州官吏洪道常、金永锤罪状以闻,只命罢职,臣等以为,防纳一事,病民蠹国,其为弊不可胜言。前日富商大贾、巨室大族,与守令私相盘结,表里相应,大而田租米布,小而诸色零碎贡物,靡不防纳,争锥刀之利,分羡馀之财。贾人竖子家,有封君之富,而巨室大族,阴享其利者亦多,毒流生民,民不聊生。至今闾巷小民,闻防纳之言,则蹙额相告而言曰:“一生宁逢聚敛之吏,愿不复见防纳之事。”睿宗廓乾刚之断,立防纳之禁,罪至极刑,一国澟然,自不犯禁。但利之所在,人之所趋,法久奸生,理之自然。防纳之禁,始毁于星州官吏申允甫、金渍,而又毁于道常、永锤焉。继智、沈涣富商大贾也,而道常、永锤阴受赂遗,陈小山监司郑孝常之奴也。而道常、永锤怯于威势,使之防纳,价重正布,皆以价歇绵布,载于陈省,其数几至万匹,输转价米,亦几五六百硕。剥民肌肤,以资商贾,其贪污罢软之罪,姑置不论,毁祖宗之法,开防纳之门,为庆尚七十馀州之倡,其罪深重,不可轻贷。臣等以为,道常、永锤犯罪之初,既已罢职,今只许罢职,则是道常、永锤过蒙恩宥,罪重罚轻。臣等以为,祖宗防纳之禁,严切如是,而冒法有如道常、永锤者,今不依法断罪,则窃恐末流之弊,人人皆效继智、沈涣之为,而州郡守令,皆为永锤、道常矣。乞赐圣察,将道常、永锤,依《大典》,杖一百,告身尽夺,正邦宪,以警其馀。

传曰:“何以道常为通防纳乎?布子前等,已过半收之,然色恶故,未上纳,尔勿更言。”

○下书忠淸道都事崔玉笋曰:

私奴莫山等进告云:“道内天安住僧雪山、性明、了功、桂岩等二十五人,皆以官婢作妻,伪造大王大妃殿图书牌字云:‘某县某人,闻汝好为善事,喜喜听,今去比丘某言,金刚山某寺造袈裟,所用绵布几匹许送,则汝户永永复役放良’且其所持白纸沈水,则成白文佛像,照火则成赤文佛像,以此妖术,诳惑愚民,占夺财产。及官差推捉,执吏潜通,致令逃亡。”秘密搜捕,囚禁推鞫,且广谕民间令捕告,毋令愚民被诳。

又以此谕诸道观察使。

11月14日

○辛丑,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行司直殷汝中等五人,轮对。

○日本国关西路九州侍所宗产八郞茂世,关西路肥筑通守为邦、萨摩州岛津藤源持久,一岐州上松浦盐津留助次郞源经,艺州海贼大将国重,肥前州上松浦鸭打源永遣人来,献土宜。

○下书庆尚道观察使郑孝常曰:

新良人李寿山,京外往来作贼者也。今闻交结军威县监,常留衙内,防纳本县贡物,作弊不赀,及时捕捉囚鞫,并鞫县监以启。

○传旨义禁府曰:“李戒生、奇金同、金孟山,僧雪澄、道能等,伪造牌字云:‘某县某人,善心最大,奉先寺今十一月十五日金字经佛事,供养布施。今去居士言诠听知,至极分别,占下物目,姓名接处,书来,后日金字,同参下送,大小犯罪,勿刑勿取,复户内徭役’,大王大妃殿图书伪造,数多着下,诳诱民间。且用人乳什和灰,或书字,或画佛像于纸,沈水则成白文佛像,照火则成赤文佛像,作妖术,诳惑愚民,占夺财物,情由推鞫以启。”

○御昼讲。

○传旨礼曹曰:“《经国大典》来甲午年二月初一日为始行用。”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15日

○壬寅,受朝贺。

○御经筵。

○忠淸道观察使李德良辞,上御宣政殿引见曰:“近来日本兵乱,我国升平日久。防御诸事,益加措置。且光教山之贼,拒敌官军,未尽捕获,故今又遣将追捕。贼若势穷,必逃入境内,卿其临机设策,尽捕之。”

○御宣政殿,讲宗亲高林正薰、丰城副正杠、文臣司艺任士洪、张继弛、生员孙执经等书。

11月16日

○癸卯,受常参。

○御筵。

○斡朵里中枢马多弄哈等十人来朝。

○御昼讲。

○御夕讲。

11月17日

○甲辰,兀良哈执介等八人辞,上御宣政殿,置酒引见,上曰:“兀狄哈贼变,汝等每先驰报,予甚嘉之。汝其永永安业,为我国藩篱。”执介启曰:“臣等自父祖以来,居稳城城底,为国干城久矣。凡贼变,尽心来报,愿受高职。”上曰:“知道。”仍命授执介四品职。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赵之唐渎乱人伦,行同禽兽,论只付处,得保首领,国人所共痛愤。今许移近地,为恶者何所惩戒?愿回成命,仍置前所,以戒后来。且李塾奸弟妾坐罪,海南付处,未久而移铁原。近者因其母死,许令入京治丧,今葬事已毕,而仍留丰壤农庄,请督还配所。金奉元以边将,擅发军卒,借与孟硕钦、吴子庆,其罪甚大,犯赃亦多。子庆、硕钦皆受罪,而奉元以病至今不坐,已为不可,今也谋欲迁延,诈称狂疾,使不得验治,其不畏国法,莫甚于此。愿即论断,以惩其恶。

传曰:“赵之唐非实犯此罪,但以士大夫得此恶名,故只论付处,今所启乃过论也。金奉元虽有疾,辞证明白,当即定罪。”

○谕庆尚右道兵马节度使朴居谦曰:“今见卿启,已悉荠浦恒居倭十馀人,乘夜逃走。但恒居倭人,本岛往还,无与于我,且言语衣服,不与我同,其不得隐接于我沿海之地,无疑也,不必穷搜致扰也。如有异言异服之人,其所至处,安接后驰启。”

○刑曹三覆启:“任实囚良女孝文斗杀夫之先妻罪,律该绞待时。”从之。

○御夜对。

11月18日

○乙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兀良哈护军金何时介等十人来朝。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今闻命移灵光付处赵之唐于杨州,臣等谓,之唐闺门之内,禽兽之行,非惟口不可道,耳不可得闻,一国臣民,所共唾骂。前日法司推问,罪端已露,宜伏天诛,殿下仁圣,不忍显诛,只论家法不正,远窜于外。然之唐渎乱天伦之罪,天地神明,实所鉴临,焉可逃乎?古之圣人,虽小恶,犹且别之以殊井疆,之唐一禽兽也,人而禽兽,则不可容于天地之间,况可容于畿甸之内王都之侧乎?亟收成命,还配前所。

不听。

○御昼讲。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曰:

赵之唐乱伦之丑,举国喧腾,至于败露。虽不毕推,明正其罪,一国物议,安可逃乎?假使事迹暧昧,然其所以致此丑声,死有馀辜,得保首领,足为幸矣。窜逐数年,许移畿甸,臣等恐为恶者无所惩艾。乞回成命,以正国典。李塾奸弟妾玉真,罪恶甚重,而既令移配近地,又因母死,许入京城治丧,上恩罔极。其葬事已毕,则速还配所可也,去夏葬母已讫,至今安然留在农庄,其顽凶无耻,不畏国法极矣。而又闻玉真曾于平安道嘉山定属,今到京已逾年矣,与塾相通,亦必如旧矣。愿下攸司,穷推科罪,并劾嘉山郡守。

传曰:“之唐非以乱妹抵罪,只以家长论罪矣,其勿复言。李塾以其母死故,命来治丧,三年之后,即还配所,非永许放还也。”

○御夕讲。

11月19日

○丙午,御经筵。讲讫,掌令许迪、正言李季通启曰:“赵之唐行同禽兽,及其事觉,赂遗管领,以灭其口。事证明白,付处灵光,亦已轻矣,今又量移杨州,甚未便。”上曰:赵之唐若实有禽兽之行,何止付处乎?但以朝官得此名故,只论以付处耳。今虽量移杨州,其为付处,则一也。“迪等更启曰:”古云:‘旌别淑慝,殊厥井疆。’又律有流三千里、二千里、一千里,流之远近,视罪轻重。杨州密迩王都,不宜移置。且闺中之事,若非的实,何以喧腾?“上顾问左右,领事崔恒启曰:”其时不以奸事断罪,以朝官得此名,故付处耳,然今移杨州则不可。“上曰:”予当商量。“迪等又启曰:”李塾以奸弟妾之罪,付处铁原,今其母死,许来京治丧。今丧事已毕,请还配所。况塾非独子其弟有治丧者。“上曰:”非许永放。治丧后还配矣。“左承旨申瀞启曰:”司谏院札子有曰:‘李塾之妾玉真,定属嘉山,去年逃来京家,至今未还。’以故执捉推问,玉真曰:‘闻母病苦,逃来。’母殁仍留不还。其官吏不能检举之罪,及玉真逃来情由,请并推鞫。“迪等又启曰:”玉真来京后,李塾必与之相通,请令并鞫。“命义禁府鞫之。

○行司直李嶷等五人轮对。

○御昼讲。

○领议政申叔舟、左议政崔恒、知馆事徐居正等会成均馆,讲儒生书,命遣右副承旨柳眷,赐宣酝。

○御夕讲。

11月20日

○丁未,御经筵。

○司宪府启:“兼户曹正郞高善庆在法圣浦,监收田税时,私赠人米二十七硕、真麦三石、黄豆十四硕罪,律该杖一百、流三千里。”命杖赎,外方付处。

○御昼讲。

○御夕讲。

11月21日

○戊申,御经筵。

○传旨义禁府曰:“良女仁心父丧夫丧三年内,与郑浑、朴玉衡相奸情由,及郑浑、朴玉衡同奸相斗情由,推鞫以启。

○御昼讲。

○御夕讲。

11月22日

○己酉,亲传宗庙冬至祭香祝。

○御经筵。讲讫,司谏朴崇质启曰:“前日请还赵之唐配所,上教商量,臣等未审。”上曰:“予已商量。之唐初不以丑行定罪,以家长有此丑声,故付处耳。”崇质更启曰:“之唐有此丑声久矣,凡有耳者所共闻。臣等非请加罪,请勿移畿甸耳。”上顾问左右,领事洪允成启曰:“其时臣奉命鞫之,其初司宪府推鞫时,管领金美及事干三人致死。且闺中之事,必推奴仆与族亲,然后得情,然而相为容隐,穷推未便,故以时推论断。其时议者,或云:‘勿论,’或云:‘以家长得此丑声为罪,’特命付处。”领事金礩启曰:“之唐有此丑声,非一朝一夕。然闺中之事,得情甚难。若之唐虚得此名,则感伤和气,有是丑行,而罪止付处,则失于轻纵。”崇质更启曰:“之唐当初付处时,怏怏欲暴白可也,而甘心就配,略无难色,是知有所犯而幸于自免也。”持平安瑚启曰:“之唐有此丑行,特蒙上恩,罪止付处,今又上言,要就近畿,是不畏邦宪也。”不听。允成又启曰:“国家升平,近五十年,北方则因西征北伐,士卒器械粗得链阅,南方则戍御虚疏,器械顿敝,至可虑也。世祖朝礼曹馈饷倭人,有一倭大言曰:‘国家减我留浦、过海粮,待我甚薄,我等不如前日作贼厚利也。’世祖闻之震怒,将加征讨。时臣居母丧,命起复,拜臣及杨汀为庆尚左右节度使。适遭懿敬王之丧事遂寝。今闻三浦倭十馀人,乘夜逃去,其心叵测。请沿边城堡未筑者筑之,铳筒等军器,亦可严备待之。”上曰:“沿边城子未筑者,有几?”礩启曰:“沿边筑城已毕,其未城者三四耳,渐次而筑,功易就也。”上曰:“万户务欲择授,而多不称职,其故何也?”同知事李克培启曰:“人才有限,难尽精择。”礩启曰:“国家待倭人甚厚。倭人专仰我国而生,万无寇抄之理,然备御不可不严。”

○兀良哈都万户李打儿非九人来,献土宜。

○刑曹三覆启:“咸安囚奴白哲与白丁莫山等三人,盗南孝仁等家牛马罪,依受教,三人以上成群为盗,为首者绞待时。安山囚白丁朴检同、朴贞、南阳囚白丁从南、赵山、水原囚白丁吴得夫、金末同、徐孟雨,劫陈叔良家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所居邑奴婢。”皆从之。

○御昼讲。

○义禁府启:“李塾今在杨州,请拿来,鞫问玉真逃来事由。”传曰:“勿鞫李塾,只治玉真逃来之罪。”

○御夕讲。

11月23日

○庚戌,冬至,上率百官,行望阙礼如仪。

○御仁政殿,受贺。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略曰:

自古治天下国家,莫不以扶植纲常为重。国家颁赦之文,必曰:‘关系纲常外,咸宥除之。’以犯纲常之罪,等于十恶,不可原免也。之唐所犯,纲常之首恶也,无可移之因,而特移近地,其于重纲常何如?愿收量移之命,以雪士类之耻。且李塾一禽兽耳,得保首领,恩幸无比。今罔有悛心,更与玉真相通,污蔑人伦,罪不容诛,特令不问塾之相通,而只论玉真逃来之罪,臣等痛心。乞命穷推,以正国典。

传曰:“今依尔等言,更移之唐于远处。李塾因其母丧,许移近邑,而玉真之来,适当其时,然岂以臆度,为复相奸,而加罪乎?且丧葬大事,姑许上来耳。其勿复言。”

○御夜对。

11月24日

○辛亥,兀良哈大护军卓时等八人辞,上御宣政殿,置酒引见,申叔舟、韩明浍、崔恒等入侍。命叔舟语卓时等曰:“顷闻兀狄哈抢夺汝财产,予甚怜之。”卓时启曰:“顷被兀狄哈来侵,马牛七头为其所掠夺,产业一空,无以聊生。”上曰:“知道。”尼应加大启曰:“臣之父同时受高职者,皆窜亡无存,独臣父子,至今诚心效力,愿受四品职。”上曰:“知道。”命授尼应加大护军。

○司宪府执义玄硕圭等上札子曰:

命勿推李塾,只治玉真之罪,臣等以为,塾曾奸其弟有子之妾,畜之于家,行同禽兽,渎乱天伦,罪恶彰闻,有司具辞请罪,徙塾于远地,属玉真官婢,未几量移塾于铁原,圣恩罔极。塾无少惩艾,潜招玉真逃还,其聚麀之行、无法之罪,不可胜诛。冀回睿断,并鞫李塾以正典刑。

传曰:“李塾虽不类人也,今当母丧,何忍复犯?既已定罪,勿复言。”

○谕永安道观察使金瓘曰:“今闻愁州兀良哈为兀狄哈所侵掠,委遣敬差官李德崇存抚。近年兀狄哈侵掠我近境野人,欲撤我藩篱,卿知此意,曲加存抚安接。”

○谕永安北道节度使鱼有沼曰:“今闻愁州兀良哈为兀狄哈所侵掠,彼既与我为仇,欲侵扰近境野人,使之流散,以孤我见闻,将大寇于我,可不虑乎?今遣李德崇赍事目而往,卿可同议措置。一,兀狄哈抄掠时,兀良哈死者几人,被虏者几人,被掠牛马几匹,被烧屋舍者几人,访问录启。一,愁州被兀狄哈掠夺财物者,如或饥冻,已令随宜赈救,今更与节度使同议,量给军资米盐布,救恤录启。一,如有设栅护之,则城底居者甚众,不可一一用民力造给,可令彼自中出人㠫造作,如不能自备者,量给人㠫助之。一,愁州被掠人,招聚锺城镇宣谕,厚馈慰抚,一,会宁、镜城、稳城、庆源、庆兴近居野人亦宣谕,问其疾苦,馈饷慰之。一,存抚诸事,与北道节度使,同议施行。”

11月25日

○壬子,受朝参。

○御经筵。讲讫,掌令李世弼启曰:“义禁府向承传旨,并鞫李塾、玉真,寻命只治玉真,此甚不可。塾顷蒙上恩,得至王城之侧,固当小心戒愼,而尚不悛恶,乃于衰绖之中,潜招玉真,甘心相从,其心术邪慝,莫此为甚。请令穷鞫,以正其罪。”上曰:“其通奸之事,尔其知之乎?”正言李季通启曰:“臣闻玉真之初配嘉山也,塾倾家财与之,痛哭而别。其仆从、衣食,皆塾之所与也,则今之通奸,固为无疑。且嘉山距京师不为不远,若非塾潜谋招引,一介女人,安能独来乎?穷问其由,则可得其情矣。”上曰:“不可以所不知之事,强推之也。”

○行副司直李元孝等五人轮对。“

○日本国萨州伊集院寓镇隅州太守藤熙久遣人来,献土宜。

○司谏院大司谏郑佸等上札子,请并鞫李塾,不听。

○司宪府执义玄硕圭等上札子曰:

臣等窃闻,当初李塾之私玉真也,外姑公主泣责之,叔父季甸面数之,曾不改行,显畜于家。闻者莫不目为禽兽,切齿唾骂,及其断罪分配也。塾了无怍色,玉真行装、傔从,悉为之具焉,曾未阅岁,塾潜使玉真逃还于京,又嘱其母上言,得移近地,母死之后,与玉真俱在京中,其相从淫秽之迹,焉可廋哉?臣等以为,李塾所犯,非徒败常乱伦,污染名教。其慢法自恣,无所畏忌,不可容言,舍此不治,何以惩恶?冀命并鞫,以正邦宪。

不听。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1月26日

○癸丑,御经筵。

○兀良哈司正者乙道等十人来朝。

○御后苑,观武臣射,月山大君婷、蓬原府院君郑昌孙、昌宁府院君曺锡文、坡川府院君尹士昕入侍。赐中多者,箭各一部。

11月27日

○甲寅,兵曹启:“诸浦军器、火炮、陆物库外,万户、水军入接屋舍,尽令撤去何如?”从之。

11月28日

○乙卯,国忌。

11月29日

○丙辰,斡朵里中枢李家红等十九人辞,上御宣政殿,置酒引见,命领议政申叔舟,传于李家红等曰:“予待汝等,一视吾民。闻汝与兀狄哈和解为喜。然彼诈谖难信,益加谨备。”又谓刘甫乙澄哈曰:“骨看与汝,素无仇怨,奈何畏避,与妻子来居江边乎?予知汝艰苦。”甫乙澄哈对曰:“赖上德深重,得还本土。”李家红启曰:“本土人众,不可以言语号令,愿受印符,以镇之。”李阿堂可启曰:“臣率居唐人二名,年前六月亡去,五六人在家,又恐亡去。若来投边邑,乞命节度使刷还。”金家化启曰:“臣职秩高,而父职甚卑,常时坐次,我先于父,安于心。请以臣职授父。”亐弄巨启曰:“我母住在镜城,愿率还归。”上曰:“知之。”

○刑曹三覆启:“水原囚白丁赵银同、小斤毛知,与在逃检长,劫巫女将未家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所居邑奴婢,检长追捕斩。光州囚奴莫松奸金三老妻丹宝,同谋杀害三老罪,律该莫松斩,丹宝凌迟处死。”皆从之。

成宗康靖大王实录卷第三十六

十二月

12月1日

○朔丁巳,受朝贺。

○御经筵。讲讫,执义玄硕圭、司谏朴崇质,请鞫李塾,上曰:“已命鞫李塾、玉真之三切邻矣。虽曰塾行同禽兽,今居母丧,岂可臆料复奸乎?”

○骨看兀狄哈上护军李阿时阿等八人来献土宜。

○德源都护府使朴林宗等五人轮对。

○御宣政殿,院相韩明浍、曺锡文、成奉祖及承旨等入侍。召艺文馆应教朴始亨、校理郑徽、修撰蔡寿、郑挚、副修撰李命崇、安良生,讲论《诗》、《书》,设小酌。上问曰:“金纽病何如?”都承旨李崇元对曰:“面上浮肿,今已向差。”上曰:“承旨非他官比,纽亦有疾,宜改差。”仍问工曹参判为谁,崇元曰:“李芮也。”上曰:“除金纽工曹参判,何如?”明浍对曰:“旧例,右承旨以上称东壁,左副承旨以下称西壁,东壁则例迁陞二品,西壁则或除六曹参议。然在上裁。”上曰:“其选代纽者以启。”明浍曰:“外官亦有可者。然艺文馆,职亲地禁,上鉴所烛。”上良久曰:“始亨职品几何?”右副承旨柳眷对曰:“今为应教正四品职也。”上曰:“其资级,例当陞通政乎?”明浍曰:“然。”上曰:“其授始亨承旨,除纽工曹参判。”始亨避席启曰:“臣递兵曹正郞未久,且今副提学金克基、直提学金永坚、典翰洪贵达,皆位在臣上,臣岂应冒受?”上曰:“承旨岂可例授?惟君上所命,何以让为?”明浍启曰:“始亨前在兵曹,勤谨有吏材,且学问精通。”锡文曰:“世祖朝卢思愼亦以文学,擢授承旨。”明浍又启曰:“权揪奸嫡兄永嘉君权擎妾女子,作妻以居,关系纲常。请推鞫。”上曰:“可。”始亨退又请辞,不许。

○以李芮为嘉靖守知中枢府事,金纽嘉善工曹参判,朴始亨通政承政院同副承旨。

12月2日

○戊午,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传旨义禁府曰:“权揪奸嫡兄权擎妾子,为妻情由,推鞫以启。”

○御昼讲。

○御夕讲。

12月3日

○己未,御后苑,观射。

○下书诸道观察使曰:

今承懿旨,腊肉进上,大殿外四殿,减半封进。

○御夜对。

12月5日

○辛酉,国忌。

○礼曹启:“谨按《文献通考》:‘凡荐新,皆所司白时,新堪供进者,先送太常,令尚食,相与简择,仍以滋味与新物相宜者,配之以荐太庙。’‘《荐新仪注》:‘孟冬豆一实以雁,仲冬豆一实以麇。’世宗朝《荐新仪注》:‘仲冬天鹅实以豆。’今宗庙每室,各熟荐天鹅一首,而因体大,豆不能容,乃实以牲匣,非徒有违古制实以豆之文,诸道供进,不能齐一,或先或后,先进者或至变味,殊失荐新之意。请自今诸道供进,三首以上,则随即烹熟体解,实以豆各荐为便。且考古制及世宗详定仪,凡荐新之物,一岁无再荐之礼,今于详定横看,宗庙天鹅二月、九月并荐,非徒有违礼文,其稀贵难得之物,诸道供进为难。请依礼文,止于仲冬荐之,文昭殿亦依此例。”从之。

12月6日

○壬戌,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斡朵里都万户马千里等十八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御夕讲。

12月7日

○癸亥,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领事洪允成启曰:“风俗,国家所重,近闻真宝居前录事琴孟𫍯、昌平居前判官姜九渊,欧打邑宰,九渊已被囚,孟𫍯逃匿。以守令见辱于部民,其人可知,然孟𫍯等败坏风俗,一至于此,臣闻之,不觉惊骇。廉陛等级,不可不严,且孟𫍯逃在江华,愿遣人搜捕,并九渊下义禁府推鞫,迸诸极边,以正风俗。”上曰:“予未之闻也。”领事成奉祖启曰:“其守令等殿最,皆已居下。然孟𫍯等疾视其宰,至于欧打,为监司者,置而不问,还置下考,反为孟𫍯等快心,甚不可。”上曰:“守令而被辱,不能治民明矣,考下固当。但不若推劾而罢之之为愈也?”允成曰:“世宗朝,光州牧使私州妓,部民自暗中伤打。世宗论以风俗之恶,降光州为茂珍郡,欲矫风俗,不可不如此也。”今真宝守被欧时,邑吏等环视莫救,独驿吏叱敕而止,又令孟𫍯得逃,请并鞫邑吏。“上曰:”可。“

○御昼讲。

○御夕讲。

12月8日

○甲子,女真都万户朴也郞哈、兀良哈指挥佥事的米哈等辞,上御宣政,引见赐酒,例赐衣带杂物。上曰:“近者兀狄哈数来侵汝,汝宜谨防备,力稼穑,以安生业。”朴也郞哈曰:“兀狄哈虏我妻子,后若更来,欲与官军,共力一雪之。”

○传旨义禁府曰:“昌平品官姜九渊,欧打县监全顺道,真宝品官琴孟𫍯,欧打县监申硕仝,其推鞫以启。”

12月9日

○乙丑,太白昼见。

○御经筵。

○义禁府启:“玉真曾以亡夫同生兄李塾通奸,属嘉山官婢,后逃来罪,依《大典》斩,子息属残驿奴婢。”命减死,子息勿论。

○御昼讲。

○御夕讲。

12月10日

○丙寅,受常参。

○御经筵。

○传旨户曹,赐临瀛大君夫人赙米豆并五十硕、纸一百卷、正布五十匹、蠋蜡三十斤、石灰六十硕。

○御昼讲。

○礼曹启:“今来朝骨看刘所澄巨,因病而死,请依旧例赐祭,给棺、衣服、纸席,令汉城府埋葬。”从之。

○御夕讲。

12月11日

○丁卯,御经筵。

○日本国一岐州上松浦盐津留松林院源实次遣人来,献土宜。

○礼曹参议尹孝孙,以母病辞职归养,命差其道守令。

○御昼讲。

○传于吏曹曰:“台谏左迁人员,准品授职。”

○御夕讲。

12月12日

○戊辰,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今考通礼院都历,相礼柳坞,去六月二十九日授当职,除称病受由,实仕但十七日而已,贪位冒禄,不自辞避,䩄然在职。凡朝廷大小礼度,自有职掌,不可偃然在家而废其职也。令勋贵大臣,或有老病,居闲食禄者,若坞百僚下执事之人,有何劳于国家,而阙其职食其禄如是乎?《大典》‘文、武官,病满三十日,则作散。“今坞不仕几百数十日,乞命罢,以为旷官禄者之戒。

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12月13日

○己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臣等窃闻,以明春修缮景福宫,开局置员,伐石输材。今三殿两宫,移御昌德宫,而景福宫旷年不御,有废弃颓圯之渐,是深可虑。宜以时修缮,三殿两宫往来临御,是国家大计,一国臣民之望也。今殿下之惓惓于命修者,臣等断然知为国家大计,而非出于喜土功之心也。然臣等以为,举事兴作,当视时而动,时诎举赢,《春秋》非之。近年以来,天灾时变,无岁无之。前年大旱、大水、大风,今年涝、旱失宜,加以四时时令亦大不顺,夏月麻华,桃李秋华,亦有结子者,冬暖至于十二月,无冰无雪。气候之不齐如此,明年之事,又未可知也。今年庆尚、全罗二道外,诸道禾谷不秀,而京畿尤甚。即今冬月,民食不敷,租税不充,或典尽财畜,或称贷富家,明年麦未登场,农民何以堪之?此正殿下上畏天变,下恤民隐,兢兢业业之时也。臣等愿凡土木不急之务,一切停罢,景福宫修缮,姑俟丰稔,亦未晩也。乞垂睿览,亟令停罢。

命院相议之。郑麟趾议:“周官救荒之政,有筑城之文,盖欲食民救饥也。今景福宫修理,给料使之则可也,不然姑停可也。”郑昌孙、成奉祖议:“景福宫雨漏处多,若待丰年,则日渐颓圮,不可不急急修理。但前日臣等伏睹庆会楼倾危处,数年内不至颓落。今若改修,则其役甚巨,姑待丰年,未为晩也。”申叔舟、崔恒、曺锡文、尹子云议:“景福宫年久颓圮,不可不修。不修则后日用功必倍。然京畿连年不稔,时诎举赢,不可不虑。且一时并修,功夫必多。今审颓圮,不可经年之处,先修之,馀皆停之,庆会楼已备木石链正,以待后年何如?”

○御昼讲。

○御夕讲。

○以梁诚之为资宪南原君,韩致亨资宪开城府留守,李恕长嘉善全城君,韩致礼嘉靖兵曹参判,安贫世嘉靖汉城府左尹,韩躄嘉靖汉城府右尹,郑垠通政户曹参议,安宽厚通政礼曹参议,安琛通德行司谏院正言,尹孝孙通政守全州府尹,许琮崇政判中枢府事,洪贵海折冲庆尚左道水军节使。

12月14日

○庚午,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上谓领事等曰:“庆会楼修理,宪府请止之,何如?”洪允成对曰:“先祖所创,不可不修,今既以严寒停役,开春赴役为便。”上曰:“今若不修,以至颓毁,则恐与毁泉台之意同也。”大司宪徐居正启曰:“臣等非以修理为不可。近来灾变示戒,京畿失农尤甚,以是愿姑停役,以待丰稔。”知事李克培启曰:“日者臣观庆会楼见样,至于三层,若然则似乎过侈,仍旧制修理便。”上曰:“非也。但不减旧制耳。”克培又启曰:“勤政殿今欲改漆,臣恐若真彩,则费用甚广。虽接待使华之处,何必务为观美?其中剥落处,则改饰可也,不必尽改。”上曰:“当斟酌为之。”

○传旨义禁府曰:“典籍金良琠曾为兵曹佐郞,其妾业德受典牲署奴石乙丁𨱎器,良㙉以庆尚道诸浦水军告身一百九十三张,给付石乙丁,前庆尚右道水军节度使金继贞,受私奴朴边守大狼皮鞍子,以兵曹所送浦属水军等告身,不依法分付,而私授朴边守。且石乙丁、朴边守等,赂遗金良㙉、金继贞,滥受水军告身,作弊民间,其推鞫以启。”

○御昼讲。

○刑曹三覆启:“扶安囚私奴中山、玉山,良人金仲南明火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依受教,妻子永属边邑奴婢。”从之。

○御夕讲。

12月15日

○辛未,受朝贺。

○御经筵。

○吏曹启:“前此馆试、汉城试入格朝士,限会试给假,今新定《大典》,前秋初试,明春覆试,若限覆试给假,则必旷官废职。请前期五十日给假。”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16日

○壬申,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司宪府启:“田蕴曾为田可芸之后,与母反唇相诘,本府论启,已罢立后。而今蕴谋得可芸家财田民,背本宗,更诉强欲继后,贪顽莫甚。大抵为之后者,为之子,当从两家情愿,不可强令立后。田蕴继后,元非可芸之意,而郑氏堕于术中,初许立后耳。今不可以不顺不孝之人,强令立后,请从郑氏情愿,勿许立后。”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12月17日

○癸酉,御宣政殿,引见骨看兀狄哈知中枢府事刘无澄哈、斡朵里知中枢府事马多弄哈等二十七人。领议政申叔舟、上党府院君韩明浍、右议政成奉祖、礼曹参判金永濡及承旨等入侍,命申叔舟进爵。仍令传于刘无澄哈等曰:“予闻汝等为兀狄哈所侵,率妻子来寓江边,想必艰苦,即今何如?”无澄哈对曰:“今年又来侵,或杀害,或抢掳。”又教马多弄哈曰:“闻汝等与兀狄哈和解,予甚喜焉。然彼心难信,勿恃已和,益谨堤备。”多弄哈对曰:“兀狄哈与我和者少,不和者尚多,岂可尽信?”赐客人物有差。既出,叔舟进曰:“前者野人受馈享,语曰:‘前此如大肉等物,退食于馆,今则宴品异于前,受享而退,靡有遗馔。’通事等或答以新式如是,或答以该司诖误。彼野人虽不解晓礼数,皆往来中朝,所见多,今其受享于我国也,或意其富不如旧,或意其待之浸薄,皆非美事。绥远之道,当厚往薄来。今裁减供顿,使客人潜怀疑阻,似有不可。且飮食须有赢馀,及得丰洁。如大肉称之斤两而支用之,夫猪之大小肥瘦不同,而拘于新式,宰夫或以骨脚补其斤数,甚未便。其支待客人,并依故事为便。且节俭汰冗,先自供御服用,甚盛德也。然下之奉行者,承顺上旨,似有峻切之弊。今定横看,裁省太过,不厌众心。大抵逢迎之弊,古今皆是,彼睹人主好尚,务中主意而将顺之,上好省费,则逢迎而失之过汰,上好奢靡,则务为侈诩,上鉴所明烛也。”明浍从旁启之如左。文城君柳洙以都摠管入侍,进启曰:“臣曾为司畜署提调,储养待用,猪数只五十口,是似不敷。”上曰:“滋息之策,前此何以处之?”都承旨李崇元启曰:“该曹已启,施行矣。”上曰:“今后客人接待,姑依旧例,勿用新横看。”

○领议政申叔舟启曰:“前者上闻倭人秦盛幸衣薄,特赐襦衣,此是特恩也,济用监官吏粗恶缝造,令婢子给之,请下义禁府鞫之。且新定横看内,唐人赐给里衣所入布,只十一尺,裁用二幅半,短窄无用,至为未便。”传曰:“予意初非一切减省,参酌世祖朝横看,可增则增之,可减则减之,若凡干祭享奠物,务令丰厚。且户曹判书李克增拟定后,示院相,皆曰:‘可’,然后定之。今参考古横看,汰减者甚少,今闻卿言,是何如此其戾也?”叔舟启曰:“上教允当。臣亦其时未见其不可,及今试之后,知其不可。世祖朝虽定横看,宴享则用前例,而不用横看也。”传于都承旨李崇元曰:“前者司畜署猪口滋息定式及新旧横看,客人宴享条,曾命考其增减以启,中官不传乎?承旨闻而不启乎?且猪肉用斤两,及唐人里衣只十一尺详定事,问诸克增。”崇元启曰:“猪口,每一年十口滋息,八十口定式,已下司畜署矣,新旧横看凭考事,臣等未闻。”即召克增问之,克增启曰:“大肉虽用斤两,因客人多少而用之耳,非必只用一口也,但奉行者失误耳。唐人里衣,以十七尺详定,裁作有馀,此上鉴亲定也。但今考横看,一处则载十七尺,一处则载十一尺,此偶未及改也。”传于叔舟曰:“世祖朝虽定横看,宴享则用前例,予未之知也。予意旧横看,即是前例,故不知其如此过省也。其宴享条,斯速改定,大肉所入猪口,未滋息间,姑用干猪,待滋息后,例用生猪,务令丰厚。”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上状辞职曰:

臣禀性昏愚,履事迂阔,徒以文墨少技,误蒙列圣知遇,骤陞高秩,常恐福过灾生,徒积危悰,又被圣上显擢,待罪大司宪。盖本府耳目之官,言事纠劾,职任匪轻,非如臣碌碌者,所能堪任。臣于世祖朝癸未、甲申年间,承乏为大司宪,曾不拾遗补阙以裨圣德,去年复叨重寄,深切兢惶,即欲辞谢,第以言官,人所共避,臣实自嫌,嗫嚅未陈。黾就职,悠悠二年,备员窃禄,迄无小效,惭赧倍至。臣年齿既衰,又多疾病,风冷痼疾,冬寒辄发,加以下部病疮,积有年纪,比来尤剧,难于行步,今虽勉强从仕,终不能堪也。本府事繁务剧,不可一日旷废,臣不获已具辞以闻,乞命罢臣职,居闲就养,俾全性命,臣之愿也。臣敢以私恳,冒渎天聪,不胜惶悚之意。

不许。

○刑曹三覆启:“梁山囚韩处恭与在逃金军子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金军子追捕斩,依受教,妻子永属所在官奴婢。”从之。

12月18日

○甲戌,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大司谏郑佸启曰:“玉真于去年三月逃来,至今留住京师,李塾又在豊壤农庄,其相通明矣。若拷讯玉真,必得情矣,义禁府只问三切邻,岂能得情?且玉真既不畏法逃来,而只令还配嘉山,嘉山至近,何以惩恶?”上曰:“玉真或不忍杖而诬服,则尤非美事。以疑似难明之事,不可鞫问塾之奴婢亲族。”佸曰:“玉真既负大罪,虽拷讯何妨?班固著《汉书》言:‘我国之风俗,贞信不淫僻’,近者士大夫,或有争妾,或男女污秽渎乱人伦者,比比有之,风俗非一朝可成,其可毁乎?今塾葬母已毕,请还配所,配玉真于极边。”领事金礩启曰:“此非暧昧之事。玉真于前夫塾弟有子,今属补充军,而塾作妾率居,恬不为怪,如此渎伦,虽愚贱者,有所不为,况塾以士大夫,而反为禽兽行乎?且玉真擅自逃来,安然住着,曾无畏忌,请从台谏所启。”即命玉真配极边,还塾配所。

○日本国关西路九州都元帅源教直、对马州守护代官宗助六盛俊遣人来,献土宜。

○司宪府大司宪徐居正等上札子曰:

臣等将尹士昕、具文信等狂妄罢软事状以闻,命改文信职,士昕则宥而勿论,臣等以谓,士昕以勋戚大臣,居摠兵之任,志骄气溢,不能自持其同僚,勒令斥去,又发弹文,越职冒法,狂妄自恣,莫此为甚。况士昕、文信之罪,自有轻重,文信既已命改,士昕独不宜在职,请罢士昕摠管职。

传曰:“大妃已命改差,予固请而勿改。大妃若又闻宪府之请,必命改之。至亲无如士昕,岂以小事轻罢乎?”

○司宪府持平安瑚、司谏院正言安琛来启曰:“臣等虽非一司,若有交章及议启事,以兄弟共议为难。请避之。”传曰:“吏曹知有相避而注拟乎?其问之。”

○御昼讲。

○传于户曹礼曹曰:“今后唐人赐给冬节里衣,勿考横看,依前例皆用襦衣。”

○兵曹启:“前日军籍,才人、白丁,并令作保,其后受教,更不许作保,守令以平民老弱无用者充补。其才人居一邑之数,较诸平民,或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而独无身役,任情闲游,请自今其产业有实者,令诸道节度使,依前例搜括作保,以实军额。”命听自愿为保。

○中宫未宁。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19日

○乙亥,受常参,视事。

○御经筵。

○兀狄哈中枢照麟可等十三人来,献土宜。

○御昼讲。

○下书诸道观察使曰:

凡大小狱讼有定限,而守令慢不奉行,或至三四年淹滞不决,必有冤抑未伸者。此卿所宜检举董治,其考《大典》日限,毋令淹滞。

○领敦宁府事尹士昕诣差备门内,启曰:“臣与具文信罪同,而文信独罢职,臣不敢安然就职。乞并罢臣职。”不许。

○刑曹三覆启:“光州囚私奴崔元、曺戒山、朴者古未与在逃李莫同明火强盗罪,律该斩不待时,李莫同追捕斩,妻子属边邑奴婢。”从之。

○御夕讲。

12月20日

○丙子,受常参。

○御经筵。

○义禁府启:“婢玉真移属平安道义州官婢。”从之。

○御昼讲。

○御夕讲。

12月21日

○丁丑,御经筵。

○传旨吏曹,还给具致明告身。

○中宫未宁,祈祷于宗庙、社稷、名山、大川。

○御昼讲。

○御夕讲。

○御夜对。

12月22日

○戊寅,受常参。

○御经筵。

○司宪府执义玄硕圭等上札子曰:

臣等伏睹,传旨还给具致明告身,致明尝为尚州牧使,辞连吴伯昌之狱,欺罔上聪,收告身三等,且炮烙人致死,事觉又尽收告身。致明欺君滥刑之罪,宜置极刑,降从宽典,只收告身足矣,未久而又还之未便。请收成命。

不听。

○御昼讲。

○御夕讲。

12月23日

○己卯,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执义玄硕圭请还收具致明告身。上曰:“但授告身,非叙用矣。”硕圭曰:“致明前年犯罪,而今年使其子上言,只陈辞连伯昌事,而掩其故纵黄友兄及炮烙刑等事,是亦欺罔。请勿给告身。”不听。

○御昼讲。

○御夕讲。

12月24日

○庚辰,受常参。

○御经筵。

○左承旨申瀞启曰:“近来风俗薄恶,权揪奸嫡兄擎之妾女子,证验明白,昨命弃之。此实大关风教,请更穷推痛惩。”传于承政院曰:“同非实权擎之女,则卿为功臣,何不赎身乎?且同非服长守之丧,则论以擎之女子可疑,擎亦不言同非为己出,亦甚可疑,其弃之。”承政院更启曰:“上教允当。但擎与长守,一时相奸冬柏,则同非不知为谁之出,疑似难辨,权揪不可弃而勿论。”上御宣政殿,令申瀞赍权揪鞫案以入时。适司宪府上札子曰:

伏闻权揪娶嫡兄擎之庶女为妻事,狱辞未竟,旋命弃之。臣等窃谓,揪若娶兄女为妻,则是渎乱人伦,律有正条。揪妻实非擎之所出,则闺门隐密之事,非他人所宜与知。必是揪之嫡兄弟与揪久争田民,竟不得志,谋欲陷害,自成飞语,酿成大狱,冒乱亲属,谋害同气。玆二者大关风教,不可不辨,伏望更命穷诘,以正邦宪,以快人心。

上召权擎问曰:“卿通冬柏何年,而弃之在何年,且长守之奸冬柏,亦何年也?”擎对曰:“臣不娶妻时,乙丑年正月始通,其年四月,因父丧归忠州守坟,其年冬柏始奸长守。臣于丁卯终制,上来亦通,时长守于行廊房往来潜奸。臣于己卯年,以平安道采访出去,庚辰年上来,闻冬柏潜奸邻居康应谦,始弃之。”上曰:“同非生何年?”擎曰:“甲戌。”上曰:“卿何不以同非为己女乎?且同非服长守丧,而不禁何也?”擎启曰:“臣母及同生家婢等,皆以同非为臣女子,至于臣妹韩明溍之妻养育,而臣不以为子者,以臣通其母时,长守亦奸,故未得的知,以是不以为己出也。”上曰:“同非尝往来卿家乎?”擎曰:“臣不称己子,何以来往乎?”瀞启曰:“以擎之言,未得的知同非为某女也,若推同居奴婢及同生等,则可得其情。”上曰:“其父疑非其女,死罪岂可以据证论定?”瀞曰:“上教允当。但擎与长守互相通奸,一家共云同非为擎女子,则揪亦知之矣。同非虽实非擎之女子,揪之通奸,实为不可,不可不罪。若不罪揪离异,则揪必永永作妻以居,有关风教故敢启。”上曰:“古人云:‘罪疑惟轻,’人命至重,虽奸兄之义女子,岂无其罪?若以奸兄之女论断,则似乎暖昧,其以奸兄之义女照律为可。亦以是答宪府。”

○御昼讲。

○御夕讲。

12月25日

○辛巳,受朝参。

○御经筵。

○御昼讲。

○御夕讲。

12月26日

○壬午,受常参。

○御经筵。讲讫,领事申叔舟启曰:“今闻传教,以倭人秦盛幸之言,仿倭船体制,造兵船试其可用。昔在世宗朝,授倭人藤九郞护军职,监造兵船,功费倍蓰,而板薄易破,竟未施行。世祖朝遣柳子光于三浦,令倭船匠造船,亦未究而罢。臣观倭船,板甚薄,多用铁钉,本狭而腹阔,两端尖锐,故轻快便于往来,然动摇则钉穴浸阔而水漏,易致腐败。本国兵船,体虽重大,然木钉湿而益固,故坚致牢实,可用十年。且兵法据,高者胜,我国兵船,比倭船,高三分之一,故利于战。曩臣奉使日本时,猝遇贼船,即为战备,举帆而行,不过数里,贼船皆不及。是我国兵船,疾行之验也。”上曰:“功用虽倍,经久可用,则为之可也,如有弊而无益,则奚庸为?但人之工拙各异,安知盛幸之非巧于九郞乎?”叔舟启曰:“盛幸亦非船匠,但云问三浦倭人,而造之耳。”

12月27日

○癸未,受常参。

○御经筵。

○兀狄哈佥知将其大、护军伊澄介、副万户加雄巨等二十人来,献土宜。

12月28日

○甲申,日本国关西路肥筑通守为邦、对马州宗贞秀遣人来,献土宜。

○汉城府据城底居民等状告启:“十里居民等,实非彼此,相推不供徭役。如典牲署、司畜署、糟糠,造纸署猛灰,阙内扫雪,瓦署筑釜,司圃署沈藏,冰库藏冰,司仆寺生草,田税,杂物,输入车子等役,及无时行幸道路、桥梁修治等,杂事供役,而今户曹以十里居民,分属杨州、高阳等邑,京外两役,终不能支,请依旧还属四部,田税及生谷草外,勿差杂役。”从之。

○户曹启:“京畿连年失农,民罹饥馑,京城丐乞者甚多。依前例普济院则属东部、北部,利泰院则属南部,洪济院则属西部,设赈济场,给盐酱,各其部官员,轮次常仕,救恤饥民,其有本主及族亲保授者,则给付救恤,无依归者,限早谷成熟,许留赈济场救恤。”从之。

○户曹据京畿观察使启本启:“今救荒,各户人一口,一日给酱二合,则势将难继。一日一合计,得摠七千三百硕,口食及农牛料,并计二万石。请以军资监陈豆题给,撙节救恤。”从之。

12月29日

○乙酉,御宣政殿月廊,观傩。

12月30日

○丙戌,日本国对马州太守宗贞国遣人来,献土宜,兀狄哈中枢金亐豆等九人来朝。

○敬惠公主卒。

成宗康靖大王实录卷第三十七

注释